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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评估概念优选九篇

时间:2023-05-30 14:3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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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评估概念

第1篇

采用全国大规模调查数据,结果显示:基本公共服务的宏观质量能提升基本公共服务的微观质量,表现在嵌入社区或村层面的价值规范――公共利益能促进个体基本公共服务满意度,基本公共服务微观质量能推动基本公共服务需求的内容变迁,表现为个体不同内容的公共服务满意度会诱发基本公共服务的不同需求。可以认为,是“公共利益”等价值理性而不是“顾客满意”等工具理性更符合行政伦理和政策预期。

关键词:基本公共服务质量;情境性;层次性;评估;分层线性回归

中图分类号:D6314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5831(2017)04-0122-09

近年来,基本公共服务质量的研究存在不同理论范式的“张力”。具言之,在价值追求层面,“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走向两个极端[1];在评估途径层面,形成“应该是什么”和“现实是什么”的区隔;在技术运用层面,整合“定量方法”与“定性方法”的混合研究少见;在评价数据层面,“客观指标”与“主观评估”各行一边;在评价对象层面,“顾客导向”与“公民身份”多有争端。因此,凡是借助公共服务完成的事情,几乎都有贴上“质量”标签的冲动,基本公共服务质量作为一个包罗万象而又空无一物的政策概念与评估术语[2],存在“碎片化”“单一化”“模糊化”“静态化”等弊端,难以形成统一规范性分析框架和学术话语体系。

结合新公共服务理论,依循公共行政在不同决策环境关注的利益面向,赋予基本公共服务质量概念以“情境性”和“层次性”特征,从规范和实证层面提炼基本公共服务质量的分层概念,并采用全国大规模调查数据,考察基本公共服务质量的层次关系与衔接机制。这些结论运用于基本公共服务质量的起点、过程、结果和价值追求,可以形成基本公共服务质量评估的分层模型。

一、文献回顾

基于研究需要,可以从质量管理、绩效管理、公民满意度评估等层面描述国内外关于公共服务评估的异同点。

在质量管理层面,工业生产和管理控制领域的技术参数,如产品的安全性、寿命、性能、瑕疵率、重量、型号、款式、外观、密度、尺寸等是质量管理的关键评估指标。主要借鉴计算机仿真、数理统计、实验模拟等技术保障产品或服务的“有形”质量,特别关注产品生产的过程控制和流程管理等。

在绩效管理领域,重塑政府等行政改革运动积极倡导运用工商管理技术和方法评估行政服务绩效。例如行政服务流程的透明化、公开化、程序化、简便化;服务内容的准确化、同质性、异质性;服务技术的电子化、网络化、市场化;行政服务产出的经济、效率、效能和公平;服务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合法化、合理化和制度化;行政服务主体态度的亲和性、廉洁性、责任性、公益性、合作性、参与性、学习性等维度。内容范围不仅涉及一般公共服务,还包括政府政治职能、经济职能和社会管理职能等评估内容,混淆行政服务与基本公共服务是降低质量评估效度的主要缺陷。在评价主体方面,一般采取政府评价为主,专家学者积极参与,同时与少数公众评价相结合的评估途径;在具体技术层面,主要采取公共财政指标和主观评价相结合的综合指数法此处的综合指数法主要有泰尔指数法、标准化系数法、熵值法、层次分析、模糊综合评价等途径计算的综合性指数等。。

在公民满意度领域,民主公民权和新公共服务倡导的公民参与等规范性价值深刻影响公共政策议程和公共服务质量改进运动。借鉴市场调查和顾客满意度模型的指标和方法是公共服务评价的主流趋势。如舒适性、友好性、可持续性等顾客消费心理的“软指标”,关注的重心不再局限于生产、过程或结果等单一环节,而是关注服务不同特征属性、顾客不同时点的需求体验、服务关系、服务层次等多视角、多维度的整体动态性评价,代表性的评估方法有结构方程模型(SEM)、OLS估计、数据包络分析(DEA)、田野实验(field experiment)和面板技术(panel estimator)等工具的运用,比较著名的评估模型有顾客感知型(SERVQUAL)、期望不一致模型(expectancy-discomfort)、欧洲关键事件调查(CIT)、实验情景模拟(the experimental simulation)等(表1)。

二、基本公共服务质量:系统的概念与分析框架

综合国内外已有研究成果,新公共服务质量是一个相关性和层次性的概念。相关性表现在概念随着服务提供者和用户在相关组织层级不同地位发挥作用不同,层次性体现为概念随着主客体关注的不同问题面向而变化[3]。

(一)基本公共服务质量的情境性与层次性

1.个体满意度是新公共管理语境的微观质量

在新公共管理语境,基本公共服务的对象是顾客。在此语境下,新公共管理倡导的公共服务民营化凸显了公共服务的效率、产出等市隼益导向。公共服务的生产主体(企业)与购买主体(顾客)在平等互惠的基础上以货币为媒介,实现商品的交换价值。但是,民营化暗示市场企业要遵循市场价格机制,即尽可能地实现公共服务利润最大化是企业决策的理性逻辑。但是由于信息不对称、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弊端,导致企业增加公共服务利润的途径是尽可能地让顾客满意,而不是促进由公共服务“公共性”所决定的“消费的非排他性”和“收益的非竞争性”。此时,公共服务是满足分散、独立、具有不同偏好和市场购买力的顾客需求的私部门产品,公共服务的产出和结果基于私人利益之上的个人需要,从根本上区别根植于社区共同需求和社会公共需求的纯公共产品[4]。在新公共管理语境,以追求“用户满意”为指标的“公共服务满意度”是企业提高公共服务利润,满足消费需求,改善公共服务质量的主要途径。

新公共管理选择基本公共服务微观质量指标的价值意义与其管理主义哲学追求效率的工具理性直接相关。原因有三:一是关注个体需求被满足程度――公共服务满意度指标,可以增加公共服务的产出、利润和效率,还可扩大公共服务内容的选择范围,促进基本公共服务产出多样化,满足个体多元、多层次服务需求,扩展公共服务的“使用价值”;二是能节约政府行政成本,让政府以结果(效率等)而不是以过程(如行政审批等)为导向,改善服务质量,重塑公共服务职能,建成服务型政府;三是聚焦微观层次的私部门利益有助于发挥市场、社会组织的积极性,不仅能减少政府和市场各自供给公共产品的弊端,还能发挥社会组织的公益性和独立性优势,弥补政府和市场等二元主体供给公共产品不足的缺憾,促成政府-市场-社会三方互动的公共服务协同治理格局,全面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质量。

3.便利性

公共服务的便利性主要是指基层群众自治单位――社区和村提供的公共服务的便利程度或消费过程的容易程度。公共服务的便利性是一个复合概念,它以使用的便捷性为核心内容。主要包括以下维度:一是测度公共服务供给与消费的空间距离;二是计算单位公共服务的经济与精神成本与居民支付能力的差距;三是衡量公共服务本身使用过程的难易程度。便利性是保障居民共享公共服务改革红利,提升公共服务获得感的基础。

4.普惠性

“普惠性”是指基层群众自治单位――社区和村的居民大致均等地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程度。普惠性要求基本公共服务边际生产成本和边际消费成本为零,即具有公共产品受益“非排他性”和消M“非竞争性”特征。普惠性体现了基本公共服务与市场产品的显著区别,其公共选择的价值意义是在促进公共利益的集体行动中实现个人合法利益。

(二)个体满意度是基本公共服务的微观质量

基本公共服务个体满意度是指作为理性人的个体,主观预期与体验服务绩效差距的消费心理,是测度个体需求被满足程度的指标。基本公共服务满意度以顾客需求为导向,是“企业型政府”的核心理念和关键变量。一方面能反映居住分散、需求多元和不同支付能力的个体偏好,另一方面契合“个人利益最大化”的经济理性的价值理念。因此,相对于社区和村层面的共同利益和公共需求,个体公共服务满意度是基本公共服务的微观质量。

