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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设计合同管理优选九篇

时间:2023-05-30 14:34:48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工程设计合同管理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工程设计合同管理

第1篇

关键词: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管理法制化规范化 国际化建设

中图分类号:S611文献标识码: A

我国建设工程快速发展,配置建设活动资源的设计市场日益活跃,弊端也逐步显现,出现许多不按市场规则行事的案例,引起许多纠纷与问题,影响了市场健康发展。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作为设计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建筑活动主体间沟通的纽带,起到剂的作用。自九七年我国颁布《建筑法》、《合同法》以来,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已成为规范建设工程主体各方权利与义务的重要法律文本和重要凭证,在完善设计市场发展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因此,全面提高法律意识,加强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国际化建设,以适应建设工程设计市场发展十分重要。

一、我国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管理的基本现状

1997年我国颁布了《建筑法》,1999年颁布了《合同法》、《招标投标法》,2005年建设部又颁布了《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2007年印发了《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一系列法规的出台,使建设工程设计市场出现新局面,相关单位能依法签订合同并履行合同义务,双方权益受到保护,出现问题能依合同规定协商解决,设计市场迈入有法可依的轨道。

二、我国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我国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管理也出现许多新问题。

1.法律、法规不完善

我国建设工程领域相关法规大都是十几年前颁布的,这些法规只概括笼统地对签订合同双方和权利义务以及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了简单的规定和说明,并没有相应的具体意见,对于违反合同相关条款的执法规定也仅在我国《刑法》中有部分说明,更没有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的具体法规,法规不完善造成了诸如设计费不按时支付,设计图纸因此不能继续交付,影响了建设工程进度,给信誉造成影响等一系列问题。

2.合同文本不规范

我国建设工程领域的合同文本是按照建设部出台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标准订立的,国家对于合同文本的制定有着明确的规定,但是,在目前我国的建设工程领域中存在着大量的不合规格的合同文本。一方面,目前,在建设工程市场中不依照建设部出台的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的比较多,发包商与承包商之间很多都采取自制承包合同的形式来签订承包合同。而自制合同带来的最大的问题就是,在约定的合同条款中,条款的词语用法、条款的前后衔接、条款的文本格式等都与规范合同文本有很大的差别,尤其对于一些不法的发包商而言,他们倾向于自制合同文本,这样就可以通过一些模糊的字眼以及笼统的语句来规避自身的风险,等到承包商发现自己的权益受损时,发包商可以通过合同条款的另一种解释来获得为自身利益辩护的权利。

3.法律意识淡薄

受封建思想束缚,全民法律意识淡薄的现象依然存在,虽然多年普法,但具有法律知识能真正依法办事维权的不多,在建设工程领域也不例外。大部分设计合同管理人员大都缺乏正规的法律教育,缺乏应有的法律知识,法制观念淡薄,没有依法办事维权的习惯,一切服从领导已成为常态,一旦出现问题不懂依法维权。

4.管理人员缺乏

我国建设工程领域重资金、重技术、轻管理的倾向仍很严重,认为工程管理不是热门学科,许多优秀人士不愿参加这方面的学习研究,使得参加这方面学习的人大都是不得已或转业人员,他们学习兴趣不高,即使输送到建设工程单位,领导也不重视,工作繁杂辛苦,职务不明确,工资待遇低,工作不安心,更谈不上研究。因此造成包括设计合同管理人员在内的建设工程管理人才缺乏。

5.管理水平落后

受重技术轻管理思想的影响,造成管理人才缺失,仅有的现岗管理人员,不但缺乏专业知识,从合同的签订、履行到终结,至出现违约问题等各方面整个过程缺失系统完整的规章制度可循,造成管理水平落后。

6.涉外需求不适应

改革开放不断深入,涉外建设工程设计项目日益增多,在接纳涉外建设工程设计项目出现了许多障碍,既无与之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可依,又缺乏相应的合同示范文本可循,更缺乏涉外设计合同管理专业人才。

三、加强我国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管理的建议

(一)加强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管理法制化建议

1.完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

依法治国是我国基本国策,完善的法律法规是有法可依的基础。针对我国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现状,建议在现有的相关法律框架下,国家或地方出台具体的法律、法规、实施细则,制定配套的实施意见和办法,使建设工程设计从双方开始业务洽谈至设计招投标、合同的签订、合同履行到违约赔偿等各方面的管理,真正实现有法可依,便于准确把握。

2.提高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管理的法制观念

只有不断提高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管理者的法制观念,才能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针对我国目前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管理人员法律知识缺失,法制观念不强的实际,建议建立对职管人员的学法、培训、考核的长效机制,有计划地开展交流研讨活动,逐步提高他们的法制观念。

(二)加强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管理规范化建议

1.培养高素质设计合同管理人才队伍

人才是企业发展的根本,培养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管理高素质人才至关重要。针对我国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管理人才现状,建议制定严格的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的长效机制,规范职业准入门槛,同时加强对职管人员的专业理论与技术继续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职业素养和水平,引进激励晋升机制,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合同管理人才队伍。

2.制定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的示范文本

规范的合同示范文本是重要的法律文本,也是重要的法律凭证。针对我国目前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文本的实际,建议国家或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相关设计合同示范文本的同时,制定限制使用自制文本的规定,促进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管理规范化,避免不必要的纠纷产生。

3.健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科学管理制度

科学规范系统化的管理制度是提高管理水平的重要特征。针对我国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的现状,建议有关部门建立科学的、与法规相配套的、全方位的管理制度,形成包括专业人员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继续教育、合同备案、审查、合同执行全程监督、文件档案管理、设计费第三方监管、信息网络管理等等在内的管理制度。

(三)加强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管理国际化建议

只有国际化管理才是现代化的管理。面对改革开放深入发展和我国建设工程设计市场不断对外扩展的实际,建议学习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先进经验,制定签订涉外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相关的实施条例与办法,在推行我国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时,充分考虑国际化因素,参照国际合同文本,在满足跨国建设工程设计实际的同时,力争将合同做到与国际接轨,并尽快培育一支有较高专业理论与技术水平的高素质涉外设计合同管理人才队伍。

结束语:

只有不断深化改革,加强科学研究,促进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管理不断向法制化、规范化、国际化迈进,才能适应设计市场发展的需要。

参考文献:

[1]王利明,崔建远.合同法[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2]房维廉.经济合同法的理论与实务[M].中国商业出版社.1994

第2篇

论文关键词 合同管理 意思自治 合同风险 策略控制

业主方的项目管理工作涉及项目实施阶段的全过程,建设工程由于项目投资巨大、建设周期较长、涉及合同当事人众多,并对业主方的建设项目管理工作带来了风险,加强合同管理工作,通过运用合同的规范、约束效力,有助于维护建设工程各方的正当利益。

