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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2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1)02-059-02
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谈到关于开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新局面时要求:“坚持勤俭建军,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式发展路子。”同时还指出:“军队应适应世界军事发展新趋势和我国发展新要求,推进军事理论、军事技术、军事组织、军事管理创新。”根据胡主席的重要指示精神,我军后勤管理应当积极贯彻军民融合的思想,科学引入企业合同管理,着力构建军队后勤合同管理体系,创新军队后勤管理方式,推进我军后勤管理r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一、军队后勤管理引入企业合同管理。是军队后勤积极贯彻军民融合思想的有益举措,对推进我军后勤管理科学化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1.可以提高军队后勤管理的效益性。现代合同,是主体在利益追求最大化的过程中,为了一定的目的设立、变更或者终止活动主体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理性的主体在选择过程中总会倾向于能为其带来最大化利益的方式。当各个不同的理性主体的价值指向汇聚到一起时便产生了合同。“合同是为了最大化地实现利益主体的均衡态,是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辩正运动达到的一种均衡,一种双方边际利益相等的动态均衡。”合同的精髓在于当事人意志的汇合,合同的价值在于通过平衡使各个主体的利益最大化。在我军现代后勤管理工作中,尤其是在军用物资采办、武器装备采购、营房工程建设等领域,创新军队后勤合同管理方式对后勤进行管理,能够促进军地双方利益的最大化,能够使军队和社会从整体资源配置上达到最佳效果,进而提高军对后勤管理的整体效益。
2.可以强化军队后勤管理的法规性。合同是将宏观抽象的法律具体化和具体现实的行为法律化的有效途径,是联结宏观和微观的一种最好的法律形式。法律中所规定的一般权利和义务通过具体的合同形式便折射为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权利和义务的栽体。军地之间通过订立规范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合同,使双方行使权利与履行义务有了可靠的法律支撑和承诺保证。同时还为军地双方提供了明确系统的行为规则和救济手段。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少了军地之间交互的紊乱和障碍。创新军队后勤合同管理方式可以通过法律的手段使军地之间的交互模式由随意化、感情化向法制化、刚性化的方向发展。
3.可以增强军队后勤管理的经济性。军方通过考察交易标的物的价格走势和发展趋势。可以选择成本相对较低的交易价格与地方签订供货合同,该合同一旦订立,交易成本就不会因为市场上标的物价格的波动而受到影响,这样便会降低军方的购进成本。同时,军方也可以根据对市场交易中目标物资的供应余缺波动的观察,调整订货周期,稳定后勤保障的物资筹措和供应计划。因此,创新军队后勤合同管理方式,能够锁定军地交易的成本和周期,避免之前交易的盲目性和不计成本带来的损失,降低军队后勤建设的成本,从而增强后勤管理的经济性和部队的保障力、战斗力。
4.可以推进军队后勤管理的规范性。传统的后勤管理手段比较单一,主要靠行政手段进行管理。缺乏相对统一的标准和模式,难免因为行政主管领导个人水平和意志的不同而导致部队的管理水平良莠不齐,制约我军现代后勤管理水平的整体提升。而合同管理以战斗力需求为牵引,通过为合同双方主体提供可预期的行为模式和交互方式采强化行为的法律责任,从而保证军事经济活动更好地开展。创新军队后勤合同管理方式,通过规范军地交易的先期行为以及合同订立、合同履行、合同纠纷的解决等关键环节,可以为军地交易提供统一的程序与模式,从而使建立在这种统一程序和模式基础之上的军队后勤管理向着规范化和科学化的方向推进。
5.可以加强军队后勤管理的市场性。传统后勤调节经济运行的手段主要靠计划管理,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等活动基本上仅在军队系统内部进行,而这些活动的开展又是建立在指令性计划的基础之上的。与此相出,我军现代后勤引入合同管理后,能把军队与地方全方位地联系起来,使国防经济与国民经济在最大范围内和最大程度上融为一体。众所周知,现代国民经济采取的是市场运行的模式,而市场又是具有竞争性的,通过竞争有利于充分利用资源,降低价格成本,提高质量效益。因此,创新军队后勤合同管理方式能够转变军队后勤经济运行的机制,通过招标投标、择优竞争等机制提高国防资源的军事效益和经济效益,从而增强军队后勤管理的市场竞争性。
二、着力构建军队后勤合同管理体系,创新军队后勤管理方式,推进我军后勤管理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1.设立军队后勤合同管理业务部门,建立健全合同管理组织体系。军队后勤各级合同管理业务部门,主要负责对本级后勤系统的合同进行宏观管理,随时与地方合同管理业务部门保持联系,确保在合同签订的全过程中,我方具有较强的信息优势和效益优势,切实维护军队的军事利益和经济利益。具体地讲,在合同签订准备阶段,负责合同管理的业务主管部门。一方面从市场上寻找符合军事需求的信息,挖掘适合与部队合作的项目与企业,并对选定的对象进行详细地调查了解和严格审查,包括合作者的经营地位、实力、信誉、履约能力以及签约人的代表资格等等;另一方面将军队的需求以招标的方式将信息传递到市场。在合同签订实施阶段,负责合同管理的业务主管部门要严格检查、监督军地双方协商谈判的情况。审查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是否正当合理、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准确、签约过程是否符合法定手续和程序等。在合同履行阶段,负责合同管理的业务主管部门要严格监督军地双方对合同义务的履行情况,组织落实合同规定的任务,传递军地双方的要求,协调军地之间的关系。以保证合同目的的实现。
2.培养军队后勤合同管理专业队伍,建立健全合同管理人才体系。鉴于目前国防和军队教育体系中没有设置培养合同管理人才专业的实际情况,我军可以率先申报开设军队后勤合同管理专业。培养专门的合同管理人才。培养对象主要来自军队系统,也可以根据国家有关部门或地方政府的需要,兼收地方系统的人员进校培训。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培养规模,列入军队后勤院校任职教育系列中。
合同管理人才应该具备这样的素质:一是过硬的政治素质。合同管理人员应具备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公正廉洁的职业道德和勤奋献身、团结合作的职业精神。二是广博的业务知识。由于合同涉及面很广,所以要求合同管理人员应该具备宽广的知识面。合同管理人员应掌握工程技术、军事采购、财务管理、经济法等
多学科的知识。三是较强的综合能力。合同管理是一项与人频繁接触的岗位,因此需要合同管理人员具备很强的综合能力,包括敏捷的逻辑思维能力、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商务谈判能力等等。
3.制定军队后勤合同管理法规制度,建立健全合同管理法规体系。制度创新是管理创新的核心和基础。市场经济是一种法治经济,需要具备良好的法治环境。而创建法治环境的基础是要具备较为系统和完善的法规制度。
要分层设立合同管理的法规体系。首先是设立国家层次的法律,包括《军事采购法》、《招标投标法》等,这一层次的法律通常是以国家为主体制定的。因此适用范围涵盖了军队和地方。其次是设立军队层次的法规,这一层次的法规是军队依据国家法律,结合军队的实际情况制定的衔接战场、市场和政府的相关条例等,如《军队后勤合同管理条例》、《军队后勤市场采购合同管理条例》、《军地联合供应保障合同管理办法》等等。
要制定与完善合同管理工作系列制度,将合同管理的全过程纳入法制化轨道。比如工作责任制度(岗位责任制、合同会签制度、奖惩制度)、监督检查制度(合同审查、审批制度、监印制度、检查制度等)、统计考核制度(台账制度、报表制度、考核制度、分析总结制度)以及合同档案管理制度。
4.借鉴地方或国外合同管理先进技术,建立健全合同管理科技体系。一方面,要借鉴地方的先进技术。军队可以充分利用我国民用信息系统规模大、分布广、发展快的优势,弥补自身信息系统建设和发展的不足。一是在软件方面,可以通过借鉴地方先进的计算机应用技术,开发合同管理系统(比如承包商数据库、合同档案库、合同监督系统、合同分析系统、合同网络系统、索赔管理系统等)。二是在网络方面。可以通过借鉴地方先进的网络技术,在全军建立统一的网络信息公共平台,建立信息交流机制,实现资源充分共享。同时要在公共平台上预置有各类网络接口,保证能与地方相关业务数据库进行数据交换。保证信息传递顺畅和及时。另一方面,要借鉴国外的先进技术。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科学技术整体水平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我们应该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适度引进,大胆借鉴,洋为中用。
参考文献:
1.欧阳国华冲国军事经济法学.2002年版
关键词:J2EE; 高校后勤管理系统; StrutsSpringiBatis; Ajax; 数据挖掘
中图分类号:TN91134; TP31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373X(2012)04004803
Research and implementation of J2EEbased logistics management
system for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XU Liang, CHEN Gang
(School of Computer Science and Engineering, Jiangsu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Zhenjiang 212003, China)
Abstract: J2EE platform with a multitier architecture can simplify the development deploy and maintenance of building the enterpriseclass information solutions. The Struts, Spring and Ibatis were integrated by the open source framework SSI. A J2EEbased logistics management system for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are proposed. In combination with Ajax technology, the open source framework enables the asynchronous submit of the system, reduces the network traffic and burden on the server side. Taking the logistics management data as a research object, the useful information in the logistics management system can be found by means of synthesis application of data warehouse, OLAP and data mining technologies to provide a assistant decision support to senior management. It has a strong practical value.
