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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有关负责人对2009年出台的《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的解读:企业税务风险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是企业的纳税行为不符合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应纳税而未纳税、少纳税,从而面临补税、罚款、加收滞纳金、刑罚处罚以及声誉损害等风险;另一方面是企业经营行为适用税法不准确,没有充分利用有关优惠政策,多缴纳了税款,承担了不必要的税收负担。与一般企业相比,大企业的税务风险通常不仅来自于做假账或者简单的账面差错,而更多地来源于相关治理层和管理层的纳税态度和观念不够正确,相关内部控制的缺失或不够健全,经营目标和经营环境异常压力等诸多方面。
二、大企业税务风险特征
大企业由于在经营范围、业务规模以及经营理念等方面与中小企业存在显著差异,其税务风险与中小企业有着根本性的区别。大企业税务风险呈现以下特征:
1.业务复杂,税务管理难度大。大企业通常具有经营范围广、生产经营复杂、组织结构庞大、跨地域和跨国经营等特点,适用税种多,涉税问题广,税务管理难度大。很多对于中小企业而言根本涉及不到的业务,对于大企业而言却经常发生,这些业务通常存在着不同的税务处理方式,不同的处理方式甚至会持续影响企业后期经营期内的税收负担,加大了企业的税务管理难度。
2.税收违法成本大。大企业由于经营规模及业务总量大,某一涉税事项通常成为整个大企业上下的共性问题,一旦被税务机关认定为违反税法,所涉及的补缴税款、罚款、滞纳金都是巨大的。更为重要的是,税务上的违法将给企业带来较大的声誉损失,甚至可能使企业陷入危机,严重影响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3.税收监管力度强。大企业是国家主要的税收来源,无疑也是税务机关监管的重点。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大企业的检查力度,国家税务总局每年都会选择几家大型企业实施税务风险审计。在当前日趋严厉的税收监管环境下,大企业税务违规很少有逃避检查处罚的机会。
三、大企业税务风险问题原因分析
1.税务风险管理重视程度不够。一直以来,大企业管理层更为重视企业的生产、销售、研发等环节,对税务风险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没有把税务风险管控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决策的全过程。由于税务风险意识不强,重视程度不够,在企业的风险管理和内控体系当中,较少考虑税务风险的因素,很少建立系统的税务管控制度,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基础薄弱。
2.税务风险管理简单、滞后。目前仍有较多大企业并未专门建立起税务管理部门,即使有大企业设立了税务管理部门或岗位,更多的也是执行日常纳税申报、维持与税务部门的关系等职能,忽视了税务风险管理,税务管理的模式简单。税务管理不参与企业的重大经营决策,不跟踪和监控相关税务风险,税务管理环节滞后,属于被动管理,缺乏系统化防范税务风险的机制。
3.税务风险管理专业人才储备不足。大企业由于涉税问题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对税务管理人员提出的较高的要求。很多大企业税务管理部门人员偏少,甚至有的企业由财务人员兼职税务岗位。税务管理人员素质不高,自主处理复杂税务问题的能力较弱。税务管理人员由于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产业较少,对税法及税收政策的了解不够全面、准确,不能充分研究与企业相关的税收政策信息,从而无法充分利用相关税收政策。
四、加强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建议
1.树立正确的税务风险管理意识。大企业管理层应充分认识到,税务风险越来越成为影响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因素。管理层应给予税务风险管理工作一定的重视,在做出重大经营决策时,要充分考虑税务影响因素。同时,管理层应在整个企业内部积极传达、贯彻税务风险管理的重要性,使各个部门能够积极配合财务部门的税务风险管理工作,将税务风险管理纳入到企业日常经营管理常态性工作中去。
2.建立、完善税务风险管理内控体系。税务风险内控机制是企业内控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防范税务风险的有效手段。大企业要根据实际情况组建税务管理部门,特别是对于行业跨度大和涉税业务复杂的大企业,应当设立相对独立的税务管理部门,实现税务管理不相容岗位的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大企业应当建立一套完整、健全的税务风险管理制度,在规范的环境下进行税务风险管理。税务管理部门应参与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经营决策的制定,科学、合理防范政策遵从风险、准确核算风险、税收筹划风险、业务交易风险等。
3.加强学习,提升税务管理人员岗位素质。大企业应积极培养具有专业素养、实践经验和较强工作能力的税务风险管理人员,组建专业人员梯队。定期组织涉税人员学习税收政策法规,鼓励不同层次的税务管理岗位人员开展学习活动,不断提升税务管理岗位人员专业素质,为税务风险管理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关键词:大企业 税务风险 风险管理
前言: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市场经济体制逐渐健全和完善,在经济实力提高的同时,国家对税收管理方面的问题更加重视。对于我国大企业而言,对于企业生存和发展,与良好的税务管理和合理规避税务风险有着紧密的联系,尤其是面对当下激烈的市场竞争,对于企业来说,进一步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是每个企业都面临的严峻问题和考验。在企业的经营和管理中,企业应对税务风险的合理规避和妥善解决都存在一定的问题,很多企业高层人员也并没有高度重视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这样不仅会使企业发生巨大损失的几率增加,也会对社会产生负面影响。
一、我国大企业面临的税务风险
针对大企业的经营管理来说,面对各种的风险类型都会比小型企业多得多。以税务风险来说,由于大企业的经营规模较大,跨地区经营是很常见的事情,这样就会增加大企业的经营难度,呈现出经营范围广、复杂程度高的特点。还有很多大型企业具有进出口业务,跨境经营的模式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显著提高,由于每个国家对税收管理上的标准不同,就会产生相应的税种问题、税率问题等。总的来说,大企业的经营发展中针对税收管理更为复杂和繁琐,涉税方面种类多、会计处理方式难度高、适用的税收政策也更加复杂。总的来说,大企业面临的税务风险主要分为两个层次,包括了税务经济风险和税收法律风险。其中,税务经济风险主要是由于企业自身没有很好的意识到企业面临的市场需求现状,对经营范围没有准确的评估,致使没有很好的服从国家制定的税收政策,导致大企业本身的税务风险提高,承担了更多的税务负担。其次,税收法律风险是以我国现行的与税收相关的法律、政策和规定等为基准,而企业的纳税行为出现了违法、违规的现象,比如偷税漏税、逃税、不纳税等违法行为,从而导致企业无法正常经营,使企业声誉也受到了严重的影响。
