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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师范学院学院在第四学期为统计学专业开设了计量经济学这门课程,每周4个(3节理论课+1节实践课)学时,共68学时。计量经济学是经济、统计、数学交叉结合的学科。其内容体系分为:单方程计量经济学模型、联立方程计量经济学模型、违背基本假设的模型、时间序列分析等内容。该课程开设目的在于让学生基本掌握现代经济学分析与研究理论及方法,能够应用计量经济学模型理论知识分析解决实际经济问题。经典单方程计量经济学模型主要包括线性回归分析、违背基本假定的经典计量经济学模型及联立方程计量经济学模型等。计量经济学课程在内容体系与数学分析、高等代数、概率统计、西方经济学等紧密相联,我校目前的教学以教师讲授为主,学生被动的学习。
2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第一,计量经济学是以经济学理论为理论基础,以现实观测数据和实验数据为支撑,利用数学、概率统计等方法,依据计算机技术,来研究分析伴有随机因素效应的现象的定量关系和发展变化的统计规律的一门学科。计量经济学作为西方经济学的新的一个分支,西方经济学为其发展奠定了的理论基础,西方经济学中关于对经济变量之间质的分析是计量经济学进行定量研究的前提。数学与概率统计是计量经济分析、理论研究的主要工具,计量经济学在的建立与选择时,很多地方需要用到数学的方法和技巧。但在实际教学中,仅注重计量经济学模型的求解及检验方法,而忽略模型建立的经济学基础;仅仅强调模型的设定是正确的,但是却没有教会学生如何去检验模型是否正确;同时,也未将经济学基础考虑进来。第二,目前的教学过于强调“重思想、重方法”,把必要的数学过程与技巧只是作为解决计量经济学基本思想的工具,不过分强调,而是着重于基本思想和解决问题思路的分析。第三,在教学时,并没有将计量经济学方法应用到实际问题中进行实践。在上机课上,让学生自己操作Eviews软件对课本习题进行操作练习,并写实验报告,训练了学生的动手能力,但是学生并没有机会将所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实际的经济问题中,计量经济学的教学理论在一定程度上与实践相脱节,相当一部分学生在使用计量经济学方法处理经济问题时,感到迷茫,也不知运用相关软件来完成计量经济学的运算,即使能够运用软件,却不知该怎样解释与分析模型的结果。
3计量经济学教学措施
通过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进一步使学生达到掌握经典的计量经济学模型理论和方法,了解计量经济学理论与方法的新发展;要求学生能够应用简单的计量经济学模型和方法,对实现经济数量关系进行实证分析;为继续学习高级计量经济理论、方法打下基础。
3.1理论与实验教学的互动发展
提升教学效果加强理论教学,同时开展创新实验教学,理论教学与实验教学的互动、协调发展。
3.2以"任务"驱动教学
课程理论知识、使用专用软件、提出研究问题、解决研究问题为计量经济学课程教学的四大任务。带动学生的自主创新及动手能力,适时的给学生布置任务,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3.3划分和挑选教学内容
对计量经济学教学内容的层次划分进行反复讨论和界定,形成分层次的课程教学体系。
3.4教学和考核形式的改革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发展,客观上为经济学的研究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学逐渐成为显学.理论经济学特别是对西方古典经济学、新古典经济学、制度经济学的研究成为当前研究的热点。与此同时,应用经济学的发展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货币银行学、产业经济学、计量经济学、农业经济学等学科研究者甚众。在我国,经济学研究进入了一个繁荣时期。
然而,研究流通领域经济运行的流通经济学却于上个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陷入了低迷状态(纪宝成,2001)。21世纪是商业的世纪,正是大商业、大流通、大市场形成和发展的时代(黄国雄,2002),流通经济学的研究却陷入了贫困状态(夏春玉,1999)。应该说,市场经济条件下复杂的、多样的流通实践更加需要正确的流通理论予以指导,研究流通理论应该得到重视,流通理论应该得到大发展。但现实却是:流通经济学被作为三级学科,流通经济学的博士点为数极少(只有中国社科院、中国人民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几个单位),全国大部分高校砍掉了流通经济学专业,或改为市场营销,或改为国际贸易,或改为产业经济学,如今,保留流通经济学专业(贸易经济)的只有16家。流通领域研究的专业期刊只有几家,即《财贸经济》、《商贸经济》、《中国流通经济》、《商业时代·理论版》、《商业研究》、《商业经济与管理》(其他流通类期刊流通方面的文章所占比重大大减少)。
这种现象不能不令人思索。为什么在市场经济大发展,流通成为社会再生产的重要环节,成为国民经济的先导产业(刘国光,2001)和基础产业(黄国雄,2002)的时代,流通经济学却被社会遗忘,却出现了流通研究的低潮?夏春玉(2000)提出了四点:一是生产者与消费者直接见面的假设使流通从新古典经济学的视野中消失;二是经济学的格式化过程间接影响了经济学对流通的关注和研究;三是经济现象的复杂性和经济学家认识能力的有限性限制了经济学关注流通的视野;四是马克思的流通理论并不是完整的流通理论。全国高校商经教学研究会主持的《关于贸易经济学科建设的思考》课题报告(2001)认为,西方理论缺少对交换问题的专门研究和马克思流通理论的一般性未受到应有的重视是流通经济学出现低潮的主要原因。纪宝成(2001)指出,对贸易经济学科冲击既有内部因素,又有外部因素,内部因素表现在:学科分离,内外贸专业的分离;缺乏与新学科、新专业的相互协调;非盈利专业与盈利专业相混淆;队伍建设问题。外部因素有:政府机构改革,撤销了贸易局;教育部对专业目录的调整;盲目照搬别国经验;教育学科的重理轻文等等。
这些认识也许并没有抓住流通经济学贫困的要害。首先,西方古典和新古典经济学一刻也没有放弃对交换贸易的研究,从重商主义的自由贸易论到亚当·斯密的劳动分工交换论,从德国历史学派的贸易保护论到埃奇沃思方框交换契约论,无不充满着对交换、贸易的研究。西方非主流经济学,如新制度经济学也是从交易出发,研究交易费用和产权的关系,核心是研究制度和交易费用在交易中的关系,而且康芒斯把交易分为三类,其中一类就是平等的交易即交换,杨小凯、黄有光(1998)等人还尝试从分工交换的角度研究流通,杨小凯指出,如果交易效率得到提高,则国内贸易将因一国之内的分工水平提高而产生。但如果交易效率提高幅度不是很大,则在没有形成全国统一市场时,贸易可能在各个地方性市场内进行。随着交易效率的进一步提高,全国性市场便因分工水平的提高而产生。如果交易效率继续提高的话,则高效率的分工水平便会要求更大的市场规模与之相适应,此时局限于一国市场之内的贸易和产品交换无法充分利用高水平的分工经济,因此国际贸易便会从国内贸易中产生。其次,马克思的流通理论是十分完整的流通关系论,马克思从商品的二重属性开始,从分工入手,详细论述了商业资本的流通和商人、商业的地位和作用,阐述了商业劳动的性质和商业利润的来源,研究了商品交换的一般规律,同时还创造性地研究了国际贸易问题。再次,内外贸学科分离本身有一定道理,因为国际贸易毕竟是不同国家的经济贸易交往,这种贸易和国内贸易不同,它时时要受汇率、关税、国家的贸易政策所制约,因此,在研究领域上与国内贸易有相当大的区别;教育部对学科调整并不会妨碍一个学科的深入研究,只要这个学科是具有生命力的,就会形成研究群体。一个显著的例子是入门对制度经济学的研究,教育部并没有规定理论经济学中有制度经济学的学科,然而还是有众多学者乐于从事这方面的研究。
可见,流通经济学的贫困问题还是要从流通经济学的内部人手才能解决。本文尝试从核心概念和学科研究对象的角度进行分析,运用经济学方法论,以新的研究范式建立一套较为完整的流通经济学的理论框架,以求教于国内专家同仁。
二、流通经济学的核心概念
任何一种规范的经济学研究必然有其核心概念,该概念是对众多经济现象的高度逻辑抽象,概念必须以事实为基础,同时又是对事实的高度概括。
