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30 14:3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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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加强合同管理;监理工作关健问题;解决方法
随着工程项目建设规模不断向高层发展,以及工程建设项目的性质决定了施工过程的复杂性和不可预见性,按照我国的基本建设管理程序规定,设计、监理施工材料设备供应等都参与其中,每一个工程项目都涉及到大量的合同管理,合同是建设各方经济利益的纽带,工程建设参与方首先要签好一个合理的利益。
如何管理好合同,并监督合同双方履行合同赋与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合同目标的实现,这是监理工作三控二管一协商的重点工作之一,因此,合同是监理开展工作的依据,也是监理管理的目标和手段。接受业务的委托,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对施工质量、进度、投资进行控制,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合同范围内的各项预期目标。
1 合同意识和法律意识:
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加强合同的意识和法律的意识,工程建设合同详细地规定了合同双方的法律和经济关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双方当事人均有权利用合同来维护自己的正当合理的经济利益,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运用合同管理对涉及到基础的超深增加工程量、施工图的变更,工程款的拨付和不可抗力因素等。为争取索赔一定是以合同明示和暗示的条款作为赔偿的依据,业主则对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进行的反索赔,则也是以合同的规定为依据。鉴于合同条款在施工过程中的重要地位,这就要求合同条款的内容必须具备严密性和全面性,并在合同拟定前就要考虑得当,否则,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极易产生纠纷和争端。
2 监理合同管理应重视的方面:
合同管理是监理的重要任务之一,是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的基础,但在施工监理过程中,往往由于合同本身不全面或有缺陷和对合同条款(特别是涉及到经济方面的条款)不熟悉造成被动局面,因此,作为监理单位在施工阶段的合同管理必须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2.1 对监理人员素质的要求:
监理单位的性质决定了他是一个集技术服务和智能管理的单位。并能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帮助业主管理好工程项目,达到合同的预期目的和经济效益,这就要求监理人员不仅有过硬的施工管理方面的技术,还应具备合同管理、工程造价管理的知识和一定的综合协调能力。这此技能对于监理人员,特别是项目总监来说是非常必要的。是完成监理合同赋予的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管理,实现质量、进度、投资等目标控制的基本素质,如果不完全具备这些素质,合同的有效管理将会打折扣。
2.2 熟悉和理解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总监必须熟悉和掌握合同的条款,特别是对专用条款的理解一定要透彻,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要清楚合同与法律、法规的关系。当合同文本与法律、法规出现矛盾时,应以法律、法规为准。一些有经验的承包商对合同条款和相关的法律法规都有很清醒的认识,一旦政府出台了新的法规对承包商有利时,承包商会迅速作出反应,提出相应的经济补偿和索赔,特别是现阶段的材料价格、人工费用、机械台班、租赁费等等,市场价格极不稳定的情况下,应该在充分熟悉和理解合同的基础上,明确合同双方的责任和义务,认真分析合同风险,努力化解合同纠纷,避免索赔一路领先的发生。
2.3 谨慎处理合同变更:
任何一个合同制定得无论多么详细,都不可能预见得到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的一切问题。施工过程的动态规律决定了设计变更,施工程序和施工方法的变更设备与材料的变化等一系列的变更,客观地说,变更对合同双方当事人来说也许都是有利的,对于建设方因随着施工的进展程度会发现原来考虑的方案不太完善,进行设计变更或者提高工程的使用价值,可以使工程更完善、更合用、更有利于节省投资或者增加一定投资会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对于施工方来说,通过工程变更可取得经济补偿或改变工期的机会,增加自己的合同总价,并在合适的机会进行施工索赔以增大利润。但正是由于合同的变更时,不管是那一方提出,都应慎重考虑。合同变更不仅要考虑施工技术方面的因素,更要考虑工程造价增加的幅度,合同上的利弊得失,否则我们就会碰到这样的情况,因业主对建筑技术不甚精通,有些设计方案的变更,表面上看似可以节省一大笔投资,但更改设计方案后,可能会改变原来的施工方案和材料等等,施工方会为此提出的索赔额远大于设计方案变更所节约的投资,这样的教训是有的,因此总监在在达变更指令时应多方权衡,做到利大于蔽。
2.4 正确地处理违约与索赔:
索赔贯穿整个施工过程,尤以承包商向业主索赔较多,业主向承包商的索赔称为反索赔,索赔处理是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重要内容,应该正视索赔这样的客观事实,实际上正常的索赔是符合法律法规的,他可使工程造价更接近于客观的市场价格,对合同双方都有利。若不充许索赔,那么业主的风险更大,一是承包商在谈合同部份时必须要增大不可预见的风险费用,若风险未发生此费用则成为承包商的利润,业主蒙受投资损失。二是若谈合同时没加入不可预见的风险费用,若风险来临时,超出承包商承受范围,承包商可能会放弃工程的建设,这样业主必须承担全部风险,损失是巨大的。所以,监理单位应该认真分析合同风险,减少索赔事件的发生,但确定符合索赔条件的也就是遇到了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也无法预见到的索赔事件,监理单位应对此类索赔作出公正合理的解决,并尽快的处理好索赔的赔付,实践证明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商索赔的处理必须具备快速反应的能力,特别是对一些紧急情况可以立即作出处理和有关费用的解决,若处理及时、迅速,可以避免后续索赔事项,减少损失,有利于工程建设,例如在施工人工挖桩基础时,发生流砂、溶洞、地下水时,如不及时制定方案,确定施工方法将会错过施工时机。时间拖得越长,损失就愈大。在这种情况下监理工程师应迅速作出决定,该属于业主责任的则由其支付工程款,余下的就是承包商责任。
3 解决的方法和建议:
3.1 加强监理队伍的人才培养和素质培养:
建设监理制度已经成为工程建设基本制度,法律赋与了监理工程师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进行质量、进度和投资以及合同管理的责任,如果不具备专业技术和素质,难以满足建设监理的需要,目前我国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还难以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只能勉强保资质,未能按国家质检的要求配备足够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这就要求加大监理工程师的培养力度,造就一批合格的监理工程师队伍显得十分重要和迫切。
关键词: FIDIC;安全管理;对策;控制
中图分类号:TU7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引言
FIDIC施工合同条件是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组织编写的施工合同标准格式,是推荐用于由雇主或其代表工程师设计的建筑或工程项目。这种合同的通常情况是,由承包商按照雇主提供的设计进行工程施工,雇主和承包商都严格执行合同规定条款。
安全管理是指管理者对安全生产进行的立法(法律、条例、规程)和建章立制,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的一系列活动,是企业管理的一个重要部分,目的是保护员工在安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保护财产不受损失和环境不受到破坏。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中对安全管理有明确要求,包括现场防护、人员管理和安全保障等。
2、合同条件对安全管理的要求
2.1 遵守所有适用的安全规则
