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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项目建设流程优选九篇

时间:2023-06-14 16:38:13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乡镇项目建设流程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乡镇项目建设流程

第1篇

(一)镇区房地产开发项目

1.项目立项。

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土地挂牌出让,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应聘请相关资质单位编制拟开发项目申请报告,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方可向发改部门申请项目核准,由发改部门出具项目核准文件。

2.项目前期准备。

开发企业在取得项目核准文件后,应及时向规划部门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将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全部缴纳到位,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并向住建部门申请施工图审查,审查合格后到规划部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开发企业选定工程监理单位,并到住建部门备案后,可向住建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后方可进场施工。

3.项目建设。

项目建设由开发企业按照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要求实施。项目单体工程建到地面一层可由项目开发企业向县住建部门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办理入网销售手续。项目竣工验收需完成建设工程全部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达到使用要求,即可向县住建部门申请验收。

4.房屋销售及售后服务。

项目竣工验收3个月内,开发企业应向县住建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登记完成后可申请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同时,项目开发企业应积极做好项目物业管理服务的合同签订工作,督促物管企业做好项目日常维护、修缮与整治等服务。

(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项目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项目应按照全县规划布点村庄布局,坚持“政府主导、科学规划、保障权益、稳妥推进”的原则,因地制宜,有序推进。原则上,新型农村社区项目建设用地需为集体建设用地,确需占用农用地的,须履行农用地转用手续。非规划布点村庄一律不得建设新型农村社区项目。

1.规划审查。

由各乡镇(街道)按照镇村布局规划确定的规划布点村庄,组织进行初选,确定规划布点村庄建设范围和项目建设地点,并征求农民群众意见,初选后由县国土部门对其地类、权属、面积等进行核定,核定后报县规划部门进行技术审查。通过技术审查的规划布点村庄和新型农村社区项目,由乡镇(街道)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项目纳入村庄规划统一编制,规划报经县小城镇规划方案审查领导小组审查通过后,应向规划部门申请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在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启动建设。

2.项目建设。

规划布点村庄和新型农村社区项目建设由乡镇(街道)按照县规划部门提供的《规划布点村庄房屋建设图集》或经规划部门审核认定的设计方案,牵头组织实施,并做好房屋建筑质量检测把关工作,县住建部门予以配合。农民房屋建设应以“自建、代建”的形式开展,不得进行变相开发和销售。同时,各乡镇(街道)应按照“八位一体”(“一个村民服务中心、一个卫生室、一家超市、一个幼儿园、一个文体活动广场、一个“三来一加”创业点、一个公交站台、一个银村通服务网点”)的要求,全面做好规划布点村庄和新型农村社区项目配套建设。

3.项目验收。

规划布点村庄和新型农村社区项目完成规划设计全部内容、“八位一体”配套到位后,可由乡镇(街道)牵头会同县规划、住建等部门共同组织竣工验收,项目建设档案资料同时在县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备案。

二、进一步降低镇村住房建设成本

对经县规划部门批准的镇区房地产开发项目,在县权范围内实行规费、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缓、减、免等鼓励措施,并将部分费用下放或委托乡镇(街道)收取;经县规划部门批准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项目中农民自建房屋免收所有规费、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农民代建房屋涉及规费、基金、行政事业型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给予缓、减、免等鼓励措施。

三、进一步优化镇区住房建设模式

按照“统一规划,规模适度、布局合理、配套齐全”的要求,乡镇(街道)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结合乡镇(街道)总体规划,选择居民房屋质量较好、居住较为集中的保留街道,进行改造建设,采取片区开发与居民自建相结合的模式打造乡镇镇区。由各乡镇(街道)委托相关资质单位编制片区与居民自建改造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项目规划方案报经县小城镇规划方案审查领导小组审查通过后,由乡镇(街道)组织实施。对项目片区开发部分参照镇区房地产项目相关流程和政策执行;对农民自建部分参照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项目相关流程和政策执行。

四、进一步强化镇村住房建设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小城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全县镇村住房建设工作。各乡镇(街道)是各自辖区内镇村住房建设的责任主体,要根据本乡镇(街道)的发展及居民需要,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确保建设功能齐全、特色明显、环境优美,更加具有吸引力的高品位镇区和新型农村社区。

(二)强化服务保障。

县国土部门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镇村建设规划,把土地增减挂钩指标优先安排用于小城镇和规划布点村庄建设。城镇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做到有机衔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万顷良田”建设工程与镇村建设工作要有机结合,实现资源有效整合,工作互相促进;县规划部门要制定全县镇村住房建设的详细办理流程和相关证件的办理要求,进一步简化工作流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设置要件办理程序,不得搭车审批、搭车收费。

(三)提高监管水平。

县规划部门要深入项目建设现场,定期检查项目是否按照已批准的规划方案进行建设,对存在问题的项目,及时告知乡镇(街道)进行整改,加大对无规划方案擅自开工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提高小城镇建设品位。同时,要加大项目规划公示力度,项目规划方案审查通过后,必须在项目现场树立规划公示牌,公示内容主要包括总平面图、鸟瞰图、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地点、项目性质、项目规模等;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建设项目质量安全工作,要安排专人进行监管,要重点加大对规划布点村庄建设过程中的现场安全生产、规划放线、施工指导和实体质量等管理工作。县住建部门要会同规划部门加大小城镇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力度,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的项目,及时告知乡镇(街道)并责令其整改,保障建设项目的质量。

第2篇

一、建设目标

1、建立涵盖全市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网上办理系统。

2、建立具有实时监察、预警纠错、绩效评估、信息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

3、建设全市统一的政府基础信息和电子监察信息数据库。

二、建设原则

按照“集中统一、整合共享、联合协同、安全高效”的总体要求,坚持“四统一”原则,即“统一网络、统一软件、统一监察、统一运维”。

统一网络:依托全省政务信息网,建设市本级和乡镇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提高系统建设效率,节省大量网络建设投资和运行成本。