二、大企业面临税务风险的原因
(一)企业管理的主观因素。
首先,由于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对税收管理方面不够重视,缺少防范意识。目前很多大企业的重要环节多为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这些能带来高额经济利润的方面是很多企业高层都着力关注和大力发展的重点,就使得企业在整个生产决策体系中忽视了企业税务管理工作和税务风险防范工作的建设。由于没有健全的税务管理制度和完善的风险规避体系,使整个企业置身在险象环生的环境之中。其次,我国很多上市公司存在营私舞弊的现象。有个别人为了获取最大化的自身利益,而对企业利润和股市交易进行暗箱操作,进行恶意炒作或者对企业的经营业绩进行故意粉饰等,这样给企业带来了极大的税务风险,严重则会产生违法现象,导致企业无法正常经营。
(二)企业经营的客观因素。
同小型企业相比,大企业面临的经营业务类型更多、涉及范围更加广泛,因此面临的税务风险也就更多。并且,由于大企业涉及更多的税收政策和法律条文,一旦国家出台新的税收政策,那么企业依法纳税的各项标准都要进行适当的调整,从客观上来说,会影响企业无法正确把握住相关政策和法规的中心理念,而加大了企业的税务风险。同时,很多大企业也没有进行妥善的税务筹划,操作行为的不当会使得企业出现偷税漏税行为,影响企业的良好发展。
三、税务风险管理在大企业中的重要性
首先,大企业加强税务风险管理能够确保国家的税收收入。针对我国的现阶段国情来看,大企业是我国主要的税收来源。大企业的社会影响广、经济实力强,其良好的纳税行为对国家的税收收入有很好的保障和支撑作用,对我国的财政收入做出了重要贡献。加强大企业的税务风险防范机制建设,提升大企业的税务管理能力,改善和规范大企业依法纳税行为,对全国各缴税企事业单位的纳税行为起到了良好的带头作用。其次,良好的税务风险管理能够提升国家税务机关的税收征管效率,进一步加强企业的纳税回收周期,提升企业依法纳税的主动性和自控性,提升企业的税务风险防范能力。最后,投资者根本利益也有了根本保障,进一步稳定了我国市场供给需求状况。我国很多大型企业都是属于上市公司,良好的企业运行和经营产生了社会影响非常重要,更关系到了整个证券市场的稳定性。
四、加强大企业税务管理的手段
(一)成立企业税务风险管理部门。
税务风险管理部门对于大企业来说就相当于一个强大的后备军,为企业的良好经营和正常发展营造了安全的经营环境和氛围。因此,大企业更有必要专门建立一个属于企业内部的、独立的、专门针对税务风险管理的部门或中心小组,重视企业依法纳税行为,树立企业整体员工对税收管理的正确认识,确保企业内部的税务风险管理工作能够有效、有序地进行。
(二)建立健全税务风险管理制度。
在企业进行税务风险管理工作的前提下,必须有一套完整、健全的税务风险管理制度作为保证,这样才能在规范的环境下进行税收风险管理。大企业的税务事项涉及到的人员、部门、财务和技术等因素的范围都是非常广泛且种类繁杂的,因此企业的管理层和决策层就很有必要制定完善税务风险体系来明确工作的责任,加大工作的执行力度。
(三)完善税务风险信息管理机制。
企业进行税务风险管理工作是一系列的、环环紧扣的整体工作体系,要保证风险管理能够对信息实现有效收集、整理、分类、分析和执行工作,确保企业内部的各个部门对税务信息有正确的认识,并能够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同时,企业也要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保证企业内部税务人员规范纳税行为,全面提升税务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升员工的职业素养,调动工作的积极性。
结论:
综上所述,通过对大企业进行税务风险管理的思考,认识到了我国众多大企业的经营发展中针对税收管理上更为复杂和繁琐,涉税方面种类多、会计处理方式难度高、适用的税收政策也更加复杂的问题,因此面对的税务风险会更高。而进行良好的企业税务风险防范,能够提升企业依法纳税的主动性和自控性,提升企业的税务风险防范机制建设,进一步提升大企业的税务管理能力,改善和规范大企业依法纳税行为,起到良好的带头作用,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1]彭正国.对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实践与思考[J].中国税务,2012,04:50-51.
关键词:企业税务风险定义;税务风险成因分析;税务风险管理
企业税务风险是指企业的纳税行为不符合税法规定,造成企业应纳税而未纳税或少纳税,从而面临补税、罚款、加收滞纳金、刑法处罚及声誉损害等风险。当今大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把防范和控制税务风险作为税收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防范和控制税务风险也是优化大企业税收服务的基本要求,为了引导大企业防范和控制税务风险,实现涉税业务零风险,全面实施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显得尤为重要,现就税务风险成因及风险管理进行探讨。
一、大企业税务风险成因分析
第一,政策执行不到位。大企业财务人员注重对财务会计知识的学习、培训,能够对多种经营业务会计上处理的得心应手,但对税收政策的理解难免不够准确、不够深入,对税收政策的了解不够及时,出现了企业经营行为适用税法不准确、该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未享受的情况。大企业经营形式多种多样,有些行业过时的规定仍在运行,加之税收政策的复杂性,致使税企双方在税收政策的认识、把握和执行上存在差异易造成企业对税法有自己的看法,而税务机关却做出不同的解释,由此产生纳税风险。
第二,内部控制不力。大企业组织机构庞大,财务核算方面一般比较及时、准确、规范、纳税行为通常比较规范。但由于企业内部管理观念和方式的不同,部分企业的税务管理相对比较薄弱,在实际操作中,纳税遵从常常有差异。
第三,沟通协调不够。大企业负责人一般重点关注企业的经营目标和财务报告目标,在分析财务管理中的涉税内容与税务机关的沟通有所欠缺,容易忽略一些具体的涉税业务,从而造成纳税风险。
二、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具体内容
第一,建立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机构。负责日常税收征管及税收辅导工作,办理纳税申报、税务复核、发票认证,税收宣传,税务审计评估,使企业通过内控制度体系防范规避税务风险。
第二,实施专业化分类管理。依据信息化管理手段,对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的横向数据分析,对同企业不同时期的纵向数据分析,可以及时发现问题,防范税务风险。
