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26 16:05:20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卫生法论文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自改革开放20多年以来,我国畜牧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和进步,1996年农业总产值的30%以上都是由畜牧业创造。其中,人均蛋肉类的拥有量已经超出世界平均水平,并且和发达国家的距离逐渐缩短,呈现出齐头并进的姿态。我国的畜牧产品不仅满足了我国自己的需求,还走向了世界,世界肉类增长量的80%都来于中国。1997年出畜禽、蛋肉类总之高达18.25亿美元,其中冻鸡肉5.55亿美元,生猪2.98亿美元,猪肉1.95亿美元。重要的出口企业主要位于上海、天津、吉林、山东、河北、四川、辽宁、北京、大连、青岛等省市,主要出口到中东、俄罗斯、韩国、日本、新加坡等国家。畜牧业的发展同时也带动了周边地区经济的发展,所以,畜牧业成为出口创汇的主产业之一。随着人类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科技的飞速进步,以欧盟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对畜牧产品卫生质量有了严格的标准,这也导致了兽医卫生质量的提高和法律体系的完善。而我国兽医卫生的落后也制约着我国畜牧产品的出口。欧盟为了一统欧洲市场,且保护其成员国的利益,其兽医工作委员会对第三国畜牧产产品进入欧洲市场提高了标准,提出了严格的限制条件。而我国的畜牧业产品出口到欧盟是出口创汇的一个主要来源,其中包括水产品、禽肉、肠衣等上万吨的产品。我国根据92/116/EEC理事会《关于鲜家禽肉贸易卫生的71/118/EEC指令的最新修正》,对禽肉生产企业进行了严格且高标准的考评。由于我国兽医卫生条件不达欧盟的标准这一考评结果,所以自1996年起,我国畜牧产品被禁止出口到欧盟。这条禁令一出,我国畜牧业一系列不利于畜牧业发展的连锁反应也随之发生。比如我国的畜牧产品同时遭到了其他国家的排斥,出口价格一降再降,前景不容乐观。甚至有些国家比如南非、日本等国家也纷纷效仿欧盟,要对我国的禽肉生产企业进行考察。这一系列的反应使得我国畜禽产品出口面临巨大的压力,国家遭受严重的外汇损失。
2对策
加强理论研究。人的卫生、动物卫生、植物卫生合称三大卫生,在我国经济发展建设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他们相互配合,密切合作不仅为社会的生产发展同时也为人类的健康服务。因为动物卫生面临的严峻挑战和巨大压力,所以兽医卫生工作需要一套完善的理论体系来规范与约束。理论指导实践,没有理论的实践不能称之为实践,只是做无用功,故而理论对于实践工作而言是相当重要的。加快兽医卫生理论的研究与探讨,努力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兽医卫生理论体系。为兽医卫生法的立法、执法提供有力的科学理论依据并指导兽医卫生体系健康、蓬勃发展。加快立法进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生效后,《家畜家禽防疫条例》被废止,同时失效的还有与之相配套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为了使兽医卫生行政执法活动不失去连续性,尽快建立与动物防疫法相配套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已是当务之急。《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并不能满足兽医卫生有法可依的要求,所以加紧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相辅相成的一系列以动物防疫法为核心的法规的制定,是兽医卫生法制建设的重中之重。以便推动兽医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同时使兽医卫生执法部门有法可依。
3结语
生物这门课程与我们的日常生活紧密相连,很多事物都可以从现实生活中找到,学生通过生物这门课,可以认识到自然界中的各种生物,对他们的生长习性有更多的认识。从而能更好服务于平时的生活,这是一门与人类日常生活有紧密联系的学科。
(一)提高学生认识生物学科的前提
传统生物知识的获得,都是通过教师讲课获得的。在课堂上,教师通过生物书和学生进行学习、互动,是一个启发学生发展的地方。新课改后,课堂不再是只传授知识的课堂,而是引导学生去发现知识的课堂。另外,我们要关注学生的生活、心理,在自己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让学生假设问题情境,从而进行自主探索。
(二)教学准备是关键
1.了解学生。首先,为了很好地选择和实施课堂教学方法,要了解学生的生活环境、心理状况,以及学生熟悉的生物环境。其次,要备学生知道的生物基础知识。2.运用科学的教学方法激发学生学习生物的兴趣。学生对生物的学习,很大程度上,跟教师有关系,一个幽默风趣的教师,可以唤起学生的学习兴趣,也会激发学生学习的欲望。所以,在课堂上,要对学生进行引导,让他们根据教师提出的问题,去思考,调动学生的学习主动性,不断提高对生物的学习乐趣。3.生物课堂要贴近学生生活。我们在讲课本内容时,把与现实生活结合起来。教师可以通过多媒体展示与生活相关的图片,让学生通过这些图片,进行思考,联系生物知识,解释出现的现象,学以致用。学生的学习兴趣得到激发。让学生在课堂中做自己的主人,学生自行安排自己的时间,发挥主观能动性。4.生物课堂多样化。根据生物学科本身的特点,它是和人们的生产、生活、实践联系比较紧密的学科。因此,我们组织学生去野外观察、学习来促进生物课堂教学的成功。
二、发散思维在生物教学中的运用———光合作用
