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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X947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9-9166(2011)020(C)-0167-01
一、建筑工地现场施工常见安全事故
在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事故中,比较多发的安全事故主要有机械伤害,触电,高空坠落与工程坍塌等。
1、机械伤害。机械伤害主要是由于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各种机械设备操作不当或者人员没有位于作业安全距离之外,造成机械伤害的机械设备主要有运输机械设备、吊装设备以及各类桩机等。
2、高空坠落。高空坠落主要是在建筑工程临边以及洞口井口位置、脚手架、龙门架提升机、塔吊施工以及模版的拆除与安装过程安装、结构和设备吊装作业时,如果操作不当或者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则容易导致物体或者作业人员的高空坠落。
3、用电事故。用电事故主要是指施工现场的触电事故,其发生原因大多是由于施工现场外电线路没有或缺少防护,外电线路破皮或者在进行其他的施工作业,例如在搭设钢管架、绑扎钢筋或起重吊装过程中碰触施工用电线路所造成的,
4、坍塌。在建筑工程安全事故中,坍塌事故造成的人员及财产损失最为严重,坍塌一般包括现浇混凝土梁、板的模板支撑失稳坍塌,基坑边坡失稳导致的土石方坍塌、拆除施工作业中的坍塌以及施工作业现场屋面板由于施工质量的问题引起的塌陷。
二、建筑工地现场安全管理技术措施
1、工地现场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建筑工地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作为施工组织设计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制定必须复合相关规范要求,目前施工技术安全规范主要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及其他各项专项规章制度。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综合考虑建筑工程特点,结合施工现场机械人员配备以及施工工艺制定,对于制定的安全技术文件,在施工现场管理过程中,必须贯彻落实,最大限度的提高施工作业安全性。
2、施工安全技术措施。(1)土方开挖安全技术措施。为了保证土方开挖施工作业的安全,土方开挖前,必须勘查现场并进行施工场地防洪排水作业,施工场地采取必要的排水措施处理。对于深基坑作业,事先应做好围护结构设计。土方开挖应结合开挖深度以及工程量,合理确定施工方案以及施工机械,在基坑土方开挖时应考虑到邻近建筑物的影响,确定安全距离以及坡度。为避免对基坑底部土体的扰动,基坑挖好后应及时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作业。在深基坑周围必须设置防护栏杆以及警示标志,作业人员的上下必须具备专用爬梯,如需土方爆破,应严格按照爆破施工作业规程采取防护措施。(2)模板的安装及拆除。模版安装必须选择适合的模板以及配件,模板安装必须按照设计资料以及施工方案循序拼装,在模板及其支架在安装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的临时固定设施进行防倾覆加固处理,模版安装高度超过2m的竖向模板,必须设置脚手架或者施工平台。进行模版拆除时,必须经过相关监管部门的批准,确定混凝土的强度已经达到设计要求方可进行,模版的拆除必须按照一定的顺序以及方法,一般情况是先支后拆,后支先拆,先拆非承重的模板,后拆承重的模板的拆除顺序。(3)拆除工程对于拆除工程,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制定拆除方案,并将技术资料交由上级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拆除作业施工方案的制定必须综合考虑待拆除建筑物周边环境,建筑物的结构及类型,构件的承重情况以及各项易燃易爆管线的布置情况。拆除施工作业时,必须经由安全监理工程师批准,并在施工作业周边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拆除作业前必须将水电暖气等各项管道线路切断,高处拆除必须单独设置作业平台。建筑工程拆除的一般顺序为由上及下,先拆除非受力结构,进而拆除受力结构,在天气恶劣的情况下,应暂停拆除施工作业,确保拆除工程施工的安全。(4)脚手架的安全使用及管理。脚手架的质量材质必须符合使用要求,脚手架必须具备较好的稳定型,能够适应施工作业期间的振动以及恶劣天气的影响,确保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脚手架必须设置施工作业人员上下的安全扶梯,脚手架大家完成后,应组织进行安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对于需要在脚手架上同时进行多层施工作业的情况,必须在各作业层之间采取防护棚进行安全保护,以免坠物伤及下层作业人员。(5)高处作业。高出施工作业主要包括临边、洞口与悬空作业。对于临边作业,必须设置安全防护栏杆,安全防护栏杆设置方式以及性能必须满足安全施工规范的要求,并通过常用的绿色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对于洞口作业,则主要通过采取盖板、防护栏杆以及密目式安全网等防护坠落措施进行安全保护。悬空作业由于周边临空,因此必须通过搭建施工作业平台,或者脚手架与吊篮等方式进行安全保护。(6)施工现场用电管理。施工现场的用电管理主要包括合理设置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并对外电线路采取措施进行防护,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接地与防雷等安全防护措施。(7)施工机械设备管理。施工机械设备主要包括中小型机械、焊接设备、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起重吊装设备等。对于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首先必须确保设备性能可靠,操作人员经过相关的技术培训,在施工作业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作业规章规程,对于大型机械设备施工作业时,必须设置安全施工距离并设置警示标志,必要时作业时由单独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管理,并对施工作业人员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进行保护。
作者单位:广东中信建江工程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关键词: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
引言
“电”是人们生产、生活中不可缺少的能源,在建筑施工现场中“电”也是一种重大危险源,而恰恰好多施工现场就是在“安全用电”上存在薄弱环节,从而引发了触电等生产安全事故。
施工现场由于用电设备种类多、电容量大、工作环境不固定、露天作业、临时使用的特点,在电气线路的敷设、电器元件、电缆的选配及电路的设置等方面容易存在短期行为,容易引发触电伤亡事故。因此,加强临时用电管理,按照规范用电,是保证施工安全的一个重要方面。 本文就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进行如下探讨:
1.施工现场的一条电路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统一进行组织设计,有统一的临时用电施工方案,一个取电来源,一个临时用电施工、安装、维修、管理队伍。严禁私拉乱接线路,多头取电;严禁施工机械设备和照明各自独立取自不同的用电来源。
施工现场经常出现的主要问题是,没有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虽然有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但编制手续不全,内容空洞,照抄照搬规范不能指导施工,与现场实际脱节,没有用电维修、检查制度,用电检测资料凭空填写,电工缺乏配电知识等。
2.漏电保护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同时规定,开关箱中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因此,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电流动作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作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级分段保护的功能。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不小于01S,对搁置已久重新使用和连续使用一个月的漏电保护器,应认真检查其特性,发现问题及时修理或更换。
在实际工作当中,发现有的施工现场漏电保护器配置不合理,末级电箱漏电保护器电流过大,发生漏电后直接引起总箱漏电保护器动作,没有形成分级配置。
3.三级配
