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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优选九篇

时间:2023-06-12 16:11:18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工程项目合同管理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

第1篇

【关键词】 建筑工程 合同 重视 保障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是建筑工程中项目管理的核心内容之一,是建筑工程项目顺利完成建设任务和目标的重要保障。因此,在建筑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重视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地位与作用。

1 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地位

在整个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过程中,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贯穿于项目管理的全过程,是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起点和核心,为工程项目管理提供了法律基础和法律依据,也为建筑工程项目良好有序地进行实施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由于建设工程合同确定了建筑工程项目所涉及的建设范围、承包内容、施工成本、建设工期和施工质量等要求与目标,明确了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双方在施工中各自需要履行的责任和享有的权利,为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纠纷和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所以建筑合同管理必然是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对工程项目的进度控制、质量管理、成本管理等管理职能要素进行控制、协调及紧密配合,同时也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工程进行监督与管理的根据。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项目实施的始终,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和灵魂。

2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作用

在建筑工程项目谈判签订的阶段,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主要工作是审查建筑工程项目的文件和合同文本,策划和协调工程项目合同,并且分析评估合同的风险性和利润率。监督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双方依照法律程序签订合同,建立有效的合同实施保证体系,以保证合同顺利实施,实现合同的最终目标。在合同签订后及时在相关的政府合同管理部门进行备案登记。

在建筑工程合同履约的阶段,对建筑工程合同的实施和执行情况进行实时检查与监督,对合同实施的信息和资料进行统计分析,以便能够及时发现工程项目中出现的问题并加以解决,以确保建筑工程施工的质量,对合同各相对方提出的合同实施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审核、分析与协调,以维持各工程单位的良好的建设协作关系。

2.1 合同管理对建筑项目管理的作用

施工项目管理是施工企业对一个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及成果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项目管理与合同管理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施工企业项目经理部是依据施工合

同而成立的。工程项目经过投标中标了,才有可能成立项目经理部。成立项目经理部是合同管理的继续,而工程项目管理是以合同管理作为起点的,施工合同确定工程项目的质量、工期、投资三个目标值,这三大目标正是项目经理部控制质量、进度、投资的三个方面依据,项目部控制目标是和施工合同的目标相一致的。工程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全部工作都可以纳入合同管理的范围,合同管理配合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对整个项目的实施起总控制和总保证作用从上述看,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所以合同管理对项目管理的作用就是指导和控制工程项目管理达到预期的目标[5]。

2.2 合同管理对建筑索赔管理的作用

建筑工程索赔是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合同一方因对方不履行合同或没有全面地履行合同所设定的义务而遭受损失时,向对方提出的赔偿要求或补偿要求。在实际工作中,承包人可以索赔的内容有三方面,第一方面是业主违约,包括业主未按合同规定交付施工场地或施工场地不具备“三通一平”的条件,施工单位无法进行施工;业主没有接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商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或提供的数据不符合真实、准确的要求;业主没有按合同的规定提供应由业主提供的建筑材料、机械设备;业主拖延合同规定的责任,如拖延图纸批准,拖延隐蔽工程的验收,拖延对承包商所提问题的答复,造成施工延误;业主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数量支付工程款。第二方面是意外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索赔主要包括因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特殊风险以及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通常不能合理预见的不利于施工条件或外界障碍等。如地下水、地质断层、地下障碍物引起的索赔。第三方面是合同变更。包括业主对工程项目有了新的要求,如提高建筑标准或削减预算等等;施工中发现设计有错误,必须修改设计图纸;发生不可抗力,必须进行合同变更;产生新的施工技术,有必要改变原设计、原实施方案;政府部门对工程项目有新要求;施工现场的施工条件与原来的勘察有很大不同。上述事项如发生,遵循索赔程序,在索赔证据确凿的条件下,都可以根据合同向业主提出索赔并得到损失的补偿。因而,合同管理是建筑索赔管理的依据,依据本身明确、清楚索赔才能成立,所以合同管理对索赔的作用就是找出确凿合理地证据,降低风险,维护施工企业合法权益。

2.3 合同管理对建筑投标工作的作用

第2篇

1.没有严格的履行工程分包合同。虽然鉴定的合同非常严禁和有效,可是合同的执行却得不到保障。在进行建筑工程分包时,经常会出现的现象就是签完合同之后,承包企业在进行工作时完全是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将合同忽略,只是为了得到更大的利润,其出现的现象还有在施工中不按工期进度进行,使用的建筑材料不合格等。但是工程分包中的利益层次较多,发包企业也没有认真的履行工程分包合同,没有足够的重视工程施工时图纸、技术和合同的较底工作,对有关责任进行忽视,有时甚至不去落实责任。据调查,在我国进行工程分包过程中,施工工期能够得到保障占据的概率仅为85%,实施分包合同的行为不好,大量存在的现象就是进行违法分包、非法转包等。还有进行整体转包,分包的单位资质不够,或分包给个人、进行层层分包等,这样就会存在更多的法律和经济风险在管理分包合同签订的过程中。

2.在工程分包合同管理过程中对法律风险的重视不够。合同管理与法律风险密切相关,可是现在我国在进行分包合同管理过程中对法律风险不加以重视。例如:分包人法律资质不强、分包单位的民事权利和行为能力不全,那么签订的合同就不能生效,总承包单位面临的风险包括行政的处罚、工程和民事责任。还有就是发包人没有同意就将主体或部分工程分包给其他人,这样就会有很多的违法现象出现在分包合同上,不但合同行为违法,合同内容也不符合法律要求。还存在的现象就是保代,认为只要签订分包合同,出现的所有事故都要由分包方进行处理,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因此就出现了在项目分包之后,就没有足够的监管人员,还有时根本就不对监管人员加以派遣,这可能使施工方任意操作施工的现象出现,其非常可能会因为复杂的人员构成、人员素质不高、没有足够的管理水平而使后果非常的严重。

3.合同普遍存在黑白性。黑白合同就是指阴阳合同,其主要就是当事人将一项内容签出两份合同,其分为对外合同和对内合同。在进行分包时,承包方往往会因为发包方的一些其他要求而签订附加合同,其主要表现就是对工程进度进行不合理压缩、垫资进行施工等等。同时,还有的现象就是进行全部分包、分解分包等,这样都是黑白合同出现的原因,其正式合同是表面文章,只是对部门的检查进行应付,当事人双方对其正式合同中的规定完全忽视,而按照私下合同进行,其中有很多违法违规的内容存在,还有的现象就是条款不够严密、有些内容较为模糊等。

二、对建筑工程项目中分包合同的管理如何加强

1.建立工程分包合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分包合同管理制度,制定的合同管理制度要非常的规范、非常的科学,具有法律手段,首先要着手处理的方面就是对制度进行完善,制定的合同管理方案一定要切实可行,这样管理工作就会有规章制度可以遵循,合同管理制度主要包括的内容为:履行合同上的内容,处理产生的纠纷,定期对合同进行统计,随时对合同进行检查,调查和检查合同资信,管理合同中的专用章,定期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等。企业在建立合同管理制度之后,就能够使管理层次更加清楚、职责更加明确、程序更加规范,这样就可以有效的控制和处理合同的签订,执行、考察、矛盾。

