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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服务业;餐饮业;营改增
一、餐饮业实施营改增的重要意义
我国最早实施营改增行业为交通运输业与部分服务业,并逐步开始在全国全行业的范围内推广这一税收改革制度。国家对营改增的大力支持为餐饮业实施营改增提供了有力支持和条件。目前营改增试点已经推行了两年多的时间,再进一步的扩大营改增范围的时机也已经成熟。但当前我国在餐饮业中推行营改增的效果还不是很理想,甚至很多餐饮企业并不赞同这种税收改革方式,也没有在实际的经营管理中严格区分营业税和增值税的销售额。但是在餐饮业中大力实施营改增所起到的作用和意义还是很大,我们必须要尽快在餐饮业中推行营改增。
首先,在餐饮业中积极推行营改增能够促使餐饮业的税制更加完善。在我国餐饮业的税收管理中一直存在着较为严重的逃税现象和一定的重复征税现象,这些现象都反映出我国目前在税收制度方面还不够完善合理。而实施营改增之后,将会在很大程度上解决重复征税的问题,促进税收制度更加完善。同时,营改增的实施还将促使原本残缺的增值税链条得到补充完善,使其更加完整。
其次,对于餐饮企业而言,实施营改增能够避免重复征税,降低企业的整体纳税金额,减轻企业的纳税负担。同时,还有利于降低与餐饮业息息相关的其他工商业在开具增值税发票的频率,减轻该工商业的税收负担,有利于整个市场行业的快速发展。
第三,餐饮业实施营改增是未来税收体制健全的必然需要,能够促进税法的统一,实现公平税负,还能够极大的优化税收制度。并且在营改增的税收制度下,税务机构的工作量也会有所减轻,不但降低了税收征收成本,还可以极大的提高税收征收效率。
二、餐饮业推行营改增的途径和建议
由上文分析我们可以得知在餐饮业中推行营改增的意义是非常巨大的,对于国家税制、餐饮企业和征税机构而言都是非常有利的。但是同时也需要我们注意到,目前我国的基本国情和分税财政管理体制决定了我国不可能在短期内实现餐饮业的营改增。而应该循序渐进的逐步完成。在此笔者认为可以首先通过以下途径来逐步实现餐饮业营改增的推行:
首先,确定税率。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根据现行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餐饮业作为服务业下的子税目,应和现行的部分服务业征收的税率相同,即为6%的税率。相较于原先5%的税率看似增长,实际上因其税基减免则会减免税款。而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自2012年起,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就下调为了3%,无疑是给该行业减免税款带来了福音。
其次,确定计税方式。根据现行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餐饮业原则上适用的是简易计税方式,即为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适用小规模人的税额计算。这代表着这次试点中,对于餐饮业的计税方式还是和征收营业税时无异,被排除在了增值税抵扣制度的范围之外,无法真正意义上避免重复征税的弊端,而仅是从5%下调到了3%,不过,这也对减轻赋税起到了实质性的作用。
第三,税基的确定。对于餐饮业来说,由于其属于“生活类”,其在试点中适用的是简易计税方式,因此还是以全部销售额作为其税基。但是我们可以试想,在完善了增值税收法律制度后,若是将餐饮业中符合一般纳税人标准的也纳入一般计税方法,那么我们就可以将餐饮业中的进项税额进行抵扣,税基也会变窄许多。比如对于非固定资产价值和固定资产价值,餐饮业就可以减去食材和房屋租赁设备购买等费用,使其税基大大缩小,达到减轻赋税的目的。
三、关于餐饮业推行营改增的建议
1.餐饮业实施“彻底”的营改增
目前餐饮业的营改增实施虽对减轻赋税起到了实质性的作用,但整体上对于餐饮业来说,只能算是“不彻底”的营改增。在未来我们应该实施彻底的营改增,使其适用全部增值税法律制度。即区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对于一般纳税人采取一般计税方式,采取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的方式,适用增值税抵扣制度,真正意义上避免重复征税,从而减轻赋税。
2.扩大一般规模纳税人的范围
对于餐饮业来说,这是建立在其已经完全适用现行增值税收法律制度的基础之上的。假设其现和其他行业一样,已完全适用增值税法律制度,那么要进一步避免重复征税现象的产生,就要扩大一般规模纳税人的范围,使更多的商户可以享受到增值税抵扣制度,减轻其赋税。另一方面,这样也为那些现在不能归为一般纳税人的中小企业重新创造了公平竞争的环境,使其与其他大型企业一样,从而鼓励其发展,提高增值税抵扣制度本身运作的效率。
3.加快立法,加强税收征管制度,减少逃税现象
自从我国进入法治社会,对于法律制度在逐步完善和改进的过程中。而现如今,我们增值税和营业税也只有暂行条例,而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狭义的“法律”。在时机成熟时我们应尽快制度《增值税法》,这不仅是餐饮业未来税收制度的改进方向,而是对于全部行业的调整。另外,现行税收征管上存在着很大的漏洞,逃税现象屡见不鲜,因此相关部门应该加强征管力度,从根本上打击逃税,减少逃税现象的产生,为营改增的推行奠定良好基础。
四、结束语
总之,目前我国应扩大服务业中营改增的范围,将餐饮业纳入其中实施营改增,以进一步的完善我国的税制体系,为餐饮业的税收管理提供更加合理的税收制度。基于当前我国在餐饮业中实施的效果并不是很理想,还需要我们加大对餐饮业实施营改增的关注力度,积极采取相应对策来促进营改增在餐饮业的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参考文献:
1、重备案、轻管理,税收风险隐患大。
按照国家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越来越多的税收优惠项目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根据相关规定,只要企业提供资料齐全、程序合法,就应给予备案,比如,政策规定: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只要符合以下条件就可以备案:由农业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肥料登记证,由肥料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一年内出具的有机肥产品质量技术检测报告,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外销售有机肥产品的,还应提供在销售使用地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的证明。因此在实际工作中,无论在受理环节、分局的核实环节、还是在税政部门复审环节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注重查看各类证明、报告等书面材料,而轻视实地核查这一重要环节,虽然提高了工作效率,也极大方便了纳税人,但是随之也带来了一些问题:就目前纳税人整体素质和征管现状而言,如果对纳税人的后续管理滞后或缺失,给税收风险埋下了很大隐患,而在现实中,对纳税人的后续管理恰恰是严重缺位,甚至出现对一些企业经营情况不了解、不掌握,征、免界限掌握不准,免税数量、金额不清等情况。比如,政策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而很多企业将大量外购苗木用于直接销售,却与自产苗木混为一谈、堂而皇之享受着免税政策,而税收管理员由于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不了解,对种植品种、种植面积、亩产量、单价等情况不掌握、不熟悉,对企业出现异常情况发现不了,就不足为怪了,久而久之,就埋下了税收风险的隐患。
