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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银行监管;监管体制;监管效率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117(2012)02-0114-01
截至2011年11月末,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总资产已经达到整个金融业总资产的近91%。银行业的稳定与发展在中国金融业的稳定和发展中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因此,加强银行业的监管和调控、完善银行业的监管体系是金融监管工作中的重中之重。
从通常意义上讲,商业银行监管是指一国金融监管机构或者专门监管机构对商业银行的组织主体和经营行为进行的监督和管理。从更广泛地意义上来看,银行监管还包括银行内部的自我控制和银行间自律组织的监管。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监管分为外部监管和内部控制,外部监管当局主要有银监会,其外部监管是强制性监管;内部控制则主要是公司内部的管理和风险控制。
一、商业银行监管的目标
(一)维护商业银行稳健经营、保证金融市场的有效运行
商业银行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随着金融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其面临的风险也在不断增强。由于银行业本身的脆弱性,以及一家银行的问题会引起连锁反应等问题。因此银行的监管首要目标是保证银行业运行的安全和稳定性。
(二)保护存款人的利益
由于银行是以利润为导向的企业,银行是高负债经营,其总资产中自有资产比重较小。银行的这些经营特点都使其存在较高的欺诈风险。因此对商业银行进行监管,保护存款人的利益也是其重要的目标之一。
(三)提高行业效率、保证公平竞争
由于商业银行经营业务相似性较高,因此竞争也异常激烈。通过监管,使其保持一个良好的竞争环境,有利于行业效率的提高。
二、我国商业银行监管的现状以及存在问题
过去我国商业银行的监管机构是中央银行,从2003年04月开始,银监会成为我国商业银行新的监管机构,而中央银行保留了检查建议权等部分的权力。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监管主要包括市场准入、日常经营和业务监管以及退出监管等三个层次的监管。虽然我国银行监管机构在应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时,采取了多项积极的措施,在应对房地产贷款、资产证券化业务以及理财产品方面有了很大的成果,但是仍然存在着制度、体制的问题。
(一)我国商业银行监管体系不够完善
目前我国金融行业是属于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经营模式。然而我国的银行、证券、保险等业务的交叉现象已经普遍存在。因此这种“三足鼎立,各自为政”的现状导致了缺乏管理的区域的存在。随着经济全球化以及金融创新的发展,金融控股集团也营运而生。金融控股集团公司是一种中央集权形式的企业经营管理组织。它一般以一个金融企业或者非金融企业为控股母公司,在同一控制权下,完全或主要在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中至少两个不同的金融行业大规模提供服务的金融集团。然而目前我国采取的是分业经营、分业管理,因此对金融控股集团的监管制度较少。同时监管当局之间的信息不能够充分的共享,这也引起了资源的浪费和监管效率的低下。
(二)监管内容较狭窄
银行监管内容包括市场准入、日常经营和业务监管以及退出监管等三个层次的内容。目前我国银行监管主要是对市场准入和日常经营的合规性监管,主要考虑的是信用风险,对市场风险、法律风险以及操作风险考虑较少。在现场监管与非现场监管中重前者轻后者,因此在银行监管的持续性方面还有所欠缺。
(三)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
内部控制是指企业经营者以实现经营目标为基础,正确的贯彻经营决策,维护财产的安全,保证会计信息的完整以及各项活动的顺利进行。目前,一方面很大一部分银行的内部控制环境建设较薄弱,内部控制制度残缺不全或者内容不够合理;另一方面我国银行的内部控制的信息化管理较差,监管技术和机制上比较滞后;第三审计部门的独立性较差,不能够很好地与机构风险相适应。
三、我国商业银行监管的建议
《有效银行监管核心原则》对银行监管的持续性出了要求,加强了现场监管与非现场监管之间的协调,这是监管制度上的一个很大进步。同时我国银行监管机构应该在部门合作、制度建设以及监管技术上有所创新。
(一)加强监管部门间的合作及信息共享
各监管部门在信息共享方面应该做出更进一步的合作。加强控股集团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的建设,对其母、子公司同时监管,从而保证整个集团的稳定运行。另一方面要加强外部监管,监管当局在对市场准入退出、资本金充足率、偿付能力以及存款准备金等做出具体要求外还应该对其分支机构实行并表监管,做到信息的共享以及资源的最大利用。
(二)加强制度建设及技术创新
首先,我国监管机构应该完善市场退出机制,充分利用退出机制来降低市场风险。第二,我国监管机构应该加强对银行的全方位监管,提高其信息的透明度,做到持续的监管。第三,学习先进国家的监管机制,提高我国的金融监管研究水平,培养具有专业水平的金融综合型人才,设计适合中国国情的金融监管体系。
(三)加强银行内部控制
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将对风险的控制融合到企业文化中,加强企业管理者以及员工对风险的认识;建立和完善企业的内部控制环境,构造一个具有独立性的审计体系。从而确保我国商业银行更加稳健、快速的发展。
作者单位: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参考文献:
[1]童卫华.浅析我国商业银行监管问题[J].东方企业文化(经营管理),2011,3.
[2]彭金龙.我国商业银行监管探讨[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1,1.
关键词:监管理论;监管政策;金融危机
一、绪论
目前,全球化趋势下,银行在的资本流动中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各国的银行业都面临着压力与挑战。我国虽然是全球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但我国商业银行还未形成完整有效的金融市场监管体系。对于商业银行体系的监管,我们必须要联系国情,从实际出发,不盲目学习西方国家的经验。过于严厉或者过于松懈的监管方式,都有可能给我国的经济带来严重的危机。在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的前提下学习研究国际银行的监管体系,才能为当下我国的银行监管提供有意义的发展思路。
二、我国商业银行金融监管分析
1.我国商业银行金融监管的现状
(1)监管体系不健全
目前虽然在金融监管方面已经出台了三部法律文献,但是法律法规还是有不完善的方面,主要问题有两个:一是法律层次太低,没有长远的观点。一般的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的执行率并不高。二是法制框架的不系统,不具备相对有效的市场退出法制,仍需要逐步补充的业务法和相关配套法制等。
(2)监管内容过于狭隘
银行业监管需要能够监管银行业务的方方面面。但我国目前的监管方式,不但缺少规范的风险标准,而且在市场退出前,缺少完备的监管。
①内部控制的监管
目前国有商业银行主要根据《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来进行内部控制,虽然这样能减小偏差,但这种监管缺乏严格的客观标准,偏差较大。国有商业银行往往会用政策性业务做幌子来掩盖内部经营的问题,从而规避内部机制的建设。
②网络银行的监管
我国网络金融监管水平也在逐步的发展提高,目前的问题一是如何在网络上实现比较全面的信息监管。
③监管人员的素质
与国外监管方式相比,我国在如何培养专业的监管人员的方面也包含很多问题,主要的问题是缺少专业的从业人员,从业人员没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资格认定方面,全面的金融监管人才极度缺乏。这些问题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了我国金融监管的深度和广度。
2.我国银行监管的方法
资本监管指监管当局规定银行必须持有最低的资本,又称最低资本。其中包括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这两部分,监管当局在资本充足的条件下制定并执行的一系列监管标准、方法和行动则被称为金融监管。
现在银行监管核心的内容就是资本的监管。在《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场检查规程》中,提出现场检查需要由银监会执行,或者由银监会的派出机构。其现场作业的流程,按照时间的顺序进行,依次是检查准备、检查实施、检查报告、检查处理和检查档案整理。
三、如何完善我国商业银行的监管
要完善我国的商业银行监管,并不是单独凭借某一部门的调整就能够达到目的,而需要各个部门的努力。怎样加强新的形势下的银行监管,在各国研究银行监管的形势下,我国该怎样完善商业银行的监管?
