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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莫扎特:维也纳乐派的另一个代表人物莫扎特
在其作品中也充分继承了海顿的风格,将大量的人文主义因素注入进了作品中。莫扎特作品的风格可用“刚柔并济”四个字来概括,即这同样是受意大利优雅风格和德国的巴赫的动情风格的影响,在音乐中的具体表现就是运用小调进行创作,如他的C小调钢琴协奏曲(K491)和d小调钢琴协奏曲(K466)。他还吸收了巴黎的肖贝特、埃克哈德的表现压抑风格的音乐。英雄性风格在莫扎特的音乐中也有体现,这是受意大利正歌剧和格鲁克歌剧的影响,其音乐具有雄辩性的特点,叙调加进伴奏,使之更富于戏剧性的紧张特点;音乐中运用合唱,突出其英雄气概;主题还带有某种宫廷气质。莫扎特同时又是遵守传统的,形成了学院派风格。帕勒斯特里那的对位风格为他提供了范本,他把对位运用得像学院学生用宗教音乐方式做的练习。萨尔茨堡当时的音乐生活是相当活跃的,而这种学院派风格尤其受到青睐,这种饱受西方古典文化熏陶的音乐风格也在一定程度上对莫扎特产生了影响,使其作品也带有了一些人文主义的色彩。从历史角度来说,莫扎特的音乐作品继承了发源于古希腊时期,兴起于文艺复兴时期的欧洲人文主义传统,人文主义即人本主义,莫扎特的音乐中处处蕴含了这种以人为本,关注小人物喜怒哀乐的思想。时至当今,莫扎特的音乐作品之所以仍然被奉为圭臬,其主要原因就是,那种超越了时代、超越了流派的人文主义内涵。这也就是为什么有人说,莫扎特是上帝派来的音乐使者,因为只有它的音乐才能超越了时间,超越了空间,超越了文化,带给我们灵魂上的安宁。
1.2贝多芬:众所周知,路德维希-凡-贝多芬
是古典音乐的集大成者,在古典音乐史上占据着极其重要的地位。贝多芬的创作构思宽广、形象宏伟、感情深邃、对比鲜明,这使他偏重于采用并扩充奏鸣曲式;同时由于创作的形象丰富多样,运用在各作品中的奏鸣曲式又各有特点。贝多芬的其它管弦乐作品有《小提琴协奏曲》、五部钢琴协奏曲,两首序曲、钢琴乐队、合唱幻想曲、两首小提琴与乐队浪谩曲等。尽管维也纳古典乐派中的三位著名作曲家所处的生活年代相当接近,但是贝多芬的思想同海顿和莫扎特显然并不属于同个时代。海顿一生备受,他虽也偶尔激怒过,但却总是逆来顺受。莫扎特精神上遭受的苦难并不比海顿少,他勇敢于反抗,宁愿贫困而不能忍受大主教的侮辱,但在他的音乐中,从那充满阳光和青春活力的欢乐的背后,往往还是可以感觉得到一种痛苦、忧郁和伤感的情绪。只有贝多芬,他不但愤怒地反对封建制度的专制,而且用他的音乐号召人们为自由和幸福而斗争。这也在前两位音乐大师的基础上,融入了更深层次的人文主义因素。不仅如此,贝多芬的作品在体现了西方文化所固有的人文主义元素的同时,也融入了罗马文化中英雄主义的色彩。在贝多芬的《第三交响曲》中,罗马英雄主义文化体现的尤为明显。贝多芬内心的“英雄”形象,并不是拘泥于某一个具体历史人物的形象,而是他心目中中的完美救世主。这位救世主并不与政治或者战争挂钩,而是一位精神上的救世主,他要将全人类从深切的苦难中救赎。
2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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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传统艺术精神 音乐教育 和谐之美 协作之德 立人之旨
一、和谐之美:乐而不,哀而不伤
音乐是人类的一种特定的艺术形态。我国两千多年前的音乐理论专门著作《礼记・乐记》起文就言:“凡间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声相应,故生变;变成方,谓之音;比音而乐之,及干戚羽旄,谓之乐。”也就是说,人的心有感于外物而发出宫、商、角、徵、羽等五种不同调式的“声”来;声声相和、声声相应而有一定的韵律,就成了“音”。所以说:“凡音者,生人心者也。情动于中故形于声,声成文谓之音。”音乐作为“乐音”组合而成的韵律之声,无论是通过人体器官还是通过外在器物(乐器)及其他乐舞形式展现出来,无非都是在表达人“感于物而动”的情感或感受,故形于“声”,成于“音”,达于“乐”。然而,中国古代艺术理论虽然承认音乐艺术等是“歌以叙志,舞以宣情”,是表达和展现人的内在心理感受,表达和展现人的情绪和情感,但是,中国古代艺术理论或者说儒家的乐舞理论却更强调音乐对人的心灵的涵养,乃至强调对人伦秩序的调节――这就是孔子“乐而不,哀而不伤”也即“过犹不及”的艺术主张:“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孔子曾说:“《关睢》,乐而不,哀而不伤。”并且说武乐是“尽美矣未尽善也”,而褒赞韶乐为“尽美矣又尽善也”。孔子是极富人情味和艺术才情的教育家,他在删定《诗经》的时候,就把民歌性质的《风》放在了宫廷音乐《雅》和祭祀音乐《颂》的前面,并且把咏叹男女爱情的《关睢》放在了开篇;他主张人的情感要欢喜而不放纵,感怀而不伤痛,做到可乐亦可哀,但最好是平静怡人的优雅之乐,或是淡淡的平和的哀伤。
然而,在当前的教育实践、教育活动中,我们发现许多青少年学生往往偏离了中国艺术的可贵精神方向,也偏离了欧州古典音乐艺术宽厚、平和、雍容的可贵精神方向。他们学习和感受的音乐,在他们看来只是宣泄个人情绪的艺术通道,而音乐的参与或演奏,也仅仅留在初步的“歌以叙志,舞以宣情”的音乐行为层面。例如:(1)不喜欢古典音乐和民族音乐,对高雅音乐缺乏意趣乃至反感、厌恶,甚至发展至“深恶痛绝”。受大众传媒和流行乐坛的影响,学校教育中一旦教师播放和讲解一些古典音乐,不少学生就喊:“老土!”(2)对音乐的理解和实践普遍较浅薄和单一,情绪冲动有余而深刻思想不足,缺少对自我体验的反思、反省和自我情感的提升、超越。如某些“行为艺术”,连对生命的起码思量和敬畏都尚缺乏,更谈何有深刻的思想和经典?(3)歌坛影坛不少从事音乐或其他艺术的人士频频爆出有心理障碍的报道,与此相类似,不少青少年学习音乐本应是“乐而不,哀而不伤”,可音乐却将其推向了另一偏狭的深渊――孤傲、抑郁、狭隘、偏激、放纵,这就是历史上孔子为什么称“郑声”而反对郑、卫之音的深刻原因。在儒家看来,音乐生活本是有韵律且和谐的生活方式和心灵体验,只有超越原始冲动性质的情感宣泄,才能达到“乐而不,哀而不伤”的圆融、灵透的心灵境界,乃至达到老子所谓“大音希声,大象无形”的艺术境界。
二、协作之德:八音克谐,无相夺伦
《尚书》有一著名的句子:“诗言志,歌咏言,声依咏,律和声,八音克谐,无相夺伦,神人以和。”按照《说文解字》的解释,“音”乃“声”也,生于心又节于外谓之音。“宫商角徵羽,声也;丝竹金石匏土革木,音也”。而“乐”则是“五声八音总名,象鼓木也”。声、音、乐的字义既然如此,那么“八音克谐,无相夺伦”的意思就是丝、竹、金、石、匏、土、革、木等八类器物(乐器)相互配合演奏,从而奏出某种调式或旋律――若八音不谐,那就是噪音了。
当前音乐教育中有一种过分强调自身技巧和个人成效的倾向(我并不反对音乐所必需的技巧和成效),这从雨后春笋一般发展起来的音乐考级、音乐培训及其他类型的“明星学校”可知一二,从家长对孩子们学习音乐艺术的关注及关注的方向可知一二,也完全可以从学校音乐教育中合唱、合奏、音乐剧等综合性、群体性音乐教育的薄弱来推断出来。其实在青少年的音乐教育中,要尤其重视音乐协作,并从中培养青年美感向度或美感维度上的协作精神与群体理念。
在音乐教学活动中,有许多学习内容的协作性很强,其中合唱、合奏、音乐剧等表现尤其突出。在这些活动中,有时候要求某些学生承担主角、主旋律声部的任务,有时又要求这些学生承担配角、副旋律甚至是伴奏的任务。这种角色的变化,意味着他们必须与他人紧密合作。他们在什么时候应该突出,什么时候应该配合,什么时候应该出现,什么时候应该沉默,都应该通过实际的训练和心理过滤,才能确立一种整体的和谐与协作。在这种活动中,所有学生都要有一种角色感,都应该把握适当的分寸。在排练合唱作品时,要使学生明确自己声部所处的地位、应负的责任、声部进入与退出的时间、力度的把握、音色等。它同样能潜移默化地陶冶学生的群体意识与协作精神。
合唱、合奏等群体性的音乐活动,能较好地培养公民与群体、社会相协调的生存意识。这些音乐活动要求很多人在同一时间内有一种良好的协调与配合,在保持集体行动的参与者的各自独立性的同时,又培养共同的团结、协作的思想和技能。也即整体的和谐乃基于个体的独立性,而个体的独立性又不致破坏整体的和谐。从而“在这种共同劳动(创造)中,每个人都能感受到集体的力量和创造的乐趣,既服从整体,不能以自我为中心,又必须正确地表达个性”。因此,在培养学生的群体意识及合作精神方面,音乐课程显然具有其他课程所不具有的优越条件,可谓“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
“美不是孤芳自赏,而是大家共享,这就要团结协作。在轮唱中,我们分成不同的组,组内成员齐心协力,组间成员互相配合;我们用心唱自己的一部分,同时聆听别人的歌声,最后的和声异常动听。不需要唱得多么美妙,不需太多技巧和专业水平,只要团结、协作,就是最棒的音乐,一二・九大合唱也证明了这一点……我从没想过这样配合,团结真的能创造出许多意想不到的东西。我们站成一圈,用手和声音进行传递……这一切都是团结的力量才能创造的快乐。”清华大学一学子的此言对于我们的音乐教育,尤其是初级音乐教育不无启示。
三、立人之旨:情深文明,气盛化神
孔子的教育思想体系有一个重要的命题,那就是:“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因为孔子的教育是“立人”的教育而不是纯粹的知识与技术的传授,所以他把育人的中心放在了人的心灵和生存方式上,用现在的话来说,那是全面发展人文化的教育,所以孔子对自己的儿子孔鲤不学《诗》《礼》等提出了尖锐的批评。他认为“立人”的教育首先应从《诗》开始,它可兴、可观、可群、可怨,进而懂人伦之道,至少可“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然后是学《礼》,以懂得为人处世;最后要学成――也就是要达到自由而美的境界,那就非得学《乐》不可了。《礼记・乐记》说得更明白:“德者,性之端也;乐者,德之华也;金石丝竹,乐之器也。诗,言其志也;歌,咏其声也;舞,动其容也;三者本乎心,然后乐气从之。是故情深而文明,气盛而化神,和顺积中而英华发外,唯乐不可以为伪。”意思是说:德是对性情的端正,乐是对德行的升华或者说乐是德行的“光华”。这样,就把人的艺术感受和道德品行等沟通起来了,把个性言行和社会秩序等沟通起来了。
一言以蔽之,中华文化一向注重艺术与人的情感或修养的融通,当然也注重各类艺术形式与人的心灵的渗透和贯通,所谓“礼乐之说(悦),管乎人情矣”。艺术乃“德之华也”,但我们的音乐教育在多大程度上做到了“德者,性之端也;乐者,德之华也”呢?而我们的学生又多大程度领悟了“德者,性之端也;乐者,德之华也”呢?不少教师把音乐教育当作了纯粹对音乐知识和音乐技巧的传授,而没有达到通过音乐知识尤其是音乐技艺来培养青少年优秀情感模式、思维模式及行为模式的层次。借用中国传统的学术术语,那就是音乐作为细腻具微的艺术形式,更容易让参与者流于“器”的层面而难以上升到“道”的层面――事实确实如此。
孔子说过:“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意思是说:“礼呀礼呀,难道仅仅是表达礼仪的玉和帛吗?乐呀乐呀,难道仅仅是演奏音乐的钟和鼓吗?”唐代名相魏征更曾一针见血地指出:“孔子称:‘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乐在人和,不在音也。”孔子这一思想是十分深刻和敏锐的:如果音乐教育流于对音乐知识和音乐技巧的片面追求而忽视了音乐教育背后对思想精神和情感理念的熏陶、培养,那么这种音乐教育在本质上就是失败的。“不兴其艺,不能乐学”,“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孔子主张的教育虽然需要“六艺”,但他传授“六艺”尤其是传授《诗》、《书》、《礼》、《乐》、《易》、《春秋》六种经术(侧重于形而上)的根本目的,却是被传授者的“得道”或“有德”。艺术本于“心”而体于“气”,积于“中”而发于“外”,是最不可为“伪”(故意做作)的;“情深而文明,气盛而化神”,这才是完整的艺术教育,才是真正的人文教育。所以培养青少年良好的情感模式、思维模式、行为模式而忠于“立人”的全面教育之宗旨,乃是青少年音乐教育的当务之急。
参考文献:
[1]礼记・乐记.