Keywords: J2EE; logistics management system; StrutsSpringiBatis; Ajax; data mining
收稿日期:20110911随着高校扩招的不断深入,学校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校园扩大或多校区办学,高校后勤集团每天都要进行大量的物资采购和供应工作,该项工作涉及到的部门多,物资品种杂,这对高校后勤采供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1]。一方面采用传统手工管理使得工作繁琐,浪费人力资源,不易查错,另一方面采用C/S架构模式的管理系统使得系统维护成本高,升级时很繁琐。
通过Internet及其相关技术,开发一套专门针对高校后勤采供的综合管理系统,来减少管理人员的工作量,提高效率,并为决策者提供决策分析[2]。基于J2EE轻量级架构的开发,使得开发出的软件系统具有模块本身“高内聚”和模块之间“低耦合”的特征[3]。
1后勤采供管理系统分析
1.1系统结构
该系统以Java为核心技术,采用J2EE中的StrutsSpringIBatis架构开发基于浏览器/服务器(Browser/server)模式的高校后勤采供管理系统,而基于B/S模式的系统客户端仅需安装Web浏览器和操作系统,其余的软件均安装在服务器端,所有的数据处理都由服务器来完成,减少了客户端的系统维护工作,操作简单[4]。系统结构如图1所示。
图1系统结构图该系统具有平台无关性,整个管理工作在网络环境下能够进行方便、快捷、准确的访问。先通过客户端浏览器发出请求,然后由Web服务器控制对各个请求进行正确的转发,交由J2EE服务器处理对应的业务逻辑[5]。
1.2系统主要功能
高校后勤采供管理系统分为10大模块:计划管理、采购管理、供应管理、库存管理、成本核算、财务管理、供应商管理、查询统计、领导查询、系统设置。合同管理和日常办公管理、考勤管理、执行力管理4个模块预留接口,可在后期开发集成到该系统,详细功能结构图如图2所示。
计划管理用于实现各部门将需要物品提前向采购中心申报采购计划,计划类型分为班组订货和部门备货。
采购管理用于实现根据各部门提交的采购订单,按供应商分类生成采购订单,跟踪订单执行情况。
供应管理对采购的物资从仓库流向各使用部门的过程管理,包括:领用申请开单,供货出库管理,供应查询,供应统计等功能。
库存管理用于实现对库存商品的查询、统计和部门之间的商品物资调拨等功能。
成本核算用于实现对各部门及其班组的成本登记、查询、统计,并生成相应日报表和月报表。
财务管理实现对产购订单付款、部门成本收支核算等。
供应商管理用于对供应商的信息进行登记、修改、查询等管理操作。
查询统计对采购、供应、库存进行各项数据的统计分析,并形成各类报表,可以帮助用户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层面、不同时段来观察,分析数据,从而得到产生结果的复杂原因。具有操作简单、数据任意组织能力强、图表一体的特点。
领导查询领导查询模块主要是提供单位领导随时查询综合数据,以掌握整个集团的采供状况和资金往来情况,为此系统提供了专门的领导查询功能。
系统设置用于实现对商品代码、部门代码、班组代码及供应商与部门采购商品的对应关系。
图2系统功能结构图1.3系统特点
系统的主要特点有:
(1) 跨平台性。该系统以Java语言为核心技术,而Java语言是跨平台的。另外,Struts标签库在服务器端可以生成用于不同浏览器的客户端页面,也使得系统具有跨平台、跨浏览器的的性能。
(2) 无刷新异步提交。该系统将Ajax技术与Struts框架相结合,可以实现在客户端的无刷新异步提交,减轻了服务器端的负担。后勤服务的特点是点多面广,同时时效性强,变化性大,实现无刷新异步提交能大大提高信息的更新速度。
(3) 利用Struts来实现表现层。Struts框架继承了MVC的各项特性,将模型和控制器从视图层分离出来,不仅简化了页面,而且使得系统层次分明,灵活性增强。
(4) 利用Ibatis来实现持久层。IBatis使用XML映射文件,为不同的数据库分别配置相应的映射文件,同时IBatis以SQL开发的工作量和数据库移植性上的让步,为系统设计提供了更大的自由空间。
(5) 利用Spring框架可以将Ibatis和Struts框架很好地融合在一起。Spring本身的面向切面设计和依赖注入的思想也使得软件系统功能更加灵活[6]。
(6) 数据挖掘。通过数据仓库、OLAP、数据挖掘技术的综合运用,发现学生在日常生活当中喜爱的商品等情况,为管理高层提供辅助决策支持,具有较强的实用价值。
2后勤采供管理系统设计
高校后勤采供管理系统是以B/S模式为基础,在MyEclipse开发的平台下,采用SQL Server 2005企业版数据库,利用Struts+Spring+Ibatis+Ajax技术进行一系列的开发和设计的。
整个系统分5层,分别为客户层、表示层、业务层、持久层和数据库层。整个系统开发过程中将采用MVC模式,其中表示层应用Struts框架实现了MVC模式中的视图和控制器,持久层应用了Ibatis框架,与业务层一起实现了MVC中的模型层[78]。系统总体架构如图3所示。
图3系统总体架构2.1表示层设计
表示层主要负责与用户交互。该系统是基于浏览器/服务器(Browser/Server)模式,采用Struts框架与Ajax技术相结合来实现表示层的设计。
Ajax技术不是一种新的技术,但却是一种新的思想,可以让开发人员构建基于Java技术的Web应用,打破了使用页面重载的惯例。Ajax使用客户端脚本与Web服务器交换数据,其最主要的设计理念在于将表示层完全放到客户端,即除了页面加载第一次HTTP响应之外,后续的HTTP响应中都只包含纯粹的数据,这样可以实现在客户端以异步方式提交数据,减轻了服务器端的负担,可以获得良好的用户体验。
Struts是MVC框架技术的一种具体实现,由模型、控制器、视图三部分组成,能够很好的实现表示层和业务层的分离。模型由业务逻辑的Java Bean或者EJB组件构成,控制器由ActionServlet和Action来实现,视图由一组JSP文件构成[9]。
2.2业务层设计
业务层主要负责具体的业务逻辑处理。由Spring实现,通过IoC,AOP应用、面向接口编程实现处理,来实现应用程序的业务逻辑、业务校验和事务管理等功能。Spring的主要优势之一就是其分层架构,分层架构允许开发人员选择使用那一个组件,同时为J2EE应用程序开发提供集成的框架。
2.3数据持久层设计
数据持久层由Ibatis来实现,通过运用Ibatis提供的ORM工具进行关系数据库与对象关联。IBatis明确以SQL作为数据交互的主要方式, 在对象和数据库间传递数据,并保持两者与映射层本身相独立。
3基于高校后勤采供管理系统数据库的数据挖掘
在高校后勤采供管理系统的使用过程中会产生很多数据,这些数据往往包含许多隐含的有用信息,平时却容易被忽视。例如对于使用过程当中部门所产生的商品数据,通过对其中的商品数据进行分析,可以得到该部门班组商品服务情况的分析结果,并对该结果进行预测并做出判断,得出结论并采取措施。本文主要使用K均值聚类算法(Kmeans算法)进行后勤采供管理系统数据库的数据挖掘。
Kmeans算法:
(1) 算法输入。簇的数目K ,包含n个部门班组使用商品数据的数据库。
(2) 算法输出。K个簇,使平方误差准则最小。
(3) 算法过程
① 首先从n个部门班组使用商品数据对象任意选择K个数据对象作为初始聚类中心;
② 对于其他商品数据对象,则根据它们与这些聚类中心的相似度,分别将它们分配给与其最相似的聚类;
③ 计算每个所获新聚类的聚类中心(用均值表示);
