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8 15: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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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农村信用 农村信用体系 信用建设
一、农村信用体系的涵义
随后人类根据时代、背景以及学科的不同,赋予了信用多种多样意义。可以从几个层面来对信用做出理解: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理解“信用”,它实际上是指借贷双方的关系;从法律的角度理解“信用”,它实际上有两层含义,一是指当事人之间的一种关系,但凡“契约”规定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是当时交割的,存在时滞,就存在信用;第二层含义是指双方当事人按照“契约”规定享有的权利和肩负的义务;而在信用创造学派的眼中,信用即为货币,货币就是信用,信用创造货币,信用形成资本。笔者认为农村信用体系大体是指金融机构,借贷者以及农村基层政府三者间相互关联相互影响的金融环境,其中农村中小企业为主要借贷者。
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相对于我国城镇的信用体系,农村信用体系显然有许多更不完善的地方,其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信用体系的建设缺少法律的保障和制约
主要集中体现在立法不健全和执法力度低两个方面,我国不仅缺少关于农村信用的具体法律法规以及各项失信行为的详细惩罚措施,而且对失信行为的制裁不足,不仅使失信行为难以从根本上得到有效遏制,甚至滋长了一些个人和企业的恶意失信,从而加大了信用风险。
(二)缺少信用综合管理机构和信用数据库的建设
目前我国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基本上覆盖到了全国,总体而言农村地区已纳入到征信体系当中。但是在收集、整理、核准、评估、查询信用信息等方面难度较大。这是由于目前农民的经营形式多,许多农户存在多种经营,半数的农户存在人口临时流动。最终导致农户信用信息原始资料调查采集困难且信息多变而且真伪较难辨别。
(三)农村信用中介机构建设的不完善
虽然在部分发达地区的农村金融机构较为多样,类型更为丰富,但事实上目前在我国大部分农村只设有农村信用社这一单一的金融机构来作为信用中介。农户贷款渠道选择性单一,只能在当地农村信用社贷款,发生异地贷款的可能性很少。除此之外,一些社会中介机构的自身信用就较差,经常提供虚假错位信息和不真实的评估审计等等,往往会误导广大农民和乡镇企业,加大信贷风险。
(四)农户自身认知的局限性
根据农业普查结果,我国大多数农民对于金融知识的了解甚少甚至一些农户缺乏基本金融常识。调查显示,在一些地区,仅有大约十分之一的农户对于网上、电话、手机银行等存在了解,但大部分都未操作过;约一半的农民不会使用ATM机;72%左右的农民不知道信用卡的功能,甚至有一部分农户不知信用卡为何物,更别提一些金融衍生产品,信贷款种类和政策了。最为重要的一点是许多农民自身根本没有学习和了解的欲望。
(五)农村金融信息提供服务滞后
农村现有的信息提供服务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农民对于金融知识的了解,但是仍然无法与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相同步。目前,我国农村地区现有的金融信息交流渠道不畅,信息利用率不高,信息资源配置不完善,信息网络化进程较慢。笔者在进行调研中发现,绝大部分农户不会去当地金融机构或者上网主动了解金融知识,而金融机构也很少有主动为农户提供金融信息服务的。
三、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措施
农村信用体系的建设是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为完善其建设发展笔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加快征信立法,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提供法律保障
目前我国的法律中并没有为农村信用体系提供直接依据的法律法规基础,而征信立法可以依法规范金融机构、农户、乡镇企业,政府等金融市场参与者的行为,为信用参与者提供透明、统一、稳定的指导标准,保障农村信用体系的建设、社会信用活动健康有序的发展。
(二)建立统一的农村信用信息系统平台,提高信息整体质量
以人行个人信用信息系统平台征信系统为依托,加快农村个人征信系统建设。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研发一套完善的农村信用信息基础数据采集模式,建立独立的农村信用信息数据库,包括金融信贷信息、税务、司法判决、交通、电信、水电费等一切与企业及个人有关的信用交易信息,构建起涵盖农牧户全部信息的共享系统。把征集范围扩展到每一个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使每个公民都能有自己的信用档案并且农户信用档案要符合科学性和实用性
(三)建立符合农户特点的评价体系
农户信用评价就是在农户信用档案的基础之上,运用数学、运筹学、计量经济学等定量分析工具,加入专家分析判断,提炼信用评价标准,以简明的符号或分值标识农户偿债能力和意愿。农户信用评价是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一个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是开展农村信贷活动的前提条件,只有通过其的全面推广,才能改善农村的金融生态环境,达到在信贷风险的前提下,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
(四)完善农村信用担保机制
一方面我国农村的信用担保机制的建设仍处于起步阶段,关于担保行为的法律法规及制度建设尚不完全,担保机构和担保组织发展缓慢,担保的方式范围和作用有限;另一方面由于我国的农业生产集约化程度较低,仍然以小农经济为主体,抵御风险的能力较弱,我国的乡镇企业自身规模较小,收到资金流动不足、资产状况不佳等因素的影响,发展也受到一定的制约。为了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广大农户的收入,促进乡镇企业的发展,要求我们完善农村信用担保机制,推动担保机构的市场化公司化。成立农户联保协会,推动农户自保联保的形式。扩大担保机构的服务范围,鼓励社会资金进入农村市场。发挥政府的作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建设。
(五)发挥基层政府的引导作用
因为目前,与我国农村现状相适应的农村信用体系还没有建设起来,我国农村市场仍处于计划经济的阴影之下,所以政府在此时必须发挥引导作用。首先,基层政府必须做好自身信用的建设工作,取得农民对于基层政府的信任,以便进一步展开工作;此外,基层政府要加强在农村地区的宣传教育,提高农户对于农村信用体系的认识,为农村信用体系的建设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最后,政府既要借鉴国外先进的制度经验,又要结合国情,引进培养专业人才,研究制定出符合自身地区状况的的农村信用体系,包括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具体措施细则等等。
