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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合同范本优选九篇

时间:2023-05-15 16:47:23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工程管理合同范本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工程管理合同范本

第1篇

工程HSE (健康、安全、环境) 承包管理合同

甲 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乙 方:重庆茂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威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执行单位:蜀南气矿) 001-H3井钻前工程 泸州市兰田镇 2008年4月16日

1 总则

1.1为明确规范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施工作业及生产技术服务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在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保护生产作业人员、周边群众及企业财产安全和保护环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2 定义及解释

2.1违法、违章、违规:指HSE管理合同当事人违反健康、安全、环保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章制度和标准的行为。

2.2事故:指在HSE管理合同规定的范围内,由于当事人责任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停工、经济财产损失、人员伤亡和环境破坏事件。

2.3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4 HSE作业方案:指承包方对重要的、高度危险的设备或活动,描述其现存的健康安全环境危险和危害,以及为把危险、危害有效降低和控制到国家和行业标准能够允许范围内所采取措施的文本。

3 工程概况

详见主合同。

4 合同期限

4.1该HSE管理合同期限与主合同期限一致。主合同因工作

实际需要变更期限,HSE管理合同应随之变更至相同期限。

5 施工中可能存在的危害

5.1甲乙双方应共同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削减可能存在的危害和风险,以防止安全环保事故的发生。甲方郑重告知乙方,在承包工程施工作业期间,可能存在但不限于以下的危险和危害因素:

5.1.1施工作业过程中可能接触油类、天然气 等易燃、炸药、雷管、油类等易爆、H2S等有毒物质,以及这些物质泄漏、

爆炸、着火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

5.1.2作业过程中如果缺乏有效的HSE管理,例如存在强令冒险作业、违规作业等违章指挥、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不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不按操作规程施工等违章作业、施工作业现场吸烟、生产作业场所使用手机、酒后作业等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可能造成安全环保事故发生。

5.1.3生产施工作业现场如果存在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缺乏安全警示标志、有限空间作业通风不良等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可能造成安全环保事故发生。

5.1.4承包商使用的车辆、机具等设备和设施如果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以及存在缺陷或不安全,可能造成安全环保事故。

5.1.5 /

6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6.1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执行国家、地方及行业有关健康安全环保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等。

6.2按照《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工程技术服务承包商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规定》等规定对乙方的安全、环保业绩、资质、技术水平和安全、环保保证条件进行审查,对乙方针对施工作业项目制定的HSE施工作业计划、HSE措施方案、现场事故应急预案等进行审查并备案。

6.3由甲方工程主管部门组织工程所在单位对乙方进行现场工程技术交底,向乙方告知施工作业区存在的危险源、风险及安全环保要求。

6.4向乙方提供工程合同中规定的健康安全环保作业条件。

6.5对乙方的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作业、环境保护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若发现乙方违章指挥、违章施工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可责令其整改,若危及人身安全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可责令其停止作业。

6.6要求乙方维护好甲方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设施、设备及器材等。

6.7在事故发生后,积极协助乙方进行事故处置,防止事故扩大。

6.8要求乙方通报安全生产及环境污染事故,可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参与事故的调查,可向乙方索取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资料。

6.9根据合同约定,积极配合乙方解决施工作业中出现的问题,并协助提供相关资料。

6.10向乙方通报其HSE管理业绩、资质审查和监督检查情况。

6.11根据合同的约定履行应尽义务。

7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7.1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执行国家、地方及行业有关健康安全环保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等。

7.2乙方应遵守甲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生产作业场所安全管理规定》、《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工程技术服务承包商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规定》、《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工业动火安全管理规定》、《四川油气田钻井(试油)工程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等安全、环保等规章制度,制定并落实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按应急预案组织演练。

7.3乙方在编制施工方案时应对危险源及从事活动的环境影响、环境因素进行辨识,对风险和环境因素进行分析和评估,制定风险和危害削减措施和方案。经乙方组织审批后,报甲方有关单位或部门备案。

7.4应根据设计、施工方案及应急预案等配备完善的安全防护设施、环保设施、应急救援物资和装备,并做好维护保养。

7.5作业过程中发现设计与实际情况不相符时,应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甲方,在得到书面设计变更或指令后,制定风险和危害削减措施,方可实施。

7.6在施工作业中,施工作业现场不具备安全环保作业条件,乙方应停止施工,并及时进行整改。若甲方违章指挥、强令乙方冒险施工作业,乙方有权拒绝执行。

7.7不得购买或使用违反国家、行业标准和甲方规定的原材料、设备、装置、防护用品、器材、安全环保检测仪器等。

7.8 乙方应按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其生产作业人员办理保险,并承担其费用。

7.9 乙方负责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环保教育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

7.10施工作业过程中,应负责保护施工作业影响范围内的宗教建筑、文物古迹、文物遗址、动植物、植被、草原、水源及生态环境。

7.11按现场HSE管理规定组织安全、环保检查,及时整改安全环保隐患,制止施工作业中的三违行为。

7.12发生事故时,乙方应积极组织抢险,防止事故扩大,并负责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甲方和乙方上级部门,做好善后事宜,并配合事故调查处理。

7.13 根据合同的约定履行应尽义务。

8 违约责任及处理

8.1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要求,未造成事故时,依据合同约定对违约者进行处理(包括支付违约金、停工整顿、赔偿损失、取消其在甲方的HSE准入资格等)。

8.2发生的事故应经调查确认责任;事故报告和调查应按照国家、股份公司及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有关规定进行。

8.3由于甲方责任造成的事故,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8.4由于乙方责任造成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报告甲方。

8.5 因不可抗力发生的事故所产生的费用按主合同约定处理。

8.6 发生本合同9违章考核处理中的情况,按其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9 违章考核处理

9.1若发现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乙方按500元/人、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9.1.1违反SY6444-2000《石油工程建设施工安全规定》进入施工作业现场时,未按要求穿戴符合工作现场要求的劳保服装和劳保防护器具。

9.1.2违反SY6444-2000《石油工程建设施工安全规定》在施工作业现场吸烟。

9.1.3违反SY6444-2000《石油工程建设施工安全规定》施工器材摆放不合理、不稳固,电源线布置混乱,施工结束后废旧棉纱、焊条头等物料未及时清理。

9.1.4违反SY6444-2000《石油工程建设施工安全规定》用电设备未实行一机一闸管理制度,配电箱熔断器熔体更换时,用违反原规格的熔体代替。

9.1.5违反SY6444-2000《石油工程建设施工安全规定》用电电路、线路检修时,切断接入点处电源后,接入点处无专人值守或无相应保护措施。

9.1.6违反《西南油气田分公司生产作业场所安全管理规定》对施工作业人员未进行安全教育。

9.1.7违反《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架空临时用电线路未按规定架设的。

9.1.8违反《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在易燃、易爆生产作业场所未使用具有防爆性能的电气工具、照明灯等。

9.1.9违反《西南油气田公司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未按照正确的送电和停电操作程序操作。

9.1.10违反《西南油气田公司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安装室外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及开关、插座等没有防雨、防潮措施。

9.1.11 其他类似的三违行为。

9.2若发现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乙方按1000元/人、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9.2.1违反《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用电设备未作保护接零或未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未设置漏电保护装置(36V及以下的用电设备如工作环境干燥可免装漏电保护器。)

9.2.2违反《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配电箱内使用有破损的电器或者使用不合格电器等。

9.2.3违反《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西南油气田分公司QHSE程序文件中《环境污染控制程序》设备检修时,未按操作规程断水、电、汽(气)、

风来源处理;未按规定收集、排放废水、废气、废渣。

9.2.4违反《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夜间车辆通行的施工场所,没有安装设置醒目的红色信号灯。

9.2.5违反《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安全装置或控制设备出现故障后未及时处理。

9.2.6违反《石油工程建设施工安全规定》工作时有颗粒物飞溅,未戴护目镜或面罩。

9.2.7违反《石油工程建设施工安全规定》设备运转时,跨越或接触运动部位的。

9.2.8违反《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危险化学物品堆放间距违反标准或不按规定混装。

9.2.9违反《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工业动火安全管理规定》、《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未办理特种作业票(动火作业票、有限空间作业票、高空作业票等)进行特种作业的。

9.2.10违反《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工业动火安全管理规定》、《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动火、动土、高处、进入有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前,未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未落实。

9.2.11违反《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在装置运行或设备启动前未按操作程序或操作规程进行安全检查。

9.2.12违反《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规定》设备、装置存在故障时,未按规定排除故障强行运行。

9.2.13违反《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规定》不按规定在作业现场设警示牌、警戒带等.未经许可,擅自拆除设备(设施)的安全装置,安全附件或警示标志。

9.2.14违反《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规定》任意拆除设备(设施)的安全照明、信号、仪噐、仪表、防火防爆装置和各种警示装置的。

9.2.15违反西南油气田分公司QHSE作业文件中《起吊作业管理规定》攀登吊运中的物件或在吊物、吊臂下行走或逗留的。

9.2.16违反《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有限空间作业时,未按规定使用通风设备及照明的;未按规定配备监护人员或无有效内外联系方法的。

9.2.17违反《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安全电压灯具与使用电压要求不符的。

9.2.18违反《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高空作业在2米(含2米)以上,未戴保险带、随意抛掷物件、工具无防掉措施的。

9.2.19违反《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员工三违处罚管理办法》危险作业未经审批的或审批后未设置警戒区域或未挂警示牌等安全措施不落实的。

9.2.20违反《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员工三违处罚管理办法》在易有坠落物体下方作业时未戴安全帽的。

9.2.21违反《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员工三违处罚管理办法》私自开动非本工种、本岗位设备的。

9.2.22 其他类似的三违行为。

9.3若发现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乙方按2000元/人、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9.3.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擅自堵塞消防通道或应急安全通道。

9.3.2违反《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员工三违处罚管理办法》在易燃易爆禁火区域违章明火作业的。

9.3.3违反《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员工三违处罚管理办法》特种作业时,严重违反特种作业许可、安全措施、应急预案、现场监护等制度进行作业。

9.3.4违反《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员工三违处罚管理办法》特种作业人员无证或持超期证件操作的。

9.3.5违反《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员工三违处罚管理办法》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的。

9.3.6违反《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员工三违处罚管理办法》强令冒险作业。

9.3.7违反《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员工三违处罚管理办法》发现隐患不及时汇报、不及时制止或未采取相应处理措施、未排除情况下冒险作业的。

9.3.8 其他类似的三违行为。

9.4乙方违反《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工程技术服务承包商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规定》,安全管理混乱、违章施工导致重大事故、重大经济损失的,以及不履行环境保护