商品流通是连续不断的商品交换,是以货币为媒介的商品交换。马克思指出,“每个商品的形态变化所形成的循环,同其他商品的循环不可分割地交错在一起,这全部过程就表现为商品流通”。可见流通应该作为流通经济学的核心概念。因为它反映了商品流通的实质,更能体现出流通经济学的学科特点,具有较强的解释力。这表现在:商品流通这一概念反映了商品运行的过程,而且是社会化大生产中商品多次不断的运行,因此商品流通更能反映出交换在社会再生产中的中介沟通地位,错综复杂的商品循环更能反映出流通的复杂性,才需要探究商品流通运行的规律,研究如何有效地处理好商品所有者之间的关系,合理分析商品流通的资源配置。这一概念,既包括了交换,又涵盖了市场,还暗含了商业出现的必然性,因为如此复杂的商品交换没有媒介商品所有者的商业是不可想象的。可见这一概念,具有高度的概括力,应该成为流通经济学的核心概念。
对流通的专门研究,是政治经济学所难以涵盖的。因为政治经济学虽然也研究商品流通,但它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揭示商业资本的增值和生产关系,政治经济学的核心概念是资本和剩余价值。西方经济学也研究交换和贸易特别是国际贸易,而且形成了一套系统的国际贸易理论,如要素禀赋理论、比较利益理论、H-O理论等,但它侧重于把交换看作一种外在的机制,没有触及商品流通的内核,把国际贸易作为开拓市场的手段,轻视对国内贸易的研究,西方经济学把一国内的商品流通当作一种黑箱(夏春玉,2000)。因此,流通经济学有必要把流通作为核心概念对商品流通进行专门的研究。
三、研究对象的确定与学科体系的构建
确定学科研究对象是进行科学研究的前提。只有在学科对象确定后,才能确立研究范式,进而建立研究的逻辑框架,才能进行演绎推理,结合实证研究,解决研究对象的问题。目前,对流通经济学的对象有四种观点:关系论、规律论、服务论、主体论。
关系论认为,由于交换在社会再生产中的中介地位,流通经济学一方面要研究流通与生产、分配、消费的外部关系,另一方面也要研究商品流通领域内的商业内部关系。规律论认为,社会商品交换既受普通经济规律的影响,也受流通过程特有经济规律的作用;流通经济学的任务是揭示商品流通活动中的这些特殊规律。服务论认为流通产业是由处于商品交换和流通过程中的所有中介人即商人构成的一个特定的产业,商人从事的活动表面上看来是进行商品交换,实质上是在流通产业内提供以“为卖而买”为核心内容的商业服务活动,即为商品交换和商品流通提供服务活动;既然商业活动的本质是提供商业服务,那么,流通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不应该是商品或商品交换活动本身,而应该是商业服务。主体论以流通领域中的每一个行为主体如商人、商业企业等为研究对象来研究流通领域中的具体问题。
以上这四种研究对象论各有特色,但是都普遍忽视了一点,即作为一门经济学科应该研究资源配置问题。
流通经济学作为一门应用性很强的经济学科,必须研究流通领域的资源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问题。即研究从生产领域向消费领域(包括生产消费和生活消费)推动商品运动的各种行为,如采购、运输、仓储、加工、销售等不断地社会化、规范化最终达到最优化。由于现代流通已经发展成为一个庞大的产业,因此流通领域资源合理配置问题实际上就演变为流通产业的资源配置和利用问题。这里有一个难题,就是流通领域与流通产业的关系。领域这个概念比较模糊,在《资本论》里,流通领域包括两个环节,即G-W阶段和W-G’阶段。在这两个阶段,商品与货币的转化都需要有流通组织的劳动耗费,从事这类活动组织的集合就成为流通产业。因此,研究流通领域的资源配置,具体到流通产业才能够体现出来。从实践来看,人们把研究农业、工业、流通业分别作为一、二、三产业,并分别叫做农业经济学、产业经济学、服务经济学等。所以,可以把研究流通领域资源配置的流通经济学称为流通产业经济学。如果不从对流通领域资源配置的研究过渡到对流通产业资源配置的研究,流通经济学只能是停留在关系论、规律论的层次,无法上升到从产业层面来研究的高度。那么,对流通领域资源配置问题的研究也就难以深入。
明确了流通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就可以大致构建流通经济学的基本框架。第一部分:流通的基本假设。一个学科的发展需要有该学科所公认的基本假设,一个学者的研究要形成一个体系,也必须有贯穿其所有研究工作的一致性假设,否则,其提出的理论模型之间容易出现自相矛盾而难于前后一致。笔者认为,流通经济学基本假设主要有:流通时间节约假设,假设t1<t2,设U1为花费t1给流通企业带来的效用,U2为花费t2给流通企业带来的效用,则必有U1=F(t1)>U2=F(t2);流通费用最小化假设即满足:maxC(x)stC(x)=f(x),U(x)≥U(x0);理性经济人假设,即maxU(x),stU(x)=px-cx。第二部分,研究流通产业组织理论,即流通组织的SCP分析,流通产业组织的博弈分析,流通产业的竞争模型。第三部分,研究流通产业结构,即流通产业的不同业态之间的比例关系,流通产业的规模,流通的空间结构、地区结构的均衡,流通产业布局的合理化、产业的投入产出。第四部分,研究流通产业政策,用IS-LM模型和AD-AS模型分析由于流通产业政策的变动对流通增加值的影响,同时研究各种政策的配套和协调。第五部分,研究流通发展与经济增长的关系。运用计量经济模型分析流通产业的发展对经济增长的总体效应和溢出效应,分析国内商品流通与国际商品流通的相关关系。第六部分,研究流通产业的发展趋势,运用产品生命周期假设等研究流通业未来的发展。第七部分,流通经济学专题,主要研究流通经济学中的电子商务问题,物流现代化问题,全球化背景下流通企业的跨国经营问题等。
四、流通经济学研究的科学方法
经济学理论的本质就是说明社会经济现象的几个主要经济变量之间因果关系的逻辑体系。理论的创新来自对新现象的分析或对旧现象的新解释。既然经济学的理论是一套逻辑体系,那么新的经济学理论的构建就首先要严格遵守形式逻辑内部一致的要求,否则,变量之间的因果关系就无法说清楚。林毅夫(2000)指出,传统的经济学研究经常侧重观点的整理而忽视逻辑分析和推导,经常也只讲个人对某个问题的观点、想法和主观愿望,常以个人的判断或其他经济学家的观点、理论替代逻辑推论,或是以比喻代替推理,所以,难以形成逻辑体系。现有的流通经济学普遍采用的是定性分析方法,而且不重视逻辑分析和推导。有些流通经济学教材和论文还停留在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对策论阶段,许多内容缺乏系统深入的分析研究,就贸然下结论,结果使流通经济学在逻辑结构上十分松散,没有形成一套严密的科学理论体系。这种研究方法,只重视证实主义,而忽视证伪主义的运用,结果造成许多问题甚至使一些基本理论问题也难以形成共识,造成进一步研究的困难。比如对流通与生产的关系的认识,有生产决定论、流通决定沦、生产流通相互决定论等等,一直在学术界难以形成共识,虽然从事流通研究的大部分学者倾向于流通决定论,但是,在工业化时代,在物质产品没有十分丰富,在工业仍然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主要支柱和GDP的主要组成部分的时代,没有严密的逻辑推理和经济数据的有力支持,这种观点难以得到大多数从事经济研究的人的支持。这也是流通经济学一直强调流通重要,流通业是支柱产业、基础产业,实际上却不为政府和社会重视的重要原因。而制度经济学在这方面就做得很好,制度经济学强调制度在经济增长中的关键作用,就是在建立了交易费用这个核心概念的基础上,通过对企业与市场关系的替代的思考,运用西方经济学的基本假设,在严密的逻辑推理基础上推论出科斯定理,从而赢得了学术界的普遍认可。
造成道路交通拥挤的原因有许多,其中最根本的是有限的交通供给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交通需求。
(一)供给1.城市道路交通的公共性。公共物品是指具有非竞用性和非排他性特征的产品。笔者认为,城市道路属于准公共物品,即具有有限的竞用性和排他性。对城市道路的使用存在一个最优规模,超过这个规模以后,原有使用者的效用将受到影响。道路作为一种准公共物品,由于社会边际收益大于私人边际收益,供给短缺长期存在。2.供给因素。(1)意愿不足。城市道路具有准公共性,建设周期长,投资数额大,其投资主体为政府。目前,太原市道路交通的资金来源渠道较为狭窄,政府面临巨大的财政压力。建设资金的匮乏导致城市交通基础设施供给不足。(2)能力有限。一是交通运输网络。前文已述,太原市道路系统结构为方格网式道路网,交通特征为平面混合交通,通行效率较低,立交桥结构简单、功能欠完备。快速路系统尚未完善,中环路通车之前,太原只有滨河东路、西路两条城市快速路。另外,太原市道路建设较为滞后,道路增长速度远远赶不上机动车的增速。道路交通的供给能力十分有限。二是城市空间结构。太原市目前仍为单中心的城市结构,中心区集中在汾河以东中部老城区,柳巷为太原传统的商业中心,具有很强的向心交通吸引力。太原市城市形态停留于单中心圈层结构,呈现出同心圆式向外蔓延的特点。这种“摊饼式”的城市发展模式导致交通流大量集中在城市中心区域,造成了严重的交通拥挤。另外,停车位设计不合理也是造成交通拥挤的重要原因。城区内停车场建设不到位,缺乏专业的标准停车场。有资料显示,城区近90%的车辆面临无泊位停车的窘境,导致占道停车现象较为普遍。
