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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技术创新优选九篇

时间:2023-05-16 15:54:39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互联网技术创新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互联网技术创新

第1篇

互联网成创业首选

“在微软研究院十多年技术领域的成绩,和以前在硬件设计、芯片设计上的经验,还有对技术团队的管理,在对创新者的培育方面,我都觉得我已经积累到足够经验,现在是要回报的时候了。”作为微软亚洲研究院创始团队中最后一位科学家,李世鹏在解释自己为何加入科通芯城担任CTO时如是说。而在科通芯城CEO康敬伟看来,科通芯城需要有更强技术的平台,来帮助今天年轻的创新创业者,李世鹏作为拥有接近两百项世界专利的科学家,无疑是最重要的保障。

据资料显示,从2005年李开复出走开始,微软亚洲研究院创始团队就纷纷开始转投互联网公司旗下。在李世鹏之前,微软研究院原常务副院长赵锋在今年9月出任海尔集团CTO,2014年,张亚勤宣布加盟百度担任公司总裁,2010年,张宏江加入金山,同时林斌成为小米联合创始人,至于离开微软的李开复先选择了谷歌然后又在2009年创办了创新工场,而2008年王坚则加入阿里巴巴。据业内人士表示,如今中国互联网公司的吸引力已经让全球的科学家蜂拥而至。据南方日报记者了解到,前NASA工程师陆复斌在今年6月就加入到百度担任百度贴吧事业部总经理,2013年,谷歌Android全球副总裁Hugo Barra也加盟小米出任小米副总裁。

提升技术帮助企业“过冬”

“出来(微软亚洲研究院)的这些人比在里面这些人贡献更大。”金山CEO张宏江在谈到科学家加入到互联网公司的作用是,认为科学家本人在专利上的造诣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将会对科技公司带来极大的推动。

对此观点,18岁获得国际信息学奥林匹克比赛金牌同时曾任搜狐公司CTO的王小川颇为认同,他直言技术的创新是搜狗能够前进的主要推动力。也正是因此,在日前搜狗搜索宣布与知乎进行深度合作时,王小川也认为搜狗对知乎在搜索技术上的投入才是真正的“大手笔”。据介绍,双方合作后,知乎将启用搜狗为其定制的搜索技术解决方案,完全升级知乎搜索的底层引擎,改善PC及无线端的搜索功能和服务。

技术方面的硬功夫,也在搜狗的业绩上有正面的体现。据财报数据显示,今年三季度搜狗营收10.21亿元,净利润达2.14亿元,实现7个季度持续盈利,其中最大的亮点则是借助腾讯的独家资源,搜狗相继推出了微信搜索、微信头条等重磅产品,走差异化发展道路。对此,业内专家表示,随着资本形式不再乐观,以科技主导业务的企业越来越得到了资金的青睐。“拥有科技背景具备技术实力的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更具竞争力,在资本寒冬下无疑能够得到青睐。”

连接市场担“桥梁”重任

“大数据、互联网+等概念目前很热,但对于互联网企业而言,仍然需要应用层面的变现才能连接消费者。”有业内专家表示,新兴技术要想实现和市场对接,拥有技术背景而又投身创业前线的科学家要担负起重要的桥梁作用。

第2篇

1研究理论及综述

互联网是由众多计算机网络相互连接而成,至目前已经历了4个阶段:起步发展、精英互联、大众互联、智能互联阶段。互联网基于网络中立原则而保持了开放性、虚拟性、平等性(去中心化)、交互性等特征[3],使得参与其中的用户能平等自由地连接互通,共享全球信息资源。企业通过互联网与外界即时联接,技术创新的空间范围被无限拓宽,协作创新成本降低,开放创新等理论在更大程度上被应用。

1.1开放创新理论

开放创新理论认为技术资源的流动能够突破企业边界,企业应该有意识地流入和流出知识,通过与外部组织的开放合作获取、利用外部创新资源,同时充分整合内外部的资源,以加速企业的技术创新,最终实现技术的发展[4-5]。高度开放的互联网,降低了企业间知识共享的成本并在一定程度上模糊了企业边界,同时信息技术的不断提高,促使更多隐性知识显性化,降低了知识共享的难度,网络的平等、自组织特性使互联网上的资源丰富且免费,从而使企业具备了在全球范围内利用网络资源的实施条件,在研发过程中同供应商、经销商、同行、用户、科研机构等进行广泛合作成为可能,企业的技术创新借助互联网可以扩展到全球[6]。

1.2社会网络理论(socialnetworktheory)

社会网络是由包括个人及组织在内的社会行动者及其关系组成的相对稳定的集合系统[7]。拥有各种差异化资源的行动者的数量和密度、行动者的关系和行动者在网络中的位置等,会影响网络中资源流动的方式和效率。在规模化的网络中,部分占据着结构洞位置的行动者连接能力(即影响力)要显著高于其他,并对该网络中资源的配置有着巨大影响。社会网络中行动者通过强链接关系获得的信息往往重复性很高,而弱链接关系充当的信息桥,使行动者更能跨越边界获得异质性信息和资源,因而弱链接关系比强链接关系更能推动人们获得成功[8]。研究发现行动者的社会网络规模越大,异质性越强,社会资本越丰富,其通过弱关系摄取资源的能力越强[9]。互联网的开放性、虚拟性及去中心化特性,使参与网络的行动者数量众多,他们的关系多为弱链接关系,这将成为企业建立规模网络,及与用户、消费者、竞争者甚至技术创客等建立弱联结关系的重要基础。企业可以借助这些丰富的弱链接关系充当的信息桥,获得企业边界外的异质性技术信息和资源进行技术创新。

1.3技术的社会形成理论(socialshapingoftechnol-ogy)

技术的社会形成理论(简称为SST)认为技术是由创造和使用它的社会条件(或因素)所决定的社会产物,技术形成的过程取决于形成新技术的过程中技术、非技术因素的共同建构,进而“社会地形成”技术[10]。技术的主体不再局限于科学家和工程师,而是关系到更广的社会群体,技术的发展呈现出受社会群体影响的多向发展模式。SST理论认为任何一项技术发展路径都不是唯一的,在新技术创新的每一个阶段,都会涉及技术发展的一系列的可能性路径的不同选择[11]。这种技术的社会选择本质上是用户的各种需求满足的体现,而用户需求的满足来自于用户群体对技术的共同认识,这种认识是在不同利益的社会群体之间通过协商的机制达到的[12]。依托互联网的开放和交互特性,企业可以建立基于技术的创新平台,聚集研发人员、供应商、经销商、用户、科研机构、技术创客等利益不同资源异质的行动者,发起对技术新需求和新解决方案的互动,通过协商选择机制取得包括技术商品的有效性在内的共识,达成技术的社会形成。

1.4技术创新互联网化

易观预测报告在2007年提出了“互联网化”概念,认为互联网化是企业将内部的行为、信息资源同网络资源相连从事的内外部商务活动[1]。互联网对传统企业的促进作用首先是信息化,其次是营销互联网化,最终将是企业的全面互联网化[13]。商业的互联网化主要是企业重新构建和消费者的关系,并利用互联网工具改造企业内部流程[14],而工业的互联网化是在低成本小型化传感技术取得突破的基础上,利用制造信息、互联网及物联网技术交汇来促使生产制造过程智能化、互联化,将人和机器,机器与机器联合起来,从而为制造者和客户带来前所未有的数据和信息解决方案[2]。对企业而言,技术创新互联网化是通过构建以企业为中心的网络平台,将内部的技术信息和资源与网络资源相连,通过达成网络平台用户群体间对创新技术及产品有效性的共识而最终实现技术创新的一系列活动。

2研究模型与假设

技术创新互联网化能让企业面对一个无比丰富的创意资源库。企业在利用网络资源的同时,会面临因辩认搜索信息而产生较大的成本以及虚拟技术交易风险等。综合考虑,笔者认为影响企业技术创新互联网化的因素主要有网络资源丰富易得性、与网络用户交互程度、网络资源管理能力、网络资源搜索成本、网络交易风险及企业家精神等。本文的研究框架如图1所示。

2.1网络资源丰富易得性与企业技术创新互联网化的关系

计算机强大的储存、压缩、互联功能,网络开放、平等、自组织特性,使互联网能以低单位成本汇集、整合和分析人类近年来所积累的巨大的信息量,网络数据呈爆发式、指数级的增长,根据新的摩尔定律,全球数据量将每两年翻一番。网络大数据的海量、多元、异构,非结构化、连续性、实时性等特征,使其就像一个记载人类行为和物理世界特征的数字写真,无限接近真实世界,被全球用户挖掘、分析和优化[2]。信息垄断被实时互动与异步传输并举的功能所打破,大规模使信息边际成本趋于零,人人都能通过互联网得到同版本的免费信息[15],如果想获得技术创新的相关资源,世界就是企业的研发部[16]。企业只需将有限的资源集中在核心问题的研发上,新点子、新理念、资金源以及大量的开创性人才都可以直接从外部获得[4]。通过谷歌、百度等专业搜索引擎及其他检索工具,拷贝、粘贴、上传、下载、收藏、打印等方式,企业在网上查找、传递、存储信息资讯变得十分便捷。企业能够通过互联网以低成本、广范围的找寻创新资源,以开放式创新模式减少创新的时间并提高创新效率[17]。因此网络资源的丰富易得性会促进企业的技术创新互联网化。