2.在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管理中建立预警系统。合同为建筑工程中管理的核心内容,合同紧密联系着进度,对建筑分包合同管理建立预警系统,这样存在在合同管理中的问题就会被发现。总而言之,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的预警系统,其包括的内容有签订合同之前,执行合同的过程中、执行合同的结构。在进行合同签订的时候,其要对预警系统内所有内容的检查要严格,其中被纳入预警系统中的内容包括选择分包商、合同的条款是否合法、合同所具有的经济性能,这样分包商就能够具备相应的资质,合同也能够确保合法。在进行执行合同时,要对一些有关条款的执行紧密跟踪,例如:交纳的保障金有没有按合同规定执行,施工生产的过程有没有按照合同实施,其中分包商有的行为违反了合同规定,项目经理有没有对其进行正确处理等,这些内容都应该是预警体系中应该监管的内容,这样才能够对执行合同过程出现的问题及时发现,使风险减少。

3.对分包合同过程强化管理。在执行分包合同时,企业要将项目巡视体系建立在工程项目中,这样就可以掌握建筑工程项目分包合同具体的执行状况。在执行分包合同时有些问题会出现在其中,这些问题的出现并不一定是分包方的责任,其责任也有可能是发包方,例如:因为没有及时协调工作,没有充足的人力和物力,施工方没有进行妥善管理等等。加强管理分包合同,这样就可以对问题做到及时发现,使合同的风险减小,所以就不会带来较大的损失。还有在分包项目中对施工质量的管理,其检查一定要严格,其检查内容包括合同中的施工工艺、应用材料,施工的工序,这就可以使施工质量得到保障,使分包单位不会有漏洞出现,促进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合同做事。

三、结语

第3篇

关键词:工程项目、合同管理、项目管理

1.项目合同管理:

1.1项目合同管理概念

项目合同管理是施工合同的订立、变化、终止、违约、索赔管理、纠纷处理等进行的施工合同和分包合同的管理,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施工过程中由不同原因造成的合同变化必须签署书面认可,并作为合同的一部分。

1.2工程项目合同的特点

①合同标的物的特殊性

建设项目合同的标的物是建设工程,而工程建设项目往往结构复杂,投资和消耗大,而且受到季节和天气等条件的影响十分大,具体一定的特殊性。

②合同执行周期长

建设工程项目往往持续时间都较长,而且合同执行时间不仅包括项目施工期,还包括招标期及后续维修期,很多项目的持续周期甚至达到5年或者更长时间。而项目合同管理需要在整个项目周期内连续进行。

③合同涉及面多

一份建设工程项目合同往往涵盖土地、工期、验收标准、造价、税务,保险等多方面的问题,涉及面广泛,涉及问题复杂,要谨慎考虑每个方面的问题,否则,任何一个方面出问题都可能会导致项目合同的失败。

④对工程经济效益影响大

建设工程项目往往比其他项目在规模、价值量等方面都要大很多,从而合同管理对其经济效益的影响会非常大。合同管理的好可能会使项目利润率提高很多,反之,在合同管理中一招不慎可能就会使整个项目亏本。

⑤合同风险大,

一个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由于周期长,投入资金大,加之受到外界经济、政策、行业趋势等等多方面的影响,未来不确定性因素太多,合同风险往往比较大,这就要求合同管理必须持续且不间断的进行。

1.3项目合同的作用

①明确合同双方的责任与义务,对合同双方其制约作用,是联系合同双方的唯一纽带。

②是政府相关审查监督部门审查和监督的依据和标准。

③是建设项目实施的法律依据

工程项目合同是工程项目得以实施的法律依据,同时合同依法保护承发包双方的权益,也是项目某一方利益受损时,追究违反项目合同的法律依据。

2.当前工程项目存在的问题

(1)企业合同法律意识淡薄

很多建设工程项目合约签订双方或者某一方由于缺乏相关法律业务知识,在往在合同签订的时候不能对项目合同严格地把关,签订一些权力与义务不对等的合约或者不利于项目合同公平履行的合约。这样签订方利益受损的同时,也不利于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同时,如果项目发生较大的损失,由于企业合同法律意识淡薄,通常不能有效地挽回损失。

(2)合同履约程度低

很多企业虽然签订了相关项目合同,但是签约双方都不认真履行合同条约、随意改动条约。有些企业甚至采用“阴阳条约”,“阳条约”用于政府审查,“阴条约”才真正用于项目实施,无视国家法律和相关行业标准,为项目的进行埋下很大的安全隐患。

(3)合同文本不规范和管理制度不健全

有些企业在签订工程项目合同时,为了逃避业主义务,往往会擅自改动标准合同文本,甚至直接采用自制合同。而目前对此的相关管理制度和处罚办法并不健全,相关监督和审核程序也不够完善。

(4)索赔困难

很多承包商没有正确地、全面地理解索赔,不了解索赔其实是一项正当的权利,相关项目管理工作者更是没有将索赔纳入项目管理中,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导致合同索赔难以进行,损害自身利益。

(5)违法签订转包、分包合同

一些承包商在获得项目承包资格后,没有能力实施项目或者为了获取价差,将工程项目分解成多个包,非法分包、转包给其他承包商。这些分包商往往不能获取全部的工程项目资料,同时由于分包价格较低,用料质量不能保证、工期较为紧张等因素,往往会造成工程项目不能保质保量地完成,给建设工程项目造成很大的安全隐患。

3.加强合同管理的建议:

(1)加强招投标阶段合同管理。

在工程招投标阶段,严格考察承包商的各项条件。招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公开,积极引导良性市场竞争。

(2)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

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涉及工程建设,法律,税务,造价等多个方面,要求相关管理人员对各个涉及方面都有一定专业知识储备和相关管理水平。这就要求企业应该做好相关人员入岗审核和在职员工的定期培训,以提高相关人员合同管理能力。同时合同管理中,应该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人员的权责机制,做好奖励与处罚措施。

(3)建立健全企业合同管理体系。

企业要建立成熟的合同管理部门,全面履行合同管理。加大合同管理力度,完善合同管理体系的每个步骤和环节,建立健全合同管理体系,严格按照规定企业和行业合同管理程序进行操作,规范企业合同管理,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4)借鉴国外先进合同管理,推行标准化合同示范文本。

就像目前金融期权等市场运用标准化合约一样,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借鉴国外先进合同管理办法,推进示范合同文本的标准化,减少违规、违法、不规范项目合同给工程项目带来的隐患,有利于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

(5)政府项目部门健全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规,推进依法管理。

政府相关部门应该针对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现状建立健全相关法规,有效地监督和管理企业项目合同签订和实施。严格按照标准程序进行审核和监督,提高整个社会合同管理水平。

(6)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

企业应提高合同管理索赔意识,推进合同索赔在项目管理中的实施,学会采取有效的合同管理索赔策略以合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自身生存能力。

(7)提高合同管理效率

合同管理相关部门可以借助计算机和互联网工具等建立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借助这些先进工具和技术可以提高合同管理效率。同时计算机和互联网等工具具有及时性和高效性等特点,可以随时了解相关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动态信息。

4结语:

总之,建设项目管理中,无论从业主还是施工方来说,项目合同管理对整个项目的实施都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为加强此方面的管理,我们在借鉴国外先进管理方法的同时还应该结合我国具体国情,积极探索和创新,努力建成符合中国国情的合同管理体系。

参考文献:

[1]王兆钢.建筑工程项目分包合同管理研究[D].沈阳工业大学,2008.

[2]庄宙.浅谈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合同管理问题[D].山东大学,2008.

[3]董殿福.关于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探讨[D].北京交通大学,2008.

[4]刘寅.建设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研究[D].北京交通大学,2008.

