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13 16: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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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建工程建设期的建设管理单位,要根据国家及行业各项规章制度和代建合同,并结合自身建设管理经验,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如《工程招标管理办法》、《工程合同管理办法》、《工程合同管理实施细则》、《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等,使各项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做到有章可依。首先由代建单位将制定的工程分标方案及招标计划、招标方式等报送建设单位批准后,由代建单位按批准的招标计划进行各个项目的招标工作。各项目的招标过程严格按照招标管理办法执行,具体流程如下:①代建单位合同管理部门组织编写招标文件;②代建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查;③报建设单位批准;④按建设单位的意见确定招标文件;⑤由招标发售标书、进行投标人的资格预审,并组织开标、评标工作;⑥代建单位合同管理部门将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人报建设单位批准后发中标通知书,进行合同谈判。合同签订的流程如下:①经招标确定承包人;②代建单位、承包人协商起草合同草稿;③代建单位合同管理部门项目责任人签字审查;④代建单位合同管理部门转送相关部门、代建单位项目负责人依次会签和审定;⑤代建单位合同管理部门按审定意见,修改合同草稿,将修改后的合同文本报建设单位审批;⑥建设单位审批后,代建单位合同管理部门按审批意见修改合同草稿,并将修改后的意见反馈给承包人,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形成正式合同文本;⑦由建设单位授权代建单位项目负责人与承包人法人签订合同,加盖公章,合同正式生效。
2实施合同的动态管理和变更管理
工程的结算主要实施量价分离的管理模式,承包商按照合同约定上报进度报表,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后由代建单位相关部门进行工程量审核,再由代建单位合同管理部门进行价格审核。由代建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将审定金额报送建设单位批准并付款。在项目进行中,对于每一个项目的结算情况与合同进行实时对比,对项目的结算情况实施进行监控,当某项结算金额与工程的进展速度相比异常时,马上原因分析,及时控制,确保将投资控制在合同范围之内。对于工程建设中涉及的变更问题,需严格按照事先制定的《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执行,并对变更所涉及的费用及时进行审核,以避免日后纠纷。变更流程如下:
(1)对于不涉及原设计原则,不影响质量和安全、经济运行,不影响整洁美观,且不增减或增加较少预算费用(5万元以下)的变更事项,例如图纸尺寸等差错更正、原材料代用、图纸细部增补详图、图纸间矛盾处理澄清问题等,由监理单位组织建设四方(代建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相关技术人员商定变更方案,并办理工程变更现场办公记录(以记录工程量为主)和工程变更技术核定单(以记录技术变更为主),由设计单位出具相应的设计变更通知。涉及到费用变更的,由变更单位随后将变更单价及上报监理单位,由监理审核后交由代建单位合同部门审核后列入进度报表中结算。
(2)对于工程内容有变化,但还不属于重大变更的项目,预算费用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的,由申请变更单位提出申请,经监理组织相关单位审核,并经代建单位组织审查批准后,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如设计单位对建设、监理、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申请有不同意见(不同意变更或提出不同变更方案),可提出书面说明报至代建单位,代建单位组织有关单位、部门和领导研究确定最终方案。并将经过监理单位、代建单位审核的变更单价等审核变更结果报建设单位备案。
(3)对于变更原设计原则,变更系统方案,变更主要结构、布置等变更项目,由申请变更单位提出申请,经监理组织相关单位审核相关方案和费用,经代建单位组织建设单位及有关人员或专家讨论研究通过,并经上级部门同意或设计审查部门审批通过后,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通知。
3及时正确处理各项索赔事宜
由于发包人未能按招标时承诺的时间交付施工用电、施工道路等,或者由于招标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承包人招标人需采购的设备,或者由于水文气象条件改变、设计变更、地质等原因造成承包人未能按原有的施工顺序进行施工,增加或减少了资源投入,都将造成索赔的发生,因此,在招标文件中要对所能提供的各项条件进行慎重考虑,执行过程中确保所承诺条件按时提供,并严格控制变更。若有索赔事件发生,要及时处理,做好现场的签证审核工作,及时界定清楚原因,按照合同原则,分清责任,合理补偿。
【关键词】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管理;问题分析
建筑工程总包项目管理是良好的管理方式,避免缺乏专业管理经验带来的缺陷,总包方以其专业化管理为业主服务,但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存在一些问题,如设计质量控制不严,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管理存在缺陷等。分析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管理问题原因,包括进度管理责任不细化,人员素质不高等。近年来我国建筑企业逐渐强大,积极参与国外先进企业竞争。必须认识到,相比先进国家管理水平,我国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存在许多问题,转变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方式,是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适应国民经济转变增长方式的需要。
1.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概述
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自古有之,19世纪工业革命后,工程项目形式随着工业经济的发展不断更新。人们对项目的内涵认识逐渐加深[1]。从不同角度对项目有不同的定义,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从投资角度定义为对投资的提案,用于创建发展工业企业,在一定周期内增加货物生产。项目是按照总体设计施工的基本建设工程,建设项目是批准总体设计范围内进行施工,行政上有独立的组织形式,是在一定时间内达到特定目标的资源组合,为取得特定成果开展的系列活动。项目管理与项目紧密相连,项目管理宗旨是通过系列计划组织整改等人为活动,实现项目目标,过去项目管理较为粗犷,管理效率较低。工业革命后,生产效率大大提高,对各工种生产工艺精密度要求提高。许多专家学者分析研究提出新的项目管理理论。当前项目管理理论深入到国民经济各行业,项目管理水平直接影响项目的进度成本,体现我国社会经济管理能力。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是围绕建筑工程评估论证、科研规划,设计施工等各环节全部工作,进行计划指挥协调控制过程。建筑工程各阶段实施主体不同,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分为业主方与设计方及总包方项目管理等。建筑工程表现形式是项目,项目需要投入一定资源完成工作,项目管理目标是在约定时间内开展多目标的管理。房建工程项目管理要素包括工作范围、成本与质量等。工程项目范围指工程项目过程活动,实现过程项目目标必须完成的活动,投入投出后活动产物确定,依据目标工程项目范围可制定工程项目计划,包括质量计划、人力资源计划、采购计划等,全过程涉及活动范围界定。房建工程项目时间相关因素用进度计划描述,规定各活动具体起始日期。确定活动起始时间需考虑其相互关系。质量控制包括采取作业技术管理活动,必须通过科学管理组织协调技术活动,实现预期质量目标。质量管理是确定质量方针实施全部职能,质量控制在明确质量目标下通过资源配置计划实施实现预期目标。