2、真假业务难辨,发票监管漏洞大。
随着税务机关对代开发票行为的严格控制、对虚假发票打击力度的进一步加大,使得无证经营业户、想偷逃国家税款者将黑手伸向享受税收优惠企业,如果对这类企业疏于管理或管理滞后,加之手工发票大量存在,将为虚开发票、转借发票、大头小尾发票现象的存在提供可乘之机。从最近对餐饮企业的检查情况看:由于年初对餐饮行业进行了集体约谈、纳税辅导,对税收管理员制定了严格的日常核查、管理、考核工作模板,使餐饮行业税收漏洞进一步减少,致使该行业取得市场建设服务中心交易发票的比往年明显减少,但借用发票现象却不容忽视。例如有的水产品供应商使用苗木种植户发票,加盖水产经营业户财务章,而苗木经营者的发票存根联却显示为树苗,就这样大量阴阳票的存在使得税款流失。
二、几点建议措施:
对手工填开发票的管理始终是税务部门的工作难点,企业通常采取虚开、串用、大头小尾等手段导致税款流失。因此对企业特别是免税企业的发票监管是堵塞税收漏洞的源头。
1、取消手工发票、实行分类管理。
逐步缩小、取消手工发票使用范围,对免税企业一律停止供应手工发票,根据不同行业特点,按照分类实施、依次推进原则,在规模较大、信用等级较高的企业全面应用税控盘和机打发票,对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停止供应发票,改为由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从而遏制大头小尾、虚开、串用发票现象。
2、规范代开行为、严格代开管理。
为了规范代开发票工作,应制定代开发票管理办法,实行分局税收管理员实地核查、分局长、办税服务厅主任审批、办税服务厅发票代开岗开票三分离管理模式,严格界定代开发票范围、明确代开发票审批程序、手续;要求代开发票业户准确提供购销合同、身份证件、开具数量、单价、品名、结算凭据等;代开发票岗位人员要准确、及时录入和归集代开发票信息,将发票代开审批单、购销合同、发票存根联等原始资料,按照一户式管理要求进行归档,以便税收管理员随时进行信息比对、核查。
3、加强管理、强化分析比对,堵住发票流失、虚开黑洞.
加强对免税企业的后续管理,采集免税企业生产、经营项目、生产经营能力、生产经营成本、费用等相关信息,定期与代开发票信息进行比对分析,判断代开发票业务真伪,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加大对买方市场的打击力度是彻底根绝发票违法行为的关键。
目前,我国法律法规中对使用假发票和虚开发票的买方处罚力度比较小,财政、税务部门对使用假发票和虚开发票的买方监控力度也有待加强。税务机关要抓好受票单位的检查,特别是对餐饮业、运输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等重点行业要抓好发票入账关,加大发票入账合法性的检查和处罚力度,堵截利用假发票、代开发票列支的后路。此外还应增强企业诚信纳税意识,提高企业鉴别真假发票的技术手段。
5、完善社会征信体系建设,是杜绝发票违法行为的杀手锏。
应逐步完善社会征信体系,各级税务机关要加大工作力度,严厉查处和打击发票制假和虚假发票使用等违法行为,有效整治、定期发票违法信息,一个人、一个企业违法买卖、使用发票的行为一经查处,就应该纳入征信系统,成为不良信用记录,对免税企业一律取消免税资格,让其为此付出沉重代价,使其不敢以身试法。
2005年确定了今年税收工作的目标:
规范税收执法,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严格执行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切实强化税收执法监督,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稳步实施税收改革,不断完善税收制度、征管体制和内部管理机制。根据中央部署,积极稳妥地推进税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出口退税机制,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做好在东北地区部分行业实行增值税转型试点等工作。积极落实好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完善税收征管体制。深化内部管理改革;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加强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积极实施税源管理的有效方法,针对薄弱环节加强各税种管理,加快推进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不断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大力规范内部行政管理。
具体讲,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规范税收执法,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坚持依法治税不动摇,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切实规范税收执法,努力提高依法征管水平。严格按照法定权限与程序执行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切实维护税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认真执行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完善配套管理办法,规范执法行为。落实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贯彻行政许可法,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强化税收执法监督,认真执行税收执法检查规则,深入开始执法检查,加强执法监察。大力推进税收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加大涉税案件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虚开和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与其他可抵扣票,骗取出口退税,利用做假账、两套账和账外经营等手段偷逃税的案件。认真开展税收专项检查,与公安部门联合开展打击制售假发票等违法犯罪专项治理。严格欠税管理,认真执行欠税公告制度,大力清缴欠税。大力加强税法宣传教育,开展第14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
一、原因分析
