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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接受美学的观点来看,新闻传播中的“信息文本”,若没有受众的“阅读”(接受)就没有意义。也就是说,在新闻传播过程中,信息文本本身不能产生独立的意义,需要通过受众的参与来完成传播的过程。要想信息文本有意义、有效果,最重要的是要让受众“阅读”、“观看”、“收听”、“浏览”。受众日益成为媒介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下,各个媒体都把受众的需求摆在了首位。无论是报社、电视台、广播局还是网络媒体在电视节目的制作、编排,新闻报道的策划,提供平台来让受众发出自己的声音,最终提高媒体的收视率、收听率和发行量等等。接受美学给了我们一定的启发,那就是在传播新闻信息时有意留下想象的空间,给人们留下思考的余地。伊瑟尔认为,文学作品中存在着某种不确定的隐含意义,这些不确定性使阅读过程遇到很多空白点,正是读者丰富的想象力和创造性的主体意识,使这些不确定性得以确定,空白处得以补充,从而使文学的审美价值得以实现。换句话说,受众不只是新闻的接受者,同时也是新闻的者,受众对于自己所接受到的信息进行选择,并加以自己的理解进行解读。信息被重新整合,被受众解读过的新闻文本再次参与到传播过程中。重复性的传播加强了新闻传播的效果。所以,对于新闻媒体而言,受众不仅仅是其要争夺的市场,同样也是其壮大的隐形员工。只有受众对于新闻文本的接受,才能实现良好的传播效果。所以,研究和满足并最终利用受众是媒介未来发展的必然途径。
二、受众在传媒中的垂直分化
不同的文学作品对于不同的读者来说,都有不同的理解与认识,进而导致读者的分层。对于传媒学的受众来说,由于年龄、性别、受教育程度等都不甚相同,所以要想满足不同的受众,就必须细分市场。通过接受美学的启发,要想让自己的传播取得理想的宣传效果,媒体都要努力去适应受众的需求,因为受众是积极主动的信息追寻者,他们凭着自己的兴趣爱好来寻找各种各样能满足自己的信息。一般来说,要想满足受众的需要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一个是满足不同受众群对传播的不同的需要;另一个是满足单个受众对传播的多样的需要。作为主体化的群体,受众是由不同年龄、性别、教育程度、文化素质、地位以及道德修养、兴趣爱好等各式各样的社会人构成,每个人的社会角色不同,从而使得这个群体具有多层次性、多样性。就新闻报道的内容来说,不同层次的人对新闻需求有共性,同一层次的人也对新闻需求有差异性。这种共性和个性形成了受众对新闻需求的多样性。过去的雅俗共赏的节目类型已经不再适应受众市场的发展,受众的可选择性不断增多的态势时,就需要对自己的受众群进行重新定位,根据自身节目的特点,抓住核心受众,挖掘潜在受众。
三、受众对媒体的期待视野
(一)创造多元花的文化形式新媒体对文化传播力的影响及提升,在事实上,一种新的媒体,在社会中是以一种文化存在,在社会中得到传播,这种新媒体进行文化传播时,也必然存在对各种新的文化传播,这样的传播在社会的宣传中,就必然会建立起新的文化秩序,显然,这种相应的媒介技术,在得到重新包装之后,就需要对其进行重新地定义和理解。譬如说在云南省蒙自市就开始出现利用Wifi无线网络摄像机建造监控工程的形式,展现了科技进步为人类生产生活带来的便利。再比如说,在有些歌曲表演开始时,会去尝试使用虚拟影像和其他的一些高科技技术,就能够去创造一种新的形态,就是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相互交融的形态,这样的文化形式,就能够使新时代的文化传播,在社会传播中,具有更大的包容性和参与性。
(二)新媒体为多元文化对接带来机遇新媒体要当代社会中实现文化传播,它需要的前提条件,就是要在社会中存在共享性;同时,还要具有新媒体的交互性、界面友好性和操作便利性的特征,其能够按照市场规律不断变化,这样才能使社会传播得到更大的利用,才能达到对社会的高效率传播,才能直接满足人们的需求。尤其是对于云南省蒙自市来说,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和文化底蕴,但是要想顺应时代的发展潮流,就必须要将传统艺术与先进技术相结合,使得本土文化在发展中不断更新,使当地民众的世界观和价值观得到提高,使他们能够在社会发展的范围达成共识。目前的社会发展,新媒体的发展,正以一个形象直观的方式来解决文化的发展和提高。同时,我们也能够注意到,新媒体逐渐形成了以图像为主导的后现代文化景观,视觉表达成为当今文化所表现出来的突出特征,从而使得消费特征变得更加碎片化、分众化和速食化。
二、如何加大新媒体对文化产业的提升作用
(一)加大新媒体技术的开发与应用在当前时代高速发展的背景之下,人们的思想观念和审美要求有着深刻的变化,如果能够有效地运用高科技,就能够及时地创新文化,这样,社会就能够培育新的文化氛围,就能够从真正意义上做到使新媒体在时代高点进行文化创新,这样就能够有效增强文化发展的活力。要把运用高科技作为推动文化建设和传播能力的新引擎。这显然说明了在社会发展中,高新科技水平在文化传播中的作用。
(二)科学合理地适配新媒体资源新媒体智能化运用,能够有效帮助城市精神的改变,也就是可以将传统文化变为职能文化。然后通过使用新媒体技术,使当代的旅游文化服务和文化保护行业得到发展,可以得到顺利的更新换代,也可以通过新媒体适配,合理安排新媒体,使当代的新媒体发挥灵活的特点。尤其要注意的是,由于新媒体技术的发展,能够降低文化企业的创业成本,这样就能够确保文化产业的长远发展。
(三)利用技术力量促进社会资源整合在文化事业发展过程当中,科技创新和体制改革是两个极为重要的推动要素,对于我市来说,近些年来经济发展较为可观,但是与沿海城市相比依旧存在着差距,我市理应以创新精神为切入点,催生一批新兴文化产业形态,从而有效延伸文化产业链。事实上,这样做也能够将产业发展的空间进行有效可靠地延伸,在国内外发达城市的实践当中,也足以证明,推动文化生产方式、营销方式、传播方式的创新,已经成为推动产业结构和经济发展的途径。