1.完善我国的银行监管工具
我国的商业银行监管工具很少,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由于我国的商业银行的业务创新不足,经营与管理方面存在欠缺。随着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出台,我国监管工具得到了进一步的升级。现在而言,我国的金融监管包含四个新监管工具,分为第一,在拨备覆盖率的基础上,引入动态拨备率指标控制经营风险;第二,调整商业银行一级资本充足率;第三,引入杠杆率监管指标;第四,在现有流动性比率监管基础上,引入流动性覆盖率和净稳定融资比率指标。
我国参考国际金融监管的最新变化,对相应的金融监管工具进行调整,并加大银行执法力度。
2.健全银行监管法规,完善金融法制
(1)立法方面
立法方面,我需要引导建立相对完备的银行法律体系。第一是加强对现有法律条款的专业性法规,条例等补充与完善,使银行业更加可靠。第二是补充市场退出,银行债权保护的法律条款,使银行业的经营活动得到保障。第三是确保理论联系实际,经过充分的讨论,明确法律体系在银行监管体系中的地位,使银行业更加科学。
(2)执法方面
第一是人民银行要认真做好银行机构的执法监督,按照相关的法律条文对我国银行业进行监督,及时发现违反国家银行法律法规的情况并进行处罚。第二是法院等国家司法部门要执法必严,为了保护国家金融业的健康发展,不惜严厉打击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对于金融违法犯罪绝不姑息。提高执法的效率。
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令行禁止,维护银行机构的正当合法权益,保护正常的金融秩序,促进银行体系的安全与稳定。
3.加强商业银行市场退出监管
市场退出制度能够起到许多有利作用,例如预防或减小风险,提高银行的工作效率等等。所以加强我国商业银行市场退出监管能够加强我国的银行的监管。
第一,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完善商业银行市场退出相关的详细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必须要详细,确保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做到有法可依,不能让人钻法律的空子。
第二,确立人民银行在市场退出机制中的权威地位,如果发生了金融危机,人民银行应该站出来领导各大商业银行,与相关的国家机关一起寻找方法来解决问题。从而减少人民大众的利益损失。
第三,对于没有太大问题的银行的市场退出尽量收购来挽救损失,而那些有重大问题的银行,最好直接让它破产。因为,这种问题大的银行一旦破产,由于其监管问题,会对社会造成极大的冲击。这种冲击不但会影响到社会,而且对其他银行可能会造成连锁反应,一旦处理失误将造成更加庞大的损失。甚至影响到我国全部的金融体系。
第四,我们可以用市场手段和行政手段共同解决市场退出的相关问题。并且要多利用市场手段,少用行政手段。因为行政手段需要国家政府付出资源,而且效果并不如市场手段理想。行政手段只需要在关键时刻带动一下节奏就可以了,相对的,市场手段就方便的多,只要一点优惠政策,就可能改变整个行业的风向。
第五,加强对存款者的金融风险意识教育。现在我国的人民大多存在着一个误区,那就是存在银行的钱是最安全的,不会有任何的风险。这个想法是错误的。银行也是有可能倒闭的,只是因为我国政府一直对银行进行保护,所以至今没有出现银行市场退出的事件。缺乏危机意识的我国公众,一旦发生了银行倒闭事件,就可能引起不必要的恐慌,随之而来的就会是社会动荡,产生更多的金融危机。所以,对于社会公众的相关性教育必须普及。这样,才能提高社会公众的承受力,在金融危机中我们的社会才能更加稳定和谐。
四、结论
自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金融业步入了高速发展的时代。金融产品不断创新,金融业务不断发展。在此同时商业银行也顺应着时代的发展。对于商业银行,监管变得越来越重要。商业银行监管体系也是金融体系的重要部分。在全球化的国际趋势下,金融业在全面发展的同时也促成了越来越激烈的竞争,金融风险也在不断扩大。为了保证金融业的良性发展,减少金融风险的影响,对银行业实施有效监管已经成为了一种重要手段。在建立健全的监管体系下,国家经济才能够能够保持的稳健运行。
综上所述,我国的银行金融监管仍然面临这多方面的各种困难,需要不断地改进,艰难前行,才能在金融监管方面做出进步。面对国际化的潮流,面对外资银行资本的大量涌入,我们要立足国情,建立相对有效的应对机制,形成独特的金融格局,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商业银行监管体系,满足F阶段我国经济发展的迫切需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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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苏国强.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及对策研究[D].湘潭大学,2003.
[3]黎明.我国商业银行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D].山东师范大学,2015.
[4]忽诗佳.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现状及对策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2012.
关键词:银行监管;主要问题;路径
一、银行监管的几个基本理论问题
(一)商业银行监管的内涵
所谓的银行监管在不同的语境下有着区别明显的含义与内涵,一般而言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去理解:着眼于央行金融宏观调控、货币稳健的角度,银行监管(Bank Supervision),本质就是银行监控;而从银行规则和法律的视角入手的话,银行监管有着银行管理(Bank Regulation)的意味,具体就是对银行经营活动加以法律与规则的约束,是指法律制度对银行业活动的影响,是取得经济目标的手段,也包括显著影响银行业运行的所有规则,使其遵守规则或符合标准;再者立足于银行非现场检查与监管层面看,银行监管更多的是银行监督(Bank Surveillance),字面上看指报表监督和指标管理,促成一个迅速、准确反映商业经营状况的信息系统。
可以说,银行监管是在人们意识到金融业对社会公众、国家利益和社会经济稳定有巨大影响所采取的某种法律约束行动。其内涵指的是银行监督与银行管理,包括对货币政策与银行执法情况的监怪、现场检查与非现场监价、外部监管与内部控制、银行准入与退出的全部运作过程。
(二)商业银行监管的价值
为什么要进行商业银行监管?从理论上分析,主要基于公共利益理论与金融机构脆弱理论。
公共利益理论认为,政府的监管主要是对市场不适合或低效率的一种反应,其目标是防止因自然垄断、外部性、公共产品和信息不对称等市场失灵所产生的价格、产量、分配等变量的扭曲,从而实现保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福利的最大化。金融机构脆弱理论认为银行业同其他行业一样,存在着市场失灵,因此从一般的监管理论出发分析银行监管的根源和合理性是必要的,但尚不足以解释银行监管的特殊性。但银行业作为现代金融的核心,与其他部门相比,银行是一个高风险性行业,一旦发生危机将产生连锁反应,具有内在不稳定性,其稳定性也直接影响到货币制度和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从这几方面来看,银行监管则显得尤为重要了。
应该说,这两种理论很好的诠释了银行业监管的必要性和价值所在,为了社会多数人的利益,政府的作为有了操作的空间,而银行本身存在的天生弱点及不足,也给监管提供了事实上的依据和参考。
(三)政府监管的主要内容
1.对商业银行组织机构的管理,包括对商业银行及其分行的开业、合并、注销等审批,同时也包括对商业银行的组织结构和经理的管理等。
2.对商业银行经营范围和方式的管理。在美、日及其他实行专业化金融制度的国家里,商业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都依法各自有其专门的业务经营范围。在一些特别强调长短期资金融通业务应当分离的国家中,商业银行一般主要从事短期资金融通方面的业务,而不涉足长期信用、信托投资、住房建筑业务。
3.对商业银行具体业务活动的监管。其一是要求银行资本保持适度的规模,即通过资本必须与银行的资产或负债保持一定的比例来限制银行的业务规模。其二是对银行资产的流动性加以监管。为保证银行的资产能够灵活周转,防止银行把过多的资金使用在长期贷款和投资上,金融主管当局一般都明确规定银行必须按规定的比率经常保持一部分现金和随时可变动的资产。其三对银行单一贷款的监管,即为分散银行贷款风险。其四对银行有关人员贷款的监管。
二、我国商业银行监管的基本框架
(一)我国商业银行监管的法律体系
1995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及随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再加上2003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标志着我国银行监管体系基本形成。这几部法律同时也成为我国银行监管法律体系的核心,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
同时,大量的行政法规和金融规章也对银行监管问题作出了较为详尽和具体的安排。比较重要的有:《储蓄管理条例》、《借款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等等。金融规章则更为繁多,如《金融机构管理规定》《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贷款通则》《支付结算办法》《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关于对商业银行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通知》等等。此外,《公司法》《担保法》《刑法》《合同法》等一大批与商业银行监管相关的法律法规也为我国银行的监管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法律环境,我国的银行监管也因此逐渐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的道路。
