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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结算价格调整方法优选九篇

时间:2023-05-30 14:35:00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工程结算价格调整方法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工程结算价格调整方法

第1篇

1、企业各级领导应重视成本核算工作,下决心推行成本核算制度。班组成本核算人员要懂经营,尤其要熟悉生产技术,应用价值工程,成本最低化理论和方法,坚持技术与经济相结合,掌握成本核算理论与方法,进行科学预测、决策、预算、控制、分析,并运用计算机进行机关信息处理,适应现代成本管理需要。

2、大力宣传班组成本核算模式,使其深入人心,要让全体职工理解和接受班组成本核算模式。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竞争的重要手段是降低成本,这与企业、职工命运休戚相关。要树立职工的忧患意识和主人翁责任感。

3、要结合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制定一套符合企业自身实际的可行性方案。

管理部门应积极配合,财务部门根据历史资料和预期目标采用本量利分析法分别确定各部门、各班组的目标成本,制定一套相关的考核指标,月月考核,年底汇总并设立奖惩制度,这样才能保证激发职工的积极性,把降低成本落到实处。

4、根据市场变化情况调整、完善各项成本控制指标。

市场变幻莫测,有些指标车间无法控制,这就需要不断调整,否则要么影响职工积极性,要么影响国家利益。

5、制定和完善基础工作

1 完善计量工作,包括原材料、水、电、气、风等动力计量。财务成本考核的基本资料包括计量资料,这些资料直接影响职工的切身利益和企业成本。一方面,应将计量划归车间管理并确定相关确认人员进行监督,另一方面经常对计量器具进行检查,确保准确性。

2 制定内部结算价格。内部结算价格是指企业内部各责任中心之间转移中间产品或相互提供劳务而发生内部结算和明确内部责任所使用的计价标准。要明确各车间责任,要进行各自成本核算,企业制定合理的内部结算价格,内部结算价可采用以下方法制订:a、比照市场价格调整确定;b、双方协商确定;c、以标准成本确定,不管采用哪种方法,应保持前后期一致,并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调整。

3 制定合理的消耗定额。消耗定额合理与否直接影响班组成本核算。制定合理的消耗定额,要以同行业的资料为参考,根据各企业当年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综合分析。

第2篇

【关键词】市政;给排水;结算;金额;资料;概算

伴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国家投入到市政工程建设中的人力和物力也大大提高,其中也包括对市政给排水工程的建设。市政给排水工程基本是在市区内部进行工程项目,工程结算问题成为了人们比较关注的问题,通过多年的工程实践得知,有很多问题都会影响到工程的结算。由于我国城市给排水工程建设已全面市场化,项目投标竞争日益激烈,致使项目实施的利润空间减小,造价超预算风险增大,因此,需要结合城市给排水工程建设的行业特点,研究和探讨项目实施过程中结算控制要点,争取在给排水施工中合理利用资金, 达到更合理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注意签定好经济合同

因为合同是以经济的办法管理经济和正确处理制约双方关系的一次重要措施, 故在签定合同中应明确双方责任规定建设工期, 建设规模, 质量要求, 材料设备供应方式、服务结算办法, 并及时到有关部门签证, 为工程结束后顺利进行工程结算打下良好基础。

城市给排水工程建设项目具有投资大、工期长、机构复杂,受环境影响大,不可预见因素多等特点。例如:管线顶管施工工艺的变化,顶管坑支护措施的调整都将很大程度地影响工程造价。而地质条件、交通导改等因素往往会影响施工进度和难度。这就要求有关各方在签订工程合同时必须保证合同内容完整,条款明确严密,并特别需要注意以下几方面细节。

合同中必须明确合同金额所对应的施工方案,并尽可能详细地约定在施工方案发生变更时如何对结算金额和工期进行调整。如果不从签署合同时就明确调整办法,就很难保证工程结算能顺利、快速的完成。

尽可能细化价格调整条款内容。对于工期较长的排水工程建设项目,容易遭受货币贬值或通货膨胀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给承包商造成较大损失,而价格调整条款可以比较公正地解决这类风险损失。无论是单价合同还是总价合同,都可以确定价格调整条款规定在特定条件下价格是否应该调整以及如何调整等细节。

明确措施费调整方法。措施项目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城市给排水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清单一经报出,即被认为是包括了所有应该发生的措施项目的全部费用。当发生施工工艺的变更、工期延误、窝工事件时,应该在合同相关条款中明确规定相关费用的调整。

约定费率调整方法。项目投标报价时,一般实行量价分离,现场管理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均为指导性费率,在保证上缴国家规定的各项社会保障基金等的基础上,可上下浮动。合同相关条款中应事先明确费率的调整条件及办法。

明确项目工期和工期延长处理办法。例如对于市政管道工程,会有很多不可遇见的情况,工期的不确定性较大,合同双方可根据各自的项目准备情况、季节和施工环境等条件洽商适当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并根据工程范围和工程量变动所产生的影响来商定工期延长的处理办法。

2.注意基础技术资料的存档

我们应在施工过程中, 注意基础技术资料的留存如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材料的供应方式、价格、质量运距以及在施工中随时发生随时记录,避免工程结束后结算时发生遗漏现象, 为维护合法权益提供前提保证。基础技术结算资料具体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保证资料质量。如资料的清晰度、装订和包装是否符合要求。

资料的完整性。送审的资料包括:竣工图、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设计变更、施工图纸会审纪要以及现场技术经济签证等,审核人员应审核资料是否完整,是否有缺送、漏送现象。

资料的真实性。送审资料是否真实,手续是否齐全,复印件是否有确认章,施工现场签证单、设计变更、洽商纪录、会议纪要等资料会签手续是否完善,材料证明文件、票据等资料是否真实、有效等。如果发现送审资料存在问题,应通知送审单位尽快完善,资料合格后,应对送审资料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以便全面了解工程情况,为结算审核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3.注意编预决算的质量

现在建设单位都派懂工程技术的人员就质量进行监理,我们应注意提高编制预结算人员的素质,结算人员必须熟悉市政排水工程施工技术规范,规程以及施工图和标准图集,并具有一定的施工技术知识,才能做好标准预算。再者,结算人员必须经常学习,在熟悉定额内容及项目所包含工作内容的基础上,掌握市场材料价格信息。有条件的单位应设置价格信息中心,建立健全材料价格信息网络,及时测算价格,完善价格信息,加强信息引导,及时编制新材料和新工艺的补充定额。

结算人员还必须熟悉工程合同及预算相关的协议,并熟悉造价部门预结算规章制度。结算人员要提高造价专业知识水平,避免出现重复计算工程量,重复计价的现象。预算编制代表企业的形象, 把国家的政策、结算文件,定额要研究透, 同时做到编制人员深入现象, 随时了解发生的实际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做到实事求是,以理服人以确保工程造价的准确性。

4.注意材料价格

给排水工程材料费占整个工程的50~70%, 如何使用正确合理的市场材料价格调整, 审定概预算及工程施工结算,这对控制工程投资加强造价管理是十分重要的。

主要材料的材料费因为占到工程很大的资金比重,所以考核主材消耗量时一定要按照材料实际超概算消耗量,查清是在哪一个环节超出量最大,并查明超额消耗的原因。次要材料调价可按当地定额站公布的的系数进行调整。主要材料是指形成工程主体的材料,涉及排水工程方面的主要包括:管材、水泥、砂、石屑、井身、井盖等。其审核要注意它的预算价格是否按规定计算,材料市场价格的确定是否符合当时的市场行情。许多地方定额站都按期公布材料价格信息,这可作为材料价格审核的重要依据,也可让当地材料供应商提供现行价格,许多施工单位在结算时往往把发票价格作为结算价格,本人认为这种方法欠妥当,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不正当竞争使得发票管理相当混乱,票据价格有时根本不能反映材料的真实价格,因此不能完全作为结算依据。

