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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优选九篇

时间:2023-06-01 15:26:48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建设项目合同管理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建设项目合同管理

第1篇

关键词: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对策

中图分类号:TU198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概述及目前建设合同管理的现状

建设工程项目合同属于经济合同,是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为了完成其所商定的工程建设目标以及与工程建设 目标相关的具体内容,明确双方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它是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在建筑工程项目实施建设过程当中的最高行为准则,是规范双方的经济活动、协调双方工作关系、解决合同纠纷的法律依据。

项目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完善的合同管理是企业健康运作的一个重要标志。由于合同形式的多样性和履行过程的多变性,许多企业对此很少有一个较好的办法来及时有效地实施合同的起草、修改、统计、监控等一系列管理工作。一个合格的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应该包括签署合同方资料档案、合同资料档案的管理,合同付款处理、查询、汇总的管理,合同收款处理、查询、汇总的管理,以及合同到期未付完款、到期未收完款的全面跟踪监管控制,并具有严格的系统用户及分级权限控制,保证了企业合同数据的严格保密性。目前,很多企业采用传统的人工管理方式结合电子表格来进行合同管理,这种管理方式存在诸多弊端,如:效率低、保密性差、电子表格容量小、关联性差、不易于查询、更新和维护等。工程的建设过程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生产过程,并有着自身的规律和特点,具有明显的行业特征。从项目建设的过程中看,可分为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和生产运营等各个阶段;从专业技术角度看,项目建设涉及到建筑、结构、给排水、电、燃气、电讯,市政、园林绿化等专业设计和施工活动;从所消耗的资源看,需要劳动力、各种建筑材料、施工机械、建筑设备、建设资金等,工业项目更需要专业化的生产设备。由于社会化生产和专业化分工,一个工程往往需要众多的单位参与前期策划、规划设计、建筑安装、材料设备供应及其他工程咨询等活动,小型项目可能需要十几个参建单位,大型项目往往需要几十个.甚至成百上千个参建单位。这些单位从各自的角度和各自的利益出发,通过分工协作,共同努力,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合同就成为维系这些参建单位,调节各方权利义务关系的纽带。当然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会出现一系列违约行为,所以建设工程合同索赔就应运而生。随着国内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并部分走向国际地位市场,一方面建设企业为了更好的开拓外部建设市场,承包商在工程履约过程中如何降低风险,保护自己,并赢得应有利润,显得尤为重要,其中一个非常有效的手段就是做好工程索赔;另一方面建设单位为了合理控制工程造价,一个重要因素就是要防止和避免工程索赔的发生,并做好对承包商的索赔工作。面对当前我国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存在以及亟需解决的问题,我国应在工程合同管理方面加强应对措施,以保证我国在工程合同管理领域成熟的发展。

2. 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及其基本原则

合同管理是指企业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其中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是合同管理的内容;审查、监督、控制是合同管理的手段。合同管理必须是全过程的、系统性的、动态性的。合同管理系统,是建立在信息技术基础上,利用现代企业的先进管理思想,为企业提供决策、计划、控制与经营绩效评估的全方位、系统化的合同管理平台。

合同确定了工程项目的成本、工期和质量等目标,规定了合同双方责、权、利的关系。因此,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对整个项目的实施起着控制和保证的作用。在现代工程中,没有合同意识则项目整体目标不明确:没有合同管理则项目管理难以形成系统,就不能实现项目的目标。在现代建筑工程中,不仅需要专职的合同管理人员和部门,而且参与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其他各种人员和部门都必须精通合同,熟悉合同管理和索赔工作。所以合同管理在开发、设计、监理(咨询)、施工等过程中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现在人们越来越认识到合同管理在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的特殊地位和作用。国外很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公司和大的工程承包企业都十分重视合同管理工作,将它作为工程项目管理中与成本(投资)、工期、组织等管理并列的管理职能。合同管理作为工程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必须融合于整个工程项目管理中。要实现工程项目的目标,必须对全部项目及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实施有效的合同管理。合同管理与其他管理职能密切结合,共同构成工程项目管理体系。

合同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合同当事人在合同的签订、执行、解释和争执的解决过程中应当遵守的基本准则也是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在审理、仲裁合同纠纷时应当遵循的原则。合同法关于合同订立、效力、履行、违约责任等内容,都是根给据这些基本原则规定的。

3.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重要意义

建筑工程项目合同属于经济合同,是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为了完成其所商定的工程建设目标以及与工程建设 目标相关的具体内容,明确双方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它是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在建筑工程项 目实施建设过程 当中的最高行为准则,是规范双方的经济活动、协调双方工作关系、解决合同纠纷的法律依据。

3.1加强合同管理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

使用合同来引导和管理建筑市场 ,顺应了政府转变职能 ,应用法律、法规和经济手段调节和管理市场的大趋势。而各建筑市场主体也必须依据市场规律要求,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就是合同管理。

3.2加强合同管理是进行有效项目管理的需要

合同管理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任何建筑工程项目的实施都是以签订系列承发包合同为前提的,忽视了合同管理就意味着无法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费用进行有效控制,更勿论谈及对人力资源、工作沟通 、工程风险等进行综合管理。只有抓住合同管理这个核心,才可能调控整个建筑工程项目的运行状态 。

3.3加强合同管理也是规范各建设主体行为的需要

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界定了建设主体各方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关系,是建设主体各方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同时也是正确处理建筑工程项目实施过程当中出现的各种争执与纠纷的法律依据。纵观目前我国建筑市场的经济活动及交易行为,所出现的诚信危机 、不正当竞争多与建设主体法制观念淡薄及合同管理意识薄弱有关。加强合同管理,促使建设主体各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并处理所出现的争执与纠纷,能够起到规范建设主体行为的积极作用 ,对整顿我国的建筑市场起促进作用。

4. 工程合同管理中问题的应对对策

4.1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建设工程合同法律法规

完善和健全法律法规是确保建筑市场正常运行的首要前提,是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基础依据。制定从项目可行性研究至工程交工验收全过程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将工程建设整个过程纳入法制轨道进行规范和管理,对于规范建筑市场主体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增强各方主体的法制观念具有重要意义。针对建筑市场中的信用缺失、合同履约率等问题要及时进行研究和探索制度创新,制定新的更规范的法律法规矫正市场运行中的种种偏差,遏制消极因素,规范各方行为同时对不断出现的新问题要制定相应的更具操作性的法律法规,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为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创造更好的宏观环境。

4.2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并善加利用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一是建立定期工作报送制度。这要求各职能部门必须将本部门的工作情况及未来一周的工作计划报送到合同管理处,使合同管理人员及时掌握合同履行的动态,对发生的各种状况作出决策。二是建立合同交底制度。这要求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对其他各级项目管理人员及工作小组负责人进行合同交底,阐明合同主要内容。此外,还应该将相关事件的责任分工到组,使他们明确自身工作范围和责任,尽心尽职地履行职责,积极配合其他方面,共同实施合同管理。三是建立补充合同制度。与工程重大变更相关的事件,如项目的任务范围、合同价款、标准范围,必须估算该重大变更对工程成本、进度的影响,及时通过双方谈判协调签订补充协议。

合同管理环节繁多,包括合同的洽谈、草拟 、评审、签订、下达、交底 、学习、责任分解 、履行跟踪 、变更、中止 、解除、终止等,建设单位要规范本单位的合同管理,就应该首先就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一个环节建立和健全一系列可操作的合同管理制度,使其合同管理有章可循。我认为合同交底制度、补充合同制度、定期工作报送制度及进度款审查批准制度是每一个建筑单位都应该建立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签订后,合同管理人员应该对各级项目管理人员和各工作组负责人进行合同交底,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做出解释和说明,形成合同交底制度。即合同管理人员将各种合同时问的责任分解落实到各工作小组,明确其工作范围和责任,通过合同任务的层层分解将任务落实到人。而定期工作报送制度要求各职能部门将本部门的工作情 况及未来一周的工作计划报送到合同管理处,确保合同管理人员及时掌握工程信息,对各种问题做出正确决策。鉴于当前成本核算人员因对现场合同情况熟悉而不能将费用索赔的项月及时纳入当月付款要求中的现状,建立进度款审查批准制度有利于合同管理部门从合同角度对进度款进行审核。作为一名合同管理人员,应该能够熟练运用建筑单位所设立的各项合同管理制度,将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将其作为实现合同管理工作的有力武器 。