(二)我国商业银行监管的管理体制
2003年中国银监会成立,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制定与执行职能和银行监管职能分离。至此,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分工明确、互相协调的金融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体制进一步完善。银监会的成立,标志着我国银行监管进入一个新阶段,旨在改进监管手段,完善监管功能,提高监管效率等方面有所创新。我国的银行监管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在银行监管的组织体系、法律体系以及监管手段和方式等制度性建设方面均取得了很大的成效,走上依法监管的轨道,在一定程度上防范了金融风险,维护了银行业的平稳运行,借鉴金融业发达国家的经验,监管方式和手段不断在改善,并依此开始建立起综合监管的银行监管体系,逐步缩小了与西方发达国家的差距。
三、我国商业银行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尽管我国的银行监管法律体系、监管体制已初步建立,但面对风云变幻的国际金融形势以及金融危机带来的挑战,仍存在许多不足。
首先,监管的法律制度体系不健全。
我国监管法律法规虽然完备不健全,有的缺乏实施细则、操作性不强;两大基本法对监管方法仅有原则性规定诸如以何种形式和程序来实现现场、非现场的监管或者通过利用外部审计师对有关信息进行核实。这些方法的具体应用均未上升到法制的层面。制度的不规范使得监管的主观随意性很强。在监管程序上过分强调对银行新网点、新业务、增资扩股等方面的严格审批而在对投资人权益的保护方面则力度不够,从而有可能导致银行业务范围狭窄,不能较好的分散风险。
此外,现行法律法规在市场准入制度、市场退出制度、存款保险制度及审慎性法规的系统性方面尚存在空白或缺陷。
其次,监管人员素质不高。
国际金融市场的发展,金融创新产品层出不穷,我国现有监管手段已不能适应发展的需要。监管人员素质不高,不能适应金融国际化发展的需要。对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新理念不能很好的运用到监管当中,缺乏对风险进行数据搜集,分析判断并提出相应解决方案的复合型人才。银行监管人员除了精通银行操作的基本知识外,还必须具备财务分析及风险分析能力。我国尚未出台对监管者进行再监管的法律机制,同时也没有制定出一套对监管者进行再监管的指标体系来衡量监管者的监管成效。监管人员干好干坏一个样。由于长期以来我国监管人员知识结构、业务素质、政策水平参差不齐,严重制约了我国金融监管效率的提高。
再次,监管中有效的市场约束机制尚未建立。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在《新资本协议》中提出了银行业稳健的三大支柱,即最低资本标准、监管检查和市场约束。由此,市场约束被确立为重要的监管要素,受到了广泛的关注。所谓市场约束机制,就是市场参与者借助于银行自愿及监管当局强制的信息披露的基础上,通过自觉提供监督和对银行实施约束,对银行产生的激励和制裁的行为与过程。我国银行监管仍然以外部行政监管为主,有效的市场约束机制监管尚未建立。
最后,外资银行涌进带来的监管问题。
我国有关外资银行监管的法规过于笼统,缺乏与之配套的规定。这就导致各地对外资银行的监管标准各有不同,具体操作时需层层请示。监管方式比较单一,在事前监管中,我国审批外资银行程序还缺乏透明度。在事中事后监管中,我国对外资银行监管过于宽松。我国对外资银行的监管主要是事后合规性检查,缺乏预防性的事前事中检查。在日常监管上,监管行政性色彩较浓,行政限制和要求较多,缺乏先进的定性和定量分析体系。注重以银监会为主体的外部监管,内部约束如行业自律性监督体系欠缺。
四、关于我国商业银行监管问题的法律对策
(一)完善我国银行监管模式的法律对策。
要站在规则的高度,立足于提高监管效率和质量,对《人民银行法》和《商业银行法》以及行政法规中有关监管的规定做出认真的修改和完善,要对存款保险制度立法、商业银行市场退出立法、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立法等,通过提高立法层次来确保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每一项商业银行监管权利和商业银行的每一项义务,都有足够的法律效力和法律依据。为顺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应从根本上确立全新的银行监管立法理念,进一步发挥新的银行监管模式的优势,拓宽银行监管覆盖面,实现本外币、境内外金融机构、表内表外业务、现场和非现场的统一监管;建立被监管机构档案,实现银行监管信息共享;完善日常监管、风险预警、资信评级、监管责任制度体系,增强银行监管效能;按照新《巴塞尔协议》的要求,坚持持续性监管和审慎性监管原则,提高监管工作效率,努力发挥银行监管在维护金融秩序稳定方面的功能和作用。
(二)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监管队伍。
银行监管担任审慎银行经营风险,发现商业银行薄弱点,分析风险,查找问题,及时纠正的重要职责。因此监管主体中工作人员的素质建设也应上升到制度层面上来,严格规范银行监管工作人员对金融业务知识和技能的掌握,建立银行监管业务知识资格考试和职业道德评价等制度。监管工作人员要熟悉业务,要了解银行监管的目标,原则,方法,与银行相关法律规定,并对其加以应用。监管人员要求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能运用新方法,新技术对商业银行金融状况进行分析研究,在工作中依法办事,行得正,立得直,能及时纠正银行经营中的违规行为。因此就需要我们培养一批高素质的监管人员队伍。为适应金融全球化的需要,还应选派一批优秀人才到国外学习先进的监管理念,手段,定期从国外聘任监管专家到中国工作,努力提高监管工作人员素质。
(三)转变监管理念,建立与国际接轨的监管方式。
银行监管应改进目前的监管方式,要处理好放松监管与改善监管、严格监管之间的关系,做到放松监管中有高质监管。放松监管是指我国既有法制必须逐步适应WTO有关金融服务方面的制度和规则之要求,放弃过去体现过多干预的银行监管制度,尤其是涉外银行业务方面的管制。同时应认真解决现存监管内容过粗、技术手段落后等问题,引进国际规范的监管方式。例如尽快全面推行贷款五级分类法,采用国际通行的会计准则,引进国外银行监管标准和监管人才,加快监管网络建设等等。
(四)完善信息披露机制。
巴塞尔委员会特别强调了信息披露的重要作用,认为通过强化信息披露可以达到强化市场约束的目的。我国颁布的《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暂行办法》,对我国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原则、内容及管理等方面做出了非常具体的规定。但是当前我国银行信息披露主要存在信息披露不全面和不真实的问题,应该按照《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原则和要求完善我国银行业的信息披露制度。
参考文献:
随着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事件的频繁发生,商业银行的操作风险管理日趋重要。从实际情况来看,我国商业银行对操作风险尚处于初步认识阶段,管理水平较低。操作风险大案要案频发,给我国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既影响了银行的社会形象,也影响了社会的正常秩序。本文通过分析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一些针对性的建议,进而不断完善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
【关键词】商业银行;操作风险;风险管理;建议
由于目前我国尚未建立起与现代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公民法律意识淡薄,加之社会巨变带来的急于求富的浮躁心理,导致商业银行欺诈和违规事件层出不穷。尤其近几年,商业银行操作风险案件频发,损失数额之大令人震惊,严重影响了我国商业银行的竞争力。因此,如何正确认识操作风险并建立科学有效的操作风险管理体系,提高操作风险管理水平成为我国银行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
一、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现状
随着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大防范操作风险工作力度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出台,各商业银行逐步建立和完善自己的操作风险管理体系,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取得了很大进展。但与此同时,问题也不断显现。
1.操作风险管理的观念淡薄
纵观近年来国内商业银行频发的操作风险案件,多人为因素导致,其原因在于:中国特殊国情和体制造成员工风险意识淡薄。中国的国情决定了政府不允许银行倒闭,且银行董事会成员和行长等高管一般由政府或监管当局任命,造成银行从上到下都缺乏风险防范意识。另外,国内商业银行普遍害怕风险,遇到可能的操作风险隐患,极力压制隐藏,等到风险无法控制完全暴露时,又急于事后找原因补救。
2.操作风险管理组织架构缺失
在操作风险管理组织结构上,国内商业银行基本处于模仿阶段,与国际活跃银行最大区别是“形似而神不似”,主要表现在:(1)基层操作风险管理机构职能缺失。实践证明,操作风险事件多发生在基层分支机构,且数额很大、影响很坏。目前各商业银行虽已基本设立有操作风险管理部门,但是对基层岗位的操作风险管理不严,同时基层风险管理机构权限较小,遇到问题只能上报,不能及时处理风险。(2)内部审计体系不够独立和权威。虽然银行初衷要求内部审计部门独立,但权限上却又与其他职能部门平行致使其独立性作用难以发挥,权威性不够,结果必然导致其实质的稽核监督工作难以进行。(3)各部门职责的不一致导致操作风险管理工作难以协调。操作风险由人员、系统、流程和外部事件四类因素引起的,几乎覆盖了银行的所有经营活动和所有部门。从我国银行实际情况看,不同类型风险往往由不同部门负责,部门之间缺乏有效沟通和协调,也没有一个统一协调部门,易造成某些风险管理真空地带,使效果大打折扣。
3.操作风险管理流程不完善
虽然各商业银行都建立有基本的操作风险管理流程,但实际执行过程并不顺畅。流程出现问题使得操作风险管理的整个过程不能很好的进行,出现风险不能被及时识别或报告,从而使监管和控制滞后,风险损失累积到最后会更大。
