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易发表网!

关于我们 期刊咨询 科普杂志

承包商合同管理优选九篇

时间:2023-05-24 18:03:39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承包商合同管理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承包商合同管理

第1篇

【关键词】PMC承包商 大型石化项目 合同管理

一、 明确PMC承包商与参与方之间的合同关系

在大型石化建设项目中,PMC承包商负责代表业主进行整个项目建设过程的管理。PMC受业主委托,从项目策划、定义,设计到竣工投产全过程为业主提供项目管理承包服务,业主仅需保留很小部分的基建管理力量对一些关键问题进行决策,而绝大部分的项目管理工作都由项目管理承包商来承担。PMC承包商与项目各参与方合同关系见下图:

PMC承包商与项目参与方关系图

从上图可知,PMC承包商所负责的合同层次多,合同关系复杂,不仅要管理与业主签订的总承包合同而且要管理同EPC承包商合同、设备供应商等签订各种设计、施工、采购合同,PMC承包商通过与各方签订的合同,依据合同有效地完成项目前期阶段的准备工作,协助业主获得项目融资,对技术来源方进行管理,对参与众多承包商和供应商进行管理,确保一致性和互动性,力求项目在整个生命周期内总成本最低。

二、 建立高效率合同管理组织机构

PMC承包商的合同管理涉及从项目最初投标报价到建成后试运行,直至业主接收全过程合同关闭的各个发展阶段中所有的管理活动。为了有效的管理大型复杂的项目,在项目管理初期,PMC承包商为业主一起协调沟通,建立完善合适的合同管理组织机构,见下图,PMC承包商将通过下面合同组织机构图展开对项目合同的管理,即项目执行组织机构、中心合同组,项目总经理、合同部经理、项目现场经理、和EPC装置合同经理。

在项目实施阶段,各装置EPC合同经理每天都要向自己所在的项目合同部经理进行报告,合同部经理同时向项目核心管理中心合同组报告。项目核心中心合同组全权负责监督个EPC项目合同动态,保持整个项目合同程序和策略,管理项目人员。对于每一个单独的项目,日常的合同管理工作由驻地的项目现场合同经理管理负责,他们向项目现场经理报告合同执行情况。

三、 坚持以合同管理为中心项目管理理念

PMC总承包商为保证项目做到高起点策划、高质量建设、高效能管理,坚持以合同管理为中心如下图所示,保证投资项目安全、质量、进度、费用目标的实现。

从上图可知,PMC总承包商的合同管理工作是项目业主、采购、设计、施工、项目控制、项目管理、法律、等工作的重要界面。另合同管理从HSE、质量、进度、费用和风险管理入手,到整个设计、采购、施工和试运转全过程的管理之中提供管理依据。下面从项目前期与执行过程的合同管理为例。

第一是做好项目前期的合同管理

项目前期准备充分,合同管理达到精细标准。因为对项目总承包商来说这个阶段至关重要,在项目总承包合同签订前,总承包商做好大环境的充分调研和外部协调工作,在此基础上按业主要求投标报价,中标后签订明确、责任清晰、范围准确、严密完整的合同条款和技术规范书,这是PMC总承包商顺利完成项目的基础的关键步骤。在合同总承包书中,合同的各种约定都要集中予以体现,合同不仅需在技术规范书、最低性能要求中将业主对拟建项目的设计思路与功能要求、最低性能指标等要求明确表示出来,还需要有一个条款系统、完整的商务合同,将PMC总承包的范围、项目的工期与质量和安全健康环境目标以及相应的考核奖罚办法、合同价与调整办法、款额支付办法等商务条款约定好。

第二是做好项目执行过程中的合同管理

项目执行过程,即是合同履行的过程,因此在项目实施中,项目管理组严格执照合同中规定的工作范围和标准履行合同,从细节上、高度上和技巧上进行合同管理。要求大家在执行合同中,进一步学习合同条款和合同文件的内涵、避免违约,并充分利用合同中有利条款,规避风险,预防合同纠纷,并及时收集有关索赔和反索赔资料、诊所,使整个项目在执行中能处于有利地位。另在项目执行中及时进行日、周、月、季度的合同报表,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合同进行中出现的有关安全、质量、工期、费用纠纷问题,引导项目管理人员站在合同的角度上进行考虑,仔细研究合同条款与条款之间的内在联系,不仅从细节上对提出的问题给予关注,从高度上统一全局,指导大家以合同管理为中心处理问题。

四、 重视协调管理,坚持协作与共赢理念

大型石化项目具有长期性和复杂性决定了项目的整个生命周期内,PMC承包商必须根据各个阶段的工作特点,利用合同处理好与其它各参与方的关系,唯有把参与方充分协调,有机配合,才能把业主委托的项目管理好,为此,项目管理组把协作与共赢理念融入到项目合同管理中,明确表示合同各方不仅是经济合同的认同,而且达成文化上认同,与各合作方建立真挚的伙伴关系,达到各方共赢目的。因此在合同管理中,有效地进行协调管理,时刻注重协调管理,坚持以合同文件为准绳,寻找双方共同点和利益区,简单的说,以求同,协调矛盾,解决问题为原则,使得各自的利益或意愿按照合同文件要求得以保障。在协调矛盾解决合同纠纷过程中,项目合同管理组主要采用以下三种方式。

第2篇

【关键词】工程承包;合同管理

主要由于以下几方面原因造成的:

1.现代承包工程的特点是工程量大、投资多、结构复杂、技术和质量要求高、工期长、工程本身和工程的环境有许多不确定性,它们在工程实施中会有很大变化。

2.承包合同在工程开始前签订,是基于对未来情况预测的基础上,因此合同不可能对所有的问题作出预见和规定,对所有的工程作出准确的说明。

3.业主要求的变化导致大量的工程变更,如建筑功能、形式、质量标准、实施方式和过程、工程量、工程质量的变化;业主管理的疏忽,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他的合同责任。而合同工期和价格是以业主招标文件确定的要求为依据,同时以业主不干扰承包商实施过程,业主圆满履行他的合同责任为前提。

4.工程参加单位多,各方面技术和经济关系错综复杂,互相联系又互相影响。各方面技术和经济责任的界面往往很难明确分清。在实际工作中,管理上的失误是不可能避免的。但一方失误不仅会造成自己的损失,而且会殃及其它合作者,影响整个工程的实施。

5.合同双方对合同理解的差异造成工程实施中行为的失调,造成工程管理失误。由于合同文件十分复杂、数量多、分析困难,再加上双方的立场、角度不同,会造成对合同权利和义务的范围、界限的规定理解不一致,造成合同争执。

上述这些原因在任何工程承包合同的实施过程中都不可避免,所以索赔也不可避免。但是如果索赔意识薄弱,不认真进行市场和环境调研,盲目招投标,草率签订合同,施工过程中不注意搜集证据,将会给合同和索赔管理带来更大的困难。实践证明,承包商要提高承包工程的经济效益和管理水平,必须提高合同和索赔管理水平,为此,必须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增强合同和索赔意识,合同意识是市场经济意识、法律意识和工程管理意识的综合体现,由于我国长期受计划经济的影响,相当一部分的企业对合同和索赔还很陌生,所以对施工企业应加强合同和索赔管理的培训和教育,从而培养高素质的工程合同和索赔的管理人才。

2.建立合同管理组织,使合同管理专业化,由于合同管理和索赔涉及经营、估价(预算)、法律、工程管理和公关等,合同管理将融于投标报价和施工项目管理的全过程。

3.重视招投标阶段合同管理

(1)投标前承包商应认真做好市场调查、综合考虑工程特点、自己的实力、业主的状况、承包市场的状况和竞争者的状况等,选择自己的投标方向。

(2)积极地争取自己的正当权益

合同法和其它经济法规赋予合同双方以平等的法律地位和权力,但在实际经济合同中,这个地位和权力还要靠承包商自己争取,争取主动,如有可能,应争取合同文本的拟稿权,尽可能使用标准的合同文本。