所有适用的安全规则除包括企业所在国的国家、行业、单位的法律、条例、规定和规章制度外,也包括项目所在国家的有关安全法律法规。
2.2 照料有权在现场的所有人员的安全
有权在施工现场的人员不仅包括承包商人员和雇主人员,还包括由雇主和代表工程师通知承包商作为雇主在现场的其他承包商的授权人员及任何其他人员。承包商应始终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维护承包商人员的健康和安全。承包商应指派一名事故预防员,负责现场的人身安全和安全事故预防工作。
2.3 现场安保
承包商必须在工程竣工和按规定移交前,提供围栏、照明、保卫和看守,负责阻止未经授权人员进入现场。
2.4 文明施工
在工程施工期间,承包商应保持现场没有一切不必要的障碍物,并应妥善存放和处置承包商设备或剩余的材料。承包商应从现场清除并运走任何残物、垃圾和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承包商应使该现场和工程处于清洁和安全的状况。
2.5事故报告
任何事故发生后,承包商应立即将事故详情通报雇主代表(工程师)。承包商应按雇主代表(工程师)可能提出的合理要求,保持记录,并写出有关人员健康、安全和福利,以及财产损害等情况。
3、安全管理对策
3.1 项目安全管理策划
项目安全管理策划就是根据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中安全管理条款,工程系统、环境系统以及社会系统相结合,全过程、全方位的考量,完善安全管理组织,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合理调配安全资源投入,制定合理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完善项目安全管理系统,确保安全工作目标的实现。
3.1.1 安全管理目标策划
项目安全管理目标的策划就是根据项目现有的资源,即人力、物力、财力,以及项目可承受的安全管理风险,合理确定项目的安全管理目标。这一目标的确定就要求全体员工在工程建设中,遵章守法,自觉防范安全风险,不断地营造安全、文明的施工环境,确保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
3.1.2危险源的辩识和控制策划
(1)危险源的辩识
项目危险源辨识应建立一个由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有经验的工人或聘请安全评估专家组成危险源辨识及施工作业风险评价小组,对所承担建设施工项目的施工区域、生活区域中每个环节存在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以及所有施工作业活动环境和管理两方面的不足点进行危险源的辨识。再就是对已辨识的危险源进行施工作业风险性评价。
(2)危险源的控制
1)危险源风险控制的原则
对危险源风险控制的原则首先是考虑消除风险,其次是考虑降低风险,最后考虑采用个人防护设施和用品。即首先考虑从本质上消除风险,而后退其次后求之。
2)危险源风险控制的三种方式
①运行控制:通过严格地执行公司和项目部的各项制度,加强过程性的日常的安全监督检查,达到对各类安全风险和环境影响的控制,包括对一般危险源的控制;
②管理方案:部分重要危险源在现有管理规章制度和管理手段不能有效消除的情况下,需项目部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才能有效消除危险源风险时,需制定安全管理方案对这一部分重要危险源进行控制。
③应急控制:通过建立“应急预案”,对可能突发的事件启动“应急预案”,达到对安全风险和环境影响的控制。
3)危险源风险控制策划
①首先依据风险控制原则,制定风险控制方案,如制定相应的运行控制程序、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等等。
②对危险源进行分类控制:重大危险源制定安全管理方案,重要危险源必要时制定安全控制措施,一般危险源做好运行控制。
③应急控制:对于潜在的紧急风险情况,如火灾事故、重大人身伤亡事故等应制定应急预案。
3.1.3 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
(1)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项目部必须收集适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严格遵守适用的各项法律法规。如在国内进行施工的FIDC合同条件施工项目,必须收集如下适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等等。根据FIDC合同条件相关条款要求,在境外施工项目还要收集并严格遵守所在国适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如我公司在安哥拉进行FIDC合同项目施工,收集了《安哥拉劳动合同法》等,并严格遵守安哥拉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2)完善和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项目部根据本工程项目的特点、地域环境,建立《项目安全和卫生文明的管理制度》,具体包括:《安全施工责任制度》、《安全施工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施工检查制度》、《安全施工措施管理制度》、《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制度》、《安全考核与奖惩(含违章处罚)制度》、《安全工作例会制度》、《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安全设施、防护装备管理制度》、《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机械、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当地劳工安全管理规定》等等。
3.2 现场文明施工管理
文明施工是指设施标准、环境整洁、行为规范,施工组织科学,施工程序合理。FIDIC施工合同条件要求:在工程施工期间,承包商应保持现场没有一切不必要的障碍物,并应妥善存放和处置承包商设备或剩余的材料。承包商应从现场清除并运走任何残物、垃圾和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应使该现场和工程处于清洁和安全的状况。包括:
(1) 施工生产区域尽可能实行封闭管理。主要进出口处应设有明显的施工告示牌和安全警示牌,与施工无关的人员、设施不应进入封闭区。
(2) 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遵章守纪,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3) 施工道路平整、畅通、安全标志、设施齐全。
(4) 风、水、电管线、通讯设施、施工照明等布置合理,安全标识清晰。
(5) 施工机械设备定点存放、材料工具摆放有序、工完场清。
(6) 现场建筑垃圾定点放置,定期清运,不准随意丢弃垃圾。
(7) 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尘、毒、噪音等危害,废渣、污水处理符合规定要求。
3.3 施工过程安全控制
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控制,要强调一个“严”字,主抓一个“细”字。我们应该认识到,安全事故存在偶然性,也有必然性,尤其是施工安全管理,要通过识别和控制施工过程的危险源,达到预防和消除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是施工安全管理的根本目标。在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标,但是对生产过程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标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因此,对生产中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的控制,必须列入过程控制管理的节点。事故发生往往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运动轨迹与物的不安全状态运到轨迹的交叉所造成,从事故发生的原因看,也说明了对生产过程的控制,应该作为安全管理重点。要做好施工项目的安全过程控制管理,必须要做到四个坚持:
第一是要坚持管生产同时管安全。安全寓于生产之中,并对生产发挥着促进与保证作用,因此,安全与生产虽有时会出现矛盾,但从安全、生产管理的目标,表现出高度的一致和安全的统一。
