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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体制的特征优选九篇

时间:2023-06-16 16:4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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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体制的特征

第1篇

关键词 可持续发展经济体制; 生态市场经济;生态与经济一体化

中图分类号 F12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2104(2008)06-0018-05

党的“十七大”科学地总结了经济体制改革的宝贵经验,指出“我国成功地实现了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到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伟大历史转折;同时指出“影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依然存在”,必须“要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进各方面体制改革创新”。其中一个重要方面,是要“加快形成可持续发展体制机制”,尤其是首次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的发展理念,深化了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为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创新指明了新方向,提出了新要求。因此,“要完善有利于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法律和政策,加快形成可持续发展体制机制”,这就是形成与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相适应的社会主义可持续发展体制。

1 两个具有全局意义的根本性转变呈现逆向运动

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制定了经济体制与经济增长方式两个根本性转变的战略方针,强调了实现2010年远景奋斗目标,“关键是实行两个具有全局意义的根本性转变,一是经济体制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二是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十七大又提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2003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认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步建立起来了,并作出了《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近几年,我们按照《决定》规定的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方向,注重制度建设和体制创新,又取得了新进展。这些表明,自党的以来,我国经济体制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本转变已经初步实现。它极大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综合国力的提高,集中表现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创造了世界经济发展史上的奇迹,使我国已成为仅次于美国、日本和德国的全球第四大经济体,是近20年来对全球经济增长与发展贡献最大的国家之一。

但是,我国经济迅速崛起的正面与负面效应却是同时发生的。这是因为,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经济增长与发展实际表明,我国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的根本转变基本上没有实现,“粗放型增长方式尚未根本改变”,传统经济发展模式还处于主导地位。从总体上看,这些年来,我国经济保持持续快速高速增长,一直未能摆脱传统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未能克服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产出、低质量、低效益的痼疾。不仅如此,进入21世纪以来,它的弊端日益强化,其粗放程度不断加深。这种“高开采、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利用、低产出、低质量”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在实践中造成了一系列严重的生态问题、社会问题和人的问题,使我国经济在高速增长的同时付出了极高的自然生态代价和人与社会代价,导致今日我国“人―社会―自然”有机整体发展面临着不少突出矛盾和积重难返的严重问题。其体制根源就在于我国初步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没有改变传统经济体制的反生态性与不可持续性的根本缺陷,尚未形成自然、人、社会有机整体和谐协调的可持续体制机制。有几点值得我们重视:

(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建立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上的,是同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紧密结合在一起的,是完全符合社会主义经济的本质属性的。由此决定了两个具有全局意义的根本性转变的根本一致性。因而,从理想状态来说,这两个根本性转变应当是同步运动中协调发展。然而,国际国内的实践已经证明,经济增长和发展方式的根本性转变要比经济体制的根本性转变艰难得多,时间要长得多,是难以达到同步运动的。即使是这样,两者也不应发生逆向运动,至少也应当是同向运动。但是,在我国却出现了逆向运动:一方面,经过近30年的努力,我国初步建立并正在逐步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上完成了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现代的市场经济体制转变,使我国社会生产力获得迅速发展,主要表现为物质生产力的巨大发展,确实是“物”的世界大大发展并增值了。

另一方面,我们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仅未能推进我国经济增长与发展方式转变,而且使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数量扩张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的功能与弊端获得了充分表现,导致自然生态、人身生态、社会生态的全面恶化,以人的生产力和自然生产力的重大牺牲为代价来换取物质生产力增长,确实是“人”的世界贬值和自然的世界的衰败。尤其是我国经济快速高速增长过程中过度的资源消耗,过大的环境污染,过重的生态伤害,使生态资本存量下降与生态赤字扩大同快速积累的经济增长之间严重失衡,经济持续快速高速增长与资源环境生态约束的矛盾加深,极大阻碍着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撇开社会制度而言,无论是资本主义的传统市场经济体制还是社会主义的传统计划经济体制,都属于传统经济体制,它们都是在传统发展观指导下,基本上都是以片面追求GDP的高速增长和物质财富无限增加为目的和动力,并且把实现这一目的视为传统经济体制运行的最高原则。因此,传统市场经济体制和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基本上都是把经济增长建立在贪婪地索取自然资源,大量地消耗资源环境与掠夺生态的基础之上。因而,与传统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传统经济发展模式必然也是“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所以,传统经济体制是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的制度安排与体制保障。10多年来,两个根本性转变逆向运动的事实表明,目前我国初步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未能摆脱传统经济体制的窠臼,也就是说未能克服传统经济体制的局限性:一是不仅未能克服传统经济体制对经济高速以至超高速增长目标的盲目追求,而且还为其提供了某些制度条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年均经济增长为9.6%,从2002年至2007年GDP增长都超过10%;为盲目追求经济高速以至超高速增长的“极端发展主义”盛行提供了实践基础,并与传统经济体制的扩张机制相结合,使我国经济发展没有改变在传统经济体制下,那种数量速度型、外延扩张式的老路。对此,现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缺乏抑制这种盲目数量扩张的制度和机制,显得勉为其难与无能为力。二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中国第二轮工业化与现代化建设,付出了高昂的沉重的代价,目前我国生态环境恶化相当严重,国民收入分配的两极分化现象日益严重,以牺牲生态环境和大多数民众利益为代价换取经济的高增长,经济总量、物质财富的不断增加与城乡差距、贫富差距扩大的矛盾加深,使我们探索的新型工业道路并没有改变我国在传统工业化老路上前行的步伐。对此,现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缺乏克服传统工业化那种牺牲生态环境和大多数人利益的制度和机制,显得无能为力。

(3) 在当今世界,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从总体来看,多数国家的经济发展战略、模式、经济体制及运行机制,都是以生态与经济相脱离为基本特征的,使现代经济运行与发展往往不能反映生态学的真理。因此,传统经济体制的一个根本缺陷,就是以生态与经济的脱离和对立为特征。它不仅没有保障当代人生存与发展的生态环境的制度与机制;更没有为后代人生存与发展留下充分的资源与环境的制度与机制保障,由于在它的运行过程中不能反映生态学的真理,必然引起自然资源的耗竭和环境质量的恶化,在创造经济生产力的同时,削弱生态生产力,使生态资本存量下降,从而导致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可持续性。我国初步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很不完善的一个根本方面,就是没有消除传统经济体制的这个根本缺陷。没有解决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尖锐矛盾问题。在创造经济生产力使我国经济日益富裕的同时,削弱了生态生产力,使我国生态贫困越来越严重。如果说我国的传统计划经济体制是一种资源环境掠夺型的经济体制,那么,我们初步建立的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仍然带有这种传统体制的痕迹,还保留着生态与经济相脱离和对立的特征,实际上是资源环境消耗型的经济体制。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说,它仍然是一种非持续发展的经济体制。美国著名学者R•布朗在《生态经济》一书中批评了主流经济学只是相信市场力量,尊重市场原理而不尊重生态原理,尤其是无视生态可持续性原理,使当今自由市场经济往往不能反映生态学的真理,将会导致现代市场经济崩溃。于是,他引用开发挪威和北海油田的埃索公司前副总裁厄于斯泰因•达勒的看法来表达自己的观点:“中央计划经济崩溃于不让价格表达经济学的真理,自由市场经济则可能崩溃于不让价格表达生态学的真理。”当今人类正在进入生态时代,现代市场经济发展,应当反映生态学的真理,实现环境掠夺型经济体制向环境保护型经济体制的转换,建立起可持续发展经济体制。2 社会主义可持续发展经济体制的理论与实践基础

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的本身,应当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一是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根本转变;二是从市场经济体制向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经济体制的根本转变。这种体制的要义应是基于生态和人文关怀的生态可持续性,从而以生态可持续性原则为基础构建全新的市场经济体制及其现代经济发展模式。这是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客观要求。因此,建立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可持续发展经济体制,实质上是建立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生态市场经济体制。生态市场经济是生态与经济一体化的现代市场经济,反映了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优化生态与经济发展的内在统一。它既是一种全新的经济体制,又是一种全新的经济发展形态。正如有的学者指出的:“从发展趋势上讲,生态市场经济将成为21世纪的主流经济形态”。如果说,现存的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尚未显著表现出超越发达国家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优势;那么,建立社会主义生态市场经济体制有可能是提供这一超越的机会。因此,建立社会主义生态市场经济体制是对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的现实超越与理论超越。是我们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正确方向与战略任务。

