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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构建“大网监”工作格局
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网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是市场监管部门的重要职责。自总局部署“网剑”行动以来,滨城区市场监管局理清思路,强化队伍,完善机制,各相关股、室既分工明确,又协作配合,不断强化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以实施“网剑”行动为抓手,持续推进构建“大网监”工作格局,取得较好成效。
一、落实电商经营者责任,规范电商经营行为
在监管中,我局监督辖区电子商务经营者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加强对社交电商、跨境电商经营者的引导,规范电子商务主体资格。全面核实网络经营主体信息,通过线上排查和线下实地检查,进一步充实完善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全面落实网络经营者实名经营制,督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按照《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登记备案,对进入平台的经营者真实信息进行核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监督电子商务经营者做好亮照、亮证、亮标工作。
同时,积极督促电子商务经营者特别是平台经营者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包括履行消费者权益、知识产权、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义务,依法承担产品和服务质量责任,严格落实网络销售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指导和督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加强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格审查、主体信息公示,落实知识产权保护“通知—删除”义务、显著标明竞价排名商品(服务)为“广告”义务。依法查处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履行信息公示义务的行为。
二、严厉打击网络传销行为
为加强网络交易市场监管,我局在全市系统率先组建网络交易监管股,先后购入现场取证、手机取证、介质综合取证分析等网络监管电子取证设备。网监、反不正当竞争、法规、消保等股室既明确分工,又协作配合,以网络传销为重点,共同查办涉网案件。在取证中,我们一方面通过与杭州市余杭区、西湖区市场监管局对接,充分运用阿里云大数据资源,调取服务器数据,对相关数据进行分析,并通过司法鉴定提升法律效力,实现对支付宝相关涉传资金的查询、取证;另一方面,运用信息化手段的同时,为确保证据的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我们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证据中的违法所得、销售账目进行会计审计,对接律师事务所对办案的程序合法性及证据中的法律适用进行规范。
三、开展网络订餐专项整治
约谈辖区美团、饿了么、欢乐送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要求其全面自查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加强入网审核;指导和督促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加强分支机构、商、合作商管理,主动向监管部门报送平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数据和平台分支机构、商、合作商等信息,加强餐食配送过程管理,逐步推动外卖餐食封签,确保食品配送过程不受污染;强化落实企业管理主体责任,履行平台社会责任。选择食品安全整体状况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处于领先地位的餐饮单位聚集地的部分优秀餐饮单位,积极打造“网络订餐示范店”,并上门现场服务指导,规范线下实体店,积极引导有条件的餐饮单位进行规范改造,对符合标准的办理标注网络经营《食品经营许可证》,以此疏通硬上线难下线之间的矛盾。
召开了网络订餐专项整治会议,制定《专项检查行动方案》,实行线上线下联动监管,积极开展全覆盖拉网式专项检查行动。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原则,以辖区内第三方平台分支机构、自建网站餐饮服务提供者、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和送餐单位及送餐人员为检查对象,重点检查第三方平台分支机构是否向市场监管部门备案,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是否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无超范围经营,有无委托加工,健康证公示、环境卫生状况等问题,发现问题,责令整改,积极引导其规范改造。
四、深入开展网络广告整治,营造良好广告市场环境
以社会影响大、覆盖面广的门户网站、搜索引擎、电子商务平台为重点,突出移动客户端和新媒体账户等互联网媒介,紧盯医疗、药品、保健食品、房地产、金融投资理财等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的虚假违法广告,加大案件查处力度,着力整治互联网广告市场“顽疾”。对省局互联网广告监管平台移交的案件线索,根据案件来源及性质锁定证据、迅速查处,按照法律程序严格处理。同时积极开展全区互联网广告整治工作,受理全国12315投诉举报平台和12345为民热线转办件,按照投诉举报办理程序和时限,及时处理各种互联网广告投诉。今年以来,共查办网络广告违法案件17件。
五、积极办理涉网投诉举报,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工商局网络监管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福建省市工商局运用高科技手段精确监管网络交易市场,制定电子证据取证规则,打造诚信网络交易环境,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抓好准入监管,全市网络市场主体备案取得进展,已完成2000多家网络市场经营主体的备案核准工作,逐步建立“网络经济户口”。二是大力查处网络违法经营案件,运用监管系统软件排查案件线索,去年截至11月份,立案查处174起网络违法案件,案值554.3万元,案件性质涵括不正当竞争、商标侵权、虚假广告、消费侵权、无照经营等多种类型。三是积极开展行政指导,一方面进行网络经营之道,责令改正225起网络轻微违法行为,另一方面开展消费指导,受理调处312起网络消费纠纷。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四是加强了电子商务合同的监管和指导,如丰泽区12315成功调处了一起马耳他共和国驻华大使馆转达的该国某企业与某企业的网络合同纠纷案件,为该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170美元据不完全统计。
目前仅地区的各类经营性网站数量已达到3万多个,在国内某知名网络交易平台上开设的地区网店就有近2万5千家,网络商品成交额逐年增大。支持、鼓励和促进网络市场发展壮大,已成为工商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服务当地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
二、对工商局网络监管工作的主要感受
2012年初,市工商局在全省乃至全国工商系统范围内,较早地提出“开展互联网商务监管探索和实践”系统化工作理念