第三,建立大企业税收核算风险预防机制。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工艺流程、财务状况,制定适合于本企业的各个税种的管理和核算模式,对企业生产经营各环节涉税事项以税收政策为依据,予以标准化列示,成为办理涉税事项的操作指南。
第四,以加强宣传沟通为途径,建立大企业税务风险沟通机制。通过税务部门对企业的税务政策宣传、辅导培训,督促大企业按照税法要求核算纳税,将征后审核变为征前管理,从而使企业自我纠正。
一、《指引》强调控制事前风险,完善纳税服务
2009年5月国家税务总局的《指引》主要是为了加强对大企业的事前税务管理,提高纳税服务水平,引导大企业合理控制税务风险而制定的,具体工作就是要引导企业建立全方位的税务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机制,引导企业进行自我管理。
《指引》从组织机构建设、风险识别、风险应对、信息沟通、监督改进5个方面建立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完整构架,以参与企业制度建设的方式提前介入企业纳税管理环节,实现税务管理环节的前移。《指引》辅导企业提前防范税务风险,变发现型控制为预防型控制,变被动管理为主动管理,实现自我遵从。可以看出,《指引》倡导的税务管理从事后转向事前,从管理转向服务。
二、税务风险控制需要全方位纳税服务
《指引》要求企业实现税务规划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并使经营决策和日常经营活动、对税务事项的会计处理、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及其他税务管理事项等都能符合税法规定。如果在事前对以上税务工作事项都能够妥善处理和控制,这样将能够最大限度避免“用法过度”现象发生。在税务总局对企业的纳税服务方面,表现为事前服务与引导,协助企业完成纳税申报缴纳以规避税务风险。
从申报缴纳税款的准确性角度,企业税务风险可以分为两类:一是企业少缴税,可称为“用法过度”,即税务人员对税法理解错误造成少缴税款,甚至偷税、漏税等,此类风险涉及到要补缴税款,加收罚款、滞纳金等,严重者可能触及刑罚;二是企业多缴税,可称为“用法不足”,即税务人员对税收政策理解偏差而多缴税款,税务人员过度谨慎而对税收优惠运用不足等。此类问题从性质上不属于触犯法律,但却使企业的经济利益无端流出。因此,从纳税服务角度,税务机关应当提供相应服务以避免企业“用法过度”的频繁发生和“用法不足”的大量出现。
三、摸索中的《指引》仍有不足
《指引》的颁布,为企业提供了税务风险管理服务,体现了税务总局对于大企业风险管理的重视和管理趋势,也从自我管理方面为大企业提供了风险管理的规范或者参照,也是大企业风险管理的一种创新和尝试。但是,在纳税服务的“用法不足”方面,《指引》仍有部分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4个方面:
(一)事前引导有待加强
由于税收属地管理、企业过于庞大等原因,目前多数大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尚未实现完全统一、集中管理,税务机关也未对企业进行统一指导,主要参与的是事后检查,导致大企业不能全面了解税收法规的立法本意、执行细节,也难以有效进行税企沟通;税收政策出台频繁,有时法规条例的修改幅度较大,而相关部门对于政策的解释未及时到位,导致企业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理解偏差。这些都不利于企业用足用好税收优惠政策,稳妥的企业就会少用法律政策避免税收争议。
(二)信息不对称影响工作进展
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是针对大企业进行分类管理和服务的新方式,需要大企业全力配合才能更好地开展并达到预期效果。大企业司在建立初始由于人员有限、基层管理职责尚未步入正轨等原因,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方式正处于摸索阶段,税务管理工作需要逐步推进。各企业在原有征管方式不变的情况下,还需完成大企业管理机构的工作要求,尽管大企业管理部门设立目的是为企业提供更优质服务,但现阶段税务局仍需不断进行宣传并逐步推进服务工作,税企之间亟待建立互相了解、互相信赖的关系,否则将影响税务机关纳税服务的开展和企业利益。
(三)政策执行标准不一
由于税收属地管理因素,主管税务机关成为税务征管工作的主要参与者,许多政策的执行都以主管税务机关的判断为准。同时,由于个人对政策理解的角度不同,部分有争议的政策问题难以得到一致解决,这也从纳税征管方面阻挠了一部分大企业期望建立税收集中管理制度,不利于大企业内部的税务风险管理工作的开展,不利于税收政策的执行和税务风险的全面控制。
(四)政策制定过程参与性不足、不够透明
大企业作为税收收入的主要来源,政策的出台或者修订将直接影响大企业的重要利益。但是,目前大企业一般都只能根据出台后的政策进行学习研究并遵照执行,很少参与到政策制定过程当中。政策制定后的效果难以控制,这样将导致政策制定目的和结果脱节的可能性。
四、税企共同改进
针对以上不足,笔者认为可以尝试在以下4个方面改进,从而能更好地为大企业完善纳税服务。
(一)加强税企研讨、事前引导
可以考虑加强对企业的税收政策辅导,尤其是对大企业定期进行集中辅导或研讨,再由大企业对各自成员企业分头进行内部辅导。此种方式可以减轻税务机关政策辅导的工作量,同时有利于企业准确理解税收政策;考虑加强政策的超前辅导,特别是在法规出台前或刚出台时,及时与大企业进行沟通和辅导,尤其是全新实施的或者大幅修订的法规条例,提前铺垫有利于法规的准确执行和良好实施。
(二)提供有效纳税服务,牢固建立税企互信
税企互信的建立需要长期过程,尤其像大企业司这样新建立的部门,需要通过一段时间的工作才能让大企业了解该部门定位、部门职责。大企业只有全面了解与企业利益息息相关的事项,才能更好地配合大企业管理工作,更好地为履行依法纳税义务铺平道路。
(三)妥善处理争议
对于因理解不同而导致对政策执行结果不同时,特别是重大问题,税务局应开通有效的问题反馈渠道。尽量将争议解决在纳税申报之前,避免税金缴纳入库退库的反复,同时,补充制定税务争议解决办法,完善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体系,确保企业合法权利得以行使,这也是企业用足税收优惠的法律保障。
(四)有计划安排企业参与政策制定、修改
关键词 大企业 税务风险 风险管理 内部控制 体系建设
一、近年来国家税收政策导向
随着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国家税收政策也在不断演变。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了《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就大企业风险管理的制度与目标、税务风险管理组织、税务风险识别和评估、税务风险应对策略和内部控制、信息与沟通、监督和改进等问题进行了明确。随后,在不同城市试点《税收遵从协议》,税务机关的监管方式取决于纳税人对其纳税申报过程的控制程度。我们从这些政策中可以看到的关键词是针对大企业的内部控制和税务风险。那么什么是税务风险?内部控制又会有什么作用呢?