(二)需求1.对公共品的需求过度。如图1所示(见下页),出行者按照私人行车成本(PMC)与私人边际收益(即需求D)进行决策,在二者的交点Q2达到了平衡。而帕累托最优所要求的交通量应为社会行车成本交点与需求曲线的交点Q1。由于道路正外部性的存在,使得出行者对道路交通的需求过度,产生“公地悲剧”。2.需求因素。(1)私人交通出行。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太原市私家车保有量不断增长。如图2所示(见下页),近年来太原市民用汽车和私人汽车保有量增长较快,私人汽车占民用汽车的比重不断上升。据统计,小汽车的道路负荷是公共交通的5—6倍,在承担相同出行量的情况下,小汽车占据了绝大部分的道路资源。私人交通的快速发展导致对道路交通的需求增长较快。(2)其他运输需求。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企业运输、农副产品运输、日常需求品运输等需求不断增加,也是造成交通拥堵的重要因素。
(三)其他因素道路瓶颈、天气原因、信号配时不当、突发交通事件、道路施工等偶然因素易造成临时性和局部性的交通拥挤,不容忽视。
二、太原市道路交通拥挤改善路径探究
(一)改善主体解决道路交通拥挤问题,需要市场和政府同时发挥作用。市场在交通资源配置中应发挥决定性作用,通过价格机制、竞争机制调节道路交通供求,解决交通供求不平衡这一根本矛盾。同时,由于道路交通具有公共物品的性质,政府必须发挥一定的作用,解决市场失灵问题,合理进行城市规划,监督制裁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并通过机制设计,为市场配置交通资源提供良好的环境。
针对本课程目前的现状,将学生进行分层次。A层次学生为具有较好的数学基础且有较高学习热情和较强学习能力的普通学生。B层次学生为基础稍差、被动学习的体育生。C层次学生为有语言障碍的留学生。在教学内容上针对不同层次的学生也要分层。A层次的学生教学中在讲授教学内容的基础上,在教学时可适当增加难度,多进行一些理论推导,强调概念的逻辑和严密性,使学生能深入地掌握一定的数学方法和数学思维。以本科教学大纲为基础,采用较为统一的教学安排,着重为学生打下扎实的数学基础。B层次的教学应当注重实际运用,理论推导一概而过,注重增强课后基本练习题的练习和讲解。C层次的教学着重于基本概念的讲解,尽量多举一些简单的例子加以说明概念含义。同时所有层次都应该在教学过程中根据专业的需要适当地引入统计分析软件的使用,比如Excel、Eviews等辅助课堂内容的深入理解,将理论学习与解决实际问题紧密地结合起来,培养学生灵活运用课程知识的能力。同时,对不同层次的学生采取不同的教学方法、教学内容和成绩评价。教学方法上,A层次教学主要采用启发式教学,注重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根据教学内容调整教学方法,采用类比教学法、案例教学法、形象化教学法等,拓展学生的思维。B层次的教学方法根据体育特长生的特点,将重点放在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上,使学生掌握后续课程所需的基本知识。C层次留学生的教学方法主要是培养学习兴趣,掌握统计思维方法,为后续专业课程的学习打下扎实基础。教学内容上,对体育生和留学生应该以案例教学和实验教学为主、基本原理讲授为辅的教学方式,每个知识点辅助以专业案例帮助其理解,并通过统计软件完成计算和结果展示,以能够熟练掌握软件应用为主。而对普通学生则不应该忽视统计知识的基本原理,达到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的效果,培养同学应用统计知识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成绩评价上,对不同层次的学生建立合理的评价体系。考试是衡量教学效果和教学水平的重要手段,对整个教学过程具有导向性作用。课程采用以各章课后作业、课堂随机测验和期末考试相结合的学生成绩评定机制,平时成绩比例设定范围为20%~40%。对C层的学生,加强平时考核力度,平时成绩所占比例为40%。对A层的学生,可以增加挑战性应用案例和课外作业考核,一般要求学生查阅资料后独立完成,平时成绩比例设定为20%。对B层的学生,平时成绩比例在A、C层次之间。在讲课过程中,结合课堂内容随机出一些练习题,要求学生回答并记录平时成绩。分层次教学可以促进全体学生都得到最大限度的发展,并追求各层次的学生都能获得最佳学习效果。
二、实施多模态教学方法
多模态是指除文本外,包括语音、图像、图表、空间,以及其他可以用来构建意义的各种符号资源,学生通过各个感官综合能力的训练进行学习。这种多媒体形式的应用使得对知识点的掌握比单纯用语言讲授更清晰、更形象、更吸引注意力。因此,多模态教学方式值得大力提倡和推广。因此,在教学过程中使用多模态教学模式,充分调动学生的感官能动性,立体地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从而达到提高学习的效率。根据本院学生实际情况,借鉴国内外课堂教学改革的经验和做法,充分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教学手段,更新教学方法,促使教育技术、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有机结合,形成“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的教育理念。同时搭建互联网学习平台,采用制作网页、论坛、人人网、微博、QQ、飞信等学生流行使用的现代沟通方式进行多模态的学习。利用该平台可以实现实时课程信息、实时交流沟通、在线答疑等功能,学生的疑难问题可以得到及时解决,老师也能及时了解学生的需求。在利用多媒体技术构建多模态教学模式的同时,应该注意肢体语言的配合效果,采用用眼神、手势、语音、语调的变化等其他模态来补充、辅助、强化口头话语,以此达到各模态相互协同的效果,促进教学效率的提高。随着信息技术、多媒体技术、网络技术的发展,网络辅助教学成为了教学改革的新发展趋势。多媒体软件的使用可以扩展学生的视野,增加学习兴趣。因此,在网上设立应用经济统计学课程平台,设立课程主页,主页内容包括课程介绍、统计相关领域基本情况、课堂教学信息等,作为课程的第二课堂,给学生提供课程多媒体课件,课后习题讲解。为不同层次的学生准备不同的辅助教学内容,包括典型的例题和习题以及案例。为各层次的学生准备丰富的数学知识资源,进一步拓宽、加深教学内容,使学生能更深入地掌握一定的数学知识、方法和数学思维。在主页上设置与有关应用统计方面的网页的链接,建议学生课外阅读。电子教案也放在网上,供学生课后复习。同时平台上设立留言板,学生对教学中遇到的问题可以给老师留言,老师也要及时反馈给学生解决方法,让学生在学习书本知识的同时了解统计学在实际中广泛的应用。
三、实践“自主—互动”式教学模式
《应用经济统计学》自主—互动式教学变“以教为主”为“以学为主”,多渠道使学生得到收益。建立开放式课堂教学、互动式研究、探究式深入学习等互动式教学手段有机结合的长效机制,促进学生统计创新能力的提高。设计学生感兴趣、能反映所学专业的、具有可选择性和开放性的案例,鼓励学生自由组合形成研究小组,结合自己的专业和所长选择合适的案例,上网查阅资料,运用所学的统计知识解决实际问题。适当进行案例教学,考虑不同层次学生的能力和需求,每章都提供基本的应用案例和挑战性应用案例,B、C层次的学生以基本应用案例为主,力求通过案例帮助学生复习学过的知识,扩展思维,提高应用统计的能力。对于A层次学生除基本应用案例外,还要安排挑战性案例,使学生拓展自己的思维,挑战运用统计的能力。通过这些课题的研究,学生可以学到很多课本上或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从学生调查收集数据到分析数据、建立统计模型、使用Eviews软件计算、结果分析,最后给学生在课堂上展示成果的机会,通过一系列的实际操作,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和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对知性思维的内在性批判仅仅说明了它的局限性并没有揭示它的真理性,仅此还无法解释它如何是我们认识活动中必不可少的一环。如果启蒙所宣扬的自由能够像黑格尔所说被扬弃的话,那么扬弃这种自由的新哲学就必须能够在论证自由的同时顺利地协调与知性思维的关系,也就是说,在批判性地肯定知性思维方式的前提下,论证自由的可能性。因此,当黑格尔把对哲学的需要界定为“当统一性(Vereinigung)的力量在人的生命中消失,对立丧失了它们的生动的联系和相互作用获得独立性时,哲学的需要就产生了”[4],这种对立就是上文所分析的以知性思维方式为工具的传统形而上学所产生的对立,即知性无法把握作为理性对象的普遍物所产生的对立,以及作为概念的诸规定性自身相互之间的差别,那么作为统一性的哲学就必须能够说明这种对立的相对性,进而使之被扬弃。