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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托收 信用证 货款结算方式
2008年我国对外贸易进出口总额从1978年的206亿美元上升到2.56万亿美元,我国在全球贸易中的排名连年上升,成为仅次于美国和德国的第三贸易大国。贸易量的快速增长,就使贸易结算能否安全收汇问题的重要性逐渐突出。目前中国对外贸易货款结算及其出口收汇的实际情况已经表明,由于货款结算方式的选择不当,货款结算安全的风险已经比过去明显增加,并且迄今至少已有1000多亿美元的海外应收账款无法收回,有些地区对外贸易的逾期应收账款高达18%~20%,严重影响了国民经济的持续均衡发展。因此,选择最好的国际贸易货款结算方式,避免收汇风险已经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必须引起外贸企业的高度重视。
国际贸易货款结算的基本方式包括汇款、托收、信用证。汇款结算方式属于商业信用,多用于劳务和资本往来,但在货物贸易中,由于卖方承担的风险太大,很少被使用;托收结算方式虽也属于商业信用,但托收方式中的跟单托收由于出口商承担的风险相对较小,在国际结算中使用较多;目前,信用证结算方式在国际贸易货款结算中最为普遍,它属于银行信用,对贸易双方均有约束,双方承担对等风险。本文将着重分析信用证和托收这两种国际贸易货款结算方式的各自的特点,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一、托收结算的特点与优劣
托收是指出口商为了收取货款,出具以进口商为付款人的汇票,委托当地银行通过它的国外分行或行向进口商收取货款的方式。托收根据使用汇票的不同,可分为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以跟单托收使用较多,而跟单托收根据交单条件的不同,又分为付款交单(D\P)和承兑交单(D\A)。“D\P”是指出口商将汇票连同货运单据交给银行托收时,指示银行只有在进口商付清全部货款时才能交出货运单据。“D\A”是指出口商的交单以进口商的承兑为条件,进口商承兑汇票后,即可向银行取得货运单据,待汇票到期日付款。由此可见,选择“D\P”方式比选择“D\A”方式较为安全。只要买方未付款,货运单据仍在银行,那么,货权仍归卖方,卖方仍可将货物转卖他人或运回。而“D\A”方式的风险就比较大,因为,买方可能签署了承兑书,取走了单据、提走货物之后,到期不来付款,卖方损失更大。
国际贸易货款采用托收结算的方式,优点在于其费用低廉,手续简单迅速,方式灵活。但托收方式是一种商业信用,银行只提供服务,不提供信用,进口商是否付款赎单或承兑,或承兑后是否付款,出口商能否按时收回货款,完全取决于进口商的信用。假如进口商因商情变化,到时拒不付款或者拒不承兑,出口商就有可能迟收或收不到货款的危险。如果遇到这种情况,银行对此并不承担任何责任。因此,托收对进口商有利,特别是“D\A”对进口商更为有利,而对出口商来说则存在较大的风险。比如,经常有进口商在出口货物出港后提出降价,如果这时出口商不同意,那么出口商只好将货物转卖他人或者把货物运回,有时货物已经到达目的地,进口商就是不赎单,结果造成了滞港费、仓储费等。出口商不但没有收到货款反而无辜受到损失。可见,出口商在托收业务中,不仅资金负担重,而且收汇风险很大,因此在出口业务中一定要认真审查进口商的资信状况。虽然托收从形式上来讲,进口商的利益受到较大的保护,但其依然面临着被欺诈的风险,要防范出口商以虚假单据或发运残次货物等形式骗取货款。
此外,在国际贸易货款结算中采用托收结算的方式时,其最基本的交易基础是买卖双方必须相互信任,在其他方面没有明显妨碍卖方收款的诸如国家风险、政治风险、外汇管制风险等不利因素,托收的货物往往是跨国公司内部母子公司交易的、非热销的货物,并且双方都有着减少手续费用,缩短交易时间,节约成本的愿望。
二、信用证结算的特点与优劣
正因为托收结算方式存在上述弊端,为了解决买卖双方的互不了解、互不信任问题,信用证结算方式应运而生。所谓信用证结算方式是指,银行根据进口商的申请,向出口商开出的,保证在一定期限内凭符合规定的单据付款的书面文件。
信用证结算方式的特点主要在体现三个方面:一是开证行取代进口商承担起向出口商付款的第一责任,这也是信用证结算中“银行信用”的根本体现;二是信用证是纯粹的单证交易,收益人只有按信用证的规定办理和提交各项单据,才能保证其货款得到及时的偿付,这是信用证“纸面交易”特点的突出体现;三是信用证是独立自足的文件,也就是说,尽管信用证是进口商依据合同约定向开证行申请开立的,但一经开出就构成了开证行和出口商之间的契约关系。由此可见,信用证是法律意义上的独立合同,银行仅凭单据是否与信用证要求相符来决定是否偿付货款,而与任何其他合同无关。
由于信用证结算具有上述三个特点,其优点也就十分显然,能够把原来由进口商履行的“凭单付款”责任,转化为由银行承担,即通常所说的“以银行信用取代商业信用”。由于银行信用更加可靠、稳健,并且银行的资金也更加雄厚,能够为进出口双方提供资金融通的便利,使得买卖双方都增加了安全感,从而大大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发展。此外,采用信用证结算对银行也不无裨益,银行利用自身声誉向外开出信用证而获得一定的开证手续费收入,并且它所做出的付款承诺也是以卖方交来的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凭证以及买方的开证押金或保证金或质押为基础的。因此,信用证结算方式上的述优点,使得它成为当前国际贸易货款结算中使用得最为广泛的一种结算方式。
但是,目前欧美市场上利用信用证进行国际贸易结算的比例不到20%,而其他商业信用方式则要占到80%以上。这是因为在国际贸易货款结算中,采用信用证结算的方式虽然优点明显,但其操作程序复杂,要求严谨,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贸易的结算成本,而且还有其本身体制的内在缺陷,稍有不慎则会增大贸易货款结算的难度。例如,美国Beyene公司以信用证方式给阿拉伯共和国的Mohammed Sofan出口一批货物,就因为在提单中将“Mohammed Sofan”打成“ Mohammed Soran”仅一字之差就遭到了银行的拒付,而且法院最终判定银行胜诉。
从这个案例不难看出,信用证方式结算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因为信用证是纯粹的单证业务,银行付款严格按照“单单相符、单证相符”而不管货物,对于出口商而言,即使已经按合同和信用证要求履约,但如果在制单过程中出现失误,则同样可能面临不能安全收汇的风险。此外,对于出口商而言,还可能因开证行资信不佳或收到虚假信用证、软条款信用证而遭受风险和损失;对于进口商而言,即使在信用证中设置了约束对对方履约行为的要求,但如果对方提交假单据或单据与货物不一致,同样可能蒙受损失。
三、两种国际贸易货款结算方式的分析比较
通过以上的比较可以看出,托收和信用证作为两种最常用的国际贸易货款结算方式,各自都有不同的利弊优劣,托收结算收汇风险高于信用证结算,托收结算占用资金多于信用证结算;然而,信用证结算的手续却比托收结算的手续繁琐,且银行费用也较高。因此,对于一笔具体的国际贸易业务来说,进出口双方应从安全收汇、占用资金、手续繁简和银行费用等方面综合分析,才能确定并选择最为合适的货款结算方式。
特别地,在一笔具体的国际贸易业务中究竟采用哪一种货款结算方式,往往还要取决于买卖双方在对自身收益与风险衡量基础上的谈判,以及与双方所交易货物的特点、交易习惯和相应法规密切相关。如果双方违约的风险几乎为零(如跨国公司位居两个国家的分公司之间的交易)的时候,托收结算优于信用证结算;如果有一方存在违约的可能性时,从该笔货款结算的安全角度考虑,则双方首选的支付方式就应该是信用证。
我国对外开放时间不长,国内进出口商与国外进出口商之间还没有建立起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彼此之间的了解和信任不足,因此在我国国际贸易货款结算中首先需要考虑是货款安全因素,因此,很多企业都较多地使用了信用证方式结算。使用信用证方式结算,虽然手续比较复杂,要求比较严谨,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结算成本,但却能够降低货款结算安全的风险,确保安全收汇,从而提高双方履约的积极性。毕竟,在规避风险和降低费用之间,前者更为重要,只有在履约得到保证的前提下,才能考虑降低成本的问题。因此,从我国的国情出发,外贸企业在参与国际经济竞争,不断开辟市场空间,扩大对外贸易的过程中,最好是选择信用证结算的方式,以便有效地规避贸易风险,获得最大的比较贸易利益。