4.3规范建筑施工合同文本

目前大部分施工合同条款是针对发包方制定的,着重强调了承包方的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性条款偏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规定不够详尽,也缺少规范有效的惩处措施。同时,由于目前建筑市场的激烈竞争和不规范管理,工程建设队伍与建设规模不协调,导致在建设工程承包活动中业主方居于主导地位,未规避风险,向承包商提出的条件苛刻并且略显不平等的特质。为了规范建筑市场的合同管理,国家相关部门出台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反映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和风险,同时行业监管部门要严格执法,加强监管力度。

在合同文本的形式上,应该尽量采用合同示范文本。在实际工作中,因为使用不同格式的合同而产生经济纠纷的例子并不鲜见。因此,应该尽最使刖合同样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非特殊情况,勿使用发包承包双方自行拟设的合同文本格式。此举可以有效防止所拟定的合同出现缺项、漏项及不平等条款。同时,也有利于行政管理机关对合同实施进行监督,有助于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及时裁判纠纷,维护双方的合法利益。

另外,在拟定合同文本的内容时,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对工程现状进行深入调研,使拟定合同具有预见性,且要对合同进行细致分析,避免所拟定的条款出现歧义。拟定合同文本要把握以下要点:明确合同订立时间及优先顺序;约定价款中核定工程量清单的时间期限;专用条款中明确组成合同的文件及解释顺序:重视索赔条款的拟定。应该对所拟定的合同初稿进行合法性分析及完备性分析。确认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是否具备相应资格;工程项目是否具备签订与实施合同的条件;招标投标过程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合同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要确保构成合同的各种文件齐全、合同条款齐全、合同用词准确、对工程可能出现的不理情况有足够预见性 。

4.4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

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是加强企业合同管理的核心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做法:一是选择高素质的合同管理人员。可以通过公开考评和竞争招聘方式选拔人员,在使用过程中坚持优胜劣汰的原则,把优秀人才放在这个岗位上。二是组织好在职培训。可根据企业与市场的实际,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在职学习,扩充专业知识,研讨当前业务热点问题。三是定期选派人员到有关院校深造。企业应该加大人员培养力度,建立专项资金培育相关技术及管理人员,定期选择工作出色、有发展前途的业务骨干进有关院校深造,研习最新前沿理论,使之更高与实际工作相结合。

4.5建立合同管理信息系统

随着现代工程建设项 目规模的不断扩大,工程信息量也不断扩大,信息交流的频率与速度也在增加,相应的工程管理对信息管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信息化管理给工程项目管理提供了一种先进的管理手段。合同在签订、履行乃至终结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信息资源,这些信息资源既是现有合同的总结,又为今后的合同管理提供宝贵的经验资料。加强合同实施过程的信息管理,必须从两方面着手:一是建立项目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对有关信息进行链接,做到资源共享,加快信息的流速,降低项目管理费用,二是加强对项目参与方的信息管理,信息发出的内容和时间应有对方的签字,要及时处理对方信息的流入。

4.6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

施工合同索赔管理工作是培育和发展建设市场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国工程承包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对工程索赔认识不足。缺乏推行工程索赔所需的意识和动力。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合同管理索赔要求承包商在签订合同时要充分考虑各种不利因素,分析合同变更和索赔的可能性,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赔策略;在合同整个履行过程中,要随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结合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研究。合理履行合同,不仅有利于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更重要的是有利于企业尽快适应国际工程建设规范,提高企业未来的生存能力。

4.7实行合同实施监督

工程实施监督是施工合同管理的日常事务性工作,施工合同监督可以保证施工合同实施,按合同和合同分析的结果进行。首先要协调业主、工程师、项目管理各职能人员、所属的各工程小组和分包商之间的工作关系,对各工程小组和分包商进行工作指导或做经常性的合同解释。使工程小组都有全局观念。合同项目管理的有关人员每天检查、监督各工程小组和分包商的合同实施情况,在进入施工现场后对工程变更进行有效管理。其次是实行合同评审制度,每份合同签订 前就进行严格、细致的合同评审,找出其中存在的缺陷和潜在风险,制定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法律风险。还要跟踪合同实施情况。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实际情况的复杂性,可能导致合同实施与预定目标偏离。这就需要合同实施情况跟踪,以便尽早发现并纠正偏离 。

5.结束语

总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是建设项目管理的的核心,也是建设项目责任主体的管理核心,合同履行得怎么样,直接关系到建设项目及企业的经济社会效益。加强对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认识,健全合同管理机构,提高合同人员素质,研究强化合同管理的对策和措施,高效进行建设项目合同监督,控制,认真履行合同的责任义务,达到项目合同管理目标,使建设项目及企业收到的经济社会效益,从而促进建筑业及企业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 陈友胜.刘婕.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及绩效评估[J].当代经济.2008年

[2] 赖一飞.夏滨.张清.工程项目管理学[M].武汉大学出版社.2006年

[3] 韦海民.建设工程合同管理[M].西安: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2010,257-261

[4] 李雷.周永恒.论述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J]. 云南水力发电,2011,27(3):57-59

第2篇

关键词: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正常履行

Abstract: Contract management of construction project is a very important content of the project management. A contract management personnel must strictly conduct the performance and change of the contract based on familiar with the characteristics and relevant content of project contract. Only in this way can we ensure the normal performance of the contract of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s.

Key words: construction projects; contract management; normal performance

中图分类号:TU723.1 文献标识码:A

一、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的特点

1. 经济法律关系的多元性。

主要表现在合同签订和实施过程中会涉及多方面的关系,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进行施工管理,而承包单位则涉及专业分包材料供应和设备加工、以及银行、保险等众多单位,因而产生错综复杂的关系,这些关系都要通过经济合同来体现。

2.内容庞杂、条款多。

由于每个工程项目的特殊性和建设项目受多方面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所以合同中除一般条款外,还包括特殊条款,并涉及保险税收、专利等多项内容。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全面考虑各种因素,以免产生不良后果。

3.合同履约方式的连续性和履约周期长。

这是由建设工程的特殊性决定的,由于建设项目实施必须循序渐近地进行,所以,履约方式也表现出连续性和渐进性。这就要求项目管理人员要随时依据合同和实际情况进行有效地管理,以确保合同的顺利实施。

4.合同的多变性。

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经常会出现设计变更或合同条款的修改,所以项目管理人员必须加强对变更的管理,做好记录,作为索赔、变更或终止合同的依据。

二、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常见问题

1.建筑企业施工合同管理与投标管理脱节

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与招投标管理有着密切的内部联系,它是有效控制施工进度、施工质量、施工资金投入的法律性文件。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施工企业招投标中‘经济标’、‘技术标’编制及管理与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管理分属公司内不同职能部门及工程项目组。一旦投标中标,施工合同与甲方签订后,此‘合同’只是以文件形式转给项目经理部,技术交底往往流于形式,最终使得施工合同管理与招、投标管理在实施过程中严重脱节。

2.很多中小项目没有按合同示范文本签订施工合同

为了培育和发展规范化建筑市场,自1991年,建设部和国家工商管理局联合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1999年又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目的是规范合同当事人双方的行为,维护建筑行业内正常的经济秩序。但是,一些建设单位不能严格按照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施工合同,个别企业自制不规范的施工合同文本,与施工企业签订施工合同,也有的建设单位的建设项目未按规定的程序报建及招、投标,由建设单位自己指定施工单位,用自己制定的施工合同文本与承包商签订施工合同。

3.施工合同背离招标文件和投标书内容。

在工程项目招投标中,招标文件是建设单位向施工企业发出的订立施工合同的要约,投标文件是施工企业回复建设单位要约中全部条款的承诺,是施工企业向建设单位做出按要约签订施工合同意思的表示。由此看来,招投标文件是签订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之一。但有一些业主存在着买方市场优势地位,或者要求附加条款,或者强调施工企业一次包死,不计风险包干费,使最终签订的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及投标书出现较大的背离,从而为施工合同的执行带来很大困难。近几年来,建筑市场内的法律法规不断健全、完善。尤其是《建筑法》、《招投标法》及《合同法》的实施,各级政府对一定数额以上的建筑项目明确要求应按建筑程序办事。然而,仍有一些单位依仗天高皇帝远,对个别项目不报建、不招标;或先招标,后报建;或明招、暗定;较普遍的存在强行要求施工企业垫资施工;随意压减工期;压减造价;提高质量要求等等。最终都是使施工合同的管理及执行得不到保障。

