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31 15: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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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是旅游业核心部门,有较强的关联带动作用。2016年5月我国全面“营改增”,必然会对旅行社产生较大影响。故本文以旅行社为研究对象,在分析其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基础上,从纳税人身份、进项税额、销项税额三方面讨论旅行社增值税税收筹划问题,希望能从税收筹划的角度减轻旅行社的税收负担。
关键词:
旅行社;增值税;税收筹划
一、旅行社增值税税收筹划的必要性
由于各大旅行社旅游产品同质化严重,缺乏能满足市场需求的个性产品,降价成为了市场竞争的常用手段。而这样的竞争方式使旅行社的利润空间越来越小,许多旅行社为了从低微的收入中增加利润,缩短景点和旅游时间,大量安排自费项目、安排购物点,甚至强迫游客购物,将风险转移给游客。2016年5月全面“营改增”后,旅行社面临着一个新的税收环境,通过税务筹划减轻旅行社的税收负担,有利于其在激烈的竞争中健康发展。
二、旅行社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分析
旅游服务,是指根据旅游者的要求,组织安排交通、游览、住宿、餐饮、购物、文娱、商务等服务的业务活动。旅行社在收取团费、提供旅游团合同约定条款以外的额外接送服务、合同约定条款以外代旅客办理签证及通行证、销售旅游纪念品时会分别产生按生活服务中的旅游服务、按交通运输服务、按现代服务中的经济服务、按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销项税的纳税义务;而增值税进项税纳税义务,产生于购进自身经营所需货物、服务和提供旅游服务两方面。在经营过程中,旅行社购进汽车、人力资源服务等会发生增值税进项税纳税义务;为旅客提供旅游服务时,购进交通运输、餐饮住宿、娱乐、保险、电信、货运客运场站、租赁等服务时会发生增值税进项税纳税义务。
三、旅行社增值税纳税人身份的税收筹划
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一般情况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特殊情况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旅行社不同的计税方法不同应税行为适用不同的税率,如表1。旅行社不能仅就税率高低选择纳税人身份,应全面考虑发生进项税额的多少、取得进行税额的难易程度、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和一般计税方法的差异大小等来选择。例:某旅行社增值税进项税额为A,其中可取得专用发票的金额为A1。销售额为X。若为小规模纳税人,则应纳税额1=3%*X,若为一般纳税人,则应纳税额2=17%*X-A1,比较应纳税额1与应纳税额2的大小。若应纳税额1<应纳税额2,即A1<10.14X,则应选择为小规模纳税人;若A1>10.14X,则应该选择为一般纳税人。可看出,选择纳税人身份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可抵扣的进项税额的大小。
四、旅行社增值税进项税的税收筹划
(一)票据抵扣进项税
“营改增”后,旅行社一般增值税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如出差住宿、广告、门市装修、物管水电房租、办公用品的专用发票等都可用其作为进项税抵扣。以上可用于抵扣的发票类型仅6种:上游旅行社的发票、住宿、餐饮、交通费、签证费和门票。其中,可抵扣的签证费发票是今年营改增后新增可抵扣的费用类型。若为一般纳税人,就旅行社购进固定资产等取得的专用发票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这一点,旅行社购进固定资产等时,应选择能够开具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供应商,取得可抵扣的专用发票;若为小规模纳税人,即使购进固定资产等或发生以上出差的住宿费等费用取得了专用发票也不能抵扣,所以可选择价格相对较低的小规模纳税人供应商。
(二)税收优惠的使用——零税率政策
《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国际运输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具体包括(1)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出境。(2)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入境。(3)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境内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程租服务,如果租赁的交通工具用于国际运输服务和港澳台运输服务,由出租方按规定申请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境内的单位和个人向境内单位或个人提供期租、湿租服务,如果承租方利用租赁的交通工具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国际运输服务和港澳台运输服务,由承租方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境内的单位或个人向境外单位或个人提供期租、湿租服务,由出租方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境内单位和个人以无运输工具承运方式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由境内实际承运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的经营者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对于跨国、境业务,旅行社可以根据不同税收优惠政策,选择最有利的交通运输方式。
五、旅行社增值税销项税的税收筹划
(一)分开核算不同应税行为的销售额
对作为一般纳税人的旅行社在提供旅行社、经纪服务(6%税率)的同时,也会提供一定的交通运输服务(11%税率)或销售纪念品(17%税率),此行为属于兼营行为。兼营行为可能涉及以下一种或几种情况:兼有不同税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服务,兼有有不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服务,兼有不同税率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根据规定,试点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分别核算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如某旅行社作为一般纳税人,既提供旅游服务,又销售旅游产品。税收筹划前:该旅行社旅游服务收入和销售旅游产品收入由财务部门统一核算,而财务部未分开核算,旅游服务收入和旅游产品销售收入一并征收增值税,应纳税额为(500+60)×17%=95.2(万元);税收筹划后:该旅行社将旅游产品销售部门独立出来,成立集团的下属子公司,子公司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在会计上独立核算。旅游服务收入应纳增值税=500×6%=30(万元),旅游产品销售收入应纳增值税=60×3%=1.8(万元)。应纳税额为30+1.8=31.8,可节税63.4万元。可看出,分开核算对业务多元化,有销售旅游产品且作为一般纳税人的旅行社尤其重要。
(二)选择全额或者差额计税方法
旅行社可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销售额;选择此办法的试点纳税人,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的上述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如果某旅行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A(假设A1适用6%,A2适用17%),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为B,购进固定资产、不动产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C。方案一:不采用差额征收。应纳税额1=A1*6%+A2*17%-B*6%-C方案二:采用差额征收。应纳税额2=(A-B)*5%-CA2=0时,应纳税额1>应纳税额2;A2≠0时,当B>A1+12A2时,应纳税额1<应纳税额2,当B<A1+12A2时,应纳税额1>应纳税额2,当B=A1+12A2时,应纳税额1=应纳税额2。除非B足够大时,否则应适用差额征收。但是运用差额征税时需注意,仅旅游业务才能适用差额征收,而单项业务,如单订机票这种业务若要按全额做账,则需全额纳税。
参考文献:
[1]官波,刘春花.旅行社“营改增”的影响预测及对策[J].税务研究,2016(01):102-104.
