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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工程项目规模一般较大,工程合同价格高,合同管理能力对当事人的经济效益影响很大。在工程合同的长期履行过程中,有效的合同管理可以帮助工程合同参与者预见、发现和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避免合同纠纷,保证工程合同顺利实施。发包人可以通过有效的合同管理和履约记录,挖掘经济效益。相反,面临同样的工程合同,发包人可能因合同管理不善而增加投资成本。
当前建设单位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阴阳合同也称黑白合同,就是工程施工合同双方的当事人除了签订经过招投标并备案的“阳合同”外,双方私下再签订一份在实际施工中双方均认可的“阴合同”,两者在合同的实质性条款上存在差异。如果双方均友好协作,可以当作愿买愿卖;但是当双方意见分歧较大时,将直接影响合同的顺利履行。
垫资施工、不按时支付工程款造成施工合同履行困难。建设单位按时支付合同约定工程款,是履行合同的必要条件。但在实际工程中,能够按时支付工程款的建设单位很少,也是业界通行做法。建设单位由于不按期支付各期工程款,使最终签订的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及投标书出现较大的背离,为施工合同的履行带来很大困难。一旦施工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建设单位由于没有按照合同履行支付安全措施费用,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建设单位存在安全责任。
合同管理不规范,反索赔意识差,现场管理缺位。现行的造价控制中,占有重要位置的合同管理尚未完全规范化和法制化。一方面,由于合同中涉及造价的条款订立时就不够严谨,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详尽,实施过程中双方对合同条款理解的歧义,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描述所包含的工作内容理解的不一致,造成扯皮不断,导致工程不能如期交付和“三超”现象;另一方面,建设单位法律观念淡薄,对合同的法律性认识不足,反索赔意识差,现场管理缺位,缺乏相关资料的记录、收集、整理、存档、保管,以致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反索赔及提供相应的书面依据,造成反索赔失败,凸显现场管理缺位,合同管理不规范。
施工现场总分包管理难度大。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总承包商未按约定时间提供相应的施工作业面给分包单位,甚至因为总包配合费私底下谈不拢,阻挠分包单位进场,需分包提供安全文明施工押金工作界面不清晰,拖欠工程款等,都将直接影响工程工期、质量;出现合同以外引起工程事故或延误工期等事件。另外,还有相当一部分建设单位现场管理人员认为总包跟分包的事情何必甲方参与,让总分包单位自己谈总包配合费、配合内容等,在此指导思想下,结果可想而知,最终为此买单的是建设单位。
针对以上问题,建设单位施工合同管理需采取相应的对策。
加强合同管理体系与制度建设,规范招投标过程管理。作为建设方要重视合同管理部门设置,合同归口管理工作。加强建设单位施工合同管理与招标管理的有效衔接,建立与工程量清单报价、施工图包干报价、费率招标报价分别配套的合同管理制度,使得不同的报价模式配合相应的合同管理模式。这样做直接结果是招投标所确定的工程合同价有相应的合同管理措施,便于现场实际操作,同时做好合同起草,审查、谈判、签订、合同授权、合同公证、合同履行、违约处理、合同的后评估等一系列管理工作。合同文本及相关资料均属重要的法律文件,应加强合同及相关文件归档管理工作。通过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做到管理层次清楚,职责分明、程序规范,从而使合同一系列管理工作处在有效的控制状态。
构筑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切实推行投标保证金制度,适当提高投标保证金额度,且在领取招标文件时必须交纳投标保证金,增加串标、陪标成本。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的投标人,只要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均可以参与投标,确保竞争的充分性,降低交易双方的非理。加快全面推行工程保险和工程担保制度,特别是履约担保和支付担保,消除承发包双方由于缺乏了解从而担心履约过程中不确定因素可能产生后果的疑虑。
推行适合开发企业及市场经济的标准化合同文本。借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及FIDIC、AIA合同文本,推行适合建设单位及市场经济的标准化合同范本,格式合同文本由经办部门起草,并与法律顾问、成本部门、财务部门及经办部门认为必要的其他相关部门共同讨论后确定。成本部是标准化合同的管理部门,负责持续评审、改进格式合同文本。其他部门的意见和建议由成本部门负责组织评审和确认,以减少阴阳合同的发生。
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全过程、全系统、全员管理。合同管理伴随工程全部过程,把工程质量、工期、造价全部作为施工合同重要内容,所以工程管理的好坏已经在招投标中已经初步确立。因而招投标文件、合同内容需要建设单位前期开发、工程管理、企化营销、预算合约、法律法务、财务等几乎全部人员参与,才能保证合同详细、可行、全面、可操作。因而合同管理需要全员、全过程,积极总结经验,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寻找解决问题办法,补充完善合同。
积极与招投标公司、监理公司配合,严格按照合同管理工程项目,保证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合同要求,保证工程进度符合合同约定进度,按时支付工程款,对变更和洽商按照审批权限批准,确定责任归属。
合同管理的专业人才配置。合同管理人员首先必须是优秀的工程技术人员,同时还必须熟练掌握和运用各种法律、法规;精通合同管理业务,包括合同起草、修订、谈判和解释;熟悉合同履行和工程索赔管理;精通工程造价。合同管理主要从合同履约的关键环节着手,进行系统的控制和管理,做好合同管理人才的配备和组织保证,是抓好合同管理的重点。推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只有合同管理人员增强其工作的前瞻性、预见性和系统性,才能真正做好合同管理,从而提高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效果。在目前,鉴于造价师的职责与合同管理人员要求较相近,可由其负责合同管理。
加强合同管理,公平的处理索赔事项,提高索赔处理能力。加强合同管理,提高索赔处理能力,有效实施工程反索赔。当前,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大多采用的是单价合同,其特点是合同中各工程项目的单价明确,这种形式的合同便于处理变更及索赔。鉴于此,在签订合同时要重新梳理清单内容及招投标文件、询标纪要等,明确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及范围。
【关键词】建设单位;合同管理;问题
一、工程合同及其作用
工程合同是指承发包双方为实现建设工程目标,明确相互责任、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控制工程项目质量、进度、投资,进而保证工程建设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法律文件。建筑施工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一)提高工程建设效率
