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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中的价值优选九篇

时间:2023-05-31 15:13:49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资产评估中的价值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资产评估中的价值

第1篇

【关键词】市场价值;投资价值;价值类型

一、市场价值与投资价值的内涵

价值类型,又称为价值内涵,即资产评估结果的价值属性和表现形式。《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资产评估协会2007年颁布)的第二条中明确指出:“本指导意见所称的资产评估价值类型包括市场价值和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类型”。其中,市场价值类型是指在评估基准日的买卖双方在理性判断且完全自愿的情况下,进行公平交易时,评估对象的价值估计数额;而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类型包括在用价值、投资价值、残余价值、清算价值等。其中,投资价值是指对于投资目标明确的某一类或者特定投资者,评估对象的价值估计数额。例如,企业并购中的被并购企业价值就可分为市场价值和投资价值两种:市场价值是指在评估基准日,假设被并购企业按照已有的经营和管理战略持续经营时,评估对象在自愿交易的买卖双方进行公平正常交易时评估的价值数额;而投资价值则是指兼并企业在考虑自身特定的协同效应和管理战略的条件下,被并购企业的评估价值。

二、不同情形下的市场价值与投资价值

在资产评估领域,尤其是企业并购的行为中,同样的资产也很可能会因为投资者的差异而具有不同的价值。不同情况下,企业的价值表现出的价值类型可简要归纳如下:(1)当投资者并购动机不同时,评估被并购企业的价值类型会有所不同。例如,当投资者主要为了获得被并购企业的未来盈利能力时,采用的评估价值多为投资价值;而当投资者主要为了获得被并购企业的资源且存在可比的公平市价时,此时往往即会采用市场价值。(2)当委托方作为不同利益主体时,评估被并购企业的价值类型也会有所差异。例如,当并购的主体是某一类或特定的投资者,并在评估过程中仅结合其自身的经济特征和特有的评估资料时,注册资产评估师往往选择投资价值作为评估价值;与此相反,如果没有特定的投资者,被并购企业完全可以通过各种公开途径寻找潜在的并购企业,此时,被并购企业为了向公众呈现出一个公允的价值信息,就可以委托专业的资产评估机构按照企业当前的经营和管理战略持续经营的条件下进行资产评估,这时的价值往往就是公开市场的市场价值。

三、市场价值与投资价值的差异浅析

既然不同的情形下,尤其是企业并购的行为中很可能导致市场价值与投资价值差异的出现,那么什么才是导致这种差异的根源呢?笔者认为不同委托方对同一企业的战略眼光和价值判断标准的不同才是最根本的原因,这在雪津啤酒的并购神话中体现的最为明显。在“雪津神话”中,股权转让前的雪津啤酒总资产约为11.4亿元人民币、所有者权益约为5.2亿元人民币,资产评估机构评估的雪津啤酒净资产约为6.18亿元人民币,而最终比利时英博啤酒集团竟以58.86亿元人民币的价格成功收购。面对这近乎10倍的差异,我们只要结合当时各方的实际情况仔细分析,不难发现其中的原因。在这个“神话”中,英博集团对雪津啤酒进行的企业价值评估在充分考虑了雪津啤酒的商誉、商标等无形资产的价值影响的基础上,看到了雪津啤酒当时拥有的国内销售网络和市场份额在英博集团自身资本和技术优势的共同作用下所能达到的良好的前景,即英博集团更多的是基于其自身对中国啤酒市场的战略发展眼光和并购后的协同效应的价值判断做出的战略决策;而评估机构得出的雪津啤酒净资产中并没有包含雪津啤酒的商誉、商标等价值。在此项并购交易行为下,英博集团结合其自身特定战略目的对雪津啤酒进行的评估采用的就是投资价值,而评估机构对雪津啤酒的企业价值评估则选择的是公开市场条件下的市场价值。

总之,基于不同的战略眼光和价值判断标准,不同委托方很可能会在面对同一企业的价值评估时产生投资价值和市场价值的巨大差异,而两种价值是不具有可比性的。因此,我们不能因为市场价值比投资价值低很多就直接说市场价值被低估,因为并购后的协同效应推动了投资价值与市场价值的差异程度的扩大,而这种巨大差异反过来又会促使并购方去追求并购后的协同效应。在实践中,我们要认真理解两种价值各自的含义,不可片面看待问题。

参 考 文 献

[1]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用书编写组.资产评估[M].北京:经济科学出出版社,2010

[2]康芮华.浅析并购估值的企业价值类型[J].中国资产评估.2009(11)

第2篇

在中国经济正一步一步走向国际化的进程中,中国资本市场的国际化也提上了日程,它是中国经济走向国际化的一个重要方面。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谈判中,中国资本市场的对外开放,就是其中的一个内容。

中国证券市场的国际化是中国经济的发展和国际化的需要,同时,中国资本市场的国际化将推动中国经济的国际化。因此,资产评估参照国际惯例及采用国际标准就是我们评估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就评估方法本身而言,全世界都是一样的。但由于各个国家的法规不同,商业习惯不一样,会计制度存在着差异,因而其资本市场的环境、投资者的爱好、乃至评价的方法亦不相同。因此我们在评估理论的应用之中,应当根据中国法律法规的要求将国际通用的评估方法灵活地运用于中国的评估实践。但灵活运用的前提是将其理论完整地运用而不是部分地运用,不是断章取义。