参考文献:
[1]蔡玉彬主编:《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7月
[2]平主编:《国际支付与结算》.清华大学出版社,2009年1月
[3]张宏东:《国际结算方式的变化与发展趋势》.《金融理论与实践》,2005年第7期
关键词:国际贸易;国际结算方式;发展趋势;对策
中图分类号:F830.4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0594(2009)12-0046-05
收稿日期:2009-07-07
一、导论
国际结算是指国际间因经济、贸易、文化、政府交流等所引发的债权和债务关系的清偿或货币收付活动。其中,具有贸易背景的国际结算被称为贸易国际结算,而不具备贸易背景的被称为非贸易国际结算。非贸易国际结算以汇款为主,操作比较简单,风险小。而通常情况下,贸易国际结算较为复杂,风险大,也因此成为学者研究的重点。
众所周知,国际结算通常分为三大支付或结算方式,即汇款、托收和信用证。其中,汇款又可以细分为预先付款、延期付款和赊账销售等;托收又可以细分为即期(付款交单)托收、远期(付款交单)托收和承兑(交单)托收;信用证也可以细分为备用信用证、保兑信用证、对开信用证、循环信用证、背对背信用证、红条款信用证等等(黎孝先,2000)。不同的支付方式意味着不同的银行费用、风险程度和办理程序。因此,进出口双方如何选择合适的国际结算方式,对保护其特定国际贸易方式的安全与效益至关重要。
一般地说,国际结算方式的选择是基于各方当事人对该方式的风险程度考量。我们从表1可以清晰看出,出口方最倾向选择的国际结算方式是预先付款(Cash in advance),进口方最希望选择的国际结算方式是赊账销售(Open Account),而这些方式的最大问题是各方的风险程度极度不均衡,即一方的风险极小而另一方的风险极大。相比之下,信用证(L/C)和托收(Collection)则处于对进出口双方来说风险程度相对适中或均衡的位置。通常情况下,信用证对出口方以及托收对进口方的风险相对较小。
在国外,从历史传统的角度看,信用证曾是全球国际贸易中出口方的首选结算方式,在20世纪60和70年代占比高达85%(郭建军,2005),因为这种结算方式总体上对买卖双方所提供的保护比较均衡,不像其它方式那样,对一方非常有利但可能对另一方非常不利。相比之下,信用证结算方式,一方面,使出口方可以通过银行信用凭证,在发货、提交相符单据条件下获得货款安全保证:另一方面,使进口方可以通过规定所需要的信用证单据条款,来获得自己的付款安全和按时收到货物。然而,20世纪80年代以来,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以银行信用为基础的信用证结算方式逐步下滑,而以商业信用为基础的非信用证结算方式,如托收和汇款,越来越多地被企业广泛采用,甚至可以说,它们正在逐步取代信用证成为主流的结算方式。
在我国,根据随机抽取的参加2008年4月第103届广交会二期的陶瓷、礼品和玩具行业的共59家企业的调查结果,这些企业在国际结算方式选择方面,最常用的是电汇(T/T)(见表2),使用率在超过50%以上的企业占64.5%,而信用证(L/C)则属于次要位置,并且企业针对不同客户,通常将两种结汇方式进行混合搭配使用。可见,就国际结算方式的选择而言,中国和全世界一样面临相近的基本发展趋势。
另外,伴随着全球金融危机,与国际结算有关的出口信用风险也在不断加剧。如根据新华网广州2009年4月17日电,一张提示恶意逃避债务的美国进口商的“紧急避险令”就张贴在第105届广交会交易团的办公室门口,提醒中国企业注意防范结算风险,这从一个方面显示了在新形势下国际结算风险加剧的现实。
本文拟就国际结算方式的发展趋势以及产生的原因与潜在的风险进行反思,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可行的对策建议。
二、国际结算最新发展趋势与原因分析
(一)国际结算基本方式中占主导地位的信用证结算方式出现边缘化
长期以来,在汇款、托收和信用证三大基本结算方式中,信用证(L,c)这种以银行信用作为付款保证的支付方式,一直处于主导地位。但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不断加深,买方市场在全球贸易中逐步形成。与此同时,出口竞争的方式日益多元化,竞争的层次也愈来愈深,出口商单凭商品本身的优势(品质、包装、价格)占有市场已不能完全满足竞争的需求,而是使用商业信用交易方式来进一步增强竞争力。同时,运用有效的手段来防范风险,已成为许多国家出口商的一种常规做法。由此,商业信用重新成为国际贸易发展的重心所在,整个贸易国际结算市场则出现了信用证结算方式被边缘化的倾向。同样基于郭建军(2005)的观点,信用证在欧美发达国家的使用比率已经由20世纪70年代的85%下降到目前的不足20%,其中北美和欧盟分别只有11%和9%(表3),即使在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其使用比例也在逐步的下降之中。
造成信用证方式被逐步边缘化的主要原因也与信用证结算方式本身存在的弱点有关。其主要弱点有:(1)由于信用证结算方式是一种纯粹的“单据买卖”行为,只要“单证相符”,开证银行就一定要付款,进口商也一定要“付款赎单”。因而,进口商有可能得到与信用证规定完全相符的单据,可是,并不一定能得到与单据条款完全相符的货物;(2)出口商在履行信用证条款时,由于种种原因,如所谓的“软条款”或过于苛刻条款,造成“单证不符”,导致开证行的拒付;(3)开证行在开立信用证时,通常向进口商收取一定数目的押金,由于信用证结算的周期较长,该资金被银行无偿占用;(4)信用证与其它方式相比,费用过高(表4),手续过繁,结算所需时间较长,一笔信用证结算业务要经过至少六个主要环节,即买方申请开证,买方银行开立信用证,卖方银行通知、转递、保兑信用证,卖方银行议付、付款、承兑信用证项下的汇票和,或单据并索汇,买方银行偿付或付款,买方赎单提货。这与国内现行各种结算方式相比,无疑手续更繁琐、时间更长。(5)在中国的商业银行中,信用证项下的单据议付多半实行的是“收妥结汇”的办法,即出口方银行收到国外付款行的款项后才将信用证下的款项付给出口企业,并非UCP600新定义中明确的“议付就是对票据及单据的一种买入行为”,这与国际上通用的买单结汇的方法是不一样的,这种结算方式无异于基于商业信用的托收方式。
除此以外,另一个重要的原因还在于,现代国际贸易已由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要求买方出具信用证的方式逐渐落伍。进口商考虑到信用证结算方式对自己意味着费用高、占压资金大、手续繁杂等众多不利,便依赖自身的较强议价力(Bargaining
power)不再接受信用证结算方式。
(二)国际结算中的附属结算方式日益广泛应用
国际结算中的附属结算方式,如保理(Factoring)、保函(Letter of guarantee)和包买票据(Forfeiting)等,越来越被广泛地应用,它们作为新的结算方式,也可能会取代信用证结算方式的主导地位(程祖伟等,2001)。例如,保理业务是一项以债权转让为基础的集商业资信调查、催收货款、应收账款管理、信用风险担保及贸易融资为一体的新型综合金融服务方式。国际保理业务在世界各地发展迅速,在我国的发展方兴未艾。原因在于,发展国际保理业务对出口商、进口商和银行都有独特的优势。对进口商而言,运用国际保理业务最大的优势在于能获得无追索权的、手续简便的贸易融资,出口商出口货物后,就可以获得80%的预付款融资和100%的贴现融资;借助保理业务可以向客户提供赊销、付款交单、承兑交单等商业结算方式,因而,大大增强了产品出口的竞争力:特别是那些出口业务增长性极好的急需资金的中小企业,运用保理业务,不仅可以增强产品出口的竞争力,而且可以得到融资。对进口商而言,可以利用赊销、付款交单、承兑交单三种优惠的支付方式,以有限的资金购进更多的货物,节省了因开立信用证而付出的高额的开证保证金,加快了资金和货物的流动,增加了利润。对银行而言,开展保理业务不仅丰富了业务品种,拓展了金融服务领域,而且可以从中获得更多的利润,找到新的利润增长点。特别是在外资银行和跨国金融集团进入我国金融市场与我国商业银行激烈竞争的情况下,商业银行更应该积极开展保理等新型业务。
(三)国际结算中的混合结算方式日趋增多
