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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行业税收风险分析优选九篇

时间:2023-05-15 16:47:07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建筑行业税收风险分析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建筑行业税收风险分析

第1篇

【关键词】“营改增”政策;建筑行业;应对措施

一、前言

政府为了深化税收体制改革,推出了“营改增”政策。“营改增”使得国家税收体制更加完善,同时降低了大部分纳税人的税负。建筑行业处在此背景之下,可谓是机遇与挑战并存。对于建筑企业,如何抓住这一税政策带来的发展机会,有效规避税收风险,降低企业税收负担,从而实现企业的最佳经济效益是时下建筑业亟待解决首要的问题。

二、建筑行业“营改增”政策解读

“营改增”就是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一个简称。营业税和增值税都是流转税,二者都是在商品流通环节征收的税种,但营业税除六种规定情形允许扣除部分营业额外,其他均按营业收入全额征收,存在重复征税问题。为消除建筑行业重复征税,建筑行业的“营改增”政策主要做了以下两个方面调整:

第一,计税依据以及方法进行了调整。营业税是价内税,以营业额作为计税的依据;而增值税则是价外税,以销售额作为计税依据。计算公式,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从该公式可以看出,纳税人主体资格性质不同决定了其计税方式,故纳税人选择什么样的主体资格纳税是关键。

第二,税率上的调整,建筑行业缴纳的营业税率是3%,但“营改增”之后建筑业增值税的税率:一般纳税人是11%,小规模纳税人是5%。由此可见,“营改增”后税率提高了。对于一般纳税人而言,要想降低税负,根据其应纳税额计算公可知取得当期进项税额是关键。

三、建筑行业在“营改增”政策下的应对措施

1.提升全体员工的“营改增”意识、调整企业组织结构

现阶段,在“营改增”政策的大背景下,建筑企业全体人员必须要转变现在固有思维模式,不但要求财务人员加强“营改增”有关业务方面的学习和培训,而且要求全体员工提升“营改增”相关政策意识。此外,建筑企业还需对内部组织结构做一下相应调整:第一,依照企业规模的大小,适当引进税务方面的专业人才,为企业进行增值税方面的管理以及税务筹划提供人力资源保障。第二,对在每一级别的核算单位设置一个税务专岗,明确规定该岗位职责,做好企业日常增值税发票领购、开具、认证、纳税申报等工作。第三,建立部门之间“营改增”沟通协调机制,使企业在“营改增”过程中信息畅通,遇到问题及时反馈。

2.对企业内部组织架构和外部经营模式进行优化

前面说到,纳税人选择什么样的主体资格纳税是关键。选择一般纳税人或者小规模纳税人主体资格纳税,首先要估算出年营业额,计算二者之间的税收临界点,然后结合自身的发展战略综合权衡利弊加以取舍。继而,如果建筑企业选择一般纳税人主体资格缴纳增值税,那么“营改增”后需对自身架构和对外经营模式做如下调整:

第一,建筑企业一定要以自身发展的战略规划为依据,取消小规模或者资质低的一些子公司,集中成立一些专业性过硬的分公司。尽可能的将一些意义较小的管理层取消或者减少,做到合同、施工以及纳税主体一致,尽可能的避免或者少由于3个主体不一致造成进项税无法抵扣的状况发生。第二,对企业现有资质管理进行规范,严格禁止向一些无资质或者资质不全的单位以及个人进行资质出借。建筑企业可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进而增强企业自身现有实力。在中标之后,应当让业主一方同联合体所有的单位签署对应的合同,以便进行结算、开具发票以及付款,规避因主体不同造成无法抵扣进项税的风险。

3.对预算管理进行调整以及优化

建筑企业“营改增”前的营业税是价内税,税改之后的增值税是价外税,故需要对预算管理进行调整以及优化,制定全新投标报价相应的体系。建筑企业内从事预算管理方面的人员必须要加强“营改增”相关知识的学习,掌握国家相关政策和法规,并且要对最新造价管理相关体系的内容进行及时了解和掌握。在此基础上,对现有投标报价相关方法进行优化,制定全新投标报价方法,为本企业税负的合理转嫁打下允档幕础。