4.施工合同中用词错误、矛盾及二义性问题,导致合同履约率低。

由于工程承包合同条款多、相关文件多,其中错误、矛盾及二义性问题常常难免。按照建筑施工合同的一般解释原则,承包商应对施工合同的理解负责,业主应主动为合同文件起草,应对合同文件的正确性负责。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是施工单位根据业主的意思,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草拟合同协议条款,经业主认可后签署,往往几经确认,最后招、投标文件中相应的合同条款已相差很远。究其原因,一方面是施工单位不重视,认为合同只是一种表面形式,重要的是与甲方代表及上面领导的‘沟通’,造成合同文字表述错误和矛盾用词大量出现,甚至一些施工单位被迫有意使合同用词错误、矛盾,或设置二义性问题,留待事后通过‘沟通’解决;另一方面,承包商常常在合同签署上过分迁就业主,主要表现在‘质量等级’要求提高;‘工程进度’要求缩短;‘工程造价’要求让利,最终或违反自然的建设规律,或低于工程成本,使得工程质量无法保证,合同执行必然受阻。导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低。另外,确有一些施工企业在承接工程后放松管理,不能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或材料、机械资源从不同项目工地互相拆借,或资金投入不足,或部分资金转移,拆了东墙补西墙,使工程质量得不到保障,工期拖延。

5.合同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

合同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的问题普遍也存在,一些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仍处于分散管理状态。合同的归档程序、要求没有明确规定,合同履行过程中没有严格监督、控制,合同履行后没有及总结、归纳,合同管理粗放。合同管理软件的开发、应用滞后,没有按照现代项目管理理念建立信息化的合同管理制度,没能实现项目内部信息资源的有效开发和利用,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信息化程度偏低。

三、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措施

1.大力推行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第3篇

近几年来,随着公路建设的得到飞速的发展,公路建设项目也不断增加。合同管理工作贯穿在公路施工的全过程都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制定一个合格的项目合同是进行施工的首要前提和重要保证。笔者结合自身实践经验,总结了公路建设项目合同的依据,阐述了公路建设项目合同的相关内容,提出了项目合同风险的防范方法以及措施,从而为公路建设项目的管理以及科学决策提供一些依据。

关键词:公路建设;合同管理;措施

一、公路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依据

公路工程合同管理的依据主要分为法律依据和合同依据。

1、法律依据。主要包括涉及公路建设项目与合同管理的一些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通常有以下方面:合同法、公路法、担保法、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安全生产法、招标投标法、民法通则、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等一系列与公路工程建设和合同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

2、合同依据。施工合同文件是公路建设合同管理的重要依据。通常包括以下方面:合同协议、投标书、投标书附表、中标通知书、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合同通用条件合同等一系列构成合同的文件。另外,还有业主、承包人、监理人之间的信函、交流信息、会议记录、检测和实验报告等文件。在由业主和监理人共同签订的合同中,因为监理人是在业主委托的,应该依照合同中所要求的规定进行施工项目的监理。因此,合同文件才是监理人实施合同管理的最主要依据。

二、建设项目合同的内容

1、建设项目的工程分包

当合同生效之后,双方都必须按照合同履行承诺。但是当承包人在得到审查批准并获得业主的许可后,可以把其中的部分工程转交给第三方承建;或者业主以招标的形式安排另外的分包人当作特殊分包人,并让承包人与特殊分包人进行合同签订。在项目的分包问题上,因为建筑市场上存在大量专业施工队伍,在建设项目的施工方面有技术专长,但是因为他们过于分散、综合实力不强,单独投标是难以中标,因此不能独立承包工程。多以可以让专业施工队伍分包所特长的建设工程项目,更能保障工程的质量,降低单价,保证合同顺利履行。

2、建设工程的延期与变更

在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合同双方可以根据某些原因提出工程延期与变更的决定,但延期与变更必须在证据足够以及获得业主批准的情况下才可以实施。根据合同的规定,承包人有权利提出工程延期,其受理条件必须满足相关规定:(1)非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期完工;(2)承包人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工程延期申请;(3)具备了延期的详细资料和有关证明等,与此同时,工程变更是建设工程施工的一种特殊表现方式。通常由合同任一方当事人、第三方提出变更的要求,由业主许可后方可执行。并且承包人有权获得相应的报酬或者工期的补偿。在施工过程中引起工程变更的原因主要有:(1)出现难以预知的情况;(2)环境发生异常变化;(3)、业主、第三方、承包人或者监理人提出要求;(4)设计上的不足 ;(5)承包人出现违约。

三、公路建设工程的合同风险

合同风险是合同中的可变因素,综合了工程风险、业主资信风险、外部环境风险,是各种风险的集中体现。合同风险的客观性,是由建设项目的复杂性所决定的,需要合同双方一起承担。依据合同主体的操作,公路建设项目合同风险主要分为客观性合同风险以及主观性合同风险。

1.客观性合同风险

合同的客观性风险是公路建设工程中的一种合同风险,指的就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合同规范和国际习惯的要求,在工程的进行过程中可能会引起的风险,而且所引起的风险责任是合同双方都无法逃避、即使再大的努力也难以控制的一些变化性因素。

2.主观性合同风险

相比合同的客观性风险,合同的主观性风险有很大的不同,它通常是指因为人为因素造成的,而且可以经过人为努力得到避免或者控制的一种合同风险。在大量公路建设项目的施工合同中,业主通过竞争地位的有利条件、合同条款制定的便利因素,通过苛刻的要求将风险包含、隐藏在合同条款中,让承包商答应。而一般情况下,承包商由于实力有限,缺少话语权,不敢力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任由业主的摆布;或在进行合同谈判时只看重价格和工期,而忽视其他条款,在合同的签订上表现出盲目性和随意性,这就使得合同谈判和签订难以体现平等性,增加了履行合同的风险;承包商轻信业主在合同以外的妥协和许诺,丧失了法律约束力等情况。

3、索赔

按照事件的性质,索赔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违约索赔、工程变更索赔、工程延期索赔、合同终止索赔和工程加速索赔。在索赔过程中主要方式是费用索赔,通过合法的程序向对方申请或要求获得的适当的经济补偿。费用索赔是合同双方的合法权利,是一种经济上的补偿方式。

四、合同管理风险防范措施

1.识别合同风险、做好风险分析

要做好合同风险的识别工作,首先要对风险因素进行分解,然后制成风险结构层次图,其次通过反向思维将不利因素寻找出来,从另一个角度来进行论证,最后,通过对项目的评估以积累经验,加强识别的精确性。因为我们将风险定为不利事件发生的几率,因此发生合同风险与出现不利结果的概率是呈负相关的。在公路项目中,只通过风险估测的三个参数来提供依据是无法满足的,还需加强公路项目的性能做深一步的分析,也就是风险分析。

2.在合同管理的指导思想上,在合同的签订之前,要争取签订一个有利的合同,而且要坚持“利益原则”,因为合同双方在法律上都是平等的,合同一旦订立,任何一方都不能随意毁约。承包商有权要求签订一个平等而互惠的合同,这是任何一个承包商降低或转移风险的最基本原则。利益原则不但是合同谈判过程中和最终签订的根本原则,而且是整个建设项目工程合同管理的根本原则。

3、商签合同时要指派熟悉、精通合同管理的专业人员参与。通常情况下,建设合同都是由业主通过专业性很强的法律专家或者咨询顾问的咨询而拟定,合同质量很高,其中可能隐藏了大量的对承包商的不利因素。因此,这就要求承包商必须具备既掌握工程技术又懂法律,业务能力强的高素质谈判人员,这也是降低合同风险的人才保证和重要途径。

4.在签订合同的策略安排上,承包商应善于中和合同风险,使得风险在合同双方的合理分配。

承包商应该认真研究合同中的任何一项条款,不要轻易接受业主的免除条款。不然,业主就极可能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以法律障碍和合同依据为借口,拒绝承担承包商的损失补偿,并通过合同中隐含的免除条款拒绝付款、推卸责任,让承包商蒙受重大损失。

5.在合同正式签订前要采取严格的审查措施。在合同正式签订之前,要申请有关部门对合同进行评审,对合同的每一个条款进行认真的审查核对,大致要点有:施工合同的合法性,业主的审批手续的完备性,合同有没有必要进行公证和批准,合同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合同双方责任和权益是否平衡,合同实施可能会造成的后果等等情况。

6.在合同的签订和实施过程中,须以书面材料为准。不得以口头承诺或保证作为凭证,这是对合同风险进行防范与控制的一个根本原则。双方谈判的结果、得出的决定或承诺,只有写入合同,在双方签字后才能最终确定。

7.及时办理竣工验收相关手续

在公路建设项目的合同履行中,经常出现在竣工验收后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办理竣工手续的情况,这样会造成大量问题,比如工程竣工时间的认定、工程保修工作的承担、道路的养护工作和费用等。所以,务必严格依照合同的约定做好竣工验,及时办理有关手续,这也是防范公路建设项目合同风险的一个重要原则。

8.按时提交结算报告,及时进行结算。承包商必须按照合同的规定,按时提交结算报告,经过审查后,做好工程款的结算;如果出现承包商不能及时提交报告的情况,即使出现合同纠纷,也无法按照合同的约定追究业主延期支付款项的违约责任。所以,做好结算报告的及时提交是承包商防范合同风险的一条重要措施

结论

一个建设项目而言,其合同管理工作的质量好坏不但能够反映一个施工单位的施工能力,而且会对其在一个项目上的收益有直接影响。因此,必须十分重视合同管理在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中的应用。

参考文献:

1、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1-2000.