2.2和网络用户的互动程度与企业技术创新互联网化的关系

互联网同时在线、即时交互的技术发展使企业与用户间的网络交往更加便捷和高效。企业通过互联网构建强大的异质性创新网络,为其技术创新的实施提供了社会场所。作为技术创新的核心行动者,企业处于该技术网络结构洞位置,是创新网络的设计、发起、形成与发展的推动主体,通过与用户频繁的交流逐步建立起良好的信任关系,获知其潜在需求及新创意新设想,并有意识地将用户转化成为开发、测试产品的人,使其成为企业技术迭代开发过程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企业可以把新创意或新概念尽快做成简单初级的原型产品,寻求用户体验和反馈,在与用户的高频度互动中不断总结经验,调整认知,对产品进行快速、多次的迭代优化。每一次迭代优化过程都是技术及产品的趋于完善的过程,是用户们反复交互达成技术创新的社会形成过程,既极大地降低了企业创新的整体试错成本,又更准确地捕捉用户需求以应对高度不确定的市场。企业与网络用户交互程度越深,从网络用户中得到的创意及反馈资源越多,越有利于企业技术的创新达成,因此,与网络用户高交互度会促进企业技术创新互联网化。

2.3企业网络资源管理能力与企业技术创新的关系

资源在网络中流动的过程实质上是企业对资源的吸收能力发挥作用的过程。如果忽略了对网络中心位置与知识吸收能力之间关系的考察,则意味着企业从网络搜寻中获得的资源难以在其内部进行转换。用户从网络中获取资源是一个去除不相关或者冗余信息,降低时间和空间复杂度,提高数据质量的过程。网络信息资源的海量性、信息上传时间的累积迭加性、传递信息资源的用户对象无边界性及信息分享者无信用背书等特征,是企业高效利用网络信息的极大挑战。企业需要具备机敏的外部感知能力来定位新市场,新技术以及确认新出现的竞争威胁[15],同时还需要对网络技术信息具有较强的搜索与评价、甄别与采集以及转化利用的能力,从而能高效获得所需资源并对其进行科学的、快速的协同创新。因此,企业具有较强的网络资源管理能力能促进技术创新互联网化。

2.4网络交易的风险性与企业技术创新互联网化的关系

互联网通过对信息的数字化处理,使虚拟网络具有许多传统现实中具有的功能。网络中交往活动多是尚未谋面的陌生人,网络互动不具备实际交往的实体性和可感性,也不具有可察觉的时空位置与形态[18]。这种超时空性、无规范性下的交往使网络行动者能自由选择交流对象,借助虚拟身份在网上虚拟群落里呈现真实性的网络交往。在虚拟网络中产生的认知信任和关系信任使交往对象间的小额交易风险较小。然而,由于网络使用者呈现虚假信息的约束力降低,交易违约的惩罚小且易逃避,对利益较大的交易潜在的风险性较高。因而,互联网的虚拟性不可避免地让参与其中的交易个体产生疑虑和对不可控的恐惧,如网络交易诈骗、网络隐私曝光等。尽管网络上已经出现网店评级、网店交易第三方,甚至有行业正在讨论引进人品及信誉,但网络真假难辨的符号世界,原有的现实中的约定率现已变得模糊,使人与人间的互动在面前利益特别是巨大利益时容易产生信任危机[19]。这种信任危机会导致网络技术资源交易的一方受到技术泄密、资金损失及时间成本等风险,企业利用互联网获取资源的意愿及成功率会降低,从而影响企业的技术创新互联网化。

2.5网络技术搜寻成本与企业技术创新互联网化的关系

企业获取网络技术资源及信息的行为受到其对网络技术信息的识别和潜在成本的影响。在互联网中,企业首先要通过网络搜索知道自己需要的知识技能的拥有方,并对其掌握程度有一个主观评估,才能开始深入的目标搜寻和知识索取。根据认知心理学理论,行为主体为了达到一个既定的目标,总是倾向于采取那些路径最短、能耗最低的方法。联系人能否及时将信息提供和传达也是影响搜寻决策的一个因素。互联网的广域性使网络信息资源呈极度分散状况,企业需要浏览许多网站才能查到相关信息,而良莠不齐的信息进一步延长了用户搜索信息的时间。尽管网络用户可以使用搜索引擎工具在数量庞大的网络资源中快速获取自己所需的信息,但现有的搜索引擎存在的误检率和漏检率较高、查全率和查准率低、专指性差等缺陷,使企业对网络资源的需求与利用出现了不一致。企业必须花费大量的人员及时间成本从网络中搜索并利用相关技术资源,从而导致企业可能出现稀缺资源分散,甚至耽误创新进度。因此,出于对获取网络技术资源的搜索成本考虑会影响企业技术创新互联网化。

2.6企业家开放创新精神与企业技术创新互联网化的关系

熊彼特把“创新”作为企业家精神的核心,认为企业家精神是企业家具有的不甘现状、刻意求新的精神。彼得•德鲁克继承并发扬了熊彼特的观点,认为企业家精神的实质是变革,包含着创新、冒险、信任等内涵[20]。企业家是技术创新活动的倡导者和实施者,其主体作用贯穿于技术创新的全过程,企业家精神有助于企业技术创新互联网化。首先,高创新精神的企业家凭借着高超的对外界的敏锐性,在网络时代更善于从互联网的运行规则中发现新创意实施创新行为;其次,高冒险精神的企业家往往更能承担网络中虚拟交易的风险承担更高的搜索成本,率先获得更多与网络用户接触、沟通和合作的机会,从而能找到更新、更多的时机去实现创新行为;最后,高信任感的企业家在与他人互动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真诚性往往容易诱发他人信任,从而改善创新效果。总之,企业家扮演着一个发现网络、培育网络、维护网络的角色,并积极引导企业提高拓展网络和利用网络的能力[21]。企业家精神积极推动企业在更广泛的互联网范围内寻求新的网络资源,提倡组织与网络用户的深层次互动;培育企业的快速搜寻和利用转化网络资源的能力并尽量节约成本转化风险,进而提高知识创新效率[22],力图把内外部资源组合成新的更具生产力的形态。高创新性、冒险性及信任感的企业家将强化各影响因素对企业技术创新互联网化的影响,而相对低的创新性、冒险性及信任感的企业家则会弱化各影响因素对企业技术创新互联网化的影响。因此,企业家精神对企业技术创新互联网化进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调节作用。

3案例研究:以海尔集团为例

3.1案例选择

至2013年底海尔集团累计专利申请15737项其(海外专利3299项),获得授权专利10167项,是无线电力联盟(WPC)的核心成员,主导和参与317项国家标准的编制。2012年度海尔被评为“全球最具创新力企业50强”榜单第八名,具有较强的创新及转化能力。同年,海尔集团建立全流程并联交互开放式创新生态体系,推行基于互联网思维的企业平台化、员工创客化、用户个性化“三化改革”。海尔通过改革裁员近万人后将员工分成2000多个自组织,以网络化组织的企业无边界、网络化资源的组织无领导和网络化用户资源的供应链无尺度的三无管理战略推进创新。某种意义上讲,海尔是中国真正践行开放创新理论并将之与互联网紧密联系的企业,以海尔做为案例研究企业技术创新互联网化的相关课题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

3.2海尔的技术创新互联网化

张瑞敏[23]认为:“在网络化市场下,用户掌握了信息不对称的主动权,用户的选择可以决定企业的生死,只有网络化的企业才能跟上网络化的时代”。海尔采取开放式创新生态体系进行技术创新的互联网化,搭建了HOPE(HaierOpenPartnershipE-cosystem)系统、资源共享云、创意工场、海立方、众创意等平台,依靠云技术建设了近70个成熟智慧社区,形成600多个云交互的网络入口,以“外去中间商,内去隔热层”的设计理念,吸引用户深度参与产品前端个性化设计,避免效率延迟和信息的扭曲失真。任何的注册用户都可查看海尔的创新需求并随时提交解决方案。提交后的解决方案会自动在平台上与其他用户等相关利益方进行反复的交互,直至形成可被选择的技术或产品方案。在开放系统上,每天有超过100万活跃粉丝参与海尔产品的互动,平均每天产生有效创意200多项。

3.3创新成功案例呈现

(1)改良式创新案例:海尔“雷神”游戏本。海尔研发团队对游戏笔记本价格、销量、抱怨等信息进行搜集,在筛选、归类、比对近3万多条中差评信息后确认重点研发解决13项技术问题如屏幕上有亮点、分辨率低等。研发过程中,通过微博、微信、QQ群、论坛、官网等平台建立由游戏本玩家参与的网络交流空间,如2000人的雷神QQ群、百度雷神吧等,结合线下的“雷神日”(每月24日)实地活动,完成从线上到线下全方位的互动,了解雷粉的核心需求、技术创意和及相关新技术反馈。“雷神”游戏本的规格参数、性能配置、外观、品牌命名以及LOGO设计,都是网络互动中雷粉们的共同选择的结果。研发团队通过互联网联系上游代工企业并采用网上预订的销售方式,将雷神产品推向社会并取得成功。(2)突破式创新案例:海尔“天樽”空调。海尔空调交互团队通过与用户的网上互动,发现“空调病”的技术难题,通过海尔生态开放平台上向全球用户进行创意征集,以整合全球的设计机构、专家资源及创客高手全力解决。在海尔开放式研发互动平台,几百万网友的需求得到交互,共形成了67万多条的有效交互信息,其中“空穴来风”、微信控制遥控等创意理念得到了大家的认可并最终获选。天樽空调的设计经过创意库的5次筛选,在海尔空调专家、网络高手和需求用户之间的多次交互后形成最终的产品。天樽空调拥有65项专利技术,其中送风核心专利25个。2014年,海尔天樽空调凭借其颠覆性外观设计、“让家电会思考”的智能理念和凉而不冷的健康功能,在众多国际品牌如3M、GE等参与角逐的艾普兰奖项的评选中胜出摘得桂冠,并获得由业内评选、网友投票的创意设计奖“百姓奖”。