国际结算方式的多元化选择或混合选择指多种结算方式的相结合或综合运用,如部分货款采用信用证结算,部分货款采用验货(特别大型设备货物)后电汇付款,或部分货款采用信用证结算,部分货款(尤其指超出信用证金额部分)采用托收结算:或部分货款采用T/T预先付款结算,部分货款采用信用证结算等等。采用混合国际结算方式的优点在于使买卖双方分摊一些结算风险和成本,以有利于达成双方均可接受的结算方式合约。因此,混合国际结算方式日趋受到青睐。如根据对2007年参加广交会企业之一,即江苏医保进出口(集团)公司的调查,发现本公司与墨西哥以家公司的进口业务就采取了10%预付定金,40%发货后电汇付款,50%Ⅱ期付款交单托收等混合方式。
(四)国际结算的电子化程度越来越高
在全球,国际交易中的电子化支付越来越普遍(爱德华等,2002)。当前,我国国际结算方式主要还是以传统方式为主,电子化程度在不断增强之中。目前我国开展国际结算业务的商业银行都已经加入SWIFT网,每天不停运转的电脑系统具有自动加押、核押等安全功能,因此,国际结算的安全性和效率已经逐步提高。但是,新一代贸易、结算合一网,即BO IERO已经出现,并开始运行(周劲,2006)。采用这些新的银行电子清算网络对提高国际结算速度和效率非常重要。
(五)国际结算的汇率风险不断增大
在我国,一方面,人民币尚未实现完全可自由兑换,汇率形成机制不健全,在政府有管制的浮动汇率机制下,国际结算所使用的货币兑换成本和风险较大;另一方面,外汇汇率的市场化机制在逐步完善之中,汇率的浮动幅度在逐步增大,伴随着货币增值或贬值的不确定性增强,同时不断蔓延的全球金融危机还在冲击各国的经济稳定和金融安全环境,国际结算货币的汇率风险必然随之增大(卓小芬,2007)。
(六)跨境人民币结算日趋普遍
在当前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不断扩散的情况下,为顺应国内外市场和企业的要求,保持我国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的贸易正常发展、为企业提供更多便利,国务院于2009年4月8日决定在上海市和广东省广州、深圳、珠海、东莞4城市先行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境外地域范围暂定为港澳地区和东盟国家,并且由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银监会共同制定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于2009年7月2日正式实施。中广网北京7月6日消息(记者冯雅)上午8点半,我国首笔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在中国银行顺利完成,这标志着人民币国际化向前迈进了一大步。今后,跨境人民币结算必将日趋普遍。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可以使我国进出口企业在跨境或国际贸易中通过选择本国货币办理结算而规避汇率风险,对推动我国国际贸易稳定增长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国际结算发展趋势的潜在风险与对策
上述国际结算发展趋势同时意味着一些潜在风险增大,例如,混合结算方式的广泛应用、电子化程度的提高均意味着银行操作安全风险加大;附属结算方式的日益广泛应用也意味着银行操作难度加大,安全风险增大。除此以外,信用证结算方式的逐步边缘化也并非一种很好的趋势。这是因为,进出口方与任何新的客户、大的定单客户或缺乏完全了解和信赖的客户开展国际贸易,信用证才是一种风险最均衡的或对双方都比较安全的结算方式。依赖商业银行信用的信用证结算方式无疑还是比以赖商业信用的汇款或托收结算方式更加安全和可靠。
鉴于目前国际结算方式的发展趋势与潜在风险,本文建议政府、商业银行和进出口企业从以下几个方面积极采取措施加以应对:
(一)权力机关应积极完善机制,健全法规制度,为国际结算发展提供一个安全、可靠和便利的发展环境
一是中央政府应加快推动人民币汇率机制的改革步伐,以减少汇率风险与成本;二是中央银行应考虑整个金融系统电子化建设的全面规划,努力建立统一、安全、高效的现代化电子网络国际结算系统,实现各商业银行的网络资源共享;三是法规部门应根据UCP600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RC522托收统一规则、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国际保理惯例规则等国际惯例的有关规定,努力完善相关法规,积极推动采用EDI进行国际结算,使单据通过电子网络传输,实现国际结算业务处理的标准化、程序化和自动化。
(二)商业银行应大力发展国际结算业务新品种,加大国际结算人才培养力度,以满足相关业务发展需要
国际结算方式的发展趋势对商业银行的国际结算业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国的商业银行业要抓住这一历史机遇,加大对国际结算业务的关注程度和投入力度。一是商业银行应重视对以争揽国际结算为目的的贸易融资新业务的拓展与研究工作,加大投入,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提高国际结算从业人员素质,大力开展信用证打包贷款、议付、押汇、保理、包买票据等各种融资新业务,在为客户提供安全、资金融通的同时,为自己创造更多的业务收入和利润;二是商业银行应简化信用证业务手续,提高效率,节
约成本。商业银行应根据UCP600的条款,进一步简化信用证业务处理程序,缩短结算时间,降低结算费用,以增强信用证业务对客户的吸引力;三是商业银行应依托人民币业务,相互促进,发展国际贸易结算。人民币业务可以带来国际结算业务,国际结算中的结售汇业务需要配套人民币资金的支持,因此商业银行应依托人民币业务,大力发展国际贸易结算业务,同时,也可以依靠国际结算业务推动人民币存、贷、汇等各种业务的发展;四是商业银行应积极建立有效、完备的内控管理制度和风险防范机智,要求国际结算操作必须严格按规定、按权限、按职责的明确规范办理业务,同时明确对外授信与业务操作流程的不同责任划分,在符合国际惯例的基础上建立科学有效的管理体系。
(三)进出口企业应积极选择信用证、混合结算方式,以及保理、包买票据等附属国际结算方式,合理选择国际结算货币等多种措施加以有效应对
一是对任何新客户或大单业务,进出口企业,特别是出口方,应首先坚持使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对自己完全有利的结算方式结算,在以后逐步了解情况或建立相互信赖的基础上再考虑采取托收或汇款方式进行结算;二是在定单签约僵持不下的情况下,建议进出口企业采用多种方式相结合的混合结算方式结算,相互做到妥协和让步,以利于顺利达成交易,并确保各方可以承受的风险程度;三是出口方应积极办理保理、包买票据等附属国际结算方式以及外汇远期交易、信用保险、担保等金融服务降转嫁或低收汇风险,增强风险防范能力。四是建议在国际贸易中合理选择国际结算货币,一是在现有跨境外贸易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力争以本国货币计价,即力争以人民币作为国际结算货币的原则,从而规避汇率风险的发展;二是遵循“收硬付软”的原则,防范汇率风险,即在出口贸易中,力争选择硬货币来计价结算,而在进口贸易中,力争选择软货币计价结算。另外,也可以采取软硬货币对半策略、进出口货币一致原则等,使买卖双方平等互利,并将汇率风险进行有效的相互抵消。
另外,建议进出口企业还应加强资信调查,建立客户信息数据库,对所有往来客户逐一建立档案,设基本资料和往来资料两部分。基本资料反映客户的整体实力,包括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等,往来资料则反映与客户的交易记录及内部评价,包括与客户的交易时间、金额、付款情况等。根据客户的具体情况,评定信用等级,给予客户不同的信用额度,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对资信好的客户可以做远期结算,额度也可以放大,而对资信差的客户,尽量做即期结算,降低额度,甚至改回银行信用结算方式,力争规避风险。
四、结束语
汇款是指汇款人(债务人)主动将款项交给银行,委托其使用某种结算工具,通过其在国外的分支行或行,将款项付给国外收款人的一种结算方式。它是产生最早、使用最简单的结算方式,也是其他各种结算方式的基础。