论文摘要:中华民族传统音乐的历史源远流长,各民族丰富多采的传统音乐呈现出各自独特的风格、形式和特点,共同构成了中华民族绚丽多彩的音乐文化,在世界民族之林也享有盛誉。但是,改革开放后,外来的音乐文化对我国传统音乐形成了巨大冲击,使人们的观念发生了一定变化,这一时期的音乐创作出现了多元化发展倾向。这是特定历史条件下出现的一种文化现象,值得我们进行思考和总结。
音乐不仅是文化的重要内容,也是更加便利于各国、各民族之间进行交流的共同语言。音乐可以更加直观形象地展现出人民的生活和情感状态,在特定的情况下,要比用语言更容易让别人理解和接受,更有说服力和感染力。它还有一个特别的有利条件,就是乐谱是通用的,不管是哪个国家或哪个民族的音乐,通过五线谱,相互都能演奏,这就更加便利于相互交流。同时音乐也是现实的反映,对生活的批判。世界各国、各个民族因为其内在的遗传基因和外在的自然条件不同,形成了一些有特殊性的现实生活,由这些有特殊性的现实生活产生出各种有特殊性的意识形态,音乐就是其中的一种。远古时期,鉴于自然、社会环境的迥异,造成了中国各地区音乐发展的不平衡。
我国是具有五千年悠久文化的文明古国,对世界文化有着巨大的贡献。尤其对日本、朝鲜等远东国家和南亚、东南亚各国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四千多年前,经济、文化发达的中原地区成为中国音乐文化的中心,秦兼并六国之后出现了二百年统一强盛的西汉帝国,这时中国古代音乐文化的发展进入第一个高峰时期。公元前二世纪,张骞两次出使西域,首次使中国和中国以西的文明形成联系。
我们从中国文学史、中国音乐史上可以知道,秦汉的乐论辞赋、六朝的讲唱变文、唐宋的传奇戏剧、明清的话本小说及历代流传的民间歌曲乃至宗教音乐,都曾对整个文化和人们的思想产生过深远的影响。不同的文化,反映着不同的社会习俗和生产方式。人类文化的多元化,是客观的存在,尽管现代高科技的发展将世界愈来愈紧密地联系了起来,但世界多元化的音乐文化不会由此而“一体化”。因此,我们应该使不同民族、地域、国家的传统音乐文化在差别中得到发展,在全球意识下求得繁荣。所以,既要消除欧洲文化中心论的影响,也要去除唯东方文化中心论的狭隘想法,使世界音乐文化在平等“对话”中相互吸收,共同发展。
音乐不仅能表现一个国家和民族的传统,也能展现一个国家或民族新的形象。音乐的表现手段,有别于其他一些艺术形式,它更加直接,也更加直观。文学需要专门的翻译家进行翻译,而绘画展现的大多是一些有具体形象的东西,音乐却有高度的概括能力,能有力地展现一个国家和民族的精神和社会的整体风貌,音乐能够表现不同的民族性,因此它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展示自我的名片。正是由于音乐可以展示民族形象,所以它经常被当成重要的交流手段。商务谈判,需要音乐;婚丧嫁娶,也需要音乐。音乐不仅是民间交流的手段,更是国家交流的手段。
音乐用于外交,古已有之。我国春秋时期,诸侯国外交中音乐是必不可少的礼仪之一,无论觐见天子、国君相见,以及诸侯国君接见其他国家的使臣,都需要音乐。可以说,没有音乐,就没有外交。
进入当代社会,音乐更广泛地应用于外交。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各国之间的联系越来密切了。这种联系,已经不仅限于经济交往,还要建立在一个更广阔的经济和思想艺术的基础上,这其中就包括文化交往,且音乐是其中的重头戏。因为音乐表现的情绪是直接的,虽然世界各国的民间习俗不同,但其心理机制却大同小异,对情绪的感觉大体是相同的,因此人们欣赏乐曲的时候,就会不由自主被其中所暗含的情绪所左右。音乐的情感性,与它所展现出来的对美的追求,可以超越于人的社会与政治属性,当音乐用于交往的时候,它可以将音乐的某些功能和特性展示的淋漓尽致。
人们在结交朋友,增进友谊的时候,有相当一部分,特别是年轻一代,都选择去歌城、KTV一展歌喉;毕业生,特别是大学毕业生在毕业时,不管是不是与音乐艺术相关的专业的毕业生都会精心准备一台歌舞晚会去感谢师恩,传达同学之间依依不舍的心情以及对未来美好生活的向往;在做早操、眼保健操、课间操等有益的课外运动时,也都会播放舒缓且有节奏韵律的音乐进行伴奏,让这些运动变得更加有魅力。
结语:中华民族传统音乐的历史源远流长,各民族丰富多采的传统音乐呈现出各自独特的风格、形式和特点,共同构成了中华民族绚丽多彩的音乐文化,在世界民族之林也享有盛誉。中国音乐的多元化是中国音乐史不可回避也不可逆转的趋势,随着改革开放的继续深入,这种多元化的表现方式会更加的丰富多彩。
参考文献:
[1]刘婷婷.试论跨文化音乐交流:1949年以来德奥古典音乐在中国的交流与接受[D].北京外国语大学,2007.11
作者简介:杜亚雄(1945—),男,哲学博士,中国音乐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杭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教授,艺术教育研究院兼职研究员。
摘要:作者赞成国外一些音乐学家将调式体系分为两类的意见,认为我国传统音乐中的调体系也可以分为“调式”和“调型”两类。文章讨论了“调型”的定义,分析了传统音乐中“西皮”等四种不同形式的“调型”。“调型”在我国形成的时代可能很早,历史悠久,应对它做更深入全面的研究。深入研究“调型”不仅是探索我国传统音乐形态之必需,对建立民族作曲理论体系也有裨益。
关键词:调体系;调型;结构形式
中图分类号:J61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2172(2014)01009006
俄罗斯音乐理论家尤·尼·霍洛波夫在其著作《和声学教程》中认为,应将欧洲音乐的调式体系分为“调性的调式”和“调式的调式”两类。他认为大调或小调都是“调性的调式”,因为它们都“可能局限于固定的音列,但若无这种限制,也丝毫不妨碍它是否是大调或小调。”而“调式的调式”恰恰相反,它以“具有保持固定的音列(而不依附于主音)的特殊特点为特征。”他以古典音乐中的具体作品为例,说明了两者的区别。[1]俄国学者对欧洲古典音乐中的调式体系进行分类的做法,值得引起我们的注意。美国学者唐·麦克·兰德尔(Don Michael Randel)也认为“调式”(mode)一词可以有不同的定义,一种是传统定义:“将选择出的乐音从低到高排成其中由某音作为中心的音阶”;而在另一方面,“一些有关调式的概念强调旋律类型,原则上根据旋律元素的特点对调式加以定义。”兰德尔还指出,西方音乐学界在研究印度古典音乐、伊朗古典音乐和阿拉伯木卡姆等非西方艺术音乐中的调式概念时,“相对强调三方面的要素:1.音阶或有内部层次结构的音列;2.旋律模式;3.情感或某些非音乐的特征。”[2]
欧洲语言中的“调式”(英:mode俄:lad)一词词义的扩展和民族音乐学研究的成果有关。霍洛波夫所说的“调性的调式”和兰德尔所说的传统意义上的“调式”就是汉语中的“调式”。霍洛波夫所说的“调式的调式”和兰德尔所说的“强调旋律类型”的“调式”,在汉语中最好称为“调型”。“型”在汉语中有“模型”“类型”等义项,在音乐术语中也有“节奏型”“旋律型”等用法,称“调型”要比“调式的调式”“强调旋律类型的调式”好。至于比“调式”和“调型”更高一级的概念,建议称为“调体系”。因为“调”在汉语中不仅可以指调高、调式,如“C调”“上字调”“商调”“角调”,也指“调型”,如“西皮调”“二黄调”,还指旋律,同时也有“带有某种情绪”的意思。依笔者之浅见,用“调体系”来概括音乐中与“高低长短配合成组的音”[3]有关的一系列概念比较合适。①
“调型”在我国传统音乐中是一个常见的音乐形态,以往的音乐学家们将其称为“特性调式”或“某某体系”。笔者认为这两个名称都不能够很好地说明“调型”的特点,故撰文对“调型”进行初步探索,希望大家批评指正。
黎英海先生在《汉族调式及其和声》一书中指出:“‘调式’是人类音乐思维的基础”,他还说“音阶便是构成调式的素材,‘调式’是采取音阶中的某一音作为自己的‘主音’而形成的。”[4]《现代汉语词典》中说:“乐曲中的几个音根据它们彼此之间的关系而联接成体系,并且有一个主音,这些音的总和叫做调式。”[5]各种调式都以音阶为基础,并以音阶中的某声为主音构成的。中国古代文献中称“主音”为“调头”。[6]中国传统乐理认为五声音阶和七声音阶中的五正声都可以作“调头”,构成宫、商、角、徵、羽五种调式。
“调型”是不同于“调式”的另一种关于旋律构成的思维形式,它取某种音阶中的某些音为骨干音,由这些骨干音构成一个骨干音列,一首作品的旋律中可只用这一骨干音列,也可在这一骨干音列的基础上,加上若干附加音。在后一种情况下,附加音环绕着骨干音进行,并在旋律中造成对骨干音列的向心力。
调式类的旋律,一般用“主音”“起调毕曲”,调型类的旋律则可用其骨干音列中的任何一个骨干音开始,也可以终止在任何一个骨干音上。它还可以用附加音“起调毕曲”。
为说明什么是“调型”,我们来看一首湖北中部的打连枷号子《催咚催》。
谱例1《催咚催》湖北民歌
杜亚雄记谱
《催咚催》以宫声开始,以徵声结束,但它既非徵调式,也非宫调式,因为全曲并非单纯地以徵声或宫声为主音,也不是围绕着徵声或宫声建立起来的,其骨干音列由五声音阶中的宫、角、徵三声组成,附加音为商声。骨干音及附加音在两个八度中叠置,旋律围绕骨干音展开,这是一首典型的“调型类”旋律。骨干音之间的跳进属于基本音调的范畴,在此基础上,构成某种旋律类型或固定音调。其旋律结构如下例所示,二分音符代表骨干音,四分音符代表附加音。