(1)从理论上看,生态经济协调可持续发展理论是社会主义可持续发展经济体制的理论基石。

首先,在马克思学说中,自然、人、社会有机整体发展理论,不仅为当今生态经济协调可持续发展理论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而且为生态内生经济发展模式及其经济体制提供了科学依据。这是因为,自然、人、社会有机整体理论,其根本精神在于不是把人类社会生产和生活的各个领域视为分散的和封闭孤立的存在,而是视为自然、人、社会有机整体中的各个要素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有机整体。马克思恩格斯不仅阐明人与自然的不可分割性,而且阐明自然与社会的不可分割性;揭示了客观世界是由天然自然、人工自然、人类社会的各种要素组成的复合系统,这就是自然、人、社会的有机整体。人类文明发展就是自然、人、社会有机整体发展。资本主义文明发展是如此,社会主义文明发展更是如此。科学发展观继承和发展了关于发展的理论,深刻地回答了“发展”与“人”的关系这一核心命题,把人、社会与自然看作一个有机整体,来界定发展的内涵,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视为经济、政治、文化和生态四个基本要素发展构成的整体发展、和谐发展、文明发展。传统经济学的经济体制与经济发展模式理论的根本缺陷就在于,它把经济系统看成为不依赖外部环境,其交换及运动发展只是在经济这个封闭系统的内部进行,因而可以不受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制约而无限增长。这就使得传统经济体制既忽视了自然环境因素又忽视了社会环境因素,并使其本身具有“反生态”和“”的性质,导致经济发展的不可持续性。因此,只有把可持续发展经济体制理论牢固地建立在自然、人、社会有机整体发展理论的基础之上,才能使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生态可持续性和社会可持续性,真正成为生态与经济一体化的社会主义可持续发展经济体制。

其次,生态经济协调可持续发展理论的一个核心理念,就是“生态环境内因论”,这是生态与经济一体化的可持续发展经济体制的一块基石。生态环境内生化可持续发展理论的核心问题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人类生存的自然环境是人的生命的组成部分,是人的身心健康和生态安全的内在因素;另一方面是当今世界系统中生态环境是可持续经济运行与发展的内在要素,对现代经济良性运行与可持续发展起着决定性作用,已成为现代经济增长与发展最重要的、最关键的源泉。因此,生态环境已从现代经济运行与发展的外生变量转化为内生变量,这是生态环境内生可持续发展经济理论的基本结论。这就要求建立社会主义生态市场经济体制必须内在地具有可持续发展的生态机制,使生态环境真正成为现代经济运行与可持续发展的内生要素。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说,建立社会主义生态市场经济体制,就是建立生态内生可持续发展经济体制。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形成生态与经济一体化的可持续发展经济体制。

再次,党的十七大首次把“建设生态文明”的发展理念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上,使我们党最终确立了生态文明是一种独立的崭新的现代文明形态,并要求形成与建设生态文明相适应的“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 要“加快形成可持续发展体制机制”,因此,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其根本点就是要把生态文明发展“模式化”、 “体制化”,形成可持续经济发展模式和与它相适应的可持续经济体制,它们不仅反映经济学的真理,而且反映生态学的真理。

(2)从实践上看,构建社会主义可持续发展经济体制,不仅是我国国情和发展现实的客观要求,而且具有坚实的实践基础。

首先,当今人类文明发展正在进入生态时代,使当今现代经济发展具有三个显著特点:一是经济活动的生态化,二是经济目标的人性化,三是经济形态的知识化(包括信息化)。这三大历史潮流的有机统一,是21世纪现代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希望所在。事实表明,能够适应三大发展趋势有机统一的经济体制,就是生态与经济一体化的可持续发展经济体制,它是一种既符合生态文明发展要求,又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崭新的经济体制。它能够克服传统经济体制的根本缺陷和主要弊端,突出强调经济发展的人文向度和生态向度及其统一性,突显的是人与自然协调和谐和人与人协调和谐的根本精神。因此,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构建社会主义可持续发展经济体制,这才是最根本的经济生态化、人性化、知识化的真谛。

其次,无论在当今世界还是当代中国,良好的生态环境作为现代经济运行与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素,已经成为一种高度稀缺的生活要素和生产要素,严重地制约着现代人类生存和经济社会发展。这种严峻的客观现实决定着构建我国社会主义生态市场经济体制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美国著名生态经济学家戴利、布朗都强调当今世界系统已经完成了“空的世界”向“满的世界”的转变,使现代经济系统的运行与演变已经从物质资本是经济发展制约因素的时代,进入生态资本是经济发展制约因素的时代,因而,世界各国生态系统提供的优良的生态产品越来越稀缺,日益稀缺的生态资本存量日益成为经济发展的基本制约因素。在我国,必要的、良好的生态环境的稀缺程度不仅超过发达国家,而且超过某些发展中国家。可以这样说,我国目前已经完全改变了传统社会主义经济的短缺经济局面,物质资本日益雄厚,经济正在走向富裕。当今中国发展由经济贫困走向经济富裕,既付出了高昂的生态环境代价;又付出了物质财富分配与占有的不公平的代价,从而形成了现代社会主义经济的生态短缺局面。因而,当今中国的发展正在由生态脆弱走向生态贫困。正如一位青年学者所说的:“我国的生态贫困状况相当严重,甚至可以说已成为我国目前乃至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发展的基本特征。”这就迫切要求我们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仅要保障我国不断走向经济富裕,而且要保障逐步消除生态贫困,努力改变当代中国社会主义经济的生态短缺局面。

再次,近几年来,我们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推进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尤其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我们推进由非持续发展经济体制向可持续发展经济体制转变,构建社会主义生态市场经济体制提供了有利条件。在科学发展观统领下,我国正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生态安全型经济社会,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生态化;与此同时,加大了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力度,大力开展生态省建设试点,海南、福建、浙江、江苏、黑龙江、山东、安徽、陕西等开展生态省建设的试点工作,正在进入大规模生态建设和大规模经济建设同步进行与协调发展的新时期;尤其是发展绿色产业,生态农业、生态工业、使生态工业园建设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据报道,目前在广西、辽宁、江苏、山东、天津、新疆、内蒙古、浙江、广东等省市自治区展开了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的试点,覆盖各种传统行业和高科技行业,推动着现有工业园区发展向生态化方向转型,提升工业园区发展的生态化水平,从而加速了我国新型工业化朝着生态化方向发展的进程,展示出生态发展、经济发展、社会发展有机统一的科学发展的广阔前景。现在,建设生态文明已成为我们党的治国理政的新观念,标志着我们党开启了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新航程,一个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新时代正在到来。所有这些表明,生态与经济一体化的可持续发展经济体制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生态内生可持续发展经济模式,是有坚实的、丰富的实践基础的。

3 小 结

如果说,“从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到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是一个新的历史跨越、新的伟大实践,也是一项更加艰巨、更加宏伟的系统工程。”那么创建生态与经济一体化的可持续发展经济体制,作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主攻方向与战略任务,就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一个新的历史跨越,新的伟大实践。德国学者指出:“迄今为止,还没有一个国家拥有一个围绕关注环境而组织的市场经济,德国也不例外。”这就告诉我们,建立生态市场经济体制,在世界上还没有经验可以借鉴。实现由非持续发展经济体制向可持续发展经济体制的转变,不仅要比实现由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更加艰巨、更加复杂,而且要比实现粗放型向集约型增长方式的转变更加艰巨、更加复杂,是非常宏伟的系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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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oretical Thought on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Economic System of Socialism

FANG Shijiao

(Zhongnan University of Economics and Law, Wuhan Hubei 430073, China)

Abstract The fundamental change from the traditional planning economic system to the socialist market economic system has been primely actualized. But the fundamental transformation of economic growth mode in China from extensive to intensive has not yet been realized. There seem to be opposite movements between the former and the latter both of which impact the overall situations. The opposite comes from the fact that the economic system of modern market primely built in China has the same character with the traditional economic system, belonging to a kind of antiecology without basic capacity to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So the market system now in China must be reconstructed into an economic market system of socialism that is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The reconstruction is not lack of theoretical and practicing bedrock for the nonce, but it is still a longrange and formidable systematic project to be done.

第2篇

关键词:市场经济体制;公路运输经济;管理模式

在我国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公路运输经济的发展也在不断的进步。但是在其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由于信息化的发展,市场体制在经济中的作用越来越大。因此,如何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改革公路运输经济的管理模式,进而提高公路运输的经济,提高其管理水平成为其中的重中之重。所以,在现代社会中,创新公路运输经济的管理模式,适应市场经济体制,从而促进公路运输经济的发展。

一、现阶段公路运输经济的发展状况

现阶段中,中国的公路运输经济在不断的发展。由于公路运输存在着运输灵活、成本低以及运输速度快等贴点,在中国的交通运输业中一直占据着重要的地位。所以,在进行公路运输管理模式改革中,利用市场经济体制的优点不断促进公路运输管理模式的改革。随着一带一路的提出和发展,公路运输经济的迎来了新的发展基于。一带一路将中国与中亚、欧洲等国通过陆路运输联系起来,以此加强各个国家之间的经济文化交流。因此,在真阳的状况下,公路运输的管理模式更应该进行改革。在以往的公路运输业的管理中,一般采取落后的理念。在管理方式上,还存在着行政过于干预的管理方式,进而导致管理水平落后,限制公路运输经济的发展。因此,在市场经济的体制下,通过信息化的管理方式,利用市场管理手段,进而促进公路运输经济的发展。

