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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优选九篇

时间:2023-06-02 15:27:53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第1篇

关键词:公路工程施工 合同管理 施工管理

0 引言

公路工程施工是建设项目在完成工程设计和施工招标后进行公路产品生产的最后实施阶段,具有投资大。周期长,涉及面广.管理难度大的特点。公路施工合同无论对发包人和建设单位,还是对承包人和施工单位都是十分必要的。

1 当前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公路工程合同发包人不尊守合同约定,随意调整合同单价或提高公路验收标准。目前在浙江的路网工程中,发包人(业主)系公路行政主管部门,而承包人(施工单位)则多数系该公路行政主管部门的一些下属咩I位。行政干预过多。往往在签订合同后。开始进场施工时。业主开始采取一些行政手段对原来施工单位投标的单价进行调整,并且抬高公路中间验收标准。如原设计是三级路标准的公路要求施工单位按二级公路标准进行施工),致使承包人(施工单位)要用建低等级公路的造价来建设比原设计高一个等级的公路

1.2 “阴阳合同”充斥市场。“阴阳合同”是指发包人在有形建筑市场通过公开招标选择承包人,片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要求,与中标承包人签订施工合同,俗称“阳合同”;在有形建筑市场以外,另行与承包人签订一份合同书或补充协议。

该合同未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奋备案,但在实际施工活动中被双方认可,即所谓的“阴合同”各种“阴阳合同”尽管表现形式各异,但归纳起来“阴合同”主要在方面与“阳台同”存在明显差异:发包人利用建设工程发包中的主导地位,将自身的一些风险转移到承包人身上。

1.3 施工企业合同意识淡薄,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主要表现在:不严格按合同办事。出现问题后不能按依照合同办事,而是习惯于找领导协调,即使是匝的索赔也不能理直气壮的提出。

不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大多数项目管理机构都未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可行的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制度和具体的操作流程,不能对工程进行及时的跟踪和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合同管理是高智力型的,涉及全局的,又是专业性、技术性强、极为复杂的管理工作,对合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很高。管理人才的缺乏极大的影响了我闰的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

1.4 合同索赔工作难以实现。由于礼会条件,自然环境的变化.公路业是一个索赔多发的行业。索赔是合同和法律赋予受损者的权利,也是合蚓缺陷的补允,其实质是承发包双方承担工程风险比例的再分配。对于承包人来讲工程索赔是一种保护自己正权益、弥补上程损失的有效手段。而由于公路市场行政干预过多,给索赔工作造成了许多干扰因素,导致合同索赔难以进行,承包人往往是受损害者。

2 公路工程的合同管理工作

2.1 加强合同管理知识培训。建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 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涉及到工程的招投标、合同的履行、变更索赔、争议处理等诸多方面。

合同管理需要具有各方面知识的综合性人才,施工企业应该针对公路工程的特点,采取外培、内训相结合的方式,加强企业职工施工技术、工程造价以及财税法律等相关知识的培训,培养一批具有较高政策观念、通晓合同管理理论、具备较多实践经验的合同管理人员,并在实践中锻炼和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并且应当建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规范合同管理工作,确保合同管理工作有序、协调进行。 转贴于

2.2 认真审核招标文件、仔细分析合同条款 在公路工程投标签约阶段,合同管理人员应该认真钻研招标文件及其合同条款,在商签合同过程中,应对明显把重大风险转嫁给承包商的合同条件提出修改的要求,对其达成修改的协议以“谈判纪要”形式写出,作为该合同条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对于明显加重施工企业责任、排除其主要权利的显失公平的条款,可以在投标阶段与业主协商,进行修订补充;如果未能与业主协商一致,施工企业应考虑相应增加投标报价费用以减轻合同风险。合同签订过程中,对业主开脱责任的条款要特别注意,如:合同中不列索赔条款、拖期付款无时限,无利息、没有调价公式、业主认为对某部分工程不够满意,即有权决定扣减工程款、业主对不可预见的工程施工条件不承担责任等等。对其模糊不清的地方要求业主进行书面澄清,该澄清文件及随后的其它补充文件都将构成合同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施工合同是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在工程施工中必须共同遵循的法律文件和技术经济文件,是工程顺利实施的重要保证。公路施工合同除了工作范围、工期、质量、造价等一般条款外,内容还涉及保险及税收、文物、专利等多种关系和因素。在签订合同中应全面考虑这些因素,仔细斟酌每一条款,否则,可能造成合同履行的重大损失或失败。合同条款要尽量具体明确,决不能含糊其词留有活口,这样不利于工程顺利施工和按期交工,容易埋下施工障碍和竣工矛盾突发的隐患。施工企业应选派具有较高业务水平和综合应变能力的人员参与合同谈判,明确谈判原则及主要目标,针对工期、质量及造价等业主关注的问题,制定谈判策略,积极争取修改风险型和过于苛刻的条款,签订一个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比较平衡,少有或没有苛刻的单方面的约束性条款以及风险较小的有利合同。施工企业应该确保签订合同过程的程序化、规范化、合法化,签订严密的施工承包合同,才能减少履行合同中甲、乙双方的纠纷,维护合同双方利益,完成工程项目的既定目标。

2.3 做好工程量清单复核,严格履行合同 公路工程招标阶段的工程量清单一般是根据初步设计图纸统计计算,与施工阶段的设计图纸有一定出人。另外,由于公路工程战线长,地质条件复杂多变,工程变更较多,竣工工程量清单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可能有较大出人。但是,一般在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单项工程量累计计量一旦超过招标清单工程量后,业主均开始停止支付该项工程款,待清单复查工作完成确保无误后才开始继续计量支付所增加的工程量,致使一般公路工程中后期均有大量工程量得不到及时计量,造成资金积压。因此,施工企业应该根据施工阶段发放的图纸,及时复核工程量清单,对变更工程量及单价及时申报,使已完工程能得到及时计量,从而缓解施工企业中后期资金压力,增加工程现值。公路工程工期一般在l8个月左右,时间跨度较长,按月计量期数较多,清单项目也较多。由于合同管理人员与施工人员的脱节,很容易造成已完工程量漏计。做好计量台帐,可以很好的防止工程量漏计,也可以为清单工程量复核提供依据。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与其他建设合同一样,是施工阶段合同管理的依据,是施工企业与业主和监理的唯一纽带。合同一经签订,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履约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应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履行合同义务。施工企业为了严格履行合同应该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①按照合同要求进度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时向业主移交工程。②工程发生变更时,及时向业主提出索赔报告,取得相应的工期延长及经济补偿。③根据合同规定进行工程计量,按时提出中期支付证书,并且按照合同规定程序进行催款工作,确保适时得到工程款。施工企业应该认真组织施工,保证按期按质竣工,全面实际的履行合同,由此才能全部结算工程价款,从而实现自身的经济效益,并赢得良好的信誉。

2.4 注意收集索赔资料,及时进行施工索赔 公路工程施工索赔是公路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施工企业保护自身正当权益、弥补工程损失、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和有效手段。由于目前的公路建筑市场仍是买方市场,可以说是僧多粥少,所以施工企业有时为了找米下锅、维持生产,不得不采取低价中标的策略获得项目。此时,变更与索赔的成立与否是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成功的关键所在,是解决企业亏损与赢利的基本途径。施工企业想要搞好施工索赔工作,需要各级领导的充分重视,相关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在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合同管理人员应该经常深人施工现场,了解和收集施工有关资料,及时掌握现场施工动态,协助业主及时审核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为最终的工程总结算提供依据和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