统一软件:全省开发统一的网上审批系统软件,供市本级和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使用,既可提高审批效率,方便业务协同,又能节省软件开发经费。

统一监察:全省开发统一的电子监察系统软件,供市本级监察局和下设各级监察部门使用,实现对跨地区、跨部门审批、处罚等行政行为的实时动态数据监察;建设全省统一的视频监察系统,使用同一个屏幕实现对全省各地各部门行政服务中心和审批大厅的全程视频监察。

统一运维:由市信息中心承担各级网上应用系统和电子监察系统的运维服务,保障系统安全稳定持续运行,节约运行维护成本。

三、建设规划

项目一期(2010年8月至2010年12月)主要建设市本级和各乡镇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视频监察系统、实现全市各乡镇行政审批事项的网上办理,各级监察部门实现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实时、动态、全程电子监察。市行政服务中心和各乡镇的便民服务中心作为网上审批系统的使用终端。

项目二期(2011年1月至2011年12月)第一步在市本级部署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对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出让、产权交易等公共资源交易事项进行网上办理和电子数据监察、视频监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各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站所作为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的使用终端。第二步,开发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强制等其他行政行为的网上办理系统,实现各级监察部门对各级行政部门行政行为的电子监察。

四、建设内容

(一)项目一期建设内容:依托全省政务信息网,建设“一个平台,三个系统”和配套项目。

“一个平台”指建设全市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数据交换平台。在同一个平台上进行数据交换,实现省市县各部门之间、省与设区市、市与下属县(区)、县与下属乡镇间的互联互通和数据交换。省市县监察部门可对横向各部门、纵向各下级机构进行全面的电子监察。

“三个系统”指网上审批系统、电子数据监察系统、视频监察系统。

网上审批和电子数据监察系统建设按照《省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市县设备配置要求》的通知、《关于采购全省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基础软件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关于支持配合应用软件上线试运行版和数据交换平台部署实施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实施建设。可到省公务员门户网站的“省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专栏”和“市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专栏”里下载具体文件。

视频监察系统:视频监察系统通过全省统一组织招标的方式,选用一家运营商现有的监控平台进行建设,我市按照招标价格,每年支付分摊线路和监控设备租金。审批大厅内的视频监控建设经费由当地自行解决。

配套项目:横向联网、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局域网建设、电子印章和CA认证系统。

横向联网:市信息中心要在8月上旬完成政务信息专网扩容工作,确保市政务信息网纵向的足够带宽用于承载全市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市行政服务中心、所有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单位、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在8月中旬之前必须联入本市政务信息网。

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局域网建设:每个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都要建设局域网,确保便民服务中心大厅的所有电脑都能方便接入政务网。

电子印章和CA认证系统:电子印章是实现网上审批的关键环节,CA认证是确保网上审批系统信息安全的必要手段。为降低总建设成本,又能形成统一技术规范,方便今后使用和管理。全市电子印章和CA认证建设将统一进行招标建设。

(二)项目二期建设内容:主要为公共资源交易和行政处罚平台等项目,待今后市下发建设方案后遵照实施。

五、建设思路

在省、市审改领导小组的统一要求和部署下,依托市政务信息网络,充分利用市已有的网路、通信、设备、机房等资源,全市统筹规划、资源整合、分期分步实施,配合市建设覆盖市、乡镇街道两级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业务平台。

六、部署模式

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按照省里统一要求采用省、市、县分级部署模式,即我市本级需建一套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软硬件系统平台。

我市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业务平台部署在市政务网络中心机房中。

七、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

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我市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4个专项工作组,分别由有关部门牵头组织。

(二)4个专项工作组职责分工。

1、综合协调组。市监察局牵头组织。主要任务是负责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及有关情况汇总;组织项目申报立项;会同市信息中心制定系统需求方案及招标采购方案;制定相关制度文件;会同市行政服务中心对网上审批电子监察工作人员上岗培训工作。

2、行政审批项目清理规范组。市政府法制办、审改办牵头组织。主要任务是根据软件开发要求,会同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市直部门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审核和规范,负责这些事项的流程再造和办理时限的缩减,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等。

3、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技术支持组。市信息中心牵头组织。主要任务是负责按照全省统一规范编制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项目建设方案,会同市监察局、行政服务中心做好政务网联网等技术服务工作,对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项目建设提供技术支持和系统运行维护保障工作。

4、招标建设组。市发改委(信息中心)会同市监察局牵头组织。主要任务是会同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按照全省统一规范编制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项目招标采购方案,负责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项目建设招标,系统建设的设备物资采购以及组织实施。

(三)其他有关部门的职责。

1、市发改委负责对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进行项目立项审查。

2、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市政府有关部门内设机构职能进行审核,避免职能交叉。

3、市财政局负责对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所需经费纳入预算,确保资金落实到位。

4、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对本部门和单位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和规范。根据全省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标准规范要求提供本部门系统接口,配合各专业工作组做好系统建设的各项工作。

(四)项目建设领导小组

在实施建设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项目期间,要求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由市监察局、政府办、行政服务中心、法制办、信息中心等单位组成,下设有总联络员、业务管理员、系统管理员。

总联络员由市监察局副局长姚红宇同志担任,主要负责系统建设期间具体事宜的协调、汇总、报告等工作。

业务管理员由市行政服务中心张慰同志担任,主要工作职责是配合软件开发公司做好需求调研、各类材料收集和整理;参与本级审批事项流程绘制与;负责系统权限分配与管理;对使用人员进行操作指导等工作。