4.加强对合同的管理

第一,建筑企业在同业主进行合同签订时,一定要争取把其中的“甲方提供用料”变换成“甲方控制用料”,不然会带来购进材料进项税款不能抵扣,税负偏重的风险;对于红线内征拆补偿款必须另外签署委托协议,并且明确该项不计入到合同总价之中,而且要用代收代付模式进行结算,以合理降低计算销项税额的税基。第二,建筑企业在选择供应商和劳务公司时,一定要尽量选择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而且要在合同的价格条款中约定,不含增值税的单价、各子项目的税率,并且明确要求对方开增值税专票。此外,在购销合同的付款条款处约定,对方要先为建筑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票,然后企业再进行付款,而且双方还要明确提供发票的具体时间,以及资金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等。

四、结论

综上所述,建筑行业为了充分把握“营改增”税收政策带来的机遇,首先要培育内部全体员工“营改增”相关的意识,调整企业组织结构,为“营改增”作好思想、人力和组织保障;然后对企业的组织架构和业务布局做出整体规划,以规避纳税主体不合规风险;在招投标过程中对预算管理作出相应调整以及优化,在项目合同管理方面注重材料供应商和劳务提供商纳税一般纳税人主体资格的确认和具体合同条款的拟定。通过以上的措施,方可促进建筑企业有效利用“营改增”带来的益处。

参考文献:

[1]张晓丹.EPC总承包模式下总承包方涉税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以对营改增政策的解读为基础[J].西部财会,2016,(11):15-17.

第2篇

关键词:房地产;企业税收风险;内控管理

随着国家房地产行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其在我国的GPD中所占比重已经非常大,这在带动国家企业发展方面起到的作用是非常大的。当时房地产企业因项目投入资金较大,且经营过程较为复杂,其本身就具有一定的风险性。特别是在税收方面,如果房地产企业无法根据自身的企业运营发展进行有效的税收风险内部管控,将会给企业发展带来比较严重的障碍,所以。房地产企业应该加强自身内外部税收风险的综合因素分析,以努力探寻房地产企业税收内部管控方式为手段,通过有效的税收控制来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同时不断地实现税收风险的化解。

1房地产当前的税收风险分析

从当前房地产企业税收出现的风险因素分析来看,其很大一部分原因都是由于房地产企业没有对内部的税收风险管控加以重视。房地产企业的税控管理重点往往在税务申报工作和单个环节的税费避让,普遍缺乏对国家当前税控政策的彻底分析和了解,没有形成与之对应的税务管控方案。同时很多房地产企业的税务专岗都是兼职,在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方面都比较欠缺。从房地产所面临的税收风险来看,其主要有政策、财务、企业经营及法律等方面的风险。房地产企业对这些税收风险缺乏连续性的总体方案规划,特别是当前变化较快的税收政策也提升了税控风险。基于这些情况,房地产企业要想实现自身经济利益的合法提升,就应该结合税收政策进行税收筹划和内控体系的完善。

2房地产企业当前的税收风险内控现状

2.1企业普遍缺乏税收筹划管理理念

房地产企业的税后筹划基本定位在如何有效地降低纳税方面。实际上,企业的税收筹划是税收工作的重要指导依据,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税后风险的内部管控除了关系到纳税金额之外,还涉及企业营销,发展及财务,法律等多个环节。为此,在房地产企业的税收风险管理方面,如何能够将其有效地贯穿到整个企业发展运营管理各个环节中就成为比较关键的问题。在这方面,很多房地产企业还处于比较被动的状态,缺乏针对性的管理规划,这就导致了企业成本管控不合理,税负得不到有效降低等问题的出现。

2.2房地产企业针对税收风险的内部管控机制不健全

要想实现房地产企业的税收风险合理管控,就必须有完善的税收风险管控机制来加以约束。随着国家税收政策的不断升级和发展,多数房地产企业都已经能够形成针对自身税收风险管控的相关约束机制。但从机制的管控来看,普遍存在税控与经营脱节,税收让步于服务的现象。而且很多税收风险管控机制在日常公司运营中,因为缺乏执行监管,也很难得到有效的落实。同时加上缺乏针对税收风险管控的考核和评价,使得很多已经沉稳的税收风险管控制度很难得到真正地实施。