(六)提高农民的自身素养,加强其对金融知识的了解
政府要加强农村地区的基础教育,加大财政教育投入,提高师资力量;拓宽金融知识传播渠道。创新金融知识传播载体。合理布局农村金融网点。加快培养农村金融知识宣传队伍。加强督促检查,制定奖惩措施。
四、建设我国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意义
(一)推动农村地区经济发展
当前,我国农村地区经济的发展正处于一个结构大调整时期,由小农经济向集约经济过渡,由自然繁育向现代生物技术转变,但是农村经济的转型和调整受农村资金流动性不足的制约较大。推动农村信用体系的建设,能够引进社会资金,保证农业生产的资金供给,帮助农户和乡镇企业发展技术,改善产业结构,提高收入,推动农村地区经济发展,夯实农村长远发展的基础。
(二)有利于农村市场经济的建设
从某种意义上而言,市场经济就是信用经济,但是当前由于农户的受教育程度较低,金融知识薄弱,信用观念淡薄,并且法律法规不完善,惩罚力度不大,农户失信成本较小,导致农村市场经济中恶意违约失信逃债的现象较为普遍,这严重扰乱了农村市场秩序,阻碍其经济发展。推动农村信用体系的建设,有利于通过规范农村经济主体的行为,规范农村市场经济秩序,保障其顺利运行。
(三)有利于农村精神建设
中国有悠久的信用文化,而现代农村中长期存在的失信行为不仅与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相悖,而且会滋长不良风气,不利于社会主义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不能对经济和政治建设起到有益作用。因此,推动农村信用体系的建设,大力弘扬诚实守信的诚信观,在农村普及信用、征信、失信知识教育,对净化农村风气,提高农户知识素养,具有大力的推动作用。
[关键词]农村信用;农户;农村金融机构
近年来,浙江省内各地区纷纷启动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通过加强信用知识宣传,推进农户电子信用档案建设和农户信用评价,扩大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在全国农村地区的应用,推进农村地区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极大地促进了农村小额信用贷款业务的发展,提高了农民信用意识,增强了农村基层党政干部和涉农金融机构与广大农民的联系,取得了很大成效。但是,浙江各地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待今后进一步得到解决。
一 浙江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1 信用资料的采集难度大,评级基础不扎实。首先,农村合作金融积累的贷款客户资料数量少、质量差、不系统,不能满足信用评级的需要。其次,信息不完整,农户等农村经济主体大多是以家庭为核心的生产组织机构和生产经营单位,没有详细的财务资料可借鉴,信息采集只有通过对村民的调查获得,采集的信息资料不全面。第三,有些农户可能会瞒报、虚报信息,这样就有可能导致信用评估结果出现偏差。第四,信用评级信息的更新机制不完善,信息更新速度滞后,难以准确识别农户信用身份,影响了信用评级工作的开展。
2 社会参与度不够高,评级结果不够权威。目前的农村信用评级主要是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发放贷款开展,只作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发放农户贷款的依据,属于银行内部评级范畴,因此社会参与度不高,不够权威。具体表现在:第一,大部分地区信用评级缺少政府的支持和认可。第二,评级授信只对贷款申请者具有约束作用,没有贷款需求的农户参与积极性不高。第三,评级授信缺乏法律、法规的规范约束,评级的组织实施、评级结果、对外等都由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单独承担,属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自评自用的性质。
3 没有专业的农村信用评估机构,信用评估人才缺乏,评级标准不规范,人为因素占较大比重。能否真实反映农户信用状况,是信用评级的关键,但至今未形成一套科学的农村信用评级标准,信用评级主要由村级评议小组根据参评农户的道德品质、信用记录、经营能力、经济实力、贷款偿还能力等情况综合评定。另一方面,信用评级涉及法律、金融、会计、统计等各种知识,农村经济条件相对落后,农户家庭状况千差万别,难以用统一的标准去衡量,也给评级标准的形成带来困难。
4 部分地区各个相关管理部门缺乏联动机制,相关征信数据条块分割,不能有效共享,个人和企业的有效信用征集数据广泛地分散在税务、工商、银行等机构中,这些机构由于长期的管理分割,没有形成有效的联动机制,造成这些数据被分割封锁在各个部门,这给调查相关信用数据增添了负担,也阻碍了统一的信用体系的建立。
5 相关的制度、法律、法规建设不完善。目前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为征信业务活动提供直接依据,信用资料采集、披露等环节均无法可依,农户信用信息征集的征信主体不具备法律赋予性。在缺乏法律规范和依据的情况下,涉农金融机构在农户信息收集、加工、整理和使用等方面受到较多制约,增加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难度。
二 推进浙江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发展的对策
1 建立健全农村金融机构信息服务系统。银行要进一步推进农村金融机构信贷征信系统建设,充分利用企业、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的网络优势和技术优势,推进农村个人信用信息系统建设,为农村金融机构业务开展提供重要依据。农村金融机构要加强农村经济主体的信息维护、更新与管理,尤其是健全信贷管理的各项制度,为企业和农户建立完整的信息档案。
2 要进一步取得地方政府的支持。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基础性的战略工程,更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在社会各界对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尚未形成共识的情况下,更需要得到各级党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要积极发挥政府协调作用,加强政府各部门之间的相互协调沟通,形成统一性的信用管理体系,充分调动工商、税务、各乡镇政府等多个部门的力量,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形成相关部门联络畅通、相互协作、相互支持的社会化格局,整合信息资源,建立和完善农村信用信息数据库。