三、结束语
1新媒体优化教学形式首先,新媒体教学形式的应用丰富了高校音乐艺术教育手段,以电脑为基础的多媒体被广泛运用在教学中,多媒体课件将教师的板书、图片、音响资料等融为一体,它使得教学内容更加直观、全面、便捷地展示给学生,从而提高了学生的学习热情和实践能力;其次,新媒体教学形式的应用还提升了教师的教学素质,特别是在当今新媒体不断更新的大背景下,高校教师对数字音乐技术的学习与应用掌握难度更大,这就要求高校教师自身要与时俱进,不断学习新的数字音乐技术,拓展高校音乐艺术教育内容,增加当代数字音乐相关课程,如音乐录音、音乐制作等,适应新媒体环境的发展要求;最后,新媒体教学形式的应用在变革传统教学方法的同时,还可以服务社会,是现代音乐教育氛围形成的动力性因素。
2新媒体教学形式是一把“双刃剑”在现代高校艺术教学当中,新媒体以图片、视频、音乐的形式出现,这种结合互联网的教学模式已被广泛推广。从教学内容上看,新媒体技术的应用不仅丰富了音乐艺术教育的内容,语音、视频等软件的应用还增加了对音乐艺术多角度、全方位的解读;从互动层面上来看,新媒体形式的应用大大增强了师生之间的实时互动。但是任何事物都有它的双面色彩,新媒体教学形式的应用对于高校的音乐艺术教育可谓是一把双刃剑,在促进我国高校艺术教育的同时,也引发了一系列的问题。新媒体教学形式的应用在一定程度上分散了学生的课堂注意力,使学生和老师过分依赖新媒体。同时,新媒体教学形式也存在一定的虚拟性,容易使学生在情感上对新媒体的虚拟空间产生依赖,而在某种程度上影响教学效果。
二、传统教学观念与新媒体教学模式的碰撞
1新媒体模式带来的多元化观念与传统观念的交锋10多年前,国内多数人们认为互联网就是新媒体,将数字媒体与新媒体的概念等同,然而,对于新媒体概念的界定,学术界领域可谓众说纷纭。随着科技的发展,新媒体的范畴有了较大的延伸,新媒体技术的产生发展不断地为音乐艺术的表现提供着新的可能,它推动着音乐艺术教育不断向前发展,拓展形成新的思维模式、多元化的创作手法和表现手段。以“新媒体”作为重要依托的音乐艺术教育,恰逢数字视觉时代的来临,以其动人的旋律、丰富的节拍、优美的旋律、美妙的和声等独特的方式感染着人们,它对于陶冶情操,促进人们内心真善美的形成有很大的推动作用,但受到多年来传统教育观念的限制与社会意识形态的影响,虽然依靠感性艺术发展起来,但是凭它与现代社会生活的源泉关系,仍不能摆脱其他各种传统观念的束缚,找到适合自己审美意识与观念的空间。因此,在当今中国的艺术教育观念意识下,新媒体时代的高校音乐艺术教育还是处于比较尴尬的境地。与此同时,高校音乐艺术教育模式的改革也是素质教育改革的重要部分,利用新媒体模式加强推进高校音乐艺术教育改革不仅仅是新时展的需要,也是素质教育改革的要求。
2探寻新媒体模式与传统观念融合的渠道随着新媒体时代高校音乐艺术教育的发展,音乐传播技术问题变得比以前更容易解决。可是观念的更新就不那么简单了,它是一种以人为主的传播思维模式的改变。现代音乐艺术的发展离不开现代社会科学及哲学思想的发展演变,如高等院校音乐艺术教育的音乐人,在某种程度上拥有自己对音乐艺术的认知构架,这就使得传统观念与新媒体时代的模式有所碰撞。因此我们应该把当代音乐艺术知识系统化,将它放到由音乐史、美学、哲学、社会文化等组成的思想坐标里,只有这样,我们对音乐艺术的认识才能够达到一定的高度,才能对新媒体时代下的高校音乐艺术教育在观念上做出主动的调整与引领。
三、利用新媒体探索高校音乐艺术教育的新途径
1将新媒体音乐教学手段融入到学生校园生活中所谓艺术教育是指能够促进当代大学生思想文明、道德修养、鉴赏审美能力的提高,培养全面发展的新世纪人才的教育,是不等同于培养专业艺术人才的艺术教育。对于目前我国专业技术顶尖的高等专业院校来说,音乐艺术教育一直处于被忽视的状态,教师与学生之间缺乏交流与沟通,能够熟练掌握音乐基础的学生少之又少,由此可见,高校学生对于音乐知识的渴望与现有的音乐素养形成了强烈的反差。因此,我们应当适度地推进高校音乐艺术教育模式的改革,利用新媒体推进高校艺术教育发展,进而适应社会的快速发展对于素质教育的需求。学生的校园文化生活是高校音乐艺术教育的一部分,在传统的校园活动中,我们可以融入网络投票,手机终端投票,网络监督等手段发挥新媒体的互动,快捷、平等、即时的优势,让更多的学生融入参与其中,扩大活动的影响面,突出音乐艺术教育的影响力,从而营造良好音乐艺术教育的氛围,提升学生学习音乐艺术的热情。
完善“微”力量,加强对学生音乐观念的引导所谓“微”力量即微信、微博等传播媒介,媒介以其短小精悍,获取信息自主性强,信息同步迅速便捷的特点被青年学生们广泛应用,如果能借此构建与学生信息交流的平台,完善多样化高校音乐艺术教育机制,不仅有助于教师及时了解学生音乐艺术学习动态,还可以此打造师生工作交流、艺术推广、思想沟通、特色组织等平台,把高校音乐艺术文化建设融入到学生的校园文化生活动中,更好地引导学生培养良好的音乐艺术素养。另一方面,高校也应该从学生实际出发,因材施教,改革高校音乐教育的模式,深化快速发展高校音乐艺术教育,更好地提高高校大学生的艺术文化素养。各级教育部门也可以充分利用新媒体,将“微互动”列入高校音乐艺术教育发展规划纲要中,使音乐艺术教育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同时,教师可以运用像“微”媒介等传播手段强化培养学生的审美意识、音乐爱好、音乐基础,使学生在轻松的氛围中更好地感受音乐、热爱音乐、享受音乐。
3加强新媒体群建设推动音乐人文关怀利用新媒体进行互动交流可以迅速被青年学生们掌握和接收,这就要求高校音乐艺术教育者要跟上时代的步伐,积极创建微信、QQ等互动交流群,给高校音乐艺术教育提供一个快速通道,借助这个平台与学生交流互动,全方位关注学生音乐艺术培养动态,引导学生音乐素养的培养,开展多方面人文关怀与沟通,同时还应不断加强学生团体凝聚力,将音乐艺术教育自然而然地带到学生的群体生活中。大学时期是青年学生身心发展,专业技能飞速提升的重要阶段,更是健全道德品质,培养高尚情操的关键时期,学生音乐艺术鉴赏能力的提高对其综合素质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新媒体平台上的沟通还可以增进学生的团结友谊,提升团体凝聚力。