2.房建工程项目管理中的问题分析
(1)房建工程项目管理内容涉及工程项目全过程,存在于房建工程建设周期内,房建工程项目管理主要包括质量安全与成本管理等。近年来我国房地产企业迅速发展,房建工程项目施工有序开展,但工程项目管理中存在许多问题,涉及工程项目质量安全与进度管理等各方面。房建工程项目管理问题主要原因包括项目管理目标不明确,项目管理内容缺乏层次性,工程项目管理机制缺失等。(2)房建工程项目进度管理是为实现合同确定工期,通过对项目实施计划实现项目总体进度计划阶段性目标,进度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重点内容,当前房建工程项目进度管理存在全过程管理不当,管理制度执行不力等问题。某些企业忽视项目管理前期策划,简化项目技术经济论证,未编制系统的施工组织设计,严重影响施工进度。建筑企业在项目管理中未把握好进度安全等项目关键因素的关系,缺乏对自身施工技术能力的合理分析,造成进度管理缺乏科学性,导致进度管理处于被动。所以一定要严格执行建筑企业管理制度,促使员工群策群力,确保工期目标实现。(3)建筑合同包含内容广泛,合同管理是保证施工双方利益的重点,工程质量安全等因素以承包合同为纽带。随着我国建筑行业向市场经济转变,合同管理成为建筑工程项目约束经济活动的重要方式。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要了解施工工程情况,根据双方意见修改,要重点完善合同管理内容,加强全过程合同管理。确保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规范化,对工程项目全过程合同管理执行情况派专人检查监督,加强对材料设备差价调整。(4)房建工程项目质量管理问题主要包括管理体系不完善,管理思想不重视,管理职责不明确等。管理者思想对工程质量有很大影响。目前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思想问题存在质量目标明确,质量认识错误等。部分管理人员以生产为中心,认为制定较高的质量标准不会出现质量问题。施工企业生产经营要以市场为导向,施工企业制定质量标准要从客户角度出发。部分质量管理人员认为质量高的项目需要花费较高成本,未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我国建筑工程管理取得一定成就,但管理体系存在过于强调质量认证,未深化全面质量管理等问题。大多数企业未实施全面质量管理,中小企业缺乏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1.1代价工程项目管理覆盖面窄
从代建制度视角来讲,由于国内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代建制实施较晚,必然使代建制在实施过程中显得捉襟见肘,在应对快速发展的建筑行业问题时,显得力不从心。实践中可以看到,因部分代建企业专业水平有限,严重限制了代建工程项目管理覆盖面,从而使其在项目管理过程中无法与全过程有机结合在一起,而且也无法有效实施代建工程项目管理。
1.2项目前期风险比较大
代建工程项目施工建设过程中,因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直接交给专业公司负责,这就使得工程建设投资方无法全面了解工程项目管理人员的前期工作情况,甚至部分项目管理公司对项目管理表现出一定的目的性,以致于工程项目建设投资费用、风险等随之增大,严重影响了工程项目投资方的利益。
2代建工程项目管理要点
基于以上对当前代建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分析,笔者认为要想加强代建工程项目管理,其要点在于对工程建设全过程加强管控。
2.1设计阶段管理要点
在签订工程代建合同以后,工程代建方应当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合理选定设计单位。在此过程中,投资方应当积极参与设计合同洽谈,并且协助代建方优选实力较强的专业设计单位,就设计任务书、相关技术参数以及工程建设工艺要求等内容,进行及时的沟通和协商,然后向工程设计单位做好交底。在此过程中,代建方应当对设计合同执行过程进行跟踪管理,对设计方所提交的进度计划、出图计划等进行严格审核、督促执行,避免后期更改现象发生。同时,投资方的意图、要求等,应当在代建工程项目设计阶段有效地转化成工程施工图纸,在设计完成后需经投资方专业人士审查,根据需要提出修改意见。实践中可以看到,因设计费在项目建设总投资中的占比相对较小,代建方、投资方通常会忽视设计阶段的管理工作重要性。在施工图设计,是工程项目建设投资控制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采取价值工程法,在满足工程项目功能的基础上,对设计方案进行优化设计,充分挖掘节约潜力。
2.2施工阶段管理要点
对于代建方而言,建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优选具有资质的总承包单位,然后根据代建合同中规定的投资、质量以及施工工期目标,与总承包单位签订施工合同。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工程施工建设总承包单位的水平、管理能力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关系着代建工程项目是否能够按照计划方案实施。当代建项目工程施工建设进入施工阶段以后,代建方应当充分考虑工程规模、代表项目特点以及代建项目资金应用计划,对投资计划值、实际值进行动态化跟踪监控,严格按照控制设计要求变更,并且注意变更设计的经济性、可靠性,确保建筑造型及其应用功能能够满足投资方提出的要求。同时,代建方应当对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分包单位和供货商等加强管理,并且督促上述各单位严格按照图纸要求、设计方案以及施工合同和相关标准进行施工建设、验收,对总进度计划以及阶段性施工进度计划进行审核,必要时对其进行优化调整。在此过程中,还要做好专业设备的管控,实践中因投资方是该工程项目的直接使用者,因此对工程项目性能、规格以及型号等会提出特殊的要求,此时代建方应当严格按照投资方所提出的要求,做好机械设备采购工作。同时,投资方还可以根据情况,委托专业造价咨询机构对代建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的投资加强跟踪审计,并且对代建工程施工设计变更、材料设备以及合同外的工程量计量等加强管控,增加投资控制环节,做好投资预算工作。在代建工程项目施工建设过程中,代建方作为工程项目主导单位,应当积极组织、参与代建工程项目建设各单位关系协调,并向政府主管部门办理审批事项,及时发现和解决代建工程施工时发生的问题。
2.3合同管理要点