[5]梁文国.我国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研究[J].财经问题研究,2014,S1:193-196

第4篇

关键词: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特点

中图分类号:C93文献标识码: A

1、工程项目合同的特点

(1)工程项目通常具有以下特点:由于工程项目工期一般较长,使得相关合同特别是工程承包合同的生命周期较长。(2)工程规模大,材料设备消耗大,使得合同管理对工程经济效益影响很大。(3)施工项目往往流动性强,造成合同管理相对具有短期性。(4)工程施工受自然和社会环境因素影响较大,造成干扰多、合同变更多、风险大,合同的管理工作必须是动态的,合同的控制和合同的变更管理、合同的风险防范极为重要。

由于项目合同管理具有以上几个特点,因此要求参与工程项目管理人员(或部门)必须精通合同、熟悉合同管理。合同管理工作必须融合于整个工程项目管理之中,要实现工程项目的目标,必须对项目施工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项目的所有活动实施有效的合同管理。

2、当前我国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2.1、企业合同法律意识淡薄

在合同的签订阶段以及签订后的履行过程中,施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淡薄,合同管理把关不严经常导致重大法律纠纷产生。由于缺乏法律知识,在签订合同时,对合同条款往往未做详细推敲和认真决定就草率签订,特别是对违约责任,违约条件未做具体约定,而建设施工合同履约程度往往比较低,随意修改合同或违背合同规定的违约现象时有发生。在合同签订阶段的问题主要有:合同主体不当;合同文字不严谨;合同条款挂一漏万;违反法律法规签订无效合同等。在合同履行阶段的问题主要有:应变更合同的没有变更;应当发出的书函(会议纪要)没有发出或发出不规范;应签证确认的没有办理签证确认;应当追究的错过了诉讼时效;应当行使的权力没有行使;应当重视证据的法律效力的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

2.2、承、发包双方的行为不规范

工程的承包人有时为了业务需要,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签订合同。例如,有些承包商在自身不具备项目施工资质的情况下,为达到承包工程的目的,非法向发包人行贿或者假借其他有承包资质企业的名义进行虚假投标。另外,某些发包方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利用其优势地位,在合同规定中排除自己的主要义务或者任意修改合同内容,扩大自己的权利。例如,发包方暗中以垫资为条件,违法发包;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验收合格后,不及时办理账务结算,拒付工程款等。

2.3、合同文本体系和管理制度不健全

从目前实施的工程施工合同文本来看,中小型建筑企业签署的合同文本,大多合同责任划分不清,缺乏对合同事件各参与方相应权责、违约的具体后果及处理方式方法的全面定义和具体明确的描述。部分施工合同文件对履约双方约定的权利、义务显失公平,如过多地强调了承包方的权利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相对较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不明确,也缺少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

2.4、索赔意识薄弱

索赔的性质属于经济补偿行为,而不是惩罚。索赔的损失结果与被索赔人的行为并不一定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有些人或部门对索赔概念认识不够,认为发生索赔,就必受法律的惩罚,从而采取一些违背常理的手段,以致损失更大。索赔是一项正当的权利要求,是一项正常业务。有根据、有章法的索赔要求是在正确履行合同基础上本应该得到的合理补偿。施工承包单位对施工索赔没有全面的、正确的认识和足够的重视,没有将索赔管理纳入整个工程项目的管理中,索赔意识薄弱,在出现问题时才开始研究合同中的索赔条款,收集证据,从而陷入索赔的被动局面,影响自身的经济利益。

3、强化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对策分析

3.1、劳务分包合同是项目实施中的纲领性文件之一

虽然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有很多种类的合同,但项目的主体工程系指构成工程永久性的结构物或构筑物,如路基、钻孔桩、承台、墩身等等的实施主要是以劳务分包的模式来实现的。劳务分包的概念是作为我们施工单位在中标工程项目后,因自身施工资源(劳动力、机械设备、技术力量)等在企业经营规模不断扩大的情况下显得不足,而去寻求社会资源来共同实施项目,按照国家的相关政策规定,不能将工程的主体材料也整体的分包出去,即违反国家和行业的规定,所以采用乙方自带一部分小型机具和机械设备,且主要以劳务输出的形式与我们合作来完成项目的施工任务,统称为劳务分包。

3.2、强化合同意识,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

合同管理是一项重要的经济管理工作,合同管理水平的高低对企业的经济效益影响很大。合同管理不仅是合同管理人员的职责,合同管理涉及面广,要营造一个人人都重视合同管理的氛围,强化全员管理意识。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项目经理主管经济合同管理工作,企业将规范化合同管理作为项目部责任制考核的主要指标之一,与经济效益挂钩。并且每年组织对项目经理、经营人员、合同管理人员培训,邀请有关职能部门的人员来企业开展合同法律法规教育,使企业树立起依法签约、依法履行为前导的依法经营思想,把抓施工合同管理放到企业抓质量管理和市场开发一样的重要位置,把施工合同管理列入企业管理的议事日程。

3.3、重视合同管理,减少施工索赔

施工索赔涉及工程管理、合同控制、施工技术、工程设计和施工规范、经济学、相关法律法规等多学科、多专业工作,是一项复杂且专业性很强的工作。考虑到目前的工程施工项目大型化、国际化的发展趋势,国际惯例、FIDIC条款、国外设计施工规范的转换应用都对索赔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

3.4、实行合同实施监督

实行合同实施监督:工程实施监督是施工合同管理的日常事务性工作,施工合同监督可以保证施工合同实施,按合同和合同分析的结果进行。首先,要协调业主、工程师、项目管理各职能人员、所属的各工程小组和分包商之间的工作关系,对各工程小组和分包商进行工作指导或做经常性的合同解释,使工程小组都有全局观念,合同项目管理的有关人员每天检查、监督各工程小组和分包商的合同实施情况,在进入施工现场后对工程变更进行有效管理。其次,是实行合同评审制度,每份合同签订前就进行严格、细致的合同评审,找出其中存在的缺陷和潜在风险,制定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法律风险。最后,跟踪合同实施情况。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实际情况的复杂性,可能导致合同实施与预定目标偏离。这就需要合同实施情况跟踪,以便尽早发现并纠正偏离。

总之,工程项目大多具有工期长、干扰多、材料设备消耗大等特点,因此施工单位合同管理工作必须是动态的,贯穿施工全过程,工程项目实施和管理的全部工作都可以纳入合同管理的范畴。对施工单位而言,从业主招标文件即要约,施工单位投标文件即承诺,以及项目的实施,都包含在合同管理的范围内,同时,工程施工合同也是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工程计量支付等工程管理工作的依据;从狭义来讲:合同管理是指公司或项目部签订合同所进行的流程管理,包括合同的审核、签订、执行、结算等管理工作方法。

参考文献

[1]梁文国.我国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研究[J].财经问题研究,2014,S1:193-196.

第5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重要性;措施

中图分类号:TU198 文献标识码:A

建筑工程合同是建筑企业工程管理的核心,企业的一切经济活动都是围绕合同来执行,只有合同条款对自身有利,才能为企业的项目管理、施工、结算、索赔等打下良好的基础,提供可靠的依据,所以一定要加强建筑工程合同的管理。

一、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1、加强合同管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

使用合同来引导和管理建筑市场,顺应了政府转变职能,应用法律、法规和经济手段调节和管理市场的大趋势。而各建筑市场主体也必须依据市场规律要求,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就是合同管理。

2、合同管理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加强合同管理是进行有效项目管理的需要

任何建筑工程项目的实施都是以签订系列承发包合同为前提的,忽视了合同管理就意味着无法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费用进行有效控制,更勿论谈及对人力资源、工作沟通、工程风险等进行综合管理。只有抓住合同管理这个核心,才可能统筹调控整个建筑工程项目运行状态,实现建设目标。

