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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安全、合理是一个相对概念,是药物治疗可能得到的益处与可能发生的潜在风险概率大小的权衡。我们总是选择获益大于风险的治疗方案。然而,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即使同一药品、相同的剂量,性别、年龄、体重相同的两个人,临床效果也会有差异。例如有的人服用某种药物效果很好,但是有的人服用后却会出现严重的不良反应。所以,每一位患者在治疗前的效果与风险判断是基于其他人治疗效果的预先估计。这种总结历史数据得到的结论就是在治疗过程中遵循的基本原则和依据。虽然没有绝对安全的药品,但是通过各种措施可以降低潜在风险,实现用药安全的目标。
儿童:根据发育特点谨慎用药
药物选择 儿童在用药过程中的药物选择需要考虑儿童的发育特点。譬如幼儿皮肤稚嫩,药物相对容易透过皮肤吸收,有些药物做成贴剂方便幼儿使用。但是成人使用的贴剂不宜轻率给幼儿使用,有时会因吸收过量而出现中毒症状。类似的,有些成人使用效果很好的药物却不适合处于快速发育期的儿童,例如四环素类药物可沉积于发育的骨骼中,长期反复使用会导致骨骼发育不良,出现牙齿发黄、牙釉质发育不良等现象。所以,药品说明书规定“8岁以下小儿禁用”。但是,当出现危及生命的严重感染、其他药物无效时,在严密监测下,还是应该使用的。世界卫生组织也如此推荐。某些沙星类药物同样如此,说明书有“不宜用于18岁以下少年儿童”的语句。但特殊情况下,医生经过权衡,治疗获益超过潜在风险时就应该使用。
剂量确定 小儿用药的剂量也需要根据儿童的发育特点进行。从婴幼儿到学龄儿童成长过程中,可以直观地看到身高、体重的显著变化,其实体内各种器官也同时处于发育变化中。例如,肝脏及其中一些代谢药物的酶的活力就有一个成长过程。但是这个成长变化过程与身高、体重变化并不同步,这就增加了用药剂量调整的难度。研究表明,传统上根据幼儿年龄基于成人用药剂量减量折算的方法,可以满足大部分药物的剂量调整要求。但某些药物需要更准确的给药剂量,应该在测定血液中药物浓度的情况下进行调整。
老人:服药预估多复杂
药物代谢慢 与儿童正处于成长发育的特殊阶段类似的是,老年人体内的多种器官机能也在逐步减退。65岁以上的老年人,随着年龄的增长,肾脏功能、肝脏功能都有所减退,表现为肾小球滤过率、多数肝药酶的活力降低,多数需要经过肾脏排泄,或者肝脏代谢的药物剂量需要作相应的调整。必要时,更换药物品种,某些药物在老年人当中容易因代谢过慢而出现毒性反应。
药物相互作用多 老年人往往罹患多种疾病,需要同时服用多种药物,必然会产生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有的药物会抑制另外药物的代谢,使后一种药物体内消除变慢,需要降低后一种剂量;也有的药物会增强另外药物的代谢,使其代谢加快,需要适当增加后者的剂量。
合同签署地点: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注册资本:_________
营业范围:_________
组织形式:_________
营业期限:_________
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业务资格证书编号: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甲方是设立企业年金计划的企业,乙方是依法成立具备受托管理资格的公司,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甲方委托乙方为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的受托人,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从事此项受托管理业务;双方同意本着真诚合作、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开展此项合作。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企业年金基金财产账户的管理等相关事宜中的权利、义务及职责,确保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安全,实现企业年金基金保值增值,维护受益人和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定义和释义
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或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1 本合同:指编号为_________号的《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合同》及对该合同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1.2 受托管理:指甲方基于对乙方的信任,将自己合法支配的财产委托给乙方,由乙方按甲方的意愿、以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运用和处分年金基金财产的行为。
1.3 企业年金基金:指_________企业根据《_________企业年金计划》归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
1.4 初始受托财产:签订本受托合同时双方约定的信托财产金额。
1.5 企业年金基金财产或受托财产:指本合同期限内由甲方交付的全部财产和本受托管理期限内获得收益的总和。
1.6 受托财产托管专户:指根据乙方指令托管人以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的名义在托管人营业机构开立的企业年金基金财产专用存款账户,用于归集企业年金的缴费、投资运营收益和支付企业年金受益人的退休待遇等。
1.7 委托投资资产托管专户:指根据乙方指令托管人以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或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证券组合的名义在托管人营业机构开立的,专门用于委托投资资产交易清算的托管专用账户。
1.8 受托当事人:指根据本受托管理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的甲方、乙方和受益人。
第二章 受托的名称
本受托的名称为: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
第三章 受托的设立
3.1 受托当事人
3.1.1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
3.1.2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
3.1.3 受益人:由甲方提供的《受益人名册》确定(详见附件1)
3.2 受托声明与承诺
甲方自愿按照本合同将其合法拥有的按照《_________企业年金计划》归集的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委托给乙方,甲方对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财产来源及用途的合法性做出书面承诺,保证本企业年金基金财产没有设立任何担保,也没有任何其他限制性条件妨碍乙方对该财产的受托管理。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以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处分企业年金基金财产,乙方承诺:管理本受托财产应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3.3 受托目的
依靠乙方的专业管理能力、优质服务以及透明化、规范化的操作,实现企业年金基金保值增值,保证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独立性,提高企业年金基金的运行效率,降低综合管理成本,为受益人提供补充养老保障,维护受益人的利益。
3.4 受托财产
3.4.1 初始受托资金为_________万元人民币,甲方须在合同生效后的10个工作日内汇入乙方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受托财产托管专户。
3.4.2 甲方在合同期内将按月增加或减少受托财产,增加的受托财产金额以实际到账的金额为准,减少的财产以甲方确认的企业年金待遇支付金额为准。增加的财产与初始受托财产及其投资运营收益一并归属于受托财产。
3.4.3 受托财产独立于甲方、乙方和其他任何为企业年金基金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固有财产。
3.4.4 乙方因受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归属于受托财产。
第四章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甲方的权利
