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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骗子下黑手
虽然政府严厉打击,但隐藏于都市豪华写字楼里的“外贸骗局”依然屡禁不绝。2006年1月4日,深圳罗湖区检察院依法对侦破的特大合同诈骗团伙黄某等21名涉案犯罪嫌疑人批捕。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黄某纠集几名犯罪嫌疑人,虚假出资成立了东骏汇泰咨询(深圳)有限公司和深圳市东骏汇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商量以为国内生产厂家提供外商订单为名与客户签订合同,从中每家收取3.6万元的“海外运作费”,以达到骗取客户财物的目的。从2004年7月到侦破时止,该团伙骗取全国各地200余家公司的“海外运作费”共达数百万元。
谨防自身过错重演
针对上面的案例,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许兰亭认为,这类案件的特点第一是隐蔽性比较强,是有合法包装的,所以它的犯罪目的隐藏很深,不容易被发现;第二,它计划性很强,事先经过周密的策划,为了骗钱先自己投入几百万,成立了一个公司;第三个特点,它是利用经贸活动来诈骗,有的时候定罪很难,容易和普通的经济纠纷、民事纠纷相混淆。
谈及在日后的商业活动当中,对此类诈骗的预防,许教授说:“其实所有的被害人不管是作为公司企业的被害人,还是作为普通老百姓的被害人,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受害者都是有一定过错的。他们有时候贪小便宜,就放松了警惕,放松了对对方诚信的调查。一个好项目诱惑越大越应该谨慎,不要盲目地掏钱,当需要你掏钱的时候,你一定要了解对方成立的时间长短,有没有什么业绩,它的客户群体是怎么样的。”
同时,也有人认为,像这样的犯罪行为光靠普通的商家来防范恐怕还不够。政府部门也要切实履行起自己的职责,比如,公安、工商、税务、银行等等都要履行自己的职责,建立一个联网的监控体系。针对一些企业,如果成立时间很短,但是很快就要求注销,或者成立时间很短就有大量的现金往来,出现这种不正常情况要及时地调查核实。如果是确定构成犯罪的就要及时地查处,坚决打击。
国外骗子心更黑
近日,某媒体揭示了中国企业被骗的另一个案例。2005年初,浙江一家服装厂收到了一份来自巴基斯坦进口商的传真,声称要购买价值4万美元的各式服装。不久,双方就签订了出口合同,巴基斯坦厂商痛快地支付了10%的定金。
5月份,中方的货物顺利抵达巴基斯坦卡拉奇港口,却迟迟不见对方来提货。长期等待后,巴进口商声称暂时资金短缺,没钱赎单提货,继而又以产品质量不好为由要求浙江方面以1万美元的价格把货物卖给他们。在此期间,浙江的这家服装厂曾想把货物退运回国,但由于巴基斯坦退运手续非常复杂,再加上滞港费用昂贵,最后还是不得不以低价卖给巴方进口商。这笔生意让这家小服装厂血本无归,很久不能恢复元气。
据中国商务部的官员介绍,不少国外骗子公司与我国企业建立贸易关系后,头几笔生意信用都很好,货款很痛快地就按时付了。直到我国出口企业对其放松警惕之后再行骗术,往往让我国出口企业措手不及,难以应对。还有的国外骗子摆出一副大买家的样子,派专人到中国监督发货,可一旦货物到了进口国港口,骗子嘴脸就马上暴露出来了。
当心“地雷”?摸清底细
对于上面所发生的情况,商务部梅新育博士认为,一般来讲,信用证的付款方式比较保险,可是手续费较高。我国很多企业出口的产品没有核心技术,竞争力不强,一些企业为了尽可能地保住自己的价格优势,并获得更多的利润,常常选择费用较低的付款方式。而这种付款方式也意味着高风险,一旦遭遇贸易诈骗,就啥也没有了。
1、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
国务院办公厅于10月27日下发《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文件,要求于2010年10月至2011年3月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此次专项行动。
文件指出,工商、新闻出版(版权)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网络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互联网侵权盗版,重点打击利用互联网、通信网络和电视网络销售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的欺诈行为。广电部门要加强对视听节目服务网站播放正版节目的监督工作。
把打击利用互联网等网络销售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行动上升到国家高度,相信互联网的诚信环境会越来越好。
2、《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并开始施行
该《办法》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于5月31日颁发的,7月1日起开始正式施行。
《办法》对网络商品经营者和网络服务经营者在境内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进行了规范。《办法》规定,通过网络从事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自然人,也需向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提出申请,提交姓名和地址等真实身份信息。这意味着,网上开店正式进入“实名制”时代。
这是我国第一部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行政法规,必将对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维护网络市场秩序产生积极的作用。
3、《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正式实施
中国人民银行于6月14日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办法》自9月1日起正式实施,规定非金融机构须向中国人民银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以上的分支机构申请,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获得《支付业务许可证》后方能开展支付业务。
随着网络信息、通信技术的快速发展和支付服务的分工细化,越来越多的非金融机构借助互联网、手机等技术广泛参与支付业务,本办法的实施将对促进支付服务市场健康发展,规范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行为,防范支付风险,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起到关键性的作用。
4、央视报道电子商务正成为销售假冒商品的新渠道
据12月13日央视《焦点访谈》报道,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查处了淘宝一家五皇冠的卖家。侦查员以顾客身份在该网店上买了两件商品,交给相关商标权利人做鉴定,结果两件都是假冒商标的产品。该网店负责人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已被移送司法机关。
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大对假冒商品的打击力度,然而,销售假冒商品的手段和渠道不断翻新,从原来单一的实体门店向电子商务蔓延。事实表明,电子商务的诚信问题本质上是社会诚信问题在互联网上的体现,要解决好这个问题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
5、《2010年国内网络团购行业信用调查报告》正式