谱例2
方妙英先生曾将这一调型命名为“楚宫体系”并撰文加以讨论,[7]它不仅在湖北中部出现,在浙江南部、香港地区的汉族民歌和苗族民歌、畲族民歌、瑶族民歌、彝族民歌中也常出现。它以宫、角、徵三声为骨干音,常以商声和羽声为附加音。采用这一调型的少数民族民歌还经常根据感情表达的需要,加入在音律上有所变化的角声或其他的变化音级以丰富音乐表现力。如黔东南流行的苗族“飞歌”,就采用中音区微降的角声并下滑到低音区的徵声,非常有特色。由于采用由宫、角、徵三声构成的骨干音列,旋律常在五度、八度或更宽的音域内作类似西洋音乐中的“分解和弦”式的进行,跳进较多是其旋律的特点之一,在旋律中运用大幅度下滑的各种腔音是其最突出的润腔特点。采用这一调型旋律可终止在构成骨干音列的宫、角、徵三声上,也可以终止在商声或羽声上。无论终止在哪一声上,旋律都以骨干音为主。我们不能根据结束音不同,认为这些旋律分别是徵调式、角调式、宫调式、商调式或羽调式。在这个调型中,结束音不一定是曲调的骨干音,特别在以商声或羽声结束时。在多数情况下,商声或羽声只在结束时出现一次,当然不可能是商调式或羽调式。无论结束在哪一声上,都是同一个调型。为讨论方便,暂且称其为“宫角徵调型”。
我们要讨论的第二种调型也是方妙英先生最早提出的,她将这种调型命名为“楚徵体系”,说它是以徵为中心,由商、徵、宫以连续四度进行排列而成的音调体系。在此调型中,特性旋律音程是大二度、小七度、纯四度;连续四度的旋律进行是其特殊标记。在商、徵、宫三声音调的基础上可分别构成徵调式、宫调式、商调式。[8]谱例3是湖北中部的民歌《薅草歌》,此歌的歌词都是虚词,谱中没有写出。
谱例3[9]
曲调由三声构成,由于它们之间没有构成大三度音程,故可能是“徵、宫、商”“商、徵、羽”或“羽、商、角”。方先生将其判断为“徵”调式,可能有两个原因:一是觉得曲调中不能没有“宫”声,二是湖北民歌中徵调式较多。这种调型不仅在湖北出现,在西北地区及其他地区也很常见。黎英海先生在《汉族调式及其和声》就举出了两个采用此调型的、只包括三声的陕北民歌,并指出:“这里只出现了三个音,它可能是商调式、羽调式或徵调式。到底是什么调式?在我看来徵调式的感觉也是要多一些,虽然没有出现角音和羽音,但仍能清楚地感到这三个音是‘徵、宫、商’,而不是‘商、徵、羽’或‘羽、商、角’,因为后者没有宫音。”[10]谱例4是黎先生举出的一个例子。
谱例4[11]
由于这个调型是由两个纯四度叠置构成的,不妨称为“双四度框架调型”,其骨干音列就是构成双四度框架的三声,在旋律只有骨干音列的情况下,它可能属于三个不同的调式。笔者以为在这种情况下,它就是一种调型,而不属于任何调式。双四度框架的骨干音列加上不同的附加音,并结束在不同的声上,听上去可能是徵调式、商调式或宫调式。至于它们到底是不是徵调式、商调式或宫调式,其实也不重要,可以将这些旋律都看成这个调型。如果把这个调型看成徵、宫、商三声,它还常运用羽、角、清角、变宫、变徵等附加音以丰富音乐的表现力。然而,其中的主要音调,仍是由两个纯四度音程构成的骨干音列。
在湖南中部一带的民间音乐中运用另一种调型,曾被称为特性羽调式。[12]其骨干音列由羽、宫、角、徵四声组成,附加音有微升的徵声和微升的商声,由于它十分强调宫、角、徵三声,虽可用羽声结束,但更多结束在角声、微升徵甚至微升商上,所以称其为羽调式并不合适。谱例5是湖南衡阳花鼓戏中的小旦腔,此例就结束在角声上,谱中用升号来记录微升的音。谱例5[13]
这一调型的骨干音列,自下而上排列为角、羽、宫、角、徵,在曲调进行中经常出现骨干音之间的跳进。骨干音列可分为“羽、宫、角”和“宫、角、徵”两个三音组。“羽、宫、角”组是调型的基础,它的变化形式有角羽宫、宫角羽、角宫羽等。“宫、角、徵”组是调型中的特性音组,在曲调进行中同“羽、宫、角”组具有同等的重要性,因而使整个调型产生了较为明亮的色彩。微升商、微升徵两声在这一调型中有着特殊的作用,并影响着调型的特色。微升商作附加音,可在宫、角之间作经过音,使曲调更为流畅(谱例5第六行第二小节、第四小节);还常用于结束一个乐句的半终止音。微升徵的作用亦有二:一是作为骨干音中间的经过音和辅助音(谱例5第二行第一小节、第四小节);二是作全曲的终结音。
这一调型的骨干音列中包括了宫、羽两声,两个三音组又分别以它们为基础,可以称为“宫羽调型”。“宫羽调型”的骨干音列中包括了以宫声为根音的大三和弦,还包括了以羽声为根音的小三和弦,而这两个和弦相叠置,还能构成五声音阶中唯一的小七和弦。加上它的两个不同凡响的附加音,实在是一个非常有特色的调型。
这个调型的骨干音列中包括“宫、角、徵”三音组,和“宫角徵调型”有一定的联系。从地理上看,湖南和湖北相邻,古代均为楚地;从历史上看,使用“宫角徵调型”的少数民族也曾在这个地区生活过。因此,两个调型之间可能有传播方面的联系,也可能有更深的历史上的同源关系。
黎英海先生曾指出,京剧的西皮和二黄虽然被称为“调”但不是“调式”,而是“调门”和“定弦法”。[14]笔者同意黎先生的意见,西皮和二黄不属于任何一种调式,如果一段西皮唱腔结束在宫声上,京剧界没有人把它看作是“宫调式”,如果结束在徵声或羽声上,也没有人把它看成是“徵调式”或“羽调式”。同样,二黄唱腔结束在商声上,不能被看作是商调式,结束在徵声上也不能被看作是“徵调式”。西皮和二黄不仅是不同的“调门”和“定弦法”,而且本身就是两种不同的“调型”,不可以用调式的观念对它们加以概括。京剧界也没有人将它们称为“西皮调式”和“二黄调式”。谱例6是西皮原板的过门。
谱例6[15]
从谱例6中不难看出,西皮以羽、宫、角、徵四声为骨干音列,谱例6中每一个板、眼都是从骨干音开始的。羽、宫、角、徵四声之中,羽和角是空弦音,宫和徵分别是京胡外弦和内弦的一指按弦所发的音,它们都是构成西皮的最重要的因素,没有空弦音和一指按弦及一指上、下滑动发出的各种“腔音”,西皮就不成其为西皮了。一指在外弦按弦发出的徵是小嗓腔下句的结束音,而内弦按弦发出的宫则是大嗓腔下句的结束音。一般说来,徵调式比羽调式色彩更明亮些,如果按照京胡定弦,二黄应更接近徵调式,西皮则应更接近羽调式。正因为西皮的骨干音中包括了宫、角、徵三声,旋律中常出现这三声之间的进行,所以西皮和二黄相比较,更为明朗,有欢快兴奋的特色,常用以表现喜悦、激动、高昂的情绪。二黄则显得更深沉,带有浑厚凝重的特色,常用以表现回忆、沉思、怀念、感叹和悲伤的情绪。除了骨干音之外,西皮用商、变宫、变徵作附加音。商声是宫、角之间的经过音,也是大嗓腔上句的结束音。变徵在很多情况下取代徵,有一定的色彩意义,如果非常强调,则有“以变徵为角”的旋宫意义。变宫在低音区多半是羽音的附加音,而在高音区出现时,多有“以变为角”的旋宫意义。
“调型”在我国传统音乐中很普遍。吴世忠先生在总结福建南音的音律和音列活动特点时便指出过,汉文中的“调”不仅是指调式,也可以是一种旋法,是各种不同律学意义的音的有逻辑的联系。[16]笔者以为吴先生所说的就是“调型”,它在民歌中存在,在京剧和花鼓戏中存在,在福建南音中存在,在其他地区的歌种、乐种、曲种和剧种也很普遍。
无论“调式”还是“调型”都和“调”有关。根据冯洁轩先生研究,古汉语中的“调”最早是个形容词,意思是“和”。在音乐上,是形容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乐音音高一致,现代汉语中至今还有“调和”的说法,和古汉语中的用法一致。“调”后来从形容词引申为动词,产生了“使之调和”的意思,现代汉语中“调”字也当动词用,如“调音”“调琴”等。人们不仅用“调”当动词,而且把所“调”的结果,即有一定相对音高关系的一组音称为“调”,这时,“调”才从动词演化为名词。冯先生还指出:“调”在相当长的一个历史时期内是指调高,而不包涵调式的意思。他在《调(均)·清商三调·笛上三调》一文中指出,到南北朝时,我国音乐理论中还没有形成“调式”观念,也没有调式主音的观念。[17]从隋唐时代的著作中出现了“调头”一词的情况来看[18],调式概念在我国的出现,不会早于隋唐时代。从“宫商角调型”分布的情况来看,它的形成应当是在隋唐以前,否则秦汉时代就从今天的湖南、湖北一带向西、南、东三个方向移居的苗族、瑶族和畲族的先民就不会将这个调型带到他们今天定居的地方了。调型形成年代可能很早,更应当引起我们对它的关注。
霍洛波夫在《和声学教程》中讨论调型问题,说明研究调型问题与和声学有密切关系。在我国要解决民族的和声语言问题,也“必须以研究民族固有的调式及其音调作为基础,正如要学习了解所谓‘传统’和声学也必须首先弄清楚什么是大调和小调一样。”[19]如果能将我国传统音乐中的调型一一研究清楚,不但可以使我们对传统音乐中的形态研究更加深入,对民族作曲理论体系的建设也一定会有所裨益。
注释:
①笔者将另行撰文论述此问题,这里暂不做深入讨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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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同[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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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吴世忠.论福建南音音律——音列活动特点同“色彩”的关系[J].北京:中国音乐学,1987(4).