④ 不断重复上述过程直到标准测度函数开始收敛(不再变化)为止,在此选用均方差作为本文的标准测度函数。
【关键词】高等学校;后勤;合同制
一、聘用合同制管理人员是高校后勤改革与发展的需要
随着现有的高等学校后勤部门的社会化改革过程的逐步深入进行,高等学校后勤部门与社会市场进一步接轨的步伐将会以越来越快的速度前进,受到当今市场的强烈冲击也将会越来越大,在这种艰巨的情况之下,作为高等学校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的后勤部门必须坚持在巩固社会化改革的取得的优异成果之上,还要以非常积极的姿态勇敢的去迎接当今社会的残酷竞争。然而社会市场的竞争主要靠的是什么?当然主要靠高等人才!这样就必由于以往后勤部门一直处在高等学校的十分边缘的位置以及种种的历史原因,学校管理各部门自然很难让有非常合乎要求的高质量人才进入后勤部门,所以后勤部门的需要的管理人员高度匮乏已经完全成为了后勤改革中的又一难以突破的瓶颈。
二、高校后勤合同制管理人员目前的生存状态概述
据有关部门的相应调查,现在各种高等学校纷纷聘用了大批社会上的大学毕业生来到后勤部门的各种管理岗位,这让他们也成为了这些高等学校的后勤管理中的一支绝对不可或缺十分重要的力量,他们之中有很多人才甚至早已走上了高等学校后勤部门的中级、高级管理岗位。但因高等学校的大环境十分复杂、后勤部门改革的不能十分彻底和个体身份的局限等种种限制性因素,使得这批通过合同制聘用来的人才型管理人员跟原有的通过学校事业部门编制过来的后勤管理人员之间存在极大的不平等关系。这些关系则主要体现在以下的几个方面。首先是政治待遇的不同,其次是社会待遇的不同,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就是在经济方面的不同。这些通过合同制聘用的大学毕业生由于本不属于学校的编制,所以他们没有相应的资格来参加学校的很多精彩活动,更不可能加入学校的工会,也就很难有再非常正规的就业前职业培训的机会;这就导致了在工作上他们可能需要用更多的时间来了解当前的工作需要,他们的待遇也就普遍的比原有的校内编制管理人员要低,这些通过合同制聘用的人员没有保障。所以他们当中绝大多数的人虽然都希望在高等学校后勤部门服务一生,但是由于相关政策确实,相对于原有的校内编制人员感觉要低一些,这就使得这些人才在工作上缺乏主观能动性。
三、以人为本,努力营造高校后勤合同制管理人员的“五感”氛围
(一)归属感。要增加这个群体对后勤部门的归属感,就要求高等学校后勤部门必须要更加充分的考虑到后勤员工的基本需求,即真正把后勤员工当作自己最重要的职工,同时要在相关法律规范之下,与员工们签订十分明确的规范的聘用合同,来解决员工们的后顾之忧;还要尽一切可能为员工们提供较舒适的学习、生活、娱乐居所,让员工们能够固定的居住场所,更加稳定的为后勤部门工作;还需要参照现有的校内事业编制的后勤人员的待遇,并结合员工们的岗位以及所能做到的贡献的大小,来保证员工们能够有让他们较为满意的基本工资待遇,还需要主动的为员工们做好相应的职业规划,来指导这些员工明确自己事业的发展方向和将来需要奋斗的方向。
(二)认同感。高等学校后勤部门的社会化改革现在已经到了必须通过加快人事管理制度来达到改革目的的时候了,改革的目的就是要围绕着如何通过保证调动通过合同制聘用的人才型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对所处位置的认同感,来在基本上做到让那些被聘用的合同制后勤管理人员能够与校内现有的编制管理人员做到同样的工作同样的酬劳,通过研究整个后勤部门内部的统一的培训机制、考核机制、评价机制和激励机制,得出这样的结论所有的后勤员工,只认岗位高低和贡献大小,奖励勤劳的员工惩罚偷懒的员工,适当奖励优秀员工惩罚顽劣员工,从而形成高等学校后勤部门在内部的绝对平等、公平、公开的和谐温暖的大家庭的氛围。
(三)责任感。责任是做好任何工作的必要前提,高等学校后勤部门聘用的合同制管理人员,他们既然已经选择了为大家服务的后勤工作,就需要对这个岗位负起责任,所以就要求这些合同制管理人员在他们各自的工作或者实践当中,充分领悟后勤工作的不畏艰辛、为人服务的真正含义,培养对后勤保障工作的责任感。高等学校的后勤部门也应该为工作人员安排合适他们工作发展的岗位,并且制定行对科学合理的后勤岗位职责规定,提供能够实现公平、公正的竞争平台,来让他们在奋发向上搏击人生的工作竞争中,通过不断的强化自己现有的责任意识以及承担自己肩负责任的能力,从而达到在日常工作生活中,能够有充分的自觉性做到深入实践,并且勇于以身作则,让普通员工,通过对他们的行为学习而有同样的责任感。
关键词:高校后勤企业;劳动合同法;人力资源管理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新的《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3年多来对企业的经营理念、用人制度、劳资关系等产生了深远影响。高校后勤实体作为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过程诞生的新的市场主体,大多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存在着复杂的用工关系,其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必然受到《劳动合同法》的约束、调整和规范。
一、高校后勤人力资源管理现状
目前,高校后勤人力资源现状可以概括为员工规模大、成建制分离员工少且文化层次低、违法风险高等特点。由于历史及现实原因造成了许多诸如解决教职工的夫妻分居问题,上山下乡知识青年的安置问题,农转非家属、待业青年的就业安排问题,部队转业军人的接纳问题,学校征用土地造成成批被征地上的农民安置问题等等,为了稳妥解决这些问题,后勤接纳了这些人员,从而保证了学校的发展和解决了广大教职工的后顾之忧,但也为后勤社会化改革带来了知识人才不足的被动局面。
由于编制紧张和办学经费短缺,大部分学校采用“只出不进”的办法,尽可能减少事业编制的后勤人员数量,而伴随着高校规模的快速扩张,后勤实体不得不大量聘用编外人员,结果形成了高校后勤庞大的劳务用工队伍,现在许多高校后勤员工队伍都在1,000人以上。据不完全统计,全国高校后勤服务人员有70多万人,而非事业编制的员工有60多万人,并且这些非事业编制人员中文化素质低、技术水平不高占整个后勤员工队伍的80%以上。由于大量编外人员的存在以及他们维权意识的明显提高,高校后勤实体的用工风险也逐步增加。
以河南某高校后勤集团为例,该集团共有员工1,100人,其中研究生2人,本科18人,大专57人,大专以下1,023人,可见其低层次文化水平的比例之高。其中的员工职称比例如图1所示。(图1)
由此可见,高校后勤集团员工文化层次及职称比例状况令人担忧,与高校后勤服务对员工的素质要求相差甚远,使员工的服务质量、服务技能等得不到保证,从而无法与社会上成熟的企业相竞争,并且大量非事业编制的后勤员工的存在,给高校后勤实体人力资源管理带来诸多挑战和风险。
二、《劳动合同法》对高校后勤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的积极影响
