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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资本成本会计的理论框架,会计理论界曾出现过许多的观点,尤其以安东尼教授提出的理论构想最具代表性,因此,我在此就在安东尼教授的观点引导下做一下资本成本会计的理论框架分析:
1.关于会计要素问题。会计要素是会计对象的具体化,它把会计对象用会计特有的语言加以表述。另外,它还是财务报表的组成项目,会计恒等是描述了各个要素的数量关系,按照安东米教授提出的资本成本会计理论构想,在资本成本会计中,会计恒等式应修改为:“资产=负债股东权益主体权益”。与此变化相适应,安东尼教授对会计要素及其相关问题也进行了讨论。①单独设置“业益”要素。会计要素及其设置数量的多少,主要应该取决于会计信息系统的目标。虽然会计要素本身就是一种信息,但是它毕竟是一个综合信息,根据安东你教授所提出的资本成本会计构想应该单独设置“业益”要素取代原来的“净收益”或“全面收益”要素。它在数量等与资产总额与负债和股东权益之和之间的差额。其主要来源是主体的经营活动。②对资产、负债和股东权益要素的重新定义。安东你教授认为现行的财务会计概念结构无法提供解释会计主体实际发生情况的信息,同时,它对“资产”要素的定义不具有实际操作性,因此,安东尼教授在资本成本会计中对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要素的概念作了重新定义,具体表述如下:①资产是主体的资本存在形态。资产包括货币性项目、未耗用成本和各项投资。其数额未凝固在各种资本存在形态上的数额。②股东权益反映由股东提供的资本数额。它包括股东直接投入的资产以及这些资本的应计利息。
2.关于会计目标问题。会计目标是会计系统运行的必然趋势,是会计系统运行的出发点和归宿点,表现位于其应达到的目的。它的基本目标时提供有助于人们进行有目的的控制和决策的财务信息计其他有关信息,这是一切经济条件下的会计所共有的,并不以经济环境的改变而变化,资本成本会计业不例外。但是,现行的财务会计实务中,仅仅确认显现成本,即债务资本成本,而没有确认隐含成本,即权益资本成本。安东尼教授认为资本成本中不仅包括债务资本成本,而且还包括权益资本成本,因此,在资本成本会计中,会计信息系统所提供的有目的的控制和决策的财务信息中应反映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成本,既包括显现成本,又包括隐含成本。
3.关于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问题。关于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研究在西方财务会计文献中早已存在。例如:美国会计学会认为会计信息系统所提供的信息必须符合相关性、可验证性、公正不偏性和可定量性四项准则。资本成本会计信息在质量特征方面也符合这四项准则。①就相关性而言,确认和计量资本成本中的隐含成本,对于提高会计信息的决策游泳性,增强会计信息的相关性的回答是肯定的。②就可验证性而言,对于资本成本会计的权益资本成本计量来说,它是指根据相同的数据和方法,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不同专业人员进行权益资本成本的结算,应该得到基本相同的结果。对于这一点,利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来计算权益资本成本得到相同的数据并不难以实现,因为在高度发达、完善的金融市场条件下,模型中所取得有关变量树脂相同,计算结果也会基本相同。③就公正不偏性而言,它要求会计信息的提供和传递过程中不渗入个人偏见,以免损害其他信息使用者的利益,既然权益资本成本计量具有可验证性,那么,不同经济利益关系的集团,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就可以通过权益资本成本计量结果来进行验证,从而敦促会计信息系统遵循公正不偏性准则。④就可定量性而言,权益资本成本的计量过程本身就是最好的例证。
4.关于会计基本假设和会计原则问题。会计假设侍从会计实践中抽象出来的,是最基础的一个层次,使整个财务会计结构的基础,是会计理论的最高层次,对会计理论和会计实务具有普遍有用性。资本成本会计作为会计的分支,它只是强调在确认成本是,不仅包括债务资本成本,而且还包括权益资本成本。在会计所处环境、核算对象等方面无很大区别,因此,财务会计上的四个基本假设:主体假设、持续经营假设、会计分期假设和货币计量假设,仍然适用于资本成本会计。
会计原则既是会计假设的延伸,以沟通会计理论与会计实务;又是对会计实务中存在的某些共性的高度抽象。它的基本原则同样适用于资本成本会计,只是在稳健性原则的问题上,有些争议:按照资本成本会计的基本原理,在确认权益资本成本时,借记“资本成本”账户,贷记“留存收益”账户。据此,有人认为这是在计量权益资本成本的同时,也就确认了权益资本收益,在收益实现前便确认的做法,违背了财务会计的稳健原则。但若从资本成本会计的角度看,事实却不尽如此,①在现行财务会计程序和方法夏,企业当期的净收益包括权益资本成本和真实利润两部分。若把本应属于成本的部分作为净收益,实际上是高估了当期的净收益。如果按照稳健性原则的定义,应该说,违背稳健性原则的不是资本成本会计而是现行财务会计。②随着经济环境的变革,经济流动的不断创新,旨在保护债权人利益的稳健性原则及其相依存的实现原则也有其固有的局限性,面对全球性的金融工具创新,现行财务会计的理论如会计的确认基础、会计的计量属性等将受到冲击与挑战,因此,稳健性原则仍应作为资本成本会计的一项基本原则。
5.关于安东尼教授的资本成本会计的理论构想的简略
安东尼教授提出的资本成本会计理论构想主要涉及两个问题:①资本城本,尤其是权益资本成本的计量问题;②资本成本会计本身的问题,即如何将权益资本成本计列于产品成本以及由此导致的一系列问题。
对于上述两个问题,安东尼教授分别提出了设想,首先,第一个问题,他建议可以由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确定权益资本成本率;其次,第二个问题,它在题为“权益资本成本”的论文中对资本成本的核算程度提出了具体的设想,这一部分将在后面的章节中重点论述。
二、资本成本会计理论框架的影响
第一、资本成本会计是连接财务会计与管理块的桥梁
在现行会计理论体系中,财务会计主要侧重于“对外”,管理会计主要侧重于“对内”,资本成本会计则起到了两者之间的桥梁作用,它“对内”可提供决策信息,以有效控制企业所有资金的使用,提高资金利用效益,“对外”可提供真实和相关的会计信息,不仅可让投资者更深入的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还可为国家、主管部门和银行等提供制定有关政策的依据。
第二、资本成本会计协调了会计学与经济学的关系
经济学对于费用或成本的解释从来就有其高度的理论概括,而“会计学则会因客观经济发展的需要在不同的历史时期赋予其各项要素以不同的构成内容”。另外,经济学认为,企业所有资本的来源都是对一定资源的占用,应该是有偿的。资源的机会成本也应该是成本的一部分。资本成本会计是两权分离的产物,权益资本成本实质上代表着一种机会成本,在经济学的收益计算中,它是被扣除的部分。然而在会计学中,权益资本成本却与债务资本成本一样,都是能较为直接的取得的社会资本形式,对资本所有者与使用这而言,其经济意义是相同的。而且,在会计上,在我国的现行的现金流量表里,把利息收入和股利收入同化分为投资活动的现金流入,把利息支出和股利支出同化分为筹资活动的现金流出。这更加表明,权益资本成本与债务资本成本在本质上是相同的。因此,在资本成本会计中,将权益资本成本作为成本项目,在收益中减除,是与经济学一致的。
1.1优化前存在的问题
