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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广泛深入地开展护林防火工作的宣传教育。进入防火期,各县(区)、总场要结合各自防火特点和不利因素,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以《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为主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要加强护林防火宣传教育广度,保证宣传教育深度,提高宣传教育成效。一是要组织专门队伍,出动宣传车深入重点林区乡(镇)、村社和集贸市场,采取播放护林防火录音带,发放宣传材料,张贴标语,办扳报,墙报等形式进行宣传。二是在重点林区主要路口、路边、保护区、森林公园设立醒目的防火警示碑牌,悬挂横幅进行宣传。三是充分利用大型集会和节日活动,举办图片展,开展法律咨询,组织宣传队上街进行宣传。四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电影、录像、知识竞赛、广告等形式进行宣传。五是利用清明、五一等重要节日,集中进行宣传。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大力营造林区浓厚的防火舆论氛围,使林区大事防火第一的思想深入人心,使护林防火变为林区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
二、认真落实护林防火工作的行政领导责任制。各县(区)、总场要严格落实护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按照“五条标准”要求,加大政府对护林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力度,发挥好政府职能在护林防火中的主导作用。要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护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间的协调配合,确保护林防火工作组织严密、科学高效。林业部门要抓好落实,层层签订责任书,划分责任区,形成市、县(区)、乡、村,局、场、站,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重点火险区防火责任要落实到人头、地块。
三、建立健全依法治火的护林防火长效机制。各县(区)、林业总场要充分发挥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和林政部门执法管理职能,要针对当前林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近期集中警力,组织开展一次专项斗争和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行动,严肃查处一批危害林区秩序,破坏森林资源的滥伐、盗伐、贩运、非法收购加工木材、毁林开荒、乱占林地、乱采滥挖、林区纵火,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案件,进一步加大对林区群众生产、生活、上坟、春游期间违反规定,擅自用火人员的处罚力度。对在林区区、高火险区违规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的人员,要严惩不贷、以儆效尤,从快从严打击各种涉火违法犯罪行为,并对相关人员严格追究法律责任。要加大对林区从事开矿、林副生产用火的清理,并与生产单位签订防火责任书,同时要加强对易燃易爆物资管理,及时消除各种隐患。通过有效开展严打专项斗争和重点火险区的综合治理,打击犯罪,教育群众,进一步规范用火行为,确保林区秩序长治久安。
四、切实加强护林防火的基础工作。各县(区)、总场要强化管理基础,继续完善森林防火管理机构,在重点林区要设立乡(镇)护林防火大队,村级护林防火中队。将森林防火基础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经费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研究探索和建立森林防火的社会化投入机制。加强基础设施、设备建设、物资储备库建设,对扑火机具、防火设施、通讯器材、运输车辆等要进行全面检修,确保性能良好、运转正常。各县(区)、林业总场要逐步建立预警体系,不断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合理划分护林防火区域,认真落实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区施策的原则。逐步完善扑火应急预案,确保预案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要按照预案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制度,适时组织开展针对性演练,进一步理顺各种指挥关系,切实提高护林火灾处置能力,不断提高护林防火工作成效。
五、严格坚持森林防火期值班和火灾报告制度。在防火期,各县(区)、总场要克服经费紧缺的困难,积极为防火值班创造条件,及时排班定员,按时上岗到位,电话、传真、昼夜值守,电台要定时联络。市与省防火办联络时间为每天上午10:00至10:30,下午2:30至3:00,联系频率为6345MHz。市与各县(区)总场联络时间为每天上午9:00至10:00,下午2:00至4:00,联系正常频率为7878MHz,预备频率为7890MHz。各县(区)总场与基层场、站联络时间和频率由各县(区)总场自定。节假日和防火紧要期各单位主要领导亲自带班,严禁脱岗、漏岗、无人值班的现象发生,确保通讯畅通,上报下达及时、准确。要认真核查上级林火监测部门通知的火点,一旦接到核查通知,要立即行动,认真核查,及时反馈核查结果。对发生的森林火灾、火警、荒火在组织扑救的同时要及时上报情况,对有火不报、迟报、大火小报、漏报延误扑救时机造成森林资源遭受重大损失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法律责任。
同志们:
护林防火工作是加快林业发展,建设“绿色*、宜居*”的重要内容,也是改善我市生态环境、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基础和保证,它事关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安定。特别是近几年,随着国家对生态环境治理的重视,林业投入逐年增加,我市城乡造林绿化规模也不断扩大,护林防火工作显得尤为重要。今天把大家请来参加会议,中心议题是在综合分析当前护林防火形势、全面安排我市今冬明春护林防火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护林防火责任、强化护林防火措施,夺取今冬明春护林防火工作的全面胜利。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护林防火责任制
今冬明春我市面临的防火形势十分严峻。第一,森林火灾隐患增多。随着荒山绿化、通道绿化等六大林业重点工程及天保、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我市有林地面积迅速增加,极大地加重了森林防火任务,尤其是今年夏季雨水较多,林内可燃物增加,一旦着火,极易酿成森林大火;第二,气候条件和地理条件对护林防火工作十分不利。虽然前两天下了一场大雪,但大家不能有麻痹思想、不能高枕无忧,形势仍不容乐观。据气象部门分析预测,与去年同期相比,今冬明春我市气温依然偏高,降水仍然偏少,森林火险等级很高。加之我市的通山道路多、沿山村庄多、采石矿点多,封山的难度较大;第三,野外用火不易控制。从火源管理看,学生、市区的居民、沿山的村民、采石矿点的工人等进山人员活动频繁,一些人防火意识不强,带火进山的可能性很大,极大地增加了火灾隐患,加之上坟烧香烧纸等传统习惯屡禁不止,给护林防火带来巨大压力,火源管理难度很大。
面对当前护林防火工作中存在的诸多不利因素,大家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对护林防火总体形势的严峻性不能低估、对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的危险性不能低估、对做好今冬明春护林防火工作的艰巨性不能低估,要提高认识,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全力做好今冬明春的护林防火工作。
今年,市政府对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重新进行了调整,对成员单位的职责进行了细化。今天我们召开专题会议就是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切实加强对护林防火工作的领导,不折不扣地贯彻护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各成员单位要做好分管责任区的护林防火工作,乡(办)、村要充实完善护林防火组织机构,要把护林防火的责任落实到各级领导的头上,细化指标,明确责任,市上要同上马办和凤城乡等单位签定护林防火责任状,各乡(办)也要和辖区内的厂矿、村民委员会签定责任状,各村要同退耕还林户、采石场(点)签定责任状,通过层层签定责任状,落实责任。真正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查、责有人担。
二、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火源管理,从源头上杜绝火情的发生
