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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与治理优选九篇

时间:2023-05-23 11:31:33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水污染与治理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水污染与治理

第1篇

关键词:水资源;水环境;水体污染;治理对策;可持续发展

引言

水资源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的前提,直接关系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如今,地球生态环境已被人类活动严重破坏,尤其是水污染的严重性尤为突出,已向人们敲响了警钟。

1我国水资源现状

1.1水资源贫乏

供需矛盾日益突出,且制约经济发展。我国的淡水资源总量为28000亿m³,占全球水资源的6%,名列世界第四位,但人均占有量只有2200m³,居世界第119位,世界人均水资源8800m³,是世界水平的1/4,被列为世界上最缺水的13个国家之一。全国有10个省区人均水资源不足1000m³。(人均水资源不足1000m³为贫水国家,不足500m³为绝对贫水国家)。

1.2水资源开发与利用极度不合理

流域内,流域之间水资源利用分配不合理。目前,有很多城市因为对水资源进行过渡开发利用,导致水资源在上下游和左右两岸相互不兼顾。无法统筹考虑整个流域的用水秩序。严重影响居民的生产生活,造成巨大的资源浪费和经济损失。在水资源丰富的流域,居民浪费水的现象及其严重,水资源利用率低。而在水资源匮乏的流域却经常断流,干涸,从而造成了居民无水可用的窘境,严重影响到了生活生产,也使生态环境和树木植被无法得到保障。

1.3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匀

我国由于地理位置和气候原因造成降雨在全国范围内的不均匀性,南方雨水充沛,年平均降雨超过1000mm,甚至常年发生洪涝灾害;而北方内陆地区降雨量稀少,年平均降雨量少于400mm。这种降雨的不均匀性造成了我国水资源的时空分布不均匀性,并最终导致了南北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其次,径流分布的不均匀也间接导致了国内水资源分布的不均匀。长江流域及其以南地区国土面积占全国的36.5%,但水资源占全国的81%;而淮河流域及其以北地区国土面积占全国的63.5%,而水量仅占19%,其中西北内陆河地区资源性缺水更严重。

1.4水污染严重导致缺水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工农业污水排放逐年加大,今年来全国污水排放量达600亿吨,其中绝大部分未作处理就直接排入江河湖泊。这导致水污染的事故频繁发生,2010年发生污染案1469起 突发事件149起。同时由于人们缺乏环境保护意识,导致天然湖泊,湿地面积减少,沙尘暴增多,气候劣变的现象越来越普遍。水污染严重形成水质性缺水,生活水资源总量因河流湖水水源污染而不断减少。

2我国水污染现状

2.1地表水污染

国家环保总局公布的数字表明,地表水流经城市的河段有机物污染较重。七大水系按照综合污染指数比较,污染程度由重到轻依次为:海河,辽河,黄河,淮河,松花江,长江,珠江。七大水系407个重点监测断面中,38.1%的断面满足Ⅰ~Ⅲ类水质要求,32.2%的断面属Ⅳ,Ⅴ类水质,29.7%的断面属劣Ⅴ类水质。其中七大水系干流的118个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占53.4%,Ⅳ,Ⅴ类水质断面占37.3%,劣Ⅴ类水质断面占9.3%。各水系干流水质好于支流水质。海河水系污染严重,劣Ⅴ类水质断面占50%以上,辽河水系总体水质较差,劣Ⅴ类水质断面占40.6%,黄河水系总体水质较差,支流污染普遍严重,淮河干流以Ⅳ类水体为主,支流及省界河段水质仍然较差,松花江水系以Ⅳ类水体为主,珠江水系,长江干流及主要一级支流水质良好,以Ⅱ类水体为主。

2.2地下水污染

我国地下水污染划分为以下四个类型:一是地下淡水的过量开采导致沿海地区的海水入侵;二是地表污废水排放和农耕污染造成的硝酸盐污染;三是石油和石油化工产品的污染;四是垃圾填埋场渗漏的污染。其中农耕污染具有量大面广的特征,未经利用和氮肥在经过地层时通过生物或化学转化成非硝酸盐和亚硝酸盐,长期饮用这种污染的地下水将可能导致氰紫症,食道癌等疾病的发生。大部分城市和地区存在一定程度的点状或面状污染。污染区仍然以人口密集和工业化程度较高的城市中心区为主。

3水污染的来源

3.1农业污染

农业污染源包括牲畜粪便,农药,化肥等。大量农药化肥的流失导致农田土壤污染,通过农田径流又加剧了湖泊和海洋的富营养化。未经安全处理的禽畜粪便直接排放或任意堆放,造成氮,磷污染所致的水体富营养化,严重污染了地下水和地表水环境。在农业污水中,一是有机质,植物营养物及病原微生物含量高,二是农药,化肥含量高。我国是世界上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国家之一,每年表土流失量约50亿吨,使2/3的湖泊受到不同程度的富营养化污染的危害,造成藻类以及其他生物异常繁殖,引起水体透明度和溶解氧的变化,导致水质恶化。

3.2工业污染

工业排放的废水,污染物种类多,处理难度大,如果这些废水得不到妥善的处理,将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的破坏。工业水污染主要来自造纸业,冶金工业,化学工业以及采矿业等等。而一些中小城市和农村周边的农产品加工和食品行业,如酿酒,制革,印染等,也往往是水体中化学需氧量和生物需氧量的主要来源。

3.3生活污染

我国每年所产生的生活污水逐年增加,所占比例逐年升高。而我国城市污水的集中处理率仅为57.1%。生活污染源主要是城市生活中使用的各种洗涤剂和污水,垃圾,粪便等,多为无毒的无机盐类。生活污水含氮,磷,硫多,致病细菌多。

4水处理的现状

4.1污水处理厂的建设

根据住建部《关于全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2010年第四季度建设和运行情况的通报》中显示,截止2010年底,在654个设市城市中,已有607个城市建有污水处理厂,占设市城市总数的92.8%。2010年全国设市城市新增污水处理厂337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384万立方米/日;累计建成污水处理厂1688座,形成污水处理能力1.067亿立方米/日。36个大中城市(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建有污水处理厂388座,处理能力达4428万立方米/日。这与2005年底,全国有383个城市建成污水处理厂791座相比,增加了1倍多,可见我国的污水处理的发展还是非常迅速的。

4.2城市污水处理率

据统计,我国的污水处理率保持了较快的增长势头,由2000年的34.2%增长到2006年的56%。尽管如此,与发达国家的80%的污水处理率相比,我国还存在很大的差距。

4.3工业废水预处理

中国江,河沿岸和沿海地区分布着2.1万家化工厂。但眼下中国70%以上的江河湖泊遭到了污染。这些企业超标排污主要为COD,氨氮,总磷超标现象比较突出。

4.4污泥处理处置

据估计,目前我国城市污水处理厂每年排放的干污泥量大约为600万吨,而且每年增长率为10%,如果城市污水得到全部处理,则将产生干污泥量为1000万吨。国内现有的处理方法有污泥浓缩和脱水。污泥经浓缩和脱水后一般含水率只能降低到80%左右。这与发达国家正逐步要求污泥的含水率达到20%-30%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

5水污染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5.1完善法律法规 强化管理 增加国民素质

贯彻执行《水法》,《水污染防治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同时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建立相对健全的水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加强对污水排放单位的监督和管理,对违法排放的工业企业要从重处罚,严格实行总量控制。另一方面还可以利用收取的排污费,排污权交易费等设立基金,用于扶持企业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减轻企业污水预处理的经济压力,充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和社会责任感。

对于生活污水应树立全民可持续发展战略思想,加强保护水环境的宣传。可建立累进加价的水价制度,通过经济杠杆,节约用水,减少排污。政府应加大对污水处理的资金投入和补贴,通过政策的扶持和改革,使污水处理企业走向市场化,增加其盈利能力,实现良性循环。

5.2加强水域及饮用水源的管理

进行对流域的用水和排水进行整体规划,而不是每个城市只管流经自己城区的河流。制定科学合理的水量调度和河湖疏浚方案,提高水体自净能力。对各地都已划定了水功能区要严格执行水功能区划方案,禁止向饮用水源地排放。

5.3改变传统观念

“先污染,后治理”这种错误观念在人们心里根深蒂固,但是治理水污染的代价远远高于控制水污染的代价。因此,各地区,个部门应采取积极有效的手段和措施,进行深入,广泛,持久的宣传教育,使环境保护这个观念深入人心。同时改变人们偷排乱排的现象。

5.4充分利用再生水资源和循环用水

我国的水资源利用率不足50%,重复利用率仅为20%左右,低效的水资源利用加剧了水资源的供需矛盾和严重浪费的局面。目前经过处理的污水已用于生产冷却水,生活杂用水以及园林绿化等领域。但还不够广泛,如将再生水经过处理达到地下水质标准进行地下水回灌,对其水源进行补充以备再用。加强推广建筑中水系统和工业冷却水循环系统,在工业园较集中的地区采取生活生产分质供水,提高对不同水质的利用程度,降低水处理成本。

5.5改变产业结构 推广清洁生产

社会产品的结构是由生产力状况和科学技术水平决定的,同时也反映了社会生产的性质,发展水平和社会资源的利用状况。睡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科学水平的提高,各种新产品的种类和结构不断发生变化。因此,加强新产品的开发和研制以代替传统的产品。同时积极改进生产程序和技术,实现清洁生产和绿色生产,发展绿色产业,是减少工业水污染的根本途径。对生产而言,清洁生产包括节约原材料和能源,淘汰有毒有害的原材料,并在全部排放物和废物离开生产过程以前,尽最大可能减少它们的排放量和毒性。对产品而言,清洁生产旨在减少产品整个生命周期过程中从原料的提取到产品的最终处置对人类和环境的影响。