[17]冯洁轩.调(均)·清商三调·笛上三调[M].北京:音乐研究,1995(3).
论文摘要 古琴艺术在中国传统音乐文化中始终占有位尊价高之地位,古琴音乐所表现出的含蓄、淡和、移情之美,代表着中国传统音乐文化发展的主流,是中国古典音乐文化的象征。对古代中国的文人来说,“琴”言志是他们毕生追求的目标,也是中国传统音乐审美范畴的重要标准之一。
中国传统音乐在中国整体文化中的特殊地位,导致了中国古代哲学与中国音乐思想有着一体化倾向。宗白华先生说:“就象我们研究西洋哲学必须理解数学、几何学那样,研究中国古代哲学,也要理解中国音乐思想。如果说西方人习惯用数理分析世界的话。中国人则习惯于用音乐诠释世界。
一、儒、道思想对传统音乐的重大影响
儒家音乐美学思想奠基于孔子,发展于孟子,成熟于荀子。其成熟的标志是提出“中和”,“礼乐”两个范畴。我国自古就重视音乐的教化作用,甚至把它提高到了治乱兴衰的高度,故有“听一国之音乐,知一国之盛衰”的古训。儒家历来看重音乐的“治世”功能,《吕氏春秋·适音》曰:“凡音乐,通乎政而移风平俗者也。俗定而音乐化之矣。”《礼记·乐记》亦云:“致礼乐之道,举而措之,天下无难矣。”其实,中国的大一统秩序一开始就依赖“礼乐”制度。
儒家代表孔子是一个极爱音乐的人,也是最懂得音乐的人《论语》中记载他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曰:“小幽为乐之至于斯也!’《论语,八佾》中记载:“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孔子不仅重视音乐的美,更重视音乐中的善。孔子晚年曾将三百篇诗整理得能上管弦演奏,而且合于韶武雅颂之音,作为教化内容之一推向社会。说明他重视音乐的心理教育功能。汉代儒学崇尚天人合一,而音乐的产生正是源自人心对大千世界的感悟而引起的“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由此,中国的先民认为:“凡乐,达天地之和,而与人之气相接。故其疾徐奋动可以感于心,欢欣侧怆可以察于声。此外。人们还发现:“夫乐作于人心,成声于物。声气既和,反感于人心者也。”即所谓的音乐不但是由人心对大干世界感悟而产生,而且还能反过来以和之声气调理人心。人们借助音乐的调理功能,完善着七情不能自节,待乐而节之,至性不能自和。待乐而和之。《欧阳文忠全集》卷七五《国学试策三道第二道》)。儒家思想由于以礼为规范。就必然德重于情,善重于美,道重于欲,古重于今,就必然要求音乐的内容乐而不,哀而不伤,怨而不怒,温柔敦厚,形式中正平和,无过无不及,也就是说,在重视道德的宗法社会里,中国人寻找到了以音乐塑造理想人格的方法,进而,便有了“夫乐者,治之本也”的结论。
道家的代表人物老子主张“致虚疾。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其复”。道家主张“无”,是对一切限制的消解,因而走向无限。“无”意味着在真正的自由和平衡中得到的却是无限广阔的“有”。道学这种既辩证又达观的人生哲理,深深影响了中国传统艺术追求空灵而终达玄阔的特点。因此,音乐中讲究用散逸的板式,排斥“繁声”而追求“大音希声”。正是这种人生哲理的体现。道学的这一音乐思想,与它那“无”中求“有”的哲学是一脉相承的。庄子论乐,与老子又不同,他主张“视乎冥冥,听乎无声,冥冥之中,独见晓焉,无声之中,独闻和焉,故深之又深,而能物焉”。天地是宇宙里最深微的结构形式。在庄子看来,这最深微的结构和规律也就是他所说的“道”,是运动变化的,像音乐那样。“止之于有穷,流之于无止”。这“道”和音乐的境界是“逐丛生林,乐而无形,不挥而不曳,幽昏而无声,动于无方,居于窈冥……行流散徙,不主常声。充满天地,苞裹六极”。(《天运》)。这“道”是一个五音繁会的交响乐,是充满了浪漫精神的音乐。魏晋时着名的思想家嵇康提出《声无哀乐论》,认为天地产生万物,音乐是万物之一。也是有自然之道、天地元气所生,认为乐音及其运动形式具有其自然、谐和的本质属性。“和”涵盖了大小、单复、高低、慢快、善恶等对应的因素,这些音乐形式上的变化,归根到底。还是统一于“和”。《声无哀乐论》的直接理论基础是养生论。认为音乐与人的养生密切相关,而养生的最高境界就是个体的情怀超越于具体哀乐的极度自由的“平和”境界。因此,道家崇尚自然,反对束缚,思想中蕴含着解放人性、解放艺术的积极因素,其音乐的特点更多的显现出恬淡、平和之美。
二、中国古代文人的琴学审美观志
中国古琴音乐是具有深刻历史文化背景的一门艺术。它以多重美的高尚品质。给人以无限的追求。故嵇康称“众器之中。琴德最优,故缀叙所怀,以为之赋”。在中国古代,古琴一直被称为绿绮、丝桐、瑶琴。隋唐以后,因其历史久远而被称为古琴。古琴艺术之所以能独树一帜而备受推崇,除“琴德最优”外,还有以其音乐的特质能顺乎音声自然之“中和”,以及符合中华传统文化中追求意境、崇尚内在和寓意含蓄之美的特征。所以。在古代的文人眼里,“君子听之。以平其心。心平德和。因此。古琴音乐在中国传统音乐文化中,尤其是在“土”阶层的文化生活中,始终以其强调平其心、善其事、美其物而占有重要的位置,所以,古人称“鼓琴之士,志静气正,则听者易分”。
“志静气正”之“志”,古人早有解释。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中称“志”为“意也”。而《诗序》则将“志”解释为“心之所之也”。《礼记·少仪》却说:“‘意与,志与,’意则可问。志则可否。(注)意,正事也。志,私意也。”,此之“私意”实际是指人的自我之志。从美学的观点看,“志”的范畴是兼有个体与整个人类理想和自由意志内聚的两个方面,其恒久的生命力主导着个体的理想和自由意志。与中国文化的生命运动构成一种永无止境的默合关系,这种关系使“‘志’潜在地制导着心灵的双向运动,赋予审美活动以理想性、超越性、它在个体人格修养中居于基础地位,从根本上推动艺术家进行创作,并制约着气、骨、意境等的形成”。司马迁在《史记·孔子世家》中记述了孔子习琴时与师襄子的一段对话,其中涉及到了有关“志”的意义范畴:“孔子学鼓琴师襄子,十日不进。师襄子曰:‘可以益矣。’孔子曰:‘丘已习其曲矣,未得其数也。’有间,曰:‘已习其数,可以益矣。’孔子曰:‘丘未得其为人也。’有间,有所穆然深思焉,有所怡然高望而远志焉……”虽然。司马迁并未提及孔子所奏何曲。但从孔子所说的“习其曲”、“得其志”、“得其为人”中可以看出。他是将鼓琴当做人格培养和精神升华的重要方式和手段。
在中国的古代,文人和艺术家是合二为一的。因为,在长达两千多年的中国封建社会里,以风雅自铸人格的文人士大夫,始终把琴棋书画作为自己人生的旅途中重要组成部分,并为此而努力实践着自己的理想。从这种意义上讲,“志”可以说中国古代文人灵魂深处潜藏着的“真我”的聚集。这种“真我”的聚集是以“自”为中心,也可称为“自我”的另外一种表述。所谓“自我”是以“自”为核心。正如王夫之在《读四书大全说·卷一》中所说:“所谓自者,心也,欲修其身者所正之心也。盖心之正者,志之持也。”[3]。依据王氏之意。我们可以看到个体人对“自我”存在着普遍的心理追求,而这一追求常常在中国文人的仪态和乐风中表现出了某种“自由化”的外显。而这种对“自由化”的憧憬和向往被北大教授熊伟先生解释为“由自”,其本质就是“任志”。所谓的“任志”实指“持道任志”,即按余英时先生的说法是为了确切保证士的个体足以承担精神修养能够成为关键性的活动,而以自任者为其最大。由于客观的凭借是如此的薄弱,所以他们除了精神修养之外。没有什么可靠的保证足以肯定自己对于“道”的坚持。因此,从孔子开始,“修身任志”即成为古代文人的一个必要条件。“修身”最初源于古代“礼”的传统,是外在的修饰,而“任志”则成为一种内在的道德实践,其目的和效用是与重建政治社会秩序相联系的。“从发生的历程说,这种内求诸已的路向正是由于中国知识分子的外在凭借太薄弱才逼出来的”。这也就是中国古代士大夫多是通过琴来表“志”的重要原因之一。
一、构建音乐学科的数字图书馆的现状
随着人类社会迈向知识经济时代的步伐日益加快,知识管理和知识经济发展的需要不断提高,人们从发展经济、提高文化素质、全方位精准的娱乐需求出发,要求图书馆提供适应社会发展水平的各种服务。为了适应当今时展,图书馆事业呈现出更加专业化、更加细分化的发展趋势,特色图书馆正是这一发展趋势的必然产物。实际上发达国家在特色图书馆方面已经给我们树立了许多的榜样。如前苏联20世纪40年代创办的“盲人图书馆”、50年代创办的“莫斯科旅游图书馆”;美国从30年代起就开始创办的“总统图书馆”;香港80年代创办的“时装图书馆”;台湾80年代末90年代初创办的“纺织图书馆”、“电影图书馆”、“摄影图书馆”、“美术图书馆”、“体育图书馆”、“文化饮食图书馆”等等,都颇具特色,很有影响。
20世纪90年代以后,由于数字化技术的广泛使用,“数字图书馆”逐渐取代了“电子图书馆”。数字图书馆是一个电子化信息的仓储,能够存储大量各种形式的信息,用户可以通过网络方便地访问,以获得需要的信息,最大的优点是其访问不受地域限制。数字图书馆是一门全新的科学技术,也是一项全新的社会事业,是一种拥有多种媒体内容的数字化信息资源,能够为用户提供方便、快捷、高水准的信息化服务机制。有关数字图书馆的理论研究也蓬勃发展,而更重要的是,由国家政府支持的各学科数字图书馆的实验也开始大规模有计划地实施。而对音乐学科的文献信息进行重点收藏,使之达到系统完备的程度,并为有特定需要的读者群提供服务的图书馆就是数字化的音乐学科图书馆。音乐图书馆是为乐迷们提供欣赏、鉴别、租赁等系列服务知识,以提高乐迷音乐素养和音乐水准的开架式公共服务场所。