1.税收征管力量较薄弱,征管手段相对滞后,导致征管乏力。从此次审计调查情况看,全市各地均存在一定数量的漏征漏管户,税收流失较严重。究其原因,笔者认为主观方面是各县(市、区)地税部门从事住宿、餐饮和娱乐业税收征管的人员普遍较少,基本上都是实行所有个体户统管的方法。同时,三个行业缴纳的税收总额在各县(市、区)税收总额中所占的比重少、入库的税款零散,加之每年各地税收任务重,税务机关没有太多精力从事“吃力不见效”的事,从而导致三个行业的税收征管难,存在一定数量的漏征漏管户,造成税款流失严重的局面;客观方面是由于住宿、餐饮和娱乐行业经营点多面广,户数多、流动性大且转让变更频繁,导致原有的经营户不按规定结税、结票,有的带走全部承包期的账簿资料,新的承包户重新购票建账,造成企业的经营账簿、发票等资料保管出现断档,缺乏持续性,造成征管难度加大。
2.三个行业经营较特殊,客观上造成征收难度较大。一是一些经营规模大的旅店,其餐饮有的自营、有的外包。有的集住宿、餐饮、娱乐和洗浴一体,而收入又未分开单独核算,这些行业特殊性和复杂性在客观上增加了税务机关的征管难度;二是用票环境较混乱。由于服务业定额发票税率要比商品零售等行业发票高,且受财经纪律的约束,一些单位团体消费,出于廉政方面的考虑,怕背上大吃大喝之名,都不希望在单位上过多地报销餐饮发票,而企业单位也怕超标准列支招待费,在计征所得税时进行纳税调整,也愿意使用其他行业的发票,由于这些特殊的“需求”客观上也造成了一些大中型经营者采用多种经营并领购多种发票混开。如将餐饮、烟酒零售店分开经营,并分别办证,用商业零售发票换项目填开餐费、用住宿发票填开娱乐费等。三是发票管理难度较大。消费者消费后,有的经营者付给回收的其他企业发票,造成重复流转使用,更多的以“不开发票就能打折”收款收据票等手段和借口变相拒开发票,由于消费者维权意识淡薄放弃索取发票的权利,这些行为客观上都造成了税务部门征管难度,也给“以票控税”增加了难度。主观上也由于税务机关对三个行业的发票监管尚不到位,税务检查及税务稽查的力度不够,对使用虚假发票处罚不重,对一些违规、违法经营户起不到震慑作用。
3.现行减免税过多,不易操作。近年来,国家为照顾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等,对从事住宿、餐饮等三个行业的出台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客观上由于税收优惠政策比较复杂,操作难度大,致使部分从业人员钻政策漏洞。如:少数经营者与下岗人员达成某些协议后,更改其为业主法人,实际上仍由原业主经营,只是利用下岗人员的名义办证经营,或一人下岗,多人合伙、入股经营,以达到享受税收优惠的待遇。主观上也由于税务机关人员少、也不愿意花大量的人力、物力去审核,造成部分从业人员钻政策漏洞享受税收优惠的待遇,造成部分税收的流失。
4.从事三个行业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纳税信息及会计信息严重失真,偷税现象时有发生。一是税务登记户和工商登记户相差较大,形成部分漏征漏管户;二是一些餐饮、住宿和娱乐查账征收业户,虽然账簿、报表、凭证齐全,但却没有真实地反映收入、成本,只是将开具了发票的经营收入予以反映,而对消费者未索取发票的收入则不反映。特别是近些年随着高校招生比例大副提高,每年考上学校的学子越来越多,每年的升学宴,加上婚庆、生日宴等是一笔可观的收入,加上都是私人消费,一般都不会索要发票,使业户收入严重失真,造成大量税收流失。究其原因,客观上一是工商部门存在只登记不注销的情况,导致一些个体工商户无从查找。二是住宿、餐饮、娱乐业纳税户的原材料大部分都从农贸市场或批发部购进,难以取得正式税务发票,计入成本的原材料大都以白条入账,很难核实其成本、收入;主观上一部分起征点以下的微小型住宿、饮食个体工商户及许多农村一次性征收的个体工商户,由于征管成本过大和征管力量有限,基本未纳入税务登记管理。同时,未及时和工商部门进行核对经营户信息,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其次是税务机关未强化重点日期的税务巡查及检查力度,如升学宴大都集中在高考之后的三个月内,婚宴大都在节假日和双休上,可以加大这期间的巡查、检查的力度。
二、几点思考与建议
1.以人为本,不断加大“以票控税”的深度和广度,完善发票管理手段。发票管理作为核实纳税人营业收入最有效、直接的手段,其监控作用非常突出。由于住宿、餐饮行业的经营地点分散、收入隐蔽性大,采取“以票控税”的税收监管手段显得尤为重要。首先,从加强发票领购关管理着手。纳税人在办理发票领购业务时,必须持发票专用章和出示税务登记证副本,由纳税人(经办人)在发票发售单(正联)上加盖发票专用章并签字确认,从源头上杜绝“借票”现象的发生。对享受支持和促进就业优惠政策减免及下岗优惠的纳税人应加盖发票专用章;其次,在落实好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坚持开展发票巡查巡管和日常检查,税务机关每月要对未达起征点和享受支持和促进就业优惠政策减免及下岗再就业优惠政策的业户进行巡查巡管。每年也应对其他用票纳税人进行巡查,重点是检查纳税人是否出现丢失、借用、倒买倒卖发票、使用假发票等现象;三是进一步加强对有奖发票奖励政策规定的宣传,对辖区内每个住宿、餐饮和娱乐企业安装“温馨提示牌”鼓励和提醒消费者在消费后,不忘主动索取发票。同时,不断提升纳税服务水平,切实做好纳税辅导;四是实行源头控管,点菜单、酒水单等消费结算单是餐饮业经营者与消费者结算的最原始凭据,可考虑对消费结算单据实行地税统一印制、统一领取、统一结报、统一核销的举措,持单据以开具正式发票,进而实施电子点菜单。即使消费者没有索取正式发票,税务部门也可根据消费结算单计算出应税营业额,以达到对应税收入的监管。
2.积极探索分类管理、开展户籍清查,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一是税务机关可以依据住宿、餐饮和娱乐业户的营业收入、经营规模、注册类型及核算方式等因素,将住宿、餐饮和娱乐业户分为大型、中档、小规模经营和达不到起征点的四个征管类型,分别采取以票控税查账征收、以票控税核定征收、以经营参数核定征收和简易定期定额征收等征收方式。通过分类管理的方式,健立健全税源监控机制,建立分类税源监控台账,并定期进行税负比对和发票跟踪管理,加大征管力量重点抓好大中型住宿、餐饮和娱乐业户税源监控,确保重点税源监控到位,不断提升税源管理质量。二是充分利用工商、公安等部门提供的企业信息、组织代码信息和国地税间交换的税务登记信息,开展信息横向比对,清理漏户,夯实税源基础。同时,加强纳税人变更、停业复业、外出经营报验登记管理,规范非正常户的认定和处理,强化注销户检查,严防少数纳税人利用注销登记逃避纳税义务。并加强与公安部门共享公民身份信息步伐,利用公民身份信息查询系统核查税务登记法定代表人身份。三是要建立税收管理员制度,要按照行政区划和税源分布情况对税源进行划片管理,对每一路段、每一业户都要确定相应的税收管理员,做到责任到人,管户清、责任明,户尽入网。
3.科学合理地核定税额标准,实行阳光定税。要科学合理地核定税额标准,首先就要拓宽信息采集的渠道,搭建实用性较强的第三方涉税信息共享平台。对公安部门的旅客住宿登记信息、水电气供应部门有关餐饮、娱乐企业水电气供应信息、统计部门的住宅、餐饮和娱乐行业发展统计指标等信息进行归集、利用,建立更加全面的税源监控分析体系。深入企业调查、采集纳税人物耗、人耗、能耗、租金、现金流量、台(床)位数、经营面积、上座率、入住率等基础数据。在此基础上综合考虑企业生产特点、地理位置等因素,科学合理地核定税额标准,同时在实施核定定率调整时也要坚持做到公平、公证、公开的原则,实行阳光定税。