系统管理员由市信息中心童樑同志担任,主要工作职责是配合软件开发公司做好软件、系统安装调试、政务网、服务器稳定运行和系统安全保障工作。

八、系统培训工作

为了方便各地各部门有关人员熟练掌握软件操作技能,做好系统管理和运维,拟分期、分批、分类、集中对全市有关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工作。

培训对象:培训主要分为业务管理员、系统管理员和窗口操作人员三类,其中窗口操作人员是各审批单位派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主要工作职责是熟练使用、操作网上审批软件。

培训方式:业务管理员和系统管理员采用市级集中培训方式;窗口工作人员采用现场集中培训方式。

九、一期项目建设步骤

按照省、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进行建设,全市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项目一期建设分为前期筹备、组织实施、验收评估三个阶段。

1、前期筹备阶段(2010年1月-8月):主要任务是做好项目清理和流程梳理工作,制定市本级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项目一期工程建设方案,报市发改委立项,筹集资金到位。

2、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8月-9月):主要任务是完成市本级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项目相关招标工作;按照省、市的要求完成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项目一期工程的所有建设内容。

3、验收调试阶段(2010年9月-10月):主要任务是完成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平台的调测和试运行,组织验收;正式投入运行使用。

十、一期项目建设经费估算

按照赣审《关于印发﹤省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市县设备配置要求﹥的通知》和《关于采购全省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基础软件有关事项的通知》,充分整合、利用现有的网络、设备、机房等资源,坚持避免重复建设的原则进行估算,全市第一期工程投资需要263.05万元(详情见附件),主要用于采购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上线必配的硬件设备和基础软件、安全设备、数据交换前置机、视频监察系统、电子印章和CA认证系统建设,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向乡镇延伸等。

建成后,每年还需要保障系统正常运行的维护费18万元。

十一、建设模式

我市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在建设模式采用市财政投资建设模式,市里分别分期分步筹集资金,在市审改办的指导下分头建设。

十二、项目招标

第3篇

二、本规定中的弃渣是指项目工程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可利用的石料等矿产资源。弃渣管理工作由县国土资源局、乡镇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重点项目建设指挥部按职责分工共同负责。

三、按照矿产资源属国家所有的原则,在进行项目用地规划选址和进场施工时,由重点项目建设指挥部配合所在乡镇人民政府与项目业主单位或施工建设单位签订书面协议,规定项目工程施工建设过程中所产生的弃渣除自用外,无偿归政府统一经营、管理。项目自用量由项目工程建设单位测算后函告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委托资质单位对弃渣的资源量和项目施工自用量进行核定。

四、石料弃渣的加工经营权采取公开挂牌(拍卖)的方式出让,出让方案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县国土资源局提出,报县人民政府同意后实施。

五、石料弃渣加工经营权公开出让活动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备矿产产品加工条件的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项目施工单位也可参加竞买。公开出让的起始价和底价参照县价格认证中心价格认证结果及建筑石料市场价格、市场情况等由县人民政府召集相关部门专题研究,集体决策,综合确定。有设定出让底价的,底价确定后,在出让活动结束之前应当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泄露。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与竞得人在成交后15日内签订出让合同。成交价款应在成交合同签订后60日内向指定帐户足额缴清,成交价款不包括环保、林业、水利、安监、国土等部门按有关规定征收的规费。

六、工程建设项目弃渣堆场和弃渣加工场及生产运输所需改扩建道路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负责协调落实临时用地,临时用地以不占用耕地、生态公益林为原则,并不影响行洪通道,根据《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试行)》(国土资交[]68号)和《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办理临时用地审批流程的通知》(国土资综[]564号)的规定报批后使用,有关费用(含青苗、地面附着物补偿及土地复垦费等)由竞得人承担。未经批准擅自堆放弃渣并加工的,按非法占地论处。弃渣加工生产用水、用电及其他设施引入、污水处理等由竞得人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并承担相关费用。

七、石料弃渣根据设计由施工单位运到指定的加工场所,运距超过工程施工单位弃渣堆场设计距离的,竞得人应根据实际与施工单位协商给予适当的运输补贴。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应指派专人进行监管,发现建设施工单位私自出售石料弃渣的,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要及时予以制止,并报县国土资源局按非法买卖矿产资源予以严肃处理。

八、未经批准竞得人不得擅自出租、转让或买卖给他人加工生产石料弃渣,否则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有权中止合同,竞得人所缴纳的各种费用不予退还。生产期限自取得石料弃渣加工经营权之日起至隧道贯通后3个月内,对弃渣量较大的可适当延长3个月,到期后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及时予以关闭,县国土资源局积极配合。

九、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石料弃渣运输、加工过程的安全进行监督与管理。竞得人竞得弃渣加工经营权后,应严格按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的“三同时”规定组织生产,并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缴纳道路修复、土地(林地)恢复治理保证金,负责对道路、土地(林地)进行生态恢复与治理。治理保证金在恢复治理完成并经所在乡镇人民政府验收合格后予以退还,若在加工经营关闭后半年内未完成治理或治理验收不合格的,其预缴的治理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代为组织治理。

十、竞得人必须在我县境内注册成立有相应资质的公司(企业)法人进行加工经营,并依法纳税。

第4篇

一、2013年保障性住房建设目标任务

2013年省市下达我县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是:新增廉租住房560套;新增公共租赁住房2200套(其中收购112套);城市棚户区改造366户。