3 提高农户参与信用体系建设的积极性。各农村金融机构要给农户以更多的信贷倾斜,对信用农户实行贷款优先、额度放宽、手续简便、利率优惠等措施。只有让农户感受到信用体系建设带来的好处,才能激发农户参与信用评级的积极性,从而进一步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4 建立失信惩戒机制,有效防范信贷风险。各农村金融机构与地方政府联手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对可能出现的新的违约农户制定出相应的制裁措施。同时,建立风险补偿机制,由地方政府按照农村金融机构对信用户贷款余额的一定比例建立风险补偿基金,用于各金融机构对信用户发放贷款风险的补偿,在坏账核销、地方税收减免、财政性存款等方面给予农村金融机构更多的政策支持,为信贷支农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5 强化信用法制建设,做到征信管理工作有法可依。应该加快信用、征信立法,尽快出台信用管理法律法规,明确信贷征信管理权,依法管理社会信用活动,完善信用体系相关的制度法规建设,增强金融信用市场法律制度的确定性,为信用市场行为的良性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律基础和坚实的制度保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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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建华,完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推动经济金融协调发展[J]中国金融家,2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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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镇下辖16个行政村(社区),辖内农户8230户。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高度重视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扎实推进“信用镇”创建工作,使全镇社会经济金融秩序进一步好转,政府诚信度明显提高,社会信用环境明显改善。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不断优化农村信用建设环境。为强化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确保全镇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有序开展,镇政府成立了以党委副书记、镇长彭云为组长,常务副镇长、支行行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镇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研究制定建设规划,协调解决建设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事宜。各成员单位加强沟通协调,相互配合,相互支持,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各方联动”的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创建工作。建立完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镇镇长负责制”、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例会制度,将信用体系建设作为常态化工作列入镇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与其他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督促涉农金融机构制定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政策措施,在评定信用户过程中,将信用户分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二星级和一星级五种类型,根据农户信用档案和信用评价等级,在授信额度、审批权限、风险定价等方面实行差别对待政策,使守信者得到实惠,失信者的融资受到制约。
(二)强化工作措施,切实提高创建工作质量。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镇镇工作会议广泛宣传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意义、重要性及目标要求,努力构建“讲信用、守信用、用信用”的社会环境。其间,累计开展宣传培训等46次,涉及农户6251户,发放宣传资料4300余份。建立科学的信用体系建设标准,精心选取建档指标,设计构建了《信用信息采集表》、《农户信用档案和信用镇、信用村信息档案》,简明扼要地反映农户、村、镇基本信用状况,有效避免了农户信用评级过程中存在的随意性和经验性。领导小组按照“评定有标准、管理有制度、操作有规程、过程有记录”的工作要求,定时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询问、检查工作,巩固和扩大创建成果。
(三)突出工作重点,全力支持农村经济发展。以支持种植业、养殖业、竹木林业、加工业等特色支柱产业为重点,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2012-2014年,全镇累计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20052万元,有效解决了个体工商户、农户资金需求,促进了镇域经济的发展。
(四)履行工作职责,全面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初次评定为信用农户即定为一星级,以后每年根据信用户信贷履约情况动态调升或调降用户星级或取消其信用户资格,最高星级为五星,对应原来的“优秀信用户”、四星信用户对应原来的“良好信用户”、三星信用户对应原来的“一般信用户”,涉农金融机构可根据信用户星级实行差别信贷优惠政策。向农民贷款户发放贷款时,优先安排信用户贷款;实行利率优惠,农商行对信用贷款利率上浮不超过基准利率的65%;在贷款额度上予以放宽,对信用评级为优秀户授信额度为5万元以内、较好户授信额度为3万元以内、一般户授信额度为2万元以内;期限2年,并根据坚持本行“一次核定、随贷随用、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管理办法;手续简化,对信用户申请的贷款,在信用额度范围内,不需要抵押和担保。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对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个别村和农户对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认识不到位,主动配合和衔接沟通不够;还存在畏难思想,致使基础工作不扎实。二是信用信息建档工作进展缓慢。未与金融机构发生信贷业务的农户,不愿意提供家庭基本信用信息;农商行基层业务网点业务量大而且人员紧缺,全面完成信息采集工作难度较大,影响了农户信用信息建档工作。三是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社会参与不充分。从目前情况来看,除了农商行以外,其他金融机构参与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不够;相关信用信息部门也未积极参与,使信用信息征集面不够广泛,影响了信用体系建设进程和效果。四是农村经济对信用需求较低。农民群众的市场经济意识不强,不愿意参与信用信息征集、评级等征信业务,影响了建设农村信用体系的积极性。