3.4案例分析

“雷神”游戏本和“天樽”空调的成功是海尔实行技术创新互联网化战略的结果。海尔通过减少在册员工并提倡微组织在线,建立与全球互联的创新网络,从丰富的网络资源中获取有益的技术信息,整理、归纳、挖掘目标用户需求,与目标用户进行高度互动,获取其核心诉求信息、创意设想及改进建议,从而将网络资源转化为自身创新资源,快速提升产品及技术的性能,最终形成用户群体对技术商品有效性的共识,此外引导用户参与技术创新加强用户对企业产品的粘性与忠诚度。在海尔集团的网络化战略及其技术创新的实现中,集团主席张瑞敏倡导企业向互联网转化,突破组织中的各种障碍,打破企业管理层级常规实现扁平化的网络结构,其企业家精神是实现技术创新互联网化必不可少的强推动力。

4结论与讨论

第3篇

刘鹏教授表示:“大数据已成为一种自然资源,未来谁拥有大数据谁就拥有矿山,就拥有财富。”在演讲中,他从衣食住行等角度列举了互联网带来人们的变化,详细分析了大数据、云计算的深刻内涵,深入阐述了云计算和大数据技术在互联网+的应用实践。他指出,在“互联网+”时代,传统经济将被互联网“掠夺”,软件将“吞蚀”整个世界,互联网公司大数据运营化成为未来发展的主要趋势,在智能化的生活需求和人类生活的信息化发展下,未来制造业要的不是石油,大数据是最大的能源,而因为大数据,人类拥有第二人生势在必然。

钟致民总经理从运营商的角度向大家剖析了互联网与通信行业发展的密切关系,强调了企业也需要虚拟化,需要第二人生。通过对数据的剖析,说明了目前我国互联网技术亟需提高改进。钟总分享了金泰阳纸箱的定制方案、海尔“四网融合”等案例,阐述了“互联网+”的行动计划中国电信在信息化建设中的作用。他指出,从公众消费互联网到产业互联网,市场潜力巨大,大数据犹如深海,需要各行业、各产业的共同创造与挖潜,中国电信志在成为“互联网+产业”态圈的营造者,帮助大量的传统企业拥抱互联网+,推动企业依靠互联网不断发展壮大。

互联网+”时代,电子商务正在成为中国乃至世界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引擎。国内著名电商公司技术总监凌刚在论坛上为大家简要介绍了电子商务系统地技术特征以及系统的构成,剖析了传统技术方案存在的主要问题。他指出,今天的电商早已不是狭义的电脑加商铺的传统概念,而是无处不在且纵横交错在人们生活中每个角落的“互联网+”的全新理念,分享了电商企业面对“互联网+”新挑战的技术策略,对目前电子商务系统的改进提出了合理的建议。

第4篇

〔关键词〕 互联网+;股东大会;虚拟股东会;网络投票;电子表决

〔中图分类号〕DF411.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4769(2017)01-0083-06

一、“互联网+”时代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技术创新

按照现代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机构设计的基本原理,作为公司最高意思机关的股东大会是以举行会议作出决议之方式行使其职权。股东大会的“互联网+”,以信息技术的嵌入实现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创新,当然这种创新既是克服传统模式弊端的结果,也是建立在原有模式基础上的一种新发展。

(一)传统技术背景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现实困境

在传统技术背景下,公司在某一规定的地点(通常是住所地)召开股东大会,而股东则以亲自或委托他人到该地点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等权利,从而形成公司之决议,实现股东民主。然而这种设计对于大型的股份有限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却面临着背离制度设想的现实困境。

一是股东亲自出席的遇冷。从理论上讲,股东为了自身利益,会选择亲自出席会议而行使其权利,但实践中却往往并非如此,绝大多数的股东(当然主要是小股东)都会选择不出席而“搭便车”,甚至于出现“一人股东大会的情形①,从而导致股东大会变成“大股东会”。出现这种现象,一是基于参会成本的考量,随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逐渐分散,多数的股东分布在一个日益扩大的地理范围,甚至零散地分布于世界各地,对于股东尤其是一般明智的小股东而言,因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的成本与其小额投资所获得利益之不均衡,选择不出席会议对他们而言是一种理性的选择。二是分身无术的无奈,由于一人同时为数家公司股东的情形非常普遍,若这些公司同时召开股东大会,那么,即使股东意欲参会也可能由于分身无术而不能如愿。据笔者的初略统计, 2015年5月19日,单单深交所即有177家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三是这些中小股东由于所持股份较少,他们往往会认为自己所行使的表决权对股东大会的决议形成无足轻重而选择“搭便车”。四是股东投票的低效。首先是运用这一制度的上市公司比例小,据统计,我国1990年代开始,出现投票权竞争的上市公司不足10家,不到上市公司总数的1%〔1〕,这一制度在中国证券市场远未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其次,尚无真正成功的案例。在目前已有的案例中,征集人通过公开征集方式得到足够多的投票表决权并成功达到征集目的(改组董事会成员结构、通过议案等)的案例仍是空白。〔2〕究其原因,是客观上存在着信息不对称,不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未必能寻到值得信赖的人,同时也是中小股东的“合理的冷漠”使然,另外还有出于便捷性的考虑。

①数据来源于CSMAR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研究数据库(会议情况)。

(二)互联网技术的嵌入与股东大会的实践创新

然而,由于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智能化设备的广泛普及,政府、企业组织结构进行了重组,行为模式发生了新的变化。从企业的层面看,世界范围内越来越多的企业在生产经营中使用电子信息手段。“互联网技术的全球接触面和互动性质,使它成为传播金融信息、提供金融服务、甚至股票认购和股东投票的理想媒介。”〔3〕“互联网对公司法最大的实际影响的是公众公司的股东会议”〔4〕,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引起了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层出不穷的实践创新。从我国股份有限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运行实践看,至少实现了以下四方面的创新。

一是公司信息电子公告的普遍应用。公司信息通知、公告的电子化是互联网技术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领域实现最早最为简单也最为普遍的应用,无纸化办公的普及使得公司的许多信息材料不是以传统的纸质形式而是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存在,公司信息资料的传送、披露已经普遍从传统的信件到电子邮件、网站等电子化方式进行,互联网因而成为公司信息披露的重要平台。在我国,有两家网站成为了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分别是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官方网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属的巨潮资讯网,更不要说数量庞大的公司网站与形形的其他各类网站,网络已然成为信息公告的最主要方式。

二是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有序推进。电子技术的发展与网络应用的普及化将股东表决权的行使带入了一个新时代,那就是电子通讯表决。在我国主要是网络投票,目前采用由两家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各自分别设立的网络投票平台。2004年12月12日,北京首都旅游股份有限公司首家“试水”网络投票表决,从2005-2012年沪深两地超过17%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会议允许股东网络投票,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会议的次数超过了7000次。①如今,网络投票成为我国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必须提供的一种最重要的投票表决平台。

三是股东大会视频会议的脱颖而出。随着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与安全水平的大力提升,利用网络召开股东大会的技术条件已经具备。早在2001年,在深圳就开始了数码网络的股东大会,并设计了网上投票系统。2013年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首先开通了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直播平台,2 月18 日,创业板公司松德股份首次以视频的方式召开了股东大会,这开启了利用现代化网络技术召开股东大会并且使得公司信息公开透明的新篇章。

四是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网络互动的积极尝试。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也为股东知情权等权利的行使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于是各种电子论坛应运而生。目前在我国,上市公司、证券公司和证券市场中介机构的官方网站上一般都设有这种论坛,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也分别开通了“互动易”、“上证e互动”的电子论坛。而这两个交易所的电子论坛除了满足股东之间的交流外,更可以使股东与公司之间进行互动,这有助于调动股东参与公司治理的积极性,具有传统方式所不能比拟的优越性。

(三)互联网背景下股东大会的技术创新需要法律制度的调适与应对

股东大会在互联网背景下的技术创新作为以现代电子技术取代传统法定书面程序用于企业事务管理的过程,必然涉及一系列的法律问题,尤其是公司法律制度的应对问题。从国外的经验看,各发达国家公司法都对高度发展的信息化社会做出了应对之策,纷纷通过立法来应对以及推进股东大会运营的信息化。美国特拉华州公司法率先于1989年承认以电话或网络等电子方式行使表Q权的效力,此后在2000年7月1日,特拉华州又再度领先各州大幅度修改公司法之规定,除准许公司以电子方式递交对股东所应为之通知外,更赋予利用远距通讯方式所为之委托与投票等行为与书面投票具有实质相同的法律效力。〔5〕英国则于2000年5月颁布了《电子情报传达法》,规定了可披露的文件、通知及权利行使可使用电子情报传达的方式。而德国联邦议会于2000年11月16日通过了《记名股份及表决权行使的方便化法律草案》,认可了电子表决、电子公告等内容。〔6〕2001年11月21日,日本第153届临时国会通过《商法等部分法律的修正案》,其中包括了公司法定文件制作、股东大会召集和通知、股东表决权的行使、信息披露等公司股东大会电子化的内容。