4.1.1 有权向乙方了解受托财产的管理、处分及收支情况,并有权要求乙方做出说明。
4.1.2 有权查阅、抄录或者复制与受托财产有关的受托账目以及处理受托管理业务的其他文件。
4.1.3 乙方违反受托目的处分受托财产或者因违背管理职责、处理受托管理业务不当致使受托财产受到损失的,甲方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处分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受托财产的原状或者予以赔偿。该项规定的申请权,自甲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的,归于消灭。
4.1.4 乙方违反受托目的处分受托财产或者管理、处分受托财产有重大过失的,甲方有权解任乙方。
4.1.5 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4.2 甲方的义务
4.2.1 甲方有义务承诺甲方建立_________企业年金计划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
4.2.2 甲方有义务承诺交付的全部受托财产的来源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甲方有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缴纳受托资金及合同期限内追加资金的义务。并承担由于未按时缴纳资金而引起的一切责任。
4.2.3 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建立企业年金基金相关的资料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基本信息、职工基本信息、营业执照、财务报表、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凭单、监管部门要求提供的材料等相关资料及证明。甲方有义务确认所提供的任何形式的信息材料准确无误;并保证无故意隐瞒。
4.2.4 甲方同意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方式管理、处分受托财产。
4.2.5 甲方有义务向受益人披露企业年金基金定期报告。
4.2.6 甲方有义务承担按照合同约定的各项管理流程填制表格、确认数据、加盖公章的职责。
4.2.7 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人员变动信息,遇重大人员变动情况应及时通知乙方。
4.2.8 甲方同意按本合同第8.2条的规定从受托财产中支付费用。
4.2.9 甲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向账户管理人支付账户管理费。
4.2.10 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章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 乙方的权利
5.1.1 依据本合同约定从受托财产中收取受托管理费;依据《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托管合同》《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合同》从受托财产中列支托管费和投资管理费;依据《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合同》约定通知甲方向账户管理人支付账户管理费。
5.1.2 依据本合同的约定通知甲方将企业年金月缴费划入受托财产托管专户。
5.1.3 依据本合同约定的方式,管理、处分受托财产。
5.1.4 当甲方的指令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乙方有权拒绝执行。
5.1.5 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5.2 乙方的义务
5.2.1 乙方从事受托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如遇国家政策重大调整,应及时通知甲方,各方应就相关事项进行协商和调整。
5.2.2 乙方管理、处分受托财产所产生的债权,不得与其固有财产产生的债务相抵销;乙方管理、处分不同企业年金基金受托财产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不得相互抵销。
5.2.3 应当遵守本合同的约定,本着忠实于受益人最大利益的原则处理受托管理业务;乙方管理受托财产,必须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5.2.4 不得将受托财产转为其固有财产;乙方将受托财产转为其固有财产的,必须恢复该受托财产的原状;造成受托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2.5 除经甲方同意,并以公平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之外,乙方不得将其固有财产与受托财产进行交易或者将不同受托财产进行相互交易。
5.2.6 为受托财产提供专门的财务管理,与乙方固有财产以及不同的受托财产分别记账,在托管银行开立企业年金基金受托财产托管专户。及时与托管人核对受托财产托管专户余额、企业的缴费到账情况和向受益人支付待遇等信息。
5.2.7 及时通知托管人将受托财产托管专户的资金划入委托投资资产托管专户。
5.2.8 支付受益人企业年金基金待遇时,通知托管人将资金从受托财产托管专户划入受益人的银行存款账户或专门用于支付受益人企业年金待遇的法人存款账户中。
5.2.9 保存处理受托管理业务的完整记录,保存期限自本受托生效之日起至本受托终止后的15年。
5.2.10 本受托合同终止时,如甲方选任了新受托人,在完成与新受托人的交接工作之前,乙方应继续负责本合同受托财产的管理、确认和分配等。
5.2.11 当出现甲方选任新受托人的情况时,乙方有义务妥善进行交接工作。在完成与新受托人的交接工作之前,乙方应继续负责受托财产的管理、确认和分配等事项。
5.2.12 如果出现对受托财产进行清算的情况,乙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清算程序,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参与清算。
5.2.13 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章 受益人的权利和义务
6.1 受益人的权利
6.1.1 受益人有权对其企业年金基金个人账户余额进行查询,并要求乙方做出说明。
6.1.2 如受益人死亡,由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获取相应的受托利益。
6.2 受益人的义务
6.2.1 受益人不得转让企业年金基金受益权,不得将企业年金基金受益权用于偿还债务或设定担保。
6.2.2 受益人有义务提供本受托相关的资料和信息。
6.2.3 对甲方、乙方以及处理受托管理业务的情况和资料负有保密义务。
第七章 受托财产的管理
7.1 企业年金计划
7.1.1 《_________企业年金计划》是甲方制定的关于其企业年金具体操作的指导性内部文件。本合同中第7.2、7.3条中的有关规定,将按照《_________企业年金计划》中的有关条款执行。
7.1.2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应尽快将经甲方盖章确认的《_________企业年金计划》交给乙方。甲方有权根据甲方的实际情况修改《_________企业年金计划》的部分条款。在合同有效期内,如《_________企业年金计划》的条款发生变更,则甲方需要在发生变更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新的《_________企业年金计划》连同书面通知送达给乙方,乙方在收到新的《_________企业年金计划》后,下一个月按新计划实施。
7.1.3 甲方修改《_________企业年金计划》的条款,如涉及乙方受托管理内容,应与乙方协商达成一致。
7.2 受托管理职责
7.2.1 乙方应将受托财产与乙方固有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并与其管理的其他受托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
7.2.2 乙方应在充分考虑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遵循谨慎、分散风险和专业化管理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投资政策。
7.2.3 定期汇集和编制受托财产管理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相关报告,并通过合同约定的信息披露方式通知甲方或受益人。
7.2.4 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流程,负责定期核查受托财产的投资运营情况,并将运营结果及时通过账户管理反映。