(三)理论假设

立足于国内外已有研究,基于基本公共服务的“情境性”和“层次性”特征,赋予基本公共服务质量的系统概念:个体满意度主导理性选择在新公共管理语境的微观质量,公共利益主导价值规范在新公共服务语境的宏观质量。进而提出以下研究假设。

H1:不同村和社区的价值规范对个体需求的被满足程度有显著影响。即基本公共服务的宏观质量正向影响基本公共服务微观质量,表现在社区或村层面的公共利益的价值规范作用越强,个体基本公共服务满意度越高。

H2:社区和村不同价值规范的强度对嵌入其中的个体满意度具有不同的影响作用。表现为生活在社区或村层面不同公共服务价值规范中的个体,其基本公共服务满意度也不同。

H3:不同基本公共服务满意度会影响基本公共服务的需求类型。

四、统计过程与数据分析

为检验基本公共服务宏观质量――村和社区的价值规范与基本公共服务微观质量―个体满意度的影响方向和作用大小。采用从村或社区宏观价值规范影响微观个体满意度,再检验微观满意度影响个体公共服务需求类型的研究设计,证实宏观质量作用微观质量,微观质量影响公共服务需求内容的分层效应[20]。

数据来源于CGSS2013公共服务模块,其中从数据总样本中按77%的入样比,简单随机抽样村和社区样本343份,对应的层1个体样本3 782份。采用分层线性回归检验理论假设,以基本公共教育为例。变量描述如表2、表3。

其中层1的自变量进行组内对中处理,层2变量进行总体对中处理。笔者认为,体现在不同社区和村层面公共服务供给链条的价值规范(宏观质量)影响个体不同内容的基本公共教育满意度(微观质量),假设不同村和社区的价值规范对个体基本公共教育满意度有同等效应,则选择随机截距模型验证理论假设。

如表4层2模型显示,村和社区层面分配的基本公共教育资源分配越均衡,个体基本公共教育满意度越高,但总体并不显著(p>0.5);但是村和社区层面公共服务供给链的其他价值规范的宏观效应在微观满意度层面有显著影响(p

表5显示,在层1H1.2模型中,以最需要加强高中教育发展为参照组,对高中教育越满意(p

五、结论与启示

依循公共行政在不同语境关注的利益焦点,赋予基本公共服务质量的“情境性”和“层次性”特征,提炼基本公共服务质量的系统概念,形成基本公共服务质量评估的分层框架。研究结论主要表现为理论层面和实践层面两个方面。

其一,在理论层面表现为以下三点。(1)个体满意度是基本公共服务质量的微观层次。嵌入在不同价值规范的社区居民和村民的公共服务满意度不仅有显著个体异质性,并且深受宏观层面(社区和村)不同公共服务价值规范(公共利益)的影响。一方面个体需求被满足程度受价值规范的正向影响,另一方面,不同个体公共服务满意度水平推动了基本公共服务需求内容的转变。(2)公共利益是基本公共服务的宏观质量。基本公共服务是实现“平等待人”理念的副产品,保障社区每位公民的政治权利都受到平等对待,是彰显社区公共利益的民主规范。(3)公共利益的价值理性比个体满意度的工具理性更具道德优先性和政策价值。在村和社区层面,基本公共服务的公共利益是基层群众自治单位根据公共产品公认价值概念对社会福利分配情景的最佳回应,这种情景是保障社区和村民的社会福利权利都受到平等对待,尽管不表示每位居民都能获得等量的利益。在新公共服务语境,社区和村层面的公共利益是维系个人合法利益的道德前提,是保障个体合法权利的集体契约。政府对基本公共服务的公共利益负责是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民主责任和道德底线,不仅能增进社区和村层面的社会净福利――公共利益,还能促进个体需求被满足程度――基本公共服务满意度。因此,让公共利益而不是市场理性主导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模式更符合行政伦理和政策预期。

其二,在实践层面应敦促基本公共服务的提供者(政府)秉持公共利益至上的价值规范。一方面,各级政府要“警惕”商业主义、消费主义和个人主义在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恣意蔓延,逐渐从任务驱动、绩效考核、顾客导向等“企业型政府”转变为增进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主“服务型政府”,实现政府的有效治理,厚植政府信任的民主基础。另一方面,让公共利益成为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价值指南”,可以让个体在增进社区共同利益的集体行动中“兑现”个人合法利益,推动公共服务供给从“为民做主”走向“由民自主”,才能让全体人民共享基本公共服务发展成果,增强社区居民或村民的公平感、@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满意度。显然,这是十三五时期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从“规模效率”向“质量”要求转变的关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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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LU J.Varieties of Governance in China: Migration and Institutional Change in Chinese Villages[M].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15.

第2篇

关键词:标准外伤大骨瓣;传统术式;改良术式;老年人重型颅脑损伤

目前,颅脑病中高发病率和高致死率的重型颅脑损伤的危害正不断加剧,由于老年人重型颅脑损伤患者特有的年老,基础疾病多,血管脆性增加等生理特性,患者手术后愈合效果和恢复效果不明显,同时患者的并发症发生率居高不下,死亡率不断增加。虽然传统术式可以基本满足患者的治疗效果,但是患者术后并发症发生率较高,愈合缓慢,有较高的致死率。因此本文献重在探究标准外伤大骨瓣改良术式和传统术式对老年人重型颅脑损伤的治疗效果,为治疗老年人重型颅脑损伤寻找更好的治疗方法[1]。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选择选择在我院2012年2月~2014年10月间就诊的50例老年人重型颅脑损伤患者,随机将他们分为两组,各25例,对照组男性13例,女性12例,平均年龄(67.4±4.6)岁,车祸11例,摔伤9例,其余伤5例;实验组男性10例,女性15例,平均年龄(69.1±3.2)岁,车祸7例,摔伤14例,其余伤4例。两组患者之间,性别,年龄和致伤缘由差异较小,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治疗方法 对照组和实验组患者在术前统一接受相同的换气,利尿和脱水治疗,以达到降低颅内压的目的。对照组采取标准外伤大骨瓣传统术式治疗:在颅骨上切一大小合适的头皮切口,形成肌皮瓣,同时下翻至额颞处,暴露顶区,形成较大的可移动骨瓣,在硬脑膜上放射状切口,去除坏死组织和淤血,并进行止血,最后去骨瓣后缝合伤口。实验组采取标准外伤大骨瓣改良术式治疗:从中线附近发际线处,向后至顶结节处,再到颞部,止于颧弓终点开一大小合适的口去除位于颧突后方的额骨和一部分蝶骨,暴露前颅凹底,清除硬膜及颅内血肿块和坏死组织,缝合伤口[2]。手术后向两组患者统一给予相同的抗感染和促进愈合的治疗。记录两组患者术前颅内压和术后颅内压,同时统计术后患者的并发症发生率及并发症种类。

1.3统计学方法 统计手术前颅内压和术后颅内压,同时记录并发症种类及发生率。

2结果

2.1患者手术前和手术后颅内压 两组患者手术前和手术后颅内压变化结果,见表1。

对照组和实验组在进行手术前及手术后的3~15d所测得的颅内压都无较大差距,术前和术后第1~3d的颅内压有明显差异(P

2.2两组患者术后并发症发生率及种类 手术后对照组患者发生脑脊液渗漏,外伤性脑梗死,伤口感染的发生率为17.85%,38,32%,10.72%;实验组患者脑脊液渗漏,外伤性脑梗死,伤口感染发生率为0,7.97%,1.12%,(P