[2]赵霞.旅行社企业税收筹划——基于供应链合作角度[J].价值工程,2013,(18):27-28.
[3]韩丹.海南旅游企业税务筹划研究[J].现代商业,2014,(32):132-133.
[4]刘淑琴.浅议“营改增”对旅行社行业税务的影响及建议[J].现代商业,2016(02):127-128.
1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基本情况
1.1大学生创业的现状及特点
大学生创业是一个浩大系统工程,随着大学生自主创业潮流在全国兴起,国家不断推出各种优惠政策,各地政府部门也积极推出针对大学生的创业园区、创业教育培训中心等,部分高校还创立了自己的创业园,以此来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并予以支持和保护。
但是创业不可能没有风险,总体来看,大学生创业呈现的特点是:创业热情高涨但参与者不多,并且真正自主创业的人逐年减少。据调查,大学生想自主创业的人达到80%以上,但真正付诸实践的只有8.4%;同时,由于创业初期的社会能力不足,对市场判断和掌控能力欠缺,真正自主创业者往往选择的行业,多是从事技术含量相对较低的传统行业,在缺少经验的前提下,由于资金少,对社会环境了解不深,加上心里承担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下,创业不容易成功,并且自主创业过程风险重重。据不完全统计,大学生自主创业成功者的比率只有2%~3%。
1.2支持大学生创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凡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工商部门批准经营之日起1年内免交税务登记证的工本费,同时免税一年;《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直接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其销售自产的初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销售古旧图书免征增值税;大学生成立动漫企业,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主研发生产的动漫软件,征收17%税率的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税法》规定:大学毕业生创业,新办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提交申请经税务部门批准后,可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大学毕业生创业新办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提交申请经税务部门批准后,可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大学毕业生创业新办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的企业或经营单位,提交申请经税务部门批准后,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此外,国家乃至地方还出台许多类似上述关于大学生创业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大学生在创业过程中,要利用这些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相关税收筹划。
2大学生自主创业税收筹划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2.1大学生创业进行税收筹划的可行性
(1)近年来,为了鼓励和支持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企业,国家先后出台了各种税收优惠政策,体现了国家经济政策对大学生创业的支持和对税收筹划的认可,为大学生创业企业税收筹划的实施提供了可能。
(2)大学生初始创业企业,一般规模不大,组织结构相对简单,应变能力较强,相对于其他企业来说,对税收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的变化能做出较快反应,这些都为企业开展税收筹划提供了可能。
(3)税收政策的差异也为大学生创业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提供了可能。不同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不同地域间的差别以及差别税率的设定等都为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提供了空间和可能。
2.2大学生创业进行税收筹划的必要性
(1)缓解资金压力。由于大学生创业企业的规模小、利润率低,无论是传统金融企业还是风险投资,都不愿意借款或投资于该企业,迫使资金问题成了大学生创业中面临的首要问题。资金问题限制了企业发展,因此,企业必须通过税收筹划才能降低企业纳税成本或延缓纳税时间,取得资金的时间价值。这对于融资困难,资金紧缺的企业来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大学生创业企业往往规模较小,财务人员素质较低,甚至缺少专门的财务人员。而税收筹划必须建立在企业规范的财务核算体系之上,并且要求企业的财务人员熟悉和灵活掌握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和税法的最新要求。所以,积极开展税收筹划不仅能督促企业完善财务会计制度,还能提高财务人员的管理水平。
(3)提高依法纳税意识。税收筹划是建立在纳税人对税法规定的深刻理解,纳税人必须具有足够的依法纳税意识,才能保证税收筹划的合法性和可行性,才能降低税收的风险。大学生创业企业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经济、名誉损失甚至触及法律,就要加强对税收法律的学习和研究,不断提高依法纳税意识。
3大学生自主创业税收筹划的总体思路
3.1树立税收筹划意识
大学生在创业过程中,应该聘请相关税收筹划人员作为必要投资,有意识运用税收筹划的方法,通过税收筹划加强企业的成本控制,从而增加企业的经济利益。因此,只有树立税收筹划观念,才能保障企业的正当权益。