工程合同里的时间节点是工程类合同的重点之一。工程的进行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来完成,不能无原则过度提前造成质量下降,也不能无限拖延造成双方的巨大人力、物力的浪费。在保证质量的情况下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是保证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之一,对于不能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的,除去客观因素后按照合同的约定对责任方进行惩罚,加大了施工方的施工进度压力,也增加了施工动力。
(二)影响工程造价
施工合同不仅明确了承发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也明确了监理工程师和造价工程师的权利和义务。发包商对工程项目建设的监管主要委托发包商代表、监理工程师和造价工程师对项目的建设进行过程管理,管理的过程也是以施工合同的基本内容为工作基础的.所以承包商、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及发包商代表无一不是依据施工合同来完成各自应该履行的职责、权利和义务。这些职责、权利和义务的履行都直接影响着工程造价的合理与否。
(三)解决双方经济争议
合同是解决双方经济争议的重要依据。施工合同订立的作用之一是为了维护双方合法权益,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就会影响另一方的权益,按合同规定,就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违约责任及违约条件都以施工合同为依据。最终以经济来衡量,让违约者付出经济代价,受害方得到经济补偿,违约责任及违约条件是工程竣工结算的基本保证。
二、建设单位合同管理常见问题
(一)合同管理人员对招投标工作的掌控不力
合同管理人员素质不高,对当前不断推出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办法和合同管理知识的了解掌握不够,难以胜任合同制定一管理的职责要求,影响对工程建设过程各阶段的合同管理。
(二)招标阶段工作不当
招投标时,参与的施工单位很多,竞争相当激烈,按照法律规定,是本着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但是在实际招标过程中,中标企业也许并不是最优秀的,这也给日后的工作、合同的管理带来了很大的困难,由于企业能力的参差不齐,管理工作也会有一定的阻力。
(三)现场合同管理存在漏洞
建设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合同管理不重视,造成施工方现场行为违反合同而建设方没有发现的现象,对建设方造成经济损失。
(四)没有及时变更合同
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变更和合同主体的变更两种情形。如果合同的主体和变更内容不能一致的话,后期导致合同变更索赔的时候就会有更多问题的出现,所以影响到合同管理的完善。
三、建设单位合同管理对策
(一)提高管理人员素质
提高管理人员素质是企业合同管理的首要任务,又是当前的迫切需要,本人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
1、组织管理人员包括技术、合同以及企业管理人员的在职定期培训。可根据企业与市场的实际,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在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与合同有关的法律法规、合同条款、合同示范文本如FIDIC条款等。合同管理需要信息沟通和处理,所以培训可以采用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相结合方式进行,加强内外部的信息沟通,可以及时了解和掌握合同管理方面的最新动态和最新方法。
2、建立岗位责任制。对管理人员必须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他们的责、权、利,建立竞争机制,对有贡献的企业领域和管理人员给予奖励。
(二)完善合同管理机构
完善合同管理机构是做好合同管理工作的基础。施工企业内应设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统一合同的管理和保存,配备专门的专业人员具体负责合同管理。在强化合同管理过程中,加强企业内各部门之间的分工、协调与合作,建立完善合同管理体系。对于大型集团施工的合同管理机构应当设二级合同管理体系,集团公司与其子公司直接承接的项目,由集团公司牵头合同的订阅、履行、变更、解除等,对于一些小型项目的合同可以通过授权方式交给施工企业签订和管理。
(三)招标时严格审查企业资格
坚持合同审查制度,是合同能否顺利履行的前提与保证。一般情况下,合同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是否具备合同签订的条件合同内容是否符合法规,合同条款是否详尽明确,工程等级和技术要求是否具体,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合同签订是否具有完备的合同手续。此外,在工程招标时还应该对施工企业的主体资格、企业信誉、注册资金、隶属关系、财务经济状况、设备及技术条件、履约能力、与招标工程相类似的工程施工经验等进行严格审查,以确保投标企业的内在质量。
(四)履约中的施工现场管理
按编制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合同签订后,在投标阶段所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再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并按此指导工程施工,完成合同所规定的工期目标、质量目标、安全目标、成本目标。在施工过程中又应根据实际情况,将施工计划进行对比检查,并进行合理调整,以满足合同要求。按照工程进度及施工规范的要求,及时进行有关单元工程(或分部工程)的现场检验或试验,所有的检验、试验结果均应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以便进行单元工程(或分部工程)验收。
(五)设计变更的签证与索赔管理
设计变更的签证和索赔必须及时适时适当地按程序进行。很多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变更工程的随意性很大,往往在现场发现图纸有问题或是实际情况有变化就要求施工单位变更或是会议上口头通知,项目部应现场做好施工记录及会议纪要请业主和监理签字认可;并及时发出变更核定单,适时地跟踪签字,并保存好签字手续;变更核定单一定要规范,变更内容要清楚适当,不能盲目扩大。同时签字盖章要规范。需要设计签字的要及时找设计认可。变更单确认后要及时确认变更费用,费用的计算要有依据。
变更单不能直接交给分包队了事,要根据分包队施工的具体数量和质量确定,对有些需要重新与分包队签订确认单的就要及时签订。对于由于业主或监理的原因造成的延误及损失,施工单位要及时进行索赔,索赔的项目要统计齐全,计算要有依据。所有的签证和索赔要有专人负责,递交给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的时候都要记录签收,保留好相关资料,不能事后靠回忆补记。
结束语
建设项目合同是施工企业市场化运作的基础,施工合同管理是工程管理的重要环节。对施工合同进行有效管理能够促进双方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维护双方利益,确保工程质量。施工企业要加强合同管理就需要针对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提高合同意识,完善合同管理机构,控制施工合同的签订,重视懂合同管理的专业人才,提高履约中的施工现场管理,加强合同索赔管理。
参考文献
[1]宋宗宇.建筑合同法规原理与实务[M].重庆:重庆大学出版社,2005.
[2]吴炉庆,张波,鲍乐呜.浅析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管理[J].科技创新导报,2008,(20).