由于学生具有好奇心和求知的欲望,这就促进学习、思考。根据这一特点,我们生物教师可以充分利用教学资源,即地图,包括地图册、生物挂图、生物插图等,还可以用幻灯片、电视、录相、多媒体等多种形式。下面我们以光合作用这一节课进行具体的分析。植物有一项很重要的功能,即光合作用。对于这个概念的理解,教师要进行讲解,让学生明白,人有没有光合作用,光合作用是植物在白天进行的一种能量转化,即二氧化碳和水在光照的条件下,在叶绿体中进行反应,最后生成氧气和有机物的过程。这一过程中,光合作用产生了氧气,可以供给人和动物的呼吸,教师引导学生思考,晚上能不能把很多植物房子屋子里面呢?学生通过思考,晚上植物没有光合作用,主要是呼吸作用,那么呼吸作用就要吸收氧气,与人争夺氧气。所以,在晚上,最好将植物放在室外。而光合作用的一组探索性实验能否成功,则是教学中突出重点和突破难点的关键。
(一)先学后教的方法
教师在讲这一节的内容时候,可以让学生以小组为单位,进行资料的搜集、整理,等上课的时候,让中学生以小组的形式,进行代表发言,将你们搜集到的知识讲给其他同学听,其他组内针对这一组同学的汇报,提出自己的质疑,教师写到黑板上,分条进行解释。最后利用多媒体展示光合作用的发现过程。这样,可以让学生在主动探究过程中,体会最后获得真理的感动。通过多媒体动画,教师展示“光合作用需要二氧化碳”和“光合作用产生氧气”两个演示实验,让学生更加深刻的明白了原理。同时,让学生分组进行有关光合作用的一组探索性实验,学生通过自己做实验,更加明白了实验的重要性,通过实验,可以得出真理性的知识结论,从而学会了光合作用这节课的主要内容。然后,教师在通过一些相关的练习题,将学会这部分内容。总之,通过学生自己做实验去探究,这样对光合作用的概念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同时培养了他们认识问题,主动探究的能力,还有对创新能力的思维的培养也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启发学生运用知识来说明或解决实际问题,在分析和说明问题过程中领悟光合作用在生物界乃至整个自然界中的重要意义。不断提高学生的自身的各方面的能力,更好地为学习新的内容做好铺垫。
(二)学生逆向思维能力的训练
卫生事业作为一项社会公益事业,它所包括的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等属于典型的公共产品,农村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医药服务、城市大医院的疑难疾病诊治服务等具有比较强的正外部性,社会效益明显,属于准公共产品。公共管理理论告诉我们,纯公共产品由于“搭便车问题”的存在,人人都不想出钱生产却想坐享其成;准公共产品的正外部效益可以绕过价格机制直接增进他人的利益,但并未因此得到报酬,导致准公共产品如果由私人生产将远远低于社会所需要的数量。由此可见,仅仅依靠市场机制无法实现卫生资源的最优配置,必将大大降低社会公共福利水平。必然导致布局不合理,降低服务可及性、干预重点和技术路线选择走向高端,降低卫生投入绩效以及服务价格攀升等一系列问题;在需求层面,服务需求逐步演变为私人消费品,则必然带来部分社会成员无力求医的问题,并会带来诸多社会矛盾,全社会的健康风险也会进一步加大。中国公立医院的改革脱不开中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大环境,卫生事业都必须坚持公益性质,这是卫生事业发展的内在规律,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医改的总体走向决定着公立医院平衡在政府与市场之间改革的具体措施。
但公立医疗机构在坚持公益性质,坚持政府主导,坚持公平优先的同时,当然不能是坐吃山空的机构,更不能是花财挣钱的机器。公立医院不赚钱,即便是不亏损,那如何发展,财政投入的钱就这样一直维持现有的规模吗?医生同其他行业一样,上有老下有小,职业风险很大,也要享受改革开放的成果,也要有合理的收入,这就成了医院的成本。医疗服务还有其他的物质性的成本。公立医院不赚钱,至少意味着收入加财政补贴与成本相等。“成本=收入+财政补贴”的这个公式有三个变量,其中收入这个变量,是与公众利益相关的。收入低于成本,要把公式两边做平,要么就增加财政补贴,要么把成本降低。我们搞了几十年的计划经济的医疗,就是这种思路:财政补贴也补了,医生的工资水平也通过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价格也控制了,药品价格也一降再降,似乎我们应当感到受益了(医院少收了),但是没有,那只能是医院收高了。在这样的机制下,成本是可以人为搞大的,比如管理不善、浪费、效率不高等,这个收入可能让老百姓难以负担。不赚钱的机构,可能是效率极低、浪费很大的机构。
公立医疗机构不赚钱,似乎与坚持公益性质,坚持政府主导,坚持公平优先没有必然的联系。那医院的公益性体现在哪呢?最近,比尔·盖茨退休拿着毕生赚得的近4000亿搞慈善去了,如果中国只有4000万的穷人,每人可以分到1000元。这1000元可以花多久?他搞了个赚钱的慈善基金,这与慈善不矛盾:4000亿与相对于广大的慈善需求存在巨大的差距。市场机制不可回避,是经济的固有属性,是本身存在的。面对目前公益性淡薄的公立医院,如何处理宏观公益性与微观趋利现象的矛盾是公立医院改革亟待解决的难题。使公益与趋利和谐共存,公立医院要正确地创新改革,关键是要正确对待公益性和趋利性。公立医院的出资人是政府,政府没有趋利性,它要求的回报是人民的满意度最大。公立医院法人及职工有趋利性,他要求个人利益回报,追求职工利益最大。这就需要进行制度改革和机制创新,也是当前公立医院改制改造面临的迫切任务。
我们现在的公立医院绝大多数是扩张型医院,政府应创办节约型医院,对公立医院实行总额预算控制,即实行核定收支、收支挂钩、超收上缴、差额补助。在核定收入之内的结余政府并不要求上缴,超收才上缴,所以此举并不是恢复大锅饭、鼓励懒人,而是要解决让公益性和趋利性和谐发展的问题。医院可以在此基础上追求结余最大化,比如实行以循证医学为理论基础的临床路径管理和单病种付费制,在总收入不提高的情况下,降低总支出,增加结余,患者的人均医疗花费同时也减少了,达到共赢的效果。一个服务或者商品在公平的市场价格下,如果公众可以低于这个价格能够获得,公众就受益了,而能够保证这种获益的机制才能称其为具有公益性。至于这是否是合理的价格,就由那个为他报销的地方和医院去谈吧。因为为他报销的地方有时间、有精力去和医院谈判,也不存在什么“信息不对称”,就一定能谈出一个公平的价格。公立医院还是要赚钱的,如果硬要有个公益的标志的话,把赚来的钱别分掉而是用来发展,这就是公益了。因此,我们可以这样说,公立医院不以营利为目的,但要以盈利为前提。