James C.Bonbright于1937年在其经典著作《Valuation Of Property》描述到评估任何资产,工厂设备及用于商业或工业目的的无形资产只有三种方法。这三种方法被James C.Bonbright划分为成本法,收益法和市场法。从那时起,我们曾经修改过这些方法的名字,但是无论我们称之为收益法还是收益资本化法,其本质是一样的。同样的,市场法的另一种叫法,用于房地产评估时,现在称之为销售比较法,用于非上市控股企业和整体企业评估时,称为指标公司对比法。无论我们赋予现代评估方法什么名字,其本质,当我们把这些新方法的外衣被剥离后,它们仅仅是成本,收益和市场法的修改和变形。

中国评估服务市场如同其他各个经济领域一样,其发展是由评估的需求而决定的。目前阶段,在中国的评估服务市场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就是评估处于所有权变更过程中的国有企业所拥有的资产和工厂设备。根据中国国资局和财政部的要求,所有的国有资产在出售之前,无论出售给私人投资者还是有外国公司参与的合资企业,都必须经过评估。国有资产或企业所有权变更的评估需要许多详细资料以及每一项资产的单独评估。成本法,估量每一项资产的单独评估非常适合于此类评估要求。其它通行的评估方法在国内的应用则仅限于作为参考。即使是这样,成本法的应用在中国也是一种有选择的应用。比如,功能性贬值的问题,经济性贬值的问题,土地的作用及价值问题。造成这种状况固然有中国资本市场不发达的原因,同时政策上的缘故、对评估工作在之作用方面的曲解也是造成中国评估市场混乱,人们评价不高的重要原因。

面对这些负面的报道和认识,业内的一些人对于资产评估市场的寿命究竟有多长产生了疑问。其实我们的这些疑问和疑虑完全是产生于我们对政府有关法规的有关规定的理解以及中国目前评估市场的现状。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大陆已累计吸收外商投资三千五百多亿美元,作为改革开放建立中国资本市场的标志,中国已有1000多家国有和民营企业经过股份制改造后挂牌上市。这些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都离不开我们评估人员十年来的努力。资产评估工作为中国的国有企业转变为多种经济体制并存的企业奠定了基础。但成绩的显著也会使我们在前进和发展的道路上迷失方向。这一点无论从我们对资产评估理论、方法的应用以及对于资产评估行业发展的方向上都可以看出来。首先是在评估方法上我们的评估手法单一,似乎除了成本法之外极少见到其它方法的应用;另外,评估报告的应用除了用于立项确认外很难在保险、诉讼等评估最初产生需求的领域中出现。因此我们可以看到,要想使中国的评估事业有所发展我们必须与国际评估界接轨。我认为,我们第一位要解决的问题是评估师的地位。

在西方国家,评估师的地位与我国的评估师不同。国外的评估师首先是一位专家,其专家地位是有它的工作经验所决定而并非是由他所经历的考试所决定。其次,国外的评估师是一位咨询人员,任何评估报告的结论都是一种咨询性意见,只能作为参考意见。它既不能决定交易的价格,也不能决定遭受损失的赔偿金额。因此,评估师的评估报告往往是作为律师提供给法庭或政府部门的证据之一,法庭或政府部门可以全部或部分地采纳评估师的意见。第三,国外的评估师工作严谨注重证据。由于西方市场经济竞争激烈的缘故,以及法庭上经常需要评估师出庭作证的缘故,评估师为维护其声誉,非常注意其工作的质量。评估师的声誉往往是以其出庭的次数多少以及其证词被法庭采纳的多少来衡量。由此看来,中国评估事业的发展和评估师的成长应该经过类似于国外评估师所经历的市场竞争和法庭质询锻炼。其次,中国资产评估事业的发展也有赖于在评估方法上与国际接轨。这里主要是指收益法和市场法的应用,以及成本法中关于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的考虑。例如,外国投资者想知道一个整体企业的价值,不需要采取成本法,即,评估它的每一项资产,然后将它们的价值与流动资产相加,然后扣除负债,评估企业整体价值更直接的方法为收益资本化法、现金流量折现分析、指标公司对比法、以及收入倍数法。这些方法利用潜在收入,即投资者在投资中可能获得的收入,估算投资的价值。然而,为了使用这些方法,评估师和他们的客户会要求有权使用公司的经过审计的财务文件,就象公司的股票在股票交易所上市。这些财务文件会有一个重要的特点——公开性和透明度。

中国的资产投资者和他们的贷款人想知道,如果在公开市场上转让资产将得到多少回报。因此,类似的并已经出售的资产的相关数量的披露将变得日益重要。这就是销售比较法或市场法所需数据。当这种评估方法应用于房地产评估时,该方法就随之发展为房地产评估的主要方法,这种方式同样适用于个人可移动资产。伴随加入世贸,中国将会采取某种方式来记录和披露那些用于销售比较法或市场法的数据。

在评估过程中西方国家与中国的另一个不同在于对功能性和经济性贬值处罚的应用。

功能性贬值是价值损失引起贬值的一种形式,由于效用缺乏或资产设计上的内在需求。功能性的缺乏或需求可以采取不充分或过于充分的形式,换句话说,与目标资产相关的,潜在买家认为其无价值,或对资产实施否定的处罚。某建筑项目可能存在功能性贬值包括:建筑大小,结构,层数,净高,设计以及材料。

在确定功能性贬值,评估师必需决定应用重置成本还是复原重置成本。

复原重置成本是指估价数值要求复制一个副本或全部资产的复制品,以同样的种类和材料,按照目前市场价格包括:材料,劳动力,生产工具,契约人的管理费和利润,费用。但是不含加班规定,劳动分红,材料或设备的额外费用。

重置成本是指估价数值要求以某现代新个体一次性取代全部资产,应用最新技术和材料复制存在个体的生产能力和效用,以目前材料,劳动力,制造工具,契约人管理费,利润,和费用的市场价值,但是不含加班规定,劳动分红,材料或设备的额外费用。