几年来,围绕总局、省局的部署要求,工商局逐步确立“以拓展监管为主要工作取向,以规范发展为主要工作目标,以交易平台为主要监管对象,以信息技术为主要监管手段,以行指导为主要监管方式”的网络市场监管工作思路,坚持先行先试,努力拓宽监管领域,认真落实《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鼓励扶持并指导本地网络交易平台服务商及电子商务市场规范运作、合法经营,不断开发升级监管技术手段,创新网络市场监管机制,促进网络交易秩序规范有序,取得一定成效。国家工商总局周伯华局长及其他几位总局领导先后多次亲临视察指导,周伯华局长两次做出指示批示,总局办公厅专门致函给予肯定鼓励,《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参考》、《中国工商报》、《新华网》等多次报道工商局相关工作经验,先后接待了170多批次来自全国各地各级别的考察交流团队并承办了“中国-欧盟网络商品交易及相关服务监管工作研讨会”。他们的具体工作举措有如下几点:
一、定位准确,树立服务网络市场健康发展的工作理念
2012年,我国的网络市场正处于起步发展阶段,多数行政监管部门对这一新兴领域的监管更多地倾向于选择消极监管、被动应对、保守观望等思路。而市工商局清醒认识和深入研究网络市场发展趋势,全面解析监管难题和创新机遇,明确提出“以积极稳妥的监管和主动高效的服务促进网络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的工作理念,以“三个点”定位网络市场监管工作,切合网络市场发展趋势和国家监管政策取向:
一是以促进发展为立足点。对网络市场实施行政监管只是手段和方式,其根本目的在于促进网络市场的发展。工商局着眼履行新“三定”规定,在现行法律法规框架内,认真履行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能,服务、推动网络市场健康发展。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仅地区的各类经营性网站数量已达到3万多个,在国内某知名网络交易平台上开设的地区网店就有近2万5千家,网络市场经营额不断提升。
二是以引导规范为切入点。“指导在先、柔性监管”,工商负责网络市场监管的领导和干部们始终秉持着这样的理念,将行政指导柔性管理方式引入网络市场监管领域,合理运用解释、提醒、引导、规劝、建议等多种柔性方式,使经营者和消费者逐步了解规范网络市场经营行为的意义所在,消除经营者的抵触情绪,从而理解、支持和配合工商部门开展网络市场监管工作,保障了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地推进,直到目前尚未出现因该项工作而引发的当事人投诉或社会反面舆论事件。
三是以诚信自律为归结点。督促推动经营者的自律意识和行为,最终促使网络诚信守法经营归于自觉,是工商局开展网络市场监管工作的归结点。工商局依托“福建工商系统互联网商务监督管理系统(1.0版)’、“案管系统”、“工商业务综合管理平台”等信息化载体,初步建立和完善了网络市场经营主体信用分类监管、信用公示、信用预警、信用奖惩等制度,为有效提高经营性网站的诚信水平提供了制度保证。
二、规范运作,构建网络市场长效监管机制
几年来,市工商突出规范运作、重在监管实效,积极构建网络市场长效监管机制:
(一)形成一套科学扎实的支撑理论。系统地提出开展互联网商务监管工作项目规划,先后制订《互联网商务监管工作可行性研究报告》、《互联网商务监管系统技术需求方案》、《互联网商务监管工作方案》等报告和方案,开展“互联网商务监管工作基础研究”、“工商执法工作中电子证据的提取和应用”、“网络传销违法行为动态及其监管对策”、“网络商标侵权行为特征及整治要点”等专题调研活动,形成较为全面、可行的和业务需求架构。工商局先后7次获邀参加总局网络及监管机制研讨会议,部分实践经验和工作理论被吸纳提升到全国性法制规范层面。
(二)执行一套系统完善的工作制度。先后拟定了《网络市场监管规则(试行)》和《网络市场经营主体备案管理规定(试行)》、《互联网商务监督管理系统操作规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电子证据取证规则》(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委托拟订的意见稿)、《网络市场监管工作绩效考评方案》等规范性文件及配套表格文书,进一步细化了网络市场监管原则、管辖权限、巡查方法、取证规则、督办协查机制、登记备案工作流程和绩效考评标准,为全市乃至全省各级工商机关开展互联网商务监管工作提供了依据和参考。工商局还接受国家工商总局委托,在上述工作制度基础上,论证设计全国工商系统网络市场监管工作体系架构建议方案,供总局领导及有关单位决策参考。
(三)组建一支专业有力的监管执法队伍。在福建省乃至全
国工商系统内率先设立网络监管大队,并接受福建省局委托在该大队基础上建立“福建省工商局互联网商务监测中心”,承担福建区域内网络市场的集中巡查监测及工商执法电子证据取证分析的技术支持职责,突出网管大队查办网络违法案件专业队、突击队、机动队、指导队的作用,突出监测巡查室在网络市场巡查监测、案件分流转办及督察督办等方面的作用,突出电子数据取证分析室提供电子证据取证分析技术支持的作用,形成“巡查监测一一监控定位一一调查取证一一规范指导”一体化工作机制;各县级局和工商所相应成立专门的监管执法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形成市、县、所三级联动执法机制,为网管工作提供必要的执法力量保障。
(四)建立一个便捷管用的技术支撑系统。一方面根据福建省局委托研发“福建工商行政管理网络市场监督管理系统(1.0版),为全省各级工商部门开展网络经营主体准入监管、网络经营行为日常监测、网络违法案件的调查取证等构建了较为先进、高效的技术平台,并接受国家工商总局委托以该系统为蓝本代拟全国工商系统网络市场监管软件开发需求方案。另一方面在全国系统范围内率先参照司法刑事取证程序规范,研发配置了“数据硬盘高速复制机”、“电子数据在线取证分析系统”、“电子数据取证综合勘查平台”、“互联网违法经营案件现场勘查箱”等一系列电子证据取证分析专用设备,建成标准化的电子数据取证分析实验室,制定执行电子数据取证分析规范流程,加强电子数据取证分析过程的技术性监控,运用高科技手段保证提取的网络侵权违法案件电子证据的客观、真实、合法,为复杂的电子证据提取和分析应用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对网络违法经营者产生强大的技术威慑作用。
(五)推行一套积极稳妥的主体准入规范。监督指导网络交易服务平台经营者认真履行平台用户的身份审查登记和信息公示义务,落实《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平台责任制、用户实名制。印发《无实体网店登记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灵活应用国家赋予海西经济区的特殊优惠政策,在福建省内率先探索推行无实体店铺网店的登记注册工作,根据网店经营特点适当放宽准入条件,鼓励引导辖区无实体店铺网店的登记注册工作,根据网店经营特点适当放宽准入条件,鼓励引导辖区无实体网店主动前来办照,实现了网络经营主体准入制度的一次积极而稳妥的改革创新,同时采取主动引导、自愿免费的原则,指导辖区已办照的网络市场经营主体办理备案手续,颁发工商备案电子图标,建立健全网络市场经营主体经济户口数据库。
(六)创设一套科学灵敏的网络信息资源利用方法。市工商局依托“网管系统(1·0版)”,建立集中监测和分级巡查、定期巡查和专项监测相结合的网络市场监测巡查制度和网络舆情监控分析制度,运用高科技手段强化对辖区网络市场经营动态以及网络舆情动态的监测分析,创设性地编制《网络市场监测分析报告》及《网络舆情监控分析报告》两种固定形式的内部报告,深挖网络信息资源,为监管决策提供有益参考,为执法办案提供丰富的案源线索。
(七)运作一个规范高效的执法维权体系。一是建设运行网络消费维权体系,充分依托12315消费维权服务网络,积极受理和分流处置消费者有关网络侵权违法行为的咨询、申诉、举报案件,实现与“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对接和信息转化,提高网络消费维权效率,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二是健全完善与企业联手打假维权体系,收集重点保护字号(商号)、注册商标及其权益许可使用情况、重点产品包装装潢等重要信息,建立健全网络重点维权对象信息数据库,完善互联网商务相关敏感信息自动监控和比对查证功能,实施网上重点监控和重点维权,目前已有安踏、特步等知名企业加入该网络维权体系;三是构建网络联动执法体系,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整体职能作用,适时组织专项执法活动,加强内外协调,构建区域性执法协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异地网络案件协查移交制度,提高网络打假维权效能,有力打击辖区网络违法经营行为,规范网络市场经营秩序,同时积极利用参加国家工商总局网络监管业务研讨会的契机,就构建全国工商系统网络违法行为协查协办机制等问题向国家工商总局市场司建言献策,努力推动全国性网络联动执法维权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