汇款按照使用的结算工具不同,可以分为电汇、信汇和票汇。按货物、货款的运送及支付顺序不同,汇款方式在国际贸易实务中有两种运用方式:预付货款和货到付款。其中,预付货款对于出口商而言较为有利:既可以降低货物出售的风险,同时减轻了资金负担;货到付款则对于进口商较为有利:既可降低资金风险,也能先收货后筹款,相当与得到资金融通。如付款的期限较长,甚至可以将货物售出后,用所售收入支付款项。因此,用汇款方式进行结算,风险承担和资金负担在买卖双方之间不均衡。结算的风险(如货物运出后能否顺利收回货款以及货款付出后能否顺利地收到货物)和资金压力完全由一方承担,另一方则相对有利。
托收是指由债权人开立汇票,委托银行通过其海外分支行或行,向国外债务人收取货款或劳务价值的一种结算方式。虽然托收与贸易汇款都属于商业信用基础,但是跟单托收通过用单据代表货物控制货物所有权,从而将结算风险及资金负担在进出口双方之间进行了平衡。对于出口商来说,出口商通过控制货权单据来控制货物,不付款或承兑就不会交单。一般不会受到"银货两空"的损失,比赊销安全。对于进口商来说,只要付款或承兑,马上就能取得单据,从而得到货物的所有权,比预付货款方式安全。
在贸易实务中,托收按照是否附有货运单据可以分为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对不附有全套货运单据的款项的托收称为光票托收;对附有全套货运单据的款项的托收称为跟单托收。其中,根据交单条件的不同,跟单托收可分为D/P(付款交单)和D/A(承兑交单)。D/P(付款交单)按照付款的时间不同又可以分为D/P即期和D/P远期。不同的托收方式中存在的结算风险也有所不同。在D/P条件下,代收行在买方支付了全部票据金额以后才能将有关票据交给买方,这样卖方的货款得到了有效的保障。而在D/A下,代收行在买方承兑有关汇票后就可以将有关单据交付买方,这时卖方已经交出了货物的物权凭证,一旦买方的信用出现危机,到期不付款,卖方手中仅有一张已承兑汇票能约束买方的义务,仍可能遭受钱、货两空的损失,对于出口商来说选用D/A一定要慎重。
信用证支付方式是近年来国际贸易中最常见、最主要的支付方式。信用证(L/C)是开证行根据买方(开证申请人)的请求,开给卖方的一种保证承担支付货款的书面凭证。这种方式把应由买方承担的付款义务转化为银行的付款义务,从而加入了银行信用,由于银行承担了第一性的付款责任,有审单的义务,使得结算的程序更为严格、规范,对于买卖双方而言,结算的风险进一步得到控制;资金融通也更为便利。因此,该种方式被贸易各方广泛接受。
二、选择支付方式时应考虑的因素
由于各种支付方式的特点不同,因此在选择合适的支付方式时,应该考虑以下因素。
1.客户信用等级的高低。如果客户的信用等级很一般或是贸易双方是首次进行交易,应该选用L/C的方式;如果客户的信用等级较高,可以选用D/P,既可以达到即节省开证费的目的,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把握物权凭证的安全性;如果客户的信用等级非常高,就可以选用D/A甚至是直接T/T的方式。
2.货物供求状况不同。如果是畅销的货品,卖方可选择对自身有利的支付方式,如要求用L/C进行结算,甚至要求买方预付货款。如果是滞销的货品,则所选择的支付方式可能会有利于进口商,如D/A,甚至可以货到付款。
3.选用的贸易术语和合同金额的高低。不同的贸易术语对于买卖双方的责任规定以及风险分担有所不同,因此也应根据贸易术语不同来选择合适的支付方式。对于象征货组中的CIF和CFR,就可以选用托收和L/C的方式;而对于FXW和实际交货的D组术语,一般就不会采取托收的形式进行结算;对于FOB和FCA等术语,由于运输的事宜是由买方安排的,出口人很难控制货物,所以在一般情况下也不会选择托收的方式。另外,合同金额如果不大,则可以考虑选择速度较快、费用低廉的T/T方式或光票托收方式。
选择支付方式的最终目的是尽量降低结算的成本,分散结算的风险,促使进出口贸易的顺利进行。以上所列举的各个因素会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国家和地区、不同的历史阶段、不同的具体客观情况而对货款的支付有不同程度的影响。
三、正确选用支付方式的建议
从国际贸易实践情况来看,单纯某一种结算方式总是不能满易各方的要求。面对不断变化的市场,有必要采用综合支付方式进行结算。
1.汇款和托收相结合。如:先采取T/T的形式预付定金10%,在装船后T/T合同款的40%,,剩余的50%采用D/P即期付款的形式。这种选择既能保证供货方及时履行发货的义务,又能约束进口人及时付款,同时节省了更多银行费用的支出,也节约了宝贵的贸易时间。
2.汇款和信用证相结合。如:定金的部分以T/T办理;主要的货款采用L/C的方式进行支付;至于一些余款,以T/T的方式进行。
3.托收与信用证结合使用。这样的组合既可尽量地避兔不必要的开支,也能对作为物权凭证的单据起到保护的作用。如将D/A和信用证和银行保函结合在一起使用,或要求使用由代收银行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这样,原来的商业信用就被转变为银行信用,将出口商的风险转嫁给银行。
综上所述,国际贸易支付方式选择是否恰当,会直接导致出口人是否能够安全、快捷地得到货款。在选择时,不仅要考虑自己的风险,也要考虑对方的成本,力图达到双赢的日标。所以,要根据对方的资信等级、货物的供求状况、合同金额的高低、运输方式和种类、财务结算成本高低等因素来决定。同时,灵活运用组合的、综合的支付方式来进行国际贸易的结算,以分散结算的风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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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危英.论国际贸易结算方式最佳选择.求索,2004(11).
[5]余文华.进出口贸易中非信用证支付方式的运用模式.国际商务(对外经济贸易人学学报),2005(1).
关键词:国际结算方式 合理选择 风险
国际结算是指国际间由于政治,经济,文化,外交,军事等方面的交往或联系而发生地以货币表示债权债务的清偿行为或资金转移行为。国际结算方式多种多样,如何更合理的选择国际贸易结算方式,成为企业规避贸易风险、减少成本、加强竞争力的重点。
一、国际贸易的常用三种结算方式概念
1.汇付
汇付是指进出口双方交易达成以后,买方主动通过银行将款项交付给收款人的一种结算方式。
2.托收
托收是指银行收到的指示,对金融单据或商业单据进行处理,以求获得付款/承兑,或者凭付款/承兑交单,或凭其他条件交单。
3.信用证
信用证是开证银行应买方要求和指示向卖方开立的,在一定期限内凭符合信用证条款规定的单据,即期或在一个可以确定的将来日期,兑付一定金额的书面承诺。
二、国际结算的发展趋势
简单的结算方式是卖方寄单给买方,买方汇款给卖方。卖方允许给予买方记账赊销的便利,即卖方发货、自寄单据给买方,暂不收取货款,记在账户上,待一定时期,如一个季度,按账面余额结算一次。
随着经济与科技发展贸易结算规则日趋完善,更加现代化、科学化。上述的简单的结算方式对国际生产及交往活动有很大的阻碍,由银行的介入完成货币的收付行为,使国际结算业务有了更进一步的发展。
银行结算与电子信息技术结合,使开证、通知、寄单、索偿、结汇、调拨等结算环节的计算机化程度加深。同时,世界各大银行参加环球银行间金融电讯协会网络,开展银行之间互委业务,大大地提高了银行业务质量和效率。
银行结算还与电子数据交换结合起来,成为技术革命新潮。称为电子数据交换,是指在商贸过程中使用电子文件代替传统的纸面单证并实现各有关部门之间的数据交换处理。它具有快速、准确、安全、高效、降低成本等特点,在欧美等许多国家已得到广泛的使用。应用EDI时,租船定舱由计算机自动进行,承运人在收到货物之后应发给发货人一份收电讯,这就相当于传统意义上的承运意义上的承运人所签发提单。同时,电子提单与传统提单所包含的信息基本相同。可见,电子提单的载体和操作过程不同于传统书面提单。
我国EDI技术在20世纪90年代才刚刚起步,起点比较低,发展速度相比国外而言比较慢。但是,由于我国加入WTO后各项工作的逐步完善,这种技术逐步得到提高。未来的国际结算发展将更多地呈现出无纸化的发展态势。
三、国际结算方式的各自风险
1.汇付的风险表现形式
用汇票的传真件诱使出口商发货,控制了货物后就到银行撤销票汇。使用票汇方式进行结算,出口商应将收到的票据交银行托收,待票款回来后才发货是很安全的。但在实际业务中,往往因种种原因,忽视了这些行之有效的措施,而造成了收不到货款的损失。利用在境外付款的空头支付骗取出口商的货物。出口货物若采用凭外商的支票发货,应谨慎以防外商递交空头支票。一旦凭空头支票发货上当受骗后,耗费财力和精力。利用假银行本票骗取出品商的货物。银行本票因为是银行信用,是值得信赖的,尤其是国际上有名气的银行本票更受欢迎。但有些不法分子就是利用人们对银行的信任,用银行本票行骗。