二、我县2013年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

今年我县的廉租房和公租房建设项目统称为晋屏廉租房、公租房,其中晋屏廉租房560套建设项目(占地面积2.97万㎡)、晋屏公租房2200套建设项目(占地面积6.64万㎡),建设地点均在珠泉镇荞麦塘村新征地建设。由于两个项目在同一地点新征地建设,项目征地难度很大,同时因为晋屏公租房立项手续省里还没有批复,土地报批、划拨手续难以办理,导致项目开工建设推进困难,进度缓慢。6月3日市政府下发保障性安居工程督办函后,我县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并采取措施对项目建设进行了调整。一是将晋屏廉租房560套建设任务改点至城南原东塔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上进行实施,目前项目用地已完成“三通一平”,项目施工图设计和图审已完成,正在进行项目预算评审,即将进入招投标手续阶段。二是对晋屏公租房2200套建设任务进行了分解,其中112套作为运宝铸造有限公司公租房收购项目进行收购,目前已完成收购;110套作为乡镇“八个一”工程项目,分点至田心和肖家两乡镇实施,目前已开工建设;同时县政府在坦塘工业园划拨了42亩储备土地用于晋屏公租房分点建设928套,目前项目用地已完成“三通一平”,项目建设地勘和规划设计也已进行完毕,正在进行施工图设计。其余1050套公租房建设项目安排在新征地范围内进行,目前征地工作和地勘工作已经完成,项目正在进行规划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我县禾仓堡城市棚户区366套改造建设项目(占地面积1.5万㎡),由于是高层设计,基础工作任务重,选址地点地形复杂,导致进度缓慢。目前该项目已完成施工图设计和图审工作,正在进行项目预算评审,即将进入招投标手续阶段。

第5篇

一、抓住重点,有效指导,完成项目申报

(一)把握文件精神。认学学习省新农村办领导讲话,抓住补助范围、申报原则、项目总类、时间安排四个重点,做到一次申报一次成功。

(二)抓住项目申报的程序和手续这个重点环节。严格按照省里的要求逐项进行研究、落实。制定下发了蛟河市新农村项目建设工作管理流程,工作的每一步都留存佐证,为年末的绩效档案奠定了基础。

(三)做好项目预算。项目预算是项目申报的重中之重。为了达到省里要求的精确做好项目预算,我们对照项目种类,与市财政局评审中心、市移民办、农发办进行沟通、协调,掌握各相关部门的工程单价,进行综合分析研判,提出蛟河市各重点村的项目单价,然后指导各重点村按照统一单价加运距价确定本村项目单价,进行填报项目,做到了全市同类项目单价基本一致,不会出现较大差价的情况,做到了工程造价合理,工程绩效目标只能增加不能缩水的良好局面。

二、统一组织项目设计、评审和招投标,帮办不包办

(一)明确项目主体。在这一环节中,我们始终把握住项目村是实施主体这一原则,所有的甲方签字、盖章都是重点村,新农村办所做的一切工作都是服务,只是起到一个桥梁和纽带的作用,帮办不包办,督办不代办。

(二)帮助重点村选定设计单位。新农村办帮助重点村提供2家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召开会议由11个重点村法人投票选定设计单位,农业局纪检委同志全程监督。达到了选定过程公开透明,设计标准一致,降低设计费用,能够在计划时限内完成设计任务的良好效果。

(三)统一进行项目评审。由新农村办将设计文件统一交由市财政评审中心免费进行评审。免去了各重点村报送材料参差不齐,有晚报和迟报的现象,节约了时间,降低了公务费用。

(四)统一进行招投标。将以重点村为单位的项目评审报告和以重点村为单位进行的政府采购手续,统一报送到招投标部门。要求招投标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投投标工作,方便管理,项目开工、建成时间基本一致,同时也方便了新农村办和监理单位的日常监管。

三、明确职责,多措并举,加强项目监管

项目监管是新农村项目建设的重要环节,虽然项目小,但监管起来和大项目一样,没有一定的专业知识,监管起来确实有一定的难度,只能看外表,不能正确判断真实的施工质量。为此在项目监管过程中我们采取了以下几种方式:

(一)统一选定聘用项目监理,由专业公司进行项目监管。由11个重点村法人投票选定项目监理,签订监理合同。选定过程依然由农业局纪检部门全程监督选定。施工时,监理公司与施工单位同时进驻施工现场。工程完工时,由监理公司出具监理日记、监理报告,无监理报告的项目,财政局不予签字拨款,对于项目监管起到了较大督促作用。

(二)重点村成立质量监督小组进行全程监管。由村委会、监委会、村民代表3~5人成立的监督小组,对重点村基础设施项目进行全程监管。弥补监理单位不在现场的空当。

(三)新农村办和财政局的定期下乡监管。施工过程中,新农村办与财政局农财科一同进行项目监管,对照项目申报书,对项目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内容、监理公司、村民监理小组等方面进行监管,同时对监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于项目进展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四)抓住关键环节,注重事先指导。签订中标合同后,市新农村办组织项目设计单位、中标单位、监理单位、财政局、重点村召开项目建设联席会议,设计单位讲清楚设计标准,监理单位讲清监理过程与要点,中标单位也要充分清楚的认识到不按工程设计标准和规模施工造成的严重后果。明确告之工程施工标准要与设计标准一致,避免出现验收时工程质量不合格或规模不达标的情况出现,签字有责任,不签字工程款不能拨付,不能按时完成省里的绩效目标考核,所以我们更加注重事先的指导,并且事先的指导比事后的整改有很多好处,做到没有问题或有问题也好解决的局面。

四、强化项目验收力度,确保项目顺利完成

第6篇

市行政服务中心党支部发放征求意见表150份,召开窗口工作人员、项目协调专班、经济发展环境监督员和企业代表座谈会4场次、120多人次,同时中心班子成员之间及班子成员与科室负责人谈心交心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共收集行政服务中心及领导班子的意见和建议5类、18条,通过对收集到意见和建议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归并为5类7条,并制定了的整改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一)对进一步创新服务,加强行政审批监管,推进依法行政,提高服务质量提了3个方面的建议:

1、要着力抓好窗口建设,工作人员服务要更热情,审批要更快,努力提升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服务水平。

2、要切实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充分利用网络优势,扩大窗口受理、网上审批范围,强化

“一网式”服务方式,实现网上办公。

3、要逐步推行行政审批“三集中”,提高办件效率。要将行政服务中心变成真正的便民服务中心,不要让老百姓到服务中心来办事时办不成或办得不完全,而后又让老百姓到主管局到处跑,摸不着头脑。

(二)要进一步提高协调服务质量,更好为全市项目建设、小康建设及经济快速发展服好务。

(三)要加强经济发展环境监管,加强窗口部门服务经济工作的监督,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流程,更好规范各单位行政许可、审批程序,为××经济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促进行政服务提速增效;还要一些部门办事的具体流程。

(四)推进阳光政务建设,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加强政策宣传和工作指导。

(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高班子整体素质。

二、整改措施

(一)强化服务意识,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开展审批流程再造工作,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推行行政审批“三集中”,督促有关部门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及时清理和取消上级明文规定的行政审批和许可事项,充分授权窗口人员办理。

2、扩大网上审批办件,提高审批效率。进一步加强与部门的沟通协调,对不需现场查勘、专家论证、公开听证和领导集体研究的审批事项逐步实现网上审批。

3、加强行政审批监管,优化服务质量。坚持电子监察和人员巡查相结合。充分应用绩效评估、预警纠错、指纹考勤等功能的结果,按季通报各单位,不断提高办件质量。

4、加强学习培训,提高窗口人员素质。坚持半月一次例会制度,加强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继续开展“优胜服务窗口”和“优质服务标兵”的评选活动,努力实现审批大厅“六个零”的优质服务目标。

5、加强乡村便民服务中心指导,完善相关制度。

(二)更新服务理念,提高项目协调服务效能。

1、及时调整和组建项目协调专班,明确项目协调任务。对新引进和续建重点项目,按照项目建设计划和办公会议要求,及时组建市级协调专班,督促相关部门、乡镇(处)、村相应成立协调专班,为项目建设提供全程服务。

2、完善协调专班管理制度,提高项目协调服务质量。一是严格责任状考核制度,强化专班责任。二是坚持定期办公会制度,提高协调效率。三是坚持日常督察和定期督查制度,促进项目建设。

3、创新项目协调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学习和借鉴外地征地拆迁成功经验,积极为市委市政府当参谋,争取在重点项目征地拆迁过程中,推行自主拆迁的奖励政策。

(三)强化作风建设,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1、提高窗口民主管理的水平。一是强化内部监督,强化窗口人员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意识。按照“门好进,脸好看,话好听,事好办”的标准,加强对窗口人员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对窗口人员违纪违规的予以严肃查处,不断提高行政服务中心的服务质量和水平。二是强化社会监督。充分发挥经济发展环境监督员的作用,今年对窗口和部门服务质量组织两次评议,并作为部门服务经济工作考评的依据。

2、强化对部门服务的规范管理。继续抓好三大制度,规范服务。一是严格实行《企业缴费明白卡》制度,将覆盖面扩大到40家。二是严格执行“到企业检查收费许可”制度,对未经许可到企业乱检查乱收费的,按规定予以通报。三是强化“交事通知单”制度。对经协调工作专班多次协调确实难以解决的问题,由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以“交事单”形式交给相关部门办理,并由市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督办落实,作为相关单位年终考评的依据。

3、强化对经营者和公众举报投诉的办理。一是加强经济发展环境投诉窗口建设,利用举报箱,举报电话,网上投诉信箱等工具,收集群众和客商的意见,实行专人受理,专门登记,专班办理,力求结案率达到100%。二是及时查处企业反映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四是建立市直部门和乡镇处服务重点项目登记台账,实行半年一小结,一年一考评。

(四)转变施政方式,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1、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一是不断拓展政务公开的领域。对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二是合理确定公开时限,常年性工作要长期公开,动态性工作要及时公开,固定性工作要定期公开。促进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有效解决。

2、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一是要进一步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平台作用。二是不断拓展公开方式。三是进一步规范为民办事大厅的建设管理。指导乡镇(处)为民办事服务中心的建设,不断改进和规范村级便民服务室的管理。

3、进一步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督查力度。加强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日常检查和指导。按照市政府要求,建立监督、整改、反馈机制,组织专班定期不定期地开展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4、认真执行政务公开各项制度。严格按照政务公开预审制度、告示制度、听证制度、评议制度、投诉和责任任追究制度办事,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

(五)强化自身建设,树立良好机关形象。

1、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层级管理,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不断提高决策水平和领导能力。

2、加强各项制度建设。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岗位责任制。坚持把定性考评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平时考评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努力创建群众满意机关和文明机关。

3、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认真组织开展查

第7篇

关键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互联互通;数据安全;分级建设

1 实施组织结构

卫生信息化建设是省政府“六大体系”建设中基本医疗卫生体系的重点工作,也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卫生工作基础在基层,卫生信息数据也大多数来源于基层,宿迁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相对薄弱【1】。为认真贯彻落实深化医改“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原则,确保宿迁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项目建设顺利推进,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宿迁市卫生局成立了由分管局长任组长、各业务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项目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研究确定项目建设的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批准项目建设方案的实施;协调市卫生局相关处室共同做好建设工作;指导县区的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项目实施的日常管理工作;开展项目需求分析,拟定项目实施方案;组织项目实施、培训、验收、资料归档等工作;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布置的工作事项完成情况;收集、汇总、上报项目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各县区相应成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项目推进工作。