【关键词】农村信用体系 问题及建议
一、基本情况
版纳州勐海县是中国普洱茶故乡,是面向东南亚的重要门户之一,与缅甸掸邦第四特区接壤,集边疆、民族、贫困、山区为一体。县辖11个乡镇,总人口33万人,其中,农村人口29万人。经济支柱产业主要是粮、蔗、茶,为辖区产粮大县。辖内有6家银行业金融机构。2012年,勐海县实现生产总值52亿元,同比增长16.6%,人均生产总值1.75万元,同比增长21.69%。自2011年11月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以农户信息采集为切入点,落实工作经费,探索采集模式,统一采集标准,创新科技手段,建立考核机制,举全县之力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优化了农村地区的信用环境,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形成了农民增收、金融机构增效、政府满意的多赢格局。
(一)主要做法
1.落实工作经费。按照共建共享的原则,商定农村信用社承担50%、农业银行承担35%、邮政储蓄银行承担15%的比例分担农户信息采集费用。2012年落实工作经费46.79万元,其中:省财政拨付3万元,县政府拨付14.6万元;县涉农金融机构共拨付29.19万元。
2.探索采集模式。推出“人行指导、信用社采集录入、相关部门监督”农户信息采集模式,即由农村信用社承担信息采集主体任务,其他金融机构及政府相关部门配合开展信息采集工作,确保信息采集效率和质量。
3.统一采集标准。根据各乡镇经济发展程度、区位优势差异,出台了《勐海县农户家庭资产评价标准》,按照海拔、地域、年限等的不同,对农户资产进行评估计价,实行了“四个统一”,即统一全县农户信息采集流程,统一农户家庭资产采集指标,统一资产计价标准,统一信息采集组成人员及职责分工,开展农户信息采集、初评、数据录入等工作。
4.创新科技手段。针对性的开发了“农户信息录入程序”,通过指标自动校验、农户家庭资产自动换算、数据自动合并等功能,实现信息采集工作电子化,在提高工作效率同时,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同时,通过新开发的“农户信用评级公示和信用证打印辅助程序模块”,实现了农户信用评级公示名单与信用证的直接、快速查询与打印。
5.建立考核机制。积极推动勐海县政府建立针对金融系统的考核奖励机制,将“金融业支持农村小额信用贷款额度”列为专项考核奖励项目,2012年勐海县政府对辖内金融机构开展农村小额信用贷款等农村金融产品创新给予专项奖励20多万元,考核激励机制的形成,有效促进了金融机构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创新能力。
(二)取得成效
勐海县依托《云南省农户信用信息系统》,统一全县农户信用信息采集和评价平台,实现了数据采集、信息查询、信用评价、统计分析、异议处理等管理电子化。目前,勐海县人民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社四家金融机构的系统进行了横向联网,基本实现农户信息资源共享。截至2013年8月,系统共建立农户信用档案5.62万户,占全县农户数的96.13%。全县共评出信用农户34,928户,信用村33个。
1.政府、银行、农户共赢发展格局初步形成。在政府强有力的领导下,各职能部门通力合作,协同效应显现,政府、银行、农户共赢发展格局初步形成。2012年,勐海县实现国民生产总值52亿元,农业总产值连续两年均增长超过15%。社会治安事件逐年下降,乡镇民风有效好转;金融机构盈利能力持续增强。两年来,勐海县金融机构共发放农户贷款10.96亿元,较2010年提高27.03%,农户贷款面45.97%;共清收不良贷款22770万元,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由7.27%下降到5.24%,下降了2.03个百分点。以该县农村信用社为例,截至2013年7月末,20,020户农户取得银行贷款,占农户总数的59.03%,贷款余额82,557万元,较2010年增长58.7%。通过调整农户授信额度和利率,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上浮20%至40%,上浮幅度比原来降低20%,农户取得贷款的成本降低,农户收入得到了明显提高,推动辖区粮、糖、茶、橡胶等特色产业增产增收。2011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560元,同比增长18.5%;2012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546元,同比增长21.6%,居全州第二位。
2.信贷支持“三农”力度明显增强。金融机构先后推出了林权抵押贷款、贷免扶补、大学生村官创业等一批创新金融产品,涉及贷款余额6.74亿元,比2010年末增长20.16%。其中:林权抵押贷款余额2.34亿元,实现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全覆盖;累计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792笔、金额1.26亿元,带动就业人数5,329人;发放首批大学生“村官”创业贷款5笔、金额25万元;支持农垦职工危房改造贷款余额312万元,受益职工家庭67户。同时,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吸引更多的金融机构加入农村信贷市场,2012年全县新开办小额贷款公司2家,覆盖全县97%的行政村,有效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环境。
3.县域农村信用环境显著改善。以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为契机,广泛开展征信宣传和诚信教育,使多年的欠款农户主动归还贷款,要求参与信用等级评定。通过建立农户信用档案及农户信用评价机制,农户信用信息成果被纳入涉农金融机构贷款审批流程,涉农金融机构对已评级农户普遍给予“贷款优先、额度放宽、利率优惠”的激励措施,群众守信意识、创争意识明显增强,营造了诚实守信的良好环境氛围。
二、存在问题
三年来,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农户信用信息真实性有待提高
一是由于地域差异、经济状况、资源气候、对采集标准认识不一等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导致信息采集人员对资产、负债、收支状况等相似的农户信用评价结果差异性大,无法全面真实地反映农户实际信用状况。二是在整个农户信用信息采集过程中,部分信息采集人员缺乏责任意识,对农户家庭的经济状况、信用状况、还款来源等情况调查了解不深不细,片面追求速度和评定面,应付了事,降低了信用评价条件和标准,忽视了信用评价质量。三是农户信用评分普遍偏低。原因主要是农户对自己的信用记录不关心,部分农户在填报家庭资产、收入时故意隐瞒,造成收入、存款及资产质量不高,系统信用评分偏低。
(二)信用信息系统平台亟待完善
一是信用评级上评分指标权重设置不合理,以户主作为贷款评定对象,导致在评分上拉不开差距,评级结果难以反映被评对象将来的现金流量状况和真实的偿债能力,农户信用评级不被金融机构普遍认可,农户想要成为某行(社)信贷客户必须通过该行(社)的信用等级评定。二是系统部分查询打印功能缺失,不利于信息源的追溯和信息共享。三是系统“分析报表”模块不能植入系统,运行不了,形同虚设。四是系统运行速度过慢,甚至出现“假死机”现象。五是系统查询平台重复交叉。目前,各金融机构都有自己的“信贷管理系统”,且系统植有评级功能,审贷需查询“个人征信系统”,现在又上线“农户信用信息系统”,经办人员普遍觉得办理一笔农户贷款需查询多个系统,工作量大。
