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8-05 05: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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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K82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监理规划是监理单位接受业主委托并签订委托监理合同之后,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主持下,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在监理大纲的基础上,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广泛收集工程信息和资料的情况下制定,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用来指导项目监理机构全面开展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1、工程概况
本项目是位于大连市旅顺南路202路轨道线路延伸工程河口换乘站工程,由中建市政建设有限公司承建。建设规模为大连市202路轨道线路延伸工程河口站到东软区间隧道1115双线断面米,路基221米及大连地铁一号线右线1099米双线,左线长链50.6米,路基22.5米;河口站至终点桥梁长度420米,区间地下结构部分改移暗渠878米。监理工期为12个月,并采用合同总价一次包干的承包方式。
2、监理依据、范围、工作内容和目标
2、1监理工作依据
本工程监理规划是根据本工程监理大纲、设计文件及施工图,以及国家、地方、交通行业相关现行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相关的规程、规定进行编制的,满足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
2、2监理范围
监理范围主要有:202路隧道工程1114m;地铁1号线隧道工程1099.7m;暗渠隧道工程878m,桥梁工程420m;路基工程243.8m。
2、3监理内容
本部分主要概括为“四控”(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控制);“两管”(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一协调”(主要负责内部协调);检查、监督安全文明施工。
2、4监理工作目标
监理工作目标主要分为四部分:①质量控制目标,按照工程质量标准做好工程质量控制工作,确保工程验收一次性合格率,达到施工合同中所约定的工程质量等级;②工期控制目标,根据施工合同确定的工期,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如期完成工程项目建设;③投资控制目标,在授权范围内,工程造价控制在合同中所约定的投资及建设单位认定的有关费用限额以内;④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审查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措施,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范、规程及标准进行现场督促、检查。
3、工程监理中控制的重点
3、1施工准备阶段质量控制
施工准备阶段控制的重点主要包括四方面:①施工组织设计审批,主要审查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各项措施是否完备,相关人员(含特殊工种施工人员)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对工程水文地质特征及场地环境因素是否考虑周全,是否有应急方案且具有针对性。②工程测量成果控制复核,主要是对承包单位所进行的隧道、路床、坐标、高程的测量、校核结果进行复核。③施工机具的审查,对机具设备的选型、主要性能进行审查,检验机具设备使用和操作要求是否已进行交底。④开工报告审批,施工组织设计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由建设单位认定,对已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对开工报告做出批复,并报建设单位备案。
3、2施工实施阶段质量控制
3、2、1质量控制的要求
在质量控制方面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重点进行事前控制;根据施工规范要求,坚持质量标准,严格进行检查;对重点控制的范围,结合工程的特点制定实施细则、旁站方案。
3、2、2质量控制的内容和方法
(1)审核内容
本部分主要是审核分包单位资质和开工报告,现场核实后下达“开工令”;审核承包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以及提交的有关原材料、构配件等的质量检验报告和提交的反映工序质量动态的统计资料或管理图表;审核有关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技术鉴定书;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关于工序交接检查,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检验报告;按施工顺序、进度计划及时审核签署有关质量文件、报表。
(2)现场检查的主要内容
①开工前检查:是否具备开工条件,开工后能否保证工程质量,能否连续地进行正常施工;②工序交接检查:对于重要的工序或对工程质量有重大影响的工序,在自检、互检的基础上,进行交接检查;③隐蔽工程检查:承包单位在自检合格后报经监理人员检查签证认可,方能掩蔽;④停工后、复工前的检查:承包单位在停工后进行整改,自检合格报监理人员检查签证认可,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复工令;⑤分项、分部工程检查:分项、分部工程完成,承包单位自检合格报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验收后,办理签证,进入下道工序施工,有关记录存入档案。
(3)工程验收的质量预控内容
本部分主要是督促承包单位提出阶段验收申请报告,并参加阶段质量验收、认证,提出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最后审查承包单位提出的竣工图、竣工结算和竣工技术资料,由承包单位整改后移交建设单位存档。
3、3工程进度控制
3、3、1施工准备阶段的进度控制
首先根据施工总进度计划排出每月施工进度计划,要求承包单位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在保证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施工速度;对施工进度实施动态管理,要求承包单位申报季度、月度施工进度计划,必要时每周申报施工进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每周工程监理例会要对上周的各项工程实际施工进度完成情况与进度计划进行比较分析,检查是否按时完成计划。
3、3、2施工过程中的进度控制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从施工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合同措施四个方面进行有效控制,以实现进度总目标。
3、3、3施工进度延误的处理
属承包单位责任的进度延误,如未能在下阶段采取措施赶上计划进度或无明显效果,总监理工程师应与承包单位的领导协商,采取对策,以保证履行进度承诺。如工期延误属建设单位责任或不可预见的原因,由承包单位填报延长工期申报表,单位工程监理工程师审查后报总监理工程师核签。
3、4工程造价控制
为实现工程造价控制在施工合同中所约定的投资及建设单位认定的有关费用限额以内,采取以下控制措施:①造价的事前控制,主要是进行风险预测,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协助建设单位完成应承担的义务,减少承包单位提出索赔的可能。②造价的事中控制,本项为工程造价控制的重点,应做好细部工作,达到控制成本的作用。③竣工结算,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单位应按时向监理单位提交竣工结算资料。建设单位收到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结算支付证书后,应及时按合同约定与承包单位办理竣工结算有关事宜。
4、监理过程中的管理
4、1安全管理
施工过程中必须加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建设安全等有关规定,坚持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确保安全施工。在本过程中做好有害气体和粉尘的防治,确保火灾,水灾的发生,在施工时防止顶板垮落伤人事故的发生以及物体打击,防止机械造成的伤害。
4、2合同管理
监理部应对整个施工期间的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和跟踪管理,并及时将情况以月报或会议纪要形式提供给建设单位。合同的管理包括四项: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建设工程分包合同,
供货合同。监理部在这部分主要对合同做出评审,对于合同中个别项目的变更进行洽商并对争议进行调解,在需要暂停施工时对工程的暂停及复工做好管理工作,在解决费用索赔事件时监理工程师要对费用索赔进行审查与评估,经与建设单位协商同意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确认索赔金额,并签发索赔申请,在违约事件发生后,受损方可向监理部提出违约事件的申诉,监理工程师要对事件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方案,在与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评估工程延期及费用损失的数量,由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监理通知”。
4、3信息管理
信息管理的基本原则是通过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所有信息的合理分类,收集工程信息,迅速准确地传递到各部门,同时为有关方面定时提供信息报告。在此过程中要求承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提交有关的材料报验和分项工程报验等资料,在工程竣工后及时进行汇总、整理,并提交建设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应准确、及时地利用计算机进行汇总、整理监理日志、监理月报及监理总结等监理资料。
5、施工组织协调
施工组织协调主要是对工业场地内各承包单位的原材料堆放场地、道路运输、施工用水等以及施工中的外部和内部原因影响施工的因素进行协调。组织协调分为内部协调和外部协调。应遵循守法、公正、目标统一和总监负责制的原则,并实行每周监理例会制度和不定期的协调会议制度。例会由总监主持、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时间由建设、监理、承包单位三方商定。
6 文明施工监督和检查