二、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操作风险管理文化建设
1.加大对员工的培训力度,培育正确的操作风险管理理念。风险管理文化的建立不是朝夕之事,只有当银行上下每一位员工全都牢牢树立了风险意识,并自觉地付诸行动时,银行资本的安全性才会得到保障。风险意识是深种在每一个员工的脑海里,而这正是国内银行与世界先进银行的差距所在。
2.以人为本,建立业务经营和操作风险管理的激励机制。我国商业银行经营的操作风险管理责任主要集中在各分支机构,现实中这部分工作人员的收入水平却是偏低的,其所承担的风险责任与个人收入严重不匹配,银行激励机制缺失。但如果有相应的经营和操作风险管理激励机制,基层人员收入较高时,操作风险损失事件自然会减少。
3.培养员工的制度意识,严格执行操作风险管理制度。制定并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是建立商业银行操作风险文化的必要保证。操作人员要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决抵制任何违反制度的行为。
(二)健全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组织架构
首先,成立操作风险管理委员会和主要业务线的操作风险管理团队,明确各层级操作风险管理机构的职责并严格贯彻执行。
其次,设立一个能够协调各职能部门与操作风险管理部门之间沟通配合的部门或岗位,避免操作风险管理过程中的真空状态。
第三,确保内部审计部门的权威性和独立性。设置独立的内部审计委员会直接对董事会负责,下辖的内部审计部门应直接对委员会报告,不应与其他职能部门平衡设置,形成独立的内部审计体系才能确保其发挥监管作用。
最后,适时引入外部审计并形成制度。外部审计有助于金融法规的实施,改善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提高操作风险控制水平,同时又具有较强的独立性,便于审计作用的发挥,是对内部审计和操作风险管理的有效补充。
(三)完善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流程
首先商业银行应参照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并结合自身实际尽快对操作风险进行分类或细分,便于风险识别。同时,开发风险控制自我评估体系,建立操作风险预警机制,完善操作风险监测体系,统一和规范操作风险报告制度。此外,还应完善信息管理系统,为操作风险管理提供技术和系统支持。
三、总结
操作风险管理不是一套僵化的制度流程,而是一个过程,应随着商业银行面临的内外环境的变化不断调整和改进。我们在不断探索科学、有效的事后风险管理措施的同时,更要注重事前的防范;在研究和制定操作风险管理制度的同时,更要注重贯彻和执行。
参考文献:
[1]钱浩辉,徐学锋.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问题解析[J].浙江金融,2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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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葛兆强.操作风险管理体制:框架、模式与建构[J].广东金融学院学报,2008(9)
【关键词】中小商业银行 全面风险管理 监管对策
一、全面风险管理的内涵及实施意义
(一)全面风险管理的内涵
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是一系列过程。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是渗透到银行日常经营管理中的一系列活动,植根于商业银行各项经营管理之中。作为一系列过程本身存在输入和输出要素,具有高度规范的流程。覆盖商业银行各层次、各类型风险。全面风险管理涉及所有人员。除了政策、报告和规章,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还包含银行所有层面员工的意识和行为。因此全面风险管理必须突出全员风险管理的重要地位,依靠全体员工以确保风险管理的运行。
(二)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实施的意义
建设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不仅是为了积极适应监管环境和监管标准的变化,更是为了实现银行的战略目标,建立符合现念和经济金融形势的风险管理体系,真正实现风险管理引领业务发展,切实增强银行核心竞争力。推动商业银行战略发展及业务创新。有效促进商业银行精细化管理,完善全行风险治理架构,强化风险计量体系建设,提升专业化的风险管理水平,形成全行风险管理文化。外部竞争环境要求商业银行尽快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全面提高风险管理能力,以应对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
二、中小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现状及问题
(一)全面风险管理现状
目前,多数中小商业银行已初步搭建了全面风险管理的体系框架,但是细节方面与监管要求和先进同业还存在较大差距。同时,面对外部竞争和监管压力,中小商业银行进一步完善全面风险管理的动力较强。在监管的推动和引领下,部分中小银行高管层对自身差距认识较为清晰,加强和改进全面风险管理的内在动力较强,多数行正积极着手进一步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思想认识比较到位,建设推进力度也较大。
(二)全面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1.公司治理机制不完善。中小银行尤其是城商行,往往存在政府行政干预经营管理以及股东作用发挥不到位等问题;重大经营事项的决策机制不够完善。部分中小商业银行的主要股东和股东大会作用未得到有效发挥,董事会、董事长、高管层的权限过大。
2.全面风险管理的体系和流程不够健全。在当前情况下,中小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在很大程度上依靠高级管理层的从业经验和职业敏感性,全面风险管理的体系和流程还不够清晰、有效。
3.主要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控制及缓释技术落后于同业。目前,国有大型银行和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已开始使用计量方法,设计开发风险管理模型,进行各类风险的识别、计量、控制和管理。与之相比,中小银行的风险识别、计量和控制技术较为落后。
4.全面风险管理基础不扎实。一是缺少健全的风险管理文化。中小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文化缺失,难以通过管理文化支持、引导全面风险管理实施。二是风险人才培养需进一步加强。精通风险计量技术和风险管理理论的员工普遍较少,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和制度的施行缺乏人才基础。
三、监管对策和措施
针对中小银行的现状,监管部门可以采取开放、务实的态度,引导中小商业银行根据自身条件灵活采取自主推进或与外部机构合作的方式,循序渐进的推进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完善项目建设。
(一)规范和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和流程
进一步明确监管要求,督促中小银行开展全面风险管理评估,并尽快启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架构和内部控制体系优化项目,尽快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架构和内控体系。
(二)推动中小商业银行完善公司治理架构
进一步改进中小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体系。一是进一步明晰产权,引导城商行引进优质民营企业、先进银行机构作为战略投资者,促进产权多元化,增强股东对政府的制约作用。二是科学划分董事会、监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的权限和职责,确定各部门、各业务条线、各人员的职责,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并科学考核,防范发生道德风险、内部人控制与逆向选择等问题。三是持续向政府、股东、董事会和城商行各管理层级传递“风险为本”的管理理念,建立“集中管理、矩阵分布、权责明确、制约到位”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
(三)推动中小商业银行夯实风险管理基础
应推动中小银行进一步夯实内部基础建设。一是塑造风险管理文化。应重视企业文化管理,传导全面风险管理理念,形成全员守法合规的企业文化。二是培育人才资源。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积极组织培训,逐步提高风险管理人员素质,并优化激励考核机制,防止人才流失,保持人才队伍的稳定性。三是逐步应用风险计量模型和技术。以暴露风险和提升风险管理能力为主要目标开发计量模型,通过风险管理实践对模型进行动态的调整和优化。
(四)为城商行营造适宜良好的外部环境
一是针对政府对城商行等中小银行干预过多的现状,积极与政府沟通汇报,向政府灌输现代公司治理理念,建议政府减少对中小银行在业务经营、人员任命等方面的干预,加强对高管人员的考核和监督,科W发挥国有股东作用,为中小银行风险控制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二是引导城商行充分利用合作联盟的平台,发挥好城商行等中小银行联合发展的体制优势。三是积极呼吁,要求相关部门建立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提高企业财务和信用数据的可用性,为中小银行全面风险管理提供信息支撑。
参考文献
[1]陆静,王捷.基于贝叶斯网络的商业银行全面风险预警系统.《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2012),Vol.32,No.2:225-235.