电子革命以及以此为主要背景所引发的大企业之间以超越国界的规模所进行的竞争的激化、各国资本市场规模的扩大,是引发这些修改的社会、经济方面的原因。〔7〕正如日本著名公司法学者神田秀树所指出的,如果不应对IT革命进行公司法修改的话,不仅会给公司的活动带来障碍,也会给国家的经济发展带来负面的影响。〔8〕

从上述我国股东大会的实践创新看,信息公告的电子化是否需要公司法的确认与保障,股东网络投票是否仅凭证监会的“视为出席会议”就足以强制推行,会议直播与网络互动的实践发展能否实现制度推进,这些机制创新能否推广到非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一句话,股东大会的技术创新需要制度的调适与应对。当然,首先要对我国法律制度应对信息化的适应性进行考察。

①参见《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工作指引(试行)》第8条。

二、我国应对股东大会技术创新的制度现状

每一次技术的发展都会带来法律的变革或发展,但是,“通常,法律的变化要慢于社会的变化。经济结构、生活习俗、传统观念,甚至正义观念的变化一般都不会通过法律条文的变化反映出来。”〔9〕我国现行公司法制定于1993年,鉴于当时我国信息化发展水平,公司法不可能以信息化为导向进行制度构建,而后虽然经过1999年、2004年、2005年与2013年的多次修改,但是信息化亦并非屡次立法修改之考虑目标。总体而言,我国现行公司法还没有一条能直接体现公司法制信息化精神的规定。

(一)中国证监会以其的规则实现对股东大会的制度创新

在我国,信息技术在股东大会的运用得益于相关部门的推动,如电子公告与网络投票是以中国证监会的名义推动的,网络互动与会议直播则是证券交易所等机构以投资者教育等名义在探索的。

一是确认了网站作为公司信息公告的合法平台。中国证监会关于包括公司股东大会信息公告在内的信息披露的主要规则是《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这些规则明确,上市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披露信息,应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媒体,而指定媒体,是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和网站。此外,对于对非上市公众公司,证监会2013年1月4日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一号――信息披露》规定,非上市公众公司应当自主选择一种或者多种信息披露平台,如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公共媒体或者公司网站。

二是确立了股东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效力。2004年11月29日,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工作指引(试行)》,对上市公司如何实施网络投票表决方式进行了集中统一规定。2006年3月16日,证监会又了《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正式确立了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机制。2013年12月25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更是提出“引导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全面采用网络投票方式”,2014年修改后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则强制性地提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或公司章程的规定,采用安全、经济、便捷的网络和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需要指出的,有关股东大会视频会议以及公司与股东之间、股东与股东之间网络互动的实践,中国证监会目前并无相应的规则予以确认。

(二)我国应对股东大会技术创新的制度适应性判断

首先,中国证监会对公司信息传送电子化的确认并不违背《公司法》,甚至可以说是有《公司法》的依据的。不可否认的是,《公司法》并不排斥信息化,甚至于为信息化变革预留了一定的空间。第一,公司法对公司章程的授权使股东大会电子化的通知与公告成为可能,如《公司法》81条第11项授权了公司章程可以规定“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证监会可以通过引导公司修改章程实现通知与公告的电子化。第二,公司法有关股东大会“书面”形式的许多规定可以通过扩大解释来实现信息化。如通过类似于《合同法》第11条的规定进行解释,“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从而将电子化的形式纳入“书面”形式。

其次,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则对网络投票的确认并没有解决法律依据问题。在我国规定股东网络投票的是中国证监会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工作指引(试行)》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投票工作指引(试行)》对于网络投票的法律地位是这样规定的:上市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人通过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①但是《投票工作指引(试行)》并没有解决网络投票的法律依据问题。网络投票是一种以股东不出席股东大会会议为前提的表决权行使方法,在我国公司法关于“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规定的面前,没有“出席会议”而行使的表决如何能够“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确立股东大会会议以现场会议为召开形式的同时,也肯定了网络投票作为辅助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的便利,并规定“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06年)第20条第2款。虽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此后曾做过修改,但是这一规定未曾发生过变化。,通过扩大解释“出席”的方式满足了公司法相关规定的要求。问题是,实行网络投票的股东是否“参加”了股东大会,“参加”与“出席”究竟有何区别。按照《现代汉语词典》对这两个词的解释,“参加”与“出席”是一对近义词,参加是指加入某种组织或某种活动,出席是指参加会议或典礼等活动,两者基本上可以通用,并没有实质性的区别,只是适用场合有所不同而已,出席一般特指有发言权和表决权的成员参加会议。参见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现代汉语词典》(第6版),北京:商务印书馆,2013年,122页、191页。或者说,对于股东大会会议而言,之所以用“出席”而不是“参加”,是由于词语搭配习惯而已,并不是因为二者本身有多大区别,无论是“出席”还是“参加”,原本都是指有人出现在会议现场。股东实行了网络投票行为,只能说他参加了投票活动,并不能说明他已经参加了股东大会。因此,基于“参加”与“出席”这两个词本身的含义,将网络投票作为“参加”股东大会,“参加”股东大会视为“出席”会议这一逻辑实际上是并不能成立的。

第三,以中国证监会的规章强制推行网络投票涉嫌违反《立法法》。强制性地要求公司“采用安全、经济、便捷的网络和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的是2014年修改后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该《规则》的制定主体是中国证监会,其文件性质应该属于部门规章。但是根据《立法法》第80条的规定,部门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不得增加本部门的权力或者减少本部门的法定职责。由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在我国有关公司、证券法律中没有相应的规定,因此中国证监会以规章的形式强行要求公司出资租用由证券交易所或者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开发的网络投票平台,应属增加上市公司的义务,有违《立法法》之嫌。

(三)实现股东大会从技术创新到制度创新是一个以公司法改革为核心的系统工程

实现股东大会信息化是一个系统工程,它应该以公司法的改革为核心,同时也不能单纯靠公司法一个法律来完成,我国股东大会制度的信息化应该根据具体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形式,由不同效力层次的法律文件加以规范。

首先,股东大会电子化运行的基本框架应当由公司法构建。一方面网络投票作为互联网环境下股东行使表决权的一种有效方式,应当享有与亲自出席投票、人投票同等的地位,由法律来规定。采用证监会的部门规章来规范的做法除了涉嫌违反《立法法》与法律层级不高之外,还面临着适用范围过窄的问题,因为《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仅适用于上市公司,而不适用于非上市公司,实际上我国许多非上市公众公司,其股东大会也面临同样的实践困境。另一方面,在步入互联网时代的今天,电子形式已经不能再纳入书面形式的范畴了,哪怕以扩大解释将电子形式纳入“书面”形式最终还得依靠法律而不是低层级的规章。将书面形式扩大解释为包括数据电文在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诞生于1999年,当时连电子商务法律中最为基本的《电子签名法》都尚未产生,当然也不具备将电子形式作为一种独立形式的土壤,因此当时的这种扩大解释是值得褒奖的。但是在我国后来的许多立法中,电子形式逐渐脱离书面形式而独立为一种形式,如《民事诉讼法》第63条关于证据的种类就将电子数据单独作为一种证据形式而不是包含在书证之内。退一步说将书面形式扩大解释为包括数据电文的是法律而不是其他法规、规章,因此通过《公司法》来确立电子形式、电子文件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运行信息化发展的必然选择。只有在公司法框架内明确地确立股东大会电子化制度,构建不同于传统方式的程序性要件,才能有效避免规章和规则由于颁布时间和立法主体不一致所造成的法律适用的混乱,确立起条文规范、权责明确、程序透明的股东大会电子化制度。〔10〕

股东大会电子化运行的具体规则应授权制定子法予以规制。具体规则如果都由公司法来规范必然会导致公司法过于繁琐,另外,如果发生需要具体规则的修改,那么只要由其制定主体修改即可,而不需要通过修改法律来实现,一则出于便利,二则也有利于保持公司法的相对稳定性。而这些子法首先是国务院的行政法规,由于股东大会电子化运行适用于所有的股份有限公司,而@并不是中国证监会的职能所能涵盖。其次才是中国证监会的规章或者其他的规范性文件。第三层面是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我国,证券交易所对股票在其场所交易的上市公司具有一定的监管职能,同时交易所也是我国实行网络投票的主要渠道,因此,在法律、法规、规章的允许范围内,证券交易所可以制定一些相关的自治规则。另外,基于公司自治的原理,我国现行公司法就有对公司章程授权的传统,实际上有许多涉及到电子化承认的事项可以在公司法中作出由公司章程确定的规定,再由公司章程对各种事项的形式作出确认。