责任,造成重大以上环境污染事故的,除按上述条款处理外,同时给予吊销西南油气田分公司HSE准入证处罚。

9.5乙方违反《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工程技术服务承包商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规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环境污染及生态破坏事故、职业病伤害等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发生事故不立即组织抢险救援,不承担相应污染赔偿责任的,除按上述条款处理外,终身禁止进入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市场。

10 HSE信息的报告

10.1乙方在向甲方通报工程动态、生产信息的同时,应一并向甲方通报HSE管理信息。

11 争议的解决

11.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按甲乙双方签订的主合同约定的方式解决。

12 其他事宜

12.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根据有关规定订立补充协议或协商解决。

第2篇

近年来,伴随社会经济发展,地铁工程也逐渐发展起来。地铁工程是一项复杂的工程项目,涉及到设计、施工、装修以及设备采购与安装等,而地铁的运营必须以资金和人力资源的有效利用为前提。与其他工程项目相同,地铁工程的管理工作非常重要,不容忽视。地铁工程建设合同是对双方进行约束,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的重要依据,因此有效的合同管理是建设管理单位项目目标得以实现的关键。

关键词:

现代项目管理理论;地铁合同;管理

地铁工程作为一项系统且复杂的工程,不仅具有涉及范围广、数量大的特点,而且其施工周期长、投资规模比较大。现阶段,在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建立了多个地铁工程建设管理单位,在人员构成上,多是来自不同城市和行业,因此项目管理人才相对缺乏。对地铁工程而言,投资的有效控制,项目管理期间管理人员面对的管理风险是建设管理单位必须要思考的问题。现代项目管理理论中项目管理组织模式等可以指导地铁工程进行合同管理,使地铁工程顺利建设,充分发挥其效益。

一、地铁工程项目合同特点

地铁工程不同于房屋建筑工程,其集中于发达城市市区内,在建设前期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用于拆迁,且施工过程中需要占用较多场地。在地铁工程中涉及诸多工程项目,如车站工程、车辆段土建工程等基础工程,除此之外地铁工程还涉及到通讯工程、屏蔽门、牵引供电、信号以及自动售检票等项目,可见地铁工程涉及范围之广,因此地铁工程需要耗费较大资金和较长时间。通常情况下,若地铁线路运营长度在20公里,则需要投入人民币一百亿左右,历经四年左右时间才能建设完成。对地铁工程而言,合同管理尤为重要。并且合同也包括很多种类,合同数量多达几百个,不仅包括设计方面的合同,也包括施工方面的合同,另外还有监理和检查等方面的合同。在地铁建设过程中,需要与多个单位进行合作进行,包括设计方、施工方、监理方等。同时建设管理需要多方人员的参与,包括合同管理人员、法律工作人员、财务管理人员以及施工技术人员等。因此要想完成建设目标,则应对各个合同、专业之间进行协调处理。就我国而言,地铁工程属于基础设施之一,因其需要大量资金投入,收回投资的时间比较长,因此通常情况下,地铁工程经济来源主要来自于财政收入。政府是地铁工程的投资主体,不仅需要关注工程质量和安全之外,还应通过监控审计的方式确保财政资金利用的有效性和合理性。现阶段,地铁工程相关管理单位成立时间均比较短,部分城市仍处于筹备建设时期,多在政府指导和带领下进行建立,其中管理人员通常来自多个城市和行业,尽管在我国范围内项目管理理念已经得到有效应用,但其相关理论和方法的实际应用却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专业人才不足方面。地铁工程作为建设领域新兴工程,所以对于不同来源的管理人员应进行统一的培训和学习,使其专业素养得到提升,为管理效率提升奠定基础。

二、合同管理组织模式

(一)模式确定

现阶段,以地铁工程管理现状为依据,建设管理单位的管理工作不仅要保证工程稳健开展,同时还要兼顾效益,使专业管理水平得到显著提升,为项目管理奠定基础,同时也为优秀管理人员的培养打下基础,基于此,就现阶段地铁合同管理而言,矩阵式为最优选择。在工程管理过程中,矩阵式指的是三个部门分别负责三项管理内容,第一为合同商务管理;第二质量与工期管理;第三预算成本管理,其中最主要的管理内容为质量与工期管理,另外两项管理内容为主要管理内容提供服务与支持,即一个项目小组对一个具体项目进行管理,小组成员由上述不同部门管理人员组成,项目经理由工程管理部门人员担任,预算和商务两个管理部门对项目经理进行协助实现管理。在这一管理模式中,各个小组成员并不是只能管理一个工程项目,而是可以兼顾其他几个工程项目进行管理,要想合理的管理地铁工程项目,项目经理应取得预算方面和合同商务两方面的管理支持,项目目标的实现需要预算、工程以及合同三个方面的共同作用。

(二)矩阵式的优势

第一,利用预算成本和合同商务两方面管理的参与,在管理权力上建立起制衡、分散的关系,使管理人员出现腐败的现象得到有效避免。第二,利用预算成本与合同商务两个管理部门之间的资源共享,使管理成本得到有效降低。第三,利用预算与合同两个部门之间的相互沟通和交流,实现管理经验的共享性,对建设管理单位整体管理水平的提升有促进作用。第四,此种管理模式可以快速的反应出合同变更以及纠纷事件等,在同类项目中变更同类合同时,承包商处理不会出现差异。第五,由于地铁工程项目本身具有一定的系统性和复杂性,因此在合同管理中矩阵式的应用可以使不同项目接口的处理更加容易。第六,在工程建设结束之后,矩阵式管理合同,可以避免项目组人员因去向问题而影响工作。当然,在地铁合同管理中,矩阵式的应用也面临一定挑战,主要体现在管理期间不同部门职责的界定上,如果各部门之间可以清晰的界定管理职责,则可以使部门之间冲突事件发生概率降低,从而降低各部门工作对项目管理效率的不良影响。在项目管理过程中,矩阵式管理属于综合管理模式,利用此种模式对工程合同进行管理对工程项目管理有积极影响。

三、在地铁合同管理中现代项目管理理论的应用

(一)合同范围与目标确定

第一,工程管理部门就工程工期和技术提出项目策划和需求,从工程工期、管理以及协调等层面上制定合同标段策划,并对合同范围进行确定。第二,从合同管理层面出发,合同管理部门不仅需要将标段划分的市场响应度进行考虑,还需要考虑其经济合理性,并与初步标段策划内容相结合,审核并确定合同具体范围以及标段策划内容。使合同标段划分的更加合理,工作范围确定的更加合理。第三,从成本管理层面出发,预算成本管理部门应为标段规划和工作范围提供可靠意见,同时以项目整体概算为依据,对标段概算进行分解确定。

(二)合同关键原则确定

第一,工程管理部门应对合同技术内容进行编写,并对技术内容与其他内容之间的协调性进行审查,同时参与制定并修订合同范本,并参与确定合同原则。第二,对于合同范本,合同管理部门应做好组织和编写工作,并管理好范本内容,对合同关键原则进行组织和审定,同时对合同商务条款进行编写,确保合同结构整体的完整,同时保证各项条款之间合理、协调。另外合同管理部门应组织资格预审工作,并对审定资格评标和预审办法进行编写。第三,合同预算成本的编写由预算成本管理部门负责,对财务及其他条款进行严格审查,保证其协调性。同时参与资格预审、制定并修订合同范本、确定合同原则等工作。

(三)合同谈判

第一,工程管理部门参与谈判,同时就工期、技术等方面的管理问题进行把关,对合同中相关内容进行再次审核。第二,合同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并主持谈判,同时就商务相关问题进行把控,管理合同范本,针对合同进行最终审定与汇总。第三,预算成本管理部门参与谈判,并就预结算以及支付问题进行把关,对预算相关内容进行再次审定。

(四)合同实施

第一,以合同内容和相关管理制度为依据,工程管理部门应控制和管理工程进度和质量,并初步审核承包方的付款申请。第二,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召开合同变更审核会议,并参与合同款的审核中,并以变更内容和支付款项就项目总体进行总结。第三,以合同与管理制度为依据,预算成本管理部门审核完成计量支付申请的工程价格,并处理扣款事宜,对合同变更金额进行审定。

(五)合同收尾

第一,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就合同管理工作进行报告编写,并总结合同管理经验,参与相关培训,参与结算。第二,合同管理部门需要就合同管理工作进行报告编写,形成经验库,将典型案例编写并收纳其中,组织相关培训,参与结算。第三,预算成本管理部门需要就合同管理工作进行报告编写,对经验库进行完善,参与相关培训,组织结算。

四、结语

在地铁工程中,合理管理非常重要,项目管理理论的应用为合同管理提供了支持,在组织环境和目标的差异中实现有效管理,使地铁工程管理水平得到显著提升,同时促进了我国项目管理的进步。

参考文献:

[1]李洪侠.现代项目管理理论在工程管理中的应用研究[J].科技与企业,2015(23).

[2]张双德.现代项目管理理论在工程管理中的运用[J].科研,2016(4).

[3]何鑫林.现代项目管理理论在工程管理中的运用[J].商品与质量,2015(33).

[4]邢文峰,黄东升.现代项目管理理论在建筑工程管理中的应用[J].工程技术:全文版,2016(12).

[5]陈宾业.试论工程管理中现代项目管理理论的运用[J].企业技术开发月刊,2016(6).

[6]秦宇.试论工程管理中现代项目管理理论的运用[J].工程技术:文摘版,2016(11).