[2]王国琛,许春培,华建栋.农村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现状与路径探讨.《商业银行经营与管理》,(2012),(3):38-40.
[3]黄宪,金鹏.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体系及其在我国的构建.《中国软科学》,(2004),(11):50-56.
[4]黎代福.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的问题与对策――基于中国建设银行的分析.《商业银行经营与管理》(2006),(11):20-23.
关键字:商业银行;现金管理;现状
一、现金管理概述
现金管理业务就是指银行利用自身的网络系统,将传统的结算业务、投融资业务、账户管理等系列金融产品和服务加以组合,为不同类型客户设计满足其个性化需求的综合解决方案,主要目标是为帮助客户减少闲置头寸的占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减低财务风险。
银行对企业客户开展推出的现金管理产品大致可以涵盖以下五个功能:
第一,信息查询功能。由于企业的经营活动往往分布在多个地区,需要开立多个银行账户,迫切需要随时获知账户余额和交易明细信息,包括客户信息报告、账户信息报告、交易信息报告、市场信息报告和电子对账信息报告等。
第二,资金收付管理功能。银行通过自身强大的资金结算网络和电子信息平台为企业提供快速收付的便利,主要包括包括委托收款、收款、异地通存通兑、支票实时支付、预约收款、电子汇兑、工资、清算服务等。
第三,资金轨迹和流动性管理功能。针对跨国公司或集团公司总部统一调度内部资金的需求,银行提供集团成员间的资金归集、下拨及资金池服务,从而实现集团内部的资金余缺调剂,可借此加强总部对分支机构的资金控制能力,避免挪用资金的现象发生。
第四,资金保值升值功能。银行通过提供多种结构性存款工具、短期投资、融资工具以及代客理财、委托贷款等方式,使客户保持最佳的流动资金头寸,将更多的资金用于更好的投资机会。资金升值需求是每家资金节余企业的必然目标,银行此项服务的能力高低直接影响其整体现金管理服务的竞争力水平。
第五,风险管理服务。主要是指银行凭借网络优势及专业化的服务团队,为客户提供多种专业的风险管理产品,可以协助客户在经营范围内对出现的各种风险进行科学管理,确保客户在追求资金收益的同时,有效控制汇率及利率波动所带来的风险。
二、商业银行现金管理产品发展现状
早在几十年前,企业现金管理产品已经成为了外资银行向优质客户提供的主要服务。我们知道很多外资银行,例如花旗、摩根大通、德意志等都在现金管理业务上具有先进的技术、完整的产品体系以及强大的品牌优势。
近几年来,中资银行积极探索现金管理业务,现金管理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国有银行清算系统优势保证汇路畅通,汇划资金达账时间缩短,企业资金使用效益提高,也推出一些高端新品种,以满足客户的个性化需要,如企业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网络结算、集团账户管理等现金管理新业务,客户不仅可以在其下属各子公司之间随意调配资金头寸,甚至在资金短缺时还可以从银行获得短期低息贷款,这将大大降低企业流动性风险和成本。对于国内金融机构来说,工行起步较早,截至2009年末,该行现金管理客户数已达28.7万户,稳居国内最大现金管理银行的市场地位,同时,工商银行还注重现金管理服务内容和理念等方面的提升,逐步实现了从资金管理向综合理财、从本土服务向全球服务、从单体客户向供应链金融的重要转变,现金管理服务支持能力继续在国内同业中居于领先水平。
三、中小企业是现金管理服务新方向
从商业银行的经营重点来看,现金管理的主要对象还是集中在大型企业,例如,柯达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通用电气在华投资企业与中国建设银行,麦当劳与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都签订了现金管理协议。
随着近些年经济发展,我国中小工业企业通过不断深化改革和转换经营机制,整体素质和综合效益有了提高,在全国经济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得到进一步增强,尤其在缓解就业压力、活跃市场、保持社会稳定等多方面发挥了十分重大的作用。然而广大的中小企业并不在国有银行开展现金管理服务的重视范围之内,现有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现金管理产品的研究、设计、投入都有限,可是中小企业仍然对现金管理有着强烈的需求,例如做外贸的中小企业,受金融危机影响一度业务低迷,随着全球经济逐渐步上复苏轨道,生意有了很大改观,大笔的订单接连而至,银行的现金帐户也变的充足,如何处理在保持较好流动性的情况下增加自己的收益,是困惑中小企业主的一个很大的问题。因此,商业银行为了更好的开展业务获得跟广阔的发展空间,不应该忽略对中小企业对现金管理的潜在需求,他们也需要银行提供专业的账户管理、高效的收款方式、安全的支付渠道、快捷的资金信息服务、高回报的存款和理财服务,以积累良好的银行资金结算信誉,为企业申请直接融资和银行贷款积累基础。
为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首先,制订中小企业现金管理服务方案,要确定中小企业客户现金管理服务的具体产品,要做好内部培训,使行内的客户经理、产品经理、柜台服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为客户服务的人员,全面掌握现金管理业务知识。
其次,持续开展业务创新,现金管理作为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的营销平台,必须始终将以客户为中心作为服务宗旨。对数目众多的中小企业客户,各自需求重点不同,针对性不同。因此,在现金管理业务创新方面,应加强研发力量,不断改进适合中小企业客户需求的业务产品。要考虑到中小企业客户的具体业务规模,产品流程不应过于复杂,要便于客户操作,结合中小企业客户的资金特点,推出不同类型的理财产品。
最后,现金管理与贸易融资产品组合打包营销,将两者结合在一起,有助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还能开拓银行房贷渠道,通过现金管理服务来考察中小企业客户的现金流和结算信誉,通过贸易融资产品来促进现金管理业务的进一步发展,无疑会使各商业银行收获多项产品的综合收益。
参考文献:
[1]米谢勒・奥曼・沃德,詹姆斯・萨格纳.现金管理最佳实务[J].经济科学,2006.