5.重视工程量的计算

工程量的计算工作非常繁重,而工程造价的确定要花费的时间最长,直接影响到结算工作的准确性,所以要准确的核实各个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就要认真核实工程变动情况,及单项工程造价,将竣工资料与原设计图纸进行查对、核实,必要时可到施工现场实地测量,确认实际变更情况,根据经审定的施工单位竣工结算等原始资料,按照有关规定对原概(预)算进行增减调整,重新核定工程造价。由于从事预决算工程的预算员,对某单位工程可能不十分了解,而一些较为复杂的工程,竣工图不可能面面俱到,逐一标明,因此在工程量计算阶段必须要深入工地现场核对、丈量、记录才能准确无误。有经验的预算人员在编制结算时,往往是先查阅所有资料,再粗略地计算工程量,发现问题,出现疑问逐一到工地核实。除了熟悉图纸,还要熟练掌握运用国家统一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 全面收集各种资料,只有这样才能在工程量的审核中做到准确和无误。在审查工程量时,首先要求注意工程结算所报工程量与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是否相符,其次是检查有无重复计算工程量的情况。再次要注意计算单位是否一致,因为工程量计算时,计算单位是“m”“m2”,但定额的计算单位大都是 “10m”“10m2”,稍有疏忽则把单项工程的定额基价扩大了10倍。如果预算基价较高,则对投标价格造成较大影响,从而影响投标效果。

6.注意到具有权威法律性部门进行审核

在市场经济活动中, 为造维护我们合法权益, 对某些极个别建设单位应将预决算送到建行工程价审查中心送行审核, 审核后的造价作为双言工程结算价款的依据, 若发生纠纷具有法律效果, 执行部门将依据建行审定的造价判决,同时明确建行双方经办人的责任, 抵制了社会上一些不正之风的产生。 [科]

【参考文献】

[1]王秀册.建筑工程定额与预算[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

第3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工程造价管理;控制要点

中图分类号:TU198 文献标识号:A 文章编号:2306-1499(2014)01-

1.招投标阶段造价控制要点

1.1清单和招标控制价

工程量清单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基础,工程量清单编制的准确与否,直接影响招标人和承包人的造价控制。根据《清单计价规范》,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由招标人承担工程量数量变化的风险,投标人承担价格风险,若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者清单数量偏差较大,就容易引起投标人采取不平衡报价以及对漏项、错项引起的索赔,导致结算价格提高。因此,应力求工程量清单数量计算准确、项目特征描述详细。同时,可以采取必要的风险防范措施,例如:可采取限额调整的办法,即单项工程量增减不超过 15%的部分,其综合单价按中标人投标报价进行结算;若增减工程量超过上述范围时,其超过部分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底价计价方法计算工程价款,按中标总价与标底总价相比的浮动比率同比率浮动结算,这样可以有效地避免投标人不平衡报价的实施。

1.2 评标办法管理控制

目前常用的评标方法有: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分法、性价比法,各地方政府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当地的实际情况,也制定了相应的评标定标办法。经验告诉我们:当工程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且工程管理水平较高,工程设计图纸深度足够,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详尽、准确,投标单位具有独立的估价信息,且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化程度较高时,宜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而当工程技术、性能有特殊要求,或建设工程管理水平不高,工程设计图纸深度不够,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粗放,投标单位仍然未建立独立的估价信息,且建设工程招投标担保制度不完善时,宜采用综合评分法。

1.3 确定合同价款

施工合同是明确承发包双方责任和义务的法律性文件,也是工程造价控制的关键。因此在签订合同时,要把重要内容融入合同条款中,尽可能的细致,包括工程价款调整办法、甲供材料附表等。以钢材、商品砼等主要材料为例,合同中一般规定价格±5%时允许调整材差,如果合同约定不明,原来投标时压低主要材料报价而低价中标,而在施工时以市场价格超过报价5%为由进行材差调整,实现低报价高索赔的目的,因此,合同中应明确:主要材料价格上涨是指市场价上涨超过招标时信息指导价;主要材料价格下跌是指市场价格下跌超过招标时投标人材料报价。

2.施工阶段造价管理控制要点

2.1 严格履行合同

施工阶段对工程项目的管理和工程造价的控制重点应放在合同管理上。对业主而言,要严格控制工程签证。首先,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计算费用,及时办理签证,尤其是一些隐蔽工程的签证,最好在隐蔽之前核定,避免事后扯皮;其次,签证应尽量做到有据可依,尽量把签证图纸化。对承包商而言,如何严格施工管理,向管理要效益,提高技术含量,杜绝返工和浪费,化质量和造价这对矛盾为统一。作为工程施工的实施主体,可从施工组织设计的科学制定多角度、多方面采取措施,加强管理,提高质量、缩短工期、降低成本。施工组织设计包含了材料的比选采购、项目管理机构设置,施工准备及人、材、机资源配备、分部分项施工方案、施工工艺、分包管理措施等,是对施工项目全面了解后制定的、统领项目施工管理的纲领性文件。

2.2 加强工程进度款的审核支付

计算和复核工程量的工作在整个工程款结算过程中是特别重要的一道工序。尽管招标时的工程量清单已经完成了大量的计算任务,但由于设计深化、图纸修改、工程变更等原因会引起工程量的增减或重叠,有些项目有时会有重大的变化甚至推倒重来,所以不仅要对原计算进行复核,而且可能重新计算。工程量的计算和复核应与原工程量计算口径相一致,对新增项目,可以直接按照国家和地方或承发包双方事先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的规定办理。

2.3 控制工程变更

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由于业主、设计等方面的原因常常发生项目工程量、工期、材料等变更,这些变更导致工程成本发生变化。因此,合理控制工程变更是施工过程中施工成本控制的另一重要方面。

2.4 控制索赔项目

在施工阶段,常会发生一些项目的索赔问题,而索赔问题也是双方争议最大、最难解决的问题。发承包双方都要提高索赔意识,分清索赔类型:是否因设计图纸变更、甲方原因、人为因素或是自然灾害等,在索赔问题处理当中,双方管理人员要做好现场签证项目的管理,属索赔范围内容,就要及时办理签证手续,做好现场第一手资料,为日后的索赔工作提供充足的证据资料。

2.5 控制资金的使用

由于施工阶段时间长,资金使用上不加以控制会使工程造价产生缺口。要做好控制工作,首先必须按资金使用计划确定控制目标;其次必须控制施工质量和进度,控制材料、设备的采购,节约建设资金贷款利息,保证建设计划的顺利实施。

3.结算审核阶段造价控制要点

3.1 结算审核的依据和内容

首先应依据双方签订的有效合同,合同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应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补充协议、现场签证及承发包人认可的有效文件。在传统定额计价模式下,结算审核重点是核对工程量、检查单价套用、审核费用的计取确定三个方面。随着《建筑工程清单规范》的实施,结算审核在传统的审核基础上更侧重于变更、索赔、价格调整、签证等内容的审核。

3.2 工程量审核是结算审核的重点

核减工程量是降低工程造价的基本方法,选择审核方法,明确工程量计算规则,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再进行工程量的核对。目前多采用软件计算工程量,软件算量具有方便、直观、高效的优点,如果承包方能提供电子版的软件算量成果,则重点检查其计算设置、参数、代码是否正确、建设规模是否与图纸一致、是否有遗漏等,同时,还要重视施工组织设计在结算审核中的作用,因为,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施工措施,常与造价有关,例如:大型土方的开挖方式、弃土运距、排水措施、混凝土浇筑方式以及材料堆放地点是否会造成二次运输等,都要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做出判断。