2 项目建设作用

宿迁市位于江苏省北部,是1996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地级市,全市总人口560万,列江苏第6位。近年来,宿迁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医疗行业多元化的社会投资机制,在乡镇分别设立乡镇卫生院和乡镇医院,乡镇卫生院由政府主办,承担公共卫生职能,乡镇医院由社会举办,提供医疗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无论公立还是民营,均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有效地推动了医疗卫生事业健康有序的发展。但宿迁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发展相对比较滞后,在用信息系统主要包括新农合系统、健康档案系统和乡镇医院的HIS系统。但现有健康档案系统,由于系统功能不完善,没有与其他应用系统做联动,并且不能完全符合卫生部新的《健康档案基本机构与数据标准》,应用情况不佳;乡镇医院HIS系统由于功能不完善,售后服务跟不上,也在被逐步替换。在公共卫生服务领域和基层医疗机构没有信息系统支撑,使得该市基层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更加迫在眉睫。

2.1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项目建设是深化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的必然要求,是规范和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的关键手段【2】,是构建我市区域卫生信息化的重要基础。

2.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是国家卫生信息化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的重大部署。根据各县区卫生行业信息化的现状和卫生行业发展远景,建成县级医疗卫生数据共享与交换平台,为管理和决策提供数据资源,最终实现卫生行业信息化建设达到统一标准、统一平台、资源共享、互联互通。

2.3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进一步提高基层卫生信息化水平,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实现立动态更新的电子健康档案,实现与电子病历的互联互通,为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为城乡居民提供安全、有效、规范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奠定基础。

3 实施范围和目标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信息系统建成后将覆盖宿迁市所有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乡镇卫生院、医院以及村卫生室,涵盖基本医疗、慢性病管理、妇幼保健、公共卫生服务、基本药物使用监管、新农合和药品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等方面功能,和医改“1+2”工程可以充分对接,满足实施乡村一体化管理、新农合结报延伸到村、基本药物实施到村的功能要求,并形成区域内居民统一、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数据库。

3.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卫生行业习惯上所称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是指抽有的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与代码》对卫生机构(组织)分类及编码方法,县级行政区域内的卫生机构包括以下几大类:

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卫生院、村卫生室、急救中心、采供血机构、妇幼保健机构、专科疾病防治机构、卫生监督所、健康教育所。因此,一个县域内的区域卫生信息系统应覆盖上述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这些机构之间应实现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但在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时,可考虑先期实施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乡镇卫生院、医院以及村卫生室等最基础单位,实现基础数据先期共享共用。

3.2信息系统组成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是由机构业务系统、协调系统、行政业务系统、服务系统、外部接口等组成。宿迁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采取B/S架构,即网页版,实施最终目标将是完成所有乡镇卫生院、乡镇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的业务管理,实现注册服务、数据资源管理、数据标准化的互操作、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管理。

3.3数据中心管理

数据中心管理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非常重要的部分,是提供区域业务协同和共享服务的保障。建设目标将是完成数据采集、数据标准化、数据标准符合性校验、诊疗数据与健康档案数据的匹配、未匹配数据处理、数据组织与存贮管理、数据实时更新、数据质量报告、异常数据的反馈、用户注册管理、业务协同申请、协同响应和失败管理、分类(业务类别、机构、时间等)统计协同工作量、数据共享申请、共享申请、共享成功和失败管理、分类(业务类别、机构、时间等)统计共享数据量、业务子系统协同信息采集和推送。

4 项目建设内容

为大力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首要是要建设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建设。宿迁市加快建立统一高效、资源整合、互联互通、信息共享、透明公开、使用便捷、实时监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业务信息系统,将为卫生事业发展和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的提高提供有效支撑和保障【3】。

4.1总体架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包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和县级数据中心(县级平台)两部分内容。该系统主要以居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行政管理有关部门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药品管理等基层业务应用系统,与新农合信息系统、医保系统、民政救助系统等实现互联互通;实现健康档案的采集,双向转诊、远程医疗服务;支持县级综合卫生管理。县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县级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县级卫生网络连接至县级平台(数据中心)。县级平台、市级医疗卫生机构和省级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市级卫生网络连接至市级平台。县级独立模式平台与省、市平台逻辑构架见下图。

4.2安全体系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安全体系框架建立在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基础上,以安全基础设施为依托,与平台的业务流程、应用架构和数据资源紧密结合,从安全技术、安全管理为要素进行框架设计。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安全体系框架如下图:

4.3系统功能

4.3.1、涵盖基本医疗(包括医生、护士工作站,门急诊、住院收费、药品管理等)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括妇幼保健、慢病管理、传染病报告、健康教育等)各项业务,并做到相互之间有效衔接。

4.3.2提供基本药物使用监管,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行为管理,居民健康管理,医务人员绩效考核,机构运行状况分析和其他统计分析功能。

4.3.3能够形成辖区居民统一、规范的健康档案数据库,做到服务记录及时入库、动态更新,医务人员能够随时调用。

4.3.4能够与新农合、医保支付结算系统有效对接,开展即时结报。

4.3.5支持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一体化管理需要。

5 实施步骤

5.1分级建设。市卫生局负责市本级及宿城区、宿豫区、经济开发区、湖滨新区、洋河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业务信息系统建设任务,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的建设由各县卫生局负责。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积极争取省对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业务信息系统建设的资金补助,进一步落实本级财政配套资金,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业务信息系统建设。

5.2统一部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要在区域卫生信息平台统一部署,与新农合系统有机衔接,与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保险衔接或预留接口。建立支持基层医疗机构的区域影像中心、公共卫生业务咨询中心。

5.3数据共享。民营乡镇医院完成信息系统建设后,要与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公共卫生机构信息共享,涵盖卫生资源、经济运行、基本医疗、慢性病管理、妇幼保健和公共卫生服务、药品使用监管、基本药物监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等功能,实现信息实时生成、动态管理,便利经济运行、服务运行的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提升和拓展面向群众的服务。

6 小结

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统筹将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管是公立还是民营都纳入建设范围,是宿迁根据当地医疗体制改革情况进行的特色创新,并将电子病历、妇幼保健等信息系统合并建设,信息化建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的内容和模式也逐步清晰,该市将通过不断总结、思考、实践,发挥卫生信息化建设政府主导的优势,建设有宿迁特色的卫生信息化网络,覆盖所有公立和民营医疗卫生机构,为人民群众提供质优、价廉、便利的优质医疗服务。

参考文献:

[1] 饶克勤,胡建平,李包罗,等.电子健康档案与区域卫生信息平台,人民卫生出版社,2010,7.