第4篇

[关键词]合同管理;管理职能;工程项目

[中图分类号]F25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6432(2012)23-0036-02

1 引 言

近年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迅速,同时许多问题也应运而生,基本建设领域也不例外。我们知道,我国基本建设领域大多采用招标承包制,其中,招投标和合同是非常关键的步骤。招投标是为了帮业主选择好的承包商或者合作伙伴,而合同明确了两者之间的法律责任,需要在招投标文件基础上对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进一步做出规定。同时,为了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在合同中应该制定明确的经济条款、技术条款、进度条款和违约责任条款等。

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中,合同也是必不可少的,素来被称为“建设宪法”。一旦合同的当事双方遇到纠纷和争端时,合同的作用就凸显出来了。不管双方通过何种方式解决纠纷和争端,都需要依据合同条款的规定来执行。实际上,合同管理就是指及时地对项目合同的签订、执行、解除和更改等环节进行全面的监督与检查,确保能采取有效的措施充分处理在合同实际执行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纠纷问题,从而确保项目合同能够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以及全面执行。本文结合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并以水电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为例,阐述了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从而提出加强合同管理的建议。

2 合同管理在水电建设项目中的重要性

众所周知,工程项目合同有着法律效力,有助于协调双方工作关系和处理合同纠纷等,从而能够保障规范有序的经济活动。合同管理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相关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并通过法律手段对双方的合同关系进行组织、指导、协调以及监督,从而能有效地制止违法违规的行为。目前,随着我国水电建设的快速发展,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当前我国合同管理的现状是不容乐观的,存在很多问题,比如对合同认识及重视不够、合同执行力度不够、招标监督机构和合同管理机构缺乏权威性等,因此必须充分认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

2.1 加强合同管理,使其与市场经济条件相吻合

加强合同管理,为政府部门的监管提供了很大的便利,政府相关部门可以依据法律法规,并结合合同的条款,全面的调节和管理市场发展的基本动向。同时,各个市场的主体部分也应根据相关政策和市场变化,建立系统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

2.2 加强合同管理是有效项目管理的实际需要

合同管理是项目管理的核心部分,对于任何一项项目都不例外。一旦忽略或小觑了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就无法对项目工程的进展速度、工程质量以及工程风险等进行有效的监管和控制,这样一来就更谈不上对项目整体成本费用的控制以及人力资源的充分合理的利用等。所以说,加强合同管理是确保项目有效、顺利进展的保障。

2.3 加强合同管理是规范相关主体行为的法律依据

我们知道,市场经济活动离不开交易行为,但交易行为又伴随着各种诚信问题以及采取不良手段竞争的问题。目前,由于经济主体缺乏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而造成严重后果的现象是司空见惯的,而这些后果的造成与他们缺乏必要的合同管理意识是分不开的。项目合同明确地规定了主体各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各方之间的关系,因此加强合同管理,不仅为主体各方履行义务、权利提供了有利的法律基础,而且它还是处理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矛盾的法律依据。

2.4 加强合同管理是我国迎接国际竞争的需要

加强合同管理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迎接机遇和挑战的必备基础。2001年11月10日晚6时38分(卡塔尔首都多哈当地时间),世界贸易组织(WTO)第四届部长级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申请,中国将从12月11日起正式成为世贸组织成员。这一消息无人不为之振奋,但这也标志着我国经济市场将全面开放,国外市场也会进入到中国,冲击着我国传统的经济贸易行为。在面对WTO所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时,我国经济市场在发展过程中必须适应国际市场基本规则以及国际惯例,不断地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加强合同管理,这样我国企业才能与国外企业一争高低,才能巩固我们的市场地位。

3 当前水电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水电建设工程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属于现代工程,以合同管理为中心。而合同管理体系存在缺陷在所难免,主要有以下两点。

31 合同履行主体的分工不明确

在项目的招标投标过程中,如果一个企业中标,那么企业将与项目经理签订内部经营责任书,把合同直接授予项目经理或项目部。此后,企业法人将不再关心合同的履行情况,也不关心对项目上带来的巨大亏损,而只注重项目经理按经营责任书返回的企业利润。这种把项目部作为合同的责任主体,企业法人却远离合同管理的现状是我们很多在建工程项目亏损的重要原因。

因此,我们必须把合同的责任主体和履行主体界定为:①项目经理或项目部是合同履行的执行主体。应以合同管理为中心,强化全员合同意识,认真研究合同条件,全面收集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原始依据。若出现纠纷,应根据合同及时认真地开展索赔工作,从而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②企业法人是合同履行的责任主体。要把合同履行的最终责任落实到企业法人身上,当然合同的最终权益也应由企业法人来享有。这样,企业法人对项目合同管理才能负责到位,项目经理负盈不负亏的问题才能得到根本的转变。

32 企业法人合同管理部门与项目部合同管理部门工作的脱节企业合同管理部门对项目合同管理缺乏业务指导,导致企业法人合同管理部门与项目部合同管理部门工作的脱节。与此同时,项目部也未能及时反馈合同履行中的各种信息,造成项目合同管理出现无法弥补的漏洞。所以,企业法人合同主管部门在对工程项目合同进行建档时,应注意分类,并按照合同履行进展。此外,还要注意定期评审合同,及时发现和纠正重大偏差。同时,项目部的合同管理部门,应定期向企业提供项目合同履行情况的详细书面报告,对合同中的疑难问题主动聘请企业合同专家进行及时处理。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我们知道合同管理中的主要环节是工程的变更和索赔,它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很大。同时,一旦各阶段隐含的问题全部暴露出来后,还可能出现一些意想不到的事件,再加上管理协调不力,就会出现原不该发生的变更和索赔。因此,我们需要特别研究并加以防范对工程建设具有实际意义的变更索赔问题。

4 加强合同管理的建议

对企业来说,合同管理有着非常大的作用和意义,它不但可以满足市场的需要,使企业的生产经营与市场接轨,还能确保企业在履约过程中自身的合法权益,从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不管如何,在加强合同管理时,首先必须按照以下四条基本原则来执行。①以法律为依据。只有以合法为前提条件,才能切实保障业主的根本利益,促进工程的顺利建设。②以工程实际情况为出发点。③以预防为主,减少甚至避免纠纷和索赔的发生。④保持权责一致,最大限度地将建设工程参建各方的权利、义务及责任纳入到合同管理的范围中,使参与项目建设的任何一方都能以合同为依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共同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完成。具体来说,应该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41 加强对承包商和合同管理人员的资质管理

在严把承包商资质管理的同时,还要加强项目合同管理队伍建设。不但要对承包商的违法行为进行严肃处理,从而维护稳定有序的市场环境,从根本上解决目前市场上供求失衡与过度竞争问题,还要加强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可以采取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的制度。

42 加大合同管理力度,保证施工合同全面履约

为保证施工合同全面履行,要加大合同履约管理力度。同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把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列为整顿规范市场工作的重要内容,对资金不到位的项目不予办理施工许可,不得组织招投标,努力净化建筑市场,进一步维护承包商的合法利益。

43 加强合同法律意识和施工合同索赔管理工作

大部分的承包商在签订合同时,由于缺乏法律和合同意识,对其中合同条款往往在并未做出详细推敲的情况下就草率签订,与此同时,我国工程承包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广泛存在工程索赔认识不足的现象,最后出现纠纷时很难处理。因此,在签订合同过程中,承包商要对合同合法性、严密性进行认真审查,把合同纠纷控制在最低范围内,同时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要随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结合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研究,从而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