两者概念上的重要差别是复原重置成本是指构造一个精确副本的成本,而重置成本是指构造相同效用建筑的成本。功能性贬值形式可以存在包括过分充分建筑,过度建筑,额外营运成本。

过于充分建筑是功能性贬值的一种形式,表示着目前不用于建造相同效用的设施的过去建筑实践的存在;例如,固体砖墙将被金属框架建筑代替。

额外建筑是功能性贬值的一种形式,表示目前不被利用并且将来也不太可能使用的建筑量的存在。例如,被闲置或放弃的建筑空间。

额外营运成本也是功能性贬值的一种形式,资产的设计造成营运无效率,因此,造成所有人或占有人的较高费用。这种处罚形式可以通过估算其现代替代物营运费用的增加来衡量。

例如,在建筑物之间反复挪动材料相关的额外处理材料成本;在替代设施,营运几乎一致。

额外营运成本造成的功能性贬值可通过折扣每年额外营运成本,税后净利,进步达到目前价值标准的保留寿命。

经济性贬值,也称为外部损失,是指资产本身的外部影响造成的价值损失。外部条件造成的经济性贬值可以源自国际,国内行业基础或地方。各种各样的外部因素影响潜在经济回报,因而,直接影响资产或物业的市场价值。

决定经济性贬值是否存在,研究报告必需来自目标财产和行业的经济性,极其即时的,评估基准日完成。研究可通过检验目标财产的收入史,以及任何地方或其他可以影响标的和其资产经济表现的因素。对典型房地产,尤其是小型普通物业,地方市场条件的影响就十分重要。分区制,地方经济,失业及行业因素都影响房地产价值。较大房地产物业可能不受地方经济影响,但是,受到地区,国家甚至全球经济的影响。代表性主要资产包括房地产和重要资本资产,以及相关影响(商业价值象有形和无形资产,流动资金)可被地方经济因素影响,但是通常更重要的是被行业经济条件影响。

行业经济条件影响企业,许多资产通常作为企业评估,不仅仅是房地产或机器设备。代表性的资产,可归入此类的包括水泥场,钢铁制造厂,造纸厂,生物医药和化工厂,以及其他加工厂;行业诸如石油,天然气或采矿;以及其他在某特殊行业完成的装配线。用于某行业经济的典型数据包括此行业公司年度股东报告,证券交易委员会报告,讨论产品和原料价格变动的行业出版物,投资银行和经纪商报告以及政府研究。通过应用这些数据,评估师可以确定此行业收入,因而目标资产,过去,现在或将来被外部经济影响其降低收入从而降低企业和其资产价值的因素所左右。

确定EO的第一步是调查影响企业和资产贬值的经济条件的存在。然后,调查任何EO的原因之后,必需以某种客观方式认证。EO存在于任何行业或资产,下面是其特性:

• 公司产品需求减低• 行业生产能力过剩• 原料供应出现断层

原料,劳动力,效用及交通成本上涨;同时,产品售价保持不变或上浮很小。

政府规定要求资本支出很少或新投资无回报。

环境考虑要求资本支出很少或新投资无回报。

当某投资存在较好经济机会,EO出现。经济供求规律及竞争造成相关价值流失。通过资金投资不能降低EO,但EO可以改变甚至通过改变行业条件降低为零。

总之,通过对上面所述问题的讨论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第3篇

关键词:资产评估;价值类型;认识分歧

中图分类号:F123.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10-0-01

一、对我国资产评估行业理论基础的评价

结合我国国情,结合历史和现实分析才能对我国资产评估行业理论做出正确客观的判断。然而中国资产评估有其独特的一面,在其初期发展过程中是政府立法强制推行的。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的资产评估理论具有浓烈的中国特色。某种程度上讲,具有中国特色的资产评估理论也使国际资产评估理论显得更加丰富。仅就我国国情而言,我国在理论方面实力还是很强。然而随着国内和国外经济环境的改变,具有中国特色的资产评估理论显得有些过时,特别是加入WTO后,对外开放已经上升为一种国家级别的政策。旧的衡量标准显得“力不从心”。然而这些衡量标准已经在很多人心里根深蒂固。因此,相当―部分业内人士错误的认识了我国的资产评估定位,从而导致了认识上的差异,在资产评估价值类型的选择上显得尤为明显。因此,我国资产定位上的分歧和价值类型选择直接影响了我国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出台

二、价值类型选择认识分歧的历史回顾

我国资产评估在价值类型选择上的认识分歧可用两个阶段概括。第一阶段中标志性的事件是我国资产评估基本准则的第一次起草工作。在这次基本准则起草的过程中,关于资产评估价值类型选择问题出现不同的意见。其中一方认为,应把收益现值标准、重置成本标准、现行市价标准和清算价格标准写进资产评估准则;另一方认为,应把在资产评估理念基础上形成的资产评估市场价值和非市场价值写进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虽然,1998年市场价值和非市场价值被写进去。但这并不代表认识分歧消失。在1999年和2000年的辅导教材中第一方的观点被写了进去。当初反对资产评估价值类型的人,却接受了资产评估价值类型的形式,而仍然坚持资产评估估价标准的内容和本质。

关于资产评估准则价值类型选择认识分歧的第二阶段,大约从2001年初资产评估基本准则以及无形资产准则的再次起草算起。此时很少有人在意资产评估价标准的重要性。然而,价值类型选择问题上又出现新的分歧:(1)区分资产评估价值类型选择何种市场价值;(2)使用传统的市场价值和非市场价值,还是使用市场价值及其他特殊的资产评估价值形式。可喜的是分歧越来越小。至少,整体的框架和平台基本没有分歧,在此种情况下讨论资产评估准则中价值类型的选择问题显得更有意义。