无论处于何种媒体时代,广告的含义与功能一直未变:广告是信息的付费传播活动,“传播”是广告活动的本质内涵,而传播就存在传受双方需求与特征的问题,存在有效与无效、高效与低效的问题。良好的广告传播活动,是以最恰当的成本,凭借最适宜的媒介,向正确的受众传达了其最看重和需要的信息,并使受众产生深刻的印记。无论以报纸为主流的印刷媒体时代,还是以电视为主流的影像媒体时代,抑或到现在充斥着各种媒体形式的所谓新媒体时代,广告设计的前提未变——即对广告传播活动中传受双方,尤其是受众一方的接受心理和消费心理有深入的洞察和研究。进行接受心理研究,可以保证传播活动本身的有效和高效;进行消费心理研究,可以保证广告运动带来显著的消费行动。对于广告设计教育来说,要实现以上目的,就必须保证教育中对于学生广告策略思维和创意能力培养的足够关注。认为广告设计教育,就是仅仅培养学生对线条、色彩、图形的运用能力的观念,就现在而言是不可取的。广告策略的教育,培养的是学生对于广告运动中受众消费心理的探究能力。我们认为,这是广告设计教育的“本”。在这一点上,广告设计师同广告策划人员、广告文案人员的要求是共通的。相应的,对学生进行广告创意能力的培养,则满足广告传播活动中对于传播效果的要求。关于广告创意有所谓“概念”与“点子”之说。如果“概念”是策略的集中化与明确化的体现的话,那么,“点子”则是展现创意能力的重要指标。“概念”与“点子”是广告设计的基础,决定广告设计的基本内容。在山东工艺美术学院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广告设计方向的教学改革中,我们注重了此类相关课程的设置与教学。在该方向核心课程中,“广告原理与文案实务”、“广告策划与创意实务”两门课程,侧重于从实务操作的角度,立足广告设计的前端——确保广告设计方向准确的策划与创意,进行相应的教学。不管广告设计的技术如何进步与变迁,关于“概念”与“点子”在广告设计过程中的先决性和重要性不会有变化,这应该是当下广告设计教育面对新技术、新媒体时不可动摇的“坚守”。
二、媒介意识,整合能力——广告设计教育亟需的创新
在坚持策略与创意为本的前提下,处于当下各种媒体形式综合作用于广告行业的时代里,学生是否具有清晰的媒介意识,具有能够适应各种媒介形态的设计整合与创新能力,至关重要。媒介是广告设计赖以存在和实现的根本,决定了广告设计的最终表现形态和视觉效果。媒介意识要求广告设计专业的学生,必须全面了解各种媒体突出的个性特征和传播优势,了解广告设计的媒体适应性。如平面媒体同影视媒体以及网络媒体,在广告设计的文案撰写、色彩选择、互动方式等内容上,是各有差异的。甚至对平面媒体自身来说,报纸广告、杂志广告同各类户外平面媒体,在广告文案的数量、适宜的图片类型等方面,也是各有千秋的。报纸广告设计适合多文案,户外则少文案,报纸对于图片的要求不甚高,但杂志则因其印刷精美而适合使用实景拍摄图像。影视广告以声音和图像为主要形态,声音的参与丰富了影视广告的表现效果,开创了印刷广告的表现与传播空间。影视广告既可适用于单一的影视媒体,也可同互联网结合使用,作为互联网媒体的视频内容予以呈现。实际上,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所谓新媒体,更像是以往各种媒体形态的整合与融创。横幅广告(Banner)是多个平面广告作品的依次反复呈现;流媒体则是数字化了的在网页前端呈现的影视广告。互联网媒体的创新在于它改变了传统平面或影视广告的无反馈缺陷,将无反馈或延迟反馈变为即时反馈与多回合互动。如果传统媒体广告(如平面和影视)设计是设计一个广告作品的话,那新媒体广告设计,则更像是设计一系列广告作品,设计一个完整的广告活动。戛纳创意节自2010年开始设立了实效广告这一竞赛类别,其获奖作品90%以上均为综合使用传统媒体形式与新媒体技术手段的广告作品。如在平面作品中设置手机二维码,然后借助手机APP使平面同移动互联网产生连接,或直接将网络平台作为广告传播的主战场,而以平面或影视作为诱导路径,或将移动互联网的LBS技术(获取移动终端用户的位地理坐标置信息)与户外平面二维码结合使用,完成整个广告设计与传播。这些作品,能够使广告受众产生大量即时性的互动反应,并能够得到迅速而准确的受众反馈统计。而知名广告奖——艾菲奖,就是完全依据广告作品和活动的实际效果进行评选的奖项。这一系列广告作品中,可能是对平面广告的改良,或是影视广告作品的场所更迭,或是实现了从平面到影视再到互联网的直接、迅捷和反复转换。所以,从这个角度看,当下的广告设计教育,可不必跟随所谓的各种层出不穷的新媒体技术亦步亦趋,而是可以以不变应万变,把握现有媒体特点,了解未来媒体趋势,立足广告传播目的与特点,训练和提高学生的媒体意识与整合设计能力。在山东工艺美术学院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广告设计方向核心课程中,我们依据三种基本媒体样态,设置了“平面广告设计”、“影视广告设计”与“新媒体广告设计”三门课程。同时,在该方向培养目标最后一条明确提出,本专业学生需“了解媒体发展趋势,能够熟练应用各种媒体,进行创新性广告设计与品牌形象传播实践”。以“媒体”形态来界定专业方向核心课程的范围与内容,正是为了明确广告设计教育在面对新媒体技术时,所应采取的有针对性的解决策略。
三、广告设计教育是艺术思维与技术媒介的辩证统一
“新媒体”一词最早见于1967年美国CBS(哥伦比亚广播电视网)技术研究所所长、NTSC电视制式的发明者P.Goldmark发表的一份关于开发EVR(电子录像)商品的计划书。后来,1969年,美国传播政策总统特别委员会主席E.Rostow在向尼克松总统提交的报告书中也多处提到“新媒体”这一概念。②由此“新媒体”一词开始在美国社会上流行,并在不久以后影响了全世界。