三、我国法律应对股东大会电子化变革的基本内容

基于互联网技术对股东大会的深刻影响与对我国公司法律的巨大冲击,我国法律应对股东大会电子化的变革应对主要包括如下几方面。

(一)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的电子化

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的电子化主要涉及对通知、公告电子化的认可。《公司法》应当规定公司可以运用电子方式向股东发送会议通知或会议公告。需要指出的是,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告或通知都是指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刊登有关信息披露内容。①这种将公告与通知这两种完全不同的行为按照完全相同的方式进行处理是并不妥当的,因为公告针对的是不特定人,而通知针对的是特定人,法律对此加以区分的目的就是要求对两者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召集。具体而言,对于“通知”,鉴于现在信息通信技术的发展和利用信息通信技术的电子商务的普及,电子方式可以确保发送的可靠性,允许采用电子方式,如电子邮件。而对于公司的“公告”,除了可以采用登载于官报、日刊报纸的方法外,还可以利用因特网进行公告,即把公告内容登载于用以公告的网页,使不特定多数的人处于能够得到公司提供的公告内容之信息的状态。〔11〕当然,至于电子方式的这些具体适用问题,无需《公司法》规范,可以由子法来加以规定。

①参见《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51条。

需要着重强调的是,考虑到数字鸿沟等原因,公司向股东发出通知应以收信人的同意为要件。对此,我国一些法律实际上已经考虑到了,如《民事诉讼法》第87条关于诉讼文书送达的规定即是如此,其规定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的前提是“经受送达人同意”。应注意的是,征得股东同意还应明确具体的方式,因为在多种多样的电子方式中,有些人可能无法适应某些方式或在获得信息上的难度会增加,因此事先还得征得股东对于具体方式的同意。

(二)表决权等股东权行使的电子化

股东大会是实现股东民主的一个主要平台,围绕着股东大会的召集、举行,公司法律设计了众多的股东权以维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股东权行使的电子化也就是股东的权利如股东大会表决权、质询权、提案权等行使方式的电子化。〔12〕

表决权是公司股东的一项核心权利,股东权行使电子化的关键是股东表决权行使的电子化。首先,公司法应当将确立电子方式作为股东行使表决权的一种方式。虽然网络投票在今天,甚至在今后,都将是最重要的电子表决方式,但是公司法不宜直接使用这一称谓。其一在于网络投票范围相对过窄,包容性并不强,并不一定能够适应信息技术的今后发展,甚至于也不能涵盖现今广泛使用的电子邮件,考虑到并不是所有的股份有限公司都适合推行网络投票,而电子邮件已经成为人们日常沟通的重要途径,股东以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行使表决权应该可以适合于某些类型的公司;其二在于与其他法律的协调,如我国的《电子签名法》也使用“电子”的提法,“电子方式”的称谓比较符合我国的习惯。当然这并不意味着要抛弃“网络投票”,从上市公司的层面看,现行的网络投票是最优的选择,今后也应当予以坚持、完善,但是这应当成为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与证券交易所的职责。同时,《公司法》第103条第2款规定了“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考虑到电子表决作为一种缺席而行使表决权的方式,在传统的现场会议模式下,以电子方式缺席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如何算在“出席会议”人数的问题,公司法应规定将以电子方式行使表决权的股东计入出席会议股东人数。

围绕股东大会的召集、举行股东可以行使诸多权利,在“互联网+”背景下,这些权利的行使,尤其是行使程序也可以通过电子方式,公司法律对此也应当予以关切。这些权利包括公司法规定的股东建议和质询权、召集股东大会的请求权、股东的提案权、股东委托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权利。股东完全可以将相应的证明文书以电子方式向公司提供,或者在一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方式与经营者直接交流质询。当然,基于公平对等的原则,如果股东同意公司使用电子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在此情况下股东向公司要求采用电子方式行使请求权的,除非有特殊情况,否则公司不可以拒绝股东的这一要求。如果股东在公司未用电子方式发送通知的情况下发出该电子请求,则公司仍有不同意该请求的权利。

(三)股东大会会议的网络化

股东大会会议的网络化即电子股东大会。我国学者多将我国上市公司实行的网络投票作为股东大会会议的网络化,这是值得商榷的。实际上我国上市公司的网络投票充其量不过是股东表决权行使的电子化,而不是股东大会会议本身的电子化、网络化,真正实现股东大会会议的网络化应该是要使股东会议由现场会议向网络化会议转变。电子股东大会肇端于美国,1996年5月,BELL& HOWELL公司第一个在互联网上在线召开公司年度会议,美国特拉华州2000年更是对普通公司法进行修正允许举行在线虚拟股东大会。到目前,美国已经有32个州以相应的方式规定了电子股东会议这个问题。〔13〕

由于股东大会对网络的利用或者依赖程度不同,或者说,利用网络召开股东大会可以考虑的形式相当多,因而对网络股东大会的界定也有多种。但是,基本上因其为全部或仅部分在网络上举行而分为部分网络股东大会和纯粹的网络股东大会两种。第一种,传统的现场股东大会仍然存在,法律允许部分股东通过电子或者远程交流参与股东大会,这称之为“部分网络股东大会”;第二种,法律允许公司仅仅通过电子或者远程交流的方式来召开股东大会从而替代在特定物理位置召开会议,这被称之为“纯粹的网络股东大会”,或“完全虚拟股东大会”。〔14〕

我国法律是否允许电子股东大会,从我国《公司法》关于会议地点的规定看,法律并没有规定公司必须在哪一物理位置召开股东大会,虽然第102条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20日前通知各股|。但是此处“地点”应作中性解释,即既包括物理位置,也应包括虚拟的网络空间。我国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在章程没有明确规定在某一物理位置举行股东大会时,以董事会决议来决定召开股东大会也应该为法律所许可。然而根据我国《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20条规定,“股东大会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这不仅使得上市公司采用“通讯表决方式”(书面表决)召开股东大会成为不可能,也招致了完全虚拟股东大会的制度障碍。对于部分网络股东大会而言,由于传统现场举行股东大会继续维持存在,只是愿意之股东亦可用视频会议的方式上网参与股东大会,这在法律上是没有任何障碍的。事实上在我国,部分网络股东大会已经成为现实,松德股份也成为首个以视频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司。在直播的股东大会上,公司董事长和相关高管出席,投资者可以通过视频观看到股东大会召开的过程,投资者可以通过“互动易”平台向公司提出问题,公司管理层在视频股东大会现场做出解答。而对于完全虚拟股东大会,其前景是值得堪忧的:迄今为止的学术研究也没有一致认可完全虚拟股东大会,而真正利用虚拟股东大会完全替代现场会议的公司还是比较少的。在当下的中国,并没有必要引入完全虚拟股东大会。但是“视频会议”+“电子表决”+“互动易”模式的部分网络股东大会值得我们总结与完善,并将成为今后我国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发展的方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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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胡汝银,等.网上证券活动及其监管研究〔M〕//郭峰,王坚主编.公司法修改纵横谈.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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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美〕埃尔曼.比较法律文化〔M〕.贺卫方等译.北京:三联书店,1990:11.

第5篇

腾讯在这份报告的前言部分写道:

从经济社会跨入技术社会,这是摆在我们当前的一个重要历史机遇;一个全新的AI世界即将到来;一场大融合的序幕正在缓缓拉开。

技术社会发展的引擎正由互联网逐步转换为AI。

从技术创新来看,在可预见的未来的智能IOT时代,所有的智能终端都将植入智能芯片,未来的不再有云计算一统天下,而智能计算、认知计算、网络计算、边缘计算将大行其道。

从技术文化来看,AI技术也将成为一种新的文化力量,按照自己的逻辑前进,支配并决定着人类社会的发展。

从技术商业来看,如何利用资本市场等要素的力量,培养我们商业运作乃至产业化落地的意识对于技术商业化至关重要。中国正在进入技术商业化的加速推进时代。

第6篇

现在,Google在实现梦想的道路上又前进了一大步。近日,Google在北京举办的创新论坛上,向人们展示了一系列最新的研究成果:直接将搜索到的外文网页翻译成中文网页,开发出帮助中国企业进军海外市场的Google全球商机洞察系统(Google Global Market Finder),用手机拍下的照片能够进行即时搜索,帮助盲人使用互联网……在互联网创新方面,Google不断引领风潮。

让搜索更智能

刘保华:互联网是一个平台,Google一直致力于把世界上所有的信息都搬到互联网上,并组织、搜索这些信息。你如何理解这项工作?

Alan Eustace(以下简称Alan):网上的信息无处不在,我们的目标是把重要的信息提供给客户,让客户能够基于这些重要的信息做出一些重要的决定。

我认为,Google是互联网的一个信息向导,而并不是信息来源。其他公司可能希望用户在他们网站上停留的时间越长越好,但我们不是这样,Google本身并不提供信息。我们希望把用户最需要的信息展示出来,让用户更好地使用这些信息。我们只是负责把这些重要的、最好的信息组织起来,让用户得到最好的使用。

刘保华:有人认为,未来四到五年内,简单的信息搜索技术就要让位给智能化的语义搜索。你怎么看待这个问题?主流的搜索技术会在四到五年内发生本质的改变吗?