关键词:合理同管理;重要性;措施
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主要是投资方、出资方,通常也被称为业主单位或者项目业主,其对于工程项目拥有产权,因此是管理的主体。建设单位对于工程项目进行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了成本、进度、工期、质量、安全以及环境、合同和信息的管理等。其中尤其以合同管理为要点之一,许多工作都需要通过合同管理来完成,因而非常重要。
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概述
国家的建设主管部门、监理单位、工商部门以及建设工程管理相关机构,均对于工程建设的施工合同具有一次能够的管理权,因此,开展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应当严格采用法律和行政的手段,因而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合同管理的对象,则主要包括对于合同履行双方行为的监督与指导,发生纠纷时应有权益的维护,发生违法行为时的纠正和制裁措施等。通过合理使用行政、法律的手段,针对合同采取监督管理措施,达到保证工程能够按照规定流程和计划,避免损害其双方各自应当获得的利益或合法权益。合同对于建设工程项目而言,不仅针对的是施工行为、施工过程的管理与制约,同时还需要重视对于合同的签定、双方职责、义务的履行、施工流程、施工规划、项目验收、工程交工、纠纷和争议处理等内容,因此需要全面设计以上的管理内容,从而完善施工合同的全过程管理。
2 加强建设单位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2.1 约束合同义务,保证双方共同利益
目前,建设工程的合同管理工作,已逐渐成为我国建设工程项目中,确保其可持续发展、实现科学管理的关键,同时也是管理工作的核心,是实施建设项目的重要依据,因而对于整个工程项目的顺利建设与评价而言都至关重要。合同管理工作应当贯穿整个工程的建设过程,从工程的招投标开始,到竣工结算阶段,均需要注意合同的管理审核,以利于实现管理目标,取得最终的经济效益。
2.2 确保工程建设有序进行
当前在建设工程签订合同和管理合同方面,仍然存在许多不规范、不到位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往往会引起合同风险,以及一些法律上的纠纷,从而制约了建设工程项目的正常开展。由于合同签订各方在项目中所承担的义务、所获取的权利关系模糊,容易导致工程建设秩序出现混乱,在面对工程冲突和风险的情况下,只会相互推诿,严重影响了对于工程进度、质量以及成本等方面的控制。
2.3 规范承包方行为
有少数的工程建设承包方在市场经济中,往往因为缺乏必要的法制观念、诚实信誉等,甚至采用不正当的竞争手段,严重影响了市场机制和功能的正常发挥。因此,必须通过合同管理,有效规范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使合同管理能够实现指导与约束的效果,明确正确的发展方向,从而保证建设市场的健康与稳定。
3 加强合同管理的办法
3.1 对合同实行动态修正式管理
建筑工程的施工往往较为复杂,其建设过程可能会发生计划之外的事故,因此,作为建设单位应当在事先就对此类情况有所防范,在制定合同的阶段,就需要注意将相关情况的规定归入其中,甚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补充合同,并对该合同的执行进行跟踪与补充。此外,对于工程常见的施工方式变化,以及所带来的利益纠纷,通常存在于施工方与建设单位之间,所以建设单位应当在建立合同的过程中,应当为后续工程的变更留有余地,明确各项责任制度和预防措施,并详细阐明工程变更的相关结算方式。
3.2 提高建设单位合同管理人员素质
(1)在选择合同管理人员时,应当重视人员本身的专业技术,例如可以从建设单位其他部门曾有过相关合同管理经验的人员中进行选择;(2)加强对于合同管理人员素质的培训与考核,在合同的内容拟定阶段,以及后期合同的履行等环节,都需要重视定期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工作,并针对当前存在的各种形式的合同纠纷进行分析,以便让合同管理人员能够更加全面地了解建设施工合同的内容,以提高管理能力与效果;此外需要注意对这些管理人员进行定期考核,并及时淘汰不合格人员;(3)注意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水平与责任意识,通过建立严格的奖罚机制以及竞争机制的方式,在合同管理的过程中,认真履行其职责,从而能够对有贡献的人员给予必要的奖励,进而能够保证精细化管理工作能够实现长期的良性运作。
3.3 严格分析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文件
施工合同的拟定,需要以有法可依作为前提,但是当前的合同法和招投标法中,仅包括一些合同的常见问题,而对于一些细节问题并未有所涉及。因此,建设单位的合同管理部门与管理人员,都应当重视对于国家、省市所出台的法律法规文件进行研究,确定其中条款所对应的项目,以及哪些问题没有进行法律规定。对于此类没有涉及到的规定和条款,建设单位需要组织专门的工作人员,对工程建设相关方面进行风险的评估,然后采取合理措施,以制定相关的合同条款,从而将需要添加的条款,及时递交到当地的相关政府部门,经过政府部门的审核之后,再签订最终的合同。
3.4 完善工程合同管理办法与流程
对于建设工程各类合同的签订流程如下:(1)建设工程合同签订的过程应当包括设计―咨询―测量―勘察―监理,该过程中,应当由专业的管理人员,结合建设单位相关人员,根据工程的实际技术要求,中标、议标的结果等,来对合同条款进行必要的洽谈与会签,然后由部门专业管理人员进行审核,审核通过报相关领导签批后即可盖章确认;(2)针对建设工程的设备供货合同、施工合同以及大中修合同等,都需要由建设单位,以中标、议标的结果,以及招标相关资料为依据进行拟定,拟定完成后,再由部门的造价人员进行审核,以明确合同中与工程造价相关的条款内容是否符合计价与结算原则,部门的工程管理负责人,则需要对合同进行全面的审核与确认,从而进行审核意见会签,经过复核无误并通过系统审核确认,才能够盖章确定;(3)对于工程的小修理合同,则主要由建设单位根据中标、议标的结果,以及招标相关资料,拟定相关的合同条款,部门专业管理人审核、签字,确认,经过系统审核通过后即可盖合同专用章。
4 结语
就建筑工程项目而言,合同相当于甲乙双方签订的契约,其制约的内容贯穿整个工程建设,因此建设单位必须在充分理解合同内容的前提下,学会维护自身利益,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提高合同管理能力,从而保证单位的实际建设效益。
参考文献
[1] 杨国有.合同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设计[J].电子设计工程,2014, 22(05):1-3.
Abstract: Building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ject management, is the core of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is the necessary condition to ensure construction project implement smoothly.All aspects of project management focus on contract management to be carried out, and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has become important content of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construction industry and achieving scientific management. Construction unit should attach great importance to the management of construction contracts, promote the parties participating in the construction contract consciously to fulfill the terms of conscious, and then reduce the risk of the construction market, control project investment, maintain construction market order effectively and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construction projects.