5.6严格审批和验收项目

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和人们需求的增加,使得许多新项目也随之激增,给水环境带来了一定的挑战。因此,对于新项目,无论其规模大小都要进行可行性评估和生态评估,特别是对水资源污染状况的评估,对严重影响水资源,造成严重污染的,且企业自身无法解决的,应坚决杜绝此项目的建设。在项目建成投产后,应定期检查企业是否有偷排乱排行为。

5.7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设备 着重培养人才

通过对国外先进的水环境恢复技术,结合国情,研究符合中国国情的水环境恢复技术的理论,方式方法。加速环保产品和产业的发展,提高水污染防治设施的产品标准,成套化和自动控制性能,大力开发城市污水和工业废水成套处理技术。通过生物技术与物理,化学手段的结合,加速水环境恢复的进程。建立完整的人才培养计划和制度,保障环境处理人才的培养。

第2篇

关键词:治理途径;发展需求;工业废水污染;治理技术

现阶段,我国工业化进程持续推进,工业废水成为水污染治理工作开展的主要阻碍因素之一。以工业生产品种为依据进行废水类别划分,可囊括氮肥废水、冶金废水、造纸废水、农药废水、制革废水等。在工业废水污染治理过程中,尽管国家针对工业废水排放出台了相关政策,并强调企业大力引进新型环保工艺设备,但治理成效不尽人意,亟需依据废水特点进行治理途径模式的完善,并通过对治理技术的提升来优化废水处理效果。

1工业废水特点分析

工业废水与城市生活污水之间的差异天壤地别,依据对工业废水排放现状分析,其特点表现在以下方面。①成分复杂。工业废水因生产行业不同,其性质与成分有明显差异,或者行业相同,但不同企业排放的废水成分、性质等仍有一定差异。同时,企业在生产期间,采用的是不同的工艺技术、设备,最后生成的工业废水在成分方面也不同。②污染浓度大。不同于生活污水,工业废水的污染浓度普遍较大,部分领域所排放的工业废水甚至可以达到每升上万毫克。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废水浓度呈现出不断变化的态势,使工业废水治理工作的开展难度增大。③污染物种类多。现阶段工业企业针对废水处理的开展,通常会依据废水成分的分析,采用多工艺融合的处理方式。其原因主要在于工业废水中相关毒性物质不会单独存在。④多样化的处理目标。因废水性质、成分存在差异,所以不同的工业废水有多种排放或利用途径,例如部分污水处理后直接应用于厂内杂用、回用等,还有部分工业废水经处理后利用市政管网进行排放。对于不同的排放与利用途径,需要以不同的标准要求对其进行规范和管理。

2工业废水污染治理途径分析

工业废水治理工作的开展,为确保治理效果符合预期要求,需以工艺减排、废水处理及污染处理为基础路径。工艺减排主要依托相关技术工艺的应用,实现对生产阶段废水排放的有效控制。生产期间企业需加大对生产原、辅料质量、性能的控制力度,以期通过对材料的合理选择达到源头治理的目的。即做到生产过程中材料严控,以保证材料质量符合生产标准为前提,以处理效果强、环保性强的材料为主选。要做到对材料的严控,企业需将环保理念渗透到材料采购阶段,并强调在材料采购全过程中进行相关制度、程序的全面实施。在材料引进过程中,针对水溶性材料要立足于环保角度进行系统性评价,并通过大量的试验分析寻找可以替代难处理性材料的产品。或者结合企业生产需求的分析,对难处理、危害性等材料限制应用。针对废水处理,可以在完善企业废水处理系统的基础上,结合企业废水治理现状的分析,构建契合企业生产需求的废水循环利用系统。同时,在废水处理过程中挖掘以往集中处理、混合处理存在的问题。以此为前提进行分类收集、分别处理原则的落实,通过合理分类收集进一步提升工业废水的治理成效,为企业实现废水循环利用打下良好基础。对于废水处理系统的优化,除依据其性质类别进行单独收集、单独处理之外,企业还可结合自身条件分析构建废水再生处理系统,为废水的再次利用提供保障。

3工业废水污染治理技术发展需求

3.1现阶段工业废水技术应用

纵观我国工业废水的污染治理,超滤技术的应用较为常见。该技术的合理应用能够使污染物与水源有效分离,而要发挥出超滤技术的最大作用,需以良好的超滤膜材质为基础。当前常用的超滤膜材料特征包括:高透过性、成本低、长期稳定、化学选择灵活性等。以材料性质为依据进行类别划分,可分为有机超滤膜与无机超滤膜,其中有机膜在当前污染治理中的应用较常见,相较于无机膜的应用,具有处理便捷、制备简单等优势。超滤膜材料的组成包括二醋纤维酸、聚丙烯腈等。以结构为依据进行类别划分,可分为对称超滤膜与非对称超滤膜,其中非对称超滤膜的应用较为广泛,主要原因是非对称超滤膜的构成囊括多孔支撑层与皮层,支撑层的传质、分离作用相对较小,而皮层体现出的分离性质较明显。

3.2废水污染治理技术未来发展

虽然现阶段废水污染治理技术的应用取得一定成效,但立于能源资源的角度,大部分企业所设置的废水处理系统仍存在低效率、高投入等问题,甚至部分废水处理技术的应用仅起到“污染转嫁”的作用。在治理过程中依托相关药剂、催化剂等的应用,将废水污染物转化为二氧化碳等,实则增大了对环境治理工作的开展难度。因此,未来对于废水治理技术的研究,需要以“生产工艺”理念来取代现有的“处理工艺”理念。即在治理过程中将废水作为某种产品的生产原材料,结合对最小量资源能源的应用来实现对工艺产品的设计与生产。做到在废水处理过程中加大对碳、氮等物质的转化力度,以此推动我国工业废水污染治理工作的创新性发展。

4结语

总之,得益于我国对水体污染治理的重视度不断提高,工业废水污染治理迎来发展契机。要在抓住发展契机的同时,实现对现阶段废水污染治理困境的有效突破。需依据实际治理需求的分析,加大对废水污染治理途径的完善力度,并在此基础上促进对相关治理技术的深入研究,为我国工业领域的环保化、生态化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参考文献

[1]张余.论城市水污染的防治技术及发展策略[J].科学技术创新,2018(4):47-48.

[2]王泳超.工业废水处理技术的发展趋势[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18(27):165-167.

[3]刘庆武.国外工业废水处理技术发展现状与对我国相关产业的启迪[J].北方环境,2019,31(5):88-89.

[4]汪涛,苏云燕.工业废水污染现状及防治分析[J].神州印象,2018(6):323.

[5]徐青.环境工程工业污水治理中常见问题分析与措施[J].中国室内装饰装修天地,2019(6):140.

第3篇

关键词:水环境 水污染治理 污水资源化 生态恢复与保护

一、基本情况

枣庄市地处鲁苏两省交界处,是山东省的南大门,面积4550平方公里,人口340万,是全国重要的煤炭生产基地。薛城区是枣庄市新的政治、文化中心,西邻微山湖,总面积506平方公里,共46.3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6万人。枣庄境内河流属淮河流域京杭运河水系,全市共有主要河道13条,薛城区有3条主要的河流。其中,污染严重的有薛城大沙河和薛城小沙河以及小沙河故道。

薛城大沙河发源于枣庄市山亭区柏山飞来泉,由东向西横穿区境北部,下游沿金河水源地东侧向西南进入微山湖,干流全长44.6公里,流域面积260平方公里,多年来平均径流量6800多万立方米,为本区最大的河流,也是本区最大的纳污河道。。

薛城小沙河发源于薛城区的袁寨山和钜山,流经枣庄新城和薛城区的东部(小沙河故道从城区内部穿过,在下游朱桥村汇入薛城小沙河),最后排入微山湖,干流全长16.6公里,流域面积64.9平方公里,年径流量1700多万m3,是城区主要纳污河道之一。

二、水污染现状 我区是一个资源型城市,工业结构以煤炭、水泥、造纸、啤酒、玻璃、化工、机械为主,工业废水重点排放企业9家,结构性污染较为突出,加之城区为开发区、枣庄新城、矿务局所在地,人口较为集中,生活污水日排放量达2万m3,水污染防治的任务十分艰巨。作为南水北调东线工程的干线汇水区,加强流域污染治理工作对于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促进南水北调工程的顺利实施,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围绕南水北调的大局,我区坚定不移地实施沙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工程,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确保取得预期效果。

薛城沙河流域主要纳污企业表

流域

企业名称

行业

主要污染物

废水排放量

(吨/天)