配电系统应设置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和开关箱。按照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的送电顺序,形成完整的三级用(配)电系统。这样配电层次清楚,便于管理和查找故障。总配电箱要设在靠近电源的地区。分配电箱应装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动力配电箱和照明配电箱通常应分别设置。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的场所,要远离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震动的场所,或者做环境防护。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大于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应不超过3m,配电箱和开关箱周围要有方便两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能够因为堆放物品和杂物,或者有杂草、环境不平整妨碍操作和维修。电箱还要有门、有锁、有防雨、防尘措施。
4.一机、一闸、一箱、一漏
所谓“一机一闸一箱一漏”就是指每台用电设备必须设置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开关箱内要设置专用的隔离开关和漏电保护器。不得同一个开关箱、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两台以上用电设备。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开关电器必须能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使用电设备实行电源隔离,其额定值要与控制用电的额定值相适应。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不得挂接其它临时用电设备,进线口和出线口必须设在箱体的下底部,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移动式电箱的进、出线必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缆。施工现场停止作业一小时以上时,要将开关箱断电上锁。
5.五芯电缆
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系统中,必须实行TN-S三项五线制供电系统。电缆的型号和规格要采用五芯电缆。为了正确区分电缆导线中的相线、相序、零线、保护零线,防止发生误操作事故,导线的颜色要使用不同的安全色。L1(A)、L2(B)、L3(C)相序的颜色分别为黄、绿、红色;工作零线N为淡蓝色;保护零线PE为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准使用绿/黄双色线做负荷线。
6.安全电压
安全电压是不致危及人身安全的电压。我国规定的安全电压等级,即为防止因触电造成人身直接伤害事故而采用的由特定电源供电的电压等级,一般分为42V、36V、24V、12V、6V。安全电压应根据使用环境、人员和使用方式等因素选用。
6.1 隧道、人防工程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
6.2 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的场所作业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6.3 建议在施工现场的职工临时宿舍内尤其是金属板材的临建宿舍内的照明电源电压采用36V。
6.4 照明变压器必须采用双绕组式安全隔离变压器,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
7.外电防护
外电防护,主要是指针对不为该施工现场专用的已经存在的配电线路、设施所进行的防护措施。当因场地条件限制达不到安全距离要求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防止发生触电事故。
7.1 对于外电架空线路,当在其一侧作业时,必须保持安全距离,且随外电线路电压等级的增加,安全距离相应增大。
7.2 不得在外电架空线路的正下方施工、建造临建、堆放材料及构件等。
7.3 对于现场内的变压器等设施应用木、竹板及杆件等进行遮拦,并悬挂警示牌等,保证防护设施坚固、稳定。
7.4 塔吊等起重机械吊运物料、构件等不得在外电线路、设施正上方行走,并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8.临电系统的验收与档案管理
8.1 专项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要由电气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编制,并经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审批后方可施工。
8.2 临时用电系统在施工完成后要经过编制人、项目经理、审批人及专职电工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验收要履行签字手续。
8.3 建立完善的用电档案,并设专人管理,主要包括:专项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接地电阻绝缘电阻遥测记录、电工巡视维修记录、临时用电验收记录等。
9.日常维护与检查
对现场的用电设备、供电设施、线路等进行经常性巡视、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9.1 持证上岗,用电设备、闸箱等的接线、日常维护检查均须由取得相应资格的专职电工进行操作,并作好巡视、维修记录,严禁无证上岗。
9.2 定期对用电设备、供电线路、设施等的绝缘进行检测,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立即停止使用进行维修或更换。
9.3 定期对供电系统接地电阻进行检测,并做好记录。
9.4 大风、雨雪,前后对整个施工现场的供电系统及用电设备进行检查,确保无安全隐患后再投入使用。
关键词:建筑,施工工地,安全生产
Abstract: some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and construction units, often lack of safety consciousness, in the building construction process, not effective security management and quality control, thus the hidden trouble of the existing for engineering, difficult to timely processing; The accident happened to safety, not effective measures, even will accelerate rot, etc. The following, this paper construction site safety production problems are analyzed and expounded.
Keywords: construction, the construction sites, the safety in production
中图分类号:TU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建筑工程施工,其周期相对较长,施工期间不仅需要露天工作,同时还需进行高空作业。此外,建筑的施工存在着各种不可控因素,其将对建筑的质量安全、施工现场的人身安全产生直接影响。
一、加强建筑施工工地现场管理
(一)注重场容管理
(1)原则上所有施工现场均应设围档,凡设出人口的地方均应设门,并在门口旁明显的地方设立标牌,标明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和现场负责人姓名。(2)建立文明施工责任制,划分区域,明确管理负责人,实行挂牌制。(3)施工现场场地平整,道路坚实畅通,有排水措施。(4)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包括生产、生活、办公用房、仓库、料场、临时上下水管道以及照明、动力线路,要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施工平面图布置,搭设或埋设整齐。(5)操作地点和周围必须清洁整齐,做到活完脚下清、工完场地清。(6)要有严格的成品保护措施,严禁损坏污染成品,堵塞管道。(7)施工现场不准乱堆垃圾余物,应在适当地点设置临时堆放点,并定期外运。清运渣土垃圾及流体物品,要采取遮盖防漏措施。(8)施工物料器具除应按施工平面图指定位置布置外,还应根据不同特点和性质,规范布置方式与要求,包括执行码放整齐、限宽限高、上架人箱、规格分类、挂牌标识等。
(二)检查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噪声等的排放
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噪声等的排放可能造成职业危害和环境影响,监理工程师应定期检查、监督施工单位落实施工现场施工组织设计中关于劳动保护、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的各项措施,使污染物的排放控制在允许范围之内,做好检查记录。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的具体措施包括:围挡封闭施工;在施工场地进行搅拌作业的必须在搅拌机前台及运输车清洗处设置沉淀池。排放的废水要排入沉淀池内,经二次沉淀后,方可排人市政污水管线或回收用于洒水降尘。未经处理的泥浆水,严禁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处于城区,夜间施工时应控制施工噪声,除浇捣混凝土必须连续施工外,减少不必要的夜间施工;土方车辆出场全面密闭覆盖并冲洗,减少遗洒与污染;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用作土方回填,以免污染地下水和环境;现场周围及沿街设置文明、安全和可靠的防护隔离设施等。