新的《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生效之日起,就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甚至遭到了许多非议。著名学者张五常曾指出,如果严格执行新的《劳动合同法》将会搞垮中国经济,因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将维护懒人利益,导致铁饭碗现象的再次出现。周国良通过研究发现,如果严格执行新的《劳动合同法》将导致企业用工成本增加3%~8%,利润降低0.23%。当然也有许多学者研究和分析了新法对企业的正向影响,如李春云(2008)认为《劳动合同法》能够提高企业的解雇成本从而使劳动者享有工作安全、职业稳定的保障,有利于培养劳动者的忠诚、正直和自律。韩兆洲等(2011)运用成本测算直接法和间接法,对广东调研企业成本进行了统计测算,结果表明《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对企业成本上升的影响并不明显,对于大部分企业来讲,《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带来的最大挑战是人力资源管理模式的变革,而不是用人成本支出的增加。综合不同学者基于不同角度的研究结论,可以看出新的《劳动合同法》是一把双刃剑,在给企业带来正面影响的同时,也会产生一些不可避免的负向影响。新法对高校后勤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同样会产生双向影响,本文主要分析新《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对高校后勤实体所产生的正面影响。
(一)有利于增强人力资源管理的风险意识。新《劳动合同法》规定了无固定期限合同、最低工资标准以及对员工进行经济补偿和赔偿等内容,提高了高校后勤实体的用工风险意识。由于高校后勤实体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雇佣大量的非正式编制的临时性员工,随着《劳动合同法》的深入推进和员工维权意识的逐渐增强,高校后勤企业面临着越来越多的用工风险。新法执行三年多来,大部分高校后勤实体都经历了因违反《劳动合同法》而被员工的被动局面。用工风险的增加有利于高校后勤实体反思自身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的弊端,有利于提高高校后勤实体人力资源管理的风险意识。许多高校后勤实体因《劳动合同法》实施而专门成立了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研究和规避用工风险,初步形成了自己的用工风险管理体系。不同学校的风险管理体系内容虽然略有不同,但基本都包括了风险的识别、风险的分析与评价和风险的控制等基本内容,具体如图2所示。(图2)
(二)有利于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的宗旨是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为建设和谐社会奠定基础,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劳动合同法》必然触及经济利益格局的重新调整,使得社会既得利益者的财富重新分配。《劳动合同法》在实施的初期对社会福利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从短期来看,新法的实施提高了高校后勤企业的用人成本、解雇成本和保险成本,降低了高校后勤实体的用人灵活性,会让一些实体感到不适应甚至阵痛;但从长远来看,《劳动合同法》有利于高校后勤实体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新《劳动合同法》要求高校后勤实体必须与符合条件的员工签订固定期限或无固定企业合同,使“临时工”变成了“合同工”,身份的改变增强了员工对高校以及高校后勤的归属感,最低工资标准的执行保障了后勤员工的基本权益,极大地改善了后勤服务的劳动关系和分配关系,员工的主人翁意识得到明显增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得到逐步加强,这是高校后勤实体科学发展的保证,是高校和谐稳定的基石。
(三)有利于建立科学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促使高校后勤实体不断完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逐步趋向多元化的劳动用工模式。许多高校后勤实体将岗位分为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普通岗位,形成了从员工招聘、培训、考核、晋升等各个环节的科学化管理体系。对技术岗位和关键的管理岗位员工,签订正式用工合同,推行人事制度,如技术熟练的水工、电工、焊工和司炉工以及企业中层管理人员等。对于普通岗位员工如绿化、卫生保洁、超市理货等岗位的员工均采用劳务外包的形式聘用。另外,高校后勤实体还根据工作性质不同采用钟点工和内部协议用工的形式解决部分岗位的人员聘用问题。其中,内部协议用工主要是指使用退休返聘人员、兼职人员、外单位停薪留职人员以及与外单位已有劳动关系的人员等。
(四)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制度变迁可能导致企业组织结构上的差异,企业制度结构的差异能够导致企业间的生产率差异,《劳动合同法》的实施迫使高校后勤实体不断完善自身制度结构,逐步形成了有效的员工聘任制度、员工培训制度、绩效考核和员工激励与约束制度等,从源头上提高进人的门槛,尽量压缩用工规模,减少低技术、低文化层次员工的引进,加大员工的培训力度,挖掘已签合同员工的工作潜力,在提高员工工资福利待遇的同时,追求员工综合能力的大幅度提高和员工离职成本的增加,从制度上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高校后勤实体人力资源的有效开发和企业制度结构的良性变革,从而促进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的提高。现实情况也证明劳动力价格与劳动力价值成正比,高工资能够带来用工素质的大幅提高。周密和段国华(2008)按照新《劳动合同法》的要求计算了淮北职业技术学院后勤的用工成本,并且认为新法的执行极大地改善了后勤服务的劳动关系和分配关系,促进了后勤服务水平的提高,后勤服务的效益也得到了明显增强,无论从社会效益还是经济效益角度讲,执行新的《劳动合同法》都是划算的。
三、结论
经过三年多的实践证明,新《劳动合同法》的执行有利于增强高校后勤实体人力资源管理的风险意识、有利于改善高校后勤实体的劳动用工关系、有利于建立科学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并且最终能够提高高校后勤实体的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因此,高校后勤实体应深入领会新《劳动合同法》的内涵和精神实质,进一步树立依法用工的观念,科学设计薪酬制度,规范各项管理制度,切实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从而促进高校后勤实体自身的科学发展。
(作者单位:河南理工大学)
主要参考文献:
[1]周密,段国华.实施新《劳动合同法》对高校后勤服务用工的影响及对策[J].淮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8.8.
[2]张五常.多难登临录:金融危机与中国前景[C].中信出版社,2009.