工业大家要把宣传教育作为护林防火工作的首要任务和第一道工序来抓:一是突出宣传重点,即重点区域和重点人群,要深入沿山村庄、退耕户和中小学校,组织开展面对面的宣传;二是丰富宣传形式,市林业局要通过制作护林防火彩铃、编发防火短信、印制年画日历、配备宣传车、设置宣传牌、散发宣传单、在电视上播发护林防火公益广告等形式宣传护林防火工作,创新和丰富宣传形式,力求喜闻乐见、深入人心;三是拓展宣传广度,要村村张贴《护林防火通告》,户户下发《护林防火宣传材料》,做到防火宣传进村入户、不留死角。总之,就是要通过多种途径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护林防火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使“护林防火、人人有责”成为每个公民的自觉行动。
宣传教育是第一道防线,那么火源管理就是第二道防线,它是护林防火的重中之重,也是控制林火发生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一是严格控制野炊、吸烟、上坟烧香烧纸等野外用火,管严管住火源;二是对痴、呆、傻等智障人员和学生儿童要严格监管,严防玩火、失火引发森林火灾;三是在春节、元宵节、五一、周末等节假日期间和每天的下午,要加大巡查力度,确保万无一失;四是在入山路口、沟口、采石场点、林区、林带等重点区域要反复检查、重点防护。一定要安排专人严卡死守,对进入林区、林带的人员要严格登记(包括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加强监督、防患于未然。同时,要加强与邻县交界处的检查,做到相互协调配合工作,确保双方林区的安全。
三、做好全面防范,加强预警监测,把火灾损失降到最小
根据我市防火工作的实际,市林业局、市消防大队要组织专业灭火队,驻军和预备役部队、三六O六厂、风雷厂以及各乡(办)、各村委要组织义务灭火队,形成扑火的三个梯队,做好扑大火、打硬仗的思想准备。市林业局和国营林场要建立物资储备库,储备足够的扑火器具,要及时对护林员和灭火队员进行业务培训和强化训练,要对扑火器械、机具及时保养、维修,确保一旦有火情能够拉的出、用的上、灭的快。
同时,要加强预警监测工作,做到有火情早发现,只有早发现,才能实现“打早、打小、打了”。各护林员要忠于职守,坚守岗位,严格检查入山人员和过往车辆,禁止带火种入山,制止违章用火;林业局要认真执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制度,主要领导必须保证通讯渠道24小时畅通,对、不负责任,擅自脱岗、贻误战机,造成危害和损失的,要坚决查处,绝不姑息。指挥各级领导要尽快进入防火状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负责区域,找漏洞、查隐患,认真落实护林防火措施,使火灾隐患和损失降到最低。
四、落实部门职责,加强团结协作,全面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是关系到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事,根据护林防火属地管理的原则,防火工作不单纯是林业部门和各乡(办)的事情,要求各单位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护林防火工作,使这项工作走上“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的道路。新闻单位要配合做好宣传报导工作,气象部门要及时做好预测预报工作,及时为防火工作提供第一手气象资料;教育部门要切实加强中小学生的防火教育,把护林防火做为学生的必修课,这项工作教育局有关领导要把工作做细,与各学校逐一签订责任状,学校也要与各班主任签订责任状,使全市中小学生受教育面达到100%;司法机关重拳出击,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严肃处理火灾事故的责任人,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总之,各单位一定要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切实把护林防火工作抓在手上、记在心上、落实在行动上,确保今冬明春的护林防火工作取得全面胜利。
关键词 森林防火;工作措施;西海子管护站;宁夏固原
中图分类号 S762.3+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6)20-0130-01
森林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一旦发生林火,则直接烧毁树木、林下植物资源以及危害野生动物,降低森林的更新能力,引起土壤贫瘠和破坏森林涵养水源的作用,导致生态环境失去平衡。西海子管护站独特的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生态与旅游的战略地位,多年来,随着天然林保护、荒山造林、生态移民迁出区生态工程的实施等,天然林、人工林生长茂密,面积扩展到4 000 hm2以上,加之干旱的气候条件,使西海子管护站今冬明春的森林防火工作不容乐观,提出严峻的考验,要求常抓不懈。
1 注重防火预案,强化火灾机制
为有效保护森林资源,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西海子管护站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护林防火工作精神,在进入防火期,组织人力对全站森林资源情况开展火险排查,结合森林抚育彻底清理林内、周边可燃物,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划分重点防护区和一般防护区,制定相应的防火预案,加强领导、明确站长、副站长、站员及护林员的责任区,签订防火责任书,建立护林小组和专业、义务扑火队,严格值班纪律,由专人24 h护林防火值班。在重点区安排专职护林员全天侯巡查,管住火灾源头,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积极消灭”,创新工作思路,疏堵结合,形成全民防范森林火灾的氛围。
2 加强宣传教育,提倡群防群治
森林防火是对森林、林木火灾的预防和扑救,是一项社会性、群众性很强的工作,只有通过各种形式加大宣传,才能得到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和配合。一是要把宣传教育作为森林防火工作首要任务抓紧抓好,利用防火车广播巡回宣传,通过散发宣传材料、挂历等把森林防火知识、法律法规、预防措施宣传到村、到户,对一些火案进行集中播放观看,教育警示林区附近群众提高警惕,注意防火。二是在人员活动频繁、坟头墓地集中区域,巡回检查,张贴防火传单,刷写固定标语。三是在主要道路口设立临时性检查站,对过往的车辆、入山人员严格检查,严禁携带火种,下大力气抓好引发山火的主要火源,严禁在防火区烧作物秸秆、烧荒,对痴、呆、傻人实行监护人合同制管理,特别要抓严抓实中秋、国庆、春节、清明等节假日期间,以及秋收冬种、春耕生产季节等重点时段的森林防火工作,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烧纸点香、点放孔明灯等,提倡文明祭奠[1-2]。三是利用好每月25日各村召开民主议政日会议,再次宣传,教育他们养成野外禁火的习惯,使他们积极加入到森林防火工作中来。
3 强化责任,奖罚分明
为了确保森林防火工作落到实处,全站对护林防火工作进行明确分工,明确岗位职责,并且制定详细的奖罚制度,鼓励全站干部职工、护林员及林场周边群众等积极参与护林防火工作。按照各自的岗位职责给予适当的交通、通讯补贴,对于参与火灾扑救人员按参照与行动次数分别给予一定的奖励。防火期结束后,对防火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做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对发生火情隐瞒不报、扑火组织不得力、发现火灾隐患不作为、防火责任不落实、遇有火灾火情该出勤的而不出勤的,除了通报批评外,还要扣除相应的年终考核绩效工资,年终不能评优晋级,情节严重且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视其情节严重,给予开除公职或依法处理[3-5]。
4 加强防火资金的投入
森林防火是一项公益事业,严格执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原州区政府将森林防火工作纳入地方性应急管理,将森林防火工作人员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加大资金投入。配备防火车辆、风力灭火机、铁锹、防火刷等灭火工具,以及对讲机等通讯设备,提高巡山防火效率。另外,拓宽、维修林区道路,加强车辆停放、调转场地建设等工作,提高灭火机动性,降低火灾损失[1-2]。
5 加强队伍建设,增强整体素质
森林防火属于政府工作的范畴,森林防火队伍的建设必须经由政府统一领导,提高防火队伍的整体素质,做到素质高、能力强、作风硬、业务精。首先是加强领导干部培训,提高政府部门及乡镇领导干部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视度,增强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工作能力和主动性,形成对森林防火工作高度负责制。其次是举办培训班,加强业务队伍培训,丰富其专业知识;通过防火实战演练,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和扑救能力;通过共建措施,建立警民联防机制,把森林防火办成全社会的共同事业[1-2]。
6 参考文献
[1] 马海峰.固原市原州区森林防火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现代农业科技,2013(19):215-216.
[2] 刘美利.国有林场森林防火工作实践与思考[J].林业劳动安全,2014(4):44-46.