施工过程中涉及到各方面方面的因素较多,重点监督、检查主要包括①承包单位是否严格执行大连市有关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规定;②建立健全文明施工目标管理制度、宣传教育制度、检查制度等;③现场各种施工围档、密纹网、围栏是否齐全;④承包单位现场各种警示、标语、标志、信号是否齐全;⑤工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工作服整洁;⑥施工现场是否存在灯光、噪音等扰民现象;⑦施工时是否对绿化产生不良影响;⑧清运渣土车辆是否产生遗撒。
综上所述,每一个监理规划都是针对某一个具体建筑工程的监理工作计划,都必然有它自己的投资目标、进度目标、质量目标,项目组织形式,自己的监理组织机构,目标控制措施、方法和手段、信息管理制度、合同管理措施。只有具有针对性,建筑工程监理规划才能真正起到指导具体监理工作的作用。
参考文献
1监理规划编制常见问题
1.1监理规划一成不变,缺乏动态指导性多数情况下,监理规划编制完成后,一经审批就一成不变;或者束之高阁,或者成为应付业主及行业检查的一项准备工作。而目前项目审批、设计、施工的各种手续往往是同步办理,在工程建设中完全按照设计图纸施工、没有工程变更的项目,实在是少之又少。显然,一成不变的监理规划无法满足监理工作的实际需要。一项在建中的工程项目,投资可能会发生变化,设计方案也要发生一定变更,其施工工艺方法可能也将随之改变。那么,已批准的监理规划中的监理方法、控制措施等,极有可能与变化后的工程实际不符。此时就应当根据实际变化对监理规划进行修订完善。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各种原因,一些监理机构往往忽视工程项目的众多变化,不能根据实际变化对监理规划及时进行调整、修改和完善,导致规划与实际严重脱节,失去监理规划的指导意义。
1.2监理规划的编制内容不完整,容易出现项目监理不到位现象《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明确规定了监理规划的编制应包括的12项主要内容。其中有5项为核心内容;如果工程项目特殊时还应增加其他必要的内容。近年来,相关安全、建筑节能的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监理的安全监理、建筑节能监理有了明确的要求,但是多数监理单位和项目总监仍习惯于传统的“三控”,在监理规划中安全监理方面的内容偏少。尤其是涉及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项目,其控制的方法措施没有编列在监理规划中;建筑节能工程监理控制内容几乎没有体现。
2原因分析
2.1对监理规划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有些监理单位领导思想上对监理规划编制不重视,对此项工作的重要性缺乏深刻的认识,碍于制度要求和业主指令被动编制监理规划。监理人员把编制监理规划当成一种负担、一种形式,对其实际意义和作用缺乏明确的认识。许多项目总监在没有熟悉监理项目的实际情况、工作范围和责任,没有看到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之前,匆匆忙忙应付了事。这样编制的规划难以符合要求,严重脱离工程实际。造成了规划是一回事实际监理又是另一回事的怪象。
2.2组织领导不到位,监理人员业务能力不足《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监理规划由项目总监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但多数监理单位实际投入时,监理人员不按投标要求配备,监理规划编制水平受到了一定的限制,以至于出现监理规划内容不全、多处错漏,未经认真校核就匆忙上报;缺乏有能力、有责任心的领导,来组织高素质的监理工作团队,发挥集体的智慧,在全面分析和研究工程项目各方面情况后,编制出能够指导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2.3监理规划的编制受市场不规范行为的影响和多部门工作的制约监理规划需要具备相应的依据、通过固定的程序、需要一定的时间来编制和审批,由于建筑市场存在许多不规范行为,对监理规划的编制造成了不少的困难。多数情况下,建设单位为了办理施工许可证、质量监督书等手续,急于追要监理规划。而此时有些工程施工合同尚未签订,施工组织设计等依据也无法获取。为了满足建设单位要求,监理单位不得不省略正常程序步骤、闭门造车,以至于造成规划的编制内容不全、缺陷问题多,审查工作不细、把关不严,严重影响监理规划编制的质量。监理规划审批上报后,待全面了解了施工承包单位的实际状况,看到施工组织设计后,监理也未能及时将监理规划进行实事求是的修改补充。这属于监理一方的主观原因。
3提高监理规划质量的对策
3.1加强学习,提高对监理规划重要性的认识监理规划是指导项目监理机构开展日常监理工作的指导性、纲领性文件,是业主确认监理单位是否全面、认真履行监理委托合同的重要依据,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监理实施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是监理企业考核项目监理部工作的依据。有什么样的认识,就会有什么样的行动。要编制好监理规划,首先必须将思想真正统一到监理规划是工程监理的指导性、纲领性文件这一认识高度上来。
3.2加强组织领导,提高监理规划编制的实效性
3.2.1总监提前介入总监能力的强弱往往决定着一个项目的监理工作的成效。总监若能提前介入招投标阶段,有利于掌握更多的相关信息,也有利于借鉴一些好的经验做法,更能充分掌握欲投标工程的相关情况,从而使监理大纲与监理规划的内容保持连贯性,编制的规划更加完善。
3.2.2团队人员分工协作项目总监负责主持列出编制计划,明确收集信息的内容和深度,确定规划编写要点。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明确分工,各自完成总监下达的信息资料收集整理和规划编制的任务。
3.2.3明确编制程序监理规划必须由具备相应资格证书且实践经验丰富的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各自专业监理内容的编制。监理规划应在签订监理合同、收到设计文件后编制,必须经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并在第1次工地会议前报送建设单位。
3.3加强监理人员业务培训,重视人力资源建设一家好的监理企业应高度重视人力资源的储备和建设,制定人员培训长远计划,建设学习型企业,鼓励监理人员通过学习不断提升自身业务和能力,特别要提高项目总监的综合素质。发挥项目监理人员的集体智慧和优势,积极探讨和交流编制监理规划的经验,力争使监理规划指导性强、有特点。
3.4加强内部监督考核监理规划在上报建设单位之前,监理企业技术负责人是审批把关的主要责任人。应严格按照监理规划的编制程序和要求,对规划进行认真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修改意见,确保规划的质量。在监理过程中,当实际情况或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要调整规划时,应由项目总监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研究修改,并按原报审程序经审批后上报建设单位。为了进一步加强监理企业内部对监理规划的监督管理,监理企业应将各个项目监理机构编制的监理规划,作为对项目监理机构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考核应在监理实施的前、中、后3个阶段进行,做好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评估,将监理规划的内部监督落到实处,收到实效。杜绝监理规划任由监理机构编制,公司审批流于形式的错误做法,通过有效的监督及控制,切实提高监理规划的编制质量和水平。
3.5加强外部监督审核建设单位应重点检查监理规划与监理大纲中内容的一致性和连贯性。同时,对监理规划中的相关承诺,以及监理大纲中拟定的监理人员及检测设备的配置进行检查;行使好建设方对监理规划审查的权利。质监站作为政府的监督机构,在办理工程监督注册手续时,应对同一监理企业先后提交的监理规划进行对照审查。对多次出现监理规划无针对性的工程项目及监理企业,应适时限制其“评优”的权利。
4结语
关键词:工程建设监理规划
中图分类号:E271文献标识码: A
一、工程项目建设监理规划的基本概念
1.项目监理规划的目的、意义和作用
工程项目建设监理规划是对工程项目实施监理的工作计划,也是监理单位为完成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全过程的监理工作任务所编制的一种指导性文件。在工程项目建设监理规划中,应明确规定建设监理的指导思想、计划目标、计划实施进度、计划实施的保证措施(包括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等)等一系列需要统筹规划的问题。因此,监理单位编制项目监理规划的目的就是把建设项目监理活动实施过程纳入规范化、系统化、标准化的科学管理范畴,以确保监理任务完成和监理目标的最终实现。监理单位应高度重视项目监理规划的编制工作。一份完善的、有效的、高质量的项目监理规划可以充分地显示出监理单位的组织管理能力。工程项目建设监理规划是在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下编制,并由业主认可,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后执行。
监理单位在接受监理任务,开展监理任务投标和监理委托合同谈判时,应根据业主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要求和意图,向业主提供项目监理规划大纲,简称为规划大纲,使业主通过监理大纲了解监理单位对该项目监理的行动纲要,增强业主对监理单位从事项目监理的信任感,促成双方合同洽谈和合同签约的成功。在合同签订后,监理单位应根据合同规定和要求,对项目监理大纲进一步细化,并向业主提交项目监理规划,作为监理单位对项目监理的行动指南,也可以作为业主考核监理单位执行合同的重要依据。因此,工程项目建设监理规划在监理单位经营管理活动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其基本作用可以归纳为下述几个方面:
(1)监理规划是监理组织职能的体现
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是一项复杂的管理系统工程活动。监理的职能几乎包含有全部管理职能,即计划与决策、组织与指挥、控制与协调、教育与激烈等。计划是开展项目监理的首要职能,是保证监理行为有序性的关键,是实现建设项目监理目标完成监理任务的重要手段。项目监理的职能不仅是包含有监理计划职能,也包含有以计划职能为中心的其他监理职能,如组织、指挥、决策、控制、协调、教育及激励等管理职能。因此,工程项目建设监理规划是对项目监理组织职能的具体描述。
(2)监理规划是从事工程项目建设监理的行动纲领
参与工程项目建设监理的各类专业人员和行政管理人员,都必须依据监理规划的要求,结合自身工作的特点和职责,制定执行项目监理规划的工作细则,以便在项目监理规划行动纲领指引下,做到统一认识、统一行动、统一指挥、统一目标,圆满完成工程项目建设监理任务。
(3)监理规划是具有合同效力的一种文件
监理规划要能提现业主的建设意图,是对监理委托合同所规定的签约双方责、权、利的进一步细化。由监理单位编制的项目监理规划,经业主审查同意和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执行后,作为监理委托合同的一个重要附件,同样具有合同效力。因此,业主与监理单位双方都必须按项目监理规划要求统一认识、统一步伐和统一行动,以保证项目监理规划的实施。
(4)监理规划是考核监理单位经营管理效果的重要依据
在监理规划中规定了项目监理任务范围、监理目标、监理计划、监理方法手段等。监理规划的实现程度是考核监理单位经营管理效果的重要依据。