3讨论

目前,通过临床反馈可知重型颅脑损伤是外伤中发生率,致死率较高的一类疾病。此外老年人颅内损伤的并发症种类繁杂,发生率也是常年居高不下,老年人还独有的血管脆性增加,愈合能力下降,手术中突况易产生等生理特点使该疾病治疗效果不明显[3-5]。老年人颅内损伤治疗要求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标准外伤大骨瓣传统术式(骤然降压)治疗老年人颅脑损伤的方法虽然能达到基本治疗要求,但其患者术后通常伴有多种并发症,而且愈合速度较慢。标准外伤大骨瓣改良术式(缓慢降压)可以在患者受伤一侧或两侧提供更为合适的手术入口,降低患者受创面积;可以暴露额,颞,顶叶等多处位置,为彻底清除颅内坏死组织和血块提供了足够的术野空间,止血更加充分和完全,颅内减压效果更明显,防止再次手术和残留清除不清,提高了手术成功率,降低了患者痛苦程度及愈合时间长短[5]。改良术式(缓慢降压)治疗患者后,患者手术突况发生率降低,同时术后并发症如发热,脑脊液漏,外伤性脑梗死和伤口感染等发生率也有明显降低,有效缩短患者术后愈合时程。此外针对老年人颅内损伤患者平均年龄较大,基础疾病如糖尿病,冠心病和肺气肿等疾病发生率大,机体免疫力下降,容易诱发多种次生疾病的临床基础,改良术式明显降低手术对患者的创伤,有效提升患者术后的愈合和恢复[6-8]。

本文献结果显示,采用标准外伤大骨瓣改良术式(缓慢减压)治疗的实验组与标准外伤大骨瓣传统术式(骤然减压)治疗的对照组术后颅内压无较大差距,而且改良术式治疗的患者术后并发症发生率少,愈合时程明显缩短。

综上,标准外伤大骨瓣改良术式(缓慢降压)治疗老年人颅内损伤有明显疗效,有临床推广意义。

参考文献:

[1]蔡文华,郭协力,蒋宇钢.改良去骨瓣减压术在重型颅脑损伤救治中的应用[J].创伤外科杂志,2011,12(3):139-142.

[2]张云东,周济,李兵,等.大骨瓣开颅减压术救治重型颅脑损伤伴脑梗死的临床应用[J].中华创伤杂志,2012,28(6):513-515.

[3]何晓斌,丁毅.老年重型颅脑损伤开颅手术的应用[J].中国老年学杂志,2013,10(33):5133-5134.

[4]朱超明,张春诚,董毓卿,刘佳志;老年人重型颅脑损伤的手术治疗[J].中国医药导报,2006,11(33):94.

[5]马骏峰.改良标准外伤大骨瓣开颅术治疗重型颅脑外伤临床观察[J].中外医疗,2012,10(6);6-7.

[6]胡涛.改良标准大骨瓣开颅术在治疗重型颅脑损伤中的应用价值[J].医学信息,2011,01(12):80-82.

[7]梁日初.老年颅脑外伤手术后并发症的分析[J].中国现代医学杂志,2012,12(6):93-94

[8]唐瑞康.老年人颅脑损伤的临床特点[J].医学信息,2010,7(18):1735-1737.

Research on Healthy City Index System

XU Yuan,DING Hui,WEI Ren-min

(Qiingdao University,Qingdao 266000,Shandong,China)

Abstract:"Healthy City"was introduced to China in 1990s,the nature of which is an organic integration of healthy people, healthy environment and healthy society. It is necessary to build a set of scientific and logical evaluation index sysem for the development of healthy city.

Key words:Healthy city;Index system WHO put forward a global strategy - Healthy City Project to improve the natural, social and economic environment that may affect urban residents' health and further improve the universal health through the power of society.

1 The Concept of Healthy City

According to the denefication given by WHO, A healthy city is continually creating and improving those physical and social environments and expanding those community resources which enable people to mutually support each other in performing all the functions of life and developing to their maximum potential .This concept explains the city from a new angle: the city first is a real space for human to survive, grow and live instead of just a new economic entity, thus the plan, construction and management of it should center on human health.

2 The Index of Healthy City

WHO set up a set of measurable indexes, including 12 clauses,338 items. There is no global index system; the indexes are made according to national conditions of each country. WHO amended and cut many indexes during the practice and finally kept 32 indexes, including 3 indexes about health,7 indexes about health service,14 indexes about environment and 8 indexes about society.

In 2011, Beijing Municipal Bureau of Health picked 35 indexes in terms of health level, health service and healthy environment.The index system of Guangzhou consists of 34 indexes, including 7 indexes about healthy people, 4 about health service, 9 about healthy environment, 8 about healthy society and 6 about citizen satisfaction.The index system of Suzhou consists of 3 parts: core indexes, basic indexes and development indexes. There are 95 indexes in all and among which 12 are core indexes and 81 are basic indexes.In2009, Patriotic Health Campaign Committee Office entrusted Hangzhou Bureau of Health and Health Office to draw up National Healthy City Index System and Evaluation System.

3 Conclusion

The construction of healthy cities can not be accomplished in an action, it's a long-term process; the index system is not constant but should be adjusted in the process of construction.In each stage of construction,we should collect relevant data, supervise the construction situation according to the index system, and adjust the action plan timely to perfect the index system.

References:

[1]WHO Regional office for Europe.The qualities of a healthy city[EB/OL].1996

[2]Beijing Municipal Bureau of Health. 12th Five-Year Development Plan of Healthy Beijing[Z].2011

第3篇

关键词:资产评估 问题 对策

一、企业价值评估的特点

企业价值评估作为市场经济运作过程中经常遇到的问题,对企业产业结构调整以及转型具有重要作用。但是我国的企业价值评估体系依然存在诸多问题,要研究这些问题,首先要了解我国企业价值评估的特点及内涵。对于企业价值评估的特点而言,首先就是具有目的性,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对目标企业进行价值评估来确定合理的收购价格,保证收购的合理性。但是它不同于一般的资产价值评估,需要考虑的还有企业的持续经营以及使用价值,也就是企业的未来预期收益。其次是整体性和综合性,对企业的价值评估是对其持续经营的整体性评估,这种持续经营实体产生的未来经济效益对企业的价值具有决定性作用。企业价值不是各单项资产的总和。企业价值评估作为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仅要进行定性评估,其中包括公司治理、财务状况、市场营销以及人力资源和文化调查等,还要通过建立数量模型对企业价值进行量化分析,对企业价值进行综合评估。再次,企业价值评估具有专业性、中立性。由于企业的价值评估一般具有复杂的评估技术以及方法,所以需要专业的评估机构及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又因为价值评估涉及到职业判断,因而需要专业人员保持中立性。但是价值评估中要运用估价模型进行判断,但是对现金流以及贴现率的预测需要专业人员的主观判断,因而存在一定误差,同时企业价值受到自身以及市场环境变化的影响,因而具有一定的时效性。

二、企业价值评估中的主要问题

我国企业价值评估存在的问题主要在于理论研究、相关法律法规、评估方法以及评估环境等方面。

1、企业价值评估相关理论研究滞后。从企业并购以及产权交易的角度进行分析,企业价值评估是指对企业股权价值的评估,是对企业部分价值进行评估;但是从企业破产角度进行分析,企业价值评估主要是指对资产整体价值进行评估。因此,对于企业价值评估的认识存在很多不同,这对企业价值评估以及相关准则的制定带来一定影响。并且关于企业价值评估的方法还不够深入具体,很多市场价值评估体系尚不完善,相关的资产评估制度还不健全,人员素质不高,要规范化资产价值评估,还要建立健全资产评估方法体系。

2、企业价值评估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在《公司法》以及《证券法》中并能没有对资产评估师的权利进行确定,也没有对资产评估机构以及专业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明确规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作为迄今为止针对企业资产价值评估颁布的最具权威的法律法规,相关内容比较陈旧,不能适应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操作意见》的颁布很好地反映了当时的理论研究以及实务现状,也不能适应现代的经济发展要求。新的《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自2012年7月1日起实施,尽管该准则的推出具有革命性,但是作为原则性方面的规定,缺乏可操作性。首先,以资产负债表内表外资产和负债,作为资产基础法的评估范围,是对现实的妥协和让步。其次,新准则依据预期收益模型进行分类,这种分类更符合目前的实践,也更加具有操作层面的指导意义,但限制了其他收益类型(比如净利润)的选择,未对“资本化法”进行规范。当然,它的确立存在一定的创新点以及对现实的充分考虑。