代建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投资方完成前期项目策划以及项目建设可行性研究以后,通过公开招标、邀约委托等方式将代建企业确定下来。首先,应当与代建方协商合同相关事宜。工程代建企业的选择,在很大程度上关系着整个代建工程项目的成败,服务质量、技术水平以及管理能力和经济实力等,都会对代建项目产生影响,因此投资方需慎重选择。在代建工程项目建设合同谈判时,投资方应当将拟投资工程项目的规模、功能、施工质量、投资、工期以及技术参数和拟用机械设备型号,进行详细交底,并且要求代建方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专门成立一个项目管理机构,针对工程项目性质制订可行的管理规划方案。同时,还要编制工程项目管理细则,要求每一个月都要向投资方递交代建工程项目管理月报。代建工程项目管理规划,是指导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指南,因此应当明确代建工程项目管理依据、目标、内容、资源、组织、程序以及方法和管控措施。对于代建工程项目管理规划而言,其具有双重作用,一方面有战略部署作用,另一方面又是战术性安排。在合同管理过程中,代建方、投资方均应当给予高度的重视,合同签订后应当严格执行。然而,在代建工程项目具体实施过程中,因诸多因素的影响,难免会出现设计变更问题,此时代建工程项目管理规划需根据具体的情况做出优化调整。
2.险管理要点
代建工程项目风险管理,即对该工程项目潜在的意外损失做出识别和评估,然后结合具体情况采取针对性的措施进行处理;在主观层面上一定要尽可能做到有备无患或,对于无法避免的风险,应当寻求可行的措施予以弥补,以此来减少意外损失。代建工程项目管理,具有周期长、程序多以及多方位和内容错综复杂等特点,参与代建工程项目管理的各方,一定要提高风险管控意识,强化风险管理。对于投资方而言,在代建工程项目决策过程中,应当承担代建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理。采取该种方法,不仅可以有效满足代建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的要求,而且还可以使监理企业能够各得其所,有各自生存与发展的空间。
3结语
关键词:代建制;代建人;管理;风险;对策
中图分类号:F2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8937(2014)3-0027-02
近年来,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模式在我国各地区蓬勃发展起来。工程咨询公司、招标机构、设计院、监理单位、总承包商和房地产开发商等不同机构类型的专业公司都积极的参与到代建工作当中。这些单位有着各自不同特点的主体业务,决定了其在承担代建业务时优、劣势和可行性方面也有较大的区别。
1 代建单位的机构类型及其优、劣势比较分析
2 不同机构做代建业务所面临的风险
根据上表,各专业公司由于主体业务性质不同,决定了他们在做代建业务时存在着不同优势和劣势,由此,他们所面临的风险也将有所不同。
2.1 不同管理阶段风险
因为各自主体业务不同,各专业公司在做公司主营业务之外的其他阶段工作时都将存在不同的程度的管理风险。例如,工程咨询公司面临设计、施工等管理风险,设计单位会面临前期报建、施工等管理风险,监理单位面临前期报建、设计等管理风险。在这一方面,房地产开发商的风险最小,但他的优势只局限于房建项目,其他的项目如市政项目等,也存在设计管理等风险。
2.2 合同管理风险
对于不同机构类型的各专业单位而言,他们在常规的项目建设过程中,基本上都是单一的合同受托方,但做为代建人,需要和项目各参加单位签订并管理合同。因此,他们的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没有合同管理经验,在合同管理方面能力一般。因此,代建管理风险主要集中在代建项目的合同管理上。如果在代建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合同管理混乱,必然带来一系列的相关风险。对于这一风险而言,房地产开发商有较好的经验,其余的专业机构都将存在较大的风险。
2.3 投资控制风险
运作真正意义上的代建制业务,代建人拥有代建项目的资金支配权,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投资保值责任。作为各专业公司,在各自主体业务方面都无可非议,但在投资控制方面却显得力不从心,尤其是对基建项目财务管理与控制的能力匮乏。以往的工程项目经常出现“三超”现象,尤其是“超投资”,造成了极大的资金的流失。这方面能力的匮乏成了各专业公司做好代建业务的拦路虎,亟需进一步完善和加强。这一方面,除房地产开发商外,其余各单位均存在较大风险。
2.4 人才风险
随着对代建项目的运作,各专业机构原有的单一的工作内容(或工程咨询、或设计、或施工管理等)都将朝着全阶段、全过程、综合型的方向发展,本单位以往的工程技术人员及其知识结构已经远远不能满足业务发展的需求。随着市场竞争的白热化,公司必然将面临人才风险。这一方面,除房地产开发商外,其余各单位均存在较大风险。
3 各专业公司应对风险的策略
3.1 优势主营业务切入,强强联合,拓宽业务范围,消除
阶段风险
目前,各专业公司做代建人都存在三个显著的特征:第一,对于公司主营业主之外的阶段,都存在较大的风险,甚至对公司是毁灭性打击;第二,各专业公司原有资质大都存在单一性或者拥有两三种资质,优势也只存在于项目的一个或部分阶段,面对全过程的项目代建业务都存在资质不齐全、部分业务不熟练的情况;第三,公司的资质拓展在短时间内难以实现,而争取代建市场先机又迫在眉睫。面对这一困境,各专业公司可分阶段、分步骤、计划性涉入代建市场。
第一阶段,优势主营业务切入代建业务,承担部分阶段或全阶段的管理咨询业务,即委托项目管理工作,避免承担较大风险。
第二阶段,采用强强联合(设计与总承包、咨询与总承包、监理与总承包等)形式运作代建项目,实现主体业务互补,“暂时弱化”其他阶段风险。
第三阶段,立足自身优势业务,申请新的资质,拓展新的业务范围,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实现跨行业、综合性的服务发展,“永久消除”全阶段风险。
各专业公司可以根据自身的资质条件、承担风险能力的大小、承办业务水平的高低,有步骤、有计划、有层次地实施代建业务,循序渐进的推进公司综合实力的发展,最终适应全阶段代建业务的需要,真正做好全过程、全方位的代建工作。
3.2 转变工作理念,强化合同管理
作为代建人,各专业公司不但与建设单位、使用单位、投资主管部门存在必然的法律关系,也与咨询、设计、监理、工程承包等参建方发生业务上的来往。要正确处理好这些关系,需要做好两方面内容:
一是转变工作理念,确立法人地位。成为代建人后,工作角色、职能等也就随之改变(如由单一的“咨询”、“设计”等转变为综合型的“项目管家”,由单一的“提高工程质量”、“提高设计质量”等转变为“提高项目的整体投资效益”),而最重要的是其工作理念的转变。作为项目法人,最终的理念就是“代表建设单位的正当利益,实现投资主管部门的投资控制目标,最大限度的满足使用单位的合理需求,依照法律法规相关程序实施项目管理服务”,他的行为只受投资、建设、使用方的监督,而不受其指令。
二是强化合同管理。通过划分各参建方的工作界面、责任和权限、风险和利益的分配机制、各参与方在法律上的地位及其法律关系等,建立全面的合同网络架构,以整体、动态、全面的理念进行合同管理,达到处理好与各单位的关系,进而达到管理好项目全过程的目的。
3.3 分阶段管理,强化投资控制能力
各专业公司一旦进入代建市场,就必须有一套完整的工程项目投资管理控制体系,并按此体系严格贯彻业主的意图,控制投资规模。主要在以下几个阶段加强投资控制能力:一是立项阶段,要采用科学的方法对工程进行相关的可行性研究,并通过严格评审,上报投资主管部门,确定项目的总投资。二是设计阶段,要充分发挥设计单位的优势,采用“定额设计”等方法,通过优化设计,确保做到概算小于估算,预算小于概算,以达到控制造价的目的。三是实施阶段,要充分发挥监理单位的主观能动性,依靠其比较专业的施工管理优势,严格控制设计变更的发生,以保证施工预算在可控范围之内。
3.4 扩展专业人才队伍
要成为合格的代建人并实现可持续发展,各专业公司就应及时配备工程技术、经济、造价、法律、管理等各专业的人才,同时,培养综合型工程技术人才骨干,并打造阶梯式人才队伍。只有综合考虑并提高公司人才储备方面的实力,才能在竞争激烈的代建市场中抢占先机,立于不败之地。
4 结 语
代建制是我国投资项目建设管理的一个改革发展方向,各专业公司应充分利用国家强力推行政府项目代建制的契机,分析所面临的市场机遇和风险,并结合自身的优势,主动采取应对措施,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真正成为代建管理市场的主体。
参考文献:
[1] 张伟.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M].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8.