7.2.5 在受益人达到支付条件时,按照合同约定的规则和流程,负责办理向受益人支付企业年金待遇的事项。
7.2.6 在发生重大事件时,及时向甲方、受益人和监管部门报告,接受甲方、受益人和监管部门的查询。
7.2.7 根据本合同和企业年金计划规则,办理企业年金缴费。
7.3 受托管理的方式
7.3.1 乙方在保证受托财产安全的前提下,应当委托其他机构代为处理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托管和投资管理等事务并予监督。
7.3.2 甲方不得干预乙方行使对其他机构的选择权。如甲方干预,导致受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其损失由甲方承担。
7.4 账户管理
乙方应委托专业账户管理机构代为处理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事务,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7.4.1 企业年金账户的建立
乙方需要委托账户管理人为甲方的企业年金基金建立相应的企业年金基金账户。企业年金基金账户包括企业账户和职工个人账户,记录企业和职工的基本信息及缴费、投资运营收益分配、支付、未归属权益和余额等信息。
7.4.2 记录企业账户和个人账户内资产变化状况。
7.4.2.1 委托账户管理人记录每个受益人的个人账户中的企业缴费部分余额和个人缴费部分余额。
7.4.2.2 委托账户管理人计算受益人应享有的企业年金受托利益,并记入其账户。
7.4.3 根据甲方提交或确认的相关文件,账户管理人计算受益人的企业年金应支付的数额。
7.4.4 对甲方和受益人的相关信息进行变更登记。
7.4.5 委托账户管理人根据企业年金账户信息的变化,提供阶段性报告;根据甲方的需要提供账户相关信息的查询服务。
7.5 托管
乙方委托商业银行等托管机构处理企业年金基金托管事务,应包括以下内容:
7.5.1 乙方选择符合具备企业年金基金托管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等机构作为企业年金基金的托管人。
7.5.2 乙方指令托管人在其营业机构为乙方管理的受托财产开设独立的银行账户——受托财产托管专户。并为受托财产的委托投资开立专门的银行账户——委托投资资产托管专户。
7.5.3 乙方委托托管人对受托财产每日或每周进行估值,并及时接收托管人上传的交易数据、账务数据和估值数据。
7.5.4 托管的具体内容见《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托管合同》。
7.6 投资管理乙方委托其他机构代为处理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事务,应包括以下内容:
7.6.1 乙方在投资管理过程中以控制投资风险为首要投资原则,制定相应的投资政策及战略资产配置;
7.6.2 乙方选择符合具备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业务资格的机构从事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管理。
7.6.3 乙方依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安排投资管理事项。
7.6.4 投资管理的具体内容见《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合同》。
第八章 受托的财务管理
8.1 处理原则
8.1.1 乙方办理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业务,应建立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业务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办法。
8.1.2 乙方对不同的企业年金计划,应建立单独的会计账套分别核算,应在托管人开设单独的银行结算账户——受托财产托管专户。受托财产托管专户的开设与管理由托管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业务规则执行,受托财产托管专户的预留印鉴由托管人保管。企业年金计划的受托财产应与其他受托财产、乙方固有财产、托管人的其他资产分别管理、分别编制报表。
8.1.3 乙方指令托管人在其营业机构开立的受托财产托管专户用于:归集企业年金缴费、与托管账户相互划拨资金和支付企业年金待遇等。托管人每日根据乙方的指令办理受托财产托管专户的资金划拨和核算。每个企业年金计划的受托财产托管专户资金相互独立,各结算账户资金不得相互占用。在委托投资管理人投资前,乙方应及时通知托管人将受托财产托管专户的资金划入委托投资资产托管专户。在支付受益人企业年金待遇时,乙方及时通知托管人从受托财产托管专户的资金划入受益人的银行存款账户或划入由乙方指定的账户中。
8.1.4 乙方负责审核并确认企业年金缴费、投资运用、收益分配、支付等环节的合规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定期对账户管理信息进行账务核对,保证受益人权益记录正确;对企业年金基金受托财产的记录进行核对,使账证、账账、账实相符。
8.2 受托财产承担的费用
8.2.1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的报酬
8.2.1.1 受托费,收取金额按本合同第十二章有关约定。
8.2.1.2 托管费,收取金额按《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托管合同》有关约定。
8.2.1.3 投资管理费,收取金额按《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合同》有关约定。
8.2.2 处理受托管理业务所发生的下列费用可在受托财产成本中列支:
8.2.2.1 可能发生的中介机构服务费:如审计费等。
8.2.2.2 受托终止时的受托财产清算费用。
8.2.2.3 受托财产管理、运用、处分过程中发生的税费和佣金等。
8.3 账户管理费
账户管理费按季由乙方通知甲方支付给账户管理人,不在受托财产中列支,具体收取方法见《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合同》的规定确定。
第九章 受托的监管
9.1 甲方可根据监督需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账户查询、账务查询、投资管理情况查询。
9.2 甲方在对投资情况等有疑问时,可以要求进行外部专项审计,外部专项审计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章 风险承担
10.1 风险承担
10.1.1 乙方管理受托财产应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乙方作为本企业年金基金管理的最终负责人,承担本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中所产生的违约风险。
10.1.2 乙方应通过风险声明书揭示风险,风险声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主要内容:
10.1.2.1 受托人依据受托文件的约定管理、运用受托财产,受托财产仍有可能受到损失。
10.1.2.2 受托人依据受托文件的约定管理、运用受托财产导致受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其损失由受益人承担。
10.2 乙方的赔偿责任
10.2.1 乙方违反受托目的处分受托财产或者因违背管理职责、处理受托管理业务不当致使受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10.2.2 乙方采取本合同约定之外的方式运用本受托项下的受托财产,由此产生的收益,归受托财产所有;由此给受托财产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以其固有财产承担赔偿责任。
10.2.3 由于其他当事人未履行职责造成企业年金基金财产损失由乙方代为追索,同时乙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十一章 信息披露
11.1 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时间
11.1.1 定期报告:乙方应在每季度结束后15日内向甲方提交季度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报告;并应在每年度结束后45日内向甲方提交年度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报告,其中年度企业年金基金财务会计报告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1.1.2 临时文件: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遇重大事项严重影响受托的执行,应在知道该事项发生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报告甲方和受益人。