Alan:我觉得Google现在的搜索技术已经非常智能了,搜索结果已经有非常高的质量,这一点非常好。我同意你的观点,在未来五年内,从搜索技术的角度来看,我们确实要更好地理解语义,理解每个字的意思,理解内容以及内容和内容之间的关系,此外,还要理解如何把两个不同地方的内容汇总起来,以解决用户提出的搜索问题。

我觉得你可以期待着,在未来五年内,这些都能够变成现实。现在我们在进行一项研究,系统可以对网页内容进行分析,判断信息的大致意思,比如你可以搜索某个话题的所有表扬性报道和所有批评性报道。

刘保华:智能化语义搜索要求系统后台有一个人机共建的复杂的智能系统,以及一个由众多人共同建设的海量知识库的平台。Google在这个复杂的智能系统的建设上有什么具体规划?

Alan:正如你所讲的,我们确实需要建立一个非常复杂的模型,而且需要对很多非常复杂的概念做出清晰的定义。现在我们已经搞清楚哪些概念需要建立,应该如何建立,它的含义是什么。比如,我们现在要对网页进行评分,并按重要相关性进行排序,然后根据相关网页上的内容投放一些关键字的广告。又比如,在一个出版商的网页上,我们可以分析这个网页,并在这个网页的合适地方投放一些展示类的广告。我们这方面工作的精度和准确度已经做得非常好了。

你刚才所讲的这个系统确实代表了一个长远的发展方向。我们在不断地努力,朝着那个方向发展。现在,我们还处于比较基础的阶段,要建立一些最基础的理念、模型和算法。目前,我们已经在这个领域里迈出了比较大的步子,但还没有达到你说的那样的水平,那是一个长远的目标。

刘保华:2010年7月,Google第一款基于Android平台的手机Nexus One推出后不久就宣布停止销售。最近,Google又了一款基于Android平台、和三星合作推出的手机Nexus S,你能不能给我们评价一下这个事情?

Alan:在推出第一款基于Android平台的手机时,我们的定位是把它打造成为业内领先的终端设备。我们在这个平台上开发的应用软件都会与开源群体共享。在Google第一款Nexus One手机上开发出来的应用,在以后几代机型上都可以继续使用。这是我们当时的想法。

这一次我们选择跟业界领先的手机制造商――三星合作,推出新产品。我们认为只有这样才能在手机平台更好地创新,才能把硬件和软件很好地集成起来。这款新手机与Google的第一款手机相比,有一些非常有趣的新功能。

我们选择和手机制造厂商合作是有原因的。有了合作伙伴后,我们就能做更多的事情。与我们自己单枪匹马地做事相比,合作能够做得更好。如果我们自己开发,自己销售的话,那肯定会和这些厂商形成竞争的关系,我们觉得这样不合适,所以决定采用合作的模式。这是我们第一次尝试这种合作模式,这次的合作伙伴除了三星,还有百思买,它是我们的分销商。

让社交融入搜索

刘保华:Google前段时间宣布停止Google Wave服务,而在同一时间,微软推出了统一通信和协作平台Link。目前,即时统一的通信平台对社交网络来说越来越重要,其对Google来说也应该是非常重要的,Google为什么会做出停止服务这个决定?

Alan:Google Wave是将电子邮箱和即时通信整合在一起的应用。从很多方面看,我们的Google Wave都是非常先进的。比如,在对话中,你可以快进也可以快退,而且能在Google Wave的平台上开发很多新应用。但Google Wave的使用率并不是非常高,这个产品本身的先进性没有体现出来。我们没有看到这款社交产品实现几何级数的迅猛增长,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要重新评估这款产品的战略。不过,即使我们关闭服务,Google Wave所包含的创新的前沿技术还可以继续在Google的其他产品上得到应用和进一步延伸。

这款产品使用率低的原因并不在技术本身,技术是非常先进的。我觉得可能是这个产品推出过早或过晚,或者这款产品应该具有的某个重要的功能缺失了。确实像你所说的,这个领域非常重要,我们还会继续关注。

刘保华:有消息说Facebook的流量已经占据全美网络流量的四分之一。Facebook的信息搜寻模式或将会对Google产生威胁。苹果自己的系统相对封闭,也可以不依赖Google,甚至不依赖于任何浏览器就能进行信息搜索,这也会对Google造成影响。Google如何应对这些挑战?

Alan:我们与苹果公司一直都保持着非常良好的合作,在搜索领域与苹果也是多年的合作伙伴,我们为苹果的应用商店提供后台的搜索功能,苹果地图的搜索功能也是我们来提供的。苹果公司可以自己决定要不要做搜索,但是我个人认为它不会做出这样的决定。因为Google一直以来为它提供的搜索服务的质量是非常高的,而且苹果也从我们的专业搜索服务中获得了很大的益处。

Facebook是一个非常了不起的企业。它能够在这么短的时间里获得5亿用户,说明它确实能够很好地满足用户非常强烈的社交需求,并且真正把人和人很好地联系在一起。对于Facebook的成功,我衷心地表示祝贺。

社交这个工具对Google来说非常重要。我自己对Google的产品非常乐观,我认为这些社交工具一定能够很好地融入到我们的产品中。至于未来,我们的产品和Facebook或苹果公司的产品是互补的关系还是竞争的关系,时间会告诉我们。不管怎样,我们都要在不断变化、不断发展的搜索市场上共同生存下去。在某些领域Facebook做得确实不错,但是有些领域,它做起来会有点吃力。

中国研究院不止服务中国

刘保华:Google中国研究院一直非常重视本地化工作,并把很多产品拿到中国来,进行本地化。近期我感觉Google中国研究院有一些改变,它不仅要做本地化的项目,还要参与全球研发体系的组成,把中国研发的产品推到全世界。未来Google中国工程研究院在Google全球研发体系中的角色和定位是什么?

Alan:其实,Google中国的研发机构一直以来都不仅仅是做本地化工作。我们聘请最优秀的、能力最强的工程师来加入Google中国的研发团队,让这些工程师们做一些非常困难但又非常重要的、技术上很有吸引力的一些项目。他们可以结合本地需求推出一些非常创新的产品和解决方案。换句话说,这些工程师们好比Google在中国的眼睛和耳朵,他们在帮助我们改进所有的产品。

同时我想说的是,我们的产品都是由全球的研发团队一起合作开发出来的,Google中国的研发团队要解决很多本地的问题,同时他们在中国了解和学习到的一些非常有趣的最新东西,不仅对中国市场有益,也能够推广到全世界其他的国家和地区,他们在中国所积累的反馈意见和知识也有助于改进我们全球的产品。

到目前为止,Google中国的研发团队已经跟全球其他的团队建立了非常密切的合作关系。在我看来,在中国非常重要的技术,对世界上其他国家肯定也是非常重要的。所以我对Google中国研发团队的定位就是他们既要做本地项目,也要做全球的项目,而且这两方面工作是互为补充的。通过做本地的项目,中国研发团队能够为全球项目的开发做出贡献;通过做全球的项目,他们能够积累国外的经验,为本地的事业做出贡献。

此外,我们还推出了很多专门针对中国用户的需求、具有中国特色的产品,因为我们看到这些有中国特色的本地化产品其实也可以在全球范围内进行推广。

比如,我们推出的Google拼音输入法就是专门为中国的客户量身订做的,后来我们发现这款产品也可以用来解决亚太其他国家和地区用户的问题。这个本来只适用于中国用户、在中国推出的产品,在全球都得到了很好的应用和推广。还有很多这样的例子,比如谷歌问答这个产品一开始也只是专门针对中国市场推出来的,目的是要提高Google中国网站的内容质量,但后来这款产品在其他国家也用得很不错,给用户带来很大的好处。

刘保华:Google针对中国市场推出了很多创新的产品,那么Google对中国市场是怎么看的?中国市场在Google的全球市场版图中处于什么地位?

Alan:目前,中国是全世界规模最大、增长速度最快的市场。任何一家互联网企业都不能忽略中国,都必须在中国有所作为。

随着中国互联网的飞速发展,业界必定会涌现出一大批技术创新、新兴的企业以及各种全新的业务模式。Google不仅要参与到这些全新的业务模式中,还要在搜索产品方面继续做大量的投资。我们在中国已经拥有非常庞大且忠实的用户,我们坚信通过未来持续不断的创新,一定能够进一步吸引更多的中国用户来使用我们的产品。

在我个人看来,中国是世界上最有趣、最有潜力的市场,所以Google未来一定要在中国市场占有一席之地。可能我们在中国市场推出的产品和服务组合与在美国市场有所不同,但是我们一定会重视中国的客户,并一定要占据相当的地位。

记者手记

Google的中国策略该有所改变了

在谈话中,Alan一再表示,中国市场对Google来说是一个具有战略性的市场。的确,在互联网世界里,目前中文已经是被使用第二多的语言了。对于有4亿多用户的中国市场,Google是不可能放弃的。

但如何拥抱这个市场是Google必须面对的问题。经济学里有个理论,基于信任的博弈,最终得到的结果往往都是最优的,而以互相控制对方的想法来相处,一般都得不到好结果。也许,Google真的需要考虑一下它的中国市场策略是否需要有所调整了。

目前,中国的很多企业都在走国际化道路,在这个过程中,Google可以发挥更重要的作用。Google应该抓住这千载难逢的机会,而不是在中国市场纠缠于一些非商业的问题。阿里巴巴在美国已经收购了几个企业,它最终的梦想就是要做到无缝、在线地把中国的产品卖到全球去。