三、对工商网络市场监管工作体会
改革开放以来,从传统的集贸市场到各类商品交易市场再到以网络信息技术为支撑的网络市场,市场的变迁,见证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从计划经济体制中脱胎而出的历程。如今,有序、可信的网络市场环境业已成为社会和谐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网络市场监管工作成为工商部门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解决的问题。2009年7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2008]88号)(下文简称“新三定”方案),在确定工商部门的主要职责部分进一步明确指出,工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据此,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业已成为工商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和使命。工商要结合自身实际,迎难而上,补上网络监管的这一课,缩小我们与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网络市场监管方面的差距。
(一)整章建制,规范监管行为
2010年7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网络市场监管规则已颁布,并于今年开始实施。我们必须以此为依据,借鉴市工商局在网络市场制度建设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建立一套符合法律精神又切合实际的工作制度,明确网络市场的监管范围和职责,进一步细化监管原则、管辖权限、巡查方法、取证规则、登记备案责任单位和工作流程,为全省各级工商机关开展网络市场监管工作提供操作规范,形成市场巡查监测,线索分流转办等工作机制,有效地将网络市场主体巡查的方式方法、案件查办、登记备案等各项工作制度化,务求在取得实效的同时,确保执法行为的规范。
(二)积极探索,破解监管难题
第一,对于网络市场主体市场准入,可借鉴市工商局根据网络经营的实际特点,明确对于仅从事互联网上商品经营及信息服务、没有实体经营场所的经营者,户籍所在地与经营用计算机终端设备在同一辖区的,以其户籍所在地作为经营场所登记;户籍所在地与经营用计算机终端设备不在同一辖区的,以其经常居住地作为经营场所登记。同时,对网络市场主体登记后的备案制度做出详尽的规定。
第二,对于网络市场管辖权的确定,明确网络违法行为发生地包括实施违法行为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所在地和违法行为所侵害的经营者或消费者所在地,同时确定网络违法行为管辖地应当本着“利于查处、利于效率、利于规制”的原则,综合考虑案件的调查取证及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的执行以及经营者、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情形。
第三,对于电子证据取证问题,可参照市工商局参照司法鉴定标准,建设电子证据取证分析室,建设用于拆卸、修复硬盘,调取、复制、复原、分析电子数据的规范工作台和清洁度100级的无尘操作室,并根据电子证据特点,配置专用取证设备,实现密码破译、硬盘不拆机复制、数据修复等常用功能,同时对每个操作台进行不间断摄像监控,运用高科技手段提取客观、真实、合法的电子证据,保证证据效力的同时,进一步保证执法办案活动的合法、高效、公正。
(三)加快健全机构,落实监管队伍的步伐
主要从三个方面做好工作保障:一是完善机构。首先是配备业务骨干组成项目开发组,调研网络市场监管的可行性和必要性,提出监管软件技术需求。其次是专设监管机构,在市局检查支队设立专门大队,专攻网络市场违法经营案件,又新增设监测室和鉴证室两个工作小组,承担网上集中巡查和复杂取证任务,并明确市、县两级检查支(大)队和工商所负责网络市场监管的任务,行政服务中心和各工商所开设专用窗口受理网络市场主体备案申请,形成三级监管网络。二是明确职责。出台《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络市场监管工作方案》,确定工作目标、监管重点,细化机关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并制定《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网络市场监管规则(试行)》和《省网络市场主体备案管理规定(试行)》,对有关巡查执法、等级备案等具体工作提出要求,为网络市场监管工作指明方向。三是人力保障。抽调部分综合掌握计算机网络技术、工商业务知识、法律法规知识的复合型业务骨干充实专设的监管大队和监测室、取证室,保障网络市场监管软件开发、制度拟定、监测执法等工作顺利进展;同时注意吸收专业人才、强化业务培训,提高全系统执法人员素质,以适应网络市场监管工作需要。
(四)研发软件,提高工作效能
市工商局通过三年多的调研与实践,认为,将执法触角延伸到网络当中,实现对网络市场的有力监管和高效监管,必须依托科技手段,实现“以网治网”。对此,省工商局可以针对监管方向和监管需求,充分发挥12315模式的做法,依靠自己的力量,用最经济的办法,先后研发运行一期、二期网络市场监督管理业务平台软件,设有“经营主体资格监管、互联网商务行为监管、企业维权、网上巡查、涉嫌违法网站监控、统计报表”六个功能模块,建有“辖区网站数据库、经营性网站备案库、企业信息查询库、常见违法行为关键字词库、重点保护企业商标包装装潢库”等与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相关联的业务数据库,通过互联网商务主体备案管理功能,逐步健全,全省经营性网站“网络经济户口”;通过常见违法行为关键字词库自动比对、企业商标包装装潢数据库比对等操作,实现搜索并且分析网上涉嫌违法的经营行为等功能;通过增设手机号码段、邮编或区号、IP定位等策略,增加巡查日志详情及线索核审分流等程序,将网站定位、巡查日志、统计分析等辅助功能逐步完善。最终,将使用权限分配到各县(市、区)局和各工商所用户,实现监管软件在全省系统的全面启用。此外,还应建设开通“网络市场经营主体备案平台”,作为经营者办理工商备案事务的通道,通过行政指导、处罚公告等栏目的设置,有效促进互联网商务市场诚信体系的建设。通过应用的监管软件将网络市场监管工作流程固定化,格式化,规范化,有效地提高监管工作效能。
(五)强化指导,营造工作氛围
为了营造良好的监管环境,消除监管对象的疑虑,省工商局应积极运用行政指导和宣传引导的方式,在查办案件时坚持预防与惩戒相结合、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在巡查监管中及时制止和纠正违法苗头,督促网络市场主体规范诚信经营;同时,在当地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的协助配合下,公示政策法规和典型案例,宣传工商部门对网络市场监管的职责和管理目标,通过解释、提醒、引导、规劝等方式,使经营者和消费者明白规范网络市场经营行为的意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网络市场备案工作的进展和网络市场的繁荣与稳定。