11.2 信息披露的方式
11.2.1 乙方依本合同的要求定期向甲方提交受托管理报告,受益人可向甲方查询。
11.2.2 乙方向甲方和受益人提供互联网等信息查询手段。
第十二章 受托人报酬
12.1 依据甲乙双方约定,乙方按年率_________%从受托财产中提取受托费。
乙方应收取的受托费,由乙方指令托管人逐日计提,按季支付。托管人应在次季初2日内(节假日顺延)将受托费清单报送乙方,并根据乙方的指令从受托财产中一次性支付。
12.2 日受托费按前一日该受托财产净值和本合同约定的受托财产年受托费率计提。其中:受托财产净值等于委托投资资产市值(银行间市场债券按市价)加上未委托投资财产净值,日受托费计算方法如下:
t=e×r×1/当年天数。
其中:t为每日应计提的受托费;
e为前一日受托财产净值;
r为本合同约定的年受托费率。
12.3 受托费应分别对委托投资资产和未委托投资财产进行计提和支取。
12.4 甲乙双方对受托费的计算与支付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受托费率发生调整时,甲方应及时将调整后的年受托费率通知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
第十三章 受托的生效、变更、终止和清算
13.1 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甲方和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13.2 受托期限
13.2.1 本合同受托期限为:自初始受托资金汇入受托财产托管专户之日起________年。
13.2.2 受托期限到期日为________,若遇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13.2.3 在受托期限届满前壹个月,甲方与乙方就《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合同》是否续签达成书面协议。
13.3 受托变更
13.3.1 当甲方和乙方权利义务、受托期限、受托核算等条款发生变化时,视为受托变更。
13.3.2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和乙方均不得擅自变更。如需要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13.3 受托的终止
13.3.1 本受托因下列原因终止:
13.3.1.1 本合同规定的终止事由发生;
13.3.1.2 受托期限届满;
13.3.1.3 本合同的受托目的已经实现或不能实现;
13.3.1.4 本合同经甲方与乙方协商同意终止;
13.3.1.5 本合同中双方的受托关系依法被撤销;
13.3.1.6 本合同中双方的受托关系被解除。
当发生以上任何情形之一时,本合同设定的企业年金基金受托即告终止。提前终止受托应以书面协议或书面文件为准。
13.3.2 本受托期间,甲方不得擅自提前终止本合同,否则由此给受托财产或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应负责赔偿,且甲方须向乙方全额支付乙方的报酬。
13.3.3 本受托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提前终止本合同,否则由此给受托财产或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13.4 受托的清算
13.4.1 企业年金基金受托财产不属于甲方或乙方的固有财产,若甲方或乙方依法解散、依法被撤销、被宣告破产而终止时,受托财产不属于任何一方清算财产或破产财产。
13.4.2 受托终止,乙方应负责受托财产的管理、清理和确认账户余额等。
13.4.3 乙方应在受托终止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编制受托财产清算报告,报告甲方和受益人。
13.4.4 甲方和受益人如对清算报告有异议,可以提出复核要求。当无法取得协商一致时,可以聘请外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受托财产进行清算审计,有关费用由受托财产承担。
13.4.5 甲方和受益人在收到受托清算报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乙方就清算报告所列事项解除责任。
13.5 受托终止后受托财产的归属
13.5.1 受托终止时,本合同项下的受托财产归属于《受益人名册》中的全体受益人,每名受益人享有的受益权资格和比例根据甲方提供的受托终止前执行的《_________企业年金计划》确定。
13.5.2 本合同期满受托终止时,甲方指定了新受托人,乙方应协助新受托人接管受托财产和受托管理业务;甲方未指定新受托人时,乙方按国家相关政策履行其职责。
13.5.3 通常情况下,本受托财产不因甲方破产而终止。但因甲方破产致使本受托合同终止时,乙方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履行其职责。
13.5.4 因乙方破产致使本受托合同终止时,甲方指定了新受托人,则乙方应协助新受托人接管受托财产和受托管理业务;甲方未指定新受托人时,乙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履行其职责。
第十四章 保密条款
14.1 保密义务
甲方、乙方和受益人于本受托设立和管理中所获得的对方商业秘密以及其他未公开的信息,未经许可,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自己使用或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和使用,但根据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要求应当进行披露的除外。前述“第三方”包括本合同任何一方的当事人有关联关系的法人机构、其他组织和个人或公众。
14.2 赔偿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第13.1条的约定,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五章 文件档案的保存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本合同终止后至少15年内,甲方和乙方各自完整保存与本合同有关的各项全部原始凭证、记账凭证、账册、交易记录和各项合同及重要协议。
第十六章 违约责任
16.1 若甲方或乙方未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或一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声明、保证严重失实或不准确,视为该方违约。本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16.2 如因为乙方的过错,违背管理职责、管理受托管理业务不当或者违反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规定,致使企业年金基金财产损失,或造成实际年收益率下降,乙方应给予赔偿。
16.3 如甲方违约(包括擅自变更合同、未按约定方式提前终止合同等),甲方负责赔偿乙方处理违约事务而支出的费用及所受到的损失。
16.4 如甲方的受托资金来源不合法致使本合同约定的受托关系无效,以及由此发生损失和费用或引起债务,其责任全部由甲方承担。
第十七章 免责条款
17.1 乙方按甲方的指令并依据本合同约定行使相关权利义务所产生的风险责任,乙方免除责任。
17.2 甲方和受益人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给乙方处理受托管理业务带来的风险责任,乙方免除责任。
17.3 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如因不可抗力,致使任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或继续履行本合同将会对甲、乙双方或其中一方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双方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17.4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17.5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受托财产及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17.6 “不可抗力”为甲乙双方不可预料、不可避免亦不可克服的如下事件或者类似事件:国家法律法规修改、战争、自然灾害等。
第十八章 争议的解决
18.1 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解释、修改和终止等事项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及规章。