第8篇

一、坚持“两个原则”,增强小农水项目建设的实效性和示范性

莒县县委、县政府确立了“依托小农水、发展大水利、取得新发展”的总体思路,突出公益性和实效性,确保实现项目资金和工程效益“两个最大化”。具体规划和实施过程中,始终把握两个原则:一是项目选择坚持“灌区改造节水、流域增量蓄水、高效自压节水”的原则,突出解决山丘区供水用水矛盾;二是工程建设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注重规模”的原则,力求项目资金集中连续投入,确保实施一个项目,打造一个精品工程,带动一方经济发展,力求为全县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构建新的支撑平台。截至2012年,莒县三年建设任务已全部完成,先后建成青峰岭和仕峤两个灌区末级渠系节水示范片,以及小店、夏庄等7个高效自压节水示范片,累计完成投资9190.53万元,衬砌渠道282条、126.53公里,铺设管道 337.31公里,实施节水改造面积 10.67万亩,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6.23万亩。建设成效得到山东省委书记姜异康、省水利厅厅长杜昌文等领导的充分肯定,连续两年在省财政厅、水利厅联合组织的全省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资金绩效考评和验收中获得优秀位次。全省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和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小麦产业项目县建设启动会议在莒县召开,滨州、新疆喀什等50多个省内外市县先后来观摩学习。

二、注重“四项创新”,全面提高小农水项目建设质量

(一)创新质量监管措施,建立起县乡村“三级质量监督”与社会监督员相结合的质量监管模式。在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的基础上,探索建立了县乡村“三级质量监督”与社会监督员相结合的质量监管模式,通过明确政府、部门、村庄和群众的责权利关系,构建了一个无缝隙、无盲区、全覆盖的质量监督、监控网络,有效解决了分散施工监控难的问题,确保了工程质量。其中,社会监督员以公开招聘与受益群众公推相结合的形式产生,他们不仅监督建设过程,还监督建设、管理及有关单位作为情况,增强了受益群众在工程建设中的全方位监督功能。

(二)创新资金监管方式,实行全过程跟踪监管。制定出台了《莒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工程资金拨付使用流程、管理要求作了明确规定。设立了小农水建设资金财政专户,实行专账核算、专人管理、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封闭运行。借鉴城市重点工程全程监管的成功做法,变事后审计为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管,并委托两家中介机构分别对两个项目区施工情况全程跟踪评审。严格执行报账提款制度,根据工程进度核拨资金,由监理单位及工程造价审核单位核实后,直接拨付给施工单位,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严格落实公示制度,将项目进展及资金管理情况及时公开,接受监督,杜绝了资金使用中的违规违纪现象,实现了有序、规范运转。

(三)创新工程应用技术,提高工程科技含量。在青峰岭灌区末级渠系节水改造工程中,采用了渠道水位自动遥测系统,提高了灌区测水量水精度,减轻了田间水量匹配工作量,便于用水户协会按用水方量收费,为推行终端水价改革奠定了基础。在小店镇实施了以多库串联、自压供水、封闭输水为主要特点的“多库串联自压节水灌溉”模式,取得了“不用电,不用油,水流到地头”的理想效果,得到了省委、省政府及水利厅主要领导的高度评价,称其为解决山丘区灌溉难题的有效途径,并要求在全省推广。2011年以来,该模式在全县得到进一步推广,以小店、寨里河等5处连线山丘区乡镇的7个示范片为基础,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大区建设初具规模。同时,还注重提升工程的科技含量和自动化水平,先后推广应用了渠道水位自动遥测系统、土壤墒情及管道压力流量信息采集系统等多项新技术,独立研制并获得国家实用新型专利的出水口闸阀控制室也在工程中得到广泛应用。

(四)创新工程管理制度,扩大项目建设综合效益。我县以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建设为契机,积极做好重点县工程与水管体制改革的结合文章,建立项目运行管护机制,探索实行了水库管理、农村供水、灌区灌溉“三位一体”管理模式,进一步明确了管理主体,做到了责、权、利相统一,从根本上化解了水库防洪、综合利用与农村供水、农田灌溉的矛盾。鼓励和扶持用水户协会、供水公司发展,成立了青峰岭灌区用水户协会、莒县招贤镇用水户协会和莒县小店镇用水户协会,通过协会让群众全程参与项目建设,及早进入管理角色,用市场机制调节水利工程运行、经营管理,扭转了水利工程重建轻管的局面。在青峰岭灌区探索实行了用水经纪人配水制度,制订了《莒县青峰岭灌区用水经纪试行办法》,较好地解决了用水纠纷问题,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加大对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的改革,通过拍卖、租赁、承包、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等方式,推动工程建设顺利开展;对较多农户受益的小型农村公共水利工程,推行多种形式的专业合作组织管理;对农村供水工程,积极推广“协会+公司”的运营模式;在所有斗渠进水口处安装测水量水设施及无线监控设备,提高了灌区管护自动化水平,为终端水价改革顺利进行提供了保障。