这就是黑格尔所说的“哲学的最后的目的和兴趣就在于使思想、概念与现实得到和解……它是一种精神的和解,并且是这样一种精神的和解,这精神在它的自由里和在它的丰富内容里把握住了自己的现实性”[5]。为了达到这一目的,黑格尔所采取的论证策略是:把哲学的发展界定为“返回自身的圆圈式发展”。一方面,这个圆圈式发展意味着哲学作为克服了知性思维方式对立性的统一性体系,在其开端处同时也是一种统一,而这种统一同时必须能够向前发展推演出知性的诸规定;另一方面,这种知性的规定作为总体的一个环节又是必不可少的,但仅仅是总体的一环而已,它必须能够向前过渡到统一性之中。所以,这个最终的统一性原则摆脱了抽象性,是一种具体的统一性,之前的对立的知性思维方式也被统摄在其中。这种统一性思想并非黑格尔首创,而是斯多葛学派关于统一性思想在当时德国学界影响的结果。迪特•亨利希认为,斯多葛学派关于自然的统一性学说通过一定的阐释方式,甚至能够揭示黑格尔哲学中的核心思想[6]。他认为如果把该学派中的统一性思想(它被表达为“多中之一”,即“henpanta”)与其“熟知自身”(oikeiosis)的思想相结合,就能阐释一种观念论意义上的理性存在者的思想。首先,“多中之一”所表达的就是宇宙多样性的统一性,必须贯彻在一个统一性原则之中才能得以保证。这个统一性原则,就是各个有限的部分之间互相的“化学混合”(chemicalmix-ture),通过这种混合,产生了一种新的质,即统一性。因此,宇宙的统一性原则是渗透在它的各个组成部分之中,但不能被还原为各个组成部分。其次,人类只有在熟知自身的情况下才能保存自身,如果不能熟知自身就意味着一种自我异化(allotriosis)的状态。这种熟知只有通过自身意识成功地反思并了解自身在世界中的位置之后才是可能的,达到这种状态的存在者就是理性的存在者。显然,斯多葛学派对这种意识的状态的界定与黑格尔关于意识最终状态的概念并无本质的区别。当然,斯多葛的统一性思想还只是初步的自然哲学,它并没有结合认识论去探讨参透其中的统一性原则是否能够被认知的问题。如果不能够在思维本身当中证明这种统一性原则是可以认识的,那么关于它可以认识的论断就很容易走向神秘主义,例如通过神秘的启示等方式获得。黑格尔与其根本的区别在于:他把这个统一性原则置于人类理性当中去理解,通过思维自身的发展去论证它的可能性,用黑格尔的术语来表述就是:“不仅把真实的东西或真理理解和表述为实体,而且同样理解和表述为主体。”[7]10按这一理路,黑格尔关于统一性哲学的构建所要解决的首要难题是:在思维当中,如何找寻这种绝对的统一性原则,并且如何能够从中演绎出它与世界多样性之间的关系,换言之,作为统一性的理念如何自在自为地体现在纯粹思维当中,并且如何以外化的形式体现在自然界当中?进一步阐述黑格尔对此难题的解答并非本论题的任务。通过上述勾勒,我们只想阐明,黑格尔通过理性来建构统一性哲学体系的构想,决定了该哲学的开端含义与近代哲学对开端的理解大相径庭。因为由上述对统一性哲学的构想,我们能够推论出,黑格尔意义上的哲学开端必须一方面具有“本原”的意义,即理解世界或一切存在的首要的东西;另一方面它也是我们思维中首要的东西,是我们一切意识行为的前提。而在古希腊哲学中,开端仅仅具有第一个方面的含义;在近代哲学的语境中,则仅具有第二方面的含义,虽然它常常被认为是关于第一个方面的证明。
二、逻辑学的开端:从纯粹的自我意识到存在
既然黑格尔把最高的统一性原则(理念)置入主体的思维当中,把纯粹的思维等同于最高的统一性,那么为何黑格尔把逻辑学的开端界定为纯存在,而非纯粹的自我意识或自我的原始同一性呢?
(一)纯粹自我意识与哲学的开端从先验哲学的角度,纯粹的自我意识能够充当最高的统一性原则,似乎能够作为《逻辑学》的开端。首先,因为这个纯粹自我意识始终是同一个自我。理由很明显,如果我们不能把我们任何的思想或认识归结为同一个自我的意识,我们便无法意识到一个能够思维任何对象的自我。既然我们能够意识到能够思维一切的自我,这个自我就必须是同一个自我。其次,由此便容易推出,这个自我意识具有统一性,它能够把一切的思想综合到纯粹的自我之中。这就是康德所说的“我思必须伴随着我的一切表象”。再次,这个纯粹的自我意识也是空无一物的自我意识,它是抽象掉一切内容的纯粹的我思,否则的话它就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具有同一性的自我了。由于这个纯粹自我意识既具有统一性又是最抽象的,它无需任何认识的中介,那么这个纯粹自我意识似乎是符合一般意义上开端的含义,即作为直接性的东西。“无需任何认识的中介”并非是说抽象的纯粹“我思”无需任何对象还能被我们思维到,因为只要是“我思”就必须要有思维的对象,而是指只要对象被给予意识,意识对此进行思维时,我们便能够直接意识到纯粹的我思。但是,这里的纯粹自我意识不是反思的结果吗?它怎么能够是直接性的呢?为了阐明这一点,我们必须要清楚地区分认识事物的中介和事物本身的中介。比如说某物X,如果我们要说出它是什么,就必须借助于一定的知性范畴才能对之进行规定,这被称为认识事物的中介;当我们说X只有在Y的条件下它的存在才是可能的,这就被称为事物本身的中介。因此,纯粹自我意识既然不能够通过特殊的知性范畴对之进行界定,那么它显然就不能够通过认识的中介来被认识。在观念论中,它一般被规定为“理智直观”,它无需认识的说明,是我们直接就能够体验到的。但这并没有排除它本身的存在是经由中介得出的,即只有在一定的对象被给予的条件下,才能对我思进行理智的直观。因此,这个进行理智直观的纯粹自我虽然是中介的结果,但它仍然可能是直接性的。当然,黑格尔并没有否认纯粹的自我意识能够充当最高的统一性原则。在《精神现象学》中,黑格尔就已论证,康德的作为彼岸存在的自在自物世界其实就是纯粹的自我意识的抽象[7]113-114。在《小逻辑》中,黑格尔直接认为康德的理性对象“即无条件东西或无限事物,无非是自相等同的东西,或者说,是已经提到的思维中的自我的原始同一性。理性就是把这种纯粹同一性当作对象或目的的抽象自我或思维”[3]110。但是,黑格尔却明确反对它能够充当逻辑学的开端。在对费希特以自我为哲学的开端的批判性考察中,黑格尔明确地指出了这一点。首先,黑格尔认为,虽然费希特以自我为出发点并考虑到“一切后继的东西都必须从最初的真的东西演绎而出”和“最初的真的东西是一个已知的、尤其是一个直接确定的东西”[8]61,但是由于这个纯粹的自我并非在意识中是直接现成的,所以以它作为哲学开端便是不当的。黑格尔所指责的这个自我不是直接现成的,是指这个纯粹自我是在除去意识的一切具体性之后的一个纯粹的综合活动,也就是费希特所说的“本原行动”。黑格尔虽然正确地指出了费希特的自我在此意义上并不具有开端的直接性含义,但是当他把存在作为逻辑学的开端时,也遭受到人们这样的指责(本文将在第三部分具体指出这种指责)。其次,由于这个纯粹的自我不是指一般意义上与客体对立的主观自我,而是客体与主体统一的纯知,既然如此,在黑格尔看来,就没有必要再以带有浓厚的主观色彩的纯粹自我作为开端了。它不但容易引起人们把它与普通的自我相混淆,而且通过更进一步考察,我们会发现它仍旧是一个主观的自我。因为从自我出发的科学真实发展,“表明了对象经常具有并保持着对自我说来是一个他物的规定”[8]140,所以这个自我并非是完全克服了主体与客体对立意识的纯知。最后,黑格尔认为纵使作为理智直观的纯粹的自我能够作为开端,但是一方面由于科学(逻辑学)所研究的,并不是自在的或内在现成的东西,而是“思维中内在的实存(Dasein)和这思维中这样的实存所具有的规定性”①,[8]64,另一方面理智直观固然是没有认识的中介,能够被我们直接体验,但是它说出来的东西,都比简单直接性要更多些,比方纯粹的自我、绝对等。因此,黑格尔认为,纵使纯粹的自我意识能够充当统一性原则,即克服了意识中的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对立,但是它仍然不能充当逻辑学的开端。