2.5 不断总结经验,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公路工程完工后,合同管理人员应该仔细分析合同执行情况,认真总结合同管理经验,对合同管理好的经验加以推广,对过时、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以及不严谨、容易被对方索赔的条款要加以改正,并在以后工程合同中加以明示或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提高公司合同管理水平。

3 结束语

公路建设项目战线长、作业面广,地质条件复杂多变,并且施工期间存在许多不可预见因素。施工企业必须抓住公路工程的特点,做好公路工程的合同管理工作,以保证工程顺利实施并为企业争创最大经济效益。

第2篇

关键词: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1公路工程施工中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在整个项目管理过程中,主要从三个方面体现出合同管理的重要性:首先合同管理是项目管理的核心,有效的合同管理是规范建筑市场秩序,防止建设领域“两个拖欠”的重要措施,进而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工程建设各方面认真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建设目标的实现。其次合同管理对项目承包的经济效益有重大影响。合同作为调节发包人和承包人经济关系的法律依据,在建筑市场机制的健全和完善过程中将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第三方面是合同确定了双方的项目实施目标。严格规范合同履约行为,能从根本上预防和治理各项违约行为,有效地约束合同当事人的行为,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

2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没有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未建立合同管理体系。在我国,对于专门的项目合同管理机构,在许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施工单位等都没有成立。对于合同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工作,通常情况下,建设行政主部门都是委托监理部门或其他机构进行相应的负责,进而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合同纠纷容易在工程中标后及施工过程中发生。(2)执行合同的力度不够。在起草、签署、管理合同的过程中,很多施工单位通过经营部门进行负责,一旦工程项目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后,通常情况下,将施工合同通过文件形式转交给项目经理部,在一定程度上没有详细地对合同情况进行交底,由于项目负责人自身缺乏合同方面的学习,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发生违背合同条款的行为,进而在一定程度容易引发纠纷,造成经济损失。(3)合同价款引发纠纷。在我国,由于公路建设市场依然比较混乱,缺乏规范化管理,在一定程度上使得业主与施工企业之间,在地位方面出现不平等,导致违法或违规的行为出现在部分工程承包中,合同内容过于简单,在合同条款中,没有明确工程变更、索赔等方面的内容,进一步损害了施工方的切身利益。(4)施工索赔难。通常情况下,公路工程的施工条件、工程量、物价等在一定程度上会给施工单位造成额外的损失,并且正常的施工利润往往受到政治、经济、合同等方面的影响和制约,这些可以依法向发包方进行索赔。但是,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不健全,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对合同和证据难以进行规范化管理,在实际施工过程中,由于情面的影响,没有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承包商合同索赔的难度。

3加强公路施工工程合同管理的措施

3.1投标阶段

投标报价是取得合同的关键,也是合同的主要组成部分。要做好一个既有利又有竞争力的报价,应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工程预算。工程预算是承包商为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所必须的费用支出,也是承包商的保本点。因此,工程预算必须全面反映招标文件的内容,反映招标文件规定的承包商的合同责任、义务、工程范围和详细的工程量。(2)制定报价策略。制定报价策略是经营策略的一部分,因此必须综合考虑承包商的经营总策略、公路市场竞争的激烈程度和合同的风险程度等,以调整不可预见风险费和利润水平。

3.2合同谈判及签约阶段

承包商在取得合同资格后,应把主要的精力转入到合同谈判签约阶段,其主要的工作是对合同文本进行审查,进行合同风险分析以及最终签订有利的工程承包合同。(1)工程承包合同文本条款的审查。合同文本通常指合同协议书和合同条款等文件,是合同的核心。合同的文本尽量采用我国《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或国际通用的FIDIC条款作为合同文本的依据。(2)合同风险的分析和对策。通过对合同文本的审查,应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合同的风险分析,并采取相应的对策。由于承包工程的特点和公路市场的激烈竞争,承包工程过程中风险极大,范围很广,常见的风险有三类:业主资信的风险,外界环境的风险,工程的技术、经济和法律等方面的风险。(3)合同的谈判与签约。签订公路工程施工合同,应充分注意并处理好下列问题:仔细阅读使用的合同文本,掌握有关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细心研究合同条款,要结合项目特点和当事人自身情况,设想在履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事先提出解决的措施。

3.3施工总承包合同履约阶段

(1)研究合同预测工程风险。项目管理人员首先要对施工合同进行完整、全面、详细的研究分析,切实了解自己和对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义务,预测合同风险,分析进行合同变更和索赔的可能性,以便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2)加强现场施工管理。现场施工管理是防范风险的重要环节,组建强有力的项目班子,对工程实施全过程管理,对工程质量、进度、成本严格控制,做好事前、事中和事后控制,避免因工期延误、质量问题、人员、材料、设备的浪费带来的风险。(3)做好工程量清单复核,严格履行合同公路工程招标阶段的工程量清单一般是根据初步设计图纸统计计算,与施工阶段的设计图纸有一定出入。另外,由于公路工程战线长,地质条件复杂多变,工程变更较多,竣工工程量清单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可能有较大出入。(4)注意和重视索赔资料的收集和准备。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一些不可预测风险的发生,发包方不能履行合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而使承包方遭受到合同价款以外的损失和影响了工期的承包方就要依法索赔。

参考文献:

[1]胡春伟,金元德.公路施工招投标存在的问题及相应对策[J].山西建筑,2007(14).

第3篇

关键词: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must grasp the characteristics of highway engineering, make the highway engineering contract management, to ensure that the project smooth implementation for the enterprise and strive for the biggest economic benefits.

Keywords: highway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U495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公路企业合同管理,对于企业改善经营,实行经济承包有着广泛而普遍的适用意义。实行合同管理是整个公路企业全部生产经营管理的核心与关键所在。然而从实际操作结果分析,有些施工企业正是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深刻认识,忽略了合同管理的监督和落实,从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逐步丧失了原有的市场份额,而陷入经营困境,步履艰难。

1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1.1公路工程合同发包人不遵守合同约定

公路工程合同发包人不遵守合同约定,随意调整合同单价或改变公路设计图纸。目前在路网工程中,发包人(业主)系公路行政主管部门,而承包人(施工单位)则多数系该公路行政主管部门的一些下属单位。行政干预过多,往往在签订合同后,开始进场施工时,业主开始采取一些行政手段对原来施工单位投标的单价进行调整,并且随意改变公路设计图纸。1.2文字表述不严谨、条款不齐全的合同

不严谨就是不准确,就容易发生歧义和误解,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起争议。依法订立的有效合同,应当体现双方的真实意思,而这种体现只有靠准确明晰的合同文字。合同条款挂一漏万,常见漏掉的往往是违约责任。有些合同只讲好话,不讲丑话;只讲正面的,不讲反面的。不懂得签合同应当“先小人后君子”的诀窍,一旦发生违约,在合同中看不到违约如何处理的条款。 1.3“阴阳合同”充斥市场

“阴阳合同”是指发包人在有形建筑市场通过公开招标选择承包人,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要求,与中标承包人签订施工合同,俗称“阳合同”;在有形建筑市场以外,另行与承包人签订一份合同书或补充协议。

1.4施工企业合同意识淡薄,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FROM:无忧培训 培训无忧1354afd5誎:JFD() $