一、合同法律原理在建设工程管理中的作用

一个大型建设项目的合同数量可能成百上千份之多。而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工作包括了对于每个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接触等过程的控制与管理,同时也涉及到对所有合同进行统筹规划管理的过程。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工作包括了前期合同结构的选择、合同文本选择、合同计价方法和支付的方法、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与控制、合同索赔、合同诉讼等内容。

合同意思自治是合同法律原理的一项最基本原则,意思自治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基于双方的真实、自由愿意,并不受其他主体的非法干涉,该原则的核心是充分尊重当事人在进行合同活动中对外表述的内心真实意愿即合同自由。合同意思自治原则为建设工程合同相对人选择、合同条款的达成以及合同履行方式提供了自由的空间。充分利用合同意思自治原则,业主方可以在合同签署之前,在市场范围内自由选择适合的当事人,以完成相应的建设工程项目。这一原则也为业主方合同条款的拟定提供了基本的理论基础。特别是对于在合同签署过程中分歧较大、难以达成一致的内容,合同双方通过充分的意思表示,经过讨价还价式的谈判与妥协,最终达成相应的合同条款,而这些最终达成的合同条款也被视为双方真实、自由的合意达成,并对双方产生相应的法律约束力。

二、业主方合同管理中的风险及其法律控制

业主方合同管理的风险可以划分为合同管理意识淡薄的风险、合同违约追责风险、合同条款陷阱风险等方面。

(一)业主方合同管理意识淡薄的风险

在业主方的合同管理中,由于对于相关建设工程法规的不重视,缺乏对于合同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对于应当签订正式合同的项目没有签订合同,往往通过口头协议、事后补签合同等方式来达成协议,一旦发生争议对合同双方都十分不利,缺乏有力地合同作证,造成问题纠纷难以解决,影响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而“阴阳合同”在工程建设项目中仍十分普遍,建设工程大多通过招标形式来确定施工单位,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依据招投标文件签订的在建设工程管理部门备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称为“阳合同”。而在招标之后业主方擅自变更合同内容,与对方当事人私下通过“补充协议”等方式再次签订与原合同内容不一致,甚至原合同条款内容。对于“阴阳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1条明确规定:“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那么,业主方在编制或者委托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当事先对与招标文件所附合同内容进行严格审查,一旦招标文件中的合同被确定,对方当事人签署备案之后,再试图通过“阴合同”的行为改变原合同内容,意味着违反了法律的要求,对于业主方十分不利。

合同管理工作更不规范,往来函件、工程签证缺乏必要的记录和保管,发生问题后扯皮不断,相互推委。

(二)合同条款及变更的风险

合同文本应当尽量将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划分清楚,业主方签署的多数合同文本都由对方单位提供,部分合同文件中对于双方的权利义务约定往往显示公平,违背了合同要求公平、公正的原则要求,合同对方当事人如过多地强调了自己的权利,对于业主方的权利涉及较少。一般在建设工程中的业主方责任主要是合作责任,一般包括业主方雇佣人员并委托其在授权范围内履行业主职责的部分合同责任,及时对于对方当事人履行合同必须的决策、手续、答复指示下达沟通责任,及时提供相关的资料、图纸、场地、道路以及支付工程款,及时验收接受责任。

一般对于业主方的不利的合同陷阱主要是对于有失公平和公正,履约双方的责权严重不对称,缺乏对于对方当事人的制裁条款以及违约金制裁的约定。

对于业主方合同管理而言,合同变更的风险较大,由于业主方新的变更指令、设计方、监理方的导致图纸修改、工程环境变化、业主方要求承包商改变施工方案,由于业主方、政府部门要求、环境变化、不可抗力、原设计错误导致的设计修改等原因引起的工程变更,由业主承担合同责任。由此造成的施工方案变更以及工期的延长和费用的增加,都将由业主方承担。所以,业主方所提出的变更请求,需要慎之又慎,重视并论证变更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加强前期的勘察、准备工作,尽量减少工程变更,杜绝无谓地变更。

三、业主方合同管理中的策略运用

(一)专门合同管理部门或人员的设立为业主方合同管理的提供制度保证

业主方在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工作中,可以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的周期长短和资金投入情况,专门设立合同管理部门或专门合同管理工作人员。任选具备熟悉建设工程法规与合同法律制度、政府采购、招投标法律法规方面的人才进行专门合同管理,建立合同管理工作流程,设立合同管理账目,及时跟进合同执行进度,做好合同的系统化与专业化管理工作。比如,在编制招投标合同文件时,由专门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合同条款的诊断、拟定。招投标完成后,签署合同过程中的合同管理人员的再审核,最后再与建设项目监审部门形成最终合同文本,交由业主方盖章签署。完备的合同管理制度与工作流程,能够在制度上保证业主方合同管理工作的规范性与持续性。

另外,业主方合同管理工作中的合同资料的归集、建档制度也有助于开展合同管理工作,对于合同文本以及相关文件、资料、法规的系统建档,系统、科学、完整的合同资料既能防止合同资料的遗失,对于后续结算工作、纠纷处理、审计备查及咨询参考提供良好的辅助证明作用。

(二)根据项目情况选取不同的合同计价方式以及合同文本

建设项目中的施工承包合同常见的主要有总价合同、单价合同以及成本补偿合同。不同的合同计价方式各有其利弊,单价合同以单价优先为原则,业主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数字是参考数字,实际工程款则按照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合同确定的单价计算。而单价合同的不足之处对于业主方来说,核实工程量需要花费巨大的精力,同时还要防止施工方增加工程量。固定总价合同的一次包死方式虽然对于业主来说最简单易行,但忽视了因为环境变化和工程量增加的变化。对于固定总价合同业主方可以在工程量小、工期短,施工环境条件稳定,图纸完整、清楚,工程任务范围明确的情况下采用。而变动总价合同对于变动的影响因素进行了规定,对于客观原因引起的变化导致的方进行调整。对于工程特别复杂、工程技术、结构方案不能预先确定的情况,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其优越性,承包商风险低,利润有保证,但对业主方来说,合同不确定性以及合同无法准确将工程内容、工程量以及合理的终止时间等进行合理安排,对业主方合同履行与监督不利。

因此,在建设项目中,根据工程的总体情形,工程量的大小、风险的高低、施工周期、施工影响因素等,选择不同的合同计价方式,通过不同的计价方式达到以合同的方式控制投资目标、进度目标、质量目标的实现。

此外,我国为规范建筑市场,出台了一系列的合同示范文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建设工程勘察合同文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文本等,这些合同文本对于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及纠纷解决提供了指导性的内容。但合同示范文本也存在一些问题。在选择合同示范文本时应结合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选用,将合同示范文本与非示范文本合同相结合,否则即使选用合同示范文本,也会造成订立合同流于形式,订立合同简单,但内容具体条款却是,权利、责任划分不明确,合同文本形同虚设,带来合同履行风险。对此业主方应灵活选取合同示范文本,同时结合项目实际,运用非示范合同文本形式准备表达双方的合同意思。