2.编制工程项目建设监理规划的依据
编制项目监理规划的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文件
(1)建设项目监理委托合同
(2)反映监理项目特征的有关资料,如市场调查资料,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项目选址等有关报告及批文,设计任务书、用地许可证、建筑规划许可证、设计图纸及说明、地形图及各类标准图等。
(3)反映项目建设条件资料,如建设场地区域内的气象资料、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资料,地方材料供应,设计与施工力量,交通、能源及市政公用设施条件,以及建设周边环境治安、协作等资料。
(4)反映国家或地方建设政策、建设法规、建设管理制度等方面资料
(5)与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等。
3.监理大纲、监理规划、实施细则和区别和联系
监理大纲(又称为监理方案)是监理单位为获得监理任务在项目监理招标阶段编制的项目监理方案性文件。它是监理单位参与投标时投标书的重要组成部分。编制监理大纲的目的是要使业主信服,采用本监理单位制定的监理方案,能圆满实现业主的投资目标和建设意图,进而赢得竞争投标的胜利。由此可见,监理大纲的作用是为监理单位的经营目标服务的,起着承接监理任务的作用。
项目监理规划是在监理委托合同签订后,由监理单位制定的指导监理工作开展的纲领性文件。它起着指导监理单位规划自身的业务工作,并协调与业主在开展项目监理活动中的统一认识、统一步调、统一行动的作用。由于项目监理规划是在委托合同签订后编制的,监理委托关系和监理授权范围明确,工程项目特点及建设条件等资料都比较翔实。因此,监理规划比监理大纲在内容和深度等方面都更加具体化,更具有指导项目监理工作的实际价值。
监理实施细则是在监理规划指导下,项目监理机构已经建立,各项专业监理工作责任制已经落实,配备的专业监理人员已经上岗,再由专业监理人员根据专业项目特点、本专业技术要求所编制的具有实施性和可操作性的业务性文件。监理实施细则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主持编制,并报送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认可批准执行。
因此,监理大纲、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三者之间是有一定的联系性,都是由监理单位对特定的监理项目而编制的监理工作文件,且编制的依据具有一定的共同性,编制的文件格式也具有一定的相似性。但是,由于监理大纲、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三者的作用不同、编制对象不同、编制负责人不同、编制时间不同、编制的目的不同等,在编制内容侧重点、深度、广度和细度诸多方面都有着显著区别。
二、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
下面列出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监理规划编写提纲的主要内容。对于只从事某建设阶段或某建设任务的监理,其监理规划可参考本提纲的相关内容编写监理规划。
1.工程概述
包括工程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地址、工程简介、工程总投资、建设工期、质量等级等。
2.工程监理范围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委托合同要求及授权监理的范围,编制工程监理范围。对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理,应按不同建设阶段分别列出监理范围及其工作内容。下面列出了主要监理范围及其工作内容供读者编制监理规划时参考。
(1)项目投资决策阶段监理
1)了解业主投资意向和项目设想;通过对市场调查分析及对投资机会论证,向业主提出投资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协助业主撰写项目立项报告及项目立项的申报。
2)开展可行性研究,协助业主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申报。
3)开展建设选址论证,协助业主编写建设选址报告及申报。
4)协助业主办理建设用地许可证和建设规划许可证。
5)协助业主做好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包括建设场地准备、建设条件准备、建设资金及物资设备订购供货准备等。
(2)设计阶段监理
【关键词】监理指导;建筑工程;监理规划
引言
监理规划是监理单位接受业主委托并签订委托监理合同之后,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主持下,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在监理大纲的基础上,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广泛收集工程信息和资料的情况下制定,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用来指导项目监理机构全面开展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经过多年以来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发展,我国在工程建设方面的监理体系向着正规化、体系化的道路上迈进。
一、建筑工程监理规划的意义
1.监理规划是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在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后首先要编制的指导项目监理部开展监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建筑工程监理的中心目的是协助业主实现建筑工程的总目标。监理规划包括确定监理工作目标,制定监理工作程序,确定目标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各项措施和确定各项工作的方法和手段。
2.监理单位如何履行监理合同,如何落实业主委托监理单位所承担的各项监理服务工作,作为监理的委托方,业主不但需要而且应当了解和确认监理单位的工作。同时,业主有权监督监理单位全面、认真执行监理合同。而监理规划正是业主了解和确认这些问题的最好资料,是业主确认监理单位是否履行监理合同的主要说明性文件。监理规划应当能够全面而详细地为业主监督监理合同的履行提供依据。
3.从建筑工程监理控制的过程可知,监理规划的内容必然随着工程的进展而逐步调整、补充和完善。它在一定程度上真实地反映了一个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的全貌,是最好的监理工作过程记录。因此,它是每一家工程监理单位的重要存档资料。
二、基于确保监理指导工作正确下的建筑工程监理规划的积极作用
监理指导工作的正确性是进行建筑工程监理规划工作的基础条件。科学有效的工程监理必须是制定有合理的监理规划,监理规划的质量也严重关系到监理指导工作的正确性。另外,监理规划对于监理公司进行监理事项、内部评级等有着重要的支持作用,它同时是监理公司对于合同执行效果的重要说明。所以说,在监理指导工作正确下,企业进行相关建筑工程称监理规划的制定对各方面都有着积极的作用。
三、建筑工程监理规划编制的现状
监理规划的制定对于建筑工程的监理指导工作有着重要的意义,但根据实际的观察发现,建筑工程的监理规划还存在以下的问题。
1.监理规划缺指定较为草率
当前监理规划的制定工作中最主要的问题就是过于形式化,监理规划没有根据相关建筑工程的工程特点以及技术特性进行制定。工程作业有着高度的严谨性,即使是相同类别的工程监理,也最多是存在一定的参考意义,但实际中却出现了大量的雷同现象。这种生硬拼凑的监理规划没有根据工程自身的特点制定,也就使得规划的设计对工程施工缺乏真正的指导作用。
2.监理规划组成存在缺失
对于建筑工程监理规划的具体制定容,监理规划的有关规定已经进行了详细的说明,但是还是存在很多监理公司在监理规划中丢掉很多重要组成内容,有些关系到工程建筑施工的安全规划内容的缺失,很有可能给建筑施工带来一定的危险隐患。所以监理规划内容的完整性对于建筑物的施工有着重要的作用。
3.监理规划缺乏灵活性
建筑工程的监理规划是包含着整个施工过程的,因此在实际工程进行中,难免有些内容需要进行相应的优化,但有的监理公司较为古板,他们的监理规划一经审批以后就不愿做出改进,从而造成了监理规划与建筑施工的实际发生了一定的偏离。这就无形中使监理指导工作产生了一些问题,不利于监理指导工作的正确进行。
四、如何制定科学的监理规划
1.结合建筑工程自身特征制定
在进行具体的工程监理规划前,监理公司必须在保证监理指导工作正确的前提下,认真收集施工工程包括工期设定、物料人员设定、工程质量要求等多方面的工程信息,与此同时,再结合监理合同的相关需求,统筹不同施工部门的特点,最终制定出紧密结合该建筑工程情况的科学的监理规划来。
2.监理规划制定要具有针对性
不同的建筑工程需要有不同监理规划,即监理规划必须是与建筑工程相统一的。每个建筑工程都有其自身的施工环境、施工要求和施工方法,所以施工监理也必须有一定的针对性,符合该建筑工程的建设特点,根据工程的施工进度进行适宜的改进。有些工程施工周期较长,难以以此准确的做出规划,所以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修改以保证规划的合理性。
3.分步进行建筑工程的监理规划
由于建筑工程的施工周期有长有短,并且有的工程包含着多个施工模块,所以在实际监理规划中可以对不同时段或者不同模块的工程进行分步式的监理规划。在每个步骤的监理规划过程中,我们可以根据施工进行时不同内容的各项信息反馈,对监理规划进行相应的调整,该阶段的工程数据有时还可以为下一阶段的监理规划提供帮助。在最后不同施工期和不同施工模块的规划都进行完成以后,再对整个工程的监理规划进行总结收录,以作备查。在具体监理规划中要注意规划的失效性,保证规划走在监理之前。
4.保证监理规划的指导性作用
除了以上内容,建筑工程的监理规划还必须保证一定的指导作用。监理规划是建筑工程监理指导工作的重要基本,它对于监理指导工作的正确性有着重要作用,所以监理规划的制定必须是结合了该建筑工程的自身特征进行的。只有结合了建筑工程本身特点的监理规划才能对监理工作产生积极地指导作用。
5.监理负责人做好监理规划的统筹工作
每个建筑工程都有相应的监理工作总负责人,及监理总工程师。监理总工程师作为掌控整个工程监理工作的人,必须准确把握好建筑工程的各个工程特点,对于不同施工部门要进行有效的统筹和安排,综合整个工程特性以后,再认真做好建筑工程的监理规划。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时时把控监理规划的动态,督促监理人员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6.做好工程监理规划的审核工作
建筑工程在完成相关的监理规划后,首先要经过监理中工程师的检查,之后在经过有关施工技术部门的确认恶化通过,最后再交给施工业主进行核查确认。工程监理规划的工作包含着众多施工内容,监理总工程师只是一个总负责人的身份,他只负责筹划、安排和检查监理规划的具体过程,真正影响到监理规划质量的,还是众多监理部门工作人员和机构,只有他们认真注意规划的每一个细节,才能做出优秀的监理规划。
结束语
总而言之,我国虽然已经经历多年的建筑工程监理规划发展,但还是有很多规范性和意识性的问题存在于实际建筑工程监理规划中。科学的监理规划必须是在所有监理人员的努力下把握监理规划的完整性、针对性、指导性以及灵活性等。我们相信在众多建筑工程监理规划人员的一致努力下,一定能推进我国工程监理规划工作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刘真.建筑工程监理规划常见问题分析及对策[J].建设监理.2014(01).