2.托收风险的表现形式
托收比起汇款方式来说无疑是一种比较安全的结算方式,但托收方式同样也存在着自身的隐患,从付款交单来看,虽然进口商只有在履行了付款义务后才能拿到货权凭证,然而在市场情况发生较大变化下,进口商常常拒绝付款赎单,此时出口商就要面临很被动的境地。要么另行处理货物,要么将货物运回来。在这两种情况下,出口商都要遭受相当大的损失,如果处理不及时,还有可能被进口国海关作无主货物加以没收。从承兑交单来看,进口人只需在汇票上履行承兑手续,即可取得单据,提走货物。倘若进口人于汇票到期时不付款,虽然出口人有权依法向承兑人追索,但实践证明,此时的进口人多半已无力偿付,或早已宣告破产甚至人去楼空了。在付款交单方式下,进口商是以支付货款作为取得货权凭证如提单等的前提条件,而代收行在提交这些单据时,并不负责核实单据的真伪。因此,若出口商伪造了提单等一系列假单据,银行和进口商往往就难以发现。进口商付款赎单,但手持的却是假单据,提不到合同规定的货物。托收对卖方有一定的风险,在托收方式中,卖方先行发货,然后委托银行收取货款。在付款交单方式中买方不付款,即不能取得货物,因而对卖方有一定的保障。但这种保障是不充分的,如果由于某种原因(比如买方缺乏资金、货物调价下跌等),买方拒绝付款,尽管卖方还能控制货物所有权,但由于货物已发运至国外,卖方将承担货物存仓、保险、转售或运回的费用损失。而承兑交单,则由于在买方付款前已交出货物,帮风险较大,一旦汇票到期,买方拒付,卖方有可能钱货两空。承兑交单的托收与汇款中的货到付款相比,同样是在买方付款前卖方已向其交货,然而前者买卖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除了合同之外,还多了一张买方已承兑的汇票。如果卖方能够将汇票贴现,一旦事后买方拒付,持票人的债权将得到票据法的保障,这比起民法和合同法对买卖合同的债权人的保障要更为有力。
出口商有一定的资金负担,在托收业务中总是由出口商先行发货,而后才能收回货款,故出口商有一定的资金负担,其大小视汇票付款期限而定,对于即期付款,出口商从发货到收回货款一般在10到15天,对于远期汇票,则还需加上从承兑到付款的日期。手续稍多,费用稍高,托收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同时,需要经过很多手续,服务费用较高。
3.信用证风险的表现形式
开证行信用风险。进口商可能会和小型银行或不存在的银行联合诈骗。信用证硬条款风险。任一条款的细微变化都会带来巨大影响。信用证软条款风险。进口商或开证行设置“陷阱条款”。单据风险。它包括了单据不符合信用证条款规定,不符合 UCP600 的规定,单据之间相互矛盾三种情况。这样就解除了银行信用,变为商业信用,就有可能存在拒付。
四、国际结算方式的合理选择
1.汇付
在预付货款和货到付款的结算方式中,进出口商都希望在对自己有利的条件下达成协议。但是无论采取哪种方式,都存在着风险大、资金负担不平衡等特点,因而很难达成协议,所以,在国际贸易中很少使用,多用于贸易从属费用的支付。汇款方式的手续是比较简单的,手续费用也比较少。因此,在交易双方相互信任的情况下,或者在跨国公司的不同子公司之间用汇款结算方式比较多。
2.托收
总的来说,托收对出口商不利,对进口商有利,不同的交单条件,对出口商不利的程度是不同的。即期付款交单的托收对出口商不利的影响最小,因为,只有进口商即期付款后代收行才交单,所以出口商的货款收回比较快。即便是进口商拒付,则代收行可以不交单,出口商的货物仍然在控制之中。出口商可以通过需要时的另选买主,不会出现汇款业务中钱货两空的风险。远期付款交单的托收,对出口商的不利影3响大一些。因为代收行交单的条件是进口商做远期付款,出口商货款收回比较慢。但是如果进口商不融资,出口商也能避免钱货两空的风险。承兑交单托收,对出口商最不利。因为只要进口商承兑汇票,代收行就交单。万一汇票到期,进口商拒付,则出口商就面临钱货两空的风险。
3.信用证
信用证不同于其他付款方式,它可以尽量减少买卖双方的风险。买方可以从信用证规定的单据中获得收货的保障,而卖方只要提交全套单据就可以保证从银行得到货款。因此,国际贸易结算中基本上都是采用信用证进行结算。但信用证的跨国争端很难解决,并且手续复杂环节较多,费用也较高。
五、总结
在国际贸易中,企业选择何种结算方式关乎到各方的利益,更关乎交易成功与否。要明确交易对象的信用及其它状况,综合各种因素选择能规避较大风险的结算方式,选择某种结算方式后,要考虑风险并能及时采取对应措施,有效的保护交易各方利益。
关键词:国际贸易;国际结算;信用证;风险类型;风险防范
一、引言
随着世界经济的一体化和全球化,国与国之间的商业交往愈来愈多,信用证作为国际贸易最主要的结算方式也得到了更为普遍的使用。然而信用证并不是非常完美的,由于信用证结算下的进出口商、各银行等相关人在贸易的过程中以信用证条目为根本,以卖方交付的单据为核心,并且信用证项下卖方提交的单据和真实发运的货品相分离,所以信用证项下各方人员可能会遭到更复杂的风险。国际贸易的当事人通常位于不同的国家,货款的接收要牵涉到各个国家的法律和国际惯例,交易的环节愈来愈多,可能遭遇的损失也不断增多。此外,国际上到现在依然没有较大影响力的国际公约,只能用国内法和国际惯例,《跟单信用证统一管理》来约束。所以,信用证结算在促进商业发展的同时,其自身也是存在风险的。应该怎样预防风险,降低风险带来的危害就成了国际性的研究内容。
二、加强和规范信用证操作流程
(一)严格审证与改证
在进口商和出口商都确认由信用证付款后,受益人在装运前必须认真审核条款,防范陷阱条款,降低由于信用证支付形成的经济损失。卖方应选取最优的贸易术语,特别是要充分考虑不同的贸易术语与付款方式的组合的风险或是不利的状况,做到风险最小化。在国际贸易中,海洋运输已经成为重要的运输方式,所以在信用证所需的单据中,进口方通常要去海运提单。一些出口商将1/3原始提单直接发送给进口商,这是绝对不可行的,对出口国而言有极大的风险。所以,在平时单据制作方面,进出口公司必须小心谨慎,察觉有任何问题或是风险条款,必须要求开证申请人对信用证做出修正。在审查信用证时要细致严格地对每项条款进行审查,要谨慎对待没有把握完成或有完成难度的条款,要确保进口方答应修正信用证,一直到各项条约都可以全部做到,力争做到不修改信用证就不发货,防止将来陷入被动。具体情况如下:协定信用证货物一定要经过进口方签字确认合格之后出具有关单据后才能生效。通常进出口公司实际运作中总是会遇到信用证中要求买卖双方出示有关的质量检验证书,应该衡量是不是具有难度,但凡有任何难度或对公司不适的条件都应尽量规避,商议修改或帮助删掉,这样才能确保公司的权益。
(二)提高业务人员水平与素质以保证准确制单
基于出口操作流程的复杂性与繁复性,贸易风险屡出不断。特别是对于进出口公司贸易操作中发生的风险,使我们更加认识到增强从业人员的能力和素质,精准无误地制做单子的重要性。进出口公司应从下列几个方面来增强业务职员的能力和素质。企业职工的水平和素质,直接作用于进出口贸易企业的前景和命运,一个专业的业务员能够避免和防止信用证业务的危害,因此有能力和有水平的业务运营人员是出口贸易公司的重要力量,应该大力引进。业务员必须不停地学习国际贸易基础知识,既要懂得理论知识,也要有实战经验,并在不断提高经验的基础上,学习国际贸易方面的相关理论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水平和素质,并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伴随国际贸易的不断壮大,应当加大对业务人员的培养,持续研究新形势,就新发生的问题进行概括,并定时号召相关业务员对国济贸易有关理论的学习,包含货物运输、商品检查。在国际经贸的大潮中崭露锋芒,因此对进出口公司来说,必须要培养专业精干务实的团队,仔细检查信用证条款,认真识别“软条款”,从而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沉重的负担,进而实现利润最大化。培育专业人才,在国际经济贸易中全面提升业务员的整体贸易知识和实践经验。在国际经贸的大潮中崭露锋芒,因此对公司来说,必须要培养专业精干务实的团队,仔细检查信用证条款,认真识别“软条款”,从而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沉重的负担,进而实现利润最大化。
三、灵活运用信用证与其他付款方式相结合
(一)信用证和汇付相结合