18.2 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设于某地的某某仲裁委员会,按照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8.3 当任何争议发生或任何争议正在进行仲裁时,除争议事项外,双方仍有权行使本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并应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第十九章 通知和送达
19.1 甲方与乙方在本合同中填写的注册地址为受托当事人同意的通讯地址。乙方按通讯地址或联络方式以专人送达、挂号信件或传真等有效方式,就处理受托管理业务过程中需要通知的事项通知甲方或受益人。
19.2 通知在下列日期视为送达被通知方:
19.2.1 专人送达:被通知方签收单中所显示的日期;
19.2.2 挂号信邮递:发出通知方持有的国内挂号函件收据所示日后第7日;
19.2.3 传真:收到成功发送确认后的第1个工作日。
19.3 一方通讯地址或联络方式发生变化,应自发生变化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如果在受托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内发生变化,应在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19.4 如通讯地址或联络方式发生变化的一方(简称“变动一方”),未将有关变化及时通知另一方,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变动一方应对由此而造成的影响和损失承担责任。
第二十章 需要载明的其他事项
20.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达成补充协议另行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 合同一方当事人被兼并或被收购,其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权利与义务由兼并方或收购方承担。
20.3 本合同一式伍份,由甲方、乙方各执贰份,上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壹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0.4 在本合同期限内,如国家出台企业年金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本合同条款将做相应调整。
20.5 在本合同期限内,如国家、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出台企业年金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而导致本合同需要审查或相关部门批准由乙方负责办理。如果乙方因此而丧失受托管理资格,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要求将有关资料向新受托人交接。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关键词】历史教学;问题意识;培养兴趣
新世纪面对着新课程改革,作为历史教学者应该怎样去做呢?这是每一位一线历史教师多年来一直思考的问题。目前的教学工作总是提到,要紧扣课程标准,围绕教学大纲,开展教育教学工作,同时还要体现新课程的理念,这就无形中给教师教学工作增加了巨大的压力。一堂课究竟怎样上才能最大限度的发挥教师的辅导性和学生的主动性,体现以学生为主体的优势,利用45分钟最大限度地激发和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潜能,让其每个学生都参与到教学中去,同时又能在以后应试教育和素质教育相结合的教育中取得良好的成绩,又能在教育教学中培养高尚的情操和爱国主义教育,树立远大理想,为实现伟大复兴中国梦做贡献。这就需要教师研究中学历史教学问题意识,培养学生历史问题意识,然后指导、解决。
目前,中学历史教学观念的滞后性、中学生缺乏历史学习中的问题意识,与当前社会、学校等历史教学观念的滞后性有着密切的联系。教师选定每一课每一个问题、指导学生去解决而不是让学生提问题,然后想办法去解决问题,这是传统课题的教学方法和方式。因此,在当前新课改以素质教育不断深化的过程中,历史教学的问题意识要改变、要转变,历史教学的本质、目的、过程等都应当有所改进和提高。
另外,中学历史教学的手段贫乏和单一,历史教学大多是以课本为主,并且以平面化的文字、图片为主,过分理论和政治化、缺乏时尚感和生活化,从而也弱化了学生的学习兴趣。这就要每一位中学历史教师的努力和研究,创造性地进入教学。
一、培养中学生“问题意识”启发学生的积极性
在教学实践中,中学历史的课堂教学方法是多种多样的,其功能和作用也各不相同。在当今新课程课堂教学的过程中,中学历史教师应当结合学生的年龄特征和认知能力,选择和运用适当的教学内容和素材及历史故事和要件,更新教学观念,采用不同方法和途径,构建问题平台,搭建教学舞台,让学生参与,注重学生的能力,培养学生的质疑能力,使其提出问题、研究问题、从而解决问题。
二、培养中学生对历史课程的兴趣,激发创造性学习的能力
爱因斯坦曾经说过,“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强烈的好奇、浓厚的兴趣,是学生们产生提出问题的前提。教师应动用一切教学手段和方法,努力培养学生的兴趣,激发他们提出问题、探究问题并解决问题。例如:教师可以通过向学生展示历史歌曲、播放历史影像材料、展示历史图片、利用家乡历史素材(乡土教材),让学生出演历史短剧等形式,让学生自己去琢磨历史、触摸历史、理解历史、感知历史、走进历史、学习历史,对历史产生强烈的好奇和丰富的想象力,并将好奇心转化为持久的精神动力。
三、改变传统教学方式和观念,鼓励学生提出问题,一切创造始于“问题”
在初中历史教学的过程中,教师要进行继续学习和教育,增加知识,更新知识,研究问题、整合知识,绝不能在知识层面上止步不前,二是应当大胆地改变传统的历史教学理念和方式,鼓励学生们提出问题、树立问题意识的理念,并让课堂教学成为提出问题、探究问题、解决问题的思维实验室。
四、加强历史教研和教研组内文化建设
教研和教研组的建设和存在的目的在于教学研究,教学质量的提升、教学问题的解决、教学经验交流交换和积累,团结和谐的教学教研氛围是舒适的工作环境和高水平的教育教学的保证。成员之间相互信任、注重交流、研究和探讨、尊重和支持,可以优势互补、群策群力、共同进步,完成教学,以便更多的解决学生可能发现提出的问题。
关键词:合同法理念;转换机制;效果有效化;合同法完善
一、合同法基本理念的回溯
美国著名大法官卡多佐在《司法过程的性质》中转述了这样一句话:"法律只是一个人的看法"。任何的法律判决都深深的烙印着法官对法的理解。于是,如果我们想要更加深刻的理解法官在合同无效后的处理方式,我们就必须去回溯合同法的基本理念。
早期合同法追求的是伦理价值,到近代,工具性价值逐渐被重视。从伦理到工具,再从工具到伦理,现代,合同法的理念又回归到了意志自由和效率激励机制的统一,即伦理性和工具性的合一。通过对合同法理念的回溯,我们发现了一个问题:当合同的效力不涉及到公共政策、公共利益时,却被一概按照自始、确定、当然、绝对不发生法律效力来处理,其效果可能会与合同法的私法理念背道而驰。因此,我们在此讨论合同无效后的继续处理问题便变得有意义,它可以使合同法的基本理念与合同无效制度进行体系上的衔接,并维护法的价值理念上的统一。
二、关于合同无效后的处理
(一)合同效力能够转换的情况
无效即合同效力没有通过法律的评价,而自始、确定、当然、绝对的不发生法律行为的效力。但是如果全部否定其效力和效果,那么这肯定与合同法的效率价值和自由意志价值南辕北辙。而如果我们能在判决中,结合具体的案情将其无效的效力进行转换是符合合同法基本理念的。林诚二教授认为:"无效合同,若具备其他法律行为之要件,并因其情形可视为当事人若知其无效即欲为其他法律行为者,其他法律行为仍为有效之谓。"这的确是一条合同无效后平衡当事人利益、解决当事人意思自治与法律刚性规定之间紧张关系的一条路劲。
为了更加深入的探讨,我们按照林城二的分类将其分为法律转换和意定转换。法定转换和解释转换这两种转换方式具有内在联系。解释转换追根溯源可能会回到法定解释当中,这两个制度是联系在一起相伴生长的。
1、法定转换
法律转换是指转换的发生是基于法律之规定。法条中的"视为""依……规定之"之规定就是这种法律转换在制定法中的具体体现。比如说租赁合同如果超过1年而没有进行书面的登记,法律视其为不定期合同。法律规定这种法律行为无效,但是如果其满足其他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则并将其重新包装过渡到另一种法律行为上而具有法律效力。此种制度对无效合同的转换不再需要通过法官的解释。
2、解释转换