团购是时下最受白领喜欢的网络消费方式。然而,有关团购网站消费保障服务和诚信体系建设备受各界关注,也引发了一些疑问。
为了让行业主管部门和广大消费者了解国内团购网站整体发展现状和信用状况,中国互联网协会信用评价中心联合多家单位开展团购行业信用调查,并正式了国内第一份网络团购行业信用调查报告,引起了业界的强烈反响。报告显示,截止11月底,国内有一定规模团购网站已达1664家,网络团购行业整体信用得分为63.3,等级为BBB,信用一般偏下。但行业内各团购网站之间的信用水平存在很大差异。目前,共有近30家团购网站参加了全国整规办和国资委开展的行业信用评价工作,并获得A级以上信用等级。
6、奇虎360和腾讯QQ纷争
9月起,奇虎360公司与腾讯QQ关于用户隐私的“口水战”时有发生,并在11月双方矛盾骤然升级。该事件关系到数亿网民的用户隐私权、知情权和选择权,在国内整个互联网界引起了一场轩然大波。
该事件引发了社会各界人士对互联网安全、用户合法权益和企业社会责任等问题的忧虑和思考,也引起了互联网专家、行业协会和政府主管部门对互联网行业的法律法规、商业伦理和诚信自律的空前关切。
7、天线视频6名高管因涉嫌侵权盗版被捕
2010年11月30日,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以涉嫌侵犯著作权罪批准逮捕了天线视频法人代表、总裁及其公司其他高管6人。该公司在未经相关权利人许可的情况下,擅自经营视频点播服务,其在影视节目中嵌入广告违法所得收入高达数千万元。
这是迄今为止国内互联网和版权行业涉嫌侵犯著作权最严重的案件之一,社会反响很大。
8、唐骏“学历造假”风波
7月初,科普作家、著名学术打假人士方舟子通过自己微博连续发文,质疑中国“打工皇帝”、前微软中国总裁唐骏在其自传中所描述的论文、学历、以及数项发明专利、海外创业经历等内容涉嫌造假。该风波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掀起了“重视诚信,自查自纠”的。
微博作为新兴的极具影响力的网络传播手段,将进一步发挥网民的社会监督作用。
9、伊利“QQ星儿童奶”遭网络恶意攻击事件
警方证实:7月14日,蒙牛“未来星”品牌经理为了谋求不正当利益,雇佣北京一家公关顾问公司,利用互联网制造针对伊利“QQ星儿童奶”有关性早熟的虚假信息,以不同身份故意歪曲事实,煽动网民情绪,对竞争对手有预谋地进行攻击和诽谤。
网络日益融入现实社会,已经成为民众表达意见和获取信息的重要渠道。因此,为了防止网络沦为某些公关公司和利益集团的私有工具,从法律和制度上对互联网进行有效监管成为当务之急。
10、网络论坛曝浙江多家医院收受回扣
3月5日,浙江温州多个论坛曝出温州医学院《附二医60多位医生涉嫌受贿》帖子,引起网民的高度关注。
关键词:征信市场;征信机构;建设;思考
中图分类号:F83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07)11-0063-04
一、征信机构和信用产品是征信市场的顶梁柱
完善、高效的征信市场是征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就征信市场的构成来说,主要包括三个因素:征信机构、信用产品和市场监管。征信机构和信用产品是征信市场的顶梁柱,市场监管则被视为征信市场的稳定器。
(一)国内征信机构的外延与分类
狭义上的征信机构指专门从事信用信息采集、处理、评价、传播业务、以营利为目标的信息服务机构。广义上讲,凡主要业务是通过提供信用信息帮助经济主体规避风险的机构都可以叫做征信机构。目前我国的征信机构大致有四类:一是政府事业部门。这类机构直接从事信息的收集、归类和查询服务。如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二是由政府主管部门派生或隶属的“三产”机构,其征信业务直接依赖于主管部门的“分配”,如挂靠各级工商部门的服务公司。三是其它类咨询中介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投资咨询公司等。四是专业从事征信业务的社会机构,如资信评估、信用调查公司等。
(二)社会征信机构的类型及信用产品
信用信息登记机构主要负责采集、整理和加工借款人的还款历史信息,并将信用信息制作成为信用报告,提供给贷款机构供其进行信贷决策,或者提供给用人单位等其他用户,供其合法使用。信用信息登记机构由政府运营的称为公共征信机构;由非政府机构运营的一般称为信用调查公司。目前,人民银行组建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银联的信用卡系统等属于公共征信系统,私营征信机构一般没有能力单独建立大型数据库。[1]
信用调查机构指根据客户要求,以购买、访谈等形式搜集、获得有关企业的信用信息并向客户提供信用报告的机构。我国现有信用调查公司260多家,新华信、华夏和邓白氏(中国)公司是该类机构的代表,各调查公司主要通过新闻媒体、被调查企业、政府部门和有关机构四种渠道获得企业信用数据。当前我国信用调查市场处于开发阶段,业务发展缓慢,迄今为止也未出现具有重大影响的信用调查机构。目前包括邓白氏、益百利、环联和艾可飞在内的全球四大征信机构已悉数进驻中国。
信用评级机构是在信用记录基础上采取专家综合论证方式对企业信用意愿和偿债能力进行分析评价的专业机构,大多诞生于20世纪80年代后期,目前全国有资信评估机构80多家。除了少数评估机构业务开展达到一定规模外,大部分评估机构经营不理想。被发改委(企业债券市场)、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保监会(保险机构投资债券市场)认可的资本市场评级机构有5家,分别是中诚信、大公、联合、远东资信、新世纪。标准普尔、穆迪、惠誉世界三大评级机构已经以参股、开设子公司和成立代表处的方式进入中国评级市场,国内评级机构面临着日益增加的国际竞争压力。
信用担保机构是从事担保、再担保业务及相关融资服务,并独立承担代偿责任的专业化信用服务机构,按出资方划分为三类:政策性担保机构、商业性担保公司和互担保机构。信用担保公司近几年来发展迅速,据人总行调查的资料显示,目前全国有担保公司3000多家。2007年4月,国家发改委、税务总局联合发文对符合条件的255家信用担保机构予以三年免征营业税的政策扶持。[2]
二、制约我国征信市场发展的问题
我国征信市场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市场化运作的模式基本形成,但制约征信市场的深入发展的瓶颈问题也日益凸显,亟待在征信市场自由发展的基础上加上政策助推力,以促进又好又快地发展。
(一)缺乏有效的法规支持
现行的《商业银行法》第6条“商业银行应当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侵犯”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有关侵犯商业秘密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征信机构信用数据的收集与使用。《行政许可法》实施后,与征信业相关的许可法规尚未出台,使得征信机构在信息采集、披露和准入管理等环节上无法可依。各地区出台的一些地方性法规、制度和单项政策,缺乏宏观指导作用。
(二)缺乏统一的行业监管
突出表现在信用评级、信用担保等中介征信机构领域。人民银行从2003年停止了对资信评估机构的审批,《中国人民银行法》修订后,虽然国务院赋予人民银行管理信贷征信业的职能,但监管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证监会、发改委也涉足评级业的监管;信用担保机构的监管暴露出来的问题尤其令人担忧,担保机构实行“谁出资、谁管理”的方式,主管部门挂靠在各级政府的发改部门,由于业务联系不紧,制度约束缺乏,监管流于形式。
(三)征信市场供求双重不足
以借款企业资信评估为例,首先作为最大客户的金融机构对外部评级的公信力存在疑虑。其次企业信用评级在扩大信用交易方面作用不显彰,不能直接给企业带来融资效益,因此主动申请评级的企业较少。另一方面,征信行业整体水平不高,人才短缺现象十分突出,从业人员大多是以会计财务专业背景,还有部分兼职人员,有实力提供符合市场需求的高端信用产品的机构较少。[3]
(四)数据封锁制约市场做大