4.强化税务检查、加大税务稽查和处罚打击力度。税务检查行式单一、缺乏针对性及处理处罚打击不力是造成住宿、餐饮和娱乐业税收流失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税务机关应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对日管的薄弱环节开展税务检查,以堵塞漏洞。加大对不开具或开具不合规票据的业户的稽查和处罚力度,对虚假申报纳税和故意偷逃税的业户,按法规从重处罚,并予以公开曝光;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从而促进住宿、餐饮和娱乐业税收征管走上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一)县域经济发展现状
近年来,弋阳县域经济随着全省经济的快速发展而不断发展壮大,经济实力不断增强。2007~2009年,全县实现生产总值由26.9亿元增加到35.4亿元,年均增长15.8%;财政总收入由2.76亿元增加到3.66亿元,年均增长17.8%。2007~2009年财政收入总量分别占全市财政总收入的4.88%、4.56%和4.38%,在全市十二个县、市(区)排名由第8位跌至第11位;收入增幅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19个百分点、8个百分点和4.7个百分点,增幅排名也由第4位跌至第10位。其中一般预算收入由1.61亿元增加到2.20亿元,年均增长18.3%。一般预算收入分别占全市一般预算收入的5.01%、5.07%和4.56%,在全市十二个县、市(区)排名由第5位跌至第9位,增幅排名也由第5位跌至第9位。以上数据虽反映出弋阳县域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态势,但也暴露出弋阳经济发展速度和总体实力仍相对薄弱的问题。
(二)县城地方税收发展现状
1.地税收入总量逐年增加。
2007~2009年,全县地税收入由9 721万元增加到1.30亿元,年均增长17.04%。其中,县级地税收入由6 871万元增加到1.00亿元,年均增长22.84%。分别高于同期GDP增速3.04个、8.84个百分点。
2.地税收入结构趋于优化。
分税种看,地方小税种快速增长。2007~2009年,全县地税收入中地方小税种增速最快,其中,资源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和印花税,分别由2007年的201万元、270万元、21万元增加到2009年的817万元、465万元、97万元,年均递增153.23%、36.11%、180.95%。
分经济类型看,县域非公有制经济税收迅猛增长。2007~2009年,县域公有制经济实现地方税收占地税收入的比重由13.36%下降到12.51%,非公有制经济提供地方税收占地税收入的比重由67.64%上升到74.6%,三年间提高了6.96个百分点。
分产业看,三产税收贡献大,增长快。县域经济中,第二产业实现地税收入由2007年的4 688万元增加到2009年的6 978万元,年均增长24.42%,快于第二产业地税收入年均增幅14.01个百分点。增长较快的行业为交通运输业、金融业、房地产业和其他服务业,年均递增40.86%、35.81%、25.75%和35.71%。
3.地税收入比重稳步提高。
近年来,快速发展的县域经济,为地方税收提供了坚实可靠的税源基础,地税收入宏观税负和县级地税收入占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进一步提高。2007~2009年,地税收入宏观税负由2007年的3.61%上升到2009年的3.68%提高了0.07个百分点;县级地税收入占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由2007年的42.76%上升到2009年的45.59%,提高了2.83个百分点。
二、弋阳地税收入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对2007~2009年弋阳地税收入总量和收入结构的分析,可以看出地税收入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与全市情况相比,税收总量规模小。近年来,弋阳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大力推进工业园区建设,县域经济呈现持续稳定增长的态势,成为推动地方税收收入增长的助力器。2007~2009年地税收入实现了17.04%的年均增幅,但地税收入占全市税收总量的比重分别为5.0%、5.0%和4.5%,总量规模不但未实现同步增长,而且收入总量占全市的份额始终在5%的范围内徘徊,大大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2.第三产业发展不均,服务业发展慢。2007~2009年第三产业实现的地税收入由4 688万元增加到6 978万元,其中房地产业是第二产业地税收入的主要来源,实现地税收入由2007年的2 569万元增加到2009年的3 892万元,占第二产业税收的比重由54.8%提高到55.78%;而批发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信息传输和计算机服务业、住宿和餐饮业及其他服务业占地税收入总量的比重仅为2.5%~4.05%。显然,在第三产业中除房地产业外,大部分行业的地税收入比重均未达5%。
3.骨干税源企业匮乏,税收贡献率低。随着连胜、701、轴瓦等一些税利大户改制或转型,弋阳的支柱税源企业逐渐减少。虽说近年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了一些企业,但上规模上档次的企业却是廖廖无几。从纳入市局监控的15户重点税源企业的情况来看,2007~2009年入库税款分别为3 284万元、4 093万元、3107万元,占全市的比重分别为4.3%、4.44%和2.94%;年应纳税额在500万元以上的,2007~2008年各有1户,2009年也只有2户。可见,县域经济缺乏规模大、效益好、税收贡献高的,具有带动、支撑作用的大型骨干税源企业。
4.个体经济所占比重大,纳税相对较低。截止到2009年12月份,全县共有登记户数2 584户,其中个体户1 972户,个体户占到了总户数的76.32%,个体户正常申报纳税数额为549.3万元,仅占地税收入的4.21%。剔除目前税收政策规定可享受减税或免税的户数外,有效管理户数仅为479户。显然,有效管理户数偏少,这一方面反映了我县经营规模小、经营手段单一的个体户比较多,经营状况不是很好;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地税部门对个体户的税收管理还不到位。
5.一次性税收比重较大,税源后劲不足。近年来,弋阳县大力推进工业园区、房地产开发项目和县城基础设施、旅游景点设施建设,带来了固定资产投资的高速增长。2007~2009年,全县固定资产投资从22.23亿元增长到34.22亿元,年均增长26.97%。固定资产投资的快速增长使一次性税收在地方税收的比重由13.1%提高为19.52%。由此可见,一次性税收收入是弋阳地税收入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固定资产投资具有阶段性,难以持续增长,该县税源缺乏后劲。
三、促进弋阳地方税收增长的对策和建议
(一)优化产业结构,壮大地方税收收入
1.大力扶持现有主导产业。围绕县委、县政府实施的“工业强县”战略,加快有色金属、水泥建材两大优势产业的培育,以海螺水泥、茂盛金属等企业为龙头,带动和扶持一批骨干企业。同时,引导和鼓励碳酸钙企业发展,不断提升新型建材产业发展水平,提高两大产业的支撑能力和领跑能力;扩大绿色食品出口,壮大大禾食品、曹溪风味食品等企业的发展能力,提升弋阳年糕、龟峰扣肉等特色食品的档次,重振食品工业强县雄风,提高工业对地方税收的贡献率。