[2]张晓春.对建筑工程监理规划工作的思考[J].科学与财富.2010(12).
一、设计阶段的监理设计阶段
引入工程监理,确定合理的设计方案、成熟的工艺,减少在施工阶段重大设计变更和方案性变化的发生,对有效地控制造价将起到一定的作用。有关专家称:如果工程监理在设计阶段就介入的话,一般可排除、纠正80%的错误,但进入施工阶段后工程监理才参与,充其量也只能节约20%的投资。据资料介绍,德国一家大学实验楼,原设计是三层并有地下室,项目管理公司在满足委托者的面积要求和功能条件下,提出增加一层,缩短两个轴接,取消地下室。而且缩短了人流的疏散距离(符合规定标准),这样修改设计后不但减少了造价,还在功能上得到了改进,获得了市政府的嘉奖和好评。目前,我国对于在设计阶段引入工程监理这一做法还很少见,我们应该借鉴国外成熟先进的制度,制定相关制度,规范市场。提倡加强设计阶段的监理,从造价控制管理的意义上讲,事前控制,预防为主,这也是科学合理的。因此,加强设计阶段的监理来控制造价是很有必要的。
二、施工阶段的监理
众所周知,国内外建设市场均是一个业主占支配地位的买方市场,施工企业间的竞争十分残酷。为了中标,投标人倾向于以近乎零利润乃至低于成本价投标,而业主又往往采用低价中标的方式。虽然投标人承诺恪守合同文件的规定,但一旦得到合同,他们不甘心最终没有利润或亏本,于是,往往以劣质材料、不按规范施工、贿赂或层层转包的手段来赢利。这个时候,如果没有一个有效的监理机制,受害的只能是业主。
——从工艺、工序监理控制造价监理工程师不应只关心工程是否能达到要求的质量目标,他注重的应是项目设计的所有目标,在具体运作中,承包商在从事永久性工程施工之前每天必须将进行的各种检查、检测、新的工作内容或工作面、工作量、施工方法、措施,材料的检测和部分工作或工程的分包报请监理工程师批准。承包商只能在批准的范围内工作,未经批准或超越批准的工作不能得到工程师认可。同时工程师的认可又是承包商获得进度款的依据。承包商任何未经工程师认可的投入(人力、材料、设备)都将得不到补偿,也就是说没有工程师的批准,承包商不得自行进入下一道工序或工作面,不得将材料投入工程使用,不得自行分包部分工程或工作。
——从工程项目成本监理控制造价工程监理的项目成本管理目标是工程必须在合同价之内完成而不能出现超预算。在工程监理的严格监控下,由于承包商原因造成超预算的可能性几乎等于零。这是因为:工程超预算不外乎两种原因,一是劳动力和材料单价的上涨,一是施工过程中工程量的增加,而承包商的标价是承诺,对其有约束力,且承包商无权自行增加项目的工程量,即使有工程师要求承包商加大资源投入来保障项目设计目标的实现,承包商也无权因此得到补偿,因为在投标文件里,承包商往往列举大量的能保障项目顺利完成的人员及机械设备。——从设备费、材料费监理控制造价设备费、材料费在基本建设项目中约占整个造价的70%左右。它是工程直接费的主要组成部分。材料、设备价格的高低,将直接影响到建设费用的大小。因此,在监理过程中,不可忽视这一部分。要引进竞争机制,创造竞争条件。业主可以委托监理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直接选定供应商,这样可避免承包商擅自压价,拖欠供应商款项,从而引发供应商以次充好、供货不及时,进而影响工程进度等情况的发生。承包商在编制投标价格时,其中主要材料和设备的价格按业主与供货商签定的价格进行报价,由供应商将主要材料和设备运送到现场,经监理工程师和承包商共同签收后,由业主将主要材料和设备的采购款直接支付给供应商。
从以上工作程序很容易看出承包商除了对监理工程师唯命是从以外别无选择。这是因为监理工程师拥有约束承包商履约强有力的经济手段,经济手段由项目的支付制度和保证金制度构成,他们是承包商头上的两根“紧箍咒”
项目支付制度:实际上,项目支付制度是把项目的经济风险暂时转移给了承包商。承包商必须为获得经济效益(其投标标价与项目实际成本之差)先行垫付货币或其它资源,就是说:他必须自费购买材料、设备、支付员工工资等费用,在监理工程师监督下按合同文件所有要求营造工程。承包商只能以完成的工作在监理工程师书面认可并扣除质量保证金后从业主那里获得补偿(工程款)。如果承包商的工作不能令监理工程师满意,他不仅无望获得利润,就连投入的成本也无法收回。
项目保证金制度:按惯例,承包商在签定承包合同之前必须交纳等于合同价10%的履约保证金或保函。承包商在动工前固然可从业主那里获得占合同价10%的预付款,但他必须同时向业主递交等额的保证金或保函。即便承包商已获得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证,他也必须留下占合同价5%的保留金。这里的履约保证金和保留金共达项目合同价的15%,远远大于承包商的利润率。承包商的违约能导致保函被没收,而是否违约只有监理工程师来评价。
三、工程竣工结算阶段监理
在前几阶段工作做好的基础上,竣工结算就容易得多了。在工程办理交工验收后即可办理竣工结算。竣工结算值=合同价款值+索赔款+违约金。
根据FIDIC条款或我国建设合同示范文本规定条款和实际合同签定的条款规定:涉及到施工索赔和违约的问题,监理工程师必须分清责任,尽量减少索赔,要减少索赔就应注意以下几点:加强合同管理,完善合同条款;项目开工前,应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加强对设计方案的审查,及时发现设计中存在的问题,避免施工
关键词:禹门口灌区 节水改造 续建配套 监理规划
中图分类号:TV512 文章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4)01(a)-0084-01
1 工程概况
禹门口灌区是山西省主要粮棉生产基地,枢纽工程担负着灌区所在地的农业灌溉和工业供水任务。灌区西起河津市黄河滩地,东至新绛县南社乡店头庄,南界汾河以北三级台地边缘,北沿吕梁山坡脚,地辖河津、稷山、新绛三县(市)汾河以北三级台地,东西长约55 km,南北宽12~18 km。设计总灌溉面积49.82万亩,属于大Ⅱ型续建配套灌区。
灌区由枢纽工程和灌溉工程组成。灌溉工程主要由72.276 km二级干渠、33条225 km支渠、8座再扬泵站、733条斗渠和若干条农、毛各级渠道及其建筑物组成。枢纽工程由一级泵站、沉沙池、一级干渠、二级干渠和110 kV输电线路组成。工程于1987年开始兴建,目前枢纽一级泵站、110 kV输电线路、沉沙池和一级干渠已全部完成并投入使用,二级泵站10台机组已安装6台。已批复二级干渠72.276 km,配套支渠29条。近年来由于灌区基建速度缓慢,灌区建设严重滞后,使得已建成的枢纽一、二级站等工程效益不能完全发挥。因此,需要进一步节水续建配套。
禹门口灌区2010年度节水续建配套工程内容为:稷山一级站,稷山二级站,稷山二级站引渠、稷北东一支和稷北西支渠桩号3+500~4+000渠道及配套建筑物的设计。配套渠道防渗总长6.524 km,支渠建筑物34座。
2 监理规划
监理人员进场以后,在总监理工程师的主持下,监理部及时安排监理人员与建设单位联系,了解工程准备情况,并进一步搜集监理工作必要资料;熟悉设计图纸;深入工地进行实地考察;在详细掌握工程具体情况的基础上,项目监理部编制适应本工程监理工作的《监理规划》。经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报送建设单位,获得认可。
2.1 监理工作依据
(1)禹门口灌区节水续建配套工程2010年度项目监理合同。(2)《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3)禹门口灌区节水续建配套工程2010年度项目施工合同。(4)经批准的本工程的设计文件、技术资料及设计图纸。(5)国家部颁的相关规范、标准、规程。
2.2 监理工作方法与措施
监理部的工作将以事先控制、主动控制为原则,综合运用组织措施、经济措施、技术措施和合同措施加强对本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
2.2.1 质量控制方法与措施
(1)设计技术交底、施工图纸的审核与签发;施工控制桩的复核(测)。(2)对合同工程、单位工程以及分部工程或主要单元工程(部位)的开工,监理工程师必须对承包人递交的开工申请进行认真审核,具备开工条件后,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开工令(开工通知),方可施工。(3)监理现场检查,主要是对施工过程进行有效控制,包括控制原材料进场质量及施工期间旁站、巡视检查,设置质量控制点,跟踪或平行检测原材料和半成品质量,检查施工过程是否按合同、规范、图纸进行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格实行工序检查验收制度,每一道工序都必须经监理工程师检查确认后才可以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4)质量评定:根据监理规范对完成的工序单元工程及时进行质量检验与评定;参与分部工程验收和单位工程验收等。
2.2.2 进度控制方法与措施
(1)重点强调对进度的动态分析,建立周、月报制度,及时分析进度偏差与影响因素,找出关键,提出改进建议与意见。(2)针对灌区涉外协调任务重、难度大的特点,除在日常工作中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处理协调问题外,建立了每周召开进度协调会的制度,及时解决施工中协调问题。
2.2.3 投资控制方法与措施
(1)质控手段,即支付必须有依据,未经评定合格的工程不予支付,坚持“质量否决制”。(2)组织手段,即投资控制严格履行计量签证制度,以实计量、逐级审核,全方位控制,支付审查必须会签。
2.3 监理工作制度
为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并通报工程信息,按照规划施工中确定并实施质量、进度周报制,每月10日、20日、30日召开监理工作例会,不定期的专题会议制度以及监理部对外发文的审批制度、文档资料管理制度、开工许可制度及质量旁站、巡视与跟踪检查、抽样检验等工作制度。
3 监理过程