(二)《逻辑学》的开端和存在与无的相互转化虽然黑格尔从开端所具有的直接性含义方面否定了纯粹自我意识能够充当逻辑学的开端,但是这里仍然具有的疑问是:在科学还未得以论证之前,我们如何知道科学必需要有一个开端?显然,我们对此的任何说明将是前科学的,也就是说,这种先行的界说无法合理地证明自身就是科学的。对此,费尔巴哈曾用一种反讽的口吻说道:“人为什么一般地要有这样一个开端呢?难道开端的概念不再是一个批判的对象,难道它是直接真实并普遍有效的吗?为什么我就不能在开始的时候抛弃开端的概念,为什么我就不能直接以现实的东西为依据呢?”[9]黑格尔并非没有意识到这些问题,他在《小逻辑》中明确指出:“哲学的开端仅仅与决意作哲学思维的主体有关,而不是与这门科学本身有关。”也就是说,在我们对科学本身进行论证时,我们必须要有个出发点,至于这个出发点是什么才是最合理的,在科学本身得以论证之前,我们确实是不知晓的,但我们进行哲学思维时必须要有个出发点这是毫无疑问的。当然,这并不是说,我们可以随意用一个事物或假设作为哲学的出发点。因为只要我们假定任何一个具体事物作为出发点,我们就必须对此进行说明,而这样的说明在科学本身尚未界定之前无疑是不合理的。所以真正的问题是:必须用什么作为科学的开端才能无需另外的说明?这也是上文所说的,它无需通过认识的中介才能被我们意识到,尽管它本身可能是中介的结果。黑格尔有时干脆把这样的开端称为“无规定的直接性”(dasunbestimmteUnmittel-bare),即它是无需任何认识的中介就能被我们意识到的东西。至于费尔巴哈最后的指责,即“为什么我就不能直接以现实的东西为依据呢?”黑格尔在《小逻辑》中曾回答过相似的质疑。这种质疑是,既然存在和本质的真理是概念,那么为何不用真正真的东西作为开端,反而用不真的东西作为开端呢?黑格尔明确地回答:“在求得思维认识的地方,之所以不能以这个真理为开端,是因为这个真理在构成开端时,是以单纯的保证为基础,而被思考的真理本身却必须向思维证明自身是可靠的。”通过上述这番说明,黑格尔为何把逻辑学开端的无规定的直接性同时也称为存在的问题就不难被回答了。我们知道,存在(Sein)在德语中是经由系动词的原型(sein)名词化得来的,由于它一方面是任何定义必须首先要使用的,包括对它自身的界定也是如此,另一方面它也是一切存在物总体的抽象,所以我们无法按传统的“种加属差”的方式对之进行定义。但存在的不可定义性并没有妨碍人们对它的使用,就像海德格尔所说的,在对存在的使用中,我们“‘无需深究’,谁都懂得。谁都懂得‘天是蓝的’、‘我是快活的’。然而这种通常的可理解不过表明了不可理解而已”[10]。这与上文中所指出的开端的无规定的直接性含义是一致的,即我们仅仅知道我们的思维必须要有一个开端,但这个开端是什么,我们则毫无所知。在此情况下,把存在界定为《逻辑学》的开端就是最恰当的选择了。从这一层面来看,存在并非完全不同于纯粹的自我意识。上文已经指出,这个纯粹的自我意识也是最抽象的不可定义的东西,并且它能够被我们直接意识到,所以,这个纯粹的自我意识在此意义上就是纯粹的存在。黑格尔由此认为:“假如纯粹作为形式,还应该被认为与纯有的统一体有所不同,那么,纯有也就是纯知的内容。”[8]57既然黑格尔是从《逻辑学》的开端的无规定的直接性方面推出它同时也能被表述为存在,那么显然,从无规定的直接性中也能直接推出它就是无①。因为无规定的直接性已经蕴含了否定性,即它是对一切规定性的否定(un-bestimmt),也是对一切中介的否定(un-mittel),所以它仅仅是一个纯粹的否定。因此,有和无是相互过渡的统一体,当我们谈论纯粹的存在,其实它已经是无,当我们谈论纯粹的无,它已经是纯粹的存在。但是,从“无规定的直接性”出发论证存在与无的辩证关系,并非如黑格尔所说的那样是一种简单的见解,无需任何怀疑。黑格尔在世时,就已经有大量的异议针对存在与无的辩证法。为了使人们避免一些可能的误解,黑格尔在《逻辑学》阐发存在与无的辩证法一章中增加了在篇幅上远远超过正文的四个注释。尽管如此,在黑格尔逝世后,他的诸多阐释者和反对者对存在能够作为逻辑学的开端以及对存在与无的辩证法的解读仍然没有形成统一的意见,争论仍然不断。
三、对逻辑学开端的批判与反批判
根据迪特•亨利希的考察,在历史上,人们对黑格尔存在与无的辩证法的批判粗略地可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否定的批判,他们认为根据黑格尔所阐发的开端观念,不可能发展出存在与无的统一性的辩证法,并没有什么思想的前进运动;第二类是肯定性的批判,他们认为如果黑格尔整个体系要能够保持一致性,那么人们就必须放弃黑格尔所阐发的开端的辩证法形态[11]76-84。由于本文主要是从黑格尔对统一性哲学思想的构想推出逻辑学的开端所必须具有的含义,而第一类的批判基本是针对这样的解读理路,因此下文将集中阐述这类批判。
(一)对逻辑学开端的否定性批判这类批判主要认为,从无规定的直接性出发,我们无法推论出黑格尔所阐发的存在与无的辩证法。亨利希对这样的批判理路勾勒如下:如果我们假定,存在和无确实是能够相互区别,那么,第一,它们要么是一个相同的思想规定即“无规定的直接性”的两个方面(Aspekte),在其中,它们能够被区别开来;第二,它们要么是两个相互区别的思想,无规定性和直接性是它们的共同特征。第三,如果我们相反地假定存在与无是无区别的,那它们就仅仅是同一个事物的两个不同的名称,这个事物就是无规定的直接性。这样,无论经由哪个方面,我们都无法得出存在与无的相互过渡。在第一个反驳中,存在与无不存在相互过渡主要因为:①存在与无是无规定的直接性的两个相互反对的方面,这意味着直接性被设定时,它是存在的,但当它没有任何规定性,所以它也是无。如若如此,这个无规定的直接性就不是直接性的了,而是被设定的,即仅仅被设定为没有内容的形式,那么它由此也就成为一个反思的规定,而这与开端的含义不相符合。②在黑格尔看来,存在与无的过渡是指,存在本身中已经蕴含着过渡到无了,而无中已经蕴含着过渡到存在了,或者说存在直接就是无,无直接就是存在①。因此,存在与无并非是无规定的直接性的两个不同的要素,它们是无规定的直接性的整体,是相同的;同时也具有绝对的差异,因为如果它们有关系的话,它们各自就需要一个他物的中介,那么它们就不是无规定的直接性了。所以,如果存在与无是无规定的直接性的两个方面,那么无规定的直接性就不是真正的直接的东西,而是通过反思被设定的思想规定,由此便无法从中推出存在与无的相互过渡。第二个反驳与第一个相类似。如果存在与无是两个相互不同的思想,同时无规定的直接性是它们的共同特征,那么无规定的直接性和存在与无就必须首先是直接性的,其次它们之间必须相互区别,这样它们就必须是被中介的了。这显然与黑格尔所指出的存在与无的差别是无需中介的直接的和绝对的差别相矛盾。第三个反驳主要是指出,即使存在与无能够等同于无规定的直接性,但它们只不过是无规定的直接性的不同名称而已,如果人们不想采用其他称呼,只用无规定的直接性,那么存在与无是可以被丢弃的,因此根本不存在从无规定的直接性推出存在与无的辩证法。在这类否定性的批判中,一个由阿多尔诺提出的批判值得一提,尽管这个批判没有完全被阐发出来,我们将在勾勒这个批判的同时,进一步指出它所包含的真正的批判性要素。阿多尔诺不仅否定存在与无的辩证法,而且通过对这个辩证法的否定,试图彻底否定黑格尔统一性哲学的建构,认为它不是事情本身的表达,而是思想对事物本身的歪曲和统治。他认为黑格尔的存在与无的辩证法,是一种概念间不合理的偷换,即把存在是“无规定的东西”(dasUnbestimmte)悄悄地偷换成了“无规定性”(dieUnbestimmtheit)②。首先,把存在界定为“无规定的东西”意味着概念与事物之间并没有任何差别,也意味着范畴与这个无规定的东西没有差别,所以,这个存在既可以是一个抽象的思维概念,也可以是未规定的某物。其次,当这个“无规定的东西”被置换为“无规定性”时,它本身作为无规定的存在就被置于“无规定性”这个概念之中了,所以这是思维的抽象活动,即把“无规定的东西”所可能表述的两个方面被抽象为一个方面,即概念的无规定性,这就意味着事物本身被剔除出去了。所以,阿多尔诺认为,黑格尔的《逻辑学》并非如其所述的那样完全是表达事物本身的发展逻辑,而是思想对事物的剥离和统治。当然,黑格尔可以否定说,如果没有思想的抽象我们根本无法形成某物的概念,所以问题不在于思想的抽象,而是思想是否能够具体地把握对象本身。阿多尔诺的这个指责所包含的真正的批判性因素不在于此,而在于把“无规定的东西”置换为“无规定性”,如果仅仅是概念抽象的话,那么从无规定性的存在推出存在与无的辩证法就仅仅是反思的思想规定。因为这时存在与无的辩证法无非是指:这个无规定性,在概念的抽象形式的意义上而言,是存在,同时由于它没有任何内容,仅仅是空洞的形式,所以它也是无,但这个无内容的形式也是一种存在,所以它也是存在。显然,这与黑格尔的表述相冲突。因为,在思维的开端处,形式与内容的划分尚未出现,它们是在反思的逻辑中所出现的范畴,所以存在与无的辩证法不能被认为“只能在存在某物条件下过渡到无,或在非存在的条件下过渡到存在”[8]94。因此,从存在的无规定性无法推出黑格尔意义上的存在与无的辩证法。统观这类反驳,如迪特•亨利希所说,它们无非是想最终证明:无规定的直接性与存在与无的辩证法是相互割裂的,从前者并不能推论出后者,因为无规定的直接性本身是一个反思的思想规定[11]79。
关键词:公共产品;生产力;资源配置
轨道交通由于具有快速、环保、运能大等特点,已成为各大城市发展公共交通优先考虑的项目。据统计,我国现有20多个城市正在建设或规划建设地铁等轨道交通项目,在建线路总长度超过390公里,有1500公里线路正在规划建设中。轨道交通在给人们带来便捷舒适的同时,也面临着由于人、车辆、机电以及社会灾害等因素而导致的安全问题。
轨道交通的安全性,对城市发展有着不可低估的影响,有必要从经济学角度对轨道交通安全问题作出一些思考。
1轨道交通安全的“公共产品”特性思考
“公共产品”是指具有非竞争性和排他性的产品。非竞争性是指消费上的非竞争性,就是同一单位的公共产品可以供许多人共同消费,某些人对该产品的享用,并不影响他人的享用;排他性是指公共产品一旦提供给公众,不论何人都可以享用,任何人不得加以排斥。