5 结 论

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管理的一项核心内容,也是水电建设项目中必须重视的一个问题。成功的合同管理是把合同的权利和义务按职能分工分解到各个部门,以确保它们履行属于自己职能范围的权利和义务。只有这样,合同管理才能真正到位,履行责任才能真正落实。综上所述,合同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子系统、分系统的共同配合,才能确保合同的全面履行。

参考文献:

第5篇

【关键词】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合同是建筑工程中甲乙双方的契约,贯穿整个工程建设的始终,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充分理解合同对建筑工程的重要意义,要在实际工作中对合同管理进行探索研究,不断对本单位的规范合同样本进行升级,全面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一、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1.1 加强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可以有效避免合同纠纷

工程建设项目一般都有较长的建设周期,巨大的建设资金投入以及严格的质量和工期要求。但当前我国部分建筑施工项目的发包方与承包方比较欠缺诚信意识和法律意识,部分承包建设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按期保质完成建设任务,而部分发包方则利用部分合同条款不规范或者不明确的内容来增加质量或者工期的要求,延缓付款的速度,给建设工程项目带来了很多合同纠纷,不利于我国建设工程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完善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可以有效的解决合同纠纷,督促承包方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和工期组织工程建设施工,确保发包方按照合同的约定按时支付相关的工程建设款项,保证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和工期,促进我国工程建设项目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1.2 加强工程建设合同管理是我国建筑企业进入海外市场的前提

随着我国加入WTO,我国部分大型施工建筑企业开始了开拓海外市场的进程,海外市场的开拓对企业合同管理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与我国国内环境相比,海外市场更加注重合同的严谨性,合同会涉及到汇率变化、国家外交政策调整以及国际环境局势等一系列因素的影响,部分大型施工建筑企业已经因为合同管理不善的原因在海外市场遭受了巨大的损失。因此,我国建筑企业要想开拓海外市场,首先需要强化合同管理的能力,防止因合同管理不善导致的大规模亏损事件的发生。

1.3 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是提高国家投资效率的需要

随着经济的发展,国家投入大量资金进行基础设施建设,一方面改善了我国基础设施建设的水平,提高了老百姓的生活水平;另一方面,还刺激了经济的发展。在大量投资建设的背景之下,建设项目的合同管理至关重要。在投资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工程建设成本过高、工程工期不能保证以及工程质量太差,这些问题都严重的影响了国家投资的效率,不利于我国宏观经济的发展。只有提高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水平,利用严格规范的合同来引导和督促工程施工企业的施工行为,才能保证国家投资目的的实现,提高国家投资的效率。

2 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2.1 职能缺位

在合同管理方面,职能缺位是一个重要问题:第一,在部分施工企业内部管理合同的机构还不够完善,直接导致职能缺失。第二,没有能够有效落实合同管理的配套规则以及相关制度等。以上问题直接导致了合同签订的过程中,出现条款不全面以及内容不严谨等问题。

2.2 合同签订不规范

标准合同文本是有其特定的样式和蓝本的,但是在实际的合同签署过程中,有部分业主从自身的经济利益出发,为了逃脱国家的管理,获取更高的经济效益,往往要求与施工单位既签署符合规定的假合同(阳合同),同时又私自签署实际执行的合同(阴合同),这种阴阳合同致使合同管理市场一片混乱。一旦发生合同纠纷,处理工作难以进行,各方利益不能得到有效的保障。

2.3 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等价有偿的原则

标准合同文本应该是公平公正的,但是在实际的合同签署过程中,施工单位为了能够迎合业主的口味,进而实现竞标成功,组织建设的目的,对投资方要求的部分不合理条款有退让,合同签订的条款不规范,甚至出现了极为不公平的现象,这样,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失去了自身的严肃性,同时也违背了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

3 施工企业改进工程合同管理工作的对策分析

3.1 明确规定管理职能

目前,在一些施工单位当中,管理合同的部门为其他管理部门的附属部门,为了改善这一不良现象,则需要将管理合同的部门独立出来,形成一个专业化的合同管理部门。此外,不管施工企业的规模是大型还是小型或是中型,都应在其内部设立管理合同的专门机构,如果企业具备相应条件,则可以在其内部建立起自下而上以及相对完善的系统用于合同的管理。为了进一步确保管理合同的部门具备良好的专业素质,则应在企业内部设立专业法律顾问机构。

3.2 规范化管理合同流程,应用合同范本

施工企业要在合同范本的基础上针对实际工程情况进行补充。总结既往的经验,对合同中容易发生纠纷的环节进行详尽的研究和周密的补充,最大程度的完善合同内容,并以此为基础,总结出使用与本单位的合同范本供后续使用,从本质上加强合同管理水平。在签订附属或补充合同时,要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流程进行,不能对原合同中的实质性条款进行更改,导致两份合同、两种约定的情况发生。

3.3 强化管理合同文件

施工单位在制定工程施工合同的过程中,应尽量确保合同文件与标准化的施工合同条款相符合,以便将合同当中的有关义务方以及权力方的职责规定下来,以预防出现过度承担责任风险;如若不然,导致风险成为现实,将可能带来严重损失。对此,工程的承包方应对合同文件进行仔细研究,并评价可能存在的合同风险,尽量避免在履行工程合同的过程中,签订双方可能发生严重风险纠纷的合同。同时,强化管理合同文件也能够降低出现额外成本的几率,使合同双方的关系变得相互融洽,避免了权责不明的争端。

3.4 完善评审合同以及监督合同履行的管理机制

在评审合同方面,应建立相应的制度,以规范工作程序。在评审合同时,应采用会议的形式;会议应由企业当中的高层领导负责组织以及主持,技术、财务、供应等相关部门应参加。在对工程进行投标时,负责管理合同的部门应及时与财务部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以便对招标文件进行全面化的评审,将投标企业确定下来;当中标之后,应对合同中的难点以及风险进行研究,研究之后将书面材料交给企业领导以及相关部门确认签字。在合同的签署阶段,应对合同文本进行再次评审,在此阶段,应对合同中的条文进行仔细推敲,以便及早将问题找出来,使之得到有效解决。在履行合同的阶段,管理工程的部门应连同管理合同的部门不定期或定期对项目进行评审,以便当出现问题时能够及时加以纠正,进而确保顺利履行工程合同。

3.5 当工程合同出现变更以及索赔纠纷时,应重视管理

在我国的工程建设行业当中,合同发生变更是普遍现象,特别是一些建设环境较为复杂、建设质量的要求较高以及施工建设投资较大的工程项目。对于发生变更的合同应重视管理变更过程,关注各方权力以及义务发生变化的问题,确保施工进度。此外,还应在工程合同中明确相关索赔问题,以免在发生纠纷时,使自身处于亏损状态。投标时,量力而为;在履行工程合同的过程中,不得疏忽一丝一毫。施工企业还应将自身的索赔意识提高,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应仔细阅读相关索赔条款,以便在出现纠纷时索赔工作具有充足依据

4 结语

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工作属于施工建设企业的核心业务之一。本文所探讨的问题以及所给出的解决办法都是针对当前施工企业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以及具体的解决措施,但问题的根源在于企业的高层管理者对合同管理重要性的忽视,要从根本上解决我国施工建筑企业在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还需要施工建筑企业高层管理者充分意识到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相关的制度建设和人才培养,依照国家法律和政策的规定来管理本企业的工程建设合同。

参考文献

第6篇

【关键词】高校;建设项目;合同管理

随着国家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我国高校近几年来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校园规划与建设成为社会建筑行业关注的热点区域,高校基本建设工作者遇到了很多问题,其中建设工程合同管理问题显得尤为突出,高校也出现了因合同制订不明而产生的法律纠纷,因此对高校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并寻找相应的解决对策是十分有意义。

1、高校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现状及存在问题

从目前高校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现状看,合同管理的重要作用未受到重视,管理的技术含量相对较低,虽然学校也出台了一些管理文件来规范合同的管理,但实际执行并不尽人意。合同的签订阶段和实施阶段均无规范的管理模式,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缺乏对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