现代商业银行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目的是通过提供各种金融服务(金融产品)来获取利润。随着资产市场的不断创新和发展,商业银行所面临的竞争压力和经营风险都在不断加剧。为了能够更加全面精确地分析经营状况、评价产品业绩、合理配置资源,现代商业银行必须利用管理会计工具。国外商业银行管理会计体系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建设,从最初的管理信息系统(MIS)到21世纪开始使用采用的“商业智能”系统,管理会计已经成为商业银行现代化管理的核心工具之一。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开始实施管理会计系统较晚,近年来随着业绩价值管理(PVMS)思想在商业银行中的广泛运用,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已经迈出了运用管理会计的第一步。但和国外先进商业银行相比,我国的管理会计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仍然较为落后。下面从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特点出发,分析当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运用管理会计的现状。
2009年1月,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挂牌,标志着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向股份转型全面完成。但我国商业银行长期以来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特点仍然没有得到彻底改变。首先,尽管我国商业银行经营已从行政经营主导转变为市场主导,但财政部仍是各大银行最大股东,国有银行必然要在市场规律和行政命令之间进行平衡。因此,国有商业银行的管理会计评价指标体系建设也必然要同时满足政府和市场两方面的需要。其次,我国商业银行内部组织结构多是沿用政府的行政管理模式,采用总行――省分行――市分行――支行――网点五级机构设置,不仅机构层级多,而且规模十分庞大。以工商银行为例,全国网点数量超过22000个。面对这样庞大的组织规模,商业银行只能采取“统一法人、分级管理”的模式。经营权和核算权的过于分散导致管理的精确性和及时性大大受到影响。最后,从国际范围来看,加人WTO后我国金融市场开放的步伐加速,对金融市场的种种限制将逐渐取消,国外竞争对手也已经进入我国市场,因此我国有国商业银行面临的不仅仅是不断加剧的国内市场的竞争,更有国际金融市场的洗礼。这就要求我国商业银行加快提升管理水平,管理会计建设显得尤为重要。
一、国有商业银行实施管理会计的现状
(一)实施财务集中 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经营业务遍布全国,虽然对外来看各个机构属于一个整体,但由于规模太大,统一的财务核算不可能实施,只能将财务核算权限分散到各个层级中。财务权限的过度分散直接影响一是造成资源的浪费,二是在获取商业银行整体的财务信息时只能采用逐级汇总的方式,这势必会影响到结果的精确性和及时性。因此,国有商业银行财务集中改革是建设管理会计体系的首要任务。从我国国有商业实施财务集中管理的实践来看,各家银行均已经完成了财务核算向二级分行(市级分行)的集中,其中工商银行在2008年完成了一级分行(省级分行)的财务集中。通过实施财务集中,进一步规范了财务收支行为,节省了财务资金,同时能够更加及时和可靠地取得财务数据,为实施业绩评价打下基础。
(二)建立内部资金转移计价体制 内部资金转移计价的基本考虑是建立统一的内部资金交易中心,获取存款的责任中心在获取存款后将存款按照内部资金转移价格卖给内部资金交易中心,贷款责任中心进行贷款发放时所需要的资金不再无偿,只能从资金交易中心购买资金。这样将市场机制引入银行内部,能提高对贷款发放的约束,同时调动存款的积极性。
(三)建立多维度管理会计体系 对商业银行实施管理会计核算,需要根据商业银行的管理需要来建立会计核算的维度,建立管理会计维度有纵向和横向两个层次,纵向按照行政管理分支上将机构从上致下进行分解,将最末端的分枝为认定为一个责任中心,该责任中心应该是创造利润、提供服务或产生成本费用的最小单元。横向维度是指商业银行的产品,如某一类型的存款或贷款都可以成为考核对象。管理会计维度建立后,如果横向将同一层级的责任中心业绩状况汇总则可以考察机构的业绩状况,纵向汇总同一业务条线的责任中心则可以得到部门的业绩状况,同时还可以实现分产品进行业绩评价。
(四)成本收入分摊以及业绩报告 建立管理会计体系的目的就是要将发生的成本和收入与各个管理会计维度进行管理,从而才能提供全方位业绩评价的数据,因此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就是如何将在日常业务中产生的成本和收入按照合理的方式分摊计人各个会计维度。这种分摊体现了全面成本的思想,即将所有耗费按照相关成本和非相关成本进行划分,相关成本记人归属对象,非相关成本分配给其他归属对象。
成本收入分摊完成了对各个维度的会计确认和计量,为出具业绩报告打下基础。业绩报告的设计是以责任成本管理为主线,对费用成本、资产成本、风险成本、资本成本和税务成本进行全面管理,并实现按机构、部门、产品、项目、客户经理等多维的成本核算、分析和控制,同时考虑风险成本和资本成本,并最终计算出经济利润,从而为管理层的管理和评价提供依据。
上述计算过程可以是针对产品、部门、机构、客户等各个管理会计维度的,也可以将不同的维度进行组合,得出部门产品、机构产品、等各种组合维度的业绩数据。通过提供这样一套业绩报告,企业可以精确得衡量各个业务环节的业绩状况,并根据业绩报告的数据实施管理。
由此来看,目前管理会计理念已经在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管理中得到了一定的运用,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粗放式经营管理所带来的问题,促进了我国商业银行管理水平的提升。但从总体来看,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所实施的管理会计仍然处于较低的水平,其主要存在的问题一是管理会计体系虽然已经具备规模,但管理会计系统主要作用仍然是完成核算,其价值管理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二是管理会计系统虽然能够生成多维度的业绩报告,但由于数据量过于庞大,通常一套完整的责任中心产品报表有上百万张,处理并使用数据方法仍然落后;三是管理会计仍然依靠财务数据为核心,缺乏非财务数据的运用。
二、国有商业银行管理会计未来发展的建议
(一)建设综合信息系统平台 由于商业银行管理会计涉及大量的数据处理和分析,因此管理会计体系的构建必须依靠信息技术平台才能实现。目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依靠财务管理信息系统(FMIS)以及业绩价值管理系统(PVMS)来完成管理会计工作。管理会计系统所需要的基础财务数据来源于三个方面,一是对核心业务系统的数据进行加工,二是通过管理会计系统自主生成,三是通过其他管理系统,如信贷管理系统等进行获取。数据源的分散造成管理会计系统必须耗费大量的资源完成基础数据的整理工作,
这也同样影响到最终结果的准确性。事实上,不仅仅是管理会计系统,南于我国商业银行信息系统整体设计缺乏战略规划,没有形成统一的数据平台,造成系统与系统之间无法形成有效的数据交换,从而产生了大量的“信息孤岛”。
因此,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管理会计系统发展的首要任务就是建设综合信息系统平台。综合信息平台的设计原理是要打破各个业务系统相互独立的状况,实现业务、核算与评价的分离,通过数据的生成、归集和使用三个不同层次来实现信息的最有效利用。
业务层是信息平台的第一层面,该层通过日常各项基本业务活动收集并生成基础数据但不进行核算加工处理,而是将数据按照一定的规则传递至下一个层次,即数据仓库。数据仓库的主要任务是根据业务子系统反馈的信息完成数据的分类记录工作。对同一笔业务信息,数据仓库将从科目、责任中心,员工、客户以及账户等多个维度进行反映,所记录的信息内容也包括财务和非财务信息。综合信息平台的第三个层次是决策支持层次,是对数据仓库中的数据进行筛选和加工并最终生成管理所需信息的过程。事实上,决策支持层所提供的数据与业务层密切相关,业务层往往需要根据决策支持层反馈的数据来完成业务动作。
(二)进一步强化财务集中管理 目前国有商业银行的财务集中程度较低,即使是已经完成一级分行的财务集中的工商银行,也只是完成了物理集中,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逻辑集中。在目前的集中水平下,平均一家银行全国有三百多个核算主体,规模仍然庞大。相比国外先进商业银行则均建立了“大总行,大部门,小分行”的组织结构,通过权限的高度集中,实现财务资源实时归集以及业务处理集中化、工厂化。