二、税务风险与内部控制的联系
(一)税务风险
一般认为,企业税务风险是指企业的涉税行为因未能正确有效地遵守税法规定而导致企业未来利益的可能损失。这种损失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企业的纳税行为不符合税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导致未缴、少缴或迟缴税款,产生相应的补缴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的义务,造成企业经济的损失和连带的声誉损失;另外一方面,由于企业对税收政策把握不准,企业没有享受到本该享受的税收优惠,或多缴、提前缴纳了税款,也会造成企业的税收行为不经济。
税务风险管理是指企业结合税务目标和战略,运用风险管理体系和流程,对企业可能面临的涉税风险事项进行管理和控制的一个过程。税务风险管理通过识别可能影响企业税务合法性的潜在事件,运用相关风险管理流程和工具,把税务风险控制到企业可接受的水平,使企业的营收最大化,从而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二)内部控制
1972年,美国准则委员会(ASB)所做的《审计准则公告》,该公告循着《证券交易法》的路线进行研究和讨论,对内部控制提出了如下定义:“内部控制是在一定的环境下,单位为了提高经营效率、充分有效地获得和使用各种资源,达到既定管理目标,而在单位内部实施的各种制约和调节的组织、计划、程序和方法。”具体来说,内部控制贯穿于企业经营的每个环节,开始于管理流程控制,有助于管理层实现经营目标;结束于会计控制,将企业的经济活动真实完整地记录下来,反映在财务报表中。
(三)税务风险和内部控制的联系
与一般企业相比,大企业通常规模更大,内部架构复杂细化,经营业务多样,管理协调难度大。税务风险的存在通常不是来自于办税人员主观故意,而更多是由于企业管理层的税收风险意识不强,没有建立起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税务管理环节薄弱,防控意识不强,从而导致企业办税人员对税法规定的不了解或了解不深从而产生风险。由于企业规模大,税务管理只能依托于企业的采购、销售、开票、记账等等系统,而不可能依赖于手工操作。一个环节中的微小失误就可能造成巨额税款的少缴,从而给企业带来巨大损失。对于大企业来说,以风险管理为导向,良好的内控系统支持,完善的风控流程的建立是税务风险管理的前提。
三、税务风险防控及制度建设的建议
(一)完善法律法规框架
我国目前还没有一套完整的法律法规框架体系来支撑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2008年6月,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联合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自2009年7月1日起先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鼓励非上市的其他大中型企业执行。这个基本规范重点关注的是企业经营目标和财务报告方面的目标。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的指引只是引导企业建立全方位的税务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机制,并非强制性执行。在这样的政策背景下,只有部分重视税务风险管理的企业开始建立与税收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而相当一部分有能力、有基础的大企业还没有意识到税务风险控制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因此大企业的制度发展状况也是千差万别的。如果可以在立法层面上逐步推进企业税务内控的建设,以大型国企、跨国企业为起点推进税务风险控制,可以促进大企业提升税务风险应对能力,极大地降低企业税务风险。从税务机关的角度看,加强大企业的税务风险控制,在税收管理方面也实现了80/20法则,达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加强管理层税收意识
长期以来,企业的管理层更多地把精力放在企业的战略目标、研发、运营的主要活动上面,对于税务风险不够重视,在企业的战略层面没有对税务活动进行考量,认为税务只是企业经营末端记账核算的一部分。由此导致当税务问题发生时,企业往往连补救的措施都没有,造成巨大的税收成本。相反,如果企业的管理层足够重视税收,投入相应的人力物力,在企业设置税务专业人员队伍,并在做出重大经营管理决策、发生重要经营活动和建立重点业务流程前听取税务专业人员的意见,经过企业内部管理层研究和审议,有针对性地关注相应的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方面的风险,就可以从源头上控制税务风险,从而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
(三)提高税收从业人员的素质
税收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而现实状况是,很多大型企业都没有专门设立税务岗位,或由财务人员兼职完成最基本的纳税申报要求。由于办税人员的非专业,并不能很好地掌握国家的税收政策,也不懂得怎样和税务机关沟通,造成很多当期和潜在的税务风险。在政策环境多变,经营环境复杂的条件下,大型企业打造一支专业的税收工作队伍是非常必要的,也是税务风险内控的核心。同时,企业应与专业的第三方机构适当合作,在系统构建和做出重大税务决策时听取专业意见。
(四)建立以系统为基础的内部控制制度
由于大企业的规模庞大结构复杂,加上很多企业在运营中并没有建立行之有效的内部管理系统和会计核算系统,导致其经济行为不能得到精确控制,难以收集据以做出经营决策、控制风险和对外报送的有效数据,工作效率低下。在这个大数据的时代,为了与大企业的规模相适应,企业应投入相应的人力物力,建立科学、有效、完整的核心系统,并据以进行严格的内部控制。从计划到决策、执行、监控、总结的每一个环节,将企业各个部门、层次的人员都纳入大系统中进行管理。核心系统的构建将辅助企业经济活动的开展,强化人员绩效管理,并通过系统痕迹追踪细化责任,是当代大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依托。同时,要加强对电子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数据输入与输出、文件储存与保管、网络安全等方面的控制。
(五)完成企业税务制度体系建设
在管理层重视,建立企业内部系统支持和打造税务专业团队的前提下,企业可以积极完成税务制度的建设。以下为几点具体的建议:
一是权力方面。企业税务风险控制机制应在机构设置和业务流程方面做到互相监督、互相牵制。纳税申报表的填报与审批岗位、税款缴纳划拨凭证的填报与审批岗位、发票购买保管与财务印章保管岗位、税务风险事项的处置与事后检查等环节都要求进行职责分离管理。办税人员应在企业重大经济事项过程中参与决策、审查、研究等,并对重大合同提出税收影响和风险意见书。与税务相关的企业内外信息应及时汇总到办税机构和办税人员的手中,办税人员有权了解所有的涉税信息。
二是责任和义务方面。办税人员应为企业规避税收风险,节约纳税成本,并对自身的税务意见负责。将税务风险管理工作成效与相关人员的工作目标、工作职责及工作业绩相联系,在业绩考核时实行税务差错一票否决制。企业外聘的办税机构有义务向企业决策者提供及时、准确的税务信息,在重大税务问题上为企业提供专业的意见。
三是系统开发方面。建议开发一套内部涉税风险评估与监测的软件系统,通过先进的技术手段和设定的财务指标,及时评估发现涉税风险。对企业纳税遵从情况加以判断、归类和鉴定,并分析产生风险的原因。估测风险发生的概率和损失程度,并决定需要采取的应对措施,编制容易发生涉税风险的问题清单。形成一套日常控制税收风险点的机制和发生税务风险的应急程序及措施,力求将税务风险和损失降到最低。编制内容全面、条理清晰、更新及时、使用方便的税收手册,让不懂税收的业务人员也能知道怎样在日常的经营活动中配合企业完成税收目标。
同时,积极推进企业涉税文化建设,将提高税收遵从意识以及防控税务风险的意识融入企业文化之中,建立健全每个员工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将依法纳税作为企业的价值观,将依法筹划作为每个员工的行为标准。这样的良性发展可以把企业税务风险的内部控制体系有成效地建立起来,为实现企业的经营目标和战略保驾护航。
(作者单位为北京大学学院)
参考文献
[1] 崔九九.企业税务风险与内部控制[J].都市家教(下),2015(7).