3、加强合同管理是规范各建设主体行为的需要

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界定了建设主体各方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关系,是建设主体各方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同时也是正确处理建筑工程项目实施过程当中出现的各种争执与纠纷的法律依据。纵观目前我国建筑市场的经济活动及交易行为,所出现的诚信危机、不正当竞争多与建设主体法制观念淡薄及合同管理意识薄弱有关。加强合同管理,促使建设主体各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并处理所出现的争执与纠纷,能够起到规范建设主体行为的积极作用,对整顿我国的建筑市场起到促进作用。

4、加强合同管理是我国迎接国际竞争的需要

至今,我国建筑市场已全面开放,面对来自国外建筑企业的冲击与挑战,就必须适应国际市场规则、遵循国际惯例。只有加强合同管理,建筑企业才有可能与国外建筑企业一争高下,才能赢得自己生存与发展的空间。

二、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措施

1、建立健全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稳定发展离不开完善的法律法规作保障,建筑市场合同的有效管理同样如此,因此,加快建筑市场合同管理法律法规的完善步伐是现阶段建筑工程主管部门的首要任务之一。由最高人民法院拟出台的《关于审理建设工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明确了“阳”合同的法律效力,对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行为具有规范作用。另外,法律效力的实施效果还需要充分发挥检察部门的作用,对施工合同的实施加强监管和宣传,为建筑工程合同的管理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2、培养专业合同管理人员

由于合同管理涉及经营、预算、法律、工程管理及公关等方面知识,专业性强,必须有专门的人员、专门的机构从事这项工作。建立工程项目管理系统,建立更加科学的,包括合同管理职能的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工作流程和信息流程、规章制度,确定合同与成本、工期、质量等管理子系统的界面,将合同管理融于工程项目管理全过程中。合同管理是高智力型的涉及全局的,同时又是专业性技术性强、极为复杂的管理工作。要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效益,就必须培养一批掌握合同管理技能的专业人才。

3、合同交底、责任分解

合同签订好以后,管理人员要考虑合同的履行问题。要将合同的具体规定向各个项目的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交底,解释说明合同的主要项目,把合同上规定的各种责任分解落实到各个组织、管理人员或施工者。制定相应合同履行责任制度,对合同进行经常性的管理工作,如图纸的审核、竣工工程的验收等,把工序制度化。对于工期的变更、造价超出预算、意外伤害等风险问题如果合同规定不明确要采用双方协商的制度。召集有关人员以协商会议的形式商讨解决方案,并最终达成一致的意见。将协商解决的方案及时记录下来,并补充到合同文件中。

4、合同管理过程

合同签订以后不能束之高阁,因为在工期中难免会出现一些意外风险,比如意外伤害,天气等原因导致工期延误,预算超标等。这些可能在合同中并没有详细规定,这就要求对合同要时时监管,动态管理。合同要有专门的人员管理,对管理人员要进行专业化培训,让他熟练掌握合同法、劳动法等相关法律,具有专业的管理才能。结合具体的施工项目,合同的组织管理形式也是灵活多样的,主要可分为以下类型:第一种,如果施工项目规模很大,施工过程漫长,势必会造成合同的复杂性。这就要求成立专门的合同管理小组,作为施工系统的一个重要的部门,为了确保管理的实效性,要明确分工、明确责任。可以设立专门的合同经理、合同管理员等职务。管理好与施工项目有关的一切合同,还要负责合同的后续工作。第二种,如果遇到规模较小的施工项目,不一定设立专门的管理小组,项目稍大一些的可以由项目经理挑选合格的管理人员,对合同进行监管。而对于规模特别小、工序简单的工程项目可以不设立专门的管理人员,由承包经理将合同管理任务分解给各个职能项目的人员,要他们自己管理。项目经理作出统一协调、统一策划。第三种,要合理科学的策划合同。如今很多工程项目规模庞大、工期漫长、技术复杂,并且建筑单位繁多。加上市场对业主愈来愈开放,业主选择的自由度、灵活性越来越高。所以业主容易利用这一有利的条件在签订合同时对承包商提出很多苛刻的要求,而承包商有时受利益驱使难以清醒的认识到这些细节,盲目签订的项目,至使很多条目成为施工的障碍,带来意想不到的麻烦和纠纷。所以双方都要科学合理、认真谨慎的策划合同,充分预测施工中会出现的风险等,避免出现风险后认责不清。

5、建立合同管理的微机信息系统

合同管理在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随着工程建设项目规模扩大,合同标的日趋庞大,涉及合同的内容、条款日益复杂,采用传统合同管理手段和方法已经无法适应现代化大、中型工程项目动态管理的要求,借助于微机处理系统为合同管理人员提供支持,已经成为必然趋势。利用微机数据库系统,进行数据收集、整理、存贮、处理和分析,从而可以满足在合同管理方面的信息需要,提高管理水平。

综上所述,合同将项目的工期、成本、质量目标统一起来,它具体细分了各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在项目管理中居于核心地位。如果没有合同和合同的法律约束力,就不能保证工程的各个方面、工程实施的各个环节都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就不会有正常的施工秩序,就不可能顺利的实现工程的总目标。因此,创造出一条成功的项目合同管理之路,不仅对项目、对企业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对国家也会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成功的合同管理能促进项目和企业的平稳发展,能推动建筑市场的不断规范,同时也对我国经济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参考文献:

[1]杨晓鹏 关于建筑工程项目成本控制措施探讨 [期刊论文] 《科技创新与应用》 -2012年3期

第6篇

关键词:维修工程;合同;管理;对策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380X(2016)01-0032-05

一、高校维修工程项目

(一)概念

高校维修工程是高校校园公共服务的一部分,是指高校用于教学科研及师生生活的建筑、设施、公共空间、设备,由于自然或人为原因造成损坏、安全性下降或功能缺失等问题或不足时,以修理、加固、功能恢复、改造和补偿等为施工内容的项目。[1](P18)

(二)特征

1.维修施工时间相对集中。因为高校教学时间安排的缘故,大多维修工程主要在寒暑假期间的两三个月内进行施工,因此在假期来临前,必然要进行维修工程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如维修项目的审批、招标、合同签订、施工进度安排,人员安排等,以保证维修工程在假期里顺利的开展及完成。2.维修具有经常性。就建筑来说,虽然我国对建筑主体的规定使用年限一般在五十年以上,但对于易损部位的修缮须经常进行,如水电设备,损耗速度非常快,建筑内补破损需要修补,同时随着学校的发展而新增的实训室或实验室经常需要改造,绿化提升改造项目时有进行,因而高校维修工程项目具有经常性。3.维修工程项目领域广数量多。高校维修工程项目涵盖的范围广,一般来说,高校办学时间都较长,建筑面积广,教学科研生活设备多,建筑类型多种多样,如教学楼、食堂、学生公寓、实验室、学生活动中心等,因此维修项目也众多,涉及水电、装修装饰、绿化,改造等诸多项目,由于维修工程涵盖的领域广泛,数目众多,在施工时,必然要按照各项目的紧急程度来安排施工次序,以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二、维修工程项目合同