[3] 毕正能.云南省森林火灾原因及应对措施[J].陕西林业科技,2014(20):44-48.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防火意识。
1、领导重视,周密部署。
①于2012年1月25日,发出《关于做好春节前后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乡村干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克服麻痹侥幸心理,增强了防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春季防火工作作为入春后的头等大事来抓,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并与各村、单位签订了《森林防火责任状》,认真落实好森林防火责任制,实行了村主干带班的森林防火值班制度和乡、村干部巡查制度。
②针对3月6日高屋村发生一起森林火灾后,党委及时召开扩大会议,下发了《关于加强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要求各村,乡直(办)单位引起高度重视,开展突击检查,禁止野外违章用火,同时加强了野外用火巡查力度。
③4月20日,根据通知精神,及时对各村及乡直单位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春季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进一步采取预防措施,做好春季防火工作。
2、开展形式多样的防火宣传工作。一是每村书写
了一条以上固定性的宣传标语,二是每个小组张贴了2--3张宣传标语和防火令;三是充分利用村两委会议、村两委扩大会议、党员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不同层次的会议宣传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做到逢会必讲;四是学校加强了学生的安全用火知识教育,教育学生在假期严禁野外用火。乡直单位本乡籍员工回乡过节期间,要自觉遵守《护林防火乡规民约》,同时提醒亲属、朋友注意用火安全;五是逢圩天,林业站、护林队利用广播对赶圩群众进行宣传;六是巡查组人员开展经常性的宣传巡查工作;七是包村乡干部进村入户张贴防火宣传材料,入户率达95%以上。并于2011年11月下发了《关于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实施意见》文件,开展了形式多样的防火宣传工作。
健全队伍机构,确保防火工作力量、设备、措施“三到位”。
1、成立了由乡长为组长的护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乡、村森林火灾专业扑火队伍和野外违章用火巡查小组、督查小组。
2、实行了森林防火期间值班制度,乡干部实行领导带班负责值周制,确保值周期间24小时电话畅通,当班人员配合野外用火巡查小组开展巡查工作,当班人员接到火警电话及时向领导报告火情。
3、制订了森林火灾处置预案,乡干部分成三个扑火小组,做好森林火灾处置各项工作。
4、投入1.5万元经费,配备了扑火人员服装和油锯、灭火器等扑火工具,配齐了扑火消防装备。
5、乡、村干部入户与农户签订了森林防火合同,对聋、哑、精神病人实行登记并指定人员进行监护。科学安排扑火前期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力量、设备、措施到位。
一、森林防火工作主要情况
去冬以来,我市森林防火工作主要抓了五个方面。
1、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全面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市主要领导亲自过问森林防火工作,分管领导亲自带队检查、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市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在防火紧要期,经常深入基层、林区,加强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针对人动,市、县区政府及时调整了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矿业集团舜泉公司也成立了森林防火指挥部及办公室,沿山乡镇和各国有林业场圃也都分别成立了相应机构。目前,全市县处级以上森林防火指挥部8个,森林防火人员200多人,基本做到了森林防火工作层层有人抓、有人管。
2、明确工作职责。按照省《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结合我市特点,在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组织领导下,修定完善了《市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市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明确各级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为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林业主管部门负责人为第二责任人,各基层防火部门行政主要负责人为森林防火主要责任人的职责。在森林防火期内,各森林防火单位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森林防火人员在防火期内分片划定防火责任区,严格交接班制度,矿业集团大通林场实行签字交接班,护林员挂牌上岗制度;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及防火办人员经常深入到林区检查指导,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处理。市防火办还修改完善了森林防火值班制度,火灾报告制度,火灾处置制度等八项制度,并在防火紧要期修订了防火预案,县(区)及各基层有林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了防火预案,使全市森林防火工作井然有序。
3、加大资金投入。市林业局、市防火办公室克服资金困难,多方筹资,相继投入近10余万元为部分县区及国有场圃补充、更新了风力灭火机、割灌机、灭火弹等森林防火物资,维护保养对讲机等通迅器材。各森林防火单位采取多种方法筹集经费,购置、维修防火器材。市建委投入几十万元为洞山林场购置防火专用车、灭火机、通迅工具等防火器材。凤台县、舜泉公司、上窑林场、市苗圃拔专款,解决了森林防火期的通讯和护林防火人员的伙食补助。上窑林场、洞山林场及妙山林场等单位投资数万元,修建防火道,开辟防火隔离带,这些基础设施的改善,在应急处置,及时扑灭火灾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据统计,目前全市有风力灭火机96台,割灌机22台,油锯14台,对讲机58部。
4、提升应急能力。按照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要求,五个国有林场分别调整充实了20人的兼职防火队伍,所在单位为他们配备部分扑救火设备及通讯工具;主要有林单位在防火期,还增加了护林员,成为林业系统防火的主要力量。这里特别提出的是,我们各级消防队伍在接到火情报告后,都能迅速赶往现场,积极组织扑救,在森林防火中发挥了骨干作用。有的有林单位发现火灾,不分行政区域管辖,及时组织人员迅速赶赴火场扑救火灾。洞山林场不分区划,在防火期内出动人员近60次,为防火做出了积极贡献。由于各级各部门各有林单位的协同作战下,去冬今春所发生的一般森林火灾都能在最快的时间内得到控制,全市没有发生一起较大森林火灾。
5、注重宣传教育。市、县(区)及有关单位坚持把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作为护林防火的第一道工序紧抓不放,采取多种方法、利用各种媒体加强森林防火的宣传和教育,进一步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的同时,各级森林防火单位还利用宣传月、宣传周等,在公众场合展示护林防火宣传图片,印发宣传标语,散发宣传材料,制作宣传横幅等,大力宣传森林防火的基本知识和重大意义。在市广电局的大力支持下,市电视台在黄金时间进行了森林防火滚动字幕的宣传。在日报社的大力支持下,在《日报》上公布我市重点森林防火单位责任人和相关资料。在市气象局的大力支持下,对我市森林防火期的森林火险等级进行播报。在市电台的帮助下,录制了《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宣传磁带,在森林防火期内出动宣传车,深入林区和沿山各乡镇进行播放。市森林防火指挥部通过致广大市民一封信,市防火办、市绿化办通过致沿山各大学学生一封信,引导教育广大市民关心、关注森林防火。市森林防火办公室还注重利用森林防火的典型案例的宣传,加强对市民的森林防火教育,不断提高群众的防火意识。
6、加强重点防范。在森林防火期,各级进一步加强林区火源管理。市、县(区)和各基层有林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了重点防火地段和重要防火时期,实行林区生产用火申报管理制度,对林区坟主逐个进行登记,进一步明确森林防火人员岗位责任。在春节和清明森林防火紧要期,各地各单位普遍增加巡护人员,配带袖标在林区巡回检查和宣传,并落实山头、地块、路段,分片包干,死看硬守,对违反用火规定不听劝阻的,当场严肃处理。舜泉公司大通林场坚持携带灭火器材分组巡逻制度,护林员坚持面对面交接班制度等行之有效的做法,保证了林区的安全,防火期内无一起火情发生。上窑林场坚持扫墓登记制度,护林人员对上坟的群众逐个登记,并进行森林防火基础知识的宣传,效果良好。市防火办还与周围长丰县、寿县、怀远县等县加强了联防工作,互相协作,共同做好毗邻地区的防火工作。
二、今冬明春全市森林防火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
今冬明春全市森林防火形势严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气候条件不利。我市处于皖北片,秋冬季节,全市降雨量偏少,近几年气温又偏高,并经常出现多晴干旱天气,火险等级较高,极易引发森林火灾。
二是防火环境不利。随着退耕还林及封山育林等重点工程的实施,林内可燃物载量增加,构成了发生森林火灾的物质基础。尤其是我市部分林区马尾松、黑松等针叶林较多,属易燃树种,一旦发生火灾,蔓延速度快,造成损失大。
三是火源管理难度大。我市烧荒、上坟烧纸等用火现象还比较严重,尤其是舜耕山等山林坟墓较多,加之学生野炊、市民游玩等人为活动剧增,火险隐患不断增加。
四是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近年来,一些地方森林防火资金投入不足,扑救火器材、通讯等基础设备不足,与日趋严峻的森林防火形势和实际工作需要差距较大。
五是森林防火队伍建设存在许多实际问题。由于经费等原因,部分林区森林防火人员不足,有的林区护林员年龄偏大,一旦遇到火情,报警迟、反映慢,难以适应新时期森林防火工作的需要。以上问题,需要积极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和改善。