第3篇

【关键词】 JCT合同房地产开发承包商业主

1 引言

一直以来,业界研究国际合同的重点主要集中在FIDIC合同上,对JCT合同模式甚少提及,忽视了JCT合同在中国内地建筑市场所起的作用,低估了JCT合同的应用前景。

香港特别行政区开发商一直习惯于使用英国的JCT合同,故在其境内项目也都采用其惯用、熟悉的JCT合同。由于港资项目对中国内地建筑市场有着巨大吸引力和影响力,在建筑市场中占据很大的份额,所以其合同管理模式也在很大程度的影响着国内合同管理的发展方向。因此,探讨JCT合同模式,了解它的特点,推动其与中国内地国情的相结合,对促进国内建筑业的发展非常必要。

2 JCT合同

2.1 JCT合同体系的由来

英国皇家建筑师学会1902年编制出版的《建筑合同标准格式》(香港译“建筑标准合约”)是世界上第一部房屋工程标准合同,在英联邦地区有很大影响。该合同后来以1931年成立的“联合合同审理委员会”名义发行,因此一般称为“JCT合同”。截至 1998年 5 月,JCT由9个不同组织共同构成。他们是咨询建筑师协会(ACA)、专业工程承包商会、英国财产联合会、建筑师联合会、地方政府协会、国家专业承包商协会、英国皇家建筑师协会(RIBA)、英国皇家测量师协会以及苏格兰建筑合同委员会。并于1998年3月成为一家在英国注册的有限公司。负责JCT系列合同范本的制定工作。至今为止,JCT已经制订了多种为全世界建筑业普遍使用的标准合同文本、业界指引及其他标准文本。

2.2 JCT合同体系简介

JCT章程对“标准合同文本”的定义为“所有相互一致的合同文本组合,这些文本共同被使用,作为运作某一特定项目所必须的文件。”

JCT合同文本包括:顾问合同;发包人与主承包人之间的主合同;主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的分包合同;分包人与次分包人之间的次分包合同的标准格式;发包人与专业设计师之间的设计合同;标书格式,用于发包人进行主承包人招标、主承包人进行分包人招标、以及分包人进行次分包人招标;货物供应合同格式;保证金和抵押合同格式。

从其历史发展来看,JCT先后了七版JCT合同范本。1909年第一版、1931 年第二版、1939 年第三版、1963 年第四版、1980 年第五版、1998年第六版以及 2005 年最新版。第五版的全名为《JCT 80 建筑合同标准格式》,第六版的全名为 The JCT98 Building Contract,最新版的全名为 JCT2005 Suite,简称“JCT2005”。国际上应用较为广泛的包括以下合同版本:JCT80-6个版本、含承包方设计的JCT98、中间合同(IFC98)、小型工程合同(MW98)、JCT管理合同1998、JCT建筑管理系统2002、JCT标准条款合同1998、JCT业主合同。最新版JCT 2005 是一系列合同范本,由各种类型的合同构成的一整套文本。其中包括各类合同12种,他们是小型工程建设合同、中型工程建设合同、标准建造合同(、设计建造合同、大型工程施工合同、JCT 构建卓越合同、施工管理合同、建造管理合同、测量期合同、主要成本建造合同、修复和维护合同、通用合同,还包括4 种协议,框架协议、施工前服务协议、咨询协议、仲裁协议和抵押担保。每类合同又包括主合同、分包合同以及一些其他特定类型的合同可能使用到的文件。这些文件几乎覆盖了建设工程业所能用到的所有合同文件。

2.3 JCT合同的特点

JCT合同文本是由建筑业各参与方经过反复讨论,并由他们各自在JCT的代表同意后颁发的,因此JCT合同文本己充分考虑了各方利益的平衡。条款齐全,内容完整,对工程施工中可能遇到的各种情况都做了描述和规定,对一些问题的处理方法都规定的非常具体和详细,如履约保函的出具和批准,风险的分配,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款支付程序等;合理的分配合同范围内工程施工的工作和责任,使合同双方能公平的运用合同,有效的、有利的协调,在某项工

表1JCT合同与中国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模式对比表

程采用JCT合同文本后,双方无须再就通用条款进行谈判,只需对专用条款进行商谈,提高了工作效率;管理合同中,违反合同一方通常比较容易确定,便于及时处理违约问题。JCT合同采用建筑师,工料测量师“双监理”的模式,例如,建筑师监控质量、审批工期索赔,测量师监控造价、审批经济索赔。同时配合详尽的合同条款使建设工程的造价、质量、进度控制和工程管理都有了切实的保障,大大降低了各类交易费用。

JCT合同主要适用于传统的房屋建造工程,JCT系列的标准合同门类齐全,具体分成九个类别:(1)标准建筑合同;按地方政府或私人投资、带工程量清单、不带工程量清单、带近似的工程量清单,其可分为六种标准合同文本;(2)承包人带设计的合同;(3)固定总价合同;(4)总包标准合同;(5)Intermediate Form Of Building Contract(IFC84);(6)小型工程合同;(7)管理承包合同;(8)单价合同;(9)分包合同标准文本。合同文件的需求者可以根据自己工程的特点来选择适当的合同组合,用于各种类型的工程承接。

3 JCT合同在中国内地应用中存在问题

在中国内地房地产开发建筑市场使用JCT合同可推动中国内地建筑市场的加速发展。但任何一项国外先进经验都需与中国内地国情相结合。事实上,在目前应用JCT合同的工程中,出现了不少纠纷,说明JCT合同在国内实际应用中确实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是JCT合同与国内部分法规有所不同,未与中国国情相结合,国内承包商对JCT合同的不了解等。在由这些问题造成的合同纠纷中,业主与承包商双方的利益都受到了损害,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去解决改善。

3.1 与国内部分法规有所不同

我国法律禁止肢解发包、禁止转包、禁止再分包,限制指定供应商,规定了合理寿命期的质量责任等都与JCT合同有所不同,对此,不能机械的理解JCT合同是对的,而我国的规定不正确,应在理解及应用JCT合同的过程中,需注意其与我国法律的融合,并借鉴我国已有工程实践的经验和教训,把握JCT合同。

3.2 JCT合同对承包商的具体要求不同

JCT合同要求承包商有很强的风险意识、雄厚全面的技术实力、极高的项目总体协调管理水平。几乎要求承包商承担所有的风险。要求总承包商须完全接受工程现场包括地上、地下、周边现状。要求承担所有分包的协调照管责任,包括设计协调、工期、质量、各种政府相关手续的办理等,且不能向分包收取费用;保证总包与分包、分包与分包间的任何纠纷都不牵涉到业主等。

3.3 JCT与中国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模式的不同

它们的部分不同之处如下表1。

第4篇

基建项目施工合同是合同双方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签订的法律文本。本文简要阐述了基建施工合同的特点,归纳了高校基建项目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通过对施工合同管理的要点进行的分析,从发包人的角度介绍了合同管理过程中规避争议的有效方法,使基建项目的施工合同管理更具操作性。

[关键词]

合同管理;基建项目;要点;分析

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改善高等教育教学设施、提高人民教育水平和培养高水平人才已成为国家的战略方针,高等院校依靠政府拨款及自筹资金进行了大规模的校园基本建设。在进行校园建设过程中,需要签订大量的工程合同,而施工合同是建设项目的主要合同之一,其合同金额往往也是比较庞大。施工合同内容不仅关系到工程项目的质量,还影响到项目的投资控制及预期使用功能。因此,建立科学的施工合同管理模式,对施工合同的管理要点进行分析,对高校基建管理水平的提高意义重大。

一、基建项目施工合同特点

基建工程施工合同是基建项目的主要合同之一,即承发包双方为完成特定工程项目的土建安装、装饰装修、工程维保等工作内容,约束发包人和承包人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文件。高校基建项目施工合同标的物是满足使用功能的建筑产品,其主要有如下特点:

1.施工合同标的物的唯一性高校基建是为公共教学及科研服务的,对高校基建项目的评价标准应该是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并重,甚至社会效益高于经济效益。高校基建工程施工合同的标的物是各类建筑产品,其预期的使用功能主要有科学研究、教育教学、学习居住、文体活动、社会服务等。这些预期使用功能决定了标的物不同于其他批量工业化产品,具有空间和时间的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

2.施工合同条款涉及内容复杂高校基建项目的建设周期较长,涉及勘察、建筑、结构、电气、材料、暖通等专业,造成了施工合同条款的内容较多。虽然施工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只有发包方和承包方,但是实施过程中涉及的其他主体远远超过两方,施工合同条款的约定还需要和设计合同、分包合同、地勘合同、材料检测合同、供货合同等其他有关合同条款内容相协调。

二、施工合同管理中常见问题

施工合同中最常见的合同是施工总承包合同,下面简要介绍施工总承包合同在履约的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工程承包范围的约定施工总承包合同的承包范围比较广,往往包含了基础及主体结构施工、水电安装,装饰装修、暖通设备安装等。承包范围约定不够详细时,致使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施工总承包单位和专业承包单位的施工范围有部分的重叠,如结构施工时的构件的预埋、预留工作,施工洞的修补工作,设备基础的施工等。工程承包范围约定不明确,有争议的且难度较大的施工单项由哪一方实施难以确定,大大增加了业主单位的协调管理工作。

2.施工合同格式规范度不足施工合同格式是当事人双方达成一致约定的外在书面形式。《合同法》规定建设工程类合同必须以书面合同形式达成。而今通过公开招标达成建筑工程开发合约的工程合同格式一般使用由我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拟定的合同示范文本,该合同文本在条款设计上相对较为完备,有利于确保建筑工程招投标合同的规范性。部分基建项目工程建设过程中,采用较为简化的自制合同范本,其中条款和措辞等存在不完善和不严谨的地方,容易造成合同争议,影响建筑工程建设的正常进程。

3.施工合同没有进行合理的动态管理施工合同的动态管理指的是在合同达成后对合同执行情况做到动态的跟踪,其具体包括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合同履行的回执、信函和书面文件的管理。在以往的基建项目施工合同的动态管理中主要强调合同执行期间的文书资料保留,片面强调文书资料保留在将来发生工程合同违约时的价值,却忽视了施工合同动态管理真正的价值是督促合同双方各自履行自己的义务。而这一现实,也导致了当前工程合同动态管理更加关注合同执行过程中各种书面资料的保留和整理,而缺少对合同约定条款执行情况的有效监督。

三、施工合同管理要点分析及对策

1.强化施工合同范本的推广当前,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订了建筑工程开发相关的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等一系列的合同范本,这些合同范本具有严谨、准确、全面优点,在建筑工程开发实践中有着较强的合同实践价值,可操作性强。强化施工合同范本的推广,有利于规范建筑工程建设的合同行为,有利于强化合同双方的合同观念,进而提升了基建项目建设过程中合同双方的履约率,有效降低了合同执行过程中产生纠纷的可能性,并推动建筑工程的顺利高效建设。强化施工合同范本的推广,除了对合同双方有利之外,同时也有利于行政和司法机关参考合同约定高效合理地的处理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合同纠纷问题,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严谨的合同依据。在招标过程中推广建筑工程合同范本,有利于解决招标合同和具体的工程施工合同之间的利益冲突,既体现了高校基建工程所有方的利益,同时也兼顾了中标施工单位的现实利益诉求,有利于降低合同纠纷的发生率。

