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3-11 05:0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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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格式代表了一种标准,在编制时有了依据。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职能,组织架构、人员及资产等基本情况。
(二)当年部门(单位)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三)当年部门(单位)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四)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五)当年部门(单位)预算及执行情况。注释:不要用单位的介绍来编写,一定要用评价的眼光去组织材料。
二、绩效实现情况
(一)履职完成情况:从数量、质量、时效等方面归纳反映年度主要计划任务完成情况。
(二)履职效果情况:从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如有)、生态效益(如有)等方面反映部门(单位)履职效果的实现情况。
(三)社会满意度及可持续性影响(如有)
三、绩效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一)绩效评价范围为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财政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和其他资金。按照上述原则,我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范围暂定为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类项目,包括建设性专项支出、大型购置性专项支出、经济和社会事业等发展性专项支出,以及其他具有代表性和一定影响力的重点项目支出。
(二)按照“先易后难、由点及面、稳步推进”的原则,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先以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以下简称“项目评价”)为重点,采取项目单位自行评价(以下简称“自评”)、主管部门评价和财政部门评价三者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推进我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待条件成熟后再逐步推进部门(单位)财政支出整体绩效评价工作。
二、评价类型
项目评价类型按评价阶段的不同分为项目实施过程评价和项目完成结果评价。项目实施过程评价是指对项目实施过程执行情况的绩效评价;项目完成结果评价是指项目完成后的总体绩效评价。
三、组织方式
项目评价的组织方式主要有:项目单位自评、主管部门组织评价和财政部门组织评价等。
(一)项目单位自评
项目单位应根据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要求组织自评。
对于实施范围内的非跨年度项目,在预算项目完成后两个月内,项目单位必须对项目支出的绩效和预定目标的实现情况进行自评。对于实施范围内的跨年度项目,在每个预算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项目单位要对绩效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实施一年一评的中期评价;该项目完成后两个月内,要对绩效总目标完成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自评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基本概况、项目绩效目标、项目执行情况、自评结论、问题与建议、评价人员等。如项目实际绩效与预期绩效目标存在差异的,应在自评报告中做出详细说明。
项目单位应在自评结束后20天内将自评报告及相关资料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无主管部门的直接上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对上报时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可对项目单位的绩效自评情况进行抽查。
(二)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组织评价
根据评价工作重点和预算管理要求,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可选择部分具有代表性和一定影响力的项目组织评价。
评价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基本概况、绩效情况、评价人员和评价报告(文字部分)等。
主管部门应在评价结束后20天内将评价报告及相关资料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对上报时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财政部门在评价结束后应及时将评价报告及相关资料报同级政府或上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可对主管部门的绩效评价情况进行抽查。
四、评价机构及委托
(一)评价机构包括:
1、由项目单位或主管部门内部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的评价组;
2、由项目单位、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组织的专家组;
3、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等。
(二)社会中介机构的委托应在全省绩效评价中介机构库中选择,专家的聘请优先从绩效评价专家库中选取,并可邀请人大、政协等部门参加。
(三)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开展绩效评价的,委托方和受托方应签订委托协议。
(四)委托社会中介机构或聘请专家的,由委托方或聘请方支付相关费用。
五、具体指标设置
(一)对于纳入绩效评价范围的项目,项目单位在申报年度部门预算时,必须向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报送项目可行性方案,提出项目的预期绩效目标及能体现绩效目标的具体绩效指标,绩效指标应尽量细化和量化。