三、关于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安排
从11月1日起,我市进入森林防火期。针对目前火险隐患增加及防火难度加大的严峻形势,各地务必早安排、早检查、早落实,切实抓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各项工作,严防森林火灾的发生。
1、提高警惕,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要进一步强化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把森林防火的责任落实到各级领导政府、各个部门。各地要组织人员,加强对基层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督促,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各项防、扑火措施落实到实处。
2、严格管理,彻底消除森林火灾隐患。各森林防火指挥部要组织力量巡山护林,查禁野外违章用火。节假日期间,对风景点、旅游区、墓地等重点地区进行设防,严格用火管制,严禁在林区内烧香烛和从事野炊等活动。要加强对农事、林事等生产性用火的管理,科学设防;高火险天气,要禁止野外用火。
3、严阵以待,全力做好扑救准备。各单位要切实做到“预案早落实、思想早发动、人员早到位、物资早准备”,扎扎实实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县区防火预案要进一步完善,并根据各自情况,有针对性地组织演练。重点要加强对护林人员教育和培训,要求他们坚守岗位,增强责任心,对年纪大等不适合护林员工作的,要及时调整,五个国有林场要进一步调整充实兼职森林消防队伍,并始终处于临战状态,一旦接到火情报告,能够迅速集结,快速出动,及时扑灭森林火灾。各种扑火机具、设备等要保护完好,并补足配齐;运输车辆、通讯设备要经常检查,确保处于良好状态。要加强防火安全知识和扑救火技能的培训,全面提高森林消防队伍扑救火战斗力。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不断提高各级防火指挥人员的防火工作能力,周密组织,科学指挥,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不适宜人群参加扑救,坚决杜绝扑火人员伤亡事故。
4、大力宣传,不断提高市民的防火意识。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媒体、宣传工具,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森林防火知识,不断提高市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和法制意识,使防范森林火灾和保护林区安全成为市民的自觉行为。要针对森林防火工作的实际,根据不同阶段、不同时期、不同区域、不同人群的特点,开展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要抓好林区防火安全宣传,重点抓好旅游景点、重点林区、墓地等重点部位的宣传。要加强对学生、城镇居民的宣传教育,尤其是沿山各大学学生,引导他们不到山上野炊使用明火,以免酿成森林火灾。
严厉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稳定,是各级森林公安机关的重要职责。据统计,今年我局(1月至11月)共受理各类案件42起,查处42起,共处理犯罪人员42人次,林业行政罚款20650元, 没收国家二级保护植物肉苁蓉461公斤。其中滥伐林木案14起,擅自改变和占用林地案2起,森林火灾案1起,毁林案17起,非法破坏植被案2起,河谷林区采挖沙石料案2起,非法收购野生动物产品案1起,无证饲养野生动物案3起。处理违法犯罪人员42人次。案件综合查处率为100%。
(一)开展保护森林资源专项行动
为切实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犯罪力度,有效维护林区治安稳定,确保资源安全,创建平安的奋斗目标。根据[XX年]7号文件《关于开展保护森林资源专项行动的通知》XX年年3月至6月30日,我分局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以打击非法清占林地、破坏植被为重点的专项行动。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的工作质量,我县积极行动,成立了保护森林资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青河县森林公安分局局长李江同志任组长,分局民警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了具体责任。制定了行动方案,从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给予了一定的保障,确保了专项行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人员深入到五乡两镇,加大了《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植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采取出动宣传车,通过散发宣传单,宣传标语等手段,使林业法律法规基本做到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更多的农牧民自动加入到保林、护林的队伍中。专项行动期间,我分局有力的打击了破坏森林的违法活动,共办理行政案件28起,没收国家二级保护植物肉苁蓉461公斤。其中,滥砍乱伐案件13起;牲畜啃食树木案件7起;非法破坏植被案件2起;河谷林区采挖沙石料案件2起;非法占用林地案件2起;无证饲养案件2起,共处罚28人次。
(二)开展“绿盾行动”
根据关于组织实施“绿盾二号行动”的通知,组织开展清理整顿木材加工点和非法占用林地项目为重点,对辖区域内发生的少占多批、未批先占、无任何审核(批)手续、越权审核(批)、毁林开垦、侵占国有林地等违法违法犯罪活动为主要内容的“绿盾行动”。这次行动我县成立了专门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我局组织小组整顿经营秩序,查找薄弱环节,清理违法行为,把清理整顿木材加工点和非法征用占用林地项目作为工作重点,对辖区域内发生的少占多批、未批先占、无任何审核(批)手续、越权审核(批)、毁林开垦、侵占国有林地等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顿。依法撤销违反规定进行经营加工和逾期不接受检审验的经营加工企业(厂点)的木材经营加工资格;对未经林业部门批准设立的木材经营加工单位,或未按批准的范围进行经营、加工的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限期整改;对违法收购木材,导致森林资源遭到破坏的依法进行处理。
(三)开展林区案件调查清理工作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林地保护管理的紧急通知》(阿地林资字〔XX年〕55号)文件精神,我局于XX年年9月组织人员,就我县XX年以来辖区内存在的毁林开垦和其它破坏森林资源案件查处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共办理行政案件35起。没收国家二级保护植物肉苁蓉461公斤,没收国家二级保护植物梭梭柴2方,其中,滥砍乱伐案件14起;牲畜啃食树木案件10起;非法破坏植被案件3起;河谷林区采挖沙石料案件2起;非法占用林地案件2起;非法收购野生动物产品案件1起;河谷林失火案件1起,无证饲养案件2起,共处罚35人次。
我局采取出动宣传车,通过散发宣传单,宣传标语等手段,使林业法律法规基本做到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特别是对一些边远山区的牧民,以前认为砍树烧火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而现在也能自动加入到保林、护林的队伍中。
二、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森林防火方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一)做好森林防火工作重视是关健。
青河县森林公安分局联合县护林防火办公室、县广播电视局开展了护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联合印制《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相关宣传材料散发给我县广大农牧民群众,通过广播电视局利用广播电视新闻向全县群众播放宣传,使全县群众增强护林防火与保护森林资源的意识。
青河县森林防火办公室、森林公安分局在协商一致,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与我县野外用火旅游开设点、野外用火矿场、砖场等野外用火户签定了30余份野外生产用火合同书。
今后我分局相将继续加强宣传力度,做到坚持教育宣传为主,预防在先的原则,与我县所有野外用火户签订野外用火合同书, 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发展维护自然生态平衡,将起到更大作用。
(二)、加强督导检查
为加大森林防火督查力度,青河县森林公安分局、防火办组成检查组多次对县区森林防火工作进行检查督导。他们进入林区,对重点防火地区、用火单位和个人进行检查,对在工作中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我分局严格执行了24小时防火值班制度,由分局领导亲自带班,以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切实提高了基层防火工作者业务素质。
由于领导重视,上下协同作战,今年我县森林防火工作取得了全面胜利,全县没有发生一起大的森林火灾。
三、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森林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
青河县共有五乡两镇,辖区面积15529.5平方公里,但森林公安民警却只有六位,警力严重不足,平时六位民警的工作压力和思想负担比较重。为解决有限的警力和严峻的林区治安形势之间的矛盾,我分局林业公安从加强公安队伍建设、严格依法行政、提升整体素质等方面着手,积极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向素质要警力。把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理论素养作为加强队伍自身建设的根本保证,把学习真正转化为工作力、创新力。同时,致力营造思想上同心,工作上合力,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团结向上,坚强有力的浓厚氛围。不仅树立了森林公安的形象和权威,凝聚了警心,而且还提高了在新形势下,维护林区秩序的能力,打击林区犯罪的能力,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