(三)检查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安全状况
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安全进行定期检查、监督,做好检查记录。施工单位应按施工组织设计的施工平面布置方案将办公、生活区与工作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安全距离的确定应当依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并应当设有明显的指示标志。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性要求,保证办公用房、生活用房不会因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而受到破坏,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监理工程师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工作区的施工前期围挡、场地、道路、排水设施准备工作,督促施工作业人员做好班后清理工作以及对作业区域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维护。监理工程师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按卫生标准在施工现场设置宿舍、食堂、厕所、浴室等,杜绝职工集体食物中毒等恶劣事故发生。监理工程师应检查临时搭设的建筑物是否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是否具有产品合格证。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确保饮用水供应,尤其是夏天高温季节,施工单位应提供防暑降温饮料。同时,严禁施工单位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二、优化建筑施工场地布置
(1)施工现场大门内必须设置明显的五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安全生产制度牌、文明施工制度牌、环境保护制度牌、消防保卫制度牌及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程概况及开工、竣工日期等。(2)设置施工现场安全“五标志”,即:指令标志(佩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等)、禁止标志(禁止通行、严禁抛物等)、警告标志(当心落物、小心坠落等)、电力安全标志(禁止合闸、当心有电等)和提示标志(安全通道、火警、盗警、急救中心电话等)。(3)现场主要运输道路尽量采用循环方式设置或有车辆掉头的位置,保证道路通畅。14)现场道路有条件的可采用混凝土路面,无条件的可采用其他硬化路面。现场地面也应进行硬化处理,以免现场扬尘,雨后泥泞。(5)施工现场必须有良好的排水设施,保证排水畅通。(6)现场内的施工区域、办公区域和生活区域要明确划分,不得混用,并设标志牌。办公区和生活区应根据实际条件进行绿化。(7)各类临时设施必须根据施工总平面图布置,而且要整齐、美观。办公和生活用的临时设施宜采用轻体保温或隔热的活动房,既可多次周转使用,降低暂设成本,又可达到整洁美观的效果。(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的布置,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任意拉线接电,而且必须设有保证施工要求的夜间照明。(9)工程施工的废水、泥浆应经流水槽或管道流到工地集水池统一沉淀处理,不得随意排放和污染施工区域以外的河道、路面。
三、施工工地现场综合治理
(1)外来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建立治安保卫制度和责任分工,并有专人负责管理。(2)施工现场在生活区域内适当设置职工业余生活场所,以便施工人员工作后能劳逸结合。(3)现场不得焚烧有毒有害物质,该类物质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4)现场施工必须采取不扰民措施,要设置防尘和防噪声设施,做到噪声不超标。(5)为适应现场可能发生的意外伤害,现场应配备相应的保健药箱和一般常用药品及应急救援器材,以便保证及时抢救,不扩大伤势。(6)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身心健康,应在流行病发生季节及时、定期开展卫生防疫的宣传教育工作。
结论
综上所述,建筑施工工地的安全事故涉及的面广、突发性强,因此在建筑工程工地施工各阶段,不仅要认识到安全生产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更要意识到安全施工工地管理这项工作的艰巨性和长期性。建筑施工企业应该提高思想认识,完善管理机制,具体落实到人到点等方面。施工人员也要增强自身的安全意识,加大工地施工的监管力度,使工程能创造出更多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孙晓慧, 吕博. 浅谈建筑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及应对措施[J]. 辽宁大学学报,2009. 08.
【关 键 词】施工安全;高空坠物;脚手架;
近年来,随着建筑市场的开放, 我国正处于大规模进行工程建设的历史时期,随之而来的建筑工程安全问题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十二五”时期,对国内建筑业来讲是更高层次、更高水平和更大规模发展的时期,在北京奥运、上海世博和广州亚运这些大型的热点建设项目后,我国建筑市场将由点向面展开:各类级别的开发区(经济区)增加或扩大;城镇建设量加大;高铁路网建设密集;地铁市政建设持续升温。建筑业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同时,建筑行业是危险性比较大的一个行业,拥有庞大的从业人员,自然安全就成为困扰我们的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进入新世纪以后,我国的建筑安全形势日趋严峻,一些重大的安全事故接连不断,给国家和社会带来了巨大损失,因此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确立“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并且我国“十一五”发展规划也首次提出了“安全发展”的新理念。所以加强安全管理刻不容缓严格执行我国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也出现了诸多的矛盾和问题。毋庸置疑,建筑施工的现场安全管理作为建筑企业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合理的施工现场管理,是建筑施工取得成功、建筑质量优异的有力保证。然而,有相当一部分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水平低下,管理形势并不乐观。我认为主要存在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施工现场管理相关机制不健全:建筑施工的现场管理是施工管理的核心部分,它决定着建筑施工质量,建筑施工进度,建筑使用成本以及建筑使用效能等。有些施工现场管理比较差、管理比较混乱,具体表现在:施工没有进行组织设计,施工无计划性,想到哪里就干到哪里;操作无标准,不按程序进行施工;制定的规章制度不执行,形同虚设;没有具体的目标管理和质量安全保证体系;这些表现都是因为施工现场管理分工极不细致明确,施工现场管理组织机制极不健全,导致责任不明确,整体管理水平达不到标准,进而影响整个工程的施工。(二)施工质量和安全等相关意识薄弱: 建筑工程中,高处坠落事故(即高处作业坠落事故)多年来一直是建筑施工现场“五大伤害”事故之首,其事故死亡人数占到建筑施工现场全部事故死亡人数的一半以上,深入分析高处坠落事故产生的原因,采取必要的措施加以预防,进而逐步减少甚至杜绝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就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脚手架在搭设、施工、使用中作业危险因素多,极易发生伤亡事故。为此,对建筑业脚手架的伤亡事故进行较为科学的分析,从中找出事故的成因及对策是非常必要的。
安全是建筑施工中永恒的主题,因此要始终将把安全生产放在很重要的位置。在施工管理上,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确保工程施工安全的前提下,才有质量、文明施工、进度、经济效益。没有安全,一切就无从谈起。以下是我对有效的抓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的几点意见及建议:(一)抓好
安全管理生产体系
项目经理出任组长,由各施工工长,班组长及专、兼职安全生产检查员组成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小组。项目设专职安全员一名,因安全问题有权责令某分部分项工程整改,各施工班组设兼职安全检查监督员。(二)抓好安全技术保证措施
脚手架施工:①外架采用附着式提升钢管脚手架,钢管、扣件、螺栓等质量应符合规范要求。施工中随时检查,严禁使用锈蚀、弯曲有裂缝的金属杆件。②施工操作层必须满铺竹脚手板,每块脚手板必须搁置在不小于三根的钢管上,靠外边要按规范设400高的踢脚板并用铁丝扎牢。③脚手架搭设完毕要进行分部、分段验收。