不严格按合同办事。出现问题后不能按依照合同办事,而是习惯于找领导协调,即便是正当的索赔也不能理直气壮的提出。不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大多数项目管理机构都未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可行的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制度和具体的操作流程,不能对工程进行及时的跟踪和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合同管理是高智力型的,涉及全局的,又是专业性、技术性强、极为复杂的管理工作,对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很高。管理人才的缺乏极大的影响了我国的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

1.5合同索赔工作难以实现

由于社会条件,自然环境的变化,公路业是一个索赔多发的行业。索赔是合同和法律赋予受损者的权利,也是合同缺陷的补充,其实质是承发包双方承担工程风险比例的再分配。对于承包人来讲工程索赔是一种保护自己正当权益、弥补工程损失的有效手段。而由于公路市场行政干预过多,给索赔工作造成了许多干扰因素,导致合同索赔难以进行,承包人往往是受损害者。

2加强合同管理的对策2.1明确合同管理的工作流程 建筑企业应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同时必须明确与之相应的工作流程。对于一些经常性工作,如图纸批准程序、工程变更程序、分包商的索赔程序、分包商的账单审查程序,材料、设备、隐蔽工程、已完工程的检查验收程序、工程进度付款账单的审查批准程序、工程问题的请示报告程序等,应规范工作程序,使大家有章可循,合同管理人员也不必进行经常性的解释和指导。

2.2建立和完善企业的合同管理体系及合同管理制度 施工企业就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个环节建立和健全具体的可操作制度没,这些环节应包括:介绍信的开具、信息的跟踪、合同的草拟、洽谈、评审、用印、交底、责任分解、履约跟踪、变更、索赔、违约、解除、终止等。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规范合同签订程序,减少失误。

2.3认真审核招标文件、仔细分析合同条款

在公路工程投标签约阶段,合同管理人员应该认真钻研招标文件及其合同条款,在商签合同过程中,应对明显把重大风险转嫁给承包商的合同条件提出修改的要求,对其达成修改的协议以“谈判纪要”形式写出,作为该合同条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对于明显加重施工企业责任、排除其主要权利的显失公平的条款,可以在投标阶段与业主协商,进行修订补充;如果未能与业主协商一致,施工企业应考虑相应增加投标报价费用以减轻合同风险。合同签订过程中,对业主开脱责任的条款要特别注意,如:合同中不列索赔条款、拖期付款无时限,无利息、没有调价公式、业主认为对某部分工程不够满意,即有权决定扣减工程款、业主对不可预见的工程施工条件不承担责任等等。对其模糊不清的地方要求业主进行书面澄清,该澄清文件及随后的其它补充文件都将构成合同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公路施工合同除了工作范围、工期、质量、造价等一般条款外,内容还涉及保险及税收、文物、专利等多种关系和因素。在签订合同中应全面考虑这些因素,仔细斟酌每一条款,否则,可能造成合同履行的重大损失或失败。合同条款要尽量具体明确,决不能含糊其词留有活口,这样不利于工程顺利施工和按期交工,容易埋下施工障碍和竣工矛盾突发的隐患。施工企业应选派具有较高业务水平和综合应变能力的人员参与合同谈判,明确谈判原则及主要目标,针对工期、质量及造价等业主关注的问题,制定谈判策略,积极争取修改风险型和过于苛刻的条款,签订一个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比较平衡,少有或没有苛刻的单方面的约束性条款以及风险较小的有利合同。2.4注意收集索赔资料,及时进行施工索赔

公路工程施工索赔是公路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施工企业保护自身正当权益、弥补工程损失、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和有效手段。由于目前的公路建筑市场仍是买方市场,可以说是僧多粥少,所以施工企业有时为了找米下锅、维持生产,不得不采取低价中标的策略获得项目。此时,变更与索赔的成立与否是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成功的关键所在,是解决企业亏损与赢利的基本途径。施工企业想要搞好施工索赔工作,需要各级领导的充分重视,相关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在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合同管理人员应该经常深人施工现场,了解和收集施工有关资料,及时掌握现场施工动态,协助业主及时审核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为最终的工程总结算提供依据和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

2.5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检查

合同综合管理部门要监督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一般采取重点检查和抽查的方式。检查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要看各方是否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合同,督促各方严格履约;二要看履行过程中是否存在合同数量、工期、设计等方面的变更情况,如有变更应履行变更签约手续,以合同形式明确变更情况;三要看是否存在违约情况,这是精度检查的主要工作,合同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任何一项义务,都会导致违约情况。在合同综合管理部门对此过程应重点监控,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各方的往来函件、通知等文书都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发生纠纷,也是区分责任的重要证据,所以对合同履行的每一环节形成的书面材料都应注意完整保存

2.6设立合同管理机构、培养合同管理人才 一个合理的合同管理机构,以及对合同管理部门的权责及与其它职能部门之间的界面的合理界定,是合同管理成功与否的关键;合同管理人才,需要素质高、学习能力强、知识面广、责任心强,需进行在职培训,组织专题学习和讨论,学习的内容有《合同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建立有效交流渠道,以达到互相促进、互补不足的目的,明确合同管理人员的责权利,建立完善岗位竞争机制和奖惩机制。

第4篇

关键词:公路工程;项目合同;管理

中图分类号:X734文献标识码: A

一、加强公路工程合同管理的必要性分析

当前我国公路交通事业正在如火如荼的发展,目前我国已经进入了政企分开的关键时期,公路工程建设的投资资金也正从传统的国家拨付转移到国家和地方多方筹资的建设过程中来,每项公路工程项目的建设业主都想修建出质量好和后期维护成本低的公路工程,以此最大化的确保建设单位的投资利益,但是与此同时,施工企业也想利用最少资源获得最大的利益,而为了更好地将业主和施工企业的行为进行约束,就必须利用合同对双方进行管理,制定科学完整的具有较强操作性的合同条款,因而加强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不管对建设单位还是施工企业都具有十分强烈的必要性。 此外,通过加强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不仅能有效协调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以及监理企业三方的关系,还能在合同条款中将三者的权利和义务在工程建设中正确的体现出来,从而最大化的确保公路工程质量得到有效的提升。

二、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1、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出现了变更

在公路施工中,由于建设任务相对繁重,甚至有时必须要对机构进行调整,因而导致招标后合同签订时间被拖长,对施工进度造成一定影响。其次,由于统筹规划不够细致,设计的方案不完善出现了漏洞或突发出一些新的问题需要解决,这时就不得不修改或增加设计,因此也会增加一些合同外的附加工程内容。再次,由于管理模式适应施工过程,是需要一个实践和完善的过程,在这过程中出现一些问题也在所难免。因此会出现这样的现象:例如,招投标工作结束后,合同文件签订时间过长,施工单位已进场,但合同文件及平衡后的中标工程量清单迟迟不能发放到位,影响合同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较多的合同外扩大项目使工程量清单新增项目较多,这些扩大给承包人的额外工程,承包人要么不愿意做,要么要求单价异常高使得新增项目的单价审核工作困难较多,增加了合同管理的难度。不论是总监办还是承包人,刚进场时对新型管理模式陌生没能很快地进入角色,常常还按照以往形成的惯例模式办理设计变更致使设计变更报审不规范,没有按照管理办法操作和执行,返工次数较多、报审周期长。