(三)合同文本条款的巧妙拟定可以约束制裁对方当事人行为的目的

合同法律制度的最根本之处在于合同的订立必须双方根据自身的真实意思表示达成某种合意。在建设项目中,业主方在合同条款的设定时,应当充分利用合同法律制度这一根本宗旨。特别是对于一些没有工程经验、工程人才缺乏的单位,巧妙设定合同条款,有助于维护业主方的投资利益。

对于合同条款的约定技巧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设定:

1.担保条款的合理运用。我国担保法规定了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五种担保方式。而在建设项目中常用的担保种类则包括了投标担保、履约担保、支付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保修担保等。而对于业主方来说,合理设定投标担保条款、履行保证条款、工程保修担保条款,则能够起到约束、督促对方当事人的目的。如,关于工程保修担保,在合同条款中拟定:“每次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扣除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保留金扣除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该部分保证金在工程质量保修期期满之日一个月内,施工单位取得业主方出具的完成质量保修期工作证明进行支取,业主方收到施工单位的支付请求后,无息支付保留金。”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于质量保修期做了规定,利用保留金条款则有助于业主方制约施工单位积极按时履行保修义务,达到督促施工单位履行后合同义务的目的。

第3篇

关键词:国际工程合同;课程建设;项目管理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079(2014)21-0074-02

一、“国际工程合同管理”课程定位

“国际工程合同管理”是工程管理专业中的一门主要专业课程,其目的是:通过本课程的教学使学生了解国际工程的各种项目管理模式、与国际工程管理过程有关的合同类型;理解国际工程合同管理的基本要求及其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文件;掌握国际工程权威的工程采购合同文件、FIDIC施工合同文件的内容与编制;使学生具备在国际工程承包过程中按国际惯例编制、运用国际工程合同和进行国际工程合同管理的基本能力,培养出合格的国际工程管理人才。

二、课程建设探讨

课程建设是教学环节的一项重要工作,它对于人才培养起到重要作用。每门课程既有其自身的特点,也有课程所共有的特点,因此笔者认为“国际工程合同管理”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建设。

1.从课程自身特点加强课程建设

(1)实行双语教学。兰州交通大学原来是铁道部直属院校,原名为兰州铁道学院。土木工程学院是兰州交通大学师资力量最强的学院之一,学生就业形势良好,主要就业方向为工程局、设计院、铁路局等。从最近几年毕业的学生统计数据来看,大约有10%的毕业生签约到海外公司,从事国际工程项目,通过他们的反馈发现,很有必要加强国际工程课程的学习,特别是在上课过程中进行双语教学,提高他们的专业知识和语言能力。

国家教育部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要求高等院校开设5%~10%的双语课程。国际工程合同管理研究的对象是国际工程。国际工程是一项允许由外国公司来承包建设的国际工程项目,即面向国际进行承包建设招标的工程。[5]因此,“国际工程合同管理”课程由于其国际性和涉外性天生就有双语教学的特性。要培养走向国际工程的管理人才,需要他们既要懂技术、专业知识还需要懂语言,国际工程建设需要的正是这样能与世界接轨的复合型人才。[2]通过双语教学既可以传授给学生专业知识,还可以帮助学生熟悉和掌握一些专业的外语词汇,达到基本的交流、同时能够读懂专业的外文资料的目的。实行双语教学符合国际工程合同管理人才培养的需要。在双语教学过程中要注意双语教学的效果,可以有针对性的进行。

(2)比较教学法。比较教学法就是把彼此之间具有某种联系的教学内容放在一起并加以对比分析,帮助学生认识其本质差异。教学中采用比较法,一方面帮助学生分析同类问题的共性,便于抓住教学内容的实质;另一方面通过比较发现其不同,帮助学生进行区分,以便在以后能够在解决实际问题时可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培养学生分析能力、发现与解决问题的能力。[4]一方面需要将本门课程和相关的其他课程进行对比,加深学生对知识的掌握。另一方面针对同一门课程需要将前后的知识进行分析比较。这样既可以找到同一种事物的联系,又能找到其区别,更容易加强学生对其共性和个性的掌握,增强教学效果。

(3)加强教学实践环节。实践环节是“国际工程合同管理”课程教学的一个难点。实践环节作为教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课程设计、课外实习、专业技能训练、科研技能训练、毕业论文等。目前实践环节的设计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让学生有更多的机会参与国际工程项目的专题讲座。如:安排兰州交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参与海外项目援建的教师为学生进行讲座,邀请有国际工程经验的校友或专家来校开展专题讲座等。二是建立一个国际工程合同管理的网络平台,设置国际工程经典案例、国际工程信息动态、我国国际工程的发展现状、我国国际工程建设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等版块,通过网络资源的共享达到交流、学习的目的。

2.从课程共有的特点加强课程建设

(1)调整教学计划。

1)调整本门课程的教学计划。通过调整使课程的衔接更具合理性,形成一个完整的教学体系。兰州交通大学大三第一学期开设有“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工程项目管理”,教学过程中通过对国内建设工程合同、工程项目管理课程的学习已经对合同管理有了一定的认知。如果紧接着开设“国际工程合同管理”课程,不仅可以保证课程教学的连续性,同时可以通过相似内容进行对比,加深理解。目前兰州交通大学“国际工程合同管理”课程开设在大四第一学期,通过这几年的教学来看教学效果一般。因此在调整新的教学计划安排时,已考虑将本门课程安排在大三的第二学期,这样调整也符合学生培养计划的需要。

2)扩宽本门课程的受众群体。从目前的就业情况及国际工程的发展来看,各大工程单位都开展了国际工程项目(海外项目),在国际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最缺少的就是国际工程管理人才,因此对国际工程管理人才的需求也在加大。2013年兰州交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与中交集团等单位合作,专门针对签约他们单位的大四“土木工程”专业毕业生进行“国际工程合同管理”等课程的培训,旨在通过培训使学生了解国际工程、熟悉国际工程的管理,能够为他们走上工作岗位打下一定的基础。

目前兰州交通大学的“国际工程合同管理”课程主要是针对工程管理专业开设的一门必修课程。但是兰州交通大学工程管理专业只是土木工程学院的一个分支学科(见图2),其他专业的学生从就业方向来看也需要国际工程管理方面的知识,因此将“国际工程合同管理”课程列为土木工程专业的选修课程,加大受众学生人群非常有必要。目前该课程仅作为选修课程,主要是因为一方面考虑学分制下选修和必修课程的比例,另一方面也考虑满足部分同学的需要,这样可以为日后从事国际工程工作的学生提供学习机会。