2.3普遍缺乏对税务政策的研究而出现税控不到位的情况

(1)国家的税收政策也是变化比较快的,在房地产企业还没对一个政策进行完全吃透的基础上,新的政策一出台,使得企业财务对新旧政策难以进行很好的理解和贯彻。(2)企业管理层对税收风险管控思路有问题,他们普遍认为延迟缴税、偷税漏税是好事,其实这其中可能会导致很多会计角度的核算问题出现。再加上房地产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清算比较困难,施工过程较长且立项手续复杂,使得财务税收经常出现跨年的问题,这对企业保税及内部管控来说就困难重重。(3)企业普遍认为税控问题是财务专业角度问题。在实际的企业税收风险内控管理方面,其他部门很难主动地去配合财务部门进行税控考虑。这就使得土地增值税和所得税清算工作难度较大。

3优化房地产企业内部税后风险管控的相关策略

3.1成立专门的风险识别体系

针对房地产行业涉及税种较多,缴算繁杂的情况,应该以公司角度来形成风险识别体系,对事前及事中进行风险警示。提升管理层及税收专业的税控管理意识,清楚企业内部的业务流程及制度建设,在不违背税收政策的基础上实现税收风险因素的合理识别和管控。

3.2进行有效的税收风险评估

企业要根据不同的税收风险进行等级分类。这样就可以结合等级评估来进行税收事件的具体分析,然后可以指定合理的解决方案。同时有利于税收风险的纵向比较和税控风险经验积累。

3.3不断完善风险应对体系

面对房地产税收方面的各种风险,虽然无法通过单一的方式来进行处理,但是我们可以在总结风险等级及结果分析的基础上,进行对应方案的规划。常用的风险应对主要遵循:结合以往风险规避经验进行针对性措施制定;以降低诱发风险的不确定因素来降低税收风险带来的损失;进行高风险的有效业务转嫁,比如,可以以外购商品房的形式来处理安置房的复杂税务问题。

3.4完善关于税收风险的内控管理机制

很多房地产企业的内部管控机制存在漏洞,同时缺乏执行监督。针对这种情况,建议房地产企业实行税收风险内部管控机制的执行监督常态化,让税收的合理规划和依法纳税成为一种内控正确观念。并构建与之对应的考核监督机制,实现税收风险内控管理机制的全面落实监督。

3.5形成税收规划与风控两相呼应的局势

税收规划主要是进行事前的税务安排,而税收风控则是一种预警,两者之间存在交叉,所以,企业税务管理部门应该实现对两者的呼应统筹。以实现对房地产税收政策的合理了解为原则,及时进行与税法相对应的税收筹划。同时监理会计核算制度,确保税收筹划能够统筹大局。

3.6针对土地增值税的风险控制

房地产企业日常运营中涉及的主要税种之一就是土地增值税。在土地增值税的风险控制方面,首先应该结合当前的税收减免政策进行灵活的纳税规划。对于房地产行业来说,主要目的是及时盈利,而缴纳的土地增值税金额又与企业的盈利额成正比。所以项目初期的增值税纳税筹划就显得非常重要。这时还应该考虑如何通过将一些费用转移到房地产开发成本费用里,来适度实现行业内部产业链的延伸,增强跨行业的利润转化,来实现对房地产缴纳土地增值税的有效降低。

3.7针对企业所得税的有效管控

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的控制,首先应该避免违法税控导致的税务风险,在纳税之前先进行内部申报信息的稽核。另外还应该通过税后的总体筹划,以利润转移法的综合利用和收入调节,来最大可能地降低企业所得税缴纳压力。

4结语

总而言之,企业的内部税收风险控制是一个非常关键的效益把控方式,它可以帮助企业有效地进行风险规避,提升企业经济效益。如果内部税控得不到有效的控制,房地产企业将会给自身带来比较高额的税收压力。所以,房地产企业必须能够紧紧抓住当前的国家的各项税后政策,并进行深入的分析解读,以正确税收观念的树立,来优化企业资金结构管理和成本运营机制,并加强差异化风险策略的应用,有效提升企业税收内部管理水平,促进房地产企业能够获得更好的发展前景。

参考文献

[1]王勇.浅论房地产企业税收风险内控管理方法[J].新经济,2014(29).