随着新媒体产业的迅猛发展,近几年来国内越来越多的传播与媒体研究人员开始关注新媒体的现状与趋势、发展与创新,整个学术界对于新媒体的探索与争论也在持续升温。然而纵观这些年的研究成果,即使是在世界范围内,有关新媒体的很多基本问题都尚未得到解决。比如“新媒体”的权威定义的提出、适用范围的确定、具体研究对象的划分以及未来发展方向的定位等等。一个准确权威的定义的提出不仅可以建立理论研究领域中系统性、全面性的基础,也可以为该理论领域研究的深入与发展解除最基本的定义分歧。笔者认为,新媒体研究混乱局面的始作俑者就是悬而未决的新媒体定义纷争,分众楼宇电视称自己“新媒体”;手机短信称自己“新媒体”;早已出现的都市类、财经类、时尚类、IT类等纸质媒体也纷纷改头换面,把自己扮成所谓的“新媒体”……鉴于这种混乱的持续和加剧,及时准确地定义出当今的新媒体,为新媒体的涵盖范围作以界定便成了当务之急,以为它直接影响着学术界今后对新媒体理论系统全面的研究和深入细致的探索。
美国著名传播学者施拉姆(W.Schramm)曾经预言:“人类传播的基本性质不会改变,但传播本身的社会体系,很可能同我们已经知道的各个传播时期大不相同。”③诸多新兴媒体的产生对整个社会各个方面的影响已经逐步显露出来。新媒体在占据大众心智资源上自成一派,在政府管理监督与宣传、社会经济参与、企业公关营销与品牌宣传等方面都表现出无可复制的优势,新媒体对社会的影响无孔不入,用户数量也以惊人的速度飙升。据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邬书林介绍,近几年来中国读者传统图书阅读率呈下降趋势,而电子书和网络出版物的阅读率却大幅上升。调查数据表明,国民图书阅读率2005年比1999年下降了11.7%。然而网上阅读率迅速增长,从1999年到2005年7年间增长了7.5倍,每年平均增长率为107%;④据2008年中国互联网络调查(CNNIC)显示,我国已经有2.1亿网民,成为世界上的互联网使用大国;⑤手机用户也已达5.75亿之众(2008年3月国家发改委的我国电话用户发展情况统计)占全国人口的约44.2%。⑥这些数据足以说明,新媒体正在被大众普遍认可并日益影响着人们的生活,人们的信息传播方式和学习交流习惯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因此,“新媒体”定义的研究不仅是学术界对新兴事物的好奇,也不仅是新媒体理论系统全面的研究的前提,更重要的是对于规范形势模糊、规则紊乱的传媒市场具有很必要的现实意义。
二、关于国内外新媒体定义的分析
目前,关于新媒体的定义可谓五花八门。但有一定影响而被普遍传播的主要是以下观点。
美国《连线》杂志对新媒体的定义是“所有人对所有人的传播。”⑦这一观点一语道破新媒体的本质特征,见解独到深刻,但严格地说,这不是一个概念的定义,充其量只能算是一句口号。首先,该“定义”的核心概念“传播”并不是“新媒体”的所属类而更像是一个动词,应解为“人类社会的信息流动过程和信息系统的运行”。形式逻辑学对定义的要求首先必须满足被定义项与定义项之间的所指对等,本质定义提出的前提是被定义项的所属类的确定,因此“传播”一词不具备定义“新媒体”这个名词的资格;其次,“所有人对所有人”概念不够清晰,过于笼统泛泛,不能准确界定新媒体本质特征,这只是其众多特质中比较显著的一面,不足以将新媒体与传统媒体彻底分离出来。
在线媒体顾问、资深媒体分析师VinCrosbie定义的新媒体,“就是能对大众同时提供个性化的内容的媒体,是传播者和接受者融会成对等的交流者、而无数的交流者相互间可以同时进行个性化交流的媒体。”⑧他指明了新媒体的传播模式——既包括人际媒体的“一对一”和大众媒体的“一对多”的传播模式,还包括特质层面上的“多对多”的模式。这与《连线》杂志“所有人对所有人的传播”的表述异曲同工,但显然要具体明确得多。可以说,在此之前,没有人对新媒体做出更加全面准确的定义。但仔细分析VinCrosbie的说法,在有关“个性化传播”方面表述稍显冗余,定义尚需提炼。而且对于新媒体的传播渠道、信息表现形式、传播范围等区别于传统媒体的重要特质还是没有明确的涉及与界定。
对于“新媒体”的定义,国内学者也是各执己见、百家争鸣。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局长岳颂东提出:“新媒体是采用当代最新科技手段,将信息传播给受众的载体,从而对受众产生预期效应的介质。”⑨他的发言侧重于为新媒体寻找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定义,希望该定义能够经受住时间的考验,不被新媒体的快速发展所淘汰,所以提出“采用当代最新科技手段”的说辞。然而笔者认为,这种尝试没有实际意义,正如很多学者讨论过的那样,“新媒体”是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的概念,任何人都无力掌控它今后的定义走向和效力范围。况且,定义揭示的是事物的本质,其中不应出现带有模糊时间概念的限定词,诸如“当代”、“今天”、“未来”等。另外,“将信息传播给受众的载体,从而对受众产生预期效应”,更像是“媒体”的定义,并没有界定出新媒体有别于传统媒体的特性。而且,“对受众产生预期效应”说法过于笼统模糊,所有传播活动都期望对受众产生预期的效应。显然仅用“采用当代最新科技手段”这一特征无法准确描述新媒体的概念。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新媒体研究中心主任熊澄宇教授在中国网络媒体论坛上指出,“今天的新媒体主要是指在计算机信息处理技术基础上产生和影响的媒体形态,包括在线的网络媒体和离线的其他数字媒体形式。”⑩熊教授的定义基本上已经概括了“新媒体”概念的内容,观点清晰明确,但不符合形式逻辑学思想里本质定义的呈现形式。定义中“在计算机信息处理技术基础上”范围过大,现在很多传统媒体都利用了计算机信息处理技术,但这种技术的应用并没有使传统媒体发生本质上的改变,从而不能被定义为新媒体,例如电子杂志就是其中典型的一例。它只是通过计算机技术的应用改变了纸质杂志上的信息的存储形式,传播内容、模式和目标受众并未发生任何变化。“产生和影响的媒体形态”用词晦涩难懂,不易理解;“包括在线的网络媒体和离线的其他数字媒体形式”外延太广,这将各种户外音视频播放设备(如LED广告牌)也囊括在“新媒体”的范围内,笔者认为此观点尚需完善。