优化前湖南省资本项目外汇管理部门的组织机构设置基本参照上级管理部门组织结构而相应设置,是较为典型的条块化管理模式。该模式在日常业务的开展上有其固有的优势,但是随着外汇管理改革的深入,特别是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的稳步推进和国家行政管理方式的发展,该模式在一些方面已经出现了较为明显的弊端,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内部机构缺乏必要的内部约束监督机制。部门内设综合、投资管理、外债管理三个科,十五个岗位,分别对资本市场业务、投资管理业务、外债管理业务实施监督管理,存在业务条块相对独立,缺乏有效的约束监督机制等问题。各个条块的业务工作,只有事前的审批程序,而缺乏相应的事后监督,各条块业务工作的合规性主要靠审批人员自觉执行内控制度。二是无法满足管理理念转变的要求。随着外汇管理改革的深入,工作重心将逐步由事前审批向事后监测分析和非现场核查转变。优化前为避免“一手清”问题,客观上要求每个科室至少三人,其中投资科在集中年检的时间段还是会出现人手紧张的情况。由于大量的人力、物力资源都集中在日常业务处理上,无法保障监测分析和非现场核查工作开展,“五个转变”的理念难以落到实处。三是难以满足主体监管思路和跨业务的特殊个案处理要求。在外汇管理改革大力推进的过程中,企业对于突破现有政策框架,通过创新融资模式来降低成本费用的动力较强,业务条块交叉的特殊个案明显增多;与此同时,外汇管理部门各业务之间的资源共享程度有限,难以全面把握单一主体的需求,难以对单一主体实施有效评估,容易产生监管与服务的滞后性,难以落实“五个转变”的主体监管要求。
1.2优化的思路与可行性分析
总体思路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通过应用工业工程理念,对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业务流程和业务量进行分析,在不增加人员配置和办公资源的情况下,抽调人员专门负责事后监测分析和非现场核查工作。二是解决条块化管理模式下,内部机构之间缺乏必要的监督约束机制问题。三是以主体监管思路为指导,保障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别是解决如集中联合年检期间的人手不足问题等。从岗位设置看,湖南省分局资本项目管理处原内设综合科、投资管理科和外债管理科,三个科十五个岗位,处内正式在编人员11名(正副处长各1人),如下表所示:对岗位进行分析,发现三个科中的岗位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三类:通过合并与重组,以上述三类岗位分类设定科室,即内设业务管理科负责前台业务工作,监测分析科负责事后监测分析、非现场核查与调查研究,综合科负责部门行政工作与内控制度的制定与执行,其岗位设定与职责大致如下:
2.应用评价
一、风险项目的资本成本估计方法
公司资本预算决策中一个重要的变量是新投资的应得收益率或基准率。决定应得收益率并从而决定一个项目资本成本的主要因素是该项目的系统性商业风险,也就是项目营运现金流的系统性风险。下面笔者介绍国际上大公司所普遍使用的资本成本估计方法。
1.用加权平均资本成本进行项目评估。
现代财务理论的一个中心原则是,一项投资的应得收益率应该依赖于其产生的现金流的风险。国外的多数大公司都采用具有风险调整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进行项目评估。在这种方法中,对于债权和股权的税后现金流用贴现率iWACC进行贴现,以反映债权和股权资本的税后应得收益率。这样就得到了净现值(NPV),它反映的是投资的未来期望现金流的现值(E[CFt])减去初始投资后的部分。即:
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是根据iWACC=[(VB/VL)iB(1-TC)]+[(VS/VL)iS]得到的。其中,公司的市场价值(VL)等于公司债券的价值(VB)加上公司股票的价值(VS),iB和iS分别是公司债券和普通股的应得收益率,TC是公司的边际税率。债券的应得收益率通常接近于公司的借款成本,普通股的应得收益率则是一个难以估计的变量。
加,投资组合的收益率的方差将越来越多地依赖于不同证券之间的(N-N)个协方差,而这N种证券各自方差的影响将越来越小。因此,决定投资组合风险的是资产之间的协方差,而不是单个资产的方差。
单个资产的风险中不能通过在一个大的投资组合中持有它来分散掉的部分被称为系统性风险。系统性风险是不能分散的,它由整个市场范围内的事件引起,例如经济增长、政府支出的增加、投资者对于资产价值认识的改变等。单个资产的风险中能够通过在一个大的投资组合中持有它来分散掉的部分称为非系统性风险。非系统性风险包括所有只对单个公司产生影响的事件,如罢工、高层管理的变更、公司销售情况的波动等。非系统性风险可以在一个大的投资组合中分散掉,因此它不会得到风险补偿。投资组合理论的核心在于,投资者关心的是资产组合的期望收益和风险,而不是独立资产的期望收益和风险。
3.应得收益率与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
基于上述分析以及一些附加的假设,威廉·夏普(WilliamSharpe)提出了资本资产定价模型。在这个模型中,股权的应得收益率是通过投资收益率Rj对市场收益率RM的回归,即Rj=αj+βjRM+ej来确定的。其中,αj和βj是回归系数,ej表示围绕回归线的随机误差。一种资产的系统性风险或者beta值(βj)由ρjM(σj/σM)来测量,其中,σj和σM分别表示投资收益率和市场收益率的标准差,ρjM是投资收益率与市场收益率的相关系数。
这样,由上述回归估计出的股权beta系数就可以用到证券市场上,以估计股权的应得收益率Rj。即:Rj=RF+βi(E[RM]-RF)。其中,RF是无风险利率,E[RM]-RF是市场在RF基础之上的风险补偿。beta系数表示股权价值对市场组合变化的敏感性。无风险利率反映的是资金在无风险投资中的时间价值,它构成了风险调整贴现率的基础。由该方程所描述的直线将一种资产的应得收益率表示成无风险利率、市场风险补偿和该资产的系统性风险或beta的函数。
4.资本市场的一体化——分割与相应的市场组合。
如果各个国家对于相同风险的资产的实际应得收益率都相同,就可以认为国际金融市场是一体化的。由于存在跨国资本流动的限制,我国的资本市场与其他国际市场仍然是分割的。对资本自由流动的限制包括市场摩擦(如政府控制、跨国交易的税收和交易成本)、获取市场价格和信息上的不平等。由于这些资本流动存在着限制,我国的资产应得收益率有可能低于其他国际市场对具有可比风险的资产所要求的收益率。
在一个一体化的金融市场中,CAPM中的市场组合应该是在全球范围内、以市值为权重来构造的分散化的证券组合。在决定项目贴现率时,相关的风险是该项目相对于世界市场组合而言的beta系数。但是大多数国家的资本市场并没有完全与世界经济融为一体,因此,世界上大部分公司仍然采用本国的市场指数来代表市场组合。美国的公司通常选取美国的市场指数,例如纽约股票交易所综合指数;而日本的公司则选取日本的市场指数,例如日经225指数。随着经济和货币的一体化以及欧元的引入,欧洲的公司已经在很大程度上从采用本国的市场指数转为采用欧洲的市场指数。随着金融市场全球一体化的逐步推进,资本成本的估计也日益倾向以世界市场组合或者世界与本国因素的综合为基准。
二、选择无风险基准率的基本推理
尽管资本资产定价模型已经给出了建议,我国许多的公司(特别是国有企业)使用无风险利率或银行存单利率作为所有新投资的基准率而不计风险。使用无风险利率或银行存单利率作为基准率的一个理由是,政府可以按此利率借款并为新的投资项目筹资。因此,一些公司经理们认为,新投资的应得收益率应该达到这个基准率以向政府提供回报。
这一推理忽视了财务理论的一个中心原则。从股东的角度来看,基准率是由资金的使用而不是资金的来源所决定的。公司对特定的资产应该采用特定的贴现率,以反映特定投资的机会成本。这就需要将项目的应得收益率与金融市场中具有可比风险的其他资产的应得收益率进行比较,并且要求该项目至少能够提供和资本市场中其他可行项目一样高的应得收益率。政府的借款成本与资金如何使用几乎没有什么联系,拥有较高系统性风险的项目应该要求较高的应得收益率,以补偿其增加的风险。