从国外经验看,一个国家征信行业能否健康迅速发展,关键在于有关资信方面的信息和大多数数据能否比较“透明”,能否通过合法的、公开而有效的渠道被征信机构获取。从目前各政府部门对征信机构开放数据情况看,只有工商部门基本实现了部分数据向公众开放,但不完整,各地区开放程度也不一致,而且大多是有偿开放,数据的电子化程度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信用信息的联网共享。[4]
(五)政策扶持的措施有限
一是政府扶持资金较少。以海南为例,信用担保行业高风险、低收益,应在营业税减免、风险准备金提取方面实行政策扶持。因省财政较为薄弱,各县市通常注入一笔启动资金后缺乏后续补偿机制,对其它社会担保机构更无暇兼顾。目前,列入国家营业税减免的担保机构仅有1家。二是担保机构缺乏合理的引导机制和有效的监管手段,虽然人民银行发文要求在贷款申请、贷款利率、信贷创新等方面给予优惠和优先,但落实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对行业发展促进甚微。
三、国外征信市场的发展经验
征信机构从事的领域属商业服务行业。征信市场在国外已有一百多年的发展历史,国外的成熟经验可以成为我国征信市场发展的有益借鉴。
(一)发展模式
美国模式:美国拥有高度发达的私营征信体系,并逐渐向欧洲、拉美和亚洲等个国家扩展。美国第一家信用局于1860年在美国纽约成立,它是世界上最早出现的信用局。经过充分市场竞争,目前在美国征信领域形成了益百利、环联、艾可飞三巨头垄断的局面,他们都是世界级的信用管理公司。
欧洲模式:以公共征信体系见长,以强制性的公共征信为主,由各国中央银行管理的“向商业银行、中央银行以及其它银行监管当局提供有关公司及个人对银行体系的负债情况的信息系统”。德、法、意等7个主要国家均建立了公共征信系统。近年来,欧洲国家也出现了与公共征信系统互补的私营征信局。
(二)经营模式
国外征信机构与金融机构等主要信息提供者的关系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征信机构由主要的信息提供者投资,其客户也主要是信息提供者,被称为互助型征信机构;另一类是金融机构等主要的信息提供者与征信机构共同建立一个类似协会或俱乐部性质的组织,该组织的成员共同决定成员间信息共享的方式,任何征信机构若想获得该组织成员的信息,必须首先成为该组织的成员。
(三)监管模式
美国模式:以私营市场化运作为主,无论哪类征信机构政府都不作投资或组织,也不实施任何经营许可,而由市场机制去规制。市场的启动和认可是完全依靠市场经济法则,靠行业的自我管理而成长,利益导向是核心,而政府则是通过立法来规范各方行为,使各方参与者均能按照一定的游戏规则,遵循市场规律自由地开展竞争。
欧洲模式:以中央银行建立的中央信贷登记系统为特征的征信管理体系,政府仅负责提供立法支持和监管征信体系,征信机构的存亡,取决于其在多大程度上满足投资者的需求。但由于中央银行信贷登记系统掌握了企业和个人的信贷信息,中央银行在征信监管活动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非征信国家模式:一些发展中国家特别是大多数的非征信国家属于“政府驱动型”模式,政府不仅是征信市场的监管者,而且是该国征信业发展的直接推动力。在该模式下,国家一般会对征信机构的市场准入、资格认定以及业务核准的等做出明确规定,而且有的监管当局(主要是中央银行)还直接参与发起设立评级机构。[5]
(四)立法情况
无论哪种监管模式都是由监管主体、监管对象、监管内容和监管措施构成的,体现这些内容的主要形式就是立法。以美国为例,在20世纪60至80年代,在信用立法方面集中制定了《公平信用报告法》(消费者对资信报告的权利并规范了调查机构对信用报告的传播)、《平等信用机会法》(不得因种族、、年龄、性别等因素作出歧视性授信决定)、《公平债务催收作业法》(规范追账机构对非工商企业的自然债务人的追账实践)《诚实租借法》(一切信用交易条款都必须向消费者公开)、《公平结账法》(反对信用卡公司和其它授信方在事前提供给消费者以不精确的解释和不公平的信用条款)和《电子资金转账法》(对电子转账的收据、通知、定期对账、公开信息等要求)等法律,对保护消费者隐私权,规范信用交易秩序,明确失信惩罚机制,起到了积极的作用。除法律外,美国政府还出台了一些信用管理规则,如统一消费者信用准则(UCCC)和统一商业准则(UCC)。[6]
四、国外征信市场的发展对我国的启示与借鉴
(一)社会征信机构应成为征信市场的经营主体,市场化运作是我国征信模式的基本选择
目前我国征信业的市场化运作模式基本形成,即使是一些原行政机构下属的征信机构,在业务运作上也基本采取了市场化的方式。社会征信机构的信息来源更广泛,能更好地向全社会提供信用信息服务。同时,市场竞争的压力,会促使社会征信机构不断创新信用产品。选择社会征信机构为主的市场化模式有利于调动社会上的一切积极因素(资金、人才等)投入到征信体系建设中,而不必政府大量投资。因此,有关的法律框架和管理制度,应当尽可能为社会征信机构的发展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以公共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为基础,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征信服务体系
现阶段我国建立公共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应主要是为金融监管服务,而不是向社会提供商业化的信息服务,以避免对民营资本进入征信行业的挤出效应。另一方面,公共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不可能全面覆盖我国的征信服务市场,不大可能满足全社会对信用信息的需求。因此,我国征信服务体系应该由少数拥有全国基础信用信息资源的综合性征信机构及众多提供信用增值服务的区域性、专业性征信机构组成,从而形成在信用信息采集环节资源整合、信息共享、适度竞争,在信用评级、信用担保等增值服务环节各具特色、平等竞争,适应不同征信需求、多层次、全方位的征信服务体系。
(三)我国征信业宜先从信贷征信起步,走金融征信到联合征信的发展道路
国务院对征信体系建设十分重视,总理专门批示“从信贷征信起步”。从发达国家经验看,银行是最大的信用信息提供者和需求者,决定了现代征信的主体是信贷征信。其次,银行信息共享的资源较充分,人民银行推动建立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顺利实现全国联网并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充分发挥征信市场的作用,应从信贷征信起步,尽快扩展到整个金融领域,并最终扩展到全社会,走联合征信的发展道路。
(四)建立和完善征信法规体系,为征信机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美国经验证明,信用管理相关法规的出台,大大推进了征信业在法制化的轨道上健康发展。征信业是个经营信用信息的特殊行业,如果信息被滥用,会严重损害企业和消费者的权益。相关法规的实施,既严格规范了信用报告的使用,有效地保护了借款人的合法权益,并给了借款人更正自身信用信息的权利,又给征信业一个合理的发展空间,不应单纯地强调保护隐私而阻碍征信业的发展。我国征信业尚在发展初期,征信立法必须尽快提上议程,否则,行业的混乱和信息的滥用会葬送社会征信机构的发展壮大。
(五)吸收国外政府经营模式和企业自由经营模式的优点,特许经营是我国征信市场发展的必然选择
我国的征信市场的发育过程不能单纯依靠市场自发形成,市场的作用相对较慢,且在国外机构的压力下,国内征信业很难壮大起来,对于我们这样一个独立性要求很强的国家,资信数据被别人控制所造成的灾难性后果是不可想象的。[7]因此,政府应积极推动实施特许经营模式,吸收国外政府经营模式和企业自由经营模式的优点,避免社会征信机构的无序经营,充分发挥政府的宏观主导优势,保障征信服务能在较短时间内以较低的成本覆盖国内的主要大中型企业和大多数居民。
参考文献:
[1] 戴根有,万存知.建设我国企业和个人征信体系研究[Z].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重点课题,2005年.