“三宝”和“四口”的使用与防护:①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必须使用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的产品。②安全帽配戴时要系好帽带,不准使用缺带及破损的安全帽。③安全带应储存在干燥、通风的仓库内,不准接触明火、高温、强酸、强碱或尖锐和坚硬物件。④安全带应高挂低用,不准将绳打结使用。⑤安全网从二层楼面起开始设置,往上层每间隔四层设置一道,外墙随建筑物高全封闭安全密网一层,同时设一道随施工高度提升的安全网,网绳严禁破损,应里低外高,里边距墙<150mm,每隔3m设支撑,角度为45°,网与网之间拼接严密,空隙不大于100mm。⑥所有预留洞口,用砼板盖防护,边长或直径在200―500mm的洞口,用砼板盖防护,楼梯口须安装固定栅门或护栏,并安装照明设施。(三)抓好主要防范及控制措施:
进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带安全帽,超高作业必须系安全带,施工现场设置安全警告牌。
所有机电设备实行专人负责操作,并持证上岗,非业人员不得用电器设备。供电设备要遮盖严实,经常检修,并设置漏电保护器。
现场施工用电严格遵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及要求进行布置及架设,并定期对闸刀开关、插座及漏电保护器的灵敏度进行常规的安全检查。用电按三相五线制架设的规定,现场用电线路及电器安设由持证电工安装,无证人员不得操作。现场的所有用电设备须安设漏电保护器,并在每班前由持证电工进行检验。
加强对施工人员的防火安全教育和对现场消防器材的管理,消防器材需配备齐全,其安放位置应符合消防要求;定期检查,必要时更换灭火器的药品,保证消防器材随时处于良好状态。
随时取得气象预报资料,根据气象预报,提前作好防风防雨措施,并切实安排措施严格执行实施,并合理安排现场施工生产。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是项具体而细致的工作,是搞好工程质量、强化建筑结构、美化装饰工程的依据方法,及其优化控制的科学,它融合了施工管理人员、监理人员以及建筑工人的综合素质。加强工程现场安全管理,不但可以为施工单位节省资金,而且也为提高施工效益,强化工程质量、美化城市环境做出贡献。
关键词:建筑工地 安全管理 问题 措施
中图分类号:TU7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5)08(a)-0218-02
建筑施工要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必须从管理层,操作层多方面分析可能发生事故的原因,找出存在的安全风险以及各方面的缺陷和不足,有针对性地进行科学管理,全方位多角度地加以控制,才能有效避免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
1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原因分析
1.1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执行不严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项目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之一。近年来,施工项目一般都编制了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安全奖罚等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但这些制度很多方面缺乏操作性,针对性不强,甚至有些项目完全照抄照搬其它项目的管理制度,没有结合实际进行编制,连关键的字词都没有进行修改。同时,很多项目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还往往只是一种应付检查的摆设,根本没有得到有效执行。
1.2 专职安全人员配备不足,执行力较差
对于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安全生产法》以及住建部、交通部等部委均有专门的规定。但是,随着经济高速发展,建筑施工工地数目越来越多的,安全管理人员的数量无法满足现实需要。一些项目仅配备的一名安全员还兼职从事其他工作,导致很多安全工作没有落实,现场监督检查、制度执行不到位。同时,现有的部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责任心、执行力、专业技能等综合素质也有待提高。项目上其它部门、班组很多人员对专职安全员不屑一顾,对安全员工作不支持、不理解、不配合,使得安全员权力、地位较低,工作很难开展。
1.3 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不全面
根据规定,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首先对其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一些项目对现场工人安全教育安排不及时、内容不全面,存在严重的形式主义。由于安全教育时间不够、内容单调,致使操作工人的安全素质不能满足现场安全施工的需要。特别是从事危险作业的工人没有接受过专门的、正规的安全教育培训,导致安全常识欠缺,安全技能差,自我保护意识不强,不会正确识别危险源。一些工人甚至没有参加过任何安全教育培训就上岗,违章违规作业的现象比较常见,在工作中就难免不发生安全事故。
1.4 抢进度忽视安全工作
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建设单位对工期要求一般都比较紧张,施工单位的工期安排与生产安全往往发生不同程度的冲突,为了尽快完成施工任务,把“安全第一”的方针置之脑后,不同程度的存在安全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抱着麻痹侥幸心理,有时甚至连一些施工工序中非常重要的安全措施都还没有跟上,就盲目抢工期赶进度,冒险蛮干,这也常常会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1.5 安全措施费用投入不足
施工现场的安全投入不到位、不合理,也是导致安全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一些建筑施工单位,为了节省开支,不按照规定足额提取使用安全专项措施费用,从而出现现场工人劳动保护用品配备不足、施工现场危险区域防护措施不到位、安全警示标志标牌未按规定设置等等情形,事故隐患未得到及时消除,从而增加安全事故发生的几率,安全状况令人担忧。
1.6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特殊工种作业是对操作者本人和他人及周围设备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根据国家规定,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应当经过专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才能上岗。一些工地,工人本该持证上岗(如:起重工、电工等)的特殊工种人员未经专门培训考核,无证上岗操作,或者虽然持有有效证件,但其操作水平和安全技能也相当差,对该项工作必须掌握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知之甚少。
2 建筑施工现场常见安全风险
2.1 高处坠落
高处坠落事故在建筑施工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按照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GBT3608-93)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 m以上(含2 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因此,绝大部分建筑施工都存在高处作业,操作工人存在较大的高处坠落的安全风险。工人如患有高血压等不适合高处作业的疾病、临边防护栏杆以及安全网未及时设置等气候原因影响等等情形,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概率将大大增加。
2.2 物体打击
在建筑施工现场,由于高处作业点多面广,物体打击事故也是比较常见的。比如:脚手架上的材料未堆放好、工人随意抛掷物品、安全网挂设不规范、工人个人劳保用品未佩戴或使用不正确等等情况,也都有可能发生物体打击事故。
2.3 触电事故
在建筑施工现场,由于临时用电设备较多,存在较大的用电安全风险。如果不规范临时用电,随意乱拉乱接、超负荷用电、漏电保护装置不齐全、电缆电线无保护等等违规现象,都可能导致触电事故或者发生电气火灾,造成严重后果。
2.4 机械伤害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种类繁多,使用频率较高,必须及时对设备进行检查保养,机械设备传动带、齿轮、接近地面的联轴节、皮带轮、飞轮等易伤害人体部位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隐患未及时予以排除,工人稍有不慎,接触这些危险部位,就会酿成事故。
2.5 坍塌事故
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基坑开挖、脚手架搭设等等必须按照专项方案进行施工,如果擅自违反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或者改变工艺流程,物体在外力或重力作用下,超过自身的强度极限或因结构稳定性破坏,极易导致土方、脚手架等坍塌事故发生。
2.6 起重伤害
根据规定,起重作业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合格并取得操作证之后方可上岗作业。然而,建筑施工现场塔吊、龙门吊、汽车吊等等起重机械设备较多,按照规定一个项目可能需要配备十余名甚至数十名持证起重操作和指挥人员,而事实上施工单位配备的起重人员可能严重不足,很多情况下都是不懂得起重知识的无证人员在违章指挥吊装作业,他们往往经验不足,遇到突发紧急情况,也不知道如何处置。因此,起重伤害事故虽然不是建筑工地五大伤害事故之一,但其发生概率也是比较大的。