(二)项目单位在进行自评时,侧重于对项目执行情况特别是预算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评价,在自评报告“项目执行情况”中应包含对基本指标内容的分析与评价。主管部门对项目单位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三)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在组织实施项目评价时,应设置、选择一定数量且能衡量项目绩效的具体指标。在设定、选用具体指标的基础上,应对具体指标设置一定的分值(权重),便于评价结果的计算。
六、组织管理
(一)财政部门负责制定绩效评价相关制度和操作规程,统一组织和规划绩效评价工作,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负责拟定本部门、单位绩效评价具体实施办法,并商财政部门确定。
(二)项目单位应按规定组织开展绩效评价自评工作,及时提交自评报告。对被列入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年度评价计划的项目,项目单位应积极提供反映项目绩效的相关材料,做好指标体系设置和绩效评价的配合工作。
(三)主管部门应认真编制本部门年度项目评价计划,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单位的绩效评价工作,指导、监督和检查所属项目单位的绩效评价自评工作,并将项目单位自评情况和主管部门评价情况统一汇总。主管部门的评价计划在每年12月15日前上报财政部门,汇总情况应在每年2月20日前上报财政部门。
(四)财政部门应加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监督和检查主管部门和单位绩效评价工作,并选择若干项目直接组织实施绩效评价。财政部门应及时将年度项目评价计划和项目评价开展情况汇总后上报上级财政部门。
七、工作规范
(一)被评价单位要积极配合评价机构的工作,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二)评价机构对被评价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业务文件等负有保密责任,对出具的评价报告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公正性负责。
(三)参与评价人员应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评价,确保评价结果的独立、客观和公正。不得在规定程序之外对评价工作施加倾向性影响;不得干预和影响被评价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不得谋取不正当利益。
(四)评价人员的聘任实行回避制度。如存在某种原因可能影响评价人员作出独立、客观和公正评价的,评价人员应当主动回避,评价单位和被评价单位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八、结果应用
(一)项目单位、主管部门应将项目评价结果作为编报和调整年度部门预算的依据,并根据项目评价结果进行认真分析,对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二)项目单位逾期不报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的,视同该项目没有达到预期绩效目标。对于跨年度项目,在项目单位报送自评报告之前,财政部门可暂不拨付资金。
(三)绩效评价结果是政府对主管部门和单位实施年度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财政部门核定部门预算的依据。对于绩效优良的项目单位,在安排预算时给予优先考虑;对于无正当理由没有达到预期绩效目标或绩效差劣的项目单位,在安排预算时应从紧考虑或不予安排。对于跨年度项目,财政部门依据项目评价结果提出后续资金安排或拨付的意见,经批准后可调整支出预算。
(四)对于项目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门应督促项目单位或主管部门进行落实整改。若发现财政违法行为的,财政部门应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20*〕427号)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绩效评价结果可以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其中重点绩效评价项目的评价结果应报区政府主要领导阅示,绩效评价结果差劣的要进行通报。
九、其他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
根据《市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要求,全面实施了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管理,一是落实组织保障,由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一名副局长,3名财务人员具体抓,聘请第三方机构承担会计工作。二是规范过程管理,编制预算时对申报的项目加强审核、合理保障,所有项目必须有明细的资金测算。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加强了绩效运行监控,对执行中存在偏差的项目进行了原因分析和及时整改,确保达到年初绩效目标。项目结束后积极进行绩效评价,强化了结果运用。三是加强基础支撑,出台《市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对全局所有项目财务支出进行规范,从严执行预算。全年开展财务人员培训3次,在文旅官方网站及时公开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全年预算管理执行到位。
二、自评得分情况及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评价考核办法,从组织保障体系、过程管理体系、基础支撑体系及其他考核事项等方面进行了自查自评,在数据准确、资料齐全、佐证充分基础上综合自评得分为99分。
(一)组织保障体系3分,自评得3分。主要依据:落实了专人从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二)过程管理体系88分,自评得87分。
1、事前预算绩效评估管理5分,自评得5分。主要依据:根据“关于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及时通知各股室及下属事业单位填报项目预算绩效评价目标申报表,提供充分的设立依据、测算标准、测算过程以及绩效目标等。无设立依据、设立依据不充分或未按要求设定绩效目标的项目不得纳入预算。