关键词:电力企业 劳动用工管理 挑战 对策
中图分类号:F4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6)10(a)-0081-02
1 加强劳动用工管理的必要性
随着国家电力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发电侧电力市场的竞争程度逐步加大,全面加强劳动用工管理,是打破传统思维模式,转变陈旧观念,逐步建立“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管理机制,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的能动性的客观要求。同时,按照价值思维和效益导向原则,加强电力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提高用工效率和质量,减少无效和低效的人工成本支出,改善劳动生产率等人工成本对标指标,是帮助企业有效应对外部压力、提高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的重要举措。
2 劳动用工管理方面存在的挑战
H公司作为隶属于国家五大发电集团之一的省公司,根据集团公司三级管理体系,承担着基层发电单位劳动定员、用工数量、岗位设置等管理职责。通过多次的内部改革和持续改进,基本建立了与现代企业相适应的劳动用工管理机制,但随着国家电力体制等改革工作的深入,仍面临着一些新的挑战。
(1)劳动合同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缺少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是否续签等制度规定,人员能进不能出、岗位能升不能降问题相对突出,一定程度地影响了员工队伍的积极性。
(2)管理人员超员情况普遍存在,而且不同程度地存在管理部门借用生产部门员工的现象,影响了生产一线职工尤其是缺员单位一线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影响了企业整体效率。
(3)运行岗位人员力量有待加强,由于人员老龄化等原因,执行定员标准最严格的运行岗位人员数量相对不足,同时由于工作强度大、工资水平竞争力不够明显等原因,员工从相对富余的维护岗位转岗的意愿不强,加大了及时补充运行岗位人员的难度。
(4)部分老单位设备维护人员整体超员,但由于职工年龄老化、女职工比例较大、部分员工患有职业病等原因,真正从事现场一线工作的员工数量相对不足,工作量基本饱和,需要逐步补充新鲜血液。
(5)绩效考核的奖惩力度有待提高,各单位基本上都建立实施了绩效管理制度,但一般同岗位的考核奖金差距均不足100元/月,未能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约束作用。
(6)后勤保障管理有待加强,设有后勤保障部的几家老单位,由于后勤保障岗位工作饱和度相对不高等原因,存在人数增加的趋势,且增加人员多为生产一线员工,一定程度地影响了生产一线员工的数量和工作热情。
(7)多数单位实行了病休或长休制度,但办理流程不够严格规范。
(8)人员借用不规范,存在借用期限达到5年甚至长期借用的人员,其中一部分还存在从缺员单位借用到超员单位,甚至是外部单位的现象。
3 加强劳动用工管理的对策
(1)加强劳动合同契约化管理。①健全完善劳动合同标准文本和管理制度。修订完善劳动合同标准文本,细化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纪律、绩效要求、考核标准以及续签、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等条款,提升操作性,强化劳动合同对实现员工能进能出的重要作用。健全劳动合同管理规章制度,明确劳动合同签订、履行、变更、续订、解除和终止等各环节的管理,为规范劳动合同管理提供制度保障。②严格规范劳动合同管理。推进落实全员劳动合同制度,实现劳动用工契约化管理,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加强监督检查,做到签尽签。规范开展劳动合同管理,依据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考核结果,依法开展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续签、终止、解除等相关工作,做到及时规范。③完善全员绩效管理并为劳动合同管理提供依据。立足岗位、细化职责,建立完善核心指标突出、简便管用的绩效考核体系,把企业的经营目标和工作任务分解、转化为员工的绩效目标和行为要求,并实施分层分类、逐级考核评价,提升组织绩效,引导员工持续改善行为,并为规范员工管理提供依据。探索建立绩效考核结果与岗位升降挂钩的岗位动态管理长效机制,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员工岗位“能升能降”的依据。
(2)构建员工正常流动机制。建立内部人力资源市场,发挥控制总量、调剂余缺、调整结构的重要作用,盘活人力资源存量。以劳动定员编制为标准,从严落实关于员工调动应从超员单位向缺员单位流动的原则,通过工资总额调控等方式,加大电站服务业考核奖惩力度,引导发电单位超员维护人员向检修公司等缺员单位流动。严格按照定员标准控制管理人员数量、比例和工资增长幅度,除因上级单位挂职、借用或休假超过3个月的,管理部门原则上不得借用一线生产部门人员。
(3)加强运行岗位人员力量。优化集控运行岗位定员设置,将现行的每个班组2名主值、4名副值、6名巡检,调整为2名主值、6名副值、6名巡检;整体超员的单位可再增加1~2名巡检岗位备员。提高燃料运行岗位薪级设置,综合考虑工作强度、重要程度等因素,将燃料运行各岗位整体上调1个薪级,提高吸引力,根据各单位人员情况,逐步实行燃料运行业务整体外包。建立运行人员专项奖励机制,通过设置奖金系数、提高小指标考核力度等方式,适当提高运行岗位的奖金分配额度。
(4)加强发电单位后勤保障管理。按照后勤保障逐步过渡到社会化的目标,严格控制后勤保障部人员数量和工资增长,确保后勤保障部人员只减不增,引导员工向一线生产等缺员岗位流动。建立后勤业务外包审批制度,根据人员数量变化逐步外包相关业务,直至全部社会化。
(5)严格员工退出岗位管理。根据各单位均存在的整体缺员或局部缺员现象,停止执行内部退养、长病休养等退出岗位政策,不再新增内退、病休、长假等不在岗人员。现有的病休、长假等不在岗人员协议到期后不再续签,根据岗位管理有关要求组织上岗工作,确因身体原因不能工作的按医疗期管理有关规定,履行请假手续。无故不回单位上岗工作的,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4 结语
要积极应对深化电力企业改革的发展发现,就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坚持市场导向和问题导向,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建立与之相适应的以岗位动态管理为基础、劳动合同契约化管理和全员绩效考核为抓手的劳动用工管理机制,通过稳妥推进、持续优化,逐步实现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形成企业有活力、员工有动力的局面,促进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 欧阳玉成.电力企业劳动用工管理[J].中外企业家,2014(33):157-158.
合同管理已成为高校管理一项重要的工作,做好高校设备合同管理,对高校规范管理、风险防控和腐败防治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文章从高校设备合同管理的内涵、高校合同管理现状及存在问题等方面进行阐述,提出了做好高校合同管理工作的四项措施,使高校设备采购合同管理工作真正发挥实效。
关键词:
高校;合同管理;科学研究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不断发展,各高校对于教学、科研软硬件设施的投入逐渐加大,就淮阴师范学院而言,每年的招标采购项目就有数千万,采购项目涵盖教学科研仪器、家具、软件、图书、装修、后勤米面油粮等各个方面。从招标项目的申报到论证,从制定计划到招标、评标、定标,从采购合同的拟定、签订、执行到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再到建立资产帐目,这是一项系统的、复杂的工程,高校设备合同占高校合同管理中很大一部分比例,必须要规范管理,从严要求。
一、高校设备合同管理的涵义
高校合同是指高校作为法律关系主体在开展教科研、服务社会过程中,与作为其他平等法律关系主体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签订的具有法律权利义务内容的协议。[1]高校合同与一般企业之间签订的合同有所不同,高校的合同通常是围绕高校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的四大职能而进行的设备采购、维修维护、基本建设、合作研究、合作经营、合作开发、服务等活动,与其他市场主体产生的一系列权利和义务关系。高校合同具有涉及部门多、种类多、金额小等特点,在管理上有其复杂性和独特性。高校设备(采购)合同管理是指高校作为一个法律关系主体对设备采购合同进行依法签订、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审查、监督以及控制等一系列行为的统称。通过审查、监督、控制等管理手段对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等内容进行监督和管理。合同管理是一个系统的、动态的、全过程的流程。对高校采购合同管理进行规范化管理,有利于保持采购各个环节相互衔接,避免风险,有利于保证采购任务顺利完成,以便优化和满足高校的资源配置。
二、高校设备合同管理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高校合同管理的相关制度缺乏
就淮阴师范学院而言,学校仅在2004年出台过一则《大宗经济项目合同审核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了涉及的经济数额达5万元及其以上的大宗竞技项目的审核范围、审核机构及工作职能、审核的主要内容等。缺乏针对合同的管理部门、合同的起草、审核、签订以及合同的履行情况、跟踪检查管理等各个工作流程均作出明确规定的规章制度。