【关键词】 高校建设工程 合同管理
建设工程合同是发包人与勘察、设计、施工、材料设备供应商等单位为完成一定的建设工程而签订的合同,通常包括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物资采购、造价咨询等合同。近年来,随着高校办学规模的扩张,建设工程规模越来越大,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避免和减少学校因合同管理不当给学校造成形象信誉风险和损失,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成为高校重点研究的内容,但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高校管理的薄弱环节,还远远没有达到应有的深度,没有发挥它应有的作用。
一、高校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现状及问题分析
建筑工程是先定价后成交的期货交易,其远期交割的特性决定了建筑行业的高风险性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复杂性和重要性。基建工作是高校的非常态性工作,高校对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也相对滞后,使得建设合同管理工作存在诸多问题。
1、合同主体不当
合同当事人主体合法是合同合法有效的前提之一,而在高校建设过程中存在施工单位以总公司名义投标,以下属分公司的名义签订合同的现象;也存在高校基建部门负责人未取得学校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或以基建部门的名义加盖本部门行政印章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的情况。
2、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不一致
招标文件涵盖了建设工程合同的实质性条款,建设工程合同是以招标文件为依据对有关条款的完善,二者应保持一致。目前高校一般都是通过专业的招标机构进行招标文件的起草、发授、组织开标、评标,而合同谈判、签订一般由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参与,他们对工程情况了解不够,往往也不会认真审查招标文件,导致合同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甚至互相矛盾、内容相悖。
3、存在阴阳合同现象
为了加强对发包、承包双方建设工程合同的监控,建设主管部门要求将双方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办理备案手续。有些高校按照招投标文件的内容与施工单位签订阳合同,以供备案,私下又与施工单位就工程让利、工期提前、垫资施工等签订一份在实际施工活动中被双方认可的阴合同,逃避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督。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2条规定,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私下所签的建设工程合同与经过备案的合同实质内容不一致的,以备案合同作为结算工程款的依据。阴阳合同的存在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破坏了招投标和施工合同的严肃性,影响了建设目标的实现。
4、合同内容不严谨、条款不完备
高校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条款不准,用词模棱两可或存在歧义,合同内容不全面、有缺陷漏洞,给合同的履行带来不便,容易引起合同纠纷,比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规定了合同价款的方式有三种:固定价格、可调价格、成本加酬金。目前高校一般签订固定单价合同,但合同中未就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约定清楚,等到工程完工,施工单位要求结算工程价款时就会引起争议;又如高校在施工合同专用条款中会约定包括工程质量保证金等工程款的支付办法,施工合同附件(工程质量保修书)中也会约定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支付时间和比例,有些高校合同管理人员责任意识不强,审查不严,导致前后条款不一致,财务人员在支付质量保证金时无所适从。
5、存在倒签合同现象
基建工程常常是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赶工建设现象经常出现,有些工程合同未签订,施工单位迫于高校基建部门的压力已经开始施工,使建设工程合同无法发挥其应有的约束作用和法律效力,高校基建管理人员也没有意识到,没有签订合同而进行施工的种种风险,一旦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将很难分清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常常引发经济纠纷。
6、合同资料管理不善
有些高校合同管理人员法律意识淡薄,思想上不够重视,责任性不强,合同文档管理混乱,合同原件丢失,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往来信函、传真、补充协议等保管不善,一旦发生纠纷,由于缺少证据基础,学校合法权益将无法得到有效保护。
二、完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对策
1、强化法律意识、提高合同重要性认识
高校应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学习,使大家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树立良好的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切实认识到高校加强合同管理,不仅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宏观要求,也是学校提高经济效益、加强自身管理和内部约束机制的内在需要,只有通过法律才能保护学校的合法权益,减少和避免纠纷和损失。
2、建立完善合同管理制度
高校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逐步建立切实可行的合同管理制度,并根据实际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不断完善合同管理制度,以规范学校签订、履行合同的行为。
(1)建立法人授权委托制度。作为学校法定代表人的校长忙于日常工作事务,不可能直接参加合同的谈判、签订,通常委托基建部门负责人代其签约,基建部门负责人只有取得委托人的合法资格后,才能签订合法的合同。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校长签发并加盖学校行政章后才能生效,授权委托书由校长办公室统一印制、填发,其中要明确授权的范围、授权的事项、授权的期限等。
(2)招标文件会签制度。招标文件是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基础,招标文件编制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建设工程合同的质量,高校要将合同管理关口前移,建立招标文件会签制度,学校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相关单位要在发标前加强对招标文件商务条款和技术条款的审核,编制出严密细致、内容全面、前后一致的招标文件。
(3)合同审查制度。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合同管理体制,合同签订前,基建部门应审查对方当事人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是否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是否有相应的资质,对拟签订的合同进行初步审查后,再根据合同标的金额大小,报送学校财务部门、审计部门对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可行性进行审查,重大或有疑难问题的合同,应充分听取学校法律顾问的意见,确保合同审查质量。通过上述部门审查后,再根据合同标的金额大小,报基建部门负责人或校长审签。
(4)合同专用章保管使用制度。高校对外签订建设合同时,一般应加盖学校合同专用章而不是学校行政公章,合同专用章由校长办公室统一刻制、保管、使用登记。基建部门不得擅自以学校或本部门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并加盖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基建部门行政公章。
(5)合同履行与纠纷处理监控制度。高校要加强合同全过程管理,对合同履行进行实时跟踪。发现对方有部分不履行合同的情况时,应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变更、解除合同时,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时签订补充协议;发生合同纠纷时,应及时向学校合同管理委员会汇报,合理采取和解、调解、诉讼、仲裁等方式。
(6)合同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及奖惩制度。高校要建立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合同管理岗位责任制度及奖惩制度,明确合同管理人员职责,不仅要赋予他们权利,也要强化他们的责任意识,根据合同管理效果,对为学校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的合同管理人员,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表彰,对在合同管理中失职、渎职,给学校带来经济损失、名誉损失的合同管理人员应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其经济责任和行政责任,对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合同资料归档制度。合同是法律文书,是甲乙双方依法确定权利义务的凭证,是处理合同纠纷的重要依据,高校应建立严格的合同资料归档制度,可以借助计算机系统进行合同台账管理,对订立的各类合同及附件及时进行编号、登记、保管,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往来传真、函件也应及时收集、防止丢失。
3、构建多层次的合同管理组织机构
合同管理制度的制定,可以使合同管理工作有章可循,但合同的审查、监督、控制工作离不开专业人员,为解决校内各合同管理部门各自为政、沟通不畅、管理链条松散、难以统筹等现象,高校应成立由校领导、基建部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校长办公室、校内专家组成的合同管理委员会,负责重大合同及纠纷的讨论处理,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会议,将各合同管理部门链接起来,保持畅通的工作关系,各部门要在各司其职的基础上积极沟通、相互配合,形成一个多层次的合同管理组织网络,发挥合力,推动学校合同管理工作。在学校合同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基建部门负责合同草拟、组织谈判、初审、归档;财务部门、审计部门负责合同终审;校长办公室负责法人委托书的拟订、合同专用章的保管和使用;除此之外,还要充分发挥学校法律顾问的参谋作用及充分利用学校内部资源,聘请学校有关专业人员协助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4、提升合同管理人员素质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它要求从业人员知识面宽、法律法规意识强,而目前高校合同管理工作由会计人员或工程人员承担,他们一般平时从事财务管理或工程管理,对法律知识、商务知识比较欠缺。高校应通过引进或从学校招聘综合素质高、经验丰富的优秀人才从事合同管理;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专业培训,加强对法律法规知识、专业技术知识的学习,优化合同管理人员的知识结构,掌握合同管理技巧,提高业务素质、思想水平,保证合同管理质量。
5、大力推行合同示范文本
原建设部和国家工商总局已经统一了部分合同的示范文本,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等,这些合同范本是在总结了近几十年工程活动经验的基础上编制的,合同条款全面、准确、严谨、语言精练、具有很强的通用性和操作性,大力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可以规范合同管理,减少由于法律水平低、文字表达能力差而产生的错误,便于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提高合同履约率,减少合同纠纷,促进高校建设投资、工期、质量三大目标的顺利实现。对于目前没有合同示范文本的,如材料采购合同、设备采购合同等,高校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积极开展合同示范文本研究,设计出适合学校各类业务的合同示范文本,提高工作效率。
三、结语
合同管理是建设工程管理的核心,建设工程合同金额大、履约周期长、涉及面广、不可预见因素多的特点决定了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艰巨性,高校应加强法治教育,提高法律意识,不断完善合同管理机制,以建设工程合同文本为依托,以建设工程合同关系为纽带,对建设工程合同进行全面的、科学的动态管理,确保建设目标顺利实现。
【参考文献】
[1] 张应华:高校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创新研究[J].经济视角,2011(1).