2、预算绩效目标管理36分,自评得36分。
(1)时间要求7分,自评得7分。主要依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了项目绩效目标填报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区财政局。
(2)质量控制16分,自评得16分。主要依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内容完整,年度主要任务指向明确,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等要求。项目绩效目标内容完整。按数量、质量、成本、时效等分类细化、标准合理,一次性通过了区财政局审核当年度绩效目标。
(3)管理规模3分,自评得3分。主要依据:本部门全部项目均纳入了绩效目标管理。
(4)管理模式10分,自评得10分。主要依据:按要求填报了部门整体支出、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3、事中预算绩效监控管理15分,自评得14分。
(1)管理要求7分,自评得7分。主要依据:按要求开展了区级年初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并按时报送了绩效监控动态表。
(2)管理范围3分,自评得2分。主要依据:主动对预算项目开展了全程监控,但并未形成规范完整的监控报告。
(3)管理创新5分,自评得5分。主要依据:在绩效监控过程中并未发现问题。
4、事后预算绩效评价管理32分,自评得32分。
(1)整体支出评价8分,自评得8分。主要依据: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并按时报送了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项目支出评价8分,自评得8分。主要依据:对重点评价项目户户通运行维护(区级)开展了绩效自评并按时报送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3)报告质量4分,自评得4分。主要依据:绩效自评报告格式规范,报告中问题分析全面深入,所提措施建议针对性较强。
5、绩效结果应用12分,自评得12分。
(1)问题整改7分,自评得7分。主要依据:针对在绩效自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已修订了新的旅发资金使用办法,并已送领导审批。同时还对2020年的旅游企业进行了补贴。
(2)结果公开5分,自评得5分。主要依据:按规定在官网上对整体支出及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进行了公开,公开信息真实全面。
(三)基层支撑体系4分,自评得4分。
1、制度建设2分,自评得2分。主要依据:截至考核年度,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均按照财政出台的办法、细则以及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在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中含有预算管理方面的内容要求。
2、培训宣传2分,自评得2分。主要依据:在2020年10月26日针对各股室及下属事业单位开展了2021年预算编制工作培训会,并将会议情况在门户网站上进行了报道;将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以及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在门户网上进行了登载。
(四)其他考核事项5分,自评得5分。主要依据:积极配合各级评价组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按时提供了自评报告以及相关数据、资料等,并按时报送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自评表与相关材料。
三、主要经验和存在不足
一是预算编制测算还不够精确,编制依据和测算深度不够,缺乏一定的科学性,实际执行与项目预算绩效存在偏差。
二是预算执行进度不均衡,因年度大项工作任务多集中在年底,故项目资金存在年底较集中支付的现象。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和改进措施
(一)进一步严格执行预算绩效管理进度。
定期做好支出财务分析,及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通报和预警。加强项目实施进度的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加强对绩效管理工作的跟踪督查,做到绩效管理有依据、有奖惩,实现绩效管理规范化、常态化,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压减年末结余资金规模,提高预算完成率。
(二)进一步科学编制项目资金预算。
结合单位职能职责,按照“保民生、保基本、保运作”原则,科学合理编制本单位资金预算,广泛征求机关干部项目收益群众等意见,确保预算科学合理。
五、建议意见
关键词 安全生产标准化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C922 文献标识码:A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统计:截至2012年底,全国冶金等工贸行业达标工贸企业共计96136家。辽宁省冶金等工贸行业达标企业共计4420家,全国排名第6位。其中,一级达标企业28家,全国排名第3位;二级达标企业268家,全国排名第8位;三级达标企业4124家,全国排名第6位。
一、辽宁省的主要做法
一是政府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二是建立体系、完善机制、宣传动员、强化培训。三是典型引路,示范带动。四是深入调研,强化督导。省安监局主管领导带队深入各地调研,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约谈创建工作滞后市、县(区)主管领导及安监部门领导,督导市、县(区)政府加强标准化领导和支持力度。各地纷纷采取多种措施,加大推广力度,深入企业开展督导和工作调研,敦促企业真正行动起来。五是创新思路,拓宽领域。六是定期调度,强化进度。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2年,标准化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着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部分地区政府部门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存在畏难情绪,部分县区主动性不强,工作进展缓慢,不能跟上全省统一步伐。