第二是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生产的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第一是从保护生产力的角度和高度,表明在生产范围内,安全与生产的关系,肯定安全在生产活动中的位置和重要性。进行安全管理不是处理事故,而是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针对生产的特点,对生产要素采取管理措施,有效的控制不安全因素的发生与扩大,把可能发生的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以保证生产经营活动中,人的安全与健康;预防为主,首先是端正对生产中不安全因素的认识和消除不安全因素的态度,选准消除不安全因素的时机,在安排与布置生产经营任务的时候,针对施工生产中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采取措施予以消除是最佳选择,在生产活动过程中,经常检查,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采取的措施,明确责任,尽快地、坚决地予以消除,是安全管理应有的鲜明态度。
第三是坚持全员管理。安全管理不是少数人和安全机构的事,而是一切与生产有关的机构、人员共同的事,缺乏全员的参与,安全管理不会有生气、不会出现好的管理效果。当然,这并非否定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和安全监督机构的作用,在安全管理中的作用固然重要,但全员参与安全管理十分重要。安全管理涉及生产经营活动的方方面面,涉及从开工到竣工交付的全部过程,生产时间,生产要素。因此,生产经营活动中必须坚持全员、全方位的安全管理。
第四是坚持持续改进,安全管理是在变化着的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管理,是一种动态管理。其管理就意味着是不断改进发展的、不断变化的,以适应变化的生产活动,消除新的危险因素。需要不间断地摸索新的规律,总结控制的办法与经验,指导新的变化后的管理,从而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3.5 事故的报告
按照FIDIC 施工合同条件相关条款要求,任何事故的发生,都必须立即将事故详情通报雇主代表(工程师)。事故报告除了我们国家规定的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外,还要报告有关人员健康、安全和福利情况。
4、结束语
[关键词]地下综合管廊 施工 地基
中图分类号:TM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35-0073-01
一、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系统
随着城市的迅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区日益扩大,城市人口急剧增长,所需的地下管线必将日益增多,争夺有限地下空间的战斗也日益加剧,这些都将给城市发展带来诸多问题。
根据发达国家的发展经验,建设地下综合管廊是解决上述难题的有效途径,即把市政管线中的电力、电信、给水、再生水、热力等管线中两种以上集于一体,在城市道路的地下空间建造一个集约化的隧道。共同沟的出现已不仅是管线敷设方式的改进,而是“集约化”发展城市,提高城市地下空间利用效率的体现,它给市政管线的建设带来了全新的变化。
二、集美大道共同沟(土建结构)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位于集美新城,主要对集美大道上的220kv厦门电力进岛第一通道扩建工程双回架空线路、110kv春叶I、II双回架空线路、110kv春溪、春博双回架空线路进行地下缆化,结合高压电力缆化共同沟土建实施,在集美大道合建市政共同沟,新建共同沟及电缆通道总长6.36公里,本册为土建主体结构施工图,具体设计编制范围及内容如下:
1共同沟(双仓,含顶管段)总长度为3.148km,设计起点在集美大道中科院(共同沟桩号G0+000); 终点位于滨水小区(高速公路连接线)(共同沟桩号G3+144),新建A型共同沟(净尺寸(3x2.4+1.8x2.4米,双仓)长1281.9米,新建B型共同沟(净尺寸(3x2.8+1.8x2.8米,双仓)长1755.5米;
②共同沟(单仓)总长度为2.587km,设计起点在滨水小区(高速公路连接线)(共同沟桩号D-0-31.9); 终点位于浔江路(原厦安缆化终点)(共同沟桩号D2+557.56),新建C型共同沟(净尺寸(3x2.4米,单仓)长1178米,新建D型共同沟(净尺寸(3x2.2米,单仓)长1409米;
3过现状集美大道、杏林湾路、田集高速公路连接线、孙坂南路、天安路及同集路等现状道路则采用顶管施工。其顶管及工作(接收)井施工图不包含在册内。
三、地下综合管廊智能化管理系统
1、地下综合管廊管理系统数据库
该数据库包含了地下综合管廊图形数据及属性数据、各种主管线图形数据及属性数据、地下综合管廊及综合管线运行管理数据、自动控制及采样数据、政府及各专业公司相关管理数据。
2、总体结构
系统基于GIS空间可视化综合集成平台和数据库管理系统,实现对园区地下综合管廊及各种综合管线的管理。
3、各子系统功能
(1)安全管理子系统
该系统负责对数据库、系统使用及正常运行的安全管理,其功能包括完成数据库的用户密码确定及修改、管理人员对管理系统的操作权限分配、网络运行的安全保证、与综合管线权属专业管理公司接口的安全保证等。
(2)数据管理子系统
该子系统主要完成对各种数据及数据结构进行定义或选择,可以生成系统中各种属性数据初始表。
(3)数据维护子系统
该子系统主要完成主/支管廊及各主管线的各种图形数据和属性数据的数据转换(转入与转出)、数据的修改编辑(含运行管理等数据);完成数据的维护管理及系统参数的配置。
(4)主/支管廊地形数据管理子系统
该子系统主要完成系统中基础数据的数据转换(不同格式的图形数据的转换)、数据编辑(图形数据和文本数据的输入、编辑)、数据管理(图形的查询、统计、生成新图以及图形输出)、数据维护(系统资源数据的管理)。
(5)主/支管廊管理子系统
第一,快速检索定位:根据主/支管廊名称、专业图名称、道路名称等完成检索定位。
第二,管廊查询:可对任意位置的主/支管廊进行属性查询、条件组合查询、图形到属性和属性到图形的查询等。属性信息包括:
a主管廊用途、结构、平面位置、标高、出入口等信息;
b支管廊用途、结构、平面位置、标高、与园区各建筑物相连位置等信息;
c主管廊与支管廊交接平面位置、标高等信息;
d管廊设于地面的排送风亭、检修口信息;各专业管廊内通风口、积水井信息;由支管廊引出的供园区各建筑的消火栓井位置信息;
四、地下综合管廊施工技术
1、建筑结构设计
工程标准段为矩形箱室结构,箱体侧壁、顶板、底板厚度一般地段为30cm。局部埋深较深地段把板厚40―50cm。标准断面双室结构中墙25cm厚。结构内断面净尺寸根据招容纳管线情况要求设计。在特殊节点地段,共同沟断面将局部放大,以满足各类管线交叉对空间的需求。
为适应地基变形,减少不均匀沉降和混凝土收缩裂缝,沿共同沟纵向每隔不大于20―30m的距离设置一道沉降缝。
结构主要材料:主要结构采用C40防水混凝土,抗渗等级S8,基础素混凝土垫层采用C15混凝土。
共同沟结构承受的主要荷载有:结构及设备自重、管沟内部管线自重、土压力、地下水压力、地下水浮力、汽车活荷载以及其它地面附加荷载。
2、管线支架
本段共同管沟采用预埋式支架体系,在框架结构施工阶段需设置预埋件,后期根据支架管线布置位置采用锚固件固定管线,支架结构内的电缆和管道支架应优先采用工厂生产并符合国家或行业规范规定标准的产品。若其他系统(电力)和专业管线支架有具体要求,以其为准。
3、地基处理
沿线主要由填筑土、淤泥混砂、泥质中粗砂、粉质粘土、残积中液限粘质土、全风化岩等土层组成。局部地段土质相对较好,土体强度较高,可以满足共同沟的承载力和变形要求,在一般情况下可以直接利用天然地基,不考虑地基处理。局部路段如存在软弱地基,管沟的地基需处理,地基加固处理措施见相关设计。本工程施工开挖后若与勘测地质资料不符,应及时报设计单位,进行相应变更及处理。
地基面采用30―50cm级配碎石垫层+15cmC15垫层。碎石砂垫层厚度根据场地开挖后条件确定,对于冒水或软弱基础地段则采用50cm厚级配碎石垫层。对于支护开挖段,则基槽底部铺设后35cm的C20素混凝土封底垫层,素混凝土垫层应浇至支护桩边缘。
共同沟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后,应尽快进行基槽回填,回填土应严格按照相关施工规范执行。严禁采用膨胀土或有膨胀土潜势的土质作为回填土用料。回填土般情况下要求:(1)全线共同管沟基槽两侧机械无法碾压范围采用中粗砂回填,压实系数>0.97;(2)在绿化段上地表以下1m原土分层碾压压实回填,地表土则根据种植绿地要求素土回填恢复;(3)道路段共同沟两侧>0.97;顶板以上同路基施工要求。当回填土和道路路基回填土要求不一致时,应按照要求严格的标准执行;(4)空地段根据空地属性及功能要求,会同相关单位,现场确认回填要求;(5)局部无法采用机械回填的区域可采用中粗砂人工回填至路基标高。
4、基槽开挖
共同沟的基槽开可采用如下二种施工方案:
(1)放坡开挖方案
共同沟周边,场地开阔、具备放坡开挖条件的,基槽开挖采用放坡开挖施工,可根据地勘土层边坡坡度放坡。
(2)管沟基槽支护方案
在部分区段有既有建筑物或受地质条件影响,不具备基槽放坡开挖的条件,采用支护开挖。基槽支护开挖深度超过4m的基槽或深度虽未超过4m,但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较复杂的基槽,另行委托资质单位专项设计。
参考文献
[关键词] 双语教学 FIDIC施工合同条件 教学方法
一、工程管理专业开展双语教学的机遇与挑战