三、使用无风险基准率的影响
1.对股东的影响。
假设我国一个公司的经理正在考虑投资一个煤矿,该项目的投入为1500000元,投产以后每年将得到100000元的期望现金流,并且将延续下去。政府的借款利率是5%。该项目的beta系数是1.0,风险调整后的应得收益率是10%。在政府5%的基准率之下,该投资项目将得到一个“显然的”净现值500000元(100000÷0.05-1500000)。但是,这个净现值没有将投资的系统性风险考虑在内。在10%的市场应得收益率下,这个投资项目将以1500000元的成本产生一个现值为1000000元(100000÷0.1)的资产,风险调整后的净现值为-500000元。显然,这个在政府的借款利率之下被视为正净现值的投资项目,是不会被资本市场的投资者所采用的。
如果对于低风险和高风险项目都使用5%的基准率,将会误导投资者偏好具有高期望收益率的项目。长此以往,使用银行存单利率作为基准率的我国公司的资产组合将会倾向于高期望收益率的项目。这些资产组合中的很多项目也可能具有较高的风险。从资本市场观点来看,其中的一些高收益、高风险的项目将是有损公司价值的。
2.对其他利益主体的影响。
首先,我们的很多中等专业技术学校和技工学校是由政府创办的,很多高等工校也是由政府创办的。学校领导由教育行政部门指派,教育经费由财政拨付,课程设置、教材教法和招生人数也由教育部门管理。教育决策和就业市场的信息不对称就会造成教育过度,尽管我们取消了国家分配,实行了自由择业,双向选择,但是由于教育行政部门管住了生产供给的一头,又没有激励,也没有办法掌握需求,更加剧了教育的结构性失衡,造成一些专业人材过剩,毕业后无法就业,另一些专业不足,满足不了社会需求。
由于官办,国家承担了很大一部分教育经费和人力资本投资成本,由个人负担的教育成本相当于全部教育成本的1/3-1/4,于是出现了高学历热,大量资源投入价值不高的高学历教育,产生了教育深化过度的。一方面,MBA招生拥挤不堪,某校招收400人,报考的达5000人,另一方面,毕业后大材小用,高能低就。
其次,,由于户藉制度和农地制度,再加上城市政府的就业歧视政策,我国的劳动力市场是分割的,不仅城乡之间是分割的,城市与城市之间、和农村之间也是分割的,虽然进城农民工市场在一定程度上是统一的,但其与城市劳动力市场也是分割的。由于市场分割固化了不同城市之间就业机会和未来机会之间的差异,而大城市适合高学历者就业的机会多,未来的发展机会也多,很多大学毕业生都选择留在大城市,而不愿离开城市,因为一旦离开,就很难再回到城市。由于有太多的大学生,城市相对而言高端市场上就出现了拥挤现象,他们只好追求更高的学历以便在众多求职者突显自己。市场分割不仅造成劳动力市场缺乏流动性,而且提高了流动成本,在劳动力市场缺乏流动性或者流动成本很高的情况下,劳动者倾向于在区域内寻找工作,于是就会出现某些地区高学历人才过剩的情况。
不仅如此,技能投资具有资产专用性,也就是说,一定的人力资本投资是和一定的社会分工联系在一起的,人力资本一旦形成就很难改做他用,除非在转移过程中愿意蒙受巨大的价值损失或生产力损失。工人技能投资的风险来自两个方面。一是虽然工人掌握了某种技能,但是企业内部并没有这种岗位或者这种岗位没有空缺,那么,工人的技能投资就不能提高他的边际生产力,从而提高他的劳动报酬。这就会降低工人人力资本投资的积极性。二是虽然工人通过技能投资提升了自己的工作岗位,但是,市场风云变幻,他所就业的企业可能因为各种原因被迫裁员或破产,那么工人就有可能失业。如果企业外部存在很大的统一的劳动力市场,那么,上述风险在一定程度上就可以降低。在企业内部没有空位的情况下,工人可以选择跳槽,到同一行业的类似企业就业,找到适合自己发挥技能的岗位。在企业裁员或破产的情况下,只要该企业受到的冲击不是行业性的,那么,工人可以在别的类似企业找到工作。但是,在劳动力市场分割的情况下,情况可能就会有所不同。例如,在某个地区或某个城市,从事某个行业的只有一两家企业。在一家企业受到冲击的情况下,该地区可能就没有其他替代企业了。即使有,吸收能力也有限。因此,如果工人不能自由地跨地区流动,那么,工人的行业技能投资就会迅速贬值为零。他们要么失业,要么从非熟练工人重新做起。
一般来说,劳动力市场深度和广度的扩展可以减少人力资本投资的风险,因为一旦受到冲击,人力资本拥有者容易在流动性大的劳动力市场上找到相似的工作。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可以大大降低人力资本投资的行业专用风险,提高人们投资人力资本的积极性。由劳动力市场分割造成的人力资本投资的地域风险,可以部分解释我国大学生奇特的就业观。我国大学生择业时首先考虑的是城市,然后是单位,最后才是职业。而在国外,一般人们就业首先考虑的是职业,然后是单位,最后才是城市。
从国内与国际的角度来看,在银行、保险及证券业的发展中,先进的数据处理和电信设备以及政府对金融行业管制的放松将会创造新的统一金融服务业,这加剧了金融各个行业间与行业内企业之间的竞争。保险业发展的主导方向逐渐被资产规模巨大、资本雄厚、经营领域宽泛又不失竞争力的以保险为主业的金融服务集团所掌握,这些保险集团作为“金融超级市场”经营各类金融产品与服务,既包括寿险、非寿险、再保险等保险业务,也包括资产管理、信用卡、证券承销和经纪等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业务。而这一切的形成与发展,都离不开资本经营。
资本经营是保险经营中最重要的方式之一,既是保险公司在困境中进行企业再造的有力手段,也是保险公司成长壮大的必由之路。资本经营是通过产权的变更与交易实现规模经济与范围经济,以及公司治理结构的变革,最终提高产业的竞争力,以增加所有者权益。通过资本经营研究如何调整现有不合理的资本配置,启动存量资本,吸纳闲散资本,激活呆滞资本,聚集优势资本,甚至引进外来资本,在增加资本的同时,扩大保险业的经济效益。
资本经营的制度基础是较为完善的公司制与发达的资本市场。现代公司制明晰的产权关系使产权的变更与交易成为可能。资本市场是企业为进行资本经营而筹集资本和进行投资的场所,一个结构完善、竞争有序、规范严密的资本市场,可以促进资本经营的顺利进行,可以发挥市场对资本的配套功能,资本市场的不发育和不完善,将是资本经营的制约因素。
资本经营的对象是所有者权益,以及由所有者权益所产生的一系列权利的制度安排。这些制度安排从根本上决定了保险公司的经营效率。正如哈佛大学商学院凯斯教授所认为的,不存在最佳的公司产权制度与治理结构,应根据环境的变化与行业的特点,及时调整公司产权制度与治理结构。而企业产权制度的重新设计,则属于资本经营的范畴。资本经营的突出特点是资产的扩张,保险业通过资产扩张,可以实现效率和竞争力的提高。
一、保险资本经营的形式和目的
资本经营是对所有者权益的经营和管理。所有者权益是指所有者对企业资产的剩余权益,企业所有者权益依其组织形态的不同而有不同的名称。独资企业的所有者权益称为“资本益”,合伙组织所有者权益称为“合伙人权益”,公司组织的所有者权益称为“股东权益”。对于国有独资公司而言,所有者权益自然被称为“政府权益”。保险资本经营是资本所有者及其人依据出资者的所有权经营企业的所有者权益,以实现资本的保值与增值目标。
在“资本称王”的时代,保险业资本经营是优化资本结构,解决资本金短缺的重要途径。资本经营不仅满足产权主体和监管政策的需要,同时为跨业经营与收购活动提供重要的战略手段。20世纪80年代后期,在美国保险业2600多家公司中有70多家破产,尤其是排名在前25名的加利福尼亚执行保险和共同受益保险的破产,动摇了客户对整个保险业的信心。投保人的需求已转向对利率敏感型的保险产品,同时金融业内的竞争越来越激烈,这种趋势导致了对更具有竞争力的经营方式的研究。1992年,美国的保险公司如安塔那、旅行者保险公司和公平人寿采用直接从外界输入资本或出售部分资产的方式,使保险业的困境得以扭转。1990年前后,美国保险业由于“垃圾债券”市场与不动产市场的暴跌,引起了政府和公众对其的信任危机。为了提高投保人的信心,10大保险公司都分别从其控股公司接受资本注入,改变股权结构,以防止评级机构发表的信用级别滑坡和提高投保人和人的信心。这里美国保险业所倚重的主要就是资本经营的方式。