(一)合同类型以及其适用范围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2](P95)高校维修工程合同主要指以高校自身作为一方当事人,针对实现高校自身的维修工程,与中标单位或施工单位签订的一系列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根据合同内容不同共分为15个分则,维修工程合同属于其中的建设工程合同,依照计算价格方法的差异,工程合同常用分类如下。1.总价合同。总价合同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可调值总价合同两种形式。[3](1)固定总价合同是指根据投标时双方同意的价格由乙方进行一次性承包到位,稳定不变,不再受外界条件、工程量增减的影响。竣工后,甲方支付合同规定的所有工程款,不论实际成本的多少。在此类合同中,承包方担负所有的风险,所以,一般而言,总体报价相对较高。主要适用于下列情形当中:一是预计在工程具体实施过程中,受外界条件影响较小、项目建设条件比较平稳的工作量较小、期限较短的工程;二是工程结构较简单,对技术的要求不高,所承担的风险较小;三是合同双方所获得的权利和应该履行的职责十分清楚,条款完备。(2)可调值总价合同。其主要适用以下情形,一是工期较长;二是市场上价格因素对总体造价影响。2.单价合同。单价合同是指承包商按工程量报价单内分项工作内容填报单价,以实际完成工程量乘以所报单价计算工程款的合同。[4]单价合同一般多适用于施工技术要求高、建设过程变化影响因素多、工程期限较长的、规模较大的项目,或者设计尚未完善,业主为缩短建设周期,立即进行招标的工程项目。3.成本加酬金合同。顾名思义,此类合同将实际的工程费用一分为二,其一是直接成本费;另一个则是完成该工程项目的乙方即施工方应获得的报酬,以比例的形式规定酬金。该工程的适用范围:一是在时效上要求非常高,必须马上进行而没有时间编制详细计划的工程,如紧急突发工程等;二是新型的工程项目,涉及新型技术的应用;三是风险特别大的项目。

(二)合同范本

随着工程管理的规范发展,合同范本为满足实际需要也必然不断完善,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是建筑工程施工合同1999版(GF—1999—0201)和2013版(GF—2013—0201)。合同范本分为协议书、通用和专用条款以及附件四部分。合同范本为建筑工程领域规范合同文本。与1999版相比,2013版格式合同更加的完备具体:其一增加了八项制度,如双向担保、缺陷责任期等制度,对工程的调价、赔偿、保险等全方面作了规定;其二对结构进行了调整,体系完善,权责明确;其三完善了价格类型;最后加强了引导,权益平衡。不管在法律的适应性和市场需求的满足上,都有了极大的提高,合同内容更加详细严谨,对1999版合同范本在实行过程中发现的不足予以弥补,使其更为符合建筑领域行业的实际情况,也为建立完善有序的市场秩序做出了贡献。除此之外,在维修工程领域,还有其他合同文本,如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安徽省建设厅制定的《安徽省小型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WF21-2001-12)。

三、高校维修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

合同管理,是一个动态的管理过程,其贯穿于项目管理的始终,主要包括合同的订立、履约、变更、争议等方面管理内容。

(一)经济合同订立处理流程

学校维修工程经济合同的订立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一系列审批程序审核通过后才能够订立,具体流程如图1所示:以SZ学院具体的维修工程项目———SZ学院东校区电力线路改造等项目为例,该合同承包方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安徽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经过国资、财务、监审、后勤管理处等部门会签并提出意见后报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进行审批,经法人代表授权后进行签订。经济合同的订立,是一个十分严谨的过程,必须认真对待,仔细研究分析合同的相关条款,避免出现漏洞,引起合同纠纷,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二)履约管理

1.履约管理的定义。在工程合同签订完成后,不代表合同管理工作的结束,恰恰相反,而是进入到关键的履约管理阶段,只有经过这一过程,才能更好地达成工程项目的目标。合同履约,是整个交易环节的核心,是合同双方依据合同条款履行应当承担的责任获取相应权利的手段。合同履约管理就是为了顺利实现合同交易目的,对合同履约阶段的工作进行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等一系列活动的总称。[5]2.履约管理的合同控制。合同控制是指双方通过对整个合同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对比、引导和纠正来实现合同管理目标的一系列管理活动。[6](P39)在实际过程中,合同双方都会通过一些措施来保证履约管理的顺利进行,以保证各自的权益,具体措施如下:仔细地研究合同内容,提前制定详细计划,实时的跟踪准备工作和完成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加强各部门间相互的协调与配合。在合同履约管理的过程中,要注意广泛地收集各方面相关的资料信息,如施工进度、市场上各种材料的价格、工程量完成情况、主材质量、工程质量控制等。

(三)变更管理

从一般情况上说,变更指的是合同文本的内容发生增减或者其他的变化。导致变更的原因很多,如进度的变化、工程量的增减。变更类型主要为:设计变更、工程量变更、工程内容变更、施工工艺变更等情况。所有的工程项目在变更管理中,不管是工程内容还是工程量条款的变更影响因素主要为费用问题,要加强造价控制,双方在合同中应就变更相关事宜提前做出明确说明。

(四)争议管理

所谓的争议就是指合同纠纷,是指合同从开始生效到结束全过程中,因为某一动作而产生的争论。1.争议产生的原因。(1)主观成因。合同的订立双方对于合同的履行产生了一些理解上的偏差。(2)客观成因。在履行过程中,遇到外界环境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损失,由谁承担存在争议。2.争议的解决方式。(1)协商。在2013版格式合同中阐述为和解,即双方在和平友善的基础上,经过协调商量解决争议。(2)调解。如果经协商无法解决问题,则需要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如法庭等机构。(3)争议评审。双方主体可以利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内容通过争议评审来解决。(4)仲裁或诉讼。双方主体无法进行协商,并且调解没有效果的,可以根据仲裁条款或者相互约定的协议向相关部门提出仲裁申请,反之,可以向法院等机关寻求司法解决。

四、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对策

(一)维修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合同及其管理关系着高校维修工程能否顺利地进行,因而必须加强对其重视程度。在工程项目建设的过程中,如不重视合同管理或合同管理水平不高将影响维修工程项目管理规范性。存在问题主要如下:1.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1981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到1999年废止,颁布《合同法》,对规范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工作起了一定的作用。[7]对于现在的建筑工程行业领域而言,对涉及利用合同进行违法犯罪行为除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所规定之外,其他相关法律监督市场和合同违法行为界定存在一定程度缺失。同时,很多单位都没有形成一个系统的完善的合同管理过程,合同的订立、履行、中止、变更、终止等程序不太规范科学。2.缺乏专业性人才,合同意识淡薄,重订立而轻执行。合同管理本身就要求主导者拥有专业的技术基础,还必须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具备统筹全局的能力,很多单位是相关职能部门人员而不是专业人员对合同进行管理。不仅如此,部分管理人员合同意识淡薄,把合同仅视为一道程序,一经订立后,就束之高阁,未进行合同交底,对后期的履约管理缺乏重视。3.合同文本存在缺陷,内容不够严谨,文档整理归档不及时。部分单位的维修工程合同文本没有使用规范文本,部分合同存在缺陷,如文字不严谨,条款不完整,职责不明确,对违约行为、变更等没有行之有效的规定,除此之外,还存在合同文本本身用语不当、用词矛盾和错误等不严谨行为。同时对于签订后的合同不重视,未能及时的整理归档。

(二)高校维修工程合同管理流程中注意事项

高校维修工程合同在管理层面还存在一些需要完善和解决的问题,按照合同管理的流程来说,主要在以下方面须加以注意:首先,在合同立项前做好立项筛查,多方论证,签订规范合理完整合同。其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注重合同的约束性,强调每个合同环节的法律责任的落实。再次,在合同履行时如遇到问题,要按合同约定进行处理,如有未涉及事宜,注意事后的补救,注重对合同管理流程中的法律风险控制,提高合同索赔意识。最后,合同履行完毕后要注意合同档案的完备,及时把合同、相关图纸、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投标文件等资料完整归档到高校档案专门管理单位。