2.大力发展矿业经济。弋阳有着丰富的矿产资源,境内石灰石、瓷石、蛇纹石等储量丰富。特别是位于叠山和港口的来龙岗瓷石矿,面积达45.77平方公里,远景储量达25亿吨,开发前景广阔,经济价值极高。开发和利用好弋阳的矿产资源,既要立足于弋阳的资源优势,更要引进矿产资源加工项目,把弋阳建设成为江西乃至全国的原料基地、产业基地。此外,要继续支持和鼓励旭日铜矿、姚家铁矿、蛇纹石矿、恒安实业等矿产企业做大做强,使矿业经济发展成为县域经济的重中之重和持续后劲。
3.大力推进旅游产业。立足弋阳得天独厚的旅游资源,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做大做强旅游产业。把“红色、古色、绿色”三色旅游资源,即龟峰生态旅游、红色旅游和南岩寺、卧佛宗教朝圣这三条旅游精品线路串点成线,摆脱弋阳旅游“盆景”印象,提升弋阳旅游品牌。围绕“吃、住、行、游、购、娱”六要素,加快建设酒店住宿、娱乐休闲、会展度假等设施,引进一批游客参与性强的特色项目,提升弋阳旅游内涵,实现弋阳旅游上水平、上规模、上档次,推进弋阳旅游产业大跨越。
4.大力培育现代服务业。依托中心城区、交通干道的区位优势,对接杭南长高速铁路建设,拉动商贸流通业发展,建设现代物流中心,做大做强现代物流产业提高该产业对税收的贡献率;在抓好房地产、金融等优势传统服务业的基础上,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特别是商贸、旅游、住宿、餐饮、文化体育、租赁和其他服务等行业,拉伸产业链条,培植新的服务业主体,打造一批支柱产业,从而拉动税收快速增长。
(二)发挥政策效应,促进地方税收收入
1.严格执行国家各项税收政策。利用税收政策引导企业按照宏观调控意图和税收政策导向调整经营结构,努力将税收政策效应释放到促进地方经济可持续发展上来。要把握新企业所得税法以“产业优惠”取代“区域优惠”的政策机遇,引导产业内纳税人用好税收政策,向政策要税收。与此同时,要充分发挥税收调节经济的杠杆作用,积极参与政府在经济发展规划和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的决策;要充分发挥接触面广和综合性强的优势,为县域经济发展和企业生产经营提供信息沟通服务。此外,对借服务经济或招商引资为名乱开减免税口子的违法行为要坚决制止。
2.严格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树立不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就是收过头税的观念,在权限范围内,将国家税法规定的减、免、缓、抵免、税前扣除、税前弥补亏损、提高起征点等政策用足、用好、用到位。要加强政策导向,最大限度地拓展政策运用空间,多为企业的长远发展着想,从增强企业实力、促进企业发展及涵养税源上下功夫,引导支持企业享受税收优惠;要牢固树立和落实服务经济建设、服务社会发展、服务纳税人的“三个服务”理念,为县域经济发展营造一个让企业留得住、能发展的良好投资环境,实现税收与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
(三)加强税收管理,挖掘地方税收潜力
1.加强税源管理。税源管理是税收管理的基础。加强税源管理首先要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按照税收管理员工作规范要求,完善税收管理员管户责任制度。其次要强化税源普查,摸清税源底数,推行税源管理深度分析,摸准经济税源变化规律,为科学决策提供准确依据。第三要开展纳税评估工作,建立重点税源和重点税种的预警机制,确保税款及时入库。
2.强化综合治税。地税部门要紧密依靠地方党委政府,协调解决涉税各种问题,构建社会综合治税工作长效机制,提高全社会参与护税、协税氛围。与此同时,要加强与财政、国税、工商、公安、交通、发改委、国士、城建等部门合作,建立信息数据交换机制,努力实现资源信息共享,堵塞管理漏洞,防止跑冒滴漏,促进收入增加。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部门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税收形势的严峻性、完成税收任务的紧迫性,坚决做到以组织收入为中心,统一思想,坚定信心,顾全大局,必须克服一切困难和阻力,确保完成全年税收任务,确保按时间进度完成任务。
二、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各单位部门要积极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确保应征税款及时足额入库。收入进度慢的单位部门要认真开展税源调查,仔细分析原因,深入挖掘潜力,做到应收尽收;收入形势好、进度快的单位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一如既往地做好日常税收征管,决不允许采取隐瞒手段有税不收,坚决防止越权减免税和违规批准缓缴税款、延期申报税款等现象的发生。
三、监控重点税源。税收100万元以上企业,由局党组成员分工负责监控;10万元到100万元之间的企业,由各个税源管理部门负责人监控。从设立登记到企业发展历程、从法人代表到办税人员、从生产经营地址到联系电话、从销售收入到成本利润、从生产经营主要指标到税收税负,从税源产生到税款入库,等等,都应当全面掌握,全面监控。
四、实行评估稽查一体化检查。县局从全局抽调业务骨干15名(包括稽查局5人)组成5个联合检查组,从6月份开始到年底,对规模以上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企业等进行重点评估检查。从入户,到立案、处理和执行,检查组要一包到底。检查内容为国税征收的所有税种(含工会经费),检查时段原则上为2006年元月─检查所属期的上一所属期,如发现重大问题需要追溯的,报经县局同意,可以继续往前追溯。各单位部门要对抽调人员的岗位进行调整补位,重新合理安排人员岗位,确保正常工作秩序和工作质量不受影响。
税源管理部门其他人员应对年纳税额在10万元以下的企业进行重点评估检查,并可对所属规模以上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企业等当期税款进行纳税评估。
五、强化企业和行业税收管理。对无正当理由长期异常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可以参照行业税负平均值或最低警戒值,按照征管程序核定征收其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对账证不全或管理不规范的企业(包括一般纳税人在内)一律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的重点行业是:农产品加工业、加油站、汽车摩托车销售企业、建筑业、餐饮业、交通运输业、房地产业等行业及汇总纳税企业、跨地区经营企业。由征管科将这些行业和企业筛选出来,按所属单位部门建立台帐,对照最低或平均税负标准跟踪监督,发现不作为,或工作不到位的,要对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管理员进行问责,每户扣罚管理员15元,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连带扣罚20%。