(3)重视合同的法律性质

在合同文件中一般只有确定性、肯定性语言方有法律约束力,而商讨性、意向性用语很难具有约束力,不能有侥幸心理。

(4)重视合同的审查和风险分析

在合同签订前,承包商应认真地、全面地进行审查和风险分析,弄清楚自己的权益和责任,完不成合同责任的法律后果。

4.精心落实工程施工中的合同管理

(1)建立合同实施的保证体系,以保证合同有秩序地进行,使工程项目的全部合同事件处于控制中,保证合同目标的实现。]

(2)监督承包商和分包商按合同施工,并做好各份合同的协调和管理工作。承包商应以积极合作的态度完成自己的合同责任,努力做好自我监督。同时也应督促和协助业主完成他们的合同责任,以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3)对合同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收集合同实施的信息,收集各种工程资料,并作出相应的信息处理;将合同实施情况与合同分析资料进行对比分析,找出其中的偏离,对合同履行情况作出诊断,向项目经理提出合同实施面的意见、建议甚至警告。

5.切实搞好日常的索赔和反索赔

索赔管理不仅是工程项目管理的一部分,而且是承包商经营管理的一部分,如何看待和对待索赔,实际上是个经营战略问题,是承包商对利益和关系、利益和信誉的权衡。这里要防止两种倾向。

⑴只将关系、义气和情谊,忽视索赔,致使损失得不到应有补偿,正当的权益受到侵害。对一些重大的索赔,这会影响企业的正常的生产经营,甚至危及企业的生存;

⑵在索赔中,管理人员只注重索赔,而不顾合同双方的关系、承包商的信誉和长远利益。

在工程实施中,合同管理人员(承包商)主要的索赔(反索赔)任务,负责处理日常的索赔(反索赔事务),应重点做好索赔证据的收集工作。反索赔的原则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合同)为准绳,实事求是地认可合理的索赔要求,反驳拒绝不合理的索赔要求,按经济合同法的原则公平合理地解决索赔问题。证据关系到索赔的成败,所以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注意搜集真实、具有法律效应的有效证据。常见索赔证据有:

①招标文件、合同文件及附件,其他的各种签约(备忘录、修正案等),业主认可的工程实施计划,各种工程图纸(包括图纸修改指令),技术规范等。

②来往信件,如业主的变更指令,各种认可信、通知、对承包商问题的答复信等。这里要注意,商讨性和意向性的信件通常不能作为变更指令和合同变更。

③各种会谈纪要。在标前会议上或在决标前的澄前会议上,业主对承包商问题的书面答复,或双方签署的会议纪要;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业主、工程师和承包商定期会商,以研究实际情况,作出决议或决定。它们可作为合同的补充。但会谈纪要须各方签字才有法律效力。

④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施工进度记录。包括总进度计划,开工后业主工程师批准的详细的进度计划,每月进度修改计划,实际施工进度记录,月进度报表等。它们是工程变更索赔的证据。

第3篇

【关键词】承包商 常规岛 核电施工 安装 合同变更

某核电工程是国家“十一五”规划重点能源建设项目,采用我国自主品牌的压水堆核电技术(CPR1000)及其改进型技术,关键设备国产化率超过85%,将连续建设6台百万千瓦及核电机组。作为我国核电规模化、系列化、标准化发展的标志工程,受国内设备制造、设计水平不高等因素的制约,安装工程的上游条件经常出现设计与现场位置不符、甲供设备或材料供货滞后、到货存在缺陷等问题,从而引起工期的延误或额外的资源消耗;在施工过程中,外部环境的变化、施工逻辑不对应,同样会造成各种修改、返工或者改进性的工作。因此,作为核电施工承包商,做好合同变更的工作,对项目的经营有重要的意义。以下就该核电的3、4#常规岛的安装施工所产生的合同变更管理过程,浅谈核电安装承包商的合同变更的特点、程序以及方法。

一、核电安装施工变更的特点

核电安装施工与一般工业安装施工相比各有异同。共同之处在于二者均需要消耗资源、运用技术、管理方法来完成施工合同的标的物;不同之处在于核工业安装的规模之大、工期长、专业分工之精细、行业执行标准的精严、基于公共安全的需求等等。对承包商来说,核电安装施工变更的特点具体如下:

(一)变更索赔工作量大

根据该核电3、4#常规岛安装过程中业主发出的现场指令及各种变更文件,自10年开工至15年12月底,统计得出如下数据:

变更数量6200份之巨,涉及合同价款调整的文件亦接近5000份,即平均每收到5份变更文件就有4份需要提出合同价款变更。

(二)涉及专业及上游因素众多,相互交叉影响

与常规火电厂安装类似,核电常规岛安装牵涉机务、电气、仪表自动化、管道、通风空调、油漆防腐、保温等众多专业,且施工工序繁杂,设备、管道、电缆位置冲突而避让修改、拆除后重新安装等例子不胜枚举;同时施工现场受上游的核岛土建、核岛安装、常规岛土建的施工活动,或设备厂家等外部单位现场组装作业的影响,工程边界有所冲突、施工逻辑扰的情况亦时有发生。以上情况均会导致承包商变更结算的过程中定责任、找依据、计算工程量等工作难度增大。

(三)工期长,工程变数大

如今大部分核电常规岛均偏向以建安一体进行工程发包,以一期两台机组而论则总工期可达50多个月,单论安装工期亦需40多个月,期间人工、材料的波动无疑会影响工程的直接成本;同时随着时间推移,技术发展而导致技术、质量安全管理标准的提升,亦会增加施工单位的直接成本的消耗。

二、核电安装施工合同变更的程序

一旦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变更事件,作为承包商应提出三个疑问:是否承包商责任?是否合同范围内?将导致多少资源的增减?若对这三个问题有了清晰的答案,承包商即可积极地对业主提出变更建议。一般来说分以下两种情况:一为响应业主的指示提出的变更建议,即业主根据现场实际需要而签发书面指示要求承包商修改、删除或增加任何工程内容或调整合同进度,承包商在一定时间内根据指示及要求,详细阐述此变更造成的合同价格、进度或其他方面影响,并提出对合同价格、进度等方面的书面更改建议;二为承包商自行提出的变更建议,即当承包商认为业主的任何指示、决定或者任何的不作为将对承包商履约造成合同费用或进度上的影响,承包商对该费用或进度的影响进行详细阐述及建议。

在收到承包商提交的书面文件后,业主将组织相关专业的人员进行技术及商务等方面的审查,审查期间业主可随时要求承包商提交进一步的详细资料,或者针对变更建议中的技术及商务等方面的问题与承包商会晤,进行澄清。

若承包商对业主不予接受的变更建议存异议,则将出现两种情况:一为就之前处理的变更建议补充新的依据,提交新的变更建议;二为提出仲裁,按合同的争议仲裁条款执行。总结整个过程如图2.1所示。

三、核电安装施工合同变更的管理方法

(一)做好合同的总体分析工作

实际上,除了在签订合同、执行合同需要作合同总体分析,在变更过程中更需要明确合同中业主及承包商的主要责任和权力、工程范围、质量标准要求、合同价格、计价方法、工期要求与约束、工程验收方法、违约责任、变更方式、争议解决措施等,并对应合同条款落实都具体变更事项中,做好总揽全局的第一步。

(二)与业主建立良好的氛围

在不同的文化背景下,人们对额外补偿这一概念的理解都有所不同,对施工方来说索赔属于正当权利,但对某些业主来说意味着宣战而导致反感。作为施工承包商的经营者,明智的做法是营造并维持一个富有建议性的工作氛围。这并非要求承包商在8小时的工作时间外进行一些商务应酬或者甚至是违法违规行为,而是在施工管理过程中以自身资源、技术力量正面为业主解决工程上的问题,不论是合同内义务或者合同外委托;同时还需要让业主意识到与承包商合作将会达到付出代价小、收获效果大的结果。甚至承包商适时地“让利”于业主,出于补偿心理业主也可能适当让步。达成“利他”则容易达成“双赢”。