3.2规范财务核算
完善的财务会计核算制度是税收筹划的基本前提。所以,在大学生进行自主创业的时候,必须建立完善的财务核算制度,规范财务核算体系。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税收筹划的作用。
3.3树立整体税收筹划理念
税收筹划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种税收筹划方法不能独立的看待,而应该作为一个整体,选择适合企业的方法进行税收筹划,并在合法的情况下运用技术手段达到减少税基或延缓纳税的目的。税收筹划的终极目标是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税收筹划必须符合企业整体战略目标,当节税和企业整体战略目标发生冲突时,必须服从企业的整体利益。
3.4树立动态的税收筹划理念
税收筹划的政策基础依赖于税法,当税法发生变动时,企业税收筹划的方法也必须随之变动。所以,要树立动态的税收筹划理念,根据税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选择适当的、适时有效的税收筹划办法。
4大学生自主创业各阶段税收筹划的重点
4.1企业设立阶段税收筹划的重点
在企业设立阶段,主要考虑的因素有三点:一是注册地及设立地的选择。大学生在企业设立之时,应根据各地区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选择最优的企业设立地点。二是组织形式及规模的选择。对于个人独资,合伙制与公司制这三种不同的企业形式,大学生应考虑与之相适应的税负状况及企业经营战略,选择对企业最为有利的组织形式。三是一增值税两类纳税人的选择。企业在设立阶段通常要确认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资格,两种纳税人身份不同,所涉及的收入、税率等一系列具体问题也不同。
4.2企业筹资阶段税收筹划的重点
大学生创业初期,难以满足金融机构的贷款条件,发行股票债券又有相当严格的限制条件,以传统融资方式来筹集资金对企业并不适用。因此,大学生在创业过程中,筹资阶段税收筹划的重点应转向非金融机构借款、商业信用、租赁、短期借款等方式上。
【关键词】小微企业;上市公司;税收筹划;大学生
近年来,小微企业发展很快,部分成了创业板和中小板的上市公司,在我国经济结构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为了更好地支持小型微利企业的发展,国家给予了小微企业很多税收优惠政策,以减轻其税收负担。由于设立小微企业的创业资金门槛和基础条件要求较低,又有较多的国家财税优惠政策支持,面对就业压力,越来越多高校毕业生选择走上了自主就业,创立自己小微企业之路。大学生创立小型微利企业阶段,面临着缺乏资金、技术、管理经验等问题。此期间,如能充分有效地研究利用好国家对大学生创业和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科学开展企业节税筹划工作,对正确树立纳税意识,降低创业成本,缓解资金紧张,增加盈利,防范税务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实现成功创业,有着积极意义。
高校毕业生小微企业创立阶段税收筹划的主要策略:
(一)积极利用高校毕业生身份,享受国家大学生创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为鼓励高校大学生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国家制定了一系列鼓励创业的税收支持政策。2010年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将毕业年度内的高校毕业生也纳入自主创业税收优惠政策适用范围。教育部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明确毕业生从毕业年度起三年内自主创业可享受税收减免的优惠政策。毕业年度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创业,可向所在高校申领《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离校后创业的,可凭毕业证书直接向创业地县以上人社部门申请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作为享受政策的凭证。政策规定,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该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按实际招用人数每人每年4000元定额依次扣减其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可上下浮动20%,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大学生创业举办的企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即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大学生创办的企业经过省高新技术企业管理机构认定的,可按照15%的优惠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等政策。因此,高校毕业生在创业时要积极发挥自己毕业生身份的优势,充分利用好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减轻自己创业企业的税负。
关键词:行业会计;旅游业;营改增;实操
2016年5月1日开始全面推行“营改增”政策,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将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在此政策背景下,企业税收调整将直接影响到会计核算的变化。作为中小企业财务人员岗位输送的主要就业通道的高职会计专业,应快速及时地将教学内容与营改增政策相统一,认真探讨营改增对行业会计实操带来的影响,培养真正适应行业政策变化与满足会计岗位实际需要的应用型技能人才。