(二)管理人员对高校采购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够,风险意识不高
在高校采购合同管理的过程中,管理人员的法律知识和风险防控意识对后期合同管理的质量和效率产生了直接的影响。部分管理人员缺乏对高校采购合同管理重要性的认识、风险防控意识较弱、需要加强法律知识培训和储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明文规定,签订合同的主体必须是拥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2]然而在高校往往出现不规范操作等现象,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部分高校管理者相关法律知识签约,在签订合同时,使用学校公章而非同专用章。此外,未经学校法人授权的,学校下属的部门、学院或者非法人单位等擅自使用部门公章签订的。以上签订合同的主体往往不具备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所以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等最终应由高校这一合同主体来负责。以上种种迹象表明,学校管理人员对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认识高度还不够,思路未理清,更缺乏对合同签订后的风险防控意识。
(三)高校合同没有专门的部门管理,签订部门较多,责任分散
高校下设部门较多,有教学单位、科研单位、管理部门、后勤保障部门等,这些机构就像一台机器的各个零部件一样,保证着学校这个大型机器的正常运作。平时这台“大机器”的各个“零部件”都是相对独立并对外开展各项工作。由于大部分高校无专门管理合同的机构或部门,因此各单位部门在对外交往需要签订合同时便各行其是,各部门都可以学校的名义签订对外合同。这样就导致,基建处负责基建项目的合同的签订、资产经营公司负责房屋租赁的签订,后勤管理处负责后勤维修维护合同的签订、设备管理处负责设备采购合同的签订等等。合同签订的部门多,责任分散,存在着影响合同中学校权益的实现和潜在的法律纠纷等各种风险因素。但是,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又会出现种种问题,这时如果各部门相互推脱,避而远之。那么后果和责任只能由学校来承担。部分高校虽然设立了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只负责合同签订的备案、盖章,并不能真正对合同的签订和执行过程进行监督。此外,学校领导或相关部门也不能够随时全面了解学校签订合同的整体概况,再加上各部门和单位签订的合同等文本资料放在学校不同的部门,若管理不妥很容易造成合同的丢失,不能按规定存档,从而导致,学校进行资产清查、财务审计或相关检查时不能及时方便地查找资料。
(四)工作人员专业性不够强
高校各部门的行政管理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绝大多数管理人员法律专业素养有所欠缺,所以在面对合同管理这项工作时往往是显得专业程度不够。受传统思维的影响,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大部分管理人员犹豫没有法律背景,常常忽视了法律的思维和方式或者根本就不具有法律意识,比较倾向于采用行政命令的方式来处理高校采购合同管理执行过程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在高校采购合同管理中尤其如此,这部分管理人员意识不到签订高校合同对于保障学校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3]如果合同管理者自身就不具备法律专业背景,没有法律知识,不了解合同的基本条款,那么,高校采购合同管理就已告朔饩羊,形同虚设了。
三、高校设备合同管理对策措施
(一)提高对合同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高校要不断加强对合同管理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通过加强合同管理进一步规范学校的各项对外经济行为,推进依法治校,有效降低风险,提升内部管理水平,对避免腐败和暗箱操作,促进廉政建设的发展也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各高校应定期对教职工展开普法宣传,对合同管理人员定期进行相关法律、规章制度以及合同签订管理方法、技巧的学习培训,增强合同管理人员的法制观念、责任意识与风险防控的相关知识。同时,合同管理人员在工作中也应该积极思考,探索合同管理的新路径和新方法。
(二)建立健全制度,明确各个机构的职责。
为推进合同管理工作的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各高校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学校的实际情况,出台合同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例如合同的审核制度、合同执行的动态监控制度、合同档案管理制度等等,规范和约束合同的拟定、审核、签订、履行、管理等一系列行为。合同管理制度能够使管理人员对合同管理有一个全面、清晰的认识,防止合同管理工作被边缘化、简单化和表面化[4]。通过一系列相关制度的制定,明确了涉及合同管理相关部门的具体职责,使合同管理人员的各个工作环节和工作流程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从而保障合同的履行,有效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
(三)建立合同管理系统,加强合同的动态跟踪
高校购置的仪器设备在逐年增多,采购任务逐渐增加,合同管理人员的工作量也在大幅增加,合同管理部门需要提供更高效的工作和服务,来保障学校的教学科研工作正常进行。合同管理是一项需要多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建立一个统一的合同管理系统平台,能够对合同的签订、执行进度、验收、付款、归档等一系列信息进行统一查询,增加合同管理信息的共享,加强对合同的动态跟踪管理,这不仅可以为以后的合同谈判、决策等提供信息和数据支持,还有利于及时发现采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降低采购成本。
(四)专业人员参与,促进合同管理的规范化
高校采购合同管理除了管理人员要加强法律专业知识的学习以外,还需要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工作人员、法律顾问等来全程参与,支持和追踪管理合同的起草、修改、审核等各个环节。高校合同的文本形式,可以请专业法律从业人员按相关法律法规,按建筑、装修、仪器设备、软件开发等不同类型分别拟定合同范本(国家规定采用标准合同文本的除外),与对方单位商定需增加的内容可根据具体情况灵活添加到范本的补充条款中,并需通过法律顾问审核通过方可签订,这就从根本上降低了签订合同的风险性,有效的保护了学校的利益。
四、结论
高校设备合同管理是一项复杂、系统的工程,涉及到高校发展和师生的切身利益。做好高校采购合同管理,要从学校层面高度重视设备采购工作,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强化责任意识,加强专业人员培训,提升专业人员素养,规范设备采购合同各个环节和流程,同时,建立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做好合同的动态跟踪。
作者:刘洋 单位:淮阴师范学院
参考文献:
[1]冯俊波.高校合同管理若干问题的思考[J].2014(4).
[2]史为业.高校合同管理的路径探析[J].会计之友,2010(10):84-86.
关键词:高校后勤;编外用工;劳动合同法
中图分类号:G47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428(2016)12-32 -02
自1999年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以来,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所取得的成绩是有目共睹的,高校后勤服务保障的效率、服务质量、服务水平等得到了显著提升,为高校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高校后勤人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也离不开许许多多编外人员的扎实工作,他们为高等教育改革作出了积极的贡献。这就涉及到高校后勤编制外用工这个话题。自2008年《劳动合同法》的颁布施行,2012年《劳动合同法》的修改,十八届四中全的召开,国家普法工作的不断深入,公民维权意识的不断提高,高校后勤编外用工问题不得不进入认真研究的领域,无论从单位、个人、还是其他角度,我们都认为有必要认真研究编外用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本文拟对此内容作一些浅显的思考。
一、高校后勤编外用工的主要方式
(一)劳动合同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二)劳务派遣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章第二节对劳务派遣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或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劳务派遣又称人力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单位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然后将劳动者派向其他用人单位,再由其他用人单位向派遣单位支付服务费的一种用工形式。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发生在派遣劳工与实际用人单位之间,实际用人单位向劳务派遣单位支付服务费,劳务派遣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薪酬。劳务派遣业务是近年我国人才市场运用的一种新的用人方式,可跨地区、跨行业进行。