(三)合理动员人力投身变更管理工作

从工程专业及计价方法的多样性、计价依据的复杂性来看,除了需要精通施工工艺、熟悉现场状况的“施工专家”外,还需具备文书起草、财会知识、法律知识、谈判沟通能力的复合型人才。但管理者很容易将“施工专家”与“非施工专家”对立区分开来,甚至在分工上有意区分,要求现场施工管理人员专心于现场,商务人员专心于商务文件编制及商务谈判上,该做法无疑很大程度上影响合同变更工作的效率。作为有见识的经营者,应该将上述两方面人员相互渗透、协助,使得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熟知合同条款,从现场施工信息挖掘变更机会;同时使得商务人员了解现场施工信息,掌握现场施工关键流程及资源情况,以便扩大变更索赔工作成果。

(四)建立完善的文件记录及事件跟踪管理系统

每一个工程活动背后都牵涉到大量的工程技术资料、资源消耗信息及证据,当这些资料及信息均按成千上万倍的幅度放大时,完善有效的文件记录手段及事件跟踪方法会提高变更管理工作的效率。一般建议承包商建立工程量签证台账、业主变更文件台账及承包商变更发文的记录台账。三者联动管理,及时更新,可极短时间内掌握目标事件的信息、签证状态及发文跟踪状态。有条件者甚至可以结合企业的电子办公管理系统,开发变更管理模块,方便上级直接查阅,对人员流动性大的工程项目更有帮助。

四、核电安装施工合同变更案例

(一)某仓库区场地回填平整

在该核电项目开工不久,某仓库区剩余2000平方米的仓储用地未进行处理,业主口头要求承包商对该地进行回填及平整,并承诺按一定的费用作为报酬进行结算。待承包商施工完成提交变更申请后,发现业主承诺的做法将违反其公司规定,经多番谈判仍未改变现状。由于该工作所用的回填土是外部单位的弃土,而回填及平整过程消耗的人工及机械费用亦只有几万元,承包方的商务经理为维护双方的合作关系作出让步,向业主明确放弃该次变更费用,但要求业主将其后的合同外委托工程尽最大可能让承包商承担,作为放弃该变更费用的补偿。业主认可此做法,同样作出让步,将该场地划归承包商作露天堆场使用;并确切在日后的外委工程,如1、2#机组的某些修改及某些BOP小厂房的改进项目均以指令的形式直接委托该承包商,结算金额均以百万元计,远超于当初的仓库区场地的变更费用。“其欲取之,必先予之”,该承包方的商务经理的经营方法值得称道。

(二)对签证及变更结算实施奖励政策

由于涉及金额的现场指令及技术变更文件数量庞大,且事件定责及定量工作有一定的难度,该项目决定以奖励的形式鼓励工程师及技术员积极开展签证工作,计算方法是从每个签回来的日工单中按每个日工奖励一定金额,以及对合同部门按实际结算费用提取一定比例进行奖励。该奖励政策效果明显,至2015年底累计已签回10万多个日工,预估金额可达3000至4000万元,而作为奖励的成本也仅占几十万元。除此以外,由于对合同人员的奖励方式是按比例计取,该政策鼓励合同管理者对结算成果进行最大化:如现场工程师按日工单顺利签回一定日工数量,但经过计算,某些工程量按合同价计算结算金额更大,合同人员便将该日工单签证改为清单工程量签证。以某外委厂房的通风空调施工为例,现场签回的日工单金额约为17万元,但经过合同工程师结合合同工程量清单,改签为工程量签证,实际结算金额达32万元。能造成如此大的经济效益,这其中人员的因素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项目的政策实施到位,积极的奖励政策无疑是项目的经营的极大推动力。

参考文献:

[1]李建设,吕胜普.土木工程索赔方法与实例[M].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05.

第4篇

(中铁二局四公司,成都 610041)

(China Railway Erju 4th Engineering Co.,Ltd.,Chengdu 610041,China)

摘要: 合同索赔是维护承包商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是项目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内容。加强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索赔管理对于提升项目承包商的合同索赔意识,提升合同管理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

Abstract: The contract claim is the important guarantee to maintain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contractor, and its an important part of contract management of the project. Strengthening the claim management for construction project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for enhancing the awareness of contract claims of the contractor, and improving the level of contract management.

关键词 : 建筑工程;合同;索赔;措施

Key words: construction project;contract;claim;measures

中图分类号:TU72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5)06-0058-02

0 引言

合同索赔就是在工程承包合同中,合同一方当事人违背合同规定的义务或者因为其它原因导致承包商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失时,要求违约乙方赔偿或者补偿其损失的权利,它是维护承包商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1 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索赔概述

1.1 合同索赔的前提 承包商合同索赔存在的前提主要有:一是索赔双方必须具有合同管理,而且合同一方因为某某原因没有履行其义务而导致另一方发生损失的,受害方就可以向责任方提出索赔要求,比如发包人没有及时向承包商提供相应的工程价款,进而给承包商造成经济损失,而且因为发包人没有按照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导致工期延期,侵犯了承包商的工期权利,对此承包商就可以向发包方提出索赔要求;二是承包商提出的索赔事项是基于双方没有达成一致的观点,也就是说侵犯一方并不承认其侵权行为,因此合同索赔的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1.2 合同索赔发生的原因 ①发包人没有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建筑工程项目合同双方都根据项目施工要求制定了合同,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但是出于某些原因,发包人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履行自己的义务,结果导致承包商施工工期的延长、施工费用的增加等,比如发包人不能及时为承包商施工提供相应的水、电等基础施工条件或者发包人没有及时按照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导致后期工程无法顺利实施,影响工程的工期等。②合同文件的缺陷。合同文件中如果出现用词不严谨、前后矛盾甚至合同出现某些漏洞时,监理师有权按照相关文件进行相应的解释,但是如果这种解释给承包商造成经济损失或者增加经济费用,对此承包商就可以向发包人提出索赔要求。③工程施工难度和复杂性的增大。随着建筑技术的不断发展,业主对项目工程建设的质量要求越来越高,这就会导致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出现不断更改设计方案或者调整施工节奏的现象,不固定的施工设计方案无形之中就会增加承包商的施工难度,增加施工费用;同时我国的相关法律政策的调整也会影响承包商的施工费用,比如银行利率的调整、国家对建筑行业材料标准要求的提高等,总之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一些不可预测的因素都可能会成为承包商索赔的识别机会。

2 承包商合同索赔的程序

2.1 承包商提出索赔请求 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如果出现了不属于承包商应该承担的责任导致的工程延期、成本增加事项后,承包商应该在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声明对此事要求索赔,并且在提出索赔请求后及时收集相关索赔证据,如果对于不容易收集的相关证据,可以向工程监理师提出请求并经其同意后在陆续提供索赔证据。承包商提出索赔请求必须:一是要以书面形式向工程监理师提出,书面报告的内容一定要真实客观,保证反映的事项要客观描述,不得随意夸大,弄虚作假。同时对于反映的事项要重点陈述是由对方不履行其义务而导致的。对给自己造成的损失具体数额的计算要选择正确的计算方法,并且写明计算索赔数额的计算过程;二是要注重对相关证据的收集,索赔证据的收集要注意其时效性和有效性。

2.2 监理工程师审核承包商的索赔申请 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商的索赔申请后,要对承包商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研究,并且根据事实对责任进行划分,并且按照事实对具体的事项进行合理的计算与确定,保证承包商提出的索赔请求符合实际情况;监理工程师在对相关责任进行重新划分之后,监理工程师要与承包商就索赔问题进行沟通与协商,以此达成一致意见,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则监理工程师有权确定他认为合理的赔偿标准报送业主和承包商。

2.3 业主审核监理工程师的索赔处理报告 业主根据对承包商提出的索赔申请材料、监理工程师提出的处理报告以及事件发生的原因等进行分析,以此决定是否同意监理工程师提出的索赔报告,如果业主不同意监理工程师的索赔处理报告,就会进行仲裁或者法律处理程序。