[2] 张昊.企业税务风险内部控制体系设计[D].硕士学位论文,2013.
关键词:大企业 税务风险管理 难点 关注环节
中图分类号:F810.4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3)07-119-02
一、引言
从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到在上市公司中推行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对企业的风险防控要求被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众多企业尤其是国资央企都在积极制定或者完善自身的内部风险防控制度。作为内部风险防控制度的重要一环“税务风险管理制度”被越来越多企业了解和推行,企业的税务管理不再仅仅是“照章纳税”,“防范风险”成为了税务管理的新要求。正如国税局的《指引》中提出的,“大企业应根据需要设置与企业财务部平行的税务部门和配备专业税务人员。企业内部税务人员应深度参与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包括重大对外投资、重大并购与重组、重要合同或协议的签订等,使经营决策从一开始,就能保持正确运作,有效控制税务风险,从而达到企业税负最优化目标。”对于大企业集团来说,多层次的管理结构,复杂的内部公司构成,对于实行有效的税务风险内控而言是极大的阻碍。本文将从实例出发,阐述大企业集团建设税控面临的难点,并提出在税务风险管理中应注重“评估为先、全程控制、多方沟通、长期跟踪”的观点。
二、股权交易案例回顾
不久前,笔者经历了一桩大企业集团内部的股权转让交易,在该项交易中,由土地权属问题而引发了一起税务风险。首先为读者回顾一下事件的经过:
集团公司(简称A集团)欲将下属的一家全资子公司(简称B公司)的100%股权转让给另外一家关联方集团公司(简称C集团),就在双方即将签订合同的时候,却发生了其他的情况:在B公司账面上存在着近100万元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而该土地使用权证书上标注的权属公司却不是B公司,而是A集团。原来B公司成立于1994年,是由A集团的前身(集团上级总公司的直属分公司简称A分公司)下属的几家子公司共同投资的。1996年国家推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政策,作为国资央企的A分公司统一出资,并为统一管理的需要,以A分公司的名义与土地管理部门签订了土地出让合同,为所属分公司、子公司的土地统一办理了“权属A分公司的土地证”。此时该项土地的价值开始分属于两家公司,A分公司的账面上记载着该土地的出让金,B公司的账面上记载着该土地的占用费。
其后的十年中,B公司的股权在A分公司内部几经转让,直至2007年A分公司经国资委批准改制为A集团。2006年B公司的土地使用性质发生变更,按当地政府的土地管理机关要求,重新补缴了地价差额,该笔价款补记在B公司的账面价值上。2007年在A集团的改制评估工作中,A集团将所有土地整体评估后,将该土地评估增值记载于B公司账面,并于2009年将100%的股权投资自下属子公司全部上收于集团。至此,该项土地的价值仅记载在B公司的账面上,因此出现了该资产“会计记载与法律权属分属于两个法人”的情况。由于土地的法律权属不对应,土地管理部门明确表示不允许依据股权转让将B公司的土地过户到C集团,因此该项股权交易被迫暂停。
为了能够将该项交易进行下去,必须首先理顺A集团与B公司的土地关系,为此我方研究了两个解决方案:
A方案:依据2007年的改制方案,由A集团把土地作为增资投入,变更土地权属为B公司;再履行股权转让,将B公司转让给C集团
涉及税种:
土地增值税:可免。财税[1995]48号文《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对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投资、联营的一方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作为联营条件,将房地产转让到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中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营业税及附加税:不征。根据财税[2002]191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契税:不征。国税函[2008]514号(2008年之前执行财税[2003]184号)“企业在重组过程中,以名下土地、房屋权属对其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属同一投资主体内部资产划转,对全资子公司承受母公司土地、房屋权属的行为,不征收契税。”
依照本方案,企业税负最低,但是由于改制已于2007年结束,B公司土地评估增值当年入账,已经摊销了3年,对所得税有一定的影响。无论是对2007年进行调整,还是在2010年重新做增资股权变动手续,都要对税务部门做相当多的解释、说明工作。
B方案:由A集团单独将土地转让给C集团,直接变更土地权属为C集团
该方案需涉及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及附加税、契税、企业所得税,经测算总税负高达交易金额的45%左右;对企业而言税负相当之重。
无论执行哪种方案,对交易双方而言都需要相当繁琐的审批手续,因此该项交易只能继续向后推迟。而且潜在的税务风险,可能发生的高额税负都是企业所不愿承担的。
从1996年到2012年长达十多年的时间中,无论是国家的税收法律、会计制度、国资管理制度,还是企业内部的股权结构、管理人员都发生了多次大大小小的变动;可以说纷繁复杂的历史原因是造成本次交易税务风险的主因,是主要的客观因素。同时,在事件回顾中,我们发现相关的涉税文件最晚于2003年,也就是说2003年以后企业就有条件“以最低的税负理顺土地权属关系”,而且从2006年的土地性质变更、2007年的国资改制、到2009年的股权上缴至少出现过三次机会,可使企业完成权属变更来解决这个潜在的税务风险。但企业都未能把握住,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该风险还会愈加难以解决。
三、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中的三个难点
“前车之辙,后车之鉴”,在这次税务风险的形成和发现的过程中,我们也可以借此了解多数大企业在税务风险管理建设中面临的难点:
1.企业现有的税务风险内控制度建设中,一般都缺乏“对重大涉税事项尤其是重要涉税资产”的税务跟踪。对于大型的国企集团来说,内部构成复杂,经营时间长,历史问题众多是共性的特点。为了支持国家政策或者自身的产业调整,而对内部的资源进行整合重组,包括分公司之间,子公司之间,集团之间甚至跨集团、跨地区、跨国的资源流动都时有发生,屡见不鲜。在这些资源流动的同时,诸如税收优惠不再适用、资产转移视同销售、纳税地点变动等等一系列税务风险也就随之产生,再加上年深日久、几经辗转之后,有些涉税事项几乎成了“无头案”,更重要的是一些涉税资产本身就成了税务风险的藏身之所。这些风险一旦爆发,不仅要耗费大量资源来查清来龙去脉,而且由于时间关系,风险更是被成倍放大。
2.税务风险控制滞后,重大事项发生时往往是企业的税务部门最后得知。众所周知,企业税务风险产生于决策和日常经营过程中,在企业内部税务风险因素中就有“部门之间的权责划分、企业内部信息和沟通情况”这一重要因素。2009年上市公司中实施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中,也提出“企业税务风险控管的重点应侧重风险评估、风险控制的过程和包括环境在内的企业内部信息沟通和内部监督体制”。而对于多数企业来说“业务先行”是不成文的惯例,重大的方案、决策往往是在已经形成共识或者成熟后,才提交税务部门审批,此时税务部门往往已经没有时间对复杂事项作充分的评估,而且即使发现了潜在风险提出修正意见,也会使业务部门因为要耗费大量精力和资源去返工而带来极大的抗拒情绪。“事前缺乏沟通,事中评估不足,事后难于补救”形成了一个促使企业税务风险加剧,税务风险内控流于形式的“恶劣循环”。
3.涉税沟通不足,信息更新不及时。对于大型企业集团来说,内部信息沟通的层级多,环节多,上传难,反馈难是一个通病。对于一个最小的涉税单位来说,发生的涉税问题有可能牵一发而动全身,因此往往需要母公司、集团公司乃至总公司来做全盘考虑来解决。而一个漫长的沟通过程往往会使人失去耐心,因此不可避免会使一些问题被掩盖起来。除了内部沟通外,与外部的信息交流沟通,是保证税务人员及时了解税务政策,解决企业外部税务风险问题的最重要的渠道。一旦失去这个渠道,税务风险管理制度便形同虚设。
四、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中的四个注重方面
根据以上的情况,作者认为大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应注重“评估为先、全程控制、多方沟通、长期跟踪”这四个方面:
1.“评估为先”就是要求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应在第一时间介入涉税业务,在涉税事项产生的最初即开始税务风险评估工作,并及时为业务部门提供参考意见。只有税务工作出现在第一环节,才有可能达到“税务管理事前控制、税务风险最小化”的目标。
2.“全程控制”是指不仅“税务风险评估作为事前控制而存在”,而且要求将税务控制延伸至具体的业务流程中去,包括合同控制、采购立项、付款控制、存货管理、资产管理、费用发生、人工薪酬等企业全部的流程环节,都要有税务风险管理“环环相扣、层层跟进”。这样可以最大程度地避免涉税环节的疏漏。
3.“多方沟通”是要企业在内部各部门之间、集团各层级之间、企业与税务机关之间、企业与其他外部相关机构之间要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和渠道,保证信息传递通畅。可采用的手段包括建立内部税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借助第三方机构搭建税务咨询交流渠道等等。
4.“长期跟踪”是指企业对重大涉税事项尤其是重要涉税资产要保持足够的敏感性,对重要资产的涉税流动建立跟踪机制,使资产在购建、转移、增值、减值、损毁、变卖、报废各个环节都有涉税记录可查,有法规依据可循。无论资产的权属在集团内部如何变化,自身的涉税点依然明晰,就能最大程度防范税务风险。
大企业集团是国家税收的重点来源,自身防范税务风险的能力越强,就越能保证企业健康有序的经营,也就越能为国家创造更多的财富;加强税务风险管理建设,将有力地保障企业能够走上一条“利国利民利自身”的长盛之路。
参考文献:
1.盛立中.企业税务风险防范与管控.上海国资,2009(6)
2.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2009
3.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2008
【关键词】纳税服务 大企业税收 风险管理 分析探究
随着大企业的不断增多以及发展规模的不断扩大,大企业税收已经成为国家财政发展中的重要内容,在我国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中占有着重要的地位。它不仅是增加社会就业的重要途径和对外贸易发展的主力军,同时也是我国税收收入的重要来源,是我国财政税收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的重要保障。但是,在大企业的实际发展中,其经营规模较大、内部机构层次复杂、业务类型复杂多样,导致它在经营管理中存在着很大的涉税风险。因此,要想保证大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升它在税收服务方面的合理性,有效控制和降低税收风险,税收机关应该不断提高税收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强化税收风险管理。
一、当前我国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现状分析
(一)机构设置不合理
当前我国在税收管理工作中,其管理体制从上层的税务总局到下层的各个分局,主要呈现出一种上小下大、基层队伍十分庞大的金字塔结构,其中有88%的税收机构和税收人员分散于各个县级政府以下的基层地区,几乎处理和承担全部的涉税事项。这种形式的资源分布和管理体制,使得税收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极为低下,而且经过由上到下的层层传递,使得税收信息逐渐被减弱甚至是失真,如果税务总局或者上级税务局无法有效的监管基层的税务机关,那么将会很难实现税务的统一性、规范化管理。
(二)缺乏完善的税收制度
当前,我国在税收政策的制定方面依然存在着不完善现象,使得税收执法工作具有较大的随意性。同时,在税收管理工作方面,也没有针对大企业形成一套较为完整的税收征管方法,通常情况下,都是由税务机构结合自身多年的工作经验慢慢向前摸索,使得税收管理工作具有较大的盲目性。因为缺乏完善的税收政策,使得大企业税收管理和监控的专业化、深层次以及多角度发展受到了很大的限制,而大企业发展需要的是较为合理、权威、标准、科学的纳服务和管理方法。
二、基于纳税服务的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策略
(一)专门设立管理机构,实现税收集中管理