枣矿集团甘霖煤矿

煤炭

COD、硫化物

5000

枣矿集团山家林煤矿

煤炭

COD、硫化物

5000

枣矿集团陶庄煤矿

煤炭

COD、硫化物

6000

薛城发电厂

电业

6000

青啤(薛城)有限公司

酿造

COD

6000

一大纸业有限公司

造纸

COD

4000

华众纸业有限公司

造纸

COD

25000

小计

57000

小沙河及故道

八一水煤浆电厂

电业

COD

6000

神工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化工

COD、苯系物

1000

百科药业有限公司

制药

COD

200

金虹食品有限公司

食品

COD、氨氮

200

天元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化工

COD

800

常兴纸业有限公司

造纸

COD

4000

联兴玻璃有限公司

玻璃

COD

1000

海化煤业化工有限公司

化工

COD、酚、酚、氨氮、油

8000

小计

21200

第4篇

论文关键词:湖泊型景区,水污染,研究

论文摘要;在分析了海盐县南北湖水污染现状的基础上,阐述了南北湖水环境保护的有关措施及取得的成果,提出了湖泊型景区水污染防治措施的实践方向。

一 南北湖水资源状况

南北湖风景区是中国唯一集山、海、湖为一体的风景名胜区,总面积30平方公里,位于杭州湾北岸的海盐县境内,是浙江省第一批省级风景名胜区。南北湖自然风光秀丽,山、海、湖融为一体,洞、园、池自成格局,环境独特,景色宜人。著名园林专家陈从周教授称赞南北湖:“山有层次,水有曲折,海有奇景,比瘦西湖逸秀,比西子湖玲珑,能兼两者之长。” [1]

南北湖湖区水质的优劣,直接影响着湖面景观和风景名胜区旅游事业的发展。保护南北湖湖区水质,是保护风景旅游资源,保障周边百姓和游客身心健康的重要举措。

1.1 水文水资源状况

南北湖湖面面积1800亩,中有一堤,俗称中湖塘,把湖分为南北两半,其中南湖800亩,北湖1000亩。水位高6.3米,水深平均1.5米,可蓄水168万立方米,是钱塘江边的一个泻湖(年降雨量1200毫米)。南北湖三面环山,一面临海,湖形曲折,山有层次,且有东暖夏凉的小气候。南北湖之水,自成一上河水系。水来自鹰窠顶山、麂山、万苍山、飏山、荆山等环湖诸山的泉瀑溪涧。[2]

1.2 水环境质量

作为风景名胜区,南北湖风景区的水环境质量最低标准为Ⅲ类水,但由于湖面较小,湖床较高,水体自净能力较弱,水环境质量不够理想,虽然到2008年还没完全达到三类水的标准,但是从下表1~表5数据看出,历年来水质呈明显好转趋势。经海盐县环境监站对湖区水质的取样分析,2003、2004年南北湖水质属于劣Ⅴ类水,主要超标污染物因子是总氮; 2005年南北湖水质属于Ⅴ类水,主要超标污染物因子是总氮;2006年南北湖水质属于Ⅳ类水,主要超标污染物因子是化学需氧量、总磷、总氮;2007年南北湖水质属于Ⅳ类水,主要超标污染物因子是总磷。2003~2007年南北湖水质监测结果数据表见表1~表5。

表1 2003年南北湖水质监测结果数据表[3]

南北湖

年平均值

03.5.6

表2 2004年南北湖水质监测结果数据表[4]

南北湖

年平均值

04.5.8

表3 2005年南北湖水质监测结果数据表[5]

南北湖

年平均值

05.5.9

表4 2006年南北湖水质监测结果数据表[6]

南北湖

年平均值

06.5.8

表5 2007年南北湖水质监测结果数据表[7]

南北湖

年平均值

07.5.14

二 水污染因素

南北湖的水质为何在03、04、05年属于劣Ⅴ类、Ⅴ类水呢?造成水质下降,湖面景观水质不能满足功能区要求的主要原因是湖边有许多餐饮服务业设施排放污水所造成,其次是湖区周边的居民生活污水排入湖中,加重了水质污染等因素。

2.1 餐饮服务业污染

1992年以后,随着风景区的开发建设,湖边建立了一些与旅游业配套的宾馆、饭店等旅游服务设施,而这些设施建成后,有许多宾馆、饭店没有将其废水有效地处理好,造成了对南北湖的水质污染。至2003年,湖边小宾馆、小饭店废水未经处理任意排放的有11家,每年排入南北湖的废水有1万多吨。南北湖湖边小宾馆、小饭店等有关餐饮服务设施的污水排放情况见表2。

表2 湖周边宾馆、饭店污水排放情况表

1986年起景区开设了水上游乐活动,最多一年湖上有手划船30只,电瓶船25只,摩托艇5条,容纳湖上游客250人;尤其是摩托艇活动项目对水环境也造成严重污染,二00六年取消了摩托艇项目,更换成手摇小木船十多条,并增设了水上自行车和三人脚踏船十五条。

2.2 生活污染

生活污染主要是由湖边居民和旅游人员自身所产生的废弃物进入景区环境所造成。在南北湖的周边还居住着南北湖村,这个村有数千人口,他们历年来都在那里居住、生活和耕作。这些居民的生产、生活所产生的废弃物对南北湖环境也有不小的污染危害。湖周边居民的生产、生活及来景区旅游的游客每年向湖中排放的生活废水约11万吨左右,这些污水进入南北湖水环境对景观水质造成危害。有关居民生活和旅游人员产生生活污染物情况见表3。

表3 湖边居住(常住)人员、旅游人员产生生活污染物情况表

废水(万吨)

垃圾(吨)

注:每年旺季为4.5.6.10.11月,淡季为7.8.2.3月。旺季旅游人数增加30%。

在每年的旅游旺季,污染物产生与排放量也将出现高峰。在旅游高峰时,每天湖周边的小宾馆、小饭店及游人等向湖边及湖中排放废水约400余吨,而每天向湖中排放的主要污染物(COD)量也有50㎏之多。在旅游高峰,这些污染物加重了景区湖水的污染,使水质恶化。旅游旺季污染物的产生与排放情况见表4。

表4、南北湖旅游旺季污染物产生与排放情况表

三 保护水环境措施

近年来,为了改善和保护景区的湖区水质,南北湖风景区管委会在研究了海盐县环境监测站监测数据的基础上采取了各种有效措施,拟订了整治水环境的工作方案,建立了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加强了对水环境的治理和保护。特别是提出了蓄水、养水、治水、防污的工作方略,有效地改善了南北湖水质,保护了南北湖的水环境。

3.1 绿化造林,涵养水源

南北湖风管会自成立以来,一直把治理环境作为最重要的工作,投入了大量资金,实施对环境的治理工程,如南北湖的疏浚工程、退塘还湖工程、污水治理工程等,其中最主要的、最根本的就是绿化造林、保护森林资源、涵养水源的工程。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3.1.1 大力发展生态公益林

南北湖森林大多是在五六十年代营造起来的,几乎都是马尾松林(少量黑松林),林分郁闭度低,树种单调、结构简单,种植密度过大,又曾被当地群众视作薪炭林而被过度砍伐树枝,造成树杆纤细、弯曲,林分质量较差,森林的功能很低。因此,必须进行生态公益林的促成培育,按照规划,逐步分批进行补植造林,对于一些郁闭度低、质量差的林分,重新造林。针对风景区内森林结构简单、树种单调的状况,在造林时,调整森林结构,丰富树种,特别是阔时树种,如枫香、木荷、杜英等;大力营造针、阔混交林,结合风景区的特点,发展一批风景林。

3.1.2 绿化造林与发展经济特产林相结合

风景区内有1000多户农民,有460余公顷山林属当地村民的责任山,因此在考虑发展森林,改善生态环境的同时,必须考虑到农民的利益,要与“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目标结合起来。通过引导、扶持和技术指导,帮助当地群众发展名特优经济林、竹林、果林和茶叶;对于规模大、标准高、效益好的林果特产基地,和旅游业结合起来,形成“观光园区”。

3.1.3 切实加强对森林资源的保护

⑴大力宣传以《森林法》为核心的法律和地方性法规,增强广大群众保护森林资源的自觉性。

⑵贯彻、执行《浙江省林地管理办法》和《浙江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不出卖和变相出卖林地,禁止占用林地开发宾馆、度假村之类的项目,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占用林地派作他用;开发景点和基础设施建设占用林地,按规定的程序报批,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⑶配合县农经局加强对古树名木的保护。目前,风景区内每株古树名木都建立了档案,并落实了专人负责管理、保护,对一些特殊地方的古树设置了栏杆等保护设施。 ⑷在森林防火工作上,景区管委会坚持贯彻“预防为主,积极防范”的方针,采取了各种措施防止火灾的发生,同时在景区内建立了防火网络,一旦发生火灾,能及时发现,并组织人员灭火。

⑸ 浙江省已经形成了以《森林法》为核心,地方性法规相配套的林业法律法规体系,为景区的林业管理提供了法律上的依据,景区派出所、景区综合执法大队在县公安局、农经局、土管局、工商局等行政执法部门的领导和配合下,及时制止、查处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打击犯罪。依法治林,强化执法力度,对于保护森林资源发挥了积极作用。

3.2疏浚扩容,蓄水自净

湖荡的浚疏增加了湖的有效容积,加强了湖区的蓄水功能,提高了湖水的自净能力。是保护水资源的有效措施之一。

1988年至1989年,由秦山核电公司出资190万元,委托县交通局疏浚南湖,挖除淤泥25万立方米。同时签订核电公司取水协议,湖水供核电厂反应堆用,年调节水量40万立方米,日最大取水量8000立方米,水位以6.3米为控制线。疏浚湖荡以后,增加了湖区的蓄水量,提高了湖水的自净功能,进一步改善了湖水水环境质量。

在2002年至2003年由秦山第三核电公司出资562万元,风景区管委会主持疏浚了北湖,共疏浚湖床面积66万平方米,平均挖深0.65米,总清淤泥量42.3万立方米。使湖水水质得到进一步改善。