FIDIC是“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法文名称前5个字母缩写,其英文名称是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Consulting Engineers。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是国际工程承包的标准合同文件范本之一,在世界各个国家的土木工程建设中应用非常广泛。我国施工企业参与国外大中型工程的建设活动日益加强,而且国外的项目管理公司和施工集团等也进军中国庞大的建筑市场参与到我国大中型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中。对于一名合格的土木工程师来说,要想适应目前工程界国际交流频繁、竞争已趋向全球化的形势,具备一定的外语交流能力并且熟悉国际通用的土木工程施工合同规则是基本必须的专业能力。对于工程管理专业来说,要培养出能适应新形势的工程技术和管理人才也是我们教学安排与改进的目标之一。而FIDIC施工合同条件教学也正是培养学生了解和掌握必要的国际合同规则一个重要教学环节。目前大部分高校工程管理专业开设了国际工程承包这门专业课,其中FIDIC施工合同条件教学是该门课的主要教学内容。由于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中文译本大多由国内学者翻译而成,有些合同条款读起来晦涩难懂。如果学生只接触中文译本,不能掌握一些重要的专业英语词汇,对于学生的专业外语能力提高不大。因此FIDIC施工合同条件采用双语教学有必要并且有一定的优势。
二、 FIDIC施工合同条件教学的难点与问题
FIDIC施工合同条件采用双语教学无疑对专业课老师的外语水平提出了较高要求,不仅包括教师的专业外语文献阅读能力,而且对教师的口语、听力等方面也提出了较高要求。如果采用双语教学对教师来讲其备课量也大为增加,包括词汇的查解、条款的熟读与记忆等。而目前各高校由于有限的教学资源提供能力,为教师提供系统的外语培训机会和选派教师出国进修的名额还相当有限,这也使得为教学提供合格和优秀的专业外语教师增加了难度。
其次,对于教材的选择也是一个棘手的问题。目前针对国际工程承包和FIDIC施工合同条件的双语教材非常少,大多数教材仅采用中文编写,涉及FIDIC施工合同条件的也只是摘取部分条款翻译,而且各教材的翻译仍然存在相当多的差异,易造成学生的理解差异。而英文原版教材价格比较贵,学生难以接受,这也是进行双语教学所面临的一个实际困难问题。再次,学生的外语基础也是不容忽视的一个问题。教与学是互动的,如果只是教师单方面的努力是不够的,还得需要根据学生的基础因材施教才能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
此外,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比较单一。由于FIDIC施工合同条件在内容方面主要以标准合同文本的条款为中心,相对来说比较枯燥死板。笔者在该门课的讲授过程中发觉,如果只是单纯讲授和分析FIDIC施工合同条件的各中英文合同条款,缺少采用案例教学、互动教学、启发教学等内容丰富的教学形式就较难提起和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既占用了大量的教学时间,又达不到良好的教学效果。
三、FIDIC施工合同条件双语教学实践与探讨
1.选择教材
在选择教材方面,比较权威的FIDIC读本是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和中国工程咨询协会编译出版的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中英文对照本(新红皮书)。但该教材价格偏高,学生难以承受。笔者在该门课的教学中,先选择了价格适中的国际工程承包类的中文教材,这类教材比较多,而且都会涉及到FIDIC施工合同条件的主要中文条款。至于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中英文对照本(新红皮书),电子图书数据库就能方便地查阅到全文。因此笔者认为没有必要要求学生购买新红皮书,只需学生上课认真听讲、做笔记,下课后自己上网查阅新红皮书预习和复习即可。这样不仅为学生节约了学习成本,而且也培养了学生充分利用校园图书馆查阅和学习的能力。因而笔者认为由学校购买教材电子图书数据库是一个相当不错的解决教材问题的方式。
2.教学方法
首先,双语教学对授课教师提出了较高的要求,那么对于授课教师来说,在平时的教学与科研中要注重强化提高自己的专业外语水平,如多读一些相关的外文论文,平时也注意多加强外语听力、口语等方面的练习,也可以积极参加学校为教师提供的一些诸如出国外语培训、双语教学培训等机会以便和同行们多交流并得到提高。对于高校来说,采取积极措施为教师队伍创造培训机会也是相当有建设性意义的。
其次,为了提高学生英语的读说听能力,可以采取课上问答、对话等交互方式,鼓励学生大胆地用英语发言,锻炼学生英语表达等能力,强化学生的参与并活跃课堂气氛。课堂上可以要求学生练习朗读FIDIC各英文条款并试着自己翻译成中文。学生开始时也感觉有些困难,尤其有部分英语基础较差的同学,但经过一段时间的训练,基本上对各英文合同条款达到了触类旁通的程度,有些学生也表现出相当不错的专业外语文献的理解能力。由于一个教学班各同学的英语基础差异较大,笔者还是照顾大部分成绩中等或较差水平的同学,在教学进度、课堂发言、讨论等方面多给他们创造学习机会,基本上绝大部分同学在专业外语方面都能达到预设的基本要求。
对于FIDIC施工合同条件的教学还应注意配合案例教学。单纯地讲解FIDIC条款不能使学生更直观、深刻地理解条款,如果能配合合同条款内容再讲解相关地工程实际案例,则能活跃学生思维,培养学生应用条款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案例教学一直在管理类专业课程中起到相当重要的作用,工程管理专业也尤其重视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国外采用案例教学(如seminar等形式)的方式十分普遍,课堂气氛较轻松活跃,在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创造意识方面取得很好的效果。在FIDIC双语教学过程中,授课教师也可适当搜集一些国际工程承包活动中较为典型的实际案例(包括全英文或中文案例)与学生探讨,可以将学生划分成几个讨论小组,组织启发学生如何解决案例中遇到的各类实际问题,这要比空讲理论条款更实在一些。但国内学生已经适应了中国教育体制多年来“满堂灌”的较为死板的教学方式。中国学生在课堂上的表现相对于西方学生更腼腆一些,授课老师意识到这一点后应努力营造比较轻松活跃的课堂气氛,多鼓励学生积极发言,多给予学生一些表扬和肯定。案例讨论不在乎得到一个所谓正确权威的答案,重要的在于培养学生积极思考、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教学效果
经过一个学期的FIDIC施工合同条件双语的实践摸索,为了了解工程管理专业学生对双语教学的感受和评价建议,通过网络以无记名形式对一个教学小班共18名学生进行对双语教学调查问卷统计,结果如左表所示。
总的说来,大部分同学对双语教学持肯定态度,持否定态度的比例为0。对工程管理专业高年级学生开展双语教学是必要的,工程管理专业大四年级的本科生中的英语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双语教学成绩也得到学生相当的肯定。实行双语教学是中国大学迈向国际化的必然趋势,不仅提高了学生专业英语水平,而且有助于学生拓宽视野,了解国际通用规则,增强了学生就业竞争力和适应力。虽然我们在双语教学中也遇到了一些问题还尚未完全解决,但只要通过师生们的不断实践探讨与改进,双语教学工作会越来越完善,不仅可以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而且也能为国家培养输送既有专业背景又兼通英语的土木工程师和项目管理人才。
参考文献:
[1]杨光泉:新课程课堂教学艺术(第一版).成都:四川教育出版社,2006
为加强本市内销商品房的售后管理,维护开发企业、产权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建设部和本市的有关规定,从即日起开展内销商品房房屋使用、管理、维修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的核准工作。现具体通知如下,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开发企业出售内销商品房必须制订公约。公约应包含《内销商品房房屋使用、管理、维修公约基本内容》(见附件)中所列示的内容。
二、开发企业在办理《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北京市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时,应向市房地局居住小区管理办公室提交公约文本三份。经审核同意后,由市房地局居住小区管理办公室发给书面通知。
修改已经核准的公约,应重新核准。
三、开发企业在出售内销商品房时,应向购房人提供经核准的公约。购房人在签订《北京市内销商品房预售契约》或《北京市内销商品房买卖契约》时,应书面承诺遵守公约。
四、未办理公约核准手续的开发企业,应在本通知后三个月内到市房地局住小区管理办公室补办核准手续。
附件:内销商品房房屋使用、管理、维修公约基本内容
关于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座落、四至、建筑面积、用途。