一、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切实维护农民利益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一是按照《市工商局2012红盾护农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农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规定的时间、节点,扎实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全年要以肥料、种子、农药为重点,选择在春耕、夏播、秋种等关键时节,开展2次以上农资市场专项整治;二是按照《市流通领域农资经营监管责任规范》要求,加强农资市场巡查,根据农资市场季节性的特点,合理调整农资市场巡查频率,农忙季节每周一次,平时每月一次,通过巡查,指导建立购销台帐和索证索票制度,规范农资经营户经营行为;三是加强流通领域农资商品质量检测工作,今年市、县局必须各完成2次农资商品质量抽检,并抓好对抽检结果的运用;四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有农资案件查处任务的单位,要努力完成案件查处任务,并保证质量,为下半年参加省局农资案件互审会做好准备;五是积极鼓励引导和推广农资商品统一配送、销售与农资技术指导相结合的农资连锁经营,确保广大农民群众用上放心农资;六是抓好“农资经营示范店”的培育工作。
二、积极稳妥地做好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
重点抓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督促市场主办单位按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十二项制度、五项记录和四个档案”进行市场日常管理,积极推进各类商品交易市场规范化进程;二是按照发展A类、提高B类、促进C类、转化D类的原则,组织人员深入商品交易市场开展行政指导,通过通报情况,指出问题,听取意见,督促市场开办者加强市场管理,进行重点帮扶,推动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发展;三是认真落实总局《关于建立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精神,按照《市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市场信用分类监管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市市场数据库,完善数据的采集和认定,全面完成全市45个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信息录入和信用认定工作。
三、探索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管方法,落实监管措施
按照“两促进、两维护”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开展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工作。(1)加大培训和宣传力度。对内要加大培训力度,提升内部监管人员的思想认识和业务素质;对外要做好宣传工作,对网商、互联网平台服务商加强宣传和调研,促进行业自律,促进网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2)完善网络经济户口数据库。各单位要因地制宜,将懂网络技术的人才调整充实到网络监管工作岗位,并发挥他们的长处,积极建立和完善辖区内网络经济户口数据库,对尚未采集的企业网站要尽快采集形成数据,对已采集的要进行清理筛选确认,确保数据库真实、准确。(3)加强行政指导,规范网站经营行为。各单位要采取“规范经营主体工商登记及亮照经营行为,引导网络广告宣传规范用语,指导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等措施,督促网站自律和履行经营者的法律义务,努力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规范、网站自律、社会评价“四位一体相结合”的监管体系。(4)以网络信息技术为依托和手段,实现“以网管网”。省局将建立网络监管平台,此平台建成后,各单位要充分利用这个平台,建立网上巡查制度,加强巡查和实地核查力度,主动实施监管。(5)加大对网络案件的查处。各单位要组织力量尝试查处网络商品交易违法案件,完成市局下达的网络案件查处任务。(6)认真受理网络交易投诉,做到“投诉有门,追债有主”。
四、扎实开展农贸市场双创和肉类市场监管工作
(一)扎实开展农贸市场双创工作。按照“工商牵头、属地管理、联合执法、业主负责”的管理原则,今年的农贸市场双创将重点做好以下五项工作:一是召开“市场双创经验交流会暨再动员大会”,总结创卫经验,通报创卫情况,部署新一轮市场双创任务,推进市场双创工作向纵深发展;二是继续按照《市农贸市场管理考核奖惩暂行办法》规定,加大对农贸市场双创督查考核力度,改进“五个一”督查考核方式,将平时对农贸市场的督查考核奖惩与属地工商分局、工商所挂钩,以调动工商干部参与创建的热情;三是争取尽快出台“农贸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和“农贸市场建设标准和管理服务规范”,进一步明确市场主办单位和各相关单位、部门职责,以强化对农贸市场的日常管理,同时,将继续采取1:1以奖代补的方式,督促各有条件的市场配足或配齐蔬菜周转箱和酱菜销售柜,促进市场升级达标;四是督促市场主办单位认真落实“农贸市场管理制度”,对尚未建立市场创建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制度的市场,各分局、工商所要督促其尽快建立,对已建立但不够健全的,要组织人员帮助完善,全力推进卫生自治;五是认真抓好2012年度“诚信市场和文明集市”和“文明(诚信)经营户”评选命名工作。
(二)扎实开展肉类市场监管工作。一要认真贯彻省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猪肉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精神,建立肉食品准入、猪肉经营挂牌公示、不合格猪肉退市、消费者投诉受理等四项制度。加强对猪肉经营者主体的监管,根据省局规定,今后,凡从事猪肉经营的,必须拥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或固定摊位,并办理工商登记等相关手续,持照经营。县局和市局的郊区、狮子山区分局要把工作的重点放在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但也不能忽视对城区猪肉经营者主体资格的监管;二要加强对猪肉市场索证索票工作的检查落实,重点抓好对零散猪肉经营户(特别是农村猪肉经营户)索证索票的检查,督促其建立台账,坚决杜绝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猪肉进入流通环节销售;三要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查处猪肉经营户销售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猪肉、含“瘦肉精”猪肉等不合格猪肉的违法行为;四要加强行政指导、宣传教育、部门协调和组织领导,确保监管到位、执法到位,认真落实猪肉监管四项制度,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9月份,市局将对猪肉经营户持照经营、四项制度落实和案件等情况组织一次督查,并进行通报。
五、切实加强汽车市场监管工作
一是要严格市场准入,规范经营主体,认真做好品牌汽车销售企业的核查工作;二是要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虚假宣传、一证多处开店、未经备案擅自销售品牌汽车等违法行为;三是要根据《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等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和指导企业建立自律制度,加大巡查力度,实现监管到位,确保各项制度的落实,逐步确立经营者是消费维权的第一责任人理念,使汽车销售行业的消费维权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道路;四是要按照《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规定,继续规范二手车交易市场,对已成立的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销企业不符合场地、布局条件的,要加强行政指导,逐步规范;四是要积极开展“4S示范店”评选活动。
六、全面推进网格化监管工作