六、加快推行委托代征工作。在总结委托下塘镇代征税收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尽快在全县推广个体税收(包括生猪税收)委托代征模式,力争在7月份全面实行委托代征工作。
七、充分保障征管一线力量。要切实把全局工作重心转移到以组织收入为中心的轨道上来。县局要大力精简会议,改进文书审批机制,减少其他事务性、应酬性工作,要下大力气为税源管理部门和管理员减负。各单位部门要认真落实AB岗制度,妥善调配内外勤工作时间,改变坐家收税的状况,管理员下户时间应不少于工作日的80%。
一、一季度税收收入形势分析
(一)地税收入实现了“三增长”。一是地税总收入较去年同比增加756.95万元,增长17.99%;二是省级收入较去年同比增加603.57万元,增长了76.22%;三是县级收入较去年同比增加25.22万元,增长了1.18%。
(二)收入实现了均衡入库。1-3月,我局入库税收和基金附加收入5164.59万元,完成市局年度奋斗目标任务的27.25%,超时间进度2.25个百分点;完成县府年计划28.85%,超时间进度3.85个百分点。
(三)主体税种增收突出。1-3月税收增收主要集中在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四个税种共增收1649.80万元,对税收增量的贡献率达到227.20%。对税收入库的增长起到了重要的支撑作用,其主体地位尤为明显,成为了拉动本季税收增长的主要因素。
(四)各单位组织收入入库发展平衡。2006年1-3月份城区四个直属单位(太和、直属、直属二所、稽查)共征收入库地税收入4726.62万元,完成年度计划26.09%,超平均进度1.09个百分点,较去年同比增长了93.94%,占地税收入总入库数的91.52%;11个基层所1-3月共征收入库地税收入437.96万元,完成年度计划39.07%,超平均进度14.07个百分点,较去年同比增长了308.72%,占地税收入总入库数的8.48%。总的来看,本季税收收入协调增长的态势明显,税收收入完成进度情况处于良好态势,城区和基层所税收收入均超额完成了本季收入任务。
(五)重点企业税收入库进度不均衡。1-3月,我县四大集团税收入库与去年同期比呈现出一增三减的格局,重点企业税收入库进度不均衡。其中:美丰公司入库1387万元,与去年同期比增加474万元;沱牌公司入库61万元,与去年同期比减少689万元;明珠公司入库181万元,与去年同期比减少252万元;银华公司入库60万元,同比减少5万元。
(六)单个税种呈现“八增四减”态势。按与去年同比口径,一季度增加的有营业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维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等八个税种,同比增加1709.6万元,减少的有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等四个税种,同比减少1020.02万元。
二、所做的主要工作
我们抓住全县加快丘区示范县建设的有利形势,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进一步加强班子队伍建设,积极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强化税务稽查,促进了一季度税收的稳定增长。
(一)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认真落实收入目标责任制。一是加强目标责任制管理和落实,完善税收任务下达办法,更具科学性。及时分解落实年度工作目标,与各单位签订了《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二是强化任务意识,建立健全局领导联系重点企业和各征收单位的分片包干工作制,加强督导力度,确保完成奋斗目标任务;三是重新修订《射洪县地税系统季度(办年)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加大考核力度,对税收收入完成情况实行逗硬考核。
(二)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等税收管理。一是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税收管理。县局成立了专门负责房地产税收征管的直属税务二所,对该所配了所长、两名副所长和纪检监察员,切实加强领导。自年初成立以来,实施房地产税收“四个一”管理效果明显,一季度,该所征收入库房地产税收1208万元,比去年同期入库数397万元增加811万元,增长2倍;二是加大服务业税收日管力度。一季度充分把握春节期间“假日经济”的有利时机,加强对餐饮业、娱乐业等的有效监控,1-3月入库服务业税收234.59万元,同比增收34.26万元,增幅达17.10%;三是做好2005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和管户建档建卡工作,全面落实了税收管理员制度,实施了税收管理员下户巡查巡访制度,有效实施了税源监控。
(三)以深化机关效能革命为契机,做好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相关工作。各单位、各部门积极工作,对内部设置、岗责体系、工作流程作了进一步的调整和完善,印发了《质量手册》和《工作规程》并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切实开展效能革命工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效能革命工作的实施意见》(射地税发〔2006〕30号)并认真组织实施,开展了明查暗访,对未按规定着装的6位职工进行了通报并扣发了奖金,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及时召开了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与各单位和个人层层签订了责任书。二是严格执行领导职务任期制,逗硬落实干部任用条例,全面落实《遂宁市地税系统干部交流工作暂行办法》,选拔任用部分领导走上领导岗位,干部选拔工作进一步规范化。三是开展学习活动,把遵守、贯彻、维护作为重大任务抓紧抓好。四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符合税收工作实际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一季度,全局未发生一起违风党纪的人和事。
三、二季度工作要求