解释转换,是指法官在不违背当事人意思的情况下将某种民事行为转换为他种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我们可以结合"重庆索特盐化股份有限公司与重庆新万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案"来分析。该案案情如下:索特公司与新万基公司签订了《金三峡花园联合开发协议》。该协议规定,索特公司将已抵押给某银行融资贷款的土地在约定时间内解除抵押;以新万基公司出资、索特公司出土地使用权,共同投资、共享利润进行房地产开发;新万基公司承诺按项目开发需要逐步投入开发资金,首期资金500万元在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到位。后来签订《补充协议》规定,双方约定履行时间并按时间计划表履行;索特公司对新万基公司在开发本项目产生的经营风险及亏损不承担任何责任。基于信赖,协议签订之后新万基公司开展前期开发工作,索特公司没有按约解除抵押,双方并未完全履行合同。索特公司提起诉讼请求解除《联合开发合同》及《补充协议》,并要求新万基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新万基公司提起反诉要求索特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联合开发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效力。重庆市高院的一审判决认为该协议无效,后上诉到最高院。 《担保法》第四十九条,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物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否则转让行为无效;《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一条亦规定抵押期间转让抵押物须经抵押权人同意。照此法条进行判决,协议必然无效,可是如果这样判的话那么就会损害没有过错方的利益,而且违背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因此最高院的法官进行了解释转换,逃离到《担保法司法解释》第六十七条和《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该法条规定,未经通知或者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物的,如受让方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转让有效。即受让人通过行使涤除权涤除转让标的物上的抵押权负担的,转让行为有效。最高法的第二个判决理由是:我国承认物权行为的独立性即原因行为和结果行为二分,并以此为由对其进行了解释转换。有学者对其评析,"采纳物权独立性理论的区分原则,不仅能够修正担保法的立法错误,使法律行为和法律关系更加清晰,而且可以契合现行法制所长期实行的不动产登记要件主义,实现保障交易安全之目的"。虽然这个观点受到了来自尹田等学者的批判,其认为采取物权行为独立性不采取无因性,必然会导致理论阐述和体系建构上的困难和缺陷。但是这是从立法论的角度来进行讨论的了,在本案的语境下,最高院的这个解释转换应该说得到了来自大多数学者的支持。
(二)合同无效又不能转换
1、合同效力和效果分开处理
在实践当中还有很多合同是不能够通过法律规避和法律解释的路径来转换其效力的问题。根据合同法的意志自由和效率理念,基于具体的语境把合同效力和效果分开处理有时也可以很好的实现合同法的价值和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即在合同已经履行以后,如果按照双方互相返还、恢复原状来处理不如承认双方已经发生的法律效果,或者合同已履行不能返还,根据合同法所追求的效率原则,法官有的时候便承认其履行的效果只是在要求返还的数额上并没有统一的规定。
有的法官按照"无效合同当有效处理"。比如因违反有关招投标强制规定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在承包方已经实际履行修建行为的情况下,就发包方应当支付的工程款额结算,法院仍按合同的约定作为依据。有的法官认为只能按照实际投入进行返还不能让当事人得利。
2、其他无效合同的处理
其他合同无效后的处理包括两类,第一类是违背公序良俗的和效力性强制规定的,基于公共政策的考量应该无效;第二类是无效合同有效处理违背当事人的意志并且在经济上不效率还是应该按照合同无效自始、当然、绝对无效处理,并根据物权返还所有权和不当得利制度进行返还。
三、法律转换,法律规避和法律完善
法官通过具体的司法实践,将合同无效进行区别对待。其司法过程是法官对合同法基本理念不断深化的过程,通过规避法律或者选取其他法,或者将效力和效果二分,逃离现行法的硬伤,最终使司法实践满足合同法基本理念。
从法律的自身发展来说,这是一个法的自生性的问题。通过法官的判决,法官在司法过程中完成了法律的规避。当这样的法律规避越来越多,使那些不满足合同法理念的法规渐渐的不再受宠,渐渐的不被适用而沦落为死法以后,学者会关注,立法者会关注,于是更加接近生活和合同法理念的新法便应运而生。曾经通过非正式的司法处理模式将成为制定法上有规定的法律制度,从效力效果的二分(不能转换)--解释转换--法定转换--明确的法律规定(即不用转换),以此进路将慢慢的达到我国合同法制度逐渐完善的结果。
参考文献:
【1】卡多佐:《司法过程的性质》,商务印书馆,1998年版
【2】尹田:《物权法理论评析与思考》,中国人民法学出版社,2008年版
【3】林城二:《民法总则(下)》,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
阿森纳七年无冠是个谜――因为他们多个赛季起步神采飞扬却以悲剧方式收场,因为他们为打法华丽付出了巨大努力却得不偿失。踢得好看却屡屡受挫,被人追捧却不受幸运女神的眷顾,阿森纳自2005年后与大小锦标无缘,不可谓不悲壮。
只传不射风格偏执
每个赛季开始,阿森纳总是带着美好的憧憬,因为人们总以为温格手里的一群小孩在经过一个赛季的锤炼之后能够成熟起来。然而,现实总是那么残忍,在英超、欧冠、足总杯、联赛杯等各项锦标的争夺中,他们无一例外地先扬后抑,要么负于多年羞辱的对手,要么和劲敌相持不到最后。阿森纳半推半就接受了媒体奉上的“华丽”高帽,同时也留下了“气质柔弱”的标签。温格不止一次抱怨对手“以粗野方式希望将我们踢下场去”,但在和热刺、曼联、利物浦关乎生死的对抗中,阿森纳并不是被“踢下去”的,他们更多是输给了自己的偏执。
这几年的技术统计就可以反映出阿森纳打法的致命缺陷,他们的射门在联赛前四强里面是最少的,甚至比一些八强球队还要少。射门过少在前沿体现得尤其明显,阿森纳在这个区域一遇到射门还是传球的选择,十有八九采取后者。射门如此犹豫且拘泥于短传,曼妙的配合不能以进球或射门划上句号,那么为何需要传这么多。
最近几年,媒体非常欣赏阿森纳悦目的短传渗透,赞美他们复古了上世纪70年代的阿贾克斯。赞扬声中,阿森纳的场面走向了另一个极端,过分讲究进球过程的巧思和精致,忽视了现代足球得分至上的特点。虽然现在的巴塞罗那可以做到“把足球传进对手球门”,但很明显,阿森纳还没有达到这样的高度,在和巴萨的直接对话中,兵工厂输得心服口服。
除了对阵巴萨等少数球队外,阿森纳控球总是优于对手,但打得太细,不仅受伤风险极高,体能消耗也更多。再精英的队伍也经不起群狼战术的折磨,当今足坛,只要有点家底的大户球会都斥资组建30多人的一线队,就是为了应付接踵而来的各项赛事。阿森纳本就阵容单薄,加上拉姆塞、罗西基等人经常因伤缺阵,赛程对他们体能的要求就更高,况且今年是非洲杯年,阿森纳在上个月还有三名球队被抽调。
表面的华丽掩盖了该队打法其实颇为单调的实质,场面悦目不仅来自精巧的短传配合和渗透,气势磅礴的长传高吊也是组成部分。中路人缝中的直塞固然绝妙,但高空作业也是另一种审美情趣。但阿森纳无需舍弃既成的风格,那不是他们折戟的原因,恰恰相反,他们需要丰富原有打法,让风格更具立体感,更具速度。足球在今天已不再是纯粹的竞技和娱乐,职业足球更需要成绩维持。因为成绩而舍弃愉悦,是本末倒置的功利行为,穆里尼奥在切尔西拿了两个联赛和三个杯赛冠军还是下课,温格在同期奉献了无数场精彩好球却没得到应有的回报,说明成绩和场面无法也不应相对独立。丰富打法,确保胜利,需要有不同类型的球员来协作完成。阿森纳阵容上缺乏真正的边锋,打法上忽视力量,都是他们未来需要改进的地方。
改变风格固不可取,但适当的变化则能让自己得益,阿森纳却不愿这么做,这份固执让人难以理解。毫无疑问,只有温格才能指挥球队如何进攻。
没钱不是借口 钱没花不在刀刃上
一直以来外界都认为阿森纳最近几年来的失败在于没钱买人,但事实真是如此吗?就以上个赛季为例,阿森纳出售法布雷加斯和纳斯里回收6000万英磅,但一转手买进了阿尔特塔、默特萨克、张伯伦等6名球员,花掉了将近6000万英磅,考虑到法布雷加斯实际上是分期付款,阿森纳2011年夏天在转会市场实际上投入超过2000万英磅,而球队实力却出现了下滑。对比其他豪门,曼联和米兰也是在卖掉C罗和卡卡之后进行了类似的重建,他们取得的成功有目共睹。
也许有人要说,如果再给温格2000万英磅,买一个顶级中卫呢,结果会不会不一样?答案是阿森纳有钱,但温格不花。阿森纳是全欧洲主场门票价格最高的俱乐部,也是盈利能力最强的俱乐部之一,而温格在阿森纳的地位其实远比一般主教练要高,只要他想要,阿森纳的银行里随时都能腾出足够的现金供他使用。问题是温格不愿意花,因为他相信自己现有的球队能够夺得冠军。
阿森纳的防守臭名昭著已不是一天两天,但如此明显的问题这么多年过去了仍没有得到改善,这不得不怪罪于温格。温格刚入主时,阿森纳是英超防守最好的球队,但现在,阿森纳恐怕是英超防守最烂的球队之一。就拿最典型的定位球防守来说,任何英超球队在面对阿森纳时都会利用定位球大做文章,而且往往都会收到神效,这已经不是纯粹的高度和硬度问题。《太阳报》爆料称,连阿森纳球员自己都非常不满现在的防守体系,因为在训练中,主教练从来都没有给他们安排防守训练。这多少有点耸人听闻,但以小见到,从定位球上我们可以看出阿森纳在训练中的问题。