我市森林防火工作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巩固创建林业生态市成果为中心,紧紧围绕“预防为主、积极消灭”这一方针,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森林防火意识,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厉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和违规用火,落实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注重森林防火队伍和设施建设,建立重心下移、关口前移的工作机制,上下协调,预防为主,标本兼治,扎实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生态保障。
二、目标任务
全面提高市、镇两级预防、控制和扑救森林火灾的能力,森林防火工作要达到“六个百分之百”(即宣传教育百分之百覆盖,防火责任百分之百落实,火灾隐患百分之百消除,保障措施百分之百可靠,严防死守百分之百到位,处罚追究百分之百兑现),最大程度减少森林火警的发生,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年森林火灾受害率不超过0.5‰,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工作要点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
森林防火工作是各级人民政府的一项长期工作任务,要从维护林业生态安全、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抓好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层层签订责任目标,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部门分工协作责任制,使防火工作始终处于强有力的政府推动和目标责任体系之下。镇(街道、园区)、村组和林区防火责任单位要划区包干,层层签订责任书,签订率要达到100%。要坚决落实责任追究,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各级领导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扑救,对因失职、瞒报、迟报、责任不明、扑救不力等行为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或其它重大损失的,要依照相关规定追究领导责任。
(二)抓好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森林防火意识
大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是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各单位要迅速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增强干群的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使森林防火工作变成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各镇(街道、园区)要对原有的森林防火宣传标语进行全面刷新;林场、风景区要对旅游和其他进山人员发放宣传材料;林区的中小学校要开设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课,使学生懂得森林防火知识并养成良好的安全防火习惯;市电视台、广播电台、《巩义时讯》等媒体,要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及时播报、刊发森林防火知识和防火信息,做到“电视里有影、报纸上有文、广播中有声”。
(三)强化火源管理,消除火灾隐患
要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省《森林防火条例》实施办法的各项规定,树立防范为主,管控为要,扑救为重的思想,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有效监管野外火源。在森林防火期内,各镇(街道、园区)要坚决制止在林区和林缘100米范围内烧灰积肥、烧香、烧纸、取暖做饭、野炊、吸烟、烧烤等行为。积极组织火灾隐患排查,对火灾多发区、风景旅游区、封山育林区等关键部位实行重点防范,消除火灾隐患。在春节、五一、清明等高火险天气时段内,要成立督查组进行巡回督查,在进山路口、森林火灾多发区域设立森林防火检查点,严格执行护林员巡山守护和入山登记制度,加大巡护密度,把好路口,守好地头,形成管控火源的高压态势。
(四)加强组织指挥,加大火灾查处力度,为森林防火提供安全保障
处置森林火灾具有高度危险性和时效性,扑救工作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思想,坚持“专群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各镇(街道、园区)要完善扑火预案,加强扑火灭火避险常识的培训,避免人员伤亡事故发生。要按照扑火预案全面落实扑火组织领导、扑救力量、机具装备、通迅联络和后勤保障等措施。防火期内要坚守岗位,常备不懈,以临战状态做好扑火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打早、打小、打了。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体系,建立指挥、扑救、办案人员“三出动”的机制,领导要靠前指挥,森林公安要及时介入,见烟就查、违规就罚、成灾就抓,依法严厉打击森林火灾肇事者。
(五)加大资金投入,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和队伍建设
加大资金投入,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和队伍建设,是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有力保障。要积极建立稳定的森林防火投入机制,按照《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把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逐步加大对森林防火工作的投入。特别是要加强通迅联络、扑火机具等设施设备和专业扑火队伍的装备建设。对森林防火项目经费,要加强管理,专款专用。在防火期内,凡有森林防火任务的重点镇及国有林场、风景区、森林公园,要配备足够的扑火服装和防火器材,建立一支30人以上的专业、半专业森林扑火队。每支队伍要配备专用运输车辆1部,风力灭火机6台,油锯3台,2号扑火工具100把,防火服50套以及照明通讯工具。各森林扑火队要实行半军事化管理,加强培训,定期演练,随时待命。一旦发生森林火警,各镇(街道、园区)要迅速组织力量扑救,提高当日扑灭率,防止发生森林火灾。
(六)加强值班调度,确保信息畅通
今天,省林业厅――带领省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检查验收组一行深入我县进行林改检查验收。首先,让我们用掌声对验收组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借此机会,我谨代表――县委、县政府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我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各级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简要汇报三个方面
内容:
一、――县林改工作基本情况
――县地处福建东北部,被誉为“中国太子参之乡”、“中国民间艺术之乡”,20*年10月顺利通过国家级生态示范县试点建设预验收。全县辖7乡2镇、112个行政村和4个社区,总人口10.3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2万户8.8万人。土地总面积81.5万亩,其中林业用地面积66.7万亩,有林地面积50.8万亩,森林覆盖率62.3,活立木总蓄积量48.8万立方米。20*年全县实现林业经济总产值16911万元,其中林业第一产业产值5679万元,比增38.6%。
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来,我县根据县界勘定结果,及时调整了林地区划范围(其中*乡1799亩集体林地被划入邻市辖区),并考虑到国家级生态示范县建设的需要,将村、镇周围的25997亩商品林先后界定为县级生态公益林。经重新核对统计,全县林业用地实有面积66.5万亩,其中:生态公益林面积24.6万亩(省重点生态公益林面积22.0万亩)、占37;应明晰产权商品林面积38.4万亩、占57.7;暂不列入应明晰产权商品林面积3.5万亩、占5.3;全县林权应登记发证面积63.0万亩,占94.7%;商品林面积1000亩以下的行政村20个,有改革任务的行政村96个。截至20*年11月30日,全县共完成集体商品林产权明晰面积36.3万亩,占应明晰产权面积的94.6%;完成林权区划申请登记面积62.9万亩,占林权应登记发(换)证面积的99.9%;完成电脑录入面积62.8万亩,占符合条件申请登记面积的100;已发放林权证25本,面积2.4万亩。经县林改检查验收组的严格检查验收,96个有林改任务的行政村中,合格村45个,基本合格村51个,合格率为100%;9个乡镇中,有3个乡镇全面完成改革任务,6个乡镇基本完成改革任务,林改受益农户20*1户,受益面达90.5%,乡镇的综合满意率在96.3-100%之间,全县的综合满意率为97.5%。我们采取的主要措施是: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保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三年来,切实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力,大胆探索、全面推进,切实从组织上强化领导、从队伍上加强建设、从检查上深化监督、从工作上注重协调、从物质上做好保障,确保了林改工作稳步有序有效推进。一是成立了县、乡、村三级林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组建了村级林改监审小组,并根据各级领导班子的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从组织领导上确保林改工作扎实推进。二是组建了村级林改工作队。按照“县直接领导、乡镇负责组织、部门搞好服务、村具体实施”的工作机制,从县直各部门、各乡镇抽调了301名熟悉农村工作的干部,组建了116个林改工作队,深入各乡镇、村组织开展林改工作。三是深化检查监督。县人大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强化人大代表监督工作。县政协组织委员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森林防火”专项调研,对林改工作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四是认真传达贯彻上级精神。每次省、市林改会议后,我县及时进行传达,并按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据统计,20*年6月以来,全县先后11次召开林改专题会议或结合农村工作会议传达省、市林改有关精神,确保了林改工作能够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五是多方筹集经费。三年来,我县通过采取上级补助、县财政专项列支和乡镇配套相结合的办法,共投入林改专项资金36万元(其中省市补助13.4万元、县财政投入11万元、乡镇级配套11.6万元),确保了林改工作的正常运转。同时,县直有关部门根据自身职责大力协作配合,形成了齐心协力,齐抓共管的局面,有力地推动了全县林改工作深入开展。