3.3 合理放养,平衡生态

合理放养水生物,以消解水中的氮、磷等有机物质,起到了养水的作用。2005年起,风景区管委会为充分利用湖水资源,采用深浅不同水域鱼种套养方式,先后投放鳊鱼、青鱼、草鱼、鲫鱼、鲢鱼、河蟹苗等多种鱼种,同时适时调整湖内生态结构,确保水生生态平衡的基础上,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发展渔业养殖。

3.4 集中治理,达标排放

南北湖周边建有宾馆、饭店等餐饮、旅游服务设施数十家,这些餐饮、旅游服务设施每天排出有机废水上千吨,如这些废水未经治理而进入湖中将造成湖区的严重污染。1998年,南北湖山庄、飏山楼、湾景宾馆、碧波宾馆等4家饭店联合投资120万余元,建成了日处理污水750吨的餐饮污水集中处理外排工程。另有三湾度假村、桃源山庄、金牛山度假村、荣昌宾馆、天池大酒店等单位也先后建成了餐饮服务业污水处理设施,有效控制了向湖区排放污水的水质。南北湖湖边宾馆、饭店等有关餐饮服务设施的污水治理情况见表4。

表4 湖边宾馆、饭店污水治理情况表

南北湖山庄

湾景宾馆

生化、厌氧

达标

碧波宾馆

生化、厌氧

达标

三湾度假村

生化、厌氧

达标

桃源山庄

生化、厌氧

达标

金牛山度假村

生化、厌氧

达标

荣昌宾馆

生化、厌氧

达标

天池大酒店

3.5 定时保洁,垃圾清运

随着农村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村产生的垃圾也日益增多。周边居民地面清扫出来的垃圾常常是往湖边丢弃。垃圾物的溶出物渗入地表水,然而进入湖内,污染南北湖水环境。南北湖周边住有居民2700多人,且每天旅游人数也在数千人以上,如果按每人每天产生垃圾0.5公斤计算,每天产生垃圾约5吨左右,全年累计可达上千吨,这些垃圾如不及时清运出去,将有溶入地表水而进入湖中的可能。南北湖风景区管委会在2003年建立起了一支垃圾清运保洁队伍,将湖周边产生的垃圾及时清运出去,起到了防止污水被污染的作用。

3.6 建章立制,加强管理

3.6.1 加强宣传,落实责任

大力宣传环境保护的现实意义,利用广播、会议等形式对水环境保护的要求进行宣传,宣传垃圾对环境、对人们身体健康造成的危害,教育广大群众自觉管理自身产生的垃圾和废水,按湖区环境卫生管理要求处理好各类垃圾、污水和其他污染物。并建立相应的垃圾收集、清扫和环境卫生保洁组织(即专业环卫队伍)。同时,建立与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建立各岗位责任制度及考核奖惩制度。

3.6.2 严格执法,保障到位海盐县环保局配合景区做好环境保护和监督职能,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严把环评关,对新开设的宾馆、饭店,一律要求做好环境保护评价报告书。

(2)对照环评,海盐县环境监测站认真做好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监测工作。

(3)海盐环保局监察大队澉浦监察中队不定期做好南北湖各宾馆、饭店环境污染的监督工作,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行为一律作出严肃处理。

四 结效、评估

经过连续几年的水环境整治和环境保护工作,南北湖景区的水环境污染已得到有效治理,湖区水质下降的趋势已经得到控制。经海盐县环境监测站监测分析,南北湖近五年的湖水水质已经基本稳定,有关监测数据见表5。

表5 近五年的水质监测数据表

从表5中可以看出,有的污染物指标出现了明显下降的趋势,如最近五年来,标志着水质严重超标的总磷、总氮这两项污染因子已出现了回落的势头(总磷回落情况见图1,总氮回落情况见图2),水环境得到改善的势头已经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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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 从上述图1、图2中可以看出:南北湖风景区管委会在湖区水污染治理方面的探索已取得成功经验,采取以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治理水污染源的探索与实践是卓有成效的,南北湖水污染恶化的趋势已得到有效控制,总磷、总氮两项污染物已出现下降趋势,水质有所好转。

五 结论、建议

通过对南北湖水污染治理现状的分析和研究,多年来,南北湖风景区管委会坚持采取治理污染源、疏浚湖区、合理放养水生生物等有效措施,并以治理湖边水污染源和疏浚湖区为重点,必要时让湖水适当流动的办法进行实践与管理,湖库的水质逐年好转,但还没有达到Ⅲ水的标准。建议南北湖风景区管委会在未来开发建设南北湖景区的规划中,注重对湖边居民生活污水的处理,建议对湖区居民日产生的生活污水采用人工湿地技术处理并达标后再排入湖中,南北湖的水质才有可能在近几年内达到Ⅲ类水的标准。

参考文献

[1]《南北湖志》编篡委员会.《南北湖志》.中华书局出版社.2005:1-2

第5篇

关键词:水污染;治理;环境经济手段

我国水污染状况正日益严重:污水排放总量增长速度较快,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居高不下,国家环保总局的统计是,2001年为428亿吨,2004年为482亿吨,3年增长了12.6%;主要水系水质恶化趋势没有得到控制,劣五类水质比例仍然很高,国家环保总局提供的资料表明,2004年七大水系中,一半以上河段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达不到饮用水源的标准;水污染事故频繁发生,经济损失较大,据调查统计,从2001年到2004年,全国共发生水污染事故3988起,平均每年近1000起。这组数据既呈现出我国水污染治理所面临的紧迫形势,也折射出我国水污染治理工作严重滞后的无奈。

我国水污染治理严重滞后的现状是由历史的、经济的、法律的及水体自身特点等多种原因造成的,而其中水污染防治立法的不完善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我国目前的水污染防治立法所采用的环境管理政策仍是以政府的直接行政干预和控制为基础,所使用的环境经济手段并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从而影响了水污染防治中市场作用的发挥。

环境保护的经济手段是为达到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相协调的目标,利用经济利益关系,对环境经济活动进行调节的政策措施。该手段的恰当运用对于提高政府环境管理的效率和加强环境与经济的协调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在治理成本高、管理难度大、发展与治理矛盾突出的水污染治理中尤其显得重要。因此笔者将就如何在水污染治理中引入多维环境经济手段展开论述,以期对水污染治理的进一步法制完善提供可行性建议。

一、水污染治理中环境经济手段运用的现状

我国目前在环境领域应用的环境经济手段包括超标排污费、污水排污费、排水设施有偿使用费、污水处理费、SO2收费、生态环境补偿费、矿产资源税和补偿费、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排污许可证交易、“三同时”保证金、治理设施运行保证金、废物交换市场、废物回收押金、环保投资渠道、补贴等。

但我国在水污染治理方面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水污染防治法》)明确的环境经济手段只有超标排污费、污水排污费、污水处理费。《水污染防治法》第15条明确了在水污染治理方面我国目前所采用的是“双收费制度”,即只要排放污水就要按数量征收污水排污费,排污单位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还必须按国家规定缴纳超标排污费。第19条规定城市污水处理设施按照国家规定向排污者提供污水处理的有偿服务,收取污水处理费用,以保证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

《水污染防治法》第16条虽然规定了总量控制制度,《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也补充了排污许可证制度,但由于并未规定排污许可证可在市场上自由交易,因此全国范围内的排污许可证交易制度并未建立。

由此可见我国在水污染治理方面目前所采取的环境经济手段单一,主要就是收费。“费”的收取是运用经济杠杆调节水污染防治与企业发展、居民用水间的关系,长期以来对我国的水污染治理起到显著的作用。但其存在收费标准是否合理,收费资金管理是否公开,收费资金使用是否公平等一系列问题,从而在开发、利用、保护和改善环境资源的刺激(鼓励或抑制)效果上不如水污染税;在污染总量的控制效果上不如污染权交易制度;在对水环境实施侵害与受侵害者的权益维护上不如环境保险制度。因此我们在完善水污染防治立法的过程中应适时引入多维环境经济手段,以弥补单一收费制度的不足。

二、水污染治理中多维环境经济手段运用的设想

(一)税费制度

税费制度包括税收与收费。在水污染治理的范畴内收费制度即排污费、超标排污费等费用的收取。税收制度即征收水污染税,也就是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有排放水污染物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一定税率进行征税。

然而我国目前尚未建立起一套基于环境保护目的而征收的环境税体系。对煤、石油、天然气、盐等征收的资源税收及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其主要目的是调整企业间的级差收入、促进公平竞争,而非促进环境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因此现有的主要针对环境保护的税收手段仅限于采用一些税收优惠奖励综合利用及能源节约。从而针对水污染征税也尚在理论的研讨中。但笔者认为在水污染防治立法中先行引入水污染税有其必要性及可行性。

1、水排污费与环境税的征收对象较为一致

环境税一般以污染物的排放量为征收对象,即有污染就要征税。这与水排污费的征收标准是一致的,而与环境噪声、固体废弃物等污染防治方面实行的超标收费制度是不同的。因此在水污染税的计算和征收上所遇到的阻力将较小。

2、“费”改“税”的转换思路为水污染税的征收提供契机

由于排污费存在征收方式不科学,收费标准低,列支使用不合理,征收范围过窄的问题,学术界及有关部门提出了三种解决思路:一是对排污收费政策进行改良;二是对现有排污收费政策彻底改革,以“税”代“费”;三是通过立法促进环境税的分期分批实施。第三种思路既体现了以“税”代“费”的改革趋势,又适当减低了改革的风险与难度,因此为大多数学者所认可。而在我国开征环境税条件尚不完全成熟的情况下,先行试点开征水污染税是十分必要的。一方面出于改善我国水污染状况的紧迫要求:开征水污染税可以筹措水污染防治资金,以改变现行水排污费拖欠严重、征收困难所造成的水污染防治资金严重不足的窘境。另一方面出于水体保护的公众效应:水污染治理涉及的区域广大,对象复杂,先行开征水污染税有利于提高纳税人对于环境税的认识,并为环境税的征收提供经验。