二、市场经济体制对公路运输经济的重要性

1.提高公路运输经济效益。市场体制下,通过信息化的管理和经济调节,能够及时的了解到市场上的公路运输经济发展状况,及时作出相应的措施,进而提高公路运输经济效益。市场经济体制下,通过经济手段,不断感知公路运输市场的变化,以此及时的做出反应。此外,市场经济体制下,可以优化资源配置,进而提高公路运输经济的效益。2.提高公路运输经济的管理水平。市场经济体制下,通过信息化的管理方式,不断提高公路运输经济的管理水平。在现代社会的发展中,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信息化的发展,信息化管理越来越成为一个企业管理的重要方式。而作为现代社会中先进的管理方式,信息化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人力资源成本,提高了企业的经济效益。因此,市场经济体制下,通过经济手段和信息化管理,从而不断提高公路运输经济的管理水平。

三、市场经济体制下优化公路运输经济管理模式的措施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如何优化公路运输经济的管理模式成为现代公路运输也的主要问题。作为现在社会的重要发展方向,信息化是这个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因此,在市场经济体下,利用信息化管理,是优化公路运输经济管理模式的重要措施。那么,下面我就从几个方面对优化公路运输经济的管理模式提出几点可参考的意见。1.加强信息化管理。在现代社会的发展中,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信息化成为这个社会的主流发展方向。因此,优化公路运输经济的管理模式首先要加强公路运输企业的信息化管理。通过信息化管理,在市场经济体制的管理下,优化公路运输行业的资源配置,从而掌握公路运输的市场信息,依靠市场信息从而做出相应的判断。例如,在公路运输企业中,企业可以通过计算机管理系统,将公路运输的数据信息进行系统化管理。然后在进行运输中,可以将公路运输中出现的状况通过信息化进行反馈,以及时得到解决,利于以后公路运输。因此,通过加强信息化管理,利用市场经济体制,让公路运输经济更加灵活,进而促进公路运输经济的管理模式的改革。2.提高管理人员的信息化水平。提高管理人员的信息化水平,从而促进公路运输经济的管理模式的改革。通过提高管理人员的信息化上水平,让工作人员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进而不断促进公路运输经济管理模式的改革。一方面公路运输企业要在企业内部设立专门的信息化培训机构,通过对管理人员不间断的进行信息化素质的培训,进而提高管理人员的信息化管理水平。另一方面,公路运输企业要不断的引进外来先进的管理人员,不断加强对人才的管理。此外,公路运输部门要不断的与其他企业进行交流合作,双方通过取长补短,不断加强双方的合作和实力,进而不断提高公路运输的管理水平。因此,通过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信息化管理人才,从而优化公路运输的管理模式,促进公路运输经济的发展。3.管理手段以经济手段为主,以行政手段为辅。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优化公路运输经济的管理模式,要要以经济手段为主,以行政手段为辅。市场经济的主要特征就是以市场调节为主,通过经济的手段对市场资源进行配置。因此,在市场体制下要优化公路运输经济的管理模式,就要减少行政干预,以经济手段调节为主。例如,在进行公路运输管理时,可以将公路运输的目的地以及市场上的信息进行整合,以判断市场中公路运输的状况,进而调整公路运输的对策。此外,公路运输部门要对公路运输进行调节,明确责任落实,减少公路运输部门的行政干预。所以,在公路运输经济中,公路运输部门要通过经济调节的手段,让公路运输适应市场的发展,进而优化公路运输经济的管理模式,促进公路运输经济的发展。

四、结语

综上所述,市场经济体制在现今的社会中对经济的发展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在科学技术迅速发展的今天,公路运输经济的管理水平也随之改变。市场经济体制的主要特征主要是通过市场进行调节,管理手段以经济手段为主,以行政手段为辅。在市场体制下,公路运输通过信息化管理,提高管理人员的信息化水平,进而不断创新公路运输的管理水平,优化公路运输经济的结构,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公路运输经济的经济效益。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公路运输通过自身的优势,不断创新自己的管理模式,进而不断促进公路运输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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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

中国在经济领域内的很长一段时间都存在诚信缺失现象,而且这种现象一直在蔓延,影响了社会的良好风气和良好秩序。某些人通过虚假、欺诈以及虚夸的方式获得财富,在经济活动中,这些人缺乏诚信但在某种程度上获得了成功,这种活动潜移默化地影响到其他人的心理,进而使诚信缺失现象在社会中越来越普遍。对他人的怀疑代表了诚信缺失的开始,而且这种现象在经济生活当中不断蔓延,人们开始习惯社会上那些诚信缺失的经济活动,在进行了长时间的诚信缺失的经济活动后,人们适应了那些活动,并把自己的眼光放于那些人的某种程度的成功方面,对于某些不正常的行为不以为然,最终导致经济活动中出现诚信缺失现象,破坏了社会风气。我们进行改革的前提是肯定个人的利益,也尊重个人的利益,这无形中增长了人们的财富欲,不会再受到制度方面以及道义方面的约束,人们开始满怀热忱地开展致富事业,价值取向也在不断地发生变化,不再重视传统的社会价值,而是更加重视个体价值的获得。这是一种不正常的现象,会导致社会的道德水平整体下降,从而也会造成经济诚信的缺失。

2不完善的政治经济体制

从自然经济过渡到计划经济,再从计划经济转变为市场经济,整个发展过程对于中国来说其实并不长,虽然经济体制不断地发生变化,但是原来的计划经济体制所特有的因素还是会影响到新类型的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中国目前正处于转型时期,不再是传统社会,而是向现代社会迈进,社会在经济、政治以及法律方面还有很多的不足之处,还需要不断地进行完善。而这个过程当中出现的各种现象,会影响到人们原来的诚信道德理念,落后的道德规范、原则遭到了破坏,但是可以适应社会的、新的诚信道德理念却还没有构建完成,正是这种道德真空时期的存在,才让整个社会缺少诚信。想要建立市场经济体制,最重要的就是订立市场经济契约,其支撑了现代市场经济。所以,现代市场经济可以看成是契约经济。虽然法律可以对契约进行约束,但是法律却不可能准确地预见事物的发展,并且提前进行制约,只能从外在的角度保障契约,而真正可以保障契约的是经济活动当中的诚信。

3社会政治经济体制的不完善性

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起步晚、发展缓慢、发展时间短,从中国封建社会的自然经济到社会改造时期的计划经济,在这一路的改革前进中,对计划经济的影响因素依然存在于当今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体制中,因此,我国的社会政治经济体制的缺陷需要逐步完善。我国目前正处于转型阶段,由传统向现代的快速转型,使我国的社会政治经济体制中的不完善性逐渐凸显。对此产生的不良结果影响着人们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往的诚信原则被破坏,然而现在的道德规范却还没有真正形成,这种现象的出现易造成社会道德危机。若想建立完善的社会经济政治体制,必须以建立市场诚信条约为前提,它是完善社会政治经济体制缺陷的保证,同样也是社会政治经济体制的灵魂。改革开放使我国政治经济运行机制发生了历史性变化,实现了由商品匮乏的卖方市场向产品丰富的买方市场的转变,实现了由封闭半封闭的经济向多层次、全方位开放的经济转变,因此,当代的社会政治经济体制需要一定的束缚,而建立市场诚信条约正好符合这一需求,为其完善提供一种保障。诚信是道德规范的基础,是政治经济体制完善发展的基础。市场经济必然建立在对投资者和市场经济参与者的私权保障的基础上,没有诚信法制保障的经济社会自由就不可能建立市场经济体制。

4加强诚信道德建设,完善市场经济体制

4.1建立政策法规,完善市场监督机制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是必不可少的,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统一的、开放的,在独立自主的基础上壮大社会主义经济,必须要建设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即最重要的是诚信道德建设。目前,有人为满足自身的利益需求,在利用社会政治经济体制的缺陷性制造市场失信,这种现象的屡次发生,严重破坏了我国的诚信道德规范和建设。因此,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必须要建立完善的政策法规,完善市场监督机制,弥补这一缺陷,为建设我国的市场政治经济体制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让人们在市场交易行为中注重自己的言行,信守承诺。除此之外,还应该积极建立企业和消费者两者之间的信用体系,为建立健全的国家信用体系奠定坚实的基础。市场经济体制具有一个非常基本的特征,即交易普遍性,然而这一重要特征为降低交易成本提供了很好的条件。同时,必须加强诚信道德建设,诚信是一种价值,为建设社会政治经济体制提供保障。

4.2完善市场经济体制,优化经济诚信环境市场经济是以信用为纽带而建立起来的经济关系,这种经济关系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经济关系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市场经济的运行有其独特的内在机制和法则,它不仅需要法则来规制和保障,而且这种经济关系还必须建立在诚实信用的基础之上。日益扩展的市场经济关系逐步构建了彼此相连、互为制约的信用关系链条,这种信用关系链条也维系着复杂的交换关系和有序的市场秩序。从一定的意义上说,没有优化经济诚信环境,等价交换和市场秩序就无从谈起。只有市场主体能够自觉维护其信用制度,才能保证信用关系的稳定性,减少信用风险,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益。没有红绿灯,城市的交通就会陷入混乱;没有诚信,市场经济秩序更是无法想象。必须要知道市场经济本身也是一种法制经济,用法律来规范调节和维护市场经济体制,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有利于市场经济的良性运行。同时,要加强对市场主体诚信行为的监督,形成各种有效的市场机制,引导市场主体建立自己的诚信意识和诚信品牌,形成正确的诚信观念。因此,我们必须善于使用诚信道德的武器,同种种破坏信用的违法乃至犯罪行为进行坚决的斗争,以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健康发展。