2、明确目标责任,健全督查机制。按照先紧后松的指导思想,县委县政府及早安排好年度林改任务(20*、20*、20*年分别安排20%、60%、20%的林改任务),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按照年度任务,采取并落实一系列工作措施,建立健全督查机制。一是县政府在每年年初的全县农村工作会议上,以责任书的形式将林改任务下达给各乡镇,将林改工作列入乡镇年度经济量化考核内容。二是各乡镇实行分管领导挂片、干部包村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将林改任务分解落实到村、责任落实到人,将林改工作列入乡镇领导干部年终考评的重要内容。三是林业部门组建林改督查组。县林业局6名副科级领导各负责1-2个乡镇的林改督查指导工作任务,业务科室干部负责乡镇林改技术检查指导工作任务。四是将林改列入县效能督办项目实行一旬一报、当月通报制度,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五是开展专项执法监察工作。由县纪委、监察局、县效能办、县林业局联合组建成立林改执法监察工作小组,深入各乡镇各村,对林改进展情况、规范操作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纠正意见或限期整改。
3、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改革氛围。为了使林改工作深入人心,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理解与支持,县乡两级坚持舆论先行,通过广播、有线电视、黑板报、公开栏、标语、365服务中心等宣传渠道和发放林改材料、入户动员讲解等宣传方式,把林改政策法规、目的意义、改革内容等宣传到位,讲解到位,积极营造良好的改革舆论氛围。据统计,三年来全县共印发《致全县林农的一封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学习培训提纲》、《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问题回答》、《关于农村土地承包法学习培训材料》等各类宣传材料5万多份。通过宣传发动,进一步统一了全县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真正做到让各级干部知道,让广大农民群众知道,使广大林农真正关心改革、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齐心协力共同推进林改工作。
4、夯实基层力量,严格规范操作。为了更好地摸索出一条符合我县实际,加快林改的路子,我们通过试点先行、夯实力量、创新技术、加强培训,促进了林改工作依法依规,规范操作,提高了工作质量。一是认真开展县级试点工作。20*年6月25日,我县选择城郊乡下村开展县级林改试点工作。通过总结林改经验,制定了《――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同时结合东林乡山岭村试点工作,形成材料汇编,向全县推广。二是充实基层工作力量。从县林业局抽调8名专业技术干部,充实到相对薄弱的基层林业站,协助外业区划等技术服务工作。结合全县生态公益林护林员调整,从待业的林业院校毕业生中选聘10名熟悉电脑操作的,作为专职护林员充实到基层林业站,参与林改材料的整理录入。三是搞好技术创新。鼓励和支持原林业站站长吴国华同志利用业余时间,钻研开发了林权数据自动处理模块软件,加快了我县林改内业材料整理进度。四是举办多层次、系统化的技术培训班(内容涉及地形图判读勾绘、法律法规知识讲座、林改方案编制、各类表格填写、地理信息系统平台应用以及检查验收等各个方面)。据统计,全县共举办林改培训班10期,培训人员达380多人次,印发林改指导性材料(如《――县林改业务培训材料》、《――县乡镇林改工作队工作提纲》和《――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检查验收材料汇编》等)460多份。五是抓点带面,全面推进林改工作。各乡镇先选择两个群众基础好、产权明晰、形式多样的行政村作为示范村,强化内外业质量管理,以点带面,推动其他村林改工作开展。
5、尊重群众意愿,选择合理模式。按照省、市林改的政策要求,结合我县集体林地经营的实际状况,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对改革采取了区别对待的做法。一是对产权明晰、相对独立的林业经营区、生态公益林和83年林业“三定”时核发无误的自留山进行巩固登记。二是对已落实承包、租赁、合作、转让经营的山林,符合林业法律、法规、政策的,予以确认登记;程序不够规范、手续不完备的,在尊重历史事实、依法依规、协商解决、补充完善的基础上,给予确权登记。三是对一些权属存在争议、千米以上无人承包的荒山、城镇建设预留地等暂不进行产权明晰。四是对集体经营的商品林,根据实际林况并充分尊重群众意愿,选择适宜的明晰产权与经营形式。主要有:①划定自留山。对四至清晰明确,小块分散的个私林、农民长期经营的竹林、经济林和集体荒山迹地,划定为自留山,原则上按户划块,面积掌握在全村林地总面积的5-20%之间。②落实单户承包经营。按照个人谁造谁有、集体山林均山到户的工作原则,落实家庭单户承包经营或租赁经营。③落实联户承包经营。对一些集中连片、难以分割的集体山林、荒山迹地以及村民合造、合股共有林,通过公开投标、公平竞争或林地租赁的形式,由若干户(30户内)为单位,推选委托人与村委签定林木林地承包或租赁合同,确定每年或到期采伐时上缴林木承包基数或林地使用费。目前,我县林权区划登记面积63.0万亩,除了24.6万亩生态公益林按原有权属落实承包经营或由村集体统一经营外,其余38.4万亩商品林基本划分为四种经营类型,其中自留山经营6.1万亩、占全县林业用地面积的9.2,承包经营(包括租赁经营)26.4万亩、占全县林业用地面积的39.7,村集体统一经营2.1万亩、占全县林业用地面积的3.1,其他经营(包括转让、股份合作、划拨等)3.8万亩、占全县林业用地面积的5.7。
6、强化自查验收,确保改革质量。为扎实推进林改工作,确保改革质量,我县在林改工作中强化自查验收。20*年7月14日制定出台了《――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检查验收办法》,随后,选择东石乡太阳村和富财村开展县级检查验收试点工作。通过补充完善,形成《――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检查验收材料汇编》,下发到各乡镇和相关部门,供参检人员学习,以便统一规范操作。同时,成立了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林业局局长和县纪委常委、监察室主任任副组长、4名县直部门副科级领导、1名高级工程师和7名林改专业技术人员为成员的县级林改检查验收组和4个林改检查验收小组。20*年11月初至20*年11月10日,验收组深入全县9个乡镇112个行政村和4个社区进行检查验收,重点审查了96个林改任务村的所有林改材料,抽查了初审材料的整改情况,共走访了干部群众2*3人,占验收单位(村、社区)总户数的9.4%;共抽查宗地791宗、面积4.7万亩,分别占验收单位申请登记总宗地数和面积的10.8%和7.5%。20*年11月11日开始,林改检查验收工作重点转入对各乡镇“林改工作责任状”的综合考核评定,主要是查阅各乡镇有关林改工作的文书档案和经费收支情况,并随机抽查两个整改村,对整改情况进行核实。通过考核评定,3个乡镇被评定为全面完成改革任务,6个乡镇被评定为基本完成改革任务,全县林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林改工作主要成效
三年来,我县通过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极大地调动了林区群众发展林业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主要表现为:
1、稳定了山林权属,增强了林农发展林业的信心。通过改革,落实了自留山政策和“谁造谁有”政策,基本实现了“耕者有其山,权利平等”的改革目标;明晰了产权,落实了经营主体,有效保障了林农的合法权益;颁发(换)了林权证,让林农吃了“定心丸”,增强了他们管好自家林,大力发展林业奔小康的信心。林业生产逐渐形成责、权、利相统一的良性发展局面。如*乡五蒲村农民郑兴旺,20*年底在县林业局的指导帮助下,投资25.5万元,在自留山和承包的林地上种植木瓜85亩。20*年初步投产,收入5.6万元。今年计划再筹资30多万元,扩大种植至200亩,全部木瓜投产后,每年可稳定收入60万元以上。
2、提高了林农护林防火的主动性,森林资源得到进一步保护。通过改革,广大林农在取得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同时,也落实了管护责任,农村长期以来存在的护林难、防火难等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过去,由于森林资源属于村集体所有,村民护林防火的积极性不高,发生森林火警火灾时,往往是林业干部、乡镇干部和村干部冲锋在前,村民很少自觉上山扑火。改革以后,村民护林防火的积极性明显高涨,基本做到了“管好自家山,看好自家林”。如今年春季,由西洪村引发的森林火灾蔓延到邻村东阳村界时,东阳村全体在家青壮年村民均第一时间主动赶到了现场扑火,这在过去是很难想象的。据统计,20*年1-11月份,全县共发生乱砍滥伐等林政案件45起,比上年同期减少11.6%,连续三年呈下降趋势。
3、盘活了林业资产,促进了村集体和林农双增收。为确保基层组织正常运转,促进林农脱贫致富奔小康,我们在促进林农增收的同时,注意解决村财增加的问题。首先,通过改革,产权明晰、利益到人,解放了林业生产力,林农敢于投入,舍得投入,愿意投入,从林业经营中得到的收益明显提高,脱贫致富信心更足。其次,通过改革,落实集体山林承包、租赁和转让,村集体可以从林地使用费和现有林承包经营分成和林木转让款中,获得长期、稳定的收入。我县许多村财空白村,通过林改,盘活了林业资产,每年获得3000-10000不等的收入,这些收益,村集体除了用于维持基层组织正常运转外,主要用于村道、自来水、村办公楼等方面的改造。部分村财收入较多的村,还加大了农村文化、医疗卫生、教育、养老等方面投入,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和谐发展。