2、合同发包人行为不规范

公路工程合同发包人不遵守合同约定,随意调整合同单价或提高公路验收标准。目前在路网工程中,发包人(业主)系公路行政主管部门,而承包人(施工单位)则多数系该公路行政主管部门的一些下属。行政干预过多,往往在签订合同后开始进场施工时,业主开始采取一些行政手段对原来施工单位投标的单价进行调整,并且抬高公路中间验收标准。如原设计是三级路标准的公路要求施工单位按二级公路标准进行施工,致使承包人(施工单位)要用建低等级公路的造价来建设比原设计高一个等级的公路。

3、合同索赔难以实现

在公路施工过程中,合同是履行义务和获得利益的保障,是公路建设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利益、风险的约定分配,特别是高速路合同的管理,受行政干预较多,更要认清合同的重要意义,保障彼此的合法权益。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对合同重要性的认识不足,导致在实际所享受的合同权益无法保障,致使按合同索赔难以实现。比如发生工程变更时,额外工作未得到书面确认,变更指令又不规范,重要资料未能适当保存,导致发生纠纷后,施工单位索赔证据不足,应得的索赔难以实现,本来很好解决的纠纷或息事宁人自己吃亏,或导致矛盾升级两败俱伤,这些都是忽视合同重要性的必然结果。

三、加强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措施

1、施工合同采用洽谈权、审查权、批准权三权相对独立

采用施工合同洽谈权、审查权、批准权三权相对独立,相互制约的办法,减少合同中的漏洞。大中型建设工程合同一般由业主负责起草,业主为了预防施工企业在合同履行中的索赔,特意聘请有经验的法律专家和工程技术顾问起草合同,一般质量较高,其中既隐含许多不利于承包人的风险责任条款,又有业主的反索赔的条款。因而要求施工企业的合同谈判人员策略上,应善于在合同中限制风险和转移风险,对可以免除责任的条款应研究透彻,做到心中有数,切忌盲目接受业主的某种免责条款,达到风险在双方中合理分配。对业主的风险责任条款一定要规定得具体明确。在合同谈判过程中进行有理、有利、有节的谈判显得尤为重要。施工企业可以根据项目需要聘请律师为项目顾问,参与合同的起草、谈判等工作。

2、做好公路工程合同的谈判与签约工作

签订公路工程施工合同,应充分注意并处理好下列问题:仔细阅读使用的合同文本,掌握有关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细心研究合同条款,要结合项目特点和当事人自身情况,设想在履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事先提出解决的措施。合同条款用词要准确,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义务责任、权利要写清楚,不要因准备不足或疏忽而使合同条款留下漏洞,给合同履行带来困难,使施工单位合法权益蒙受损失。

3、开展合同风险管理,推行工程担保制度

承包人应积极开展施工合同风险管理,推行工程担保制度,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工作。在激烈竞争的公路市场上做好风险预测、控制与转移工作可使风险发生的概率和导致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合同中引入工程担保制度,可适当转移合同当事人的风险。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是解决承发包双方合同纠纷的特殊方法,也是制约合同双方认真履约的强有力的约束手段,合同管理索赔要求承包人:在签订合同时要充分考虑各种不利因素,为合同履行时制造索赔机会;明确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预测合同风险,分析合同变更和索赔的可能性,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赔策略;在合同整个履行过程中,要随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结合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研究,以合理履行合同,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4、合理转移风险

对于预测到的合同风险,在谈判和签订施工合同时,采取双方合理分担的方法。由于一些不可预测的风险总是存在的,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推行索赔制度是转移风险的有效方法,关键是要学会科学的索赔方法。科学的索赔方法在于必须熟悉索赔业务,注意索赔策略和方法,严格按合同规定要求的程度提出索赔,把开展索赔工作变成为合理合法的转移工程风险的主要手段。

5、注意收集索赔资料及时进行施工索赔

公路工程施工索赔是公路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施工企业保护自身正当权益、弥补工程损失的有效手段。由于目前的公路建筑市场仍是买方市场,可以说是僧多粥少,所以施工企业有时为了找米下锅、维持生产,不得不采取低价中标的策略获得项目。此时,变更与索赔的成立与否是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成功的关键所在,是解决企业亏损与赢利的基本途径。施工企业想要搞好施工索赔工作,需要各级领导的充分重视,相关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在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合同管理人员应该经常深入施工现场,了解和收集施工有关资料,及时掌握现场施工动态,协助业主及时审核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为最终的工程总结算提供依据和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与其他建设合同一样,是施工阶段合同管理的依据,是施工企业与业主和监理的唯一纽带。合同一经签订,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履约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应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履行合同义务。

结束语

公路工程本身是关乎国计民生的大事,具有极高的实施难度与极强的现实意义。施工合同作为确保工程如期、保质、保量完成的重要保障,更需要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尽管实际的合同管理中存在难以避免的因人为因素导致的问题,但通过有目的的体制完善、自身教育与创新型的合同管理人才培养,这些困难都将迎刃而解,科学合同管理将为公路工程施工提供更大的上升空间。

参考文献

[1]李菲.论如何做好公路工程的合同管理工作[J].交通标准化,2013,(5):94-97.

第5篇

关键词: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施工管理

公路工程施工,是建设项目在完成工程设计和施工招标后进行公路产品生产的最后实施阶段,具有投资大,周期长,涉及面广,管理难度大的特点。签订好公路施工合同,无论对发包人(建设单位)还是对承包人(施工单位)都是十分重要的。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是经济合同的一种。是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完成商定的工程建设项目的目标和目标相关的具体内容,明确相互权力与义务关系的协议。公路工程施工合同把技术、经济、法律三者科学的结合在一起,它是订立合同当事人在工程建设中的最高行为准则,经济活动的依据,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协调工作关系,以及解决合同纠纷的依据,达到顺利完成工程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加强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规范、完善工程合同,做到管理依法,运作有序,有利于在工程建设中,做好公路工程的质量、工期、投资三大控制,规避风险,减少不必要的扯皮、纠纷和经济损失,确保按期完成公路工程目标和任务。 项目管理者联盟,项目管理问题。

一、当前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公路工程合同发包人不遵守合同约定,随意调整合同单价或改变公路设计图纸。目前在路网工程中,发包人(业主)系公路行政主管部门,而承包人(施工单位)则多数系该公路行政主管部门的一些下属单位。行政干预过多,往往在签订合同后,开始进场施工时,业主开始采取一些行政手段对原来施工单位投标的单价进行调整,并且随意改变公路设计图纸。(这些方面尤其以通村通乡工程最为普遍)。

2.施工企业合同意识淡薄,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主要表现在:

(1)不严格按合同办事。出现问题后不能按依照合同办事,而是习惯于找领导协调,即便是正当的索赔也不能理直气壮的提出。

(2)不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大多数项目管理机构都未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可行的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制度和具体的操作流程,不能对工程进行及时的跟踪和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合同管理是高智力型的,涉及全局的,又是专业性、技术性强、极为复杂的管理工作,对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很高。管理人才的缺乏极大的影响了我国的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

3.合同索赔工作难以实现。

由于社会条件,自然环境的变化,公路业是一个索赔多发的行业。索赔是合同和法律赋予受损者的权利,也是合同缺陷的补充,其实质是承发包双方承担工程风险比例的再分配。对于承包人来讲工程索赔是一种保护自己正当权益、弥补工程损失的有效手段。而由于公路市场行政干预过多,给索赔工作造成了许多干扰因素,导致合同索赔难以进行,承包人往往是受损害者。

二、加强施工合同管理的建议

(本文转自项目管理者联盟,项目管理问题)