*物业的合法证明文件,包括国有土地使用证、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北京市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等。
*公共设施和公共场所的基本情况及明细。
关于公约涉及的各主体基本情况*开发企业: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情况等。
*产权人:拥有全部或部分房屋所有权及相应土地使用权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
*物业管理企业:
物业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成立前由开发企业指定,管委会成立后由管委会选聘;
具有《北京市物业管理资质合格证书》。
关于一般规定*公约的效力:及于开发企业、产权人和物业管理企业。
*适用法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政府规章、有关政策以及北京市法律、法规、政府规章和有关政策。
*生效日期:自市房地局核准之日起生效。
*公约的解释与修改:
解释权:管委会拥有对公约的解释权,但在管委会成立前,由开发企业解释。
修改权:管委会成立前,不得对已核准的公约进行修改;管委会成立后,可由管委会根据产权人大会决议对公约进行修改。
公约及其修改版本,须经市房地局核准。
关于产权人权利义务*依法对其物业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
*依法使用共用设备、共用部位、公共设施和公共场所。
*有权要求召开、参加产权人大会,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有权向管委会、物业管理企业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有权向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投诉。
*执行产权人大会及管委会决议。
*遵守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和本公约规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管理。
*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
*出租、转让所拥有的物业时,应提前通知物业管理企业,并保证承租方和受让方遵守本公约及物业管理规定。
关于产权人大会及管委会*产权人大会和管委会的组织及其职责,应符合京房地物字〔1997〕第485号及其它有关文件的规定。
关于开发企业权利义务*开发企业对其拥有的物业,享有与其他产权人同等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管委会成立前,开发企业有权直接或指定物业管理企业对物业进行管理,并依法制定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
*开发企业直接对物业进行管理的,有权按规定收取物业管理费。
*组织筹建管委会。
关于物业管理企业的权利义务*对物业进行管理、维护和修缮。
*制订物业的管理规章制度。
*按规定收取物业管理费。
*建立物业管理收支帐目,定期向产权人公布,接受管委会查询。
关于房屋使用、管理、维修*有关房屋使用、管理、维修的具体内容,由开发企业按政府有关规定和本物业的实际情况制订。
关于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标准的制订及收取办法应执行政府有关文件规定。
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须按政府规定制订物业管理收费标准的测算办法和收取办法。出售现房时,须向购房人明示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和收取办法。
特此通知。
关于印发《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考核标准》的通知
((93)建房住字第30号)
全文
各省、自治区建委(建设厅);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委、房地产管理局:
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简称《拆迁条例》)已二年多了。为了切实贯彻执行《拆迁条例》,进一步加强拆迁行政主管部门自身建设和拆迁行业的管理,促进拆迁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在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考核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作为城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考核评比的依据。希望你们能认真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大力组织开展拆迁管理争先创优活动,把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考核标准。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考核标准(试行)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促进拆迁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全面提高拆迁管理水平,特制定本标准。
1.管理机构健全,配备了适应工作需要的、经过统一培训、具有相应专业水平的专职管理人员。
2.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国家拆迁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规定,代政府及时地拟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地方法规或规章及相关的配套政策和标准。
3.制定了完整的行之有效的拆迁管理工作程序和表式,能及时掌握情况和有序地处理问题,实行规范化管理。
4.坚持依法行政,能做到本城市统一拆迁政策、标准,统一拆迁行业管理。
5.建立健全了强化内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推行了岗位责任制和目标管理,做到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有评比。
6.能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加强拆迁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协调解决问题。
7.严格“房屋拆迁许可证”和“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的审批制度,坚持按程序办事,差错率不超过1%。
8.加强被拆迁居民过渡和安置的管理,当年按协议规定期限进户率要达到95%以上。
9.公开办事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做好对群众的宣传解释工作。认真、及时、妥善处理来信来访,在规定的时间内处理和呈报上级部门的批转件。越级上访率不超过2%,申请行政或司法强制执行的户数不超过3‰。
10.加强拆迁管理人员和从事拆迁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培训面和持证上岗率均达到95%以上。
负责人孙福生,系该办事处主任。
委托人郝光辉,系该办事处业务经理。
被告三亚港华房地产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地三亚市新风路4号202房。
法定代表人陈玉成,系该公司经理。
原告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海口办事处与被告三亚港华房地产实业有限公司抵押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委托人郝光辉到庭参加诉讼。被告法定代表人陈玉成经本院公告传唤,无故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海口办事处诉称,1994年10月27日,中国建设银行三亚市分行(以下简称三亚建行)向被告发放贷款7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为壹年,月利率为10.98‰。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及《资产抵押协议书》,被告出具借款借据,同时以位于三亚市河东区商品街一巷的农贸市场第三层房产(三集房证字第231号)提供抵押担保,双方于1994年11月28日在三亚市房产管理局办理登记手续,三亚市房产管理局发放了房屋他项权证。上述贷款,到期后,被告未偿还借款。