2.4 承包商是否接受最终的索赔请求结果 如果承包商接受最终处理结果,就宣告索赔结束,如其不接受,则只能通过相关的仲裁途径或者法律诉讼实现。

3 完善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索赔管理的措施

3.1 依据企业的战略目标,确定索赔目标 基于建筑市场竞争程度的不断加深,承包企业要根据建筑市场的发展现状以及自身的战略经营目标,合理划分企业的索赔目标,将企业的索赔目标纳入到企业的总体发展战略中:首先承包企业要保证设定的索赔目标具有可行性,如果提出的索赔目标超过了建筑市场的基础状况,那么承包商提出的索赔要求是不能获得实现的;其次承包商要明白索赔的本质目的,索赔并不是终止与发包商的合作关系,而是通过有效的合同管理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弥补自己的损失,因此承包商在提出索赔的同时要加强对工程施工的管理,确保施工工程的质量,这样便于获得发包商的好感,进而有利于索赔要求的实现。

3.2 索赔的时机要准确把握 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索赔事项的概率比较大,因此需要承包商能够熟悉项目合同文件,掌握合同条款文件,并且能够及时根据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变化,判断是否已经超出合同管理要求,并以此为条件提出索赔要求。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是要加强对施工成本的核算,及时了解项目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施工成本构成,以便在以后的索赔中提出准确的计算依据;二是承包商在具体的索赔过程中一定要保持一定的风度与气魄,不能频繁进行索赔要求,准确把握索赔的时机,只有准确把握索赔申请时机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3.3 提高承包商的管理水平 提高承包商的管理水平是避免承包商在施工中出现经济损失,降低被业主反索赔的重要保障,提高承包商的管理水平:一是企业要加强对员工的技能培训和法律知识普及,尤其是对合同法相关知识的学习,以此提高员工的合同管理意识;二是提高承包商的风险意识,承包商在签订合同时要充分考虑施工过程中所出现的各种施工风险,并且要将这些防范措施纳入到合同中;三是提高承包商的思想道德,避免承包商为了获得巨额的索赔而进行一些违背道德的行为。

3.4 尽可能采取协商方式解决索赔 在出现施工索赔事项之后,承包商要积极利用各种关系,合理友善地处理索赔事项,尽最大可能实现索赔纠纷的协商解决,具体的协商解决途径可以采取正式会议的形式或者利用私人关系的沟通方式,因为协商解决方式可以避免合同双方关系的恶化,为承包商节省大量的时间和金钱,具相关资料表明:建筑工程项目索赔以对抗、仲裁或者法律诉讼形式进行的,其成功的几率非常小,即使获得法律的支持,发包方给予的赔付资金也很难落实,结果出现法律胜诉、资金落空的畸形现象。

4 结束语

作为维护承包商合法权益的合同索赔制度,其在建筑工程施工中经常发生,基于索赔管理工作的复杂性、系统性,要求合同管理人员一定要加强对合同索赔管理的研究,采取科学的索赔策略,实现承包商合法权利的最大化。

参考文献:

[1]袁莉,高森,朱旋.浅谈高速公路机电工程项目承包商的合同管理[J].中国交通信息化,2014(06).

第5篇

关键词

设计-建造-运营项目合同条件 承包商 风险管理 风险应对措施

设计-建造-运营模式是近十多年来在美国、欧洲以及中东等一些国家和地区出现的一种新型项目采购模式,主要应用于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项目中。该模式具有简化项目程序、保证项目质量、优化全寿命周期成本等优点。为满足国际工程承包市场对DBO合同范本的需求,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于2008年正式出版了《设计-建造-运营项目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Design,Build and Operate Projects,简称“DBO合同条件”)。

与传统的工程项目采购模式相比,由于新增了运营服务期,DBO模式下承包商承担从设计、建造到运营全过程的所有责任,并对成本、工期、技术和质量等目标负责,因此承担着更多的风险,对其风险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DB0合同条件下的风险分类方法

DBO合同条件对传统FIDIC合同条件的风险分类及规定方式做出了修改。

首先,DBO合同条件的第17―19条按风险-责任-义务-保障-保险的逻辑顺序对风险事件做出了相应的规定,这是对以往合同文本中风险条款重新安排。

其次,DBO合同条件从多个层面对风险事件进行划分。第一层面是将所有风险划分为普通风险和特殊风险,特殊风险是指由特殊事件产生的风险;第二层面是从风险发生时间的角度,将风险划分为设计一建造期的风险和运营服务期的风险;第三层面从风险承担主体的角度,将风险划分为业主风险和承包商风险;第四层面则从风险影响结果的角度,将风险划分为损害风险和商业风险。损害风险指导致物质损失或财产损坏的风险,可以通过投保方式转移,商业风险指导致任何一方产生财务损失或时间损失的风险,且这些风险在商业上通常无法投保。DBO合同条件下普通风险的分类如表1所示。

最后,DB0合同条件将上述三种风险分类方式结合起来,对设计-建造期和运营服务期合同双方的风险分配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例如,将设计-建造期业主的风险按照损害风险和商业风险进行划分,并详细规定了这两种风险所包含的范围,相关规定覆盖了业主在设计-建造期承担的所有风险,损害风险和商业风险的划分也使风险分担与责任及保险的安排相联系,符合风险管理理论的逻辑。与设计-建造期相比,运营服务期的所有风险事项均发生在该阶段内,由于不再涉及建造内容,业主的商业风险相应地有所减少。此外,根据运营服务的特点,承包商无需承担运营阶段的自然力风险,而是由业主承担。

业主的风险采用列举式规定,承包商的风险则采用除外式规定,列举的业主风险外的所有风险均由承包商承担。在运营服务期,承包商还需要负责所有因其设计、施工和材料等所导致的风险,业主之前的批准等活动不减少承包商的责任。

二、DBO合同条件下承包商可引用的索赔条款

DBO合同条件中的部分条国际经济合作2010年第6期款明示了承包商可向业主提出索赔,并明确了承包商有权索赔的内容。除此之外,还有一些条款暗示了承包商可向业主提出索赔。这些明示索赔条款和隐含索赔条款归纳后列入表2和表3,其中,C代表费用,P代表利润,T代表工期。

一项索赔中是否包含利润的判断原则是,由业主或业主代表的直接原因引起的索赔,承包商不但可以得到工期延长,还能得到费用加利润的补偿;而由业主负责的客观原因引起的索赔,承包商只能得到工期延长,这体现了“谁违约,谁负责”和“客观原因引起的风险由双方共同分担”的原则。此外,对于DBO合同条件下新增的运营服务期,有一点特殊规定,即,除非合同双方有书面协议,任何延误、干扰或暂停均不能得到运营服务期的延长。

对承包商可索赔的事项,从表面上看是业主承担了风险,但实际上,在计算补偿费用时,首先是要依据证据判断真实的直接损失值,如果证据不足,则很难收回全部损失。即使业主给予了补偿,也只能获得直接损失,很难对全部的间接获得补偿。因此,这些事项在很大程度上还会给承包商带来一定的风险损失。对于承包商而言,做好风险管理远比索赔管理更重要。

三、DBO模式下承包商风险应对策略

(一)提高设计建造品质,降低运营维修费用

与传统的DB模式相比,DBO模式下的设计、建造和运营责任主体惟一,责任范围界定清晰,减少了摩擦和争议;也正是因为承包商承担设施的运营,使其更有动力面向后期运营,优化前期的设计和建造,否则他将受困于运营期巨额的大修、更换和维护费用中。根据DBO合同条件第14.19款[维修保留金]的相关规定,业主从每次应支付给承包商的期中付款的价值中扣减5%作为维修保留金,在合同完成证书颁发后,维修保留金的全部剩余金额应被包括在运营服务最终付款证书中,并随最终付款支付给承包商。因此,承包商有机会选择提供一种持久体系,通过权衡建造费用和长期的维护(和运营)费用来为自己创造利润,并在有保障的长期收入中受益颇多。