3.3 变更和索赔的审核

通常,承包商会充分利用合同条款中对自己有利的方面,采取变更来追加结算款,使自身利益最大化。对变更审核,首先应依据合同条款,排除不应由业主承担的变更费用,然后审核变更是否符合程序,最后依据相关条款确定变更价款。索赔审核应依据合同约定,判断索赔理由是否成立、证据是否充分且真实可靠、索赔过程是否按程序和时间进行,而审核的重点是补偿费用的计算是否正确、工程量是否属实、单价是否合理。

3.4 合同内清单价格调整和新增项目价格的确定是审核重点

清单计价模式下,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综合单价和措施费的调整办法,如合同未对价格调整进行约定,则可依据清单规范规定执行。对非承包人原因引起工程量变化,且变化幅度10%,综合单价和对应的措施费均应作调整,调整办法由承包人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提出新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针对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可根据项目使用材料品种的多少,分别采用工程造价信息或价格指数调整价格差额。

3.5 签证的审核是控制造价的关键

现场签证是发包人代表和承包人代表就工程中涉及的责任事件所做的签认证明,是计算索赔、变更等合同价款以外费用的证据和基础。有的承包人采用低价获得工程,然后通过施工过程中增加签证来达到获利的目的。据统计,由于签证问题引起的工程结算价上升幅度可达20%,因此,签证是承包人增加造价最重要和常用的工具。

第4篇

Abstract: The articles discusses engineering project cost price adjustment formula at home and abroad, which is used by Ministry of Construction, Ministry of Water Resources,Ministry of Railways, FIDIC contract, and introduces price adjustment formula of general experience for example. It discusses the essence and use of price adjustment formula, and finally puts forward the price adjustment is fair for owners and contractors, EPC contractor can use price adjustment formula to avoid risk.

关键词: 价格调整;FIDIC;价格指数;工程造价

Key words: price adjustment;FIDIC;price indices;project cost

中图分类号:F03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3)13-0082-03

0 引言

在目前金融危机的形势下,工程承包的各种风险进一步加大,价格问题变得更加敏感。价格条款是承包合同中确定工程项目价格的最重要、最基本的条款之一,也是业主与承包商合同谈判中的主要议题。市场难以预测、不可忽略的通货膨胀是建设项目合同实施过程中的主要风险之一,管理这种风险最有效的办法,就是进行合同价格调整。

国内、外工程项目的报价涉及面相当广泛,是技术与经济紧密结合的产物,存在很多的综合技巧。投标报价阶段是一个项目的关键阶段。目前,国内外承包工程项目所使用的调价公式尚无统一的规范和固定格式,关键是要掌握调价公式的实质,再根据工程项目的不同情况,工程所在地政策的要求,进行灵活运用。

下面介绍几种国内外工程项目价格调整公式。

1 国内工程项目价格调整公式

各部委在工程造价政策中,就规定了国内工程项目在设计阶段“价差预备费”的计算方法,即根据国家的物价变动趋势,利用相应公式,调整工程造价。

1.1 公式一:建设部工程使用的调价公式

P=■It[(1+f)m (1+f)0.5(1+f)t-1-1]

式中:P-价差预备费;

n-建设期(年)数;

It-建设期第t年的投资;

f-投资价格指数(年涨价率%);

t-建设期第t年(年度数);

m-建设前年数(从编制估算/概算到开工建设年)。

1.2 公式二:水利部工程使用的调价公式

E=■Fn[(1+p)n-1]

式中:E-价差预备费;

N-合理建设工期;

n-施工年度;

Fn-建设期间资金流量表内第n年的投资;

p-年物价指数。

1.3 公式三:铁道部工程使用的调价公式

E=■Fn[(1+p)c+n-1]

式中:E-工程造价增涨预留费;

N-施工总工期(年);

Fn-施工期第n年的分年度投资额;

c-编制年至开工年年限(年);

n-开工年至结(决)算年年限(年);

p-工程造价年增长率。

1.4 公式要点:

1.4.1 国内各行业均有自己的价格调整公式,形式上不同,实质上是一致的,均是根据估算(概、预算)编制年的价格、工期时间、价格上涨指数对工程造价进行调整。

1.4.2 工程造价管理部门会定期公布价格指数:

建设部:f-投资价格指数;

水利部:p-年物价指数;

铁道部:p-工程造价年增长率。

其他行业还会有其他的表示方法,但实质是同一概念,即价格上涨指数。

1.4.3 为了与国际招投标模式接轨,建设部在2003年起就要求使用“工程量清单”的模式进行报价,并了《建设工程工程量计价规范》的国家标准,但一般国内设计院或施工单位编制工程概预算时,使用的工具,还是行业或企业“定额”,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目前市场价格情况进行修正调整的。

1.4.4 “定额”是各行业专家根据本行业社会平均水平编制的,有很大的参考价值,对于使用定额基价的概算,国内各行业的造价管理部门会根据当期市场价格与“定额”编制年的价格进行对比分析,并定期本行业价格调整系数。一般也可是“季度调整系数”,调整方法也是根据各行业定额或地区标准的要求分别计算,综上所述,目前尚无统一规范和固定格式。

2 国外工程项目一般价格调整公式

国际工程项目报价,一般使用“工程量清单”模式,并注重报价中的分类费用价值。

2.1 公式四:国际工程使用的一般经验的调价公式

2.1.1 标书中物价上涨费用可按下列公式进行估算。

M=■d(1+R)t-d

式中:M-为物价上涨费用;

d-为标价中各分类费用价值;

t-一般综合考虑为标价中各分类使用期n的1/2;

n-为工程项目总工期(投标报价年到工程竣工年);

R-为标价中各分类费用年平均上涨率。

物价上涨的多少,可根据承包地区历年的价格指数,或按政府公布指数,结合国际市场动态和承包工期长短,分类做出估算(根据国际市场动态分析和掌握的情况,一般正常情况下人工费年增长率为5-10%;材料设备上涨率为7-10%,经验数据仅供参考)。

另外注意:上式调整费用,未考虑施工管理费的因素,即施工管理费只能包干使用,不得增加。如合同另有说明,也可按比例调整。

例1:某工程项目总工期为5年,按2008年工程总报价为17653万USD,其中:人工费2888万USD,材料费5782万USD,设备费4932万USD,施工机械使用费1823万USD。承包合同中价格条款约定:根据当地国家公布的年上涨指数调整工程造价。国家公布的年上涨指数:人工费上涨5%;材料费上涨7%;设备费上涨10%;施工机械使用费综合上涨3%;求2011年竣工期工程总造价?价格调增比例?

解:先分别求出人工费M1、材料费M2、设备费M3、施工机械使用费M4,在5年基建期内的增长费用,根据调价公式:

M=■d(1+R)t-d

人工费:M1-为人工费上涨增加费用;

d-为总人工费2888万USD;

t-为总工期5年的一半,即5/2=2.5;

n-为工程项目总工期5年;

R-为人工费上涨率5%。

M1=d(1+R)t-d=2888(1+5%)5/2-2888=374.65万USD

以此类推:

材料费:M2=5782(1+7%)5/2-5782=1065.59万USD

设备费:M3=4932(1+10%)5/2-4932=1327.00万USD

施工机械使用费:M4=1823(1+3%)5/2-1823=139.82万USD

则2011年竣工期工程造价调增为:

M=374.65+1065.59+1327.00+139.82=2907.06万USD

则2011年竣工期工程总造价为:

17653+2907.06=20560.06万USD

则价格调增比例:2907.06/17653=16.47%。

例2:某工程项目总工期为5年,按2008年工程总报价为17653万USD.若承包合同中价格条款约定:根据当地国家公布的年上涨指数仅调整工程主要材料的工程造价(包括,钢材、水泥)。其工程总报价中:钢材总价1888万USD,水泥总价2578万USD。国家公布的具体材料年上涨指数:钢材上涨5%;水泥下降4%;求2011年竣工期工程总造价?价格调增比例?