(三)加强维修工程合同管理的措施

1.完善管理体系与制度,加强合同管理建设。合同管理的核心在于相关法律,建议对现有合同管理法律法规予以完善,建设更为完善合理的合同管理体系与制度。高校维修工程管理部门在合同的订立、履约、变更等环节要加以重视,与此同时,合同资料的管理归档,以及相关的监督工作都必须加强力度。合同管理要贯穿维修工程的始终,加强控制,保证项目的良好有序进行,提升维修工程项目的管理水平。同时,有效地避免索赔和纠纷带来的损失,降低成本,维护权益。2.强化合同的权威性,提升人员素质。合同一经订立就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是维修工程施工、管理、质量保修的重要依据。因此高校维修管理部门要根据高校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经济合同相关规章制度,合同签订时要严格按程序进行会签、审批。维修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必须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提高专业素质,加强合同法律意识、合同管理意识,按合同进行管理。同时合同管理及执行离不开承包方项目经理的参与,要加强对承包方重要岗位人员约束和要求,使其严格履行合同,参与到合同管理全过程,建立合同实施保证体系,从而更好的推进维修工程建设。3.应用规范化合同文本,签订符合高校特色的合同条款。为了管理的规范性及对合同双方的约束力,建议高校选用格式化合同文本。由于维修工程项目的多样性,所选取的合同类型也不尽相同,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签订符合自身特色的维修工程合同条款,如SZ学院一直注重实事求是,根据高校自身情况,应用符合高校特色的合同文本。如金额较小的选用小型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文本,金额较大的选用2013版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文本,对于期限较长、成本较大的维修工程项目签订固定总价或者可调总价合同。如SZ学院工科楼报告厅装修工程,合同采用可调总价合同。SZ学院东校区电力线路改造等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合同,签订的是2013版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在专用条款中,合同对工期延误、质量保证等各种违约责任做了详细的规定,严格按照规范进行全方位规定,内容完备,各方责任规定明确,对索赔和变更管理同样进行了相关约定。4.对合同资料整理归档,加强讯息沟通。合同文本及相关文件材料都属于法律文件,及时整理归档到高校档案管理部门,做好合同的归档和存档工作,有利于项目的完整及查验,工程项目还会涉及到质量保修,如项目竣工验收后在质保期内遇到此类问题要依据合同来解决问题。与此同时,加强项目合同管理,必须加大合同管理共享力度,加强各部门间讯息的交流沟通,采取及时有效的管理手段,以进一步提高项目合同管理水平。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在整个项目的进程中其均有所涉及,因此要强化合同地位的重要性,合同签订前要严把关、多协商,合同签订时要规范、按程序办理,合同签订后要强调合同的权威性,严格按合同条款进行合同管理,合同要及时归档,从而推进维修工程规范化管理。

参考文献:

[1]王向辉.秦职院维修工程项目招标管理研究[D].秦皇岛:燕山大学,2014.

[2]王福友.经济法[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

[3]成彬.浅议总价合同的特点及风险防范[J].四川水力发电,2011,30(z1):86-89.

[4]林莉杉,邓丽琼.DBB模式下合同价款的“可调性”[J].科技信息(学术版),2008,(28):304.

[5]卢鹏超,李朋.浅谈如何加强合同履约管理[J].现代商业,2012,(07):178-179.

[6]陈启明.大型建设项目的合同谈判与合同管理[D].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2003.

第7篇

关键词:建设工程;风险管理;过程控制

中图分类号:TU198 文献标识码: A

前言

建设工程合同属于经济合同,是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为了完成其所商定的工程建设目标以及与工程建设目标相关的具体内容、明确双方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证工程质量、控制投资及协调参建各方利益有着重要作用,因此,做好建设工程的合同管理对整个建设工程项目的实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是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在建设工程项目实施建设过程当中的最高行为准则,是规范双方的经济活动、协调双方工作关系、解决合同纠纷的法律依据。合同管理则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制度,采取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对合同关系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从而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处理合同纠纷,防止、制裁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合同条款实施的一系列活动。

1.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1.1合同管理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加强合同管理是进行有效项目管理的需要。任何建设工程项目的实施都是以签订系列承发包合同为前提的,忽视了合同管理就意味着无法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费用进行有效控制,更谈不上对人力资源、工作沟通、工程风险等进行综合管理。只有抓住合同管理这个核心,才可能统筹调控整个建设工程项目的运行状态,实现建设目标。

1.2加强合同管理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使用合同来引导和管理建设市场,顺应了政府转变职能,是应用法律、法规和经济手段调节和管理市场的大趋势。在工程建设的过程之中,一旦出现问题,工作人员就会互相推卸责任,产生纠纷,这会给建设行业的市场经济带来一定的损失。

1.3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为建设工程项目的实施提供保障。所有的建设工程在施工进行之前都要约定合同,这份合同能够督促和制约双方履行应该尽的责任,只有让双方认真的履行了职责,才能够保证整个建设工程的质量、工序、效率、技术等符合规范和要求。如果不重视合同管理,一切问题就会接踵而至,造成各种不良影响,所以建设公司必须切实重视起合同管理。

1.4加强合同管理是我国迎接国际竞争的需要。工程建设本身是个竞争很激烈的行业,进行合同管理是为了适应竞争的需要。只有加强了建设工程的合同管理,才能避免问题和纠纷的产生,促使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并及时处理争执和纠纷,从而确保每一项工作的落实。提高建设企业的竞争力,使之在市场上利于不败之地。至今,我国建设市场已全面开放,面对来自国内外建设企业的冲击与挑战,就必须适应国际市场规则、遵循国际惯例。只有加强合同管理,建设企业才有可能与国内外建设企业一争高下,才能赢得自己生存与发展的空间。

2.加强合同管理及风险防范的措施

2.1完善合同管理的制度。合同管理环节繁多,包括合同的洽谈、草拟、评审、签订、下达、交底、学习、责任分解、履行跟踪、变更、中止、解除、终止等,施工单位要规范本单位的合同管理,就应该首先就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一个环节建立和健全一系列可操作的合同管理制度,使其合同管理有章可循,自觉执行合同条款,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当事人一切行为的最高准则。所以管理者必须首先强化合同文本的拟定,做好合同的制定、审核、复查、签订、总结等工作。一旦发现有问题或者容易出现纠纷的条款,应该立即采取一定的措施,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合同中的薄弱环节进行合理处理或解决,防止合同中的文字和文本出现错误,引起纠纷和问题。只有这样才能将工作落实,并且促进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

2.2成立高效谈判班子,规避信息不对称。由于工程项目的管理涉及面广,专业性强,融合了经济、技术、管理和法律内容,发包方往往没承包方对相关行业或采购信息掌握得多,因此,工程合同的管理最大的问题就是合同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和风险不对等。为了合理有效地规避这一风险可能给发包方带来的不利影响,在人员配备上,必须具备既懂工程技术,又懂法律,既懂经营管理,又懂造价、财务的综合素质谈判人员参与合同的商签,并聘请专家对不同专业,不同层次的工作内容进行咨询,这样才能保证在合同谈判中处于一种智 力均衡,信息对称 的状态,增加谈判的力量,提高风险识别能力,这是降低合同风险,签订有利合同的人才保证。

2.3重视建设工程项目合同文本的拟定与分析。此举可以有效防止所拟定的合同出现缺项、漏项及不平等条款。同时也有利于行政管理机关对合同实施进行监督,有助于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及时裁判纠纷,维护双方的合法利益。有些建设项目在签订合同时为了回避业主义务,不采用标准的合同文本,而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规范的文本进行签约。通过自制的、笼统的、含糊的文本条件,避重就轻,转嫁工程风险。有的甚至仍然采用口头委托和政府命令的方式下达任务,待工程完工后,再补签合同,这样的合同根本起不到任何约束作用。 如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有的当事人为了获取不正当利益,在签订中标合同前后,往往就同一工程项目再签订一份或者多份与中标合同价款等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合同,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阴阳合同”,待工程实施起来,一旦涉及到经济利益,将容易导致工程纠纷的发生。合同文件存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现象。从目前实施的建设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绝大多数条款是由发包方制定的,其中大多强调了承包方的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偏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也缺少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这不利于施工合同的公平、公正履行,成为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较多的一个原因。