第一,进一步完善网格化监管系统建设,解决目前网格化系统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积极拓展网格化监管功能,逐步实现网格化监管市场巡查信息录入全覆盖。第二,要积极运用网格化监管系统开展市场监管,及时录入市场巡查等监管信息。网格责任人对自己网格责任区的市场主体进行巡查,并及时录入信息,确保市场巡查的及时性、真实性。第三,完善市场巡查工作督查与考评制度,以明晰职责,责任到人为重点,推进网格化市场监管督查机制,解决巡而不查、查而不纠等问题。第四,充分发挥工商移动监管系统作用,逐步实现市场巡查电子录入代替纸质录入,有效提高市场管理水平和效能。
七、培育和发展各类经纪人工作
一是建立完善经纪人注册登记制度,积极引导经纪人注册登记。各单位要按照年度目标任务要求,切实完成经纪人发展指标,特别是农村经纪人发展任务;二是建立经纪人培训机制。各单位要根据需要积极组织开展经纪人培训,力争使今年新发展的经纪人持证持照率达到90%以上;三是建立和完善经纪执业人员备案工作。对经纪执业人员的备案行为、明示行为、经营行为、服务行为等加强巡查,并将巡查情况记录备案;四是建立健全经纪人及经纪执业人员的档案。积极引导经纪人实现经营资格合法化、人员队伍组织化、经纪执业规范化、经纪活动经常化。
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越来越完善,在经济领域方面,市场监管是政府部门需要履行好的一项职能,只有提升市场监管工作水平,才能促进市场经济的快速与稳定发展。面对着复杂的市场问题,若是仍然采用运动式市场监管模式,则很难满足市场经济自身运行规律。对此新时期需要构建市场监管新机制,确保市场监管和市场经济运行保持一致的规律。
2新时期市场监管新机制的构建策略
2.1构建“广域化”的市场监管机制。工商部门要增强干部职工的认识,清楚新时期的要求,要深入分析现阶段工商部门面对的监管形势,不断健全监管制度,对监管流程进行优化,通过加大市场监管力度,确保市场秩序保持规范。此外要将多方力量调动起来,以依托登记注册、市场巡查和上门走访等形式,让市场主体能够实时了解工商部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认识到违法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这样市场主体才会主动自律,对竞争秩序进行维护,确保其公正与公平,这样才能帮助工商部门减轻市场监管的压力。2.2构建“系统化”市场监管机制。工商部门要从辖区实际情况出发,按照以往的监管方法,在年初时制定科学合理的市场监管计划,将工作目标、要求即细化考核方案等明确下来,让市场监管有正确的方向。对于执法办案、日常巡查、舆论监测和消费维权等数据,除了要定期做好分类统计与深入分析工作以外,还要从市场主体在固定周期内出现违法率、违法量等情况出发,全面掌握违法表现与行为较多的行业分布与区域分布状况,便于对监管对象与重点区域作出合理的调整,让市场主体得到“目标化+灵活化”的系统监管。2.3构建“综合化”市场监管机制。工商部门要把以往网络化、周期性、针对性、被动性以及临时性等监管机制结合起来,防止出现重复作业的情况,避免造成对监管资源的浪费。同时要将重点凸显出来,做到合理取舍,需要管好的地方一定要落实相关规章制度,确保将核心职能确定下来。2.4构建“信用化”市场监管机制。工商部门要抓住现阶段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和年度报告制度的契机,加强对市场主体信用的约束监管。一是要将信用分类监管分组制、管片制和责任包干制等特点最大限度体现出来,对人员进行合理分配,让分片更加科学,将监管的重点明确下来,防止市场监管工作发生“大小事务一把抓”,却都管不好的局面。二是从市场主体信用状况出发,合理制定出守信、警示、失信和严重失信4个等级,针对警示、失信和严重失信的主体来说,不仅要加大对内部系统的监管力度,还要和办理贷款、抵押和其他业务结合起来,做到只要有一处失信,则处处会受到制约,不仅能够治标,还可以治本。2.5构建“联动化”市场监管机制。工商部门应通过内部联动、部门联动和政企联动等方式,加强对市场主体的联动监管,这样能够提升监管队伍的专业性。对部门联动而言,针对与敏感性领域监管相关的情况,或者是长时间出现的能够为社会带来危害的情况,要第一时间汇报给政府,这样才能获得政府的支持,让监管工作能力顺利开展。此外,通过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可以和卫生、公安、食药和住建等职能部门加强沟通与联系,让信息得到互通,实现资源的共享,并通过联合执法,提升案件办理效果,让市场良好的秩序得到维护。此外通过政企联动,也就是与企业联合起来进行市场监管工作,将他们的专业优势充分发挥出来,这样工商部门的监管才更具成功性、有效性和针对性。
如何提升市场监管水平是工商部门需要深入思考的课题。新时期工商部门要结合市场监管工作现状,构建起市场监管新机制,不断提升市场监管工作水平。这样才能避免出现信用缺失、假冒伪劣和竞争无序等问题。
参考文献:
[1]郭丽岩.加强我国现代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的基本思路与深化改革建议[J].价格理论与实践,2015,(2):17-20.
一、总体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重心下移”的要求,在街道党工委统一领导下,以职能科室主动管理为主线,以社会群众监督与行业自律管理为补充,形成综合治理与日常巡查相结合的常态化监管体系,做到组织机构健全、监管职责明确、工作制度规范、日常检查到位、市场秩序良好,努力实现街道文化市场繁荣有序发展。
二、工作举措
1、加强领导,建立网络。建立由街道分管副书记任组长,相关副主任任副组长的街道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由文化站、综治科、安监所、派出所、城管中队等组成。将文化市场管理工作列入街道年度工作计划,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加强文化市场监督员的培训、教育和管理,充分发挥文化市场社会义务监督员作用,进一步完善监管网络体系。
2、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建立完善街道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日常巡查(联合执法)制度、学习培训制度、举报管理制度、信息通报制度、义务监督制度等制度,使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文化市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3、宣传培训,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窗、横幅、展板等宣传文化市场政策、法规,积极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切实加强对义务监督员的业务培训,提高监督水平。协助组织开展文化经营单位业主法规培训,教育、引导业主守法经营、文明经营、示范经营。积极向有关部门上报文化市场管理信息。
4、加强监管,务求实效。按照上级要求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并结合街道实际,突出重点时段、地段、重点场所的专项检查。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开展联合检查,对文化经营单位的违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同时,对文化市场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日常监管,发现较大安全隐患及时查处或报告相关部门。
三、工作要求
1、加强认识,营造安全氛围。街道文化市场是满足群众文化需求的重要阵地,是文化市场建设和管理的重要基础。但是,当前街道文化市场监管存在工作网络不健全、工作职责不明晰等问题,市场秩序、经营规范等方面还有很多薄弱环节。加强街道文化市场管理是提高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效率和能力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迫切需要。因此,要进一步增强对街道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的认识,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各项管理工作的开展。