二是存在突击评审现象,评审过程没有得到有效控制,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没有得到明显改善。
三是个别评审单位责任心不强,深入企业不够,行业分类不清晰,评审程序不规范,评分标准掌握不充分、分数评定不准确、报告编制不规范、网上申报不及时等问题。
四是部分企业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行业分类不准确,自评报告不规范,报告内容存在缺项;在网上系统申报的过程中,企业基本情况信息填写不完善。
三、对策
(一)充分调动政府及其监管部门的积极性,充分提高认知度,使政府主管部门引起足够重视。
1、根据各地区企业分布和企业规模、管理基础、市场环境等多种因素的实际情况,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管局下达任务指标。
2、强力推进标准化建设,将标准化建设作为省级政府对各市及省管县级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增加考核权重。
3、市、县级政府成立标准化建设领导工作组,定期督导、检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
4、市、县区级安全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和责任人签订目标责任状,确保省政府下达的任务指标。
5、各级政府制定相关激励约束机制,建立标准化专项基金,调动企业和评审单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6、安全监管部门主要责任人深入企业,做好动员,监督企业和评审单位做好自评报告和评审报告,控制评审节奏,避免突击评审,严把评审质量关。
(二)评审组织单位认真履职,切实做好评审组织工作。
1、切实做好对评审专家、评审员和企业自评员的培训、考核工作。培训要从实战出发,突出针对性,对以往评审报告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结合典型案例,做好政策、法规及标准的解读。考核要坚守公平、从严的原则,对评审员、评审专家实施有效管控,发现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的事项,及时上报监管部门,取消评审员、评审专家资格。
2、编制评审报告和自评报告编制导则,规范评审报告和自评报告内容及书写格式,指导评审单位和参评企业做好评审和自评工作。
3、严格评审工作程序。企业和评审单位应严格遵守规定的工作流程和评审程序,材料报送要坚持“二同时”原则,即:企业自评申请与系统同时申请;评审单位评审报告与系统同时申报。强化对参评企业和评审单位考评,对弄虚作假的,上报相应的安全监管部门,取消参评资格和评审资质。
4、对参评企业自评报告和评审单位的评审报告严格把关,发现问题,及时与企业或评审单位联系,加强整改、修善评审报告和自评报告,确保自评报告和评审报告客观、准确。
5、做好评审过程监控和达标企业检查,使企业在标准化建设过程中,真正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三)评审单位要服务企业、公正自律、确保质量。
1、评审单位应按照要求,建立评审工作责任制。由一名主要领导负责统筹、协调、规划,确定专人撰写、审核评审报告。工作要早部署、早安排,做到有计划进行,避免年终突击赶进度赶任务。
2、做好参评企业的参谋助手,帮助企业查找管理和生产现场的不足和缺欠,提出整改要求并指导企业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评审组成员要做好复查和确认。
3、做好网上申报,并帮助、指导企业做好网上申报。
(四)企业充分认识安全标准化的必要性,积极主动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
1、企业应积极主动派员参加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员培训,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性文件,为本企业开展标准化创建工作做好人力资源准备。
2、成立标准化创建领导小组,落实责任分工。
3、聘请中介机构予以指导,坚持标准,积极开展标准化自评工作。
4、对自评过程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对由于资金等原因,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隐患,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落实责任、资金、措施、整改时限和应急预案。
四、结束语
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分公司对于风控监督的工作要求,督促、推动各主责部门、各经营单位对风控工作执行到位、取得实效,根据国寿人险苏风函(2019)29号《关于下发<中国人寿>的通知》中对风险评估的要求,分公司拟开展主责条线自评工作。
一、时间安排
2021年1月20日-1月27日。
二、主要内容
主责条线自评:主责条线(含本部各部门、各经营单位)风控联系人在1月27日前,对本单位、本部门风控履责情况开展自评估,编制履责情况评估表和评估报告,并发送至风险管理部指定邮箱。
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财政资金分配管理体制和预算决策机制,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预算支出绩效考评实施方法〉通知》财预〔〕134号)精神,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照国家“十一五”规划中关于“建立财政预算绩效评价体系,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要求,统一规划、分步实施,逐步探索建立与公共财政相适应的预算支出绩效评价体系,进一步提高政府管理效能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努力实现预算管理改革的新突破。
二、实施原则和评价范围
以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项目为主,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重点评价财政支出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选择涉及民生工程和重点工程建设等6个以上重大项目先行试点,稳步推进我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待条件幼稚时,再逐步推进单位财政支出整体绩效评价工作。
三、评价项目和组织方式
(一)评价项目的确定