通过相关实践表明,实现税务的专业化管理对大企业税收风险防范和成本控制有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应该专门设立管理机构,实现大企业税收的集中管理,提升税收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能够有效降低企业税收成本;同时,加强集中管理,还能够广泛积累涉及行业税收方面的管理经验,为制定税收政策提供良好的建议和依据,让税收管理变得更加具有针对性和实用性。此外,对大企业实施纳税申报、强制执行以及税务审计等纳税服务和相关的执法事项的集中管理,不仅能够系统全面的了解大企业的实际发展情况和内部经营结构,同时还有利于提升企业税款缴纳和纳税申报的精确性和及时性,最大限度的提升税收工作的效率和水平。
(二)帮助大企业制定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机制
首先,税务机构应该参与到大企业相关制度的建立中去,将税收管理由原来的事后处罚变成事前预防、事后管理、事中监管等一体的税收风险管理,帮助大企业制定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机制,提升大企业防范风险和解决风险的能力。其次,引导大企业有效识别风险,确定大企业在经营运作、经营决策、税务争议以及纳税申报等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并且分析大企业发生风险的原因,进行定期的风险评估工作,结合实际的评估情况,提供针对性的建议,有效消除大企业涉税风险。再次,在加强大企业自我管理方面拟定税收规范手册,指导大企业实现自我管理、自我评价以及自我完善等,要求大企业必须严格遵从。同时设计相关的遵从模型,建立与大企业之间相互责任、相互遵从的合作关系。最后,针对那些不配合的高风险大企业,应该进行重点管控,开展专项检查、避税调查、税务审计等工作,对企业内部税务系统进行有效监管。
(三)强化专门的行业化税务管理
参考国外的先进经验,我国应该根据当前大企业的发展情况,对其进行分类归纳,强化专门的行业税务管理。首先,将各大企业根据一定的标准划分,然后在针对行业类型成立相关的分析小组,分析行业发展特点和动态情况,从而有效预测行业的税收状况和经济发展情况。其次,在管理大企业涉税事项的基础上,还要分析评价大企业的纳税环境和行为,从而制定出最佳的规划策略,提升资源的使用效率。通过行业化的税务管理,可以集中各税务机关的力量,对各行业类型定的税务风险进行分析,找出其中具有共性的问题,并及时与纳税人进行沟通,提高风险评估的针对性,引导大企业更好的规避税收风险。
三、结论
总而言之,大企业税收作为我国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其在我国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中占有着重要的地位。因此,我们应该高度重视大企业税收风险的管理工作,专门设立管理机构,实现税收集中管理;帮助大企业制定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机制;强化专门的行业化税务管理,引导企业更好的规避税收风险,从而有效提升税收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参考文献:
[1]马金鑫,王树锋.基于税收风险防范的大企业纳税服务策略[J].现代商业,2015.
1.国家税务法律的不健全
目前,国家颁布的税务法律还不健全,税务法律的有关内容还存在瑕疵。在依据相关法律条文的规范下,企业制定符合本企业特点的财务制度和税务处理制度,并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但是有关的国家法律制度还存在很多问题。比如,在2009年,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有关企业税务风险的《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该文件中存在很多问题,比如,文件的内容很呆板,实际操作性不强,该文件给出了具体的税务风险管理的原则和岗位职责,也包括具体的监督和改进机制以及信息管理的内容。但是每一个企业的行业性质、经营特点、企业规模不一样,在笼统的制度规定下,进行实际的税务风险管理与控制是不可行的。
2.企业税务风险控制力度不强
在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控制中,还有一些企业没有组建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没有具体的税务风险管理与控制的人员开展工作,税务风险的管理更是无从谈起。当真正发生税务纠纷事件时,企业的领导者不知道从哪里可以发现税务风险,更别说找到税务风险发生的原因和如何降低风险,这也给税务风险的善后工作制造了困难。目前,税务风险的控制主要是定性的指标,可信度不强,说服力较弱,因此,应该建立一个系统的全面的税务风险控制的定量指标。目前,企业还不存在反映企业全面税务信息的报表,企业相关的税务信息大都是在财务报表中找到,财务报表中一般会有营业税金及附加、应交税费和所得税费用等会计科目,但是这些会计信息的反映一般比较笼统,不具体不详细,不能达到税务风险管理的要求。因此,企业可以考虑建立完善的税务量化指标,从而加强对税务风险的管理与控制。
3.企业税务风险管理人才不足
目前,我国的税务风险管理的研究起步较晚,大多是借鉴国外的研究经验,适合我国国情的税务风险管理控制的理论研究还很不成熟,税务风险管理的人才更是少之又少。随着税务风险案例的不断涌现,现在的企业管理层已经注意到税务风险管理控制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有些企业在税务风险管理与控制上已经投入大量的资金和人力,但是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现在缺乏拥有税务风险管理的专业人才,尤其是在税务筹划和风险控制方面。另外,有的企业设置了税务风险管理的专门的岗位,但是这些职位的岗位要求很高,有的企业招聘不到具备专业资格的人才,从而出现这些职位形同虚设的现象。
二、企业完善税务风险管理控制的对策
1.增强对税务风险管理控制的重视
在实际的企业经营中,税务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企业管理人员必须加强对税务风险的重视。管理者应该增加税务风险的管理意识,防范风险的发生,只有增强风险防范的意识,提高警惕,才能及时的发现风险,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企业在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及时处理税务风险外,还应该不断提高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企业的领导者应该做好宣传工作,不仅要求财务人员重视税务风险,还要要求其他职员重视提高税务风险的意识。尤其是房地产行业更应该加大重视,规模大、利润高的房地产行业涉及8个税种,包括金额较大的土地增值税。2014年税收专项检查大幕已经拉开。在往年的税收专项检查的数据统计中,房地产行业成了查补税款的“大户”,有些年份甚至占到全部查补税款数额的一半。