3、企业价值评估方法应用存在障碍。重“成本法”,轻“收益法”和“市场法”。忽视了资产之间的协同效应及表外资产对企业价值的影响;忽视了企业未来成长机会对企业价值的影响,具有静态性;信息搜集成本较高限制了市场法的使用。

4、我国企业价值评估环境有待改善。行政干预仍然比较严重,产权市场和证券市场不够发达。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我国产权市场和证券市场虽然有了长足发展,但市场规模较小、制度不健全、信息透明度不高、市场价格具有可操纵性等缺陷都大大限制了企业价值评估方法—市场法的使用。

三、完善我国资产评估体系的对策

1、进一步提高资产评估师的综合业务素质。应加强和规范资产评估师的后续教育,改革资产评估师考试制度,修订和完善高校资产评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此,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可以提出一个有指导意义的资产评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2、加强企业价值评估概念与方法体系研究。我国目前缺乏一套比较成熟的企业价值评估概念与方法体系,应充分发挥政府、协会、评估机构、高等院校的作用,组织人员对此进行研讨,形成理论界和实务界普遍接受的企业价值评估概念与方法体系。

3、修订或完善我国企业价值评估法律法规及准则体系,制定《资产评估法》,为企业价值评估提供法律依据。

4、改进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的可操作性。根据评估目的和对象的不同,选择与之相适应的价值类型和评估方法。深入研究收益法和市场法,完善评估准则,提高收益法和市场法的可操作性。

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的调整,企业制度改革、产权转让以及对外投资等各种资本运营活动的日益增加,企业价值评估逐渐受到更多的重视。只有提高企业价值评估的规范化程度,才能更好地完成企业价值评估。但是根据当前发展形势来看,我国的企业价值评估依然存在很多问题,需要我们及时的做出调整,才能促进我国企业价值评估体系的完善和发展。

参考文献:

[1]刘玉平.企业价值评估若干问题探讨[J].中国资产评估,2006(1)

第4篇

关键词:公司价值评估;自由现金流量

Abstract: The core idea of company valuation lies in the expected future income discount. Free cash flow as a kind of value assessment of new concept, theory, method and system, has been widely used in the west.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calculation method of free cash flow, the role and significance of free cash flow in the company's value assessment, and the company valuation steps with free cash flow, puts forward new ideas and methods of company valuation.

Key word:company valuation;free cash flow

中图分类号:F830.4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企业价值评估的思想源于20世纪初艾尔文•费雪(Irving Fisher)的资本价值理论。费雪在其1906年的著作《资本与收入的性质》(The Nature of Capital and Income)中,完整地论述了收入与资本及价值的关系。他认为,所有财产或者拥有财富的价值均来源于它能够产生未来货币收入的权利,而这种权力的价值可以通过对未来预期收入的折现获得;通过利率的作用,可以将未来现金流量折算为现值,人们根据未来货币流量的现值对财产或权力定价。他的价值评估思想看似简单,却创造性地提出了未来货币收入和当前资本之间的关系,为现代企业价值评估理论奠定了基石。

1986年,美国哈佛大学的詹森(Michael C.Jensen)教授在《美国经济评论》上发表《自由现金流量的成本、公司财务与收购》一文,文中正式提出自由现金流量(Free Cash Flow, FCF)的概念——企业产生的满足了再投资需要之后剩余的现金流量,这部分现金流量是在不影响公司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可供分配给企业资本供应者的最大现金额。自由现金流(Free Cash Flow)作为一种企业价值评估的新概念、理论、方法和体系,经历20多年的发展,特别在以美国安然、世通等为代表的之前在财务报告中利润指标完美无暇的所谓绩优公司纷纷破产后,已成为企业价值评估领域使用最广泛、理论最健全的指标,美国证监会更是要求上市公司年报中必须披露这一指标。

一、自由现金流量的计算

关于自由现金流量的计算有着多种不同的方法,几个较为典型的观点如下:

(1)自由现金流量=(税后净营业利润+折旧及摊销)一(资本支出+营运资本增加)

——科普兰(Tom Copeland)(1990)

自由现金流量=(营业利润+股利收入+利息收入)×(1-所得税率)+递延所得税增加+折旧-资本支出-营运资本增加

——康纳尔(Bradford Cornell)(1993)

(3)自由现金流量=息税前利润×(1-所得税率)+折旧-资本支出-营运资本增加

——达姆达兰(Aswath Damodaran)(1996)

(4)自由现金流量=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资本支出+资本支出和其他支出中的随意支出部分

——汉克尔(K. S. Hackel)(1996)

(5)达姆达兰还提出股权自由现金流量的概念——企业支付所有营运费用、再投资支出、所得税和净债务支付(即利息、本金支付减发行新债务的净额)后可分配给企业股东的剩余现金流量,其计算公式为:

股权自由现金流量=税后营业净利润+折旧-资本支出-营运资本追加额-债务本金偿还+新发行债务

在区分股权自由现金流量的基础上: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股权自由现金流量+债权自由现金流量

虽然不同的学者对自由现金流量的理解不尽相同。自由现金流量的名称也众多,如增量现金流量(Excess Cash Flow)、剩余现金流量(Surplus Cash Flow)、可分配现金流量(Distributable Cash Flow)、可自由使用的现金流量(Disposable Cash Flow)等。但他们在对自由现金流量进行解释时都具有共同之处,即都是指在不危及公司生存与发展的前提下可供分配给股东(和债权人)的最大现金额。

二、自由现金流量在公司价值评估中的作用和意义

1、弥补会计利润指标在公司价值评估中的缺陷

会计报表作为一种商业语言,是企业经济活动的集中反映。由于容易直接从公司会计报表中获取数据,在评估企业价值时,会计利润成为应用最为广泛的财务指标;虽具备直观、易于理解的优势,但作为估值的基本参数会计利润亦存在明显不足:

第5篇

关键词:生物资产 资产评估 评估方法

一、生物资产价值评估的背景

生物是人类赖以生存和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的物质基础。地球上多种多样的植物、动物和微生物为人类提供了不可缺少的食物、纤维、木材、药物、工业原料和服务。与此同时,由于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科技的不断发展,对生物资产的需求也越来越多。而且,由于生物资产本身的一些特性,其在人的劳动与自然力的共同作用下生长的,受自然规律和自然环境的影响,另外每种生物资产的生长、发育、成熟、结果都不同,因此,对生物资产的研究不管是从会计角度还是评估角度都是比较重要的。从会计角度看,全球范围内不管是组织、协会还是个人已经认识到生物资产的确认与计量问题,在这方面研究最早的是澳大利亚会计准则委员会(Australian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简称AASB)于1998年颁布的1037号(AAS35)会计准则,即自生和再生资产(self-Generating and Regener-atingAssets简称SGARAs)会计准则,《国际会计准则第41号――农业》(以下简称IAS41)对生物资产的研究从概念的界定、初始确认到后续计量作了详细具体的介绍。我国在借鉴国外会计准则的基础上,2006年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

但从资产评估的行业讲,对生物资产的价值评估的研究很少。目前具体的生物资产的价值评估准则,这给从事生物资产的企业的经济活动带来了不便,制约了其快速发展。而且也不能很好地向信息使用者传递一些有用可靠的信息,影响了信息使用者的决策。为了保证会计与评估的相互协调与合作,进一步体现评估对会计的补充和完善作用。在当前市场经济不断深入的大潮中,生物资产的租赁、重组、典当、保险、交换等经济行为的不断增多,不能仅依据生物资产的账面价值来反映,还要借助于生物资产价值评估的相关理论与方法,以资产评估结果重新确定其价值。