(二)协调各参与方关系,提供专业运营服务

DBO承包商是完全独立的设计、建造及运营实体,需要有极强的技术、联系、沟通、协调和项目管理能力。DBO承包商为业主提供专业的运营服务,与业主之间的权责利关系明晰,合同界面简单。但由于DBO合同模式涉及设计、建造和运营,能同时承担此三项任务的公司寥寥无几,因此,DBO承包商通常是一个联营体,内部协调更显得尤为重要。DBO承包商不仅需要处理好与投资单位、业主及业主雇用的其他承包商(如审计机构)之间的关系,还需要更加专业地斡旋于设计分包商、各类供应商、建造分包商、运营单位等各方之间,确保以最小的成本费用满足业主的需求,圆满完成合同义务。

(三)通过组建联营体分担风险

近年来,建设业和相关行业的企业不断发生并购与重组,企业的规模和实力大增,可能有能力承揽DBO合同。但DBO合同

往往投资额巨大,且因合同期较长存在诸多风险,因此,即使有能力承揽DBO合同的企业也希望与其他企业组建联营体,特别是工程所在国外的企业通常希望能与当地承包商组建联营体,以实现其风险共同分担的目的。

(四)通过向保险公司投保降低风险

DBO合同条件第19条关于保险的相关规定,涉及到财务风险、环保健康风险和安全事故风险等,将一部分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是承包商常用的风险规避方法之一。虽然这种方法需要支付一笔保险费用,但相对于巨额的风险损失而言,这只是一个很小的数字,而且承包商可以将保险费用计入工程成本。

在DBO合同条件下,承包商应投保的险种被划分为设计-建造期的保险和运营服务期的保险。在设计-建造期,承包商需对工程、承包商设备、违反专业职责的责任、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以及雇员的伤害进行投保;在运营服务期,需要对工程火灾及扩展责任、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以及雇员的伤害进行投保。同时,还需要满足当地的法律和惯例,投保相应的险种以及其他一些可选的运营保险等。

DBO合同条件在设计-建造期新增了承包商违反专业职责的责任这一保险范围,承包商的专业人员投保职业责任险是必不可少的。在运营服务期新增了工程火灾及扩展责任险,需要注意的是,该保险的生效是运营服务期开始的条件之一;而火险也是设计-建造期工程一切险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DBO合同条件中规定的保险范围基本上覆盖了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全部风险,但无论怎样,对保险的设置都应咨询保险专家的意见,结合工程的具体特点来确定。比如,当施工现场较为分散,工程被全部摧毁的可能性极低时,就不必投保全部重置费用,可以考虑减少保险金额。此外,对于所有的保险期限都需要谨慎规定,避免在保险生效前开始工作。

四、结语

DBO模式是一种同时兼顾资金使用效率和项目质量的合同安排,从项目全寿命期优化的角度看,在未来具有广阔的发展和应用前景。DBO项目鼓励有实力的承包商承担全部的设计、建造和运营工作,将给有志于在大型公用事业领域获得发展的承包商带来新机遇,但由于新增了运营服务期,DBO模式下承包商所承担的风险比传统项目采购模式下要大得多,因此承包商做好风险管理至关重要。从目前建筑市场的DBO模式的应用情况看,其存在许多衍生形式,主要差异是在运营服务期的长短,从三年至二十五年不等。投资方主要是考虑要求承包商对其完成的设计和建造工作的质量承担更大的责任,以避免双方就运营期出现的质量缺陷产生争端,导致进一步的损失。

参考文献:

第6篇

一、合同商签之前的管理工作:

在进入合同正式签订之前,业主与承包商往往要历经“一系列的程序”才能站在合同商签的起点上。最初,根据业主的要求,承包商会以建议书、报价书的形式向业主提交反映承包商项目意图的书面文件。业主也会就此阶段其最为关心的问题,如技术是否先进、工艺是否成熟、产品指标及消耗指标等主要经济指标是否能满足要求、是否环保等等技术性问题与承包商进行交流及沟通。一般在业主对承包商的技术建议书表示出满意之后,双方更多的就工作范围、工期、价格以及支付等等商务议题进行磋商。经过多次澄清、商讨之后,双方就项目的主要关键性问题达成共识,就开始进入合同商签阶段了。在此过程中,承包商合同管理的工作就是要认真编制好技术建议书和商务报价书,及时地将双方交流的结果以备忘录的形式记录下来,这些书面的文件均将成为编制合同的基础性文件,特别是承包商获得业主认可的最终版的建议书及报价书,这些文件将直接成为正式的合同文件。

合同文件的编制权至关重要。在很多情况下,特别是业主来自发展中国家或周边的欠发达国家,承包商均可争取到合同的编制权。虽然合同草稿还要经双方的协商、谈判之后才能最终定稿,但承包商可利用起草合同来“先入为主”巧妙地为自己增利避害,规避风险。例如,承包商可利用“先重后轻”“早收钱”的付款条件,在最大程度上避免使得自己的现金流量处于或长时间处于负值状态,以减少自己的资金压力及融资成本。又如,避免采用一揽子固定价合同,设置调价公式及条款,并加大调价范围,以规避因通货膨胀、业主所在国政策改变等因素带来的风险。再如,设置风险条款,加大对不可抗力的定义范围等等。当然承包商在编制合同时,还要注意满足用词严谨、条款严密、完整等基本要求,可参考FIDIC或ICE等权威机构推荐的合同文本。

对由业主提供合同草稿的情况,承包商一定要仔细审慎,吃透合同文本。对合同中明显的或隐含的对承包商不利的条款,进行逐项分析,提出修改意见。例如在合同草稿中对承包商工程范围的界定条款中出现“以及其他所需或希望的事物或服务”、“所有与图纸和规范有关的工程”等描述,这种规定显然会使业主能够要求承包商去完成他希望去做的任意工作。承包商应要求业主逐项具体列明,并判断其是否在承包商前期报价的范围内,如果没有,还应重新报价;再如对于保函,合同草稿规定“由业主指定的工程所在国银行开具”、“见索即付的无条件保函”。由于国外银行的保函手续费通常要比中国银行的高,这种规定无疑会给承包商带来较高的银行手续费而且会加重承包商的风险。

进入合同商签阶段后,承包商应选派精干的谈判队伍,采用各种谈判策略和方法,尽可能的改善合同条件,谋求公正,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经过谈判,双方的谈判结果将以“纪要”形式,形成确认谈判双方最终意见的书面文件。而后,合同编制方根据最终双方确认的纪要内容,修改合同草稿,并使得该合同文本得以最终确定。最后,双方在最终确定的合同文件上签字,合同成立。

经过以上阶段的工作所形成并最终成为合同文件的法律约束性文件包括:

(1)合同协议书(AgreementofContract)

(2)合同条件(ConditionsofContract),包括专用条件及通用条件

(3)雇主要求(theEmployer’sRequirements)

(4)合同技术条件(Specifications)包括图纸

(5)双方代表共同签署的合同谈判会议纪要(MinutesofMeeting)或称合同补遗(Addendum)

(6)承包商前期所提交的技术建议书、商务文件及所附图纸

(7)其他双方认为应作为合同文件的文件,如前期报价阶段业主发出的澄清、变更及补充文件、承包商的澄清及答复文件以及双方的往来函件等等。

这些文件可以看作是前期合同管理在合同商签以及在此之前的工作成果。这一阶段的合同管理工作看似松散,但实际它们都是围绕着承包商争取合同、争取自身权益这一目标来展开。后续的合同管理均以该阶段工作的成果作为基础。

二、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合同管理:

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合同管理是整个项目合同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借助于高效、科学的合同管理,并将其与其他项目管理的子模块如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成本管理有机结合起来,承包商可有效地规避风险,最大程度地实现预期的项目利益。这阶段的合同管理的核心是严格按照合同文件组织项目实施。其内容大致分为合同日常管理以及合同事件管理两部分。具体如下所述:

(一)日常合同管理:

承包商应设置合同管理部门或专人负责日常合同管理。其主要职责在于监督项目是否严格遵照合同进行实施,避免违约。内容包括:

1.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及格式,及时提交各种保函,如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等。2.协同项目计划控制工程师,做好设计、采购、安装及施工、开车进度的监控及呈报工作。3.督促并管理合同要求提交的任何承包商文件。协助采购部门完成现场交货工作。并注意保管好验收证明。4.根据合同规定的付款条件及项目进度,协同财务部门准备好结算用的各类凭证,及时办理收款结算。5.对合同实施进行跟踪,对承包商项目组内工程进度、质量和费用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协调各相关部门,并督促责任部门进行纠正。6.按照合同要求及承包商自行选择的投保要求及时办理保险。收集并保存原始记录以备保险索赔。7.牵头并组织相关部门对合同实施过程中的突发事件进行处理。8.配合项目组其他有关部门做好工程移交及验收工作事宜。整理保管好各种试验报告、验收报告、移交证明等文件。9.函件及文件管理:处理并保存承包商、业主与其他各方之间因合同实施而产生的所有的来往信函、传真、电报、邮件、会议纪要等文字交往凭证。保管好与合同有关的各类文件。10.协调处理好承包商与业主及其他各方的交流,建立各种层次的联络沟通方式。及时反馈业主及其他各方的意见及要求。

(二)合同事件的管理:

第7篇

关键词:组织控制理论;工程合同管理;合同管理模式

工程合同是业主定义承包商工作内容的重要法律文件,也是对承包商实施组织管理的重要依据。由于现代工程项目的发展变化,工程合同管理也出现新的变化和挑战。管理理念的快速发展都需要业主转变工程合同管理理念、采用更为科学的管理方法、提高管理效率,以确保项目目标的实现。组织控制理论在工程合同管理中的应用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上述业主的合同管理难题。

一、组织控制理论在工程合同管理中的应用

(一)工程合同管理的输入控制

根据组织控制理论可知,通过控制系统输人的质量能够实现系统的控制目标。对于业主的工程合同管理而言,通过确保招标文件的质量、以及选择有竞争力的承包商能够达到输人控制的目的。

1.确保招标文件的质量。对于业主的工程合同管理而言,确保招标文件的质量是非常重要的。工程合同管理理论和实践都表明,招标文件的质量对以下合同管理目标都有很大的影响:(1)投标文件的质量。如果招标文件能够准确、清楚、详细地定义工程范围和工作内容,投标单位就能够制订更符合实际、更高质量的工程投标文件;(2)合同谈判的效果。如果投标文件不能够准确、清楚、详细地定义工程范围和工作内容,业主和投标单位在进行合同谈判时,必然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澄清合同所存在的问题,影响合同谈判的效果和进度。所以,招标文件的质量对合同谈判也是非常重要的;(3)合同争端的数量。高质量的招标文件是形成高质量的工程合同文件的一个前提条件,如果双方对合同文件产生的误解少、合同缺陷所产生的问题少,则合同争端的数量也会相应减少。

2.选择有竞争力的承包商。通过选择合适的、有竞争力的承包商能够减少业主合同管理过程的压力。特别是对于现代工程项目而言,设定繁冗的合同管理程序、严格监督和控制承包商,已经被证明不是一种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相反,如果能够选择有竞争力的承包商,并充分授权,通过承包商的自我控制、自我管理,发挥承包商的技术和管理专长,更有利于节省投资、快速交付工程项目、应对动态变化的复杂外部环境,实现业主和承包商的双赢。

(二)工程合同管理的行为控制

在工程合同管理中应用行为控制的方法即是通过规定承包商应遵守的、或合同双方应遵守的各种合同管理程序,以确保合同管理目标的实现。以1999年新版的HDIC施工合同条件为例,这些管理程序包括:(1)承包商提供工程设计的程序(第4.1款“承包商的一般义务”);(2)工程的竣工试验程序(第9条“竣工试验”)和雇主接收工程的程序(第10条“雇主的接收”);(3)工程的缺陷处理程序(第11条“缺陷责任”);(4)工程的测量程序(第12.1款“需测量的工程”和第12.2款“测量方法”);(5)工程的变更程序(第13条“变更和调整”,特别是第13.3款“变更程序”);(6)工程的索赔和争端解决程序(第20条“索赔、争端和仲裁,’)。

(三)工程合同管理的输出控制

根据输出控制的基本理论,工程合同管理的输出控制主要包括以下两个基本途径:

1.定义工程项目的基本目标。在工程合同中,明确定义工程项目需要实现的基本目标,能够有效实现合同管理目标。对于项目的进度标准、HSE(安全、健康和环境)也可以采用类似的方法予以明确定义。

2.设定工程合同的激励机制。工程合同的激励机制包括,项目的误期损害赔偿费罚款和提前竣工奖金;此外,在很多工程合同中还规定如果承包商采用价值工程理念,实现成本节约,承包商可以获得额外的工程奖励等。此外,通过严格的竣工试验确保工程项目质量、更长的工程缺陷责任期条件,都是有效的合同输出控制方式。

二、组织控制理论在工程合同管理中应用时应注意的问题

组织控制的三种模式都有各自的优缺点和适用范围,业主应根据工程合同管理的基本环境,选用特定的控制模式。这三种控制模式的应用环境受两个方面因素的影响:即目标结果量化的难易程度或目标结果是否可以明确定义,以及实现目标所需完成任务的程序化的难易程度。根据Ouchi的研究,可以绘制如下图所示的三种组织控制模式的应用条件。

图1组织控制模式的应用条件

结合上述分析,在工程合同管理中应用组织控制的三种模式时,应注意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业主管理团队的管理能力影响组织控制模式的选择

如果业主有稳定的合同管理机构、具有很强的合同管理能力,则应偏向于采用行为控制(程序控制)。反之,如果业主没有稳定的合同管理机构,没有丰富的合同管理经验,则应强化输人控制,通过选择有竞争力的承包商,在减轻业主合同管理压力的同时,实现合同管理的目标。

(二)不同的合同管理模式应采用不同的组织控制模式

按照合同关系或组织结构,工程合同管理模式可以分为传统合同管理模式、设计一建造合同管理模式、EPC合同管理模式、以及BOT合同管理模式等。对于不同的合同管理模式,工作内容在业主和承包商之间的分配是不一样的。

1.传统合同管理模式下,业主分别选择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提供工程设计和工程建造服务,业主准备好施工图以后选择承包商并承担主要的项目管理工作。

2.设计-建造合同管理模式下,业主选择一个提供设计和建造两项服务的总承包商,由总承包商承担主要的项目管理

工作。

3.EPC合同管理模式下,业主选择一个提供设计、采购和建造服务的总承包商,由总承包商承担主要的项目管理工作。

4.BOT合同管理模式下,BOT承包商提供项目的融资、设计、建造和运营等综合服务,在特许经营期满后把工程移交给业主,BOT承包商所完成的工作内容是几种合同管理模式中最多的、也是最复杂的。

(三)不同的合同计价方式应采用不同的组织控制模式

按照合同计价方式分类工程合同主要可以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补偿合同三大类。

1.总价合同(Lumpsumcontract)是合同双方在签订工程合同以前,确定合同总价,承包商在这个总价的基础上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项目内容。对于总价合同而言,合同双方需要对工程范围非常明确。另一方面,总价合同所确定的工程总价在工程范围不变的情况下是固定不变的,即既定目标是明确的,所以应采用输出控制。而对于承包商实施过程的控制,相对而言不是很重要。

2.单价合同(Unitprieeeontraet)中合同双方以工程量清单。确定工作内容的单价,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以工程单价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主要依据。单价合同是单价不变、工程量可以变化的一种计价类型,主要适用于工程量或工程范围发生变化的可能性比较大的工程项目。与总价合同相反,这类合同应明确规定工程量的计量方法。所以,这种合同需要加强合同文件完整性的输人控制和实施过程的行为控制(程序控制),而输出控制就不是有效的控制模式。

3.成本补偿合同(CostreimbuI’sablecontract)是业主向承包商支付实际工程成本中的直接费,并且按照双方商定的方式支付酬金作为管理费和利润的一种合同形式。这种合同形式需要业主和承包商之间建立比较充分的信任关系才可以使用。