1.做好公路工程合同的谈判与签约工作

签订公路工程施工合同,应充分注意并处理好下列问题:仔细阅读使用的合同文本,掌握有关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细心研究合同条款,要结合项目特点和当事人自身情况,设想在履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事先提出解决的措施。合同条款用词要准确,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义务责任、权利要写清楚,切不要因准备不足或疏忽而使合同条款留下漏洞,给合同履行带来困难,使施工单位合法权益蒙受损失。

2.在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中规范管理 项目管理者联盟,项目管理问题。

公路工程签订后,合同双方就形成一定的经济关系和法律上的效力。合同规定双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经济责任、利益、权力和义务,双方就必须严格遵守,严格履行,不应违反。但从根本来说,合同双方的利益是不一致的,容易导致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利益冲突,造成在工程施工和管理中双方行为的不一致,不协调和矛盾。合同履行作为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造价控制的重要环节,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采取积极主动管理,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学习合同条文,熟悉合同中的主要内容,工程范围,责任、权力与义务,分析各种违约行为,按照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条款内容完全履行。

(1)必须协调和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使相关的合同和合同规定的各工程活动之间不相矛盾,以保证工程有秩序,按计划地实施。

(2)加强对施工合同的监督和跟踪,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做好增减、变更项目工程量的确认签证工作,特别是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涉及工期、费用记录要记录清楚,减少因各种原因引起的纠纷,以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项目管理者联盟,项目管理问题。

(3)严格遵守工程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期限、价格,进行保修条款的履行管理。

(4)做好工程签证,记录、协议、补充合同、备忘录、函件、图表等整理保存工作。

(5)应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建立和利用计算机网络,监控合同的履行情况,运用法律的手段,保证工程项目的质量、投资、工期、安全按计划实现。

3.承包人应加强合同法律意识和合同管理意识,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重视培养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建立严格的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制度,逐步建立以合同管理为核心的组织机构。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在签订施工合同过程中,承包人要对合同合法性、严密性进行认真审查,减少签订合同时产生纠纷的因素,把合同纠纷控制在最低范围内,使合同管理贯穿于合同签订前后和施工管理的全过程中,以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

4.承包人应积极开展施工合同风险管理,推行工程担保制度,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工作。在激烈竞争的公路市场上做好风险预测、控制与转移工作可使风险发生的概率和导致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合同中引入工程担保制度,可适当转移合同当事人的风险。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是解决承发包双方合同纠纷的特殊方法,也是制约合同双方认真履约的强有力的约束手段,合同管理索赔要求承包商人:在签订合同时要充分考虑各种不利因素,为合同履行时制造索赔机会;明确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预测合同风险,分析合同变更和索赔的可能性,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赔策略;在合同整个履行过程中,要随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结合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研究,以合理履行合同,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6篇

关键词:公路工程施工 合同管理 施工管理

一、当前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公路工程合同发包人不遵守合同约定,随意调整合同单价或提高公路验收标准。目前在广西的路网工程中,发包人(业主)系公路行政主管部门,而承包人(施工单位)则多数系该公路行政主管部门的一些下属单位。行政干预过多,往往在签订合同后,开始进场施工时,业主开始采取一些行政手段对原来施工单位投标的单价进行调整,并且抬高公路中间验收标准。(如原设计是三级路标准的公路要求施工单位按二级公路标准进行施工),致使承包人(施工单位)要用建低等级公路的造价来建设比原设计高一个等级的公路。

2.“阴阳合同”充斥市场。

“阴阳合同”是指发包人在有形建筑市场通过公开招标选择承包人,并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要求,与中标承包人签订施工合同,俗称“阳合同”;在有形建筑市场以外,另行与承包人签订一份合同书或补充协议,该合同未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但在实际施工活动中被双方认可,即所谓的“阴合同”。各种“阴阳合同”尽管表现形式各异,但归纳起来“阴合同”主要在以下几方面与“阳合同”存在明显差异:发包人利用自己在建设工程发包中的主导地位,将自身的一些风险转移到承包人身上。

3.施工企业合同意识淡薄,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

主要表现在:

(1)不严格按合同办事。出现问题后不能按依照合同办事,而是习惯于找领导协调,即便是正当的索赔也不能理直气壮的提出。

(2)不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大多数项目管理机构都未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可行的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制度和具体的操作流程,不能对工程进行及时的跟踪和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合同管理是高智力型的,涉及全局的,又是专业性、技术性强、极为复杂的管理工作,对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很高。管理人才的缺乏极大的影响了我国的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

4.合同索赔工作难以实现。

由于社会条件,自然环境的变化,公路业是一个索赔多发的行业。索赔是合同和法律赋予受损者的权利,也是合同缺陷的补充,其实质是承发包双方承担工程风险比例的再分配。对于承包人来讲工程索赔是一种保护自己正当权益、弥补工程损失的有效手段。而由于公路市场行政干预过多,给索赔工作造成了许多干扰因素,导致合同索赔难以进行,承包人往往是受损害者。

二、加强施工合同管理的建议 本文转自项目管理者联盟项目管理者联盟,项目管理问题

1.做好公路工程合同的谈判与签约工作

签订公路工程施工合同,应充分注意并处理好下列问题:仔细阅读使用的合同文本,掌握有关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细心研究合同条款,要结合项目特点和当事人自身情况,设想在履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事先提出解决的措施。合同条款用词要准确,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义务责任、权利要写清楚,切不要因准备不足或疏忽而使合同条款留下漏洞,给合同履行带来困难,使施工单位合法权益蒙受损失。

2.在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中规范管理 项目管理者联盟,项目管理问题。

公路工程签订后,合同双方就形成一定的经济关系和法律上的效力。合同规定双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经济责任、利益、权力和义务,双方就必须严格遵守,严格履行,不应违反。但从根本来说,合同双方的利益是不一致的,容易导致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利益冲突,造成在工程施工和管理中双方行为的不一致,不协调和矛盾。合同履行作为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造价控制的重要环节,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采取积极主动管理,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学习合同条文,熟悉合同中的主要内容,工程范围,责任、权力与义务,分析各种违约行为,按照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条款内容完全履行。

(1)必须协调和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使相关的合同和合同规定的各工程活动之间不相矛盾,以保证工程有秩序,按计划地实施。

(2)加强对施工合同的监督和跟踪,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做好增减、变更项目工程量的确认签证工作,特别是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涉及工期、费用记录要记录清楚,减少因各种原因引起的纠纷,以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项目管理者联盟,项目管理问题。

(3)严格遵守工程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期限、价格,进行保修条款的履行管理。

(4)做好工程签证,记录、协议、补充合同、备忘录、函件、图表等整理保存工作。

(5)应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建立和利用计算机网络,监控合同的履行情况,运用法律的手段,保证工程项目的质量、投资、工期、安全按计划实现。

3.承包人应加强合同法律意识和合同管理意识,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重视培养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建立严格的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制度,逐步建立以合同管理为核心的组织机构。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在签订施工合同过程中,承包人要对合同合法性、严密性进行认真审查,减少签订合同时产生纠纷的因素,把合同纠纷控制在最低范围内,使合同管理贯穿于合同签订前后和施工管理的全过程中,以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