二、生物资产价值评估的意义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涉及生物资产的企业与日俱增,探讨生物资产价值的评估问题,对评估行业和企业都有一定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从理论上讲,首先,为生物资产价值评估做出理论贡献。通过借鉴其他国家对其他行业,尤其是农业资产评估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价值评估理论,可以得出生物资产价值评估的目的、依据和方法。在评估范围越来越细、越来越广的情况下,可以为进一步研究资产评估理论体系和评估方法、模型提供参考,对于推动资产评估理论的发展有重要意义。其次,可以推动会计学相关理论在该领域的应用。从实践上讲,有利于建立全行业统一的评估准则,使评估机构能够很好的按照规范行事,使生物资产的评估更加明朗化;有利于持有生物资产的企业更好地掌握本企业的资产价值情况,促进企业加快生产,提高企业资产价值;有利于不同地区企业持有的生物资产的价值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可比性;有利于生物资产的信息使用者获得全面、详实、可靠的评估信息;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和完善评估准则,加快我国评估领域的发展;有利于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生物资产价值评估的发展;有利于协调有关评估各方的经济利益。

三、西方国家生物资产价值评估的现状分析

英国《评估指南》(红皮书)1996版指南12――森林与林地资源评估,提到了关于资源类植物价值评估的一些方法。《欧洲资产评估准则》(EVS)2000版指南5

贷款为目的的农业资产评估中将农业资产划分三个大部分来说明:第一部分介绍农业资产包含的内容以及相互之间的区别、评估方法以及市场价值的确定;第二部分介绍了多年生植物的存在形式――正在生长着的、培育中的、收获的和其他形式的,还介绍了一些牲畜;第三部分主要介绍了在评价这些动植物时影响因素和多年生植物的评估方法。《IVS指南10――业资产评估》2005版该指南中指出了生物资产是活的动物和植物,评估中将其划分为附着地的生物资产和非附着地的生物资产,将其区别于农业资产和个人财产进行评估,要求根据农业生物资产的类型和周期性按照市场法对农业资产进行评估。《澳大利亚评估准则与实践》对乡村资产评估进行了介绍,其中包括对生物资产相关不动产的阐述,如果园的建设投资、养殖设备、设施等评估。国外学者进行很多有关生物多样性经济价值评估的理论、方法及其应用的研究,从生物多样性经济价值的类型、评估方法和案例研究等方面进行论述,国外比较流行的是条件价值法。20世纪70年代以后,随着福利经济学对消费者剩余、机会成本、非市场化商品与环境等公共产品价值的思考,生物多样性经济价值的评估研究逐步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理论、方法体系。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简称经合组织,OECD)将评估方法分为三类,即实际市场价格法(市场分析)、模拟市场法和替代市场法。

从上述国外研究现状来看,虽然国际评估准则和发达国家的评估准则中对农业资产评估的研究有许多可取之处,但相对于其他资产评估研究来讲,起步较晚,而且也不成熟。各评估准则中只是粗略介绍影响生物资产的自然因素,都没有详细说明生物资产具体的评估依据、评估原则和不同生长阶段下的评估方法及一些参数的选取,未将其作为重点进行研究.、随着社会的进步及评估的范围的不断扩大,现有的国外的理论与方法不能满足生物资产发展的需要。

四、我国生物资产价值评估的现状分析

我国的资产评估行业是改革开放和建设社会主义经济的过程中逐渐发展起来的,属于新兴行业。1989年,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国有资产产权变动必须进行资产评估的若干规定》,这是我国首次提及资产评估问题的政府文件。1993年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成立,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资产评估项目越来越多、规模越来越大,涉及行业越来越广,技术复杂程度也越来越高。1996年颁布了《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规范(试行)》,2001年又颁布《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具体准则。但目前关于生物资产价值评估的文献很少,而且部分都是从森林资源或者森林生物多样性角度进行的,尚未对生物资产有较全面和系统的研究。本文从生物资产概念、森林资源价值评估、森林生物多样性经济价值评估、作物种质资源价值评估和果园资产评估等方面进行说明。

(一)生物资产的概念2006年以前,一些专家学者们借鉴IAS、《澳大利亚自生和再生资产会计准则》和其他国家的会计准则,对生物资产的界定还没有统一的认识,2006年的《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给出了生物资产的定义:生物资产指有生命的动物和植物。并将其划分为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和公益性生物资产。为了研究方便可将生物资产划分不同种类:按其生物学特性分为动物和植物;按其生长周期长短分为一年生生物和多年生生物;按价值转移方式的小同,分为消耗性生物资产和生产

性生物资产;还可划分为成熟生物资产和未成熟生物资产(何梦圆、马慧,2006)。

另外,我国学者在会计核算基础上总结出生物资产和其他资产相比,具有下列基本特性:一是生物资产形成的特殊性。一般资产完全是依靠人们的生产劳动取得的,而生物资产是通过人的劳动和生物自身的生长、发育过程相互作用形成的。生物资产的价值形成除凝结有人类劳动以外,自然力作用的生长、发育会形成其增值;生物资产的经营受自然规律的制约,遵循自然规律,生物资产就会顺利地生长、发育,不断再生,反之则会消亡,失去其价值。二是生物资产的多样性。生物资产的种类繁多,这使其各自的生长、发育特点差异很大,增加了计价难度。三是生物资产经营周期的既定性。生物资产的投人、生产、经营、回收的周期完全决定于生物的生命周期,不同于工业生产周期以及资产价值转化的周期可人为控制。生物资产的这些特点决定了生物资产会计处理的特殊性和复杂性。

(二)资源类价值评估资源类的价值评估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森林资源价值评估。我国资产评估协会尚未制定有关生物资产价值评估的相关规定,1996由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和林业部制定《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以适应我国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事业的发展,规范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工作,保护森林资源资产所有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和《林业部、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局的通知》等有关文件制定的,具体规定了森林资源资产的评估程序和基本方法,对林木资产评估、林地资产评估、森林景观资产评估及整体林业企事业资产评估作了详细规定,规范了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行为。按照大范围森林资源包含的经济林也属于生物资产的范畴,此《规范》中指出了森林资源中林木、林地、森林景观及整体林业企事业的评估程序和评估方法。

侯元兆等(2005)第一次比较全面地评估了中国森林资源价值,核算出了生态服务价值,即涵养水源、防风固沙和净化大气的经济价值三项生态服务价值,首次得出了森林的这三项环境价值远大于立木价值的结论.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森林资源价值核算的理论。王强(2006)按照森林资源资产的特殊性,以及影响森林资源资产价值因素的复杂性,详尽的介绍了各类森林资源资产的具体评估方法,包括市场成交价比较法、市场价倒算法、年净收益现值法、年金资本化法、收获现值法、重置成本法、序列工数法、历史成本调整法,重点介绍了运用收益现值法时应考虑的折现率问题和质量调整系数。该项研究中还按照不同种类介绍了各评估方法的应用,其中林木资产评估中从用材林、经济林、竹林、防护林和特护林方面,详细介绍了评估方法的应用及评估时涉及的影响因素。何梦圆、马慧(2006)研究指出,按照生物资产的特征,消耗性生物资产采用重置成本法和市场倒摊法进行评估,生产性生物资产按照生长阶段确定评估方法。邹继昌(2006)采用收益现值法对用材林林木资产进行评估,给出了评估参数及评估公式,说明了采用收益现值法的理论依据。谢德新(2006)提出了经济林按照生长阶段产前期、始产期、盛产期和衰产期进行评估,指出成本法主要适合于产前期,市场法理论上适合于任何长阶段,但现阶段因前提条件不具备限制了这一方法在经济林资产评估实践中的实际应用。经济林的收益年限在整个经济林寿命中所占比重最大,故经济林的资产评估主要以收益法为主。