[2] 黄钰彬:加强高校工程建设合同的管理和控制[J].产业与科技论坛,2012(7).
关键词:建筑施工 物资 管理 现代化
今天市场化的逐渐深入,市场对工程企业提出更高的要求。很多业主以支付投标保证金为先题,在建工程资金在并不充分的情况下进一步压缩,企业日常管理成本负担重,经济效益趋致微利,严重影响企业的生命周期,在恶劣的环境下,与外环境斗争的同时,应审时度势改革内部的成本控制系统
一、工程项目成本管理
工程项目成本是指在工程项目上发生的全部费用的总和,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其中,直接成本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和其他直接费;间接成本是指实施工程过程中发生的管理费和临时设施费等。工程项目成本管理是对工程项目建设中所发生的成本,有组织、有系统地进行预测计划、控制、计算、分析和考核等一系列的科学管理工作。其目的在于组织和动员群众,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挖掘降低成本的潜力,达到以最少的生产耗费取得最大的生产成果。
二、企业在建工程成本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在建工程忽视成本的管理
在建工程中,项目管理部门对工程的管理疏虞控制,尤其在业主对工期的调整,以及后续的整改中,要求施工方对工期,材料的调整。其管理流程中的快速应变机制欠缺,尤其是占用资金的情况下,施工方始终处于被动的位置。
(二)工程成本管理认识上存在误区
长期以来由于工程的资金量,各个流程中部门管理趋于管理只能叠加,权责不清晰,尤其是遇到问题的时候,部门间推委制约的情况常有,对于危机处理过程中的时间拖沓,造成了企业中无形间的成本浪费。
(三)没有形成一套完善的责权利相结合的成本管理体制
管理系统的不健全,管理权限与管理流程中的时间把握不当,部门间的配合生疏。不利于工程健康发展。
(四)成本控制能力较弱
(1)材料采购环节执行合格的分供方评价制度不严,材质不符合工程要求,或以大代小造成材料积压和浪费;(2)材料的“跑、冒、滴、漏”现象严重,限额领料制度不落实,不能准确核算材料消耗水平;(3)机械设备利用率低,窝工现象时有发生。
三、企业在建工程成本管理与控制
重点掌控在建工程施工阶段的成本管理,降低日常管理成本,开源节流。在建过程中按照各自的责任目标搞好成本控制和分析并整改。
(1)改善生产环节的制约问题、节约开支,科学合理的安排人员配置;(2)加大引进力度,尤其是设备,工艺,高级技工的引入与培训;(3)对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工人的评定,定期末尾淘汰。
四、现场管理费控制
(一)现场管理费是与工程施工直接相关的成本,贯穿整个施工过程,直至保修期满。
(1)做好雨季、冬季施工的准备工作,预防因突然的自然环境变化而影响施工;(2)严格按照施工规范、技术标准、质量要求施工。各个专业应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对于不按照操作规程作业,造成施工成本增加的,由执行负责人负责;(3)防止质量事故发生。质量事故会增加返工费、停工费、返修费、事故处理费等。这部分费用可以通过先进的施工管理而降低;(4)做好工程施工的预防、检测工作。如及时对工程的质量进行检测,做好隐蔽记录,建立质量安全检查小组,随时检查施工安全、进度情况,做好预防工作;
(二)加强工程质量控制,实行全面质量管理,减少返工损失,减少和防止不合格品、废品损失工程质量成本可分为预防成本、检测成本、质量事故成本、过剩投入成本等几个方面。
(三)加强安全管理,杜绝安全事故,减少事故损失
加强安全管理要着眼于预防事故的发生,降低工程施工企业的经营生产成本。
1.减少事故的发生次数,可增加经济效益。
2.制定应急预案,一旦发生事故,将损失降至最低程度。
(四)完善合同文本,避免法律损失以及保险的理赔
施工项目的各种经济活动,都是以合同或协议的形式出现,如果合同条款不严谨,就会造成自己蒙受损失时应有的索赔条款不能成立,产生不必要的损失。所以必须细致周密的订立严谨的合同条款。
首先,应有相对固定的经济合同管理人员,并且精通经济合同法规有关知识,必要时应持证上岗;其次是应加强经济合同管理人员的工作责任心;三是应制定相应固定的合同标准格式。施工项目合同基本上有以下几类:委托加工合同、购货合同、分包合同、劳务合同、技术服务合同、租赁合同、其它协议等。各种合同条款在形成之前应由工程、技术、合同、财务、成本等业务部门参与定稿,使各项条款内涵清楚,严谨不漏。
(五)加强信息交流,管理有序化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信息交流是必不可少的,尤其是日常的各个环节的信息必须要抄送相关领导,运用现在先进的计算机网络系统。
(六)完善建立监督管理职能部门,监控工程的各个流程。
对于工程中,应该在先期中对工程的人员以及工期合同给予监控与了解。尤其是在工程施工中,做到定期抽查与流动抽查。把问题发现在先期,完善应对机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及时解决。
结束语
以上问题对工程管理成本控制给予一定的复述,对于眼前的市场环境与经济形式,企业需要提高与改善的节点很多,趋于完善是一个任重道远的历程,要敢于尝试与试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企业的生存很艰难,想要存在,就需要有居安思危的准备,管理力度加大与完善,提高企业的竞争力,把握市场节奏,使企业的经济效益与市场效益双丰收。
参考文献:
关键词:代建项目, 造价管理, 合同管理 ,工程造价
Abstract: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engineering cost the importance of the management and implementation of the whole process of the specific measures, and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problems are analyzed.