4.承包人应积极开展施工合同风险管理,推行工程担保制度,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工作。在激烈竞争的公路市场上做好风险预测、控制与转移工作可使风险发生的概率和导致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合同中引入工程担保制度,可适当转移合同当事人的风险。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是解决承发包双方合同纠纷的特殊方法,也是制约合同双方认真履约的强有力的约束手段,合同管理索赔要求承包商人:在签订合同时要充分考虑各种不利因素,为合同履行时制造索赔机会;明确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预测合同风险,分析合同变更和索赔的可能性,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赔策略;在合同整个履行过程中,要随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结合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研究,以合理履行合同,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5.营造良好的合同管理法律氛围。市场经济首先是法制经济,加强施工合同管理,保证公路市场正常健康发展、离不开有效的法律机制作后盾。目前这方面的法制建设已有了可喜的变化。最近最高人民法院拟出台的《关于审理建设工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搞)中倾向于确认“阳合同”的法律效力。

6.对工程施工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评价。公路工程施工合同内容多,涉及法律法规也多,工程较大,履行时间较长,工程施工合同是一种丰富的文字信息资料,也是整个工程建设的真实反馈,既有经验又有教训,应认真做好工程施工合同资料的收集、保存、整理、分类、登记、编号、装订、归档备案工作,保证合同档案齐全,使工程施工合同档案管理程序化,规范化;通过对公路工程施工合同履行的情况与实施计划进行比较、分析,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评价,总结经验或教训,找出差异和干扰因素,分析原因,指导今后工作,提高公路工程施工合同谈判成交率、合同履行率,提高公路工程的现代化管理水平。

第7篇

关键词:公路工程;合同管理;现状;改进措施

中图分类号:X734 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作为公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合同管理对保证整个工程的施工质量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更会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经济与社会效益。因此,管理人员必须高度重视施工合同的管理。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施工的始终,任一阶段出现问题都可能出现严重的后果,这就要求合同管理人员必须从合同的订制、签订、履行等各个阶段加强管理,一旦出现问题,则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处理,最大限度地保护自身合法利益。

一、公路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分析

(1)合同中对发包者和承包者的权利和义务都做了明确的规定,在履行各自义务过程中,合同管理起到约束作用,它能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让高速公路顺利进行。(2)在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是管理中的核心,是双方的行为准则,整个工程所有活动都要按照合同履行,在处理工程问题和纠纷时都要根据合同条款来解决。(3)合同对工程质量、工程工期、工程规模及工程价格等内容都进行明确制定,因此,合同在整个工程活动中为双方经济活动提供有效、合法的依据。(4)高速公路施工管理直接关系到施工单位的经济效益,因此,要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首先就要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因此,要加强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的合同管理,就要对高速公路建设加强监督管理,让高速公路工程质量得以保证,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准确性及完整性,加快高速公路事业的发展。

二、公路合同管理的问题和现状

1、缺乏管理合同的专业人员

如今,社会经济快速的发展,竞争也在不断的加剧,建筑行业也同样如此。面对巨大的竞争压力,建筑企业必须搞好管理工作。合同是建筑企业管理当中的重要部分,但是很多企业并没有重视这个问题,也没有聘请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仅仅只是为了迎合其他的单位而随便的签订了合同,当施工出现问题的时候,就要采取措施,花费时间对其进行处理,这也提高了成本。因此,合同的管理非常重要。在很多的建筑企业中,普遍缺乏专业的管理人员,因此签订合同后非常容易出现违法条例,同时也增加了风险,这就无法保证企业的经济效益。

2、管理不规范、不科学

因为高速公路建设的合同种类非常多,而且也比较繁杂,所以签订时一定要进行严格的检查和审核。但是,一些建筑企业并没有对其实施规范、科学的管理。承包企业一般只看重合同的签订,并没有仔细审查合同的内容,因此非常容易出现纠纷。而且签订了合同之后也没有将合同内容以及签约的情况进行深入的交底,导致管理人员对合同中的约束内容十分模糊,仅仅只是根据自己的经验来进行管理,忽视了实际情况的要求。此外,在履行条约的时候,其也没有认真的研究过条约的内容,管理中充满了主观的意识,甚至不符合实际情况。如果施工的时候出现了变更,那么就要进行索赔,但因为管理不善很容易出现这样的现象,即补充合同迟迟出不来,工程也不能按照合同交工。

3、合同的索赔很难实现

在实际施工的时候,必须根据合同来履行条约。但是高速公路合同的管理会受到行政的干预,因此必须要明确合同的重要性,尽量保证双方的权益。但实际上经常出现这样的情况,工作人员没有认识到合同的重要性,工作疏忽大意,使得合同的权益无法保证,而且合同索赔也很难实现。比如,当发生了工程变更,额外的工作不能得到书面的确认,变更指令又不规范,一些重要的资料也遗失了,使得发生纠纷之后,施工企业的索赔证据不足,因此索赔很难实现。

三、公路工程的施工合同管理的改进措施

1、订制阶段的管理

公路施工合同的订立,必须遵守《合同法》中的要求,并满足平等自愿、公平、等价有偿等6个原则。合同的文本应具有灵活性、广泛适用性、规范性等特征,且达到概括但不失完备性的要求,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保证合同的权威性与可信性。

2、签订阶段的管理

(1)对合同文本进行详细阅读。签订合同前,应先仔细阅读合同中的内容,看是否满足当前《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的要求。同时,把握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路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治理暂行规定》等。(2)对发包人资质等级及履约信用进行严格审查。签订合同时,应先审查建设单位有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无经营资格或等级证书等,并审查工程项目是否合理。同时,还要严格审查发包方的履约信用情况。(3)明确工程款项。在实际的施工中,工程进度款是采取按月或按工程进度的方式拨付,但在申请拨款的方式、手续等内容上则没有明确的合同规定,极易引起争议,影响工程进度。所以,在合同中应明确规定拨款及结算的程序,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4)明确双方权责。在合同中,应列出双方委派的管理者名单,并对其各自权责作出明确的规定。对于具有变更、签证及价格确认等签证权的人员、签证程序与范围等内容也要作出明确固定,避免他人随意签字,给双方造成损失。(5)审查合同中的工期、质量及造价约定。在合同中,应明确施工工期,并约定开工、竣工的办理手续。对于中间交工的工程,合同中也应作出明确规定。此外,合同中还应明确验收机构、人员、验收程序、价款调整范围、设计变更及材料价格签发等内容。(6)合理运用担保条件,降低风险。为了减少或防范合同款项带来的风险,双方可在签订合同时充分利用法律规定中的担保制度实现这一目标。比如,施工企业应向业主提供履约担保,业主向施工方提供工程款项担保。除了以上内容外,合同中还应对材料采购、施工现场管理等内容也作出明确规定,以最大限度地保障双方利益。

3、履行阶段的管理

合同的履行是实现对质量、进度及造价控制的关键环节。在合同的履行阶段,管理人员应对合同中的主要内容、工程范围、责任与权力等进行认真学习并熟识,并对各种违约行为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合同办事。同时,还要协调并处理好各种关系,保证工程的有序进行,以免误工期。认真做好合同的监督及跟踪工作,根据专用条款完成增减、变更项目工程的确认见证工作,尤其是隐蔽工程,并要详细记录关于工期或费用的内容,避免引起纠纷,阻碍工程的如期进行。合同中约定的数量、价格、期限等内容,应严格遵守,并对报修条款进行有效管理。认真完成协议、图表、函件及图表等文件的整理及保存工作,并充分利用现代手段,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控与管理,确保工程按期、保质保量地完成。

4、变更、转让、中止及终止阶段的管理

在合同的履约阶段,受多种因素影响,也会出现大量工程变更。变更的原因可能是以传统工程变更指令形式产生,也可能是业主违约或是不可抗力因素引起。因此,应根据合同变更所造成的后果(如技术后果、法律后果等)而提出预案,以减少或避免合同变更而导致履约时引起新的冲突。同时,要加大对合同中的转让行为的规范力度,禁止非法转让。工程结束并验收合格后,且工程款已支付完毕,则应及时终止合同。此外,若施工中有满足法律或合同中规定的中止或者终止条件时,也应中止或终止合同,以保证合同双方的合法利益不受损害。

结束语

公路合同管理对整个工程的顺利进行非常重要,它在整个工程活动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是一种全方位、全过程的科学化管理。因此,只有加强合同管理,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才能保证合同正常履行,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实现企业的最大效益化和经济化,让企业得到持续性发展。

参考文献

[1]段文莉.浅谈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J].黑龙江交通科技,2013.