[2][3]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当前我国征信机构及征信市场发展情况调查报告[R].2004年8月.
[4] 赵怀勇.中国征信业亟待发展――我国企业征信业亟待发展的现状、问题与政策建议[N].中国经济时报,2002-03-05.
[5] 徐宪平.关于美国信用体系的研究与思考[J].管理世界,2006,(5).
电子商务是我国通过信息化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的有效途径,它的发展离不开信用制度的保障。然而,相对于传统经济社会的信用缺失,基于互联网虚拟技术的电子商务信用问题显得尤为严重。由于互联网信息不对称,网络交易的虚拟平台使交易双方无法直接见面,这种空间上的分离使得虚假身份难以辨别,由此滋生出网络欺诈等违法行为。因此,信用危机已经成为电子商务发展中最大的问题,要使我国电子商务健康有序的发展,必须加快诚信方面的建设,健全电子商务信用体系,为交易双方营造一个良好的信用环境。
2我国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存在的问题
2.1社会普遍缺乏信用意识和信用道德规范
由于我国的社会信用经济发育较晚,信用保障体系还未完全建立,与市场经济息息相关的信用规则还不成熟,我国的电子商务法律法规还不完善,社会普遍缺乏信用意识和信用道德规范,这一系列的现实问题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电子商务信用体系的健全与完善。
2.2社会信用中介机构服务滞后
目前我国虽然存在着一些中介机构为从事电子商务行业的企业提供信用服务和信用产品,但它们往往规模较小,经营分散,自身还没有建立起一套完整且合理的信用调查及评价体系,行业整体水平不高。同时,在我国信用数据市场开放度低的情况下,缺乏对企业和个人信息的获取,导致企业的信用状况得不到合理的评估,从而使得企业缺乏加强信用管理的动力。
2.3企业内部信用管理制度不健全
我国企业内部普遍缺乏基本的信用管理制度,有的企业甚至未建立起企业信用管理部门,因此,企业在客户信用状况的调查、征信和管理方面不能及时的进行分析,在双方交易之前没有及时的了解客户的信用状况,从而在电子商务交易中选择了错误的交易对象,最终导致失信违约行为的发生,损害企业自身的利益。
2.4社会缺乏有效的失信惩罚机制
鉴于电子商务是基于互联网的虚拟交易,消费者在决定购买商品时,只能通过网上的文字描述和图片来获取商品信息,而无法亲身体验商品的质量与使用效果,从而对电子商务交易产生不信任的心理。此外,由于网上交易的时间差问题,货到付款与预付货款等交易方式的差异,买方与卖方之间的诚信问题,极易出现网络欺骗,失信于人等行为。因此,我国应当建立有效的失信惩罚机制来保障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
2.5国家缺乏有效的法律保障措施
电子商务是一种市场经济,市场经济有效配置资源的优势主要通过竞争机制来实现,市场竞争机制需要完善的法律法规来保障。然而,我国的法律建设尤其是电子商务法律法规还不完善,缺乏明确的法律法规在电子商务进行规范时加大了电子商务活动的风险。《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电子商务法律建设发展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但是它在技术标准和认证机构等方面还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需要我们进一步的去完善。
3健全电子商务信用体系的合理性措施
3.1建立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
首先,我们应当营造社会信用文化环境,通过环境的熏陶和潜移默化的影响,引导社会每个成员形成笃诚守信的观念,将社会信用文化建设与核心价值观建设紧密结合,使诚信价值观深入人心,激发人们的信用意识。其次,搭建社会信用信息平台,由于信息不对称出现了严重的社会信用缺失现象,通过信用信息平台来缩小社会成员间的信息差距,通过信用信息的公开透明与信息共享,让人们更好的了解交易对象的资信情况,从而及时的防范信用风险。
3.2建立健全网络销售商的认证力度
通过认证中心的认证,可以在某种程度上确保电子商务交易活动的安全性,以及网络销售商身份的合法性。从而让那些无销售资格的经销商不能进行网络销售,保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此外,销售商在网上销售商品时,应从消费者的角度思考问题,尽量提高所售商品的透明度以及自身的介绍等。同时应当把企业的经营范围等信息披露给顾客,给顾客以信任感。销售商应始终本着对消费者负责的原则,努力提高自身的诚信指数。
3.3健全企业内部的电子商务信用管理机制
企业在进行电子商务交易的过程中,建立一套完善的信用管理机制是必不可少的,企业可以通过构建网上信用销售评估模型开发出适合本企业特征的信用评估系统。同时,企业还可以建立完善的网上客户档案,并定期进行跟踪调查,在双方交易的过程中,及时的根据用户信息的变化调整信用度,对于信用状况良好的客户,企业可以相应的给予优惠政策等,而对于信用状况较差的客户,企业可以及时的防范信用风险,从而更好的维护自身利益。
3.4建立信用评估机制与失信惩罚机制
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信用评估机制,明确不同的交易主体所应当承担的信用责任以及其在社会信用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由于不同的主体所评估的标准有很大的差异,我们应该根据不同的指标去合理的进行评估,将评估结果与社会生活相联系,使它成为交易对象获取社会资源,企业信用信息的主要依据。
此外,在维护社会信用的同时,我们还需建立失信惩罚机制,对电子商务交易中的失信行为给以惩戒。提高违约成本,强化违约惩罚,依托信息平台失信者的失信记录,给其造成社会舆论压力使其受到经济惩罚等。严厉打击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使其在市场竞争中由于违法行为而处于不利地位甚至被迫退出市场。
广交会新闻发言人刘建军9月15日说,“广交会进口展区从小到大,表明中国的进口战略不是权宜之计,而是长远方针。事实证明,扩大进口对支持中国经济持续平稳发展有重要作用。”
过去十年间,中国的进口速度一直在加快。从进口量来看,中国已经连续多年为世界第二大进口国。中国货物进口贸易从1978年的109亿美元,上升到2009年的1万亿美元,增长了92倍。加入世贸组织以来,中国每年新增进口规模均接近或超过千亿美元,如此大的进口增量可以说是举世罕有的。
中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推进,将为经济增长释放出一个长期而庞大的内需市场,另外,中国政府积极采取措施扩大进口,促进贸易平衡发展的大动作,会给其他国家扩大对华出口带来更多的市场机遇。当此之际,本刊专访了几位一直关注中国进口市场的外国商务人士及外交官,让我们来听听他们的声音。