解:根据调价公式:

M=■d(1+R)t-d

钢材:M1=1888(1+5%)5/2-1888=244.92万USD

水泥:M2=2578(1-4%)5/2-2578=-265.59万USD

则:2011年竣工期工程造价调增为244.92-265.59

=-20.67万USD

则2011年竣工期工程总造价为

17653-20.67=17632.33万USD

则价格调增比例:-20.67/17653=-0.12%即总价下调0.12%。

2.1.2 公式使用关键点(承包合同中价格条款约定)

2.1.2.1 需要确定双方认可的调整指数R的选取来源和运用方法

(R可为:国家公布,行业公布,当地工程师协会公布,或合同规定为固定数)

2.1.2.2 价格调整指数R是双刃剑,对承包商、业主都存在风险,可能上涨,也可下降

2.1.2.3 需要调整价格的内容d,应在合同中有明确的分项或价格

2.1.2.4 承包商应注意根据项目的实际特点选取有上涨可能的因素(主要材料或其他)来进行约定。

2.1.2.5 t如果标书规定年终涨价因素考虑,则t=n

2.2 公式五: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下的价格调整公式

2.2.1 FIDIC施工合同条件(1999年第1版)第13.8款,价格调整公式的一般表达方法如公式①所示。

Pn=a+b+c+d+…

但对外币部分进行调价时,业主有时要求在价格调整公式中考虑汇率因素,此时上述价格调整公式变为公式②

Pn=a+b+c+d+…

式中:Pn—第n期间所完成合同价值调整系数(在整个合同期内,n可以取一个月,即每月调整合同价格,也可以分几期进行调整);

a—价格调整权重系数,表示合同付款中的不可调整部分;

b—b,c,d,…表示与相关调价项对应的价格调整权重系数(a+b+c+d+…=1);

Ln,En,Mn—第n期间的调价项(如劳务、设备、材料等)的现行价格指数;

L0,E0,M0—递交投标书截止时间之前第28天(基准日期)的调价项的基准价格指数。

ExLn,ExEn,ExMn—第n期间的调价项的现行汇率(每单位支付外币可以兑换的劳务、材料、设备的出口国货币的数量,即1单位支付外币=EX单位出口国货币);

ExL0,ExE0,ExM0—递交投标书截止时间之前第28天(基准日期)的调价项的卖出汇率。

工程竣工期结算价格=合同中标价*Pn

公式①和②计算的结果Pn大于1,则价格调增,小于1则价格调减。

2.2.2 公式使用关键点

2.2.2.1 计算结果与公式中涉及的价格指数、调价项、价格调整权重系数以及汇率的选择决策是否正确有关。公式②相对于公式①而言,公式②中承包商需要承担更大的风险。

2.2.2.2 各国物价都会有不同程度的上涨,如果只考虑价格指数(公式①),则通常情况下是价格调增;但如果再考虑汇率因素(公式②),在出口国货币贬值时,出现(ExL0/ExLn)

2.2.2.3 如果出口国货币升值,则价格调增。如人民币目前对美元处于升值状态,如果项目支付货币为美元,则从我国出口货物时,汇率调价项将大于1,价格调增。

3 调价公式的实质及使用

在项目的建设成本中,价格调整的额度往往占有相当大的比重。从概预算管理的角度看,价格调整几乎等同于所谓“静态投资,动态管理”之“动态”。国际承包合同中的价格条款包括价格构成和合同价格的具体形式、使用的货币及保值措施等。

合同中价格的具体形式有固定价格和可调价格两种,可调价格子项一般由合同约定。调整的子项目包括:工资、津贴、材料、设备、消费品、燃料、电费、运费、保险费、关税、汇兑等。(涉及工程的设备材料进口税,增值税、所得税、利润汇出税、等也是价格构成的重要因素)其计算程序为:先确定各子项的固定比率,确定价格指数,然后用价格调整公式进行调整。不论是总包合同还是分包合同,都要对每项工程编制单价分析表和计算依据。

所有调价公式的思路都是以某时、某地、某人工、某种材料和其他费用的价格为基础,随着时间的推移,求出该地在结算时的某一计价款中人工费、材料费和其他费用现行价格与基本价格之比,再乘以该项人工费、材料费和其他费用各占合同额的比例,以补偿承包商因物价上涨发生的损失。

两个项目在同一时期、同一区域施工,从理论上说,不应出现相差悬殊的结果,但由于对调差公式及指数选择不同,就会使价格调整出现截然不同的结果。所以投标者必须对国际金融的变动有较强的预测能力。

调价公式不宜过于繁杂,其原则上是一个线性公式,其中调价金额是物价上涨的正比函数,即物价上涨越多,承包商所获调价越多。如果在报价时能够做出客观的分析和预测,就能在履约过程中缓解合同单价与市场通货膨胀之间的矛盾,达到保值目的,甚至可以增收创利。

对于工期较长的项目,物价风险相当突出和敏感,承包商在报价中将这些潜在损失分摊到永久工程的单价中,可以保护自身经济利益。如果遇到业主在合同中删除了价格调整或其他经济补偿的条款,不对物价自然上涨等外部因素支付承包商调价款,承包商则应注意在合同谈判时修改这种苛刻条件。否则,只得在合同的价格中预先列入风险保障金,打进一笔应付这种费用上涨的意外费用。目前很多公司都使用这种对外报价模式。

另一方面,是否应该调价,将主要取决于项目工期的长短。因为价格调整的必要性,乃在于合同双方共同分担不可预知而且难于忽略的通货膨胀风险,那么对于工期较短的合同,则没有调价的必要。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建议,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合同,无须调价。

4 总体分析

理论上说,价格调整对业主和承包商来说是公平的,因为计算调整价格系数采用以物价指数或市场价格为参数的公式,而各项指数均是权威机构公开的,比较公正客观。

从EPC承包商角度来说,价格调整的主要目的是把承包商的价格上涨风险降低到他可以承受的水平;另外则是寻求一种公平而且简单可行的办法,以解决风险的合理分担。

国内外工程承包市场,仍在普遍采用最低价中标的原则来选择承包商,承包商不得不采取低价竞标的策略来获取项目。一个有经验的、成功的工程承包商总是善于利用工程变更、价格调整、索赔三大武器来使项目扭亏为盈。

希望开发及投标人员尽快了解并熟悉国内外各种调价公式的实质,并使用价格条款,争取在今后的工程项目中获得更好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标准.建设项目投资估算/设计概算编审规程(CECA/GC-2007).中国计划出版社.

[2]水利部.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黄河水利出版社,2002.