保险的资本经营主要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是改变企业的所有制形式,进行融资。在历史的发展过程中,保险业所采取的组织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在现代保险业发达的国家与地区,股份制和相互制是最常见的两种商业保险所有制形式。此外还有相互保险社、保险合作社、劳合社等形式。
在不同的经济环境与保险业发展的不同阶段,不同的所有制形式对企业的发展更为有利。按照解释经营组织方式和管理人员行为方式的企业理论,在一个特定行业竞争中取得成功的企业是其所有制形式有利于其压缩总成本至最低限度的企业。通过改变企业的所有制形式,进行融资,使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不仅实现了资本的增加,降低成本,为未来生产经营的发展奠定基础,而且可以重塑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
第二种方式是兼并与收购。并购是产权流动最主要的方式之一。企业并购的实质是一种产权转让或交易行为,由此引起企业对可控制与支配资产权力的转移。保险行业的特点以及大多数保险产品和其他金融产品之间的可替代性和竞争性使保险业与其他金融服务业之间相互进入的成本较低,使并购成为现代保险业扩张业务领域的重要手段。生产经营、投资经营是企业实现内部成长逐步扩大规模的途径与手段,而并购是企业实现外部成长的主要途径。
转变所有制形式和兼并与收购,都是保险业依托资本市场利用多种金融工具与手段,进行扩张经营领域,增强企业财务基础,适应金融混业趋势,组建金融服务集团的手段。组建多元化的金融控股集团是保险公司资本经营的最终目的。对保险业而言,只有达到一定的规模才能具备市场竞争力。根据美国A.M.Best对美国以资产计最大的200家保险公司连续4年的调查研究表明,保险公司的规模与经营业绩呈正相关。这200家保险公司在数量上只占美国保险公司的13%左右,但保费收入所占比例却高达88%,资产占比更高达93%,税后利润占比为86%。在1998年按营业收入排名的“全球500强”的企业中,保险公司共有52家,超过企业总数的10%,其中寿险公司多达34家,拥有绝对优势。因此,资本经营是保险公司最终实现资产扩张、集团化经营的必由之路。
二、保险资本经营产生的必然性
保险公司组织架构可以分为专业公司模式与集团公司模式。保险资本经营实际上是保险集团化在企业经营手段方面的表现,而集团化是保险公司发展到一定高级阶段的必然趋势。在全球前20家保险公司中绝大部分都是集团公司的形式。
单一经营保险业务的专业公司是保险业发展初期,在分业监管、精算与投资技术落后的背景下产生的,可分为专业分设模式与专业控股模式。在专业分设模式下,保险公司只经营保险业务,在绝大程度上侧重于生产经营,投资经营不是重点,投资方式与策略也非常简单。在专业控股模式下,保险公司开始重视投资经营,并投资设立提险产品与其他金融服务的子公司,母公司在经营保险业务的同时对子公司进行资产管理。母公司与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彼此业务严格分开且对外独立承担责任。但其突出的特点是经营主体规模小,所能提供的服务单一,导致提供同样的产品成本高,竞争力弱,偿付能力低,经营风险高。这使得保险公司在放松对分业的监管情况下,随着金融领域各个行业间与内部竞争的加剧,集团化成为保险公司必然的选择。
在集团公司的模式下,集团公司通过控股对专门进行生产经营的保险子公司与产险子公司以及专门进行投资经营的投资子公司进行管理,由集团公司对重大对策等方面进行统一管理。各个子公司经营与保险相关的业务范围给保险公司提供了更大的空间,开拓了除保险业务以外的多种收入来源,并通过资产多元化,使保险公司具有更大的整体稳定性。由于提高了竞争力,集团模式被越来越多的保险公司所采用。
资本经营实现公司的集团化,使保险业可以为客户提供包括投资在内的全方位的金融服务,既有利于企业竞争力的提高、规模的扩大,又有利于建立更为密切的企业与投保人之间的关系。在市场化的经营环境中,保险公司在利润目标与竞争机制的作用下,有强烈的扩张资产规模的愿望,这需要通过跨国经营、规模经营、多元经营等方式来实现,而其中最核心的手段就是资本经营。
三、保险资本经营的作用
资本经营是企业与行业在发展过程中,增强自身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对保险业而言,通过资本经营可以增强保险业承担风险的能力,迅速扩张保险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促进存量资本的流动,实现保险业内部企业间与其他行业企业间优势的互补,从而提高行业的整体效应。
1.有利于资源在保险业的优化配置
不同的保险公司各有优势。例如,有的保险公司具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与适应市场需求的险种,有的保险公司具有较大的市场规模和品牌优势。在某一方面优势的培养需要相当长的时间,在这期间公司将丧失掉很多成长的机会。通过资本经营,公司实现了资产重组,优势互补,并购前公司所具有的技术、管理经验、知识等生产要素能以更快的速度、更低的成本传播与嫁接,劣势公司被优势公司所接管,优势公司得以扩张,使生产经营、投资经营形成规模,以实现规模经济。
2.解决保险公司所有制形式不适应经济环境的问题
转变所有制形式与组织架构,是企业在当今经济环境发生迅速变化时期所采用的重要手段。尤其对保险业,在其发展过程中,所采用的组织形式与组织架构比较多样化,这就需要企业经营者与所有者根据环境的变化,及时调整所有制形式。在美国,限制金融业跨行业经营的Glass-SteagallAct已经被废止,在1999年底,经克林顿签署通过的金融现代化方案的推动,使金融控股公司的组建成为可能。1996年,日本进行的“金融改革”开始促进银行、证券与保险的相互兼营。这使得组建以保险公司为核心的金融控股公司成为可能。
3.可以解决保险业在发展过程中资本投入不足的问题
根据保险公司的经营规律,在新市场上开业的保险公司其开业的前5、6年之内难以盈利。同时,在竞争性投资收益上升的情况下,保险公司难以吸引到新的投资。因此,保险业以较快速度发展时,存在增量资本不足的问题。一方面保险业在扩大增量时,缺乏资金;另一方面,保险业中存在着大量没有被有效利用的存量,用存量来弥补增量不足的基本方式就是并购。
4.是企业实现经营战略的重要手段
经营战略是企业在根据自身条件和外部环境分析的基础上,为实现企业的经营目标而做出的长远规划,资本经营关系到企业的长远发展,因此,其必须以企业的战略为指导。在企业选择进取型发展战略时,可采用兼并、收购、改制、控股等形式,形成资产规模的扩张与资本收益的增加。当企业选择转变或退却型战略时,可以采取拍卖等产权转让的形式,缩小企业规模或进行经营重点的转移,对某一类业务进行转让,从而调整企业的产品结构,提高资产经营的效率。
资本经营可以打破行业间、市场间的壁垒,实现经营重点的转移。保险公司要实现跨国家、部门、行业间的进入,利用资本经营打破壁垒比直接投资进入更为迅速和有效得多。
5.有利于金融资产的合理配置,实现负债管理的科学性
金融业的各相关行业的不同特性,归根到底是由其负债的不同特性所决定的,而负债的不同特性又决定了其不同的资产匹配属性和风险控制方法,进而决定了该行业的经营特性。当保险业的资本经营活动向金融行业的其他领域拓展时,可以充分利用不同特性负债的属性,在各种金融资产之间实现科学的配置,从而提高资产负债管理的科学性。
关键字:资本限量现值指数法
一、问题提出
随着经济业务的不断发展,投资业务的复杂性进一步加强,公司可同时投资的项目更多的,但是投资资金要求也越来越多,单凭单个企业现有(含自有和能筹集到的)资金已经不够的。另外,招标者为了分散风险,保护自身的利益,一般需要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承担项目的投资建设,催生了一个项目多个公司合作的问题。在成本效益条件下,公司如何分配现有资金,如何参与投资才能达到效益最大化呢?
