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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法务合同管理优选九篇

时间:2023-05-17 16:20:37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集团法务合同管理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集团法务合同管理

第1篇

1.集团财务风险控制的法律问题煤炭集团由于是多元化经营,一般都在寻求资本市场,其集团财务管理便成为集团化管理的重要核心内容之一。由于集团化发展需要的外部融资量大、途径多、手段也多,其在操作过程中也将面临诸多财务风险,这些风险中包含了法律层面的风险,如借贷无法偿还,可能被迫申请破产。另外,由于财务管理中的税务筹划不当,把偷税漏税行为当成合法避税的利器,而遭税收管理部门处罚或是集团领导承担重大的经济责任等。

2.集团经营活动常见的法律问题由于集团在经营过程中除了重大经济责任合同外,主要包括人力资源保障的劳动关系问题、员工薪酬管理问题、员工养老和退休的问题、日常管理中涉及法律的相关问题(包括环境污染、社区管理、企业社会责任、员工违法行为、企业产品不合法、企业产品伤害人员赔偿、员工工伤事故等)、设备处理的问题等,只要与正常生活经营有关的,涉及人员参、活动管理等问题都可能使集团要面对法律的问题。一般来说这些法律问题可大可小,但主要是处理方法是否得当,其应注意控制将事态缩小而不是扩大的问题。

3.矿难事故的法律问题由于煤炭企业所处的行业问题突出,矿井的地下作业本来就是高危险性,每一次矿难都存在法律问题,如集团管理责任的法律问题,员工赔偿的法律问题,以及相关家属及遗孤补偿法律问题等。还有的就是受企业安全法律检查的问题,以及配套的相关的法律关系的问题,这一些问题的处理决定了其法律后果的影响。

二、防范煤炭集团企业法律风险的建议

1.加强集团重大经济合同管理重大经济合同关系到煤炭集团的兴衰成败的问题,其是集团业务活动中最需要控制的法律风险的关键内容,只有合理、有效地防范其风险后,使得每一笔合同都按期履行而完成交易,不带来企业的任何法律问题,这才是关键。要加强集团重大经济合管理,要从签订合同时入手,为此,煤炭企业应根据行业特殊性制定集团各成员企业的合同样本,与人合作时需签订其合同。如采购合样本制定、销售合的制定,其要充分考虑采购和销售过程中因不履行或在其过程中发生的重大问题。对于使用其他公司签订合同的,要考虑充分阅读其合同规定的内容,对存在重大异疑的要禁止签订或咨询法律司务部门后方签订,这类合同应先经过法务部门确认后方可签订,以减少相应的法律的风险。

2.加强煤炭集团财务风险控制由于财务风险带来较多的法律风险的问题,其具有综合性和毁灭性、灾难性的特点,因此,需要集团法务部门与财务管理部门共同防范和控制这些具有毁灭性和灾难性的法律风险。

3.注重集团日常经营管理中的法律风险的控制作为煤炭企业除了财务风险和重大经济合同风险外,还需要重视日常经营管理的各类法律风险,如员工中小工伤事件、劳动纠纷的法律问题、企业环境保护、企业工商行政管理、企业质量监督、企业海关、商业局等各类与经营有关的企业内外部的日常法律问题都需要做好防范。笔者认为煤炭集团应该编好一本《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手册》,要积极运用各类手段和政策进行控制,要告诉各业务部门或相关单位注意各部门的法律问题的防范。另外,对于各部门重点的法律问题需要报法务部门进行处理。

第2篇

一、河南能源化工集团物资采购管理基本情况

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一家集煤炭、化工、有色金属、装备制造、物流贸易、建筑矿建、现代服务业等产业多元化发展的国有能源化工集团,下设457家子分公司,经营结构成多元化,管理方式制度化。作为一家大型的集团公司,其内部的物资采购管理模式也有自己采购流程。对于内部通用类设备采取的招标方式是:自有的招标单位对外公开采购招标;对具有尖端科技所属的设备由委托招标公司招标。

河南能源下设物资供应管理中心、供应处等职能部门,主要负责物资采购功能,主管物资采购的计划、采购、合同、库存调剂、结算、修旧利废、物资成本等管理与协调工作。根据标的大小以及难易度分类:集团层面的统一采购;设备使用人(下属的生产经营单位物资采购职能部门)的自行采购模式。在面对信息化的今天,河南能源于2014年成立电子招标平台,在更加公开、公平、公正的环境下,集团的物资采购管理更上一层楼。

二、河南能源化工集团物资采购管理与招标法的一致性

河南能源作为一家国有企业集团,其国有控制权的性质,决定了其不能按照小型企业的物资采购模式管理。其性质指示物资采购作为招投标的一种类型,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法》以及《招投标法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物资采购。