第8篇

关键词:建设工程;合同管理;风险;防控措施

中图分类号:F715.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11-00-02

建设工程合同明确了业主和承包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约束双方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的行为。而随着工程规模的扩大,工程的周期变长,材料消耗变多,施工会受到各种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这也加大了合同管理的难度。为了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降低合同管理风险,必须采取适当的风险防范措施。

一、加强合同风险管理的意义

一个建设工程中会涉及到多个市场经济主体,这些经济主体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平竞争。合同是联系各方经济主体的重要纽带,做好合同风险管理,可以有效保证各方经济主体的权益。

当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周期长、涉及到的经济主体多时,各方经济主体就极容易发生矛盾纠纷,而合同则对各方的行为具有一定的约束力,所以说,良好的合同管理可以化解纠纷,促进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

加强合同风险管理可以保障各方经济主体的权益。在一个大型建设项目中,各方经济主体都承受着一定的风险,市场上的一点风吹草动都有可能带来投资的失败。因此,做好合同风险管理,可以有效预测风险、防范风险,保障各方经济主体的权益。

二、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风险

1.承包商资质风险。在签订合同时,承包商必须出示有关证件,证明其具有施工企业的资质,证明其有能力承包某工程项目,这样才能具有承包的资质,否则的话就会带来一系列的法律纠纷。比如说:如果承包商不具有施工企业的资质,只有工人的资质,为了获取该建设项目,通过其他具有施工企业资质的企业与业主签订合同然后再转包,这样就会给该工程项目带来极大的风险,可能带来严重的法律纠纷现象。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承包商的资质风险就是说在建设工程项目中有可能出现不合格的合同主体。不合格合同主体的出现,不利于工程项目的顺利施工,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难以得到保证。而且,也不利于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2.合同文本风险。为了促进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和建筑业的稳定健康发展,国家有关部门制定出了建设工程施工的合同文本。在合同文本中,明确规定了业主与承包商的权利与义务,明确规定了双方所应承担的风险。但是,在实际建设工程中,许多企业为了规避风险,逃避责任,没有完全按照合同文本的有关规定来签订合同,在合同中,有许多表述不清晰、模棱两可的地方,或者说是有些文字的表述有歧义,有多种理解,容易引起人们的误解,这样在实际施工中就有可能带来矛盾纠纷,带来合同职责履行的问题。所以说,合同文本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在文字的表述上讲究咬文嚼字,任何一丁点的内容都要规定得详尽具体,不能引发歧义。

再比如说:在合同的商讨签订过程中,由于市场上的施工企业众多,业主有时为了提高经济效益,降低自身投资风险,往往会对承包商提出诸多不合理要求,在合同的制定中只提承包商要履行的责任,却不提承包商享有的权利,不提有关索赔内容。承包商一旦签订这种不平等合同,那么就会给自身带来极大的风险,不利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3.招投标风险。招投标制度在我国已日渐成熟,国家也已通过立法的形式确定了招投标的地位,明确规定在建设合同的签订中必须通过招投标的方式进行。尤其是在规模大、周期长的建设工程项目中,必须通过招投标的方式进行合同的签订,促进市场公平竞争。而招投标涉及到的内容非常多,出现一点差错都不利于企业的健康发展。比如说:招标文件中存在漏洞,那么就会给合同的签订、施工阶段带来一定的麻烦。由于法律还没有明确规定招投标的工作流程,需要企业去摸索,这样就会给合同管理带来一定的风险。

三、合同管理的风险防控措施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行业的竞争越来越激烈,而企业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求得一席生存之地,必须做好每一个工程项目,而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做好合同管理的风险防控有利于降低整个工程项目的风险,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1.加强对承包商资质的管理。为了避免出现不合格主体的现象,必须加强承包商资质的管理。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特点选择有资质的承包商,杜绝恶意压价。同时,为了避免承包商的转包,必须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禁止转包,规定哪些项目必须由承包商来完成,比如说:规定建筑的主体结构必须由承包商完成。再规定其他的一些项目可以分包。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业主和工商部门人员要对承包商的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严肃处理承包商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也有效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2.积极探索工程招投标的工作流程和细节。虽然已经确定了招投标制度的地位,但是,却还没有明确规定招投标的方法和形式。所以说,在开展招投标工作时,必须考虑到业主和承包商双方的利益,建立招投标的原则。企业要根据以往招投标工作的经验和工程项目的特点积极探索出招投标的工作流程和细节内容,加强招投标管理工作。

3.推行计量清单计价模式。实行计量清单计价模式可以有效保证工程质量,可以有效做好造价控制,保障业主与承包商双方的权益,有利于建设工程的合同管理。建设单位应尽快研究出与合同管理相配套的计价方法,降低合同管理风险。

4.制定合理的合同示范文本。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许多建设工程的经济主体会出现跨国界的现象,于是在合同管理上也要与国际接轨,努力协调各方的利益。制定出合理的合同示范文本,使合同的签订和内容符合法律规范,可以避免出现合同纠纷现象。而且,制定出合同示范文本有利于明确规定各方经济主体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提高合同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提高合同的质量,避免出现错漏或歧义现象。

5.加强合同管理的法律意识,减少纠纷。业主与承包商在签订合同时,必须有高度的法律意识,对合同的条款进行反复推敲,反复琢磨文字的表述,确定文字表述明确、清晰。实践证明,许多合同纠纷的产生都是因为违约责任的不清楚。因此,双方当事人要重点分析违约责任和违约条件。承包商要尤其注意合同的合法性,保证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提高合同的严密性。尽量减少或杜绝纠纷的产生。

6.建立全方位的合同管理网络。随着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合同管理的专业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提高了,合同管理的内容延伸到企业的各个层次和角落中。因此,企业应根据合同管理的内容建立全方位的合同管理网络,有效促进合同的全面履行。建立合同管理制度,监督合同签订和履行情况,审查合同的合法性,总结合同管理的经验和教训。在企业内部建立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并根据合同管理的内容形成一套严密的岗位制。以法律顾问为核心,在企业领导者的带领下开展各个环节的合同管理工作。同时,合同管理还要积极配合国家工商部门的监督。

7.做好合同以及相关文件的收集整理工作。做好合同及相关文件的收集整理工作能有效保证合同全面履行。合同管理人员要及时收集整理合同文本、相关资料文件,并将资料整理归档。当发生矛盾时,这些资料就可以作为原始证明,是有效解决纠纷现象的法律武器。尤其是在大型建设项目中,工程周期长、涉及人员多,在不同建设阶段会产生大量不同的资料,许多矛盾的协调、问题的解决都要依靠这些资料来解决。因此,合同管理者必须重视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运用计算机技术提高合同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全面跟踪合同的履行情况,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发展。

8.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高素质的合同管理人员可以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可以减少法律纠纷,可以降低合同风险。因此,企业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

四、结束语

合同管理已经成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的核心内容,企业必须正确认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认识到合同管理的风险,并采取有效的风险防控措施提高合同管理的质量,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宋晓春.浅谈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及控制[J].商品与质量学术观察,2011(3).

[2]唐健,邵成俊.加强合同管理,防范合同风险,维护企业权益[J].水力发电,2012(7).

[3]苏阳.浅议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风险与防范[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3(17).

[4]田珊.MC模式下大型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研究[D].同济大学:2009.