2.优化施工合同的动态管理(1)合同变更要及时准确基建项目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发现合同内容和条款有重大缺陷或歧义时,有必要按照既定程序变更合同内容和条款,并对当前合同执行情况、结果认定情况和合同变更流程等做详细说明,从而确保合同变更合理合规。在具体的合同变更处理上,以及时为准,简单而言,就是在合同双方都认可合同内容,且就当前合同内容形成共识时,合同相关矛盾问题没有爆发前,对存在歧义的合同条款进行修补变更,合同条款变更要严格参照相关的法律规范,立足合同双方共识,形成补充协议,从而确保合同双方在未来不发生矛盾纠纷。(2)工程函件发放要及时合同执行中工程相关函件发放要及时,其主要工程函件包括工程变更单、工作联系单、图纸会审单、会议纪要、洽商纪要等。合同管理时约定工程相关函件要在规定时间内发出,并将发放记录和回执情况做妥善存档,以便在引起合同争议时查阅,也便于施工合同实施过程中相关管理人员查阅和使用。(3)强化工程资料的规范管理除了重视工程资料的收集和管理外,还必须强调工程资料管理的规范化。工程资料管理的规范化,不仅要求大量收集工程资料,而且要求收集工程资料必须按照法律规范去整理,从而确保工程资料的保存价值,让精心保存下来的资料具有真实的法律价值。具体到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实践中通常强调工程资料的收集前提具有准确、完整性,例如建设工程的安监、质监手续,施工许可证,设计变更单、盖有审图章的图纸,甲方的工程指令单及工程付款手续材料等。具体到合同执行的具体事件确认行为中,则要按照规定确认项目负责人的手写签名、盖章和相关专业注册技术人员确认的范围是否超限等。强化工程资料的规范管理,在合同执行实践中具有证据收集的作用,更重要的价值则是监督合同双方履行义务过程中按照合同规定的条款来约束自己的行为。

3.加强施工合同管理制度建设当前高校基建管理部门应当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完善相关的合同管理体系,合同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规范和程序进行操作,以提高整体工作队伍的管理水平。高校基建管理部门应设置专门的施工合同管理机构,相关施工合同管理人员应定时参加专业培训,从项目招标、合同商签、合同备案、施工管理直至竣工结算一系列的管理工作应对口相应的管理人员。建设项目的施工阶段中是合同问题比较集中出现的阶段,施工管理过程中对争议问题的反馈、履行情况的汇报和专业问题意见的汇总,对于继续完善施工合同条款,避免相同问题的再次出现起到重要作用;最后要加强档案管理工作,尤其是相关工程项目文件的归档管理工作,应专人负责。只有不断完善施工合同管理体制机制建设,才能不断提高施工合同的管理水平。

四、结语

施工合同管理工作是工程管理的重要环节,要加强施工合同履行中的过程管理,优化施工合同的动态管理,完善高校基建项目的施工合同管理制度和体系。这样对于建设项目的投资、质量、工期的目标的达成起到了很好的保障,较少的发生合同纠纷,使建设项目顺利完成并投入使用,为高校的事业发展提供基本保障。

参考文献

[1]高平,党伟.现代工程施工合同变更计价原则分析[J].建筑经济,2012(11):51-53.

[2]陈永鸿,王青薇.大型工程建设管理目标及任务要素的集成研究[J].价值工程,2011(22):58-59.

[3]孟凡密,张修林.国际工程合同争议解决方式评析与借鉴[J].建筑经济,2005(6):64-68.

[4]李祥军,晋宗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争议成因及对策研究[J].建筑经济,2013(8):62-65.

[5]沈兴东,程建军,杨中源.施工总承包企业研发项目实施管理研究[J].施工技术,2012,41(16):73-76.

第5篇

关键词:公路养护 小修工程 调查报告

一、公路养护小修工程内部控制管理现状

青岛市公路管理局下属八个公路分局、一个公路管理处,共九个公路养护管理单位(以下简称公路分局(处)),目前管养普通国省干线等公路总里程近2100公里,作为公路养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中之重,小修工程的内部控制管理显得极为重要。

(一)范围界定

公路养护小修工程是指根据《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GH10-2009)所界定的规模较小的公路养护工程项目,且资金是从日常小修保养费中“公路维修工程费”列支的项目,其资金主要来源为成品油价税费转移支付收入。日常小修养护工程的主要内容是沥青路面修补、桥涵维修加固工程、密封胶灌缝、病虫害防治、边坡养护、排水设施养护、绿化补植及其他专项工程等。其目的和任务是对管养公路及其设施进行预防性保养和修补其轻微损坏部位,使之经常保持完好状态、保障行车安全、舒适、畅通。

(二)资金基本内控程序

公路养护小修工程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公路分局(处)作为项目法人,对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费用等负法人责任,公路分局(处)养护科负责小修保养具体工作,在工程管理中,小修工程根据项目预算金额不同,实行分级审批制度,工程实行招投标管理、合同管理、质量管理、设计变更管理、交竣工验收管理等,验收后进行工程审计,完工后公路分局(处)负责编制竣工文件、图表、资料,并装订成册,按照规定移交档案室。

(三)资金拨付程序

目前,我市公路小修管养体制实行的是在市级交通部门行业管理、监督和指导下,市公路局总体负责、公路分局(处)全面负责公路养护管理职能的模式。即市交通运输委对养护资金的收支进行统一管理,市公路局汇总制定支出预算,各分局(处)编报支出预算并根据养护支出预算使用养护资金,养护资金的收入由市交通运输委统一管理,市公路局编报养护资金的支出预算并对当季度实施的公路养护小修工程按批复预算的60%预拨资金,余款待工程项目交竣工验收合格后,根据审计值进行结算拨付;养护资金的使用权在公路分局(处),其根据预算使用养护资金。即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二、调查的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范围为我局2014年公路养护小修工程内控管理状况。在综合考虑了区域性特点及各区市(县)公路分局(处)自身的管理情况后,重点选取及延伸了有代表性、资金量较大的工程项目。

我局公路养护小修工程管养基本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从2005年起,我市公路养护资金全部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按公路管养里程和费用定额编制年度预算,由市财政、市交通运输委下达到市公路局,资金由市公路局据预算明细下达各单位。养护经费由市公路局按季度申请,并拨付到各单位。

三、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随着公路建设的蓬勃发展,公路里程的增长与养护管理滞后的矛盾也越来越突出,管理与养护存在的权责划分,资金匮乏问题制约着公路行业的发展,主要表现在:

(一)重建轻养依然突出

养护工作量大、机械化程度低,养护机械少,以人工养护为主,人工费较大,养路工综合素质参差不齐。

(二)工程项目管理需进一步规范

1、招投标方面

材料采购指定材料供货方向依据不充分;材料采购未进行招投标和询价等程序;对于不需要招投标、需进行集体研究决策的项目,集体研究决策的证明材料(如会议纪要等)普遍没有整理纳入项目资料档案。

2、合同签订方面

工程合同内容不完善,项目实施具体范围、工程款支付方式,质量缺陷责任期等合同要件不齐全;合同存在描述不清晰的现象,对工程质量标准描述不严谨,无法量化、文不对题填写错误、对于支付方式缺少约定,计量支付的节点、支付比例不准确等。合同执行的取费标准不统一,费率不明确。有执行2002年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的,有执行《山东省公路养护工程预算编制方法》的。

监理合同范本格式由监理单位提供,抽查中发现对监理方约束的条款少,合同中的监理不尽责造成的损失如何进行处罚双方的约定不明确等。

(三)财务管理需进一步规范

会计核算方面,列支不严谨,存在专款不专用现象,部分单位年底将尚未发生的公路养护资金进行预提列支;

有关单位收取的“公路国有资源有偿使用费”收费标准和使用用途尚不明确,仍将其视为路产赔偿使用费,将返还资金继续分配使用。

预算执行、资金拨付与使用:未严格执行计量支付,工程计量和工程进度资料缺乏;在工程未交工验收情况下仍继续支付工程款等。

四、建议与对策

调查发现,市公路局在市交通运输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和执行国家公路养护政策,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一系列公路养护管理制度,加强公路养护资金的管理,规范养护资金的使用,按照市交通运输委下达计划,资金及时分解拨付下属单位,使得全市的公路养护小修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各公路分局(处)在市公路局的领导、支持下,切实履行自身职责,制定了相关公路养护管理制度,努力抓好公路养护管理,较好地执行上级下达的养护计划,认真完成公路养护目标任务,保证了公路畅通,公路养护质量得到较大提升。

调查同时发现,在成品油价费税改革后,一些养护责任单位仍存在资金监管流于形式的状况,在计划管理、项目招投标、工程款项支付方面存在一些普遍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引起高度重视,市局应积极制定有针对性的内部管理措施,积极推进单位内部管理水平的提升、增强自身拒腐防变的能力。

(一)转变传统养护方式,推进规范化管养

公路养护的核心是提高路况质量,保证公路的通达及通畅能力,发挥公路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必须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向,积极探索符合我市实际的公路养护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一是积极推进公路养护市场化。建立竞争机制,降低公路养护成本,提升养护质量,提高养护资金的使用效益。公路日常养护项目应抓紧时间制定道路小修保养的相关技术规范,特别是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完善小修保养定额制度,有计划、分步骤地推向市场。二是加快公路的养护机械化进程。大力推广公路养护机械化。三是提高公路养护标准。要加大公路安保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标志、标牌、标线,完善相应的安全防护和排水配套设施。发挥责任主体作用,使公路养护管理由单纯的部门行为、行业行为变政府行为。

(二)完善项目过程管理

对于达到招投标要求的施工、监理及材料采购项目,应及时组织招投标或邀请招标等程序。工程合同内容严密,工程变更应做到依据充分,工程项目款应严格进行计量支付,且避免重复计量,并完善相应内业资料,工程内业资料整理人员尽量相对固定,注重业务人员新老交接。项目完工应及时进行交(竣)工验收。工程项目未经审计,不得付清工程尾款。

对合同范本进一步优化,保留必要的基本要素,便于各单位操作,统一明确设计合同、监理合同的取费依据和费率标准、违约条款、订立合同的范本,避免由设计和监理单位提供合同。

(三)完善财务管理,保障养护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建议各单位按青岛市公路管理局财务管理相关规定进行账务管理,严格科目核算。规范项目资金的列支和核算分类,正确核算项目资金。避免职工个人大额借款现象,杜绝现金支付材料款及工程款现象。加强项目施工管理费的开支,坚决遏止非项目人员列支项目支出。

“公路国有资源有偿使用费”支出方面:有关单位将该费全部用于恢复路产支出,不能将其继续分配使用,市局应着手研究制定路产赔偿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范资金使用范围、流程,保障资金使用安全。