一季度全县地税形势较好,为完成半年收入任务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但是,税收形势我们不能乐观,按市局年奋斗目标的任务要求,1-6月需完成各项税收任务9475万元。其中:工商税(含契税、耕地占用税)6475万元,企业所得税2700万元,基金附加300万元。要完成二季度的收入任务,特别是要完成县级收入任务,我们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务必引起大家高度重视。二季度,我们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同志今年3月4日看望出席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的委员时强调,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要坚持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逸为耻。“八荣八耻”概括精辟,内涵深邃,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与时代精神的有机结合,体现了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的本质要求,体现了社会主义价值观的鲜明导向,为我国公民道德建设树起了新的标杆。作为地税系统干部职工贯彻落实同志的这一重要指示,当务之急就是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其内涵,结合税收工作特点,树立正确的税收荣辱观,树立“以热爱地税为荣,以损害地税为耻”思想:一是要为纳税人服好务,争当“人民满意公务员”;二是要在日常生活中遵循基本准则,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做个好公民;三是要讲科学,学业务,懂荣辱,做个合格的好税官。
(二)围绕组织收入的中心,加强税收征管,确保实现“双过半”目标。一是继续强化收入目标责任管理,逗硬实施月份收入考核,充分运用考核激励机制挖掘征管工作效能;二是进一步强化任务意识,继续实行局领导联系重点企业和各征收单位的分片包干工作制,加强督导力度,确保完成奋斗目标任务;三是继续深化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确保房地产税收收入的稳步持续增长;四是加大各项基金附加征收入库力度,务必实现均衡入库;五是加大税收执法力度,发挥稽查和日常检查的职能作用,防止欠税,增加收入。
(三)开展发票、税票专项检查,加强税收票证管理。一是组织开展税收票证大检查。按照市局安排重点对2005年所填开的税票进行大检查,2006年严禁手工填开税票。二是开展发票稽核工作。加大对发票领用金额与所交税款之间的核查力度,对重点税源企业、建安项目、货运发票实施联查,防范和整治“头大尾小”。三是严格免税发票管理,做好下岗职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资格审查,制定和落实享受免税发票额度的政策界限,避免个别人钻政策空子导致税收流失。
(四)规范内部行政管理,做好政务事务财务工作。要进一步修订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会议、接待和公文管理制度,认真做好督查督办和目标考核工作,进一步做好安全消防、保密保卫工作和做好卫生绿化等工作。要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基层经费开支严格执行送监察室审核制度,切实做到财务管理有章可循。要规范工会活动方式和形式,机关和基层单位原则上不到县外开展工作活动、党员活动。
(五)深化效能革命工作,做好ISO质量体系认证各项工作。要坚持把开展“效能革命”工作贯穿于地税工作始终,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执行落实,要以铁的决心、铁的纪律、铁的制度把效能革命长期抓下去,严格执行上班签到制度,机关首先从领导做起,领导班子成员均要按时到办公室进行签到,要进一步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强化“两权”监督,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影响效能革命、破坏经济发展软环境的人和事要坚决进行严肃查处,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ISO《质量手册》和《工作规程》,做好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各项准备工作。
随着国家政策的进一步开放,个体经济发展迅猛,已经成为推动地方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但是在税收征管中,对个体经济的税收征管在力量和措施上还都相对薄弱,漏征漏管或者征管不到位的现象仍然比较突出,成为税收管理工作中的一个薄弱环节。
一、个体经济漏征漏管情况现状
从主观上说,个体经济存在偷逃故意,经营者明知是一种违法行为,但受到利益的驱使,存在侥幸心理,在没被税务机关检查到并纳入管理前,有意逃避税务机关管理;从客观上说,也存在由于个体工商业户,开停业频繁,企业或者街道门市分布区域广、税务工作人员少、税法宣传滞后等原因,导致管理工作不能及时到位,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一)、虽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但不及时办理税务登记和如实申报纳税,对税务机关的登记管理和申报纳税能躲一天算一天。
(二)、厂中厂、店中店及一些挂靠业户形成的漏征漏管现象。由于这些业户在日常经营中很难被发现,税务管理人员容易忽视,而税务机关在定期集中清理整治时,由于时间短也容易让他们蒙混过关。
(三)、采取更换经营地点或假报停歇业等手段逃避纳税义务。为了达到偷逃税目的,一些个体业户利用税务机关不同管辖区域及征管力量不足,经常变换经营地点或假报停歇业,利用中午、晚上及节假日时间进行经营活动,与税务人员打游击,逃避税务机关管理。
(四)、利用国、地税机关管征范围不同,逃避纳税义务。如各种建筑公司对外经营部的仓库、各类中介机构或办事处、中转站、宾馆、酒家内小卖部等。
(五)、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搞虚假下岗职工、虚假残疾等手段偷逃国家税收。
二、对个体经济产生漏征漏管现象的原因剖析
一是由于长期人们思维定势,造成税务机关个体经济控管重视不够,而个体工商业户也缺乏主动纳税意识。同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个体经济发展迅猛,再加上人情税和关系税的制约,出现漏征漏管现象也就难以避免。
二是个体税收管理办法滞后,造成税收负担率明显偏低,控管的随意性大,缺乏刚性。目前,对于个体工商户的税收征管基本上采取定期定额管理办法,虽然新《征管法》明确规定对不建帐的业户可以采取不同方法核定其营业额,但在实际操作中税收核定工作依据不足,测算方法也不是很严密科学,导致税率虽高,而实际税收负担率明显偏低。
三是税务机关登记、管理环节衔接不紧,控管不严。个体工商业户一般都从事投资少、见效快的行业,船小好调头。所以一部分个体私营业户成立的快,注销的也快,且流动性大,这也给我们税务机关管理上带来了诸多不便。《征管法》规定在领取营业执照30日内办理税务登记,但是不少个体工商业户只注重工商营业执照,对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缺乏足够认识;再加上税务工作人员疏虞管理、检查不够,致使纳入税务管理的渠道不畅、效果不佳。
四是相应征管机制不健全。
对一些零散和行业税收,如运营车辆营业税、出租房屋用于居住应纳的税款等,可以委托相关单位代征。但由于现行的征管机制不健全或者不到位,不同程度地造成税款的流失。
三、对策和建议
(一)、建立有效的税法教育机制,特别是要在中小学增加税法教育课程,依法纳税教育要努力从学生做起。
(二)、严格执行定期定额管理制度,大力推行建帐管理办法。将个体私营的税收征管引入正轨,减少偷漏税现象发生,建帐是有效途径。