关键词: 工程施工;合同管理;重点问题
Key words: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contract management;key issues
中图分类号:TU723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2)09-0077-01
0引言
随着建筑市场管理体制的完善,建筑市场风险进一步加大,工程参建各方对施工合同管理也越来越重视。有效的合同管理是促进工程参建各方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是确保建设目标实现的重要手段。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合同管理的重中之重,建设单位应高度重视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促使参建各方自觉履行合同约定的条款,从而降低建筑市场风险,控制工程投资,切实维护建筑市场的秩序,确保建筑工程项目顺利进行。
1合同签订前的准备工作
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建筑市场中,要想通过招标和谈判签订一份较为理想的合同,必须做好项目分析、评估、决策、合同预审等合同签订前的全部准备工作。对投标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劳动力、技术力量、设备装备能力、企业资信等,特别是投标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类似工程经验等与欲招标项目情况进行具体对照,分析投标企业综合实力,并在该工程中是否能够胜任。
在平时的工作中要对单位全员进行普及合同法制教育:随着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建筑市场面临着国际化的挑战,《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合同法》、《招投标法》的颁布和实施,为推动和加快我国建设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并提供了法律保障。建设单位要想尽快适应新形势,必须全员普法,了解施工合同,熟悉和牢记与自己有关的合同内容,使建设单位合法、完善的参与建筑市场经济活动,保证项目经营管理活动的顺利进行。
2施工合同的签订
在施工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建设单位应该尽量采用标准合同示范文本。在实际工作中,应该尽量使用交通设施及线路管理的施工、设备安装的合同样本。这样可以大大降低拟定合同时出现漏项、缺项及不平等条款的几率。另也有利于行政管理机关对合同实施进行监督,达到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利益效果。
3建立健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签订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应该进行合同交底,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做出解释和说明,形成合同交底制度。二是要建立进度款审查批准制度。建设单位根据合同约定对工程进度款进行审核、拨付。
4对建筑工程项目合同进行动态管理
①重视现场签证。进行现场签证时,要真正做到现场签证,签证必须依据相关合同条款衡量,以便起到相互制约的作用。②及时记录、收集和整理工程所涉及的各种文件,如有变更应进行严密审核及分析。③及时处理损失。④对于没有合同约定和定额未进行规定的情况,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或者参考相同类定额及有关的规定做出补偿。
5认真开展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履行情况
工程项目合同内容包含面广,涉及项目多,可以直观的反映出整个建设工程项目建设的全貌,所以在合同终止后,应该做好建筑工程项目合同资料的整理、装订、归档等,做到合同前中后具备规范化。
从上述内容可以看出,合同管理是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工程建设相关的事宜必须要围绕着合同来进行,我国建筑业可持续发展、实现科学管理必须要做到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的管理规范化。建筑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因此,要高度重视合同管理及了解其重要地位,并在此基础上探索及归纳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技巧,以便更好的解决新问题,从而降低建筑市场风险,控制工程投资,确保建筑工程项目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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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赵倩.关于建筑施工合同管理问题的思考[J].基建优化.2005.
关键词:风险;动态管理;合同管理
中国分类号:TL372+.3文献标识码:A
绪论
由于经济不断的发展,建筑行业的发展速度也十分的迅猛,导致建筑市场的竞争非常激烈,而随着建筑市场的管理体制的逐步完善,管理者对于预防风险的意识也就随着加强,而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就开始备受重视,这主要是由于建筑合同在项目建设的整个过程中,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也是一个可以有效的控制风险的手段。
建筑工程合同的管理工作主要是包括两个部分,其一是合同签订前期工作,其二就是合同签订后进入施工阶段的管理工作。在施工合同进行管理的过程中,除了需要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具体操作以外,还需要有具备同样专业的人员对于管理工作过程进行审计,这样才可以达到工程本身预期的效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前提就是需要做好施工合同的签订工作,需要严格按照相关的规定执行标准,同时对于合同需要严格的评审,经过三个过程的评审后,才可以正式的签订合同。
对于招标文件以及投标书的评审工作
由于施工单位每天都会接触数量很大的关于工程项目的数据以及信息,那么为了能够提高自身的中标率,就需要对于这些数据信息进行合理的筛选和评审,除此之外,也就需要更加深入的了解项目工程的情况,比如当地的一些情况,比如与其相似的项目的情况,比如当地的材料供应和价格的变化。同时需要根据自身企业的经营路线,考虑自己的优势以及特点,以此为基础再仔细研究招标文件的各项条款和要求的含义,施工单位要相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要求,对于文件中的内容需要进行评审,比如其合法性、合理性等等,对于风险因素需要作出有效的回避和应对,同时要选择合理的投标策略,确保标书编制符合科学性和严密性,防止由于一些不合理的因素而遭到拒签的情况,这样就会造成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对于企业的信誉和经济效益同样是一种伤害。
签约合同阶段的评审
3.1合同签订双方必须处于同等的地位下,而合同的制定和内容也必须履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需要符合相关的合同法以及行业法规等原则,如出现不公平的内容和条款,那么该合同本身就属于违法的合同,当然也就没有法律效力,不受法律的保护了。对于合同书的文字语言表达,也需要做到准确、严密、详细等要求,不可以出现含糊不清的情况,对于没字每句甚至到标点符号都必须要精准,如果稍有偏差,就很可能会出现对于含义理解的不同,造成不同解释的情况,合同内容中不可出现模棱两可的文字书写,这些都可能会造成时候双方的争执焦点,所以严格的把好文字内容关,是相当重要的,而执行合同的人也必须对于合同的含义做到充分理解,要严格按照合同的规定去一一执行,为项目建设管理打好基础。合同不可出现前后矛盾的现象,比如前部分的条款关于挖土运土方规定的是体积包干价,而后面的内容则规定探照台班计算价格,这样的矛盾最终会导致结算账款的时候出现争执。
3.2合同主要的条款,包含承包范围、承包方式、质量要求、工期要求、计价方式、结算方式、进度款、结算审核期限、付款方式、期限、双方权利、义务、双方违约责任、设计变更与现场签证的程序、资料移交等均等约定完整、从而能不断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合同条款。对于一些要求行业内容,为了避免日后可能会出现纠纷的情况,应该要注意编制和解释,而对于工期等要求,如果有缩短工期的要求,则也需要进行明确的约定关于费用的问题,而材料的采购问题上,双方哪一方提供或者定牌定价等,最后关于结算的问题,如果无法及时的回款,需要如何处理,关于仲裁机构的名称都需要具体写明,防止出现类似的问题。
4.合同签订后施工准备期合同管理