责令停产停业,是行政机关要求从事违法生产经营活动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停止生产、停止经营的处罚形式,不同的法律对责令停产停业有适用的条件。关于不履行停产停业的法律后果。执法机关作出的责令停产停业行政处罚决定生效后,被处罚人有可能不履行停产停业行政义务。如不积极整改且继续实施违法的生产经营活动,执法机关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予以处理:如果被处罚人在规定的整改期间,故意不履行改正违法行为的义务,整改期届满后,应当吊销其生产经营许可证。如果被处罚人在规定的整改期间,不但不履行改正义务,而且还继续实施违法行为,在这种情况下,不论其整改期是否届满,都应当吊销其兽医生产经营许可证。如果被处罚人在被吊销兽医生产经营许可证后,仍然继续实施同一性质的违法行为,则应按照无证生产经营处理。
2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听证的权利
听证是指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事人要求,在行政机关或者授权组织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下,由当事人、调查取证人员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员参加,就被指控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等有关问题进行陈述、质问、辩证和反驳,从而查明案件事实的工作程序,听证是行政相对人的一项权利。要依法保障违法行为人听证的权利,行政相对人的行政听证权要得到真正的保障,除了在理念上要得到认可,在具体制度上要得到落实,还需要法律责任对侵犯者进行惩罚与威慑。行政机关侵害行政相对人行政听证权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依照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应当举行听证而拒绝听证;二是行政机关在听证程序中违反法定听证程序,违反回避、告知听证时间或地点、秘密听证等法定程序;三是故意架空听证,使听证成为形式,这种情形表面上不是对听证权的直接侵犯,但其危害性比前两者都大,它既能规避听证的法律义务,又能满足其行政权肆意的目的。对于这三种直接或间接侵犯行政相对人行政听证权的情形,法律应当为行政机关设定其应得的法律责任,相应的救济程序与措施也应当配套规定,应当明确规定相应的行政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对直接侵犯行政相对人行政听证权的行为予以审查和救济。对第一种行政机关拒绝听证的,其实质是行政机关行政不作为,行政相对人可以以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为由提起复议申请或诉讼请求,要求行政机关依法举行听证。复议机关或人民法院则可通过审查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必须经过听证来作出决定或判决;对第二种行政机关违反法定程序进行听证的,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2)适用依据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或者的;(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该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三目规定程序违法的法律责任(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对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程序的,可以判决撤销或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这些法律后果法律责任的设置对于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听证权是异常重要的。
3结语
1.法律学习的根本目标是法律思维能力:法学教育的核心价值观就是能够通过专业法学训练以及学习,能够使学习者具备基本的从业资质以及从业技能,在对相关理论知识熟练掌握的基础上,能够以法律相关的职业要求作为基本标准来对学生能力和素质进行具体培养。法律知识只是法律从业者需具备的基本内容之一,是相关法律工作的理论基础,通过法律知识能够对相关问题作出更加明确的定位和判断,在此基础上,通过对事物的具体认知与思考,并通过全面系统地对问题的分析,透视出事物的本质,并在法律体系中做出最终的定位,这种能力就是所谓的法律思维能力。在法律的相关工作过程中,需要以法律知识为基础,并通过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力,对事情进行法理分析,根据不同的实际状况,做出有针对性的不同的判断,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具备这一专业能力,才能够应对相关的法律工作。
2.思维能力是法律专业必备素质:与法律相关的职业属性特殊,首先,特殊的工作对象,在绝大多数法律案件中,人是勾连起整个案件的核心内容,而且关系错综复杂,在这种情况下,法官只有通过自身的直觉与经验才能够做出最真实的判断。其次,特殊的活动,总体来讲,职业活动不仅需要理论更需要时实践,同时还需要抽象思维与经验结合,不仅需要过硬的专业水准,还需要丰富的社会经验以及社会认识。最后,就是需要具备完备系统的法律储备,不仅是知识、素养,还有技能。
二、刑法特点与思维方式