在当前的高职《行业会计》教学中,存在内容陈旧、与营改增政策脱节的现象,经济业务按照“营改增”前的规定进行讲解,这些都将影响学生在税务处理、会计实务处理规则方面的判断,降低了课程教学效果。行业会计课程内容的更新势在必行,作为专业教师必须把握好行业会计实操与营改增政策的准确衔接,课程教学以及对学生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上要与时代接轨,与行业发展保持同步,教学内容要与最新法规政策相统一,这样才能达到培养学生岗位迁移能力和行业账务处理变化的应对能力,拓宽学生行业领域就业面。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大众旅游的需求与支出越来越多,旅游行业逐渐成为生活中必不可少的服务行业。旅游服务包含组织安排交通、游览、住宿、餐饮、购物、文娱、商务等众多环节,旅游行业涉及的业务面广、业务复杂性高,旅游企业营改增对从事旅游业的会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从业人员对新旧政策的对比衔接工作有着精准的把握。
1 旅游业营改增前后规定与税负变化对比
从表1中我们可以看出“营改增”后不变的是对旅游收入者继续执行差额征税的政策。变化的主要有两点,一是纳税人身份的变化,由营业税纳税人改为增值税纳税人,而增值税纳税人又区分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分别为3%、6%;二是扣除项目的变化,增值税可扣除的项目比原政策新增一项“签证费”,令进项税基数降低,税赋下调,从理论上来说,对于以出境游为主的旅行社而言是利好。
不少人担心营改增后,旅游业的税负会不会增加,是否会转嫁到消费者身上。营改增后,表面上税率是高了,但是多了进项税的抵扣,机票、租车、住宿、餐饮、地接团费以及新增的签证费都可从营业收入中扣减后纳税,此外,旅行社的房租、广告费、办公用品、通讯费、咨询费等费用如能取得专用发票,还可以作为进项抵扣,能进一步降低税负。税负下降的程度主要取决于是否可取得足够多的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过去很多旅游企业在财务管理、内部管理存在问题,比如该追收的钱没有及时追收,该拿的发票没有拿,营改增逼迫企业加强管理和完善自我;同时,在采购方面,企业会更注重选择优质企业,采购产品符合国家规定,才能拿到发票用于抵扣。
2 旅游企业营改增后差额征税的会计核算
2.1 关注事项
第一,执行差额征税,有哪些支出可作为销售额的扣除项目。营改增后,可从销售额中扣除的项目有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相比原政策可扣除的项目多了一项“签证费”。第二,可扣除项目只有取得有效凭证,方可作为扣减因素实现差额征税。第三,可扣除的项目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如果旅游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实务操作中由于“有效凭证”中的增值税进项税不得抵扣,因此建议取得的上述发票最好为普通发票。如果取得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则需要认证后作进项税额转出,否则就会导致税务系统出现大量的流失票。第四,选择上述办法计算销售额的纳税人,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的上述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2.2 税额计算
2.2.1 计算方法
(1)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销售额÷(1+6%)×适用税率6%
(2)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销售额÷(1+3%)×征收率3%
2.2.2 差额征税的计算过程
(1)可扣减成本的计算。如果“有效凭证”中有适用税率分别有3%、6%、17%等不同税率的发票,在差额征税计算可扣除的成本时应以汇总成本金额/(1+6%)×6%来扣除。
(2)差额征税额=(含税收入-可扣减成本)/(1+税率)*税率-可抵扣的进项税
上述可抵扣的进项税是指取得的日常经营中的办公用品、电话费、固定资、无形资产或房屋等增值税专用发票中的税额。
2.3 会计核算
2.3.1 一般纳税人差额征税会计核算
对于允许从销售额中扣除相关费用的,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专栏,用于记录该企业因按规定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企业接受应税服务时,按规定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与上述增值税额的差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2.3.2 小规模纳税人差额征税会计核算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对于允许从销售额中扣除相关费用的,按规定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应直接冲减“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企业接受应税服务时,按规定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与上述增值税额的差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营改增后旅游企业进行有效税收筹划与精准核算势在必行,增值税涉税事项需关注诸多细节操作问题,这些细节将促使企业规范经营,财务人员需积极思考应对策略。会计专业教师在今后的行业会计教学中,需将营改增政策的内容逐渐渗透到各个行业,使学生学以致用。
参考文献:
他们这样做的目的非常明确——为享受外资企业的优惠待遇:税收在几年内能得到一定程度的减免。一段时间以来,离岸公司成为一些从事有意资本运作的企业或有意规避监管者之间的热门话题。
而实际上,在海外注册离岸公司在国际上已经有一些年头,在国内占有市场则是在1996年前后。据说,在这些地区注册的企业有上万家与中国内地相关,其阵势蔚为壮观。
群岛为谁变“绿洲”?