3.1 质量控制
质量是工程的生命,质量控制是监理工程师工作的重要内容。施工过程中,监理部采用旁站、平行检查、抽查等方法进行有效管理,从而确保了工程质量。
3.1.1 渠道及建筑物混凝土浇筑
混凝土浇筑是本项目中的一项重要内容,监理部对其施工环节采取了全过程旁站的监理手段,严格执行分部工程开工审批制度、开仓审批制度、原材料进场报验、抽检制度,对施工中出现的各种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包括施工机械的运行、施工记录、技术人员到位、原材料进场及使用数量等。
3.1.2 土方填筑
本项目为渠道工程,对于填方地段特别是全填方和高填方渠段,监理部严格按照土方填筑监理实施细则控制各个施工环节,必须做到摊铺厚度符合设计要求,含水量适中,分层碾压。对建筑物或机械无法碾压的部位采取局部夯实的办法重点控制。同时现场严格检测压实度,合格之后才可以进行上层摊铺碾压。
3.2 进度控制
按年、月、周施工进度计划为目标进行进度控制,统计月、周实际施工进度,并与计划进度对比,分析、预测工程进度趋势,发现滞后时要求承包人采取措施,及时调整。确保整体工程进度目标的实现。
3.3 投资控制
监理部对投资的控制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通过与承包人联合测量,了解现场与设计条件是否吻合,同时对工程量事先预测,事先进行投资分析;二是作好变更的控制工作,及时给建设项目部提供变更的费用信息;三是按合同进行计量,总监代表必须对计量进行认真审核,并保留完整的计量资料;四是严格控制支付程序,落实支付各环节责任制。总监代表必须对支付清单的准确性负责,未经总监代表签字认可,总监不予支付;总监对支付的最终结果负责,任何人不得总监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
【关键词】移民综合监理;视角;移民安置规划
一、移民综合监理主要工作内容
移民综合监理是在参照工程监理的理论和方法的基础上,结合水库移民安置的特点,对移民工作管理方法体系的创新,是水库移民工作的进一步延伸,是移民综合监理单位根据现行移民法律法规、经批准的移民安置规划和各项合同、协议等对移民搬迁进度、移民安置质量、移民资金拨付使用情况以及移民生活水平恢复情况等进行的监督管理活动。
移民综合监理的主要职责可概括为“三控制、三管理、一协调”,主要工作内容包括:①根据审定的移民安置规划及进度计划监督移民安置实施工作,检查移民搬迁安置工作总体进度,跟踪移民重点工程建设进度和重要工程的实施进度,保证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全面按进度计划要求进行。②根据移民安置规划确定的移民安置目标,监督检查移民安置规划方案的实施效果,评估移民安置综合质量,对移民工程的建设进行技术监管,参与移民工程建设质量评估,参与移民工程阶段性验收和竣工验收。③参与委托方移民资金使用计划编制,审核移民实施机构的移民资金使用申请,监督检查移民资金的合理使用。④协助委托方起草移民安置合同或协议,对移民安置实施中补充合同或协议的签订提供技术支持与服务。参与移民实施方案设计变更的审核及移民工程的招标活动,监督检查移民工程变更,对移民安置工作协议的执行与变更提出监理意见。⑤建立移民监理信息服务、收集、整理各类移民安置和移民工程建设信息,定期汇总和编制移民监理工作报告,及时向委托方报告重大问题;⑥监督检查移民安置实施过程中环境保护、安全文明施工与管理,协助做好移民搬迁过程中的安全管理;⑦协调移民安置协议双方的关系,协助移民实施机构调解移民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与矛盾,组织召开监理例会,为移民实施机构开展移民安置实施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二、移民综合监理过程中所发现的常见移民安置规划问题
(一)移民安置规划前期工作不扎实
移民安置规划是移民搬迁安置的蓝图,是移民搬迁安置工作成败的关键。但在移民综合监理过程中发现,部分项目的前期移民安置规划工作不扎实,移民安置规划没有达到相应的设计深度。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①前期规划部分工作未严格按移民规划程序进行,如未进行移民意愿调查或移民意愿调查仅仅走过场,未对移民安置规划进行有效对接,移民参与程度不够等。如四川某水利项目,规划了两个居民点,因未进行充分的移民意愿调查和移民安置规划对接,其中一个居民点新址建设完成后,移民不愿意搬去该新址;而另一个居民点因距离省道较近,移民又争去该居民点,导致该居民点环境容量不足。②移民政策法规宣传不到位。前期工作过程中,因对移民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重视不到位,移民对政策不了解甚至产生误解,致使对移民工作不理解、不支持,甚至引发。③专业项目规划没有达到相关行业设计深度。前期工作过程中,受投资控制、设计周期、设计单位的设计水平及担忧该项目是否能够核准等原因的影响,部分专业项目没有达到相关行业设计深度要求,致使移民安置实施过程中专业项目设计变更较多。
(二)移民规划方案与实际情况相差较大,实施阶段规划方案变化大
经审批的移民安置规划是移民安置实施工作的依据,部分项目因前期工作不扎实、历史原因、政策变化、社会进步及其他因素的影响,移民规划方案与实际情况符合度低,实施过程中,原规划标准无法实行、规划方案无法实施。这种情况在建设周期较长、移民安置任务较重的水利水电工程项目中尤为突出。如某大型水电站建设征地涉及广西、贵州两省(区),移民安置工作跨度时间长达13年,规划时采用的是有土安置方式,但因时间跨度长,移民的意愿发生了较大改变,且部分地区土地开发难度较大,生产安置问题未能妥善解决,实施阶段,部分地区生产安置方式不得不调整为长期实物补偿方案。如重庆某水电站,可研阶段未进行充分的移民意愿调查,规划了6个居民点。实施阶段,移民安置去向与原规划相差较远,最终仅实施了1个居民点,其余均选择了分散安置方式。
(三)移民补偿费用概算不足,实施阶段移民费用难以控制
为争取项目立项,部分地方政府和业主只顾及眼前利益,在水利水电工程前期工作过程中,有意压低移民补偿费用,移民补偿费用被严重低估。如某航电枢纽,地方政府为争取该工程立项,刻意降低库区专业项目投资概算,压低移民补偿标准。实施阶段移民补偿费用成倍增长、专项建设项目数量和费用明显增加。
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工作时间跨度往往较长,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物价水平和生活水平的提高,移民维权意识的增强,地方政府和移民主体的期望值提高,以及移民安置政策的完善和移民安置水平的不断提高,导致实施阶段部分补偿标准、实施方案与可研阶段成果相去甚远,从而导致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费用变化较大,其中在土地补偿、搬迁安置、专业项目等方面的费用增加幅度较为明显。
三、从移民监理视角对如何做好移民安置规划工作的相关建议
(一)移民安置规划应切实履行规划程序
移民安置规划应依法依规进行编制,充分研究落实移民政策法规要求。近年来,国家和各省(区、市)均颁布了相应的移民政策法规,逐步规范了移民安置规划程序,有力促进了移民安置规划工作的有序开展。
移民安置规划应切实履行移民安置规划相关程序,在移民安置规划过程中应充分做好前期调研、调查和资料收集工作,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移民安置规划方案。移民安置规划既要满足移民安置的近期需求,也要有一定的前瞻性,留有长远的发展空间。
同时应加强移民政策法规的宣传,让移民及时了解国家的移民政策、法规,引导移民通过正常的途径、合法的渠道反映其诉求,保障移民的合法权益。征求移民意愿及相关方面的意见应做到实处,使规划方案符合实际情况、具有可操作性。
(二)夯实实物指标调查和移民规划工作内容
实物指标调查事关移民群众和相关单位的切身利益,是移民安置规划的基础性工作。在进行实物指标调查时,工作人员应该细致、耐心,大到房屋面积测量,小到零星树木统计,都要清楚无误并由权属人的签字认可。实物指标进行公示期间,移民群众提出异议的,要认真进行复核,确保无误,以免为今后的移民实施工作带来被动局面和隐患。扎实做好实物指标调查工作,是确保实施阶段移民工作顺利开展的基本条件。
在移民安置规划编制过程中,要充分听取移民意愿和当地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移民规划方案要符合实际情况,具有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移民安置规划应遵循因地制宜、有利生产、方便生活、保护生态的原则,并与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城市、集镇和村庄的总体规划相衔接。
(三)加强设计变更的预控工作
批准的移民安置规划在实施过程中会因实际情况的改变而发生变化,使得移民安置工作难以按原规划设计方案实施,重大和一般设计变更一定程度上均影响移民安置工作的进展。如金沙江某水电站项目,2015年收到的设计变更就多达58条,大部分均是增加投资。如何做好设计变更的管控工作,对地方政府、业主、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参建各方而言都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可研阶段,设计单位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及以往工作经验,分析容易引起移民安置规划变更的因素,加强设计变更的预控工作,以便最大程度的降低设计变更发生的概率和影响程度。避免因前期设计深度不够、前期遗留问题过多等原因导致的实施阶段设计变更较多而致使移民安置实施投资增加、进度难以控制的情况发生。必要时,可以在可研阶段便引入移民综合监理对项目的移民安置规划编制过程和行为进行监控、督导和评价,防止随意性、盲目性和增加可行性,促使投资、质量、进度按合同目标实现。