作为法律体系中的重要部分,刑法特点极为鲜明,其已经涵盖了所有的法学原理以及基本知识,法律的所有构成以及特征在刑法中都能够体现出来。而且这项法律是建立在实践基础上,需要通过科学严谨的实际行动过程,才能够使这项法律发挥作用,以理论指导实践,通过实践执行理论。不仅如此,刑法的法学原理构成最为系统,同时也最为完备,而且覆盖面积极为广泛,涉及到了国家建设以及日常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并且所有执行标准基本都已成熟,而且形成量化标准。这样看来,刑法自身的种种特质和属性,使得学生能够在刑法的学习过程中,能够培养出更加科学严谨的做事以及思考态度,同时还能够形成完整系统的思维逻辑。在这种情况下,学生就能够以这几项基本素质为基础,形成更加丰富更加全面法律思维能力。
三、利用刑法促进学生形成法律思维的方式
1.确立正确的刑法观念首先,要引导学生能够正确认识刑罚。在我国长久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已经形成了系统完备的刑法体系,并且确定了刑罚的御民作用,而且这种刑罚观念流传至今,使得学生在具体的法律学习过程中,形成了以刑法为核心的错误观念。刑罚是刑法的主要方式,从罚金到限制人身自由,从剥夺人身自由到剥夺生命,毋庸置疑,刑法是最为严厉的。但是学生们应该从法学的形而上学原理出发对法律展开系统的思考,认识到法律的本质意义,刑罚不是法律的最终目的,其最终目的是打击犯罪,保护人民人身安全。其次,明确罪刑法定的观念。具体是指,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不定罪、不处罚,所有的犯罪定性,以及刑罚标准都必须以法律为依据、为准绳,只有法律中有明文规定才能够进行具体的定罪和处罚。但是在这一原则的具体学习过程中,学生很难对其进行充分全面的理解,思维一直处于僵化状态,从而造成理解上的偏差。具体来讲,对于单位领导怂恿员工偷窃别单位财务应作出何种判断时,学生普遍认为不能够定为盗窃罪,因为刑法中没有针对单位作出规定。
当前卫生检疫信息系统的特点随着近年质检系统信息化工作的深入,特别是《国际卫生条例2005》对卫生检疫工作的新要求,加上检验检疫系统各单位的积极推进,卫生检疫信息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除硬件系统持续完善之外,初步成形的卫生检疫信息化体系具有“全国统一”、“业务覆盖”、“系统多样”等鲜明的特点。建立了全国统一的卫检信息报告系统。“卫生检疫信息管理系统”是卫生检疫信息报告的支持系统,覆盖了卫生检疫业务的所有重要信息,同时将卫生检疫信息分成个案和统计信息两大类,实现了包括检出传染病病例、口岸发现医学媒介生物等个案的网络直报和相关业务统计信息报告。建立了全国统一的卫生检疫业务管理系统。“口岸卫生检疫电子监管系统”着重将卫生检疫业务流程信息化,实现全国业务统一和规范化的基础上,提高基础数据采集的准确性。目前该系统的“口岸卫生监督子系统”和“特殊物品子系统”的电子审批功能得到较好的运用,提高了行政效率。卫生检疫信息系统多样。各机构根据业务需要开发了相应的信息管理系统,辅助业务工作。船舶、航空器、集装箱检疫,人员监测、健康体检和预防接种,卫生除害处理,疫情信息管理,风险预警应急管理等卫生检疫业务领域基本都有相关信息系统建立并运行,初略估计已有二十多。这些系统的使用,解决了人手少、任务重的问题,提高了工作效率,搞好了执法把关,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发展中的问题
尽管卫生检疫信息化发展迅速,但距离充分满足业务需要、发挥信息化优势,还有较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基础薄弱,缺乏对卫生检疫信息化的系统性研究。尽管卫生检疫信息报告存在的时间很长,但其信息化的起步较晚,且往往伴随应急事件处置而生,所以对卫生检疫信息体系的基础研究非常欠缺。单就从卫生检疫统计调查制度不完善的现状,就能反映体系的先天不足。资源缺乏有效规划。就目前全国统一的两个信息系统而言,多为解决某方面问题而开发的。由于规划乏力,导致该两系统定位不清,大量功能重复,造成实际使用中的负担。此外,尽管各检验检疫机构都向以需求为导向开发系统,然而缺乏规划,实际就造成如健康体检预防接种业务,就有多个信息系统的局面。信息孤岛现象突出。由于缺乏从整体考虑的卫生检疫信息化的顶层设计,卫生检疫系统内的各信息系统之间数据的可交换性差、与卫生系统等其他领域信息系统的数据交换机制也未涉及,卫生检疫信息标准化建设处于很低的水平,难以满足信息系统建设的需要[19]。致使众多系统的数据和信息无法有效联合和利用,更有不得不在多个系统重复录入同样的信息的情况,无法发挥信息化的真正作用。缺乏复合型技术力量。目前从事卫生检疫信息化的人员,以医学和公共卫生背景的居多,而其在信息化过程中也多半只在“需求”环节发挥主要作用,既懂卫生检疫业务和管理又懂计算机和信息技术的人才缺口很大[20]。同时系统内还没有建立卫生检疫信息化建设的专家队伍,技术支撑力量薄弱。信息化系统的利用不充分。一是由于一些系统设计的原因,导致系统运行不稳定,加上使用者利用率低,使得系统未充分利用;二是信息系统流转的信息和数据,存在着一定的错误且没有及时发现弥补,造成系统性差异,三是对系统中存在的大量数据,没有深入的分析,其利用水平很低,极大浪费资源。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范畴
我们认为《条例》囊括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范围应当更加广泛,《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从这一规定我们可以看出《条例》未将地震、水灾、核污染及其他灾害事故的医疗问题包括进去。
大家知道传染病、食物中毒、职业中毒需医疗急救,地震、水灾及其他灾害事故同样需要医疗急救。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对医疗急救问题仅用一条一笔代过,其医疗应急措施的规定不具有操作性。卫生部95年颁布的《灾害事故医疗救援工作管理办法》仅是一个部门规章,难以全面系统的规定突发事件救助工作及各部门的协调。事实上,不管是传染病的防治,还是灾害的救助,医疗卫生工作在其中都占有重要的位置,因此《条例》规定的公共卫生事件未将灾害事故涵盖进来是一个缺憾。