二、定义
资本限量是指企业在进行潜在项目选择时,面临着没有足够的资金进行所有可行项目投资的情形。资本限量决策就是在现有资金的约束下,如何有效地分配资金的决策。资金短缺是公司当前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现实性强,投资资本短缺是其中一个典型的表现形式。产生资本限量的原因很多,一般分“软资本约束”和“硬资本约束”两大类。软资本约束一般是企业内部因素造成的,如股东为了保持控股地位而不想再筹集外部的权益资本,公司本身不想背上过重的负债包袱等;硬资本约束则是企业外部环境影响的,如权益融资条件的约束条件,银行贷款的约束条件过于严格等。公司在面对此情形下,应如何分配现有资本才能实现最好效果呢?我们采取的原则仍是净现值(NetPresentValue)最大。虽然我们可以通过直接计算各项目的净现值再进行组合选择,但总工作量大,不符成本效益原则。固我们这里选用现值指数法(或获利指数法,ProfitabilityIndex)。
现值指数法对我们来说并不陌生,即项目产生的未来各年现金流量的现值之和与初始投资成本总额的比值。该方法主要运用于独立项目和混合项目。独立项目是指每个项目的选择与否不影响其他项目的选择。混合项目则是项目分两个层次,在高层次上,项目之间是相互独立的;在低层次上,项目之间是互斥的。在教科书和期刊中,对此方法计算过程的描述很多,但对其运用前提和不足之处的介绍却是少见。而一种方法的运用前提和不足关系到此方法的正确运用,不明确其运用前提只能是囫囵吞枣,严重的将给企业带来巨大损失。那么,在资本限量下的现值指数法运用前提条件是什么?它有什么不足呢?正是本文的特色。本文首先通过对净现值指数法运用前提的阐述,进而逐步放宽前提条件,最后指出该方法的不足之处,以达到给读者对此方法一个较为全面的了解。
三、前提条件
首先我们必须把资本限量区分为单期资本限量与多期资本限量,限于篇幅,我们在这里重点介绍单期资本限量。单期资本限量,顾名思义就是资本限量只发生在当期,而在以后各期的资本是充足的;多期资本限量则指资本限量超过两个投资期。在单期资本限量下,ACCA认为前提条件如下:(1)项目具有时间效应,即只能在当期从事,不能被推迟;(2)各项目的产出是确定的,不考虑相关的风险等因素;(3)各备选项目具有可分割性,即可投入部分资金获取相应的未来现金流量。在以往的教科书或是一些文章中,我们看到的大多数例子是自有资本刚好能被备选项目完全使用完。然而这种巧合的情况在现实中是很少见了,更多的是公司现有的可用投资资本与项目所需的资本往往是不相等的,所以这些假设在实际投资中具有很强的现实性和实用性。第一点的假设广泛存在于竞标项目;第二点的假设其实在互斥项目上也是存在的,主要影响折现率的最终选择与确定;第三点广泛存在于系统工程的承包,如几个公司联合一起承担工程,公司也可以将自己承担的项目分包给二级分包商等。
四、计算分析过程
首先,我们介绍资本限量下现值指数法的计算步骤:
第一步,计算各个项目的净现值,进而计算项目的净现值指数PI。
第二步,如果PI<1,则立即淘汰该项目;如果PI≥1,则说明此项目符合可接受的必要条件。
第三步,对所有PI≥1的项目进行排序,同时计算各项目相应的净现值。
下面我们通过比较净现值法与现值指数法在资本限量下独立项目中的运用,来说明现值指数法的优越性。为了便于比较,我们略去各项目现值的计算过程,直接给出各项目未来产生的各年现金流量现值之和。
例:我们假设目前公司现有资本700万,各项目的初始投资额和各年现值和的资料如下表所示:
table-1:单位:万元
项目初始投资额C各年现值和(PV)净现值(NPV)PI(PV/C)按净现值排序按PI排序NPV/C*
A(100)120201.20430.20
B(150)160101.07550.07
C(200)250501.25210.25
D(250)280301.12340.12
E(300)370701.23120.23
*NPV/C比例与PI排序结果是一致的按表table-1的资料,我们可以计算出各项目的净现值(NPV)、PI和各种排序。
(1)按净现值排序,700万资金的分配和公司最终所得的总净现值如下表所示:
table-2:单位:万元
项目按净现值排序分配额净现值(NPV)
E130070
C220050
D320024*
合计700144
*24=30*(200/250)(2)按PI排序,700万资金的分配和公司最终所得的总净现值如下表所示:
table-3:单位:万元
项目按PI排序分配额净现值(NPV)
C120050
E230070
A310020
D410012*
合计700152
*12=30*(100/250)从table-2与table-3的总净现值(NPV)比较可知,按PI排序取得的最终净现值和大于按净现值排序取得的高8万元(152-144)。
现在我们放宽第一点前提条件,假设所有的项目在一年后仍可以从事,如招标方在当年因某种原因而将招标项目推迟一年进行,那我们应如何选择呢?这里我们仍使用最终净现值最大的原则,关键的是如何安排哪些项目在第二年执行可取得最大净现值。我们的方法是比较前后年执行同一个项目下哪个项目产生的损失最大,损失越大的项目优先分配投资资金。现在我们仍沿用上述的例子来说明。首先我们仍须先选择备选项目,我们按PI顺序选择了C、E、A、D项目为例,如下表所示:
table-4:单位:万元
项目初始投资额C1年现值和(NPV)0年现值和
(NPV)*现值损失(LOSS)LOSS/C排序结果
A(100)2018.181.821.8%3
C(200)5045.464.542.3%1
D(250)3027.272.731.1%4
E(300)7063.646.362.1%2
*假设公司使用的资本成本为10%,如18.18=20/(1+10%)从table-4的计算结果可知,LOSS/PI确认的顺序为:C、E、A、D。也就是说,如果我们放弃C项目,损失最大;选择放弃D项目,损失最小。固NPV计算结果如下:
table-5:单位:万元
项目初始投资额C0年现值和(NPV)1年现值和
(NPV)NPV
C(200)5050
E(300)7070
A(100)2020
D(100)3012
D(150)27.273016.4*
合计168.4
*第二年年初投资150万,16.4=27.27*(150/250),其中27.27是指第1年年末产生的现金流折现为0年时点的现值第二点“各项目的产出是确定的,不考虑相关的风险”主要涉及项目未来现金流的风险问题,反射到我们评估方法上主要与折现率有关,不妨碍净现值指数的运用。在此我们不做进一步分析。
现在我们针对第三点“各备选项目具有可分割性,即可投入部分资金获取相应的未来现金流量”进行分析。在现实中确实存在一些项目不具有分割性,因此公司的投资必须一次性完整投入,不具有投入部分资金可获取相应未来现金流量。那我们应如何分配有限的投资额呢?我们采取的原则仍然是净现值最大,在资本限额下分组的方法,尽可能充分使用完现有的资金。但因各组所需资本投入额总计不一定与现有资本总额相等,固会产生部分剩余资金。对这部分资金,公司可以存入银行或出借以赚取一定收益等选择。为了分析的方便,我们先假设这部分剩余资本没有产生收益。这时的净现值指数法因存在没有收益的剩余资本而无法体现其优越性,或正确运用,固我们直接按各项目净现值的高低排序组合更优(可以节省PI计算和排序)。下面我们仍然运用table-1的例子来说明,首先我们依据各项目净现值的高低进行排序,依次为:E―C―D―A―B,然后从左向右进行所有可能的组合,部分结果如下表所示:
table-6:单位:万元
组合项目初始投资额C净现值(NPV)NPV总额剩余资本
1E(300)7014050
C(200)50
A(150)20
2E(300)70130100
C(200)50
B(100)10
3E(300)7012050
D(250)30
A(100)20
…………
从上表我们可以清楚看到,由E、C、A构成的组合1,NPV总额最大;其次是E、C、B构成的组合2;……理所当然,在剩余资本没有产生收益的条件下,组合1是我们第一选择。而在现实中,剩余资本是有机会成本的(至少可以得到银行的存款利息),然而这部分机会成本的大小在现实中是难于准确地确定,使得现值指数法难于运用。我们现在以银行存款利息为剩余资本的机会成本,只要将利息折现为现值就可以进行各组合间净现值最终比较与项目的选择,当然这时运用现值指数法进行比较和选择更优。但因现实中这部分剩余资金比较小,我们可以忽略;或是当作公司增强日常偿债能力和防御风险的一种表现。对于混合项目,其计算原理与独立项目的选择上是一致的,只不过要使用差额项目分析。
在多期资本限额下,我们不能靠现值指数法进行排序来选择项目。解决问题的原则仍然是净现值最大,关键是如何分配各项目所占资本的比例。我们可以运用线性图型法(Graphicalapproachtolinearprogramming)和单纯法(该项目运用于三者和三者以上项目的选择)。
五、缺陷
虽然净现值指数法具有强大的功能,我们还可以通过相应的变化进行使用。但我们在使用时首先应关注前提条件的满足,同时我们还应该清楚现值指数法存在的局限性才可正确运用。按ACCA中观点,其局限性主要如下:
1.该方法的判定标准只是注重项目本身的可行性,而没考虑单个项目在公司战略中的意义,可能会与公司长期计划相矛盾。
2.该方法没有考虑项目本身现金流量的模式,即现金流的时点,只用最终的净现值进行项目的选择可能会影响公司整体现金流量的安排。
3.当然作为一个相对数的PI值,与IRR一样忽视净现值的绝对值,一个高的净现值项目可能具有较小的PI。
【参考文献】:
漳泽电力作为一家生产性的上市公司,主业清晰单一,目前又处在一个新的快速成长期,资本运作(未来煤矿资产和电力资产注入)的潜力非常大。但需要清楚的是,生产性企业的市值管理及资本运作应当建立在生产经营上,偏离生产经营的资本运作都不是优秀的经营形式。因此,漳泽电力资本运作的思路应该是提高公司的资本效率和效益,使公司的资本得到增值。虽然资本运作及市值管理是以生产经营的方式存在的,而且与生产经营共进共退,但是应当清醒地意识到生产经营是资本运作及市值管理的基础,如果能够将二者结合在一起,不仅能扩大企业的规模,而且能够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的效益,体现在市场上,则是股价上涨,进而实现公司价值的最大化。根据上述思路,结合漳泽电力自身发展战略及所处发展阶段,可以得出第一、第三两种策略适合漳泽电力实施市值管理的策略。基于漳泽电力面临产能扩张的快速成长期,因此第三种策略比较适合目前及未来2~3年的市值管理策略;在快速成长期基本完成后,公司进入相对稳定发展期,则第一种策略更加适合。实施价值管理,要进行长期战略性的考虑。首先,需要建立基于企业长期真实价值最大化的分析模型,动态持续分析竞争格局演变和资本市场融资约束条件下的企业投资价值走势,连接、评价和指导业务战略、投融资、兼并收购、重组和经营行为。通过不断优化经营模式和盈利能力,提高经营效率和资本收益,强大核心业务。其次,在实施价值管理还需要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
二、漳泽电力实现公司溢价的主要途径溢价管理是市值管理的重要指标
也是市值管理的常态,公司股份低迷,不但直接减少股东财富,还会影响公司的市场形象,增加公司再融资的困难程度,提高融资成本,同时也会对企业经营管理者形成较大的市场压力。从漳泽电力自身情况看,实现公司溢价有以下几种途径。
(一)突出而优异的主业溢价
漳泽电力具备这一溢价的条件:一是公司是山西省装机容量最大的电力生产企业,经营规模大;二是漳泽电力主业单一且具成长性,“煤电一体化”使公司竞争优势明显;三是地方政府的支持,区域市场优势突出,重组后发展潜力大;四是历史上股东回报高,市场形象好;五是设备先进,生产管理优秀;六是随着国家产业政策的改革,“大用户”供电的实现,具备一定议价权。上述条件使漳泽电力具备成长性蓝筹股的潜质。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业绩的持续提升,配合对投资者良好的回报,并坚持长期真实价值最大化战略,漳泽电力优异突出的主业溢价将会逐步体现。
(二)资本配置溢价
随着“十二五”同煤集团做强电力产业规划发展的逐步实现,漳泽电力经营规模和业绩得到不断提升后成为成长性蓝筹股,必将在资本市场的电力板块享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努力争取在2~3年进入特定样板指数成为指数成份股,从而实现资产配置溢价。以上两个途径是漳泽电力当前和未来实现溢价的根本途径
(三)合理利用市场周期提升
溢价市值管理必须充分考量和利用市场的运作特点,研究把握和利用上市公司股价同期性的变动规律,在合适的时机运用不同的策略服务于做大做强公司。在牛市中,可实现增发、配股等再融资,适当减持股权等主动措施;在股价低迷时,则适宜低价增持或回购公司股份,还可以收购兼并及趁股份低迷实施员工激励。合理利用市场周期提升溢价的实现,需要集团公司的政策支持。
(四)投资者偏好溢价投资者偏好溢价的实现,需要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根本是要完善公司的资本市场营销职能,即处理好三大关系。
1.媒体关系
关键是要把公司最新经营发展及资本运作的动态信号传递出去,做到与重要投资者交流,让媒体关注,通过媒体报到引起有影响的券商行业研究者的重视,得到监管者的支持。
2.研究者关系
主要是行业研究者,如果上市公司的资本运作及市值管理的能力较为强大,研究者关注度高,则投资者就会增加投资信心,这样对上市公司综合市值的提升将大有禆益。上市公司进行资本运作,是向研究者和投资者传递出了公司的发展信号,若得到投资者的认同,买入踊跃,公司的市值就会溢价。
3.监管者关系(政府监管部门)
一、我国公司法禁止人力资本出资
新公司法即将于2006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与旧公司法里保留较多计划经济痕迹相比,新公司法更多地还原了公司法作为商法部门的特色,充分地体现了私法自治的理念,减少了强制性规范,增加了任意性规范,把公司法的一些强制性规范变为任意性规范,减少法律的强制性干预。在公司的设立和出资方式的规定中,新公司法为鼓励投资企业,大大降低了公司设立门槛,使设立公司更加简便。但是,在新公司法对股东(发起人)出资方式的规定上,之前各方呼声很高的“人力资本出资”却仍然未被写入新法,甚至我们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认为,新公司法其实禁止公司股东(发起人)以人力资本这种方式出资。
根据新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第八十三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出资方式,适用本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从新公司法的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出,相比旧公司法严格限制出资方式为货币、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这五种类型,新公司法大大放宽了出资方式的范围,代之以“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这样的表述。然而,从新公司法的这一规定来看,它实质上禁止了股东采用人力资本这种出资方式。
根据法律规定,作为出资方式的非货币财产,必须是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人力资本即使可以通过种种复杂繁琐的手段来进行评估作价,但是,它是否能够转让,在法律上和实践中仍然存在着非常大的问题。
人力资本与知识产权不同,知识产权作为人特殊的智力成果的表现形式,它可以在物化后脱离产权人的控制和占有,成为一项与权利人人身相分离的财产性权利。人力资本却不限于特殊的智力成果,诸如人的普通的知识、经验、技能、劳务都可能成为人力资本,但是前提是它们要和具体的特定的人相联系。可以说,人力资本具有极强的人身依附性,离开了特定的人,人力资本毫无疑问将一文不值或者贬值。既然这样,那么具有极强的人身的人力资本是否可作为纯粹的物力意义上的财产权进行转让?如果转让,是否会影响到出资人的人身权?转让的真正标的是什么?归根到底,人力资本是因为人才成为资本,而人,在我国法律上是不能成为物权的标的。这样的话,即使转让人力资本,用只能转让与人所脱离的知识、经验、技能。离开了人,这些内容的贬值,肯定会为公司、股东、转让人和受让人带来一系列法律上的难题。因此,从这些方面考虑,新公司法规定的出资方式中为人力资本出资设立了禁止性规定,无疑是为了避免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不管在旧的公司法还是新公司法中,都未给人力资本出资留下丝毫空间,然而在知识经济时代,经济运行已从对货币、土地、厂房、机器、设备等物质资本要素的倚重转向对科技知识、管理技能等人力资本要素的倚重。对新公司法而言,硬性禁止以人力资本出资终非长远之策。
二、人力资本内涵界定及引入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人力资本是指凝结在人身的知识、体力、技能的总合早在1676年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创始人威廉•配第在分析生产要素创造劳动价值的过程中,曾把人的“技艺”列为除了土地,物力资本和劳动以外的第四个特别重要的要素。其后,著名的古典政治经济学家亚当•斯密明确提出了人力资本的概念,他在《国富论》中指出:“工人增进的熟练程度,可和便利劳动,节省劳动的机器和工具同样看作社会上的资本。”到20世纪的知识经济时代,由于物资资本的供给日益充裕,不在是“稀缺的”资源,而人的智力因素逐渐成为生产中起决定作用的因素,人力资本的重要性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彰显。1960年,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西奥多•舒尔茨在美国经济年会上以主席的身份发表了题为《论人力资本投资》的演讲,轰动了西方经济学界。西奥多•舒尔茨认为,“资本”有两种存在形式:其一是物质资本形态,即通常所使用的主要体现在物资资料上的那些能够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其二是人力资本形态,即凝结在人体中的能够使价值迅速增值的知识、体力和价值的总和。
人力资本是指人力资本主体以其自身的知识、体力和技能等进行出资的行为。承认人力资本出资的合法性是顺应时展之潮流的措施,是非常必要和合理的。
(一)促进人力资本所有者的积极性。与传统企业相比,