一、认真把握加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原则
当前,我县正处在加速推进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时期,建设活动日益增加,点多面广,对规范规划管理秩序提出了迫切要求。首先要把握好建设工作的集中取向和价值追求,在工作中必须着重突出“五项原则”,即坚持“以人为本、协调发展”的原则,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坚持“规划先行、合理布局”的原则,实现城市建设科学规划,使城市整体布局更加合理;坚持“适度超前、城建带动”的原则,实现工业化和城市化共进,以新型工业化支撑新型城镇化,以适度超前城镇化带动工业化;坚持“量质兼顾、建管并重”的原则,在城市建设上既要大手笔规划拉大城市框架,同时又要注重规划建设质量的把握,提升城市建设的水平;坚持“城乡统筹、持续发展”的原则,既要注重城区规划建设,又要全面把握县域规划建设,实现城乡统筹发展。
二、规范报建审批程序,切实提高工作水平
1、推行网络化审批,规范项目的报建和管理程序。凡土地出让、项目报建、项目管理、验收结算等有条件的一律通过县工程项目协同办公和电子监察系统办理。除特别批准外,不使用县工程项目协同办公和电子监察系统办理的,县政府将不予受理,招投标中心不予办理招投标手续。信息中心应抓好网络的维护,保证运行顺畅。县监察局要加强监督工作,推动网上办理、流程管理和限时办结,查处违规办理行为。各单位要确保办公网络系统随时处于正常运行状态,要及时办理协同事项,急件随到随办。未能及时处理造成工作延误的,县委、县政府将对责任领导、责任人员进行绩效问责。
2、加大协同规范项目选址和项目审批程序。建设工程项目选址、审批和土地出让,必须严格按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加强建设用地供应和开发利用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定办发〔2010〕29号)要求执行,控制审批流程,跟踪审批进度和状态,并按照文件中规定的用地分类管理范围和《县城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来安排建设项目,做到项目选址与县城规划总体布局相一致,与县城区域建筑风格要求相协调,与建设生态、文明的宜居城市要求相符合。在项目选址审批上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科学把握项目选址安排。
3、分责管理,完善项目的规划审批程序。城区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批分市政、公共设施规划、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产业园区内企业建设项目规划和私人建房规划四类进行管理。
(1)市政、公共设施规划设计方案审批。市政、公共设施由业主单位聘请有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设计。设计方案提交县规划部门审核把关后,由规划部门召集国土、房管、城管、消防、水利、环保、水保、交通等相关部门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会审,送交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审阅;重大项目经向县四套班子会议征求意见后,提交县规划委员会审议,最后由设计单位形成正式设计成果,由县规划部门提交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审批。
(2)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审批。由土地受让人委托有相应资格的设计单位严格按土地出让时的规划设计条件和县城区域建筑风格规划要求设计。设计方案交由县规划部门审核把关后,由规划部门召集国土、房管、城管、消防、水利等相关部门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会审,送交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审阅后,提交县规划委员会审议,最后由设计单位形成正式设计成果,由县规划部门提交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审批。
(3)产业园区内企业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审批。由企业业主聘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设计方案交由园区规划建设分局初审,园区管委会审查,并报县规划部门审核后,由园区管委会报县委、县政府分管园区和城市建设的领导审批。重大项目在审批前,应提交县规划委员会审议。
(4)城区私人建房规划设计方案审批。县城规划区内原则上不予批准私人建房。城区安置地、危房改造、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等私人建房,要按照规定由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规范设计,建筑层高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立面效果必须符合县城城区区域建筑风格要求。设计方案由县规划部门审核并报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批准。
4、提升监管,深化施工许可证制度。所有建设工程项目均必须办理施工许可及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建设单位凭土地使用证明、规划许可证明和相关报建材料到县规划建设部门办理施工许可和质量、安全监督手续。为强化建筑市场的管理,实行建设工程许可联合验证制度,凡报建手续完备的项目由规划建设部门发给施工许可证或施工许可证明,作为施工过程中余土搬运、水电安装、建筑材料供应的前置条件。
三、规范公建工程招投标程序,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1、严格招投标审批程序。凡经县委、县政府集中研究决定并行文的财政性资金投资工程,由建设单位凭县委、县政府文件到县发改委直接立项,由县级批准的,县发改委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给予批复。项目批复后,由建设单位到县招投标中心从已入围的招标中选择招标。招标做出工程预算后,报县财政部门审核,根据项目情况所涉及的设计、勘察及施工费用逐步予以审核,县财政部门必须在规定的工作日审定批复。勘察、设计或施工预算费用在30万元以内(不含30万元)的项目和国家规定不需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的项目,由建设单位研究并经项目分管县领导同意后,可以采取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或直接发包方式。凡实行直接发包方式的,工程施工造价须按财政审核后的预算价下浮12%后进行发包,并到县招投标中心办理发包手续。勘察、设计或施工预算费用在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项目和不允许邀请招标及直接发包的项目,一律进行公开招投标确定中标单位。项目开始实施后,财政支出的项目,由项目建设单位按合同约定和实际进度向县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县财政部门按照财政管理程序核拨款项;非财政支出的项目,由项目建设单位提出申请,项目负责县领导审核同意后核拨。为提高工作效率,实行公开招投标的工程项目,可根据项目大小和工程难易程度,压缩招标时限,时间为3-5天,编制标书时间为7-15天,公示中标结果时间为2天。新增加项目,一律凭县政府批准文件并按上述规定程序操作。
2、严格工程量变更管理。工程量有变更的,参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监管严格控制工程增量暂行办法的通知》(定府办发[2011]5号)要求进行管理。工程增量累计在3万元以内的,由建设单位(责任单位)向县监察局申报,监察局会同相关部门现场签证认可;工程累计增量超过3万元,但不超过中标价的10%,且小于30万元的,由建设单位(项目责任单位)向县监察部门书面请示,监察部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审查核准;超过中标价的10%或大于30万元(含30万元)的,由建设单位(项目责任单位)先行报县政府批准。
3、严格控制BT工程的实施。慎重使用该方式进行项目建设,从严控制和减少政府负债。凡采用BT模式建设的,均列入“三重一大”范围严格管理,由县委、政府按程序集体决策。未按程序审批的,不得进行规划设计审批、预算审核、项目招投标和工程报建。批准的BT建设项目应实行公开招标,并明确变更工程量的条件和计算方式,约定材料价格风险范围及调整办法。