更进一步讲,传染病防治、自然灾害等不仅需要医疗救助,还需公安、公交、交通、能源等各部门的系统协调,有些突发事件特别是恐怖事件还有可能危及国家安全,所以我们认为《条例》不仅应涵盖更多的需救助的事件,还应考虑其他突发灾害的可能。因此,国家应将所有突发事件而不仅仅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立法,以备不时之需。
二.预警制度规定欠缺
1、预警机构
《条例》规定“突发事件发生后,国务院设立全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突发事件发生后,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成立地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
《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指定机构负责开展突发事件的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与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
从上述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平时没有常设机构,只有在事件发生后才成立指挥部,日常的监测由县级以上政府指定机构负责。问题在于各地方政府指定什么机构来负责日常监控,是某级卫生行政部门、还是某医疗机构或是某疾病控制中心?《条例》没有统一规定。既然没有统一规定会不会出现不同地区规定不同的机构负责日常监测?若出现这种情况各监测机构的协调就会出现
问题。
从另一个角度讲,正常情况下各级医疗机构和疾病控制中心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最直接观察者,但在特殊情况下普通百姓也可能并可以成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人。尤其是地方政府隐瞒时,受害人、受害人家属和普通百姓可以举报,但向谁举报、受理机构的名称和电话如何让百姓知晓?因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监测机构应全国统一,《条例》这方面的规定不够详尽且有可能出现不同地区由不同部门负责监测的情况,这就更不利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
协调和处理,因此《条例》在这方面需进一步改进。
2、预警网络
《条例》关于预警体制的建立也需进一步完善,从公共卫生和流行病学的角度,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监测系统应以疾病防疫控制为主线医疗机构为补充的四级网络,社区及各医疗机构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神经末梢,区县是关键,市级应担负起主要责任,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国务院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决策者和指导者。这一网络的建立是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得以迅速控制的关键,《条例》只规定了事件发生后指挥部的分级建立和责职,却未对日常监测系统的建立做出
规定。
3、预警反馈
《条例》规定了医疗机构及疾病监测机构的报告义务,但在规定受政府的反馈机制时稍显欠缺。
《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接到报告的地方人们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报告的同时,应当立即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核实、确证,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调查情况。
“并及时报告调查情况”是向上级报告还是向下反馈,《条例》规定不够明确。本次SARS流行之初,广东省从2002年底就出现大面积的感染,广大一线医务工作者向有关部门反应后长期得不到疫情的方向性指导,最终导致疫情蔓延,因此我们认为报告制度不仅应包括向上的报告,还应包括对一线工作人员的信息反馈,而且这种信息反馈不应当是向社会公示的大众信息,应当是有专业指导性的信息反馈。
三、医疗急救制度的规定欠缺
无可否认,在日常生活中,尤其在突发事件中政府的高效运转无疑会起到很好的作用,但也不应否认良好的制度本身就可以高效地运转,无需太多外力的介入。
本《条例》大量规定了政府部门的职责,但对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过程中医疗急救问题规定却较少。北京市这次SARS流行过程中出现了首诊医师负责制与定点医院治疗的矛盾,很多非定点、非专业医院依首诊医师负责制收治病人后,由于不具备起码的防护设施急需将病人转出,但什么时间转、怎么转都无先例。在已收治SARS病人的医院中,有的医院建筑设施的布局根本不宜治疗传染病人,结果造成大面积的院内交叉感染。《条例》在制订时仍未考虑首诊医师负责制与专科医院收治这一矛盾,未列明转诊的时限、办法等,十分令人遗憾。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若发生了传染病事件及时将病人转诊也是对其他病人权益的保障。本次SARS治疗中非定点医院中SARS病人不能及时转走导致全市很多医疗机构无法正常工作,一些非SARS病人的疾病因此延误了治疗。从这一角度也说明了传染性疾病发生后定点收治的必要性,以保证其他病人的权利《条例》。
其实这一问题在更深层次上是我国医疗体制问题,是医疗区域规划设置不合理造成的。我国医疗体制存在很多问题,其中一个现象就是大医院病人人满为患而社区医院医疗资源处于半闲置状态。正常的医疗资源配置应呈金字塔式,病人求医应首先到社区医疗服务部门,经初步诊疗有进一步检查治疗必要时才由社区医生将病人转更高一级的医疗机构,这样才能充分发挥各级医疗机构的职能,缓解二级以上医院的压力,保证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