实施财务集中核算的优势是显而易见的,但在国有商业银行复杂的组织机构体系下,要完成真正意义上的财务集中并不简单。当核算主体高度统一时,下级管理主体的各种财务数据只能通过成本收入分摊取得,因此必须制定出合理一致的分摊规则,这并不是一个简单的过程,必须经过大量的实践的检验才能完成。另一方面,由于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机构复杂程度在世界上是绝无仅有的,过度的集中在实践中可能由于技术和资源的限制而无法达到,即使能实现,也可能由于管理网络的过于庞大导致管理决策与业务需求的脱节。因此,适度的财务集中才是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应当探索的道路。目前比较可行的方法一是以一级分行为单位进行集中,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一级分行通常不超过40家,已经基本上能够满足财务集中核算的要求;二是采取事业部的方式进行集中,即以业务为主导,成立各个事业部的核算主体。相比较而言,前者比较容易实现,后者则更加符合市场的要求。
(三)实施预算管理与控制 管理会计体系要充分发挥其在管理活动中的作用,就必须融入计划、控制以及评价的每一个管理环节。在事前计划、事中控制以及事后评价的管理活动循环中,我国商业银行运用管理会计的主要目的仍然是完成事后的业绩评价,事前和事中管理的缺失使得管理会计难以发挥其真正价值。
国有商业银行管理会计体系的进一步完善需要从建立管理会计预算体系人手。管理会计下预算与管理会计业绩评价相辅相承,一方面预算依靠业绩评价的结果来编制,另一方面预算也是业绩评价的标杆。和传统预算方法相比,管理会计系统所能够提供的数据更加全面和准确。管理者可以根据事先设定好的测算模型测定出初步预算数据,然后将初步预算情况下达至各层级机构,再由机构对预算数据调整后反馈至管理层,并形成最终的预算结果。上述过程尽管较为复杂,但利用信息化的管理会计平台无论在数据生成还是数据交换上都能够十分便捷地实现。通过上述方式。既加强了预算控制,又能够满足实际管理的需要,使管理活动更加有效。
(四)建设全面业绩评价体系 现代管理学认为,采用单一的业绩评价指标是不完善的,企业的战略、文化以及员工等都是衡量企业是否具有竞争力的重要因素。近年来,国外商业银行逐渐开始引入综合业绩评价方法,其中最典型的就是平衡计分卡。
【关键词】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风险管理
在我国,商业银行金融产业的发展突飞猛进,银行的金融创新产品也步入了起步阶段,在大量银行金融产品的产生对我国经济刺激的同时,银行金融产品可能引发的风险必须得到我们高度的重视。
一、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产品及风险管理的现状分析
1.1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产品发展现状
近年来,商业银行金融的产品创新主要集中在对金融服务的业务创新上,如商业银行资产类型业务的产品创新、商业银行负债类型业务的产品创新和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产品创新。商业银行资产类型业务创新指的是银行合理运用资产获得收益的业务类创新活动,主要包含个人贷资产类型业务的产品创新,包含资产证券化、个人消费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特色个人贷款、国内业务企业贷款、国际业务企业贷款、汇金债券投资、账户黄金业务和产业投资基金等业务,我国的商业银行资产类型业务展开的标志是2005年末中国建设银行首次发行住房抵押贷款能够支持证券的业务,随后其他商业银行也开始进行商业银行资产类型业务。商业银行负债类型业务的产品创新包含创新存款业务、商业银行次级债、商业银行混合资本债券、无特定用途的商业银行金融债券等等。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产品创新包含了代销基金,代管企业年金,远期利率协议等。
可以看出,近几年我国银行发展出的金融创新产品种类繁多,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期限错配的问题,让资本更加充足,提升了中间业务的营收,加速了利率和汇率市场化的进程。但是相应的我们的商业银行金融创新产品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首先,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缺乏战略规划,在制定新的规划时,难以契合商业银行自身发展的总体战略,这种现象在地方商业银行发生的现象尤为严重,地方商业银行在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上,往往喜欢借鉴甚至照搬四大国有股份制银行的经营模式,忽视自身有限资源,造成地方商业银行的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难以带来收益甚至出现亏损的情况。其次,我国的金融管理体制不够完善,限制了商业银行金融产品的创新,相关的监管非常严格,利率和汇率的管制、经营和资本市场限制等方面的制约非常多,并且我国政府推出的政策难以契合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伴随着我国金融业的行业垄断,众多商业银行创新动力欠缺,这对于商业银行金融产品的创新造成了很不利的影响。再次,商业银行金融产品的信息披露不充分,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的信息披露分为售前和售后披露,售前披露是影响投资的重要信息,而售后披露给予投资者实时的项目变化,是影响投资者继续投资的重要信息,但是现今的诸多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产品介绍内容专业术语较多,对投资不利的信息刻意隐瞒,为投资者对商业银行金融产品的投资埋下隐患,造成投资者对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的不信任。除此之外,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的层次低并且结构较为单一,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产品缺乏结合我国国情的原创产品,借鉴甚至照搬国外商业银行金融创新产品,我国绝大多数商业银行推出的银行金融创新产品一般是围绕着资产,负债和中间业务等传统金融业务进行,没有债务工具、衍生金融产品和组合性金融工具的创新,而且,我国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所占商业银行整体份额少,产品单一,难以发挥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的规模效应。最后,我国商业银行的自身市场定位不准确,造成了优质贷款资产的浪费,客户投资损失,银行信誉受损。
1.2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产品风险管理发展现状
2016年出台的《商业银行金融创新指引》对商业银行金融创新产品风险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我国的商业银行逐步加大了商业银行金融创新产品的风险管理,但是因为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产品出现的时间不长,缺乏系统的商业银行金融创新产品风险管理体系,进而在商业银行金融创新产品风险管理不断进步的同时,出现了一些问题:
首先,商业银行金融创新产品风险管理平台落后,商业银行的管理层对金融创新产品的风险管理不重视,商业银行内部难以形成风险管理的优秀文化和管理理念,在如今我国信用环境差的背景下,建立让投资者相信商业银行金融创新产品风险管理平台变得尤为重要。其次,风险的量化管理能力不足。国外金融创新产品的风险评价已经非常成熟,其商业银行内部有自身的金融创新产品风险评价系统,而我国的商业银行金融创新产品风险管理缺乏风险评价系统,特别是缺乏对债务工具、衍生金融产品和组合性金融工具的风险评价系统,风险的量化管理能力的不足为投资者的投资埋下了极深的风险。最后,国家对商业银行金融创新产品风险的监管落后,其中对商业银行金融创新产品风险的监管落后的表现重点集中在金融产品创新监管理念落后,金融产品创新监管技术不完善,金融产品创新信息披露不规范,缺乏有效的金融产品创新监管协调机制这几个方面。
二、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产品风险管理的对策
2.1增强金融创新产品内部风险控制的能力