(二)财政制度

1、补贴

补贴是政府为实际的或潜在的污染者提供的财务刺激,主要用于鼓励污染削减或减轻污染对经济的影响。合理的补贴是鼓励当事人防治污染和环境达标的重要途径,补贴被广泛应用于许多国家,如法国给工业提供贷款以控制水污染,意大利为固体废弃物的回收和再利用提供补贴,德国为因突然采用污染控制手段而资金周转不灵的小企业提供帮助……而不合理的补贴会鼓励生产领域的高环境代价和不良增长,无偿拨款或贷款贴息容易导致排污者形成"等、靠、要"的错误观念,而不是积极治污;容易导致资金截流,不合理支配,甚至挤占、挪用,以致发生贪污等现象。

正是由于补贴的恰当运用会发挥积极作用,而其不当运用会带来负面作用的这种双重性,决定了在水污染治理中应当保留这一财政刺激制度,但为了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应当在立法中对其运用的对象、条件、方式、方法等予以规制。以避免由于无法可依而使补贴处于一种随机性、任意性、单一性的状态,并且由于缺乏监督以及必要的责任形式而在水污染治理过程中带来负面的影响。

2、生态补偿

广义的生态补偿是指环境资源受益人、国家、社会、其他组织对因生态保护而利益受到损害或者付出经济代价的人给予的适当经济补偿。我国在森林资源的保护上确认了该项制度,目前开始试用于水污染治理方面,长江、嘉陵江等江河污染治理今年起试行生态补偿机制。但在水污染治理中的生态补偿应作狭义理解,即补偿的主体应是地方人民政府,而不涉及具体的单位和个人。这也是把该制度归类为财政制度的原因。

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16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辖区的环境质量负责,采取措施改善环境质量"的规定,以及“水源受益者应该补偿受害者”的原则,地方人民政府作为受益者理应分担上游地方人民政府的治理费用。

其次,水污染生态补偿机制的实质是流域上下游地区政府之间部分财政收入的重新再分配过程,目的是建立公平合理的激励机制,使整个流域能够发挥出整体的最佳效益。

最后,一般的单位及个人难以承受巨额的补偿资金,即使地方人民政府也必须将其纳入生态建设专项基金,每年由中央及省级政府统一划拨,专款专用。

将生态补偿机制运用于水污染治理中有利于解决河流跨流域治理的难题,使上游政府及百姓认识到,保护好水源就是创收,就是发展经济,使保护水资源成为主动、自觉行为。因此也应将其纳入水污染防治立法的范畴中,使其在全国范围规范、有效地施行。

(三)市场创建制度

市场创建制度中,在污染治理方面主要是排污权交易制度。排污权交易又称买卖许可证交易制度,是指在环境部门监督管理下,各个持有排污指标的单位在有关的政策、法规约束下进行的交易活动。该制度的优点在于:可以降低总的治理污染的费用,有利于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有助于实施总量控制,实现环境保护目标;有利于政府对环境状况进行宏观调控,促进政府职能的转变。

水污染治理的排污权交易制度已逐渐从理论走向实践,从试点走向成熟。例如2004年5月起,江苏省选择了太湖流域的张家港、太仓、昆山和无锡市的惠山区3市1区,进行购买水排污许可证的试点,并逐见成效,目前除部分出入湖的河流外,太湖流域水污染治理已基本达到“十五”目标。而今年5月江苏南通在我国首次构建了区域性水污染物排放权交易体系。因此在修改《水污染防治法》时可以考虑引入排污权交易制度,使其在全国范围内得以施行。

(四)责任制度

环境责任保险是责任保险的下位概念,是以责任保险作为防范环境污染风险的法律技术手段。目前我国尚未全面建立实质意义上的环境保险制度,有关的环境责任保险被纳入公众责任险的范畴。然而,环境责任保险作为一种社会化责任填补救济制度,应当作为试点在水污染防治立法中有所体现,并逐渐扩展到环境保护的其他领域。

建立环境责任保险的必要性主要表现在可以保证环境污染受害人及时、足额获得补偿;强化保险公司对企业环保活动的监督管理;减轻企业破产危险。同时建立环境责任保险也已具备可行性条件:有发达国家较完善的制度可供借鉴;我国环境侵权诉讼的发展为环境责任保险的发展奠定了法律基础;我国已存在对船舶、石油钻井等造成的污染事件所产生的责任保险;中国保险业日渐成熟壮大并有不断开展新业务的需要。

环境责任保险的设定需要解决风险核保、险种设计、保险费率设置、保险模式选择、保险机构确定等一系列具体问题,可以先将其用于水污染的治理进行试点。首先确定水污染责任险,一方面是因为严重的水污染现状所带来的紧迫感;一方面是因为水污染往往带来巨大的财产、人身损失,社会影响大、范围广,在目前的生产规模和技术水平下,侵害者一般都难以承受。如果在水污染防治立法中确立对水污染风险企业进行强制保险的制度,将分散企业巨额赔偿的风险,也使受害者得到充分的赔偿,从而减少社会震荡。

三、水污染治理中多维环境经济手段运用的衔接

(一)多维环境经济手段的综合运用

“采用行政调整、市场调整和社会调整相结合的综合调整机制,在不同时期对不同类型的自然资源采取具有针对性的调整模式,是正确对待和改革完善现行的利用自然资源的法律制度和法律调整机制的可行性思路。”这种综合调整的思路既可运用于自然资源的利用,也可运用于污染的治理。在水污染治理中运用多维环境经济手段便是这一思路的体现,同为环境经济手段,都具有国家协调与市场运行的特征,但它们之间也各有侧重,税费制度与财政制度侧重于行政调整,污染权交易制度侧重于市场调整,环境责任保险制度则侧重于社会调整。

同时,任何一种环境经济手段都不是完美的。税费制度与财政制度的运用会引起国家财力的增减变化,而遏制甚至扭转水污染状况所需的费用是高昂的,因此会面临资金短缺的困境。污染权交易制度的局限性在于:一般仅限于同时对一种污染物的排污权进行交易;实施与执法的规则和程序比较复杂,操作难度相对较高;买卖双方的相互寻找、信息搜寻和谈判协调等会带来较高的交易费用。环境责任保险制度主要是针对环境损害而设立的,可以将加害者的损害赔偿责任社会化,也正因为如此,较多地受到如保险公司发展状况,公民环保意识,企业保险意识等社会因素的制约,仅仅环境方面的立法不能完成该制度的设计。因此在水污染治理的过程中必须以水污染治理、水环境保护为目标综合运用多维经济手段,以实现最佳的组合效应。

(二)多维环境经济手段的侧重运用

水污染治理之难是多种因素综合造成的,其中比较突出的几个方面的原因是:水污染治理的资金投入不足;缺乏流域水污染治理的有效措施;相关单位及个人缺乏水污染治理意识等,而这些难题可以通过一定的环境经济手段有针对性地予以解决。

首先,大部分环境污染治理项目或工程都是建设工期长、资金投入多、收效慢,也就是其公益性和社会性要大于其经济性,因此在以市场融资为主的前提下,需要政府的资助以弥补市场融资的不足。对于收益性较低、需要政府扶持的如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及经营、区域性水环境保护工程的建设及经营、水污染治理技术及相关产品的前期开发等,可以运用补贴及生态补偿手段。而政府财政的资金来源在很大程度上则要依靠排污费的收取及环境税的征收。

其次,流域水污染涉及面广,流动性大,而且在长期的治理过程中被分割管辖,因此要取得良好的治理效果,必须突破过去的地域局限性、形成整体观念、大局意识。污染权交易制度及生态补偿制度可以为流域水污染的控制提供较为有效的途径。污染权交易制度的前提是把整个流域看成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从而实现总量控制的目标。生态补偿可以从制度上避免条块分割的治理模式,让水域上游与下游共享环境利益,共担环境治理负担,同心协力为水域污染的治理作出贡献。

最后,相关单位和个人的水污染治理意识作为一种意识范畴,难以通过环保宣传等方法在短期内改变,但可以通过税费制度及环境责任保险制度予以引导。税费制度的作用在于:单位及个人只要排放污水就要缴费或纳税,为了减少费用的支出会自觉地控制对水的不必要污染。环境责任保险制度则是通过强制保险的方法,使单位及个人从重视自身环境权益的角度提高环保意识。

(三)多维环境经济手段的发展趋势

本文所探讨的水污染治理的多维环境经济手段是针对水污染治理的特点及现有环境经济手段的理论现状所提出的,而水污染治理的经济手段应当伴随着水污染治理实践的不断发展,环境经济理论的不断完善日益形成一个完整的构架。

1、应在《水污染防治法》中适时引入成熟的环境经济手段。目前,只有排污费的收取等少量制度纳入《水污染防治法》中,而其他的多维环境经济手段尚处于试点甚至理论的探讨中。因此应当加快多维环境经济手段的法制化、标准化进程。长期试点的一些环境经济手段,已经成熟的就纳入《水污染防治法》在全国范围内施行,尚未成熟的要积极找出对策予以完善。