Key words: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cost management, contract management, project cost
中图分类号:TU723.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前言
随着社会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与改革的不断深化,工程投融资领域改革的步伐也在不断地加快,为了有效控制项目业主对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责任和风险,客观上要求对建设项目实行全过程造价管理。与传统的基于资源消耗的相对静态的造价确定方法不同,工程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要求在确定造价时,首先从分析项目具体活动与具体活动过程入手,然后依据开展项目活动的过程和开展项目所用的技术方法与工效水平去确定项目的资源消耗和占用,最终定出项目的造价。
2参与和加强代建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的重要性
代建项目因其特有的“建设-移交”属性,需要多方的参与和紧密配合,通常情况下包括以下几方参与主体。
(1)发起方:通常情况下,代建项目的发起方就是政府。
(2)投资方:投资方是发起方通过具有竞争性的程序选择出来的代建项目的出资建设方,由于代建项目涵盖工程施工过程的特殊性,具备一定融资能力的建筑施工单位往往会成为代建项目的主要投资方。
(3)项目公司:规范的代建项目要求投资方设立项目公司,并由该项目公司负责代建项目的具体投资以及工程招标、建设管理工作,履行发包方职责。
(4)回购方:在代建项目建设完成并移交后,发起方就要开始向项目公司支付回购款,通常情况下回购方为政府或政府授权的国有投资公司。
(5)其他相关方:经融机构、社会中介单位等。其中,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是建筑市场中介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合作各方之间联系的纽带。信誉良好的造价咨询单位可以使政府不必对项目进行直接管理,而仅依靠间接管理手段即可达到目的。从代建项目意向谈判、主要边界条件设定、合同的结构设计,再到工程回购价款结算和竣工决算,整个过程均应由造价咨询单位来协助完成,
这是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程质量、维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内容。
3如何做好代建项目全过程的造价管理
代建项目全过程的造价管理的具体程序中,对代建项目工程造价进行控制时也要针对建设项目活动来进行,充分利用管理能力和资源。以下从代建项目建设的几个阶段具体分析如何做好代建项目的全过程造价管理:
(1)代建项目意向谈判和方案设计阶段是代建项目的开始。代建模式的方案设计中关于边界条件的设立,是政府和投资人共同关注的核心问题,任何细微的变化改动都牵涉到各方的经济利益,边界条件所涵盖的内容是代建谈判的核心问题,同时也是造价咨询关注的重心。代建项目的边界条件主要包括回购基数、投资收益率、回购方式。
①回购基数主要由合同价款、价款调整内容以及索赔事项组成,在代建项目意向谈判和方案设计阶段主要考虑合同价款,这就要求合同价款编制应做到内容全面、费用构成完整、计算合理,编制时不仅要考虑建设项目前期实施条件、施工条件等因素对投资的影响,还应按项目合理建设期预测价格水平波动,考虑资产租赁和贷款的时间价值等动态因素对造价的影响。
②投资收益率即资金占用成本,是由回购方支付的投资收益的计算比率,相当于投资人投资于项目建设的资金在建设期及回购期的利息,直接关系到回购方的代建项目融资成本和投资人的代建项目投资收益。投资收益就是以回购基数为基础的投资收益率计算金额。以投资收益率为基础,主要有“等额本金”和“等额本息”两种投资收益计算方式。
③回购方式包括回购时限和回购款支付日,由回购方与投资人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来设定。通常是以年为周期,每年一次回购款支付。第一次回购款支付日一般可以设定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工程实际使用之日,以后几年的回购款支付日以第一次回购款支付日的日期为准。
④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应对拟建代建项目进行全面充分的调查、分析和论证,为代建项目谈判和方案设计提供可靠的依据。本阶段工程造价对建设工程全过程工程造价具有决定性影响,是工程造价产生的源头。合理确定造价是评估代建项目建设、开展后续工作的关键,对工程造价的控制可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2)代建项目实际运作一般是以项目公司为建设单位,采用招投标的方式确定工程施工单位。招投标阶段是造价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标底是确定工程承包合同价的基础,也是回购基数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科学的标底才能正确地判断投标单位所报价格的合理性和可靠性,判定投标价是否合法有效。造价咨询单位可以为有形建筑市场的投标报价、标底的编制提供社会服务,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
(3)代建项目施工阶段造价管理。该阶段是建设产品实体形成的过程,是人力、物力、财力消耗转变的过程,涉及面广、建造周期长、影响因素复杂,有效的造价控制可以很好地调节各方的行为和利益,既降低发起方的投入成本,又可以使投资方、承包商获得合理利润,规范施工行为。作为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根据代建项目合同条款的约定,及时完成对工程费用变更的审查(工程费用变更的有
效性、完整性、合理性和准确性)和处理,依据合同和国家的相关规定处理工程索赔。并与各方积极配合,采用合理的方法计算索赔金额和工期,并加强索赔的事前控制、主动控制,避免索赔费用的扩大。同时造价咨询单位应按照施工进度计划,编制工程资金使用计划,与工程实际完成进度进行对比分析,分析偏差及产生的原因,向发起人、投资人提出合理的组织措施、经济措施和技术措施,为相关各方调整资金筹措,对使用计划、进度计划进行偏差控制与纠正提供可靠依据。
(4)竣工阶段,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完成全部工作,经发起人、投资人验收合格,各方依据约定的合同价款和价款调整内容以及索赔事项,最终计算和确定实际工程造价,即代建项目回购基数的最终确认。造价咨询单位需从专业角度对合同总价、设计变更和工程索赔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对照图纸、变更、签证、合同,会同发起人、投资人、项目公司、监理单位、承包商进行洽商,最终形成完整的工程结算报告。
4 代建项目中与造价有关的合同管理
代建模式作为一种新型投融资建设模式,其内容涉及投资、融资、建设、监理、施工、回购等一系列活动,其参与人包括项目回购方、投资人、项目公司、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材料及设备供应商、融资机构等多个主体,不同的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均要通过签署合同加以明确。
合同管理是代建项目造价咨询的核心内容之一,合理的合同条款是合同得到充分执行的前提和必要条件。如果合同规定不严谨,就不能应对代建项目中可能出现的种种问题。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对合同的理解成为纠纷的焦点,此外如果合同条款过于苛刻,就不能保障投资人、承包人的最低利益要求,为合同的正常履行带来了不确定因素。
对于投融资类合同,在签订合同时,造价咨询单位应在投资谈判阶段介入,重视对项目现场考察及对项目所在地政策的了解,合理设定代建项目边界条件,加强对项目概算的审核,在建设内容确定的前提下,尽可能做到对项目概算审核不漏项、不错项,避免项目投资概算额度与实际投资额度之间产生太大的差异。而对于工程建设类合同来说,工程造价咨询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在合同价款的确定与调整、合同的履行与完善方面提出专业咨询意见。合同价款是工程合同的核心内容之一,合理的合同价款是合同得到充分执行的前提
和必要条件。但不管是采取什么方式的合同价,确定增减项目的价格计取方法都是极其重要的,而不能简单地认为采用了示范文本就万事大吉,对文本内容不去认真理解。应完善合同条款,增强法制观念,避免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处于被动,从而降低工程造价管理的难度。
5结语
关键词工程造价价格控制管理
工程造价有两种含义:广义地讲,是指工程项目从筹建一直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中建设单位所花费用的总和;狭义地讲,是指在施工阶段施工单位进行工程建设所花费的成本以及在工程发包阶段其投标价格和在工程结算阶段从建设单位所得到的工程建设费用(预期花费或实际花费)。
造价控制就是指把建设工程项目造价控制在预定限额内,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以及其他相关各方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造价控制应从多方面入手,如合理设置建设工程造价控制目标,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等。其中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就是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手段之一。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就财政部门而言,其实质就是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是对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这是合同当事人双方关心的核心问题之一,也是招投标等工作的主要内容。施工合同中关于工程造价确定和支付的相关条款,是整个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重要条款。在当前建设工程市场发育尚未成熟、市场主体行为不规范、市场信用体系和风险保障体系不健全、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体制有待改进的情况下,在施工合同管理工作中难免会出现许多不规范之处。