在施工单位已经签订了合同之后,施工单位必须依据合同建立起完善的管理制度,对于合同需要进行交底,要明确的规定公司以及各项目部门对于合同履行权利、异物、职责等等,这将合同管理任务的责任和任务需要落实到每个部门的负责人身上,这也是为了正式进入施工阶段提高合同管理工作做好充分的准备。
5.施工阶段的合同管理
5.1索赔工作的管理
施工企业有效的整合各项资源,利用自身的特点和优势,采取有效的手段和策略在竞标中顺利中标,对于现场进行详细的考察后,对于招标文件中的文字和条款、图纸等都需要进行详细的分析和研究,要寻找在实际施工中可能会由于哪些原因引起索赔的可能,要着眼于施工的索赔情况而获得额外利润的策略,这样的策略及合法同时也合理。而其他原因可能会导致承包商索赔的情况,比如合同文件的缺陷、当地的自然环境或者人为造成的影响和障碍、业主的主要责任比如水电的供应等等,设计图纸等的错误,以及任何不正常的变更都会导致施工承包商出现索赔的情况。如果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受到的损害,按照合同的规定业主需要给于恰当的赔偿,但是如果施工一方没有及时的提出索赔的要求和证据,出现过期的情况,就会使得施工方变主动为被动,无法得到有效的保护,同时提出索赔就会被认定为无效。施工期间施工单位需要利用所有合理合法的理由进行索赔,而合法得到有效的经济赔偿可以充分体现出企业较高的管理水平,而业主则需要在收到对方的索赔证据和报告后,进行详细的分析和研究,收集反驳其理论和证据的论据,同时复核索赔值,起草提出反索赔的证据报告。最终双方在进行索赔问题的谈判时,对于索赔内容中所涉及的一切问题进行处理。
索赔以及反索赔的证据和论据需要符合真实性、合法性、及时性,对于符合规定的材料需要进行完整的记录,这其中主要包括对于招标文件以及和合同、图纸等的分析和研究。同时对于会议记录和双方往来的信函和通知答复等也要详细的分析。在施工现场需要做记录,而工程的款项都需要有日期和金额的记录,材料进场凭据等要认真的收集整理,这些都是索赔的重要依据和证据,最后对于索赔的要求,需要详细计算出索赔价值,起草索赔报告。
5.2合同动态管理
由于工程的施工过程会收到很多内在以及外部的影响,这些干扰事件的发生会直接影响到合同出现变更的情况,甚至是频繁变更的情况,所以合同的实施的过程中,也需要按照发展变化进行不断的调整,所以合同在履行的时候,对于其控制和变更要进行详细的分析和商讨,要重视合同的变化,这也就是合同的动态管理工作的核心内容。
5.3竣工合同管理
在工程竣工后,需要进行相关的验收工作,这时候对于合同的管理尤为重要,应该对于相关的施工合同、标书等进行一个整理的归档,从新在做一次分析,对于施工过程中以及结束后的各个阶段进行研究,最终结束工程竣工研究工作,这样才算是彻底结束合同管理的工作。
6.结束语
通过上述的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分析,相信大家都了解到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合同管理其实是工程施工管理工作的核心和重点,所以相关的单位必须加强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研究以及意识,提高企业合同管理的能力,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工作的系统体制,这样才管理的方法以及手段上能够得到逐步的提高,同时需要正确运用合同管理工作,来为工程建设把好质量关,同时做好合同管理工作也可以有效提高企业的信誉和经济效益,在激烈的市场中,提高自身的竞争力,同时为我国建设施工行业发展提高更大的帮助。
参考文献:
[关键词] 工程量清单计价建设工程工程造价管理
【 abstract 】 the quantities bill valuation is our country at present is to promote a project of cost mode, use this way more can give full play to its own technology and management advantages, at the same time better and the international community. This article through to the mode of valuation of the project cost management in the application analysis for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of the promotion to the efficient mode as the core of the engineering cost management system to make the contribution.
[key words] the quantities bill valuation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project cost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U723.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工程量清单计价管理的重要性和存在的问题
1、程量清单计价管理的重要性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一种国际通行的报价方法。在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时,招标人依据施工图纸、招标文件要求、按统一的计量单位、统一的项目划分、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建设项目分部分项工程的数量,由施工企业根据本企业承接工程的风险、资金状况、技术实力等因素,自主填报清单。其中,清单价格中包括工程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利润和税金在内的承诺单价与合价,并以所报的单价作为竣工结算时增减工程量的计价标准调整工程造价。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一种更为有效的造价管理方法。第一,由于招标单位编制并提供统一的工程量清单,统一了计算口径,所以投标单位不再各自计算工程量。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相对简单明了,既能让投标单位投入更少的时间和精力在清单编制和核算上,又可以有效地避免由于各个投标单位单独计算工程量所产生的误差。第二,弱化标底的作用。采用“合理最低价”原则。施工定额作为指导性依据不再是指令性标准,标底只起参考性作用。同时,也能有效遏制旧的工程造价计价模式下的招投标作弊行为。第三,风险分配更加合理。招标方确定工程量的编制,承担工程量误差的风险,投标方确定价,承担价的风险。并且投标时的单价在竣工结算时是无法改变的,有利于双方对于风险的估计和管理。
2、在使用工程量清单中存在的问题
作为建设单位,推行以工程量清单计价为核心的造价管理系统是对国有资产投资得到全面的控制。但在使用工程量清单时,可能会出现以下问题: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建设单位必须对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描述和工程量的准确性负责,因此,如果因为建设单位或者委托的中介机构造价控制力量不足,工作不够细致,会致使工作出现失误和偏差,建设单位承担的造价的风险将会增大。另外,在众多的改造项目中,由于工程量难以确定,导致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对工程量进行索赔,使得建设单位失去对项目投资进行有效控制。
(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投标人可以根据投标文件中的措施项目清单及投标时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自主确定,也可增补,也就是说措施项目费用可以作为企业相互竞争的部分(不包括措施项目费中的安全文明措施费)。若投标人采用不平衡报价法,为保证自己的利益最大化,故意压低措施项目清单报价,抬高分部分项清单项目的报价,但依然使总造价保持在较低水平上中标,这样是否合理,措施项目是否也有低于成本的情况,是否会因此而影响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
(3)施工单位在投标中经常会采取这样的对策:首先争取最低价中标,在施工期间以各种名目向发包方进行索赔,所谓中标靠低价,利润靠索赔。这对建设单位的工程管理是个考验,如果在管理上出现疏忽,投标方在施工过程中采取一些不正当手段,像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将会影响建设单位的工程质量。
(4)在工程设计和施工的过程中,会不断的运用到新工艺、新材料,施工单位在报价的时候很容易脱离市场行情和施工实际,而建设单位在评标的时候也不能准确的发现报价不真实的情况,从而不能真正的反映工程项目的投资,影响建设单位的投资控制。
二、以工程量清单计价为核心的管理系统的具体做法
1、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为核心的造价管理系统
针对以上出现的问题,推行以工程量清单计价为核心、以工程项目全程控制为目标的工程造价管理。工程造价管理的工作不能只局限在计量和计价上,不能只停留在建筑工程标底的编制和预算、结算的审核上,而应符合国际化的标准,即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是一个全过程、全方位、动态工程造价控制系统。其内容如下图所示:
图1:以工程量清单计价为核心的造价管理系统
(1)以工程量清单计价指标为依据,优化项目投资决策
工程量清单计价适用于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
投资决策阶段是决定工程造价的基础阶段,是确定造价控制目标的阶段。投资估算是决策阶段工程造价管理的核心任务,是进行投资方案优化的重要凭证之一。投资估算准确与否不仅影响到可行性研究工作的质量和经济评价结果,也牵涉到项目其他环节的进行,影响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科学与合理,并作为其他各个阶段的限额目标。
投资估算主要依据已建成类似工程造价指标,通过换入、换出或系数调整等方法,对拟建项目各种费用进行预测。应在投资估算编制工作中,对项目从水文地质资料到技术方案;从当前市场材料价格到设备价格及运杂费;从资料供应点到场外工程费用;从消防、环保、节能到与其相对应的设施、系统、设备费用等,通过搜集以往建成类似工程“工程量清单”数据,按照所在地的实际情况再分成若干段、块进行对比。找出其中差距较大部分,依据当前造价信息,调查供求信息及未来趋势,按照项目建设期,测算并确定造价,调整投资估算。
(2)在设计阶段,运用清单计价能动地影响设计,完善设计方案,控制设计变更。
合同作为体现签约各方的真实意思表达,在建设项目管理中处于重要地位,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通过合同来完成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建设内容;同时,合同也是建设项目档案的重要组成内容。保证合同归档文件的真实性,是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基本出发点。
而若想在项目档案验收过程中对相关的合同管理进行有效审核,审核员应当对合同及合同管理、合同形式及相关内容等方面有比较全面的认识。本文以与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相关的标准及规范中所提出的合同管理要求,结合近年来我们参与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及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经验与体会,对如何加强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予以初步探讨,希望有助于深化各方面对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认识。
一、合同及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基本概念
在讨论合同管理时,应当理解“在合同法甚至民法上,协议基本上是合同的同义语”,由此可见所谓 “合同”与“协议”的含义本身就具有是在签约各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的,是指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如政府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个人等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协商所达成的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的法律行为,同时,合同除了表示出一定的法律行为外,还可以表示由此种法律行为产生的法律关系。当我们在对建设单位的合同管理情况进行审核时,应当注意到关于合同的内涵含义,所以,当进行项目档案验收时,对以“合同”、“协议”、“备忘录”等名义出现的文件,应当都按照合同来对待,体现了建设项目过程中建设单位与参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与相关单位(一般为企业)所建立的法律关系及所应当承担及实施的法律行为。
进一步而言,当我们在项目档案验收及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只要是属于以上所述“合同”类型的文件,都应当注意其是否体现了合同所应当具备的法律行为及由此产生的法律关系。因此可以看出,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实质,体现出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进行过程中, 对项目合同的管理控制能力,而通过对合同管理情况的审查,可以对建设项目的实施过程予以公正的评价。
档案与其它信息系统的最大区别之一,在于不仅可以提供真实的信息,还在于可以还原其在归档时的原始状态,可以实现回溯性查找。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进行过程中所签订的招标、设计、施工、监理、设备采购以及职业卫生(劳动卫生)评估、安全评估等合同文件(合同档案)成为评判建设单位所承担的建设项目活动是否依规进行、合法有效的依据。
二、与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相关的标准及规范性文件
自从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法制化管理环境已经基本确立并且仍然在不断完善中,依法对建设项目进行管理,是保证建设项目能够实现建设目标的主要手段,为此,国家相关部门了一系列的标准及规范,以达到对建设项目进行有效管理的目的。因此有必要对这些在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及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中需要执行的标准及规范予以充分认识,才能在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及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中自觉有效地执行相关规定。这些需要关注的标准及规范主要有:
1.在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及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中,《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是使用最为广泛的标准文件之一,在DA/T28中做出了以下明确规定:
6.8 合同要求
6.8.1建设项目中各方应以合同形式约定竣工图编制和提交的责任;可在施工合同或设计合同中明确。也可单独签订竣工图编制合同。
6.8.2 由施工单位编制竣工图的,应在设计合同中明确留作竣工图用的施工图套数(包括必须套数和主管机关要求套数),以及因修改增加新图的责任:凡由设计单位编制竣工图的,可单独签订竣工图编制合同。
6.8.3 施工合同中应明确施工单位提交建设单位项目档案的名称、内容、版本、套数、时间、费用、质量要求及违约责任。
6.8.4 监理合同中应明确监理单位对竣工文件审核和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档案的责任。”
DA/T28中的这些条款,对编制竣工图及建设项目的监理单位所应当承担的合同义务做出了明确规定。
2.在2015年,国家档案局和国防科工局的《国防科技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档案工作管理办法》中,也对此做出了相应规定:“建设单位在制定招标文件、与参建单位签订合同(协议)时,应设立专门条款,明确相关单位的项目档案管理职责及项目文件的形成、归档职责、归档范围、质量要求、整理标准、归档套数、归档时间及违约责任。” 该规范性文件还进一步明确规定:“建设单位在支付合同款前,应审查参建单位的项目文件归档情况,对于未按合同(协议)要求提供项目档案(文件材料)的,暂停或不予支付。”
另外,在《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暂行办法》中也有类似的规定:“电子政务项目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应与项目建设进程同步实施。实施机构在项目建设初期通过制定归档制度、业务规范、合同条款、开展培训、交底等方式,对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提出明确要求;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结合项目进程,对电子政务项目文件的收集、整理情况进行检查;单项工程验收、合同验收时,应同步进行档案验收。”
对于项目档案验收的专家来说,掌握这些标准、规范性文件对合同管理的要求,是非常必要的。
三、审查建设单位合同管理时需要关注的内容
那么,在审查建设单位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状态时,应当关注哪些内容呢?或者说通过哪些方面的审查来评价建设单位的合同管理状况呢?结合我们在建设项目验收中的经验来看,在评价建设单位的合同管理状态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建立起合同法律关系的资质方面