根据《第2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07年12月31日,中国网民总人数达到2.1亿。在网络的各项用途中,中国网民的网络音乐检索率居各项网络应用之首。半年内已有86.6%的网民收听过网络音乐,还有71.2%的人半年内下载过音乐。音乐信息资源的数量急剧增长,需要存储和传播的音乐信息量越来越大,音乐信息的种类和形式也是越来越丰富,传统图书馆里收藏的音乐资料已经完全不能满足需要,人们迫切需要建立音乐学科的数字化图书馆。
中国就音乐学科的数字图书馆也小有尝试。2006年9月正式建成的KUKE数字音乐图书馆,是国内唯一一家专注于非流行音乐发展的数字音乐图书馆,也是构建更多音乐数字图书馆的蓝本和实例。KUKE数字音乐图书馆拥有Naxos、Marco Polo、Countdown、AVC等国际著名唱片公司的授权,同时整合了中国唱片总公司等国内唱片公司的资源。目前图书馆已经收藏了世界上98%的古典音乐,以及多个国家独具特色的民族风情音乐,同时还包含爵士音乐、电影音乐、新世纪音乐等多种音乐类型;并且汇聚了从中世纪到现代5 000多位艺术家、100多种乐器的音乐作品,总计约50万首曲目。KUKE数字音乐图书馆还拥有现代录音技术和很多的英语读物资源。目前,KUKE数字音乐图书馆每月还出版一本电子杂志,除此之外,KUKE数字音乐图书馆精心打造的栏目“电子唱片”也已经在网站上线。可见构建一个成功的音乐数字图书馆,不但能满足广大的音乐爱好者的需求,最主要有着清晰的发展前景和广阔的市场空间以及巨大的商业利润。
二、如何构建音乐学科的数字图书馆
构建数字图书馆建设包括硬件平台建设、软件平台建设和资源数据库建设。其中硬件平台建设主要涉及硬件设备的型号及性能等技术问题。本文简单分析软件平台建设即数字图书馆音乐资料整合,音乐检索方法介绍和资源数据库建设。
1.音乐检索方法简介。现行的音乐检索方法大概有两大类,一种是基于旋律的音乐检索方法,另一种是基于内容的音乐检索方法。基于旋律的音乐检索方法又细分为模糊哼唱和MIDI主旋律提取等检索方法。而基于内容的检索方法主要从作者相关的内容和作品的相关内容着手。
2.音乐资料数据库建设。所谓 “音乐资料”,即指所有具有音乐要素和音乐知识信息特征的不同物质形态的必需品。这些必需品可能以文字资料的形式出现,也可能以实物的形式出现,不管以哪种形式出现都是音乐学科产生和发展过程中的必然产物,因此,也都是音乐研究中必不可少的研究对象。音乐资料不仅具有一般资科的特征,同时,还有其特有的学科和专业属性、特征和类型。音乐学科领域中使用比较广泛的乐谱(包括五线谱和简谱)、唱片(包括激光唱片)、录音带、录像带(包括影碟)及中外乐器等都可视为典型的音乐资料。
“数据库”最早出现在美国,是电子信息时代高度发展的新产物。20世纪50年代,美国就已出现利用电子计算机进行数据存储和检索的专门机构,当时,这种机构被称之为“数据基地”(data base),这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数据库”的原型。所谓“数据库”,就是“为了满足某一部门中多个用户多种应用的需要,按照一定的数据模型在计算机系统中组织、存储和使用的互相联系的数据集合。”(摘自《中国大百科全书?电子学与计算机卷》)也就是说,它是将各种非计算机可读信息资料电子化,并用科学系统的方法将其合理组织转换成计算机可读的信息集合。
数据库的开发和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牵涉学科知识面宽,工作量大而且见效慢。音乐学科的音乐信息资料有着各自的地域特色、民族特色、专业特色及专藏、专攻特色,这些都是建立相关数据库所要考虑的因素。数据库的开发和建设是一项持续性的工作,不是短期行为,更不能毫无计划、随心所欲。而现有的音乐学科数据库的选题又往往与各音乐院校的科研规划、重点科研任务、优势或特色科研项目等紧密相关。所以举一己之力是无法建设音乐学科数字图书馆所有需要的数据库的。但是由于各个图书馆馆际之间可以合作和互相使用资料,以及出资购买相应的数据库,这些方法的出现使的建设任何一个数据库都变得可行。现在使用比较多的从音乐的形式大致可以分为流行音乐数据库、古典音乐数据库、戏曲音乐数据库、中外电影、电视剧主题曲、插曲数据库、其他音乐数据库等。有了这些音乐数据库,不管是专业的音乐从业人员还是普通的音乐发烧友所需要的音乐资料大抵都能搜索得到了。
音乐资料的详细归类可以划分为四大块。
第一,音乐文字资料数据库。自从人类文明出现文字以来,文字是各种资料类型的主体,音乐资料也不例外。文字资料主要涉及音乐图书、音乐期刊和音乐报纸等以文字作为信息记录符号,以纸张作为信息载体的印刷型文献资料。而音乐图书又包括音乐著作、音乐教材、音乐论文、音乐资料汇集、音乐会议文献汇编及音乐字典等工具书。音乐期刊又可分为核心期刊、普通期刊、各种杂志。从其学术性、评论性、普及性、综合性及检索性等多种类型也可细分。音乐报纸也可分为综合类和单一类、国家级和各地区等形式。由于文字资料数目繁多,能够存取的音乐资料信息也就不计其数。
第二,乐谱资料数据库。乐谱是印刷型音乐文献资料中最具特色且有着重要参考利用价值的音乐信息资料,同时也是记录音乐作品的主要形式。现在世界通用两种乐谱符号:五线谱和中国民乐使用的简谱。另外曾经使用的各种古谱也应该要收入浩如烟海的乐谱数据库中。
第三,音乐声像资料数据库。音乐声像资料包括普通唱片、激光唱片、录音磁带、录像磁带、激光视盘、电影、幻灯及缩微胶片等以音频或视频为信息记录符号,以感光或磁性材料为信息载体的特殊类型的文献资料。它属于非印刷型文献资料,也是音乐资料中颇具特色的重要类型。鉴于它的重要性和直观性,建立音乐声像资料数据库是优先考虑并且要花大量人力财力持续搜罗、开发的。
第四,音乐实物资料数据库。音乐实物资料包括常规使用的各种中外乐器和非常规使用的各种中外乐器、改良乐器、出土文物中的古乐器以及文物中的各类音乐用品、现存各种古代乐舞石刻等。与音乐文字资料相比,音乐实物资料更注重其收藏、研究价值。
社会的高度信息化,正在改变我们传统的思维方式和学习工作模式。我们不能再局限于陈旧的音乐研究手段和方法,而应以创新的心态,积极的姿态,早日把音乐资料数据库的开发建设工作搞上去。毋庸置疑,音乐学科的数字图书馆的开发和建设将给音乐院校的科研工作以及整个音乐艺术教育事业带来焕然一新的局面。
三、数字图书馆的商业前景
关键词:抽样调查 音乐学习 兴趣取向 学习效果
音乐教育调查报告及其研究是高等音乐艺术院校音乐教育专业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教育方针,体现理论联系实际的教育原则,培养合格音乐教师的重要环节;是体现教育质量,推进高校音乐教育改革,提高教育水准的重要途径。本次调查主要针对山西省临汾市第一中学高一年级音乐教育状况进行抽样研究,采用了问卷调查法、观察法、经验总结法、文献法等研究方法。调查期间,共发放问卷81份,有效问卷81份,其中41份由高一年级实验班392班学生完成,40份由高一年级406班学生完成。这次的教育调查立足客观现实,目的在于提供高一年级学生在音乐喜爱程度、音乐类别取向、音乐风格取向、乐器喜爱取向、音乐接触途径、音乐特长等维度的音乐学习兴趣,通过课堂评价(课堂喜爱程度、音乐趣味活动、课堂气氛)、学习评价(音乐学习难点、识谱能力、歌唱学习方法、课堂内容取向、音乐学习感受、音乐学习收获)、教师评价(教师喜爱程度、教师优点)等视角了解课堂音乐学习的效果,以便帮助音乐教师更多的了解学生的音乐学习心理,进而更好地引导学生学习音乐、欣赏音乐,为营造理想的音乐课堂氛围积累宝贵的经验。本文主要围绕上述问题展开分析讨论,力图做到客观性、全面性、科学性。
一、调查研究准备工作
(一)文献收集
随着“以人为本”重要指导思想在教育领域的逐渐落实,衍生并且发展出“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教材为主线”的教育指导思想。面对激烈的人才竞争,世界各国对于学校教育的认识有了新的眼光和领悟,同时也创造性地开发了很多相关的研究成果。其中,学校音乐教育尤其是围绕学校音乐人才培养这一课题的相关研究也取得了突出成就。纵观前人成果,主要涉及以下几个层面:
1.从课程角度谈学校音乐人才培养。
2.从师资角度谈学校音乐人才培养。
3.从教学角度谈学校音乐人才培养。
4从学习角度谈学校音乐人才培养。
5.从管理角度谈学校音乐人才培养。
6.从招生角度谈学校音乐人才培养。
总结前人成果和经验,为我们的研究工作提供了很大帮助。有关学生音乐学习方面的研究更是为本文的诞生做出了向标性的指导。例如:首都师范大学音乐系教授曹理先生等人撰写的《音乐学习与教学心理》一书中的第三部分“学习心理篇”,不仅从理论上详述了学生的音乐学习心理、音乐技能学习、音乐创作学习、音乐表演学习、音乐欣赏学习等各个方面的内容,而且还提出了很多宝贵的指导性建议,为教育工作者们提供实用的方法论。
另外,全国各大高等院校的师生、各级中小学的众多教育工作者也针对学生音乐学习这一问题进行过广泛的研究与调查。例如:载于《文系音韵――第三、四届全国音乐教育获奖论文精选》一书中的论文《高中生音乐学习兴趣倾向的调查研究》是由浙江省龙游中学的一名一级音乐教师撰写的,这篇文章主要从学生学习歌唱的兴趣、学习器乐演奏的兴趣、学习音乐创作(主要歌曲创作)的兴趣、学习戏剧影视等综合艺术的兴趣、学习电脑音乐及音乐制作知识的兴趣、学习舞蹈表演的兴趣、对音乐欣赏学习的兴趣等七个角度进行挖掘,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和说服力。
尽管硕果累累,但问题还是层出不穷。学生在音乐学习方面仍然存在着许多根深蒂固的“疑难杂症”亟待解决。具体问题主要表现在:
1.学生音乐学习目标的模糊。
2.学校音乐学习态度的轻视。
3.学校音乐教学内容与学生兴趣之间的脱节。
4.学生课堂音乐学习效率低下。
5.学校音乐评价机制的疏漏。
基于以上理论认识,本文将在问卷调查研究的过程中详细的对高中学生音乐学习状况进行剖析及思考,发现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而解决问题。