(三)信息采集导入及更新问题
一是涉农金融机构提供的部分有贷农户借款信息和担保信息无法导入系统,数据导入成功率低。二是非贷农户更新时限长,更新成本高,信用农户达不到一定量,会影响信用村、信用乡(镇)的评定工作。三是长效工作机制尚未建立。系统联网运行后,随着农户资产、收入、信贷等指标的变化,农户信用信息需要不断更新,而目前,农体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尚未建立农户信用信息系统数据更新长效工作机制和专项资金保障机制,对农户信息数据实行更新维护,农户信用评价工作的持续开展缺少必要的人财物等方面的保障与支持。
(四)配套政策难以落实到位
各涉农金融机构对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制定相应的贷款优惠政策,但实际工作中相关政策的落实未完全到位。一是信用评级授信与获取贷款不对称,信用评级和《信用证》发放起步难。对农户评级授信,发放《贷款证》,就意味着农户到金融机构贷款,金融机构应“一路绿灯”给予贷款,但法人金融机构普遍反映由于受贷款规模的限制,满足不了评级授信农户的需求,因此,及时进行了评级也没有向农户发放《信用证》。二是缺乏支农贷款风险补偿保障机制。农户贷款具有小额、分散、贷款成本高、管理难、费用大等特点,作为服务“三农”的农村金融机构,就成为风险的主要承担者,而信用贷款的高风险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使各涉农金融机构信贷员产生了“慎贷”、“惧贷”的思想意识。
三、对策和建议
(一)升级完善农户信用信息系统平台
针对系统平台存在的问题,应成立《农户信用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工作小组,由征信、科技、货币信贷、调查统计等职能部门组成,抽调专人,提出《农户信用信息系统升级业务需求书》,实施系统升级改造,统一解决系统运行中存在各类问题,使系统平台的核心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二)推动设立专业信用评级和担保评估中介机构
随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在深化农村改革方面提出的重大理论和政策突破,应鼓励成立由政府出资、个私独资或股份制等形式的县域融资担保、评估公司。按照“自愿参与、金融机构推荐”的原则,推荐融资性担保、评估公司参加试点。探索推进承包地、承包经营权、住房财产权等的抵押、担保、转让,促进银保共享评估结果,疏通农户与金融机构融资对接渠道,有效解决融资障碍。推进县域引进、设立信用评级机构和个人征信机构,征求银行对评级机构实力、评级指标体系、评级等级确定等方面的意见,统一评级标准、严格作业,确保评级和信用报告质量,实现评级结果在金融机构的共同认可。
(三)对农户信用信息和信用等级评定实行动态管理
一是农户的家庭基本信息、资产负债信息、收支信息、贷款信息、担保信息等发生变动的,由各金融机构在发放贷款时应按照人民银行统一的指标要求,采集、完善农户信息,做到实时更新,确保系统中农户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二是在日常信息更新过程中,要充分发挥乡(镇)、村的组织作用,农户的基本信息、房产信息、种养殖信息以及其他社会信息发生重大变化的,由各行政村干部适时采集审核后,送当地涉农金融机构进行信息更新。
(四)大力推进非银行信息采集工作
加强与财政、保险公司、卫生局、人社局、工商、税务、法院等部门的联系与合作,共同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将农户在经济社会活动中出现的各类不良信息及时采集到农户信用信息数据库,对出现严重违约的农户制定出相应的制裁措施。
(五)充分发挥政策的扶持效应
一、群众“信用”意识普遍增强
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县委、县政府率先垂范,在财力非常紧张的情况下,归还乡镇政府、学校在农村信用社的陈欠贷款283万元。同时,由县纪委牵头,对党政机关干部银行贷款进行全面清理,共收回贷款1350万元。这些举措,极大地提高了政府的公信力,增强了农民群众金融意识和信用观念。各乡镇都把“信用村”作为发展地方经济的无形资产,想方设法帮助信用社清收不良贷款,形成了良好的信用氛围,目前全县已初步形成以农村信用户为主体,信用社、乡(镇)政府、村委会和农户“四位一体”的社会信用服务体系。
二、农村信用社营销机制进一步优化
农户信贷评分体系不仅对信贷相关信息进行评分,而且对家庭信息、综合信息等能表明农户非信贷情况信息进行评分,从而能更全面、更准确地对农户进行评价。信用评价体系推动了信用社贷款营销机制的变革,促进了信用社资金的合理使用,扩大了信用贷款的覆盖面,有效满足了农民的贷款需求。
三、金融服务经济的整体水平不断提高
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旬阳县建立了“创业贷款”和外出务工人员贷款制度,加大了对农村进城务工经商户、小型加工户、运输户和其他与“三农”有关的城乡个体经营户创业金融信贷服务和支持力度;试点推行林权抵押和流转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制度,拓宽了信贷条件;建立了“订单农业+信贷”服务模式,大力支持烟叶等主导产业发展;推行“富秦家乐卡”业务,实现了信贷消费一体化,还款还息智能化,开辟农户小额贷款“绿色通道”;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共评定授信个体工商户1842户,授信总金额3万元,组成“信用共同体”349个1109户,占授信总户的60.21%,有效破解了个体工商户贷款抵、质押不足的瓶颈问题。
四、密切了社群关系
信用工程建设不但给农民、个体工商户提供了经营资金,而且送科技、送信息,架起了信用社与客户的连心桥,使群众体会到信用社是“农民自己的银行”,使社村、社群关系更加融洽。信用工程创建为农村信用社赢得了支持,赢得了地位,各村普遍与农信社建立了良好的互信关系,村级企业和村民的闲散资金,绝大部分存入信用社,壮大了农信社的实力。信用社以解决农民贷款难的实际行动,赢得了良好信誉,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有效地促进了自身发展。
关键词: 农村经济;信用体系;路径选择
中图分类号:F832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4392(2008)05-0040-02
农村经济的特殊性和与社会化生产的融合趋势,使农村信用体系在建设与发展过程中显现出区别于普遍的社会信用体系的特征。因此研究适合农村经济特点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必须考虑到农村现实的金融生态环境,掌握农村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呼伦贝尔市大兴安岭东的扎兰屯市、阿荣旗、莫旗农业三旗市作为全国重要的商品粮基地,在全国粮食生产中占有重要的位置,表现出较强的以农户生产为主体的典型的农村经济特点。本文通过对以上三个典型农业旗市的个案调查,试图分析弱质农业经济催生的低效农村金融市场信用供给不足难题,探寻适合农村经济金融特点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理想路径。
一、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现状
(一)基于农户信誉的单纯信用供给方式得到普及