2、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街道文化市场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沟通协调作用,重视与相关科室的横向联系,充分发挥职能科室依法监管的作用,齐抓共管,协同作战。加强与上级职能部门及社区的纵向沟通,真正做到属地管理与部门管理相衔接、主管部门与协管部门相配合,推动街道文化市场监管工作深入开展。
一、紧抓四个环节,全面构建“精细化”市场监管体系
(一)紧抓规划环节,以“菜单”的形式细化监管区域。结合市场监管辖区,通过召开科所长会议集体讨论、党组补充确定等多种方式,制定了《市场巡查项目表》,确定了“精细化”市场巡查项目,包括市场主体资格、产品与服务质量、商品包装和装璜、商品与服务广告宣传以及经营者诚信等25大项和120个小项,为基层工商所监管人员实施市场精细化监管提供了依据。同时,针对市场监管中出现的新问题,市局定期对《市场巡查项目表》进行更新,不断增加巡查项目,确保日常监管不留死角。
(二)紧抓备案环节,以“台账”的形式记录监管日志。结实基层实际,制定了《工商所市场巡查日志》、《精细化监管项目备案表》,内容包括市场主体信息、巡查时间、巡查项目内容、巡查结果、处理情况、巡查人员、被巡查对象及巡查小结等12个项目,市场监管人员在日常检查时,需要逐项填写《体检式项目巡查备案表》,详细记录每天的巡查情况,并由监管人员和经营者签字备案,避免巡查结果不真实、巡查不到位等现象发生。
(三)紧抓监管环节,以“分级”的形式推行差别管理。根据市场监管登记备案情况,将经营业户依据诚信度不同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对不同等级的经营主体进行差别管理,安排不同的巡查频次,解决日常巡查和专项巡查工作中的漏洞、盲区、薄弱地段和尖锐问题。同时,推行等级浮动制度,对于持续三个月保持无违纪记录的经营主体实现“晋级”,对于日常监管中发生新的违法行为被立案查处的予以“降级”,被连续两次“降级”的经营业户,由监管人员对其实行严管,并领导立案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四)紧抓总结环节,以“调研”的形式研判发展趋势。针对分类监管过程中市场主体出现的新问题、新动向,积极开展专项调研活动,深入分析和探讨问题的表现形式、产生原因,并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对策。同时,根据市场主体发展态势,形成专题分析报告,为政府宏观经济调控和决策服务,为干部职工提供相互交流、相互学习的平台,在交流中总结工作、分析问题、交流经验、传授方法,从而提高辖区市场监管效果的利用率。
二、健全三项制度,深入推开“精细化”市场监管模式
(一)推行监管任务包干负责制。坚持“岗责清晰、强化管理”的原则,积极推行监管任务包干负责制度,全面梳理分类监管工作流程,对巡查工作从工作目标、内容、标准、时限和步骤等方面进行细化和量化,并按照“谁巡查、谁录入”的原则,将巡查任务落实到人,由市局和工商所、工商所和直接责任人逐级签订《精细化市场监管工作责任书》,使基层监管人员感到有目标、有压力、有动力,逐步增强市场监管的主动性。同时,推行分层分级负责制,下级责任人对上级责任人包干负责,形成逐级分责、逐级负责的递进式追究机制,有效强化了市场监管队伍的整体责任意识。
(二)推行监管工作动态监督制。制定了《市场精细化监管工作动态考核办法》,进一步细化了监管人员的目标责任,由监察室以电话回访的方式对监管相对人跟踪回访,征求经营业户的意见和满意度,科学评价市场监管人员的行政态度。针对监管过程中巡而不查、查不到位等问题,严格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员及所在单位的失职责任,考核结果予以通报,并与年终评先选优挂钩。
(三)推行市场主体电子巡查制。全面推行“3G+OA”网络办公系统,将基层监管人员分散的3G手机用户终端纳入无线虚拟办公网络,与市局企业档案信息库有效对接,形成了移动式的监管执法信息共享系统。基层市场监管人员在日常巡查时,可随时通过手机对经营业户信息进行调查。针对轻微违法行为给予警告性的行政指导,对需要立案查处的违法经营行为,通过手机服务终端现场录入询问笔录、提交立案申请,切实提高了执法办案水平。
三、建立“精细化”市场监管体系取得显著成效
(一)实现了市场主体精细化监管目标。通过建立“精细化”市场监管体系,采取分层分类的监管方法,进一步细化了市场主体类别,细化了市场监管巡查项目,有效地增强了市场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同时,通过开展监管后续总结分析活动,全面研判市场监管中出现的新问题和新趋势,将市场监管工作由粗放式逐渐向精细化转变,全面提升了市场监管工作的利用水平。
(二)增强了市场监管工作的规范性。通过建立《精细化市场监管项目备案表》、推行监管人员与经营者双方签名制度,全面记录了监管人员的具体监管细节,市场巡查过程达到“痕迹化”管理目标,有效解决了市场监管走过场、不到位等问题,全面增强了市场巡查的规范性。
摘要: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近几年来烟草业的有关市场监管问题频频引发人们的热议。怎样对原有的监控制度进行有效调整,让烟草市场的发展趋向于正常化、科学化,而相关烟草经营者面对如此境况又该采取哪些措施来促进烟草市场的秩序化发展,是本文重要探讨分析的地方。
关键词:烟草专卖;存在问题;市场监管
1.引言
在最近的几年中,卷烟行业的市场行情发展一直在不断变化中,县级烟草专卖局是专门管理烟草交易,保证烟草交易合法合理进行的有关部门,其主要工作是对烟草交易进行监控、进行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取缔并惩罚假烟交易行为,维护广大人民的合法权益。但是从现在市场中存在的情况来看,我国的卷烟市场监控面临很多的缺陷不足,如何处理这些问题,怎样保证烟草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如何处理当前有关监管部门对烟草行业发展监控不力的问题,是很多烟民都在关心的事情。本文对针对有关县级局在卷烟市场监控工作中面临的困扰进行分析与探究。
2.当前烟草市场日常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卷烟零售商布局不协调
县级局的卷烟零售客户大多数分布在城市边缘的乡镇区域或者农村区域,在布局上不协调,导致市场对香烟的需求不能得到及时的供应,从有关调查的数据上显示,在香烟市场上流动着的主要是串码卷烟,这就是因为有关部门对香烟交易市场的管理疏忽导致的[1]。在市场交易中,因为某种牌子的卷烟供不应求,零售客户便用其它牌子的卷烟来代替,以谋取更多的利益。城镇区域的卷烟零售客户以略高于网络价的金额从农村卷烟经销商手中购买中高档适销卷烟,农村的卷烟零售客户以略高于网络价的金额从城镇区域卷烟零售客户手中购买低档价位的卷烟,这些情况都给有关政府部门对烟草市场的管理增加了困难。
2.2 市场监管力度欠缺
我国烟草市场在布局上很分散,每年政府有关部门都要花费很多的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对烟草市场的经营进行管理和调整。由于烟草销售商有的在偏远的地区或者落后的农村,在交通不方便的情况下,有关部门很难有效的对偏远地区的烟草销售实施有效的管理,部分烟草市场的监管人员为了应付每个月上级部门的工作审查,放松了对偏远地区烟草市场的监管,把监管的主要力量集中在交通方便或者距离城市近的烟草经营场所中。从中我们可以看出,有关人员对烟草市场的监管方法不灵活,在管理方式上没有任何的科学合理性,因此监管人员的监管工作并不能对烟草市场中的交易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2]。
2.3 检查方式和策略不灵活
对烟草市场实施监管的人员缺乏职业责任感,对工作的相关制度不了解或者对国内烟草业监管问题认知度不够,再加上综合素质差,缺少对工作的热情度,在检查方式上死板,不注重理论与实际的结合,更不会在管理方式和检查手段上进行创新,只是为了应付上级的工作考核而被动的对市场进行监管工作,因此对市场的监管效果微乎其微。
3.探索如何完善烟草专卖市场日常监管模式
3.1 创新监管队伍管理机制,增强烟草专卖人员的归属感
促进烟草市场监管人员形成强烈的归属感,对烟草经营市场进行划分,并安排相应的管理人员对相应的区域实施监管,在原有的管理机制上推陈出新,规定有关管理人员必须将其管理区域的市场经营交易监控管理好,明确监管人员的责任,对监管人员的调遣,晋升等制度加以创新,调动管理人员工作的热情积极性[3]。