拿骚(英文简称Nassau)是太平洋岛国巴哈马国首都,美洲著名旅游城市,位于新普罗维登斯岛东北岸。人口约11万,占全国人口的43%。1660年始建,名查尔斯敦。1729年设市。就在拿骚市海湾街一个律师事务所的门上,有一块刻着大量公司名称的黄铜牌,让人难以相信的是,这里竟然是在巴哈马组建的14000多家外国公司所有的有形资产。
这种现象在“离岸绿洲”国家已经司空见惯,见怪不怪了。据非官方统计,全球汇集于“离岸绿洲”注册的70多万家企业中,最保守地估计,80%以上并没有将主要经营活动放在这里,这些公司在这里完成了必要的注册登记手续后就“孔雀东南飞”,将所有盈利性商业活动移至它国。有人形象地将这些仅在纸上符合法律规定的组织形式的公司称为“离岸公司”。
经过多方努力,我们终于从中国驻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参赞处相关网页上获得了部分关于“离岸金融”的资料。从这些资料中,我们能详细地了解到“离岸金融”的情况。
在加勒比地区,“离岸金融业”成为他们经济的重要增长点。在这片为海洋环绕的岛屿上,除了几个有开采性资源的岛屿如牙买加、特多等国家外,其他较小的岛屿如安圭拉、安提瓜和巴布达、巴哈马、巴巴多斯、伯利兹、百慕大、开曼群岛、多米尼克、圣卢西亚、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英属维尔京群岛等国家和地区都有“离岸金融业”。他们的自然地理条件基本相似,没有或少有独立的加工业,国内消费品以进口为主,国民收入基本以旅游等服务业为主要来源,如安提瓜等小岛的旅游业收入基本占GDP的80%左右,他们都希望想方设法通过扩大服务业领域以增加就业,从而进一步增加国民收入,离岸金融业出现后,都成为这些国家的新兴行业。他们都纷纷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以鼓励和规范离岸金融业的发展。
其中,巴哈马是世界头号离岸金融中心,同阿拉伯地区的巴林等被称为世界上最主要的“离岸金融业”集中地带。巴哈马1998年通过的《信托法》对离岸金融业的各个相关环节和有关从业人员的职责范围等做了明确规定。与此同时,他们还采取措施拓宽离岸资金的投资渠道并在汇率及税收等方面实行更加优惠的政策以吸引更多的离岸资金。
这些“离岸公司”纷至沓来的背后,可以肯定,其中一定存有巨大的经济利益推动。那么,利益究竟是如何生成的呢?
诱惑,从群岛飞来
一些离岸公司争相出海的重要原因,就在于利益的趋使。根据了解到的信息,类似的离岸法区在香港、澳门和其它一些地区普遍存在。手续简单、待遇优厚成为它们的共性。一般而言,注册一家离岸公司至少能为注册公司、企业带来以下7个方面的好处:
1、当今世界经济日益一体化,商业越来越呈现跨国界的发展趋势,企业也经常用跨国经营来增强企业实力,扩大企业经营区域。而注册一间海外离岸公司则成为企业走向世界,开展跨国业务的捷径。
2、一个企业向美国出口产品,需要申请配额及一系列的相关手续,这中间需要多花费一到两倍的成本。而如果该企业拥有一个海外离岸公司,由企业向离岸公司出口产品,再由离岸公司向美国等发达国家出口,就可以绕开关税壁垒获得免税待遇,并且还能够成功地绕开出口配额限制。
3、绕开外汇管理,方便引资。我们都知道,注册一家海外离岸公司,然后以该公司的名义进行海外融资和在香港或新加坡的二板上市,相对而言会比较简单便捷。而且,由于海外离岸公司的资金转移不受太多约束,公司在资金使用上也很方便,很多通过这种方式上市的企业,干脆将在海外资本市场募集的资金先放在海外的离岸公司,再根据国内企业经营的具体需要,逐次将资金汇往国内。
4、法律环境宽松、保密性更好。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百慕大等地是部分自治的英国殖民地,其公司法以英国商业公司法为基础。宽松的法律环境以及对公司业务的高度保密,使上市公司自身安全具备充分保障,极大减少了各种风险因素。
5、避免双重税收。所有离岸法区均不同程度的规定了离岸公司所取得的营业收入和利润免交当地税赋或以极低的税率(如1%)交纳,有的甚至免交遗产税等。
6、方便的注册程序。离岸公司的注册程序非常简单,有专业的注册机构代为完成,不需要注册人亲自到注册地进行操作。
7、简便的公司管理。离岸公司无须每年召开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即使召开,其地点也可任意选择,自由度较大。
案例:
国际税收“A计划”曝光
##跨国公司财务总监找到一个著名的税务筹划师,向他抱怨:由于公司两个部门在不同国家,每年由制造子公司向销售子公司卖出产品所实现的利润,由于要向两个公司所在国缴纳大量的所得税,导致公司账上最终所剩无几。
在“离岸绿洲”建立贸易中介公司,以此合法规避跨国公司内部制造公司和销售公司需要缴纳的公司所得税。这就是注册离岸公司的最直接利益,这种推动力量十分巨大。
按照建议,该公司在开曼群岛注册了一家中介贸易公司A,按照税务筹划师为他们设计的税收计划,该公司下属的泰国制造公司B,今后将产品以接近成本的价格先卖给开曼的中介贸易公司A,再由贸易公司把产品以接近市场正常的售价卖给公司在海外的各个销售公司。
这样,制造公司和销售公司由于产品的买卖差价都很小。因此,各自的销售利润接近于零,其负担的公司所得税自然大大降低。而大量的利润到哪里去了呢?当然是留在了开曼的中介贸易公司。而这笔可观的利润却因开曼免征所得税而最终节省了国际纳税额,节省了企业经营成本。
据了解,在专家提供的税收筹划原则中,他们特别强调了两个细节:
第一、设在开曼的中介国际贸易公司A不能在任何一个销售子公司所在国设立常设机构,这是因为很多国家是根据常设机构标准来确定,是否对外国公司来自于本国的经营所得征税。
第二、中介贸易公司A不仅要在开曼注册,而且管理机构也同时必须设在开曼。否则,目前很多高税率国的规定将“管理机构所在地作为本国居民的判定标准”,中介贸易公司存留免税的高额利润将会被课税,合法避税的计划可能会由此而落空。
一张出海“船票”是唯一的成本吗?