按照相关规定,在签订建设项目合同时,如果对参建单位的资质有相关要求时,则应当对合同主体的资质进行审核,如果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的另一方不具备所要求的资质,则导致所签订的合同无效。
例如,承担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参建单位,应当具备相关的招标资质,如其资质证书规定其只拥有机电工程招标资质的单位,就不能承担土木工程的招标项目;如果要求具有相关的保密资质时,也需要其提供相关的保密资质证明文件;或者应当是由具有甲级资质的咨询单位进行的项目评估,就不能由仅仅具备乙级资质的单位来承担。
2.建设项目合同文本的有效性方面
建设项目合同文本指具备相关资质的参建单位与建设单位所签订的合同(协议)是否具备让合同(协议)产生效力的要素。如果合同(协议)文本不具备合同(协议)产生效力的要素,即使是签订合同(协议)的单位资质符合要求,合同(协议)同样不会产生法律效力。这种让合同(协议)产生双方所希望的法律效力的要素被称为合同(协议)的“生效要件”。
一般来说,合同(协议)的生效要件包括以下内容:
a签约双方具备独立承担合同义务的主体资格,如具备相关资质;
b合同(协议)表达了签约双方的真实意思;
c合同(协议)生效的时间;如在合同(协议)规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的条款,但合同(协议)的文本中却没有签字时间;
d合同(协议)所规定的条款不符合建设项目批复文件的要求或内容时,其合同(协议)实际上也属于无效。
当然,导致合同(协议)无效的表现形式不止以上方面,但就我们的经验看,这几个方面是在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及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过程中对项目合同(协议)进行审查时,经常出现的导致验收组专家对合同(协议)的法律效力提出质疑的方面。
3.建设项目合同的整理组卷方面
建设单位的合同管理,包括对项目档案的管理在内,因此,考察建设单位合同档案的整理、组卷,也是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的主要内容。通过查看合同档案的案卷质量,同样可以反映出建设单位项目管理及合同管理的情况。
查看合同档案的案卷质量时,不仅要查看以上的内容,还应当对合同文件划分、组卷等案卷质量的进行查看,主要考察其整理组卷是否符合档案整理的基本要求,如是否与相关活动产生的文件一起组卷、合同的附件(技术协议、备忘录等)是否与合同合并组卷等等。
特别需要强调的是,归档的合同应为原件。
四、建设单位合同归档制度实施情况
在考察建设单位的合同管理时,除了考察其合同档案的案卷质量等方面,还应当对建设单位是否执行了相关标准或规范提出的合同管理要求情况进行考察,如相关标准规定:建设单位在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时,宜做出专门的归档文件内容,规定相关的项目文件收集整理条款,条款中是否提出了对建设项目归档文件的质量要求。
1.1当前供电企业要对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着合同文本不规范现象。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建设部为规范建筑市场制定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全面体现了双方的责任、权利和风险。而现实中有些供电企业建设部门在签订项目施工合同时为了省事、减少麻烦或其他原因,未采用标准合同文本,而是用自制的、不规范的合同进行签约。由于合同条款不明确、事项不具体、内容有歧义,导致结算时存在较大的争议,发挥不了合同应有的约束作用。
1.2违规签订施工合同。
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而实际中有些建设单位并未及时与施工企业签订合同,或是未按中标结果签订合同,有的甚至在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是一套合同、实际执行的是另一套合同。
1.3以补充协议替代中标合同。
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选定施工单位、签订中标合同后,又立刻签订补充协议,对中标合同中明确的结算方式、付款方式、价款调整方式进行重新约定,导致招标投标基本上只是选定施工单位,招标投标文件中的其他约定沦为一纸空文。
1.4签订补充协议以逃避招投标。
建设单位在前期招标投标中只将部分工程进行招投标,在后期实际施工过程中再将剩余工程以补充协议的形式发包给原施工单位,如办公楼招投标时只招土建、后期的安装、装饰直接发包,原招投标竞争择优的作用不能得到很好体现。
2供电企业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分析
在基层供电企业投资建设项目中并不鲜见,分析其原因种类繁多,形式多样。
2.1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意识不强。
建设单位认为只要把供电企业交办的项目完成,至于建设程序、合同管理等只是一个形式,走走过场就行,缺乏对法律法规的敬畏感,依法行政意识淡薄。
2.2合同管理知识欠缺。
建设单位不熟悉《合同法》的一般规定,不懂得合同管理的基本要求,合同法律意识差,认为合同管理制仅仅是招标投标选定施工方后签订一个施工合同就完事,未意识到合同管理实质上是贯穿了整个工程的施工全过程。在工程的建设过程中,未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对造价、质量和进度进行监督控制;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谁都可以签合同,谁都可以签变更;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等。
2.3合同管理人才缺乏。
建设施工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工程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而在基层供电企业投资项目管理机构中,很少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而是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交由一般办公人员办理。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2.4相关部门把关不严。
招投标管理机构在审核招标文件的过程中,未能对招标文件的条款进行认真的审核,导致一些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条款堂而皇之的出现在最后的招标文件之中,影响最终的施工合同;合同管理机构在审查备案合同时,往往只看合同金额与中标金额是否一致,而对合同内容、条款的审查很少,未能尽到监督责任。
3强化供电企业投资项目施工合同管理的建议
3.1要强化供电企业建设单位依法行政意识。
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和《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工程合同制管理,增强依法行政意识。
3.2要强化建设单位合同管理意识。
合同管理是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工程管理的各方面工作都要围绕着这个核心来开展。因此要加强对项目建设单位领导和工程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合同意识,掌握合同法律制度,并自觉地运用到项目的管理活动中,从被动应付和处理合同纠纷转到主动预防合同纠纷,从而增强项目管理水平、提高投资效益、控制工程造价。
3.3提高工程管理人员素质。
项目建设单位要重视和加强工程管理人员的培养,提高他们的工程技术、法律法规和造价管理知识,让工程管理人员参与合同管理,从招标文件的起草、合同的签订、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现场管控、直到合同终止的全过程,对项目进行预测、计划、分析、核算和控制,最大限度地发挥工程管理人员在施工合同管理中的主观能动性。
4加强对供电企业合同管理的监督管理采取的步骤
4.1供电企业要强化责任追究。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供电企业投资项目的监督力度,从招投标、合同备案、工程施工等各个环节加强监管,实行责任倒查机制,对因合同管理不力而导致供电企业投资浪费的行为予以追责;审计部门要加强工程的竣工决算审计,对审计中发现“阴阳合同”、虚假签证等问题,积极向相关部门移送,严厉打击合同管理方面的弄虚作假。
4.2供电企业要确定专门人员或部门签收文书,并及时将情况向公司法务部门或相关领导汇报,避免贻误时机对公司造成不必要的影响。
4.3接收人员在文书上签字时应注意送达回证与文书上名称是否一致,若出现不一致情况,应在送达回证上注明拒签理由。
4.4合同人员签收时,除了写明情况外,还应注明签收日期。接收人员或部门在签收完送达回证时,应及时将相关文件转交公司领导或法务部门或直接与律师联系,在函件规定的日期里要有明确的回应。其次,针对合同条款,进行了逐条讲解,并明确每一条款需要注意的问题。
5总结