2.4建立风险预报制度。风险预报制度是降低合同风险的有效措施,所以,建设工程单位应该建立一个风险预报制度,对合同内容、合同对象进行分析和评估,一旦发现风险隐患,预报制度会自动的发出警报,使建设工程单位采取一定的措施来将风险和损失降到最小。相关人员要运用知识和经验,对各单位合同中的潜在风险、以及合同中的条条款款进行认真、复杂的审定,并且对如何化解风险进行详细的解说。只有实时的跟踪、反馈和预警,才能将损失降到最小。

2.5动态监督管理合同履行,建立工作沟通上报机制。工程项目目标一旦在合同中被分解,对于项目的控制就转化为对合同条款的监督控制,也就与工程项目的合同履行管理相挂钩,包括合同执行情况跟踪、信息采集、资料整理、现场检查、沟通了解和问题解决。合同的动态监督管理除对上交的报告和资料进行分析外,更重要的是要到施工现场定期或不定 期地进行联合检查,了解沟 通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尤其是进度和质量情况,在施工现场了解真实、可靠的现场资料,对现场的质量安全方面的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参照合同规定的条款进行相应的处理和解决。

2.6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合理的合同管理离不开工作人员的职业素质,在进行合同管理的过程中,管理人员自身的职业素质是否良好直接影响工作的基础因素。所以必须提高工作人员的职业素质,并且做好在职人员的后期培训工作,让他们具备专业的能力和素质。另外,公司还要根据市场的不断变化,组织合同管理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方面的学习。

2.7注意语言和承诺形式。在合同中,必须明确:双方商讨的结果,做出的决定,或对方的承诺,只有写入合同,或双方签署文字意见才算确定。合同的签订需要字斟句酌,只有把每一项活动存在的风险降到最低,才能获得最大的收益。

3.结语

总之,合同管理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工程管理的各方面工作都要围绕着这个核心来开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已经成为我国建设业可持续发展、实现科学管理的重要内容。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不能陷入僵硬的程式化,它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在管理中要讲求方式、方法和技巧。因此,要在高度重视建设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深刻了解其重要地位的基础上,在实践中探索及归纳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技巧,寻找新方法,解决新问题,防范合同风险;促使参建各方自觉履行合同约定的条款,切实维护建设市场的秩序,确保建设工程项目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第8篇

关键词:市政工程;合同管理;存在问题;建议

中图分类号:TU99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施工企业合同作为合同类型的一种,是在需要建设施工的工程项目中,承包人与发包人为了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双方进行具体的权利义务约定,承包方负责施工项目的完成,发包人负责工程价款支付的合同。市政施工项目由于其生产长期性,而且施工过程极为复杂,参与项目的行为主体众多,主体间经济关系也错综复杂。因此,施工企业要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不避讳合同索赔,才能使自身适应更广阔的市场,有更好的发展。

一、对工程合同管理的认识

1、合同签订环节

一般而言,合同签订是基于甲乙双方充分沟通的基础之上来进行的。然而,针对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来说,因其存在着信息不完美现象,因此该合同具有不完全合约的特质。所谓不完全合约是指,合同中的条款无法穷尽项目未来施工中可能遇见的所有问题。而之所以会是这样,便在于该项施工的长周期特征所决定。正因为如此,在信息不完美现象存在的情况下,合同签订环节便可能存在问题。

2、合同实施环节

从理论层面来看,随着在甲乙双方认可下合同的签订,已经保证了合同实施的可行性。但实践表明,在项目施工监督机制缺失的状况下,承建方往往做出背离合同约定的事情。主要体现为,在施工材料上做文章而降低其施工成本。不难知晓,这种情况将严重影响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的整体质量。可见,因合同实施环节的信息不对称影响,也可能使合同管理出现问题。

3、合同保管环节

对工程项目的终生负责制,使得水利水电企业面临着巨大的社会压力。而这种压力需要借助工程合同的保管,而分解到各子项目承建方身上。为此,合同分类保管便成为需要认真实施的工作,但目前这里面仍存在问题的可能。

二、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1、合同管理意识淡薄

由于市政施工单位人员复杂,素质良莠不齐,法律意识单薄,也意识不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主要表现在:(1)合同里内容和义务的规定不协调;(2)在建设施工过程中合同违约现象严重;(3)有些承包人资质不够违法签订合同,或者违法用假名义来签订合同;(4)现在企业会把工程交给很多承包商,而承包商会继续分担给小承包商,在这种层层的关系中,存在着不合法的转让承包现象。工程承包是很复杂的系统,存在很多激烈的竞争,并且伴随着激烈甚至恶意的竞争。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有待完善,在合同执行的时候,很多行为得不到法律的规范,以至于有些工作不能正常开展。

2、合同管理制度缺陷

很多市政施工企业缺乏对合同管理制度的重视,企业中没有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和人员,没有建立规范严格的合同管理制度和相应的合同管理工作程序,合同在订立、履行过程中漏洞频出。这样容易造成合同执行的具体困难,甚至造成重大合同失误,形成巨大的合同风险。同时,如果相关工作程序缺乏有效的风险控制,也容易滋生各种工程腐败。

3、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

市政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和合同索赔是专业性、技术性和法律性很强的工作,其涉及内容多、专业广,并且合同管理工作涉及到整个市政工程的全局,所以需要具备一定的施工技术、管理才能、造价管理及法律知识的人进行管理,而许多施工企业及工程项目部都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而是由其他人员进行代管,并且缺乏对这些人员的专业培训,导致合同管理工作难免出现问题。

三、加强施工合同管理的对策和建议

1、建立合同实施的保证体系

施工企业必须从思想上真正意识到合同和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建立合同实施的保证体系,应设置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在合同总体分析和细化分析的基础上,将合同总体目标分解到具体的工程活动中。对建立的组织机构,必须明确与之相应的工作流程。从合同签订前对招标文件分析、合同文本审查、工程合同策划,如分包合同策划、工程预算、报价、合同谈判和合同签订,到合同签订后建立合同实施保证体系、对合同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对比分析、诊断、合同变更、索赔和反索赔等过程,均要建立有效的工作程序,做到有章可循,职责明确,奖惩分明,避免职权交叉,互相扯皮。此外,施工企业还要建立有效方便的文档系统,使合同的监督、跟踪和诊断工作正常进行,有利于及时正确地决策,而且在发生市政工程纠纷时能及时地提供有力的证据。

2、制定必要的合同管理制度

2.1合同交底制度

合同签订后,首先,要由招投标中编制“经济标”和“技术标”的部门,与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管理部门进行技术交底。其次,再由项目合同管理人员对各级项目管理人员、各工作小组负责人进行合同交底。通过技术交底,使大家熟悉合同中的主要内容、各种规定、管理程序,了解施工单位的合同责任和工程范围。

2.2责任分解制度

项目部合同管理人员应负责将各种合同事件的责任分解落实到各工作小组或分包商,使他们对各自的工作范围、责任等有详细的了解。通过层层合同责任分解,层层合同责任落实到人,使各工程小组都能尽心尽职,共同完美地实施合同。

3、重视合同文本分析

3.1合法性分析

这包括:当事人是否具备相应资格;工程项目是否已具备招标投标、签订和实施合同的一切条件,特别是是否具备各种批准文件;招标投标过程是否符合法定的程序;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合同法和其他各种法律的要求。

3.2完备性分析

其包括:构成合同文件的种种文件是否齐全;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对各种问题的规定有没有遗漏;合同用词是否准确,有无模棱两可或含义不清楚;对工程中可能出现的不利情况是否有足够的预见性。建议应尽量采用或参考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4、重视合同变更管理