第6篇

关键词:行政区划调整;巢湖;排污权交易;水质管理

中图分类号:D9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03-0132-03

一、巢湖流域水污染状况

1.巢湖概况。中国五大淡水湖之一的巢湖位于中国安徽省中部,居长江与淮河之间,是在构造盆地基础上发育起来的典型断陷构造湖泊,流域面积9 256 km2,四周为丘陵山地,流域内水系发达,共有33条河流汇入,裕溪河为其唯一出口。巢湖湖泊水域面积约760 km2,岸线总长约180.66km,平均水深3m,最深处5 m,湖面海拔为8 m,因形似鸟巢,故名“巢湖”[1]。巢湖生态环境优美,素有“南黄山,北巢湖”之称。巢湖地区是吴头楚尾之地,也是华夏文明发源地之一。

2.流域水污染现状。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巢湖湖区周围人口、经济的不断增长,巢湖水污染日趋严重,污染负荷超过水体承载能力,巢湖水系出现了一系列的环境问题,以致成为国家重点治理的“三河三湖”之一。巢湖湖体水污染日趋严重,突出表现在环湖河流水质污染和湖体富营养化上。据环保部门对2010年度巢湖环湖河流28个监测断面的统计结果,17.9%的断面水质为IV类,35.7%的断面水质为V类。“十一五”期间巢湖湖区12个常规检测断面水质为IV类、V类的占50%,巢湖湖区西半湖呈重度富营养化[2]。

巢湖湖区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石油类和总磷。出、入湖河道口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氨氮、石油类和总磷。南淝河、店埠河控制断面主要污染指标为COD、氨氮、石油类和总磷。资料显示,巢湖每年接纳总磷1 050.27吨,总氮18 367.8吨,其中相当部分将滞留于湖内。2009年,董铺水库、大房郢水库水质类别提高为Ⅲ类,水质达标;巢湖市水源地主要监测断面巢湖坝口、巢湖船厂断面水质类别仍为Ⅳ类,水质未达标。近几年,巢湖湖区水质虽逐步好转,但是巢湖流域“十一五”项目完成率不高,2009年仅为 58.9%。2010年,安徽省废水排放总量为18.47亿吨,其中生活污水排放量11.37亿吨。废水中COD排放总量41.11万吨,COD排放基数大,虽然与2009年相比减少3.1%,但是水环境形势依然严峻。

二、巢湖水质污染成因及特点分析

1.巢湖水质污染成因。巢湖水质污染的原因表现出内因与外因相结合的多元复杂结构。从内因上看,巢湖长期接纳湖区流域河流输送来的大量污染物,日积月累凝聚于湖底,形成湖中的内污染源;湖区光热资源丰富,湖水浅,阳光穿透性好,水体温度上升快,有利于水藻“疯长”、“水华”发生;巢湖建闸导致湖水封闭,加剧了营养物质在湖内滞留和水生生态环境的恶化。从外因上讲,巢湖的外污染源包括点源和非点源,点源主要来源于工业和市政污水的排放,非点源主要来源于城市、农业和森林的径流闭。其中化肥、农药等污染物的渗入是巢湖水污染的主要元凶,这和沿湖地区主要是农业区域有很大关系。巢湖富集的氮、磷主要来自居民生活污水及工厂的生产废水、废渣,油污染要来自巢湖湖面上日益增多的船舶。

2.巢湖水质污染特点。巢湖水质污染,与其他湖泊相比既有共性一面,也有自身特点。首先是流入湖泊的氮、磷营养盐与耗氧有机物为主要污染成分;其次巢湖污染的30%来自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70%来自面源污染,面源污染大于点源污染,原因在于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的治理工作已得到广泛的重视,农业面源污染却未得到应有的关注。

3.原行政区划加剧了巢湖水质污染的外部不经济性。众所周知,污染是一种外部性极大的行为,其传散没有地界约束。当污染来临时由于地区间没有相互的隶属关系而造成共防共治的困难,就会给环境治理带来人为的障碍。在行政区划上,过去巢湖分属巢湖市与合肥市,水域横跨两市,加之治污牵涉到工业、农业、环保等多个部门,以致造成“九龙治水”的局面,一定程度上造成巢湖治理问题上时常出现推诿、扯皮等现象,很多好的措施在“被协调后”最终不得不折中实施。水质污染的外部不经济性由于行政区划问题而被瞬间放大。

三、行政区划调整对巢湖流域水质管理的影响

1.巢湖行政区划调整概况。2011年8月22日,安徽省政府召开新闻会,正式宣布安徽省撤销原地级巢湖市并对部分行政区划进行调整。区划调整后,原巢湖市部分区域并入合肥市,合肥市面积从6 000多平方公里增加到1万多平方公里。巢湖变成合肥市的“内湖”,合肥迎来了拥抱巢湖、南接长江的崭新城市发展格局。

2.行政区划调整给巢湖水质管理带来的机遇。从重点流域水环境监管的角度看,行政区划变更后,巢湖由原来的两个“婆婆”变成了一个“婆婆”,这有利于水环境的行政监管与资源配置,有利于统筹规划和综合开发利用皖江两岸资源,有利于提高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这本身就很“低碳”。就巢湖的水环境治理而言,行政区划的调整有利于统一巢湖流域环保政策,促进巢湖流域的生态保护和水系管理,在一定程度上防止或解决了由于合巢两地环保部门执法不一可能造成某些地方污染成本向其他地方转嫁的问题,实现了对巢湖的统一规划、统一治理、统一管护。

3.行政区划调整给巢湖水质管理带来的挑战。巢湖流域污染问题是经年积累起来的,彻底解决巢湖水环境问题也非一朝一夕所能达到的。行政区划的调整在给巢湖治污带来机遇的同时,也给巢湖水环境的综合治理提出了挑战。如果合肥市政府不能审时度势,转变方式接受挑战,不仅不能彰显区划调整的优势,反而会贻误时机,造成水质污染治理的更大困局。

四、巢湖流域推行排污权交易机制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

1.排污权交易制度简介。排污权,又称排放权,是指排放者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部门分配的额度内,并在确保该权利的行使不会损害其他公众环境权益的前提下,依法享有的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权利。何谓排污权交易呢?它是指在一定的区域内,在污染物排放总量不超过允许排放量的前提下,内部各污染源之间通过货币交换的方式相互调剂排污量,从而达到减少排污量保护环境的目的。可见,排污权交易是一种以达到降低污染物的排放量为目的,利用经济上的激励来控制污染的环境保护经济手段。体现了一种环境管理思想,即在满足环境要求的条件下,建立合法的污染物排放权利,并允许这种权利像商品一样被买入和卖出,以此来控制污染物的排放,实现环境容量的优化配置。排污权交易是科斯定理在环境问题上最典型的应用,也是当前受到各国关注的环境经济政策之一。

2.巢湖流域推行排污权交易机制的必要性分析。巢湖水质的严重污染已经成为巢湖流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环境瓶颈,它使得该地区不能形成良好的人居环境,也不能形成健康、安全的投资环境,严重影响和制约了流域内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鉴于巢湖严峻的环保形势,安徽省历年在制定环境保护计划和安徽省碧水蓝天工程计划时都把巢湖的水质管理作为重点内容。采取何种有效的环境保护手段减少污染物的排放,保护巢湖流域水质环境成为当务之急。排污权交易机制是以市场机制发挥基础性作用,保护环境的经济手段之一。在经历了十多年的酝酿和争论后,排污权交易理论越来越接近实践的可能性,从一种抽象的思路发展成为具体的政策手段。在巢湖流域推行排污权交易机制,不仅可以有效推进节能减排、保护流域水质环境,而且对于保证流域可持续发展、促进安徽生态省的建设、顺利实施安徽省中部崛起和东向发展战略具有非常重要的战略意义。

3.巢湖流域推行排污权交易机制的可行性分析。行政区划调整后,相对于淮河而言,巢湖不仅为我省单独拥有并且现已为省城合肥市所辖。合肥市市场体制发育良好、法制与公共管理健全、环境监测等基础能力建设较为完备,基本具备了推行排污权交易机制所需的条件。软件方面,《巢湖流域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修订草案)》、《合肥市重点排污单位管理办法》、《合肥市水环境保护条例》均己编制并颁行,目标明确、全面,措施具体、合理,为巢湖流域推行排污权交易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硬件方面,经过多年努力,巢湖流域各地均已建立环境监测站、网,为流域推行排污权交易提供了诸如地方环境本底数据、污染情况数据、污染物排放监测数据等大量的环境技术资料。2008年合肥、芜湖、蚌埠被国家发改委批准为自主创新试验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在巢湖流域试行水污染物排污交易制度,并为全国水环境保护和管理提供示范性经验将是中央和地方政府都乐于见到和接受的。如能有效地在巢湖流域试点排污权交易这种市场机制新方法,将会取得意想不到的效果。