(2)森林生物多样性经济价值评估。北京大学教授张颖开创性地利用市场价格法、机会成本法和支付意愿法,对我国森林生物多样性的价值进行核算,得出了我国森林生物多样性价值的成果。吴火和(2006)研究认为,针对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的不同价值需要采用不同的计量评估方法,主要采用市场价格法、替代市场法和模拟市场法(假想市场法)。为提高评估的效率和评估结果的准确性与可信度,在综述了国内外生物多样性信息系统研究和应用进展的基础上,尝试设计了基于专家知识的智能型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价值评估专家辅助系统(ESEFBA)。而且文献还列举了龙栖山自然保护区森林生物多样性生物资产类价值评估,从木材生产价值评估和林副产品生产价值评估角度对直接实物资源资产进行评估,其中林副产品采用的是市场价值法。李银霞(2002)以祁连山自然保护区为例,从直接使用价值评估方法和间接使用经济价值评估方法两方面对森林生物多样性经济价值评估进行论述。

(3)作物种质资源价值评估。作物种质资源又称作物遗传资源,是生物多样性的重要组成部分。朱彩梅(2006)在对作物种质资源的价值概念、价值属性、价值特点、价值分类、价值内涵以及价值评估方法系统研究的基础上,系统地探讨了作物种质资源的价值构成分类及其评价方法,提出了作物种质资源价值评估的原则和依据。其中涉及资产评估基本方法――市场法的应用。

(4)果园资产评估。应容枢(1998)在对果园调查研究基础上,根据果园的特征、经营果园面临的行业风险和涉及到的果园时间价值补偿因素,得出果园应采用重置成本法和收益现值法。

从以上对国内的生物资产价值评估研究现状的分析可以看到,对于生物资产的概念界定问题从会计上已基本达成共识。由于研究问题的方式、方法的不同,对生物资产的分类还是还存在争论。我国目前还没有完整的农业资产评估准则,就生物资产的角度,对植物经济价值的评估的文献还是较多的,具体有经济林及林副产品,但没有涉及到其它植物,如蔬菜、经济作物、粮食作物的评估方法及影响因素。并且对动物的评估理论与方法的研究较少。

第6篇

在谈到经济评估研究时,经济学家大多采用非市场化商品和服务评价的价值评估方法,例如生物多样性保护价值、娱乐商品价值以及非使用价值等。然而,在发展中国家,非市场化商品的覆盖范围更为广阔,市场价格(MP)仍然是评估水生态系统市场经济价值最广泛的方法。在发展中国家运用这种方法时,产生问题的原因主要包括市场的不规范性和有限性以及自给使用的方式。“剂量效应评估”(DR)、“要素收益”(FI)和“产出效益”都是价值评估的方法。DR是用于评估水生态系统服务的质量或数量变化对相关产出的质量和数量影响的一种方法。当只涉及商业生产时,该方法可称为“生产收益”。同样,当仅涉及对收入的影响时,也可称为“要素收益”。这些都是常用的简单方法。

“影子价格”是针对非市场化商品而采用的一种市场价格,包括重置成本(RC)、可避免成本(AC)和缓解开支(ME)等概念。尽管存在许多争议,但影子价格仍在被广泛使用。在对非市场化环境服务进行经济评估时,旅行费用法(TC)常被用于娱乐价值的评估。但在发展中国家实施该方法时,往往会低估环境服务对当地人的价值。此外,“陈述偏好法”,如条件价值评估法(CV)等,也是常用的非市场化服务的评估方法。然而,这些方法都需要对“钱”的概念非常熟悉。谈到预测价值,在个人经验缺乏时往往难以估算交易的价值。且由于受预算约束的限制,弱势群体还可能无法得到任何现实价值。总之,“陈述偏好法”难以应用于发展中国家水生态系统经济价值评估。尽管上述各种经济价值评估方法各有利弊,但都具有一个重要的共同特征:价值评估能够提高人类对水生态系统服务作用和价值的认识。

2面临的挑战

水生态系统评估所面临的主要挑战是缩小生态学家和经济学家之间价值观的差距,统一对价值的认识。然而,目前研究重点是连接生态功能和经济价值的水生态系统服务,以及对总经济价值(TEV)的认识。此外,水生态系统评估还存在其他挑战。

2.1边际性和可替代性假设传统的经济价值评估有两个重要假设,即边际性和可替代性。这两种假设对评估发展中国家的水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至关重要。价值的变化必须边际化,而进行非边际化的经济评估势必会带来概念性和实际性的问题。是否考虑将变化边际性,完全取决于所评估的规模。此外,在处理水生态系统服务问题时,影响作用和变化结果之间并非总是一一对应的。因此,要判断边际条件的变化较为困难,而该变化却可能会导致整个系统的彻底崩溃。可替代性意味着所有价值都是可以取代和替代的。这种对水生态系统经济价值评估的方法不适用于以水生态系统为生存依靠的地区。在发展中国家,大多农村居民的生计直接依赖于水生态系统提供的服务,且多数正处于恶化阶段,很少有其他选择途径。此时,重要水生态系统服务(如鱼产量)的经济价值可能接近生命的价值或改变生计的代价成本。

2.2总经济价值(TEV)的运用TEV是体现所有经济价值项目的总和,包括最重要的水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比如水生态系统的环境保护功能、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等。换句话说,健康的水生态系统是其提供其他各项服务的前提,只有这样才具有货币价值。然而,以往研究中涉及的水生态系统价值并未体现出这一点。此外,有学者认为,当前的TEV忽略了包含在水生态系统中的固有价值,是一种不依赖于人类喜好的价值。

在目前的研究中,TEV和边际价值是一对既重要而又易混淆的概念。参看以往研究发现,TEV是边际价值在非关键范围内的累积,否则,边际化的假设将不能成立。有学者认为,边际值无穷接近于水生态系统所提供服务功能的最小值。而也有不同观点认为在低于这个最小值情况下,TEV这一概念则毫无意义。后者符合边际变化和可替代性的基本假设,并符合预算约束的可行性概念。在任何情况下,超出非关键范围而试图评估水生态系统TEV都将是毫无意义的。研究表明,所提供生态服务级别非关键范围的决定作用往往并不明显。此外,边际值往往趋近于平均值。

2.3空间尺度、社会经济尺度和时间尺度定义水生态系统服务的效益与其所在的时间和空间密不可分,确定清晰而明确的空间尺度、社会经济尺度和时间尺度的定义,是生态经济评估研究的关键一步。空间尺度是指所评估水生态系统服务的地域范围、利益相关者所处的位置以及当地与河流下游地区。社会经济尺度关注的是对同一地理位置不同人群的水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水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在民生战略中发挥着不同作用,能够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如支撑社会结构、增加社会就业、减少社会贫困、防止社会冲突等。时间尺度对水生态系统服务来说非常重要。尤其在评估水生态系统服务发展变化的影响时,时间尺度更是一个突出问题,因为水生态系统的服务价值会随着时间的变化而变化。水生态系统或其功能的变化可能要经历一段相当长的“滞时”才能显示出来,而这一时间折扣不容忽视。

价值评估研究的尺度是由经济分析问题的类型决定的,金融经济分析背景下的价值评估与福利经济分析背景下的价值评估尺度截然不同。一般来说,随着研究尺度的增加,评估值在理论与实践上都会随之变得复杂。如果边际假设条件不成立,就会产生理论概念性问题。研究尺度增大造成的实际问题,则与诸多影响价值评估的不确定因素有关。当前,对水生态系统的认识还存在诸多不足。