(2)加强课程建设。

1)加强师资建设。从国内工程管理专业设置来看,国际工程管理是五大方向(投资与工程造价管理、房地产经营与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国际工程管理、物业管理)中的其中之一。目前兰州交通大学国际工程管理方向教师的师资力量还比较薄弱,主要承担教学任务的只有一名教授和一名讲师,教学团队和教师队伍还需加强,研究方向还需明确。对于这门课程的发展,一方面需要不断培养后续的人才,加强教学团队建设,形成一支职称、年龄、学历结构合理的教学研究团队。学院、系所有关领导也多次开会研讨国际工程方向的发展,计划引进人才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另一方面需要形成自己的科研团队,明确研究方向。要以科研促教学,教学科研稳步发展。以天津大学为例,天津大学管理学院分别于1981年、1993年在全国率先建立基本建设管理专业和国际工程管理专业,是目前国内在国际工程管理方面实力居前的院校。目前的国际工程管理梯队及方向。

2)加强教材建设。教材的选用是影响课程教学质量的一个重要方面。目前国际工程合同管理的规划教材是何伯森主编的《国际工程合同管理》,该教材理论性强,但是基本没有案例。在教学过程中,学生普遍反映理论太多,提不起兴趣。因此,计划结合兰州交通大学的学生培养目标编一本适合本校学生学习的教材,一方面突出国际工程管理的理论深度,另一方面配合大量的国际工程案例,增加教材的实践性。目前已经和化工出版社签订协议,正在进行教材的编写工作。

(3)加强教学方法的探讨,注重教学效果。

1)教学过程中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原则。针对本专业学生毕业后多去工程单位工作的实际情况,教学不能脱离实际。“国际工程合同管理”课程的特点是文字、理论的东西多。因此要在教学过程中注重引入实际教学。结合同学们的反馈及课程特点,实际教学中通过引入实际的案例来丰富教学效果,让学生将课堂内容应用于案例实践中,有利于加深学生对课程内容的理解并培养学生的应用能力。[3]在引入案例教学时,一定要起到案例教学的效果。首先要注意案例设计,案例的选择要具有代表性。对照实际案例,用案例验证理论、理论验证案例。其次要注意案例的局限性。因为有的案例只能代表一个工程项目,而工程的特点就是单件性、一次性。因此,在讲解案例的同时要进行深入剖析,在分析个性的同时要找到其共性,从而起到为其他工程借鉴的作用。

2)教学过程中要加强合作学习和自主学习。学生作为教学主体之一,在学习中扮演着重要作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决定了学习效果,因此需要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首先要讲好第一节绪论课,让学生了解本门课程的重要性,让学生对本门课程感兴趣。其次在教学过程中要加强合作学习,同时注重学生自主学习。[1]合作学习也就是集中学习,可以将同学们分为“正方”和“反方”两组对教学中的一些重要内容展开讨论,采用“头脑风暴”法,各抒己见、集思广益。同时小组成员之间也可以相互讨论,分享见解。通过讨论活跃了课堂气氛、调动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自主学习也就是要独立的学习,通过布置一些作业,课后独立完成,让学生对课堂重点在课后做进一步的消化。

3)引入多媒体教学。多媒体的好处是:一是直观性,能突破视觉的限制,多角度地观察对象,并能够突出要点,有助于对概念的理解和方法的掌握;二是图文声像并茂,多角度调动学生的情绪、注意力和兴趣动态性,有利于反映概念及过程,能有效地突破教学难点;三是交互性,学生有更多的参与,学习更为主动,并通过创造反思的环境,有利于学生形成新的认知结构。通过多媒体将相关案例直观地展现在学生面前,可以弥补传统教学中的缺陷,更好地提高教学效果。在引入多媒体的同时一定要注意课件设计,要在课件制作上下功夫:理论配合案例,图文并茂。不宜将教材的内容全部搬到课件上来,这样既不能突出重点,条理也不分明。

三、结束语

“国际工程合同管理”课程建设是一项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的工作,虽然通过以上措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还存在着不少问题,在本门课程建设中需要解决师资问题等,以期可以为我国国际工程事业的发展培养出更多的实用型、复合型的国际工程管理人才。

参考文献:

[1]张中华.现代大学教学方法论指导思想体系初探[J].江苏高教,2010,(3):71-73.

[2]吴凤平,等.国际工程承包课程教学模式探讨与实践[J].高等建筑教育,2011,(3):72-74.

[3]何,邓晓梅.案例教学法在工程项目管理课程中的应用与评价探索[J].项目管理技术,2010,(10):89-92.

第4篇

关键词:高速公路;建设;工程计量;合同管理

1高速公路建设中的工程计量

1.1工程计量含义与要求

工程计量是指施工单位计量人员对施工现场已完工程且达到合格标准的实体工程做出准确的计算,同时用一定的单位对其进行表述的过程。工程计量是要按照施工图纸和行业技术规范,对整个工程的建设质量、效率和组织能效做出审核和估算,以此来对工程项目的竣工日期做出估算,保障工程的付款相对合理。工程计量的方式和内容必须和签订的合同保持一致,而且要按照合同文件中规定的条款执行。

1.2工程计量的依据和范围

工程计量的主要依据有:合同文件、施工设计图及变更设计图、0#台账、有关计量的补充规定、索赔审批文件以及交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等。计量范围则可按照合同文件规定的工程范围及费用范围。

1.3工程计量的具体流程

工程计量一般分为三个部分,第一是计量的通知和申请,第二是计量文件的资料审核,第三是填写计量表格,这三个步骤是需要按照顺序依次进行的,不能漏掉哪一个环节。计量申请由施工单位计量人员向工程建设工作者发出计量通知,然后再提出申请,且计量是一项综合性工作,需要质检资料、施工照片、试验资料等内业资料作为支撑。只有在实体工程完工以及内业资料齐全完善的情况下,才能将计量资料提交到监理单位审核,监理工程师会对这些资料做进一步的审查,同时退回与标准不符的资料,要求施工单位计量人员重新整理并提交相关资料,确认无误后再提交给建设单位工作者审批。最后一步的计量表格填写的内容就是计量的结果,填写的过程一定要保障表格内容具体明确。工程计量会在某种程度上造成工程进度和工程成本的影响,所以需要将工程量数据的准确性提高,建立计量台账,能有效的查出是否漏计、超计量等情况,为计量的真实性提供保障。实施工程计量就应该要按照工程施工的实际进度和报表,在符合计量规范的情况下,将报表的数据内容做出核算,通过相关的计量软件,把计量的表格制作打印,之后让监理工程师审核,通过之后再交给建设单位。