三、关于资产评估准则中价值类型认识分歧的理论思考

从上述论述的两个阶段来看,第一阶段的认识分歧不同的人站在不同的角度上,进而对资产定位方面有不同的认识,各有利弊。第二阶段的认识分歧主要体现在:第一是市场价值如何把握及有没有被公允市场价值替代;第二是非市场价值的存在是否合理及如何把握,能否被其他特殊价值类型所取代。

(一)市场价值和公允市场价值的选择

部分人认为若用《国际评估准则》中的市场价值和非市场价值则会产生诸多问题。理由是:(1)我国的资产评估与国际标准差别很大,两者没有可比性;(2)市场价值定义的条件比较苛刻,对交易市场和参与者有严格的要求和时间限制;(3)非市场价值的适用范围比较小。为了使评估人员更好地把握评估过程,采用公允市场价值既有益于评估人员更有益于评估报告正确的表达。然而从评估人员的角度看,却未必能达到预期的目的。这是因为,被评估资产无论在何种条件下,其公允价值必须要评估出来。公允价值与非正常条件下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别在于公允价值成立条件和使用范围的不同。评估人员要想顺利的把握评估过程及参数的选择,必须要清楚条件与结果之间的关系,并清楚不同条件下的区别,否则很难把评估结果和使用范围表达清楚。从评估条件和环境可把价值类型分为市场价值和非市场价值,从这个意义上讲,选择公允市场价值远不如选择市场价值和非市场价值。不赞同的人,或许考虑了各种市场价值成立条件。然而,资产的最佳使用是只有在更高层次上的正常使用才能发挥出资产的最佳使用效果。

(二)关于非市场价值定义的合理性和替代性

部分人士认为不如直接具体研究每种价值类型,理由是非市场价值没有定义。然而一个建议是否好坏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那就是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显然用各种特殊价值形式取代非市场价值可操作性不强。非市场价值恰好符合评估条件的特殊性。非市场价值为评估员揭示了在资产评估中可能会遇到的各种特殊情况;在特殊情况下评估出的价值是公允的,但适用范围有限。若因为上述原因,就用其他特殊价值形式取代非市场价值是不可取的。一名优秀的评估师必须有能力在实际操作中把握住资产的公允价值。同时我们也应该清楚公允价值与市场价值的差别。实际情况是市场价值比公允价值更为具体,更有利于评估人员把握。由于市场价值概念的明晰性和可把握性,资产评估行业一般选择市场价值作为标准。市场价值的确能够肩负这些使命:(1)在正常条件下易于把握;(2)资产评估结果无外乎市场价值和非市场价值,理解二者具有相通性;(3)市场价值是准确把握其他价值的基础。正是由于这些特点,市场价值被广泛的应用于国际场合,也正是市场价值在资产评估中被定义,抽象的公允价值才会如此容易的掌控并成为资产评估的基本目标。资产评估市场价值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关键是它已经成为我们衡量资产评估结果公正性的一个重要参考。

四、结束语

第4篇

一、不良资产企业股权处置定价的影响因素

(一)宏观因素

1.市场透明度:它是指资产管理公司在处置不良股权资产时,买方对信息的知晓程度。只有在透明的市场环境下,投资者才会增强购入资产的信心。

2.经济周期:只有在经济增长迅速,投资和消费需求都十分旺盛的经济复苏和繁荣时期,不良股权资产的定价才会随着市场需求而提升。

3.法律体系结构:只有较完善的法律体系,才能有效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增加投资者的购买积极性。

4.投资者的退出机制是否健全:这主要指不良股权资产转让的二级市场是否健全。只有存在健全的二级市场,不良资产的购买者才可能通过重组、打包、担保、证券化等多种手段使资产增值,从而增加其介入一级市场的积极性,并最终提升不良资产的价值。

(二)中、微观因素

1.企业所处的行业特征:不同的行业具有不同的风险程度。企业所处行业的供求状况、行业产品结构、行业集中度、行业竞争格局以及国内和国际环境对该行业的影响都将对不良股权资产的定价产生影响。

2.企业所处行业所居于的生命周期阶段:生命周期理论认为每个行业一般都要经历初创、发展、成熟、衰退四个阶段。企业所处行业所处的生命周期阶段,对不良股权资产的定价也有重要影响。

二、不良股权资产处置定价的方式

目前,四家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出售的定价方式主要有市场竞价法、协商定价与聘用中介机构进行评估等定价方式:

(一)市场竞价

系指通过拍卖等市场手段来发现不良资产的真实市场价值,以此为不良资产定价。其主要是依据购买者对金融不良资产的认可价值制定价格。理论上讲,这一方法与现代市场定位观念相一致,可以得到一个较公平的价格。但由于我国市场经济处于起步阶段,市场发育还不够健全,信息披露不完整,并较易引发道德风险甚至法律纠纷。

(二)协商定价

系指买卖双方先各自报价,然后各自发挥谈判技能,最后达成一致的交易价格。但这种方式在达成交易价格的一致意见之前,会是一个漫长的谈判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不仅要耗费大量的交易成本(尤其是时间成本),并由于信息不对称,资产管理公司和投资者可能是一方处于优势地位,另一方处于弱势地位,最终的成交价格在很大程度上受谈判技巧和个人能力的影响,因而也较难以反映不良资产的真实价值。

(三)聘用中介机构进行评估

系指资产管理公司委托专门的评估机构对不良资产进行评估定价。这一方式应该说可以达到公正与客观。但目前存在的问题是:所采用的评估方法与出售不良资产的评估目的常常不相匹配,且评估往往是在有限的信息资料基础上和资料的真实性难以判断的情况下得出的,因此这样的评估结果市场也难以接受。