第9篇

随着现今高速公路的建设量逐渐增多,高速公路的建设也逐渐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高速公路的质量不仅影响着交通安全也关联着人们出行的便利。高速公路合同管理中的计量支付工作,有效地规范了承包商与投标商的商业操守,不仅有效地控制了公路建造的成本,也规范了整个工程的施工。本文将浅析高速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中的计量支付工作内容,并且提出需注意的问题。

关键词:

高速公路;合同管理;计量支付

高速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中的计量支付工作主要是工程师根据合同中规定的相关条例,对承包商完成的工程数量和进度等项目进行计量结算,同时将计量支付内容交给业主审批核查。其中对于合同可能出现的内容变更,工程设计改动以及材料等监管都需详细制定合同协议。合同管理中的计量支付工作有利于确定承包商、建筑人员和投标商之间的责任义务关系,并且对合理控制工程成本控制工程进度具有重要意义。以合同形式保障高速公路建设的规范化,以工程计量支付提高工程的质量和工作效率,对高速公路工程的经济效益具有推动作用。

1高速公路工程合同管理计量支付的重要性

1.1有利于合理规划公路工程建设首先,高速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中的计量支付工作可以直观有效地对工程量进行计量。根据合同中规定的工程量内容结合实际工作中完成的工作量进行测量,为工程计量支付提供了依据。其次,高速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中的计量支付工作合理地控制了工程进度,并且保障高速公路建造的质量。在高速公路施工中,根据合同规定的标准对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进行工程计量支付,对提高承包商的责任意识,加强高速公路的进度控制和质量保障具有推动作用。最后,高速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中的计量支付工作规范了施工流程,合理控制了成本并提高了经济效益。它为高速公路建造的资金投入提供收单依据,并促使工程管理部门做好工程成本预算,合理规范施工操作,以工程计量为标准强化施工项目的资金流出。

1.2为工程落实的结算提供依据为了完成高速公路工程的结算工作,需要根据工程设计图,实际工程量和施工合同管理等相关文件对整个工程实际竣工量进行工程计量。通过对整个工程的基本资料以及工程计量资料的管理不仅为工程计量支付提供了完整的资料依据,也减少了竣工结算的复杂性和繁琐性。

1.3提高了承包商的法律意识高速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以法律形式规范了承包商的施工操守。承包商根据合同规定的要求合理进行高速公路工程施工的进度管理。只有不断加强合同意识,才具规范的进行高速公路工程施工。

2高速公路工程合同管理计量支付工作内容

2.1工程计量支付的方法高速公路工程合同管理的计量支付,首先需要工程师根据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工程量进行审核并且对工程计量下达通知[1]。其次根据承包商提供的工程计量资料进行检测,以免出现资料不全、资料内容不符合实际等情况。最后承包商需要根据工程计量结果填写计量表,以规范工程施工中的行为,并为工程竣工的计量支付审核提供资料依据。高速公路合同管理中的工程计量规则主要以工程招标文件来规范工程计量中的技术要求并保障工程量的质量[2]。由于每个工程合同的计量方法各有差异,这就需要在计量支付中以工程实际完成的计量为主,以使工程的计量支付结果准确有效。高速公路合同管理中的工程计量支付在实践过程中,需要承包人在每个月的施工实际情况和施工进度进行工程量的统计和上报。每个项目完成后填写计量表交予监理进行实际工程勘察审核并且确认签认。

2.2工程计量支付的内容预付款的计量支付。施工前业主需签订合同为施工的开展支付预款,对施工前的准备提供资金保障。在这一过程中,业主与承包商首先签订合同以及提交预付款的保函,工程监管在施工前预先给承包商支付合同里预定的70%的资金,待承包商将所有开工前的设施设备以及准备工作做好后,再提供剩余30%的预付款[3]。其中承包商在准备相应的设施设备时,需要根据合同要求规范器材的质量和种类,监理需对器材设备进行检查并且承包商需提供器材购买或者租赁证明。合同变更的计量支付。在高速公路工程合同变更时,工程监理、承包商和工程设计师一起签订合同变更协议以改动工程计量的标准。在工程合同发生变更时,需对实际施工中变更的项目价格等进行上报。工程量的计量支付。工程量的计量支付主要是根据承包商实际施工量、工程清单以及工程的勘测进行计量支付。由于实际施工不可能完全依照合同预定的工程量进行建造,所以以工程量变化后的新标准进行计量支付。工程质量保证金的返还。工程质量保证金是承包商根据与业主的合同协议,在工程预付款中拿出5%的预付金来解决在工程中可能造成的质量问题以及为工程维修提供资金保障[4]。在工程质量审核通过后,业主需按合同规定返还保证金。农民工工资的返还。为了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以及防止承包商拖欠农民工工资,根据合同要求在每一项工程进行计量支付时以支付款的1%保障农民工工资发放。对于承包商拖欠工资的情况,监理不仅可以在保障金中拿出资金支付农民工的工资,还可对承包商拖欠工资的数额进行相应的罚款赔偿。

3加强高速公路合同管理计量支付的措施

3.1建立健全工程计量支付机制为了提高高速公路合同管理的计量支付的高效性和准确性,需建立一套完整的计量支付台账机制。计量支付台账机制是指承包商和监理根据工程项目每一阶段的计量内容以计算机编制和报表等形式进行信息资料整合并保存的系统机制[5]。对于施工每一项内容进行记录并且上报管理,为工程后期的计量支付提供资料依据。在工程台账的建设中,需要监理、承包商和软件开发商共同合作,构建一个覆盖性广,全面的计量支付流程和台账报表体系。

3.2严格审核工程量,规范计量支付准则在高速公路工程的计量支付工作中,根据实际施工情况进行工程进度和质量的计量审核,有利于确保工程资金的顺利运转,提高工程施工效率,减短计量审核周期。为了确保监管商对高速公路工程的计量支付的有效性,需要做到以下几点。首先,规范高速公路工程的建造图纸、工程量的预期计算、计量支付工作的规定协议以及技术和设施设备等合同内容,确保合同的透明化,将工程不同合同进行归档管理。其次,监理需要根据合同内容对每一项目施工完成时勘测施工现场,对工程量进行计量上报,并将每次计量工作出现的问题做好统计,保证工程计量的准确性,减少谎报虚报工程量的现象。最后,需要清楚合同里的每一项条款,对于施工出现的质量问题以及承包商无视合同出现的违规现象进行索赔。施工中细节性的支付内容变动也需做好记录和上报审核。

3.3提高监理人员的职业素质监理对工程的实际勘测结果是工程计量支付主要的依据。为了确保高速公路施工的质量和进度,促使承包商依照合同要求进行工程施工,准确上报变更的项目量,就需要监理人员对施工每一项目进行准确的监测。不定期对监理人员的工作进行审核,以减少工程计量虚报的情况,达到工程计量支付的透明公平[6]。为了提高监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规范其行为,并且建立奖惩机制促进监理人员的工作效率。

3.4打造合理的高速公路合同管理的计量支付沟通渠道在进行工程计量支付中,因施工可能出现的各方面的问题,需要监理、承包商以及业主进行合理的沟通,促使承包商在上报计量工作以及在计量台账归档顺利完成。比如承包商在上报工程计量中出现问题,易导致计量时间延误,需到下次计量期再进行上报的现象[7]。这不仅阻碍了监管部对计量资料的整合,也影响了施工工程计量金额的核算。为了有效解决工程计量出现的突况,避免计量周期的拖延,建立良好地沟通氛围有利于提高高速公路的施工进度和计量工作的效率。

4结语

高速公路合同的计量支付是一项复杂而全面的工作,在应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工程计量的变动,需要承包商和监理严格根据合同规定进行工程施工。承包商在保障施工质量时需实事求是的上报工程量的施工进度,监理需对施工状况进行计量支付的公正审核。计量支付工作的完善除了建立互联网覆盖的台账机制,监管人员也应提高自身的责任意识和职业素质,在高速公路施工中与各部门进行有效的沟通,及时地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计量支付工作对工程成本的控制、工程进度和质量的保障具有重要意义。它不仅促使承包商提高合同意识,也提高了高速公路建造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詹友.讨论高速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中的计量支付工作[J].中国建材科技,2014,36(22):324-326.

[2]白丽君.高速公路工程计量支付工作的内容和方法[J].科技展望,2015,25(10):65.

[3]于杰.公路合同管理中的计量支付工作探讨[J].华东公路,2015,38(12):116-117.

[4]陈婧.浅析高速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中的计量支付[J].江西建材,2015,35(14):164-165.

[5]华文娟.高速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中的计量支付工作[J].科技与创新,2014,1(8):85,87.

[6]李雪梅,戴倩.高速公路建设中的工程计量与合同管理[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3,17(19):224.

相关文章
相关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