4、强化责任追究。工程项目建设和设计、监理、招标等参建单位必须认真履职,做好本职工作,努力克服和减少工程量变更的产生。凡因监管失责(包括遗漏应同时建设的工程内容、工程设计的缺失、选用建筑材料明显失误等)造成工程造价增量超过中标造价10%(不含10%)和同一项目出现三次及以上增加工程造价的一律对建设单位(项目责任单位)予以问责,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工作失责责任;对负责审批工程规划设计的部门和责任人予以问责;同时,对建设单位(项目责任单位)和规划设计审批部门处合同造价额一定比例的经济处罚。因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存在缺陷或错误造成工程预算增加的,建设单位对设计单位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因监理单位监理不到位造成工程预算增加的,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按监理合同规定追究违约责任,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从监理费中扣除。
四、规范公建工程的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1、强化对建设单位的监督管理。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2、强化对施工单位的监督管理。施工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不得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不得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为加强对施工单位建造师及“五大员”(即施工员、质检员、专职安全员、造价员、材料员)的管理,行业招标办应即时督促中标单位将建造师及“五大员”的证件原件交县招投标中心保存,待工程竣工验收后凭验收备案表到招投标中心领取。凡政府投资50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对施工单位的建造师和“五大员”实行每月指纹机考勤扣分制度,考勤结果作为工程结算时奖惩及列入招标办“黑名单”的依据。
3、强化对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不得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工程监理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不得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业主单位应即时督促监理单位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将监理员资质证书原件交县招标投标中心押证,待工程验收后凭验收备案表到县招投标中心领取。为确保工程质量,监理工程师须对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审验,审验合格后,施工单位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4、强化对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管理。为确保工程实体质量,实行工程验收委托中介机构检测制度。凡政府投资100万元以上(含BT工程项目)的房建、道路、公路工程必须委托中介机构抽样检测并出具验收报告,审计结算须依据检测报告进行结算。房建工程主体结构中间验收前、道路公路工程完工一个星期内,由建设单位牵头,组织监察、审计、财政、建设、交通运输等部门,委托有资质的检测部门进行随机取样检测验收。房建工程主要抽检框架柱、剪力墙、主梁及楼板,每层各取3-5个样,抽检层数为总建筑层数的30%;道路、公路工程采取随机取芯检测,每公里单幅路面取4-7个样。
5、强化对参建单位的社会监督。为加强工程建设的诚信度和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实行施工阶段公示及竣工后公示的双公示制度。工程开工后,在项目建设地点醒目位置以公告牌的形式,将项目建设立项批准机关、建设规模、合同造价、招标方式、工期及质量要求,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督机构等单位及其项目责任人,项目建造师、“五大员”、监理人员的身份证、执业证、联系方式和监督举报电话等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工程竣工后,在项目建设地以永久标志碑(或标示牌)形式,将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督机构等单位法人代表及其项目责任人等向社会公示。
五、强化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批后监督管理
1、严格建设时序管理。对有明确规定单位工程施工时序的,严格按照规划审批时规定的先后顺序进行建设。
2、严格建筑外立面管理。为达到统一县城区域建筑风格要求,外立面须严格按照规划审批时明确的效果图实施,使用的涂料、墙瓷、门窗等材料、构件在使用前需先送样品到县规划部门审核备案。
3、严格建筑节能实施管理。为建设节约型社会,坚持节能与节水、节地、节材并举,严格按照《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实施屋面、外墙及门窗的建筑节能,建筑节能专项验收不合格,不得进行竣工验收。
4、严格分户验收质量管理。为确保每户房屋工程质量,防止渗水、裂缝等质量通病的存在,须先进行分户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竣工验收。
5、严格公共设施建设管理。为提升我县住宅小区的建设品味,凡涉及项目内的公共设施,须按照规划审批时的要求实施到位。
六、加强违法违章建筑的整治,维护建筑市场正常秩序
1、加大力度,严格执法。对未经批准或以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对擅自开垦林地的、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各种违法违规建筑行为,由相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查处。该整改的整改,该拆除的拆除,该罚款的罚款,该没收的没收。对难以执行的,申请县法院强制执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城市管理与服务指挥中心是打击和查处违法违章建筑行为的协调机构。县国土部门要加大土地监察执法力度,负责对非法占用土地,特别是对非法占用耕地和已收储用地行为的查处。县林业部门负责对滥伐林木,非法开挖林地的查处。县城乡规划建设部门要充分发挥执法队的作用,加强巡查,及时掌握和通报巡查情况,并负责对未批先建、少批多建和未按规划建设现象的查处。县城管部门负责对城区侵占城市道路、公共设施乱搭滥建行为的查处。县房产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住宅小区的物业企业管理,负责对已建成住宅小区违法搭建行为的查处。历市镇政府牵头会同规划建设、国土、林业等部门负责对辖区内中心城区外违章建筑行为和“城中村”改造点、安置地非法建筑行为的查处。城区街道办、各园区管委会要加大对本辖区范围内建筑行为的监管力度,共同做好违章建筑行为的查处工作。
3、加强建设工程供水、供电监管。供水、供电部门在受理临时施工用水、用电和正式申报用水、用电安装手续时,广播电视、电信、燃气安装等单位在办理安装申请时,均要先查验申请人是否持有规划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出具的准予施工证明,没有证件的一律不予安装。供水、供电部门要加强查处私拉乱接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密切配合,严格把握,认真执行,对审验把关情况,县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不定期地进行专项检查,对执行不力、把关不严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通报批评,对责任单位和监管单位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进行问责。
七、强化河道、山体、城区街道保护,维护县城优美环境
加强城区河道保护和城市建设活动中的水土保持。所有涉及河道的建设项目报建时,必须符合河道保护的相关规定和技术要求,由水利部门前置审批。提倡依山就势建设,严格限制山体开挖,防止水土流失。实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和护坡复绿治理保证金制度。水土保持设施,由水土保护工程在报建中实行前置审批,并根据护坡复绿治理工程量收取相当数量的治理保证金。建设单位应将水土保护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验收。建设单位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建设护坡复绿设施的,由水保部门用保证金进行建设。凡涉及城区道路开挖的工程项目,均应到县城管局进行申请,县城管局依据县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意见进行审批,批准后才可施工,县城管局负责全程跟踪管理,尽快督促施工单位按要求恢复原貌。
八、规范农村建房审批程序,推进农民新村建设
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原则,要十分重视农村农民建房的审批管理。