加大养护计划执行力度,合理配置优化养护人员结构,严格控制管理成本。根据我市公路运输发展需要逐步加大日常养护的资金投入。整合目前不同来源渠道、不同管理部门的公路养护资金,统筹规划,集中管理,促进财政性资金在公路养护方面发挥更大效益;根据公路养护的特点,适当增加一定的灵活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简化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确保资金使用计划的可操作性和指导性,市局应在市交通运输委领导下,加强与发改、财政等部门间的沟通协调,简化养护工程项目尤其是一些不影响公路建设整体规划的路面修理、道路设施修整、应急抢修等类型项目的立项审批手续,提高养护工作的效率。加强预算执行结果的监督检查,完善工程预算结算审计制度,加强节余资金的管理,避免被占用或挪作他用,把公路养护资金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并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从而逐步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督、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四)加大内部审计力度

三分建七分养,建设花大钱,养护保效益,针对公路养护部门点多、线长、面广、资金分散的特点,单靠公路养护部门、财务部门自我监督与自我约束难以全面把握资金监管和养护的进展情况,需要内审部门履行经常性的能对小修工程的预算执行及其各项内控制度的落实情况实施有效的监督检查。

不断提高财会人员和内部审计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养,有计划地吸收年轻的有会计或审计专业学历懂业务的人员充实到财会审计岗位上来,不断加强财务审计力量,强化人员培训,更新知识结构,提高业务和政策水平。

公路养护是关系到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社会经济发展,以及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基础,也是一项地方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只有把国家和省、市有关公路管养体制改革法律法规和政策贯彻落实到位,地方政策完善配套保障到位,不断完善和提升内部控制管理,才能真正建立起全市公路管养的长效机制,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将公路管理好、养护好,为社会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公路交通支撑和保障。

参考文献:

[1]《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努力提高农村公路服务水平》

[2]《交通行业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2008)

第6篇

近几年来,国家对水利水电行业投资额逐年增加,水电项目的规模正逐年扩大。水电承包现象日益增多,个人水电承包合同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个人水电承包合同范文,感谢您的阅读。

承包水电安装合同范本1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 方 :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方双方协商,乙方在甲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间提供劳务,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本合同与劳务安全承包合同(二)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劳务安全承包合同,甲方与乙方的关系为民事合同关系,非劳务关系。乙方与其聘请的工人为劳动关系,甲方与乙方聘请的工人无民事法律关系,

一、工程概况:

1、甲方将

C栋 工程中的分部 给水、电器、消防、防雷、排水、现场机械、电器照明等 分项工程交由乙方负责提供劳务,包工 不 包料。

2、具体工作内容包括:图纸要求全部做完,达到检测要求。

3、给水室内全部管道安装和卫生洁具安装。

4、消防室内全部做完。

5、排水包括污水管、雨水管、空调管等管道安装,安装做到室外检查井,所有管道做好预留孔洞,管道安装完后应做浇补洞。

6、现场维护负责做好C栋机械用具,电器、照明的维护和维修,保证现场所有机器、照明、电器等正常运转,(7)共用部分机具、电器由两个班组共同维护。

二、工程质量

1、乙方所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要求为总承包方生产安全部和技术质量部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标准进行评定,并接受有关质监部的监督和检查。

2、乙方所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设置一名专职质量管理员,负责所施工的质量检查,并与甲方以及施工单位有关管理人员进行质量管理和评定,并负责对质量不合格品进行整改。

三、承接项目工期:

1、乙方所承接的分部分项工程工期为:

由甲方对乙方的具体按排。

2、为保证工期,乙方派驻本项目的工人保证不得少于

工程量的 人,并服从甲方及施工单位管理人员的安排,保证本项目的能够按期完工。

四、承接项目价款及结算办法,付款方式:

1、项目价款:甲方按乙方所承接的项目工作量结算价款。

单价: 按建筑面积每平方按5、5元计算 。

2、付款方式:甲方按乙方所完成的工作量每月收方一次,每次付85%,主体未建之前每月暂借生活费,工程竣工验收后一次性付清余款。

五、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统一协调指挥乙方的工作,并对乙方各方面进行统一管理。

(2)检查评定乙方的工程质量,对质量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交乙方执行。

(3)对乙方不服从甲方有关人员的管理,有权辞退乙方,乙方在三日内无条件退场。

(4)其它:

①要求乙方至少有一人随时在工地对乙方人员进行管理,配合甲方工作。

②乙方所有人员应持证上岗,并收取乙方人员的办证费。

③对乙方的工程进度按总计划考核,且每10天应检查一次分计划。如连续两次检查没达到,乙方无条件退场并不结算完成的工作量和不返还保证金。

④若属乙方工作内容未及时按要求完成的,甲方可加行安排人员完成,其工资从乙方的工资中扣除。

2、义务:

(1)提供乙方施工所需的材料物资,内容包括: 塔机等所须物品。并对所提供物资质量负责。

(2)加强劳动保护,提供所需的安全设施。

(3)及时的组织收方和质量检查、评定,及时的按约给付乙方劳务费。

(4)为乙方提供住宿,乙方按甲方有关规定支付临时住宿费用。

(5)其它: 为乙方提供住宿所需的床和棕垫。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独立的从事权。

(2)有按约定要求甲方支付劳务费的权利。

(3)对甲方有关质检人员评定的质量不服,有向更高一级请求评定的权利;申请评定应以一次为限。

(4)其它:

2、义务: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法律、法规,遵守施工现场劳动纪律,对违反法律、法规的人员负全权责任。

(2)服从甲方统一管理,对不服从甲方管理,野蛮施工,忽视安全操作规程造成的安全事故、质量事故负全权责任,

(3) 安全、文明、高效施工,使工程质量达到施工单位要求,如出现质量问题要及时的整改。

(4)自带生活必需品。

(5)承接本项目的负责人代表必须进驻现场加强管理,且不能同时承接其它项目的施工。

(6)若图纸变更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7)对甲方提供的材料物资不能任意损坏和浪费,如超定额用量,由乙方负责赔偿。

(8)班长领料按照图纸的用量定额发料,每月工作进度领用材料,布导线应尽量少弯曲在槽板内,到位线头不要留长了,给排水管不要长材短用,胶水按定额耗量超出自行负责。

六、奖惩:

1、对质量达不到要求的分项工程,甲方扣减乙方本分项工程人工费的

10%;对质量不合格的分项工程,乙方必须返工重作,返工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等一切相关费用由乙方全权承担,如确属甲方提供材料不合格所致,可免乙方责任,但需经有关部门认定。

2、对工程质量特别好的奖励办法:

3、工期提前的奖励办法:。

工期延后的处罚: 计算方法由甲方确定。

4、承接本项目的负责人代表需离开现场时必须经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主管施工员批准。

擅自离开则视为乙方违约,立即退场,工程量不予结算。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如果甲方违约,赔偿乙方造成损失。

2、乙方违约:如果乙方违约,乙方无条件退场,所做工程量办理结算,并赔偿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八、其它:

乙方所有人员进入现场必须进行自身入场教育,进场后,遵守甲方有关现场以及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规定和办法。对违反现场各项管理制度以及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规定和办法所涉及的罚款概由乙方承担,并由乙方全权承担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支出。

九、本合同生效时间及份数: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完工结清劳务费后失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其中经营产、生产安全部 重庆机场建设有限公司项目部各执一份),乙方执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水电安装合同范本2根据国家《建筑法》、《合同法》。平等、公开、公平、自由的原则甲方现将广元利州区计生服务站综合楼水电安装承包于乙方,经双方同意协议如下:

1.乙方应在甲方组织下按要求施工,如没按图纸和甲方要求造成一切损失费用乙方自理,如甲方失误造成返工费用甲方负责,如图纸不合理之处乙方应同甲方协商后才能施工,否则造成返工费用乙方自理

2.乙方应提前三天提出所需材料,乙方要本着实事求是提报,如果材料造成大于百分之三的损坏和浪费(不含提报数目误差),甲方有权追究赔偿

3.乙方应做到每道工序完工场清,不能乱扔乱放,堆放到甲方指定位置。

剩余材料及时归库。材料到工地乙方自己负责下车,特殊情况可以大家协商

4.乙方应在保质保量的前提下按甲方要求准时完工,甲方应在合同签订日期起五个月内主体完工否则乙方有权追究误工费用

5.乙方必须遵守甲方规章制度,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如果违章操作造成一切安全事故乙方自理

6.在工程中因停工、中途退出、不服从甲方管理清出场(乙方自身原因)。

甲方有权扣出所有工程款做为工程损失费用。

7.对于一切工具自己解决。

甲方提供的工具竣工必须完好退回,损坏自理

8.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临时调动,产生的工日,大工120元/日(8小时)付给乙方,外出用工甲方只负责车费,乙方应配合甲方调动

9.付款方式:

预埋件每层完工。甲方将一个星期内付每层工程款百分之三十。每层穿线、插头、开关、箱子安装完工,甲方将一个星期内付每层工程款另外百分之三十。余下百分之四十款项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清价格:26元/㎡,(按实际收方的建筑面积)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水电安装合同范本3(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兹甲方承建的 莲东新区保障房F地块1-1#楼、1-2#楼2-1#楼工程,其中水电安装、消防分项工程以包工、包料形式由乙方承包施工。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详见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图纸。

3、施工日期:以土建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工期为准。

4、质量达到优良。

5、十七层

6、工程合同(预算)

二、承包形式:水、电配套施工项目(如甲方承包室外工程及相关水电内容)

三、承包内容:

1、乙方应完成本程中甲方公司与建设单位签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含补充协议)中水电安装、消防分项工程所有条款的工作内容。

(含材料品牌、价格的结算办法及竣工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

2、水、电工程的验收费用由乙方自行处理,水电施工中所产生的垃圾应及时清理,否则由甲方派人清理,发生的费用按两倍计算由乙方承担。

3、工期应严格按照项目部指定的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必须满足土建工程的进度要求。

乙方在施工中必须配合土建施工,服从甲方、监理、业主合理的指挥,不得延误土建施工,预埋管线必须与钢筋同时验收,若因乙方的水电预埋、安装而影响工期者,经项目部确定后,每天罚款1000元。由乙方在当月进度款中扣除偿还甲方。除此以外,甲方另行派工人施工,其工、料费按两倍计算由乙方承担。交工前乙方无法按甲方要求的工期完成,逾期者每天罚款1000元。

四、工程结算方式及责任制约定:

1、依据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含补充协议)条款规定。

水电安装分项工程由乙方负责按实办理工程竣工结算至终审完毕。

2、本工程所用的材料,其价格的确定按甲方公司与建设方的主合同规定的方式计算(甲方已提供壹份合同复印件给乙方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3、乙方应履行并分别承担甲方与福建省华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项目部责任内部管理合同(甲方已提供壹份合同复印件给乙方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4、甲方向乙方收取水电安装分项工程管理费,按乙方完成的经有关部门审定结算总造价的12﹪(上交甲方的费用)归甲所得。