[2]赵玲.浅议我国房地产企业税收风险的管理[J].科技促进发展,2011(02).

[3]刘蓉.企业税务风险及其管理理论的研究兴起与理论框架构建[J].光华财税年刊,2013(00).

第3篇

BT融资项目实际上是上世纪八十年代兴起的一种能够融合项目运营、设计和建设的模式,也就是建设移交,这种融资模式主要表现为在建设政府项目的开始时期,利用项目投资方对建设项目进行投资,完成工程以后利用项目发起方来对项目进行购买,在购买以后对项目进行移交。BT融资模式的主要特点为以下几点:(1)主体特殊性。BT融资的主体主要由私人投资以及政府投资等两方面构成。政府即是私人投资方也是实施监督和管理者,拥有两个身份。(2)客体特殊性。BT融资项目的主要客体基础建设项目主要有公路、桥梁等,基本上都是社会项目,政府具有一定的代管和建设的权利,所以就需要政府切实做好利益和责任的权衡,建立相应的管理监督权。(3)监督权与所有权特殊性。在建设项目的时候,投资人具有所有权,这是这种融资模式的主要特点,以此来区分于其他模式,在把权利移交到政府的时候,投资人就仅拥有债权,因此就需要政府做好所有权力的管理。(4)建设效率和项目设计效率比较高。为了能够更好地完成项目准备工作,提高资金回收速度,会尽量压缩工期,因此这种方式比其他方式效率高。(5)避免出现不必要的外汇风险。在建设融入BT项目的时候,如果加入的是国外资本,那么在移交之后,就会导致出现外汇流出问题,从而保证可以补偿必须的利润成本,BT方式可以很好地解决这种问题。(6)特殊风险性。在建设项目开始时候,BT投资方承担了主要的风险,在移交到政府以后,只是承担资金风险,政府不会承担风险,但是一旦开始进入运行模式就会出现多方面风险。(7)合同的组合性。在进行BT项目融资的时候,所涉及的方面比较广泛,包括建设、融资、转让、投资等,其中涉及的所有都是通过合同来制约的,因此,BT融资具有一定的合同组合性。

2BT模式下风险分析

2.1BT融资模式下高速公路建设前期风险分析

(1)缺少法律风险管理。BT融资模式下的高速公路建设实际上是新事物,发展的比较晚,目前国内还没有相关的法律,没有形成完善的管理机制,相关规定也比较迷糊,从而导致政府责任不明显和审批不严格以及互相推卸责任。一旦在建设中出现承包商诚信问题以及合同出现问题等现象,没有足够的法律支持,从而给高速公路BT融资带来了困难。由于法律的不完善,导致项目产权不明确,在进行移交之前签合同之后的归属权没有明确界定,增加了融资风险。(2)制定合同存在的风险。在高速公路建设BT融资签合同的时候,所涉及的方面非常广泛,因此会出现很多风险。从投资人方面来说,尽可能想要降低风险,而且希望发起人在后期建设资金方面能够分担责任,从而导致合同谈判时间比较长;从政府方面来说,在实施项目的时候,可以增加社会发展,改变建设情况,但是也会导致建设方案内容不完善,不能进行充分的准备,导致形式问题比较严重;从主体方面来说,在进行高速公路BT项目的时候所需要的招标、准备、谈判、签署合同所涉及的审批、许可以及贷款等多方面环节,导致人为因素多,操作难度增加,增加了融资成本,从而增加了融资的风险。