(三)、加强以票控税管理。对使用地税发票的餐饮业、服务业、小建筑业、交通运输业等个体工商业户,在严格遵循程序制度的前提下,对发票的请领、发售、使用、缴销和管理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监督、检查。严防大头小尾票和虚假报税现象的发生,坚决打击混用发票和假发票等违反发票管理规定的问题。
(四)、实行公示制度,强化社会监督。利用办税服务厅的办税公开栏、电子触摸查询系统及县电视台“信息栏目”,将个体业户停业情况向社会公示,并在申请停业的个体业户经营门市橱窗显要位置张贴征管业户停业标志,请社会监督。
(五)、进一步完善协、护税和综合控税体系。税务机关应与工商、国税、公安、技术监督、银行等部门建立联合控税机制,特别是国、地税、工商之间应实现信息共享,对税务登记、定额核定、停(歇)业、货物运输发票、税务违法违章等情况适时进行网络监控。做到监控、查处、清理、建档、管理一体化,让漏征漏管问题无处可藏。
(六)、建立健全举报制度,加大严厉打击偷漏税力度。各级税务机关要建立起举报中心,完善举报制度。同时在查处举报案件中要依法办事、严厉打击,增强透明度和暴光度。
(七)、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税务机关在严格执法的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以纳税人满意为我们的最高服务标准。努力构建一个文明征收、优质服务、秩序正规的办税环境,让纳税人在履行纳税义务时,真正享有纳税人应有的权利,进一步促进纳税人依法纳税观念。
摘 要 发票管理是税收征管的重要环节,是税务部门有效掌握税源和监控税源的基础性工作和有效措施。但长期以来,发票管理一直是我们地税务部门管理的薄弱环节,发票管理制度不健全,纳税人不按规定使用发票,消费者不按规定取得发票等问题一直是发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因此进一步强化发票的管理,打击发票违法违章行为,维护正常税收秩序,堵塞税收漏洞,提高税收征管质量,成为当前税收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本文针对普通发票使用、管理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相应的有效措施改进发票管理工作。
关键词 普通发票 管理 问题 建议
发票是商品交易的合法凭证,也是税收控管和税务稽查的重要依据。而发票管理始终是税收征管的重要内容,是实施税收征管的基础性工作。近年来,随着征管制度的不断规范、税收执法责任制和税收执法过错追究制的推广运行,普通发票管理制度日趋规范,以票管税达到了一定的效果。但是,由于地税发票的种类繁多,使用范围广泛,在发票使用、发票管理上还存在一些现实的问题。如何加强新形势下的普通发票管理工作,更好地为税收征管工作服务,是税务部门必须思考和解决的问题。下面,结合普通发票管理实际,就存在的问题及管理建议谈几点看法。
一、地税发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发票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不仅造成了会计核算资料失真、导致国家税款大量流失,还破坏了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而且败坏了党风和社会风气,有悖于和谐社会建设。税部在发票管理上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严格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努力做好发票管理工作,想尽办法制订并完善行业发票管理办法,积极宣传发票有关知识,在堵漏增收方面发挥了发票管理独特作用,发票管理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必须清醒看到发票管理工作仍存在较为突出的问题,主要是:
1.消费者索要发票意识还不强。因为社会税收意识的淡薄,如消费者个人消费不需报账,这就导致了这些个人不会主动索要发票,在餐饮业、其他服务业中,以售货清单、收款收据等代替发票的现象较为普遍。
2.纳税人不按规定开具发票。一些纳税人买假用假,套购倒卖发票,造成税收的大量流失和管理难度加大。这不仅严重违反发票管理办法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更影响了营业税和所得税的税基。还有就是纳税人变相使用发票。一些无法列支的招待费用(如水果、食品、运费、餐费),转开成代开统一发票入账;建筑安装工程结算时开具地税部门的服务业发票;将拆迁赔偿费、尾沙、污染费、制作服装、房租、水电、打字复印等都用搬运装卸力资发票开具,客观上又造成了未足额征收税款的事实。
3.利用发票引税、买卖税。目前很多地方面临税源少、任务重的复杂处境,为了完成税收任务,有的基层单位利用发票进行引税、买卖税,不坚持税收属地原则,乡镇到县城引,县城到城市引,税源不足的地方到税源充足的地方引,欠发达地区到发达地区引,通过以县、乡、镇名义财政返点、奖励的形式,开展多渠道的引税,变相降低税率,流失了地方税收,造成了发票管理秩序混乱。
4.假发票有时难于辨别。在发票“打假”及发票检查活动中,对所检查的有奖定额发票和手工版发票是否是假发票,基层税务人员有时很难作出正确判断,一些假发票无论从材质、印刷、大小、监制章等方面,很难辨其真伪。有的假定额发票用的是真发票的票号,所以通过简单的电话查询就不能判断真假。
以上四点是目前发票管理中存在的较为突出的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有:
1.思想认识不足。从税务部门自身来讲,仍然存在“重专票、轻普票”观念,对加强普通发票管理思想上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在管理上功夫下得不够深;从纳税人来讲,诚信意识不够强,有的纳税户违规使用发票,存在逃避税收的现象,极大地影响了发票的公信力,使社会上假发票较猖獗。
2.发票管理法规相对滞后,理论上存在与现行状况不相适应之处,如:定义“假发票”、对纳税人使用假发票罚则不具体等等,理论上未界定清楚,给实际工作带来困难。
3.税收管理员制度落实不到位,税收管理员监管不力,对管户实际用票量与发票限购量未进行对比,造成纳税户税负畸轻畸重,使民主评议税负缺乏准确依据,“双定”税收不合理。
4.“双定”税收存在一定问题,这是主要原因。个、私纳税中小户定税与定购发票量、与其实际用票相差甚远,当月超过核定用量未申购发票,定税不合理造成纳税户违法使用假发票。
二、进一步加强地税发票管理的建议
上述现象严重违反了发票管理办法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更影响所得税的税基,造成税收大量流失,迫切需要加以解决。
1.加大对地税发票管理的宣传力度。一方面要加强对纳税人如何依法使用发票的宣传,强调发票是会计核算的唯一合法凭证,堵塞发票管理漏洞,促进纳税人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另一方面对消费者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的宣传。
2.实现发票管理信息化,提高发票管理的科学化水平。将发票管理逐步纳入信息化管理轨道,改变传统的手工操作方法,从发票的印制、保管、供应,到发票的缴销、查询、稽核各环节管理工作均使用微机进行管理,使发票管理工作准确及时、标准规范、信息齐全、查询迅速,达到堵塞税收漏洞、强化发票管理的目的,实现发票管理工作的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