2高速公路建设中合同管理现状

为了达到某种特定条件双方当事人签订协议以此来确保双方能实现自己的承诺,这种协议就是合同,签订合同也是为了达成最终的目标而实行的一层法律方面的保障。所以,建设单位一般要在建设高速公路之前和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建设单位也需要按照招标的具体要求,对高速公路工程的类型去做深入了解,接着根据高速工程的具体情况去完成设计,提出具体的建设方案,同时也要确定高速公路的工程造价,这种方法,不仅方便计算出建设成本,也能够确定建设单位最终的付款方式。由于不同的工程类型会采用不一样的合同形式,付款的方法也会造成一定的差异。笔者通过大量的研究发现,高速公路工程的合同类型主要有以下几种,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通常需要签订合同的情况一般都是施工技术相对困难,但是整个工程的规模还不大的状况下,建设单位一般会做出具体的方案和设计图纸,提供给施工单位参考,这种方式能够让施工单位对项目的具体成本做出具体的预算,同时如果发现预算成本较高,那么就会判断该工程项目比较紧急,双方就需要在原有的成本上再确定相关的管理费用和利润,再次草拟确定工程总造价,对原先的成本合同做出进一步调整。在选择签订单价合同的时候,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都需要对整个工程建筑的周期和实际上工程项目的建设规模进行考虑,同时也按照该工程的具体特点,列出会影响高速工程建设的具体因素。通常承包高速公路工程的人员会按照招标的具体要求,将初步的合同的管理方案拟定,然后在招投标的时候,将承包商的工作积极性调动起来,保障承包商参与到的竞标都是公平的,如果遇到了符合招标要求的投标商,那么招标单位就可以和他们签订单价合同了。

3高速公路建设中的合同管理

3.1严格掌握合同签订范畴

在高速公路的建设过程中,会涉及到很多项目,不同的项目文件对于整个高速工程的建设质量和工程期限都有不同的影响,想要保障整个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可以顺利开展,就需要保障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的周全考量,那么甲乙方在进行合同签订的时候就必须将合同的内容和范围都明确规定,确保整个合同的框架和设计是明确和严密的,特别是要明确应付的款项。想要保障签订的合同内容和款项能有效执行,就需要在合同签订之后将交底的工作处理好,不仅是保障合同执行者对于合同的内容和相关规定更加了解,还是想要让各个施工单位都更加了解具体的合同条款,降低在施工中无效的人力和财力损失。

3.2处理好合同管理的内容

在招投标的过程中按照招投标文件和具有法律效用的相关信函组成施工合同,这种合同是作为业主、承包商和施工单位之间的枢纽,可以给参与三方一种规范的示范性作用,所以一定要按照施工合同去做施工管理。合同管理需要按照工程建设的具体情况,将具体的记录和管理做好,同时在进行审查管理时也要注重工程建设过程的变更情况、补充设计、增加费用和工期等,以此来保障有效管理合同。

参考文献:

[1]仲亚洲.讨论高速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中的计量支付工作[J].黑龙江交通科技,2018,41(10):210-211.

第5篇

【关键词】 建设工程合同 合同管理 目标制

一、合同在建设项目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发包双方为实现建设工程目标,明确相互责任、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加强合同管理,是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的重要手段。市场经济机制的发育和完善,要求政府管理部门转变职能,更多地运用法律、法规和经济手段调节和管理市场,而不是用行政命令干预市场;承包商也必须按照市场规律要求,健全和完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而合同管理制度是其管理制度的关键内容之一。

建设工程项目由于建设周期长、合同金额大、参建单位众多和项目之间接口复杂等特点,项目工期和功能等主要质量控制点往往会反映在合同上。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和灵魂,建设工程合同以《合同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文件为主要管理依据,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施工合同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三部分及相关附件文件组成。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设市场主体之间相互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是通过合同确定,加强对施工合同的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推行合同管理目标制

合同管理目标制是各项合同管理活动应达到的最终目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目的是项目法人通过自身在工程项目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过程中所进行的计划、组织、指挥、监督和协调等工作,促使项目内部各部门、各环节互相衔接、密切配合,验收合格的工程项目;也是为了保证项目经营管理活动的顺利进行,提高工程管理水平,增强市场竞争能力,从而达到高质量、高效益,满足社会需要,更好地为发展和繁荣建筑业市场经济。

合同目标管理的过程是一个动态过程,是指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为实现预期的管理目标,运用管理职能和管理方法对工程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行为施行管理活动的过程。

1、合同订立前的管理。合同一旦签订就意味着合同生效和全面履行,所以要采取谨慎、严肃、认真的态度,作好签订前的准备工作。具体内容包括:市场预测、资信调查和决策,以及订立合同前行为的管理。

2、合同订立时的管理。合同订立阶段,意味着当事人双方经过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充分酝酿、协商一致,从而建立起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关系。订立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双方应当认真、严肃拟定合同条款,做到合同合法、公平、有效。

3、合同履行中的管理。合同依法订立后,当事人应认真做好履行过程中的组织和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合同条款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4、合同发生纠纷时的管理。在合同履行中,当事人之间有可能发生纠纷,当争议纠纷出现时,有关双方首先应从整体、全局利益出发,做好有关的合同管理工作,以利于纠纷的解决,合同资料是重要的、有效的法定证据。

三、制定合同管理绩效目标的原则

建设工程项目存在着建设周期长、合同金额大、参建单位众多和项目之间接口复杂,以及不可逆等特点,所以在进行合同管理绩效评价前要拟定合同管理绩效目标,并应遵循如下原则。

1、目标的具体化。绩效目标应该在对工作内容进行分解和分析的基础上进行具体的描述。

2、目标的可衡量性。定绩效目标必须采用可衡量的方式描述,以便将组织实际的绩效与绩效目标进行比较。

3、目标的导向性。绩效目标的设立是为了引导组织的行为。这要求绩效目标不仅是可衡量的结果,还应该包含对组织实现该绩效结果的过程中应有行为的约束。

4、目标的可行性。根据组织的实际情况制定绩效目标,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向和目标,并激发组织更好地实现目标。

5、目标的限制性。绩效目标有时限要求和资源限制,在确定的目标下,应根据组织的外部环境和实际能力确定实现目标所需的合同时间及所需的资源。选择绩效目标时,应针对提高组织管理水平、达到组织目标起关键作用的工作和影响因素制定,应当符合组织目标及发展战略。绩效目标应当便于通过收集相关信息进行评价。

四、合同管理的绩效评估

合同管理制度是合同管理活动及其运行过程的行为规范,制度是否健全是合同管理的关键所在。因此,必须建立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制度有效性的评估制度。

合同管理绩效评价既不同于个体绩效评价,又有别于一般的组织绩效评价,应从结果绩效与行为绩两方面进行评价。合同管理绩效评价过程复杂,指标体系是动态的,结果绩效可进行定量评价,而行为绩效的评价需要用定性指标定量化的方法(如AHP方法)进行评价。

1、合同管理的结果绩效。合同管理的结果绩效表现为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工程投资与计划目标的偏离程度。合同总目标在项目决策阶段确定,根据其内容可分解为投资、工期和质量三大目标,三个目标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合同管理的目的就是在满足质量和进度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投资。

针对合同形成阶段的绩效目标,要编制全面完整的招标文件;优化评标方法,选择恰当的承包商;对外部环境风险进行准确的估计,提出合理的防范风险措施;保证各类合同的协调。而在合同履行阶段的绩效目标,则应该做到以下方面:审查计划实施的可行性,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调整,保证实施计划的合理性;及时审批、支付工程进度款;按时组织工程验收;定期召开协调会议,沟通信息,及时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至于合同变更和索赔管理的绩效目标,则应该做到:尽早预测可能发生合同变更的事件并做好防范工作;及时了解产生变更的原因及变更可能造成的后果;对变更事件尽早提出有效且经济的解决方案;认真审查索赔报告,及时有效地解决合同争议。