信用证和汇付方式相结合,指的是一部分货款采取信用证方式结算,另一部分货款采取汇付方式结算。在现实的出口买卖过程中,汇付大都采取电汇的付款方式,这种付款方式对卖方较为有利。最常用的付款方式是百分之三十的汇款作为预付款,剩余百分之七十使用即期信用证付款,若买方资信较好或是有着长时间合作的客户,可以根据情况决定余款使用远期信用证支付。
(二)信用证和托收相结合
信用证和托收方式相组合,即一部分的货款使用信用证结算方式,另一部分货款采用托收结算方式支付。这种组合方式,对于买方来说,能够降低开立信用证的保证金和银行的支出费用,有助于资金流转。
(三)汇付和银行保函或信用证相结合
汇付和银行保函或信用证相组合,通常是指一部分钱款采取汇付的付款方式,剩余部分钱款采取信用证或银行保函的方式付款。此种方式大多有助于大型的机械设备或交货周期长的货品交易。为了降低卖方的损失,常常要求进口商以汇付的方式预先支付部分钱款为定金,剩余部分采取即期或者远期信用证结算,此外需要银行保函来担保。在现实的国际贸易操作过程中,除去上述几种最常用的信用证和其他结算方式相结合的付款组合之外,仍有许多其他类型的交叉组合付款方法,在对外贸易中为了避免和降低风险,至于应当选取何种组合方式,要视实际情形而定。
结论
关键词:国际结算 发展 对策的研究
在对外贸易交往过程中,结算是至关重要的一步,直接关系到能否顺利收到货款。常用的国际结算业务的种类有汇款、托收、信用证、保函、保理等。进入20世纪六七十年代,全球进出口贸易额的85%以上都是采用信用证方式来结算的。这与信用证结算是银行信用的特点分不开。随着出口竞争方式日益多元化,出口商只凭商品本身的优势已不能满足竞争的需要,而使用商业信用交易方式使交易过程简化,无疑是进一步增强竞争力的良好手段。由于金融危机使得国际市场的经济大环境恶化,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使得这些外贸企业对自己的市场拓展力度减小,对一些有着良好回报项目的投资也非常谨慎。因此要全面提升外贸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出口贸易的风险防范以及增加融资能力,就必须加强对我国外贸企业国际结算业务风险管理。同时,运用有效的手段来防范风险,已成为国际贸易发展的趋势。所以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国际贸易结算中出现了非信用证化趋势,信用证支付方式的使用率迅速下降。在非信用证方式下,除了传统的汇付、托收外,近年来国际保理、福费廷等新兴的国际结算方式在国际结算中所占的比重也越来越大。保理既以债权转让的方式降低了出口商的收汇风险,又兼具融资、信用保险、账款管理及追收等多种职能,因而深受欧美贸易商的青睐,近年来在我国的业务开展也很迅猛。
1、国际结算最新发展趋势
1.1 信用证结算方式出现边缘化
长期以来,在汇款、托收和信用证三大基本结算方式中,信用证(L/c)这种以银行信用作为付款保证的支付方式,一直处于主导地位。但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不断加深,买方市场在全球贸易中逐步形成。与此同时,出口竞争的方式日益多元化,竞争的层次也愈来愈深,出口商单凭商品本身的优势(品质、包装、价格)占有市场已不能完全满足竞争的需求,而是使用商业信用交易方式来进一步增强竞争力,同时,运用有效的手段来防范风险,已成为许多国家出口商的一种常规做法。由此,商业信用重新成为国际贸易发展的重心所在,整个贸易国际结算市场则出现了信用证结算方式被边缘化的倾向。
1.2 附属结算方式的开始广泛的应用
国际结算中的附属结算方式日益广泛应用国际结算中的附属结算方式,如保理、保函和包买票据等,越来越被广泛地应用,它们作为新的结算方式,也可能会取代信用证结算方式的主导地位。国际保理业务在世界各地发展迅速,在我国的发展方兴未艾。原因在于,发展国际保理业务对出口商、进口商和银行都有独特的优势。对进口商而言,运用国际保理业务最大的优势在于能获得无追索权的、手续简便的贸易融资,出口商出口货物后,就可以获得80%的预付款融资和100%的贴现融资;借助保理业务可以向客户提供赊销、付款交单、承兑交单等商业结算方式,因而,大大增强了产品出口的竞争力;特别是那些出口业务增长性极好的急需资金的中小企业,运用保理业务,不仅可以增强产品出口的竞争力,而且可以得到融资。
1.3 国际结算的电子化程度越来越高
在全球,国际交易中的电子化支付越来越普遍。当前,我国国际结算方式主要还是以传统方式为主,电子化程度在不断增强之中,目前我国开展国际结算业务的商业银行都已经加入SWIFT网,每天不停运转的电脑系统具有自动加押、核押等安全功能,因此,国际结算的安全性和效率已经逐步提高。
1.4 国际结算的汇率风险不断增大
在我国,一方面,人民币尚未实现完全可自由兑换,汇率形成机制不健全,在政府有管制的浮动汇率机制下,国际结算所使用的货币兑换成本和风险较大;另一方面,外汇汇率的市场化机制在逐步完善之中,汇率的浮动幅度在逐步增大,伴随着货币增值或贬值的不确定性增强,同时不断蔓延的全球金融危机还在冲击各国的经济稳定和金融安全环境,国际结算货币的汇率风险必然随之增大。
2、国际结算发展趋势的潜在风险与防范对策
在当达的交换中,没有“信用”为基础,就不可能有贸易的产生和双向流动。但另一方面,信用活动总是伴随着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在以信用关系规定的交易过程中,交易的一方不能履行给付承诺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可能性。由于国际贸易是跨国家的商人间的交易,又由于各个国家间的商业习惯及法律差别很大,国际间商业交易的正常运行势必受各国法律环境差异的影响。在不了解对方法律环境的情况下,一旦产生贸易纠纷,则将极不利于纠纷的解决。国际诈骗的存在,又加深了这种复杂性。国际结算中的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再加上我国开展国际业务的时间较其它发达国家还尚短,相关业务人员专业知识不足、不规范操作、考虑问题不够周全造成的结算风险提高。
在国际结算中,客户信用风险又称应收账款风险,是指进口方拖欠出口方货款产生应收账款风险的可能性。在国际贸易中,宏观环境的不确定性,进口国贸易政策变化、经济滑坡、国际市场变化、利率变化汇率变化等,这些因素均会导致信用风险发展中国家在信用管理领域较发达国家而言严重滞后,再加上开展国际业务的时间较短,因此导致风险较大。欧美等发达国家在信用风险管理方面已有多年的研究和实践经验,形成了较有效的监控机制,并提供较有力的司法保障。但是,目前国际社会的信用欺诈司法约束严重不足,尽管国际社会为促进贸易公平健康发展而制定了一系列公约或规则,但对如何惩治信用欺诈尚未制定足够完备和具有强制约束力的法律规定。目前,可采用以下的防范方法:
2.1 交易前与贸易目标国政府签署合作协议
与目标国政府签署合作协议是一种寻求官方保护的方法。外贸企业应尽可能与目标国政府签订官方合作协议,以使今后的国家风险最小化。这样可以为进出口贸易提供法律保护和支持,可作为解决纠纷的依据。
2.2 对贸易的合作国进行风险评估了解所在国的政策及经济环境并做出评估,可以大大减少国家风险的发生概率也可以通过市场调研的方式进行分析,其中包括贸易国政府的支持力度及态度、各笔交易风险与收益的对比、当地消费者偏好和当地同行业市场规模等。
2.3 签订由官方承保的信用保险
使用进出口贸易的各种保险是一种有效的规避风险的方法。很多国家为了鼓励本国进出口业务的开展,对外贸企业提供进出口贸易保险,这些保险对外贸企业在进出口贸易中因风险遭受的损失都给予一定补偿。对于我国外贸企业来说,在从事进出口贸易前,可以选择签订出口信用保险,在一定程度上规避风险,把风险转嫁给保险机构,使企业本身能更好的进行国际贸易,而减少商业风险带来的潜在损失。
2.4 设立信用管理部门及专职机构且建立信用风险管理制度
目前,外贸企业内部管理中出口部门和财务部门往往在收账问题和风险控制上职责不清,出现问题互相推诿。究其根源在于企业内部缺少信用风险管理职能部门没有专业人员从事风险管理工作。国际经验表明信用管理部门是现代出口企业中一个举足轻重的职能部门,信用风险管理工作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和综合性较强的工作,必须由特定的部门才能完成。信用风险是国际结算核心风险,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工作的重点是对客户信用的管理。客户信用管理实质上就是对客户的支付信用和支付能力进行评价。企业要制定客户资信管理制度,以客户资信管理为核心实施一套防范和控制客户风险的管理方法,包括收集管理客户信息、建立完整的数据库进行资信调查、筛选信用良好的客户和剔除信用不良的客户。