1工程合同中管理存在的问题
1.1法律意识淡薄,合同签订不规范
建设工程耗资巨大、涉及面广、个性差异大和履约时间长。因此,客观上要求合同条款细致严密,尽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在实际工作中,甲、乙双方由于缺乏施工合同管理的经验,订立的合同约束条款不全、内容不明、职责不清等现象经常发生。
有些建设项目在签订合同时为了回避业主义务,不采用标准的合同文本,而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规范的文本进行签约。通过自制的、笼统的、含糊的文本条件,避重就轻,转嫁工程风险。有的甚至仍然采用口头委托和政府命令的方式下达任务,待工程完工后,再补签合同,这样的合同根本起不到任何约束作用。如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有的当事人为了获取不正当利益,在签订中标合同前后,往往就同一工程项目再签订一份或者多份与中标合同价款等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合同,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阴阳合同”,待工程实施起来,一旦涉及到经济利益,将容易导致工程纠纷的发生。
1.2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等价有偿的原则
自觉执行合同条款,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当事人一切行为的最高准则。签订合同的甲、乙双方,经济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没有主从关系。在实际工作中,承发包双方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合同的等价有偿原则,以各自的经济利益为中心,随意违背合同条款。甲、乙双方的这些违约行为,最终导致工程经济纠纷的发生。
合同文件存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现象。从目前实施的建设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绝大多数条款是由发包方制定的,其中大多强调了承包方的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偏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也缺少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这不利于施工合同的公平、公正履行,成为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较多的一个原因。同时,由于目前建筑市场的激烈竞争和不规范管理,大量的施工队伍与建设规模严重失衡,致使业主在建设工程承包中占据主导地位,提出一些苛刻和不平等的条件,将自身的风险转移到承包商身上。由于建筑市场处于买方市场,承包商为了获得工程,只好接受。个别承包商在实施这样的工程合同时,为了使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就会采取偷工减料或非法分包甚至非法转包等手段,给工程建设带来隐患。
1.3缺乏健全的合同管理机构
一些建设项目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谁都可以签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或有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政府有关部门要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施监督、检查等管理。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更要对施工合同进行管理。有些地方的合同管理机构不健全,对合同的审查、监督和检查不得力。建设单位没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力量,遇有建设工程,便委托给监理公司,而目前监理公司的机构设置不规范,合同管理力量薄弱,往往很难胜任建设单位的委托;施工单位,特别是中、小型施工单位,重视公关和预算管理,轻视施工合同管理,甚至没有专门机构从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
1.4合同管理专业人才缺乏
建设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甚至有的领导直接敲定由一般办公人员办理合同。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2控制工程造价,抓好合同管理的几个环节
2.1把好合同签订关
签订工程合同时,最重要的要根据各工程的特点,应选择恰当的发包方式和价款调整条件(指工程设计变更或工程签证导致工程增减的结算条件和结算方法),因为不同的发包方式和价款调整条件,直接关系工程造价的控制效果。
合同文本应尽可能选用由国家颁发的通用性合同文本,再根据拟建工程的特点和招标文件以及发包人承包商双方谈判结果来起草。合同文本必须准确表达双方谈判确定的意思,做到条款不漏项;标的物表达清楚、标的额计算准确;质量有标准,检验有方法;包装物、提(交)货或移交工程成品、运输方式和结算方式明确;违约责任及违约金(或赔偿金)计算方法准确;文字表达严谨,不使用模棱两可、含糊不清词语。
在合同正式签订前应进行严格的审查把关。其要点是:施工合同是否合法,业主的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健全,合同是否需要公证和批准;合同是否完整无误,包括合同文件的完备和合同条款的完备;合同是否采取了示范文本,与其对照有无差异;合同双方责任和权益是否失衡,确定如何制约;合同实施会带来什么后果,完不成的法律责任是什么以及如何补救;双方合同的理解是否一致,发现歧义及时沟通。
2.2做好合同实施管理
工程合同一经签订,确定了合同价款和结算方式之后,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便是工程设计变更或签证,以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所以,深入理解合同的每一个条款,切实加强日常管理,使管理行为正规化、规范化,作好处理合同纠纷的各种准备,特别是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在工程造价控制管理中是非常必要,也是非常重要的。索赔与反索赔是合同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合同双方攻与守的关系,是矛与盾的关系。工程发承包的实践经验证明,没有一个承包商不要求索赔,即要求调增合同价款,因此,要搞好工程造价控制,就必须进行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
2.3重视合同后评估
合同后评估是合同管理的总结阶段,往往不为人所重视,其实合同后评估工作是件很重要工作,它是对合同好坏、管理得失的评估,它可为下一工程项目造价控制提供可借鉴的经验。合同后评估工作主要是总结合同执行情况,对合同管理好的经验加以总结推广,对过时、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以及不严谨、容易被对方索赔的条款要加以改正。影响工程造价的不确定因素可分为可预见和不可预见因素,可预见不确定因素应作为普遍性问题,不可预见不确定因素作为可追溯事件加以标识,通过合同后评估加以鉴别,并在以后工程合同中加以明示或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3控制工程造价,加强合同管理的几项措施
3.1合同管理精细化
目前,各省级人大常会审议通过并颁布了各省级《合同监督条例》,指导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合同的监督和管理。但是,由于合同的种类繁多,《条例》内容只能对合同的监督和管理做出粗线条的规定,无法满足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具体需要。各级建设工程行业主管部门针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特点,制定出一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细则”已经迫在眉睫。作为政府项目投资主体的各级财政部门应积极参与“细则”的制定与审核,尤其在对工程造价的控制上,对政府投资项目就做出细致、明确的规定。
项目建设各方要重视合同管理机构设置、合同归口管理工作。做好合同签订、合同审查、合同授权、合同公证、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操作,以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3.2管理人员专业化
人是合同管理中最活跃的角色,也是合同管理中最关键的环节。建设单位应设置合同管理人员从事合同管理工作,并应执有《施工合同管理人员资质证书》,加强对建设单位合同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和专业技术素养的培训。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特点,总结以住政府投资项目合同管理、工程造价管理方面的经验与教训,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做出有利于工程造价控制的对策,从而为国家财政节省建设资金。
加强建设项目合同管理队伍建设,加强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实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亦是提高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效果的重要举措。目前,我国己正式推行注册造价工程师制度,造价工程师的一项重要职责就是搞好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和合同管理。因此,建议在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设置注册造价工程师岗位,专司合同管理职责。
3.3合同索赔研究程序化