2002年岭东农业三旗市率先开展试点小额信用贷款业务,截至2007年末,共评出信用镇3个,信用村69个,信用户74183户,分别占所辖镇、村、户数的8.8%,14.3%,42.3%。为信用户发放贷款(信用)证60637本,占信用户的81.7%。小额信用贷款余额7363万元,占2002-2007年农业贷款增量的15.6%,占农业贷款存量的9.06%。历年小额信用贷款还款率达到99%以上。小额信用贷款的推行,改善了农村信用供给机制,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创造了讲诚信的社会风气和氛围,为信用关系的完善提供了激励。
(二)适应农村特殊社会结构的信用关系逐渐成熟
作为补充实物抵押融资方式的信用产品,农户联保贷款开展较早于小额信贷,在农村具有更广泛的应用基础。截至2007年末,岭东三旗市联保贷款余额7639万元,与小额信用贷款额度相当,占农业贷款存量的9.4%,解决了15%非信用农户的信贷资金需求。农户联保贷款的推出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民有效抵押资产较少、贷款担保难以落实等问题,使原本农户个体的“无效信贷需求”转变为多个农户组合的有效信贷需求,拓宽了融资渠道,同时,联保贷款在一定程度上也弥补了小额信用贷款单笔信用额度不足的问题,促进了农村信用关系的加速形成。
(三)农村信用社独撑农村金融市场格局难以改变
随着商业性金融支农力度的迅速减弱,农村金融服务由农村信用社一力承担,农村信用供给严重不足。据调查,岭东三旗金融机构营业网点较最多时缩减了40家,目前剩余的67家信贷网点中,仅农村信用社就占63家。农村信用社历史包袱沉重,不良贷款比例高达18.6%,可用资金严重不足,2007年农业贷款投入仅占农业生产资金需求的30%左右,难以满足农业生产资金需求。农村金融市场金融机构体系的萎缩为农村信用社留下了发展的空间,但同时也造成了金融服务的真空,作为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农村信用社步履维艰、其实难副。
(四)社会范围的信用风险共担机制健全尚需时日
由于农业生产的天然高风险、低产出弱质特征,农村信用市场需要更多的风险防御措施,信用担保组织与风险保障机制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中更加不可或缺。但受经济、社会二元化发展格局影响,农村信用担保机构刚刚进入农村,农业信贷保险、农业生产保险惠及农村尚需时日。据调查,岭东三旗市34个乡镇、482个村、175517户农户,仅有2家担保机构,提供担保15笔,平均每笔担保金额76.7万元。信用担保并未照顾到小农户、小生产,有效担保供给不足,大大地削弱了农村信用主体之间的互信基础与合作空间。
(五)乡镇政府信用缺失问题短期内难以解决
98-99年洪涝灾害期间,岭东三旗村镇政府组织通过承贷、介绍、担保等形式向农村信用社的贷款沉淀达7102万元,占目前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的37.5%。以上贷款,由于乡镇机构撤并导致承贷主体发生变化,政府资金缺乏,主动还贷意识差等原因,短期内难以归还。巨额的乡村债务,降低了农村政府和地区的信用度,使农村信用社背负了巨大的资金压力,农业生产难以得到及时有效的信贷支持,农村金融的发展和信用环境的改善受到制约。
(六)农村信用市场法律维权难成为一种普遍现象
农村金融机构债权保全的过程中,多、执行难情况普遍,大部分贷款判决却执行不了,能执行的少则几个月,多则一年以上。即使能够执行,信用社用在诉讼、接收、保管、变现等环节支付的各种税费基本已达到抵贷资产价值13%左右。
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路径选择
(一)健全农村金融机构体系,补充农村金融市场授信主体
巩固和发展农村信用社农村金融的支柱作用,规范发展农村非正规金融,引导商业性、政策性金融增加对农村的信用供给。建立以政策性、商业性、合作金融为主体,以民间借贷组织为补充,多层次、多渠道的适应“三农”经济发展的金融机构体系,提升农村金融的战略地位,形成在农村国有金融商业化改革取向背景下的农村金融市场竞争环境。
(二)拓展信用建设平台,将农村信用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加快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充分利用征信系统的网络优势和技术优势,加快建立农户信用档案,推动建设农户信用评价体系,将征信系统建设和征信服务覆盖到农村金融市场,为各金融机构服务农村金融市场提供条件。
(三)完善社会信用风险分担机制,保障农村经济融资权利
完善农户联保制度,扶持建立农村信用担保机构,设立各种形式的担保基金,解决贷款抵押不足的问题。引入政策性、商业性保险机构,鼓励生产者建立互助保险机制,分散和减少支农贷款风险和损失,解决农村信用供给不足问题,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四)建立健全激励和惩戒制度,培育健康农村信用文化
通过加大诚信宣传,鼓励开展信用乡(镇)、信用户的创建活动,推动建立奖励守信、惩戒失信机制,提高农村社会的守信意识、法制意识,培育农村信用文化,规范农村信用秩序,净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
(五)强化政策及法律的配套支持,改善农村信用交易关系
加快信用立法,完善相关法律,加大地方部门对金融维权的支持力度,严厉打击经济主体的失信行为,切实维护金融市场信用关系,形成有利于保护债权人、守信者,打击失信方的信用规则。使经济行为主体在维护正当权益上有法可依。
【关键词】农村信用体系 问题 措施 建设
随着新农村建设的快速发展,农村信用体系的建设已经越来越受到广大群众的注意,如何才能够加快农村信用体系的建设,才是当前农村建设当中需要注意以及面临的重要问题。
一、当前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社会失信导致惩戒机制不健全
我国已经步入了经济转轨的阶段,在这一时段很容易忽视建设信用有关制度,并且法制体系建立还有待欠缺,导致没有强烈的执法力度与之配合,也使得在市场经济当中有软约束的出现,而违约的收益已经超过了成本收益。在如今的新农村建设中,还没有太多的法律、法规来支撑信用体系的建设,使得个别失信的情况出现,却得不到惩罚(如没有按期偿还),有关人员按照相关的程序收取时,反而会增加相应的成本支出。
(二)征信体系建设中的有效载体不足
在当前社会中,对于农村征信体系的建设当中,大多数时候还是依靠信用社中农户的小额货款这一载体,没有完整的管理体系支撑,管理体系的缺失导致难以及时地了解到农户的基本情况,从而也不能够及时地进行指标评级、口径采集等相关的监测。在农村,信用社承担了绝大部分的征信任务,所以也会有大量的成本使用。当在政策不能够得到相应保障的时候,征信也难以保证其主动性、能动性以及积极性,农村信用社也会尴尬的面对多征、少征、征与不征这一局面。
(三)农民欠缺征信意识,宣传工作难以进行
根据笔者对1000家农户的随机调查来看,大部分农民缺少征信认知,其中:45%的农民不了解征信含义、48%的农民对于信用社要求的提供的个人隐私以及企业的商机表示反对。并且,农村中从事信贷工作的人员较少,也缺乏必要的管理机构,有限的几个人需要完成农户调查、进行核实、填写表格、建立档案、发放证件等一系列的工作,使得信用社根本没有时间进行宣传,使得宣传工作严重滞后。
(四)征集难,难以打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在现在的农村,企业领导以及农民普遍受到了素质、思维等多方面的影响,脱离不下传统的“衣衫” ,对于市场当中对征信的特征与要求的认识程度都处于表层,导致农村征信缺少客体来加以支撑。此外,由于农村经济发展速度缓慢、资金积累不足、农民平均收入增长趋势偏低,也严重的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应当尽快地加以改善。