五、基于排污权交易的巢湖水质管理体系构想

1.巢湖流域推行排污权交易机制的具体操作步骤。第一步,确定排污权交易品种和达标排污标准。确定合适的排污权交易范围是保证排污权交易成功的前提条件。在交易因子方面,根据巢湖流域水污染物现状及污染源污染物排放特点,区域内主要污染物因子为总磷、COD、氨氮,因此可选择COD、氨氮、总磷三项指标为排污权交易对象。实践中可选择相关企业污染物较多的一个品种先行先试;在行业方面,重点关注污染物排放高的纺织印染业、化学原料及制品业、造纸及纸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业、医药制造业等五个行业。有了排污权并不意味着不要求企业达标准排放。恰恰相反,仍然要确定一个合理的达标排放标准,不达标的企业不能拥有排污权,而应要求其治理达标。第二步,确定巢湖目前COD、氨氮和总磷的实际排污量和允许排污总量。对国家和地方控制区域内污染源的数量、布局和污染物的种类、排放量进行调查、确认和公示,再根据环境容量和环境质量目标认真确定水域污染物排放的控制总量。通过相关调查、评估,做好污染物申报登记,为科学合理地确定本地区水域排污控制总量及合理分配排污权提供客观依据。第三步,摸排相关企业,合理分配排污权。摸清环湖及其所有大小支流工业企业COD、氨氮和总磷排污点、排污含量,以各排污点现有排污量占总量为权重,合理分配。排污许可证的发放数量应当与水域排污物控制总量相协调。从扶持新生事物、不增加企业成本以及有偿分配易出现政府寻租行为考虑,在排污权交易计划的最初,采取以无偿分配为主、有偿分配为辅的模式进行分配。鉴于巢湖流域经济发展的趋势,考虑到今后将有大量新兴企业加入到排污行列而获得较大的污染物排污权,因而确定此次排污权分配仍然将现有排污权绝大部分进行分配,只储备极少部分。无偿分配时,对排污权交易制度建立前已购置了大型治污的设备并达标排放的企业,在发放排污权时应视其减少的排污多考虑一些,或给予其他形式的补偿,以保证公平。此外,由于巢湖西半湖易发蓝藻,在分配时可本着“西少东多”(可确定一个折算系数)的原则。第四步,确定合适的排污权初始分配价格。制定排污权初始分配价格时,应充分考虑巢湖流域水环境资源容量和经济发展状况,不能定价过高,否则可能导致企业无法承受;但也不能对排污权定价过低,否则可能导致巢湖流域水环境容量资源过度利用的问题。因此,在巢湖流域对排污权初始定价时,既要考虑到水环境资源的承载力,又要考虑到企业可承受能力,力使排污权初始分配价格兼顾效率与公平。第五步,确定交易方式和规则。在二级市场上,交易各方须向环保部门(巢湖管理局)提出排污权交易申请,并对交易必要性及可行性加以说明;环保部门组织有关单位根据交易各方的排污量变化要求,确定其可以进行交易的排污量,并对交易前后的坏境效益进行评估;排污权买卖双方就交易数量、交易价格、交易时间等具体内容进行协商,签订有偿转让协议;转让协议经环保部门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变更排污许可证。由于巢湖一般在夏季易发蓝藻,在交易时间上也可错开,易发期及其前一段时间(如5—8月)用于监测、评估排污交易,尽量安排在易发期后交易,避免买方交易后立即在夏季排污。

2.巢湖流域推行排污权交易机制的保障和配套政策建议。巢湖流域排污权交易市场尚处摸索之中,为促进排污权交易机制的推行,还需在法制、市场、机构等制度建设方面做好相应准备。(1)切实解决排污权交易的法律依据缺失问题。在巢湖流域进行排污权交易时,环保部门应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明确排污权从审批到交易的规程及罚则,确立排污权交易制度的法律地位,使排污权交易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2)建立和完善排污权交易的政策调控体系。行政区划调整后,专门的巢湖管理机构——巢湖管理局应运而生。在排污权交易机制下,巢湖管理局在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规范政府行为、合理发挥政府的职能方面的作用可谓重中之重。巢湖管理局应当将政府职能转到宏观调控、公共服务和监督管理上来,切实行使其治理规划、水质管理、总量控制、排污权初始分配资金管理等方方面面的管理协调职能。(3)实行排污权交易与排污收费制度的互补。根据巢湖流域现阶段市场经济的水平,单一的环境经济管理手段对于污染控制、水质管理不能发挥最佳效果,应该结合流域实际情况,允许多种环境经济管理手段并存。排污收费制度作用不只限于作为一个业已存在的可以支持环保部门的减排制度。从把现有制度发挥出最大作用的角度来讲,排污收费制度可以用来加强排污权交易制度,两者共同来减少排放和达到环保目标[3]。(4)完善环境管理信息系统。排污权交易必须有完善的环境管理信息系统的支持,因为排污权交易需要大量有关价格、供需量、供需单位等市场信息,信息收集的程度将直接影响交易成本和交易成功率。应当尽快建立巢湖流域排污权交易网,收集、公布、处理有关信息。对政府部门而言,要通过专业信息平台和大众传媒及时准确地与水域排污权交易有关的一切信息,保证信息公示透明。完善的信息公示制度既能提高市场透明度,降低交易费用,又能保障公民的知情权,提高公民的环保意识。

六、结语

当前,巢湖所在的合肥市正处于建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加速推进阶段,节能减排任务十分艰巨。排污权交易制度如能在巢湖流域成功试点并加以推广,必将有效推进巢湖流域水质污染综合治理的进程,对于实现合肥乃至安徽全省的环境质量改善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同时我们应当清醒地看到,巢湖流域生态环境问题的实质,就是流域内人们各种经济、社会活动超出了环境承载力的限度,因此在推行排污权交易机制,敦促企业加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优化产业结构的同时,人类的各项经济、社会活动应当限制在流域生态系统能够承受的限度之内。逐步恢复流域复杂而多样的生态系统,激活流域的自身“免疫功能”,以此为途径加强巢湖流域水质污染的综合治理才是真正解决水质管理问题的治本之策。

参考文献:

[1] 王庆.合肥滨湖新区建设对巢湖的影响[J].农技服务,2007,(4):93-94.

第7篇

1治理雾霾与水资源污染的思考

我国在水污染治理上虽然取得了一些成就,初步形成了治理体系,但是体系尚不完善,在治理水资源与雾霾污染这条道路上需要看得更远更全面。

1.1思想上高度重视(1)雾霾已经严重影响了人类的生活,随着肺癌发病率的逐渐上升,人们应该更加意识到空气污染和水污染带来的残酷影响。在治理水资源与雾霾污染的问题上,要加强对雾霾的控制,减少空气污染,更需要加强对水污染的治理。(2)加强雾霾防治与治理水污染的宣传力度,积极倡导社会大众参与到雾霾与水污染的综合治理工作之中,实现净化空气和水资源保护的全民动员。

1.2体制上完善立法(1)目前,雾霾和水资源污染对我国社会和经济生产造成的制约性越来越明显,政府部门应当完善立法体系,加大惩罚力度。(2)要加快完善节水相关法律体系,对于浪费水资源的行为要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开展不同形式的执法监督。

1.3在发展中加强环境保护(1)从政府的角度来说,在国民经济发展过程中,产业结构应当有所调整。政府在加大扶持生态工业的同时,对一些存在环境隐患的企业要特别重视,加强监督,达到资源的合理配置与利用;对一些环保不合格的企业,责令整改,加强环保措施,起到引领作用,提高企业和人民的环境危机意识,淘汰能源结构不合理的企业,完善法律法规机制。(2)从企业的角度来说,应该严格控制污染物的排放。企业特别是一些高污染企业,应当做好工业污染物的善后工作,工业废水废气必须经过处理后才能排放。企业要积极引入新技术,学习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在环保方面投入足够的资金,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法》的条例进行生产,在为企业取得利益的同时不得危害环境。(3)从个人的角度来说,应竭尽全力保护环境。在生活中,尽量不燃烧劣质煤炭,能不开车的情况下少开车,节约用水,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4)从长远看,必须加强水土保持力度,加大水体富营养化污染的治理和生态修复;减少化肥使用量,减少农村面源污染,抑制微生物种群的形成和蔓延。

2结语

第8篇

【关键字】流域水;污染;治理机制

一、我国流域水污染治理现状分析

自96年以来,我国已相继制定并实施了重点流域、湖泊、海域以及重大水利工程的“九五”、“十五”和“十一五”水污染防治规划,规划中主要控制指标为COD和氨氮,主要污染控制对象为工业污染和城镇生活污染。然而经过连续三个5年规划的实施,截止2010年,全国40%以上的重点水域水质并没有达到治理规划的目标。以“十一五”水污染防治规划为例,我国“三河两湖”实际COD排放量,超出规划目标20%~72%,而规划项目的完成率,也仅有43%~86.3%。

尽管我国近年来针对“三河两湖”等重点流域,开展了一系列流域水污染治理工作。然而经过多年以来的努力,我国流域水水质状况并没有得到根本性改善,水污染问题仍非常严重。当前,流域水污染问题,已不仅影响到人们的正常生产与生活,而且对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化和健康化发展也造成了严重的威胁。

二、我国流域水污染治理机制中所存在的问题

对我国流域水污染治理失效原因进行深层次探讨,除治理资金投入量不足,治理技术支撑体系薄弱等因素以外,最根本的原因是我国流域水污染治理机制不够完善、不够协调,并集中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部门分割,机制协调性差

长期以来,在流域水污染治理中我国实行的是多部门参与、多层次分类管理的体制,由水利部门统筹负责,具体管理内容则由多个下属部门分别负责。然而这种管理的范围与管理的层次,均是根据地区和行政级别进行划分的,容易导致地区分割、部门分割的局面,流域水污染治理机制的整体协调性也较差。在相关政策或措施实施过程中,往往出现“政出多门”的现象,再加上缺乏强而有力的监督机制,导致了流域水污染治理的长期低效的局面。