下同)根据年度绩效评价工作重点及预算管理要求,年初由县财政部门会同县主管部门及项目单位(含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评价范围内选定评价项目,并根据选定的评价项目特点选择评价组织方式,报县政府审定后,由县财政部门负责下达评价项目通知书,其中包括评价项目、组织方式、评价目的评价时间、评价方法及相关工作要求。对县政府确定的评价项目,项目单位和主管部门在项目实施前,应明确项目的预期绩效目标及能体现绩效目标的具体绩效指标;绩效指标应尽量细化、量化,并报县财政部门备案。
(二)评价组织方式
项目评价的组织方式主要有:项目单位自评、主管部门组织评价和财政部门组织评价等。
1项目单位自行评价
由项目单位依照规定自行组织绩效评价,根据确定的评价项目。县主管部门要对自评单位进行指导和监督。
主要偏重于对项目资金执行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评价,项目单位的自行评价。自评演讲中应包括对基本指标内容的分析与评价,县主管部门对项目单位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项目单位应在分析、评价的基础上撰写自评报告。
县主管部门和县财政部门可对项目单位的绩效自评情况进行抽查。自评报告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县主管部门和县财政部门。
2县财政部门和县主管部门组织的评价
由县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依照绩效评价要求组织绩效评价,根据确定的评价项目。项目单位应积极提供反映项目绩效的相关资料,做好绩效评价的配合工作。
应根据项目的不同情况,县主管部门和县财政部门在组织实施项目评价时。设置、选择一定数量且能衡量项目绩效的具体指标和相应的分值(权重)具体指标由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研究确定。根据收集的资料和信息独立地作出分析和计算分值后,撰写、上报评价演讲。
县财政部门可对县主管部门的绩效评价情况进行检查。县主管部门的评价演讲应在县财政部门规定的时间内报县财政部门。
原则上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或组织专家实施,具有代表性和一定影响力的重点项目评价由县财政部门组织。并可邀请县人大工作委员会和县政协专门委员会的委员参与;一般性项目的绩效评价可由本部门、本单位内部相关专业人员实施。
对项目的评价可按项目的实施阶段实行事中和事后评价。
四、评价结果的应用
(一)项目单位、县主管部门应将项目评价结果作为编报年度部门预算的依据。对管理中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不时提高管理水平。
(二)绩效评价结果是县政府对县主管部门实施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安排下年度部门预算时从紧考虑,并作为财政监督的重点对象。
条件幼稚后,重点绩效评价项目的评价结果应报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阅示。绩效评价结果将在一定范围内公布,以加强对部门或单位预算执行的监督,增加公共财政支出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五、保证措施
(一)项目自评单位应按规定开展自评工作。项目单位逾期不报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的视同该项目没有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二)县主管部门应积极配合组织实施评价工作。督促项目单位及时报送自评报告,并和县财政部门对项目单位报送的绩效自评演讲进行抽查。
(三)县财政部门应及时做好项目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并根据《省预算支出绩效考评实施方法》和本实施方案,制定预算支出项目绩效考评操作细则。
形成年度绩效评价演讲报县政府和上级有关主管部门。县财政部门要对年度内开展的绩效评价情况进行汇总和分析。
(四)实施绩效考评所需经费。
(五)评价机构对项目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业务文件等负有失密义务。
(六)参与评价人员应严格依照要求进行评价。
六、时间方法
(一)年8月上旬:成立县财政预算支出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县预算支出绩效考评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加强绩效考评工作的宣传。
(二)年8月中旬:选择确定并下达年度预算支出绩效考评项目。开展业务培训;
关键词:内部控制 评价 问题 实施方法
随着经济的全球化,企业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要求就越来越迫切。但很多企业普遍存在控制体系不健全、执行不到位,因此,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控制体系,不断提高企业应对风险挑战,把握发展机遇能力,提高国际竞争力显得尤为重要。
一、企业内控评价的现状和问题
2008年-2010年,财政部会同证监会、审计署、国资委、银监会、保监会等部门了内控评价基本规范和配套指引,构建了中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要求企业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政府监管部门将进行监督检查。从企业内部控制评价开展情况来看,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内控评价组织在企业所处的层次偏低,内控评价组织缺乏有力的后盾;二是内控评价人员素质不能完全满足要求,难以从实际工作的深层次上发现问题;三是缺乏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对缺陷认定未提出统一标准,要求由企业自行确定;四是对内控评价认识不足,管理层对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观念淡漠,认识不足。
二、内控评价实施方法
本人从事公司内控评价工作已两年,总结这两年经验和教训,结合内控规范的要求和其他公司的成功经验,提出一套内控评价实施流程和方法,与大家探讨。
(一)建立内控评价组织机构
内控评价是全公司的一项重要而长期的工作,组建内控评价组织机构非常必要,可建立两层次的内控评价机构,一是组建公司内控评价工作组,负责公司内控评价工作的组织、内控缺陷及内控报告的审核工作,直接向董事会负责,组长应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成员应包括企业管理、内部审计、财务等主要部门负责人;二是年度自评价项目组,负责当年度内控自评价工作,出具内控自评价报告,一般由内部审计部门牵头负责。