据了解,目前在内地有注册离岸公司业务的公司有“巴拿马摩根 & 摩根律师事务所”、“离岸港商务咨询有限公司(offshore-reg.com)”和“鸿基国际商务(gs-intel.com)”等。它们的主营业务中间均包括“注册离岸公司或提供离岸金融”等业务。从目前的运作来看,即使是中小企业,注册一家离岸公司和离岸公司,其菜单式程序也很简单明了,无需复杂运作即可操作。
离岸业务提供国对在该国国内注册的离岸公司或金融机构所从事的业务提供免税待遇,注册公司只通过律师或会计师等在注册国办理注册手续并相关业务,政府对注册公司只收取一定的注册费、注册费、董事提名费和受托费等有限的费用。实际上,离岸公司只在注册国注册,并不一定在那里从事实质性的业务经营活动,仅通过注册国经过一道财务上的手续而规避了一些来源国部分的金融、税收管理。
同时,各离岸金融业务提供国都制订了相应的严格保密法律法规,以保证这些公司的隐私权。加勒比地区各国的离岸金融业运作方式大体也是这样,他们都制订了相应法规并不断完善配套服务体系,如安圭拉制订了《国际商务公司协调法》并推行在线注册等、安提瓜制订的《国际商务公司法》并成立了国际金融行业管理局、巴哈马的《信托法》等等。
由于离岸金融的这些特点,离岸金融业对国际资本有巨大的诱惑力。国际游离资金和一些企图绕开本国监管的资金纷纷到这些国家注册离岸公司,从而刺激了离岸金融业的发展。与此同时,一些发达国家也纷纷制订相应法规,限制本国资金外流,如美国就限制在美国出版的报刊杂志上刊登宣传离岸金融服务的广告。若从美国的这一政策来看,离岸金融的形式并未得到那些资金雄厚的资本输出国的欢迎和倡导。
离岸,原来如此这般!
据了解,在注册“离岸公司”的程序上,国外和港、澳、台地区均具有许多相同之处。一般地看,设立离岸公司的一般程序如下:
1、方式
在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百慕大设立公司主要包括两种方式:一是以个人或者公司为申请人申请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二是购买已经在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百慕大设立注册的公司。现在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百慕大有相当多专门用于出售的公司,这些公司已经基本完成了注册程序,但并没有实际运作,俗称为“干净的壳公司”。
2、程序
对于在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百慕大新设公司,当地的法律对于申请人的资格并没有什么特别的限制,一般的个人或企业均可以作为申请人申请在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百慕大新设公司。如果需要在BVI(英属处女群岛)申请新设公司,公司设立的程序如下:
通常需先聘请申请人本国的律师事务所作为中介机构,再由本国的中介机构与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百慕大当地的中介机构(通常是律师事务所)进行联系并签订委托协议。按常识推断,如果资本源自香港地区,则必须到香港的某一家律师事务所办理中介委托。
接着,申请人需将约定的费用交给本国(地区)的中介机构,并由本国(地区)的中介机构将有关费用交给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或百慕大当地的中介机构。
申请人还必须决定下列有关设立公司的事项并书面告知介绍人:公司拟使用的英文名称、公司的业务性质、公司拟发行股票数、股东的持股数额等情况,至于公司办公地、秘书、董事、股东、银行账户问题都可以委托当地中介机构全权处理。
3、费用
在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百慕大新设公司的有关费用,包括设立时的费用以及以后每年的年度费用。具体包括以下几项:
(1)设立时的费用
公司设立时费用,包括:申请人本国的律师的律师费,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百慕大当地中介的服务费,首年注册费,开立银行账户的费用,公司名称的费用,有关的杂费等。可以1元注册,委托香港律师办理仅需约1万港元,以后每年需约500美元管理费。