1.1 合同条款不规范,合同变更随意性大

许多高校建设项目对招标条件和目的不够重视,只是为了满足招标投标的过程要求而走形式,主要目的就是为了选择施工企业而忽视了经济合同的签订。

合同价中暂定价过多,合同造价闭合不严,人为地留下价格调整空间。而且无相应的施工变更签证管理规定,签证管理松散随意性大。

1.2 合同签订不严谨

在高校工程建设中,承发包双方普遍对合同不够重视,在签订合同时根本就没有考虑到把合同作为解决纠纷的依据,在这种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就缺乏可操作性与完备性。例如:对于工期较长的工程,在施工期间一些材料价格发生较大波动时,调整方法没有约定:在施工期间,一些材料特别是大宗主要材料市场价格超过(降低)了双方约定的价格,虽然写明了可以调整,但没有写明调整的幅度范围。对于工程施工合同中明确了的需要发包方认质认价的材料,由于某种原因,承包方没有及时找发包方联系,对材料进行认质认价,使得承包方单独采购的材料价格发包方不予以确认,造成了双方在结算时的争议纠纷。

1.3 缺少规范的合同文本

合同的核心是标的价款,而施工合同的价款不同其他合同价款,因为在施工过程中修改、调整、补充随时可能发生,许多款项是不可预见的。虽然建设部和国家工商总局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但是,合同示范文本在经济合同的核心部分工程造价的约定和调整,存在许多不足。特别是目前尚无统一的分包合同示范文本。总承包商与专业分包商之间及各分包商之间经常因合同界面不清,责、权、利不明确而相互推诿,影响建设的顺利进行。

1.4 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

高校工程建设项目具有间断性,学校对工程建设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不高,很少培养和配备专业的技术管理人员。一旦进行工程建设,职能部门只能调配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大部分学校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物性工作,甚至直接指定由一般办公人员管理合同,一旦发生纠纷,就会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持。

2、高校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对策

2.1 要树立基建管理中的一切行为均以合同作为唯一依据的意识,合同运用于项目管理的各个方面,以合同、经济手段管理和实施管理。合同当事人双方必须共同按计划履行合同,实现合同所要达到的各类预定目标。对于合同的变更,合同的执行矛盾等其他内容,应认真按《合同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

2.2 要根据具体工程的情况和现实的社会经济环境条件,强化合同准备工作,坚持以施工图进行工程招标,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和随意性;强化工程招标中的合同意识,努力完备和详细一切技术资料和现场环境条件,使承包单位能够以最小的风险在完全公平的环境中进行投标竞争;严密制定合同文件,合理确定工程合同范围,事前分析可能存在的不确定事件和风险,有针对性的采取保护措施;工程合同价以中标价格为基础再增加3%作为工程不可预见费用,充分考虑和保证承包单位的利益,引导承包单位注重技术方案的竞争,集中力量用于工程的实施,从而保证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2.3 要认真对待工程合同索赔的管理。索赔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或未正确履行其义务,而使另一方受到损失,受损失的一方通过一定的合法程序向违约方提出经济或时间的补偿要求。针对基本建设工程的特点,目前的工程索赔主要是承包方向发包方提出的工期或费用索赔。处理合同索赔要遵循以下原则:索赔必须以法律或合同为依据;索赔必须建立在损害后果已客观存在的基础上;索赔应采用明示的方式,不能有任何口头上的承诺;严格按索赔程序操作,说明理由,分析原因,有依有据,合情合理,同时在时间上应有明确的法律概念。

2.4 培养合格的专业人才,监理合同履约监督机制和评价体系加强合同管理的业务指导,培养合格的合同管理人才,提高合同管理的技术含量,同时加强工程合同相关法律法规、工程索赔及各类工程纠纷仲裁和诉讼知识培训,推广合同管理理念,提高合同管理整体水平。

3、高校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建议

3.1 从组织上采取措施,实施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的合同管理,制定一整套合同管理的有关工作制度和规定,对合同管理的组织、合同管理的程序以及合同的起草、谈判、审查、签订、履行、检查、清理等每一个工作环节均作出明确规定。不管涉及到何种合同,都应认真阅读理解,搞清楚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尽量采用规范的合同文本。

3.2 建立起项目合同管理程序,实现全过程、动态的合同跟踪管理要重视合同的签订管理,强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变更、调整、补充等的管理,保证合同履行的统一性和连续性。必须重视合同变更处理的程序和依据,发生重大变更时,应同时进行合同变更;发生与约定不符的情况时,要及时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并明确相应作废的条款、协议,以便对建设项目合同管理进行动态控制,真正实现全过程管理。

3.3 加强合同信息化管理。为满足建设项目动态管理的需要,建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可随时将实际情况的变化以合同方式体现出来,便于迅速解决合同管理过程中的一些争议及索赔事项。对各种建设工程项目所签订的各种类型的施工合同进行全面科学的管理,不仅能迅速处理合同中各种信息,而且能够对新签订的合同进行信息录入,对已签订的合同进行修改、销毁、查询等处理工作。

第7篇

关键词:合同结构,合同条款;组织;管理

一、引言

广州大学城建设规模庞大,时间紧迫,为了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建设任务,业主单位贯彻以合同管理为核心地位的指导思想,精心策划,精心组织,科学管理,克服了前期准备不足,施工条件恶劣的困难,以超常规的工作思路、高强度的工作投入、多层次的管理措施,稳步推进各项工作,确保了工程目标如期实现。

二、广州大学城建设项目基本简况

广州大学城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岛,规划面积17.9平方公里,人驻10所高校,规划总人口为25万人。以资源分级共享的原则,其空间结构层次为城市一组团一校区。广州大学城不单单是一个个老校区的扩充或者聚集,而是城市、高校功能有机复合城市新区。

广州大学城建设共分两期建设:第一期为确保2004年9月首批4万学生入驻开学必需的校园设施、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总投资约150亿元(含征地),包括约225万平方米的139幢校区建筑,总长约66公里的城市级市政道路,以及公共配套建筑;第二期为290万平方米校区建筑和其余配套公共设施。广州大学城一期工程、二期工程分别于2003年7月、2004年7月开始动工及建设,2004年9月第一期竣工投入使用,2005年9月第二期投入使用,2006年底基本建设完成。

三、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是指对合同签订前的准备工作(合同文件编制、谈判、会签等)、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纠纷处理及合同文本的归档等进行的一系列管理工作。

为实现项目投资、进度、质量方面的总体目标,必须对总体目标进行合理的分解,可以按照项目的组成内容进行分解,为每一个单项工程制定明确的目标。从合同管理的角度来春,可以认为是按合同进行分解,通过对一个个合同的控制来实现大学城建设项目的总体目标。对合同的分解要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标准来进行。合同结构图是反映合同结构最简单、明了的方式,它显示了项目所有合同的概况,有一定的综合性。

1.合同结构的基本框架

由于广州大学城项目规模巨大,已经不再是一个单体的建设项目,而是一个城镇的概念,其中涉及到的合同关系也是错综复杂,既有“大市政”又有“小市政”,既有组团内房屋建筑教学楼、宿舍楼,又有公共配套措施如医院、博物馆等,再加上共同沟、分布式能源站、分质供水系统、区域供冷系统等重点专项技术项目,使得合同结构更加复杂。广州大学城合同结构的具体框架如图1。

采用的原则和标准不同,合同结构的具体表现形式也不同。在图1中,设计合同,监理合同和施工合同都是按照专业内容分解。当然,施工合同也可以考虑按照工程内容进行分解即第一组团、第二组团等,下一层就可按专业内容分解如按房建、市政、绿化进行分解;按照现有的分解方式,其下一层次就按组团和标段分解。总之,合同结构的分解带有一定的主观性,但关键是要能清晰的表现出合同的基本框架,能为合同管理服务。

2.合同条款的制定

为了保证合同的有效实施,业主单位编写的《合同专用条款*对违约责任的约定全面而具体,制定针对性的处罚条款,监理施工责任共担的“连带制”,加强了对监理的监督,业益性条款,作为“四项基本原则”,充分保障业主的监管优势地位;开展“创一流”劳动竞赛综合考评,做到奖优罚劣,末位淘汰。并有以下特点:

(1)违约责任、针对性强

违约责任条款是《合同专用条款》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它订立目的在于促使合同双方严格履行合同义务,防止违约行为的发生。业主单位在编写专用条款时,尽量使违约责任条款的约定详细具体,重点突出,从而引导乙方企业树立“重合同,讲信用”的观念。

(2)监理施工、责任共担

为了加强对监理工程师的监管力度,充分发挥监理工程师的监督职能,防止监理与承包商串通一气,在《监理合同的专用条款》中设定了专门的条款,使监理单位与承包商共同承担责任,但监理的处罚比承包商的违约要轻一个等级。