第4篇

[论文摘要]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是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纲领性文件。《决定》提出了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和任务,指明了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在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上有许多突破与创新。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是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的基础上形成的,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纲领,在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许多方面都有所突破与创新。这些突破与创新,对我们顺利完成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明确了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任务与目标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总结了党的十四大以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经验,提出了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任务和目标,明确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内容。

《决定》指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是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增强企业的活力和竞争力,健全国家宏观调控,完善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体制保证。主要任务是:“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建立有利于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体制;形成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机制;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完善宏观调控体系、行政管理体制、经济法律制度;健全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建立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机制。”《决定》明确了制度、体制、机制的建立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的地位,表明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认识已经从基本框架深入到了基本内容,实现了从形式到内容的有机统一。

二、提出了发展的“统筹性”,形成了新的社会主义发展观

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和全面进步是我们党的一贯主张。这就是说,我们强调的发展不仅仅是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而且是增进全体人民的福祉;不仅仅是推动生产力快速发展,而且是实现社会和谐和全面的进步。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坚持和强调了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把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构建在“统筹”的基础上,强调: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遵循“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

统筹就是兼顾,就是不放弃任何一个方面和领域,协调好改革进程中的各种利益关系,实现所有领域和所有地区的共同发展和共同进步。在统筹的基础上实现全面发展,在全面发展中贯彻统筹的观念和理念。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同稳定的关系,在深化改革和不断扩大对外开放的基础上,实现并促进经济、政治和文化,东部地区、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协调发展与可持续发展。《决定》提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筹性”,丰富了发展的内涵,从而形成了全新的发展观。

三、提出股份制是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

党的十五大指出: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要努力寻找能够极大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实现形式。一切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都可以大胆利用。并对股份制给予了很高的评价,强调:股份制是现代企业的一种资本组织形式,有利于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社会主义也可以用。这就在股份制与公有制之间搭起了畅通的桥梁。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进一步肯定了股份制在公有制实现中的地位,而且把它看成是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指出:要适应经济市场化不断发展的趋势,进一步增强公有制经济的活力,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的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

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一方面,标志着我们对股份制的认识更加深刻,更加与时俱进;另一方面,国有企业将加大股份制改造的力度,绝大多数国有企业将走向股份化,国有资产的战略性调整将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造也将进入内涵建设阶段,逐步形成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管理者之间相互制衡的完善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四、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和作用予以科学定位

改革开放以来,非公有制经济逐渐进入社会经济领域,成为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和“重要补充”。党的十五大恢复了非公有制经济的本来面目,解决了非公有制经济的归属问题,承认它是不同于公有制经济的“其他所有制经济”,强调“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但非公有制经济进入的范围和领域仍然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肯定了非公有制经济在社会主义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并给以非公有制经济与公有制经济同样的身份和待遇,允许非公有制经济进入各个行业和领域,鼓励、支持和引导其发展壮大。《决定》指出:“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是促进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清理和修订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消除体制性障碍。放宽市场准入,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非公有制企业在投融资、税收、土地使用和对外贸易等方面,与其他企业享受同等待遇。”

非公有制经济不但与公有制经济处于平等的地位,而且享有同样的权利和同等的待遇,使人们更加明确:非公有制经济不仅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是社会主义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它的存在和发展必将为我国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使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都得到充分涌流。

五、明确了产权的含义和现代产权制度的特征

产权明晰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一个重要特征。但何为产权,则是理论界一直争论的问题。可以说,产权的含义不明确是制约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理论问题之一。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从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角度,详细阐述了产权的含义及现代产权制度的特征。

《决定》指出:“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和主要内容,包括物权、债权、股权和知识产权等各类财产权。”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必须建立完善的现代产权制度。现代产权制度具有“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等主要特征。

明确了产权的含义和现代产权制度的特征,有利于解决和明确以产权为核心的各种权利归属问题,既维护公有财产权,巩固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也保护私有财产权,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加快各类资本的流动和重组,推动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有利于确定和明确各类资产所有者的主体地位,真正体现出谁投资、谁决策、谁受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使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各项权利都得到保护和保障,增强企业和公众创业创新的动力,形成良好的信用基础和市场秩序,加速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第5篇

关键词:重大突破;本质特征;问题根本;主线与路线图

中图分类号:F713.5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12-000-01

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实际上就是要处理好在资源配置中是市场还是政府起决定性作用的问题。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这一论断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一、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是党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认识的重大突破

从党的十四大确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目标”以来,在20多年时间里,我们党对政府和市场究竟是什么样的关系,一直在根据实践的拓展和认识的深化寻找科学定位。党的十五大提出“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党的十六大提出“在更大程度上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党的十七大提出“从制度上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党的十提出“更大程度更广范围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的作用”。可以看出,我们对政府和市场关系的认识在不断深化、不断成熟。

从“基础性”到“决定性”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最大亮点,是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重大创新。这是我党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内涵“质”的提升,是思想解放的重大突破。这将成为我国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以及引领其他领域改革的基本方针。与党的十四大提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比,“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论断具有同等重要的历史地位,也将发挥同样的巨大作用,极大地解放思想、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给我国再争取一个更好的改革红利期,助推我国“两个一百年目标”和“中国梦”的实现。

二、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抓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本质特征

理论和实践都已证明,市场配置资源最有效率,市场决定资源配置是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同样需要遵循这一基本规律。“基础性”作用给人的感觉是:在市场之上还有一种力量在配置资源,那种力量就只能是政府。同时,过去我们对宏观调控也有扩大化的理解,仿佛宏观调控就是政府配置资源,干预经济活动。党的十四大以来,对市场与政府的关系问题在表述上虽然有所调整,但那主要是对市场作用在范围和程度上的加强,只是在“量”上的调整,没有质的变化。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抓住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最深层次、最本质的问题。“决定性”作用的意思是,其他力量只能是影响和引导资源配置,但决定者不是别的,只有市场。

三、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抓住了我国现实经济问题的根本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建立,但在很多方面还很不完善。其中核心的问题是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过多,不合理的干预太多。“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是通过竞争性的市场体系实现的。目前我国市场体制中最主要的缺陷,集中表现在政府为主导来配置资源,政府过多而广泛的行政干预、深度介入微观经济活动及国有大企业的行政垄断,压制了企业作为市场主体、技术创新主体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发展中出现的产能过剩、城市病、耕地占用过多、地方债风险、生态环境破坏等,很大程度上都与政府过多干预有关,与地方政府推动下的盲目投资有关。

国有企业在国民生产总值中已不占有优势,但是,国有企业在很多重要行业中的垄断地位不但没有减弱,反而有所加强,相当一部分国有企业保持着政府赋予的行政垄断权力,这使市场失去了充分竞争性质,难于发挥其有效配置资源和形成激励机制的作用。要建设竞争性市场体系,需要建立和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我们已经选择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而市场决定资源配置又是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主要内涵、一般规律,就要解放思想,破除理论障碍,在理论上承认这一规律,在实践上遵循这一规律。“基础性”作用改为“决定性”作用,绝不是否定或弱化政府作用,在现代经济中,市场和政府的作用同样重要,没有市场或没有政府,经济发展都会孤掌难鸣。要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没有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不行,没有政府的作用同样也不行。因此,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在资源配置上,政府是引导和影响资源配置,而不是直接配置资源。只有界定好政府的职能和作用,政府不越位,才能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才能解决目前政府职能越位、缺位和不到位的问题。

四、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明确了未来经济体制改革的主线和路线图

经济体制要全面深化改革,必须要选择改革的突破口、重点。人们对此曾有过很多讨论,有人认为是财税体制,有人认为是金融体制,有人认为是土地制度等等。这些改革无疑都是十分重要的,但是,如果我们在理论和实践上停留在原有的水平上,并据此设计各领域的经济体制,那不可能有质的变化和飞跃。我们要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加快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加快完善开放型经济体系,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推动经济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把市场起“决定性”作用,作为改革的突破口和路线图,基本经济制度的完善、市场体系的完善、政府职能的转变,宏观调控、财税、金融、土地制度、生态文明等方面的改革,都要以此为标尺,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对经济体制的改革进行“顶层设计”。并以此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主线,改革的原则和检验尺度。