二、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思考
(一)加快系统程序开发与征信网络的建设
其一,由省级信用联社牵头,以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数据接口的相应规范作为建设依托,科学的组织、调配基层的人力、物力与财力,加快数据库系统软件程序的开发,为之后与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数据对接做好准备;其二,当开发系统推进之后,建立中心城市与省级数据库网络系统,然后推广到农村金融机构当中。
(二)发挥政府职能整体合力
其一,充分发挥地方政府职能,拓宽整体建设活动渠道以及收集、核实原始信息,大力推行以及培育存“两委”、农民以及农村企业良好的信用意识;其二,在信用建设当中,政府部门做好带头作用;其三,作为政府部门的领导需要尤为的重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以及亲身参与到建设工作当中;其四,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确保信用制度的相关建设;最后,积极配合司法部门,采用新闻媒介的表光、停贷、吊销营业执照等来处理恶意逃废金融债务的企业以及个人。
(三)健全相关法律、法规
其一,国家应当尽快颁布相关的征信制度以及相应的配套法律、法规,采取合理的法律手段保证征信制度能够得到和谐的发展;其二,制订出相应的《信用法》、《货款法》来约束农村企业、当地政府以及个人等参与到金融市场的行为,对于违法犯罪的行为给予严厉的打击,保障货款人的相应义务以及权力。
(四) 加快配套机制建设
针对农村的特殊条件,考虑到对原始信息数据收集难度高、核算难度高的问题,可以建立出《农村信用数据库原始信用采集核算办法》,并且需要明确采集者以及有关核算部门相关的权利以及义务,采取统一的方式,建立出信息失真能够快速反映以及储存保密的有关机制等。只有建立出一套适合农村金融机构的配套机制才是当务之急,建立岗位征信制度,严格规定对原始的资源数据的收集、调查等,并且针对农信信用体系建立出相应的评估体系。
(五)做好信用户评定和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工作
在农村乡镇政府的有效组织之下,对于农村信用用户的评定、信用村建设以及体系建设都需要纳入到本乡镇的工作计划和目标当中,也需要作为政绩的相关考核的标准。积极发挥出领导以及代表的作用,因为他们对于农户的实际状况最为熟悉,也有相应的人缘和地缘优势,对于农村信用体系的建设也有着重要的作用。
总之,在当前的农村信用体系的建设当中,还存在其他方面问题,笔者只是针对自身遇见的情况做出了分析。在未来新农村的建设当中,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必将面临更多的困难与挑战,这还需要有关专业人士的不断努力,才能够更好地促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创造和谐新农村。
参考文献
[1]陈前鹏,江山.完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J].知识经济,2011,(07) .
[2]张瑞怀.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应解决好五个问题[J].中国金融,2008,(15).
关键词:涉农金融;互联网P2P;农村信用体系;思考
一、当前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民信息采集困难,数据真实性难以保证
一是部分农民缺乏金融知识,对金融机构贷款认识不到位,不易达到贷款需要的标准,多数短期借贷都通过私下的民间借贷或亲戚朋友的短期筹措,与金融机构难以发生借贷关系,导致很多农民在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报告都毫无信息。二是欠发达地区的农村由于农业经济不发达,农民外出务工人数日益增加,部分村庄几乎变成了“空村”,只有老人和儿童留守,而留下的群体除了偶尔与金融机构发生存取款关系外,很难产生借贷关系,外出务工人员和留守人员的征信信息很难采集到位。三是大部分农民比较注重个人隐私,不愿意过多透露个人信息,在金融机构采集征信信息时,不愿填报或少填报个人信息,涉及信用、工商、保险等信息难以获得。四是信息采集人员个人工作水平参差不齐,部分农村信贷人员对农民信息采集不够重视,甚至存在主观推断等情况,使部分关键信息缺失或失真,使得相关信息无法有效使用。
(二)农民信用意识淡薄,信用体系建设基础不足
我国农村地区广阔,农业人口众多,再加上我国金融信用产品的推广使用起步晚发展慢,对于农村地区的信用观念推广与农民信用意识教育还不到位,很多农民对信用记录还不够关注,重视程度不高,对信用记录不良造成的后果还未有充分的认知。同时,受农村地区经济发展落后等因素影响,农村地区尤其是欠发达地区的农村地区整体信用意识不高,逃废债务、合同违约、商品交易主体之间失信现象依然屡见不鲜,甚至为了逃避信用记录的制约,一些人不愿意参与信用信息征集、评级等业务,或者消极对待信息征集,提供虚假信息。
(三)金融机构信贷门槛高,多数农民被排除在信用体系之外
多年以来,农村信用体系的建立主要是由金融机构来完成,民营机构几乎很难插足,也没有足够的条件开展工作。长期以来,金融机构为防范信用风险,多数信贷产品是以足值的抵押物、质押物或担保为前提的。但农村地区由于土地使用权、房产等物品无法进行抵押,无法有效流转变现,导致大量农户得不到足够的金融服务,无法使用金融机构信贷产品。而为增加金融信贷服务成立的担保机构数量少、规模小、业务滞后、发展不充分,现有的多数担保机构未能惠及农村地区。此外,大部分担保公司已经基本放弃了农户贷款的担保业务,更加关注县级以下企业信贷,这就使多数农民无法通过信贷服务进入到征信体系内,也无从被采集相关信用信息,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难以快速发展完善。
(四)社会参与度较低,农村信用体系创建氛围较弱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程,涉及部门、环节较多,由于缺乏法律、法规的硬性制约,各部门参与的积极性不高,涉及企业及个人的工商、税务、电信、法院判决、缴水电费、拖欠工资等相关信息的采集都存在着相当大的难度,虽然从农村居民到涉农政务机关都深知农村信用体系的重要作用,但由于构建完善的信用体系不仅需要有长期的规划和安排,也需要确定牵头部门组织各机构共同推进。同时,农村民间信用体系多以亲戚、朋友或同乡、同村的口碑为主,多是隐性的民间口传信用的形式存在,缺乏固定的记录载体和记录机构,海量的数据采集、分析、使用都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更需要大量资金和各种成本的投入。因此,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农村碍于牵头部门和资金约束,信用体系建设推广难度高居不下,社会参与度大大下降,严重影响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进程和效果。
二、涉农互联网金融P2P的征信建设特点
(一)立体化,提升了征信的全面性