三、案例分析

为了说明金融不良资产处置中聘用中介机构评估定价时存在的问题,下面对某煤矿集团的股权处置中一项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案例进行分析。

(一)案例基本情况

某煤矿(集团)有限公司是由中国××资产管理公司牵头,于2002年5月实施债转股时组建成立的新公司。公司总股本33.20亿元元。其中,中国××资产管理公司×市办事处持股13.11亿元,原为剥离的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本息。

该煤炭企业2001年以前运营始终处于低谷。受经济需求的拉动和在非法矿井关闭的有利条件下,生产形势趋于好转。由于债转股后,资产管理公司需要进行股权退出,因此,中国××资产管理公司×市办事处决定处置所持煤矿集团的股权,并决定由某资产评估公司对煤矿集团进行整体资产评估,以此作为定价依据。该评估报告的评估基准日为2003年12月31日。评估目的为出售股权估价,评估方法为重置成本法。

资产评估公司的评估报告显示,评估后集团净资产的评估价值为12.03亿元。由于其总股本为33.20亿股,评估后每股净资产价值仅为0.362元。经过中国××资产管理公司与收购集团及其上级主管部门××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商议,最后确定以评估后每股净资产价格0.362元作为协议转让价格。按此价格,所处置的13.44亿股股权的交易金额为4.8654亿元。

(二)评估价值评析

1.评估方法不当

以出售股权为目的的评估,是对持续经营企业整体资产的评估。国际通用的企业价值评估方法有三种,即资产基础法、收益法与市场法。资产评估操作者应尽可能地采用此三种或至少其中两种评估方法对目标企业进行评估,才能使评估结果具备一定的说服力。但接受委托的资产评估公司在评估报告中仅以“收益现值法的预测中,对未来收益影响因素太多,不便于准确把握,而我国市场没有形成有效的行业走势模型”为由,排斥了收益法,依据显然是不充分的。作为持续经营企业的整体资产评估,必须对企业资产未来收益状况进行评估分析。还有一个需要强调的问题是,以往我们的资产评估机构在评估企业整体价值时,往往只采用重置成本法对会计帐面上出现的固定资产评估,对会计帐面上出现的流动资产略加调整的方式,这并不符合国际上通用的资产基础法的定义。资产基础法除了需要对目标企业的资产负债表需要重估的资产和负债进行评估之外,还需要评估目标企业原资产负债表之外的无形资产(包括经训练和经组合的员工团队、供销渠道等等)和有形资产,以及评估企业的或有负债,尽量采用多种方法(即采用成本法、收益发和市场法)进行评估。在这方面,我们的资产评估机构做的是很不够的。

2.评估报告的应用不当

根据对该案例的调查,中国××资产管理公司是在2004年7月份才批准其下属×市办事处进行股权评估立项,并同意通过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方式进行资产评估,但却在后来采用了此前另一资产管理公司在此煤炭集团所持股权转让时的资产评估结果。虽然此次股权处置方案的提交日期为2004年12月6日,离原评估报告的评估基准日2003年12月31日,还在一般资产评估报告使用期限(1年)的范围之内,但是按照评估报告基准日应尽量选取与交易日接近的原则,采用评估基准日为2003年12月31日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是不妥当的。并且,我们必须了解,在2004年年初至2004年下半年,正是我国煤炭需求迅速升温,市场瞬息万变的时期,这一相距较远的评估基准日对股权处置结果的冲击是绝不可忽视的。

第5篇

为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评估收费管理,维护中介市场正常秩序,现就国有资产评估中房地产评估收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国有资产评估必须按照《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1991〕91号令)的规定,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认定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

二、资产评估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办法开展评估业务,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将审批的《资产评估机构资格申请表》和《资产评估机构专职人员名单表》(副本)抄送同级物价部门备案。

三、资产评估收费标准,按照原国家物价局、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资产评估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价费字〔1992〕625号)规定执行。

资产评估中涉及房地产评估的,房地产作为独立项目评估,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4〕2017号)和《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5〕97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房地产作为整体资产的一部分,按整体资产一并评估的,收费标准按价费字〔1992〕625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第6篇

    为了适应股份制改造试点和证券公开发行资产评估工作的需要,加强对评估机构的管理,根据国务院91号令《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市场宏观管理的通知》(国发(1992)68号)规定,现批准确认以下评估机构从事股份制试点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资产评估资格并向社会公告。

    中发国际资产评估公司

    中华会计师事务所

    中诚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立达建筑审计事务所

    中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投资咨询公司

    中洲会计师事务所

    兴业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中机审计事务所

    北京会计师事务所

    深圳资产评估事务所

    深圳中华会计师事务所

    蛇口中华会计师事务所

    上海市会计师事务所

    上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上海社会科学院会计师事务所

    广州资产评估公司

    天津审计事务所

    江苏省会计师事务所

第7篇

根据《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格等级管理的若干规定》(建房〔2000〕12号)的精神,结合房地产评估机构脱钩改制的工作情况,现就2001年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一级资质评定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

(一)对于1999年建设部公告第16号和2000年建设部公告第19号公布的93家一级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凡按照〔2000〕51号、建住房〔2000〕96号文件要求完成脱钩改制,符合建房〔1997〕12号文件规定条件的,可以按建房〔1997〕12号文件规定的程序重新申报一级资质。

(二)已完成脱钩改制并符合建房〔1997〕12号文件一级机构要求条件,在本地区有典型作用的二级机构,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房地产管理局可按照建房〔1997〕12号文件要求一起申报。