(三)退休返聘制
退休返聘是指用人单位通过劳务协议方式聘用已退休人员的用工形式。包括:受聘者到达法定离退休年龄,办理离退休手续后,返聘回原单位从事同种或不同种工作;受聘者离退休后,通过劳务市场重新进行择业,应聘到原用人单位以外的单位工作的情况。
(四)非全日制用工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章第三节内容对非全日制用工的概念、计酬的方式标准、协议的签订、试用期的约定、结算周期等做了明确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按时计酬为主,在同一用人单位,劳动者日工作时间一般平均不超过四小时,每周累计工作时间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法定用工形式。
在非全日制用工的情况下,小时工资标准是用人单位按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给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二、高校后勤编外用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用工主体不适格
用人单位是指具有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运用劳动力组织生产劳动,且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第二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属于用人单位,而高校后勤(除已成立法人组织外)虽然有相对独立的财权、人事权,但是它仍然是高校内部一个部门,只是按照企业化运作而已,不具备对外签订合同的能力。但是现实中,高校后勤用工合同的签订主体往往是高校后勤,而不是高校,但是从法律意义上看,最终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还是高校。这也就说明高校后勤编外用工主体不适格,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合同主体。
(二)用工形式不规范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仅限于某些“三性”岗位(即辅、临时性、可替代性岗位)日工作时间一天不超过四小时。但是现实中,某些高校鉴于自身的实际情况,合同编制数不足,或为了节约人工成本等情况,就将原岗位应该与劳动者签订全日制劳动合同形式,调整为与该岗位劳动者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签订协议。运行中,用人单位虽按小时支付了工资报酬或签订了非全日制用工协议,但实际上劳动者仍从事的是全日制工作,工作时间远远超过每天4小时,这种情况劳动者一旦申请仲裁,司法仲裁部门就会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让高校承担全日制用工的有关法律责任。
(三)合同用工管理不严格
考虑到高校后勤编外用工的特点:流动性大,稳定性不强,进出频繁,因而,高校后勤与新进员工签订合同不是很及时,还有合同到期员工也未能续签合同。员工档案入职离职手续不全,随意性比较大,未能真真做到合同流程化管理。风险意识不强,员工保险未能做到全覆盖;工作超时现象也时有发生,加班费也未能及时发放,合同管理不严格,这就出现了很大的法律风险。
(四)劳务派遣用工被泛化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劳务派遣是用工的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或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劳务派遣人员用工比例不得超过10%,而当下,某些高校后勤此种用工形式可能超过20%,甚至达到30%,这是一种非常不合理的现象,与当初制定《劳动合同法》的本意和目的是背道而驰的,从长远看,如不严格按照规定执行,高校可能会受到严重的法律处罚。
(五)退休返聘用工风险大
高校与退休返聘人员签订的是劳务协议而不是劳动合同,根据有关规定用人单位无法为其缴纳相关工伤保险,鉴于返聘人员已享受了相应的退休待遇,因而往往不给予办理类似工伤保险的商业保险,退休返聘人员一旦遭受伤害,由此产生的有关损害费用,高校或本人是否承担,费用承担的主体便形成了纠纷焦点。考虑到退休返聘人员年龄、健康等原因,在用工上往往会存在很大风险。
四、高校后勤编外用工的思考
(一)建立适格的合同主体
根据《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若干意见》(讨论稿)中关于改革任务与措施中第5条,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后勤实体(除已成立法人组织外)转制为企业,从中可以看出,这样一方面解决了合同适格主体的问题;另一方面,也为高校专心于教学、科研、服务提供了有利条件;再有,为高校后勤编外用工添加了一堵防火墙。为高校的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基础保障。如果高校后勤(除已成立法人组织外)未能转变为企业,建议高校在与编外用工人员合同签订中,将高校作为签订合同的主体,这也就解决了适格主体的问题。
(二)规范岗位设置,明确用工形式
高校后勤应根据自身的岗位实际情况,规范编制岗位设置,可以考虑使用多种组合或单一选择合乎规定的用工形式,该是什么用工性质就签订什么性质的合同。
劳动合同用工:高校后勤中有些管理岗位、骨干岗位、重点岗位可以与劳动者签订固定期限或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明确权利义务,严格执行合同。在日常中规范管理,从进人、用人、管人、育人、留人等方面建立健全规范、全面、合理的规章制度,规范用工行为。
非全日制用工:比如说在绿化养护、保洁、食堂杂工等岗位上设置非全日制用工。
(三)合理使用与限制劳务派遣用工
劳务派遣用工以其用工的灵活性和管理集中化为显著优势,深的用人单位喜欢,但并不是所有的高校后勤岗位都适合使用劳务派遣制用工,当然只有在符合《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务派遣条例》等规定的条件下,高校后勤才能设置一定数量的劳务派遣用工岗位。严禁超越法律规定随意设置,必须确保符合法律规定,只有这样才能使劳务派遣用工充分发挥调节后勤用工的作用,而不应成为高校后勤编外用工的主要形式。
(四)健全日常管理用工制度,依法实行合同用工
在日常的合同管理中,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要求,及时建章立制,严格依法用工。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做好员工的档案管理、入职离职的手续办理,在合同中,明确工作内容和标准要求、试用期限,保险缴纳、工资的标准,岗位调动等内容,严格依法实行合同用工,做到不走样,不变样,维护劳动合同双方权益。
(五)高校后勤服务外包
经过近二十年的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已经成了一批专业性强后勤服务公司,按照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要求,可以逐步开放校内市场,按照新型高校后勤保障体系的要求即“市场提供服务,高校自主选择,政府宏观调控,行业自律管理,职能部门监管”,由原来的高校自己办后勤向购买服务转变,这样高校自主选择社会优质企业进校服务,从而达到减少用工风险,提升服务质量的要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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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武器装备 合同管理 六环节
一、引言
武器装备是以战争需要为需求背景的具有高技术特征的他额数商品,它是以毁伤和防御力为标志。武器装备是由武器系统合武器使用过程中所配套的装备系统所组成,它具有三个属性,即本身的高技术特征、使用的战争特性和生产交换的商品特性。武器装备项目的管理是一项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综合运用知识、技巧、手段和技术来满足或超越相关者对项目的要求。随着各国在军事领域内高技术竞争的加剧,对于武器装备项目管理的研究也日新月异。武器装备研制项目管理又称为型号项目管理或型号管理。它是根据武器装备研制需要而建立的特定的组织形式和管理形式。它既是项目探索、计划等所有先期工作的一个最终成果体现,又是目前衡量项目质量优劣、价值大小和成功与否的重要尺度之一,同时也是今后项目管理一切工作进行的主要依据。因此,合同管理的研究地位愈发显得重要,也日益引起各国军队的普遍重视各广泛探讨。
二、武器装备合同的特点
1、具有双重性和专用性
合同中所反映的订货与技术协议关系,除了反映军方与企业,承揽单位的供需关系外,还具有国家任务的性质,承揽方必须保证完成。同时,对于直接用于军事用途的装备或技术属专用范围。未经有关方面批准,除军方订货外,企业不得自行安排生产,不得传播公开某些技术,必须履行保密义务。
2、订货方法受限制
大部分军事装备、军事技术不能在市场中实行公开招标竞争。所以对技术较成熟的生产项目合同,可以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实行有限招标,对于关键性强,不确定因素多,技术风险大的科研合同,一般采用谈判法。
3、质量与风险要求高
武器装备直接关系到官兵的安危 和战斗的成败,对其质量的要求也就成了重中之重。而且军品的开发、生产要可靠,否则会贻误全局,造成严重后果。
三、装备采办合同管理机构和职责