2.7 其他事故
在建筑施工现场,还可能存在火灾、爆炸、车辆伤害、淹溺、中暑等安全事故风险。
3 事故预防控制措施
3.1 组建安全机构,配备专职安全人员
首先要设置安全管理部门,部门设置应精干高效,尽量做到独立,不要和其他部门合并。还必须按照国家要求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兼职安全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不但要有较强的责任心,而且还要有一定的吃苦耐劳精神,既要有较丰富的理论知识、法律意识和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还要拥有丰富的现场管理经验,既有一定的组织分析能力又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3.2 制订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是项目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必须制定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各职能部门、各级负责人以及各类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当中应当承担的责任做出明确的规定,防止因职责不清,发生事故之后互相推诿扯皮。制定的依据要符合安全生产法律和行业规定,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制度的内容应当齐全、针对性强,具有可操作性,以便在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做到有章可循。还应当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以明确各自的安全职责和管理范围。
3.3 按照要求投入安全经费
提取和使用足够的安全经费,是保证施工生产安全的关键,必要的安全投入是确保安全管理有序可控的一个重要前提。如果安全经费投入不足,将严重影响安全生产工作。可见,安全经费投入与安全工作的好坏息息相关,是安全管理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搞好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环节。在安全教育培训、个人防护用品、安全警示标志标牌、应急救援、检测检验等等方面的安全经费投入,必须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规定。
3.4 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安全管理首先是对人的管理,要强化安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现场工人安全意识,增强工人的安全防范能力,同时采取有效措施规范人的操作行为,实行规范化作业,杜绝工作凭感觉、靠经验现象,使工人形成一种程序化、标准化的工作习惯。
安全教育培训要突出重点,有针对性,防止搞形式走过场。应当重点抓好工程项目负责人、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认真做好三级安全教育、岗前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等工作。应当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强化常规安全教育培训,开展安全技术练兵和技术比武活动,逐步提高员工的技术操作水平。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严格培训和考核,持证上岗。一些工人虽然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证,但安全技术、安全知识掌握甚少,对这部分人应当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综合安全素质。未经过培训、无特殊工种操作证者绝对禁止从事该工作。
3.5 努力营造丰富多彩的安全文化
应当结合国家每年统一开展的“安全生产月”“平安工地”等活动,组织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采取正反面教育和寓教于乐相结合等等方式,让全体员工都参加到活动中来,从而普及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3.6 认真开展安全检查,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安全管理必须重点做好事故预防工作。安全检查是实现施工生产安全,杜绝事故发生必不可少的重要工作。项目部必须定期组织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责任人进行整改。安全检点在于发现不安全因素的存在状况,如装置、设备、设施、工具、附件等的潜在不安全因素、不安全的作业环境场所条件、不安全的操作行为和操作潜在危险,以便采取防范措施,防止或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
安全检查形式应当多样化,一般可开展常规性安全检查、特殊性安全大检查、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等形式。对施工用电、季节性施工、危险性较大的作业点还应当进行专项检查。只有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通过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之后,工人在良好的生产环境下工作,其生命安全才能得到更好保障。
3.7 做好危险源的识别与控制
危险源的识别和控制是一项事前控制,安全生产只有事前进行有效的控制才能避免和减少事故的发生。对危险源的识别和确定要准确,才能有效地制定针对危险所采取的相应的技术措施和防护方法。危险源一经确定,就必须纳入控制管理范围及时传达到施工作业区的每位操作人员,并设置必要的危险源告知牌和警示标志牌,不得随意破坏危险源区域内的警示牌,现场指挥人员和施工人员要高度重视本区域安全动态,危险源若发生变化,尤其是升级时,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人员和机械设备的安全。
3.8 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加大安全奖罚力度
安全管理还应当采取一些激励措施。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严重违章操作、不服从管理的工人进行安全教育之后,可根据情况,给予相应的违章处罚,利用强制性的手段迫使其遵章守纪。对屡教不改的实行重罚,直至清退出场。对劳务单位未按期完成整改指令、不落实安全要求等情形采取加大处罚力度、违规通报、降低信誉评价等措施,但必须得到项目领导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不能只依靠专职安全员的力量。
采取激励机制,对在工作中服从安全管理,严格遵章守纪,自觉主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积极配合安全管理人员工作的人员应当进行一定的安全奖励,对直接避免事故发生的必须给予重奖,从而最大程度的发挥人的潜力,让大家都来发挥主动性和积极性,集中所有力量来抓好安全工作。还可以定期开展安全评比活动,对相关人员进行评先授奖。
3.9 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与管理
建筑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种类繁多,使用频率高,因此,设备管理是否到位也与施工生产安全直接相关。施工现场各类特种设备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设备安装、维修、使用、报废、检验检测及监督检查的法律法规规定,要加强对设备使用和操作的规范管理,将人员和设备有机结合,严格执行设备使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对设备进行及时检查维护,确保运行状态良好,保证施工生产安全。
3.10 做好现场应急救援演练工作
项目上的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好之后,还应当组织进行应急救援演练,只有通过演练,才能发现编制的预案存在哪些问题和不足,增强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提高应急队伍应对突发事故的快速反应能力、应急处理能力和协调作战能力,切实保障工人生命、设备、财产的安全,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
4 结论
搞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不能单从某一个或者几个方面来抓,必须采取多方面的控制措施,充分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群策群力,齐抓共管,只要领导和职工群众上下一心,形成合力,狠抓落实,安全事故发生概率必将大大降低甚至消灭,建筑施工行业安全形势也将步入良性轨道。
参考文献
[1]方东平.工程建设安全管理[M].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3.
[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R].国发〔2010〕23号,2010.
[3]张仕成.浅谈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J].广东科技,2010(6):35-38.