二、审点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房地产管理局要根据〔2000〕51号、建住房〔2000〕96号以及建房〔1997〕1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加强初审工作,在初审中应重点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一)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申报要与脱钩改制相结合。未按有关规定进行脱钩改制的房地产估价机构,不得进行资质申报。

(二)在审核机构内专业估价人员尤其是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时,既要审核专业人员数量,更要注重对专业人员实际的估价水平、估价业绩、执业行为情况的考核。

(三)考核机构的经营业绩时,考虑到当前我国估价行业的实际,对申报一级资质的估价机构的业绩要求仍按建住房〔1998〕014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四)注重跟踪管理。各地要把近两年来房地产估价机构的年审情况作为重新评定一级机构的重要依据。对于未经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机构不得申报。

三、申报时间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房地产管理局要在2001年4月30日之前对重新申报一级资质的机构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的有关材料(附件一、二)上报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

四、评定及公布

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受理一级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报后,委托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组织国内知名专家和业内资深人士组成“一级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定专家小组”,由专家小组根据建房〔1997〕12号文件的规定对申报机构进行综合评定,提出评审意见报建设部核准,其中评定合格的机构由建设部于2001年5月31日前以公告的形式向社会公布,并颁发资质证书。

五、1999年建设部公告第16号公布的32家一级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有效期即将届满,但由于受房地产估价机构脱钩改制工作的影响,重新评定工作未能按期开展。为不影响其中已完成脱钩改制工作的机构正常开展业务,这部分机构的资质有效期可延长至2001年5月31日。2001年评定的一级房地产估价机构名单一经公布,过渡期即自动终止。

六、其它

(一)各地申报一级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要实行总量控制,做到有计划、有重点的发展,防止一哄而上。

(二)各地主管部门要结合估价机构资质的重新申报和脱钩改制工作,对房地产估价行业进行一次深入全面的清理整顿。对于未按规定标准设立的、执业行为不规范的、评估制度不健全的、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以及非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评估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房地产管理局要将本地区房地产估价机构脱钩改制的总体情况及二、三级机构的审批情况(包括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资格证书号等)一并报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备案。

附件:

一、申报一级资质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需提供的材料

二、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格等级申报表(略)

附件一:

申报一级资质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需提供的材料:

1.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房地产管理局同意申报一级机构的文件;

2.申请变更机构的脱钩改制方案及主管部门同意脱钩改制方案的批复;

3.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格等级申报表(一式三份,封面加盖单位公章);

4.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原资格证书正、副本原件;

5.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工商部门公章);

6.机构的章程(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有关规章制度;

7.注册资金证明或验资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出资人情况介绍及其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复印件;

9.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的任职文件及其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复印件;

10.脱钩改制前后主要房地产估价人员对照表;

11.当地人才服务中心提供的机构人员人事情况证明;

12.专职房地产估价人员资格证明及其聘任(用)合同复印件;

第8篇

【关键词】资产评估,价值类型,市场价值,非市场价值

一、价值类型研究阶段回顾

从资产评估业在我国产生之日起,评估理论界就开始了对价值类型的研究,经历了讨论,争论,认识不统一到认识趋同的发展过程后,价值类型的理论研究不断深化和成熟。回顾我国资产评估价值类型的理论研究,其发展进程大致可以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主要围绕着价值类型的基本性质进行理论研究。资产评估结果的属性是价值还是价格,如果是价格,西方经济学派的价值理论基础和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的关系又是怎样的,是这一阶段认识分歧的焦点。

第二阶段,是关于资产评估基本准则中价值类型选择问题的分歧。应以什么依据对价值类型进行具体细分,成为讨论的重点。最终,经过时间的检验,以资产评估的价值形成基础为依据来划分的价值类型被业内人士普遍接受。

第三阶段,在以价值基础为依据划分价值类型时,评估价值具体形式应如何表述产生了分歧。由于我国市场经济的特殊性,当时资产评估所依据的市场条件的特征还不具备所要求的特征,因此在最终出台的《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中只是简单地提到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目的等相关条件选择适当的价值类型,并对价值类型予以明确的定义。

第四阶段,是《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的颁布。该项评估准则的颁布表明我管关于资产评估价值类型的认识已达到了较成熟的阶段。同时表现了我国资产评估理论研究不断与国际惯例接轨的理念。

二、我国现行价值类型研究

姜楠[1]提出“从内涵的角度讲, 资产评估的价值类型是资产评估结果的价值属性及其价值形成基础的统一。”他还提出“从资产评估的价值基础及评估结果的适用性的角度,将资产评估的价值分为市场价值和非市场价值。概括的讲, 资产的市场价值是资产在评估基准日公开市场上最佳使用状态下的价值。凡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即为非市场价值。资产的市场价值适用于评估基础相同的条件下任何正常的资产转让、交易、投资等资产业务, 资产的非市场价值只适用于与其产生的条件相同的各种特殊条件下的资产业务。资产的市场价值和非市场价值都是资产的公平价值, 只不过两者公平的条件及适用范围有宽窄之分。”姜楠[2]又强调了价值类型的作用“不仅要给评估人员一个指引, 指明‘评什么’, 同时评估人员要能从这种分类中清楚评估结果的性质、适用范围、限制条件等。基于上述两点考虑, 将资产评估结果分为市场价值和非市场价值两大类。”姜楠[3]提出“公允价值是资产评估的基本目标, 不管在什么条件下, 资产评估结果都必须是公允的。它包括了正常市场条件和非正常市场条件两种情况下的合理评估结果, 而资产评估中的市场价值只是正常市场条件下资产处于最佳使用状态下的合理评估结果, 而凡是不满足市场价值成立条件的其他合理评估结果都是另外一种价值类型—非市场价值。”姜楠[4]提出“从有助于评估人员理解和把握资产评估基本目标、端正资产评估理念和认识的角度, 将资产评估结果划分为市场价值和非市场价值是最有意义的。”姜楠[3]提出“按照资产评估进行的条件和资产评估结果的适用范围划分, 将资产评估价值类型分为市场价值和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 非市场价值) 。资产评估中的市场价值是指资产在评估基准日公开市场上最佳使用或最有可能使用条件下, 资产可能实现的交换价值的估计值。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 也称为非市场价值、其他价值) , 是指凡不符合市场价值定义条件的其他资产评估价值形式的集合。”