(二)跨区域合作机制不完善

流域区域和行政区域是两类不同性质的区域划分形式,前者是以水文单位和河流作为中心所划分的区域,后者则是按行政管理范围所划分的区域。在我国新《水法》中明确提出了:水资源管理应实行由流域区域管理和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然而目前我国流域区域管理机制仍相对薄弱,水资源产权机制也不够完善,并具体表现为:

有的政府部门过于追求经济增长,在没有协商的情况下,擅自建设争水利让水害的工程,造成行政区域边际的矛盾;有的上游流域政府部门,则没有对当地排污企业采取有效的管制措施,严重影响到下游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而有的下游流域政府部门,对上游生态建设和污染治理项目缺乏相应的补偿,导致项目的开展缺乏足够动机与激励。

(三)管理机制手段单一

主要表现为我国流域水污染治理政策、规划的制定与实施中,过于注重末端治理,而忽视了流域水质的预防性控制。例如近年来的排污收费制度、排污总量控制制度等都是针对流域水污染末端治理,而水污染的预防性政策则相对很少。另外,往往还过于注重工业领域的水污染控制与治理,而忽视了农业领域和生活用水所造成水污染控制。

(四)公众参与机制缺乏

公众是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与水环境保护的直接参与主体,然而在实践中,无论是流域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还是水环境保护都缺乏相应的公众参与机制。正是由于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权利、方式以及程序等管理机制和法律体系仍不完善,导致多数公众的环境意识淡薄,缺乏足够的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

事实上,正是由于流域水环境管理所牵扯的源点多面广,规范而有效的公众参与机制,将使流域水环境保护更容易被公众接受,通过这样一种自下而上的管理模式,将使得破坏水环境的各种行为受到有力的监督与管制。

三、我国流域水污染机制的创新与完善

(一)建立符合流域特性的水污染综合治理机制

为了加强流域水污染治理的力度,保障流域综合治理规划目标的实现,我国应逐步建立起以流域为主体,并符合流域水资源特性的水污染治理机制。为此,应当专门建立以流域水资源综合管理为主要职责的流域机构,它作为流域区域内环境保护的最重要决策机构,主要负责对水域环境进行监管与协调,而流域内的地方政府和其它职能部门则作为决策的执行机构。

(二)建立跨行政区的流域协调机制

一方面,在流域统一治理的基础上,还应当加强政府各部门与流域区域内各地方政府间的协作关系,建立有效的生态补偿与纠纷协调机制,并真正形成一个统一规划、分部门实施的责任体系,主要负责各部门之间互通信息、商议对策、调解纠纷、协调流域治理等各项行动;另一方面,还应当积极开展跨行政区域的执法合作,通过建立并健全环保、水利等部门跨区域的联合执法制度,从而有效加强对流域内环境的监管力度。

(三)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辅助作用,实现污染治理的产业化

流域水污染治理工作,应当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相充分适应,以加快治理工程项目投资、融资体制的改革以及运行管理机制的创新,从而促进污染治理的产业化进程。例如,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的投资大、利润回收时间长,在缺乏政府支持和帮助的条件下,企业往往不愿意投资和经营。

为此,政府应当加大政策倾斜力度,通过设立污水处理产业专项发展基金,选择优质企业并特许经营,鼓励专业化公司承担运营等方式,并在财政、税收、信贷以及技术等多个方面予以扶持,以积极推进流域水污染治理的产业化与市场化进程。

(四)加强流域水污染治理的公众参与机制

公众参与机制,强调公众与政府部门共同努力,通过协调合作的方式,以形成流域内资源持续化利用的最佳管理模式。一方面,应建立公开、透明的信息制度,通过积极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建立流域水水质信息共享机制以及水污染通报制度等,以加强公众信息间的沟通与共享;另一方面,还应通过立法,以保障公众参与的权利与方式,从而为我国流域污染治理提供广泛的民众基础。

总结:

本文在对我国流域水污染治理机制所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并着重就流域水污染治理机制的创新与完善进行了研究与探索。当前,流域水污染问题已成为了阻碍我国经济可持续化发展的重要难题。为此,我们应针对原有污染治理机制中所存在的弊端与问题,通过机制的创新与完善,以真正建立起以政府为主导,以市场手段为辅助,并倡导企业与公众自觉参与的流域水污染治理的新型机制。

参考文献:

[1] 李正升.从行政分割到协同治理,我国流域水污染治理机制创新[J].学术探索,2014(7).

[2] 姬鹏程.完善流域水污染防治体制机制的建议[J].中国宏观经济与发展改革研究,2012(7).

第9篇

一、实施范围

钱塘江、曹娥江、椒江、灵江在我县境内的干流及其主要支流,重点是东阳江、南江在我县境内的干流。

二、实施目标

"531水污染防治工程"是指:通过污染防治工作,境内主要流域水质一年内初见成效,三年内明显改善,五年内基本达标。按照市政府文件要求,到2011年底,我县境内江流域主要水体要基本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功能要求;到2015年底,台口断面水体Ⅲ类功能符合率达到80%。

三、实施内容

(一)工业污染防治

1.调整产业结构

严格执行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推进以区域环境准入为主导的生产力布局体系建设。完善县制造业发展导向目录,限制工艺落后、能耗高、污染重的企业发展。

2.强化工业污染防治监管

严格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加快推进工业区污染集中治理设施建设;实施磷化工艺环保型替代技术应用;督促重点排污企业安装在线监测监控装置;开展水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加大力度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工业废水治理达标工程,对废水超标或超总量工业企业实施限期治理,对有水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实施搬迁或关停。

3.全面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和排污权有偿使用

严格执行新建工业项目必须同步完成污染物减排指标替代置换要求,对超出排放量控制指标的企业,暂不批准新增项目环评文件;根据全市统一部署,逐步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

(二)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和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

1.加强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行管理。确保县城污水处理厂水质稳定达标排放,2011年污水收集率不低于75%,2012年底前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60%以上;实施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尾水深度治理工程;加快云山区块,深泽区块排污管与县城联网工程建设;2012年底前建成尖山污水处理厂,并投入运行;做好冷水、新渥区块污水处理项目前期可研论证工作;鼓励采用无动工厌氧处理、人工湿地处理、微动力处理等技术全面处理集镇、农村生活污水。

2.加强畜禽养殖污染监管。严格执行禁养和限养区规划,关停或搬迁禁养区内所有规模化养殖场。2012年底前,全县新、改和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执行率98%以上,97%以上规模化养殖场基本实现农牧结合、排泄物资源化利用,污水处理率达到88%,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97%。

3.保障城区饮用水安全。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碑设置和保护规定,取缔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污染源,开展水源水质常规监测,乡镇饮用水源每季监测一次,行政村集中饮用水源每年监测一次以上;县城饮用水源建成水质自动监测站,实施常年连续不间断在线监测。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1.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对"531水污染防治工程"的领导,县政府成立县"531水污染防治工程"领导小组,由县长、分管副县长分别担任正副组长,县督查局、环保局、农办、发改局、经贸局、财政局、国土局、水务局、建设局、规划局、农业局、卫生局、工商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

2.明确分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分工如下:

县督查局(考核办):负责组织开展县"531水污染防治工程"目标和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的督查工作;将"531水污染防治工程"各项工作目标纳入各镇乡人民政府和各部门领导班子综合考核。

县环保局:负责编制县"531水污染防治工程"年度工作计划、目标,分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开展工业污染治理、强化治污设施运行监管;实施乡镇流域断面考核,污染生产总量控制和排污权有偿使用;加强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和监管。

县农办:牵头负责村庄整治建设项目。

县发改局:负责将县"531水污染防治工程"有关项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推进全面产业结构调整和布局。

县经贸局:负责节能降耗和"二高一资"企业结构调整和升级改造;推进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编制完善产业导向目录,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升级,配合相关部门推广环保型磷化工艺的使用。

县财政局:负责县"531水污染防治工程"县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的筹措和监管。

县国土局:负责县"531水污染防治工程"项目土地指标落实,牵头负责采、制砂行业污染整治。

县建设局:负责组织实施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城乡生活垃圾治理项目的建设;负责指导实施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尾水深度处理工程和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

县水利局:负责牵头实施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工程,依法做好水土保持和水资源综合利用的监督管理,会同相关部门做好生态调水工作,负责占用河道采、制砂场(点)的整治工作。

县规划局:负责县"531水污染防治工程"项目用地规划许可。

县农业局:负责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落实禁养区、限养区相关要求,协助乡镇政府实施禁养区内养殖户搬迁和取缔工作;牵头开展生态养殖场和生态养殖小区建设,引导散养户集中养殖。

县卫生局:负责对医疗机构污水处理和医疗废物处置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县工商局:负责依法吊销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事业单位(个体户)经营执照。

(二)资金保障

资金投入以企业为主,充分运用市场机制筹措资金。县财政建立"531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资金,重点对影响面广的示范性、控制性治理工程给予资金补助或以奖代补。

(三)制度保障

1.建立环境质量目标责任考核和河段包干制度。将"531水污染防治工程"各项目标、任务纳入各镇(乡)、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建立乡镇水质交接断面环境质量目标责任考核,县环境监测部门定期对交接断面水质进行监测,各镇(乡)政府负责辖区内水污染综合治理,对水环境质量负责,镇(乡)长为主要责任人。

2.制定企业关停限产制度。依法制定企业关停限产制度,明确工业企业关停限产的响应条件、执行程序、补偿标准、行政诉讼应诉办法等内容。在区域、流域环境质量达不到功能要求时,实施企业废水污染治理全面达标工程,对超标排污企业限期治理;逾期不完成治理任务的,责令停产治理;对无法治理达标企业,实施关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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