我国工程承包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对工程索赔认识不足,缺乏推行工程索赔所需的意识和动力。因此,提高索赔意识是合同管理亟待解决的问题。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
因为工程合同一经签订,确定了合同价款和结算方式之后,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便是工程设计变更或签证,以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所以,深入理解合同的每一个条款,切实加强日常管理,使管理行为正规化、规范化,作好处理合同纠纷的各种准备,特别是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在工程造价控制管理中是非常必要,也是非常重要的。索赔与反索赔是合同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合同双方攻与守的关系,是矛与盾的关系。工程发承包的实践经验证明,没有一个承包商不要求索赔,即要求调增合同价款,因此,要搞好工程造价控制,就必须进行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
3.4项目建设代建科学化
所谓“代建制”,就是由政府组织理论素养高、实践经验丰富的工程管理专业人员,根据行业性质不同,形成专业化的建设队伍,专门从事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管理。财政部门应积极参与项目“代建制”的推行,加强对代建机构的监督管理力度,并利用“代建制”在合同管理中的优势,彻底消除在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项目建、管、用不能分离的弊端,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造价进行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
3.5合同签订审核规范化
建设单位应组织技术经济等各方面的专家,审核合同条款是否真实、齐全,并对承包方投标文件进行了解。通过审核了解,对不合理、不合法的条款及时予以纠正,不齐全的条款要补齐,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实施中减少合同纠纷和违约,避免对建设单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6合同实施交底制度化
财政部门应督促实行政府投资管理的建设单位做好向各层次管理者做“合同交底”的工作,把合同责任具体落实到各责任人和合同实施的具体工作中。特别是在工程使用非标准的合同文本或有关人员不熟悉合同文本时,这个“合同交底”工作就显得更为重要。
参考文献
1何伯森.国际工程合同管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3
【关键词】政府;代建工程;审计
一、引言
政府工程的代建制打破了我国长期以来投资、建设、监管、使用四位一体的政府投资管理模式,克服和缓解了传统模式下的多种弊端,有利于促进政府项目投资决策的科学化,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效益,落实项目控制,防止项目超预算,降低项目总成本,打破行业垄断,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遏制腐败现象。
随着政府代建工程的范围扩大、比重增加,投资规模增大,有力推动了各地的固定资产投资,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随着政府与第三方合作的增加,政府代建项目的管理风险,合同风险,效益风险也越来越大。审计部门在审计过程中发现不少新的情况和新问题。
二、政府代建工程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审计部门在对政府代建工程项目进行跟踪审计和项目结算审计中发现存在项目决策不科学、管理体制不顺、管理模式落后、管理水平低下,质量令人堪忧的情况。
(一)项目决策问题。政府决策部门对一些投资规模、技术难度大的项目,如市政设施、大型安置区、社区服务设施、智能化等工程倾向于委托第三方代建。有的部门在重大项目决策前未能做好投资估算、设计概算编制工作,未能通过适当方式听取、收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重大民生工程的意见建议,未能认真履行科学决策程序,致使一些项目的经济、社会效益型大打折扣,出现 “三超”、烂尾、豆腐渣工程。
(二)代建单位选择问题。代建制管理方式原则上是通过公开招标或者“招拍挂”等方式来选择代建单位。体量大、建设周期长、利润率低,或者专业性需要特别强的工程项目难以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吸引潜在投标人,会采取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确定代建人。存在招标人招标文件不规范、缺乏公平性,降低投标人资质,建设项目被肢解规避招标;投标人有挂靠、围标、恶意竞标问题;招标机构的不规范行为;甚至存在部门干预和地方保护主义等问题。
(三)代建合同管理问题。政府代建工程中存在多方当事人。委托人和代建方签订的委托代建合同是项目建设过程中最基本的合同,是整个代建项目建设内容的根本依据,规定了合同双方或多方的权利和义务。
由于政府工程代建制是一项新生事物,处在发展的初期,不少法律的、政策的规章制度还没有能够配套到位,加之代建合同的多样性,委托人自身素质、委托项目的专业性等多方面的因素造成了不少的代建合同不规范,内容简单,除一些标准格式条款外,对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一些情况没有在特殊条款中进行约定,缺乏可操作性,导致争议多,纠纷多,造成工期拖延、投资“三超”、完工产品质量达不到约定等问题;一些条款形同虚设,起不到强制约束的作用,不合理变更、签证、违规转包、分包依然普遍存在。
(四)代建项目的建设管理问题
代建项目的管理和传统的项目管理中存在一些共性问题,相关法律、法规、体制不够健全,委托人、代建方、施工方的责权利不明确,没有有效的奖惩措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相关的规范,标准不够完善,给工程项目管理质量、进度、成本管理都造成影响;项目管理人员素质较低,特别是委托方的项目负责人缺乏必备的专业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难以把控和协调项目建设,多头管理,导致管理失控。目前代建工程暴露出一系列的典型问题,如:建设费用“三超”、投资失控,违法分包,建设工期拖延、工程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频发,不仅给国家和人民造成巨大的财产损失,同时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三、政府代建工程审计的应对措施
通过近些年各地的积极探索和实践经验总结,审计部门对政府代建工程的审计都形成了一些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办法,但是审计侧重点也各有不同,没有标准模式。笔者认为需要在以下几个环节加强对政府代建工程的审计。
(一)前期介入,对项目决策阶段开展审计
政府代建工程项目投资决策时,必须尊重客观规律、按照一定的科学决策程序进行决策,要全方位衡量项目投资决策方法在实际应用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以及相应的解决方案。
在此阶段审计单位要审查政府各相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对项目立项决策程序是否合规、有效进行监督;审查社会中介组织咨询服务质量情况,重点对拟代建项目的投资估算、设计概算的准确性进行验证,为相关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二)突出重点,对项目招投标、谈判文件、代建合同进行审计。
1、加强对项目标底价的审计,不论是概算招标还是施工图预算招标,审计单位都要对概算和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认真复核,避免出现重大错漏项,影响工程建设进度和项目投资计划。
2、加强招标文件、谈判文件、代建合同签条款中预控管理的审计,要求合同应涵盖以下要点:代建合同尽量采用标准格式+特殊条款的方式,实行履约担保和相应的奖惩机制;在总承包合同中严格界定工作范围、总承包单位应尽的义务和对专业分包单位的配合等;在特殊条款中尽可能加入可变更事项的说明,约定设计变更钌坛绦颍避免繁多的设计变更,防止投资控制失控,并做好反索赔准备工作;在专业分包合同中强调总包干的意图;在物资设备合同中详细说明物资设备需要达到的品质、到货周期和安装调试时间;要明确委托人对监理单位的把控,明确委托人、代建单位、监理单位三方的责权利事宜。
(三)适时介入,对政府代建工程建设期进行跟踪审计。
从国家审计机关的角度出发,以政府代建工程施工阶段为审计时点,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根本,确保工程的投资计划、进度计划,质量满足合同要求。
1、检查该项目相关单位和部门的合同履行情况,重点检查:工程进度,合同实质条款内容发生变更时有无及时签订补充合同,有无违法转包、分包现象。
2、抓住项目资金主线,实行施工单位各阶段资金使用计划和工作量报表的逐级审查制度,通过层层控制,层层把关,控制项目的投资使用计划,严格进行付款控制。
3、严格执行设计变更洽商的审批程序,重点加强设计变更的预防工作,加强工程量的现场计量的复核,对需要增加投资成本变更洽商开展审查,把好“核价”关。
4、按照合同约定,对索赔项目进行审核确认工程投资,及时办理,防止索赔事件的发生。
(四)严把政府代建工程结算审计关
代建工程结算审计主要是审查施工记录、现场签证、设计变更及竣工图纸、预算定额、材料设备结算价格等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通过对代建方送审结算书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和复核,及时纠正发现的错误和问题,使之更加合理地确定工程造价。重点是审查施工过程中实际发生的费用是否超支,是否严格按照设计图和施工图的预算进行。 四、结论
开展对政府代建工程项目的审计,履行政府审计职责,有利于节约政府资金、遏制建设领域腐败、促进加强项目管理、保障投资效果,有利于大力推进政府工程代建制度的发展,保障市场良性发展。
参考文献:
[1]任丽贞.浅议代建制建设项目政府审计的应对措施[J].现代审计与经济, 2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