一是信息内容更广泛。涉农P2P,如翼龙贷网,除了传统的人民银行征信报告中反映的情况,还记载了农村借款人的家庭人口信息、职业信息、经营项目信息、学历知识水平、家庭房产情况,资产负债状况、现金流情况、经营能力情况,基本上尽可能全面反映借款人真实的农业项目经营情况。二是图像化保存。除了采集的信息以纸面和表格形式保存外,翼龙贷还以照片和视频形式进行征信信息采集,主要包括其长期居住地、住所、经营场地、家庭人员等方面的照片信息,同时还在借款人注册申请贷款时对其进行视频录制,采集动态信息,并在确认借款时二次采集借款人视频信息,打破了原有纸面记载的模式,实现了纸面、照片、视频三种形式的信息采集。
(二)关联化,解决了信息采集难问题
翼龙贷网的信息采集和贷款审批前置条件是以家庭为单位,借款人需要提供全部家庭信息资料,户口本、夫妻双方身份证、土地使用证、农村房产证等资料,而且借款的相关资料文书必须有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才能生效,在夫妻双方不足以达到借款条件时,可以采取担保人担保形式,增加至少一个人的信息采集和签字确认。这样,一次借款申请就可以采集到一个家庭至少夫妻双方的征信信息,有担保人的情况下还能再增加一个人的征信信息。
(三)普惠化,扩大了征信采集覆盖面
作为涉农P2P,翼龙贷网95%的客户来自于农村地区,其特有的以家庭为单位的信息采集和风控模式不断扩展了其在农村地区的覆盖面。涉农互联网金融P2P企业,对银行流水、可抵押资产等原有金融机构必须达标的部分风控指标进行了弱化处理,充分利用了农村地区农户血缘关联关系密切、重视乡村内社会声誉等特点,转而采用具有农村特色的家庭化、立体化等风控手段,将大量被传统金融机构信贷产品高门槛拒绝的但资质优良的农户,通过特有的产品模式和风控手段,纳入到互联网金融P2P的服务范畴内,有效扩展了农村金融服务的覆盖面。
(四)模型化,推进农村信用体系科学发展
大多数P2P企业都通过数据模型对借款用户进行评级,以翼龙贷为例,通过借款用户的年龄、学历、家庭人口结构、联系人反映情况、住房和经营情况等数据,结合众多案例的实际情况,进行科学的模型设计,除了传统的金融机构采集的数据外,还将借款用户在互联网中留下的信息与痕迹作为征信信息进行收录与分析,形成综合化大数据。通过数据整理与分析,对借款人进行自动化的网络评级,翼龙贷将众多借款人分为A、A+、AA、AA+、B等十二个级别,对不同级别的借款人结合借款期限审批不同的借款额度和利率。
三、进一步推进涉农P2P征信发挥作用的政策建议
(一)充分发挥人民银行在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
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充分发挥引导、推动和管理作用,推动地方市县两级政府积极构建地方征信体系和较为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对地方建设征信体系的建设,人民银行要提建议、做方案,积极协调配合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突破原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常用的宣传教育、强化惩戒等原有套路,将相关P2P征信信息系统纳入地方社会信用建设的工作规划和方案中。
(二)鼓励规范合法P2P在农村地区落地
作为地方政府和金融管理部门,应主动接近和认知互联网金融,更要深入了解本地P2P企业的运营模式和风控模式,鼓励规范合法的P2P在本地落户,尤其是主动深入扎根三农的P2P企业,更要鼓励其发挥为农村地区输血和完善农村信用体系的重要作用,在人才供给、办公、工商、税收、市场拓展等方面给予相应的优惠条件,以此弥补其对地方传统金融的服务空白,从宏观层面延展征信体系和社会信用体系的宽度和深度,提供更多更符合市场机制和科学风险定价的金融产品,使其从市场角度进一步完善多层次的金融服务体系,为实体经济、中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提供持续、稳定、深入的资金支持。
(三)规范涉农P2P用户信息采集的管理
当前多数P2P企业都将客户信息纳入到上海资信成立的“网络金融征信系统(NFCS)”中,P2P企业可以通过查询服务共享其他企业提交的客户征信信息。一方面,要对纳入系统的涉农P2P企业应进行严格的约束与管理,划清个人信息采集的范围与界限,保持对P2P企业信贷客户的个人人格和隐私的尊重,严防信息的泄露对借款与理财客户造成不良影响;另一方面,征信管理部门也要对涉农P2P企业开展的征信业务进行管理,对没有纳入NFCS系统的,要尽快要求其加入系统,对未经允许私自采集并泄露或公开售卖客户个人信息的行为进行严厉管控与打击,严防负面效应。
(四)强化征信信息交流共享与对接
10月中旬,人行济南分行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山东省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推动山东农村信用环境持续优化,建立健全与农业产业化、集约化、现代化发展方向相匹配的信用服务体系,引导信贷资金更好地支持“三农”,促进全省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 (刘伟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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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快支付环境建设,推动农信银业务稳健快速发展,泗水联社立足欠发达山区农业县实际,积极采取多种有效措施,通过加大宣传、强化培训指导、完善考核奖励机制等举措,有力地推动了农信银业务有序开展。仅2012年第3季度,该社农信银业务达11402笔,业务量居全市首位。 (陈恩焕 苏展)
农行余干支行积极防范银行卡案件发生
农行江西余干支行通过向客户派发宣传单、用卡指南小卡片,在网点张贴在自助设备区域张贴宣传画、用卡注意事项等方式,加强对持卡人安全用卡知识的宣传。该行要求大堂经理和保安,加强对客户安全使用自助设备宣传和引导,提醒客户随时注意保护自己银行卡密码等资料安全。同时建立和完善自助设备的安全巡查制度,对周围环境复杂的自助设备增加巡查次数,在节假日、双休日以及夜间时段,进行昼夜巡视。 (周锋荣)
江西宜丰联社积极开展“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活动
为进一步增强金融消费者保护服务意识,构建和谐金融关系,树立农村信用社良好社会形象。根据省联社《江西省农村信用社“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2012年10月11日上午,江西省宜丰县农信联社组织开展了“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主题公众教育服务活动。由风险合规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一起,以“助推小微、三农金融服务月”为主题,以目标客户为重点,集中宣传县农村信用社服务“三农”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政策、特色服务和产品、服务流程。
(李卓英)
湖北省黄梅县农发行9月份投放收购资金2亿余元
9月下旬,黄梅县农发行未雨绸缪,积极请调粮棉油收购资金,支持湖北康宏粮油食品有限公司、湖北力达纺织有限公司、龙感湖翔达油脂有限公司等11家产业化龙头企业入市收购。共计投放粮棉油收购贷款20219万元,其中,政策性粮食收购资金1160万元,准政策性粮食收购资金5967万元,棉花收购资金13000万元,小企业贷款92万元。 (费得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