3.2实施监管的检查考核和评估工作。
有关上级部门应对烟草市场监管部门的工作实施定期的检查,确保烟草监管部门的监管工作科学有效,并且对其工作好坏设立奖惩制度,督促有关工作人员将日常工作落实到位。另外上级部门可以对烟草市场的净化率、卷烟零售商满意程度、零售商是否持有从业资格证等状况进行调查,以此调查结果对相应监管部门打分考核,分数越高,薪酬分配予以相应的提高,促进烟草监管部门的工作更科学合理化,工作态度更具有务实性。
3.3 推进信息化网络机制建设,实现监管信息集约化
这里所提到的信息集约化含义为:以网络技术为基础,通过网络技术将有关对烟草市场的监控信息与应对方式进行汇总,让这些监控信息和应对方式出现在网络上,被更多的管理人员所了解和学习,实现信息的共享性,发挥信息应有的最用。建立业态分版块,对现实中存在的有关烟草经营信息进行收集,在网络系统中对各个区域烟草经营的有关状况自动分析,从而促进管理人员有效的对不合法的经营现象予以警示或者处罚,与此同时网络系统可以为工作人员自动制定科学合理的监管计划,让烟草市场的经营更加规范,发展更加健康。
3.4规范创新监管流程体系,落实管理过程痕迹化
有关管理人员在对管理制度以及实施程序中,要加深对相关制度的理解和学习,重视对管理制度的创新发展,在管理工作的实施过程中,要做到步步落实,脚踏实地,提高管理效果,深化管理体制。因此,烟草监管部门有必要尽快建立起整套的管理措施制度,保证全体管理人员的管理工作有依据可循,再次要重视管理人员个人工作能力的提高,通过对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任用优秀的管理人员[4]。最后对管理工作的全程监控上采用表单完成对其的监控。
3.5以分类监管为重点,创新市场主体监管机制
对监管工作制度进行诚信等级分类,按照不同的监管工作赋予不同诚信等级,让网格化监管工作更普及,促进烟草零售商在交易中形成强烈的诚信意识,让社会中的信用体系制度更加全面,推动诚信社会的形成。这要求烟草监管部门对监管工作不能一概而论,要针对不同的情况实施不同的管理,为烟草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科学的引导措施,要对个别领域实施的有效管理工作案例进行表扬,为其它区域的管理工作提供借鉴对象或者树立榜样[5]。
3.6创新沟通协调机制,构建内和外顺的发展环境
良好的公共关系是烟草业健康有序发展的保证,要想建立良好的关系,离不开政府监管部门和烟草经销商的相互配合,离不开烟草业发展与社会发展关系的相协调,这需要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管组织队伍的建设,保证庞大的烟草市场都会在有关部门的监控下有序发展,相应烟草经销商要对政府的监管工作予以支持和配合,让社会对烟草业发展的管理更加全面,更加有效,为烟草业的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6]。
4.结语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有关烟草行业的发展问题也日益凸显出来,如何保证烟草业市场的秩序化,健康化,科学化的发展,关键还是靠有关管理部门的监管工作和烟草经营商的积极配合,政府应该调整原有的监管模式,提高监管人员对工作的热情与积极性,对原有的监管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加以创新,注重对网络的利用,通过网络技术来对烟草经营区域实施科学的监控。良好的发展秩序总离不开有关部门的科学引导,无论是烟草业还是其它行业,只有在有效的监控引导下,其健康持续的发展才能得到可靠保证。(作者单位:湘潭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陈栋.我国烟草专卖制度存在的问题和改革方向[J].经营与管理.2011(02).
[2]黄晓武,王汉文,徐乃强,高宗宏,朱兴全.整顿和规范烟草市场秩序 促进烟草经济又好又快发展[N].安徽日报.2012-07-12(A04).
一、强化学习宣传。夯实监管工作基础
《办法》是国家工商总局制定的调整网络商品交易关系的全新规范,学习宣传好《办法》是做好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工作的重要前提。山东省工商局对此高度重视,2010年《办法》正式公布后,省工商局组织全系统开展了大规模的《办法》学习宣传工作,召开了全省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培训动员会,邀请总局市场司领导和山东大学教授分别就《办法》和电子商务有关问题进行了深入讲解。结合此次培训,省局对全省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各地也通过以会代训、以案说法、学习讨论等多种形式,集中开展了贯彻落实《办法》的学习培训。通过全员培训,有效破除了对网络商品交易监管的神秘感,克服了畏难情绪,增强了责任感和主动性,为切实承担网络商品交易监管职责奠定了基础。与此同时,各地采取举办网站负责人培训班、发放材料、走访网站、开办专栏等多种形式,积极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引导网络商品经营者诚信守法、规范经营,指导消费者安全网购、依法维权。据统计,《办法》实施以来,全系统共举办各类培训班215期,培训工商系统执法人员和网络商品经营者5.7万人,为网络市场监管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强化保障措施,促进工作扎实开展
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具有链条长、环节多、涉及面广的特点,强化领导、健全机制、落实人员对于做好监管工作至关重要。为组织指导全省工商系统做好《办法》的贯彻落实工作,省局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了《关于贯彻实施(办法)的指导意见》,对开展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人员配备、学习培训、宣传引导、扶持发展、消费维权、监管执法、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各地工商机关按照省局要求,切实做好监管人员配备、设备配备、经费保障、内外协调机制建立等环节的落实工作。全系统通过新考录、调整等途径,将170多名熟悉市场监管业务和计算机网络知识的人员充实到市、县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岗位,各工商所都配齐了专兼职网络监管员,’为监管工作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各地工商机关还注重整合系统内外资源,加强系统内部职能机构的协调配合、业务条线的上下联动、区域之间的相互协作以及与公安、通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积极构建信息共享、上下畅通、内外互动、协同联动的协作机制,增强了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工作的合力。
三、强化技术支撑,实现以网管网目标
网络商品交易是建立在网络信息技术基础上的新型交易方式。要监管好网络商品交易,必须适应其与网络信息技术紧密结合以及网络交易无地域限制的特征,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网络商品交易监管信息化建设,切实提高网络市场监管效能。山东省工商局根据国家工商总局“以网管网”的指导思想和统一部署,在介入网络商品交易监管之初,就及早启动了监管系统开发建设工作。山东省局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投入专项资金,从相关处室和有关市局抽调人员成立开发小组,经过充分细致的调研论证,于2010年底完成了网络商品交易监管系统一期工程“一网一平台”的建设。“一网”即“山东工商网络商品交易监管服务网”,提供了工作动态、行政公告、市场警示、典型案例等信息的窗口,以及执照信息公示、平台数据报送、申诉举报受理、法律法规查询的渠道。“一平台”即“山东工商网络商品交易监管信息系统”,提供了网络经营主体搜索建档、网上巡查、违法行为处理、信用分类监管、数据统计分析等功能,实现了对商业网站的全面搜索和对网上交易行为的有效监控,提高了网络商品交易监管的现代化水平。