安全属于社会秩序的范畴,是对人、对财产、对环境保护类的无形产品。轨道交通安全具有“公共产品特性”,表现在消费上不具有排他性,不会因一些人的“消费”而影响其他人的“消费”。但是,会因某个人或某一些人的不安全行为而导致安全这一公共产品的隐性短缺或显性短缺。例如,城市轨道交通安全,在没有形成事故以前,个人是“免费”消费着他人所制造的“安全”这一产品。但若个别人不遵守安全规程甚至违法犯罪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将会危及无辜,不仅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同时会严重地影响了社会秩序的稳定。例如,今年7月份英国伦敦地铁爆炸;1995年3月日本东京地铁毒气;2003年2月韩国大邱地铁纵火;2004年2月莫斯科地铁爆炸、大火等案件,伤亡惨重,损失、影响巨大。
地铁公司作为企业,其力量毕竟有限,不可能无限制地承担这类公共安全的社会责任。市场取向的改革带来了发展和繁荣已被实践证明,但市场不是万能的。公共产品的特性导致市场失灵,使政府调节成为必要。关系到社会整体利益的公共交通安全问题,单个企业无力承担起全部义务,政府应当作为公共产品来供给。
公共产品可以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狭义的公共产品是指政府通过微观参与提供生产性基础设施。轨道交通的投资与建设可由政府部门负责,授权地铁运营公司以经营权,并将基础设施以租赁形式租赁给地铁运营公司,象征性地收取租赁费。由于轨道交通安全所具有的公共产品特性,决定了国有企业能够更好地完成相关任务。国有企业的投资主体主要是国家,国家比任何个人更有全局观念,更关注社会的均衡发展与民众的利益,能够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充分考虑社会效益。相对而言,非国有市场主体往往更注重经济效益,不愿意为承担社会责任而承受利益损失。因此,从轨道交通安全所具有的“公共产品”特性出发,经营轨道交通产业一般仍应以国有经济为主,有条件地允许一部分非国有经济的介入。
广义的公共产品除了基础设施外,还包括立法执法、反恐防暴、公共政策、各项制度安排等。针对地铁运营中可能发生的灾害性事故,需要政府向社会提供防治这些社会性灾害的公共产品。为保证轨道交通运行的安全,越来越需要政府提供如公共政策、政府规制等广义的公共产品。公共政策是政府实施调控和管理的重要手段和工具,可以为轨道交通各经营主体提供行为规范、基本准则和行动指南,并为广大乘客制定安全乘车的行为依据。政府规制作为政府的一种治理工具,意味着政府通过制定特定规则约束企业经营者的经营行为,也就是要约束因为个人利益最大化动机的过分膨胀而导致他人与社会公众安全利益受损。
在保证轨道交通安全问题上,政府的作用应当进一步加强,要根据需要和可能不断推进政策创新,保证公共产品供给的安全性。
2轨道交通安全的生产力特性思考
安全不仅仅是一种技术物态和条件,还是一种具有经济效益的活动,是通过对投入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进行合理组织、控制和调整,以减少事故和降低事故损失,达到人、技术、环境的最佳结合,间接促进了经济增值的一种活动。安全活动既具有自然属性,又是在一定的社会生产方式下进行的有目的的活动,它在遵循自然规律的同时,还受到社会生产关系的影响,因此,安全具有生产力的特性。
生产力是生产能满足人类需要的有用物品的能力。轨道交通安全具有生产力特性,一方面是指它体现了一定的社会关系和经济关系,具有一定的社会和经济属性,由于轨道交通安全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已成为影响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另一方面轨道交通安全状况受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制约,从一定程度上讲,轨道交通安全程度是一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标志。
生产力是由人的要素和一系列物的要素结合而成的有机体系,轨道交通安全也是受到人、车辆、机电等人的和物的因素的作用。近年来,国内外轨道交通事故分析证明,这些因素是导致轨道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从人的因素看,既有因乘客未遵守安全乘车规则所导致的事故,也有因为工作人员职责疏忽而引发的险性事故。从物的因素看,车辆、轨道、供电、信号等故障都可导致事故的发生。
生产力反映的是人类的劳动能力,生产力的发展归根结底是人类劳动能力的发展,是人类科学知识、实践经验、操作技能和社会结合能力不断累积和提高的结果,因而人是生产力中的首要因素。
统计表明,几乎每一起重大事故都与工作人员的基本素质有关,所以抓运行安全首先要抓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包括法制教育,技术教育,安全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使工作人员牢记“安全第一”的运营准则,任何时候都不能心存侥幸和麻痹大意。
迅速的反应和正确的措施是处理紧急事故和灾害的关键,只有增强员工对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才能把事故与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为了保证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除了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思想教育,还必须进行事故应急处理模拟演练,逐步提高各有关专业和工种工作人员的应变能力、协同配合能力和对事故的综合救援能力,达到锻炼员工队伍的目的。
为了提高轨道交通的运营安全和运输效能,提高生产力水平,还必须抓住其他车辆、轨道、供电、信号设备等一系列物的因素,因为这些因素都直接关联到列车的安全运行,必须引起建设和运营企业的高度重视,采取相应对策。
生产力的发展归根结底是人的能力的发展,而人的能力的发展又归根结底是科学技术的发展。科学通过革新生产工具和生产技术、扩展新的劳动对象、提高劳动者素质和促进管理的科学化等多种途径,被运用于生产过程,形成现实的生产力。在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越来越多地取决于科学水平和技术进步,取决于科学技术在生产上的应用。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它的作用渗透于轨道交通安全的每一个要素,离开了现代科学技术的综合应用,安全运营就不可能得到强有力的保证。首先要用科学技术促进人员素质提高,用科学的理论和正确的思想观念教育广大员工,使他们掌握科学的管理方法和工作方法,掌握岗位所需的科学知识和技能。其次要提高车辆等装备的科技含量,用新技术、新设备提高运营系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其中采用自动化程度高、安全性能好的系统设备,是提高运营系统安全性的重要基础。现代城市中,地铁是人流最为密集的公共场所之一,其可靠运行是地铁安全运营的前提条件。把这些机电设备纳入统一的智能化的管理,通过自动化系统对这些设备进行科学高效的监控管理,是确保地铁内安全的关键因素。
3轨道交通安全的资源配置特性思考
满足人类欲望的物品可分为“自由物品”和“经济物品”。“自由物品”是指人类无需通过努力就能取用的物品,如阳光、空气等,它的数量是无限的;“经济物品”是指人类必须付出代价方可得到的物品,即必须借助生产资源通过人类加工出来的物品。相对于人的无穷无尽的欲望而言,“经济物品”或者说生产这些物品的资源是不足的,稀缺的。从经济资源稀缺性的事实出发,就产生了资源配置的问题。
轨道交通安全属于“经济物品”,它是通过政府、企业、乘客和车辆、轨道、控制系统等一系列因素相结合而生产出来的。社会资源是有限的,社会对安全的投入受到客观经济水平的限制,它的数量不是无限的,如何在有限的安全投入下,获得最大的安全效益?这使轨道交通安全具有了资源配置的特性,即必须在现有的条件下,通过资源的合理配置,最大限度地增进轨道交通的安全,实现最优化。
安全资源配置是安全活动与安全产品生产之间的资源配置比例和安全活动各环节之间的资源配置比例问题。可以这样认为,轨道交通的设计和建设属于安全产品的生产,而轨道交通的运营则属于安全活动。
一方面,在一定时期可控资源是一定的,这些资源一部分配置在产品生产上,另一部分配置在安全活动上。产品生产与安全活动之间的资源配置比例决定着生产与安全之间能否协调统一,决定着轨道交通安全所能达到的广度和深度。所以,在安全资源配置总量一定的情况下,安全资源配置问题首先要解决多少资源配置在产品生产上、多少配置在安全活动上,安全资源配置应该以最优化作为配置效率的标准,以实现安全产品生产与安全活动的协调统一。