加强金融产品创新的内部风险控制能力,首先就要做到加强培育商业银行内部健康的风险管理文化体系,商业银行金融创新产品风险管理与商业银行内部的风险管理文化息息相关,只有商业银行内部建立起健康的风险管理文化,才能让商业银行的员工理解并且积极遵守风险管理文化,商业银行的高层管理者应该重视风险管理文化的重要性,积极培养银行内部健康的风险管理意识,加强风险管理的文化传播,制定相应的准则制度,营造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氛围,发挥商业银行员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在商业银行内部建立风险管理的道德评价体系。其次,商业银行要制定出适合自身发展的金融产品创新发展战略。我国如今的商业银行大多是依靠传统借贷业务和中间业务来实现盈利,金融衍生创新产品相对应的业务较少,金融衍生创新产品市场非常巨大,因此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产品应尽快提升到快速发展战略的层面上来,对于战略布局进行整体的规划,直视金融产品创新的风险,加强控制风险的能力。再次,要建设信息平台。如今的信息技术已经渗入到了商业银行的各项业务中,这为金融产品创新提供了非常有利的机会,商业银行的金融产品创新大多以信息技术为支撑,以信息技术为平台,只有建设安全稳定的信息技术平台,进而构成商业银行自身的IT架构,才能有效的促进信息化,这对于加强金融产品创新的内部风险控制能力有利无害。最后,商业银行要构建专业的风险管理和风险控制团队。商业银行金融创新产品非常复杂,在控制管理商业银行金融创新产品的过程中要结合管理学、计量经济学、数理统计学、系统工程学、计算机程序设计等不同学科的专业知识,所以一个高效,专业的风险管理和风险控制团队在运行商业银行金融创新产品的过程中就显得尤为重要。商业银行在构建专业的风险管理和风险控制团队时,应选择有专业背景的员工,并且对他们进行专业化的风险管理和风险控制培训,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和风险控制团队的绩效考核制度,构建科学的风险管理和风险控制人才绩效评级体系,多多派遣风险管理和风险控制团队员工出国交流,学习国外优秀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和风险控制经验,回国后要把学习的经验分享给其他员工,进而提升商业银行的整体金融产品创新风险管理和风险控制的水平。
2.2不断完善商业银行风险监管的体系
要完善商业银行风险监管的体系,首先就是要转变传统风险监管的思维和理念,这就要求商业银行要实现微观审慎监管向宏观审慎与微观审慎的转变,实现由事后处理向事前预防和前瞻性监管的转变,实现由机构监管向机构监管和功能监管并重的转变。其次,要加强商业银行全面的风险监管能力,2008年的金融海啸给商业银行的风险监管敲响了警钟,正是因为对于金融产品市场的监管缺失,让大量金融产品充斥市场,为金融海啸的爆发埋下了深深的隐患。随着我国金融创新产品市场的一步步发展壮大,面对金融创新产品所带来的风险也将不断增加,为了避免金融创新产品所引起的金融危机,减少金融创新产品爆发危机带来的巨大损失,商业银行要开始对不同类型的创新活动实行分类监管,并且完善监管手段和提高监管技术水平,国家相关部门也要完善金融创新相关立法。
2.3提高金融创新产品风险管理的市场约束
【关键词】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现状建议
【中图分类号】F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4309(2012)03-0112-2
一、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概念
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概念,按照《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的定义,广义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是指不构成商业银行表内资产,表内负债,形成银行非利息收入的业务。包括金融服务类业务和表外业务,即银行为客户提供各项金融服务收取手续费和佣金的业务。
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的前提,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产生和快速发展既受内在原因的驱使,也是外部因素影响的结果。首先,国际上各国相继放松进入管制,银行业经营的自由化和国际化趋势大大促进了包括中间业务在内的金融创新的步伐;其次,市场竞争也促进了中间业务的发展,商业银行传统业务不但面临着同行业的竞争,而且随着各国资本市场的发展,直接融资比重大大增加,商业银行传统的资产,负债业务日渐显现出“夕阳产业”的颓势,因此,商业银行被迫进行新的业务创新以创造新的利润来源;再次,中间业务创新是市场需求所致,由于利率和汇率频繁波动,企业和商业银行本身所处经济环境的不确定性日渐增加,这就对有效的风险管理工具,尤其是一些金融衍生工具产生了需求,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即是为了满足客户风险管理以及其他多样化金融服务的需求;最后,银行自身拥有的有利条件,以及20世纪80年代以来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广泛应用,为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提供了可能。
二、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的现状
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的现状。据统计,2002-2005年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占营业收入比重从3.8%提高到8%左右,实现了较大的跨越。中国银行高居第一,占比达10.88%,股份制银行均有较好的结构占比。国外大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对银行收入的贡献率已达到30%-70%,同时发达国家银行非利息收入占比正以平均每年一个百分点的速度增长。可见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和国外商业银行之间的巨大差距。近几年商业银行逐步认识到发展中间业务的重要性,以笔者所在的银行为例,中间业务收入从2009年的27017万元增加到2011年的46340万元,增长率达71%。呈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但中间业务收入占比在30%左右,与国外银行相比,差距很大。
国内外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趋势。我国的入世过渡期到2006年12月11日结束,银行业正在迎来全面开放的时代,随着外资银行的大量涌入,我国银行业面临前所未有的竞争和压力,管理模式和效率,盈利水平等都直接与经济利益挂钩。外资银行的进入将刺激商业银行不断进行深化改革,改变同质业务模式和相对单一的收益模式,中间业务所具有的成本低,收益高,风险小等特点已越来越被商业银行所重视。从国外银行业的发展趋势来看,西方国家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在短短数十年间突飞猛进,一跃成为三大主营业务之一;从其发展特点来看,中间业务的高科技含量大大增加,越来越多的大银行利用网络的便利,推行交叉销售,实现了中间业务的自动化,使得客户,市场,银行三位一体的运行系统的现代化程度越来越高。西方银行业在机构设置,产品开发,人员配备,定价方面灵活多样,日益重视营销,以客户为中心发挥整体优势,综合营销。此外,在目前这个知识经济时代,中间业务的发展方向更为明显。信息化和网络化是知识经济最本质的特征,从长远的利益来看,不能与网络相结合的金融产品将不会有太强的生命力。根据艾伦米尔国际管理顾问公司预测,在未来的十年,,网络将瓜分三成的银行业务利润,因此,商业银行网上中间业务的发展势在必行。
三、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滞后的原因分析
银行中间业务服务和收费缺乏规范性,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各商业银行为了占市场、上规模,纷纷采取降低收费标准、减免收费甚至倒贴的做法以增强竞争力。这种混乱的收费状况,严重威胁着中间业务市场的培育和发展,最直接的后果是中间业务量与收入不成比例,银行赚了热闹赔了钱,严重影响了中间业务的有序发展。
商业银行发展重中间业务衍生出巨大风险将使既有的金融监管体系面临着巨大压力。根据《巴塞尔协议》的基本框架,巴塞尔委员会对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监管的基本点是风险管理。为了达到这一目标,巴塞尔委员会根据国际金融环境和情势的变化,对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的监管主要提出了资本充足率,表外业务透明度,银行表外业务的内部控制以及加强与其他监督机构合作等原则。但是,从目前我国监管机构设置及其发挥监管效用的能力来看,既有的金融监管格局和监管手段难以有效把握和控制中间业务可能产生的各种风险。因此,从金融监管当局的角度看,中间业务特别是衍生品交易蕴涵的巨大金融风险是金融监管当局无法忍受的,我国的金融中间产品创新面临着来自金融监管效率的管制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