根据国务院(1999)33号文和中国人民银行银复(1999)80号文,三亚建行与我处于1999年12月10日签订了建琼第SY013号债权转让协议,上述债权已由我处承接并行使债权。被告借款人民币本金700万元后,已停止营业,且长期下落不明,经多次公告或公证催收也未履行还款义务,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偿还借款本息13182666(截止1999年9月20日止)。
被告三亚港华房地产实业有限公司未作答辩。
经审理查明,1994年10月27日,三亚建行与被告三亚港华房地产实业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约定,被告向三亚建行借款700万元,借款用途为三亚市商品街农贸市场建设;借款时间自1994年10月27日至1995年10月27日止;贷款利息,自支用贷款之日起,以支用额按月息10.98‰计算,逾期归还贷款部分加收利息20%;如国家调整利率,从调整之日起,按调整后的贷款利率计(结)贷款利息。同日,双方还签订了《资产抵押协议书》,约定被告以位于三亚市河东区商品街一巷的农贸市场第三层房产作为上述借款的抵押物,双方于1994年11月28日在三亚市房产管理局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三亚市房产管理局核发了三集房证字第231号房屋他项权证。借款合同签订之日,三亚建行将700万元转付给被告,被告也出具借款借据。上述贷款到期后,被告未能偿还借款本息。1995年8月26日三亚建行向被告发出《催还到期贷款通知书》,被告在该通知书上盖章确认所欠款项及其利息。1996年12月21日、1997年12月24日三亚建行从其帐户中扣被告借款利息共计1142.37元。因被告下落不明,三亚建行于1997年12月6日,在《三亚晨报》上发出《贷款催收通知》。1998年12月29日三亚建行又以公证形式向被告送达编号为(98)第53号的《催收贷款通知书》。被告仍未偿还借款。根据国务院(1999)33号文和中国人民银行银复(1999)80号文精神,1999年12月10日,三亚建行与原告签订建琼第SY013号《债权转让协议》。约定三亚建行将被告所欠该行的700万元借款及利息转让给原告。2000年3月29日,原告在《海南日报》上刊登《贷款催收公告》,向被告等债务人告知其承接三亚建行700万元及利息的债权,并要求被告等债务人及时清偿债务。2001年2月6日,中国建设银行海南省分行在《海南日报》上发出《关于中国建设银海南省分行已剥离不良贷款表外利息无偿转让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海口办事处的公告》,向包括被告在内的无法书面通知及发出书面通知后无法取得回执的借款人及担保人进行公告通知。此后,原告因向被告催收贷款未果,遂于2001年3月诉至本院,要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尚欠借款本金700万元及相应利息,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上述事实有:借款合同、资产抵押协议书、借款借据、房屋他项权证、贷款催收通知、公证书、债权转让协议、贷款催收公告等证据在卷,相互佐证,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三亚建行与被告所签订的《借款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但双方约定逾期贷款加收利息20%,与中国人民银行对逾期贷款的罚息利率的现行规定相抵触,不应履行,故该《借款合同》除罚息部分的约定条款无效外,其余条款合法有效。借款期满后,虽经三亚建行多次催收,被告除偿还1142.37元利息外,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已构成违约,应承担民事责任。原告根据国务院和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有关文件精神承接三亚建行的债权,且中国建设银行海南省分行已依法向被告发出债权转让公告,故应当认定,原告已合法取得三亚建行的上述债权。原告因此主张被告偿还尚欠的贷款本金700万元及其相应利息符合法律规定,但应当扣被告已付利息1142.37元。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三亚港华房地产实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原告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海口办事处清偿借款本金700万元及其相应利息(合同期内利息按双方约定计收,逾期后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日罚利率标准计收,其中1999年4月1日前的利息不计收复利,之后计收复利至本判决限令还清借款之日止,并扣减已付利息1142.37元)。逾期付款,则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关键词:FIDIC《施工合同条件》,合同管理,业主索赔,默示条款
引言
FIDIC合同条件属英法法律体系下的合同范本,被广泛运用于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合同谈判、以及各类合同的对比分析中,长期而复杂的国际工程项目实践证明,它所具有的国际性、通用性及权威性使其成为国际上公认的典型的合同条件之一。本文将从业主索赔管理的角度,在新版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下,重点对合同默示条款在索赔管理中的具体应用进行分析研究,为业主在预防索赔和处理索赔上提供合同依据及解释。
1 默示条款
合同条款是体现合同当事人双方意愿的,它规定了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内容、范围,以语言文字及图表为其表现方式的构成合同文本的基本单位[[[] 胡林龙.合同条款初探[J].河北法学,2004,(3):13-15 ]]。合同条款可以按照它具体的表现形式分为:明示条款和默示条款。
默示条款指的是,合同条件中尽管没有明确说明索赔相关的权利和内容,但能够按照逻辑、惯例推定出引申的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并联系相关明示条款确定索赔内容的合同基本单位[[[] 杨宇,谢琳琳.略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之承包商合同默示义务条款[J].企业经营管理,2007,(11):110-113]]。
2 默示条款与合同解释
合同解释,指的是对于合同内容的含义的理解、探讨。默示条款与合同解释的关系:前者是后者的重要客体。不同场合发生的争议,需要合同解释的客体也不尽相同:
① 在犹豫合同语言文字的表达模棱两可导致争议的场合,合同解释的客体也就是引起争议的条款内容本身;
② 在合同语言与合同双方其中一方的真实意愿不符时,解读该方当事人内心真意即成为合同解释的任务;
③ 在因欠条款缺失,而导致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模糊时,合同解释的重点客体是补充漏订的合同条款;
④ 在条款内容违反法律要求,而需要变更合同、并修订规则的场合,不适法的条款内容即是合同解释的客体。
默示条款之所以成为合同解释的重要客体,是因为其目的主要是通过对默示条款的解释而实现。
默示条款的合同解释也有其独成一派的特点:
① 填补合同的漏洞,是默示条款解释的核心目的
② 默示条款的解释,主要是对默示条款适用范围的解释,而非其内容
3 默示条款与业主索赔管理
3.1 业主索赔管理
业主索赔行为的目的,实质上有两个方面:
① 部分或全部驳回承包商的索赔要求;
②利用合同条款自己的各项权利,争取自己的利益。
基于以往的研究及实践,甲方的索赔管理的基本内容主要可以从三方面分析:积极防御、合理反驳、主动索赔[[[] 刘松,范海平.业主在工程建设中如何防范索赔和进行反索赔[J],江苏水利,2002,(3): 27-28.]]。
在处理工程索赔事件时,业主应该遵循的原则包括:
① 时间限制的原则
根据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中对于承包商在索赔的事件第一次发生之后28天之内,应通知工程师其索赔的意向,同时交一份索赔意向的副本给业主这一规定而言的[[[] 张水波,何伯森.FIDIC新版合同条件导读与解析[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3.]]。
② 引用证明的原则
依据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中对于承包商所提出的每一项的索赔都必须伴随着充分的、合理的证明的材料,从而表明承包商对该项费用具有索赔的资格,且数额的计算的方法和过程准确、合理这一规定而言的[[[] 宋宗宇.建设工程索赔与反索赔[M],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2007.]]。
③ 初始延误的原则
索赔事件的责任属于先者承担索赔责任一方的原则[[[] 赵浩.建设工程索赔理论与务实[M].北京:中国电力出版社,2006.