三、新媒体概念的定义方法与新媒体的定义
概念清楚明确是思想正确的先决条件,概念模糊浮泛则是探求真理的阻碍。现在,对新媒体概念之内涵与外延的说法稍显混乱,但也不能仅因标准不同、观点不一等问题,把传统的类别和属差轻易忽略,形式逻辑学中定义本身需要这种层层剥离的过程。换句话说,对新媒体定义的研究离不开缜密的思辨性,“以偏概全”只能让我们在新媒体的研究道路上越走越迷远。康德的“批判哲学”将世界分割为“感性界”、“知性界”和“理性界”,并提出了“感性——>知性——>理性”的事物认知过程。在已有的针对新媒体的学术研究基础上,我们要使“新媒体”的概念明确全面,应该从大众普遍的感性认知出发,培养自身在学术研究中理应具备的知性认识,进而将这种认识升华为对理性的深入探索和对真理的执着追求。
近些年新媒体的定义常是以推理论证的方式给出,在给出关于新媒体定义一般性要素以后,接着证明推断出有关新媒体分类的种种假设,最后被分离出来的若干似是而非的类别成了新媒体确定性的划分。这样的定义方式在新媒体研究领域俯拾皆是。由于普遍的新媒体论是由从具体形态的根据中推论出来的一套并不完善的系统,根据的本身又是来源于假设,因而其总是处于不断的争论与分歧中失去了根基,这种利用形而上学的方法建立的体系在聚集了极端的可能性(不同的角度)后,已远离了新媒体本身是什么的问题,而事实上新媒体本身的问题却又是这些理论的进步所不可回避的问题,因此新媒体理论应该回到新媒体本身,只有确定了新媒体的本质定义后,才能在此基础上完成扩建,新媒体今后的研究才具有根基和支柱。本文对新媒体的定义正是回归本体的体现。
在纷乱的现代思维中,存在四种这样的基本形态:形而上,逻辑实证,结构主义,存在历史。而后三者都是对形而上的反判,三者又存在争执,逻辑实证否定本质和原则,结构主义在否定本质时却又坚持原则,存在历史肯定本质反对技术逻辑,而我们要做的是在坚持某些必要的定义原则基础上运用形式逻辑学原理探求“新媒体”的本质定义。“本质定义乃是用基本特征去解释事物本身的句子。它只包含事物的本质要素,也就是说,严格的本质定义必须是类加上种差两个要素合成的。”所以在为“新媒体”下定义之前,本文主要从类和种差两个要素对新媒体进行界定。
“类是一个普遍概念,存在于多个不同种的对象上,表现出主体的和其他同类物体所共同具有的部分本质。”美国在线媒体顾问、资深分析师VinCrosbie在他的文章《whatis“newmedia”?》提到,大众媒体的特征为:完全相同的内容到达所有接受者;内容发送者对内容有绝对的控制权。笔者同意这一观点,因此新媒体显然不属于大众媒体。但从新媒体的传播影响力出发,新媒体的传播无疑是一种大众传播,由此,在类概念上只能将新媒体与传统媒体视为两个平等的研究对象,它们共属“传播介质类”。
对于本质定义中的另一要素——种差,它是一普遍概念,表现出主体的部分本质,此部分本质为主体和其他同类异种之差异者。‘种差’加上‘类’就结合构成齐全本质的‘种’,这里的“种”也就是本质定义的定义产物。
首先,传统的大众媒体由于各种技术的限制,基本上都是区域性的传播。而随着新媒体传播技术的发展,如果没有人为管理因素的限制,在新媒体的平台上,所的每个内容理论上都是面对全球所有的使用者的。就传播者而言,所有的人都可以成为传播的主体,这使得大众传播的领域得到了极大的延展。传统媒体是传播者和接受者之间的博弈场,无论如何受众在其中都始终处于被动的位置。纸媒体的交互性还停留在读者热线、读编往来阶段,虽然以借助电子版本,但始终属于辅助手段,电视媒体交互性只表现在专题节目中,也就是说,传统媒体归根到底是一种少数人对大众的传播载体。新媒体提供的一种可能是,任何使用者都可以在新媒体平台上信息、言论等各种内容进行地位对等的交流,通过与其他参与者的互动发出更多的声音,这种“全民DIY”式的信息与思想的传播是对传统媒体内容生产方式的彻底颠覆,使新媒体内容传播模式呈现多根网状,原创性日益增强。同时,这种交互是实时性的,参与各方都能够立即得到反馈信息,彻底打破了大众传播时代文化与传播精英对传播主体的把控。由于实现了个人成为传播主体的大众梦想,新媒体传播的内容所涉及的人类生活的广度、对各类问题所讨论的深度以及传播形式的多样性都是空前的。实际上,新媒体已经涉及和全面展现了人类现有的所有文化形态,并针对不同个体实施个性化的精确传播,这种个性化的范围完全可以缩小到单个个体,使得“个人化精准传受”一词在某种程度上成了分众时代新媒体的代名词。另外,传播技术发展到今天,由于传播载体发生了改变,信息的传播形态也发生了本质的改变,依托于数字技术作为新媒体的共同特征,成为现代传播方式与传统传播方式更合适的区分词,“数字化”的字眼在新媒体定义中不可或缺。最后,新的传播技术在传播形态上产生的最大的变化就是能够在新的媒体平台上把传统媒体的各种信息表现形式复合起来。在已有的大众媒体中,按照传播形态的不同可以划分为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而网络和数字技术所能提供的可能性是主要的传播载体如网络、数字电视、手机等都既能进行文字的传播,同时又能进行视频和声音的传播,并且还能把文字、视频、声音存储下来,为受众提供闲暇时的信息消费。新媒体是多种传播形式复合的媒体,大众媒体界限分明的媒体类型区分在新媒体阶段将不再具有意义,“复合信息”将在新媒体研究领域备受关注。
综合以上特质,笔者将新媒体定义为:新媒体是所有人向大众实时交互地传递个性化数字复合信息的传播介质。
事实上,由新媒体革命推动的不仅是传媒产业的突飞猛进,更是整个社会各个方面的大发展。它是全球化浪潮推动下的产物,又是全球化浪潮强大的造势引擎。在新媒体的平台上,全球正逐渐成为一个真正的网状传播整体。新媒体的互动性和个性化精准传播等特点更适合现代人的生活和消费观念,“全民DIY”既是新媒体对传统媒体内容生产方式的颠覆,同时也是新媒体不可复制的核心竞争力。自新媒体引起人们瞩目至今,国内外对于“新媒体”定义的研究百花竞放、争奇斗妍,本文对其的定义也只是一家之言,笔者期待各位学术同道的评论和高见,并希望这篇文字能为学术界对新媒体的探讨有所裨益。新媒体与传统媒体在服务大众的层面上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我们应该看到,在不久的将来,整个世界将因为新媒体的蓬勃发展和与传统媒体的互利共赢而愈发丰富多彩。