打开中国市场不容易
韩国CJ集团中国本社总裁 朴根太
如果想要在中国开拓良好的进口渠道,必须直接与中国企业接触,在成功之前,必须亲临一线,否则不可能成功。与中国企业接触有个好处,就是一旦双方建立起友好信赖的关系,进口商与出口商之间的合作关系通常会维持很久。但是,在信赖关系建立起之前,如果没有丰富的中国经验,想了解对方的信用程度并非易事。
尽管中国的贸易环境在过去20年间发生了巨大变化,但是,在影响对中国进口的因素中,信息不足和信用调查缺乏仍占主要比重。特别是中小企业,由于信息不足会经受诸多考验。建议通过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增设_个可以提供企业信息以及进口商信用调查的条件窗口来解决这个问题。
另外,汇率风险也是进口贸易中一个重要的问题。希望今后能够得到相应的担保。目前,建立规避汇率风险的系统制度时机已经成熟。
新闻链接
中国降低进口关税
今年,中国进一步降低了部分原材料以及最终消费品的进口关税;从7月1日起,还分步对最不发达国家给予零关税待遇;而在非关税措施方面,目前已全部取消了进口配额管理。多名商务部官员近期亦在不同场合表达了推出旨在促进进口的一揽子方案的设想。
而奢侈品进口关税可能调整的消息,在坊间已盛传多月,甚至有消息指相关的减税方案已经上报至国务院,政府希望消费者是在国内而非在国外购买奢侈商品。有关部门拟降低奢侈品的进口关税,鼓励国内消费。国家或将对企业进口高端技术与设备给予一定的贷款贴息,加大对企业技术改造的支持力度。
缺少市场信息和文化认知是打开中国市场的两大障碍
美国各州驻华协会会长 史文生
缺少市场信息和文化认知是打开中国市场的两大障碍。另外,由于市场拓展的成本限制、驻华代表处的法律环境变化,以及中国分销系统的低效,也都是美国商品打开中国市场的障碍。
本人一直致力于美中两国的经济贸易合作,通过与中国高层、优秀企业代表的接触,促成了多个合作项目的签订。为7深入了解中国,本人还利用休息时间以志愿者身份成为上海市浦东慈善医院的顾问,帮助慈善医院服务贫困人群。
愿中国人分享优质产品
阿根廷出口基金会战略部经理
Emiliano Cisneros
阿根延出口基金会对阿根廷公司的出动有支持作用,阿根延新成立的农牧渔业和食品部进一步放宽了阿根廷牛肉出口限制和可出口牛肉的品种,并将牛肉出口企业强制库存比例由目前的6%下调至3.5%。阿根廷是全球第四大牛肉出口国,牛肉品质非常好,但是中国―直没有进口,直到今年夏天7月份阿根延总统克里斯蒂娜访华时,就牛肉等农产品的出口问题与中国达成协议,今年下半年中国可能允许阿根延牛肉进口。
香蕉、咖啡、巧克力和金枪鱼是我们的特产
厄瓜多尔驻华大使
华盛顿・阿戈ing.Washington Hago
中国对瓜多尔出口额每年有9亿美元,厄瓜多尔对中国出口额有10亿美元。从这个数字看,双边贸易有着很大的增长潜力。香蕉、咖啡、巧克力和金枪鱼是我们的特产。
厄瓜多尔香蕉享誉世界。香蕉也是中厄双边贸易的支柱。根据厄中两国政府今年4月份签署的协议,厄每星期向北京和黑龙江分别出口100万箱香蕉。我希望能继续扩大厄瓜多尔香蕉在中国的消费市场。但是,随着中国国产蕉量的增加,以及消费者对水果品种多样化要求的提高,中国香蕉的进口有下降趋势。如,今年6月,洪都拉新向中国出口260万箱香蕉,而7月份数据显示厄瓜多尔香蕉出口大幅下降,这引起厄瓜多尔香蕉出口商的严重关切。
哥斯达黎加咖啡业对进驻中国市场充满信心
一、市场营销风险的成因分析
市场营销风险源来自很多方面,总的来说有以下几大类:
1.市场需求变化是导致市场营销风险客观存在的首要因素。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发展和完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愈来愈受制于市场需求。而市场需求则是一个不断发生变化的不可控因素。我国企业所面对的市场需求,已经由数量型需求转变为质量型需求,并且正朝着个性化需求演进。市场需求的这种变化,一方面是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同时又进一步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当企业市场营销活动不适应市场需求变化时,就会产生营销风险。市场需求由低层次向高层次变化、由数量型向质量型变化、由群体共同性向个体独特性变化,是一种客观存在的趋势,不充分认识其客观性,并努力调整市场营销活动,就不可避免地产生营销风险。
2.经济形势与经济政策变化产生市场营销风险。我国经济二十多年来的方方面面,无一不在快速变化中,并继续快速变化着。随着我国加入WTO,市场变得愈来愈激烈,随着国际市场的形成,对竞争对手信息的掌握也愈来愈少,因而在目前的经济形势下,许多不确定因素在不断加大,这也是营销中最直接的风险。此外,由于企业进入了一个国际化的大市场中,政策方面的风险也应加以注意。
3.科技进步是导致市场营销风险的又一因素。进入21世纪以来,在以电子计算机技术和互联网技术为代表的新技术基础上产生的网络营销对传统营销带来的冲击是十分猛烈的。目前我国网络营销还处在起步阶段,但2004年电子商务交易额已达数千亿美元,可以这么说,不懂网络营销可能就会使企业处于十分危险的境地,科学技术的进步对企业的营销组织结构、营销人员结构、营销战略与策略、营销的方式和方法等"都将产生巨大的影响进而导致变革,变革不仅意味着新的机遇,更意味着风险。
4.人为因素风险,主要是指销售人员和经销商给企业带来的风险。销售人员“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而且有独立掌管财物的机会。如果销售人员对企业不忠诚,将对企业产生重大损失。我国人事制度正处于转轨时期,销售人员流动性大,由于对人员流动的管理不规范,有些销售人员离开企业时,不办理财物移交手续,甚至携款、携物潜逃的事屡有发生,因此,就存在销售人员的道德风险;在我国,由于商业信用普遍不高,企业的风险很多是由于经销商造成的,特别是在当前皮包公司、骗子公司满天飞的情况下,如稍不注意,就可能造成款货无归。
二、营销风险的规避措施
1.建立专门的市场营销风险防范与处理机构,就如同建立其他营销机
构一样重要。其主要职能,就是全面负责企业的市场营销风险的防范与处理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包括营销风险意识的培养和营销风险控制观念的建立;企业营销风险控制目标的确定;营销风险控制的组织建设;营销风险控制的程序、营销风险控制的资源、保障营销风险控制的战略选择等方面。
2.加强对市场营销环境的调查研究,企业从产品设计开始,到生产产品、制定价格、分销和促销策略的制定等活动的全过程,都必须深入进行市场调查研究。通过市场的调研活动,掌握企业营销环境的各种信息,作为企业实施各种营销策略的信息依据。如企业应掌握宏观环境的信息,包括人口、经济、自然资源、技术、政治、法律、文化等信息,微观方面有顾客、中间商、供应商、企业内部状况、竞争对手、社会公众等方面的因素。要对信息进行分析和识别,使之由无序变为有序,成为可以利用的形式,剔除重复的或不符合要求的信息。