三、完善“四项机制”,推进小农水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一)政府强力推动机制。把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工程列为全县为民办实事重点工程,实行县级领导督导制、立项督查制和定期通报制。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的全县小农水重点县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莒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管理办法》,组建了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建设处,相关乡镇也分别成立了相应的办事机构,负责协调推进和督查调度。县政府与有关乡镇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奖惩与责任追究办法。

(二)部门联动运作机制。县委、县政府明确要求,相关乡镇和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最大限度地保护群众利益、保证施工不受影响。针对新挖渠道占地问题,有关乡镇和国土、农业等部门及时会同村委做好土地流转等工作;针对施工中损害部分农作物,造成部分道路、电力暂时中断问题,有关乡镇和国土、财政、农业、交通、电力等部门及时到位,做好赔青、补偿与协调等工作。同时,相关部门积极协调施工单位,优先考虑群众的生产生活,合理安排施工顺序,确保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不受影响。

(三)多元化资金保障机制。面对全县财力紧张、收支矛盾突出的发展形势,我县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千方百计统筹财政支出,足额落实了配套资金290万元。启动了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以村民民主决策、自愿出资出劳为前提,政府予以奖励补助,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积极性,先后投资和投劳折资550万元。充分发挥省财政支农资金整合试点县优势,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优势互补、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整合农业综合开发、库区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等涉水资金1091万元,这些资金的成功运作,为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建设顺利实施提供了必要和有益的补充。

(四)绩效考核与责任追究机制。把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建设列入相关乡镇和部门年度考核,进一步健全考核机制,完善考核办法,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具体工作中,强化过程管理,抓好阶段性考核,把每月调度、半年督查和年终考核结合起来,对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专项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表彰奖励,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出现重大质量与安全问题或者影响施工进度的严格问责,情节严重的依纪依法处理,确保工程建设如期进行,不出问题。

第9篇

一、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

(一)实行严格的项目建设责任制。

为全面完成今年投资任务,根据县委、县政府的总体安排,将各项投资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资源开发企业、相关部门及乡镇,并对13年未开工项目及14年拟下达项目进行了责任分工。由各相关县级领导挂钩联系推进项目建设,每个项目都组建强有力的工作班子,将主要的人力、物力、财力集中到项目建设上,形成“抓项目人人有责”项目建设机制。

2015我县重大建设项目为168个,计划投资14.3亿元。

(二)督促重大工程尽早开工建设

年初,根据州发改委《关于切实做好今年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的通知》文件要求,州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县2015年无电地区电力建设35千伏及以下工程、州县三岩龙卫生院、县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等58个项目务必于8月底开工建设,我局和项目促进中心督促项目单位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项目勘察、设计、论证分析等前期工作,落实建设条件促使项目尽快开工。

截止目前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干部周转房、残疾人服务中心等57个项目已开工建设,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预计年底开工建设。

(三)切实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进度。加快工作进度,落实项目建设条件,抓紧启动列入建设计划但尚未开工、或虽已开工但进展缓慢的项目,重点加快溪古电站、大水沟铜矿、县医院、民族医院、自来水改扩建等重点项目,争取八窝龙通乡油路在年内开工建设。对续建的各类项目,集中力量、集中精力,倒排工期,加快施工进度,确保年度投资任务完成,力争超额完成投资。

截止10月底,我县重大项目已完成投资12.93亿元,完成年度计划14.3亿元的90.4%。

(四)加强重大工程的管理和督促检查。认真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工程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等管理制度,全面实行设计、施工、监理责任制,强化工程质量监管,确保工程质量。组建并配强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建设督导组办公室,加强项目建设督促检查,对新开工及续建的重大建设项目实行跟踪督查,对行动迟缓、措施不力、不能按期完成的项目,追究责任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2015年,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建设督导组多次深入溪古电站、大水沟铜矿、溪古500kv输变电站、汤古电站、扎日沟电站等项目实地对工程建设情况、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重大工程安全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年度任务。

(五)全力抓好发展环境整治。一是切实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给群众讲清楚、讲透彻,积极引导群众理解、支持和服务全县发展大局,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二是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在已有整治成果的基础上,完善工作预案,突出整治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时段、重点群众,坚决打击无理取闹,目无法纪,非法阻工等影响发展环境的行为和害群众之马,并建立健全整治长效机制,努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切实推进全县项目建设。三是完善县级领导和部门联系企业制度,定期听取联系工作汇报,研判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切实搞好服务工作,助推发展。

为了确保无电地区老百姓年内通电,县电力建设领导小组多次深入踏卡、乌拉溪、八窝龙协调电网架设过程中存在的各种矛盾问题,确保项目建设有一个良好的建设环境。

二、下一步打算

(一)加强项目前期工作人员的培训。项目前期工作用时长、环节多、程序复杂,部分重点项目曾出现由于项目申报人员不熟悉省、州的报批程序,导致延误申报时间甚至影响项目正常开工。因此,一方面,项目的实施单位和责任单位要配备熟悉报批业务的专业人员,从而有利于加快项目报批进程;另一方面,积极参加省、州有关部门定期举办的培训学习讲座,学习省、州有关审批部门报批流程和应当注意的环节,特别是当国家政策变动导致审批程序变化时。

(二)强化协调服务。通过推行项目领导帮包责任制,干部服务项目、解决问题、提升执行力的意识与能力。积极协调做好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加大协调力度,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办事效率、加快征地拆迁、维护社会治安等方面给予保障,确保项目落地顺利建设。

(三)做好重点项目建设用电用水等服务。加强供电供水综合平衡和调度统筹,确保项目施工用电用水、投产用电用水需要。加强项目通信设施建设,使通信服务设施及时跟上,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与外界通信联系的问题,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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