温格对于后防线问题的忽视,还体现在他的转会操作上。教授可以花1200万英镑签下18岁飞翼张伯伦,却不愿意为心仪的卡希尔报价1000万英磅,结果卡希尔800万英磅去了切尔西。2010年,阿森纳正值遭遇门将危机,富勒姆的施瓦泽有心来投,温格也已经心动,但为了200万的差价死活不肯出手。温格崇尚进攻,崇尚全攻全守,但长期忽视防守直接导致了球队在关键比赛当中的被动。
自负温格难辞其咎
一支成型球队如何面对逆境,往往反映主帅的气质和性格,温格要为阿森纳的失利负上主要责任。培养年轻球员的一个极为重要的手段,就是让他们在成功中获取自信,让他们在逆境中学会生存。曼联在六年前的冠军杯出局后,处于前所未有的低潮,阵中许多年轻球员都出现自信不足的迹象,联赛杯是唯一能让年轻的曼联重拾信心的机会,弗格森在确保冠军杯席位的前提下,集中人力拿下了这个通常被他忽略的锦标。为何突然重视联赛杯?爵爷回答:我执教曼联时曾允诺,每年给球会一个锦标。没人会幼稚到相信弗格森会满足于国内二流杯赛,但在穷途末路时知道什么是自己的救命稻草,是他的最大生存秘笈。
穆里尼奥也是如此,不管什么锦标,只要能到手就来者不拒。贝尼特斯在执教利物浦的首赛季夺得冠军杯,并不是他蓄谋已久的结果,而是在联赛杯、足总杯先后失守,联赛又没有出路的前提下,非常幸运的收获。这3位主教练的风格华丽与否见仁见智,但他们明白,只有赢了才可能继续玩下去,否则只能卷铺盖走人。
温格恰恰是在这一点上清高自负,才落得7年来一无所获。多亏一上任就夺得双料冠军,他才能继续自己在酋长球场开始的革命,没有锦标,温格不可能有现在名利双收的地位。威尔谢尔、拉姆塞等人的崛起,是温格第三次建设球队的标志,但这批天赋极高的孩子并无多少值得炫耀的成就。没有成就,在更高水平上成功所需的信心和经验也就无从谈起。
阿森纳过去几个赛季都有夺取联赛杯的机会,但温格拒绝让老队员带领新人问鼎金杯,坚持全上年轻队员的结果就是在决赛上功亏一篑,这对小球员的心理承受能力是个考验。前几年阿森纳在收官阶段的后劲不足,也和年轻球员渡过困境的能力不足有关。失败,会在一个人的成长中留下很深的创伤,屡战屡败,更可能让一个人天赋就此埋没。
各部门:
为更好地展示企业精神风貌和企业文化,打造企业品牌,扩大知名度,接轨XXX的建设,即日起开展征集企业文化理念用语和“双爱诚信”箴言的系列活动。
一、具体内容
(一)企业文化理念涵括企业精神、服务理念、管理理念和经营理念四个部分。
1、企业精神用语。围绕“以人为本”,表述企业的精神风貌、文明形象和创新理念,倡导团结进取精神,能激励和鼓舞员工斗志。
2、服务理念用语。围绕“宾客至上、服务第一”的宗旨,遵循服务准则。
3、管理理念用语。充分体现企业内部协调与合作精神,发扬尽善尽美的细致品格。
4、经营理念用语。以创新和发展为主题,用语内容需结合度假村的特点,能反映出企业的竞争意识、开拓创新意识、团结协作意识和品牌意识,
以上用语原则上不超过16个字。
(二)“双爱诚信”箴言。
“爱企爱岗,诚实守信”是每一位员工必须恪守的职业道德,要求箴言能引导员工强化诚信意识,展示企业诚信品牌,彰显企业精神,张扬企业道德,原则上不超过28个字。
二、征集要求
1、征集用语多用短语、短句或对仗压韵联句,句式可用一句或几句;文字内容应富有时代气息,主题鲜明、形象生动、言简意赅。
2、各部门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积极配合组织实施,广泛发动员工积极参与,教育和引导广大员工充分认识开展该系列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员工的“双爱”意识,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各部门经理应切实起到把关作用。
3、各部门领班及以上管理人员必须上报企业文化理念用语和“双爱诚信”箴言不少于1条;部门上报企业文化理念用语的数量分别不得少于本部门人数;“双爱诚信”箴言需人人上报。
4、征集活动以个人为对象,以部门为上报单位。来稿请用word文档编辑,注明作者,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办公室,征集活动截止日期为2008年5月10日。
三、奖项设置
关键词:贝纳通;色彩联合国;人文关怀
中图分类号:J0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0)14-0032-01
一、关于贝纳通
贝纳通(Benetton)公司成立1965年,与其他世界知名品牌一样,它也一段特殊的历史。1945年,年仅10岁的露西阿诺・贝纳通(luciano benetton)失去了父亲,在战后艰苦的岁月里,露西阿诺在威尼斯只能靠卖报纸来帮助家里维持生计。当时他的姐姐朱丽安娜・贝纳通(giuliana benetton)心灵手巧,特别擅长编织各种毛线套装,于是他们开始合作从事羊毛套衫的生产销售,朱莉安娜主要负责设计和编制,弟弟露西阿诺负责处理营销业务。1963年,第一家属于他们的店开张了,到了1965年,露西阿诺与其他几个弟妹组建成立了贝纳通公司。
在营销方式上他们创新设计出了一套独立的销售模式,也就是专卖店和特许权模式,1968年,贝纳通的第一家时装专卖店在意大利的一个小镇开业,1969年,贝纳通进军巴黎市场,在那里开设了第一家高级时装店。如今的贝纳通已经在全球的120个国家,拥有了超过7000多家特许经营店和专卖店。而且已经拥有由200名设计师组成的设计团队。
二、贝纳通的色彩联合国与人文关怀理念
贝纳通之所以能成为如今最耀眼的知名品牌之一,除了特有的设计风格和销售模式之外,最为重要的是来源于其独树一帜的广告。在过去的二十多年中,贝纳通的广告区别与传统的广告,广告主题一直选择具有全球意义的重大题材,如种族、平等、战争、和平、艾滋病等问题,并且采用打破成规的表现形式,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多的关注。贝纳通的广告运作,让其形成了一整套的管理理念和运作模式,而正是这种理念和模式又塑造了贝纳通的品牌内涵,不仅增加了品牌的光芒性与个性,也使贝纳通成为广告缔造的品牌神话之一。
奥利维罗・托斯卡尼(Oliviero Toscani)的加入,对贝纳通广告风格的形成起到了决定性的作品。1982年托斯卡尼加入贝纳通公司,他是贝纳通内部广告公司的艺术总监。托斯卡尼主张打破传统广告中构建虚幻美好场景,让消费者暂时忘却现实生活中的烦恼,从而达到吸引消费购买物品的模式。他认为应该“展示现象”,所以贝纳通的广告始终以全球意义的社会问题作为主题,使之广告作品震惊世人,唤起全世界都来重视这些问题,而不是对这些问题司空见惯、习以为常。
(一)全世界的色彩
但凡见过贝纳通广告作品的人都会被其绚丽多彩的画面色彩和丰富的表现手法深深吸引。众所周知,民族平等、种族尊重差异的问题一直都是全世界关注的问题,也是托斯卡尼担任总监时期,贝纳通一直沿用的广告主题。这既成为贝纳通最具特色的广告特色之一,也是贝纳通最具社会责任感和全球观念的明证。
最初,托斯卡尼尝试用不同种族、不同肤色的年轻人相处在一起嬉戏、玩耍的照片来表达全世界和平共处,种族平等的美好愿望。1984年贝纳通推出“All the colors of the world”(世界的所有色彩);1989年“Contrast of white and black”(黑白对比),这个广告更加直接的反映了全球范围内存在的种族不平等与歧视问题,呼吁全世界各种种族间的宽容和尊重。1990年“United colors of Benetton”(贝纳通的多色彩)(如图1),这是贝纳通广告上的里程碑,它的影响是深远的,首先是贝纳通广告策略上的转变,广告中贝纳通的产品从此开始“销声匿迹”,而是让位于反映全球意义的社会问题的照片,在广告作品中,仅仅只是打上了贝纳通的标志United colors of Benetton(贝纳通的多色彩),其次,United colors of Benetton成为了公司取代贝纳通的商标名称。托斯卡尼说:“我们的广告不展示产品,没有文案说明,只有商品标志。它不告诉你买什么产品,甚至不会暗示你如此,我们所有的努力是在向公众提出一个吸引的问题,这些问题如果在其他途径上也许会熟视无睹,但是在我们的广告中表现出来,会受到广泛的关注和讨论。”
从此之后贝纳通的广告更具现实意义,更加具有光芒的个性,之后的许多优秀广告作品就是最好的证明,例如:一副手铐拷住的两只黑白不同的手(图2);一条白色的狼和白色的羊羔;黑人妇女哺育白皮肤的婴儿(图3)……
(二)AIDS
贝纳通的另一个广告主题便是关于AIDS(艾滋病)。贝纳通是最早推出关于关注艾滋病问题的企业,其推出的广告作品和所有的公益事业把艾滋病问题演变成为备受全球关注的问题,它为制止蔓延和预防艾滋病做出了卓越的共享。
图4是1992年是贝纳通推出的关注艾滋病的广告。广告图片来源于《生活》周刊上的照片,这是一张被刊用过的新闻照片,在登出的时候不曾遭到重视托斯卡尼把它选来当做广告图片时,却引起了很大的关注。
1994年托斯卡尼找到了新的表现手法来与消费者沟通,他拍摄了上千张的艾滋病患者的照片,将他们组合在一张海报中(The face of AIDS),他们安静的笑着,但微笑的背后却是无尽的辛酸与折磨,他们随时可能会终结的生命,他们被人们排斥,被世界边缘化,人们远离他们,害怕他们,讨厌他们,可他们仍然坚强的活着,珍惜自己的每一天。广告照片通过电脑处理,让观众静静注视几秒之后照片上便会在照片之间的缝隙显示――AIDS 。
此外贝纳通还不断地做公益活动来配合广告宣传,不仅帮助了许多需要帮助的人,而且也树立良好的品牌口碑。
三、贝纳通的成功之道