建立信用风险管理制度,就是要从根本上改变销售和管理决策严重失控的局面,在企业内部形成科学的制约机制,以新增设的信用管理部门掌握和评估客户资信状况,对每笔交易的价值和风险进行独立的、科学的、定量化的审核,并以此对应收账款发生和运行的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的监控。这样能使企业的交易决策权限和拖欠风险职责更加明确,以有效地控制应收账款,而且使企业的销售管理体制从对外销员的管理为主拓展到以对客户的管理为主这一现代销售模式上来。
2.5 加强客户资信管理且重视国际资信调查
关键词:国际结算;控制风险;结算方式组合
国际结算(international Settlement)通过经营国际业务的银行来进行国际经济活动。铁矿石合同中如何利用国际结算方式降低收汇风险、增加竞争力是本文研究的对象。
一、主要国际结算方式的特点
1.托收(Collection):托收是指出口商在货物装运后,开立汇票或商业单据,银行通过国外行向进口商收款。铁矿石合同中常使用跟单托收中的付款交单,以此为例,出口方的风险为货已发运,如对方因市价掉价或进口方财务状况不佳拒付,出口方将遭受海运费和货物转售的损失。托收属于商业信用,对于资信情况良好,且有长期良好记录的企业采用这种方式,或是通过与信用证或是收预付款或保证金相结合。
2.汇款(Remittance):汇款又称为汇付,进口方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日通过银行付款给收款人。铁矿石合同中的保证金、预付款、尾款或物流费结算中常运用汇款中的电汇。合同中规定签约后几天之内进口方付清一定比例(10%)预付款或保证金,其余的货款以信用证或托收结算,收取的保证金或预付款在余款中冲销。出口方收取预付款或保证金能弥补进口商不按时付款或未开出信用证造成的损失。进口商付清预付款,对于出口商来说,减少了进口商不付款或不履约的风险。
3.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信用证是开证银行应申请人的要求向第三方开立,凭规定单据付款的保证文件,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中介的有条件付款承诺,是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开出后开证银行就是第一付款人,银行处理的单据而不是货物,开证行只负责审核单据表面是否与信用证相符,对于货物的真实情况,都不理会和承担责任。如进出口某一方未遵守信用证条款,或利用信用中的缺陷刻意欺诈,对进出口双方及银行都会产生风险,以下简述铁矿石贸易中常出现的风险及规避方法。
(1)进口商面临的风险:出口商交货严重违反合同要求。信用证独立于合同,进出口方以信用证条款为依据执行权利义务。银行对于买卖合同中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为了避免此情况,铁矿石信用证中规定定价法、指标调整、奖罚条款,免受只要出口商提供的单据与信用证的要求相符时,进口商必须付款的风险,而未对货物品质保证。信用须中加入品质规格、奖罚及调价条款。出口商伪造单据骗取货款。为了避免铁矿石出口商伪造单据,出口商应在信用证项下提交除发票之外的矿山或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重量证、品质证和原产地证)。
进口商对货权不可控的风险。信用证中规定出口方提交副本提单,和允许出口商不提交全套提单,但未对不提交的提单做出约定。在实践中,信用证项下要求提供全套提单。
(2)出口商面临的风险:出口方未按信用证条款交货,如品质不符,数量超过信用证规定等,任何一个不符点都会造成信用证项下安全收款。规避方法是,等收到进口商的合格改证后发货或是收到合格改证后向银行交单。
进口商未按合约规定开出合格信用证或是开出的信用证不合格,影响出口方安全收汇,如果出口方贸然发货,将造成单证不符或是单货不符合。
二、国际结算风险控制
综合以上国际结算方式,每一种结算方式都有优劣点,单从国际结算方式不能完全控制风险,应考虑以下几点。
1.加强信用风险管理和资信调查:核实签约方的公司资信情况,对贸易客户建立客户资信管理,搜集客户信息,了解客户资信情况和运用评分制把控信用风险。
2.多种结算方式相结合:铁矿石贸易是大宗散货,交货数量有一定增减幅度。结算中要根据检验指标和检验结果进行溢价和折价,进行两次或三次结算。为了创造贸易的合理与公平性,在合同中规定几种方式的组合使用,常用的组合方式如下:
(1)信用证与汇款相结合:进口铁矿石合同中,首款用信用证,尾款用电汇。铁矿石的合同货量多、金额大,以单一的汇款或托收,对某一方具有一定风险,如遇进出口某一方不按合同内容执行,给公司的造成损失是不可预估,应以公平互利,运用与信用证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有三种形式:①信用证与预付款相结合;②信用证与保证金结合;③信用证与尾款汇款相结合。第①种形式对出口方最为有利,进口方付清预付款有利于出口商资金周转,进口方预付款后,不会故意找出单据的不符点。通常尾款与物流费根据进出口双方的约定时间与确认的发票金额,在互相信任的情况下结算。
(2)跟单托收与汇款相结合:在跟单托收方式下,货物装运后,出口商通过托收方式收取首款,常为合同金额的95%-98%。尾款或物流费以汇款结算,此结算利于进口商,在进出口双方互相了解对方资信情况及有相当长的良好交易时或在市场行情比较稳定时采用。对于出口方,如遇矿石市场行情跌宕起伏,销路不确认时安全收汇风险较大,出口商要避免采购托收方式结算。
3.努力提高商务人员素质,保持高度警惕性:铁矿石贸易合同的金额较大,货量多,商务人员应从表面发现实质问题,具有较强评估风险的能力。制单中遵守单单相符,单证相符的原则,以防产生不符点,影响安全收汇。
三、结论
作为国际贸易的执行人员,在实践中应加强对合同内容及结算方式的理解与灵活运用,找出风险点和规避措施,为顺利执行合同和安全收汇奠定基础,创造一个良好的贸易环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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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控制措施;风险;国际贸易
一、国际贸易存在的风险
(一)托收结算风险
受托的结算方式,是国际贸易结算普遍采用的方式,针对我国受托结算的发展现状去存在着很多的风险。承兑交单方式及跟单分期付款交单方式是托收结算一般所采取的两种方式。在贸易结算之中,许多的企业采取的都是付款的方式,是因为承兑交单方式上存在着较大的风险系数。实际上,付款简单依然存在着相应的风险性,所导致的付款交单中收不到实际款项,是因为一些国家的商业银行,在贸易的过程中对习惯问题的强调,所以风险由此产生。
(二)票据结算风险
一些国外的不法商人利用票据原始支票进行货物诈骗,且在国际贸易结算时伪造银行汇票潜在的风险,是国际贸易结算过程中票据结算所存在的风险。一些国外的不法商人,利用几天时间将账户中的存款取走,在我国银行通过确认的方式进行货物诈骗,还将其注销成为废票,促使在贸易结算之中我们国家银行遭受到风险;国内的居民因为长时间的居住在国外,在国际贸易结算中是难免和国外票据产生摩擦的,但是针对众多的国外货币接触不多,所以不法分子就会通过自身伪造的外国货币对国民进行诈骗,就带来了极大的经济风险损伤。
(三)信用证结算风险
信用证方式,是当前我国常用的结算方式,所以信用证结算风险较多的存在于国际贸易结算之中。在国际贸易结算中,通过伪造信用证单据引发的风险,时常会有一些出口商在货物未发的情况之下,为了谋取国际商会的利益和银行进行相关协议,通过自身伪造的信用证单据,当取得货款后就会消失;除此之外,也存在着伪造信用证进行诈骗的风险,一些不法分子为了可以骗取相应的货物,会伪造信用证,所以就造成了银行和货物方承受了相应的经济风险。
二、国际贸易风险防范控制策略
(一)合理应用贸易方法
汇率的浮动会对产品的利润产生较大的影响,且在对外贸易之中,进行货币结算会出现货币汇率的变化和浮动,所以采取有效的方式进行核算业务是至关重要的。在通常的情况下,为了保证可以取得好的结算结果,就需要贸易双方选择合适的结算方式。当前托收和汇付是国际上普遍使用的方法,甚至于还借用信用证支付的方式,可以很好的降低贸易双方在实际贸易中出现的风险,以及达到双方在核算中的共赢,是较好的规避风险的方法。
(二)对贸易对象的慎重选择