注释
邬昆如:《哲学概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
蒋宏、徐剑:《新媒体导论》,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6年。
《后互联网时代的大众传播事业》,/13171620/2054279/articledetail.htm
《中国人网上阅读率年均增长107%》,/2007-04/12/content_9772578.htm
《我国网民人数达2.1亿》,/news/2008-01-17/000003192711.html
《2008年1-3月我国电话用户发展情况》,/showdt.asp?sid=336158
胡昱晖:《新媒体的泡沫经济?》,《广告人》,2007(12)
郑治:《新媒体是什么?》,/s/blog_591eeecd0100085r.html
《岳颂东:新媒体产业的8个特点》./hy/20080519/17024884944.shtml
《认识新媒体》,/tvguide/tvcomment/wtjj/xzlz/7233_3.shtml
传播学的研究对象在历史上发生了两次转向。第一次转向是从媒介向媒体转化。随着工业革命的完成及发展,传播学也被纳入整体的现代化体系之中,书籍、杂志以及以电子技术为支撑的广播、电视都进入了大众化时代。传统媒介的传播被大众传播集团的话语整合,媒介被媒体所替代,大众传播媒体在自身所建构的话语体系中取得话语权的优势地位,同时也生产了大众媒体环境下的文化。
大众媒体背后的利益集团将政治意识逐渐渗入其中,以信息生产代替了知识的生产。在这样的背景中,书籍和杂志并没有消失,原因在于他们在大众传播时代将自己的媒介属性嵌入大众媒体之中,倚重自身的媒介特点,放大自我气质的优势。传统大众媒体在时间、空间、主体、内容等方面对书籍、杂志等媒介的话语进行了冲击,但是当文字媒介的媒介属性不能被完全替代时,它们就可以在媒介偏向的领域维系自身的影响力,并通过与大众媒体以拥有的共同媒介气质为依托进行融合,进而扩大影响力。如今,传播学的研究对象面临第二次转向,这次转向的发生是新媒体的出现所倒逼而生的。新媒体在时间、空间、主体、内容、生产方式、传播方式上都已经突破传统媒体建构的神话。
传播主体已经由传播集团扩展到了每一个个体,话语权的集中程度已经瓦解,传受方式不再是一方占据强势地位,互动性和主动性都在技术的支撑下空前增强,受众的注意力得到重新分配,传统媒体所建构的传播秩序也已经发生动摇。此时,被传统媒体话语整合下的媒介属性再次浮现出来,凡是能够传递信息、承载文化的媒介都成为新的传播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就要求传播学需要将视野放到更大的范围中去,把关注的对象由媒体再次转向媒介。这也是新传播环境中提高媒体传播影响力的必经之路。
二、打破局限
传统媒体探究提高传播影响力应突破被局限的视野,从恢复传统媒体的话语体系和传播秩序的探索中解放出来,进入更加广阔的视野。新媒体一方面部分延伸了传统媒体的传播功能;另一方面又与传统媒体相结合,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在传媒组织结构上的界限已经渐渐模糊,往往出现相互交融的情况。将研究对象聚焦在媒介上可以回归到传播学媒介研究的本质上,提高传播力的途径也会更加多样。因此,回归媒介成为传播研究对象是提高传播力的最有力途径。所谓新媒体是一个不断变化的概念,电子技术支撑下诞生的广播电视对于报纸杂志来说是新媒体,如今的以数字技术为支撑的互联网和移动互联对于广播电视来说是新媒体,总体而言,就是由于信息传播的技术支撑发生变化导致的媒介性质在时间、空间、传播方式、传播内容上发生改变。对此,提高传播影响力应该走在媒介技术发展方向的前端,运用新媒体亦即新媒介的优势思维来充分发挥自我气质。
(一)文化产品企业利用新媒体平台进行产品营销的必要性1.新媒体为文化产品企业与客户提供了最高效的传播沟通平台。文化产品如果没有足够的关注度,就很难激发消费者参与的热情与兴趣,在产品推广中很难达到预想的结果。根据我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2014年的《第3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3年12月底,中国网民数量突破6亿人。其中,手机网民规模已达5亿,手机网民规模的增长促进了手机端各类应用的发展,成为目前我国互联网发展的新趋势。可见,从深挖潜在客户,扩大文化产品品牌的影响上看,新媒体有着巨大的优势,它为文化产品企业与客户提供了最高效的传播沟通平台。2.新媒体营销的互动体验性符合文化产品的特性。文化产品的价值不仅体现在自身的创意和独特性方面,更重要的是表现在消费者的体验价值上。文化产品的受众更倾向于自觉主动地去寻找相关的消费信息,因此这些消费者更加注重参与感和体验感。新媒体具有很强的交互性。因此,新媒体营销的互动体验性符合文化产品的特性,文化产品通过新媒体进行营销易获得较好的效果。3.新媒体相对较低的营销成本符合文化产品企业的经营要求。通常情况下,企业会将预算15%-25%的费用用在文化产品的营销推广方面。但是,传统媒体的高额推广费用令许多企业望而却步。同时,传统媒体的推介已经不适合当下文化产品自身的特性,在传统媒体上进行营销不仅要花费大量的资金,其效果也往往不尽如人意。因此,文化产品的企业更加青睐新媒体的营销方式。