2.不断完善税务法律制度
为了有效的管理和控制企业的税务风险,相关政府部门应该建立符合单位经营特点和业务规模的税务风险管理法律制度。目前,正在实行的是2009年的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随后有地方的海南省国税局以提高税法遵从度为目标引导帮助大企业建立完善税务风险内控机制,以及广东省茂名市地税局三措施提升大企业防范税务风险能力等地方性的政策指引。但是,这些税务风险法律制度,不能满足不同类型和不同规模的企业防范税务风险的要求。另外,企业应该依据相关税收法律制度,不断完善企业内部税务风险管理控制的信息沟通机制,及时地传输税务风险信息。
3.增强税务风险的控制力度
企业应该进最大可能控制风险,最大化降低损失。在税务风险发生前做好风险防范措施;当企业面对税务风险时,应该及时地找到风险发生的原因,找到应对风险的方案。增强税务风险控制强度时,首先是确立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目标,健全税务风险防范机制,将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控制作为企业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可以采用税源监控、纳税评估的开展、进行税务检查等一系列工作,并客观处理税务风险,针对不同等级风险实施不同的、实用的风险管理应对方案。企业可以采取资金储备的方式应对税务风险,在风险发生时,利用储备资金应对资金紧张的压力,同时,企业也可以提高银行信用,这样才能保证及时的筹集到资金。
4.培养高素质的税务风险管理控制人才
现在,在高校的课程中已经出现了税务筹划方面的课程,但是,讲授课程的教师一般是做理论研究的学者,并没有实际的税务处理经验,税务风险的管理与控制的经验更是欠缺,并且课程讲授的对象主要是高校的学生,受众面较窄,税务风险管理的人才输出数量较少,不能满足众多企业的需求。另外,税务风险管理的工作要求高,需要改专业人员必须具备财务和税务方面的专业知识,同时还应该具备税务风险识别、管理、控制方面的知识。税务风险管理人才还应该具有敏锐的观察力,及时的学习和了解最新的财税政策,并将其运用到实际的税务风险管理控制的工作中去。
三、结语
关键词:“营改增”;税务风险;影响因素
一、基本理论
(一)“营改增”的基本理论
2011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方案。目前,“营改增”在我国全面推进,并在我国落实中,财政部门及税务部门颁布了有关政策法规,对改革行业及计税方法进行了明确规定,同时还对税种税率进行计算。
(二)房地产企业税务风险基本理论
(1)房地产企业税务风险定义。房地产企业税务风险隶属于风险范围内,税务风险实际上就是税务责任所具有的随机性,在企业所作出的涉税行为内,没有按照税法规章制度,可能遭受到的利益损失。(2)如何降低房地产企业税务风险。“营改增”税收政策在落实前后,房地产企业需要面对税务风险。“营改增”在房地产企业内开展,必然对房地产企业运营管理活动造成影响,不断是“营改增”税收政策所起到的何种影响,都会产生不同程度税务风险,进而对房地产企业价值最大化目标造成影响。所以,房地产企业对税务风险进行管理,提升对税务风险防范意识。
(三)将税务风险管理归纳到公司治理层面上
调整企业治理结构,提高税务风险管理能力构建专门税务风险管理机构,可以有效对“营改增”之后房地产所应对的税务风险进行管理。房地产企业决策在制定中,必须从企业战略层面进行研究,充分认识到税务风险管理在房地产企业发展建设内重要性,将税务风险管理归纳到企业战略层面内,设置税务风险专门管理机构,承担起对税务风险管理制度监督职责。按照我国房地产企业原有部门结构,笔者认为房地产企业在董事会下面应该设置税务风险管理机构,主要承担税务风险监督管理职责。
(四)完善税务风险管理人员结构
(1)税务风险管理委员会内人员构成。房地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委员会内人员主要由两部分构成,分别为企业内部税务风险管理工作人员及社会内专家。首先,税务风险管理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相似,全部隶属于董事会直接管理,对经理层决策制定起到监督作用。因此,税务风险管理委员会内成员必须包含企业董事会成员,并且其中具有“营改增”税务方面专业管理人员;其次,为了能够对税务风险管理规章制度进行完善,提升税务风险管理质量,房地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委员会需要积极了解企业运营实际情况,听取不同人员意见。所以,房地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委员会在具有企业内部税务管理人员情况下,还可以向社会内聘请专业税务风险管理人员。(2)税务筹划科人员。税务筹划科是税务风险管理落实主要机构,需要对企业涉税事项进行全面管理,进而税务筹划科工作人员必须了解税法内容,进而才能够开展日常管理工作。首先,房地产企业税务筹划科需要具有掌握税务有关知识的管理人员,改名管理人员还需要对税务风险管理工作有着一定了解,直接由房地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委员会进行统一管理;其次,房地产企业可以借助人员培训或者是外聘等方式,提升自身复合型人才数量,分配到税务筹划科不同税务岗位上面,从源头对房地产企业所存在的税务风险进行管理。
(五)明确税务风险管理岗位职责
房地产企业为了能够保证税务风险管理工作顺利开展,提升税务风险管理质量,就必须对税务风险管理不同工作岗位职责进行明确。(1)税务风险管理委员会职责。税务风险管理委员会作为房地产企业税务风险整体管理部门,必须从企业战略层面上,对房地产企业税务风险进行管理,提升房地产企业经济效益。首先,税务风险管理委员会需要参与到企业决策制定上面,为房地产企业管理活动运营提供税务风险管理数据,帮助房地产企业获取更高价值;其次,房地产税务风险管理委员会需要对税务风险管理制度进行制定及完善,定期对有关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构建完善税务风险管理制度,自动对房地产企业税务方面所存在的风险进行识别及评估,进而采取针对性解决措施。(2)税务筹划科岗位职责。税务筹划科岗位工作人员需要提升对税务风险管理工作重视程度,积极参与熬税务风险管理制度编制内,并且向税务风险管理委员会递交有关运营情况及处理结果,为税务风险管理委员会提供有关数据依据,同时对税务风险管理委员会进行监督管理。明确税务筹划科不同工作岗位职责,从源头对税务风险进行防范管理,增加税务筹划科与不同部门之间的关联,听取房地产企业内其他部门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