(二)完善内控管理制度
内控评价工作组定期组织内控制度梳理工作,目的是查找制度设计缺陷,完善公司管理制度。首先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讲解2010》中18板块的内控措施,对照公司相应内部管理制度,查找公司制度设计缺陷,然后结合公司实际,判断和缺陷影响程度,提出整改措施、整改时间等内容;最后向制度编制部门下达整改通知书。
(三)风险库建立
内控评价工作组每年根据内控评价应用指引及讲解中列出的内控风险,编制出本公司可能存在的内控风险,然后组织相关部门分别对内控风险进行风险程度评分,并按风险程度大小排序,建立内控风险库,明确公司主要风险所在,并为下一步的内控自评价指明方向。每年应对风险库进行更新,确保风险库能有效反映当前阶段公司的风险实际状况。
(四)内控自评价阶段
内控自评价是指由公司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价、形成评价结果、出具评价报告的过程。内控自评价一般由内审部门牵头实施,具体可以采取以下步骤。
1、开展内控调查问卷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讲解2010》和公司实际,针对18个板块业务内容,设计出一套内控调查问卷,并下发给相应业务职能单位填写,内审部门汇总调查问卷结果,并将此作为选取重点测试板块等的依据之一。
2、制定内控评价方案
主要应包括:成立内控评价项目组,可以由内审部门、企管部门、财务部门等单位联合组成;确定评价范围和重点内容,应实行全面评价,但需突出重点业务和高风险业务,可根据风险排序和内控调查问卷结果等选择;编制内控评价测试底稿模板,可以参照内控指引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来设置测试关键控制点;确定测试样本选择方法和样本规模。
3、实施评价工作
首先对通过穿行测试,排查内控制度设计缺陷;然后按照方案制定的抽样方法和样本规模,选择业务样本;第三是对选出样本实施实质性测试,判断是否存在内控运行缺陷;第四是编制缺陷底稿,并由被评价部门书面签章确认。
4、认定内控缺陷
内控缺陷认定应由项目组初步认定,提交内控工作组讨论和认定,对重大缺陷,应由董事会予以最终认定。
5、分析内控缺陷
对缺陷的形成原因、表现形式和影响程度进行综合分析,找出影响较大的缺陷和内控薄弱环节,形成书面内控缺陷分析报告,提交内控评价工作组和董事会。
6、撰写内控评价报告
内控评价报告可分为对内报告和对外报告,其中对内报告没有固定格式和要求,主要以满足公司决策层和经理层的需要为主,对外报告则有固定的内容和格式要求。
(五)整改提高阶段
针对发现的内控缺陷,内控评价项目组提出整改建议,经审核批准后,向整改责任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并提交书面反馈。内审部门应定期组织整改跟踪检查,确保成效。
三、内控评价应注意的方面
(1)严格复核和审核缺陷底稿,确保缺陷证据的必要性和充分性,文字描述必须清楚、无歧义,避免引起争议。
(2)科学制定抽样方法和确定样本规模,对样本量小的,可采取详查法,对样本量大的,可以采用分类随机抽样法。
(3)提高缺陷认定标准的可靠性和可操作性。认定标准可包括定量标准和定性标准,企业应根据自身具体情况制定。
(4)不断强化整改落实效果。应将整改情况与单位绩效挂钩,并建立和完善整改信息库,以随时掌握整改进度和关闭情况。
为何王老师在督导过程中会达到这种效果?经过沟通后,我发现他在督导之前的预习环节中下了很大的功夫。督导之前对被督导单位提供的材料进行认真预习,通过各种渠道了解被督导单位开展的工作,然后以问题为导向,思考问题、预设问题、解决问题,带着问题查阅资料、进行访谈等,这样收集信息可以对被督导单位的做法有更深层次的了解,从而一针见血地指出问题,提出合理建议。
要想做到像王老师那样,可以抓住综合督导预备会这个很好的学习契机,注重以下几个方面的结合。
一是注重与学校上交的督导材料相结合。学校提前上交的督导材料包括学校督导日程安排、自评报告、主题班队会安排表等材料。其中,自评报告和自评报告单是学校依据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进行自我评估的文本材料。对于督学来说,审阅和研读它们是把握、获取学校各种信息的重要渠道,也是奠定采集、印证、核实信息的基础。在组织督学审阅学校自评报告和自评报告单时,既要通读全部材料,把握学校整体情况,也要依据任务分工,对照指标细致研读,还要熟知评价数据,认真核实相关数字,更要梳理成绩不足,整理需要验证的信息。这样便为督导时有针对性地开展督导工作奠定了重要基础。
二是注重与学校每年的自评工作相结合。督导部门每年要对学校上交的自评报告进行审阅,并向学校反馈自评情况,学校就会对此项工作领导关注有力、组织实施有序、实施效果有效。督导部门要引导学校重视自评工作,这样每年学校的自评报告能够反映出工作特点,既能看出学校每年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同时也能反映出学校各项工作的管理情况。在组织预备会时,要给督学提供这些信息文本,使其全面真实地把握学校开展工作的状况。
三是注重与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相结合。挂牌督导工作与综合督导之间联系紧密,需要督导部门建立挂牌督导工作的推进机制和总结机制,不断创新挂牌督导工作方式,确实提升经常性督导的效果,珍惜责任督学平时了解到的情况,积极进行总结,形成文字材料,以便以后综合督导中进行参考。在组织预备会时可以让责任督学向大家介绍学校开展工作的情况,也可以把责任督学平时去学校形成的记录信息提供给督学,多方面了解学校日常的工作。
四是注重与学校督导问卷的结果相结合。在综合督导工作中,依据评价指标体系,督导部门设计了干部、教师、学生家长和学生四套问卷,不断推进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工作模式,提高了教育督导信息化水平。问卷结果具有真实性、问卷内容具有关联性、问卷分析具有参考性。在预备会时,每个评价组应该请一位督学对问卷结果进行分析,为督学提出问题奠定基础。
一、考核对象
各区、县级市政府和市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部门(以下简称有关部门);各区、县级市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以下统称安全生产责任人)。
二、考核内容
(一)对各区、县级市政府及安全生产责任人的考核内容。
1.本区、县级市辖区内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完成情况,包括:辖区内各类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和财产损失;辖区内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从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较大以上等级生产安全事故的控制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