(二)新媒体时代文化产品营销的特点1.“视听觉”元素应用突出。文化产品属于精神娱乐消费品,文化产品的特性决定了消费者在购买或消费文化产品的时候,比较注重感官和精神上的享受和体验。因此,在文化产品营销中,更加强调视频、音频、动画等方式对产品的影响和作用,而基于互联网的新媒体营销方式也非常适合这种“视听觉”的宣传作用,可以更好地进行文化产品品牌的推广。2.网络社交平台成为主流营销手段,但是程度较低。目前,以微博和微信等网络社交平台进行文化产品营销成为新媒体营销的主要方式,但是由于这种基于社交平台的营销方式的主动意识和运用水平都较低,社交平台的营销大部分只是简单的资讯介绍,没有和用户形成很好的互动,很多文化产品企业也没有对相关舆论进行引导和反馈,没能最大限度地将潜在客户挖掘出来,对用户的评价和反馈也存在重视不足等问题。
二、新媒体时代文化产品营销策略
(一)新媒体时代文化产品营销应遵循的原则新媒体时代下的文化产品营销因其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因此其营销模式也要符合网络整合营销的4I模式,即趣味(In-teresting)、利益(Interests)、互动(Interaction)和个性(Individual-ity)这四个原则。1.趣味性(Interesting)文化产品营销首先要注重文化产品本身的精神性,充分挖掘文化产品内在的娱乐性,在实施网络整体营销时,要注意把握营销的趣味性。从消费者的消费动机来看,文化产品的消费动机大部分是处于精神和娱乐的需求。因此,文化产品在新媒体营销中,要注意表达和突出文化产品的精神性和娱乐性,使营销计划具备价值。2.利益性(Interests)所谓利益性,是指文化产品企业利用精神和物质的双重利益来刺激和吸引消费者关注,以期获得更好的营销效果。除了可以定期举行转发、@好友和点赞等方式有机会获得产品适用外,还可以通过文化产品固有的属性提升客户对产品的粘性。例如电影《小时代》其实就是郭敬明把自己的小说《小时代》系列搬上了大荧幕,众所周知,郭敬明作为中国当代新秀作家,其作品《幻城》、《小时代》等深受90后青少年的喜爱,仅以《小时代》这部系列小说为例,它的销量就达到2000余万册,拥有大量的粉丝人群。电影《小时代》首映当日排片率近45.1%,打破了当时中国电影首映票房纪录。可以说,电影《小时代》的成功与“郭敬明”的个人品牌效应密不可分。3.互动性(Interaction)就文化产品的性质而言,消费者的体验感至关重要。因此,文化产品企业要利用新媒体平台与消费者进行互动,加深品牌在消费者中的印象,挖掘潜在客户。同时,还要注重持续的营销互动,与自己的受众群体建立长久的关系,激发受众的积极性和热情,甚至把受众群体变为主动传播者的身份。4.个性化(Individuality)当下时代和人们的生活方式都要求文化产品要具备创造性和独特性,以满足不同消费者个性化的需求。因此,在文化产品营销中,要注意细分市场,强调文化产品的独特性。以《饥饿游戏》为例,它的推广正是在个性化的产品定位和满足消费者的个性需求进而成功的典范。首先,电影和小说将主要目标客户群定位在15—25岁青少年身上。其次,在影片发行之初,美国狮门影业公司就在年轻人喜爱的网站上举办了一系列的活动,如通过在Twitter(推特)网站上发起“寻找饥饿游戏的拼图”活动来电影海报,在Facebook(脸书)上举办“市长竞选”活动,甚至开发相关的网络游戏,成功地吸引了青少年粉丝们的注意。同时,通过网络社交平台对产品进行积极的推广。包括图书推介,明星粉丝的转发等积累了大量的人气。最终,不仅电影取得了很好的票房,其系列图书的销量也非常火爆。
新媒体传播的多样化对于动漫产业的影响是多方面的,新媒体传播与动漫的对接形式主要有互联网新媒体对接、手机新媒体对接、数字电视新媒体对接。
1、互联网新媒体与动漫对接
在我国,互联网事业发展迅速,互联网的规模和网民数量居世界第一位。发达的互联网络为动漫产品的传播提供了广阔的平台。近年来,国家大力扶持动漫产业的发展。国产动画片产量与质量呈现大的增长趋势。仅依靠传统电视台播出的形式不能满足动漫产业发展的需求。互联网新媒体的出现弥补了传统电视播出的不足。互联网的传播范围广泛,传播成本低廉,不受时空的限制。基于互联网的动漫传播对接,能按照用户的不同需求任意点播或重播;能让用户以快捷的方式搜索、浏览、上传、分享、评论视频内容;能让我们看到大量的动漫作品,其中包括在电视台播出作品和大量的网络原创动漫作品;能让观众对动漫作品进行开放性的任意点评和自主传播,许多动漫和动漫游戏作品通过开放性点评和包括视频分享、博客、微博等自主传播,在互联网上迅速蹿红。
2、手机新媒体与动漫对接
联合国有关机构调查显示,到2014年底,世界上移动手机用户总数将会超过世界总人口数。据我国工信部统计数据,2014年1月底中国手机用户已达12.35亿。我国的移动通讯规模和手机用户数量居世界第一位,发达的手机新媒体为动漫产品的传播提供了广阔的平台。随着科技的进步和移动通信事业的发展,手机不再是单纯的移动通讯工具,已发展为全新的大众传播新媒体。手机新媒体就是借助手机进行信息传播的媒体,是网络媒体的延伸。手机媒体与网络媒体相比携带更方便、具有更高的自由性、互动性、覆盖率、分众化和反馈及时的特点。手机媒体与动漫的结合对接,使动漫产品的传播更加及时、便捷、传播广阔,是扩大动漫影响力的最有效途径。
3、数字电视新媒体与动漫对接
数字电视新媒体又称互联网协议电视,或称交互式网络电视。它是集电视产业、电信产业和互联网产业于一体的新兴媒介,将传统电视传播与互联网交互传播的优势结合为一体。用户可以根据需求任意点播、回放、录制视频节目,形成人机互动的新框架。数字电视新媒体与动漫的结合对接,为动漫产品的传播和发行开拓了新的途径。
二、新媒体动漫传播的主要特征和发展趋势
以互联网、手机、数字电视为代表的新媒体传播,在与动漫结合对接后呈现出传播媒介的多样化、传播内容的丰富化、传播方式的交互性、受众群体的细分化等特征和发展趋势。
1、动漫传播媒介的多样化
新媒体传播与动漫结合对接后呈现出传播媒介多样化的特征和发展趋势。动漫产业的产品传播呈现出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并行的局面。动漫产品在电视、电影、广播、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传播的同时,更多的选择在互联网、手机、数字电视、平板电脑等各种新媒体传播。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各种更新的媒介的诞生,动漫作品传播媒介将会迎来更多、更新、更符合时展需求的传播平台。