山东省开发的这套网络商品交易监管系统,严格以国家工商总局《办法》规定为依据,在借鉴有关省市做法的同时,坚持自主创新,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和优势:从业务角度讲,建立了“一网一平台”的基本架构,提供了多渠道的网络经营主体建档方式,覆盖了网络市场监管的主要内容,建立了简便快捷的信息传输渠道。同时强化属地监管责任,并与网络交易平台实现信息互动;从技术角度讲,系统投资小,可扩展性强,并能高效、准确地利用搜索引擎查找企业网站、搜索违法行为。系统开发完成后,首先选择在网络交易量较大的济南、青岛等六市(含全省一半的县、市、区)进行了应用试点及推广,并根据试点中发现的问题,对软件进行了多次修改完善。2011年3月底试点工作圆满完成后,在全省所有地市全面开展推广应用。下一步山东省工商局将启动系统二期工程建设,开发电子取证分析系统,通过配备相关设备,实现对涉网案件电子证据的发现、采集、固定、保存等功能。依靠高科技手段解决网络市场监管执法取证难的问题。
四、强化调查研究,增强工作针对性
建立网络经营主体经济户口档案是开展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工作的基础。为全面了解全省网络商品交易有关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监管工作,山东省局近两年先后两次专题部署开展网络经营情况调查摸底工作。在2011年的企业年检通知中,省局要求各级工商机关在年检验照工作中收集企业网站信息,并设计了《经营主体网站信息采集表》,上传至红盾信息网或加载在网上年检系统中,供建有网站的经营者下载填报。各地工商机关按照省局部署,通过系统引擎搜索、查阅经济户口、受理申诉举报、日常巡查、上网浏览、年检验照、从有关部门查询等途径,对本地网络商品交易情况开展了深入细致的调查摸底,摸清了辖区企业开展网上经营情况,掌握了全省经营性网站底数和网络商品交易现状。截至2011年4月中旬,全省工商机关通过系统搜索等建立网络经营主体档案4万余条,其中交易平台1915个,初步建立了网络经营主体经济户口数据库。此外,省局市场处主持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研究》被列为全省工商系统重点调研课题。
五、强化执法办案。切实加大监管力度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部、省的部署要求,通过依法规范高效开展种子市场监管,不断提升种子市场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进一步增强种业生产经营主体守法意识,切实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重点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侵权、制售假劣、非法转基因种子等违法行为,营造创新主体有动力、市场主体有活力、种业市场有秩序的良好种业发展环境。
主要目标:压实种业监管责任,农作物种业分管负责领导、行政管理和统筹协调、行政许可、一线执法等责任进一步得到明确。制定监管方案和现场检查方案,对辖区种子经营门店抽查覆盖率达到80%以上,被抽查门店经营的品种抽样覆盖率达到30%以上,查出问题的经营档案、包装、标签整改合格率100%,零售主体经营活动备案率100%。对省、州农业农村部门转办督办的举报等案件,要按时办结,并及时进行书面反馈。建立种子生产经营主体许可、备案清单,在农业农村部官方网站公布。加强种子案件查处,对结案案件公开曝光并上传到《中国种业大数据》信息平台。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春季种子市场专项检查。抓住春季种子市场销售关键时段,通过省州督查、县市互查、本地自查等方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春季种子市场专项检查行动。一是查主体。严查经营主体是否合法,是否依法备案登记后经营种子。二是查标签。严查种子标签是否标注规范,重点检查使用说明、二维码等内容制作是否规范和可追溯。三是查审定和登记。检查主要农作物种子是否存在未审先推、越区种植、已撤销审定的品种违法推广销售等;检查列入登记目录的非主要农作物种子是否未经登记而广告、推广,是否未经登记而以登记品种名义销售等。四是查备案。严查经营门店备案信息是否完整真实,是否存在经营的种子未备案等行为。五是查质量。对市场上的种子进行抽样,开展常规指标检测,对玉米、水稻种子开展品种真实性检测,玉米种子转基因成分检测,对马铃薯种薯开展品种纯度检测和主要种传病害鉴定。六是查档案。严查经营门店是否建立、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或台账,是否开具种子销售凭证。七是查网络平台。联合市场监管、网信办等部门,监控利用网络平台途径进行违法销售种子行为。
(二)加强非法转基因种子监管查处。根据《省2021年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工作方案》要求,按照“属地管理、检打联动、部门协同、标本兼治”原则,以杂交玉米种子为重点,狠抓种子销售关键环节,突出重点地区,强化流通环节监管,深入村屯入户倒查,开展转基因成分抽样检测,查找线索,追溯源头,严查非法生产经营主体,做到早检查、早发现、早处理,确保覆盖全面、检查到位、信息完整、执法严格,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三)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加强侵犯植物新品种权案件和非法转基因种子案件查处工作,以杂交玉米、水稻作物为重点,查处一批恶意侵权、非法转基因等种子案件。认真对待执法检查发现的、群众投诉和举报的案件线索,符合立案条件的要依法立案调查处理,涉及外地或外省的案源,要按规定程序报告或移送;对经营和使用环节发现的假劣种子线索,要深挖源头,摸清假劣种子生产经营链条,实施溯源打击。对线索明显、事实清楚的重大案件,及时商请当地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对涉嫌犯罪的假劣种子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三、监管措施及时间安排
(一)监管措施。一是开展春季种子市场专项执法检查。二是下移监管重心,深入村屯开展入户倒查,看标签,速检测,摸排案件线索,追根溯源。三是建立报告制度。对发现含有转基因成分的种子要彻查来源和线索,锁定证据,并及时上报省农业农村厅。四是开展普法培训宣传。指导农户正确选种用种,不要购买违法直销种子、非法转基因种子,不要购买无发票、无标签、无包装、来源不明的种子,禁止种植非法转基因种子。
(二)时间安排。1月至3月,按照《省2021年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工作方案》要求,制订我市种子市场监管工作方案,明确今年种子监管工作目标任务。3月至12月,分阶段开展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检查、种子转基因成分检测、种子执法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冬季入库种子专项检查。全年不间断穿插开展违法案件查处工作和法律法规宣贯工作。于12月底前完成种子执法工作总结,并上报省农业农村厅种业管理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种子监管工作,认真履行种子监管主体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履责担当,积极作为,细化工作方案,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依法依规开展执法检查。认真贯彻实施《种子法》《农业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等法规要求,规范种子执法行为,严厉查处种子案件,做到证据确凿、执法主体和程序合法,执法文书制作规范。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要求,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公布查处结果。建立健全检打联动机制,强化区域协作,密切配合,联手打击套牌侵权、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