3.对于如何防范销售人员给企业带来风险,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①采取由第三人对销售人员担保的办法,当销售人员存在对企业带来危害的情况时,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②销售人员和销售机构的销售收入应先汇入企业或企业指定的帐户,支出由企业返还给销售人员和销售机构,减少销售人员掌握大笔现金的机会;③在货物、现金等管理上实行类似于财务管理的互相制衡的管理体制。在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上,管理人员、会计、出纳三者之间是一种互相制约的关系,这种相互制约的管理体制大大减少了财务管理的风险,是非常科学的。④在对销售机构的管理上,为了避免较大的风险发生,有必要引入这种互相制衡的机制,即对财、物、事实行分人管理。管钱的不花钱,花钱的不管钱。尽量避免将人、财、物、事等各种大权集于一身,从制度上避免风险的发生;⑤对营销过程进行全方位监控,坚决杜绝只管营销结果不管营销过程的“黑箱”式管理方式。只要做到对营销既管“过程”又管“结果”,将大大减少个别品行不良人员钻营销管理漏洞的机会;⑥建立营销巡视检查制度,企业不能单纯依靠销售人员反馈的信息对其进行管理,营销管理人员必须亲自掌握第一手的信息,对销售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甄别,做到防微杜渐;⑦此外,对销售员要进行科学甄选,在对销售人员的选拔时,品行最重要,能力居其次,同时对销售人员和销售机构的管理决不能失控。
4.要在源头上杜绝来自经销商和客户的风险。企业为减少来自经销商和客户的风险,要采取以下措施:①进行信用调查,对经销商和客户进行挑选,建立客户档案。信用调查的内容一般包括下列项目:资本构成(主要通过一些风险率反应,如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获利率等)、付款能力、过去的交易记录(主要了解是否有不良的交易历史)、抵押品、经营状况等。对那些有不良交易记录;应收款较多,付款能力较差;资本构成不合理,经营风险较大;以及经营状况不好的经销商和客户,不论其提出多么优惠的条件,不论其提出什么样的书面或口头担保,都不能向其供货,特别不能向其赊销,与这类客户交易,必须现款现货;②与经销商和客户建立长期、稳定、互相信任的合作关系。在商业交易中,如果与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相互信任的合作关系,不仅能大大降低交易成本,而且能大大降低商业风险;③对新客户,要从小生意做起,尽可能降低经销商资金占用量。对不了解商业信用的新客户,在交易条件和交易程序上要严格进行控制,避免风险发生;④规范与经销商和客户的业务关系,一切业务都要有合同。我国的法律体系正在逐步完善,骗子只能得逞于一时,终究是要受到法律制裁的。要真正避免来自经销商和客户的风险,是要规范与他们的关系,一切接法律办事;⑤来自经销商和客户的风险有时是销售人员造成的。有些销售人员为了增加营业额,急于做业务,要业绩,不对客户进行信用调查,或抱着侥幸心理,结果对企业造成重大损失。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发生,比较有效的办法是在企业与销售人员之间实行“买卖制”,即销售人员与企业之间是买卖关系,企业按照100%的回款标准向销售人员收取货款,客户的货款由销售人员负责收取。“买卖制”由于将营销风险的责任落实到销售人员身上,销售人员在向有一定风险的客户供货时必将三思而行,反复调查,从而将大大减少营销风险;⑥企业必须制定自己的赊销政策。在激烈的竞争中,赊销有时是必要的,完全杜绝赊销会失去很多销售机会,但企业必须制定严格的赊销政策,赊销政策包括:赊销条件、赊销期、收款策略、现金折扣等。赊销管理中最重要的是对赊销总规模进行控制,制定应收款警戒线,典型制造企业的赊销警戒线是:应收帐款不超过资产的20%。作为赊销管理的一环,企业财务人员必须定期对应收款进行分析、归类、整理,针对不同的客户确定不同的收款办法,防止呆帐、死帐、坏帐发生;⑦为了减少直至杜绝来自经销商和客户的风险,必须对销售人员,特别是新招聘的销售人员进行全面的培训,做到不培训合格不能从事销售工作。与减少营销风险有关的培训内容包括:信用调查技巧、客户识别技巧、经济合同法、财务结算等,并要求销售人员对营销风险发生的各种方式有比较透彻地了解。
关键词:电子商务;工业园区;交易模式;增值服务
我国的电子商务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其密集型的创新模式满足了我国消费者的需求和工业发展的要求。电子商务的快速增长模式潜力巨大,特别是在网络零售市场中具有非常大的经济潜力。电子商务的发展使企业在发展中逐渐形成了独特的发展体系,在各个网络交易平台中实现了更好的收益。
1电子商务在工业园区中的应用
1.1非交易式平台
非交易式平台是基于工业园区在各个行业中对信息和服务的巨大需求,利用网络平台中政府的政策、相关行业的新闻、市场的发展状态和国内外的发展需求等分析和提高信息服务的平台。非交易式平台与传统媒体相比,具有较高的互动性。在信息开发的过程中,非交易式平台只针对物流和资金流信息运行。对于物流信息而言,它是在网络上传输的,具有完善的数字化模式和较大的储存空间。因此,为了企业的发展和为媒体提供有价值的信息,在非交易式平台上必须利用网络技术中的特点创新。
1.2交易式平台
交易式平台在工业园区,特别是起亚汽车的制造环节中,可提供生产设备、商品运输服务等。利用网络平台,可实现网上订货、网上支付等功能,形成“一对一、多对多”的销售渠道。近年来,起亚汽车利用电子商务制造新的配件时,虽然在网络支付方面受到了一定程度的阻碍,但交易平台的设立为工业园区在采购原材料、选择交易模式、信用调查和采集运输信息等方面提供了巨大的便利。
1.3综合式平台
综合式平台是基于信息功能、交易功能建设的,也是工业园区实现电子商务的主要形式。起亚汽车园区除了进行汽车及其配件的制造外,还需要进行企业间的交易。因此,这种电子商务模式是在企业之间建立的市场活动,这是电子商务市场应用中的重要因素。为了实现综合式平台在企业市场中的应用,就要收集符合需求的电子商务信息。比如,为了实现起亚汽车园区的健康发展,应在了解市场模式的前提下,明确电子商务的发展任务,建立交易平台和服务平台,从而使我国的工业园区实现可持续发展。
2起亚汽车园区发展电子商务的策略
2.1加快服务功能的建设
服务功能建设主要包括应用模式、专业情报和信息采集的建设,还包括对企业的整体解决措施和增值服务的建设。对于工业园区的商机联动服务而言,主要以起亚汽车的综合电子商务物流平台作为基础不断扩展,从而形成更多的工业园区平台,构建完善的商务交易平台。比如,在工业园区的发展建设中,需要了解、采集该行业的发展形势以及其他相关信息,建立多元化的数据分布模式,从而使企业在市场建设中可运用到高效、安全的商机模式。对于工业园区的决策支持服务建设而言,应为工业园区提供有力的战略决策,根据网络提供的各行业的发展状况、市场价格、供求变化分析,并结合客户的需求和消费者的思想,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战略依据,这种决策的支持服务功能不仅可为企业提供良好的发展策略,还可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对于工业园区的应用服务而言,应为信息建设不成熟的小企业提供管理服务;对于企业的流程服务而言,应帮助企业实行标准化管理;对于物流管理服务而言,应建立项目发展体系,从而保障物流服务系统的有效建立。