其中含:配合费、垂直运输、外架使用及少量的水泥、沙、石子、施工水、电和预埋用的少量钢筋头等,其他材料也不得有浪费现象,若发现浪费现象者

五、工程款支付方式:

4、依据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主合同(含补充协议),乙方必须在每月的15日前向建设方、监理、甲方提交当月完成的工程量报表及下月的进度计划,并附工程量计算表,必要时应附简图。

5、每月的工程进度款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承包合同拨款额度及拨付时间,从工程款转入甲方帐户后三天内扣除上交相关部门的税、上交福建省华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管理费及上交甲方的费用后余下部分为拨付给乙方的工程进度款。

6、乙方在收到甲方的工程进度款时,应保证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及材料款。

若拖欠工人工资及材料款严重者,凭乙方的欠条,由甲方先垫付偿还,其补偿金按日千分之三向乙方收取。

7、乙方对外的所有经济往来由乙方自负,与甲方或福建省华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无关。

8、竣工结算审核完毕后预埋本工程水电安装分项含税工程造价的保修金(保修期限、责任以甲方与业主签订的主合同为准)(保修金以甲方与业主签证的合同为准),退还保修金的时间甲方与业主签订的主合同为准。

9、付款约定:以乙方的合同签字人向甲方领取工程款,并提供40%的职工工资表和60%的正式税务建材发票或收据(具体以甲方与福建省华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项目部责任内部管理合同为准)。

七、质量与安全要求: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图和设计变更施工,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及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施工,不得违章作业,不得乱打槽,乱凿洞口,确保水电安装分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以上和建设方的质量目标,绝对服从甲方、业主、监理及有关部门的管理指导,在施工中若出现达不到要求,除自费返工外,应赔偿甲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乙方应负责本工程在施工中所有水电预埋孔洞、坑、槽的修补。

2、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严格按《安全管理条例》和文明施工的相关规定施工,因乙方违章施工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自负。

3、发生安全事件时所产生的费用在两万内由乙方自行负责,当费用超出两万时超出部分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

八、其他约定:

1、的履约保金。

2、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时间:正负零主体结构施工完成退还保证金叁拾万。

其余保证金待水电穿线时退还。(乙方缴纳的保证金均不计息)

3、乙方进场施工后,不得以(甲方原因除外)任何理由中途退场。

若退场由甲方派人继续施工,乙方完成的工程量,按70%决算。

4、乙方施工人员的食、住由乙方自理,但甲方要提供一间办公室和一间临时仓库及工人宿舍一间,并提供施工图纸四套给乙方。

5、乙方工人应自行办理好各种证件,自觉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各项法律规定,不能发生打架、斗殴、聚众赌博等违法行为。

违者每人次罚款500元,情节严重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6、上级莅临工地检查安全文明和竣工验收前,应及时将本工地水电、消防施工的垃圾清理干净,不得影响整个工地的文明施工和竣工验收工作。

7、竣工验收前十五天内,乙方必须整理一套完整的内业资料,一式

伍 份送监理审核。

8、乙方必须安规定及时编制、整理工程内业资料,在有关部门来工地检查时,应积极配合并提供完整内业资料备查。

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按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合同(补充协议),乙方必须提供一套决算书、竣工图及签证等决算材料(一式四份),给业方审核。

9、甲方应负责协调乙方与各工种班组间的施工进度和工序安排。

九、违约责任:

按主合同的有关条款约定,属乙方的工作内容,而乙方没有按规定时间完成者,所拖延的天数而引起拨付工程款的延误者,其责任由乙方自负。

十、保修责任:自本工程交付业主使用后的保修期内,所发生的保修事件,乙方应在24小时内到位维修,否刚,由甲方派人维修,其工、料费按双倍由乙方承担,从乙方的保修金中扣除。

十一、本协议一式肆分,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办好工程结算,付清工程尾款时自动生效。

订立合同双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第7篇

关键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管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即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是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为完成商定的建设工程项目,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施工单位应按合同规定完成业主交给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任务,业主应按合同规定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因此,对建设方而言,如何按合同对施工单位的履约情况进行有效管理,在施工过程中避免不必要合同纠纷,确保工程建设项目按合同保质保量完成是当前发包方需思考的一个重要问题。目前,建设工程行业市场竞争如此激烈,“僧多粥少”的状况比较突出,低价中标然后在实施过程中施工方采取消积怠工变相要求变更增加工程价款的情况愈演愈烈,因此当务之急,建设单位需加强施工合同管理,降低合同不完美的风险,减少乃至避免一些不必要工程赔偿,充分掌握工程建设管理的主动权,显得尤为重要。

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现状

目前,我国的建筑市场尚不发达,建设单位为了完成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片面强调工程的进度和质量管理,对合同管理缺乏全面的认识,往往因为合同意识淡薄、合同条款不明确或不完备等合同类文件不规范问题引发纠纷,导致在后续的工程实施过程中处于被施工单位牵着鼻子走的被动的局面,甚至出现个别为了完成建设任务违约下发联系单或擅自调高合同进度款支付节点,最终出现工程款超支付的严重后果,给国家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

(一)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

一些建设项目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谁都可以签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或有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二)合同范本更新不及时

目前建设市场在用的合同范本大多还是1999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由于近年来工程建设行业发展迅速,建设行业的相关规范也在持续更新,导致原有合同文件对目前建设市场的一些问题未约定,再加之部分建设单位管理水平有限经验不足,导致施工合同刚签订就存在重大缺陷,为后续的合同顺利履行造成障碍物。

(三)合同价款引起的纠纷

合同签订过于草率,有些政府的指导性意见没有很好落实到合同中,最初对合同管理的想法过于简单,工程实施过程中一些不确定因素没有充分考虑,一些无法包干的风险也相当然的转嫁给施工单位,最终导致工程实施过程中施工单位不勘重负消极停工,合同文件无法全面履行。一些合同虽然条款比较齐全,但内容只作原则性约定,不够具体和明确,特别是缺乏对违约责任的具体约定,或对违约责任约定仅停留“点到为止”程度,没有约定违约执行时间,造成发包人无法适时履行合同。

二、加强合同管理的措施

(一)健全管理机构体制

成立专门合同管理部门,明确合同管理要求,细化合同审批流程,合同管理人员在招投标环节提前界入,严格审查招标文件一些实质性条款,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建立与工程量清单相配套的工程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国家已经出台了招投标法,并全力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体制。但在招标形式和方法上要兼顾业主和承包商的双方利益,过分追求招标过程的严格、完善,并不一定能达到招标的最佳效果。建议在招标形式上应该重视原则,突出效果。

(二)提高管理人才的素质

目前很多建设单位的没有配备专职的合同管理人员,或虽配备合同管理人员,但管理人员素质低或专业水平一般,将合同管理简单认为是一种事务性的工作,没有审核,或虽有审核但严谨性不够,一旦发生合同纠纷,就往往会给单位带来额外支出甚至引讼。作为约束承、发包双方的行为施工合同如何能从根本上实现公平、合理、可操作性是当前建设单位需深思并着手解决的重要问题。改变过去轻合理管理的思想,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认识,增强合同管理人员的工作责任心,通过培训不断提高合同管理人员水平。

(三)注重合同实质性条款审核及约定

近年来,由于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迅速发展,很多建设主体为稳妥起见,都把工程结算审核的任务委托专业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核,但是由于根据国家发改委新出台的相关文件规定,净核减比例超出一定范围的,追加审计费是需委托方承担的,而且这部分费用无法在建设单位管理费中开支,过去老文件规定追加审计费是由施工单位承担,但现在文件没有约定,由于施工单位高估冒算产生的追加审计费却要建设单位承担,无法疑会让建设单位成冤大头,因此大部分建设单位都在合同文件中追加关于追加审计费由施工单位承担的条款,对于已开工项目的但没约定追加审计费的项目则以补充协议的形式来明确追加审计费的承担事宜。这些细节的问题实实在在地影响着合同双方的利益,因此对实质性合同条款约定要尊重客观同时也需考虑日后的一些不确定因素,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合同中既要有对性质约定,要有量的指标,让合同执行人员一看合同就知道该如何操作,什么节点是合同管理的关键点,从而使得工程管理更科学有效。

(四)增强维权意识,注重合同双方平等。所谓合同是双方意思一致的真实表示,因此合同的双方在法律上处于平等的地位,任何一方违约都将遭到另一方的反对。近年来,由于建设市场竞争激烈加上招投标体制还不够健全,时有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发生,一旦合同纠纷发生,通常表现施工单位强势索赔,而作为建设单位往往以妥协退让的方式满足施工方要求,以求工程按期竣工。因此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工程管理人员要增强维权意识,注重平时建设过程中施工方违约证据的收集,作好签证,为有效反索赔提供保障。

(五)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工作

我国工程承发包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对工程索赔认识不足,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上报索赔价款比较感冒,哪怕索赔理由确实成立且索赔依据充分,个别建设单位也希望以变更形式支付索赔价款,由于这种畸形建筑市场大环境导致承发包索赔意均不强,反映在大家对合同索赔条款的重视度不够,承发包更注重对方的合作态度,反映出来索赔成功否不取决于合同约定而取决于跟建设单位领导的关系的怪现象,甚至个别项目因此而发生建设单位领导因此而腐败的事件。如何合同管理明确索赔条件,实行索赔规范化,是当前合同管理关键。基于市场变化、地下条件的不确性,发包人在签订合同时要充分考虑各种不利因素,分析合同变更和索赔的可能性,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赔策略;在合同整个履行过程中,要随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结合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研究,既约束施工单位也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重要的是有利于企业尽快适应国际工程建设规范,提高企业建设管理水平。

第8篇

【关键词】项目工程;合同管理;存在问题;解决对策

项目工程合同管理中合同是当事人双方在合作过程中签订了有效的协议,其中对双方的义务与权力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对于建筑企业之间的合作有着重要的影响。目前我国项目工程中的合同管理还存在着较多的问题,阻碍了我国建筑业的进一步发展,项目工程合同管理的水平较低成为了我国项目工程中的一个普遍性的问题,所以,只有通过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措施,解决其发展过程中合同管理的问题,才能促进我国建筑业的跨越式发展。

1.项目工程合同

建筑工程是一个具体的工程项目,包括工程咨询、工程融资、工程采购、工程承包、工程管理以及工程培训等等,建筑工程必须按照国家行业协会规定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开展。项目工程合同是指不同建筑企业的主要企业法人之间为了实现在某个工程项目中的特定目的而签订的一项协议,这个协议中明确规定了双方的相互权利和义务。项目工程项目的合同形式和类别较多,按照不同的标准有不同的分类,例如,按照项目工程的内容分类可以分为工程咨询服务合同、工程勘察合同、工程施工合同、货物采购合同、工程安装合同等。按照项目工程的承包范围分类,可以分为项目工程设计——建造合同、项目工程交钥匙合同、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项目工程分包合同、项目工程劳务合同、项目工程设计——管理合同等等。