作者简介: 张涛 男 1970年9月 工程硕士土建工程
]]。
④ 风险共担的原则
根据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中,对于对外界的风险分配相对地合理这一规定而言的,共同承担风险的原则是合同风险分配特点的具体体现[6]。
⑤ 赔付实际损失的原则
施工过程中,某工作出现了影响一方的利益或造成一方的损失的情况时,需要按照实际发生的损失对其进行费用、工期的补偿[6]。
3.2 业主预防、反驳及主动索赔构成
据第 20.1款做出的规定,及违约损害赔偿的有关理论,业主可以得出和承包商类似的索赔内容,这部分内容主要应由三部分构成:工期――Time、费用――Cost和利润――Profit,分别以它们的首字母T、C和P表示。但业主索赔中工期和利润的索赔并不常见,多数索赔仅仅围绕费用进行。
4 FIDIC《施工合同条件》通用条款中的默示条款
4.1属于承包商责任默示条款分析
承包商义务条款,是指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内容,其主要义务归承包商所有,一旦在该内容中出现可能引起费用及工期增加的事件,其主要的责任应由承包商自行承担。若发生的工程事件对业主的利益造成损失,则业主可以据此条款及其解释,主动地对承包商提出索赔。
① 第1.11款【承包商的一般义务】
此条款是对承包商义务的总体明确。此条款没明确固定赔付内容,但发包商可根据实际工程中的具体情况,利用此条款避免现场作业中采用的施工方法和全部工程的完备、稳定和安全等方面受到的损害或损失。
【索赔内容】:费用C
② 第4.18款【环境保护】
此条款中规定的内容是建设要求对环境保护的具体体现,如若建设过程对当地生态自然环境造成了污染,因而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甚至责令停工整顿造成工期的延长,则这部分增加的费用及工期由承包商自行承担,不得向业主要求不合理的费用及工期补偿;如若由于承包商的环境污染等原因导致业主的利益受到损失,业主有权就相关实际发生的费用向承包商进行主动索赔。
【索赔内容】:费用C
③ 第5.4款【付款证据】
此条款规定主要是为了保证业主指定分包商能够及时获得工程项目款额的支付,承包商如无故扣留或者拒绝支付,业主则有权直接向其制定分包商支付工程项目款,而后向承包商索要此笔付款金额,承包商应合理归还。
【索赔内容】:费用C
④ 第9.2款【延误的检验】
此条款规定承包商有执行竣工试验的义务,若未能合理地履行此项义务,业主有代替其履行义务的权利,承包商若不在场,需要无条件接受业主的试验行为并为此承担相应的风险,且要支付给业主额外的支出,这部分可以作为业主方的主动索赔处理。
【索赔内容】:费用C
⑤ 第11.11款【现场清理】
承包商未能遵守此款内容规定时,业主清理完工项目场地而发生的增加的费用,应全部由施工方承担,业主可以对此内容主动提出索赔,索赔内容主要为额外发生的费用。
【索赔内容】:费用C
⑥ 第13.7款【法规变化引起的调整】
此条款有两方面的理解:一、如法规变化引起的价格变化让承包商获利,对业主而言就相当于多支付了款项,可合理要求退还已经支付多出的部分款项;二、如法规变化引起的价格变化导致承包商利益受损,承包商可能提出索赔,业主要及时地核实处理,避免产生不必要的争端。
【索赔内容】:费用C
⑦ 第15.2款【业主终止】
此条款规定了哪种情况下业主有权终止合同关系,但要明确,即使业主终止了合同关系,仍然拥有向承包商索要损害赔偿的权利,承包商不能够开脱相应的责任。
【索赔内容】:费用C
⑧ 第17.1款【保障】
该条款明确了承包商有着保障和保护业主及业主方人员人身安全的义务,任何己方行为对其造成伤害,业主都有权据此条款向承包商提出索赔要求。
【索赔内容】:费用C
4.2属于业主方责任的默示条款分析
业主责任条款,是指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内容,其主要义务责任归业主所有,一旦在该内容中出现可能引起费用或工期或利润增加的事件,其主要的责任应由业主承担。若发生的工程事件对承包商的利益造成损失或伤害,则承包商可以据此类条款及其解释,业主应在这部分做好预防及合理反驳。
① 第1.3款【通信交流】
此条款规定了业主需按时办理批准同意函等相关文件的义务。如业主或工程师无理地扣压或拖延某项应其颁发的批准、证书、同意及决定等行为,导致承包商工期、费用以及可能拥有的利润损失,则承包商可以对业主方提出索赔要求。
【索赔内容】:工期T+费用C+利润P
② 第1.10款【业主使用承包商文件】
此条款规定了业主有尊重承包商方知识产权的义务。业主擅自处理承包商产权的文件及资料,而对其造成了经济及时间上的损害,承包商有权据此对业主方提出索赔要求。
【索赔内容】:费用C+利润P
③ 第1.13款【遵守法律】
此条款规定了双方就遵循项目所在地法律的义务。如果是由于合同文本与项目所在地的法律相左造成的变更,且对承包商方造成了费用、工期及可能的利润损失,承包商可以向业主方进行索赔。
【索赔内容】:工期T+费用C+利润P
④ 第4.2款【履约保证】
此条款规定了业主索赔不得超出承包商的义务范围。如业主对于无权索赔的情况提出了索赔,导致承包商增加了费用开支,则承包商有权拒绝支付或提出相应的费用索赔要求。
【索赔内容】:费用C
⑤ 第4.10款【现场数据】
该条款对业主保管及与承包商交接现场数据资料的义务。倘若业主提交的现场数据有错误或缺失,承包商可以据此条款提出索赔申请。然而此索赔要求应考虑到范围,此范围是指在提交投标书之前,承包商对于现场环境、周围环境、以及上述数据和其它资料已经检查和核实。超越了上述范围,承包商对业主的索赔要求将属于不合理索赔,业主有权不予受理。
【索赔内容】:工期T+费用C+利润P
⑥ 第8.3款【进度计划】
该条款规定了一般工程变更发生时工程师的权利与责任,以及承包商的建议权利。一旦未来事件发生了,工程师可以依据承包商提出的建议,调整项目的进度计划,造成的工期延长还有费用延长不属于承包商的责任。
【索赔内容】:工期T+费用C+利润P
⑦ 第9.2款【检验延误】
该条款对于业主履行竣工检验的合同义务给予了规定。业主不合理地延长竣工的检验或者拒绝竣工检验给承包商带来损失,承包商可以结合7.4款或10.3款的规定,对业主提出赔偿其损失。
【索赔内容】:工期T+费用C+利润P
⑧ 第11.8款【承包商的检查】
该条款对工程师检查发生的额外工作的责任给出了规定。工程师坚持检查缺陷,而产生缺陷的原因并非承包商的责任,承包商可以对工程师要求调查缺陷原因的费用提出索赔,业主对此费用及利润有责任。
【索赔内容】:费用C+利润P
⑨ 第12.4款【删减】
该部分规定了承包商拥有工程量删减导致的费用补偿的权利。工程量的删减被通知后如果对承包商造成了利益损害,业主及工程师对此有责任,承包商可提出费用索赔。
【索赔内容】:费用C
⑩ 第13.1款【变更权】