高科技企业是一种知识、技术和人力密集性的企业群体,以追求创新为其核心经营内容。随着高新技术企业的成长、发展和重租,人力资本产权等一系列问题也逐渐浮现。虽然由于人力资本与其载体的不可分割性,而使之不能转让其所有权,但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动机,会促使人力资本所有者通过交易主动出让其部分权利,如人力资本的使用权、支配权等。高新技术企业的物资所有者(如股东)往往不是企业的经营者,所以他们往往拥有企业的所有权却没有直接的控制权,而另一方面,人力资本所有者(如经理)将其知识、技术、才能等投入企业,却没有像企业其他生产要素所有者一样获得企业的所有权。人力资本所有者为追求利益最大化而通过交易将部分产权让渡给企业所有者(股东),股东拥有对经营者人力资本的占有权、所有权、支配权甚至收益权。这对人力资本所有者是不公平的,会挫伤他们的积极性。
为扭转这一局面,让人力资本所有者拥有企业所有权,创建有效的激励机制能够对企业的经营发展起到极大的作用。况且高新技术企业是以人力资本为主要支撑的企业,其人力资本效益的提高,对企业的自下而上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意义。如果让人力资本所有者拥有企业的所有权,使得人力资本的收益与企业的收益与企业的经营绩效挂钩,对人力资本所有者的激励作用将是十分显著的。
(二)人力资本具有资本性,可量化折股。公司法意义上的资本,通常是指公司的注册资本,其特征是:第一,它是股东对公司的投资;第二,它是公司法人对外承担民事责任的财产担保。由此可见,公司法意义上的资本主要有两大功能。具体表现在:其一,它是股东对公司的投资;第二,它是公司法人对外承担民事责任的财产担保。由此可见,公司法意义上的资本主要有两大功能。具体表现在:其一,对公司而言,它既是公司获得独立人格的必要条件,又是公司得以营运和发展的物资基础,即营运功能;其二,对债权人而言,它是公司债务的总担保,是债权人实现其债权的重要障碍,即担保功能。1.从功能角度而言,人力资本的营运功能早已为经济学界的学者们多次以理论和经验的证据所证实,如西奥多﹒舒尔茨认为:“人力资本是资本,因为它是未来满足或未来收入的源泉或者是两者的源泉”,尤其是在知识经济时代,人力资本在高新技术行业已反映出比传统的物力资本更强的营运增值能力。2.担保功能和信用功能。根据现行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在设立时的资本总额必须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并制定了“资本三原则”(即资本确定、维持、不变三原则),以作为公司对债权人履约的信用担保。然而,在很大程度上公司资本的这种担保功能是虚构出来的,因为公司成立后,公司实有资本的数量将随着经营状况的好坏而不断变化,公司的履约能力也不断变化。从法律角度来看,它也并不能完全起到立法时的预期目的。实际上,人力资本出资的这些功能“虚拟化”现象并非人力资本
所独有,在非现金的物力资本出资中也同样存在,如技术等无形资产而形成的“掺水股”。鉴于此,许多学者认为应该放宽对公司资本限制,并允许人力资本拆股作为资本出资。
三、人力资本出资中出现的法律问题
人力资本具有无形性和人身依附性特质。无形性使人力资本很难通过物质载体加以外化,因而难以评估。人身依附性决定了人力资本与其所有者人身不可分离,不能作为抵押的标的,也不能变现用于清偿债务。但是,无形性和人身依附性并未抹杀掉人力资本具有与物质资本同质的经营功能即营利性,人力资本使用权不仅可以通过劳动表现出来,也可以转让并可被其他主体支配。人力资本作为公司出资方式的最大缺陷在于其评估困难和担保能力的欠缺,而这完全可以通过一系列的制度设计加以克服。
人力资本出资立法主要应解决以下四个问题。
(一)人力资本出资价值的评估。人力资本与物力资本有本质的区别,即人力资本与其所有者具有不可分性。离开了人这个载体,人力资本就不能存在。其实,人力资本的价值仍然可以确定,因为人力资本作为资本的一种,它与物力资本具有相通之处,它们都是由过去的投资形成的。西奥多•舒而茨进一步分析到影响人力资本的五大要素:一是医疗和保健;二是在职人员培训;三是正规的初等,中等和高等教育;四是成人继续教育;五是个人和家庭适应于变换就业机会的迁移。对这些投资加以计算。再将其融入人力资本的市场动态供求关系中考察,就可以正确评估人力资本的价值的。由此,人力资本出资就具有了现实的可操作性。
人力资本的价值体现具有两种特性:即:其一,人力资本的专业性使得同样的人力资本在不同的环境中可以有完全不同的价值判断;其二,人力资本的价值无法在事先完全确定下来,而需要在使用过程中或使用后加以确定。总之,人力资本的价值评估受许多非所有者所控制的外部因素的影响。实际上,人力资本出资所面临的以上问题在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出资时亦同样存在,但这并不妨碍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资本化的过程。因此,我们也没有理由以此排斥以人力资本作为出资。但是人力资本评估问题得不到解决,则会影响人力资本作为出资的可能性,归根结底该问题时立法技术所要解决的问题。
针对人力资本的评估规则,我们可以借鉴知识产权的评估办法,并结合人力资本的特殊性予以制定:第一,强制性评估原则。即如果以人力资本出资,则必须由法定评估机构以法定规则对此进行评估,杜绝以自制契约的形式自行评估。第二,评估因素法定原则。即必须以立法形式确定评估人力资本所依据的各种因素。当然确定该因素,其难度要远远大于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的评估因素。毕竟人力资本基本上表现为一种无形的管理资源或生产。鉴于此,我们可以借鉴已经以立法形式允许人力资本出资的国家或者地区的现行法律规范,并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经济的需求而制定法律规范。
另外,就人力资本的特殊性,在评估制度中还必须注意以下问题。基于人力资本是凝聚在人身上的知识、体力和技能的总合,并且人力资本在各个公司企业的不同阶段,不同时期所体现的价值亦会发生变化。因此,如果以人力资本出资,其价值的稳定性更为重要,对此我们需要建立一个定期的评估机构,每经过一定年限,经出资人请求,对人力资本进行重新评估,重新确定其价值,并且由此造成的评估结果变化,以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解决。
(二)人力资本出资对交易安全的威胁及对策。以人力资本出资组建从事交易可能对债权人权利产生威胁,因此以人力资本出资而获得股权(份),实质上是一种“搀水股”,与这种公司从事交易,产生不安时正常的。然而法律功效的发挥取决于合理的责任机制的构建,这已经是一个制度公理。由于人力资本出资者并未以实有财产向企业出资,可能难以产生对公司经营的关切,并且人力资本存在主观性贬值的可能性,人力资本所有者可能会利用其对人力资本的使用环境,使用绩效的天然控制优势,而产生消极怠工。为防止这种经营惰怠和道德危险的发生,应对人力资本出资者可能造成交易威胁进行检讨。资本股东出资填补责任或强制减少或注销其股份的责任。二是针对在公司清算时人力资本不能变现要求人力资本股东承担相当于剩余年限人力资本使用价值的债务清偿责任。三是针对人力资本与其所有者人身不可分离而受到健康、意外风险等因素的影响较大,要求人力资本股东承担强制人身保险责任,该保险以其人力资本折股价值为投保额,以公司为受益人。
(三)关于人力资本股份的转让。从股东平等和营业自由笔者以为,一是对人力资本出资缩水或因自身原因贬值的人力的角度讲,荣立资本股份的转让与物资资本股份一样,是股东权内容之一,只要其他股东同意,可自行转让。但是,荣立资本出资设立的公司的信用往往更多地建立在人力资本股东的个人能力之上,一旦其在公司成立后迅速退出公司,可能会有损公司外部人尤其是债权人的利益。因此,有必要要求人力资本股份转让时不仅应获得一定比例的其他股东的同意,还应获得一定比例的债权人的同意。也可以仿照股份公司关于发起人转让所持股份限额的规定,要求人力资本在持有股份后一定时期内不得转让。
(四)关于人力资本股东的多次出资与竞业禁止。人力资本出资折股可能与其全部人力资本并不完全等价,就像某人可以将其资产分成两份向两个公司投资一样,法律不宜禁止人力资本的多次出资。但是,人力资本股东兼具公司者和公司股东身份,公司利益与其人力资本的使用密切相关,因此人力资本股东应承担竟业禁止义务,即不得以其人力资本向与其所出资公司的业务相竞争的企业出资。
参考文献
〔1〕朱慈蕴:《职工持股立法应注重人力资本理念的导入》法学评论,2001,(5)
〔2〕将大兴:《人力资本出资观念障碍检讨及其立法政策》法学,2001,(3)
【关键词】人力资本;企业绩效;实证分析
一、人力资本的相关理论概述
人力资本理论兴起于20世纪60年代,代表人物是舒尔茨、贝克尔等。舒尔茨指出:“人的知识、能力、健康等人力资本的提高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远比物质、劳动力数量的增加重要得多”,“人力资本的显著标志是它属于人的一部分。它是人类的,因为它体现在人的身上;它又是资本,因为它是未来满足或未来收入的源泉”。因此,人们的知识和技能是资本的一种形态,舒尔茨将它称为人力资本,并指出人力资本的形成有教育、培训、医疗保健和迁移等方式,并对教育投资的收益率以及教育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做了定量的研究。贝克尔(1963)将家庭视为如同工厂一样的人力资本形成工厂,并运用古典经济学的原理,对家庭人力资本生产的规模、资产传递、资产选择与配合等作了进一步分析。而且,贝克尔还从微观分析角度,完善了人力资本理论,他分析了正规教育的成本收益问题,讨论了在职培训的意义,研究了人力资本与个人收入的关系。