第6篇

生态市场经济体制是生态与经济一体化的现代市场经济体制。它既是一种新的经济体制,又是一种新的经济形态。它是在可持续发展观和可持续发展经济观指导下,克服传统经济体制的根本缺陷和主要弊端的基础上形成的,是一种符合生态文明发展观要求的崭新的经济体制。它的运行是要把现代经济社会发展转移到良性的生态循环和经济循环的轨道上来,实现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相互协调与可持续发展[3]348~349。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生态市场经济体制,必须要建立和完善能够体现生态价值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传统的市场经济体制最大的弊端是它破坏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并会导致社会内部严重的两极分化。要避免传统的市场经济体制对生态环境和公共性自然资源的破坏与浪费,就必须改变自然资源不能反映市场价格的制度安排,使生态产品具有相应的价格,以实现生态经济建设者的利益补偿。该制度的重点应该包括[5]11:一是建立真实反映资源稀缺程度、市场供求关系、环境损害成本的价格机制。目前,我国资源性产品(石油、天然气、水、土地、电力、煤炭)价格大多数由政府控制,整体价格偏低,没有真实地反映市场的供求。不但难以对地方政府和企业起到节约使用资源的激励与约束作用,反而由此产生了大量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问题。建立科学合理的产品价格机制,本质上就是建立一个资源产品价格反映资源稀缺和环境成本的机制。这种价格机制要求尽快明确政府职能,建立合理的政府补偿机制。通过完善资源价格体系结构,将资源自身的价值、开采成本、环境代价等均纳入资源价格体系,为资源有偿使用的实施提供制度保障。二是加快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改革,建立边界清晰、权能健全、流转顺畅的生态资源资产的产权制度。自然资源产权界定及产权关系不明晰,容易导致因争夺资源而发生冲突,破坏资源矿产;容易导致资源的流失和生态环境的破坏。因此,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生态空间进行统一确权登记,形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产产权制度[6]。三是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生态补偿机制是这样一种经济制度:通过制度创新实行生态保护外部性的内部化,让生态“受益者”付费;通过体制创新增强生态产品的生产能力;通过机制创新激励投资者从事生态投资,建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化机制。这一制度的实施,既离不开市场机制,又离不开政府的强制力和执行力。因此,必须按照责、权、利相统一、共建共享、政府引导与市场调控相结合和因地制宜积极创新的原则,完善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补偿长效机制,推动区域间建立横向生态补偿制度。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生态市场经济体制,既要反映中国国情、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和社会主义经济本质,又要体现可持续发展经济体制的一般性。我国的基本国情:生态环境严峻、资源匮乏、社会环境问题严重,这迫使我们不得不加快进入生态市场经济社会。自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陆续提出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和谐社会,倡导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最近又提出实现中国梦。政府提倡的这些问题,正是我国当前最严峻从而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因此,我们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努力朝着可持续发展经济体制迈进。可持续发展经济体制的本质特征就是生态与经济相结合,生态与经济一体化,生态凌驾于经济之上,生态系统为人类提供的服务有时可能比为我们提供的产品更有价值。从长远发展趋势来看,生态经济将成为21世纪的主流经济形态。这种新经济形态的运行过程能够保证:坚决反对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去谋求发展;坚决反对以牺牲当前的发展去危害长远的发展;坚决反对用局部的发展去损害整体的发展;坚决反对用自身的发展去剥夺他人的发展。在新的生态市场经济体制下,能够实现人类自身价值和自然界价值的统一,当代人的发展权和后代人发展权的统一;能够实现“生态—经济—社会”三维复合系统的协调发展[7]。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生态市场经济体制,不仅要把物质文明建设纳入社会主义生态市场经济轨道,而且要把生态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纳入社会主义生态市场经济轨道;不仅要把经济系统中的全部经济社会生产与再生产纳入社会主义生态市场经济轨道,而且要把生态系统中某些自然生态生产与再生产纳入社会主义生态市场经济轨道。党的十总部署,明确提出要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这样,我们要建构的社会主义生态市场经济体制,不是孤立地建立在经济系统的生产和再生产领域的经济体制;而必须是建立在能够使“五大建设”协调发展的经济体制,强调“五大建设”均衡发展、可持续发展和以人为本的生态市场经济体制。

2建立能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有机统一和最佳结合的生态经济制度制度是由正式约束、非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共同构成的。生态经济制度建设必须遵循生态学原理,特别关注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工业文明的发展目标是单纯追求GDP,用消灭生态价值来创造经济价值,在获得最大量经济效益的同时,毁灭了巨大的生态价值。整个社会的生产和再生产过程,始终是以大量消耗自然资源和经济资源,达到尽可能地更多的自然资源转化为物质产品的目的。人们把追求经济效益作为唯一目标,忽视生态上的要求,这种在生态上的巨大缺陷不仅不能实现经济增长或经济发展与可持续性的有机统一;而且造成了当今巨大的生态危机,更谈不上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和最佳结合。伴随着人类对工业文明的反思,人类要摆脱这场生态危机,呼唤一场文明形态的全面变革。这场变革就是生态文明的转型,以生态文明取代工业文明成为人类历史发展不可逆转的必然选择。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们党对生态环境问题日益重视。理论界和社会各界开始对人口、资源、环境等问题进行新的思考,政府也积极采取各种措施推动环境保护及生态文明建设。1983年,环境保护被确立为我国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环境保护观念开始深入人心。到2007年,建设生态文明写进党的十七大报告,我们党开始将生态文明建设列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点要求,并提出要使“生态文明观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文明建设已经上升为执政党治国理政的重要战略组成部分。党的十将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到更高的战略层面,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并列。生态文明战略地位的提升,体现了党对生态文明建设认识不断深化,生态文明建设实践在不断深入,建设生态文明自觉性在不断增强。同时,党的十报告还提出:“努力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的崭新概念,将生态文明提升到了人类社会发展的一个特定时代的高度。站在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这样一个高度,我们清楚地知道,生态文明新时代应该具有以下本质特征:(1)生态时代不仅是人与自然环境的协调发展,而且是人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这两种发展关系是相互依赖、互相制约、互相作用的有机统一;(2)生态时代的人与自然环境的协调关系是人与社会的社会关系,人与社会环境的协调关系是人与人的生产关系;(3)人与自然的协调关系,是生态时代的自然属性,人与人的协调关系,是生态时代的社会属性。这两种属性的有机统一,构成了生态时代的本质,这两种属性的协调发展,形成了生态时代的自然史和人类史,并推动生态文明从低级向高级不断发展。因此,生态时代的本质特征,就是把现代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转移到良性的生态循环和经济循环的轨道上来,使人、社会与自然重新成为有机统一体,实现生态与经济协调与可持续发展[8]。在生态文明的新时代里,我们要以“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为目标。要想给我们子孙后代留下更蓝的天、更绿的地、更青的山、更净的水,我们必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党的十报告提出的明确要求。坚持生态立国的基本国策,坚持生态优先发展的战略方针,这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政策和根本方针,是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有机统一和最佳结合的生态经济制度。生态经济是一种与地球的生态系统保持和谐关系的经济,是人们在为实现自身利益努力的同时,将更加关注生态利益、社会利益和他人利益。生态市场经济是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相统一、相结合的经济,能够正确反映生态系统的商品和服务的价值和全部成本,能够有效地克服传统市场经济发展中不顾社会成本、环境代价而一味追求经济效益的缺点,使发展经济、保护环境、优化生态辩证统一起来并实现三者协调发展。因此,贯彻和落实“生态立国”的基本国策和生态经济优先发展的根本方针,其实质就是经济社会活动全过程的生态化变革,其目的就是生态与经济一体化的整合过程[5]11。

3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

第7篇

内容摘要:市场经济体制创新是发展循环经济的客观要求。要进行现代企业制度创新,为发展循环经济构建微观基础,进行产业结构调整机制创新,促进产业结构的高级化、知识化和生态化,深化政府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资源市场,完善市场经济法制建设,构建循环经济法律法规体系,推动循环经济发展,建设节约型社会。

关键词:循环经济 体制创新 可持续发展

目前,由于生态思想和生态意识的逐步普及,以及对人类文明发展进程日益深刻的理解,社会经济发展正在经历着一场前所未有的变革,循环经济作为一股全球化的发展浪潮,在国际社会形成了广泛的共识和影响,全球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都按照发展循环经济、构建循环型社会的目标进行设计和建设。然而,循环经济作为人类对在传统市场经济体制下难以为继的传统发展模式反思后的创新,是一种全新的生产力形态。循环经济是以物质能量梯次和闭路循环为特征,把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生态设计和可持续消费等融为一体,运用生态学规律来指导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它强调最有效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表现为“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经济增长方式,做到生产和消费“污染排放最小化、废物资源化和无害化”,以最小成本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从而实现经济增长与社会进步的全面协调发展。而传统的市场经济体制内涵有一个先天的重大缺陷,即传统的市场机制在大多数生态环境资源配置中“失灵”,致使资源环境保护和生态环境建设成为它难以奏效的领域,扭曲了追求人类自身价值与自然界价值的有机统一,破坏了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因此,人类要发展循环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对传统市场经济进行体制创新,构建一种新的制度框架,对人与自然的关系和人类社会生产关系进行新的制度安排。这种新的制度框架的核心是要将生态环境作为一种生产要素进行新的规制管理,纳入市场运行机制之中,重新调整社会利益分配关系,使经济系统和谐地纳入自然生态系统中,实现经济发展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

进行市场经济体制创新是发展循环经济的客观要求

(一)传统市场经济体制下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可持续性

经济发展的实践已经证明:市场经济体制是人类社会最有效的资源配置方式,它通过利益导向、供求变动、价格涨跌优胜劣汰及风险约束的连锁互动,作用于各经济主体,规范其经济行为,并在客观上促使参与经济活动的各要素合理流动、优化资源配置,使整个社会经济运转趋于有序和高效,从而推动社会经济高速增长。然而经济的高速增长并不能掩盖资源枯竭、环境恶化、生态失调、人口膨胀、粮食不足、生活质量下降的严酷现实。其根本原因就在于传统市场经济体制会内生出非持续性的、非生态化的经济增长。