2、动漫传播内容的丰富化
新媒体传播与动漫结合对接后呈现出传播内容丰富化的特征和发展趋势。由于传播媒介的多样化和传播途径的开放性与自由性,促使了传播内容的丰富化。电视、电影、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以传播动画片、动漫图书为主;互联网、手机、数字电视、平板电脑等以传播网络游戏、动画片、原创动漫和各种周边产品等为主。正式上映、上线、出版的动漫作品与个人原创的动漫作品,在开放的新媒体传播中加上分享、评价、关注使传播的内容越来越丰富多彩。随着各种新传播媒介的推出,动漫产品在多样化、开放性、自由性新传播平台上,更加强调时效性、个性化和原创性,动漫作品传播内容将会有更多、更新、更符合消费者个性需求的内容出现。
3、动漫传播方式的交互性
新媒体传播与动漫结合对接后呈现出传播方式交互性的特征和发展趋势。与传统媒体的单向线性传播不同,在新媒体传播平台中,信息的传播者也可以成为信息的接受者,信息的接受者反之又成为了传播者。动漫作品通过微博、博客、微信、论坛、互动网站等平台转发、分享、评论形成互动的新格局。开放、自由的互动传播激发了作者的创作激情,涌现出很多优秀动漫原创作品,同时降低动漫产品的传播成本。随着人们对开放、自由的互动传播方式的认可,新传媒传播方式的互动性将更加凸显,为动漫产业的发展提供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
4、动漫受众群体的细分化
作者:赵琛 单位:昆明学院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讲师
计算机数字技术对艺术推波助澜的同时,带来了“重技术,轻创新”的问题值得深思。数字媒体艺术设计活动受制于计算机、程序等硬件框架中,难以真正实现设计艺术创新的突破。设计作品的优劣从某种角度来说,是由设计思维的深度来决定,而我们从这几年学生的设计作品和课程作业不难看出,学生对计算机的依赖超出了我们的想象,很多学生认为学习和从事数字媒体艺术设计最重要的就是熟练运用计算机及其相关辅助软件,学生极其不重视设计理念的形成,忽视在设计语言方面的突破,重形式、轻内涵,一心埋在数据材料库里东拼西凑,很多作业都缺乏设计原创性。计算机数字技术的应用是数字媒体设计艺术创作的基础,其成果依存于计算机处理技术,因而其兼具了艺术表现和技术特效,具有独特的审美价值和传播理念。因此,计算机数字网络时代更需要清晰、独创而富含文化底蕴的设计艺术创新,在数字媒体艺术教育中强化学生的自主创新能力的培养势在必行。
作为一门创新性学科,需要设计主体具有超强的行业前瞻性和创造意识,而创造性思维能力是设计主体整体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架良好思维品质的重要支柱。因此,数字媒体艺术教育的目标即是在熟练掌握计算机辅助工具的同时,培养有创新能力的综合型设计艺术人才,教学的重心仍旧是培养学生自主创新的能力。首先,设计理念的创新是数字媒体艺术创新的基础,它是数字媒体艺术设计解决问题和进行思想交流的核心。设计语言和表现手法的创新等艺术形式都是在设计理念的指导下进行的。计算机数字技术作为一种新的设计表现工具,在为数字媒体艺术创作提供了更多可能性的同时,“似曾相识”的设计作品也是比比皆是。这说明设计理念创新在数字媒体艺术活动中具有决定性意义。设计理念的创新需要设计者具备广泛的知识、深厚的艺术修养和生活阅历,这样才能在变化万千的设计领域中不断传达有益而独到的设计理念。其次,设计理念的准确传达需要结合计算机数字媒体技术语言来实现。语言是传达信息的媒介之一,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创新中,使用什么样的语言形式是决定设计理念传达准确的关键,其直接性、准确性和独特性在人们交流思想、文化传播、信息交互等方面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受众也正是通过设计语言与自身经验加以印证,最终明白设计者所希望表达的思想情感和文化内涵。计算机技术为设计语言创新提供了新的艺术样式,它是区别于语言这种理性符号系统的另一符号系统,因此,加强对计算机数字媒体语言的创新性研究十分重要。
通过仔细探寻生活中一切可能采用的元素,结合技术创新充实到设计语言的创新中,使得设计语言的创新形式能够准确独到地阐述设计理念。创新是人们对过去经验或知识的超越而不断地推陈出新,创新是设计艺术发展的内在要求,是设计艺术的灵魂,但是创新并不是对传统的抛弃,而是对人类传统文明、精神和文化精髓的延续和发展。因此,在数字媒体艺术领域,我们需要不断地进行设计理念的创新,加之以拓展丰富的设计语言并辅之以先进的技术。尽管数字媒体艺术是在数字技术高速发展基础之上应运而生的新兴学科,但是它仍然需要在技术的基础上体现艺术本身所具有的创造性,这是设计艺术的核心所在,也是数字媒体艺术蓬勃发展的根基所在。结语数字媒体艺术是一门跨学科专业,其既体现了艺术的个性化,也实现了学科的多元化,它将艺术、科学和社会经济整合为一体,努力实现创新型数字媒体艺术人才的培养。而创新型数字媒体艺术人才培养要注重创新潜质的挖掘,能熟练利用计算机新媒体设计工具进行艺术作品的设计和创作的复合型应用设计人才。因此,计算机时代下的数字媒体艺术教育在要求完善合理的知识结构,有深厚的文化底蕴、强烈的创新意识、较高的技术素质同时,也要提供学生具有开放性、行业参与性和实践性的探索平台。这样才能更好地激发学生的艺术想象力和科技展示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养,为全面开发适应知识经济与信息时代所需要的综合数字媒体艺术人才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