2. 项目工程合同管理中常见问题

我国建筑业市场经济发展时间相对较短,与发达国家相比,在项目工程合同中存在的很多问题,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2.1项目工程合同不规范。项目工程合同是项目工程的核心,在项目工程管理中有着重要的作用,所以就项目工程合同的标准性有着规范的要求,包括了项目工程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工程的概况、承包范围、合同工期、合同价款、本合同协议书 、中标通知书、投标书、本合同专用条款、本合同通用条款、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工程量清单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以及其他主要内容。项目工程合同充分体现了双方的责任与义务,可以充分保障双方的权利。但是在具体实际过程中,有的项目工程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双方为了规避业主义务,不使用规范的项目工程合同,为了规避项目工程的风险,通过笼统的、含糊不清的、相互约定的合同条件,还有的一些合同甚至只用双方口头委托和有关部门的命令方式相互协议,等到项目工程结束之后,双方再补签项目工程的合同,但是这种补签合同却没有法律效力,对双方完全起不到一点约束作用。

2.2项目工程合同管理的诚信缺失。一些建筑企业的法人或者主管部门领导的信用意识薄弱,缺乏现代企业必须具备的企业信用,尤其是在怎样防止合同难于履行以及怎样解决毁约的纠纷方面,没有足够的了解和认识,往往出现一些授信不当或者对合同的履行计划缺乏相关管理工作以及其他现象,这些现象会导致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埋下影响其发展的信用风险。造成项目工程合同管理中诚信缺失的主要原因包括内部和外部两方面。外部环境因素主要包括了我国经济体制转型、社会道德秩序失衡、法律制度不完善、政府行为不规范等因素;企业内部环境因素主要包括企业管理者本身具有不诚信的动机、企业重视短期利益,忽视长期发展利益、企业内部信用管理制度比较薄弱等因素。

2.3缺乏专业的项目工程合同管理人才。由于我国市场经济发展时间较短,所以就项目工程的合同管理人才相对比较缺乏,同时也没有比较正规的、权威性的合同管理机构。而项目工程合同的管理中,项目工程的合同管理和项目工程的合同索赔涉及到企业自身的实际利益,关乎到企业的发展,所以需要专业性、法律性以及技术性相对较强的人才来进行有效的管理。但是,就目前建筑业发展的实际情况来看,我国项目工程合同管理人才比较缺乏,这极大地降低了我国项目工程合同的管理水平。虽然在近几年,我国建筑业有了一定的发展,一些企业为了促进企业的进一步发展,适应市场经济进一步发展的趋势,纷纷设立合同管理机构,但是这些机构在一定程度上还很不正规,在其管理过程中缺乏标准的、有效性的制度和标准,所以,还做不到对项目工程合同进行有效的管理。

3.项目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解决对策

3.1采用标准的项目工程合同范本。项目工程合同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有着明确地规定,是保证双方权益的有效性文件,因此签订合同的双方有必要完全按照项目工程的合同标准,规范化项目工程的合同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工程合同的合法性、项目工程合同的全面性以及项目工程的公正性等。项目工程的合法性是指双方是否具备有法律要求的资格,项目工程是否具备了法律规定的招标投标条件,招标和投标的程序是否符合法律程序要求;工程项目合同的全面性是指项目工程的合同文件是否全面、条款是否全面、权利与义务是否全面、用词是否标准、责任是否明确、表达是否准确等等;公正性是指签订双方是否平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否平等等等,只有保证了项目工程合同的合法性、公正性、全面性等条件,才能充分保证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3.2尽快组建项目工程合同管理机构。项目工程的合同中包括的文件较多,条款较复杂、涉及到项目工程和合同双方的方方面面,在项目工程中管理中有重要的作用,无论是项目工程的外包人还是项目工程的承包人都有必要建立专门的项目工程合同管理机构,以充分保证双方的利益。就合同中的外包人而言,项目工程合同过的管理机构主要应该包括项目工程的主管部门、项目工程的主办部门、项目工程的协管部门等等,项目工程的协管部门还应该设立负责合同具体内容的部门,例如项目工程的招标部门、项目工程的谈判部门等等。项目工程的承包方设立的管理部门主要企业的项目部,其下设立项目工程合同管理部门,合同管理部门之下还应该设立成本控制部门、质量控制部门、材料控制部门以及工程监管部门等等。

3.3引入专业的项目工程合同管理人才。目前,针对我国建筑业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加强项目工程合同管理的专业人才队伍是建筑企业必须采取的重要措施,如:企业内实行项目工程合同管理的专业人员必须持证才能上岗工作,这样会在一定程度上保证合同的质量。同时,建筑企业还必须制定完善的企业内部项目工程合同管理制度,明确项目工程合同部门的职责,健全项目工程合同管理的制度,实行责任人直接负责制,合同文件归档管理等等,以保证合同的有效性等。

4.总结

综上所述,我国建筑业项目工程合同管理还存在的很多问题,需要有关企业和部门根据问题,针对性的采取有效措施,采用标准的项目工程合同范本,引入专业的项目工程合同管理人才,尽快组建项目工程合同管理机构,只有这样,才能充分保证项目工程合同的合法有效性,促进我国建筑业的进一步发展和壮大。

参考文献

[1]刘光忱,傅卓林.论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J].工业技术经济,2006,25(09),29-30

[2]董彦彬.项目工程施工过程的合同管理[J].石油化工建设,2011,06,37-38

[3]张谊.我国项目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J].科技信息,2008,31,483-484

第9篇

【关键词】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 合同管理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1999〕16号)指出:“必须实行合同管理制,建设工程的勘测设计、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和工程监理都要依法订立合同。”水利部《关于切实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也指出,项目建设要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建设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和合同管理制。显然,加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的合同管理,全面实行合同管理制,是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项目参建各方的一项重要工作。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管理是指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机构,以及水利水电工程参建各方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规、规章制度,采取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对合同关系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处理合同纠纷,防止和制裁违法行为,保证合同法规的贯彻实施等一系列活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经济活动涉及的情况比较复杂,这就要求工程参建各方不但要熟悉国家基本建设方面的业务知识,而且要掌握工程建设方面的法律知识,要在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下严格履行合同,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合同进行动态管理,以达到预期的合同目的,实现预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一、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的基本特征

合同是社会经济发展进步的产物,是社会法制化在经济活动中的反映。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是运用法律法规管理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经济活动的必要手段,有着自身的基本特征:

1.合法性。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既受到国家法律、法规的约束,也受到技术规范和工程定额的约束。在合同拟制、谈判、签约、履行等过程中,有关参与人员必须要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预算定额,要依法办事。首先是合同主体要合法,《建筑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款》规定,工程承包人要具备法人资格;其次是合同内容要合法,不能有违反国家法律、政策、计划的条款;再次是形式要合法,符合《合同法》的形式要求。

2.目的性。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以产生、变更或终止工程建设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最终目标是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只有工程项目法人、勘测设计、监理和施工等有关各方有组织地实行合同管理,分别实现各部分的合同目标,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整体合同目标才能实现。

3.真实性。合同的真实性要求合同是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的真实一致,内容是可行的。即是说所订合同的内容,当事人双方都有能力全面履行,并且要按照合同所约定的内容全面履行。

4.严肃性。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具有切实制约作用,所以要严肃对待,不能单纯把合同当作信任凭证。订立合同要严格合同审查制度,要有专人管理和解释,促进合同全面实现、全面履行。

5.预见性。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受到气候、地形、环境等自然条件的影响较大,施工难度较高。这就要求在订立合同时,尽量预见到可能发生的各种不同类型情况,特别是不可抗力方面的条款要作出明确的表述,使合同双方在发生不可抗力的灾害时,有据可依,不至处于被动局面。

二、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的种类及范本

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必须依法订立合同,项目法人与勘察设计、施工、设备材料供应商、监理单位等分别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工程承包施工合同、设备材料采购合同和工程监理合同等。目前,勘察设计合同的范本是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颁布的《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工程承包施工合同的范本是水利部、国家电力公司、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颁布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和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包括《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GF-2000-0208)和《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工程监理合同的范本是水利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颁布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示范文本)》。

三、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从计划立项、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施工管理到运行管理,都直接与经济发生关系,都需要用合同的形式注释这种关系。因此,合同管理工作贯穿整个工程建设的全过程。近年来,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招标阶段的问题

招标阶段的问题多发生于施工合同,主要是招标不规范,为合同管理埋下了隐患。由于施工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存在互异性,必然产生经济利益上的矛盾并表现在合同上。如某些工程在招标过程中,利用僧多粥少的心理对承包人提出一些苛刻条件,迫使承包人压级压价,给承包人增加额外负担,甚至直接压低中标价格,使承包人受到一定的经济损失。为顺利承包到工程,且迫于自身生存和发展的压力,大多数承包人面对不够公正的合同条款也只能委曲求全。同时,有的承包人为提高中标率,搞联合投标,甚至恶意串通,抬高中标价,造成不正当竞争,扰乱建设市场,造成施工力量强、管理水平高的承包人不能中标,项目不能顺利实施,工程建设质量得不到保证,给施工合同管理带来被动。

(二)签约阶段的问题

1.合同主体不合格。合同当事人主体合格,是合同得以有效成立的前提条件之一。首先合同当事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其次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例如,某大 (2)型水库工程等别为Ⅱ等工程,项目法人未经招标与某丙级资质监理公司签订施工监理合同,根据《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规定》,丙级仅可以承担Ⅲ等以下水利工程的施工监理业务。该监理合同因此出现主体不合格问题。

2.合同文字不严谨。依法订立的有效合同,应当依靠准确明晰的合同文字体现双方的真实意思。合同文字不严谨、不准确容易发生歧义和误解,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起争议。例如某水电站在与施工单位签订的三通一平工程承包合同中,对工程属性划分并不十分明确的项目,合同条款也未给予明确,仅在计价方式中写道“本工程项目总价暂定xx万元。其合同价款按四川省九二定额执行”。这一条款的缺陷较大:首先是适合工程的该省九二定额有市政与建筑之分;其次是合同未对工程的类别和相关配套文件加以注明。到底该按何种定额、何种取费标准执行,缺乏可操作性,结果就严重影响了合同的顺利履行。