第5篇

关键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造价;问题及对策

中图分类号:E271文献标识码: A

一、存在的问题及产生原因

众所周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其合同条款是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发包人与承包人在订立施工合同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合同规范要求,坚持平等互利好等价有偿的原则,根据工程项目和自身的具体情况,逐条认真分析订立合同条款,认真履行合同。然而,由于发包人与承包人为了各自不同的利益,在订立建设工程合同时,对建设工程项目有关技术问题和相关合同文件特别是涉及工程造价方面条款的理解难以完全达成一致,加上合同条文的某些疏漏与含义不清,因此,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分歧和矛盾,从而产生合同纠纷。此外,由于发包人与承包人法律意识淡薄,不严格按规范签订合同,有的甚至仅草签一个协议,忽视合同的周密性与严肃性,有的即使签订了合同,也往往因合同的约束条款不全、内容不明、责任不清,为日后因涉及当事人经济利益而导致合同纠纷留下隐患,进而影响工程价款结算工作的顺利进行。在实际工作中,这种因合同条款不齐全、内容不明确而影响工程造价的经济纠纷时有发生。

施工合同的管理是整个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最重要的环节,也是因工程造价问题产生经济纠纷最多的环节。由于前面所提到的各种原因,这类合同中条款订立不规范、不严密、不细致等现象时有发生,特别是工程造价的确定条款不明确,使工程造价的编制和审计依据不足或在理解上出现明显分歧,因而所产生的经济纠纷问题比较多。下面列举几种情况加以分析:

1、工程造价下浮系数问题

一般说来,施工合同签订的内容包括土建、水电、附属配套工程,而工程招标往往只是对土建部分进行了招标,在签订合同时,对水电、附属配套工程部分造价是否与土建部分造价一样参与下浮未予明确。结算时发包人认为土建、水电、附属配套工程是同一个单位工程,理所当然都应该下浮,而承包人认为投标时只是土建部分进行投标,其它部分没有参与投标,不应下浮,双方由此产生经济纠纷。

类似的另一种情形是施工合同签订的内容均齐全,造价下浮系数执行了中标单位投标报价时的下浮系数,然而合同没有明确甲供材是否执行下浮系数,发包人认为既然下浮系数采用了投标报价中的下浮系数,甲供材就应该下浮,而承包人认为既然材料由发包人供应,不应参与执行下浮系数,如下浮则使承包人在甲供材的造价问题上蒙受损失,在未收取甲供材的工程款的情况下,还要对甲供材价款下浮,不合理,因此双方因甲供材料是否执行下浮系数产生经济纠纷。

2、合同价款确定方式带来的结算问题

出于对各自利益的考虑,以及对合同签订的重要性、严谨性和严肃性一是淡薄,发承包人往往对施工合同中合同价款结算依据是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还是按中标价加设计变更签证造价进行价款结算没有明确订立,或是合同条款未写清楚。当进行合同价款结算时,由于没有写清楚结算依据,发包人认为应该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而承包人则看结算时对其是否有利,因为按实结算,有些分部分项的工程量和套用定额会与中标价有误差,因此承包人往往会考虑自己的利益,选择中标价加设计变更签证方法结算,若结算时对自己不利,承包人就选择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结算,这样一来,发包人处于被动,经济利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3、政策性文件及地方性规定的调整问题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有些工程由于工期拉得很长,政策性文件及地方性规定的调整在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或含糊不清,这就给结算留下了有争议的问题,比如人工单价的调整。由于招投标时人工单价文件未到执行时间,而签订施工合同时,文件调整时间已到。介于这种情况,双方均考虑原有的经济效益,就会各执一词,为施工合同的签订、执行留下隐患。还有除合同没约定政策性可以调整,但未完成工程量的划分执行有困难。在合同中只提及按政策性规定调整,在结算时,发包人认为不应纳入工程造价,而承包人则认为按规定,人工是调整文件执行后,未完成的工程量应执行新的人工单价。

4、材料结算价格调整问题

由于目前市场上材料的价格波动较大,为了便于工程价款的结算工作,各地管理部门隔一定的时间就有关材料的信息价格作为结算时的参照依据。在实际工作中,发包人与承包人双发在订立合同时往往对结算价格如何调整未作明确的规定。例如对于实行中标价一次性包干的工程,由于招投标时执行的材料价格,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价格变动且波动较大,特别是一些主材,量大的材料或一些新型材料,由于合同重没有明确规定材料价格是否可以调整,或者如何进行调整,则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或进行工程价款结算时,往往会因发包人与承包人利用工程材料价格浮动而采取对自己有利的方式来要求进行工程结算,这将不可避免地产生经济纠纷。例如,某些工程在施工重设计变更签证内容多、量大,对于变更、签证结算时是否参照原中标价中的材料价格,还是进行调整,将产生分歧,不难想象,出现经济纠纷就在所难免。

5、材料、设备、采购中的问题

材料、设备采购和供应是建设项目中常常发生经济纠纷的环节。由于新材料、新设备大量应用于建设工程项目中,其中有许多没有定额标准可执行,而发、承包人双方缺乏规范合同意识,在合同中没有订立相应条款对所采购的材料、设备、型号、规格、数量、单价、质量要求、运费以及采购时限等加以明确,因而个别承包人有意提高材料单价和和虚增数量,或是不提供采购票据,或是虚开票据,还有现在工程中主材多数是甲供材料,材料的质量、数量、时间要求常常不能符合施工需要,这就给工程施工带来一定程度的影响,由于缺乏合同条款的约束,显然易产生经济纠纷。

二、建议及措施

在执行施工合同中,虽说发生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但如果发、承包人双方在订立有关合同时,能够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合同签订行为,特别是涉及到诸如工程名称和地点、工程范围和内容、开竣工日期及中间交工工程开竣工日期、工程价款确定方式、工程价款结算方式、工程价款调整方式、合同约定风险范围、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施工企业管理费收费标准、执行当地有关部门的文件规定、主要材料与设备的采购及单价确定、供应方式和进出场期限、工程变更、不可抗力与不可预见事件、交工验收办法、工程质量书、设计文件及概预算和技术资料提供日期、双方相互协作事项、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的条款应逐条分析,认真订立,严格拟定合同条款,尽可能减少不确定因素对工程造价的影响,避免合同纠纷。为此,建议采取如下几点措施:

1、建立健全合同管理机制

建立合同签订、审查、监督制度,建立并完善合同签订审批程序,加强合同管理,认真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义务,贯彻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则,实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加强经济核算,建立健全合同管理机制,避免出现不必要的合同纠纷。

2、加强法律意识,规范合同签订行为

认真学习和遵守国家有关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提高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的法律意识与合同意识,规范合同签订行为,按合同示范文本的要求认真洽商逐条订立合同条款,实行合同公证制度,完善并促进合同签订法制化规范化。

3、施工合同的签订应与招投标工作紧密结合

招、投标书中发包人和承包人承诺的内容为施工合同的签订提供了条件,合同是招投标工作的延伸,也是约束发、承包人双方的法律性文件。因此,合同的主要内容应与招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合同订立不能违背招投标文件中实质性条款,使发包人和承包人真正认识到合同签订的严肃性,明确所承担及履行合同的法律责任。

4、施工合同签订中应注意细节问题

施工合同的签订一定要注意细节,要认真订立,逐条推敲,尤其使对涉及工程造价、结算价款的确定、结算价款的调整方式等合同条款的订立要明确具体,对容易发生经济纠纷的地方更不能含含糊糊,不能只是订立大的条款,细节部分也要明确具体,要尽可能地减少差错,注重合同的规范性、周密性和严肃性,尤其应当明确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违约,双方各自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解决问题的方式,只有这样,才能完善和规范合同的签订,约束发、承包人双方的行为,达到完全履行合同的目的。

第6篇

关键词:制造企业;应付暂估挂账;采购发票核销

应付暂估挂账与冲销就是将采购收货入库与采购发票结算两个本应同时进行的环节进行人为拆分,因此形成过渡性负债科目:应付暂估。通过对应付暂估的挂账和冲销,将采购预估价格调整成实际发票价格。若采购部门对应付暂估长期不清理,形成大额挂账,会造成公司存货不实,成本失真,影响会计数据准确性,增加公司经营潜在风险。因此制造企业加强应付暂估挂账与核销的清理已迫在眉睫。

一、制造企业应付暂估挂账与核销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应付暂估数量与供应商核对不一致

企业根据生产计划指令,要求供应商将物料送到指定生产线边仓位,由企业收货部门签收后随即投入生产,在生产过程中检验人员发现物料质量不合格时,需填制不合品处置单并集中存放,次日与供应商办理采购退货签收手续,将实物退回供应商。在签收交接和生产领用过程中,极易存在如下问题:

第一,企业采购收货办理不及时,甚至漏办。如:企业因生产计划临时调整,对供应商已送达的物料暂缓办理采购收货入库,供应商急于配送其他企业货物,本着互信态度将物料暂放在企业,隔日物料被企业生产部门直接领用,后经多次催促后才办理采购收货入库,更有甚者不办理采购收货入库,从而造成企业应付暂估数量与供应商核Σ灰恢隆

第二,供应商采购退货办理不及时。如:大部分供应商非常重视采购收货的交接手续,对物料数量、品名、规格都与企业一一核对。对于采购退货的交接手续,略显轻视,对不合格物料数量、品名、规格存在疑义时,并未积极与企业沟通解决,从而导致采购退货不能及时办理,致使企业应付暂估数量与供应商核对不一致。

(二)应付暂估价格易偏离实际结算价

企业在办理采购收货入库后,供应商尚未开具发票进行采购结算时,企业按物料预估价格入账,记入存货科目。而预估价格偏离采购发票结算价格的幅度,直接影响企业财务报表数据的真实可靠性。在对物料进行价格估计时,易存在如下问题:

第一,市场行情波动较大,无法准确预估物料价格。如:铝、铜、钢等大宗物料,价格随国际市场行情波动,采购预估价格易偏离实际结算价。

第二,经办人员责任心不强,任意估价。如:企业经办人员在办理采购收货入库时,因涉及物料品种多,工艺复杂,无法准确预估价格时,便统一以名义金额1元为预估价格办理采购收货入库。

第三,计量单位换算错误,导致预估价格错误。企业在实际业务中,经办人员极易将计量单位混淆,导致物料的预估价格成倍虚增或虚减。以上原因都会造成企业或高或低的估计物料价格,从而导致企业存货资产虚增或虚减,使企业利润不实,增加企业税收违规风险。若被管理层恶意利用,人为调节利润,后果严重。

(三)供应商发票入账困难

企业采购部门负责采购价格报批工作,并每月与供应商核对采购数量,通知供应商开具发票,经审核无误后,交财务部门入账,冲销应付暂估。在供应商发票入账时,极易存在如下问题:

第一,数量不一致,供应商无法及时开出发票。如:因采购收货或采购退货办理不及时,企业与供应商数量无法核对一致,导致供应商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开出发票。

第二,采购价格不确定,供应商无法及时开出发票。如:对于长期合作的供应商,存在先供货,后定价的现象,针对一些工艺复杂的非标零件,由于企业与供应商的市场信息不对称,无法谈妥采购结算价,因此供应商无法正常开票。

第三,经办人员工作疏忽,将供应商发票滞留在手中,迟迟不予办理发票入账审批流程,更有甚者会造成增值税发票过期。以上原因都会造成供应商发票入账不及时,应付暂估核销滞后,最终导致应付暂估大额挂账。

二、应付暂估清理存在问题的原因

制造企业在应付暂估挂账与核销的清理过程中,存在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是:首先,企业采购收货管理制度不健全。没有规范的制度指导并约束各部门及供应商,采购收货、采购退货流程办理时效较差,造成应付暂估数量与供应商不符,无法及时办理发票核销;其次,企业预估价格管理方法不完善。采购人员没有统一的标准和方法,全凭经验进行估价;最后,企业采购发票结算管理办法不健全。供应商不能及时开票结算,造成企业应付暂估余额较大,与此同时供应商回款困难。

三、解决途径及对策

(一)选择先进的供应商关系管理软件

可选择使用供应商关系管理系统(SRM)。其是实现企业与上游供应商维持长期合作伙伴关系的管理软件。通过供应商关系管理软件平台,企业可实时更新采购需求及送货需求,供应商也可实时查询企业收货记录,每日跟踪企业是否及时办理采购收货手续,且可跟踪企业采购退货明细。SRM软件平台能促使企业与供应商采购流程透明化,缩短采购异常反馈时间,做到采购信息实时共享。

(二)建立规范的采购收货管理制度

1. 采购部门下达采购需求。 根据企业月度生产计划,采购部门将月度采购需求下达给供应商,供应商提前备货。

2. 采购部门下达送货需求。根据企业日生产计划,采购部门将日送货需求下达给供应商,要求供应商按日送货需求将物料直接配送到指定生产线边仓位。对于因生产计划临时调整,采购部门须提前一日更新送货需求。

3. 验收入库。供应商配送物料时,附采购部门《送货需求》,一式两份。生产线边仓位收货人员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送货需求》,对物料品名、规格、数量进行逐一核对,经核对无误后在《送货需求》上签收。一联供应商留存,一联收货人员留存。

4. 采购退货。在生产过程中,检验人员发现不合格品时,先填写《不合格物料处置单》,一式四联。一联由检验人员留存;一联由收货人员留存,用于供应商退货签收;一联由采购人员留存,用于采购结算对账;一联由供应商留存,用于采购结算对账。

(三)建立完善的材料估价方法

1. 价格咨询法。对于r格随国际市场行情波动的大宗物料(如铝材、铜材、钢材),可通过网上查询、持续跟踪分析,掌握当期价格波动主要因素,从而提供合理的预估价格。

2. 价格参照法。对于新增零部件的价格预估,可参照同类产品价格(如工艺相近、材质相近、用量相近的同类产品),不得任意估价。

3. 价格修正法。定期对预估价格进行统一检查,因价格波动导致估价偏离实际的物料进行预估价格修正。对于因计量单位换算错误导致估价错误的物料,应立即修正。

(四)建立规范的供应商开票结算管理办法

1. 采购结算价格审批。采购人员需每日统计送货需求中新增物料,交由采购价格工程师统一开展询价、报价、价格审批工作,并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

2. 采购结算发票开具。采购人员每月1日从ERP系统中导出上月采购收货、退货明细,经与供应商核对无误后,在五个工作日通知供应商开票。供应商需在接到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开票工作(含外地供应商邮寄时间)。

3. 采购结算发票入账。采购人员接到供应商发票后,需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内部审批流程,交财务部入账冲销应付暂估。

(五)建立完善的应付暂估持续跟踪管理办法

1. 定期开展应付暂估核对工作。采购部门是应付暂估明细账的直接责任部门,需按月或季对ERP系统里长期未办理采购发票结算的物料进行持续跟踪分析。由于采购结算价格迟迟未审批、或供应商不予办理采购负数发票结算等异常原因,采购部门需出具应付暂估明细核对报告,并向企业财务部门报备。

2. 定期开展应付暂估清理工作。财务部门每年组织采购部门对应付暂估明细账开展清理工作,对长期(超过三年以上)不予办理采购发票结算的应付暂估,且无任何原因说明的,经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后,由财务部门办理应付暂估核销。

四、结语

综上所述,企业应建立健全采购收货制度、材料估价方法、供应商开票结算管理办法、应付暂估持续跟踪分析管理办法,并使用先进的供应商关系管理系统,以有效降低应付暂估挂账、冲销过程中的各类风险。

作者单位:

[1]康晶.浅析应付暂估款存在的风险及对策[J].中国集体经济,2015(28).

[2]林阁.材料采购内部控制缺失风险及应对[J].乡镇企业会计,2012(05).

第7篇

关键词:清单计价,工程结算

Abstract: This paper briefly expounds the concept of project settlement and the importance of pricing basis. And then it makes a phased and hierarchical description on how to do the project settlement under the bill pricing mode, as well as an analysis of the issues that must be noted in the settlement of completion.