第8篇

关键词:公路;施工;招标;投标;合同管理;

公路建设在我国的基础建设宏观大局中一直是不饿动摇的工作重点,对各个地区的经济发展也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公路建设模式多样化,公路建设的投资多元化,公路管理的非常化在公路工程从筹备到具体实施,再到建设完成都有这深渊的意义,首先我们从关于公路施工工程招投标的问题开始谈起。

1. 存在的问题根本

对于公路施工的招投标问题,由很多地区的理解程度是不够的,在具体操作以及指导思想的理解上都存在这较大的偏差,主要存在于一下几个方面:

1.1部分行政管理部门对于公路施工工程的审核不严格

近年来,经常看到有很多没有独立资格的二级法人等不具备投标资格的身影出现在投标会上,这些挂靠企业利用资质等级的虚报甚至假报中标,这种基础建设程序的做法是现有工程建设的漏洞,直接导致施工的质量的严重拉低。

1.2工程建设的市场较为混乱

由部分地区现仍存在着无质量监督、无报建、无规划、无证施工、无证设计的工程,工程的制止不力,其监管也不到位,对于工程及基础建设程序不能完善的进行,所谓的招标就成了一种形式化,工程的质量投资以及工期更不能有效的进行控制了。

1.3关于工程建设承发包的法规及以法律不够完善

在工程建设承发包的过程中,之风屡见不鲜,招标单位从与招标企业中得到与工程大小相应的好处尽心协议或者指定招标,这在工程招投标的过程中属于严重的渎职、失职行为,这也对公路工程的施工质量造成了潜在的写威胁。

2. 关于公路施工招投标存在问题的解决措施

各项施工的招投标的一项秉承公平、公开、公正为原则的一项正当的竞争模式,这种择优确定中标人的竞争方法及模式从一定程度来讲是对一地区公路施工基础建设的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为使不正当的竞争模式彻底的消除,使招投标的制度有章可循,应注意做好以下几点的工作:

2.1对工程的监理做出明确的责任制

建立明确的项目法人企业,是实现法人监理责任制的基础,企业应做到营运机构以及资本管理机构权责明确、科学管理、产权清晰和政企分开。

2.2严格执行施工企业参与投标资格的预审和后审

参与招投标的施工企业必须满足建设主管部门的各项要求,去的公路工程施工的管理证书后,才能进行具体的工程开展,并作为工程的法人企业,承担施工过程中的责任以及突发状况的处理。

2.3建设单位对于招投标的程序要严格进行

要确保招投标的全部过程都能够受到国家法律的限制及保护,投标书编制质量要加以提高,制定严密并且严格的投标准则,确保缜密、全面、详细的进行标评,从而促进整个招投标过程的规范性,增强地方基础建设的质量及素质。

人们都知道我国的基础建设中公路建设是重中之重,对我国的经济发展有着促进作用。在公路建设中,用到合同管理是十分重要的,也是一种重要管理手段,当然也是工程承包商和业主保证个人利益的有效依据。它的作用我们不容忽视,因此,做好合同管理是十分有必要的。下面我们将对公路施工工程合同管理方面的问题做出探讨。

3. 在公路合同管理当中存在的问题

3.1 前些合同的双方对法律的意识和知识淡薄。

大多数工程项目的实施中,所立的施工合同中大多都是针对于承包方而协商制定的,对业主的要求制约很少,他们都强调承包方的义务,而忽视业主,所以产生了很多业主的违约、赔偿的不利因素,在此情况下产生的纠纷时非常不容易解决的,也说明承包商没有自我保护意识,导致承包商的利益受到损害。最大限度的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实质问题,并且通过审核要求投标价格最低,这是中标人的基本要求。有些承包商不满足施工的要求,而欺骗他人来参加投标,这是不合法的。因此,简历合法的施工合同管理条约是分厂有必要的,也是承包商和业主之间的利益保障。

3.2合同管理、支付建设没有足够的重视。

很多承包商没有认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对相关知识不够重视。每当有心得施工措施产生时,就必须要有相关的管理制约措施来制约这些在施工中不利因素的产生,负责要达到预期施工效果是非常困难的。目前,我国对于建立相关的管理办法还有很大的漏洞,但是,在不断的吸取经验来完善管理办法。在实际措施中体现管理对也业主还缺乏相应的力度,忽略了不良因素产生的后果;尤其是近几年,在公路工程项目上招标不平等的问题还很严重,这也导致了公路工程建设造成了很大的损失。

3.3在合同管理中缺乏具有专业素质的人员。

公路建设十分广泛,内容丰富,所以要有专业的技术人员来协调管理。而现实中,在公路管理过程中,并不是由专业的人员来管理的,而是将其看做普通的管理项目做为一种简单的事务性工作,这些管理人员缺乏一定的培训。当合同产生问题时,不能及时的解决,不能及时的做出补救办法,这也是公路建设中的一大损失。所以培养一定的专业人事来完成此项任务,是非常有必要的,也是非常重要的。

4.改善合同管理措施

4.1加强承包商的资格审核。

在进行项目投标时,必须要严格对承包商进行审查,否则就会出现恶意竞标,投标部公平的现象。如果承包商资格没有达到要求,在之后施工方面也是重大问题,出现豆腐渣工程。

4.2 绝对杜绝行政干涉现象的发生。

目前,我国对建筑工程中招标、投标已经有了相应的法律,对合理的竞争有着促进作用。各公路主管部门对公路建设的发包单要进行严格的监督和检查,坚决杜绝违反合同规定,一切活动必须遵循合同规定。在合法的基础上得到竞标。

4.3积极培养人才,让合同管理职业化。

现阶段,可以做好合同管理的人才非常紧缺,不断的培养此方面的人才,提高合同管理人才的素质,有着非常重大的意思,也是非常有必要的。提高合同管理的工作效率和水平,以保障公路建设的顺利发展。

5.结束语

公路工程合同管理在目前是一门新型课程,设计范围十分广泛,在招投标方面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充分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良好的发展道路工程管理具有深远意义,它是承包商和业主之间的上方保障,只有良好的合同管理,才能有效可靠地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 赵宗明. 浅谈公路工程施工项目成本控制和合同管理[J]. 建材发展导向, 2012, (11): 275-276.

[2] 李青, 董若菲. 公路施工企业项目与合同风险管理问题探析[J]. 科技信息, 2012, (29): 368.

[3] 郭海玲. 合同管理在公路工程施工管理中的作用[J]. 黑龙江交通科技, 2012, (7): 150.

[4] 王洪彪.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 中国新技术新产品, 2012, (12): 37.