第7篇

关键词:“互联网+”;技术创新;管理模式;科技企业

中图分类号:F273.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6)13-0013-02

在中国“互联网+”的实践风起云涌,电子商务、移动支付、在线教育、网络媒体等极大地改变着经济、社会的面貌。2015年3月5日,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互联网+”行动计划[1],总理所提的“互联网+”在较早的关于“互联网改造传统产业” 的讨论聚焦的基础上有了进一步的深入和发展,是创新2.0下互联网发展新形态、新业态,是知识社会创新2.0推动下的互联网形态演进。

“互联网+”代表着一种新的经济形态,它指的是依托互联网信息技术实现互联网与传统产业的联合,以优化生产要素、更新业务体系、重构商业模式等途径来完成经济转型和升级[2]。“互联网+”的特征,是通过互联网和传统产业的紧密结合来提高产业生产效率。

一、“互联网+”环境下科技企业技术创新的特点

在“互联网+”背景下,科技企业的技术创新条件和方式发生了显著变化,昭显出“互联网+”背景下科技企业技术创新管理变革的必要性。

1.以创新为发展原动力。“互联网+”环境下,技术发展日新月异,科技企业如果不积极地开展创新,不能适应复杂多变的市场需求,那么总有一天会被市场淘汰。创新则兴,不思进取则亡。把握机遇有效创新则兴,愚昧保守则亡。这是“互联网+”环境下市场残酷的竞争法则,也是企业必须面对的现实。创新不停,进步不止。企业要把一切可利用资源都充分地进行创新,注重员工的创新意识培养,发展并完善企业的创新制度,把创新提高到攸关企业发展的战略高度上来看待,以此来促进企业的创新发展能力,使企业获得较高的经济效益,屹立在经济大潮的潮头。

2.发挥灵活性和个性化特点。科技企业的市场适应性强,可以充分发挥其自身优势。科技企业与“互联网+”进行结合发挥其个性化和灵活性特征,打造蓝海领域,实现独特的经营管理模式。与标准化服务相比,个性化服务则有更高要求的服务流程。在“互联网+”的环境下,科技企业利用技术支持使得自身发展更具灵活性。2013年7月,爱奇艺PC客户端进行改版,新版客户端最大的特点就是根据数据分析,在首页为用户提供个性化的视频内容推荐,也就是说不同用户的PC客户端所显示的内容是不同的。“互联网+”环境下技术创新的支撑保证了爱奇艺为用户提供高质量和人性化的服务。

3.实现组织结构虚拟化、网络化。在“互联网+”时代,电脑技术及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大量劳动力游离于企业系统之外,导致了家庭作业、分散劳动等新的劳动方式的出现,虚拟组织也将会大量出现。科技企业的组织结构简单高效,呈现扁平化。它与“互联网+”进行结合,可以更好地发挥企业组织结构的优势和特点,提高科技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培养高素质的信息型人才,保留企业的核心团队。在“互联网+”的环境中,海量数据进入云端,利用大数据技术对这些数据进行分析。科技企业可以利用公共信息平台,使用最少的人力资源来实现组织结构的虚拟化和网络化。

4.借助“互联网+”实现协同创新。所谓协同创新,就是指创新资源和要素有效汇聚与高度融合,通过突破壁垒,充分释放彼此间“人才、资本、信息、技术”等创新要素活力,从而实现“三度”(高度、深度、广度)合作[3]。“互联网+”为科技企业的创新创业,促进“产学研一体化”及成果转型等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在“互联网+”时代下蓬勃发展的大数据信息分析技术及资源共享技术为科技企业提供物业场所、办公设施、政府政策信息等方面服务,以提高科技企业的创业成功率。科技企业在创造协同创新服务平台的同时,建立协同创新网络,及时地和共享商业信息资源,让“协同创新”集群与“创新链”企业实现共享与分享。

二、技术创新过程中“互联网+”利用面临的问题

当前“互联网+”与各行各业的融合发展已经成为不可阻挡的世界潮流,“互联网+”时代已经到来。但从目前来看,在科技企业的技术创新过程中如何利用“互联网+”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1.认识不足的问题。一方面,一些传统的企业受到经营理念、经营方式、思维惯性等方面的影响,它们对于“互联网+”的出现仍持有怀疑和抵触的情绪。主观上,还没有做到去积极地接受“互联网+”。另一方面,“互联网+”对传统行业的了解也不够深入和深刻。

2.行业壁垒的问题。在市场中存在一些企业的对外开放程度较低,而准入程度较高的问题。在监管方面也存在着效率低下、协同机制不健全等问题。

3.技术支持问题。近年来我国的宽带网络发展迅速,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比如网速慢、收费高。并且,在“互联网+”时代新兴的大数据技术、云计算、Web2.0技术等仍处在发展阶段,由于这些技术仍不成熟,使得科技企业在进行技术创新时会遇到障碍。

三、基于“互联网+”的科技企业技术创新管理模式

第8篇

【摘 要】技术创新是我国现代工业企业生存的条件、发展的基础。互联网如何推动我国工业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是工业企业高度重视的问题,本文主要从互联网可以使工业企业实现智能制造,实现平台化,发展模式发生改变,进行融合创新,付费方式发生改变五个方面来提高我国工业企业技术创能力。

【关键词 】互联网;工业企业;技术创新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各国之间综合国力的竞争,表现为技术创新能力的较量。技术创新是企业及国家生存及发展的基础,随之各国相继采取措施应对互联网带来的机遇与挑战。2011年德国提出“工业4.0”概念,接着在2012年美国通用《工业互联网》白皮书,紧接着中国提出了《中国制造2025》战略规划,其目的就是为了提高我国工业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努力使我国从制造业大国向制造强国转变。互联网如何提高我国工业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主要表现为下面几个方面。

1.互联网使工业企业实现智能制造

互联网使工业企业实现智能制造具体过程如下:第一是准备阶段智能化。工业企业利用大数据技术对消费信息(如:产品颜色、款式、尺寸等)进行分析,采购部根据这些信息利用电子信息技术进行扫描二维码以便生产过程中提高生产效率。第二是生产阶段智能化。消费者根据自己的喜好选择公司商品,工业企业按照消费者所选商品信息根据电脑指令进行零部件组装,帮助工业企业实现“以产定销”目标,减少生产成本。第三是物流阶段智能化。工业企业利用大数据技术,明确消费者购买地点,可以准确并快速的提高物流效率。第四是销售阶段智能化。工业企业利用互联网与实体店共同营销,减少对线下实体店的依赖,实时给消费者传递有效信息,减少销售成本及社会交易成本。

2.互联网使工业企业、市场、顾客实现平台化

伴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网络提供给工业企业、市场、顾客更多的便利互动机会。在当今时代,工业企业在三个方面更加注重企业创新,即为:物联、务联、互联。物联是指工业企业通过工业互联网将个性化需求与柔性制造相结合,包括:产品物联(如智能小家电等)、装备物联(如注塑机等)。务联是指企业通过工业互联网提高自己的软实力(如智能传感器)。互联是指工业企业供应链上下游供需匹配进行协调,包括:买卖、服务等方面。其中买卖互联是指通过工业互联网实现买卖数据一致,实现工业企业之间买卖业务的进准对接;拓展互联是指没有中介与,实现供需双方精准匹配,拓展企业网络;协同互联是指通过工业互联网,工业企业生产透明化,供需双方实现作业一致;服务互联是指通过工业互联网,企业可增加产品的售后及维修服务。

通过互联网的发展,工业企业的物联、务联、互联等方面的提升,企业可以使员工更好的与创新资源对接,创新资源包括创业机会、客户、市场等。因此,互联网使工业企业、市场、顾客实现平台化,提高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

3.互联网使工业企业发展模式发生改变

互联网使工业企业发展模式进行改变的根本原因就是互联网的影响,在互联网时代,消费者消费行为及习惯的改变,消费者消费方式已不是传统意义上实体店当面消费方式,消费者消费行为及习惯呈现多样化发展。随着互联网时代消费者线上消费方式普及,消费者对产品及行业知识获取途径更容易、了解比较多,由原来的被动消费变为现在的主导消费,消费者掌握着现代工业企业价值链主导权。企业必须改变生产与组织方式,以适应互联网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如利用大数据技术实现企业与顾客精准互动,推进定制化生产,提高专业化程度,满足不同消费者的需求。例如CPC2025就是一个比较完善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包括:第一、智控企业CPCE。它通过传感器等智能设备将工业企业生产设备进行联网,使管理者远程就可以操作生产运作。第二、智控城市CPCC。它是一个云平台,是工业企业之间供应链数据进行衔接,提高企业的采购与销售能力。第三、智控大数据CPCD。它是大数据分析,判断出企业及行业水平,帮助企业实现有效决策及可持续发展。

4.互联网与工业企业进行融合创新

4.1营销及服务创新

互联网使营销及服务的创新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社交营销创新。一些工业企业现在也在用微信、网站、移动社区等现代社交途径进行与顾客交流,及时获取信息,并利用大数据技术对顾客进行精准营销和提供个性化服务。企业通过网络渠道得到更有效的宣传效果,进而达到更高的市场占有率,更好的完成产品营销目标。第二、服务型制造创新。一些工业企业将物联网、互联网、大数据技术结合,构建产业生态服务体系,通过开放网络平台实现用户在线体验、互动设计与企业研发、营销、供应链系统实现无缝衔接,既可以为客户提供远程监控、主动维修,个性定制等服务,也可以为企业管理部门提供决策信息。