2.2BT融资模式下高速项目建设期风险分析

(1)在管理和融资方面存在风险。在建设项目进行确定投资人的时候,由于前期建设准备不是很充足,因而在工作之后出现了相关的问题,在设计招标方案的时候仅仅考虑财务费用和计价费用等方面的利益和优势,没有充分考虑在措施和组织方案等方面的竞争性报价,导致出现资金不能及时到位的问题,此外,在初期建设BT项目的时候,基本上都是以政府作为银行担保,不是利用BT融资方作为担保,从而导致融资能力出现风险。(2)出现投资超标风险。在建设高速公路BT融资的项目时,因为没有完善的管理机制、管理规范和管理合同的指导,导致合同风险不确定,从而出现项目实报实销,还需要一边设计一边施工,不断优化施工方案和设计方案,从而增加了控制投资的难度,此外,由于项目自身的特殊性,使得政府规划的时候比较松散,投资者基本上承担了所有的风险,从而增加了项目风险的不确定因素。

2.3BT融资模式下高速公路项目转让期风险分析

(1)融资发起人中的回购风险。如果BT模式中的B、T链之间出现断裂,那么回购环节就会出现问题,在进行项目移交以后,政府不能够依照合同进行足额、定期支付工程款项。因为政策和手段不协调,从而出现政策风险增加的问题,例如,资金投入大,但是政府没有足够的资金;类似于这种资金方面的不足导致的支付问题很多。基于这样的模式,如果在进行BT融资的时候没有明确的第三方担保,就很有可能会出现赔偿问题,从而增加了投资风险。(2)项目移交时候的风险。在进行BT融资移交的时候,主要出现以下几方面的风险:①质量风险。在进行交接的时候,应该严格检查工程的质量,明确日后出现质量问题该由谁负责。②资金问题。在实际建设的时候,计划总是在不断更改,会导致计划和实际出现差异,这种风险应该由政府承担。③税收风险。依据实际税收规定,税收应该由当地税局征收,在移交的时候,如果不能免除,应该算在合同之内。④移交时间。支付和移交时间虽然有很多规定,但是在实际建设的时候,很有可能会出现意外情况,因此,就需要延迟移交时间。

3如何规避这些风险

3.1在融资模式下高速公路项目控制前期风险的对策

(1)应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针对于项目建设中出现的制度和规范不完善以及合同不规范、移交、建设等问题,政府部门应该建立相应的法律明确各项义务,增加法律建设的步伐,规范市场运作,从而保证各个方面的基本权益,促进经济发展。(2)建立相关的决策部门。依据风险管理的机理,政府部门应该明确项目的界限,设置完善合理的行政监测机制,避免出现政策风险,实现利益最大化。(3)选择适合的投资人。在进行风险防范的时候,需要科学合理的选择投资人,经过严格的选拔,考察投资方的投资能力和建设项目的管理能力以及对金融决策的分析能力,找到最符合要求的投资人,促进项目的发展。(4)适当加入第三方公司,以此作为咨询法律的依据。实际上BT项目是非常复杂的,参与人员的方面也是比较广泛的,想要很好地完成项目的建设就需要第三方公司进行监督和管理,最大限度地规避项目风险。

3.2在BT模式下高速公路项目控制建设期风险对策

(1)完善质量管理机制。在工程建设时期,控制项目的质量是高速公路的核心关键部分,选择优秀施工单位是保证质量的基础,监督管理机制的好坏是界定施工质量的关键,因此,就需要把项目中的技术、隐蔽工程作为关键,建设完善的质量监控机制。(2)建立反馈机制和风险管理机制。风险评估是控制项目风险的关键所在,在建设BT项目的时候,需要具备一定的管理经验,协调风险管理机制和反馈机制,促进风险防范的建立。(3)建设相应的项目融资小组。在项目建设的时候,资金来源是多方面的,因此需要进行协调,共同进行集资,因此就需要建立融资小组,促进风险的防范。

3.3BT融资模式下高速公路项目控制转让期风险对策

(1)完善和制定相应的移交机制。在项目进行移交的时候,应该建立移交委员会,以此来保障能够很好地处理工作问题,解决回购资金、税收等移交过程中的问题,保证项目的公正和透明性,最好由公正机构来进行项目移交的见证。(2)完善BT融资项目的回购方案。在项目进行移交之前,政府和相关单位应该明确建立相关控制策略和回购方案,从而保障资金的使用效率,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3)制定相应的回购程序和条件。在政府支付和回购期限之内,应该制定明确回购条件,一般应该预留不低于建设费用5%的保证金。

4结束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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