从市场经济本身来看,存在固有的缺陷即市场失灵。所谓市场失灵,意指维持合乎需要的活动或停止不合需要的活动,其价格――市场制度偏离理想化状态,致使市场对资源的配置出现低效率。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即外部性和公共物品。特别是对于生态环境资源这样兼具经济特征与社会特征、市场特征与公益特征的事物,必然存在市场失灵。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增长、以危害长远发展为代价换取当前发展、以损害全局利益为代价换取局部利益、以剥夺他人的发展资源为代价换取自身的发展,必然失去健全的生态基础和协调的经济关系从而内生出不可持续的经济增长。

在微观层次上,微观主体的“经济人”本能往往导致了他们只追求自身和“小集团”的经济利益及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可持续。经济主体行为市场化条件下,从作为资本职能执行主体―企业的本性来说,其最大特征是追求利润最大化。微观主体的“经济人”本能往往导致了他们只追求自身和“小集团”的经济利益而忽视甚至损害宏观的社会效益,尤其是因此而引发的资源环境领域的“市场失灵”。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本所有者免费利用被认为是“取之不尽”的人类公共环境和公共资源,并不断把它转换成更多的资本,生态环境的免费使用换取的物质利益主要被资本所有者占有。在这种非市场化的资源环境配置以及资本的“自然本能”的促使下,自然就在整个社会范围内形成了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低产出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

(二)市场经济体制创新是发展循环经济的客观要求

循环经济作为一种全新的社会经济发展模式,就是按照生态规律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和环境容量,实现经济活动的生态化转向,形成“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物质反复循环流动的过程,在生产加工和消费过程中基本上不产生或者只产生很少的废弃物,从而从根本上消解长期以来环境与发展之间的尖锐冲突。因此,发展循环经济,构建循环型社会已经成为国际社会的广泛共识和必然选择。然而传统的市场经济体制因其制度本身的不可持续性,致使生态存量下降而导致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可持续。因此,在市场经济环境条件下,要推动循环经济的发展,就必须实施市场经济体制创新。

这种市场经济体制能实现生态和经济发展协调一体化,能为经济增长的集约化和生态化的有机结合提供制度保障。这种市场经济体制一方面通过政府命令和法律引入,构建全新的以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为核心的利益机制,抑制企业过度滥用资源的欲望,加大对资源使用行为的制度制约范围与程度,明确企业对环境和资源保护的法律责任。通过制度创新,制定切实可行的激励措施,推进循环经济企业的发展,把生态环境保护的外部效益内部化,对环境治理和资源再造的行为给予各种可能的政策支持,以形成良性的激励机制。另一方面,这种市场经济体制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资源配置作用,通过正确反映资源环境稀缺程度的价值信号和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消除资源环境利用方式的不合理和微观主体内部效率低下引起的生态代价和社会成本问题,实现生态、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获得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建立循环型社会。

发展循环经济的市场经济体制创新思考

(一)进行现代企业制度创新

从循环经济发展观来看,现代企业不仅仅是一个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微观经济实体,同时还是一个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现代经济发展的生态基础和保障消费者利益的生态经济实体。换言之,适应循环经济发展观要求的现代企业,不仅是一个“经济人”,同时还是一个“社会人”和“生态人”。为此,应当进行企业循环经济管理制度创新,推进企业发展的转型。这种新型的企业管理制度运作的主线不仅包括协调企业生产经营诸环节的人与人的关系、人与物的关系,同时也注重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将自然生态环境及其保护与优化视为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基础条件。这就要求企业从根本上改变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的资源经济模式,通过企业投入的知识化和管理的知识化,使现代企业逐步从主要依靠物资资源投入转向主要依靠知识要素的投入、生产、分配和应用;从传统的“末端治理”的管理模式转向清洁生产的全过程控制模式,最大限度地减少原材料和能源的消耗、进行资源再利用的转化、减少污染物排放,从而逐步形成资源节约、生态优化的企业循环经济管理制度。注重人力资本投入,注重知识价值,建立人本管理理念,主动承担企业的社会责任,树立形象也是竞争力的理念,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并重。只有以这样的经营和管理理念指导企业的生产经营,才能从根本上改变传统的企业外部不经济性生产经营管理方式,实现企业内部经济性和外部经济性的有机结合与协调统一,从而适应循环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

(二)进行产业结构调整机制创新

产业结构的高度化与合理化是一个动态过程,它反映了产业结构演变的内在规律,但这种所谓“规律”只是其动态演进的一般轨迹,具体到每个国家或地区,以及同一国家或地区的不同发展时期,产业结构往往离不开政府的宏观调控,即使在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亦不例外。政府实施产业政策的目的在于,引导并促进产业结构沿着合理化的轨迹前进。引导传统农业从化学农业、石油农业走向以生态为基础、以科技为先导的可持续农业;引导传统工业从重污染的黑色工业走向清洁生产的绿色工业。为了使我国的产业结构适应循环经济发展的需要,首先要进行产业间科技扩散机制的创新,引导传统产业运用新技术进行改造,使其改变主要依靠要素投入的增加来推动经济增长的资源密集型模式,通过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提升其技术含量,走向技术密集化、知识化和生态化的发展道路;其次要加快人力资本投资体制创新,营造有利于人力投资和鼓励人才合理流动的市场环境,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刺激新知识、新技术的生产和扩散,大力发展高技术产业,促进整个产业结构的高度化;最后,制定并实施有利于环境产业发展的产业政策及激励机制,大力发展环境产业。世界经合组织研究表明,建立在循环经济理念基础之上的环境产业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与信息技术、生物技术并列为当代最具发展潜力的三大领域,将成为21世纪世界性的主导产业之一。循环经济通过开发利用再生资源、延伸产业链可以开辟新的生产领域,为经济发展创造新的增长点和利润源。

(三)建立健全资源市场

由于我国的市场体系不完善,资源没有市场化,而作为一种自然财富,因而被随意滥用。为了克服这种现象,必须建立健全资源市场。通过资源市场将资源纳入市场体系,受市场规则约束,使外部效应内部化。具体做法是:首先,明确界定资源的产权。产权明确是形成市场交易的前提,没有明确界定产权,而建立资源市场是根本不可能的。因而在建立健全资源市场之前,先要界定产权,运用一系列制度来明确环境资源要素的归属,使明确界定的产权受到法律的保护;其次,建立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由于资源环境无价或价格过低过分背离资源价值,使资源恶化现象得不到彻底根治。因此在建立健全资源市场的过程中,要建立有偿使用制度,给资源环境赋予价格因子,通过价格因子来达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环境的有效保护;最后,实行部分资源的有偿转让。在资源产权得到明确界定,价格被确定的基础上,使资源环境的产权能被转让,使资源被用到最有价值的用途上去。

(四)深化政府管理体制改革

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主要是由生产要素产权主体通过市场运作来进行的,但又需要政府强力地推动、引导、协调和调控,所以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生产要素配置作用的同时,需要政府的干预。我们要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更是要求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与社会主义国家的宏观调控的高度统一。为了在更大程度上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必须划分市场和政府的合理界限,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着力解决政府“越位、缺位、错位”的问题,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生产要素流动和配置的直接干预,切实保障市场主体的产权和生产经营自。需要政府干预的方面也要规范化、制度化、透明化,健全监督机制,防止,消除寻租的体制根源。从发展循环经济的角度看,法律法规体系的健全,可以分成三个层面:第一层面为基础层,构建促进建立循环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基本法;第二层面是综合性法律,如与固体废弃物管理和公共清洁管理、促进资源有效利用、环境保护等方面;第三层面是根据各种产品的性质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制定绿色消费、绿色采购法律法规,着手构建容器与包装、家用电器、建筑材料、食品等分类回收法规,建立健全废物回收制度。现阶段的立法重点应放在第二、第三层面,逐级展开,逐层推动,逐步完善,建设循环型社会。

参考文献:

1.解振华.关于循环经济理论与政策的思考[N].光明日报,2003-11-03(B4)

2.徐嵩龄.循环经济的理论平台和实验平台[N].光明日报,2004-01-06(B4)

3.莱斯特•布朗[美]. 余慕鸿,吴易明,杨莉等.环境经济革命[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9

4.牛桂敏.循环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选择[J].求是,2003(2)

5.齐建国.关于循环经济理论与政策的思考[J].经济纵横,2004(2)

第8篇

关键词:渐进改革 增量改革 摩擦成本 实施成本

一、我国渐进改革的显著特点

(一)“渐进改革”概括了我国市场主体的培育过程

在我国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换过程中,市场主体的逐渐培育过程,包括新的市场主体――个体经济、三资企业、私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等的逐渐改造都是一个渐进的过程。

(二)“渐进改革”概括了我国市场机制的培育过程

在我国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换的过程中,市场机制的逐渐培育过程,如先后引入了动力机制、竞争机制、供求机制、价格机制等,直至建立起市场定价机制,都是循序渐进的过程。