关于应用型财务管理本科人才培养目标有几种不同的观点。第一种观点从市场需求角度进行论述,如葛文雷、吴丽贤、常珊珊认为财务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最终取决于人才市场对财务管理专业毕业生的需求。第二种观点从就业领域和工作类别的角度进行阐述,如崔莉认为应用型财务管理本科专业毕业生毕业后在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投资、评估、企业理财、金融投资、财产保险、建筑工程造价、财务分析方面、财务会计等方面的工作;吕立伟、张周等认为应用型本科财务管理专业人才是能在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财务管理相关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国际化”的专门人才。第三种观点则从能力角度进行阐述,如朱开悉认为财务管理专业建设目标是具备“宽、厚、强、高、熟”,专业能力素质要求高的财务管理专业的执业人才。第四种观点从工作性质等角度进行论述,2012年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提出财务管理本科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为“培养适应现代市场经济需要,具备人文精神、科学素养和诚信品质,具备经济、管理、法律和财务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培养能在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机构从事财务管理以及教学、科研方面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我国学者对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的认识都有一定的道理,但也存在各自的不足。如第一种观点提出了符合市场需求的本质要求,但缺乏市场具体形态的描述,不便操作;第二种观点提出了具体工作类别,但提出的国际化等要求过高,难以实现;第三种观点抓住了能力这一要点,但“宽、厚、强、高”很难做到;第四种观点综合了市场要求,素质、知识和能力及工作性质等,较为全面,但提出的能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目标超越了应用型本科学生的能力,不切实际。我们认为,应用型财务管理专业毕业生的市场需求其实质就是来源于财务管理相关工作岗位对人才的需求。这些可能的就业及发展岗位有出纳、核算会计、总账会计、财务经理、财务总监、投资部经理、投资部助理、理财部经理、理财部助理、融资部经理、融资助理等工作岗位。人才培养目标就是培养满足这些工作岗位需要的人才。
2根据工作岗位要求确定能力结构和知识结构
2.1能力结构
关于财务管理工作岗位所需要具备的工作能力有几种具有代表性的观点。杨克泉认为财务管理人才应具有娴熟的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等业务操作技能,并且精通企业理财之道,具有全面的谋划运筹能力[7]。葛文雷,吴丽贤,常珊珊认为财务管理专业人才应具有掌握语言表达能力、财经写作能力、经济分析能力、会计核算能力、纳税筹划能力、财务分析能力、资本运作能力等专业技能。朱传华认为财务管理应用型人才应有一定的沟通能力、分析能力、谋划能力、业务能力、决策能力等[8]。李文静则认为财务管理岗位应该具备一定的语言文字表达、人际沟通、计算机操作、信息获取及分析、财务处理、金融管理等能力。刘其冰认为中小企业财务管理专业人才应具备会计核算、税务筹划以及实践应用等业务技能。以上学者都从不同的角度阐述了财务管理工作岗位应该具备的工作能力要求。但是都是比较宽泛、抽象的概述,没有进行概括和总结,缺乏层次感,不便指导课程体系的设置。综合以上各个学者的观点以及结合具体的工作岗位要求。可以将财务管理工作岗位所需具备的能力划分为三种能力:技术技能、人际技能和概念技能。技术技能是指使用信息化等技术按照企业财务各个工作岗位的工作程序、工作方法、工作标准等完成财务工作的能力。人际技能是指与财务工作相关的处理人际关系的能力,包括与上下级及税务部门、银行、客户、证券等沟通和协调的能力。概念技能是指能洞察企业内外环境及经营状况,从而合理调整财务资源、制订财务管理制度,并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对策建议或作出决策的能力。不同的工作岗位要求具备不同的技术技能、人际技能和概念技能。除财务经理、财务总监、投资部经理、理财部经理、融资部经理等领导岗位外,其他工作岗位都是毕业生可能的选择,而从事领导工作也必须掌握其他岗位的技术技能。因此技术技能是所有工作岗位都必须具备的能力,也就成为应用型本科学生必须具备的基本能力。人际技能对于所有的工作岗位都非常需要,也是做好每一个岗位具体工作的技能之一。概念技能是财务工作领导岗位必须具备的能力。也是学生毕业后持续发展必须具备的能力。因此人际技能和概念技能也成为本专业所需要掌握的能力。对于大学生而言,这三种能力都需要培养,但重点应注重技能的培养。
2.2知识结构