对于资产评估类型在实践中的意义,刘玉平[7]提出“无论市场价值, 还是非典型市场价值,决定价值类型的主要依据是评估目的, 即待评估资产即将发生的经济行为, 现实中即使存在典型市场价值的市场条件, 但评估目的决定的市场条件仍是, 而且必须是选择价值类型的依据。”他同时还指出“评估师并非一定要评估市场价值, 即使在典型市场价值条件充足的情况下, 我们也应该根据评估目的和预期用途选择评估非典型市场价值。

从目前国内外研究的现状来看, 资产评估价值类型的研究主要解决了两个问题, 其一是明确了价值类型在资产评估中的地位和作用; 其二是明确了价值类型包括市场价值和非市场价值。总的来说, 价值类型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 还有许多问题需要评估理论界和实务界人士研究解决。

参考文献:

[1]姜楠.关于资产评估价值类型的理性认识.中国资产评估,1998

[2]姜楠.如何正确认识资产评估中的“匹配关系”.中国资产评估,1999

[3]姜楠.对资产评估基本目标的再认识—兼论公允价值和市场价值.中国资产评估, 2002

第9篇

【关键词】资产评估;价值类型

一、资产评估价值类型的意义

资产评估是对资产现时价值的计量活动,侧重研究资产的量。任何事物皆是质与量的辩证统一,评估师要客观估算资产的价值量,首先要选择适用的价值尺度。唯有此,评估结论才有现时的参考意义。而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正是对评估结论的定性认识。

资产评估的价值类型是指资产评估结果的价值属性及其表现形式,是对评估结论的定性认识。不同的价值类型反映出资产评估结果的不同价值属性,同一资产的不同价值类型所反映出的评估价值不仅在性质上是不同的,在数量上也往往存在着较大差异。因此,价值类型在评估实践中的意义在于:(1)同一资产具有不同的价值类型,评估师应当避免使用未经定义的、笼统的价值概念;(2)评估师应当在与客户进行充分讨论之后,根据评估目的选取合适的价值类型;(3)价值类型制约评估方法,评估师应根据价值类型合理选择评估方法;(4)不同的价值类型代表不同的价值涵义,在评估报告中评估师应当对所选用的价值类型进行明确定义和说明。这样做一方面有利于评估人员对其评估结果性质的认识,便于评估人员在撰写评估报告时更清楚明了地说明其评估结果的确切涵义;同时有利于评估人员划定其评估结果的适用范围和使用范围。评估结果使用范围关系到评估结果能否被正确使用或被误用的问题。限定评估结果的适用范围的责任由评估人员承担,评估人员应在评估报告中将评估结果的适用范围给予明确的限定,从而避免因价值概念不清而造成对评估报告的使用不当。

二、资产评估价值类型分类回顾及简析

由于所处的角度不同,以及对资产评估价值类型理解方面的差异,人们会按照不同的标准、条件和依据去划分资产评估的价值类型。从我国资产评估实际情况看,资产评估的价值类型大致有四种分法:第一种是以资产评估的估价标准形式来划分资产评估的价值类型,具体包括重置成本、收益现值、现行市价和清算价格。这种分类方法是按照资产评估的估价标准来表述的。该分类方法承袭了现代会计理论中的资产计价的理论和划分标准,将资产评估与会计的资产计价紧密联系在一起。第二种是从资产评估假设的角度来划分资产评估的价值类型,具体包括继续使用价值、公开市场价值和清算价值。由于资产评估前提假设是按资产评估的市场条件以及资产评估对象使用方式分别设立的,因而以此为标准划分的价值类型带有某些片面性的成分。如持续使用可以成为一个假设,但是它不具备作为一种划分资产评估价值类型的标准。第三种是从资产业务的性质,即资产评估的特定目的来划分资产评估的价值类型,具体包括抵押价值、保险价值、投资价值、清算价值、转让价值、交易价值等。这种划分方法强调资产业务的重要性,认为有什么样的资产业务就应有什么样的资产价值类型。很显然这种划分方法并没有对资产评估结果的价值属性进行抽象和归纳。严格地说,这不是一种资产评估价值分类方法,只能算做是一种对资产评估结果的叫法。第四种以资产评估时所依据的市场条件、被评估资产的使用状态以及评估结论的适用范围划分资产评估结果的价值类型,具体包括市场价值和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两大类。第四种划分方法不仅注重了资产评估结果的适用范围与评估所依据的市场条件及资产使用状态的匹配,而且通过资产的市场价值概念的提出,树立了资产公允价值的坐标,使价值类型与评估目的结合起来。资产评估的一般目的是评估资产的公允价值,资产的市场价值是公允价值的基本表现形式,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是公允价值的特殊表现形式。

三、对资产评估价值类型的再认识

从中国资产评估行业短暂21年发展的历史看,资产评估价值类型的运用发生了较大的变迁。大致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989年中国有第一例资产评估至2003年,这一阶段沿用的是第一种分类方法;第二阶段从2004年至今,资产评估的价值类型开始和国际评估行业接轨采用第四种分法;而第二种和第三种分类在资产评估实务中没有真正使用过,只是从理论分析的角度作为分类方法列举出现的。这种变迁一方面反映了评估行业理论认识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评估执业能力的提升;另一方面也标志着评估行业开始走向国际化,逐步和国际接轨。然而事实上,由于中国资产评估行业历史较短,对价值类型的理解和认识有待进一步深化。总的来说,价值类型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还有许多问题需要评估理论界和实务界人士研究解决。