Key words: bill pricing; project settlement

中图分类号:K826.1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工程结算是工程价款确认的最后一个环节,也是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如何做好结算工作,事关企业的经济利益。本人认为要想做好结算工作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掌握政策,完善工程结算计价依据

工程结算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完成所承包的全部工程且经竣工验收合格后,向发包人进行的最终工程款结算,是承包人与发包人办理工程款的最终依据,是双方签订的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终结的凭证,是发包人编制竣工决算的主要资料。

工程结算的定义是我们结算工作的基础,指出了我们结算时需依据的各种文件,由于目前我国经济发展迅速,各种市场价格信息变化较快,为了与市场接轨,维护承包商利益,国家和省级政府部门会及时的各种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税金等调整条款,并明确规定执行的具体日期,例如,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鲁建标字[2011]19号文件《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中指出:一、本费用计算规则自2011年8月1日起施行。2011年8月1日前已签订合同的工程,扔按原合同及有关规定执行。二、自本费用计算规则施行之日起,原省建设厅鲁建标字[2006]2号文件的《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鲁建标字[2006]5号文件的《山东省园林绿化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和鲁建标字[2008]6号文件的《山东省房屋修缮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同时停止使用。三、本费用计算规则由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管理、解释。所以,工程结算时一定不要忘记查看相关文件,是否在调整范围之内,以便及时调整追加,确保自己的利益。

二、分阶段做好工程项目的造价控制工作

工程结算是在投标报价,合同洽谈,现场签证,设计变更,索赔等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进行的,要想得到较高的利润,就需要在这些前期工作上做足功夫,只有这样在结算时才能够顺利的进行,才能少扯皮高效率的办理,那么需要做哪些前期工作呢?根据多年来的经验按照不同的阶段总结如下:

1.投标报价阶段。在投标报价阶段需要根据工程实际,采取相应的投标报价技巧。因为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一般采用单价合同,由发包人承担工程量的风险,但是单价相对固定,只调量不调价,这时需要根据图纸和施工现场条件,采用合适的报价技巧,如不平衡报价法,例如,对费工费料的项目(如挑廊、阳台造型等)可适当提高在总报价中所占的比例,这样做既不会影响投标总报价,又存在多获利的机会;对能先结算工程价款的项目(如土方、基础工程等)其单价可高一些,以便加快资金周转;对后期项目(如装饰工程、安装工程等)其报价可以适当低一些。估计施工过程中会增加工程量的项目,单价可高一些,这样做对总报价影响不大,却能在工程结算时增加收入;估计暂定工程或暂估价格,对以后一定要施工的部分,其单价可高一些,估计不会施工的部分可低一些。对工程内容做法说明不清楚的项目,或其他漏洞的地方,其单价可低一些,以利于降低工程总报价水平和工程实施过程中索赔,获得理想的结算价格。

2.合同洽谈签订阶段。在合同洽谈阶段要分条研读合同条款,分析每项条款的风险和利润,特别是价格调整条款,如发生变更,材料费、机械费、人工费上涨或对方违约,因第三方或不可抗力引起的追加工程价款的处理办法。力争尽量减少自己的风险,或者通过向保险公司投保的方式转移风险等办法,采用固定价格要把风险范围约定清楚,同时应当把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约定清楚,双方应约定一个百分比系数,也可采用绝对值法。对于风险范围以外的风险费用,应约定调整方法。若约定不明或没有约定,要按照清单计价规范处理。这一过程应该让造价人员参与,以便将来发生变更或再有额外的工作进行索赔。

3.工程施工阶段。工程施工阶段是所有工作中发生变化最多,受外界影响最大的阶段,期间的原始资料的收集和各种签证、索赔最为繁多,需要造价人员全程参与,熟悉发生的过程,各种索赔和签证要在有效的时限内发出。例如,在处理汶阳大街道路改造工程时跟踪审计,不仅控制了工程进度,节省了资金,缩短了工期,保证了工程质量。实际工作中承包方的预算员遇到的情况是,没有全程参与,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变化不熟悉,需要拖延很长时间才能做好结算工程,浪费了宝贵的结算时间,损失了企业的利益。

加强施工过程中资料的管理。施工过程中的资料的管理尤为重要,这里说的主要是工程的变更签证等书面性的资料。工程施工过程中因为遇到的意外情况较多,往往避免不了一些必要的变更,当业主方要求变更时,一定要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确认下来,该签证的签证,需要索赔的及时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防止因超过索赔有效期失去索赔机会。对于因合同约定不明确的内容,要收集有利于增加造价的内容,例如: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发包方通知、指令、往来函件、工程洽商记录、会议纪要等等,这些第一手材料是最有说服力,最直接的证据,可以有效的防止结算时的推诿扯皮发生。

三、分清层次,条理分明地做好结算工作

第8篇

中图分类号:F830.5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一、工程竣工结算含义及解释

工程竣工结算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全部完成所承包的工程,经验收质量合格并符合合同要求之后,向发包人进行的最终工程价款结算。建设工程竣工后,由承包单位编制竣工结算书,经发包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审查(无审查能力的,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审查)同意,承、发包双方签字盖章后形成结算价。经审查的工程竣工结算是核定建设工程造价的依据,也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编制竣工决算和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的依据。

竣工结算书是必须根据合同约定结算方式、施工内容进行结算,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发、承包双方依照下列规定与文件协商处理: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市或有关部门的工程造价计价标准、办法等有关规定。

3、补充协议、变更签证、联系单等。

施工工程必须是合格工程,不合格的工程不予支付工程款,有质量缺陷的按有关规定进行修补、加固等。

二、分析影响工程竣工结算的各种因素:

(一)、对施工合同的重要性认识不够

1、合同价款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特别是合同价款的确定与调整,在实际工程审核过程中发现,许多发、承包方对合同价确定方式概念不清楚,双方真实意思表达和签订合同不一致,在结算审核时无法统一认识。

2、双方在合同中约定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不明确,往往因市场材料变化较大或国家政策调整造成结算价格较大变化,也可能形成经济纠纷。

3、对工程变更、签证结算方式应明确,如单价合同结算时,无类似综合单价的一般是按现行定额及相关文件执行,但对让利系数的约定不清楚,当工程量减少时承包方不同意,因为投标竞价时都有一定额度让利行,按照定额进行扣减,就意味着多减工程造价;反之,对发包方不利。

(二)、承包方编制意识及水平影响

首先在送审的结算中,经常会有工程结算多报的现象产生。究其原因,大致有三种:第一、承包人顾虑结算在审计时能少不多;第二、部分的结算编制人员业务水平不过关,以致计算“失真”出现丢项、落项;第三、发包人在发包合同及现场签证中措词不严谨而导致结算的增减。竣工结算是发包人委托中介机构审核的,发包人的主观愿望是核减核增的额度来支付业务费,这自然形成承包人加大水分多报的可能。 (三)、工程实施及结算编制、审核过程中影响因素

1、工程联系单盲目签证,事后补签,签证表述不清、准确度不够、时间性不强以及征得签证。 2、工程量计算方面:主要包括在定额中子目录重复计算、计算单位不一致而造成工程量的小数点错位。 3、套用定额方面:对定额中的缺项套用子目或换算的理解有出入、忽略定额综合解释,不换算系数、高套定额 、定额重复套用。4、材料价格方面:主材的型号、材质在设计中不明确;除省规定的材料价格外,还有大部分采用的是市场价,这也影响了结算的造价。5、费用计算方面:不按合同要求套用费用定额,根据工程类别划分取高类别套用,工程没有达到约定的文明施工程度却按约定计算文明施工增加费,县级工程的税金的套用取市区高价等。