1.1地铁施工地表沉降预测
1.1.1降水影响
在施工降水过程中,要首先进行地质勘察工作,并对勘察的结果进行分析,由此对当前的不安全水位以及降水深度进行考虑;对能够使地面沉降发生率减小的方案进行选择;对因为降水导致的地层沉降值进行预算;如果地铁周围有非常大型的建筑物,并且安全风险较大,应制定出专项的降水方案。
1.1.2暗挖施工的影响
在实施暗挖过程中可以使用专业化的三维数值模型对某个施工过程进行模拟,并要在此基础上对建筑物的基柱等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利用专业化的数值模型对已有的测量数据进行标定;再利用标定好的数值模型对施工工序进行预测分析[2]。
1.2制定地表沉降控制标准
在地铁施工过程中,为了避免沉降对周围建筑物产生过大影响就要做好沉降标准控制,但是当前的沉降控制标准不是非常统一,但还是要遵循一定的规定指标,在实施暗挖过程中,地表的沉降参数值要控制在20毫米范围内。但是在实际开挖中,通过对不同区间地表出现的沉降显示,出现的沉降值明显高于20毫米,这是对我国北京地铁12个暗区沉降值分析统计后的结果,并且在对4号线车站的多个测量点的沉降进行考察以后显示沉降值明显超过了30毫米,但是周围的大型建筑物却没有受到影响[3]。由此,在对地表沉降控制标准问题进行分析时,要考虑到周围的环境因素。隧道在开挖过程中,建筑物出现不同程度的变形或者是沉降是不可避免的。因为地基的分布不够平均造成的变形如果是砌造而成的承重结构,则要对局部的倾斜做好控制,承重结构墙基础点与沉降比值为:压缩性土是0.003;对框架结构与其相邻的基柱沉降差进行有效控制,并且单层的基柱沉降量是100毫米,而框架结构干缩性土质的沉降差是0.003L[4],高压缩性的土质沉降差为0.004L;而对于一些高层建筑来说。
2建筑物风险控制措施
2.1施工过程的监测
在对建筑物风险进行控制过程中,监控测量是非常重要的手段,可以应用监控测量对地下工程信息进行优化设计。鉴于地铁施工必然会对周围建筑物产生非常大的影响,容易使建筑物出现断裂、坍塌等安全问题。为此,将建筑物的监控测量作为风险评估的重要手段是非常重要的。要在建筑施工中开展全程监测以便及时做好报警工作,做好对建筑物的评估,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率。可以应用多种监测预警方式,比如,预警值、报警值以及限制值等控制方式:(1)预警值能够在建筑物出现破坏前达到最大沉降值,各个监测预警的指标都控制在50%。(2)报警值能够在沉降值接近控制值时采取必要的手段进行控制,其极限值是70%。(3)极限值是指在施工中能够产生的最大沉降值,一旦超过了这个最大值,建筑物就会出现破坏。通过监测,如果上述其中一个指标超过了极限值或者是已经接近极限值时就要终止施工,采取有效手段解决。
2.2施工过程中的控制方法
通过上面的论述可以知道,在完成了对各个基柱沉降的控制以后,就要选择有效的施工方法,做好施工当中的沉降控制,确保沉降控制在标准范围内。
2.2.1施工工法的优化
可以选择几种科学的施工工法对其数值进行计算,并由此将最有效的施工工法确定下来;如果需要辅助措施,则要采用最佳的辅助方法。
2.2.2施工当中的沉降控制
施工中的沉降控制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内容,必须确保每一个工序都能得到严格控制,尤其是要控制好水平位移以及地表的沉降值,并最终使其全部符合标准。具体步骤为:(1)结合对现场调查结果、施工经验,在各个参数值符合建筑物结构承载前提下,对技术指标进行综合考虑,并最终将总的控制指标确定下来。(2)在完成了上述内容以后,就要结合具体的施工工法,将各个工序的控制目标确定下来,结合施工原理、施工经验,对相关数值进行计算。(3)在具体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施工规律以及顺序开展,如果前一道施工工序没有控制在标准内就进行下一步的施工将容易使下一道工序的参数无法控制到位,将额外增加调整的费用以及人力等,为此,调整好每一个工艺参数,使其控制在标准范围内是非常重要的。
2.3做好建筑物的加固处理
在施工前,要对水泥浆、混凝土等原料做好选择,并严格按照注浆工艺进行注浆、隔离桩等施工,做好建筑物的基托加固处理;如果建筑物的基础是桩,则要在各个柱之间进行注浆处理,由此将墙外侧的土体加固,密实度也能提高,还增加了柱地的承重能力。但如果桩基过短,则要在地面打上深桩,并用钢筋将承台扩大处理,这样可以将桩基上的部分承重负荷转移到深桩位置处,使深桩的总承重负荷能力增强,分担短桩的荷载,共同抵御变形。
3结束语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与跨地区经营的建筑施工企业之间信息通报和工作协调机制,加强本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广东省跨地区经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联络员(以下简称联络员)由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承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跨地区经营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同志担任。
第三条 跨地区经营建筑施工企业如实填报《广东省跨地区经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联络员基本信息登记表》(见附件,以下简称《信息登记表》)后,上报工程所在地的地级以上市(含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地级以上市(含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信息登记表》录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信息网(网址:gdcic.net)的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系统中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联络员管理子系统。联络员如有变化,该企业应重新填写《信息登记表》,并在发生变化后15个工作日内以传真方式报工程所在地的地级以上市(含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予以变更。
第四条 联络员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
(一)收集、整理、传递本省相关地区住房城乡(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本企业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重要信息;
(二)分析本企业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
(三)督促本企业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快报、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发生与施工安全相关突发事件等情况上报工作。对本企业承办事项进行督促和协调,以保证承办事项按照要求时限反馈,如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时反馈的,要及时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沟通并说明情况;
(四)提出改进本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意见、建议;
(五)按时参加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持召开的部分联络员工作会议,并向会议通报本企业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六)向本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以及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汇报联络员会议精神,提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建议、措施。
第五条 部分联络员会议制度: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负责组织部分联络员会议。部分联络员会议分为年度会议、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
年度会议的内容为:分析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总结年度工作,提出工作思路、意见和建议,研究加强与改进联络员工作的重大事项。年度会议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邀请部分企业的联络员参加。
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时,或有重大工作需要部署时,可召开临时会议。临时会议的议题为:通报较大及以上事故情况,研究控制事故的对策、措施,部署和安排重大工作。临时会议由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地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同志、以及事故企业联络员参加,必要时,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可邀请部分企业联络员参加。
(二)每次会议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其他有关事项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通知。
(三)联络员会议纪要应抄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同志,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各联络员。
(四)联络员因故不能参加联络员会议,应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请假,并委派相关人员参加。
第六条 联络员信息传递制度
(一)联络员每年半年应以电子邮件方式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报送本企业近半年在粤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的分析报告,报告内容一般应包括本企业近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主要工作情况、在粤承建工程的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基本情况、企业新制订的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工作措施、企业面临的安全管理主要问题原因分析与对策、建议等。报告要简明扼要,内容翔实,层次清楚,文字简练。
(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通过文件、简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联络员传递有关信息,保持日常联系。
(三)联络员所在企业应为联络员的工作创造条件。
第七条 本工作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现代化滨江花园城市建设的总体要求,本着集中整治、阶段提升、持续改善的原则,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强化监管、健全机制”的工作方针,以宣传教育、依法管理为依托,以文明施工专项整治为重点,以严管重罚为手段,全面开展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专项整治行动,营造环境优美、秩序井然、文明和谐的城市形象。