(二)问卷设计
本次问卷设计基于笔者于2010年4月对北京市中关村第二小学实施的音乐学习调查问卷而作,考虑到高中阶段的学生较之以小学生具有较为成熟的理解能力和流畅的表达能力,所以在山西省临汾市第一中学音乐教师陈向中老师的指导下设计了高中版本的调查问卷,以适应高中学生的答卷思路及方式。
本问卷力图最大限度地获取学生音乐学习的相关信息,争取通过最短小的篇幅和最善巧的提问方式得到同学们最真实、最有效的答案。所以,问卷经过了多次修改才最终定型。通过分析可以看出,本问卷更多的是站在学习兴趣的角度来实施调查的,在今后的调查中还可以从具体的课堂教学内容、学生音乐学习能力等视角来观察音乐学校音乐教育的实效。
此次音乐学习调查问卷主要包括4大板块,即学生音乐学习兴趣、课堂评价、学习评价和教师评价四部分。依循“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教材为主线”的指导理念,本问卷立足于学生角度来评价音乐课堂、音乐教学内容以及音乐教师。这是一次尝试和探索,笔者将会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的中逐渐积累,完善成果。
(三)实地调研
笔者于2010年6月在山西省临汾市第一中学实习期间,对高一年级学生的音乐课堂进行了长达一个月的观摩和互动教学。由于笔者于2004年至2007年就读于山西省临汾市第一中学,对母校的师生状况较为熟悉,尤其是与高一年级音乐教师陈向中老师和高一年级406班班主任李俊莲老师建立着良好的师生关系。所以此次,在老师们的无私帮助下,本人才得以对母校顺利的进行音乐教育调查工作。
本次调查共发放音乐调查问卷81份,有效问卷81份,其中41份由高一年级实验班392班学生完成,40份由高一年级406班学生完成。研究力图通过提供高一年级学生在音乐喜爱程度、音乐类别取向、音乐风格取向、乐器喜爱取向、音乐接触途径、音乐特长等维度的音乐学习兴趣,通过课堂评价(课堂喜爱程度、音乐趣味活动、课堂气氛)、学习评价(音乐学习难点、识谱能力、歌唱学习方法、课堂内容取向、音乐学习感受、音乐学习收获)、教师评价(教师喜爱程度、教师优点)等视角了解课堂音乐学习的效果。
二、调查结果基本描述及分析
(一)音乐学习兴趣
1.音乐喜爱程度
如图所示,共有47%的学生非常喜欢音乐,其中女生占25%,男生占22%;44%的学生比较喜欢音乐,其中女生占25%,男生占19%;仅有9%的学生持一般态度,其中女生占7%,男生占2%;不喜欢音乐的学生暂未出现。由此可知,学生们对音乐的态度总体上比较乐观,并且男女比例较为平衡。
2.音乐类别取向
共有9%的学生选择民族民间音乐,其中女生占4%,男生占5%;10%的学生选择西洋古典音乐,其中女生占6%,男生占4%;43%的学生选择中国流行音乐,其中女生占23%,男生占20%;30%的学生选择欧美流行音乐,其中女生占14%,男生占16%;8%的学生选择日韩流行音乐,其中女生占6%,男生占2%。数据显示,男女音乐类别取向基本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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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图最显著的信号表明:流行音乐在高中学生心目中占有绝对地位。而流行音乐为什么能够拥有如此广大的群众基础呢?这不仅仅是音乐高中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所驱使,更多的是因为流行音乐本身具有通俗性、大众性和广泛传播性。在日常生活中,流行音乐无处不在、“无孔不入”,无论是现实生活中的各个角落,还是广阔的网络世界,都与流行音乐无法脱离干系。这到底是大众审美的趣味选择还是音乐导向的盲区,甚至误区?学校音乐教育一再呼喊正统音乐、经典音乐、民族音乐,但是仅凭一周一堂音乐课就想把学生们的审美理念说服到民族音乐的阵营,恐怕远远不够!
除流行音乐的传播通道极其畅通以外,其他的诸如民族民间音乐、西洋古典音乐等等都受到了面向大众的局限,是因为西洋古典音乐太高雅而不易欣赏?是因为民族民间音乐太俗气而没有内涵?是因为专业人士喜好独享其乐还是因为专业大师力量有限?是因为音乐教育投入力度不大还是因为音乐信念不够明确?这些疑惑都是小小的问卷调查反映出来的“大”问题。
民族民间音乐应该以怎样的姿态呈现在观众面前呢?大众对于西洋古典音乐及其他世界音乐文化应该持有怎样的正确态度呢?这不仅要依靠音乐教师的辛勤努力,更取决于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的协调配合。只有在全民共同努力下,才能达到多元音乐文化的平衡发展,才会出现百花齐放的繁荣景象。
3.音乐风格取向
共有5%的学生喜欢庄严威武的音乐,其中女生占1%,男生占4%;37%的学生喜欢轻快活泼的音乐,其中女生占20%,男生占17%;29%的学生喜欢华丽抒情的音乐,其中女生占15%,男生占14%;29%的学生喜欢忧伤感人的音乐,其中女生占18%,男生占11%。数据证明:除了选择“庄严威武”的学生男女比例出现失衡(属于正常现象)外,其它选项较为均衡。
学生之所以热衷于“轻松活泼”的音乐,是因为高中学习生活压力过重,并且缺乏活力。所以通过音乐放松身心、缓解不良情绪,并且激活动力。选择“华丽抒情”者与选择“忧伤感人”者持平,高中学生把音乐作为情感宣泄的有效途径,正值青春期阶段,高一学生不仅试图从音乐当中获得快乐,更把音乐作为诉说忧伤、抒发感情的知己。在忙碌的学习生活当中,负面情绪的积压正是通过音乐疏通才得以缓解。也正因为此,人们才更加喜爱音乐。选择“庄严威武”的学生非常少,因为随着年龄的增长,个体的不断社会化,学生的思维和情感也得以生长,“男儿尚阳刚,女孩尚阴柔”的单一口味转变为变幻丰富而又细腻的情感需求。由此可见,在遗传因素、后天环境、主观选择和教育作用四个因素共同作用之下,能够直接影响个人的发展。
4.乐器喜爱取向
共有32%的学生喜欢中国乐器,其中女生占12%,男生占20%;45%的学生喜欢西洋乐器,其中女生占31%,男生占14%;20%的学生喜欢打击乐器,其中女生占7%,男生占13%;选择其他的学生占3%,其中女生占2%,男生占1%。
在乐器兴趣取向上,出现了男女失衡:男生相比女生而言更偏好中国乐器和打击乐器,女生更偏好西洋乐器。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状况呢?这一点还值得进一步研究。但是,高一学生总体最喜爱西洋乐器是绝对的。这种兴趣取向是有历史原因的。自从1840年以来,中国处于被欺凌的被动局面,“学习西方”成为中华民族的有力呐喊,所以出现了很多崇洋现象。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和学识的提高,学生们逐渐意识到民族性性等因素,相信学生们能够更好的处理本土化和多元化之间的关系。
还有一点值得注意,选择打击乐器的学生2/3是男生,1/3是女生,打击乐强烈的律动感是富有生命力的,“玩”打击乐时的帅气魅力也是人人向往的,所以,打击乐永远不会缺少粉丝。
5.音乐接触途径
共有59%的学生通过网络接触音乐,其中女生占34%,男生占25%;4%的学生通过广播接触音乐,其中女生占1%,男生占3%;33%的学生通过电视接触音乐,其中女生占18%,男生占15%;0%的学生通过音乐会接触音乐;4%的学生通过其他方式接触音乐,其中女生占3%,男生占1%。
生长在科技时代,学生群体也深受计算机的影响,高达59%的学生通过网络获取音乐以及各种信息,而传统的电视、广播都退居其次。值得注意的是:被试群体中,没有一个学生听过音乐会,归结起来,主要有以下直接原因:(1)条件局限:中小城市很少设置有音乐厅等艺术场所。(2)机会稀少:即使在钢琴城等场所偶尔举办音乐会,也比较少有。(3)宣传力度小:只有少数的“圈内人”了解音乐会的举办场所及时间。但是,隐藏在深层次的原因又是什么呢?是因为文化氛围不够,是因为思维意识不重视,是因为态度观念不端正,是因为音乐与考试无关、与利益无关、与生存无关……
6.音乐特长
共有21%的学生学习了西洋乐器,其中女生占15%,男生占6%;12%的学生学习了中国乐器,其中女生占10%,男生占2%;1%的学生学习了声乐,其中女生占1%,男生占0%;48%的学生无音乐特长,其中女生占15%,男生占33%;18%的学生通过学习了其他音乐特长,其中女生占17%,男生占1%。
人们对西洋乐器的学习与对西洋音乐的喜爱程度是成正比的,西洋乐器的奢华高贵足以令人印象深刻,学习西洋乐器所带来的功利性也极其诱人,西洋乐器的学习成本相当昂贵,它不仅是经济基础雄厚的象征,也是文化修养深厚的代表,所以,当今中国社会,学习西洋乐器(以钢琴为主)已经成为不可逆转的时尚。但是,高达48%的学生没有学习丝毫的音乐特长,这是部分地方教育的缺失,由于音乐师资的匮乏、音乐环境的薄弱、音乐美育的轻视等因素造成了这种尴尬局面,使得学生们日后进入社会缺少一种有效的交流途径,缺少一种才华展示的可能性,所以,补上这一课,是早晚的事!因为,社会需求的是全面发展的人才。
(二)音乐学习效果
1.课堂评价
1.1课堂喜爱程度
共有17%的学生非常喜欢音乐课,其中女生占11%,男生占6%;42%的学生比较喜欢音乐课,其中女生占20%,男生占22%;高达39%的学生持一般态度,其中女生占25%,男生占14%;不喜欢音乐课的学生占2%。通过对比可以看到,学生们对音乐的喜爱程度与对音乐课堂的喜爱程度有较大差异。学生们对音乐的热爱是毫无置疑的,但是对音乐课堂的态度是有所保留的,甚至出现了负面情绪。这是为什么呢?是课堂教学内容的枯燥还是教师教学方式的落后?是学校管理机制的懈怠还是学生音乐学习的吃力不讨好?学生们究竟能够在音乐课堂上收获到哪些真才实学?又或者能够激发出哪些学习的成就感和创新的灵感?这些问题都需要每一位教育工作者予以正视。