如果我国医疗卫生体制和区域配置合理的话,就不会出现大医院全部都接诊发热病人,而普通病人无处求医这种状态,通过这次SARS事件,我们应当反思我们的医疗体制并加以逐步改善。
四.医疗授权问题
为了防止传染病流行,医疗机构在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被授予更大权限。若证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传染病,应允许医疗机构在病人死亡后查找家属一定时间无果的情况下强行火化尸体。
本次SARS流行之初,表现了很强的家庭式传播,有些患者死亡时其家属也发病住院治疗了。由于找不到家属,尸体不能火化,增加了尸体存放的时间,不利于传染的控制。
如果今后出现根本找不到家属的情况是不是也坚持要家属签字这种手续呢?若这样的话,交叉传播的后果谁来承担?因此,我们认为如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传染病事件,应授权医疗机构在特殊情况下履行备案手续后强行火化尸体的权限。同样的道理,死亡病人遗物的处理也应给医院更大的授权。我们非常主张保护人、包括病人的各种权利,但传染性疾病是一个特殊问题,患传染病死亡的患者其遗物仍可能存留细菌或病毒,不予以处理就有可能造成新的疾病传播,我们认为应授权医院在查找家属无果的情况下,登记病人物品后将经济价值不高的物品火化,贵重物品消毒后暂存。
在突发公共卫生的传染病事件中,如果某传染性疾病病因不明,某死亡患者的解剖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的话,应授权医疗机构有强行解剖的权利,当然这应当是在做了大量工作家属仍不同意之后的最后手段。
五.资格准入规定欠缺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广大医务人员积极救治病人,与此同时医学科研人员则会开展相应的科研活动以协助一线医务人员共同战胜疾病。但是不是所有的科研机构都能开展菌种的取样、血清的取得呢?若一些不具备条件和科研水平的科研人员在工作过程中过失造成菌种感染、丢失怎么办?甚至有可能有人借科研之名取得菌种后恶意传播怎么办?如何从制度上防止这类事件的发生?
我们认为应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科研资格准入制度,即只有一定资格的科研机构才能对突发事件、特别是突发传染病事件进行菌种取得、血清提取等工作。
这次SARS流行卫生部规定只有国家三级实验才可进行科研活动,但这一规定没有落实到本《条例》中令人遗憾。
六.医务人员权益保障欠缺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医务人员无疑处在工作的最前沿,这是其职责决定的,是应当的。但是在工作中医务人员的权益如何保障《条例》没有明确规定:如医务人员的安全保障、医疗防护措施的保障、休息的权利等。我们不能在治疗伤痛的同时造成新的伤痛,这种社会成本的付出是值得思考的,也是应当避免的,本《条例》对此未做任何规定,是令人遗憾。
不仅如此,医疗机构的权益也不应忽视,因为医院是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如果政府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征用大量的医疗用房,或临时封闭医院的其他并病房,那么医院的收入会受到很大的影响,对医院如何补偿,何时允许医院恢复正常,《条例》都没有规定。
一、明确卫生部门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目的与现实意义
卫生部门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是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是一种最有效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模式,其核心是对卫生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以提高卫生资源利用效率为基础,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推进节约型社会的建设,具有以下五方面的现实意义。
1.是为了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卫生事业可持续性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提前基本实现卫生事业现代化的战略选择。结合当前如何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在发展中引入可持续发展的概念,提高卫生资源利用率,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医疗卫生。
2.是建设小康社会的客观需要。卫生事业的良好发展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能和谐医患关系,促进医疗卫生与社会生活、社会经济的科学、健康、和谐发展,切实改善环境质量,推进环境友好型医疗卫生服务建设。
3.是提高卫生事业经济效益的重要措施,是增强卫生行业竞争力的重要途径。能合理配置、有效提高我国卫生资源利用率,解决卫生资源相对匮乏,缓解资源瓶颈制约,降低办医成本,增加就诊人数,可以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使卫生单位的竞争力得到增强。
4.是防治污染、保护环境的重要途径。卫生事业的发展过程中,必然会产生污染物,从源头上治污,减少污染物的排放,是保护环境的主要措施。
5.是人类健康的需要。卫生事业应以积极促进人民健康,预防疾病的发生,减少药物治疗,尤其减少抗生素的使用为行业特点。