从目前国内研究的现状来看,资产评估价值类型的研究主要解决了两个问题,其一是明确了价值类型在资产评估中的地位和作用;其二是明确了价值类型包括市场价值和非市场价值。

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2002年征求意见稿)中,第一次提到资产评估价值类型分为市场价值和非市场价值。在2004年财政部批准的《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中规定“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目的等相关条件选择适当的价值类型,并对价值类型予以明确定义。”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于2004年的《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指导意见(试行)》中规定“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金融不良资产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目的和评估对象等具体情况明确价值类型,并对具体价值类型进行定义。金融不良资产评估业务中的价值类型包括市场价值和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

市场价值指资产在评估基准日公开市场上最佳使用状态下最有可能实现的交换价值的估计值。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也称非市场价值,凡不符合市场价值定义条件的资产价值类型都属于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不是一种具体的资产评估价值存在形式,它是一系列不符合资产市场价值定义条件的价值形式的总称或组合,例如,在用价值、投资价值、保险价值、课税价值、清算价值等。其中在用价值是指作为企业组成部分的特定资产对其所属企业能够带来的价值,而不考虑该资产的最佳用途或资产变现的情况;投资价值是指资产对于具有明确投资目标的特定投资者或某一类投资者所具有的价值,投资价值较为典型的案例是企业的并购。从两种非市场价值列举中可以清楚看到非市场价值的共同特点就是它具有特定指向。

由此可见:两种价值类型的区别在于:资产的市场价值是在公开市场上对于所有潜在的买者或卖者来说都是相对公平合理的;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只对特定的资产业务当事人来说是公平合理的。评估结果公平合理性所能涵盖的范围基本上就限定了评估结果的适用范围和使用范围。

资产的市场价值适用于评估基础相同的条件下任何正常的资产转让、交易、投资等资产业务,资产的非市场价值只适用于与其产生的条件相同的各种特殊条件下的资产业务。资产的市场价值和非市场价值都是资产的公允价值,只不过两者公平的条件及适用范围有宽窄之分,由于资产评估的条件与资产评估的适用范围具有内在逻辑关系,以此作为资产评估价值类型的划分标准,从理论上讲是比较严密和可行的。将资产评估的价值类型分为市场价值和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两大类旨在合理和有效限定评估结果的使用范围。资产评估准则明确指出第四种分类是由注册资产评估师在执行资产评估业务过程中选择和明确的价值类型。

显然,资产评估的价值类型分为市场价值和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两大类,目前已经在评估行业内得到公认并且正在使用者。它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这种分类也有不足之处,它主要侧重于评估结论的运用,忽略了评估对象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使用状态。笔者认为第一种分类方法,即以资产评估的估价标准形式分为重置成本、收益现值、现行市价和清算价格也不能摒弃,它正是站在资产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使用状态的角度来划分价值类型的。要深入理解价值类型必需回归到评估对象即资产自身所处的状态去考量。

从某种意义看资产评估和会计的研究对象均为资产,两个学科对资产内涵的界定基本一致。资产要么处于社会再生产过程中,要么在市场上流通着。社会再生产过程简化为投入和产出,处在投入阶段和产出阶段资产价值决定因素是不同的。处在投入阶段的资产大多是单项资产,它的价值基础决定因素是成本,资产评估要判断的是资产的现值,因而此时的成本应该是重置成本;而处在产出阶段资产大多是整体资产,整体资产的价值基础决定因素是未来的获利能力即预期收益,因而要用收益现值作为价值尺度评判整体资产的价值量。资产暂时脱离社会生产过程在市场中流通着,要么在一般的要素市场,要么在特殊要素即产权市场流通,两个市场价值决定因素也是有别的。资产评估涉及的评估对象较为复杂和广泛,有可能处在社会再生产过程的投入阶段,也还有可能处在产出阶段;有可能是单项资产,或可能是整体资产。不同的资产状态应选择不同价值尺度即价值类型去反映其自身的价值属性。当评估对象处在投入阶段时一般应选择重置成本标准;当评估对象(整体资产)处在产出阶段时一般应选择收益现值标准;当评估对象是单项资产,正常退出社会再生产过程时应选择现行市价标准;当评估对象被迫退出社会再生产过程时应选择清算价格标准。

资产评估价值类型以资产评估的估价标准形式来划分为重置成本、收益现值、现行市价和清算价格,该分类方法承袭了现代会计理论中的资产计价的理论和划分标准,其实质是从资产自身所处状态的角度来看待价值类型的,比较容易理解价值类型的不同表现形式;第四种分类法是从资产评估结果的使用范围角度来划分价值类型,它更有利于评估结论的正确运用。实际上两种分类方法并不冲突,是可以对接起来的:会计准则等相关规范涉及到的主要计量属性及价值定义包括公允价值、现值、可变现净值、重置成本等。在符合会计准则计量规定的条件时,会计准则下的公允价值等同于评估学科的市场价值;重置成本、收益现值、现行市价、清算价格等可以理解为评估学科的市场价值或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类型。

总之,将两种分类方法结合起来更有利于对资产评估价值类型的全面理解和把握。

参考文献

[1]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用书编写组.资产评估[M].经济科学出版社,2010,10-17.

[2]郑华苹.谈资产评估价值类型[J].合作经济与科技,2009(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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