1.2趣味活动
共有18%的学生认为音乐课上最有趣的活动是唱歌,其中女生占6%,男生占12%;58%的学生认为音乐课上最有趣的活动是欣赏音乐,其中女生占29%,男生占29%;13%的学生认为音乐课上最有趣的活动是创编表演,其中女生占9%,男生占4%;6%的学生认为音乐课上最有趣的活动是音乐知识,其中女生占4%,男生占2%;5%的学生认为音乐课上最有趣的活动是其他,其中女生占2%,男生占3%。
高中音乐课以欣赏音乐为主,所以选择“欣赏音乐”一栏者占有绝对优势,同时,由于歌咏比赛的广泛举办,所以,一些学校会利用音乐课的时间和机会聚集学生学习唱歌,其中一些具有音乐天赋或者音乐能力较强的学生将有机会崭露头角,同时唱歌也是情感得到抒发、情绪得到排解的过程,所以唱歌活动也受到肯定。选择创编表演的学生一般具有较强的内在表现欲,因为创造和表演都是“输出”的过程,是内在修养外化的过程,这需要一定的功底才能从中发现乐趣。选择音乐知识的学生更多的站在理性的角度思考问题,他们信仰“知识就是力量”,通过掌握音乐知识来了解音乐的门道进而鉴赏音乐是一个更科学有效的方法。选择“其它”的学生抱着强烈的娱乐态度,他们希望通过音乐课得到彻底的放松,通过看电影、听流行音乐来达到心灵的释放,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心理具有普遍性,在学生们填写的课堂建议中可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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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课堂气氛
高达83%的学生认为音乐课堂气氛是快乐轻松的,其中女生占46%,男生占37%;仅有9%的学生认为音乐课堂气氛是严肃安静的,其中女生占5%,男生占4%;仅有8%的学生认为音乐课堂气氛是热闹沸腾的,其中女生占4%,男生占4%;0%的学生认为音乐课堂气氛是紧张压抑的。这一数字值得乐观,因为学生们在音乐课上的身心感受是积极健康的,在紧张高压的高中生活中,音乐课堂不仅从主观上使学生得到了快乐的心情和放松的心态,而且从客观上促进了学生们的工作效率。
2.学习评价
2.1学习难点
共有40%的学生认为音乐学习难点是识谱,其中女生占18%,男生占22%;14%的学生认为音乐学习难点是表演,其中女生占9%,男生占5%;9%的学生认为音乐学习难点是节奏协调,其中女生占3%,男生占6%;33%的学生认为音乐学习难点是旋律音准,其中女生占19%,男生占14%;4%的学生认为音乐学习难点是其他,其中女生占3%,男生占1%。由此可见,高中学生大部分对节奏的协调能力较好,但是仍然处于被动吸收音乐、模仿音乐的重复记忆阶段。怎样流利的识谱、怎样顺畅的将其演唱出来却是一个难题。
2.2识谱能力
共有10%的学生认识五线谱,其中女生占4%,男生占6%;31%的学生认识简谱,其中女生占17%,男生占14%;29%的学生认识五线谱和简谱,其中女生占24%,男生占5%;30%的学生不识谱,其中女生占13%,男生占17%。通过对比可知,高中学生虽然大部分识谱,但是却缺乏流畅性,无法真正达到看谱即唱的境界;高达30%的学生完全不识谱,给今后的音乐发展造成了不可逾越的障碍。
2.3歌唱方法
共有13%的学生通过反复歌唱学习唱歌,其中女生占4%,男生占9%;24%的学生通过多听多积累的方式学会唱歌,其中女生占9%,男生占15%;30%的学生通过寻找词曲特点学习唱歌,其中女生占16%,男生占14%;33%的学生唱歌是跟着感觉走,其中女生占21%,男生占12%。如上所述,学生在旋律音准方面存在很大的障碍,而且很多学生在歌唱技巧方面不得法,所以,出现了歌唱的从属心态。
2.4课堂内容取向
共有9%的学生希望课上多学习音乐知识,其中女生占6%,男生占3%;16%的学生希望课上多学习表演创造,其中女生占10%,男生占6%;40%的学生希望课上多学习演唱演奏,其中女生占22%,男生占18%;32%的学生希望课上多欣赏音乐视频,其中女生占15%,男生占17%;3%的学生希望课上多学习其它,其中女生占1%,男生占2%。由此可知,学生们心目中最钟爱的活动是演唱演奏和欣赏音乐视频。学生们希望通过音乐课收获一门真正的技艺,并且通过音乐课拓宽自身的音乐视野,增加所见所闻。
2.5学习感受
共有69%的学生认为音乐动听优美,其中女生占35%,男生占34%;1%的学生认为音乐易学易记,其中女生占1%,男生占0%;25%的学生认为音乐生动有趣,其中女生占20%,男生占5%;5%的学生选择其它,其中女生占1%,男生占5%。由此可知,高中学生并不认为音乐容易学习,但是却深深被其中的美妙感受所吸引。
2.6学习收获
共有38%的学生认为音乐学习使人快乐轻松,其中女生占20%,男生占18%;8%的学生认为音乐学习使人丰富知识,其中女生占5%,男生占3%;28%的学生认为音乐学习使人提高鉴赏审美能力,其中女生占19%,男生占9%;26%的学生认为音乐学习使人得到情感表达、展现自我的机会,其中女生占13%,男生占13%。由此可知,高中学生在音乐学习过程中不仅保持愉悦的心态,而且从中提高了审美能力、表达能力。
3.教师评价
3.1教师喜爱程度
共有29%的学生非常喜欢音乐教师,其中女生占16%,男生占13%;51%的学生比较喜欢音乐教师,其中女生占31%,男生占20%;20%的学生一般喜欢音乐教师,其中女生占10%,男生占10%;选择“不喜欢”者为0%。由此可知,教师与学生的情感共处与课堂交流比较融洽,这为音乐课堂的顺利进行赢得了良好的基础。
3.2教师优点
共有30%的学生认为音乐教师多才多艺,其中女生占20%,男生占10%;25%的学生认为音乐教师知识丰富,其中女生占14%,男生占11%;39%的学生认为音乐教师具有很强的个人魅力,其中女生占19%,男生占20%;6%的学生认为音乐教师具有其它优点,其中女生占4%,男生占2%。
三、调查后的思考及建议
高中阶段的音乐教育是音乐教育本质和责任集中体现的集合点。因为高中学生具有最强烈的求知欲,最强烈的好奇心和最强烈的“爱美之心”。面对21世纪社会对人才的严苛要求,面对中国应试教育的强压机制,怎样真正实现美育教育、真正激发出学生的创造性思维是摆在每一个音乐教育工作者面前的难题。为此,笔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第一,尊重、重视学生音乐学习兴趣。“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在教学中只有考虑到学生的音乐学习兴趣,正确的处理教学内容和学生兴趣两者之间的关系,才能够真正激发学生音乐学习的好奇心,才有可能让孩子们在喜爱音乐的基础上真正融入音乐、读懂音乐,进而掌握音乐学习的能力,培育出高品质的艺术修养。
第二,改善课堂教学内容及形式,使其丰富多彩,充满趣味性。只有采用多样化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手段,才能够不断吸引中学生的眼球,使其保持好奇心和新鲜感,从而达到良好的音乐教学效果。
第三,增加互动交流展示的机会。让学生们在“玩中学”,在实践的过程中感悟音乐,在实践中获得成就感和音乐学习的快乐,不仅音乐能力能够得到迅速提高,更加深了教师与学生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的情感交流,促进其乐观向上,健康发展。
第四,树立正确的音乐学习观念。音乐学习固然可以放松身心,娱乐大众,但是,音乐之所以作为一门必修课立足于中学课堂,就必然有其突出的价值和意义。音乐是一门语言,更是一种文化。只有音乐无国界,只有音乐最动人。所以,学生自身应该在娱乐身心的同时,想方设法的有所收获,才能够在音乐的海洋中获取珍宝,相信这将会成为每一位学生受用一生的财富。
第五,学校建立专业完善的音乐学习评价机制。充分利用音乐教师的才能和优势,使得音乐教学目标与实际的教学成果实现均衡统一,从长远来看,这将为学生的科学发展做出突出的贡献,同时也为我国素质教育事业的发展添砖加瓦。
对于每一位身处一线的音乐教育工作者而言,高中学生的音乐学习问题都是任重而道远的。只有不断的总结经验,集思广益,才能够灵活的把握好高中的音乐课堂,只有不断的实际调研,沟通互动,才能够真正实现我们发展音乐教育事业的初衷。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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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教育部基础教育司组织.音乐课程标准研制组编写.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解读(实验稿)[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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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曹理,何工.音乐学习与教学心理[M].上海:上海音乐出版社.
[6]《中国音乐教育》杂志社.文系音韵――第三、四届全国音乐教育获奖论文精选[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2005.