当遭受外界影响时,水生态系统可能会产生非线性变化或迟滞变化情况,从而可能会带来连锁反应,进而导致灾难性或不可逆转的变化。另一方面,一些水生态系统可能表现出较强的恢复能力。因此,谨慎地确定时间尺度与空间尺度的临界值和预测值非常关键。虽然现有的经济手段已表现出明显优越性,但仍会出现无法精确评估的情况。因为临界效应能够影响人类的喜好偏向,因而应加以重视。面对认知不足和不确定性大的实际情况,有必要在水生态系统经济评估方面运用专家评判程序。这表明该项研究需要详细了解利益相关者的情况,以确保评估质量。此外,通过被动或主动掌握情况增加认知,可逐渐减少不确定性。

3结语

现有的多数经济评估方法都适用于发展中国家的水生态经济评价。“市场价格”法是市场化水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中应用最广泛的方法,在发展中国家亦是如此。由于大部分水生态系统服务是非市场化的,使得市场的不规范性和有限性成为使用该方法时遇到的主要问题。“旅行费用”法通常用于评估娱乐价值。“陈述偏好”法是非市场化服务评估的首选方法。“利益转让”法是最简单的方法,但要求具备与之相适应的环境条件。针对水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经济效应评估存在的主要挑战,激励评估研究人员更加认真、谨慎地开展水生态系统服务的经济价值评估。此外,评估还有助于权衡取舍,但在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IWRM中,经济评估并不能孤立存在。必须将经济评估置于更为广阔的决策背景中。认识到价值评估能够提高人类对水生态系统服务在造福人类方面的作用和价值。

第7篇

《IVS200———企业和企业权益》准则部分第三段规定:“在评估部分权益价值时,评估假设应当明确剩余权益的所有者是否有意图卖掉还是继续持有他们的股份。”还规定:“是否特定的资产或负债归属于企业而被忽略的。”而我国《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中没有类似规定,可以看出国际评估准则一个很突出的特点就是强调工作范围的概念。《IVS200———企业和企业权益》说明部分C1、C2、C5对企业、企业价值、股权价值、所有者权益等概念做了明确定义,对企业价值评估基础性概念开宗明义有利于评估准则在不同国家达成共识,促进国际评估准则的推广。而我国《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只对何为企业价值评估给出定义,与国际评估准则相比对重点概念的阐释不足。《IVS200———企业和企业权益》C5规定:“依附于所有者权益的权利或特权,不管是股份制形式还是合伙人形式,都需要考虑在评估程序中。所有者权益通常以法律的形式被明确规定,相应的法律文件如协议条款,商业备忘录,成立章程,持股人协议。所有者权益可能是部分股东权益,也可能是全部股东权益。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分辨合法的受益的所有权也很重要。同时需要关注所有者权益内部的权利和责任,这种情形可能包含在企业现任股东之间的协议中。C6规定:“在股权转让的文件中可能包含限制性条款或可能影响评估基础的规定,这些股权转让中必须要采用。例如,文件规定股权要按其占全部股东权益的份额估值而不论其是控制权还是少数股东权利。在任何时候,依附于各种利益上的权利被评估时都要在开始时就考虑。”C7规定:“非控制权的估值一般低于控制权的估值。多数股权并不必然是控制型股权。依附于所有者权益上的选举权或其他权利由公司成立时的法律框架所决定。通常在企业中有不同种类的股权形式,而且每种对应不同的权利。这也是为什么一些少数股权在某种情形下具有控制性或重要影响的原因。”可以看出国际评估准则在企业价值评估中非常关注公司章程、法律框架、股东内部协议条款等法律文件,要求注册评估师关注影响评估结果的隐形条款,而我国企业价值评估准则对这方面尚无规定。《IVS200———企业和企业权益》C13规定:“在《国际评估准则》工作框架中描述的市场途径和收益途径可以应用在企业和企业权益的价值评估中。成本途径通常只应用在企业早期阶段或刚设立的企业,此时企业的利润或现金流不能可靠确定,而且企业的资产缺乏有效的市场信息。”我国《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第四十条规定:“以持续经营为前提对企业价值进行评估时,资产基础法一般不应当作为惟一使用的评估方法。”很明显地看出二者在对资产基础法的运用上存在不同的观点,前者限制资产基础法的应用范围,后者鼓励市场法和收益法的使用,但并不排斥资产基础法的应用,这也是由我国特别的市场状况和评估环境所决定的。

《IVS200———企业和企业权益》C16规定:“在市场法中三个最常使用的数据公共源是公开股票市场上交易的类似企业的股份,可获得的企业出售或并购的案例,企业之前出售的股权或对股权的报价。”我国《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第三十四条规定:“市场法常用的两种具体方法是上市公司比较法和交易案例比较法。”二者对市场法的运用途径和数据来源有所差异,与我国企业价值评估准则相比国际评估准则在市场法运用中规定目标企业以前出售的股权或股权的报价同样可以作为数据源。《IVS200———企业和企业权益》C25规定:“当预期收益或现金流以名义币值表示时,即现行价格,名义折现率应该包含通货膨胀因素。当预期收益或现金流以实质币值表示时,折现率不应该包含通货膨胀因素。”我国《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未对此类问题做出具体规定。我国《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第一条指明制定企业价值评估准则的目的,第三、四、五条规定企业价值评估业务的依据,第六条要求注册评估师应具备专业胜任能力,第七条规定注册评估师的执业原则,第十条规定引用专家和专业报告的情形,第十一条规定注册评估师执业应当明确的基本事项,第十六条规定审计报告的运用,第十九条规定:“注册资产评估师在对具有多种业务类型、涉及多种行业的企业进行企业价值评估时,应当根据业务关联性合理界定业务单元,并根据被评估企业和业务单元的具体情况,采用适宜的财务数据口径进行评估。”第二十八、二十九条对收益期的相关规定,第四十四至五十二条对披露要求的规定等,在《IVS200———企业和企业权益》中未被规定。

二、借鉴与启示

(一)准则与实务的契合从《IVS200———企业和企业权益》可以看出,在评估方法的选择上更推崇市场法和收益法,而限制资产基础法的使用。就三种评估方法的适用条件和局限性来说,资产基础法确实不如另外两种方法能够完全反映企业或企业权益的价值。因此,在欧美国家的企业价值评估实务中,由于评估准则的引导和公开市场的成熟,市场法和收益法是最常用的方法。我国《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在某种程度上鼓励注册评估师在执业中使用市场法和收益法,但在实务中并未达到这样的效果,绝大多数评估报告采用资产基础法。我国当前企业价值评估准则与评估实务的契合同国际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随着我国市场的日趋完善,并购重组活动的活跃,已经具备了市场法和收益法运用土壤,应该大力推广企业价值评估准则并促进其对实务的指导作用,从而提升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公信力。

(二)对评估人员的要求评估人员是评估准则和评估实务的纽带,评估人员的执业质量对评估行业的发展至关重要。高素质的评估队伍能够有效贯彻评估准则的实施,同时应能将评估实践中积累的经验和创新反馈到评估准则的完善中,只有这样,资产评估的良性循环发展才能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在《IVS200———企业和企业权益》中对评估师执行力的要求是“必须”,对重要评估注意事项的警示性语言是“至关重要”,而我国《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对资产评估师在执业中的要求是“应当”,对具体操作上的约束性词语是“合理使用”、“考虑”、“恰当选择”等。我国企业价值评估准则给予评估师评估过程中职业判断的自主性,但是这也恰巧给了“害群之马”以可乘之机,过分依赖职业判断势必会造成评估作为第三方的公信力。因此,在对评估师的要求上应该借鉴国际评估准则条款中的强制性约束,严格自律,方能获得评估行业的长远发展。

(三)注重影响评估结果的细节《IVS200———企业和企业权益》在准则部分和说明部分都强调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关注影响评估结果的细节。这些细节包括股东之间的内部协议,可比企业数据的可验证性及可验证程度,预期收益的货币表现形式及是否考虑通货膨胀,对历史现金流的调整项目等。企业价值评估的结果只是评估报告上的一个数字或一个数值区间,但上述任何一个细节的疏漏都会影响评估结果的精确度。我国《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只是笼统地要求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应当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不得出现对评估结论具有重要影响的实质性疏漏和错误。抽象的描述很难对实务产生有力的指导和约束作用,这方面国际评估准则给我国企业价值评估准则提供了很好的借鉴。