3.合同出现违法条款。合同违法条款无效;若违法条款属于合同主要条款之一,将导致整个合同无效。例如某水利工程施工合同有一条款“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一切大小伤亡事故,建设方概不负责,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该条款显然违反《劳动法》、《民法通则》等有关责任事故、劳动保护和损害赔偿的相关规定,属于违法条款,不具备法律效力。

4.合同内容有缺陷。《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对合同的内容有明确的要求。如果不按法律法规要求签订合同,就会出现内容缺陷,从而影响合同的完整性和有效性。例如某堤防工程施工合同签约七日之内,项目法人就按总价30%支付给施工单位1500万元的预付款,后因施工单位把资金挪作他用,造成该项目后续工程无法正常进行。

5.合同与结算分离。在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由于执行合同不严格,对竣工期限和罚责的履行不真实,出现了按合同无法结算的情况,于是只好合同归合同,结算归结算,相互分离,失去应有的作用。典型事例是某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结算条件约定不明确,施工单位拖延建设工期达两年之久,最终仍无法按合同条款的罚责进行工程结算。

6.合同形式有缺陷。一些重要的经济合同的签定,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要执行标准合同文本并经公证或鉴证才有效力,没有经过公证机关的公证、鉴证就开始履行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

7.国际间合同疑问。我国加入WTO后,越来越多的水利工程涉及国际间合同。有些合同使用境外文本,由于国情不同、语言文字不同,加上翻译问题,这些合同文本出现不少疑问。对这些疑问不能回避,必须在合同上加以澄清,弄清其含义,或堵塞其漏洞,以免造成损失。

(三)履约阶段的问题

1.违法转包或分包。根据法律规定,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但在工程实际建设过程中,非法转包或分包的行为仍然存在,造成合同履行起来困难重重,工程质量很难保证,出现一些债务纠纷,造成工期拖延,给合同管理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2.不全面履行合同。全面履行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包括履行义务的主体、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以及履行的方式、地点、期限等,都应当遵照合同约定。某些工程出现合同部分履行,部分不履行,就是不全面履行合同问题。

3.出现情势变迁没有及时变更合同。合同成立后,非由于当事人自身的过错,而是由于某些意外情况致使合同目的难于实现,需要对原合同进行适当修改,便于继续履行合同。有些水利水电工程管理人员缺乏及时变更的意识,结果导致了经济损失。

4.缺乏必要的签证和函件往来材料。履约过程中的签证和函件往来是工程建设的需要,也是合同动态管理的需要。有些水利水电工程管理人员对此不够重视,当发生纠纷时,经常由于无法举证而败诉。

5.缺乏及时沟通。合同履行过程中各相关部门缺少沟通,各自为政,给合同全面履行造成困难,也经常致使有关问题的处理出现相互推诿、难以解决的现象。

6.诉讼时效问题。我国一般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二年,有些水利水电工程履约中出现了应该诉讼事件而没有及时诉诸法律,当时才发现已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无法挽回损失。

7.不注意随附义务的履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单位负有一定期限的质量保修义务。如在质保期内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处理解决,这也是全面履约的要求。

四、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作用

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逐步走向市场经济的今天,用计划经济模式的手段管理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办法已经不适应形势的发展要求,随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法律手段的管理方法不断地被引进到各项管理中去。因此,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与管理部门在基本建设过程中不能仅仅重视专业管理、技术管理、行政管理等传统手段,忽视法律管理的有效性和可靠性。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者们应当充分重视合同管理的作用、认真对待并严格执行各类合同,从而达到高效的管理目的,为工程建设争得时间、赢得效益。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简化管理环节。多年以来,我们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中,习惯于使用行政手段,使得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出现扯不完的皮、开不完的会,造成质量难于保证,进度难以按期完成,奖惩无标准,管理无章法。运用合同管理手段可以有效解决以上问题,严格按照合同约束和调节合同当事人双方的行为可以简化建设管理的诸多环节。

2.减少工程结算纠纷。工程结算,是控制建设项目投资的最后一道关口,工作程序较为复杂。由于某些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人员无视合同的存在,随意修改设计、增减子目,结算时仅凭现场代表的一句话就给予办理,一方面为极个别施工人员钻空子提供了机会,给国家和企业造成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另一方面严重影响工程项目投资的控制,甚至产生工程经济纠纷。唯有严格按合同规定执行,才能制约管理人员的行为,给工程结算提供一个切实可行的框定方案。

3.规范甲乙双方行为。一般来说,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规模都较大,参与建设的现场管理人员手中直接掌握着支配工程建设资金的权力,稍有不慎,便会造成极大的浪费。特别是在用行政手段的方法管理工程建设时,往往某位领导、某位管理人员的一句话,就可以任意变更设计、任意改变取费标准,任意签署结算单据。通过合同管理,明确双方具体的权利与义务,有利于合同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相互监督,以确保合同顺利实施。

4.保证工程进度和质量。在以往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中,由于缺少对工程投资情况进行经济分析研究,使得某些项目投资金额不断追加,工期一再延误,以致严重影响投资效益的发挥,造成国家财政或者企业资金的极大浪费。只有严格执行合同的工期条款才能切实保证工程进度。在工程质量方面,也只有严格按合同的质量要求办事,才能够避免或者最大程度地减少工程质量事故。最近几年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领域出现的多起人为工程质量事故,无不是未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技术规范和合同要求执行而引发的。

五、加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措施

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中实行合同管理制,是建设管理体制在改革中迈向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关键,是建立法制经济的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管理,有利于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切实保障工程参建各方的合法权益,并确保工程建设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1.增强法律观念,依法进行合同管理。当前我国建设行业法律法规日趋完备,尤其是《招标投标法》、《合同法》等的颁布实施,对工程招标及合同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水利系统也根据行业特点制定了有关政策、规范。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利水电工程参建各方要加强法律学习和法制宣传力度,促使全体员工增强法制观念,提高守法意识,学会用法律法规约束自己、保护自己,用法律武器维护单位合法权益,促进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当认真阅读有关法律法规,并对所签合同的标的、计量标准、质量要求、价款支付方式、合同履行期限、地点、违约责任等等内容,应作出明确具体的解释,防止出现歧义,增强合同的严密性和可操作性。

2.强化合同管理意识,完善合同管理体制。遵循合同管理的法律程序,要从根本上改变那种靠行政手段管理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陈旧方法。由于合同本身的特征,决定了合同不同于单位内部的生产经营、人事、财务等管理工作,是一种受法律规范和调整的社会关系,涉及了大量的法律专业问题。因此,应建立专门的合同管理组织机构,例如设立法律事务部门或者设置法律顾问,来专门审核合同的签订和监督合同的履行。此外,也可以探讨建立单位计划、财务、质监等业务部门,以及纪检、监察、法律、审计等监督部门共同把关的合同会审制度,以期减少合同内容的盲目性。

3.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过程中,参建各方应选派具有丰富的工作实践经验、懂法律、懂管理、懂业务、懂财务、专业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并具有高度责任感和敬业精神的人员负责合同管理工作。对于合同管理人员要加强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对于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也要加强合同交底,使他们熟悉合同内容,做到有理、有据、有节的执行合同,变被动执行合同为自觉执行合同。

4.严格合同的预管理,坚持合同审查制度。所谓合同的预管理,就是合同签订前对合同项目的计划立项、招标文件的编制及审查等,这是合同签订后能否顺利实施的关键。招标文件的编制和审查要以技术要求合理,商务要求严谨、公平,整体规划可靠为原则。坚持合同审查制度,是合同能否顺利履行的前提与保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建设项目是否具备合同签订的条件,合同内容是否符合法合规,合同条款是否详尽明确,工程等级和技术要求是否具体,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合同签定是否具有完备的手续。在工程招标时还应该对投标单位的主体资格、企业信誉、注册资金、隶属关系、财务经济状况、设备及技术条件、履约能力,与招标工程相类似的工程经验等进行严格审查,以确保中标单位的内在质量。

5.积极推广使用合同范本,签约之前广泛协商。使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范本有助于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防止合同缺项、漏项和不平等条款的出现,有关各方应积极推广使用。每一份合同签订之前,合同管理部门对于合同文本要严格把关,必要时请有关业务职能部门进行会审。合同双方针对合同条款特别是主要条款进行全面、深入、详尽的平等协商,在签约阶段解决双方分歧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才能减少合同履行的难度。

6.加强合同实施监督,及时全面履行合同。合同实施监督是合同管理的日常事务性工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主管部门及项目法人应定期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并建立完善的合同实施监督和检查考核制度。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严格按合同约定办事,对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文明施工等管理要求,都遵从合同约定。合同双方是平等的合同主体,一切事务的处理都以合同为准绳。监理工程师和设计代表,以及其他参建单位,都在合同规范的范围内履行职责。对于设计变更和自然因素造成的费用增加,依据合同条款规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处理。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偏差问题,认真进行分析、纠正,对随意违反合同条款的行为要认真查处,通过正规化、规范化的合同管理防止因违规而造成不良后果。

7.充分利用电子信息化手段,提高合同管理工作的效率。随着现代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规模的不断扩大,工程信息量不断扩大,信息交流的频率与速度也在增加。电子信息化手段给工程合同管理提供了一种先进的管理手段。合同在签订、履行乃至终结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信息资源,这些信息资源既是现有合同的总结,又为今后的合同管理提供宝贵的经验资料。加强合同实施过程的信息管理,可以从两方面着手:一是建立项目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把整个项目建设涉及到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监理咨询等合同文本存储在计算机内,并进行适当的分类和编码,对有关信息进行链接,随时掌握各个具体合同的实施动态,针对合同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分析研究,不断提高合同管理水平;二是加强对项目参与方的信息管理,信息发出的内容和时间应有对方的签字,要及时处理对方信息的流入。

8.完善合同清算工作,加强合同索赔管理。合同履行结束,要逐一对合同进行清算。一方面合同竣工资料要求齐备并符合国家档案管理要求,另一方面对合同费用问题要有最终决算,双方对决算结果都要签字认可。此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经常出现索赔的问题。我国工程承包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对工程索赔认识不足,缺乏推行工程索赔所需的意识和动力。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合同管理索赔要求承包商在签订合同时要充分考虑各种不利因素,分析合同变更和索赔的可能性,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赔策略;在合同整个履行过程中,要随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结合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研究。加强合同索赔管理不仅有利于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重要的是有利于水利水电工程参建单位尽快适应国际工程建设规范,提高未来的生存能力。

参考文献

[1]叶阳,何建新,刘建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合同履行中常见问题及对策探讨》.《中国工程咨询》.2006(7)

[2]姚小平.《浅谈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管理》.《中国城市经济》.2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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