4、激活了林业经营机制,加快了山区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的转化。为了确保林改成果与市场经济发展的有效对接,针对目前存在的农户发展林业经营规模偏小、经济效益无法得到发挥等诸多问题,我县按照“稳定体制,放活机制”的思路,积极引进林业加工企业,开发山区优势资源,同时鼓励企业以联办或定向收购等形式建设原料林基地。既让广大林农增加了收益,又解决了加工企业有资金、有市场、无原料的问题,实现了双赢,促进山区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的转化。以我县20*年引进的竹浆粕项目为例,该项目依托我县和周边地区丰富的竹林资源,年加工竹浆粕2.5万吨,年需竹材原料几十万吨,项目投产后,每吨竹子的市场收购价可达400元左右。据推算,仅此一项,可带动农民人均增收450元,户均增收1800元,并可带动交通等相关产业的发展,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
5、缓解了农村长期矛盾纠纷,促进了农村社会安定稳定。我县在整个林改实施过程中不回避矛盾,不绕过困难,严格落实“谁造谁有”政策,稳妥地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有效地化解或缓解了农村长期存在的矛盾纠纷,促进了农村社会安定稳定。如北山村林农雷春美1992年向村里租赁一片500亩的山场进行造林,由于该山场遗留有原来村里的部分林木,后来村里未按合同执行,双方引起争执,一度影响该村林改工作开展,该造林户也多次向县林业部门反映。后来,经林业部门实地调查核实,理顺了双方的利益关系,将分成比例由7:3调整为6:4,重新签定了合同,村里满意、造林户满意、群众也满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全县尚有30*7亩商品林未明晰产权关系,特别是我县存在20179亩争议山林有待调处登记;二是县界勘定时我县*乡1799亩山林被划到邻市行政辖区内,其中,该乡水头村村办林场全部被划走,群众反映强烈;三是许多村在宗地区划上,存在区划面积过大、联户登记户数偏多的现象;四是配套改革工作滞后,影响改革效果。
三、下一阶段工作思路
我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虽然已基本完成,但许多工作尚待进一步完善,林改的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下阶段,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抓好整改落实,巩固林改成果,提高林改效益。
一要加强林权发证工作。在完成检查验收的基础上,再次组织技术人员、包村干部和村民,对林权申请材料进行复核,确保在发证过程中切实做到不错、不漏、不假、不重。
二要继续加强组织领导。两年内机构不撤、人员不散、工作不停。进一步深化改革,巩固改革成果。进一步发动广大林农群众,认真总结林改中成功的作法和经验,不断完善欠妥之处。用发展的思路、改革的方式、创新的思维,在前进中解决问题。
三要建立林权管理交易平台。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机制为基础,组建县级林权管理交易工作机构,履行林权登记、变更、交易等管理职能,为森林资源转让、流通、管理提供服务平台。
四要加快三个服务中心的建设步伐。面对林改后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机遇,及时转变观念,发展森林资源评估、伐区调查设计、木竹检尺等中介机构服务,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为林农提供更多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今天,省林业厅――带领省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检查验收组一行深入我县进行林改检查验收。首先,让我们用掌声对验收组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借此机会,我谨代表――县委、县政府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我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各级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简要汇报三个方面内容:
一、――县林改工作基本情况
――县地处福建东北部,被誉为“中国太子参之乡”、“中国民间艺术之乡”,2005年10月顺利通过国家级生态示范县试点建设预验收。全县辖7乡2镇、112个行政村和4个社区,总人口10.3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2万户8.8万人。土地总面积81.5万亩,其中林业用地面积66.7万亩,有林地面积50.8万亩,森林覆盖率62.3%,活立木总蓄积量48.8万立方米。2005年全县实现林业经济总产值16911万元,其中林业第一产业产值5679万元,比增38.6%。
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来,我县根据县界勘定结果,及时调整了林地区划范围(其中石洋乡1799亩集体林地被划入邻市辖区),并考虑到国家级生态示范县建设的需要,将村、镇周围的25997亩商品林先后界定为县级生态公益林。经重新核对统计,全县林业用地实有面积66.5万亩,其中:生态公益林面积24.6万亩(省重点生态公益林面积22.0万亩)、占37%;应明晰产权商品林面积38.4万亩、占57.7%;暂不列入应明晰产权商品林面积3.5万亩、占5.3%;全县林权应登记发证面积63.0万亩,占94.7%;商品林面积1000亩以下的行政村20个,有改革任务的行政村96个。截至2005年11月30日,全县共完成集体商品林产权明晰面积36.3万亩,占应明晰产权面积的94.6%;完成林权区划申请登记面积62.9万亩,占林权应登记发(换)证面积的99.9%;完成电脑录入面积62.8万亩,占符合条件申请登记面积的100%;已发放林权证25本,面积2.4万亩。经县林改检查验收组的严格检查验收,96个有林改任务的行政村中,合格村45个,基本合格村51个,合格率为100%;9个乡镇中,有3个乡镇全面完成改革任务,6个乡镇基本完成改革任务,林改受益农户20071户,受益面达90.5%,乡镇的综合满意率在96.3-100%之间,全县的综合满意率为97.5%。我们采取的主要措施是: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保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三年来,切实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力,大胆探索、全面推进,切实从组织上强化领导、从队伍上加强建设、从检查上深化监督、从工作上注重协调、从物质上做好保障,确保了林改工作稳步有序有效推进。一是成立了县、乡、村三级林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组建了村级林改监审小组,并根据各级领导班子的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从组织领导上确保林改工作扎实推进。二是组建了村级林改工作队。按照“县直接领导、乡镇负责组织、部门搞好服务、村具体实施”的工作机制,从县直各部门、各乡镇抽调了301名熟悉农村工作的干部,组建了116个林改工作队,深入各乡镇、村组织开展林改工作。三是深化检查监督。县人大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强化人大代表监督工作。县政协组织委员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森林防火”专项调研,对林改工作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四是认真传达贯彻上级精神。每次省、市林改会议后,我县及时进行传达,并按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据统计,2003年6月以来,全县先后11次召开林改专题会议或结合农村工作会议传达省、市林改有关精神,确保了林改工作能够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五是多方筹集经费。三年来,我县通过采取上级补助、县财政专项列支和乡镇配套相结合的办法,共投入林改专项资金36万元(其中省市补助13.4万元、县财政投入11万元、乡镇级配套11.6万元),确保了林改工作的正常运转。同时,县直有关部门根据自身职责大力协作配合,形成了齐心协力,齐抓共管的局面,有力地推动了全县林改工作深入开展。
2、明确目标责任,健全督查机制。按照先紧后松的指导思想,县委县政府及早安排好年度林改任务(2003、2004、2005年分别安排20%、60%、20%的林改任务),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按照年度任务,采取并落实一系列工作措施,建立健全督查机制。一是县政府在每年年初的全县农村工作会议上,以责任书的形式将林改任务下达给各乡镇,将林改工作列入乡镇年度经济量化考核内容。二是各乡镇实行分管领导挂片、干部包村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将林改任务分解落实到村、责任落实到人,将林改工作列入乡镇领导干部年终考评的重要内容。三是林业部门组建林改督查组。县林业局6名副科级领导各负责1-2个乡镇的林改督查指导工作任务,业务科室干部负责乡镇林改技术检查指导工作任务。四是将林改列入县效能督办项目,实行一旬一报、当月通报制度,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五是开展专项执法监察工作。由县纪委、监察局、县效能办、县林业局联合组建成立林改执法监察工作小组,深入各乡镇各村,对林改进展情况、规范操作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纠正意见或限期整改。
3、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改革氛围。为了使林改工作深入人心,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理解与支持,县乡两级坚持舆论先行,通过广播、有线电视、黑板报、公开栏、标语、365服务中心等宣传渠道和发放林改材料、入户动员讲解等宣传方式,把林改政策法规、目的意义、改革内容等宣传到位,讲解到位,积极营造良好的改革舆论氛围。据统计,三年来全县共印发《致全县林农的一封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学习培训提纲》、《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问题回答》、《关于农村土地承包法学习培训材料》等各类宣传材料5万多份。通过宣传发动,进一步统一了全县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真正做到让各级干部知道,让广大农民群众知道,使广大林农真正关心改革、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齐心协力共同推进林改工作。