2.2加快交易功能的建设
交易功能的建设是工业园区发展的基础。交易功能主要分为直接交易和委托交易两种类型。对于直接交易类型而言,主要表现为供求双方之间的交易;对于委托交易而言,是供求双方在交易平台上采用的交易模式。无论是直接交易,还是委托交易,其交易方式都是以信息交流作为基础的。在应用电子商务信息的前提下,建立信用保障体系和银行支付体系可解决交易双方在交易过程中的信用问题和支付问题。交易系统是在Internet系统上建立的,它不仅满足了客户在交易系统和信息系统上的需求,还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保障。
3结束语
电子商务的不断成熟加快了工业园区的信息化建设进程。为了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经营效率、设计水平、管理水平,应利用电子商务信息平台,从而提高企业在发展中的知名度,使企业真正实现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陈俊.中关村科技园区授权立法问题研究[J].中国法学,2000(06).
[2]鄂立彬,黄永稳.国际贸易新方式:跨境电子商务的最新研究[J].东北财经大学学报,2014(02).
【关键词】电子商务 团购 优势和风险
随着网络技术以及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以网络化、信息化、全球化为重要特征的电子商务经济时代来临,满足了全球现代经济的发展需求,基于这电子商务环境背景,团购也获得快速发展。2008年,Groupon团购网站诞生,这是世界第一家团购网站,自此,团购网站市场发展速度惊人,,中国国内由于网络使用者人数众多、市场潜力巨大,团购呈现出蓬勃的发展趋势,近年来团购交易量呈不断上升趋势。加强研究商务环境下团购网站的优势以及分析研究,利于规范团购市场,便于更好服务团购客户。
一、电子商务环境下团购的优势分析
(1)电子商务环境下国内团购网站发展状态。在电子商务环境之中,计算机网络得到快速普及,国内上网人数每年呈井喷式增长趋势,为团购市场的发展提供了资本和人力支持。自Groupon团购网站成立以来,四年多的时间团购模式已经成为全新的、蓬勃发展的消费方式,2009年国内电子商务环境下“团购网创业”热潮掀起,窝窝团、美团、糯米网、拉手网等超过百家团购网站纷纷亮相,团购平台称为了大量资本的关注和注资,当前团购的经营受到了广泛的关注。
(2)电子商务环境提供的信息互通以及资源共享优势。随着网络的日益普及,消费者之间互相交流信息,较之单个消费者获得的购买信息更为全面,实现资源共享。如此也有利于购物者在与卖方签订购销合同同时保障购物人利益。例如,个人单独购买某件商品,尤其是用于装修、购房等大笔款项的指出时需要获得法律上的援助,但是个人通常请不起律师或者不知道应该如何请律师,购买者共同请律师,由律师陪同购物者买房、签订协议更为可靠,消费者利用电子商务平台选择最为适合个人的商品,在购买同一件物品后可以利用该平台进行购物经验的交流和分享,降低或者避免由于盲目购物带来的损失。
(3)价格优势。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将具有相同购买意向的消费者组织起来进行交易,团购宗旨在于量大从优、薄利多销,通过大订单形式降低购销时间和环节,卖方降低销售成本后直接让利于消费者,交易成本大大降低,消费者只需支付让利后降低的价格便可以获得商品,使得消费支出得以节约。
当前多数团购网的结算方式是从交易成本价抽取20%至30%的费用再与成交量相乘为卖方支付给团购网佣金,通过对团购信息进行产生营销不需要在前期进行大量准备工作以及资金投入,加之团购忽略了繁琐的活动监管项目以及高昂的宣传成本付出,进行交易时只是兑换服务,利润率较高。
(4)专业组织的助推以及交易环境不断优化。国内出现团购行为时,其最早的目的在于集合子公司、降低成本进行交易和采购,随着电子商务环境的优化,在网络普及的现状下,出现了大批的购物者、消费者,当前团购已经从最初的集体化转变为现在的个体化,出现专业团购组织发挥人力聚集的优势作用,能将人力优势向财力优势转变,而电子商务提供给团购的资格认证、资金支付以及商品克服等多种项目为团购提供诸多便利。
自2010年过你第一家团购网——美团网上线,整个团购行业增长迅速,24券、糯米网、F团等十多个独立团购网站纷纷上线,腾讯、新浪、淘宝、百度等传统的运营商和互联网巨头也拓展了电子商务交易。截止2010年,参与团购人数达1.4亿,整体团购网络销售交易额接近89亿元,在通胀环境下为消费者结语50亿支出。
二、电子商务环境下团购的风险分析
(1)网络团购存在信任危机。团购是电子商务时代新兴产物,其自身具有一定缺陷,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势必会面临多种风险,其中最为突出的便是“团友”的信任危机风险。有媒体对团购导航网站以及200多家团购网进行调查,仅有4.5%团购网信誉评为优良,1/3以上团购网获得较低的信用评价,超过65%团购网信用一般,《中国团购网站发展和信用调查报告》指出,整个团购行业的信用分数较低,为65.8分,行业的信用程度仍需提高。
消费者对团购的信任危机来源于2个方面,一是团购网站本身,一是团购商品的卖家。存在团购过程中卖家片面追求高折扣,歧视团购促销,降低服务质量,设置区别待遇,而当前团购网仍处于探索发展阶段,鱼龙混杂,数量较多,存在部分不规范网站现象。喜爱团购的张女士日前遭遇团购陷阱,某团购网“仅用1元获得89元云南马帮贡茶饼”活动,张女士购买后得到的却是霉变后无法食用的产品,购物者无法对其准确识别,常出现网站捐款逃跑、失踪现象,降低行业诚信度。
(2)售后服务风险。作为电子商务环境中团购的内部重要风险之一,团购售后服务风险会直接影响整个行业发展。团购是在电子商务平台上为了实现某一目的临时组织起来的购物团体,一旦团购行为结束,这一组织就会马上分散,缺乏组织纪律性,这一过程出现纠纷和售后问题,就会打击购物者的购买积极性,对应的团购组织陷入尴尬环境,将难以重新形成,反之又导致了消费者维权的困难。电子商务平台下团购保证商品质量、担当责任意识不高,面临不断下降的团购信誉度,经销商、团购网站都会面临严重风险。如上文提过的52元换购183元套餐活动,由于团购人数众多却无法预订到位置,拿到手的套餐量大打折扣,只得取消团购,返钱给消费者,形成了十分恶劣影响。
三、结语
总之,电子商务平台下团购优势突出,潜力巨大,其在满足消费者需求、完善经济结构上作用突出,相关部门须认识到团购行业发展的意义和作用,针对当前团购存在的问题和承担的风险加强研究,尽快制定具有针对性的促进措施,不断发展和规范团购行业,促进团购的持续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单聪,丁雅丽,孙细明.网络团购的SWOT分析[J].商业时代,2011,(21).