在对监理的综合考评中,被监理的对象的考评成绩与监理的业绩挂钩;施工单位的考评成绩直接影响到监理的考评结果。为了在考评中取得好成绩,监理必须重视被监理者综合考评的各个方面。

(3)业益、条款保证

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投资额巨大,风险大,社会影响大,与大众的公共利益密切相关。在美国,政府在政府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除了有权对违约的承包商中止合同外,政府还可以在认为“符合政府利益而中止合同”。没有其他特别的规定要求政府证明为什么中止合同,政府只有表示做出这个决定为善意即可。

在我国政府投资的项目合同广泛适用于民事合同法,双方必须诚实守信,等价有偿以及不违背公共利益的原则下共同遵守和履行合同。为此,在合同专用的制定思路中处处体现了以政府利益为重,确保业主方的监管优势地位,如在专用条款的总则中规定,只要满足以下原则,则各合同单位都必须无条件遵守:

①符合国家、广东省、广州市的有关政策、法规、规范和标准。

②符合招标文件和合同对项目管理的基本精神和要求。

④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④综合考评、奖优罚劣。

为了充分调动建设者的积极性,广州大学城建设项目积极开展以“一流规划、一流设计、一流建设、一流质量”、确保安全文明施工、争获鲁班奖为目标的劳动竞赛,对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并配以奖优罚劣的措施,收到了明显的效果。

本着严密组织、严格要求、严厉管理、公开、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评委对市政、建筑、设备安装等施工单位所施工项目(标段或组团)的资源投入、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资料、综合治理等七项管理工作业绩进行综合考评。

3.合同管理的组织

合同管理目标的实现,需要依靠合理、有效的组织。通过成立职责分工明确的机构,标准化的合同管理程序,健全的基本制度建立起合同实施的保障体系。如图2。

(1)合同管理的机构

业主单位设立专门管理机构、配备专业人员进行合同管理,并加强对员工的合同管理意识,多次举办合同管理的培训。合同管理的任务由主办部门和协办部门进行交叉的协同管理,充分调动各业务部门积极性,发挥各个岗位的岗位知识和专业技能。

(2)合同管理的程序

在工程的实施过程中,合同管理的日常性事务工作千头万绪,极易引起管理的混乱,为了避免混乱现象,使合同管理工作有序、协调进行,必须建立合同管理工作程序,规范合同管理工作。对

经常性的合同管理工作,建立标准化的流程,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工作效率;对非经常性的合同,也设置了相应的程序,防止一些非经常性的事件处理不当而造成的损失。通过各种合同管理工作程序的建立,使各项工作的开展有章可循,避免了一些人为的因素,强化了按程序办事的思想。

四、合同管理的基本制度

由于合同种类多、数量多、涉及面广、综合性强,各职能部门的工作,都与合同管理有不同程度的相关性。因此,建立和健全合同管理基本制度是提高合同管理质量,有效利用合同管理过程的信息所不可缺少的措施。

1.合同实施的管理――标后合同管理

针对现在施工企业“重投标,轻履行”的现状,在合同的实施过程中,特别强调了标后管理。在合同分析的基础上,对合同进行交底,并对合同采取全过程动态的跟踪和监督,根据收集的实际情况,合理的对偏差进行分析,及时采取措施纠偏,严格工程变更程序,尽量减少设计变更,保证了合同总目标的实现。

2.合同交底

在传统的施工项目管理体系中,人们十分重视“图纸交底”工作。但却没有“合同交底”工作,各项目组和各工程小组对项目的合同体系、合同基本内容不是很了解。业主单位的工作人员结合工程管理者和技术人员按图施工的观念的情况,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强调“按合同施工”,要求各项目组认真学习合同条款,熟悉合同的主要内容、各种规定和管理程序,了解各自的工作范围和相应承担的责任,避免在执行过程中的违约行为。

3.合同监督

合同责任是通过具体的合同实施工作完成的,合同监督可以保证合同实施按照合同和合同分析的结果进行。检查监督各类合同的执行情况,是合同履行管理中的重要环节。

业主单位的相关工作人员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勘察、设计、监理、承包商了解各单位落实各自任务的履约情况。对设计单位,检查人员到位情况、设计阶段、出图情况等;对承包商,检查人员、材料、机具的落实情况、施工方法、施工工艺的执行情况、工程进度、各部分工程质量情况等;对材料设备供应商,检查货品品种、规格与数量与货物清单是否相符,到货时间地点是否满足合同约定条件,重点检查货物质量是否达到使用要求等;对监理,检查监理单位的资源投入,监理工程师是否到场,是否更换监理工程师等。业主单位工作人员将督促各单位按时按质完成合同规定各阶段的任务,协商解决设计、施工等过程遇到的外部和内部阻力,保证工程的顺利推进。

4.合同跟踪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实际情况千变万化,导致合同实施与预定目标的偏离。如果不采取措施,‘这种偏差常常从小到大,逐渐积累,对合同的履行造成严重的影响,而合同跟踪,可以通过实施情况的分析,及时准确的收集有关投资、进度、质量方面的数据,并与合同中相应的规定进行比较,是合同的偏差分析和处理的基础和依据。

通过对标后合同履行的跟踪检查,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发现问题,使项目管理人员一直清楚的了解到合同的实施情况,对合同实施现状、趋向和结果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并且及时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以及合同有关条款予以解决,确保合同有效履行。

5.合同偏差分析和处理

合同实施情况偏差分析,指在合同实施情况追踪的基础上,评价合同实施情况及其偏差,预铡偏差的影响及发展的趋势,并分析偏差产生的原因,以便对该偏差产生调整措施。合同跟踪的相关职能部门在检查实际情况之后,与计划值相比较,若发现偏差,就应当对偏差进行分析,可以从偏差产生的原因、责任等角度,预测合同实施的趋向。从而能有效的采取措施,调整合同实施过程,落实相关的责任人,避免合同索赔,达到合同的总目标。

6.合同变更的管理

由于本项目工程复杂,标的大,涉及大量的人、财、物等问题,合同签订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会发生于原合同的约定不相适应的情况,所以合同变更是不可避免的。

合同变更可以分为工程变更和合同条件变更。合同条件的变更主要是指合同文件内容的增加、删减和修改,主要是合同履行条件变化引起的。工程变更包括工程量变更、工程项目的变更、进度计划变更、施工条件变更以及原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中未包括的新增工程等。工程变更的范围很广,但由于各种原因的变更最终往往表现为设计变更,按照《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规定,通常将工程变更分为设计变更和其他变更两大类。

第8篇

关键词:公路工程;合同管理;存在问题;对策

引言:

合同管理作为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将直接关系到整个公路工程的成败,然而目前还有一部分建设方或者业主没有对合同管理加以重视,同时,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正确认识,使得整个工程的建设不尽如人意。因此,笔者认为应该从合同管理具体工作中的问题出发,分析总结导致问题出现的原因,进而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来予以解决,实现建设方效益的最大化。

一、加强项目合同管理的重要意义

在公路工程施工合同条款中,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安全措施、质量标准、施工组织、施工工期、支付方式、合同价款、变更索赔、验收标准以及争议解决方案等都做出了详细说明,而合同又是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的,故公路工程建设中的一切活动都必须要严格按照合同行事。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把握住安全关、质量关、进度关以及投资关,这也是建设方以及承包商能正确履行自身责任以及行使权力的重要依据。科学规范的合同管理,可以让建设方的各项建设目标都能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完成,从根本上保证建设方的利益;而一旦建设方没有对合同管理引起重视,甚至于让合同管理形同虚设,势必会影响到公路工程的建设质量和施工工期,同时还会因合同执行不善而增加建设方额外的成本。由此可见,建设方如果能在正视合同管理必要性的基础上,加强合同管理,那么对整个公路工程而言将具有十分深远的意义。