过去,政府或企业抓轨道交通安全基本不介入轨道交通建设项目,只是在投入运营后承担起安全监管或实施工作,将安全资源倾力投在运营中,这是不合理的配置方式。实践证明,运营环节能否正常和安全,和前期的方案论证、设备和信号的选型、以及设计和施工环节具有前因后果的关系。因此,在轨道交通建设、开通运营过程中,要充分发挥“一体化”经营的优势,在设计、建设、运营中,有效实现安全资源的合理整合,通过运营部门全过程参与新线的设计、建设和调试,将运营现场的经验与实际问题带到设计工作中,使设计充分考虑运营安全的需要,将安全的关口前移到设计、建设阶段,把对事故的事后的弥补转变为事前的主动控制,使安全资源在安全产品生产和安全活动中得到合理配置。
(一)立法背景。劳动合同法旨在平衡劳动关系,涉及到市场经济活动中的每一个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关系开始发生变化,但是与之相适应的法律关系的发展却相对滞后,为了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劳动力市场机制,紧跟市场经济的发展步伐,用工单位与劳动者之间需要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关系,使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近年来,我国改革开放进一步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也得以确立,而劳动合同法的一些内容却越来越难以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呈现出很多弊病,如适用范围较窄,使市场主体不能一律受到劳动合同法的保护;用工形式的多样化使得劳动立法内容出现“真空地带”;劳动关系法制化进程受到阻碍,市场主体责任意识淡薄等等。在此背景下,新《劳动合同法》呼之欲出。
(二)立法宗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资关系的确立是用工单位和劳动者双向选择的结果,而劳动合同就是双方达成的协议,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点:其一,该法关注的对象为劳动者成本,这是由政府、用工企业和劳动者三者之间博弈产生的结果,为此要考虑到三方的成本,即企业的用工成本、劳动者的择业成本以及政府的监管成本;其二,该法对宏观经济的作用,从宏观经济角度来看,该法将起到引导作用,即对劳资关系进行有效调节,营造企业、劳动者、社会共同收益的局面,使宏观经济实现良性循环;其三,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目的是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而这一结果是在博弈中实现的,要寻求劳资双方利益的契合点,实现权利分配的平衡。概括而言,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就是将劳动合同合法化,更好地保护劳资双方的权益,建立和谐的劳资关系。
(三)立法功能。劳动合同法拟定和实施以来,在处理立法功能过程中一直存在这样一个争议:如何协调效益与公平之间的关系,二者虽然并不是对立的关系,但在立法上要体现出侧重点,从企业和劳动者各自的角度来看待这一问题,得出的结论也是不同的。鉴于我国的现实情况,市场经济活动中的劳资双方在力量上并不对等,劳动者的维权意识较差,弱势地位非常明显,劳资冲突事件也因此成为一个比较突出的社会问题,劳动合同法的立法更应该侧重于公平。具体而言,该法的立法功能如下:倾向弱势主体,减少劳资矛盾;降低交易成本,保护劳动者产权;遵循平等、自愿、工资续付等原则;为照顾社会经济效益,实施倾斜性保护,即矫正市场活动中存在的不公平现象。
二、劳动合同法的履行、效力和违法责任
(一)劳动合同履行、效力的经济学分析。从经济学角度来看,订立劳动合同需要成本,如用工企业的招聘成本、缔约成本,劳动者的应聘成本以及二者共有的机会成本,不同市场类型下的劳资双方的效益也不同,在完全市场竞争中,企业获得的劳动和劳动者获得的报酬均同,所以在理论上这种情况对劳资双方都有利,但是这只是一种理想状态,我国的劳动力数量多且廉价,市场供求关系多是供大于求,形成买方市场,如果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劳动者权益很难得到有效保护;垄断竞争市场与完全竞争市场正好相反,劳资双方的交易成本会上升,因此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更应慎重。除有偿性等法律属性外,劳动合同履行时还具有人身性、外部性、延续性和不平等性等经济属性,即基于经济学分析得出的特点。我国劳动合同法的履行要以其法律效力为基础,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的,合理配置劳动力资源,使之能够与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充分体现出国家的立法政策。
(二)劳动合同权利诉求和违法责任的经济学分析。劳动者在市场活动中处于弱势,其合法权益也容易受到侵犯,而劳动者权利诉求需要一定的成本,主要包括经济成本、法律成本以及精神和时间成本,其中,经济成本分为显性和隐性两部分,显性成本指的是维权程序上的支出和行政处理过程中的支出,隐性成本指的是在寻求司法保护中可能会存在一些误工费以及机会成本;法律成本包括为建立利益格局所消耗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除立法外,在司法、执法等法律系统运行的环节中所消耗的费用;精神和时间成本指的是维权过程中所付出的精神代价和货币的时间价值。违法责任与权利诉求是相对应的,指的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主要体现为用工企业的违法成本,如果用工企业的违法成本较低,预期收益较高,这种情况下,劳动者的维权成本就会上升,表面上看企业违反劳动合同法可以节约自身的用工成本,但是如果综合考虑到企业生产效率的下降,这也是得不偿失的,因此,无论是用工企业还是劳动者都应遵守劳动合同法,为自身带来更大的权益。
三、劳动合同法的实施现状及改进建议
(一)实施现状。用工企业是参与市场活动的主体,趋利的特性促使其要尽可能降低劳动成本,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使各类企业面临着不同的挑战和博弈,对于外资企业,多看重我国廉价的劳动力成本,因此该法律将直接影响到劳动密集型的外资企业,这类企业或者选择撤离中国市场、或者选择承担更多的用工成本,也存在违法经营的情况;对于国有企业,劳动关系的调整已是一种必然,将进一步促进国有企业管理模式的变革,国有企业只有依照劳动合同法来维护劳资关系,才能在市场经济中保持健康发展;对于上市企业,应该是利大于弊,虽然增加了用工成本,但是也使企业的人事制度趋于稳定,使其社会责任感得以增强;对于民营企业,用工成本和风险同时增大,短期内将面临着很大压力,但是对促进经济转型是有利的。新《劳动合同法》的立法侧重于公平,实施倾斜性保护,因此对劳动者是有利的,现阶段当务之急是应提高我国劳动者的维权意义,法律监管部门应为劳动合同法创造良好的实施环境,更好地促进社会就业。
(二)改进建议。新《劳动合同法》的内容还不够全面,在执行过程中暴露出很多问题,如对劳动合同期限的安排,劳动合同法的拟定充分借鉴了国外有益的立法经验,也扩大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范围,但是对相关的条件却并没有进行规范,为此应明确固定期限的适用范围,使用工企业更乐于接受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解除,经济补偿金的数额应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作出具体安排,更好地约束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以稳定劳动关系。此外,政府应做好引导和复制工作,积极引导用工企业转变用人观念,增强劳动者依法维权的意识,同时还应充分发挥工会的积极作用,使劳动合同法在实施过程中能够兼顾到二者的利益,使和谐的劳资关系得以建立。
四、结论
关键词:北京交通大学 科学引文索引 SCI 学科评价 引文分析
中图分类号:G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795(2013)04(b)-0001-02