二、整治目标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专项整治工作以建设现代化滨江花园城市为主题,突出文明施工、文明管理特色,展现行业新形象。通过创新工作机制,理顺管理体系,强化长效管理,着力解决文明施工管理深层次问题,力争用3个月的时间,达到整治效果,使我市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水平进一步提高,努力实现施工环境更加整洁、施工形象更加文明,树立建筑行业文明新形象。
三、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整治范围
全市所有在建建设工程(含市政工程),重点是城区在建建设工程。
(二)整治内容
1.建设单位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情况。贯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省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严格和规范建设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行为。
2.人员到岗到位情况。贯彻落实《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和《关于实施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在岗考核和“两场”联动的通知》的要求,加强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特别是项目经理和总监的在岗考勤管理,强化“两场”联动。
3.挂靠、违法分包、转包等违法行为。依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厉打击挂靠、违法分包、转包等违法行为,整顿建筑市场承发包秩序。
4.各项政策制度落实情况。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重点检查施工工地各项台帐资料、执行我市有关主管部门制定下发的政策制度的落实情况。
5.脚手架及临边防护专项整治。依据《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要求,开展对脚手架和“四口”、“五临边”、卸料平台等临边防护情况的专项检查,规范脚手架搭设,提高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
6.建筑施工扬尘控制专项整治。提高对建筑施工现场防治扬尘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开展建筑施工渣土的整治,开展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治理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土方开挖的扬尘控制、现场道路硬化、现场沙石回填土覆盖、车辆清运渣土、现场出口设置车辆冲刷设施等情况。
7.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专项整治。贯彻落实《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严格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产权和使用登记制度,重点检查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安装、拆卸、检测、验收、使用、维修保养等情况。
8.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情况。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有关标准要求,重点检查施工大门、施工围挡搭设情况;建筑工地进出口设置及进出口道路硬化情况,场内车辆转运道路硬化情况,进出口、场内冲洗设施配备情况及控制车辆带泥上路情况;建筑物外整体脚手架使用全封闭安全密目网,防止高空坠物和建筑扬尘情况,脚手架钢管检测备案和漆成统一颜色及安全密目网保洁情况;施工现场的施工区、办公区、生活区设置情况;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及施工标志牌设置情况;施工现场的各种建筑材料、设备器材、现场制品、构配件等物料堆放情况;施工现场防止施工产生的废水、废气、噪音污染周边环境的情况;现场临建设施包括办公室、宿舍、食堂、厕所、淋浴室等搭设情况;市政工程便民安全通道、安全导向标志设置等交通组织情况等。
四、整治标准
(一)严格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制度。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为不可竞争费用,建设单位应当在招标文件和工程承发包合同中,单独开列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在工程开工前,应当预付不少于基本费60%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并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施工单位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施工单位应当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
(二)严格项目负责人到岗制度。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总监)必须与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约定的一致,并到岗到位。项目部人员应佩戴企业统一的安全帽和胸牌;监理部人员应佩戴省住建厅统一的带有监理标识的安全帽和胸牌。严格落实《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企业负责人要定期带班检查,每月检查时间不少于其工作日的25%,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并分别在企业和工程项目存档备查;项目负责人每月带班生产时间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认真做好带班记录,并签字存档备查,因其他事务需离开施工现场时,应向建设单位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离开期间应委托项目相关负责人负责其外出时的日常工作。安置房、保障房工程,项目经理及项目部成员、总监及项目监理部成员均不得承担其他建设任务,并不得中途更换。
(三)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必须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各项政策和制度,坚决杜绝有法不依、有章不循的现象发生。
(四)严格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标准。推广使用《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化行为指南》,规范和统一文明施工标准。
1.施工作业区封闭管理
(1)主要路段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一般路段不低于2米。围挡应坚固、稳定、整洁、美观、规范成线。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砖围墙应做到定期粉刷维护,保证美观。不得使用彩条布或以房带墙的形式进行封闭。
(2)结构主体±0.00以上,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全封闭。封闭必须高于作业面且同步进行。密目式安全网要保持干净、整齐、牢固、无破损。
(3)施工现场使用的脚手架钢管、临边防护钢管、扣件必须经过检测备案。脚手架搭设必须严格执行《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30-2011),钢管、扣件必须进行防锈处理,统一涂黄色,剪刀撑杆、防护栏杆应涂上红白(或黄黑)相间的标志色。
2.施工道路及材料堆放
(1)工地进出通道、场内加工区和生活区道路应使用混凝土硬化覆盖,满足车辆行驶要求。其它地方应绿化或覆盖,防止产生扬尘。
(2)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设置大门、平台式车辆冲洗设施和污水沉淀池、排水沟,并派专人冲洗,严禁带泥上路。施工场地内应设置排水沟并连通至沉淀池,经沉淀净化后统一回收再利用。
(3)建筑材料、构件、料具按总平面布局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分类堆放,物料堆放整齐。无建筑垃圾,做到工完场地清。
3.车辆管理
(1)施工现场运输材料、预拌混凝土、渣土、垃圾等应有遮盖和防护措施。
(2)运输车辆必须具备“工程运输车辆核准标志”、“工程运输车辆准行证”、“建筑垃圾车辆准运证”和“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证”。必须定期检测合格,并安装符合省颁标准的GPS定位系统,加装转弯、倒车蜂鸣提示器及车辆尾部喷涂放大号牌。
4.办公区、生活区管理
(1)施工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划分明显。宿舍符合卫生要求,生活用品放置整齐。
(2)有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环境卫生、临时厕所等),有卫生管理人员和保洁工作人员。设置的临时厕所卫生清洁,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五、整治措施
1.完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审查制度。建设局在受理施工合同备案手续时,应严格审查合同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基本费、考评费、奖励费)是否按规定单独开列,未单独开列或费率不符规定的,不予办理合同备案和施工许可证。在受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核查建设单位预付60%基本费的支付凭证,未足额支付的,不予办理安全监督手续。
2.严格开工安全条件审查制度。工程开工前,建设局要严格审查包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建立情况、安全投入及费用落实情况、现场办公及生活条件等在内的工程开工安全条件,特别是施工现场三通一平及车辆冲洗设施到位情况。开工安全条件审查作为办理安全监督手续的前置条件之一。
3.推广实施LBS无线定位系统。对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企业项目经理、施工现场安全员、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等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纳入LBS无线定位系统,通过工地现场区域无线定位,自动采集和统计分析人员在岗和离岗信息,从而实现动态考核。
4.严管重罚,切实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一是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特别是对于施工围挡不全、场地未硬化、扬尘污染、冲洗保洁措施不到位等不文明施工行为,以及拒不执行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的行为,一经发现,不论工程类别,立即实施处罚;二是建立信用考评体系,加快出台信用记分办法,对责任主体和从业人员实施动态考核,并将信用评价与资质升级、年检、招投标、从业资格等挂钩,对失信的企业和个人坚决列入黑名单,甚至清出市场。