二、采取措施稳步推进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1.完善医疗单位服务功能,实现卫生资源的重新整合,创建“绿色医院”、“绿色机关”,打造资源节约型单位,全面提升医疗卫生单位的整体综合实力。立足实际落实“绿色医院”、“绿色机关”标准,围绕“环境、技术、质量、服务”指导方针,按“净化、绿化、美化、亮化”要求,加快创建步伐,增加绿化面积,增加花草树木品种等,确保单位环境整洁优美。切实提高对建设节约型单位重要性的认识,加快结构调整,推进技术进步,完善政策措施,逐步形成节约型的消耗管理模式,增强全员勤俭节约意识和绿色环保观念,坚持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养成勤俭节约的好习惯。加大对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宣传,加强节能降耗,减少材料消耗,加强废弃物回用,加强水资源保护和节约;进行科学规划、环保建设、垃圾分类回收、生物、医药垃圾安全处置、采取节水措施、太阳能利用等;加大对医院服务流程再造,对一些布局不太合理的就医程序,重新设计,改善诊疗环境。对新建的门急诊大楼、数字化医院做到布局合理、功能配套、环境优雅、快捷舒适,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质优价廉的服务。认真组织落实相应的政策和措施,及时掌握动态,密切协调配合,切实把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工作抓出成效,努力打造现代化环保型医疗卫生单位。
严格控制行政成本,采取有效措施节约水、电、气、油等资源,减少办公经费、差旅费等开支。切实做到“五个一”。即:节约每一度电,办公室场所尽量采用自然光,杜绝长明灯,倡导绿色照明,空调不低于26。C,适当减少电梯运行;推广使用太阳能供热水、供电设施,控制使用电话,降低耗能;节约每一滴水,避免长流水现象,提倡水的重复利用,养成人走关水的良好习惯;节约每一张纸,提倡使用电子政务,办公用品重复使用,鼓励回收报废办公用品;减少行政报刊的订阅任务,推广网上查看,按需订阅,减少浪费。节约每一滴油,加强公车管理,合理安排公务用车,科学核定单车油耗定额;节约每一分钱,精简会议,从简接待,减少“白色污染”和一次性制品使用;尽量节约人力物力资源。2.充分发挥卫生行政职能,加大对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宣传和督查工作。要以营造和谐的生产环境为重点,加强对厂矿企业的卫生行政监督检查,同时加强食品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医疗消毒、传染病防治、计划免疫等监管。
监督和指导餐饮业、宾招业限制并逐步禁止使用“一次性”。用品,如一次性筷子、不可降解餐盒、塑料购物袋,严格消毒杀菌标准,加强对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树立环保意识,减少白色污染。加强对医疗废水和医疗废物的处理和监管工作,落实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科学处置和改进完善医疗废水废物处理流程,做到全程监控,特别要重视对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医疗废物、废水的处置。加强对药品容器的回收利用。加强抗生素使用的监管力度,高度关注药物与人体平衡的问题,建立临床药师和处方点评制度,倡导合理用药,杜绝滥用抗生素,减少耐药性的发生。提倡使用节能环保型建筑材料,推广使用清洁能源。3.要大力推进管理体制创新,探索建立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卫生政策体系,使循环利用卫生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行为受到激励。要坚持开发与节约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适度推广运用先进的医疗技术,在提高医疗技术水平的同时充分考虑老百姓经济承受能力,逐步构建合理
的节约型、健康型医药消费结构,走出一条具有中国卫生事业特色的、符合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道路。
关键词: “发表式”作文教学 基本过程 角色反应
传统中学语文作文教学的一般过程是:教师布置作文题,提出写作要求,并从方法上略作指导――学生独立作文――教师批改打分,然后略作评讲。传统作文教学模式中,学生的作文过程是被动完成教师任务的应付式活动,直接目的就是把教师所讲的一套写作方法复现出来,因而常常是枯燥乏味的。机械式的训练使得学生的写作兴趣普遍较低,很大一部分学生的写作能力得不到提高。长此以往,学生的写作兴趣被扼杀,创造天性被禁锢,更不必谈学生写作的主动性、创造性了。面对中学作文教学的尴尬现状,想方设法激活学生的思维是作文教学所不可忽视的。满足青少年学生心理需求,激发学生的作文热情,是激活学生思维的一项行之有效的措施。而“发表式”作文教学所要追求的境界正是顺应、满足学生的心理需求,给他们创造发表的机会以保护和激发他们的创作热情,并让他们把这种热情高涨起来。因而,“发表式”作文教学必将是未来“创新写作教学研究与实验”教育改革中的“有力支柱”。
一、“发表式”作文教学的基本过程是:
教师根据教材单元训练要求制定教学目标。
学生阅读课本上“引写”部分的内容,归纳本次写作要求,明确写作目标。
学生选择教师或书本上提供的话题(有时也可自定题目)独立完成写作提纲或写简短文稿(或打腹稿)。
全班口头交流写作材料,围绕教学目标集体讨论,提出修改意见。
学生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修改提纲,完成作文。
学生分小组轮流阅读作文,每小组推选两篇佳作,全班诵读,集体评价(以上两次交流讨论称之为一级发表)。
教师及时通览全班作文,集合小组推荐,选出8篇左右的佳作,组织学生自办手抄报,张贴于班级或学校橱窗(这个过程为二级发表)。
教师在规定时间内将复印的手抄报送学校教研室,教研室经再次筛选,编辑《作文报》,四天内分发各班张贴(这是三级发表)。
教师及教研室将学生的优秀作文向正式出版读物推荐,争取更高级别的发表(即四级发表)。