科学引文索引(Science Citation Index,简称SCI),是全世界最大最权威的引文索引数据库。[1]我国高校非常重视学校师生的论文被SCI收录情况和被引用情况,并已经成为公认的评价一所高校的科研实力与水平、衡量学术地位的重要指标和重要依据。
本文通过对2004年至2012年SCI收录的北京交通大学科技论文进行计量分析,从论文数量、学科分布、被引用情况等不同维度,了解北京交通大学的科研论文的产出情况及相关学科的发展现状,为学校今后的学科发展提供参考。
1 数据来源和研究方法
本文以科学引文索引-扩展版(SCI-Expanded)数据库为统计源,以北京交通大学为单位,对2004年至2012年发表的论文进行了统计。考虑到该校2003年恢复使用“北京交通大学”校名,在高级检索页面,编写检索式:“AD=beijing jiaotong univ”,时间跨度选择“20040101-20121231”,在所有出版文献类型和语言中检索。共检出3810篇,对检出文献逐一核对,结合数据库平台的分析工具以及Excel数据表的统计分析、筛选计算等功能,对北京交通大学SCI论文进行了计量分析。
2 结果与分析
2.1 论文数量和增长趋势
SCI收录的论文数量是衡量科研国际化水平和实力的重要指标,直接反映了学校的科研生产力。2004年至2012年北京交通大学共有3810篇文献被SCI数据库收录。通过对发表年度进行统计分析,可以看到:八年来,北京交通大学SCI论文呈快速、平稳增长趋势,在2004年发表SCI论文158篇,2012年高达606篇,是2004年的近4倍,年平均增长率达11.11%。(见图1)说明北京交通大学近年来高度重视科学研究,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科研成果的增长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
2.2 论文作者分布和合作情况
2004年至2012年SCI收录北京交通大学的3810篇文献中,共有1910名作者参与,其中发表10篇以上的332人,发表50篇以上的23人,发表100篇以上的7人。说明北京交通大学SCI发文的参与面广,参与学者比例较高,而且核心科研人员队伍已经形成。表1所列为发文量位居前10的学者。
再通过对3810篇论文的作者署名单位进行分析,结果显示:北京交通大学的科研合作伙伴遍及美国、新加坡、加拿大、英国、日本、澳大利亚等37个国家和地区。美国最多,共266篇,其次为加拿大,共77篇。如图2所示。
此外,北京交通大学与世界范围内400多个大学、研究机构都有合作关系。其中,与中国科学院、清华大学、南洋理工大学、北京大学、中国科技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等合作密切,不过从前20名可以发现(表2),国内机构占了绝大多数,说明北京交通大学与国内其它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度较高,但需进一步加强与国外高水平大学和机构的合作研究。
2.3 论文学科分布
通过利用Web of Science 的分析工具对3810篇论文的学科进行统计分析,可以看到(图3):北京交通大学科技论文的学科覆盖面很广,共涉及103个学科类别,广泛涉及电子电气、物理、材料科学、光学、计算机科学、电信学、数学、力学等基础学科和应用学科。其中,共有23个学科的论文产出总数达到百篇以上,可见电子电气、物理、计算机科学、工程学是北京交通大学最为活跃的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的学术研究能力。
2.4 刊载论文的期刊分布
检索出的3810篇文献分布于519种国内外期刊上,平均每种期刊刊载7.34篇。载文最多的是《ACTA PHYSICA SINICA》,高达136篇,其次为《SPECTROSCOPY AND SPECTRAL ANALYSIS》,刊文117篇。其中,共有83种刊物上的载文在10篇(含10篇)以上,占论文总量的53.4%,说明论文分布比较集中。
从排列前10位的来源出版物可以看到(表3),有5种期刊来自中国,说明学校论文收录在国内刊物较多,国际影响力不高,物理学、计算机科学、工程学等学科是北京交通大学SCI论文的重要载文期刊和学科来源,应得到相关科研管理人员的重视。
2.5 论文被引用情况
论文被引频次反映了该论文在国际上的影响力,论文被引频次越大,说明论文的利用率越高,论文在同行中引起的关注就越多。北京交通大学被SCI收录的3810篇论文,被引频次总计13095次,去除自引的被引频次总计10448。施引文献达10019余篇,去除自引的施引文献8692篇。
经过统计发现(图4),单篇文献被引用频次30次以上的共54篇,10~29次共326篇,6~9次共305篇,1~5次共1587篇,1538篇无被引。可见,北京交通大学论文的总体影响力偏低。
3 结论与建议
通过以上的统计和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其一,SCI收录的北京交通大学科技论文数量呈现出持续、平稳增长的趋势,该校近年来科学研究气氛活跃,科研实力、科研水平逐年递增。
其二,从论文作者统计结果看出该校的科研人员比例较高,核心科研人员队伍已经形成,该校科研的可持续发展形成了金字塔式的人力资源保障。
其三,从收录论文的学科分布来看,该校的优势学科集中在工程类应用学科,其中工程学、物理、计算机科学是今后的优势学科。
其四,刊载论文的期刊和论文篇均被引用频次都较低,说明该校的论文影响力较低,论文质量需要提高。
通过本文的分析,希望借此能引起学校相关部门的重视,在今后科研政策的制定上要引导师生加强对论文质量的重视,加强对外国际交流,提高学校在国际上的影响力;要制定相应的学科发展规划,保障优势学科向更高、更强的方向发展,并培育交叉学科、新兴学科以及协调发展薄弱学科。“没有科学的评价,就没有科学的管理;没有科学的评价,就没有科学的决策。”[2]希望本文有助于北京交通大学开展科学的管理和评价,为今后的发展和研究提供参考和思路。
参考文献
[1] http://.cn/scholarlyresearch/scientificresearch
教学效果评价包括两方面,调查问卷和考试成绩,考试内容只包括神经系统部分,为了保证试题的客观性,由未参加此次研究的教师来命题。题型包括客观题(A1型:单选题;A2型:多项选择题)和主观题(名词解释,简答题和论述题)。统计分析应用SPSS17.0统计软件进行统计学分析,计量资料以(±s)表示,两组间比较采用t检验,以P<0.05为差异有显著性意义。
2.结果
2.1问卷调查结果
我们对实验班的班级学生发放调查问卷,一共发放61份,实际收回61份,收回率为100%。根据对调查问卷的统计分析,结果表明大部分学生认为PBL结合多媒体技术教学法有助于神经系统解剖学教学。
2.2成绩比较及分析
在简答题、论述题和总成绩的得分两组均有显著性差异(P<0.05)。而在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名词解释题的得分两组没有显著性差异(P=0.965、0.602、0.448)。实验班中,总成绩不及格者仅占9.84%(6/61),总成绩优秀者(≥80分)占4.92%(3/61)。而在对照班中,总成绩不及格者占29.03%(18/62),总成绩优秀者(≥80分)占0.00%(0/62)。
3.讨论
通过对2013级临床医学专业部分班级的系统解剖学的神经系统部分采用PBL结合多媒体技术教学法表明,PBL与多媒体技术相结合的教学法明显优于传统教学法。因此我们认为在神经系统解剖学教学中积极开展PBL结合多媒体技术教学法具有积极意义。
3.1PBL教学法的优点
PBL教学法是一种以问题为核心,通过启发式、自学式和交互讨论式教学,这种教学模式可以充分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同时这种教学模式既培养了学生的独立思考问题和分析及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了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在课堂的发言过程中,为学生提供一个自由发挥的空间,学生积极思维,大胆发言,互相提问,除了锻炼了语言表达能力及综合分析能力,同时也培养了学生团结友爱,相互学习和相互合作的精神,从而使学生综合能力得到全面的提高。教学过程中,不但学生的各方面能力得到了提高,同时作为教师在整个过程中也得到提高。教师在课前充分准备,查阅各种文献、书籍以及相关的临床资料,精心挑选有讨论价值的病案,教师的理论水平得到提高。在组织学生讨论的过程中,通过总结学生对所学知识的理解掌握的程度,对日后的教学工作有借鉴作用,同时教师驾驭课堂能力也得到提高。
3.2多媒体技术在教学实施过程中的优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