关键词: 水利工程 造价控制管理
水利工程“四项制度”的执行,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管理的道路,保证水利工程建设的工期、质量、安全和效益起到了积极作用。加强水利工程合同的造价控制管理,是规范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维护项目法人的合法权益和有效控制投资的一种有效形式。
近年来,国家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投资越来越大,如何加强合同造价管理,有效控制投资是摆在项目法人眼前的一项重大问题。由于各种原因,在合同造价管理过程中常常还是会出现这样那样的一些问题,造成建设管理工作的被动,甚至出现造成工期拖延、质量无法保证、投资突破预算的现象。针对合同造价控制管理中出现的一些常见问题,从建设单位的角度谈几点看法,供大家参考。
1当前合同造价控制管理中常见的问题
1.1设计工作不够深入规范,给合同造价控制带来隐患
在勘测设计阶段,部分水利工程由于设计深度不够或考虑不周,甚至施工图纸不明晰,在实际履行合同过程中导致设计变更较多,容易造成纠纷,给合同管理带来不利因素。
1.2工程招投标不够规范
业主招标文件和施工方投标文件均过于简单,甚至部分工程内容或工程量不清楚,一旦合同进入施工阶段,招标阶段不明确的问题就需要重新协商,控制往往需要追回投资,给合同造价控制管理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1.3法律意识不强,合同签订不规范
水利工程建设地点分散、涉及面广、履约时间长。在实际工作中,有些建设单位在签订合同时不采用标准的合同文本,订立的合同约束条款不够严密、内容不明、有歧义。个别建设单位甚至先采用口头协商的方式,待工程完工后,再补签合同,无法起到有效约束作用,工程进入实施过程,一旦涉及到经济利益,将导致工程纠纷的发生,建设单位必陷入被动。
1.4忽视合同的严肃性,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
全面自觉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双方当事人行为的准则。有些建设单位为了回避业主义务,转嫁工程风险,将苛刻和不平等强加给施工方,由于目前建筑市场竞争激烈,施工队伍与建设规模严重失衡,为获取项目,承包商只得委屈求全。承包商在实施工程合同时,为了使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往往采取偷工减料、非法分包转包甚至采取中途停工等强硬手段,给工程建设带来极大隐患。
1.5 合同管理机构不健全,合同管理缺乏专业人才
部分建设单位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规计部门、财务部门、业务部门甚至行政部门都可以签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缺少必要的审查和会签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水利工程建设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知识。很多建设单位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人员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甚至有的领导直接敲定由一般工作人员办理合同,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1.6监理和施工方的现场管理人员不能按规定到位
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工作时,往往更换投标时的总监理工程师,有的总监理工程师可能身兼几个项目的总监,或其它事务太多,驻工地时间远少于投标文件承诺的时间;部分监理单位进驻施工现场的监理人员多为临时聘用,业务能力差,且数量不足,专业不配套,资格条件不符合。施工方派驻工地现场的项目经理及进驻施工现场的施工管理人员也同监理单位一样,数量短缺,专业不全,技术工人数量短缺、资格条件不符合,有些甚至看不懂图纸。
1.7承包人将工程款挪作他用,造成停工或半停工
许多承包人收到工程预付款和工程结算款后,不是将大部分资金投入到工程材料采购、设备添置上,而是全部或大部分转移另作他用,造成施工现场材料短缺、设备及人员不足,影响工程的正常实施,甚至造成停工或半停工,给合同管理带来严重的后果。
1.8转包和违法分包现象还依然存在
水利工程往往有项目规模小、建设地点分散、建设位置偏僻、专业门类较多等特点。在工程实际建设过程中,非法转包或分包甚至层层分包的行为普遍存在,造成建设单位的合同履行困难重重。转包和违法分包的行为还极易引起工程质量事故和施工安全事故,造成人身财产损失,同时也容易出现债务纠纷,造成工期拖延和造价提高。
2管理措施和手段
2.1完善项目设计阶段管理
大的建设项目要从编制项目建议书阶段就要进行设计招标,通过竞争选择优秀工程设计单位,小型水利工程项目也应选择专业的水利工程设计单位,在可研阶段和初步设计阶段把基础工作做扎实,完善深化各阶段图纸,使投资估算、设计概算、合同标价和工程内容及实际工程量建立在科学合理的基础上,有效预防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设计变更或设计漏项。
2.2选择优秀、负责的监理队伍
监理工程师是联系建设方和施工方的纽带,在合同管理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高素质的监理工程师能够公平、公正地处理合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对工程项目实施有较好的预见性,可以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所以择优选取监理单位是建设单位做好工程管理更是做好合同管理的保证。
2.3规范工程招标阶段管理,选择优秀的施工队伍
工程施工招标阶段的质量高低,直接决定了合同管理的质量好坏。在工程招标时应该对施工企业的主体资格、企业信誉、注册资金、财务状况、设备及技术条件、履约能力,与招标工程相类似的工程施工经验等逐一进行严格审查,以确保投标企业的内在质量。
另外,建设单位编制招标文件应内容详尽,工程内容及工程量应明确具体,施工单位投标文件亦然,避免出现招标或投标文件不具体给合同管理带来的不利因素。
2.4坚持合同审查制度,把好合同签订关
合同签订应使用水利工程或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合同范本条款详尽,不易漏项,有助于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防止合同出现歧义,增强合同的可操作性。合同条款应准确表达双方的意愿,做到标的物表达清楚、标的额计算准确;质量有标准,检验有方法;工程设计变更或签证结算方式明确;违约责任及违约金计算方法准确。
要严格合同审查。合同起草后,建设单位应组织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在对承包方投标文件充分了解的基础上,一是开展主体合法性审查,审查签约各方就具有签约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二是开展内容合法性审查,审查签约各方意思应无悖法律、法规、政策及计划,无规避法律行为,无显失公平内容;三是进行签约程序和签约形式合法审查;四是进行条款的严密性审查;五是对承包方的可行性审查:要资信可靠,有履约能力。
2.5做好合同实施阶段的管理
要严格控制建设工期。工期对基本建设管理至关重要,建设单位要组织编制详细的总体施工进度计划,监理工程师要审查承包商目标进度计划的合理性、并在计划实施过程中对施工计划进行定期检查、监督。也可采用非常规手段,如采取奖惩措施,提前完成酌情奖励,逾期完工支付违约金。但是操作过程也要实事求是,水利工程受洪水、天气等因素影响较大,不能死扣合同工期,要综合不可预见因素、外部环境、设计变更等因素考虑。
要进行施工现场跟踪监督,防止违法转分包。建设单位应联合监理机构经常对承包人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有无违法转分包行为,对分包人的人的资质、机械设备和人员情况要进行检查,尤其要防止承包人同非法人签订分包合同。加强施工现场监督检查,防范承包人隐瞒分包事实,将分包合同藏匿或不签订分包合同。
2.6健全单位合同管理机构和专业人员
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使合同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法律化,以此有效控制投资。要从完善制度入手,制定切实可行的合同管理制度,使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合同管理制度应包括合同的归口管理、合同授权委托制度、合同审查制度等,通过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做到管理层次清楚、职责明确、程序规范。有条件的单位,还应聘请法律顾问,提供法律保障。要加强对合同管理人员培训,提高管理人员水平。在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选派有工作经验、懂经济、业务强,有责任感和敬业精神的人员负责合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