1、装备采办合同的管理机构
介于以上武器装备合同的种种特点,装备采办合同的管理,包括采办合同的起草、谈判、拟定、签订、履行、归档、解除、终止、追索求偿、异议、诉讼等各个环节。装备采办制度是围绕着采办合同构成的,无论是军队内部的管理层级分权还是严格的程序,从根本上都是要保证采办合同的合理、正常的订立和履行。作为军队一方的合同管理,应当分担由装备采办机关、审计机关负责,负责合同的日常管理、对供应商或承包商及军队采办部门的监督管理。目前,我军的采办合同的管理的主管机关是中国人民总装备部装备采购局(负责武器系统采办合同的管理)、中国人民总后勤部军用物资订购局(负责非武器系统类军用物资采办合同的管理)、中国人民审计署(负责军队内部有关采办合同的管理监督)。具体工作由各部采办局订购处、审计局负责。
在政府采购制度完善的国家,对跨部局的政府采购合同的管理和审计机构规定的原则是:利用设置在承包企业或其附近的其他部局的现场办公室来提供专业援助,应鼓励需要现场合同管理或审计服务的部门,使用与现有合同管理和合同审计部门所达成的交叉服务安排;避免或消除政府有关工作的重叠和重复,几个部门对承包商或转包商同类活动或同类作业所进行的重复、监督和检查,应尽可能通过使用跨部局的交叉服务协议来消除;对承包商采取更加一致的处理方式,如美国规定了各行政部门利用跨部局审计服务的政策。主要内容是:各部局应使用跨部局审计安排来审计两个以上部局在同一承包企业所发生的配用。负责审计官员或合同官员应与有关部门协调,确定该企业的间接费用率,并将最后确定的间接费用率通知这些局,以便它们在确定各自合同应分配和允许的费用时尽可能遵守这一费用率。
2、装备采办合同管理机构的管理职能
采办合同的管理职能范围广泛,内容复杂。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加以规范。
(1)正常的合同管理职责。审查对承包商的补偿结构。审查对承包商的保险计划。举行合同签订后的工作指导会议。按规定审查和评估承包商的技术建议,并且在由合同官员进行谈判时向该合同官员提供意见和建议。谈判关于代管合同费用的预先协议。预先协议可以在合同生效前签或在履行过程中签,但应在有关费用发生前进行协商。合同官员无权处理不符和规定的费用。按规定确定已停止支付的或已被否定的费用项目的合理性。如果有理由认为这样的费用应当停止支付或加以否决,即应发出停止支付和拒绝或不承认某项费用的通知书。根据争议条款,对合同官员有权直接提出的事件的准备材料和作出是否的决定,在成本会计标准方面具有管理职责,审查和批准或拒绝承包商根据分期付款提出的付款申请。按规定支付代管合同所需的款项,颁发免税证书。对保密合同来讲,监督合同管理官员负责执行有关规定,如美国国防部制定了《国防工业安全计划》。在征求书发出前,合同官员应审阅所有准备发出的征求书,已查明投标者或履行合同的承包商是否必需接触保密资料,谈判和签署政府单方面提出终止的部分获全部项目的结算得文件等。
(2)须特别授权的合同管理职责。当军方根据装备采办合同的修改条款更改订货后,承包商可以提出一个相关建议的补充协议,此协议的谈判或签署应由合同管理办公室负责,举办标价订货样品展览会等。
四、武器装备合同管理的原则
军方总是要求尽可能以最低的费用、最短的时间去获取性能最佳的武器装备。要树立合同“最佳效益”,而不是“最低报价”。最佳效益以为着自始自终从设计、研制知道备用零件都要从总体考虑选择最佳方案。应从合同的报价性能、进度、质量、风险、后勤保障诸多方面按项目设定不同权重综合衡量。同时,在较长时间的采办过程中,影响工作进展的不确定因素很多,采办部门不能签了合同就算了事,而是自始自终要参与与采办全过程各个方面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而且在其中的许多阶段、许多环节上还要起支配或主导作用。这就要求我们重点把握好六个环节:在管理实践中应重点把握好六个环节,即强化、健全、夯实、把关、监督、创新。强化,即强化经营者、合同管理人员及合同承办人的合同法律意识。健全,即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和管理程序,在企业内部建立起完整的制度体系。夯实,即夯实合同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合同签订和履行基础档案,实行合同、凭证的统一管理。把关,即把好对合同实施有效管理的控制关。根据不同种类的合同、应当区别对待,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和程序,实行ABC分类管理把关。监督,即强化合同的履行监督。通过监督掌握各类合同的履行情况,及时排除阻碍,防止违约的发生。创新,即积极推进合同管理的创新。军内合同管理需要不断地根据各个承包单位内外部经济环境的变化不断地更新观念。
五、结论
总之,合同管理作为武器装备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从以上对条款的分析中不难看出,一项无碍装备合同,往往体现了武器装备的整个生命周期,始终贯穿着装备的规划、论证、开发、采购、使用、维护、处理的全过程,合同仅仅是这一系列工作的一项成果体现。因此,必须从整个武器装备管理的角度出发来对待合同管理的研究,使之与效用分析,项目规划,进度管理,风险管理、试验与评价、生产管理、后勤管理、质量管理、财务管理等研究结合起来,纳入到一体化,互相租金,协同发展的轨道上来。这样才能为武器装备合同管理的研究顺利发展和深入找到正确的定位和创造良好的契机,也为整个武器装备管理研究在迈上新的台阶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1] 赵伟、廖良才、陈英武:武器装备采办的项目管理[J].国防科技参考,1998(10).
[2] 国增明、孙超:装备采办[M].海潮出版社,2002.
[关键词]“外包”; 保障;军民融合
中图分类号:G22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28-0316-01
一、外军实战条件下后勤“外包”的优越性
在 拉克战争和叙利亚内战中美军、俄军通过大量“外包”服务实现了高效的后勤保障。据不完全统计,伊拉克战争中美军共有 632 家公司 18 万人参与“外包”保障服务,涉及的方面有安全、训练、情报、勤务、物流、研制维护外包等。前期,俄罗斯介入叙利亚内战,为叙利亚政府军提供培训和后勤支援时也使用了大量的后勤“外包”服务。外军这种战时和军事演习中大量使用“外包”保障,使得后勤保障能力和保障效益得到了质的飞跃。
“外包”服务是通过签订合同,把军队某些后勤保障工作承包给“外国政府、商业团体、政府间机构和非政府组织”,遵循商业合同的惯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合同承接方按照合同条款履行自己的义务,军方主要监督、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即后勤社会化保障。
未来的战争是高技术、高消耗、高机动的战争,单靠军队建制的保障力量已难以保证作战需求,通过后勤“外包”可以有效地建立现代化后勤保障,战时有效整合、挖掘军地资源,缩小后勤摊子、节约资金,实现高效、精准、即时的后勤保障。
二、我军实战条件下后勤 “外包”保障的关键问题
外军的“外包”保障和我军现有的社会化保障服务都表明配套的法规制度是“外包”的基本依据。在实战条件下进行“外包”保障关键就是要跳出局部环境限制,从国家层面来综合考虑和完善配套的法规体系、合同管理、监管措施、奖惩机制等。
同时,我们必须清醒的认识到,“外包”是军民融合发展的一项新成果,并不能完全取代军队保障力量。战时使用“外包”保障不可避免地会降低军队对后勤的控制能力,所以在没有完全理顺内部关系的情况下,战时后勤“外包”必须统筹谋划,分步实施。
(一)搞好顶层设计,确保军地资源共享,真正军民一体化
战时做到“后勤”外包,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涉及到保障能力、经济效益、风险防控各个方面。顶层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战略、战役、战术三个不同保障层次,需求内容上也应充分涵盖物资、油料、卫勤、运输等不同专业的保障服务。指挥决策者必须首先弄清楚军事行动对后勤保障的要求,正确区分哪些保障可以自给,哪些可以通过“外包”来保障,制定完善的地方保障资源战时动员预案,规范战时保障合同的签订、执行、违约处理等一系列方法措施,规定“外包”力量的编组与运用,统筹考虑“外包人员的安全、管理以及伤亡、抚恤等一系列问题。
(二)建立健全组织管理机构,制定完善法规体系
“外包”是军地服务的高校集约,但通过“外包”在战时进行军事保障是有一定风险和代价的,因为资本的天性是逐利的,一旦利益受损,后勤保障就会变得不稳固,影响整个战局。因此建立协调便利、精干高效的组织领导机构,是确保战时军民一体化保障的首要因素。建议从国家和军队层面制定相关法规,通过立法的形式,明确战时“外包”公司承担的任务范围和类型,对其行为进行规范。
同时,军队后勤部门要推行后勤供应商、承包商资格认证制度,主要检查供应商的协议履行情况,供应的物资价格、质量等,并对严重违反协议的及时取消其资格和惩罚措施。完善资格认证制度和军队后勤“外包”法律法规、政策等约束机制,确保后勤“外包”机制的顺利推行,保障军队物资的质量和安全。
(三)加快军队后勤信息化建设,实现军地信息资源的互联互通
以大数据高度发展的背景为契机,大力发展后勤信息化建设,完善各类数据库数据,实现军地资源共享,精准地筹划和运用各种保障力量,对人员流、装备流和物资流实施全程跟踪,实时指挥和控制其接收、分发、调换,真正实现实时、实地、适量的精准保障。
(四)进行科学评估,构建应战应急转换机制
战时“外包”除了可能出现承包商的违约风险,还存在承包商的管理和安全问题。为了防止承包商人员的失泄密问题,平时要就“外包”人员管理中的各类风险防控问题进行研究,并且做到核心职能不外包。加大加强承包商和部队的军事演练,预测承包商人员的保障需求,处理承包商及其设备的保护警戒问题,制定相应的应急保障预案,真正做到“平时能应急,战时能应战”。
三、小结
实战条件下,选择“外包”保障是实现军事强国的必然选择,关系着国家的经济、军事命脉,应当全面、客观、系统的评价和利用。战时“外包”保障作为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考虑的方面很多,本文只是起到一个抛砖引玉的作用,对于战时如何配置“外包”资源、构建评价模型等都是今后需要研究的课题。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