1、科学规划选址。要大力推行联村联组建新社区,在规划选址时要坚持“三不选”原则,即联户少于5户处不选,山边有塌方危险处不选,河道有洪水隐患处不选。
2、严格建房审批。农村村民向所在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逐级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小组同意,报村委会审核。由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转送所在镇规划管理所。由镇规划管理所牵头组织国土所、村委会、村小组的相关人员进行审核,并提出初审意见报镇政府。经镇政府审核后,由县规划建设局审查并出具《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关键词:高大模板;监理;规范化;建筑;
中图分类号:TU755.2文献标识码: A
1、引言
高大模板工程指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高度超过8m,或搭设跨度超过18m,或施工总荷载大于15kN/㎡,或集中线荷载大于20kN/m的模板支撑系统。当前,由于某些建筑需要较大的内部空间,高大模板支撑已在建筑施工过程中被广泛应用,较典型的高大模板工程如重荷载大跨度大截面混凝土框架梁厂房,超高门厅、共享空间、多功能厅等建筑的顶部楼盖,双向或单向大跨度混凝土梁板,一些建筑的混凝土转换层。
由于高大模板工程的施工技术及方法较为复杂、特殊,易导致质量、安全事故频发。因此,高大模板工程应引起监理人员的高度重视,使高大模板工程监理工作规范化,为建筑工人编织一张“安全防护网”。
2、高大模板工程监理事前控制
事前控制是监理工作中最有效的手段之一,施工前监理人员必须做好、做细。
2.1 学习相关规范,熟悉施工图纸,明确重点控制部位
监理人员需认真学习相关规范要求,熟悉图纸,明确重点控制部位及自身责任要求,为做好高大模板支撑体系的监理工作打好基础。
2.2 参与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严格审批修改方案
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应参加专家论证会,并就方案是否依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施工条件编制、安全施工的基本条件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情况等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并根据专家论证报告严格审批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认可的修改完善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方案主要内容包括:地基处理及排水、模板和支撑体系的设计计算、材料规格、钢管连接方式、架体四周与建筑物的可靠连接、水平与纵向剪刀撑等构造设置、混凝土浇筑方案等,施工方案中应绘制支撑体系搭设详图,有特殊要求的应作详细说明。
2.3 编制监理规划、编写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监理单位在结合工程的特点、规模和技术复杂程度,以及主管部门的要求,组建项目监理机构,配置相应的专业监理人员,完善现场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编制监理规划文件,并针对本工程高大支撑专业特点,在监理规划中制定基本安全准则、安全监理程序、监理方法、措施以及监理人员分工等内容。
2.4 严格审查高支模工程搭设队伍
对搭设队伍及相关搭设人员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严禁未取得建筑施工脚手架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人员上岗作业。
2.5 严格搭设材料的使用报验制度
导致模板坍塌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是模板支撑体系搭设材料不符合要求,因此需严格搭设材料的使用报验制度。
3、高大模板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控制
3.1 做好质量、安全作业技术交底
总监理工程师参加施工单位的模板支撑专项方案技术交底工作,提出施工单位及专业班组重点控制内容:
1)钢管质量必须符合规范、规程要求;
2)各杆件搭接及螺栓拧紧度必须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JCJ130--2002)规定;
3)高大模板支撑体系搭设、拆除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架子工操作的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
4)专业组长必须熟悉并掌握专项方案附图,并落实到每位操作人员;
5)施工中的基础处理要求、钢管扣件的要求、为达到实际目标应采用的施工组织和技术保证措施等问题务必全面落实。
3.2 加强钢管扣件等产品的质量检测验收
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控制进场钢管、扣件的质量,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进场验收和检验,对已进场的钢管、扣件进行严格核验,已验收合格的构配件应加强管理。控制要点如下:
1)购买、租赁的钢管、扣件使用前须具有产品生产许可证、质量合格检测证明和厂家标识;
2)钢管、扣件使用前应按有关技术标准规定,按批次取样送有资格的检测单位检测,检测不合格严禁使用。无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的来历不明的钢管、扣件须严禁使用;
3)搭设扣件式钢管脚手架过程中,应使用扭力扳手测定螺栓拧紧扭力矩,扭矩不应小于40N•m,且不得大于65N•m。
3.3 加强旁站监理与巡视检查
在施工过程中,项目监理部有关人员应当根据专项施工方案及有关标准、规范规定进行旁站监理以及定期、不定期地对高大模板施工过程进行巡视检查。检点如下:施工单位的技术及管理人员是否到位、脚手架搭设人员是否按要求持证上岗及安全配套情况(是否正确使用安全帽、安全带、穿防滑靴)、现场施工情况(如立杆基础承载力、立杆接头、立杆稳定、立杆顶部受力、纵横向扫地杆及水平拉杆设置、垂直及水平剪刀撑的设置、扣件螺栓拧紧扭力矩、架体四周与建筑物的连接等)。监理人员在旁站和巡视检查过程中若发现施工单位未按经审批的方案搭设的、或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支撑架体搭设过程和完成后,施工单位应用扭力扳手对扣件螺栓扭力矩进行检查并形成书面记录,项目监理人员应对扣件螺栓扭力矩的检查过程进行旁站监理。
3.4 高大模板的验收
承重支架搭设完成后,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参加由项目负责人组织,包括施工单位和项目两级技术人员、项目安全、质量、施工人员等的验收。主要包括:
1)项目监理部对验收资料全面核查;
2)现场检查承重杆件的外观质量、立杆垂直度、立杆间距、扣件拧紧度,扫地杆设置,钢门架及钢管拉结点设置,立杆搭设方式纵、横向水平杆设置,剪刀撑纵、横向及水平加强层设置、施工荷载等全面检查,发现承重杆件的外观质量不符合标准、情况严重的,进行全数检验并随机抽取外观检验不合格的材料送法定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3)对钢管扣件螺栓的紧固力矩进行抽查,对梁底扣件应进行1OO%检查。验收符合要求后签署分项验收表。
3.5混凝土浇捣过程控制
在浇捣过程中,监理人员旁站监理,并督促施工单位安排专职人员观察模板支撑有无异常变化,如发现异常应及时汇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严格控制泵管布料高度不超过板面200mm。合理安排浇捣顺序,控制模板层上的施工荷载不得超载,进行分层浇捣。
3.6 模板支撑拆除控制
承重支撑架拆除前,检查混凝土强度是否达到设计要求。监理工程师巡视、检查拆除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按拆除方案要求自上而下逐步拆除。严禁高空抛掷。
4、高大模板工程监理事后控制
事后控制就是对高大模板支撑体系的施工质量和安全进行评价,以便总结相关经验,有利于确定下一阶段监理控制的重点,以及质量和安全事故的及时处理和责任认定。具体工作如下:
1) 及时收集、整理、归档高大模板支撑体系施工整个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资料;
2) 发现安全隐患应责令整改,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拒不停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
5、结语
综上所述,高大模板工程监理是一项技术含量高且随机性强的工作,加上当前建筑市场的一些不规范行为,加大了监理的工作难度。因此,作为监理人员,应抓好高大模板工程的事前、事中、事后控制,使高大模板工程规范化监理,施工中监督施工单位严格遵守执行,从而使高大模板工程达到预期的质量和安全控制目标。
参考文献
[1]周红兰.保证工程质量的几个关键环节[J].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