(三)“渐进改革”概括了我国的双轨制做法

“渐进改革”概括了我国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换过程中一系列双轨制做法,如所有制双轨制、价格双轨制、决策双轨制、用工双轨制等。双轨制表明了我国改革的渐进性质,准确刻画了我国改革的重要特点和优点。

(四)“渐进改革”概括了我国社会制度完善的量变态势

我国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换过程中,社会主义制度的完善呈现出渐进的量变态势。渐进式改革,在社会主义宪法制度约束下完成了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

(五)“渐进改革”概括了我国改革的局部推动特征

我国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改革通过局部逐渐推进,如先农村后城市,先特区后沿海、再内地,先微观后宏观,先经济后政治等。

二、我国渐进改革的动因

(一)市场经济改革的目标是在社会主义这一基本前提下确定的

斯坦利・费舍尔认为,一个典型的进行改革的经济必须在六大领域做出重大变革:即宏观经济稳定化、价格自由化与市场改革、企业改革、贸易自由化与货币自由兑换、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创立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法律与制度框架。同时大部分经济学家普遍认为这六大变革是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上的,因此实行私有化成为一些国家改革的重要方面。基于此,原苏联东欧各国的改革都走向了以私有制为基础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路线,而我国的市场经济改革在目标上与这些国家显然不同。

我国的经济改革始终是以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作为市场经济改革的政治基础和依托。尽管我国是在改革进行10余年后,即1992年才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一改革目标,但在此之前各阶段的实际改革都是在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基础上运用市场机制,发挥市场对经济的基础性调节作用。从本质来讲,这一主线没有改变过。从党的提出改革到“计划经济为主,市场体调节为辅”,再到“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以及“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和“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直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最终确立,只不过反映了对改革目标不同程度的认知过程。因此我国的改革是在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前提下,不断嵌入和加强市场机制的作用范围,是市场逐步在社会主义经济中“到位”的过程。这种制约决定了我国的经济制度改革只能选择渐进道路。

(二)经济制度的制约决定了渐进改革的道路

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重要特征,即发展生产力和达到共同富裕,需要以按劳分配和公有制为条件。改革实践证明,实现公有制和市场经济的有机结合,并在市场配置资源、调节经济运行的基础上,实现社会各阶层之间、地区之间的共同富裕目标,恰恰是目前我国改革的重点和难点所在。从改革的具体措施看,由于我国的改革是在社会主义生产关系自我调整和完善的基础上进行的,因而在具体改革中,必须面对和消化过去经济体制的遗留问题,以保持基本制度的完整性和过渡的平稳性。

(三)渐进改革还与我国经济改革的内容有关

实践证明,建立计划经济体制可以很迅速,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很困难,需要充分的时间来调整和完善。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社会主义这一历史条件下,市场经济的形成并发挥综合调整作用,是一个长期漫长的艰辛过程。具体表现为:1 市场机制的作用要以市场体系的完善和市场的充分发育为前提,而市场体系的完善和市场的充分发育不是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是一个社会历史的自然过程,特别是在我国长期排斥市场经济的前提下就显得尤其困难。2 在市场经济的改革中,国家的宏观调控方式要适应市场机制的特点进行改革,从过去的直接调控转化为间接调控,需要改革原有的直接调控体系,调整调控对象,积极探索以市场机制为基础的宏观调控方式。这显然也是一个比较困难的过程,需要不断的摸索和经验总结。3 在市场经济改革中,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对市场信号做出积极反应,要以本身经营管理体制的转变和组织结构的变革为前提。这种机制的转变和结构变革是在原有企业机制和结构的基础上进行的,也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完成。

三、探索渐进改革的理论依据

体制改革的前提条件不仅在于新体制的运作效率明显高于旧体制,而且在于实行制度改革的预期收益减去为改革付出的代价仍高于旧体制的净收益。因此,改革成本成为衡量改革方式的一个重要标准。

(一)改革的实施成本

实施成本是体制转换前、转换过程中及新体制完善阶段对时间和物质的消耗,可以看作是克服客观障碍而产生的费用。实施成本一般包括以下几项内容:1 创造体制转换的必要条件的成本,“必要条件”包括稳定的社会环境及必要的经济秩序、消除经济发展的深层阻隔等;2 体制方案的设计、比较、选择、试错、、调整修改过程中发生的费用;3 因违反经济规律出现重大失误而遭致的经济损失;4 传递有关旧体制非均衡和和体制创新(转化)潜在收益信息促使旧观念旧意识变更、新意识新观念形成所耗费的时间和资源;5 社会全体成员为学习和适应新体制所花费的时间和资源以及因社会成员不再采用旧体制但新规则还不完善,或者人们一时还不能适应新规则,新规则还不能发挥效用而导致的经济生活的混乱和经济效率的损失;6 制订、实施确保市场经济发挥效用的法律、法规,如维护经济主体的财产权利、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所需要的费用;7 新体制完善的成本,包括确立保障新体制合法性的法律制度的成本以及规范新体制组织与运行方式的成本。

我国改革是增量改革,即在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内,让市场机制在资产增量的配置上发挥作用,从而使增量部分不断扩大,计划经济的存量比重逐步缩小,这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实施成本。我国的增量改革创造了体制转换的必要条件:1 改革前做了一系列重要工作来恢复经济秩序,经济秩序的恢复是体制改革的前提条件。2 家庭承包联产责任制的推行,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促使了生

产力水平迅速提高。生产剩余的产生,为引导农民走向市场创造了必要条件。农民收入水平提高又导致城市工业产品的需求增加,从而为国有企业改革创立了条件。3 乡镇企业、私营企业等非国有企业的崛起一方面促进了竞争机制的发挥,另一方面又在一定程度上纠正了不合理的经济结构,从而避免了强行纠正经济结构的成本。4 社会环境因增量改革方式大大缓冲社会阻力而得以保持相对稳定,从而避免因社会动荡而造成不必要的资源浪费和损失。此外,增量改革还起到示范、传播新体制经济潜在信息的作用,有利于人们头脑中旧意识、旧观念的改变及新意识、新观念的确立,从而可节省在变更旧观念、确立新观念方面所需要的实施成本。

(二)改革的摩擦成本

实施成本是克服客观障碍而产生的费用,而摩擦成本可视为因人为(主观)设障而引致的成本。经济体制改革的实质就是改变人们之间的利益关系,在此过程中总会有人受到一定的损失。1 体制改革使一些人失去旧体制下的种种既得利益,既包括权力、地位、特权等少数人才有的利益,也包括“铁饭碗”、“大锅饭”等多数人享有的利益。若这些既得利益者不能从体制转换中得到相应的补偿,他们就会反对改革。2 改革虽说能使绝大数人获益,但也存在相对获益水平高低的问题。从相对收入的角度看,只要有人在社会收入的结构中与他人相比,收入相对水平下降或社会地位相对下降,他们也会反对改革。3 即使考虑“补偿”的因素,人们可以把改革的收益拿来对受损者进行补偿,也不能完全解决问题。首先,补偿应该超过受损者原先的相对收入水平,否则没任何意义;其次,改革是一个总过程,“投入”与“产出”间存在一定时滞,可能使受损者不能及时得到补偿。正因为以上如此,改革是一个“非帕累托改进”,必然存在巨大阻力。这种改革阻力会造成多种形式损失,因这些阻力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时间和物质的损失)即为改革的摩擦成本。

如上所述,我国的改革属于增量改革,增量改革不仅减少了我国改革的实施成本,同时有效控制了摩擦成本。原有的体制条件拥有数量众多的受益主体,如果改革一开始就针对旧体制的核心部分(存量部分),无疑会触及这些既得利益主体,遭受很大阻力,从而产生巨大的损失。摩擦成本的上升可能会阻滞改革的深入,甚至使改革中途夭折。而我国的改革始于体制的部分(以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实行和乡镇、私营企业的崛起为表征),避免了对旧体制核心的直接冲击,从而极大减小了摩擦成本,使改革得以顺利推进。此外,增量改革还能有效缓冲由“投入”和“产出”间的时滞所引致的阻力,因为在增量改革方式下,新体制经济迅速成长会使社会内部产生越来越强的经济实力,能为受损者提供及时的补偿。

第9篇

信用原则是民商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影响着我国市场经济能够健康发展的关键。本文首先对民商法信用原则的内涵及应用领域进行探究,并讨论了诚实信用原则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重要影响,最后针对我国民商法信用原则存在的不足之处,给出了几点从信用原则方面完善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策略和建议。

关键词

民商法信用原则;市场经济体制;诚实信用原则

民法和商法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民法和商法共同调整着商品经济关系,确保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正常运营。民商法的信用原则,是民商法体系中具有双重调整性、普遍规范性和较强伸缩性,具有法律调整和道德调整的双重作用,因此其对民商法的完善和发展有重要作用。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民商法中的信用原则,在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和完善中的作用日益凸显,如何应用民商法的信用原则,进一步完善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已然成为左右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和发展的重要因素。