5.部门联动,齐抓共管。一是上下联动。各主管部门与属地政府建管所加强协调,统一标准,统一行动。对于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对于不服从管理的,坚决予以打击;二是部门联动。各部门之间加强沟通和联系,定期召开碰头会,商讨解决整治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做到信息互通,联合执法,齐抓共管;三是成立督查组。对全市各工地实施随机、不间断巡查检查,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和督导,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相关管理部门和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对问题严重的,在督办整改的同时可直接进行处罚。
六、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10月20日—25日)。充分利用网络、报纸、电视等媒体,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专项整治的宣传教育活动,将专项整治的目标、内容、要求和措施全面及时传达到各施工、监理企业和各项目部,营造社会重视、参建各方共同参与的良好活动氛围,为广泛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各镇(街道)建管所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辖区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积极开展辖区内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专项整治行动。各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也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结合本单位在建工程实际情况,研究和部署具体对策和措施。各企业应于10月26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自查自纠阶段(10月25日—11月5日)。各建筑施工企业按照各自确定的专项整治方案,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专项整治活动,分阶段实施专项治理工作,组织项目部积极开展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自查自纠。各监理企业督促各项目部落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加强专项整治重点部位、环节的巡查,及时制止不符合文明施工的行为。一查思想认识,对文明施工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是否认识到位;二查制度落实,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是否建立,人员配备和管理制度是否落实;三查人员到位,项目经理、项目部管理人员、总监、项目监理部人员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到岗到位;四查市场行为,是否存在挂靠、违法分包、转包及其它违法违规行为;五查培训教育,民工业余学校是否建立,教学计划是否得到实施;六查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起重机械,是否按有关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和组织专家论证,是否按规范和已批准的方案实施;七查扬尘控制、场地道路硬化、围挡,是否编制专项方案,是否落实到位;八查措施费落实,是否专款专用。
各施工企业负责人要带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所有在建工程项目认真进行排查,深化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层层落实,责任到人。企业自查自纠情况要在11月5日前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集中整治阶段(11月5日—12月15日)。市、镇两级专项整治工作组要分轻重缓急,按照“重要区域重点抓,重点工程严格抓,难点工程下力抓”的原则,以城区建筑工地和土方开挖工地为突破口,实施重点整治,形成以点带面、以线带片的整治局面,推进全市整治工作积极稳妥、扎实有效地展开。
重点检查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体系建立、方案制定、责任落实、人员到岗、组织实施和自查自改情况。检查中发现存在人员缺位、文明施工措施不到位及其它违法违规行为的,要责令整改,记入不良行为档案和实施信用扣分,整改不力的,依法严处,并进行通报。此次整治按照边查边改的原则,对发现的问题必须迅速督办整改,确保落实到位。
(四)总结提高阶段(12月15日—12月25日)。对在集中整治阶段发现的问题督办整改,对已整改到位的工地加大跟踪复查力度,确保不反弹。同时,总结和推广专项整治行动经验和成果,结合集中整治中发现的问题,梳理、查找工作开展中存在的不足,制定相应的对策和措施,完善文明施工管理长效工作机制。12月25日形成专项整治行动总结并上报。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文明施工是现代化施工的重要标志之一。保持良好的施工环境和施工秩序,对于提高城市整体形象、实现安全生产具有重要意义。成立由建设局牵头,由交通运输局、水利农机局、环保局、规划局、城管局、住保房管局、园林旅游局等部门组成的市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负责全市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各部门、各单位要站在贯彻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求变的高度进行专项整治,充分认识文明施工管理的重要性,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切实提高建筑安全生产及工地文明施工管理水平。
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需要,是建设效益深圳、和谐深圳的重要途径。我局高度重视创建工作,成立了由梁小群副局长任组长,各区建设局、市安监站及局办公室、质安处、建管处、科教处、法规处等单位为成员的市建设局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各区建设局也分别成立了领导小组,构建了两级创建领导机构,为“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障。
二、精心部署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任务
1、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制定并下发了《深圳市建设局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方案》,分阶段落实工作任务:200*年2月至6月,为集中整治阶段,全面开展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整治;200*年7月至8月,为巩固阶段,进一步巩固整治工作成果,确保建筑工地达到创建的各项要求;200*年9月以后,为迎检阶段,加强文明施工管理,配合做好“生态园林城市”申报考核工作。
2、按照市委、市政府“城市管理年”、“基层基础年”的统一部署,结合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查确认、迎接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市容专项整治、清洁深圳月等活动,对建筑工地施工现场、宿舍、场容场貌进行重点整治,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促进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的全面开展和深入落实。
三、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落实创建工作任务。
根据《深圳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方案》的要求,我局在创建工作中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1、加强扬尘控制。建筑工地施工生产做到工完场清,建筑垃圾做到日产日清,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有毒、有害和有恶臭气味的物质;建筑工程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减少粉尘影响;在土石方工程施工阶段以及装卸有粉尘的材料时,采取洒水湿润或其他有效防尘措施,控制扬尘污染。
2、防治噪声污染。施工现场的强噪声设备设置在远离居民区的一侧,并采取降低噪声措施。对因生产工艺要求或其他特殊需要,确需在夜间进行超过噪声标准施工的,施工前建设单位向环保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再进行夜间施工。运输材料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做到轻拿轻放。
3、加强建筑垃圾管理。施工单位不得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将危险废弃物混入建筑垃圾,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并按照城管部门的规定处置,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堆放建筑垃圾。
四、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创建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1、将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融入到对建筑工地的日常监督管理中。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告知性检查与飞行检查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在日常每一次的监督工作中贯彻落实迎接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工作任务。全面加强施工现场密闭管理、工地出入口硬地化、施工现场扬尘控制、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等措施。今年前三个季度,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共检查工地8916项次,发出整改通知书697份,及时发现和纠正了建筑工地存在的违规行为,确保了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2、在安全生产大检查中,落实各项创建工作任务。在我局组织开展的200*年上半年全市地毯式安全生产大检查、政府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节假日安全检查工作中,将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作为重要的检查内容,共检查工程项目1535个,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127份,对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环境卫生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重点整治。
五、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取得显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