2、合同管理的行为绩效。合同管理的行为绩效受多因素的影响,要合理评价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行为绩效,必须研究影响行为绩效的主要因素,尤其是对实现组织绩效产生明显促进作用的因素,分析其对绩效作用的程度和结果。

(1)组织结构。组织结构对组织的绩效产生重要的影响。构建组织结构就是要划分各个工作岗位的职责权限,使员工的岗位与其工作能力相适应,以便开展分工协作,使组织目标能够顺利完成。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制度和程序,组织各项投资计划的编制、审查和报批等,根据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合同的规定,按进度和实际完成工作量向承包商支付工程价款;工程技术管理部门负责施工质量与施工进度控制工作和合同履行的落实。只要符合分工协作的原则,责、权、利分明,不论何种组织结构形式都能正常地实施合同管理活动。

(2)组织制度。组织制度是指组织的基本规范,它明确了人员之间的分工协作关系,规定了各部门及其成员的职权和职责,形成良好的沟通和激励机制,为组织成员进行工作创造良好的组织环境,使各类人员能够协调一致地实现组织目标。合同管理责任制度的建立有利于组织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分工与协作,其建立原则为责任明确、逐级负责、落实到人,以调动合同管理人员的积极性,确保合同圆满完成。

(3)组织文化。组织文化是一定经济社会文化背景下的组织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日趋稳定的独特的价值观,以及以此为核心而形成的行为规范、道德准则、群体意识、风险习惯等。作为建设项目管理组织,应实行严格的合同管理,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按合同纠纷处理程序解决纠纷。

(4)信息管理。做好信息管理工作能使合同顺利地履行。信息收集是合同管理工作的基础,及时掌握准确、完整的信息可以使合同管理人员卓有成效地开展合同管理工作。建立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并对合同信息进行有效的管理,可以提高合同管理工作的效率。

【参考文献】

[1] 胡季英、关柯、李忠富:建设合同管理的国际化比较分析[J].建筑管理现代化,2004(3).

[2] 李启明:土木工程合同管理[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2.

第6篇

关键词: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要点;对策

中图分类号:K82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建设工程项目合同作为一种经济合同,是建设单位为完成工程建设而与勘察、设计、施工、材料供应等单位签署的合同。它是承发包双方用来明确责任、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发包人工程款支付和对工程质量、投资、进度进行控制,保证工程建设的重要法律文件;也是承包人申请工程款的依据。有效的合同管理能有效地促进工程建设各方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建设目标实现。所以,做好合同管理对承包人及业主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特点

1、连续性和周期长

工程项目建设是一个循序渐近的过程,要求履约方式的连续性和渐进性。这就要求项目管理人员依据合同和实际情况及时做好管理,保证合同顺利实施。

2、内容庞杂、条款多

工程项目的个别性和复杂性决定了每个建设工程具有共性外必然有其个别性,这就要求再签订合同时,在充分考虑合同的共性的基础上,针对每个工程项目所独有的特殊性,加之项目受多方因素影响和制约的作用,合同中除一般条款外,还有一些特殊条款,这些往往会涉及到专利、保险税收等内容。所以,在签订工程项目合同时,要对各种因素做好准备,避免不良后果的出现。

3、多变性

工程建设过程中,因一些主客观因素的影响,经常会有设计的变更或合同条款的修改,所以项目管理者须加强对变更的管理,做好记录,为以后的索赔、变更或终止合同提供依据。

4、经济法律关系多元性

合同在签订和实施过程中会涉及到多方面,建设单位委托监理进行施工管理,承包方则会涉及到专业分包、材料供应、设备采购、银行、保险等众多单位,这些错综复杂的关系都需要用经济合同来进行管理。

二、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主要内容

做好对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如合同管理办法的贯彻执行、合同签订及履行等,避免不必要的合同纠纷;做好项目经理及有关人员的合同法及法律知识的培训,提高合同管理者的素质;健全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如考核制度、项目合同归口管理制度、合同用章管理制度等;做好合同履行情况统计,如工程合同份数、履约率、造价、选约原因、变更次数等的统计。

三、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的问题

1、合同双方法律意识淡薄

目前我国建筑市场仍处于卖方市场,承包商为获取工程,在接受发包人严苛的工程合同的同时,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采取偷工减料、分包甚至非法转包等手段,给工程带来严重的隐患;有些业主在与承包方按招标文件签订“阳合同”的同时,还私下签订一系列内容与原合同相违的违法合同,而这些合同往往是承发包双方责任、利益不对等,严重损害承包商利益;有些工程合同双方不认真履行,随意修改或违背合同,严重影响工程建设市场秩序;一些承包商为获得项目,不惜低价中标,之后又将工程非法转包给一些没有资质的小队伍,这些对工程进度、质量都会造成严重的影响。

2、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

一些建设项目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建设,合同分级管理、归口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合同谁都可以签,管理程序不明确。有的则是不严格按制度执行,缺少必要的审查评估,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

3、缺乏专业合同管理人才

一些建设项目管理机构缺少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合同管理,或者是缺少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将合同管理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甚至则是领导直接规定由一般人员管理,而发生合同纠纷后则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4、合同管理手段落后

一些项目合同管理较为分散,没有明确规定合同的归档程序和要求,合同履行中没有严格监督控制,履行后没有做好评估、总结,合同管理粗放。

四、完善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

1、明确项目成本管理

健全成本管理责任制,系统的做好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等科学管理工作,减少项目工程成本费用支出。在预定的时间和质量目标下,完成工程项目,提高经济效益。加强目标管理,强调过程控制、核算和分析,加强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和考核。

2、建立项目合同交底制度

项目开工前或初期,组织工程建设相应的市场、工程、经营、质控等部门对每个项目投标情况、协议书签订、工程工期、质量等项目做详细的交底和检查。

3、项目经理部编制成本预测报告

如果没有成本预测报告,则不签发承包责任书,以便让公司和项目部认清工程项目成本如某工程中标价为31140138元,扣除上缴公司后的承包价为26624818元,而成本预测价为27970277元,亏损1345459元,这就需要认真分析总结:市场竞争大,合同工期短,投入大,工程费用大增。找到原因则可采取以下措施:加大项目招标力度,对所有单项工程进行招标,降低人工成本300000元;对主要材料进行招标,降低材料成本702924元;土方工程经议标和精心调配,降低成本238187元;工程实施中良好的合同履约,结算时可增加环保费247224元。对工程成本预测,项目成本不但不亏,还可降低成本142876元,这样项目部人员对工程成本有比较明确认识,为下一步分解、落实目标成本和工程成本创造条件。

4、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

加强建设项目合同管理队伍建设,做好合同管理人才培养,实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这也是提高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有效举措。