1.更加公开、公平、公正的管理模式。《招标法》第五条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河南能源在2014年电子采购平台成立前,通常采用的是邀请招标的模式,虽符合招投标法的总体规定,但真正的公开、公平、公正方面存在欠妥之处。具体体现在:河南能源通用类物资采购由具体使用物资单位,根据自身物资需求情况,通过考察存在潜力的供应商邀请其参与投标,其只是在部分范围能公开,但在这种招标模式下,虽不违背招投标的邀请招标的有关规定,但真正的公开尚不到位。实施公开的物资采购招标,不但能避免 “暗箱操作”行为,增加采购的透明度,堵塞物资采购漏洞,而且能直接享受有竞争带来的大幅度的成本降价,减少流通环节对价格的影响。从物资采购管理制度上直接避免违规行为,不仅是对自身企业建设的完善,并且也是对企业员工保障。2014年河南能源电子采购平台成立,真正的公开环境上升到更高的境界。河南能源电子采购平台公开简称“中原云商”,是河南能源物资采购的公开平台,除涉及专利类型设备外,所有物资采购均应当在电子平台上公开招标。至此,按照《河南能源物资采购管理制度》的规定,河南能源所有物资采购招标公告在平台上进行,同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政府指定的媒介上同步。

2.物资采购程序的合法性。物资采购程序的合法性,保障物资采购实体权利能够实现。《招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河南能源《河南能源物资采购管理制度》第十三条第三项规定“公开招标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即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不得少于20日,其中出售标书的时间不得少于5日。在招标文件具备对外发售条件的前提下招标文件发售期的首日可与招标公告公布的首日为同一日”。物资管理制度的规定与招投标的一致性,充分体现了采购程序的合法化,并避免了企业集团法律风险的发生。其次,河南能源物资采购管理规范招标行为比招标法更加明细,比如,在规避招标方面,物资管理制度列举了一系列诸多违背法律法规的行为。

3.电子招标法律规定保障电子采购平台有序开展。河南能源电子采购平台根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的法律法规开展物资采购,根据法律规定的:“数据电文形式与纸质形式的招标投标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应”,肯定了电子采购平台的确立,并依据确立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规范电子签名行为,保障了电子采购平台合法有序的开展。

三、河南能源化工集团物资采购管理模式的建议

1.加强物资采购的监督。对物资采购实施全过程监督。从采购计划制订开始,到采购物资的使用结束,包括计划、审批、招(议)标、签订合同、验收、付款和发放等环节,每个环节都进行监督。河南能源下设物资供应管理部门,统管一切物资采购工作,包括监督下属单位招标部门。目前,随着煤炭经济的发展滞后,河南能源发展前景困难的情况下,集团公司采取一些的措施节能减排、放权减压,集团公司监督管理部门不再参与物资采购管理监督,而由物资供应管理职能部门统管一切下属单位物资采购,及物资供应管理部门自身的物资采购。虽下级单位物资采购所有程序由上级主管部门监督管理,但物资供应管理部门自身的监督管理,监督权利并不能完善实施。放权减压和监督管理并不相背离,相应的放权应更好地实施监督管理。因此,个人建议,将集团监督管理再次纳入到物资采购的管理,并贯穿于物资采购活动的全过程,确保采购管理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营造一道确保企业利益不受损的坚实防护墙。

2.增加物资采购的法律审核。河南能源作为国企,一切物资采购管理按照招标法的规定实施不容置疑。企业物资采购法务人员参与仅限在:一是审核合同时、合同出现纠纷时;二是物资采购后经人举报出现问题。上述基本是事后审核,不能及时发现存在的疏漏之处;物资采购程序是否规范;招标资料是否维护我方利益等等,诸多方面都需要法律的介入。然而,对于河南能源来说,法律服务局限于合同审核及处理诉讼纠纷,避免法律风险存在不足。因此,建议法律审核纳入权过程物资采购的全过程。审核采购计划的制定、合同的签订、质量的验收资料处理以及往来信函的传递;审核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审核结算是否符合合同要求以及给我方会造成的不利因素。

3.建立信息“ 公开”共享的管理制度。信息系统的完整、畅通,直接影响到物资采购内部管理的控制效率和效果,必须在采购部门中建立全方位的信息公开共享制度。所谓的“公开”不对全方位的,而是对内的公开。

例如:河南能源不同的下属单位购买同类的产品机率很高,如果在电子采购平台上建立公开的价格共享制度,即便于同类产品有效的低价高质量购买优势,也有利于领导管理层有效的决策;因信息的公开共享,监督部门也能一览无余的对比监管。建立信息“ 公开”共享制,不仅是在价格上,而且在其他领域都极其实用,信息共享保证信息快速有效传递。在企业内部建立局域网络共享,通过信息平台,根据企业的特点,将计划管理、库存管理、价格管理、合同管理等纳入信息化管理当中,并采取准入制,根据职责分配权限,便于信息查看。降低采购成本,方便集团模式的集中采购,平衡整个集团库存调剂,形成覆盖物资采购链条的系统管理。信息“ 公开”共享制的建立,一方面由管理层利用信息公开及时的向业务人员决策,明确业务人员应认真履行的控制职责,业务人员明白自己在采购活动中所处地位和作用,知道如何进行一步工作;一方面业务人员根据自己掌握的工作一线的信息,及时反馈给管理层,有助于管理层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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