一、民商法信用原则的内涵及应用领域

(一)信用原则的内涵及应用领域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中华民族传统道德规范的行为标准。我国的法律体系,是基于我国社会的公序良俗和道德规范,参考苏联和西方的立法体系设立的,因此诚实守信原则在我国民法和商法中占据着重要地位。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设和完善,加之全球经济一体化对我国社会和经济的影响逐渐加大,诚实守信原则已经成为市场经济体制建设中的重要基础。只有保证我国民法和商法的诚实信用原则适用,才能有效的促进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发展,才能进一步在现有的民商法基础上,根据社会对民商法的需要,对民法和商法进一步的完善。信用原则作为传统道德和现代法律的基础原则,其不仅没有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淘汰,反而其作用越来越明显,甚至已经成为市场经济发展和建设的重要因素。在《合同法》中更是规定:“当事人行使权力、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信用原则在民商法中的重要地位。换言讲,诚实信用原则已经成为贯彻民商法的基础原则之一,影响着民商法在司法领域的应用,并影响着民法和商法在市场经济体制中的作用。这是因为,在市场经济体制中,诚实守信原则是平衡参与经济活动双方利益的重要工具,并能够发挥着平衡当事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重要作用。诚实守信原则不仅是社会道德的一部分,还具有法律特有的强制性特征。从社会道德方面来说,如果一个人或一个企业不遵守诚实守信的原则,那么其必然会陷入无人交往的境地,必然会导致个人或企业无法参与到正常的社会活动中。

(二)诚实信用原则应用的领域诚实信用原则在民法和商法中的应用是比较常见的,并且体现在物权法和债权法中的诸多方面。诚实信用原则作为民法和商法立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其在市场经济建设中的应用,将会直接影响到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发展。在物权法中,诚实信用原则作为重要原则之一,是构建物权秩序与交易规则的基本工具,其具体的体现就是公示和公信。诚实守信原则在物权法中的另外一个应用就是相邻权,在这项权利的行使中,诚实守信原则是衡量权利是否被侵害的重要依据。还有一项对所有权的应用就是善意取得制度,该制度根据诚实守信原则,转让给他人的财产能够使第三方合法拥有使用和处置的权利。在债权法中,诚实守信原则可以表现为情更原则、归责原则两方面。情更原则主要应用于合同变更和解除时,具体指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关系的基础情事中由于不规则当事人的因素,预防当事人蒙受不合理的损失,。还能够使另外一合法当事人获得意外的收益。债权法中的归责原则,主要是指无过错责任、公平等原则,该原则一直作为判断事实行为的标准,对于维护良好的公共秩序和提高分配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具有重要意义。

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诚实信用原则的重要影响

在市场经济带领下,市场交易原则的树立也越来越多,交换是市场经济发展动力的基本形式,在人与人交往过程中,彼此的信任度是非常重要的。在市场经济中,诚信更是众多市场准则中的重中之重。诚实信用是作为市场经济交换的基础保证,其行为得以进行的基本伦理前提是诚实守信,即使交换各方有任何一方不相信另一方,则这种交换行为则难以进行。市场经济领域中的信用,主要指的是参与市场经济的各方在长期的经济交往而形成的信任关系和信誉评价。这种信用关系和评价是市场交换的前提,同时,市场经济的交换必然建立在信任基础之上,它是信用的结果。由此来看,信用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其不仅是市场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本要求,更是支持市场经济前进的动力。在无形的经济发展建设中,城市信用的原则一定要落实到实处,促使市场竞争的良性发展,从而共同推进经济建设的发展。信用作为市场经济的伦理原则,同时还是市场经济效率的资本(这种资本既可以被视为社会资本,也可以被视为道德资本,但它对市场经济的促进作用是确定的)。综合来说,在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下,诚实信用原则可以产生经济效率的资本。虽然其是经济发展中的外部条件,属于无形产物,不能够进行直接的买卖,在技术层次上也不可替代,但是“诚实信用”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确有着重要的意义及作用。尽管在经济学家眼中,信任和类似的价值观被看作是经济活动中的“外部事物”,但是确能够促进经济效率的,有利于提升经济行为中的交换数量和质量。在一定意义上,信用可以被纳入产生经济效果的重要资源之一,市场经济中的商业信用、银行信用、国家信用、产品信用、消费信用、国际信用以及政策信用、法律信用、司法信用等都是重要的社会资本或道德资本,信用不仅是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更是市场经济的重要资本或资源。

三、民商法信用原则中存在的不足之处

(一)内涵与概念界定不清尽管诚实信用原则在民商法中的应用比较普遍,并且很多案件或事件中都会应用到信用原则,但我国民商法理论体系中,却缺乏对诚实信用原则和内涵的统一认定。在诸多的民商法诚实信用原则理论中,包含条款说、立法意志说、双重功能说等很多不同的理论派别,虽然这些理论派别均从某一方面对诚信原则在民商法中应用的理论基础进行了具体的论证,并对其内涵进行了解释,但由于这些说法均有其合理性,因此现如今的信用原则在民商法中没有确切的内涵和定义,这直接导致我国民法和商法在涉及到诚信原则的应用时,缺乏足够的标准型和理论支持。

(二)诚实信用原则缺乏具体的法律保障虽然诚实信用原则被写入民法和商法中,但由于诚实信用原则根本没有准确的理论界定,因而导致诚信原则在使用过程中,存在着一定的混乱。我国发展中国家的国情,意味着我国的社会体制仍然在不断建设和完善中,也也导致我国市场经济建设和发展过程中,由于历史的原因,信用体系建设的并不完善,或许这也正是我国法律理论研究体系中对于诚信原则无法准确定义的原因之所在。由于诚实信用原则缺乏具体的法律保障,较低的违规成本和带来的较大的收益预期,必然会导致有些个人和企业铤而走险,导致市场经济运行的比较混乱,矛盾和信用问题不断出现。

(三)与其他原则相比,诚实守信原则的序位相对滞后诚信原则应该作为民事立法的根本原则和主要价值追求之一,只有使民法和商法能够为保护诚信的市场行为的有效工具,才能发挥民法和商法在市场经济建设和发展中所发挥的作用。然而我国的民商法法律体系中,虽然对诚信原则反复强调,并将其应用于民法和商法中,但却将诚信原则放置于各项民事法律的末位。这导致我国社会的发展中,对诚信原则毫不重视,最终导致整个社会对诚信守信存在误解,认为诚实守信在社会公德中本来就处于末位,导致我国社会上的信任危机严重,造成了我国社会和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和畸形,并直接影响了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甚至影响到了境外资金参与到境内投资的积极性。

四、完善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有效策略

(一)明确信用原则的价值内涵能够更好的实施一个法律条款,首先要把握好其核心内涵,虽然信用原则的法律概念存在分歧,但信用原则作为社会公德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法律中的核心内涵是确定的。为了更好的应用诚实信用原则,就要求我们在使用信用原则相关条款时,对信用原则有一个比较全面、深入的了解。如果交易主体能够明确信用原则的核心内涵,那么在交易活动中就会以诚实信用原则作为开展交易的基础,从而在交易活动发生之时正确的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消费者如果在交易活动中明确诚实信用的原则,就能够利用好法律工具,保证交易的公平和公正,从而降低在交易活动中受到损失的几率。法律工作者把握好诚实信用原则,当遇到相关案件时就能对案件更准确的分析和审理,从根本上提升法律的公信力。

(二)加强信用原则的执行力度我国民法和商法体系中,对信用原则没有统一的定义,对违背信用原则的事件也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予以制裁。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过程中,由于对诚实信用原则没有立法保护,导致部分个人和企业在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后,根本没有相应的机制予以处罚,而只能靠市场的自我调节机制,来降低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事件发生的概率,但这个过程是比较缓慢的,不符合我国现阶段较快的社会发展速度。这就要求我国法律应该加强信用原则的执行力度,对信用原则的执行进行明确细致的规定,并出台相应的行政处罚机制,让信用问题能够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从而从根本上实现对信用原则的保护,降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过程中信用问题出现的几率。

(三)加强政府引导的同时加强市场主体的信用建设我国现阶段的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种不完全的市场经济,这是我国发展中国家的国情决定的。我国在未来一段时间甚至很长时间内,都会是发展中国家,因而政府的引导和市场调控仍然是必要的。鉴于我国市场经济体系中近年来信用矛盾和危机频发的现状,政府机构应该积极引导诚实信用原则在市场机制中发挥作用,弥补市场经济自我调节机制的不足。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国市场经济的建设和发展速度,并缩短政府参与市场宏观调控的时间,还要加强市场主体的信用建设。只有市场主体的信用建设成功,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我国市场经济发展中所面临的信用问题,才能有效促进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良性、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民商法中信用原则的应用,是民商法完善和发展的基础之一。由于我国民商法将信用原则的位次后置,以及受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现状的影响,我国信用原则一直存在问题。要想有效的解决这一问题,促进我国市场经济的两性发展,就必须了解信用原则在市场经济发展中的内涵,并加强信用执行力度和政府干预效率。

参考文献:

[1]赵大为.浅谈我国民商法制度的完善与发展.法制与经济.2012(14).

[2]苏楠.论民商法的信用原则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现代商业.2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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