4.2生产组织模式创新

随着移动互联网及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工业企业必须学会应用互联网思维进行创新,互联网思维具有开放、共享、融合等特点,因此,在互联网时代,工业企业应该改变传统的集中控制生产组织模式,工业企业生产组织模式由传统的集中式控制向分散式控制转变,逐步出现了众包设计、远程控制、工业云等新的生产组织模式。

5.互联网使工业企业付费方式发生改变

传统的付费方式为买卖双方一手交钱一手交货,销售商品价格在出售之前就已经确定,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都按照所定价格进行交易。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工业企业付费方式由传统付费方式向后向、多元方向发展。

工业企业付费方式向后向发展。例如现在许多工业企业推出消费者免费服务,消费者可在手机上苗费下载有关公司开发的应用软件,消费者可在免费享受企业提供的服务,若消费者满意便可以购买,针对在享受服务期间所消耗的数据流量花费,有企业与消费者共同承担,从而实现了工业企业付费方式向后向发展。

工业企业付费方式向多元方向发展。例如现在的一些工业企业将销售渠道扩展到电子商务、移动社区等上面,这些销售渠道为买卖双方提供了一个交易平台,交易过程完成之后可实现交易双方的互相评价,进而为交易双方积累一定的信誉,企业可根据消费者信誉决定是否给予一定的增值服务,消费者可根据企业的信誉决定是否进行消费。

多元方向的付费方式种类有: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付费方式、按类别和数量进行付费的模式、按时长与数量进行付费的模式。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付费方式是指消费者在企业官方网站购买公司产品,消费者到企业实体店也可以享受到同等优惠及服务。按类别和数量进行付费的模式是指企业可以根据消费者消费类别及数量进行划分,在不同的范围之内,消费者所付费用不同。按时长与数量进行付费的模式是指企业按照消费者使用产品的时间长短及数量进行划分,这样可以吸引更多的顾客长期使用公司产品。

参考文献:

[1]文丹枫等著.决战互联网+:互联网与传统行业的融合与创新「M},人民邮电出版社,2015,07:127一128.

[2]曹磊、陈灿等著.互联网+“跨界与融合「M],机械工业出版社,2015,07:190一193.

[3]黄智淋.我国区域大中型工业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实证研究[D].四川:西南科技大学,2008.

第9篇

1 网络互连技术实验教学的目标

《网络互连技术》课程是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的核心课程,是一门以培养学生技能为主的实践性课程,因此,实验教学是《网络互连技术》课程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或提升)学生实践技能水平的重要手段和途径。实验学时约占总学时的3/4,主要目标是培养学生的网络设计能力、对网络设备的选型和调试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为将来管理和维护中小型企业网络提供技术保障和经验积累。

2 Packet Tracer网络仿真软件

Packet Tracer 是由Cisco公司的一个辅助学习工具,为学习思科网络课程的初学者去设计、配置、排除网络故障提供了网络模拟环境。用户可以在软件的图形用户界面上直接使用拖曳方法建立网络拓扑,并可提供数据包在网络中行进的详细处理过程,观察网络实时运行情况。可以学习IOS的配置、锻炼故障排查能力。软件还附带多个已经建立好的演示环境、任务挑战,目前最新的版本是 Packet Tracer 6.0。它支持VPN,AAA认证等高级配置。其主要特点如下[2]:

2.1 具有真实的操作界面

比目前很多模拟器操作简单,易被初学者接受,模拟器能提高多种不同型号的路由交换设备以及各种类型的传输介质,并且能模拟多种类型的服务器供学生使用,学生可以根据实验需要设计拓扑结构图进行模拟实验。

2.2 提供升级的版本

每隔一段时间Cisco公司会研发出新的版本,扩充新的功能,可以模拟出的新的更多的实验。

2.3 提供的实验类型多

能模拟出目前很多仿真软件都无法实现的语音、无线、服务等类型的实验。

3 Packet Tracer仿真软件在网络互连技术实验中的应用

3.1 实验目的

1)了解VLAN的工作原理;2) 掌握VLAN的相关配置;3)了解NAT的工作原理;4) 掌握静态NAT的配置;5) 掌握ACL的配置。

3.2 实验任务描述

某IT公司下属三个部门:技术部、销售部、财务部。现公司要求内部PC实现资源共享并连上因特网,搭建了WEB服务器实现产品信息在因特网上的。

3.3 实验设计

3.3.1 实验拓扑结构设计

根据公司规模及其需求进行分析,整个工程项目可以设计如图2所示的网络拓扑结构,其中二层交换机SW1模拟为接入层交换,各部门PC都接入到此交换机上,三层交换机SW2模拟为公司核心层交换,WEB服务器连接在核心交换机上,路由器RA作为公司的出口路由,连接因特网;路由器RB模拟为因特网。

3.3.2 VLAN及IP地址规划设计

本公司主要有三个部门及一个WEB服务器,这样可以划分成四个VLAN,分别为VLAN10、VLAN20、VLAN30、VLAN40。由于公司的规模不是很大,考虑到地址的冗余,这样IP地址可以使用三类地址:192.168.X.X/24;WEB服务器外网地址为218.22.26.99。具体设计如表1所示:

3.4.1 VLAN配置

二层交换机S2126上VLAN配置:

SW1(config)#VLAN 10 //创建VLAN10

SW1(config-vlan)#vlan 20 //创建VLAN20

SW1(config-vlan)#vlan 30 //创建VLAN30

SW1(config-vlan)#vlan 40 //创建VLAN40

SW1(config-vlan)#exit

SW1(config)#int f0/5

SW1(config-if)#switchport access vlan 20 //将端口f0/5端口划入VLAN20

SW1(config-if)#int f0/10

SW1(config-if)#switchport access vlan 30 //将端口f0/10端口划入VLAN30

SW1(config-if)#int f0/15

SW1(config-if)#switchport access vlan 40 //将端口f0/15端口划入VLAN40

SW1(config-if)#int f0/24

SW1(config-if)#switchport mode trunk //将f0/24配置为中继端口

三层交换机S3550上VLAN配置:

SW2(config)#vlan 10 //创建VLAN10

SW2(config-vlan)#vlan 20 //创建VLAN20

SW2(config-vlan)#vlan 30 //创建VLAN30

SW2(config-vlan)#vlan 40 //创建VLAN40

SW2(config-vlan)#int f0/2

SW2(config-if)#switchport access vlan 10 //将端口f0/2端口划入VLAN10

SW2(config-if)#int f0/24

SW2(config-if)#switchport mode trunk //将f0/24配置为中继端口

3.4.2 IP地址配置

对VLAN虚拟接口、路由器RA、RB、交换机、PC机的端口进行IP地址配置,具体地址如表1所示。

3.4.3 路由配置

三层交换机S3550上的路由配置:

SW2(config)#ip route 0.0.0.0 0.0.0.0 192.168.1.2 //配置默认路由

路由器RA上的路由配置:

RA(config)#ip route 192.168.10.0 255.255.255.0 192.168.1.1 //静态路由到WEB服务器

RA(config)#ip route 192.168.20.0 255.255.255.0 192.168.1.1 //静态路由到技术部

RA(config)#ip route 192.168.30.0 255.255.255.0 192.168.1.1 //静态路由到销售部

RA(config)#ip route 192.168.40.0 255.255.255.0 192.168.1.1 //静态路由到财务部

RA(config)#ip route 0.0.0.0 0.0.0.0 218.22.26.97 //默认路由

3.4.4 静态NAT配置

RA(config)#ip nat inside source static 192.168.10.1 200.1.1.3 //将WEB服务器内部地址映射为外网地址

RA(config)#int f0/1

RA(config-if)#ip nat inside //定义为内部端口

RA(config-if)#int s0/0

RA(config-if)#ip nat outside //定义为外部端口

3.4.5 NAPT配置

RA(config)#access-list 10 permit 192.168.20.0 0.0.0.255 //定义待转换的技术部地址

RA(config)#access-list 10 permit 192.168.30.0 0.0.0.255 //定义待转换的销售部地址

RA(config)#access-list 10 permit 192.168.40.0 0.0.0.255 //定义待转换的财务部地址

RA(config)#ip nat inside source list 10 int s0/0 overload //将地址映射为外网地址

3.5 实验的运行与验证

下面从三个方面进行验证测试。

1) 公司内网之间通信结果如图3、图4所示,互相通信正常。

4 结论

应用Packet Tracer可以模拟出网络互连技术类课程中的路由、交换、安全、NAT等网络实验,具有面向对象、形象直观等特点,足以弥补真实环境下实验设备部不足、更新迟滞的缺陷,提高了实验教学质量。同时,基于Packet Tracer的网络仿真实验可为新网络的设计进行网络性能预测,评估网络设计方案,是一种新兴有效的网络规划和设计技术[7]。

参考文献:

[1] 刘利强,陈凯文.计算机网络实验教学的改革与实践[J].实验技术与管理,2007(12):118-120.

[2] 薛琴.基于Packet Tracer的计算机网络仿真实验教学[J].实验室研究与探索,2010,29(2): 57-59.

[3] Todd Lammle.CCNA学习指南(640-802) 第7版[M].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2012:427-440.

[4] 崔北亮.CCNA(640-802) 学习与实验指南[M].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10:133-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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