(1)按照《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职责要求,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
(2)建立事故防范体系的情况,包括:制定安全生产规划、目标,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落实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人员及必需的经费;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和执法,建立重大事故隐患举报、处理、监控制度,督促和组织有关部门对各类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整改;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等。
(3)建立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和安全生产保障体系情况,包括:建立安全生产会议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会议,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地区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组织制订并演练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发生后及时组织救援,妥善处理善后工作,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等。
(4)建立事故报告和查处制度,严肃处理责任事故,包括:发生事故后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无瞒报、谎报、漏报或者迟报事故,及时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并在规定的期限内结案等。
(二)对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安全生产责任人的考核内容。
1.本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情况。
2.本部门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所采取的措施。
(1)是否把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列入本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是否研究制定本部门(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计划。
(2)是否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并作为考核有关领导政绩的重要内容。
(3)是否定期分析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形势,并检查、指导、督促监管范围内的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4)是否重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并参与重要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5)是否建立和落实分管职责范围内事故报告、查处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
三、组织实施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采取自评考核和组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由市政府统一部署,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二)自评考核。原则上每年1次,由安全生产责任人认真总结本地区(或分管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对照考核内容及各自相关职责进行自评考核,并撰写述职报告,其中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的自评情况需经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审核。安全生产责任人的述职报告和自评考核表须于每年12月15日前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三)组织考核。在自评考核的基础上,原则上每年年底进行1次,也可视情况不定期考核。
1.由考核组织实施单位提出年度考核计划及考核方案,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同意后实施。考核组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监察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市总工会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等组成。
2.考核组织实施单位应当提前1个月通知被考核单位及其安全生产责任人。
3.考核组应当认真听取被考核人的述职,现场了解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和记录,召集有关人员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4.考核组应当与被考核人当面交流考核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并报考核组织实施单位。
5.考核不合格或辖区(分管职责范围)内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被考核人,要在1个月内制订并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报送考核组织实施单位。
6.考核组织实施单位要在考核结束后1个月内向市政府报告考核情况。考核报告经市政府批准后,由考核组织实施单位书面通知被考核单位和责任人,并抄送被考核人的同级党委和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