5、加大合同管理,保证合同全面履约

工程建设主管部门要把项目合同管理作为市场整顿的重要内容,在严把审查关的基础上,加大对合同履约管理的力度。

6、加强合同法律意识

签订建设工程合同时,承发包方要认真审查合同的合法性和严密性,减少合同签订后各类矛盾纠纷的发生,把合同纠纷控制在最低范围内,保证合同全面履行。

7、加强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

工程项目建设各方要提高对设置合同管理机构、合同归口管理工作的重视。做好合同签订、合同授权、合同审查、合同履行、合同公证的监督管理。严格合同管理制度,按规定程序操作,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8、严控合同变更

几乎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在施工的过程中都会发生或多或少地合同变更,业主和承包商对合同变更的处理也是项目管理的最主要内容之一。

4.8.1合同变更原则

合同变更限制到最低程度;协商一致;重要变更提前采取措施。

4.8.2监理制度下的合同变更程序

合同变更管理主要是处理各种变更,必须科学地建立合同变更程序,依据相关程序进行合同变更管理。

9、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

在我国的工程建设承发包双方,合同履行中对工程索赔的认识还较为欠缺,缺乏一种推行工程索赔的意识和动力。因此,提高索赔意识也是承包商须解决的问题之一。

10、加强合同及相关文件归档管理工作

合同文本及相关资料属重要法律文件,发生后要及时建帐并做好保存。工程建设周期长,涉及专业多,情况复杂,许多具体问题须依靠之前相应的资料进行解决。为此,做好资料归档,不是简单的文档管理问题,而更应该由专人负责,负责到底。

五、结论

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合同管理人员须要在熟悉工程项目合同特点和有关内容基础上,严格合同履行和变更,保证建设工程项目合同正常履行。

参考文献:

[1] 孙仲武.建设工程设计阶段造价控制的现状与对策[J].陕西建筑.2010(02).

[2] 汤燕群.清单计价模式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及对策[J].中外公路.2009(05).

第7篇

一、问题表现

1.少数合同有失公正。合同文件存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现象。从目前实施的建设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绝大多数条款是对发包方制定的,其中大多强调了承包方的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偏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也缺少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这不利于施工合同的公平、公正履行,成为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较多的一个原因。同时,由于目前建筑市场的激烈竞争和不规范管理,大量的施工队伍与建设规模严重失衡,致使业主在建设工程承包中占据主导地位,提出一些苛刻和不平等的条件,将自身的风险转移到承包商身上。由于建筑市场处于买方市场,承包商为了获得工程,只好接受。个别承包商在实施这样的工程合同时,为了使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就会采取偷工减料或非法分包甚至非法转包等手段,给工程建设带来隐患。

2.合同文本不规范。国家工商局和建设部为规范建筑市场的合同管理,制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全面体现双方的责任、权利和风险。有些建设项目在签订合同时为了回避业主义务,不采用标准的合同文本,而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规范的文本进行签约。通过自制的、笼统的、含糊的文本条件,避重就轻,转嫁工程风险。有的甚至仍然采用口头委托和政府命令的方式下达任务,待工程完工后,再补签合同,这样的合同根本起不到任何约束作用。

3.“阴阳合同”充斥市场,严重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有些业主以各种理由、客观原因,除按招标文件签订“阳合同”,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外,私下与承包商再签订一份在实际施工活动中被双方认可的 “阴合同”,在内容上与原合同相违背,形成了一份违法的合同。这种工程承发包双方责任、利益不对等的“阴阳合同”,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重损害承包商利益,为合同履行埋下了隐患,将直接影响工程建设目标的实现,进而给业主带来不可避免的损失。

4.建设施工合同履约程度低,违约现象严重。有些工程合同的签约双方都不认真履行合同,随意修改合同,或违背合同规定。合同违约现象时有发生,如:业主暗中以垫资为条件,违法发包;在工程建设中业主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不及时办理竣工结算手续,甚至部分业主已使用工程多年,仍以种种理由拒付工程款,形成建筑市场严重拖欠工程款的顽症;承包商不按期依法组织施工,不按规范施工,形成延期工程、劣质工程,严重影响工程建设市场。

5.合同索赔工作难以实现。索赔是合同和法律赋予受损失者的权利,对于承包商来讲是一种保护自己、维护正当权益、避免损失、增加利润的手段。而建筑市场的过度竞争,不平等合同条件等问题,给索赔工作造成了许多干扰因素,再加上承包商自我保护意识差、索赔意识淡薄,导致合同索赔难以进行,受损害者往往是承包商。

6.违法承包人利用其他承包商名义签订合同或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签订合同的情况普遍存在。有些不法承包商在自己不具备相应建设项目施工资质的情况下为了达到承包工程的目的,非法借用他人资质参加工程投标。并以不法手段获得承包资格,签订无效合同。一些不法承包商利用不法手段获得承包资质,专门从事资质证件租用业务,非法谋取私利,严重破坏了建筑市场的秩序。

7.违法签订转包、分包合同情况普遍存在。一些承包商为了获得建设项目承包资格,不惜以低价中标。在中标之后又将工程肢解后以更低价格非法转包给一些没有资质的小的施工队伍。这些承包商缺乏对承包工程的基本控制步骤和监督手段,进而对工程进度、质量造成严重影响。

二、完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几点建议

1.借鉴国际经验,推行适用于市场经济的合同示范文本。随着我国加入WTO,建筑市场同样面临对外开放问题,在工程管理的许多方面要与国际惯例接轨。因此,在合同管理方面,我们要不断借鉴国际先进经验,以加速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需求的合同管理模式。新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很大程度地参考了FIDIC文本格式,较以往合同文本有较大的改进,有利于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应该严格执行。

2.推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目前,我国己正式推行注册造价工程师制度,造价工程师的一项重要职责就是搞好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和合同管理。因此,建议在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设置注册造价工程师岗位,专司合同管理职责。

3.加大合同管理力度,保证施工合同全面履约。为保证施工合同全面履行,对资金不到位的项目不予办理工程报建手续,不得组织招投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施工许可;坚决取缔垫资、带资施工现象,努力净化建筑市场,进一步维护承包商的合法利益。

4.加强合同法律意识,减少合同纠纷产生。在签订合同过程中,承包商要对合同合法性、严密性进行认真审查,减少签订合同时产生纠纷的因素,把合同纠纷控制在最低范围内,以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

第8篇

关键词:建设工程 合同 管理 控制

前言

建设工程合同也称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是指由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该类合同包含:勘察、设计合同,监理合同,施工合同,材料、设备供应合同等等。其中内容最复杂、标的最大的要数施工合同,施工合同是发包人与承包人为完成商定的工程建设目标以及与工程建设目标相关的具体内容,明确双方相互权利、义务和责任关系的合同。本文主要就承发包双方如何对施工合同的管理与控制进行了阐述。