该条款对于工程师的变更权利实行了时间限制,并暗示变更费用属于业主及工程师的责任。工程师在颁布证书前都能够提出异议,但该异议如果构成工程变更,责任就应属于业主及工程师,承包商在变更中额外的耗费和因此遭受的损失,可以向业主提出索赔。
【索赔内容】:工期T+费用C+利润P
第14.8款【延误的支付】
该条款对承包商在业主延误支付的情况实施了保护和保障。支付延误的产生一般归咎于业主或者工程师。对于这两种原因引起的支付延迟,不论谁的责任,承包商都可据此款向业主提出索赔。
【索赔内容】:费用C
第15.5款【业主终止的权利】
此条款对于业主的终止权利实施了一定程度限制。制订此条款的目的是为了及时终止一个没有商业前途的项目,并非是给予业主随时终止合同的权利,业主不能任意更换既定的承包商。承包商可按照16.3款及19.6款的规定在业主不合理的终止后提出索赔。
【索赔内容】:费用C
第16.4款【终止时的支付】
此条款是继16.2款之后对业主履行其赔付义务的规定。16.2款的规定用于判定责任是否属于业主方,如果终止合同其责在业主,承包商的损失费用及利润就应由业主承担。
【索赔内容】:费用C+利润P
第17.1款【保障】
该条款规定了业主对承包商的保障义务。对于条款中进行说明了的内容,如业主在这些义务上没能尽到对承包商的保障和保护之责,业主应在承包商提出索赔要求后给予其相应的费用赔偿。
【索赔内容】:费用C
第17.5款【知识产权和工业产权】
此条款规定了业主有尊重知识产权及工业产权的义务,防止由自己的过失导致施工方受到与之相关的侵权指控。如果导致承包商受到侵权指控的原因属于甲方责任,则由所述情况导致的费用损失,承包商可以对甲方提出索赔要求。
【索赔内容】:费用C
第19.7款【根据法律解除履约】
此条款规定了满足双方解约条件的情况,并明确了业主期间相关的责任义务。如解除履约对承包商造成了损害,而解约的原因属于上述情况,则承包商可对业主提出损害费用的赔偿。
【索赔内容】:费用C
关键词:低压;空调;复合玻璃纤维板;风管;榫接
中图分类号: TU74 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本施工技术主要采用玻璃纤维板[1]槽口式压弯成型,玻纤风管之间采用插入式接口(即榫接)的连接方式。对风管的制作、支(吊)架安装、风管的修补等进行细化,以确保整个空调通风系统的施工质量。
1.施工工艺流程及操作要点:
1.1施工工艺流程:
图1施工工艺流程图
1.2操作要点:
1.2.1拼版:
采用CAD软件进行拼版放样。具体拼版尺寸按表1要求执行。
拼版放样尺寸表表1
1.2.2划线、下料:
首先,将玻璃纤维板内层朝上平放在平整、干净的工作台上,然后按拼版图要求在板上划线。板材下料主要采用单刃刀。切割时注意切入深度以不划伤外层铝箔为准。
1.2.3压弯成型:
压弯合口前,先将切割好的风管板面压弯处及雌雄接口纤维外露[2](以下简称“露黄”)处用专用修补液 [3]涂刷2-3遍,直到无“露黄”现象为止。
按拼版图要求进行压弯,压弯成型后将风管封口处盖舌用装钉针密封固定,要求装钉针间距不大于50mm,然后用25mm宽带玻璃丝布的铝箔胶带[3]进行密封并压紧。
1.2.4粘接、修边:
在管内壁四边及角落处用专用修补液均匀涂刷两遍,涂刷时,严禁存在因缺胶而产生的“露黄”现象。
将下料时不小心被划伤的风管接缝处外表面粘贴上铝箔胶带进行修补,并压紧。
1.2.5风管加固:
半成品风管加固成型后,将风管加工时落在内壁的玻璃纤维清扫干净。
1.2.6支(吊)架安装:
支(吊)架在楼板下、梁侧及墙上固定做法见图2。
图2风管支(吊)架安装做法示意图
支(吊)架型号选择要求详见表3。
垂直立管支架的安装:垂直立管支架安装时,其支持立管高度不得超过3.5m(一般不超过一层楼高)。施工时,支架间距不大于1m。每个支架拉杆的间距不大于100mm,每处拉杆数量不少于2个。
1.2.7风管吊装:
吊装时,先将风管一端放到已安装好的吊架横担上,并将另一侧风管抬起,再将该侧横担用螺栓安装好。最后对螺栓进行调节,直到其标高符合设计要求为止。具体施工顺序见图3。
图3风管吊装施工顺序
1.2.8风管修补:
风管的修补方法按以下要求操作:(1)风管内表面破损而产生的“露黄”现象。如破损深度较浅,不影响风管保温及隔音效果,只需用滚筒或刷子将专用修补液在破损处涂刷一遍,并在通风及采光处自然风干即可。(2)风管外表面轻微划伤。可采用带玻璃丝布的铝箔胶带进行密封并压紧。(3)风管外层铝箔小面积脱落,而玻璃纤维层未发生损坏。可选用一片合格的铝箔片进行风管铝箔外表面修补,再用带玻璃丝布的铝箔胶带进行密封、压紧.(4)风管内壁或外壁小面积破损较严重,已损坏玻璃纤维保温层,可将破损的地方割下来,另选一块完好的板材,将其切割成与破损处相同的形状,并在两块板材接缝处开出雌雄搭接口,在接口四周涂上专用修补液,再根据前述粘接要求进行密封。(5)如果风管破损很严重,有可能会影响风管的正常运行,或影响风管的保温、隔音效果时,则该段风管需要全部作废,更换新的合格风管。
2.质量控制
2.1用钢卷尺、直尺检查进场玻璃纤维板的长、宽、厚度等尺寸,要求长、宽允许偏差不超过±5mm,厚度应不小于25mm[3],且进场板材的厚度应一致。
2.2检查进场玻璃纤维板,外观应无划伤现象,内壁隔离介质不应有“露黄”现象,对主材质量有疑异的,需要进行复检,各项指标达到设计要求方可使用。
2.3用卷尺检查板材压弯、雌雄接口、盖舌等处下料尺寸是否与拼版放样图相一致。成型后的风管内径允许偏差不应超过±1mm。
2.4隐蔽前进行实体质量检查,并按规范要求进行漏光检测,确保损坏处已全部修补完毕。
3.安全措施
3.1施工前,应编制临时用电方案或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5]。
3.2施工所采用的I类电器设备要求具有双重绝缘和加强绝缘的安全防护措施;Ⅱ类电器设备要求采用超低安全电压供电以防止触电。
3.3专用射钉枪应严格按照使用手册的要求进行操作,避免射钉伤人。
4.环保措施
4.1选用主、辅材一定要做到绿色环保,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4.2施工人员应佩戴口罩及胶制手套,以防止脱落的玻璃纤维通过呼吸道及皮肤进入人体。
4.3玻璃纤维板边角余料应统一堆放在专用库房内,集中处理。
5.结束语
复合玻璃纤维板风管凭借其重量轻,施工周期短,维修方便,保温及隔音效果好等优点,已逐步应用于空调通风系统中。该种材料较传统的镀锌钢板风管相比,施工工期缩短了20-40%,人工费降低了20-50%,产生了较大的经济效益,具有很好的发展前景。
参考文献:
[1] GB/T 13350-2000.绝热用玻璃棉及其制品[S].中国标准出版社,2008
[2] GB 50243-2002.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S].中国计划出版社,2002
[3] JC/T 591-1995.复合玻纤板风管[S].中国标准出版社,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