国内对人力资本水平与公司绩效之间关系的研究刚刚起步,多局限于理论探讨,实证检验的文献并不多。在研究方法上,国内关于人力资本的研究定性的较多,定量的较少。国外虽然在人力资本的评价上定量研究较多,但是人力资本对组织绩效影响的定量研究却比较少。国内的研究不少都是定性为主,所用的研究方法也大多为案例分析,没有深入具体的大样本数据统计分析,所得的结果缺乏说服力。而且国内目前对人力资本与公司绩效的实证研究主要是在对企业家人力资本与企业绩效的研究上;但企业人力资本不仅包括企业家人力资本,还应该包括企业广大员工所拥有的人力资本,只研究企业家人力资本对企业绩效的影响并不全面。虽然已有国外学者就人力资本与公司绩效进行了实证研究,但由于国情不同,研究的结论同我国的实际情况并不一定相吻合。本文在借鉴国内外学者研究的基础上,对我国上市公司人力资本与公司绩效进行实证探究,以期发现人力资本对公司绩效的影响。
二、实证分析
(一)相关数据的来源及说明
本研究随机选取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证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公司共60家,以通过样本最大程度的反映总体的实际情况。全部数据来源于巨潮资讯网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公司年报和上市公司诚信记录。本文将每个样本2005年~2007年三年的数据进行平均,作为实证的原始数据。主要选取生产制造业的上市公司为主。不考虑金融类上市公司,由于金融类上市公司其股本总额较大,且股权结构等较为特殊,将其纳入总体分析中可能会造成回归结果的偏差。因此将其剔除在样本之外。剔除2005年以后上市的公司,样本选取2005年~2007年的年报,而2005年以后上市的公司其年报数据不是很全面,引用此类样本会导致指标数据选取的局限性。因此剔除2005年以后上市的公司。ST、PT企业予以剔除,由于被ST、PT的企业其绩效严重偏离,不具有普遍意义,为了保证数据的有效性,尽量消除异常样本对研究结果的影响,样本公司中剔除了ST等财务状况严重恶化的公司。净资产收益率过高或过低的企业剔除,避免出现奇异值。
(二)指标的选取
企业绩效指标常用的有净资产收益率(ROE)和托宾Q,托宾Q值等于公司资产的市场价值与公司资产的重置价值之比,公司的市场价值包括公司负债和公司权益资产市场价值两部分,其中市场价值为公司总股本与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的乘积。由于股票价格的操纵和炒作行为普遍,股票市场价格波动巨大且与其实际价值背离。考虑到这些因素,我们选择净资产收益率作为衡量绩效的指标,以净资产收益率为因变量(用y表示),其他指标为自变量。本文选取的六十家上市公司三十家为具有国有企业背景的上市企业,另外三十家为民营上市企业。人力资本的整体素质、技术专业型人力资本和管理专业型人力资本可以反映人力资本的整体状况。教育水平被认为是人力资本形成的主要途径,总体的人力资本的教育水平可以充分反映企业人力资本的整体素质。技术创新是企业人力资本的重要的创新能力,企业要想在激烈的市场中处于主导地位,就必须适应甚至带动经济社会的技术进步。因此,技术专业型人力资本是企业人力资本的重要方面;而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对于企业的决策和计划等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即管理型人力资本也是企业人力资本的重要方面。员工高学历比例可以总体反映公司所有员工的教育程度,接受教育的程度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公司员工的整体素质;专门技术人员比例,则反映了公司员工中专门技术人员的比例,可以反映公司的创新能力;另外考虑了高管的年龄结构问题,高管包括董事、监事及经理层。高管对于一个企业的决策来说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高管的年龄可能对于企业的决策有一定的影响,年轻高管可能更加容易接受新的东西,敢于创新,敢于开拓,老一代高管可能更加注重自己积累的丰富的经验。因此,本文选取了员工大专以上学历比例、专门技术人员比例和高管年龄结构作为企业人力资本方面的指标。此外,这些指标在选取的过程中还考虑了数据的可获得性。
(三)假设的建立及模型的应用
1.研究假设的建立
核心竞争力理论认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的构成要素分为技术能力、管理能力,这些能力的发挥都要靠人的作用,由此可见人力资本是企业的核心,它对于企业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在人才优势已成为企业竞争优势的今天,人力资本作用的发挥已是现代企业发展致胜的必由之路(姚艳红、胡鹏,1998),因此我们提出:
假设1:企业绩效与员工高学历比例成正相关关系
假设2:企业绩效与专门技术人员比例成正相关关系
假设3:企业绩效与高管人员的年龄成正相关关系
由于中国上市公司的背景来源不同,所以本课题选取不同背景来源的上市公司做相关的实证分析,一般认为具有国有控股地位的上市公司对人力资本的重视程度不如纯粹民营上市的公司,因此建立如下假设:
假设4:具有国企改制性质的上市公司人力资本与企业绩效存在的相关性较小
假设5:纯粹民营背景的上市公司人力资本与企业绩效存在的相关性较强
2.模型的应用
本文采用如下线性回归模型来研究企业家人力资本影响企业绩效的因素:
y=a+b1x1+b2x2+b3x3+b4x4+b5x5+e
其中:a为常数项;
b1,b2,b3,b4,b5为相关系数;
e为回归误差项。
(四)回归分析过程及实证结果的分析
1.回归分析过程
本文利用SPSS15.0统计软件,采用Backward方法进行回归分析,首先让所有的自变量进入回归方程中,删除变量的判断标准是Options对话框中设定的F值,其F值为系统的默认值,删除过程中与因变量之间有最小的偏相关系数的自变量首先被删除。通过此方法,可以反映哪些变量与因变量关系最为相关。
(1)具有国有企业改制背景的上市公司的回归结果。
(2)纯粹民营背景上市的公司的回归结果。
2.实证结果分析
从相关统计显示的结果来看,“高管45到55岁”变量最先被删除,然后依次为“高管45岁以下”、“高管55岁以上”、“大专以上比例”,从而可知与企业绩效关系最相关的为技术人员比例,其次为大专以上学历比例。在这部分的回归分析中采用F检验和T检验,同时引用R2检验回归方程的拟合度。由统计结果中的方差分析可知模型1和模型2的F值在显著性水平5%时都超过了各自的临界值,同时模型的R2值(R2=0.130和R2=0.097)都达到或接近1%,说明方程的拟合度和显著性水平都较好,回归方程具有一定的意义。从相关数据分别可得到以下两个模型:
模型1:y=5.277+0.062x1+0.172x2
模型2:y=7.102+0.209x2
从以上两个模型的系数来看,企业大专以上学历人员比例和专门技术人员比例都和企业绩效有相关性,而且具有正的相关性,并且专门技术人员的比例其正相关性更加显著。这说明具有国有背景的上市公司对高学历员工和技术人员的重视,只是重视程度稍有偏重,这也较好地解释了本文所提出的假设1和假设2。
从国有企业改制背景的上市公司的回归统计分析的相关数据VIF值(模型1中的VIF分别达到了52.293、36.582、20.887)来看包含有高管年龄的变量之间可能存在共线性问题,这样导致的结果可能会出现偏差,造成这种现象的出现可能是样本选取过小,也有可能是变量的设置不合理,所以对高管年龄的层次结构进行变量设置有其不合理的地方,这也是以后研究所需要注意改进的方面。从统计分析的相关数据可以看出高管年龄45岁以下和55岁以上所占的比例和企业绩效呈现一定的负相关关系。导致这种现象的出现可能是高管45岁以下在管理才能方面的欠缺,而高管55岁以上可能会出现“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这种不作为的心态的出现造成的,这种现象尤其是在具有国营背景的上市公司中会存在。从所得到的结果来看,我们不能很好的验证我们所提出的假设3的结论。:
从纯粹民营背景上市公司的回归结果,表3显示的结果来看,“技术人员的比例”变量最先被删除,然后依次为“高管45到55岁”、“大专以上比例”,从统计结果可知与企业绩效关系最相关的“高管45岁以下”、“高管55岁以上”的比例,而且呈现较强的正相关关系。从统计的相关数据我们可以得到以下相应的模型:
模型3:y=-5.203+0.281x3+0.221x5
这种现象和具有国营背景的上市公司有很大的差异。但事实上我们是否就能够断言这种结论准确呢?有待于后面的进一步分析。
从表3的数据中来看,涉及到高管年龄结构的VIF值,远远的高于10,从统计分析来讲,如果VIF大于10时,就代表各变量之间可能存在严重的共线性问题,从而影响到统计结果,进而可能推导出不正确的结论,在本统计分析中凡是涉及到高管年龄结构的变量,它们之间就可能存在共线性问题,所以最终得到的结论就会有偏差。所以在本研究中,对变量的选择和设置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性,这也是以后进行类似研究值得借鉴的一个问题。所以对前面的假设4和假设5不能得到准确的验证,这是一个值得以后继续探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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