4、夯实基层力量,严格规范操作。为了更好地摸索出一条符合我县实际,加快林改的路子,我们通过试点先行、夯实力量、创新技术、加强培训,促进了林改工作依法依规,规范操作,提高了工作质量。一是认真开展县级试点工作。2003年6月25日,我县选择城郊乡下村开展县级林改试点工作。通过总结林改经验,制定了《――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同时结合东林乡山岭村试点工作,形成材料汇编,向全县推广。二是充实基层工作力量。从县林业局抽调8名专业技术干部,充实到相对薄弱的基层林业站,协助外业区划等技术服务工作。结合全县生态公益林护林员调整,从待业的林业院校毕业生中选聘10名熟悉电脑操作的,作为专职护林员充实到基层林业站,参与林改材料的整理录入。三是搞好技术创新。鼓励和支持原林业站站长吴国华同志利用业余时间,钻研开发了林权数据自动处理模块软件,加快了我县林改内业材料整理进度。四是举办多层次、系统化的技术培训班(内容涉及地形图判读勾绘、法律法规知识讲座、林改方案编制、各类表格填写、地理信息系统平台应用以及检查验收等各个方面)。据统计,全县共举办林改培训班10期,培训人员达380多人次,印发林改指导性材料(如《――县林改业务培训材料》、《――县乡镇林改工作队工作提纲》和《――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检查验收材料汇编》等)460多份。五是抓点带面,全面推进林改工作。各乡镇先选择两个群众基础好、产权明晰、形式多样的行政村作为示范村,强化内外业质量管理,以点带面,推动其他村林改工作开展。
5、尊重群众意愿,选择合理模式。按照省、市林改的政策要求,结合我县集体林地经营的实际状况,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对改革采取了区别对待的做法。一是对产权明晰、相对独立的林业经营区、生态公益林和83年林业“三定”时核发无误的自留山进行巩固登记。二是对已落实承包、租赁、合作、转让经营的山林,符合林业法律、法规、政策的,予以确认登记;程序不够规范、手续不完备的,在尊重历史事实、依法依规、协商解决、补充完善的基础上,给予确权登记。三是对一些权属存在争议、千米以上无人承包的荒山、城镇建设预留地等暂不进行产权明晰。四是对集体经营的商品林,根据实际林况并充分尊重群众意愿,选择适宜的明晰产权与经营形式。主要有:①划定自留山。对四至清晰明确,小块分散的个私林、农民长期经营的竹林、经济林和集体荒山迹地,划定为自留山,原则上按户划块,面积掌握在全村林地总面积的5-20%之间。②落实单户承包经营。按照个人谁造谁有、集体山林均山到户的工作原则,落实家庭单户承包经营或租赁经营。③落实联户承包经营。对一些集中连片、难以分割的集体山林、荒山迹地以及村民合造、合股共有林,通过公开投标、公平竞争或林地租赁的形式,由若干户(30户内)为单位,推选委托人与村委签定林木林地承包或租赁合同,确定每年或到期采伐时上缴林木承包基数或林地使用费。目前,我县林权区划登记面积63.0万亩,除了24.6万亩生态公益林按原有权属落实承包经营或由村集体统一经营外,其余38.4万亩商品林基本划分为四种经营类型,其中自留山经营6.1万亩、占全县林业用地面积的9.2%,承包经营(包括租赁经营)26.4万亩、占全县林业用地面积的39.7%,村集体统一经营2.1万亩、占全县林业用地面积的3.1%,其他经营(包括转让、股份合作、划拨等)3.8万亩、占全县林业用地面积的5.7%。
6、强化自查验收,确保改革质量。为扎实推进林改工作,确保改革质量,我县在林改工作中强化自查验收。2004年7月14日制定出台了《――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检查验收办法》,随后,选择东石乡太阳村和富财村开展县级检查验收试点工作。通过补充完善,形成《――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检查验收材料汇编》,下发到各乡镇和相关部门,供参检人员学习,以便统一规范操作。同时,成立了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林业局局长和县纪委常委、监察室主任任副组长、4名县直部门副科级领导、1名高级工程师和7名林改专业技术人员为成员的县级林改检查验收组和4个林改检查验收小组。2004年11月初至2005年11月10日,验收组深入全县9个乡镇112个行政村和4个社区进行检查验收,重点审查了96个林改任务村的所有林改材料,抽查了初审材料的整改情况,共走访了干部群众2083人,占验收单位(村、社区)总户数的9.4%;共抽查宗地791宗、面积4.7万亩,分别占验收单位申请登记总宗地数和面积的10.8%和7.5%。2005年11月11日开始,林改检查验收工作重点转入对各乡镇“林改工作责任状”的综合考核评定,主要是查阅各乡镇有关林改工作的文书档案和经费收支情况,并随机抽查两个整改村,对整改情况进行核实。通过考核评定,3个乡镇被评定为全面完成改革任务,6个乡镇被评定为基本完成改革任务,全县林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林改工作主要成效
三年来,我县通过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极大地调动了林区群众发展林业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主要表现为:
1、稳定了山林权属,增强了林农发展林业的信心。通过改革,落实了自留山政策和“谁造谁有”政策,基本实现了“耕者有其山,权利平等”的改革目标;明晰了产权,落实了经营主体,有效保障了林农的合法权益;颁发(换)了林权证,让林农吃了“定心丸”,增强了他们管好自家林,大力发展林业奔小康的信心。林业生产逐渐形成责、权、利相统一的良性发展局面。如石洋乡五蒲村农民郑兴旺,2003年底在县林业局的指导帮助下,投资25.5万元,在自留山和承包的林地上种植木瓜85亩。2005年初步投产,收入5.6万元。今年计划再筹资30多万元,扩大种植至200亩,全部木瓜投产后,每年可稳定收入60万元以上。
2、提高了林农护林防火的主动性,森林资源得到进一步保护。通过改革,广大林农在取得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同时,也落实了管护责任,农村长期以来存在的护林难、防火难等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过去,由于森林资源属于村集体所有,村民护林防火的积极性不高,发生森林火警火灾时,往往是林业干部、乡镇干部和村干部冲锋在前,村民很少自觉上山扑火。改革以后,村民护林防火的积极性明显高涨,基本做到了“管好自家山,看好自家林”。如今年春季,由西洪村引发的森林火灾蔓延到邻村东阳村界时,东阳村全体在家青壮年村民均第一时间主动赶到了现场扑火,这在过去是很难想象的。据统计,2005年1-11月份,全县共发生乱砍滥伐等林政案件45起,比上年同期减少11.6%,连续三年呈下降趋势。
3、盘活了林业资产,促进了村集体和林农双增收。为确保基层组织正常运转,促进林农脱贫致富奔小康,我们在促进林农增收的同时,注意解决村财增加的问题。首先,通过改革,产权明晰、利益到人,解放了林业生产力,林农敢于投入,舍得投入,愿意投入,从林业经营中得到的收益明显提高,脱贫致富信心更足。其次,通过改革,落实集体山林承包、租赁和转让,村集体可以从林地使用费和现有林承包经营分成和林木转让款中,获得长期、稳定的收入。我县许多村财空白村,通过林改,盘活了林业资产,每年获得3000-10000不等的收入,这些收益,村集体除了用于维持基层组织正常运转外,主要用于村道、自来水、村办公楼等方面的改造。部分村财收入较多的村,还加大了农村文化、医疗卫生、教育、养老等方面投入,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和谐发展。
4、激活了林业经营机制,加快了山区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的转化。为了确保林改成果与市场经济发展的有效对接,针对目前存在的农户发展林业经营规模偏小、经济效益无法得到发挥等诸多问题,我县按照“稳定体制,放活机制”的思路,积极引进林业加工企业,开发山区优势资源,同时鼓励企业以联办或定向收购等形式建设原料林基地。既让广大林农增加了收益,又解决了加工企业有资金、有市场、无原料的问题,实现了双赢,促进山区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的转化。以我县2005年引进的竹浆粕项目为例,该项目依托我县和周边地区丰富的竹林资源,年加工竹浆粕2.5万吨,年需竹材原料几十万吨,项目投产后,每吨竹子的市场收购价可达400元左右。据推算,仅此一项,可带动农民人均增收450元,户均增收1800元,并可带动交通等相关产业的发展,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
5、缓解了农村长期矛盾纠纷,促进了农村社会安定稳定。我县在整个林改实施过程中不回避矛盾,不绕过困难,严格落实“谁造谁有”政策,稳妥地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有效地化解或缓解了农村长期存在的矛盾纠纷,促进了农村社会安定稳定。如北山村林农雷春美1992年向村里租赁一片500亩的山场进行造林,由于该山场遗留有原来村里的部分林木,后来村里未按合同执行,双方引起争执,一度影响该村林改工作开展,该造林户也多次向县林业部门反映。后来,经林业部门实地调查核实,理顺了双方的利益关系,将分成比例由7:3调整为6:4,重新签定了合同,村里满意、造林户满意、群众也满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全县尚有30067亩商品林未明晰产权关系,特别是我县存在20179亩争议山林有待调处登记;二是县界勘定时我县石洋乡1799亩山林被划到邻市行政辖区内,其中,该乡水头村村办林场全部被划走,群众反映强烈;三是许多村在宗地区划上,存在区划面积过大、联户登记户数偏多的现象;四是配套改革工作滞后,影响改革效果。
三、下一阶段工作思路
我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虽然已基本完成,但许多工作尚待进一步完善,林改的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下阶段,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抓好整改落实,巩固林改成果,提高林改效益。
一要加强林权发证工作。在完成检查验收的基础上,再次组织技术人员、包村干部和村民,对林权申请材料进行复核,确保在发证过程中切实做到不错、不漏、不假、不重。
二要继续加强组织领导。两年内机构不撤、人员不散、工作不停。进一步深化改革,巩固改革成果。进一步发动广大林农群众,认真总结林改中成功的作法和经验,不断完善欠妥之处。用发展的思路、改革的方式、创新的思维,在前进中解决问题。
三要建立林权管理交易平台。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机制为基础,组建县级林权管理交易工作机构,履行林权登记、变更、交易等管理职能,为森林资源转让、流通、管理提供服务平台。
四要加快三个服务中心的建设步伐。面对林改后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机遇,及时转变观念,发展森林资源评估、伐区调查设计、木竹检尺等中介机构服务,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为林农提供更多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