在进行国际贸易合作的时候,不可以盲目选择轻易的下决定,要按照实际的情况选择贸易对象。我们国家和国外贸易中所应当注意的问题,应当是在贸易之前做好信誉度及资产的调查,为了想要在国际贸易中将存在的风险最大程度的得到防范,需要进行详细的了解。企业信誉及资产最基本保证的方式,是其具体的情况,所以在考察的过程,必须尽可能多的了解到企业的实际情况,从而更好的规避在贸易中存在的风险。
(三)合作需严格依据国际贸易习惯
我们国家在国际贸易中仍然是处于劣势的,尽管已经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那是因为我们不懂得通过有效的办法,在贸易中保护自己,且没有将国际贸易的标准和规则真正的搞懂。因此在日后的国际贸易中,应当合理的利用其中的准则,加强利用国际标准,积极的调整好相关的国际贸易策略。不管是各种货物的交付,还是签订相关的协议,都需要依据国际惯例进行严格的操作,提升抵御贸易风险的能力,强化贸易风险的意识。
(四)技术转移风险
为了减少因为风险所带来的经济损失,需要在国际贸易之中积极的应用技术策略。针对实际情况定下防范贸易风险的方法是非常重要的,且技术规避的方法在国际经济形势的转变中是非常重要的。针对当下的情况,在采取技术措施的时候要按照我们国家的具体国情来定,因为我国经济形势存在着一定的特殊性。银行保函、货物运输保险等,在企业遇到国际贸易风险的时候会起到极大的价值作用,可以尽可能的减少风险对企业发展和运行的影响,以及保证企业在困难时期安全的转移风险。
三、结语
现在的世界贸易社会是变化万千的,所以我们国家的国际贸易,需要不断的采取科学有效的风险控制策略,要跟上时代的步伐,保证我国在国际贸易中占据有利地形,尽可能的接近和国际社会的要求,占据话语权。因此关于国际贸易方面的企业和学者,为了尽最大的可能提升风险防控的能力,加大对这方面的研究力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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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际间贸易支付方式简介
1.汇付(Remittance),其分为:电汇(T/T)、票汇(D/D)、信汇(M/T),这种方式主要是指汇款人(债务人)依靠银行的信誉和办事机构,主动将贸易货款委托给银行,让银行通过其在国外的分支行或行,选择某种结算工具,代替债务人将款项付给当地收款人的一种结算方。在这种结算方式中电汇方式使用比较普遍。2.托收(Collection),这种结算方式有三种,一种是远期付款交单D/P,一种是即期付款交单D/P,一种是承兑交单D/A。这种支付方式由出口商开立汇票,通过委托银行的海外分支行或行代办的一种结算方式,付款人通过国外的银行向开立汇票的出口商交付货款或者劳务价值结算的一种结算方式。在国际贸易托收方式下大多采用跟单托收。3.信用证(L/C)支付方式是近年来国际贸易中使用最普遍的支付方式。很明显是依靠证明来完成支付的方式。信用证(L/C)是银行开出的,开证行根据开证申请人的请求,所出具的信用保证,也就是开给卖方的一种保证承担支付货款的书面凭证。4.电子账户支付。这类支付模式是在网络上完成的,双方都要有电子账户,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来完成贸易付款,比如类似于国内支付宝与支付宝交易。支付货款的主要电子模式有PayPal、MoneyBookers、Ap、Googlecheckout、LR等等。在这五种电子支付模式中,尤其属PayPal的使用最普遍。该方式是在线付款的全球领导者,由于其功能强大,信誉极高,在全世界有1.5亿消费者使用。该种方式的国际性也是被商家看好的主要原因,PayPal支持21种货币,注册一个PayPal帐户可以实现多种货币交易,用户量超大,涵盖全球范围内56个美国、英国和其他亚洲及欧洲的在线市场。PayPal账户的全球性,方便了小额贸易的在线支付,用户使用有效电子信箱注册成为PayPal账户,利用PayPal的收付功能,方便地在网上实现收付的业务,不受地域和时间限制,想任何需要收付款的账户敞开窗口,不需传统的邮寄支票或者汇款的方法,付款迅捷,即时交易即时付款,避免了传统方式中的很多手续。买方的付款都会立刻汇入卖方的PayPal账户。5.国际信用卡支付网关。和PayPal相似之处就是国际信用卡支付网关也是由第三方支付公司提供,第三方把客户的国内银行卡账户绑定,第三方支付公司和银行合作,共同完成客户间的在线支付活动。其主要使用信用卡支付,目前全球信用卡用户量15亿左右。和其它电子交易方式一样,商户的网站上接入信用卡支付网关,卖方提供自己的一个银行帐户,国外买家只要填写信用卡的相关信息,就可以进行网上支付,方便快捷。因为此种方式比电子账户类的支付模式更加方便简单,所以客户群体也比其它网上交易多出很多。我国也有多种第三方支付平台提供国际信用卡在线支付,绑定商户的国内银行账户,商户可以通过登录即时看到已收到付款。6.西联汇款(WesternUnion)和速汇金(MoneyGram)。这两种支付方式非常适合小额贸易的支付,也是小额贸易货款支付常用的工具。较之常用的其它支付方式比,它们具有费用低,速度快的优势,正逐步取代电汇、信用证、托收等方式而被小额贸易商家所使用。西联国际汇款公司(WesternUnion)是世界上领先的特快汇款公司,西联公司成立较早,目前已经有150年的发展历程。其规模和服务质量为其赢得了众多用户,成为世界最大的最先进的电子汇兑金融网络,该公司在全球的网点难以计数,仅在中国就有2.5万个服务网点,遍布全球近200个国家和地区,为广大客户提供快捷方便的电子汇兑服务。和西联的服务方式一致的速汇金(MoneyGram),也是被广泛使用的支付方式,目前在全球190多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速汇金近1.76万个网点,已经和多家金融机构展开合作。
二、选择支付方式对经济效益的影响
货币时间价值是指资金对时间指数的变化关系。简单说就是商家为交易资金所付出的利息,这直接影响企业的利润,损害了商家的利益。这就决定了商家都在追求资金及货款的短期效益,必须选择一种合理的国际贸易支付方式,充分考虑收汇时间的长短和手续的繁简。1.汇付方式对效益的影响。国际贸易的汇款支付方式中比较常见的是电汇,这是银行间的直接往来交易,直接方便,速度很快,最快可在一道两天内收到。汇款方式应该有贸易合同中约定,对于随订单付现的预付货款,卖方比较有利,这部分货款中是有利息存在的,减少了利息的损失。如果是交货付款,可能由于各种原因导致付款拖延,使卖方承受资金利息的损失,承担汇率波动的风险。2.托收方式对效益的影响。这种先发货后付款的方式的收款时间又因托收种类的不同而不同。这种方式的结算时间较长,主要是因为银行的介入增加了多个环节而延迟了结算时间,对商家的经济负担增加了很多,影响企业资金周转和丧失利息收入。3.信用证方式对效益的影响。这种方式比之托收方式有一点优势,信用证方式为银行方式,所以只要备齐所需单据后到银行议付货款就可以了,解除了因进口人故意阻拦而推迟收款,关键是提供给银行的单据要齐全并符合要求,付款要等到付款行把钱汇到通知行(或议付行)才算完成支付业务,影响外贸企业的经济效益。4.在线支付的效益影响。PayPal之所以具有众多用户,就是因其成功率高,有90%以上的成功率。信用卡支付的成功率与信用卡支付通道有关。如果采用3D支付通道,由于3D验证要求是隐性的,不给客户提示,有时就会耽误支付的成功;采用非3D支付通道的成功率相对来说较高大约有90%,信用卡大约有70%左右的成功率。而西联汇款的支付只要客户同意使用,汇款即完成支付,成功率可达100%。拒付情况是国际小额贸易汇款中商户关心问题,由于交易过程中的各种因素,会发生拒付的情况,比如产品质量、货不对板;送货延迟;盗卡交易都会发生拒付,尤其是恶意拒付。使用payPal交易,由于其独立于银行之外,拒付的风险没有,所以PayPal的拒付发生率较信用卡支付要高,一旦不满意,就很容易产生拒付行为,因此,卖方面临的风险较大。信用卡支付的拒付是收款人接到信用卡账单日起的180天内,可以向银行申请拒付账单上的某笔交易。西联汇款和速汇金业务,汇款在短短几分钟就会达到商户的账户,对卖方有利对买方不利。国际贸易的支付方式非常关键,如何选择和选择什么样支付方式,都会对企业产生这样那样的影响。所以商家应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对方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支付方式。
作者:陈科 单位:茂名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