随着建筑市场管理体制的逐步完善,无论是发包人还是承包人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加强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最关键环节之一。因此,如何实行合同管理及控制是整个企业全部生产经营管理的核心与关键。

1建设工程合同的评审和签订

1)招投标阶段对建设工程合同条款的审核

随着招投标管理的逐步完善,发包人在招标阶段一般在招标文件中列明了合同条款。我国现行的合同文本是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9年12月24日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是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三部分组成,合同中规定了双方主要的权利和义务,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现行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施工合同的类型划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固定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所以发包人对合同类型的选择应考虑项目规模和工期长短、项目的竞争情况、项目的复杂程度、项目单项工程的明确程度、项目准备时间的长短、项目的外部环境因素及风险因素等不同情况。应尽量考虑选择对发包人而言风险较低的固定总价或固定单价合同。其次,在合同条款方面,应详细标明质量、工期、安全生产等要有明确目标及奖罚措施。在工程价款方面特别要指明变更、签证的计价方法,工程量增减的的计价方法,防止投标人利用招标文件中的失误做不平衡报价或索赔。

对于投标单位来说,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列明合同条款有利也有弊,有利的是投标人在投标时就了解合同情况,便于投标价格的编制和投标策略的运用;不利的是有的招标人利用投标人想拿到工程这一迫切心理,故意订立一些加重承包人责任,减轻自己责任,弱化承包人权利,明显有失公平的合同条款。因此,对于投标单位来说,在拿到招标文件之后的工作,不仅仅是考虑计价方面的问题,还要认真审核,仔细研究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

所以,双方参加招投标人员应该认真审核每一份招投标文件及其合同条款, 不断积累经验,加强有关合同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提高合同意识,减少合同纠纷的发生,这样才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

通过招投标方式订立的合同,中标书发出后,即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合同即告成立。我国《招标投标法》第46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投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以后,就要将发包人在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规定、条件和条款以书面形式固定下来,即签订正式的施工合同。虽说招标文件中已经将实质性的内容做了约定,但中标单位也不应该消极地只等着签字,要积极主动地去起草合同、反复推敲合同条款和合同语言,争取自己最大的权益。要先草拟一份合同文本,然后召集公司内部各部门进行联合会签,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对合同条款进行评审,批注意见,再将汇总后的意见与发包人相互协商、沟通。直到双方达成共识。这样签订的合同在实施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几率比较小。

2建设工程合同履约中的风险应对措施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以后能否正确履行,不仅关系到承发包双方在该项目的盈亏,更重要的是还影响双方的形象与信誉,关系到未来企业的生存与发展。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由于建设工程的复杂性、多元性、大额性以及建设周期长等特点,再加上自然环境和社会因素等不可预见因素的变化引起履约中违约及索赔的产生。根据建设工程合同约定,承包人应当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程建设,发包人应当及时检查验收并且支付工程价款。无论是承包人还是发包人,只要其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都将构成违约。如何避免风险发生,降低风险损失,是双方必须要考虑的问题。

应对风险的措施包括采取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索赔管理等方式。

实行经济担保制度是提高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双方的诚信意识,落实工程施工合同的经济保障。通过发包方提供的工程款支付担保、承包方提供的履约担保等,可以避免工程实施中的经济纠纷,使工程能够顺利进行的关键措施。

对于施工工期紧张、施工技术与施工工艺比较复杂的项目应采取必要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来保障实施,规避自己因达不到合同要求而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

索赔是承包人较为常用的应对风险的措施。工程索赔是承包人维护自身正当合法权益的手段,是承包人保护自身利益、维护自己名誉的措施,还有利于提高的管理水平,更重要的是承包人谋取正当经济效益的重要途径。由于受到水文气象、地质条件的变化影响以及规划设计变更和人为干扰等,建设工程项目在工期、造价等方面都存在着变化因素,承包人要善于通过不断发生的工程状态,找到超出合同条件的事项,识别索赔机会,获得应有的经济效益。由于索赔必须有理有据,这就要求各职能部门做好本部门的资料积累与整理工作,常见的索赔内容包括:合同条款用语不准确,存在漏洞等引起的索赔;因意外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引起的索赔;因设计图纸或工作量表中的错误引起的索赔;业主的责任引起的索赔:拖延提供施工场地、拖延支付工程款、指定分包商违约、业主提前占用部分永久工程引起的损失、业主要求赶工等。加强索赔管理是合同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建筑企业实现高利润的保证。

3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改进与加强

建立健全的完善的合同备案、审查、会签制度。通过对合同的审查,使合同具有可行性、合法性、严密性及正确性,可以防止合同纠纷的发生,提高合同的履约率。

建立健全合同后评估制度,能够将合同签订过程,执行过程中的利弊得失,经验教训总结出来,为以后工程合同管理工作提供宝贵的经验与参考。

在建设市场风险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增强、建设市场管理体制的进一步完善下,合同管理变得越来越重要,它已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签字,已经变成了一个风险管理的问题。这就对从事合同管理的人提出更高的要求,专门从事合同管理的人应该适时监督检查有关职能部门和项目部履行合同的情况,及时发现薄弱环节,提出补救措施,尤其是对各种原因引起的工期拖延及时理清责任,防止各种索赔发生,保证合同能够顺利履行。

4结语

当前我国的合同管理水平处在一个比较低的水平,这一点主要是由于长期受经济体制的影响而造成的,目前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工作任重而道远,我国目前建设合同纠纷案件层出不穷,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矛盾不断,如何协调这二者之间的关系,合同的管理显得尤为重要,我们应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学习和实践,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为规范我国的建设市场出力。

参考文献

[1] 柯洪.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M].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6.

第9篇

建设工程的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合同法》明确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因此,以口头方式或其它形式订立的建设工程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是无效合同。合同履行时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的主要内容规定为:勘察、设计合同应当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文件的条款;施工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监理合同应当包括发包方委托监理的内容、发包方与监理方权力责任的划分、监理费用及付款方式等条款。

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及时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如逾期不支付,除按建设工程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方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折价和拍卖款,承包人享有优先受偿其被拖欠工程款的权利。

为了保护发包与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依照《合同法》、《建筑法》、《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和国家工商局组织编写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等示范合同文本。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为例,其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书

协议书包括发承包双方全称;工程概况;工程承包范围和方式;合同工期、质量标准;合同价款;组成合同的文件;甲方关于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承诺及乙方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交付工程及质量保修的承诺;生效日期及条件。

2、通用条款

通用条款是双方都需认可的词语、合同文件和对于工程事务的处理方法。包括双方的一般权利和义务;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质量与检验;合同价款与支付;设备材料供应;工程变更;竣工验收与结算;违约、索培和争议;其他有关安全施工、发现文物及地下障碍物的处理方法、工程分包、不可抗力、保险、担保、合同解除、合同生效与终止的处理方法。

3、专用条款

规定以上内容和结合具体工程的一些特殊规定。

4、附件

建设施工示范合同文本的附件有:

(1)乙方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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