6、造价人员的职业道德方面:只能是从我们的工程造价人员自身出发,严以律已,恪守职业道德,对工程造价不低、不漏、不少、不高依据事实,做出真实可靠的、能反映工程现实价值的造价,否则它也会对结算造价产生非常大的影响。 三、做好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工作,我认为应该作好以下几项工作。(一)、加强合同管理,掌握《合同法》、《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等相关知识,特别是提高对合同内容理解。

1、合同价款可以采用以下方式:

(1)固定总价。合同工期较短且工程合同总价较低的工程,可以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方式,合同总价不予调整。

(2)固定单价。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综合单价和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综合单价不再调整。

(3)可调价格。可调价格包括可调综合单价和措施费等,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综合单价和措施费的调整方法。

2、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载明, 合同价款采用固定总价和固定单价形式的建筑工程,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载明投标人承担的风险及程度。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应当约定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合同价款采用可调价格形式的建筑工程,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调整;

(2)建筑工程有关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调整;

(3)经批准的设计变更;

(4)经审定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更改造成费用增加,但修正错误除外;

(5)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

4、施工过程中不可抗力的种类、程度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或者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

(二)、做好竣工结算材料的搜集、整理工作

1、施工合同、实施方案、工程竣工图、设计变更通知、各种签证,主材的合格证,单价等一切与工程造价有关的资料要搜集齐全,并进行编号归档,作为竣工结算直接证据。

2、竣工图是工程交付使用时的实样图,对于工程变化不大的,可在施工图上变更处分别标明,不用重新绘制;对于工程变化较大的一定要重新绘制竣工图,对结构件和门窗重新编号。竣工图绘制后要请施工单位加盖竣工图章。竣工图是其它竣式资料的纲领性总图,一定要如实地反映工程实况。

3、各种签证资料,签证,它会涉及到工程的工期及质量奖罚;设计变更联系单要如实反映施工变更情况。设计变更通知必须是由原设计单位下达的,必须要有设计人员的签名和设计单位的印章。由现场监理人员发出的不影响结构案例和造型美观的室内外局部小变动也属于变更之列,但必须要有发包人工地负责人的签字并还要征得设计人员的认可及签字方可生效;主体工程中隐蔽工程签证;暂不计入但说明按实际工程量结算的项目工程量签证以及一些预算外的用工、用料或发包人原因引起的返工费等。其中主体工程中的隐蔽工程及时签证尤为重要,这种工程事后根本无法核对其工程量,所以必须是在施工的同时,画好隐蔽图检查隐蔽验收记录,再请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等有关人员到现场验收签字,手续完整,工程量与竣工图一致方可列入结算。这些签证最好在施工的同时计算实际金额,交建设单位审核认可,这样就能有效避免事后纠纷。

4、主要建筑材料规格、质量与价格签证:因为设计图纸对一些装饰材料只指定规格与品种,而不能指定生产厂家,目前市场上的伪劣产品较多,就是同一种合格或优先产品,不同的厂家和型号,价格差异也比较大,特别是一些高级装饰材料,如是一些特殊材料或是建设单位指定产品,建施双方一定要共同考察,在材料进场前必须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其价格必须要认证。对于一些涉及复杂的工程或较长工期的工程,价格涨跌幅度较大,必须分期多批对主要建材与建设单位进行价格签证。签证是决算的计算依据,它必须数据准确。 (三)、提高结算编制、审核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素质

作为一个优秀的工程造价人员一定要深入工程实地掌握实际情况,还要深入市场了解建筑材料的品种及价格,做到胸中有数,避免造成计算误差较大。

第9篇

一、用关联交易扩空间,用绿色亲情服务增感情。

我现任xx实业公司总经理助理,安全副总监,分管协助领导抓关联交易、基矿建、协助安全总监抓安全工作。

(一)、关联交易取得新成果。一年来,我协助和配合公司领导抓关联交易工作。由于领导重视,真抓实管,xx年关联交易实现了新突破。完成产值2.47亿元,比去年增加了30。

为实现用关联交易扩空间、促发展的目的,我始终坚持作到对九厂定期联系,经常沟通,有事到场,有难必帮。按着这个准则,凡是九厂或领导的大事小情,无论是红白喜事,都一一到场。同时,帮助他们协调解决了一些问题。经过我和领导的共同努力,使九厂和xx的感情不断加深,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我们公司争取工作量超过2亿大关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关联交易价格有所上调。我积极帮助公司所属单位上调结算价格。公司所属单位运输、作业、捞油等公司的结算价格较低。影响了他们的经济效益。根据领导的安排,我先后几次到九厂协商调价问题。精诚所至,收效颇大。九厂领导同意了我们的价格调整方案,调整后运输、作业、捞油公司比去年多收入120多万元。同时,我还配合主要领导积极协调解决作业机组,九厂无偿向作业公司提供了2套作业机组,提高了作业公司的作业施工能力。

(三)、绿色、亲情服务实现新突破。作为总经理助理,就是要为领导当好助手和参谋。秉承这一理念,我始终坚持竭尽全力而为之。根据吴总关于为九厂提供最佳的绿色、亲情服务要有新举措的精神要求,担负着领导的重托,我对九厂的部分干部职工进行了走访。认真了解他们在生产、生活方面面临的困难,经过调查研究,我向领导提出了建立“亲情小饭桌”,真正解决九厂前线职工学生午饭和休息问题、成立义务学习辅导班,提高九厂前线职工学生成绩问题,免费为九厂职工液化汽送罐、送水,这三项建议均被领导采纳。以上三个问题的解决,为九厂干部职工排除了生活上的后顾之忧,也为九厂干部职工提供了良好的服务环境,特别是实施后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以精优的服务质量,赢得了九厂干部职工的满意和好评,使xx与九厂的良好合作关系进一步得到密切,巩固和推进了关联交易的健康有效发展。

二、基矿建工作迈上新台阶。

xx年,我们公司承建的基矿建工作量是公司有史以来最大的一年。先后承建了创业庄26栋楼房平改坡工程,采油九厂生活用水改造工程,创业庄1-4小区综合整治工程,公司自筹资金项目:大客车库房维修改造工程,物业热力站搬迁改造工程,前线职工学生之家改建工程。以上工程接连而至,而且工期短,任务重,特别是采油九厂生活用水改造工程管理局和油公司的重点工程,为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争创优质工程和民心工程,在组织这些工程施工中,我始终坚持“三抓”。一是抓工期。为确保每项工程都能按期完成施工任务,我采取了工程分解订额方法,就是把每项工程按工期分解出每天的工作量,要求施工队每天必须完成当天的工作量。同时,又制作了施工进度图,并坚持作到天天及时填写,我始终坚持每周召开三次工程汇报会,在此基础上,又制定了施工进度奖罚制度。通过认真执行这些措施和制度,有效地保证了各项工程的施工进度。二是抓质量。为保证施工质量,争创优质工程,在施工中,我始终坚持执行“三不放过”的质量准则。“三不放过”是:不按标准施工坚决不放过,不按标准检查坚决不放过,不按标准整改坚决不放过。同时,要求项目经理、质检员盯在现场,严格检查。由于措施得力,执行到位,所承建的各项工程都达到了质量标准,受到了甲方领导和职工群众的好评。三是抓安全。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管理方针,全面加强施工安全管理,组织和要求员工按操作规程认真操作,配戴各种安全防护用品。同时,以会议、班前会、检查等形式,广泛向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安全第一,一切服从于安全,在必须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抢工期,上质量。由于坚持不懈抓安全,有效地保证了每个工程的安全生产。

在施工中,我还坚持起早贪黑,盯在现场,检查进度、质量、安全等工作,尤其是在生活水改造工作中,由于涉及到千家万户,为了更好地服务职工群众,针对居民区停电停水有些居民缺水问题,我就组织安排施工队伍先后十多次给他们送水,使这些居民都感到十分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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