应用型财务管理专业学生所要求的技术技能、概念技能和人际技能,决定了学生必须具备相关的知识结构。技术技能所应具备的知识结构。技术技能要求应用型财务管理专业毕业生具备的知识机构包括账务处理方面的知识、财务分析方面的知识、融资方面的知识、投资方面的知识、全面预算等管理会计方面的知识、成本计算等成本会计方面的知识、公司战略与风险方面的知识、税收筹划等税务方面的知识、财务软件等方面的知识等。概念技能所应具备的知识结构。概念技能要求应用型财务管理专业毕业生所需要具备的知识是在掌握技术技能所需要的知识的基础上,还需要熟悉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经济分析、企业管理理论、经济法、财经写作知识、风险管理等知识及其收集与分析方法。人际技能所应具备的知识。人际技能要求应用型财务管理专业毕业生所需要具备的知识至少包括语言表达、逻辑思维、行为科学、激励等方面的知识。
3现有课程体系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3.1课程体系存在的问题
很多院校财务管理专业是会计专业的简单复制。许多应用型本科院校开设财务管理专业目的只是为了招生人数,其开设的课程基本是会计专业的课程,再增加几门会计专业没有的课程。比如是针对财务管理课程用双语教学等等。有学者通过实地调研发现,大多数珠三角地区独立院校的实践课程设置始终在会计学专业框架下;大多数财务管理专业只有一些会计专业的实验室,如专业会计综合实训室,会计信息化实务实验室等,并没有针对财务管理专业的投资、融资等建设实验室及实训课程。课程设置针对性不强,理论色彩太浓。现有开设财务管理专业的高校虽然定位于应用型本科,但是开设的课程体系中没有针对财务管理专业毕业生的就业需求。如融资是财务管理专业毕业生的重要就业岗位之一,但是经过网上对开设财务管理专业的150多所高校进行调研,发现还没有一所高校开设企业融资理论与实务课程;又如应用型财务管理专业学生需要掌握经济学的一些基本的思想、理论和方法,不需要掌握每一个理论的推导过程,而几乎所有开设财务管理本科专业的大学都开设了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理论性色彩太浓;再如,很多高校在财务管理本科专业开设管理学课程,传授管理历史、理论和规律,而对财务管理工作直接相关的企业管理内容很少涉猎。课程内容交叉重复。现有课程体系系统性、科学性、合理性不够,课程之间存在交叉重复。如《财务管理》课程中财务管理的价值观念、投资的基本理论、项目投资、证券投资、现金管理、存货管理、利润分配、财务分析、财务预算、杠杆原理、资金需要量的预测等内容与《管理会计》《、证券投资学》、《财务会计》《、财务分析学》等课程重复。课程设置操作性不强。首先没有针对“应用型”设置专门的实训课程,如没有针对基础会计学开设基础会计实训。其次每一门课程内容的设置主要侧重于对概念、作用、原理以及决策工具和分析工具等知识的介绍,对于实际工作的流程、方式方法则一笔带过,没有对实际工作过程中的重点、要点、难点及注意事项等知识进行介绍,更没有完整的实际案例让学生了解实际工作的流程,也不能帮助学生掌握理论与实际结合的要领,学生学完一门课程以后也就很难动手操作。区域性、行业性没有妥善解决。现有的应用型本科财务管理专业的专业课程体系没有体现行业性和区域性特征,没有针对该高校所在地区的经济特色设置有特色的课程。
3.2课程体系设置原则
满足工作岗位需要。满足工作需要即将满足财务管理工作岗位需要作为人才培养目标,同时,根据工作岗位需要确定学生的能力结构和知识,并据以确定课程体系。融资是财务管理专业毕业生的重要岗位之一,要求学生掌握融资的基本理论、方法、程序等,相应地需要开设企业融资理论与实务、投资学等课程。课程内容有效衔接,避免不必要的交叉重复。如开设中级财务会计课程之前,首先要开设基础会计学,让学生掌握会计的理论与方法、程序后,然后在中级财务会计课程学习如何运用这些理论与方法解决企业日常的财务问题,从而使课程之间有效的衔接。为了提高教学的效率,必须避免课程之间不必要的交叉重复。如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放在中级财务会计课程,所得税会计可以放在高级财务会计课程。课程设置要具有可操作性。可操作性原则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开设操作性的课程。对于一些课程而言,在课堂上无法有效的实现实践内容,就可以在该课程结束后,设置实践周,由实训指导老师提供真实的财务等资料按企业实际运行要求进行演练,从而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例如在基础会计学课程的结束后开设基础会计实训实践周,让学生模拟企业做一套简单的账。从而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第二,专业课程内容要兼具理论性和操作性,在课程内容、结构安排上可以理论作为先导,将实际操作流程为主线,并以实际案例及评析为支撑,以能力拓展训练作为巩固与扩展。兼顾地区特点和行业特点。由于应用型本科一般是为地区或行业经济服务,所以在开设课程的时候可以结合高校所在地区或行业经济的特点来开设一些选修课程。比如在以服务业和旅游业为主的城市,开设一些旅游会计和酒店会计之类的选修课以及所在地区的经济历史、人文等课程,供学生根据可能的就业岗位进行选修。
3.3课程体系具体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