(四)例外情形《IVS200———企业和企业权益》与我国《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相比一个明显的特点是我国企业价值评估准则像法律条文那样要求评估师应该怎么做,而国际评估准则则通过例外情形提醒评估师如何面对评估实务中的陷阱,如是否特定的资产或负债归属于企业而被忽略的,股权转让的限制性条款,少数股权对企业控股的情形等。很明显,这些例外事项会颠覆常规评估业务的评估假设,如果注册资产评估师不能准确判断这些问题的存在,最终的评估结果一定会偏离企业或企业权益的真实价值。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交易的愈发频繁,以后会出现越来越多复杂特殊的评估业务,因此我国企业价值评估准则有必要对实务中的例外情形进行梳理,增加相应的条款。

第8篇

2013年以来,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崛起,加之利率市场化进程的推进,使得“金融脱媒”现象进一步加剧,金融环境的深刻变化对于银行传统的商业模式产生了巨大冲击;与此同时,城市商业银行也在快速崛起,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中,品牌作为一项无形资产,越来越成为商业银行核心竞争力之一。本文借助HIROSE模型估计品牌价值,并将品牌价值与利润做相关性分析,为商业银行品牌价值的评估和建设提供依据。

二、品牌价值概念界定

关于什么是品牌价值,迄今为止,众所纷纭。本文认为,当企业能够通过品牌使消费者对其产品和服务产生信任,并形成顾客忠诚度,消费者就会基于品牌而不是产品本身或其物理功能而做出购买决定,这样企业就会取得品牌的竞争优势。品牌竞争优势能够带来价格优势,即拥有相同质量和功能的产品,具有品牌的产品比不具有者能够卖出更高的价格。

三、品牌价值评估的HIRIOSE模型

自20世纪80年代品牌价值概念出现以来,学术界及专业品牌咨询机构已经提出了数量繁多的品牌价值评估模型。影响力较大的如:大卫?艾克的品牌资产十要素模型、凯文?莱恩?凯勒的基于消费者品牌资产模型、Interbrand集团的品牌价值评估模型、世界品牌实验室的品牌价值评估模型等。但这些模型多从财务要素或单纯从市场要素进行的品牌价值评估,不能揭示品牌价值的内部运行机制。因此,本文引用的HIRIOSE模型就是综合了财务、市场和消费者三个视角的品牌价值评估模型。

HIROSE模型是在Yoshikuni Hirose博士领衔主导的日本经济产业省成立品牌价值委员会于2002年的研究报告中所提出(Hirose,2002)。然而国内目前对该模型的研究和应用还很少,更缺乏实证分析的案例。模型的具体表示如下:

四、品牌价值评估实证研究

(一)数据来源

本文以2008-2012年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交易所我国上市银行公司公开披露的财务信息为依据,目前我国上市银行有14家,同时考虑样本的可比性以及模型对数据要求,剔除财务数据不完整、无法直接获取的情况,总共遴选出8家银行。

(二)模型测算与分析

1.品牌价格优势。表1中可以看出,在硬件设施、服务等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业务宣传能够带来更多的利息收入,进而有益于整体品牌价值的提升。

2.品牌忠诚度。LD值越高表明客户的忠诚度越高,很明显,在这12家银行中,国有银行排名靠前,见表1。

3.品牌扩张力。计算结果显示,ED值的高低排序与PD相差不大,说明其他业务的收入与品牌竞争优势有较大的关系。

五、结论和建议

第9篇

【关键词】商业银行 价值评估 管理体系

一、前言

银行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管理体系的核心,关系着国家金融体系的安全与稳定,随着我国银行业初步完成股份制改造,商业银行建立健全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股票市场上银行业之间收购兼并的实例逐渐增多,所以对价值的认识与评估将在银行的发展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但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管理体系还存在诸多问题,如目前的商业银行价值评估还是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的市盈率和测算出的每股收益来换算股票的发行价格。由于外部环境的变化,银行服务产品的内容变化,业务经营方式的变化,金融服务需求模式的变化,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目标也在发展改变,结合我国商业银行的运作机理,总结影响商业银行价值的关键因素,寻找一种从理论上和实践上都更为合理的方法来评估我国商业银行的价值。最终市场的需求引起了对新的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的研究,EVA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的优势逐渐凸显。

二、价值评估的概念及分类

价值评估,是指注册资产评估师对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企业整体价值、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或部分权益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并撰写报告书的行为和过程。企业价值评估是将一个企业作为一个有机整体,依据其拥有或占有的全部资产状况和整体获利能力,结合企业所处的宏观经济环境及行业背景,对企业整体公允市场价值进行的综合性评估。

企业价值评估是为企业的交易(全部股权的交易、部分股权的交易等)提供价值参考,因此其价值类型在一般情况下应该是市场价值(交换价值)。当然企业价值评估还有其他目的,有可能需要评估其他价值,如清算价值、控股权溢价等。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价值类型也划分市场价值和非市场价值两类。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价值是指企业在评估基准日公开市场上正常使用状态下最有可能实现的交换价值的估计数额。评估企业的市场价值所使用的信息数据都应来源于市场。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非市场价值是一系列不符合市场价值定义的价值类型的总称或集合,主要有投资价值、持续经营价值、保险价值 、清算价值等。

投资价值是指企业对于具有明确投资目标的特定投资者或某一类投资者所具有的价值。如企业并购中的被评估企业τ谔囟ㄊ展悍降氖展杭壑担还亓交易中的企业交易价值;企业改制中的管理层收购价值等。企业的投资价值可能等于企业的市场价值,也可能高于或低于企业的市场价值。

保险价值是指根据企业的保险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的价值定义确定的价值。

持续经营价值是指被评估企业按照评估基准日时的用途、经营方式、管理模式等继续经营下去所能实现的预期收益(现金流量)的折现值。企业的持续经营价值相对于被评估企业自身既定的经营方向、经营方式、管理模式等能产生的现金流量和获利能力的整体价值。

企业价值评估到底是评估一个企业在持续经营条件下的价值,还是非持续经营条件下(清算条件下)的价值,取决于资产交易的性质。评估对象在持续经营前提下的价值并不必然大于在清算前提下的价值(如果相关权益人有权启动被评估企业清算程序的话)。即企业在持续经营条件下的价值可能小于清算条件下的价值,这种情况下,如果相关权益人有权启动被评估企业清算程序的话,应该评估企业的清算价值。

三、商业银行价值评估概念及特点

银行价值可以被理解为银行的经济价值,也可以理解为银行的股东价值,可以从公允市场价值、账面价值、投资价值、商誉价值、重置价值等多个维度进行考察。商业银行价值首先是个主观概念,它仅仅依赖于我们的概念,其本质是一种价格,是我们愿意为某家商业银行的所有权支付的最高价格,是指银行所有权的价值而不是净资产价值。另一方面,商业银行价值是有其客观基础的,这些客观因素包括银行的竞争优势、管理人员的素质、产品开发能力等。它力求预测和驾驭变化,抓住战略机会,在法律和管制约束条件下使预期的现金流的价值期望最大化。

商业银行价值评估的特点包括一下几个方面:

商业银行涉及的业务总类繁多,成本收益的核算复杂。根据有关会计核算的要求,暂且把金融企业的业务分为表内业务和表外业务。表内业务一般是银行的主营业务,是其利润的主要源泉和价值评估的重点所在,对于我国金融企业的评估来讲,其主要困难在于不良资产和经营亏损。商业银行的实际不良贷款率较高,并且反映不够真实,使得以资产价值为基础的价值评估带来极大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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