[5] 吴永建, 季宝伟, 陈苏武. 浅谈监理工程师对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J]. 管理观察, 2011, (1): 142.

第9篇

【关键词】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中图分类号:X734文献标识码: A

公路企业合同管理,对于企业改善经营,实行经济承包有着广泛而普遍的适用意义。实行合同管理是整个公路企业全部生产经营管理的核心与关键所在。然而从实际操作结果分析,有些施工企业正是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深刻认识,忽略了合同管理的监督和落实,从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逐步丧失了原有的市场份额,而陷入经营困境,步履艰难。

1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1.1公路工程合同发包人不遵守合同约定

公路工程合同发包人不遵守合同约定,随意调整合同单价或改变公路设计图纸。目前在路网工程中,发包人(业主)系公路行政主管部门,而承包人(施工单位)则多数系该公路行政主管部门的一些下属单位。行政干预过多,往往在签订合同后,开始进场施工时,业主开始采取一些行政手段对原来施工单位投标的单价进行调整,并且随意改变公路设计图纸。1.2文字表述不严谨、条款不齐全的合同

不严谨就是不准确,就容易发生歧义和误解,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起争议。依法订立的有效合同,应当体现双方的真实意思,而这种体现只有靠准确明晰的合同文字。合同条款挂一漏万,常见漏掉的往往是违约责任。有些合同只讲好话,不讲丑话;只讲正面的,不讲反面的。不懂得签合同应当“先小人后君子”的诀窍,一旦发生违约,在合同中看不到违约如何处理的条款。 1.3“阴阳合同”充斥市场

“阴阳合同”是指发包人在有形建筑市场通过公开招标选择承包人,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要求,与中标承包人签订施工合同,俗称“阳合同”;在有形建筑市场以外,另行与承包人签订一份合同书或补充协议。

不严格按合同办事。出现问题后不能按依照合同办事,而是习惯于找领导协调,即便是正当的索赔也不能理直气壮的提出。不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大多数项目管理机构都未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可行的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制度和具体的操作流程,不能对工程进行及时的跟踪和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合同管理是高智力型的,涉及全局的,又是专业性、技术性强、极为复杂的管理工作,对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很高。管理人才的缺乏极大的影响了我国的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

1.5合同索赔工作难以实现

由于社会条件,自然环境的变化,公路业是一个索赔多发的行业。索赔是合同和法律赋予受损者的权利,也是合同缺陷的补充,其实质是承发包双方承担工程风险比例的再分配。对于承包人来讲工程索赔是一种保护自己正当权益、弥补工程损失的有效手段。而由于公路市场行政干预过多,给索赔工作造成了许多干扰因素,导致合同索赔难以进行,承包人往往是受损害者。

2加强合同管理的对策2.1明确合同管理的工作流程 建筑企业应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同时必须明确与之相应的工作流程。对于一些经常性工作,如图纸批准程序、工程变更程序、分包商的索赔程序、分包商的账单审查程序,材料、设备、隐蔽工程、已完工程的检查验收程序、工程进度付款账单的审查批准程序、工程问题的请示报告程序等,应规范工作程序,使大家有章可循,合同管理人员也不必进行经常性的解释和指导。

2.2建立和完善企业的合同管理体系及合同管理制度 施工企业就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个环节建立和健全具体的可操作制度没,这些环节应包括:介绍信的开具、信息的跟踪、合同的草拟、洽谈、评审、用印、交底、责任分解、履约跟踪、变更、索赔、违约、解除、终止等。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规范合同签订程序,减少失误。

2.3认真审核招标文件、仔细分析合同条款

在公路工程投标签约阶段,合同管理人员应该认真钻研招标文件及其合同条款,在商签合同过程中,应对明显把重大风险转嫁给承包商的合同条件提出修改的要求,对其达成修改的协议以“谈判纪要”形式写出,作为该合同条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对于明显加重施工企业责任、排除其主要权利的显失公平的条款,可以在投标阶段与业主协商,进行修订补充;如果未能与业主协商一致,施工企业应考虑相应增加投标报价费用以减轻合同风险。合同签订过程中,对业主开脱责任的条款要特别注意,如:合同中不列索赔条款、拖期付款无时限,无利息、没有调价公式、业主认为对某部分工程不够满意,即有权决定扣减工程款、业主对不可预见的工程施工条件不承担责任等等。对其模糊不清的地方要求业主进行书面澄清,该澄清文件及随后的其它补充文件都将构成合同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公路施工合同除了工作范围、工期、质量、造价等一般条款外,内容还涉及保险及税收、文物、专利等多种关系和因素。在签订合同中应全面考虑这些因素,仔细斟酌每一条款,否则,可能造成合同履行的重大损失或失败。合同条款要尽量具体明确,决不能含糊其词留有活口,这样不利于工程顺利施工和按期交工,容易埋下施工障碍和竣工矛盾突发的隐患。施工企业应选派具有较高业务水平和综合应变能力的人员参与合同谈判,明确谈判原则及主要目标,针对工期、质量及造价等业主关注的问题,制定谈判策略,积极争取修改风险型和过于苛刻的条款,签订一个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比较平衡,少有或没有苛刻的单方面的约束性条款以及风险较小的有利合同。2.4注意收集索赔资料,及时进行施工索赔

公路工程施工索赔是公路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施工企业保护自身正当权益、弥补工程损失、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和有效手段。由于目前的公路建筑市场仍是买方市场,可以说是僧多粥少,所以施工企业有时为了找米下锅、维持生产,不得不采取低价中标的策略获得项目。此时,变更与索赔的成立与否是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成功的关键所在,是解决企业亏损与赢利的基本途径。施工企业想要搞好施工索赔工作,需要各级领导的充分重视,相关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在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合同管理人员应该经常深人施工现场,了解和收集施工有关资料,及时掌握现场施工动态,协助业主及时审核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为最终的工程总结算提供依据和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

2.5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检查

合同综合管理部门要监督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一般采取重点检查和抽查的方式。检查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要看各方是否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合同,督促各方严格履约;二要看履行过程中是否存在合同数量、工期、设计等方面的变更情况,如有变更应履行变更签约手续,以合同形式明确变更情况;三要看是否存在违约情况,这是精度检查的主要工作,合同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任何一项义务,都会导致违约情况。在合同综合管理部门对此过程应重点监控,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各方的往来函件、通知等文书都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发生纠纷,也是区分责任的重要证据,所以对合同履行的每一环节形成的书面材料都应注意完整保存

2.6设立合同管理机构、培养合同管理人才 一个合理的合同管理机构,以及对合同管理部门的权责及与其它职能部门之间的界面的合理界定,是合同管理成功与否的关键;合同管理人才,需要素质高、学习能力强、知识面广、责任心强,需进行在职培训,组织专题学习和讨论,学习的内容有《合同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建立有效交流渠道,以达到互相促进、互补不足的目的,明确合同管理人员的责权利,建立完善岗位竞争机制和奖惩机制。

3结束语

公路施工合同无论对发包人和建设单位,还是对承包人和施工单位都是十分必要的。合同管理人员应该仔细分析合同执行情况,认真总结合同管理经验,对过时、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以及不严谨、容易被对方索赔的条款要加以改正,并在以后工程合同中加以明示或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提高公司合同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王洪彪.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2,2(12):123-125.

[2]张微.浅谈公路工程施工的合同管理及存在的问题[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2,2(02):6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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