二、公路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在合同的履行、变更或解除、终止过程中,合同履行跟踪、监督、管理和控制机制的缺乏是合同纠纷多发的主要原因。现如今,仍有一部分建设方只注重静态管理,而轻动态管理,主要表现为:过于注重合同的签订,对合同的编制以及谈判过程异常重视,对合同中的条款逐一确认并讨论,以期签订一份能保障自身利益的合同;但是在合同签订后,往往会将合同抛之脑后,也不会对其进行更深入的分析研究,疏于合同实施阶段的合同管理工作,尤其是对施工现场的合同管理。2、在公路工程建设中,合同管理未实行归口管理,归口部门无法掌握合同履约情况,归口部门、业务部门、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机制,合同管理粗放。还有些建设方单纯的认为合同管理是相关合同管理人员的本职工作,与自身没有太大联系,这就使建设方的现场安全质保人员或者管理工程师,很少去认真仔细的研究合同中的各项条款,长此以往,公路工程的施工就很容易出现因管理不当而引发的质量问题、进度问题或者成本问题等,从而在无形中损害了建设方自身的利益。3、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有些建设方认识到了合同管理的重要性,但是他们很难准确把握好管理的力度,有些时候会过分干预承包商的施工,甚至于会存在不合理干预的现象,使整个施工工期被延长,导致一些承包商就可以根据合同条款来依法进行经济索赔,从而增加建设成本损害到建设方的利益。因此,在公路工程建设中,建设方应慎重使用行政手段来直接指挥生产。

三、应对公路工程项目合同管理问题的措施

规范的合同管理,是确保公路工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以及投资控制的关键。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一)建立完善管理制度。科学合理的合同管理制度,是保证整个公路工程项目顺利进行的关键。建设方应该结合合同管理的每一个细节,包括合同的起草、谈判、审批、交底以及履行等,来建立一个科学的合同管理制度,使管理工作有章可循,从而最大限度的维护建设方的合法权益;(二)落实合同管理责任。在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建设方应该在一定时间内,明确合同管理业务部门和承办人的职责,将合同交由指定的承办人进行责任分析以及责任划分,并在了解以及掌握合同真实意图的基础上,将合同管理的责任落实到人,而相关责任人也要在合同交底确认栏上进行签字;(三)建立科学管理方式。合理的合同管理模式不应是静态的、也不仅仅是某个部门的工作,而应该是动态、连续、相关业务部门共同参与的管理过程。采取静态和动态相结合的管理方式,可以减少合同管理中期和后期争议的发生及避免措施建立的滞后性,加强对合同的履行情况全过程跟踪。(四)强化履行过程管理。在公路工程建设中,拥有监督合同履行职能的责任方通常为合同的签订部门或者相关的合同履行部门。首先,明确监督的要点,比如工程的工期、造价以及质量等是否与合同规定的目标相符,而承包商是否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违规操作行为,一经发现要立即予以纠正,如纠正不力就应该就违约行为提出索赔;其次,对合同履行监督过程进行阶段性检查,除了每月一次的常规检查,还应该在主体工程开工前、主体结构封顶以及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检查工作。最后,整个合同履行的监督过程,要对设计变更以及计量签证的管理加以重视。要注重书面资料的收集,在履约过程中及时发出必要的书函,是合同管理的需要,也是履约的一种手段,有效的资料文件都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发生纠纷,也是区分责任的重要证据。

四、结语

综上所述,合同管理作为我国目前公路工程建设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它的管理效果以及质量将直接影响到建设方的经济效益以及社会效益。为了保证合同管理的顺利展开,建设方应对可能干预到合同管理效率的各种因素进行分析研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予以解决,从而为我国公路建设事业的良性发展提供保障。

参考文献:

[1]沈毅斌.公路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1,(25).

第9篇

关键词 合同管理;建设项目;问题;方案

中图分类号TU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4)113-0072-02

近些年来,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建设高速发展,有关经济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也在不断完善。在如今的法制经济社会里,工程建设项目的合同管理已经成为了建筑企业管理的核心部分,它有着非常强的管理职能,直接关系着整个工程建设项目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建筑企业的经济利益。可是在我国现阶段,还有很多工程建设项目对合同管理没有引起高度的重视,合同管理水平相对较低,其管理职能根本没有得到有效的发挥,这样就无形中给企业的经营增加了很多风险。

1 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概述

1.1 合同管理的本质内容

工程建设项目合同是项目的承发方为完成整个工程项目,明确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而签署的具有法律效应的协议。合理有效的合同管理可以促进与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所有部门能够履行合同中的各项义务,保证项目的顺利完成。

近些年来,我国的建筑业发展的非常迅速,并且取得了很多成就,与此同时很多的问题也在不断出现,比如:施工安全、豆腐渣工程、拖欠工资等等。其实这些问题的产生都与合同管理有着密切的关系,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合同管理职能根本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也正说明我国建筑行业合同的监督和管理机制不够严格。那么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本质是在市场经济下对建筑市场的改革,而市场经济的本质是合同经济,也是信用经济。

1.2 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作用

工程建筑项目的合同是项目承包人和发包人之间签订的协议,承包人负责工程项目的建设,发包人负责支付工程款。该合同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第一,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的签署,就确定了项目管理和实施的目标,是承包方和发包方之间进行各种经济往来的依据。而合同管理工作的展开是为了项目目标的实现和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第二,合同的签订,合同双方就建立了一种经济关系,同时规定了双方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由于合同双方存在利益的关系,所以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经常会出现矛盾和纠纷,这个时候就用合同来说话,它可以有效调节双方的关系;第三,合同是工程建设项目中甲乙双方最高的行为准则,它受到法律的制约和保护。合同一旦签订,双方必须按照合同的条款履行相应的义务,一旦违反合同规定就必须接受相应的法律处罚;第四,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双方的利益不同可能会出现对立,这个时候合同就是解决问题最有利的依据;第五,合同可以协调工程建设过程中各方面的关系,同时规范工程项目相关人员的行为。

2 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2.1 合同管理意识缺乏

目前企业和个人缺少对合同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在合同的整个制定过程中都没有对其引起高度重视。最后导致签订下来的很多合同条款内容不明确,结构不合理,责任不清楚,根本不符合经济合同法的要求,这些基本都属于是无效合同。

2.2 合同管理职能发挥不到位

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合同管理职能没有得到有效发挥,从而导致建筑业市场的不规范行为经常出现。在一些工程建设项目中,可能由于承包法和发包方关系比较特殊,双方只是口头约定,没有签订合同;有的时候是因为赶工期,当时没来得及签订合同;有些甚至工程项目都结束了还没有签订合同,这些现象都能充分反映出人们的法律意识太薄弱。

2.3 法律法规不健全

在我国,建筑业的相关法律法规不是很健全,目前正处于不断完善的过程中。所以在我国建筑业高度发展的今天,国家一定要对建筑业的法律法规给予高度的重视。

2.4 工作人员综合素质不够

在我国,多数建筑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人员,没有经过专业合同管理培训,对建筑业的法律法规不够了解。目前合同管理工作的内容主要就是合同保存归档和合同查询等。

3 做好合同管理工作的方法

3.1 提高合同管理意识

提高建筑企业以及个人对合同管理的意识,需要对合同管理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从而不断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

要想作为一名优秀的合同管理人员,一定要具备综合方面的素质,不但要能掌握和运用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合同业务,可以拟稿合同,熟悉项目报价,合同履行,同时还要是一位合格的工程技术人员。

3.2 合同管理组织机构和制度的建立

为了能够规范合同管理工作,要明确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范围,以及他们所拥有的职责和权力,要做到分工明确。制定出合同的审核制度,合同的职责分解制度等合同管理制度,同时把各种责任分解并落实到每一个管理环节当中,从而形成一个合理有效的管理工作系统。

3.3 承包商的选择

在工程建设项目开始之前,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择一个信用度高的承包商,这样可以让工程建设项目按照合同任务高质量的完成。所以在招投标过程中,不一定要选择标价最低的承包商,以信用度高作为首要原则,一定要淘汰那些信誉度差的承包商。

3.4 高度重视合同过程的管理工作

项目合同签订后,其法律效力就生效,双方要按照合同内容来执行。在日常的工作过程中,合同管理的相关工作人员要不断深入研究每个合同的条款,熟悉和掌握合同的内容,为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会产生的经济纠纷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

3.5 重视合同变更的管理

经验表明,每一项工程项目在建设过程中都可能会出现合同变更的情况,就算合同制作的再详细,也不可能把所有的问题都包含在内。在合同变更管理过程中,合同管理人员一定要对变更内容进行确认,合理有效的进行变更。

4 结论

综上所述,合同管理在工程项目建设的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是整个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做好合同管理的工作不但能保证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还能有效控制工程项目的成本,从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所以无论是承发双方还是合同管理的相关工作人员都要对合同管理工作给予高度重视。

参考文献

[1]成虎.工程项目管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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