上述过程可以看出,从对写作目标及要求的把握,到写作材料的选择、写作思路的确定,再到整个文章的修改和评价,以及筛选佳作、创办手抄报,每一环节都体现了学生的主体参与和协作,突出体现了学生的“主体性”。
二、角色定位
(一)“发表式”作文教学中的教师角色。
1.发表过程的情感支持引导者。
在“发表式”作文教学实验的过程中,江苏省实验班的师生就曾经历了一段复杂而又令人兴奋、难忘的教学历程。“发表式”作文课堂上,学生起初多不想发言,即使有个别自愿发言的也说得“结结巴巴,吞吞吐吐”,实际课堂效果与“发表式”作文所追求的效果相距甚远。面对如此尴尬的局面,教师用自己富于情感的语言、丰富的肢体语言不断地引导启发学生。一有闪光点出现,教师便给予诚恳的鼓励,直至学生饶有发言的兴致,说得流畅且富有情感的流变。在此过程中,正是教师情感上的积极引导使得教学效果实现了质的飞跃,使得师生共同体验了畅所欲言的兴奋和喜悦。
2.学习过程的指导者。
“发表式”作文教学以学生为主体,教师应当“放手”,然而放手并不意味着放任自流、没有原则,而是在宏观的更高意义上的更严格要求。事实上,教师作为学生学习的参与者、组织者,在学生学习过程中,教师仍然有组织、调控的责任和义务,绝不能任由学生“脚踩西瓜皮,滑到哪里算哪里”。强调教师引导者的身份,绝不意味着教师就只能袖手旁观;提倡学生的自主学习,绝不是意味着教师变成了一个“可有可无”的角色,不点拨、不提问、不讲解。毋庸置疑,没有教师的主导,学生的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极易因流于形式而毫无实效。教师应在学生疑惑不解、争论不休时发挥作用。因而,在把握作文评定活动的目的、启发学生积极思考、帮助学生总结成败得失等方面无一不需要教师的指导。
为顺利地实现情感支持引导者和学习过程指导者的角色,教师应具有以下的能力:善于倾听,贴近学生的心灵;良好的信息意识;过硬的专业功底。
3.平等的参与者。
“发表式”作文教学采用“自主式”作文批改模式,把同学互评、学生自评、教师再评、口头评、书面评的多层级、多形式的评价体系贯彻于整个教学活动过程。教师以参与者的身份参与学生的认知、评判作文、探究修改、赏析过程,角色由传授者转换为参与者,这就打破了传统教学中教师对教学活动的垄断。教师作为平等参与者,便于了解学生的学习探究情况,对学生进行有效的指导,利于培养学生的自主意识,使学生逐渐形成主动学习的心理趋向。教师在参与的过程中也利于发现学生的优点、缺点,为发展、完善作文教学提供确凿的感性材料。同时,在参与过程中,师生之间、生生之间的平等民主意识不断增强,师生相互促进,学习兴趣得以不断提高。
4.推荐发表过程的组织者。
教师的组织作用体现在许多方面:推荐小组的分组安排,即在对学生基础能力进行充分分析的基础上,本着自愿为主,基础不同的学生适当搭配的原则,进行动态分组,在实施过程中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在一级发表时,教师还必须精心安排,组织学生朗读、品析佳作,并组织学生动手动脑、群策群力、搞好手抄报的设计。对于佳作应及时推荐发表,对有缺点的作文,教师应组织推荐小组与作者,对照评分标准,共同修改,使之合格等等。
要成为合格的参与者及组织者,教师应具备:协调师生关系的能力;以“人人都会成功”为基本理念。
(二)“发表式”作文教学中学生角色。
1.主动的探究者。
“发表式”作文教学真正还给学生课堂主体的地位:写作目标由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制定;师生共同分组讨论、推荐上报优秀作品;作文指导借师生双向的讨论活动完成;佳作赏析、病作修改等由小组学生合作进行。“发表式”作文教学的各个环节都活跃着学生的身影,学生可通过主动的参与、探究,加深了对写作目标的理解。那么,如何才能在发表式作文中,充分地发挥学生的主动探究者的地位呢?发表实际上也是学生一种厚积薄发的体现,没有一定的积累,即使提供给他们一个舞台,他们也无从表演起。这就要求学生既要关注生活,体验情感,又要克服思维的惰性,敢于提出异议。
2.教师的客观促进者
教师与学生的关系是民主平等的。学生的发表实际上也为教师提供了一个完善教师文化知识结构的机会,在与学生共同交流的过程中,教师同样获得提高。在“发表”的过程中,学生所表现出来的敏锐洞察力、探究能力、思考问题的新颖方式可能如火花般闪现,对教师而言,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压力。但是,放弃教师知识权威的地位并不意味着教师可以成为学生“思想的尾巴”,如果这样,发表式作文教学也便散失了它应有的作用和意义。所谓的“师道尊严”不能靠传统的方式来维持,面对兴趣广泛、思维活跃的学生,教师只有坦诚面对自己思维或知识上的“盲区”,不断地充实自己,才是获得学生尊敬的最佳方法。从某种意义上说,“发表式”作文教学中,学生正是教师不断学习的客观促进者。
3.活动的参与者
在“发表式”作文教学中,学生不是孤立的学习个体,而是整个过程的参与者:推选佳作,由学生分组进行,按照制定的标准,围绕教学目标,针对不同的学生,进行客观评价;评后修改,互改、互读与自改、自读紧密结合。这样,既能使学生在近乎同等的水平上互相帮助、相互协作、取长补短、促进学习,又培养了学生的动脑、动手去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也减轻了教师的负担,可谓一举数得。
“发表式”作文教学模式作为作文教育教学改革探索的新型教学模式,极有利于教师围绕教学目标进行教学过程的控制、教学主导地位的发挥和学生进行意义自主建构的学习主体地位的发展,极为有利于创新能力与创新思维人才的培养。同时,“发表式”作文教学也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如何运用“发表式”作文教学模式,全面更新教学观念、教学内容、教学手段、教学方法和教学模式,全面推进我国的教育教学改革,或许还有待我们进一步地深入探讨与研究。
参考文献:
[1]朱慕菊主编.走进新课程――与课程实施者对话[C].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
[2]张斌.发表式作文教学中的师生角色定位[J].语文教学通讯(初中刊),2003.
[3]陈绪伟.从建构观看师生角色定位[J].现代教育,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