合同变更在工程实践中是非常频繁的,变更意味着索赔的机会,所以在工程实施中必须加强管理,合同管理工程师应该记录、收集、整理所涉及到的种种文件,如图纸、各种计划、技术说明、规范和业主的变更指令,并对变更部分的内容进行审查和分析。在实际工作中,变更必须与索赔同步进行,待双方达成一致后,再进行合同变更。很多承包人往往不重视变更管理,对业主要求的变更无条件服从而导致工作做了却无法获得赔偿。

5、重视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

合同管理需要专业的人员进行管理,才能保证项目的高效运转、优质管理,工程施工需要大量优秀的人员参与,这其中也包括称职的合同管理人才,他们应该不单单是掌握合同管理涉及到的拟订、修改、谈判和解释等基本知识,还应该具备合同履行与合同索赔等公共类的技能,属于较为全面的复合人才。目前,施工企业中非常缺少这类人才,选拔这类优秀人才应该成为施工企业的一项基本日常工作。此外,应该多引进这些人才,使企业的合同管理队伍不断壮大。

结束语

总之,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施工企业与合同管理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对于工程项目来说,自始至终都贯穿着风险。因此,施工企业要加强合同风险管理,识别、分析、评价风险,并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通过建立和完善风险管理机制,在施工过程中,做好风险的辨识、分析、预防和处置,进而最大程度地提高施工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投资收益,确保承包人在竞争中更具竞争力。

参考文献

[1]王丽.浅析如何加强工程合同管理[J].经济视野,2013(2).

第9篇

一、工程项目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

工程项目合同的依据是以招投标的文件内容为主,而招投标的文件内容又必须遵循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来制定,说明两者是相互依存的关系。通常情况下,先有招投标活动,再有项目合同的制定与管理,也就是说,招投标活动不仅是发生在合同管理之前,也是合同签订前必要的步骤,更是合同管理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1]。同时,无论是投标方还是招标方,都想以最低的成本来获取最高的效益,因此,双方均对具有竞争性的条款极为看重。可以说,招投标活动不仅是一次市场交易,更是一场关于利益的博弈。另外,招标、投标及合同三者的关系极为密切,且极具逻辑性(只有在招投标文件得到有效的整合与规范之后,才能产生合同);而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只有双方达成了统一意见后,才能签订施工合同,但值得注意的是,双方签订的合同并非仅仅只是一个简单的承诺,而是具有较强的法律性;其内容的制定与相关的明细也是参照了相关法律内容才得以规范化,因此,双方的合理权益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同时,合同管理是具有全面性的系统化管理活动,也是一个确定、运行、解除合同关系等活动的动态过程。因此,需要相关管理人员与机构的共同参与,并在此过程中积极运用科学、正确、合理的方式进行有效管理,从而促使预期合同与自己的意愿达成一致结果。

二、合同管理在招投标阶段普遍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关于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与合同管理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已逐渐被人们所熟知并加以重视,且国家陆续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对该行业进行了规整,也进一步说明了这一点。但有调查结果显示,合同管理在招投标阶段仍旧存在一系列问题[2],如工程项目招投标的相关机制不够完善、招标文件内容达不到规范化的标准、招标与工程合同的管理相背离等,具体如下:1.招投标的相关机制不够完善。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在建设工程领域的招投标阶段已经逐渐形成了招标投标流程的监控、工程合同的登记与备案等完整性制度,且在实践的过程中也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了严格制止,从而对招投标合法行为的规范化产生了积极性的影响。但经过调查发现,在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过程中,仍旧存在一些违规现象,如虚假招标、不科学评标、规避招标等,不仅为后续合同义务与责任的履行埋下了众多隐患,严重的还会引发各种法律纠纷事件,继而给招标人带来了巨大的损失。2.招标文件内容达不到规范化的标准。招标机构主要负责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内容的编制工作,但部分招标对建设项目的技术与相关内容并不了解,因此,在文件编制的时候,常常出现文件内容过于简单、内容的深度不够等情况,进而给招标和中标人在合同签订的时候带来一定的困难。另外,我们并不能保证招标机构的工作人员都具备较丰富的管理工程合同经验,也不能保证他们对相关法律知识都很熟悉,因此,当招标机构为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时,容易由于自身原因而给建设工程合同的更改与索赔造成巨大的风险。3.招标与工程合同的管理相互脱离。由于负责招标的工作人员没有及时有效地与合同管理人员进行沟通,因此容易造成工作上的被动以及信息传递不完全或不流畅等情况。例如,招标负责人在其招标的文件中并未详细地对合同内的相关条例进行全面的描述,进而致使在合同制定的过程中出现双方难以协调的情况。又例如,建设工程所用的材料、价格与工程的质量及施工期限等均未制定统一标准,进而容易导致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现象频现,而情况严重的,还可能会给企业甚至国家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

三、在招投标阶段,合同管理相关问题的解决措施

1.完善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的相关配套体系。首先,应对工程项目招投标的文件体系进行有效的整合与协调,促使其内容更加规范化,且必须保证文件内容在国家法律所规定的范围之内,从而实现工程项目招投标的管理机制能合理、正常的运行。同时,还需完善符合法律规范的招投标文件,防止政出多门或政策不一的现象[3]。其次,需清晰招投标的概念与内涵以及实践的细则,并完善相关配套法规,提高招标投标的可操作性,防止出现漏洞与分歧,进而促使招投标过程能更加具体化与科学化。另外,还可借助网络科技的优势,大力推广以电子网络为载体的招标投标平台,从而实现实时监管与后续检查的有效监督,进而避免在招投标的过程中出现违规违法的行为。建立健全关于招投标的信用评价制度,贯彻落实相关违法记录的公告机制,严厉打击在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的各种违规违法现象,并完善相关投诉制度,尽早发现关于违规违法的线索,进而促使招投标负责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2.推进工程项目招投标文件内容的规范化。投标结果与招标文件编制机构的工作人员编制能力的高低有莫大的关系,例如,机构的工作人员的编制能力较高,则投标的结果就越好,反之则越差。因此,必须对招标的文件编制工作及其编制的内容质量加以重视。通常情况下,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应包含投资方的相关资格证明,竣工、交货的具体时间以及技术的要求与规格等,且必须有章可循,详细说明招标方的价格与其价格计算的方式等,值得注意的是,在开标的时候必须当众进行,防止暗箱操作。3.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相互配合。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是相互作用、相互依托的关系,因此,施工合同管理的相关人员需积极参加工程项目招投标文件的审查会签活动,及时掌握关于合同条款的相关资料,进而促使合同的操作性更强,并有利于施工合同的相关管理与审查。同时,招标负责人还需在合同审查的时候对合同签订与履行的相关影响因素及信息进行适当的提示与交底,进而避免招标的目的不能得到很好实现的情况。另外,招标负责人还需做好招标目的相关回访工作,并定期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从而为下次的招投标活动打下良好的基础。建设工程采取招投标的方式是为了能更好地促进工程项目的顺利开展,而招标与投标的活动过程是否成功,直接影响施工合同质量的好坏。因此,必须对招标与投标阶段的工程项目合同的管理加以重视[4]。另外,还需直面合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并积极采取一些可行性措施进行解决,只有这样,才能促使工程项目合同与招标文件及投标书之间一体化运作体系的形成。

作者:于凯丽 单位:河南昭源会计师事务所

参考文献:

[1]於超.浅谈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的现状及解决对策[J].经营管理者,2014,(23):292.

[2]胡鹏.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J].科技资讯,2014,(28):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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