(一)贝纳通使广告成为一种思维方式,一种关注现实的思考方式
贝纳通与众不同的广告理念,它的广告不再是简单的展示产品,美化产品的功能,也不是努力地去营造脱离现实的美好梦境,而是时代的表现,现实的展示。它的广告中没有产品、没有文案、也不暗示你去购买什么,不出售产品,也不出梦想,而是表述着真实的世界、真实的人物、真实的故事。在这种现实的渗透下,展现的是一种冷静的思考方式,所以贝纳通使广告成为一种思维方式,一种关注现实的思考方式。
(二)全球性的广告主题
如今的广告越来越流于个体的表现,尽管这是一种主体意识的表现,但是个人的成功、失败、挫折往往容易陷入狭隘的空间中,而贝纳通放眼于全球,完全超越了个人的痛苦,关注当人类对面艾滋病的共同处境,那只满身原油的鸟儿更是人类战争带来的悲剧。正是通过这些问题引起大众的关注,也深深的体现了贝纳通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
【摘要】
目的 探讨用中西医结合的方法治疗皮肤念珠菌感染患儿的治疗效果。方法 对49例临床确诊为皮肤念珠菌感染患儿用水杨酸软膏及甲紫溶液涂搽,同时配合口服中药汤剂。结果 痊愈31例,显效12例,好转5例,没有出现并发症和不适。结论 用水杨酸软膏及甲紫溶液配合中药治疗安全可靠,费用低,疗效显著。
【关键词】 儿童念珠菌感染 中西医结合 皮肤病
近年来,由于广谱抗生素及皮质类固醇激素的广泛使用,儿童皮肤念珠菌感染已成为儿童常见的浅表皮肤黏膜真菌病,其发病年龄以婴幼儿为主。现将本科从2007 年10 月~2008 年9月采用中西医结合治疗49例临床确诊为皮肤念珠菌感染患儿的临床资料进行总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本组49例,男性28例,女性21例,1~5岁32例, 6~10岁17例;平均4.3岁。均具有典型临床症状及体征, 真菌直接镜检及培养阳性。1 个月内无全身抗真菌药用药史,1 周内无局部用药史。 病程最短3 d, 最长38 d, 平均16 d。其中24例发病前有使用抗生素及激素病史。
1.2 临床表现 皮损初起为丘疹、红斑,上附鳞屑,逐渐形成肉芽增生性斑块或疣状结节,表面覆盖蛎壳状污褐色痂,粘着不易去除,周围有暗红色炎性浸润,掌跖损害呈弥漫性角质增厚。患儿颊黏膜、上腭、咽、齿龈、舌等黏膜部位出现凝乳状白色斑片,紧密附着于黏膜表面,不易剥除,用力剥离假膜后露出糜烂性潮红基底[1]。
1.3 治疗方法
1.3.1 西医治疗 用1%或2%的水杨酸软膏涂搽皮肤患处,每日三次。口腔黏膜部位可外用1%甲紫溶液(龙胆紫) 涂搽,每日两次,或用2%冰硼酸液, 症状较重时加服维生素B2和维生素C。
1.3.2 中医治疗
1.3.2.1 心脾积热 证见:口舌满布白屑,面赤唇红,烦躁不宁,叫扰啼哭,口干或渴,大便干结,小便短黄,舌质红,脉滑。治法:清泄心脾积热。(1)主方 清热泻脾散(吴谦《医宗金鉴》)加减:栀子8g,生石膏15g,黄连3g,黄芩6g,生地黄10g,赤茯苓10g,淡竹叶6g,灯心草3扎。水煎服,每日1剂。(2)中成药:小儿清热解毒口服液,口服,1~2岁每次4~5ml,3~6岁每次6~8ml,7~10岁每次10ml,每日3次。
1.3.2.2 虚火上浮 证见:口舌白屑稀散,周围红晕不著,面白颧红,精神疲倦,食欲不振,大便溏。舌嫩红,脉细数。治法:滋阴潜阳,引火归元。(1)主方:六味地黄丸(钱乙《小儿药证直诀》)加减。处方:熟地黄15g,山药10g,山茱萸10g,泽泻10g,牡丹皮8g,茯苓10g,肉桂3g(煽),水煎服,每日1剂。(2)中成药六味地黄丸(片),口服,大蜜丸每次1/2丸,每日2次,小蜜丸每次6g,每日2次,片剂口服每次3片,每日3次。
1.4 疗效判定标准 痊愈:皮疹消退, 自觉症状消失, 真菌镜检和培养阴性;显效: 皮疹消退>70%, 自觉症状消失, 真菌镜检和培养阴性;好转: 皮疹消退30%~70%。自觉症状减轻, 真菌镜检和培养阴性或阳性。无效: 皮疹消退
2 结果
治疗结束时痊愈31例( 63.3%), 显效12 例(24.5%), 好转5 例( 10.2%), 无效1 例( 2.0%) 。总有效率87.8%。且复发率低,随访3个月,仅1例复发,采用上述中西医结合治疗1周内获痊愈。
3 讨论
念珠菌是人类最常见的条件致病菌,其中白色念珠菌是主要的致病菌。婴幼儿常因免疫功能缺陷,对念珠菌缺乏抑制因素[2]。大多是在全身或局部抵抗力降低时发病[3]。还有部分家长对婴儿滥用外用抗生素和皮质类固醇激素制剂,致使患儿产生大面积皮肤念珠菌感染。临床发现,泛发性皮肤念珠菌病以出生12个月内的婴儿多见,常发生于营养不良、长期腹泻、护理不当,以及流口涎刺激、卫生条件差、尿布长期封包,都会促使感染播散。另外,夏季出汗打爽身粉、衣裤没曝晒等,也易致病情反复或加重。本病祖国医学认为乃系火熏、蕴热湿毒所致。中医学认为本病的发生,多因肝经湿热,或饮食不节,偏嗜厚腻、辛辣、烟酒,使湿热内生、下注,或因感染邪毒病虫所致。婴儿皮肤娇嫩,治疗宜选用安全有效的药物。过去对成人皮肤念珠菌感染的传统治疗方法为外搽制霉菌素溶液或咪唑类抗真菌药膏,口服伊曲康唑。但制霉菌素混悬剂在室温中不稳定,往往影响其活性。很多患儿用后出现恶心、呕吐等不良反应。而老年人及儿童应慎用伊曲康唑。[4]儿童面部皮肤涂搽复方酮康唑软膏或曲安奈德益康唑软膏后,易留下色素沉着,影响日后生活。我们使用水杨酸软膏及甲紫溶液治疗,无一例留下色素沉着。中西药联合,疗效显著,既经济、方便、安全、有效,且无毒副作用,值得临床推广应用。
参考文献
[1] 张学军,何春涤,陆洪光等. 皮肤性病学[M].第7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8.87~88.
[2] 杨国亮.皮肤病学[M].第2版.上海:上海医科大学出版社, 1989.176~178.
[3] 赵 辨.临床皮肤病学[M].第4版.苏州:江苏科技出版社, 2006.429~431.
[4] 李学玲,秦红兵,邹浩军等. 常用药物新编[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8.139.
2 结果
治疗结束时痊愈31例( 63.3%), 显效12 例(24.5%), 好转5 例( 10.2%), 无效1 例( 2.0%) 。总有效率87.8%。且复发率低,随访3个月,仅1例复发,采用上述中西医结合治疗1周内获痊愈。
3 讨论
念珠菌是人类最常见的条件致病菌,其中白色念珠菌是主要的致病菌。婴幼儿常因免疫功能缺陷,对念珠菌缺乏抑制因素[2]。大多是在全身或局部抵抗力降低时发病[3]。还有部分家长对婴儿滥用外用抗生素和皮质类固醇激素制剂,致使患儿产生大面积皮肤念珠菌感染。临床发现,泛发性皮肤念珠菌病以出生12个月内的婴儿多见,常发生于营养不良、长期腹泻、护理不当,以及流口涎刺激、卫生条件差、尿布长期封包,都会促使感染播散。另外,夏季出汗打爽身粉、衣裤没曝晒等,也易致病情反复或加重。本病祖国医学认为乃系火熏、蕴热湿毒所致。中医学认为本病的发生,多因肝经湿热,或饮食不节,偏嗜厚腻、辛辣、烟酒,使湿热内生、下注,或因感染邪毒病虫所致。婴儿皮肤娇嫩,治疗宜选用安全有效的药物。过去对成人皮肤念珠菌感染的传统治疗方法为外搽制霉菌素溶液或咪唑类抗真菌药膏,口服伊曲康唑。但制霉菌素混悬剂在室温中不稳定,往往影响其活性。很多患儿用后出现恶心、呕吐等不良反应。而老年人及儿童应慎用伊曲康唑。[4]儿童面部皮肤涂搽复方酮康唑软膏或曲安奈德益康唑软膏后,易留下色素沉着,影响日后生活。我们使用水杨酸软膏及甲紫溶液治疗,无一例留下色素沉着。中西药联合,疗效显著,既经济、方便、安全、有效,且无毒副作用,值得临床推广应用。
参考文献
[1] 张学军,何春涤,陆洪光等. 皮肤性病学[M].第7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8.87~88.
[2] 杨国亮.皮肤病学[M].第2版.上海:上海医科大学出版社, 1989.176~178.
关键词:高血压病;心脉通片;贝那普利片;疗效观察
中图分类号:R544.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2349(2008)01-0015-02
笔者自2005年5月~2007年10月采用心脉通联合贝那普利治疗老年高血压病,取得一定疗效,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择本院门诊或住院治疗的原发性老年高血压病患者68例,符合1993年WHO及中国高血压联盟制订的高血压治疗指南中关于高血压的诊断标准。均为高血压病1~3期,病史3~30年,平均15年,年龄60~85岁,其中男43例。女25例,将全部病例随机分成2组,治疗组34例,对照组34例,经统计学处理,2组患者在年龄、性别及病程上差异无显著性,具有可比性。
1.2 治疗方法 2组患者治疗前均停用原降压药物和镇静剂1周,治疗前测基础血压。对照组给予贝那普利10mg,1次/日,口服。治疗组在对照组的基础上加用心脉通1.2g,3次/日,口服,血压稳定后贝那普利减少至最小剂量维持,2组疗程均为3个月。
1.3 观察指标 治疗期间住院患者每天同一时间测1次血压,门诊患者每3天测1次血压,每次测血压同时记录临床症状及不良反应。
1.4 统计学方法 数据以百分数表示,采用Y2检验。
2 疗效标准与治疗结果
2.1 疗效标准 显效:血压下降20%以下;有效:血压下降10%~20%;无效:血压下降<10%。
2.2 治疗结果
2.1 2组疗效比较治疗组疗效优于对照组,见表1。
2.2 不良反应治疗组有1例头晕,1例干咳;对照组有2例头晕、头痛、焦虑,2例干咳,1例皮疹。
3 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