关键词:音乐欣赏感情体验基本要求
音乐是一种善于表现和激发感情的艺术,可以说,音乐欣赏的过程就是感情体验的过程,它既是欣赏者对音乐的感情内涵进行体验的过程,同时也是欣赏者自己的感情和音乐中表现的感情相互交融、发生共鸣的过程。无论是对于普通的音乐听众,还是对于音乐的专门家来说,感情体验都是在进行音乐欣赏时不可缺少的一种心理要素。对于音乐的专门家来说,假如在欣赏音乐时只注意技巧、技术手法、结构形式等方面,而在感情上却无动于衷,那么他对音乐的欣赏也只?quot;觇其文而未见其心,见其表而未见其里",并不能完整地感受与领会音乐的美。一位有经验的英国音乐教育家曾告诫说:"不要允许你的批评性的敏捷聪明窒息你的情绪反应。那些专家们经常把他们的注意力局限在技巧上。"①他还说:"除非你也重新抓住了激动过贝多芬写这一作品(指Waldstein)钢琴奏鸣曲--引者注)的同样感觉,或是认为你也有这种情感,你才有权利说你欣赏他。"②音乐是一种善于抒情的艺术,音乐中有着丰富而深刻的感情内涵,只有当音乐欣赏者的感情活动与音乐作品蕴涵的感情基本相吻合的时候,才能称之为正确的音乐欣赏。因此,准确、深刻和细致地体验音乐作品中的感情内涵,是音乐欣赏中感情体验的基本要求。对音乐作品感情内涵的体验,首先表现为感性上的直接体验。比如,我们在听到一首乐曲的时候,对这首乐曲所表达的感情(它或是快乐的,或是悲哀的,或是慷慨激昂的、、、、、、等等),凭借自己的感性经验,自然地产生出一种体验。这种伴随着音乐感知而自然产生的感情体验,就是我们所说的感性上的直接体验。
例如,我们听到这样一个音乐主题:
例3快速地
郑路、马洪业:《北京喜讯到边寨》
①布克(P.C.Buck):《音乐家心理学》,中译本,第107页。
②同上书,第104页。
我们自然会从这个由弦乐器和木管乐器奏出的快速而又活跃的音乐主题中,获得一种欢乐和喜悦的感情体验。
而当我们听到下面这个缓慢的、如泣如诉的音乐主题时,一种悲苦、凄凉的感情会不由自主地在我们的心头涌起:
例4
慢速地
《江河水》
当在钢琴上响起了下面这个在左手持续不断地上下滚动的音型衬托下,由右手奏出的号角般铿锵有力的音乐动机时:
例5
肖邦:《c小调练习曲》
音乐中所表达的那种激昂悲愤的感情波涛,会把我们深深地打动。
欣赏者从音乐中获得的这种感情体验,并不是由于标题或文字说明等所引起的,而是一种感性上的直接体验。当然,欣赏者能够在自己的意识中,把从听觉感受到的音乐音响转化为感情的体验,是要以正确的音乐感知为前提的,而当欣赏者对某种音乐音响及其艺术风格不熟悉,不能正确地进行音乐感知的时候,那他就不可能获得正确的感情体验。我在为学生讲课的过程中所做的课堂实验表明,学生们对于他们熟悉的音乐风格,尽管预先并不清楚听的是什么乐曲,但还是能够大体上正确地体验到乐曲的感情性质。例如,在对乐曲不作任何说明的情况下,我为学生们放了一段德沃扎克的《大提琴协奏曲》中第一乐章副部主题在展开部的变奏段落的录音,然后让学生们写出自己的感情体验,五个学生的回答分别是:
(1)回忆的、欲以挣脱某种纠缠。
(2)悲哀的、带有哭泣的主题音调。
(3)充满深沉的情绪。
(4)悲哀、哀怨。
(5)远方的倾诉。
五个学生的答案用语虽然不同,但他们的感情体验在性质上却比较接近,而且与原作的感情内涵基本上是吻合的。德沃扎克在这首乐曲中所抒发的对祖国的深切思念与身在异乡所感到的孤寂与愁苦的感情,学生们感性的直觉也是能够有所体验的。
然而,学生们对具有他们所不熟悉的音乐音响与艺术风格的乐曲,在感情体验上却表现出明显的差异。例如,我在课堂上放了宋代郭楚望的古琴曲《潇湘水云》的主题呈示段落的录音之后,照例让学生们写出自己的感情体验,五个学生却作出了各种不同的回答:1)叙述某种痛苦。
(2)忧郁而充满一种力量。
(3)典雅而明快的情绪。
(4)喜悦。
(5)酒狂。
这里之所以会产生如此之大的差异,甚至是截然相反的感情体验,主要原因是有些学生很少接触古琴音乐,对古琴音乐还不能正确地进行感知,因此也就不能正确地体验乐曲的感情内涵。
我们上面所讲的欣赏者对音乐的感性的或者说是直感式的感情体验,是音乐欣赏中感情体验的基本方式。然而,它毕竟是对音乐作品感情内涵的一种初步体验。如果欣赏者仅凭直感去进行体验,虽然有可能体验到乐曲的基本感情,但却往往会局限于喜怒哀乐的感情类型的体验上面,而不能更深入地体验乐曲感情的内在含义。因此,对音乐欣赏中感情体验的进一步要求就是要有理解认识的参与,即欣赏者要从各个方面去研究和了解乐曲感情的内在含义。只有在对乐曲感情赖以产生的思想和生活基础有了比较明确的认识之后,才有可能更深刻、更准确地领会音乐作品的感情内涵。这正如同志在他的哲学著作中所说?quot;我们的实践证明:感觉到了的东西,我们不能立刻理解它,只有理解了的东西才更深刻地感觉它。"①
当然,我们这里是指对那些的确表现了深刻的感情内涵的音乐作品的欣赏而言。而我们之所以对音乐欣赏中的感情体验提出这种进一步的要求,是因为音乐中所表现的感情既不是一种与人的思想没有什么联系的神秘莫测的东西,也不是没有生活基础的主观自生的东西。相反,音乐中的感情内涵是由一定的社会生活所引起,并且是和一定的思想相联系的。正如我国古典音乐论著《乐记》所说?quot;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②。但是由于
①:《实践论》,《选集》四卷本,第263页。
②见《乐记》中的《乐本篇》。
音乐表现手段的特殊性,使得它在表现感情的同时,却不能把感情所赖以产生的思想和生活基础同样明确地表现出来,这就要求欣赏者在对音乐中的感情内涵凭借感性进行体验的同时,也能够有意识地运用理解因素,深入体验乐曲感情表现的内涵。
由于音乐中的感情内涵常常可以在音乐以外的因素中找到理解的根据,例如在声乐作品中可以在标题和文字说明中找到根;在标题音乐中可以在标题和文字说明中找到根据,因此,在对声乐作品与标题器乐作品的感情体验中,对这些非音乐因素予以充分注意是完全必要的。如果对这些非音乐因素不予注意,而仅凭感性体验是很难深刻领会乐曲的感情内涵,特别是它的社会意义的。音乐是一种表现生活的艺术,为了避免音响材料的局限性,更好地进行艺术表现,它往往需要和其他艺术相结合,这种做法早在音乐发展的原始时代的歌、舞、诗三位一体的形式中就已经开始了。由于这些非音乐因素已经和音乐紧密地融合一个有机的艺术整体,欣赏者在对音乐进行感情体验时,就需要运用理解认识这一心理要素去对这个艺术整体加以研究,从而加深对音乐的感情内涵的体验。
有些无标题音乐作品,并没有综合运用非音乐因素,但是却并不意味着这些音乐中的感情表现就没有它们的生活和思想基础。为了更深入地体验这类乐曲的感情内涵,欣赏者一方面要通过对音乐本身的反复倾听,凭借直感更准确、更细致地去体验乐曲的感情表现,另一方面也要从更广阔的方面,特别是从乐曲产生的社会环境、作曲家的生活经历、创作意图、艺术风格等各个方面去进行研究和了解,以求得对乐曲感情内涵的正确把握。例如我们前面提到的德沃扎克的《大提琴协奏曲》,如果学生们通过理解认识的作用,了解到这部协奏曲是捷克作曲家德沃扎克晚年旅居美国时写的作品,作者通过这部作品倾诉了他对远隔重洋的祖国和亲人的深切怀念,那么,学生们在欣赏过程中就会对这部作品的感情内涵获得更深刻的体验。又如,对贝多芬的《爱格蒙特》所写的十段配乐中的序曲,不了解这部戏剧的主人公爱格蒙特是十六世纪荷兰人民所崇敬的英雄,对他所领导的荷兰人民反抗西班牙统治和争取独立的斗争也毫无所知,那么也就很难体验到这部序曲中戏剧性的感情变化:痛苦的、激烈的反抗、悲壮的颂歌和胜利的狂欢。如果欣赏者能够充分发挥理解认时的作用,对这部戏剧的内容和人物形象有比较深刻的理解,那也必然会对乐曲的感情内涵有更深刻的体验,而这是单凭感性体验所不可能做到的。但是,对感情体验的这种进一步的要求,却并不是每一个音乐欣赏者都能够作到的。对音乐家和音乐作品创作情况的了解也不是每一个音乐欣赏者都有条件进行的。而且,有许多无标题的器乐作品,作者在创作他们时往往没有留下什么有关记述,作品本身也并没有表现什么深刻的社会内容,而只是某种情绪的表现。在这样的情况下,就很难对乐曲做出进一步的解释,而只能凭借音响感知和对作者总的创作个性和风格的把握来体验乐曲的感情。因此,我们必须正视这样一个现实,那就是对于绝大多数音乐欣赏者来说。音乐欣赏中的感情体验更多地还是以感受性的直观形式进行的。象通常所说,欣赏者是处于一?quot;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心理状态之中,更何况音乐中所表达的感情,在很多情况下的确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呢!这样判断一个欣赏者是否能够借助于某种概念把体验到的感情表达出来,而是要看要看欣赏者是否对音乐中表现的感情真正从内心里有所体验,欣赏者的感情是否能够在欣赏的过程中随着音乐的进行而起伏、变化,如果做到了这一点,那就可以说是对音乐中所表现的感受情有所体验了。当然,我们这样说也并不是否认理解认识对音乐欣赏中感情体验的重要作用,而是要说明,这种理解认识只有融注于感受性的体验之中,才能真正有助于音乐欣赏。
综上所述,我认为欣赏者在欣赏音乐的过程中,首先对音乐表现为感性上的直接体验,其次欣赏者要从各个方面去研究和了解乐曲感情的内在含义。换句话说,欣赏者要准确、深刻和细致地体验音乐作品中的感情内涵,这是欣赏者在音乐欣赏中感情体验的基本要求。当然,我又认为问题还有另外一个方面,那就是音乐欣赏者的欣赏能力各不相同,而且每个欣赏者都只能根据自己的不同生活经验来体验乐曲所表达的感情,因此,我们可以再从另外的角度去论证音乐欣赏活动是一种欣赏者的主体活动,欣赏者意识中的乐曲,必然渗透着他自己的主观色彩,而不可能和作者创作这首乐曲时的感情体验完全一样。也就是说,音乐欣赏活动中主体与客体(欣赏者与被欣赏的乐曲)的关系是既一致又不完全一致的辨证统一的关系。希望大家能对我提出的问题感兴趣,能同我一起探讨。本篇论文的写作,我得到了郭星辰老师与郗力红老师的帮助,在此,对他们表示感谢!
主要参考文献:
[1]布克(P.C.Buck).《音乐家心理学》[M].104-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