[2]倪宁.谈当前网络团购的现状和发展策略[J].商业时代,2011,(20).
[关键词] 电子商务 信用体系 社会信用
一、电子商务的发展呼唤健全的社会信用体系
信用问题是人类社会长期存在的一个问题,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良好的信用状况是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而信任关系的缺失、信用状况的恶化则会导致交易成本上升,使社会秩序趋于复杂化、混乱化。由于电子商务交易的虚拟平台使交易双方无法直接见面,这种空间上的分离使得虚假身份很难识别,网络欺诈、欺骗行为很容易滋生,所以在电子商务中的信用问题也就非常重要。电子商务活动的网络化和全球一体化、电子商务交易的电子化和虚拟化发展,以及电子商务交易的高效、智能、快捷等要求,都呼唤着必须要建立起相应的面向电子商务的社会信用体系。
二、制约我国建立电子商务信用体系的主要因素
1.社会普遍缺乏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信用意识和信用道德规范
由于我国近代市场经济发育不充分,信用经济发育较晚,市场信用交易不发达,真正的社会信用关系十分淡薄。无论是企业还是消费者个人,都普遍缺乏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信用意识和信用道德观念。加上国家信用管理体系不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失信惩罚机制不健全,从而导致社会上信用缺失行为盛行。
2.企业内部普遍缺乏基本的信用管理制度
企业内部的信用管理是财务管理的一个专门组成部分,包括对应收账款和商品销售的管理;对与企业发生业务关系的主要客户信用状况的调查、征信和管理。它是企业财务会计部门连接各业务部门的桥梁,也是企业筛选客户并与诚信客户保持长期联系的纽带。我国由于普遍缺乏这一重要管理环节,因而,常常导致电子商务中失信行为的发生。
3.信用中介服务的市场化程序很低
在市场交易中可以快速取得资本市场、商业市场上绝大多数企业和消费者个人真实资信背景报告的国家被称之为征信国家。目前,我国仍是非征信国家,社会信用中介服务行业发展滞后。虽然也有一些机构为电子商务企业提供信用服务和信用产品,例如信用抽查报告、资信评级报告等,但市场规模较小,经营分散,而且行业整体水平不高。还没有建立起一套完整而科学的信用调查和评价体系。这导致企业的信用状况得不到科学、合理地评估,市场不能发挥对信用状况的奖惩作用,企业也缺乏加强信用管理的动力。
4.信用数据的市场开放度低,缺乏对企业和个人信息的正常获取和检索途径
在征信国家,企业和消费者个人信用信息数据的开放和市场化运作是信用管理体系的重要内容。但我国在征信数据的开放与使用等方面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政府部门和一些专业机构掌握的可以公开的企业资讯与个人信息没有开放,这增加了征信过程中获取企业信息的难度。对于征信国家而言,功能完善的信用数据库成为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必备的基础设施。各国的征信中介机构一般都建有自己的信用数据库,记录企业或个人的相关信用信息。目前中国很多的信用中介机构没有自己的信用资料数据库,即使有,规模也普遍偏小,信用信息不完整。在这种情况下,无法对电子商务企业与消费者的信用做出公正、客观、真实的评估。
5.国家信用管理体系不健全,缺乏有效的失信惩罚机制
在一些征信国家,大都有比较健全的国家信用管理体系,这一体系包括国家关于信用方面的立法和执法、政府对信用行业的监督管理、政府对全社会的信用教育和信用管理的研究与开发。目前我国在这些方面存在严重不足:一是缺乏严格的失信惩罚机制。尚未达到刑事犯罪程度的失信行为得不到相应的惩罚,不讲信用的企业法人和个人不能受到社会的谴责和唾弃。二是政府对信用市场的监督管理薄弱,对从事企业信息服务的中介机构(包括会计、审计、法律服务和征信中介、资信评估等)缺乏监管,造成虚假信息盛行。
三、面向电子商务的社会信用体系的构建
1.大力加强电子商务主要参加者的信用建设
这主要体现为: (1)个人消费者的信用建设。个人消费者是进行电子商务的主力军,建立个人消费者评级制度,提高电子商务个人消费者的整体信用水平。(2)企业的信用建设。在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企业更多的是充当卖方的角色,因此企业的信用水平对电子商务交易能否顺利进行至关重要。企业的信用建设首先是在交易中树立良好的信用形象;其次是要成立信用查询部门,向查询者提供企业的信用情况;最后是要真正建立起企业的信用评级制度。企业的信用级别越高,所得到的优惠也越多,以利于每个参与企业积极提高自身的信用水平。(3)社会机构的信用建设。电子商务的有效运行离不开社会机构的大力参与,这其中主要是银行和司法部门。因此,银行要建立良好的信用,要能够保证电子货币与真实货币之间的顺利转换,要不断提高电子货币传递过程中的安全性,缩短货币转账的时间,为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此外,高信用的司法部门对于顺利解决纠纷,保证电子商务的正常运行秩序也很重要,这是因为只要有交易,就难免有纠纷,而纠纷的解决主要需依靠司法部门。司法部门要努力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积极制订有关法律法规保证电子商务的有效运行,能够真正成为电子商务的坚强后盾。
2.大力加强信用自律机制建设
这具体体现在:(1)进行诚信机制建设,重视诚信守法的道德教育,积极培育社会信用观念。通过建立健全诚信教育宣传体系,加大诚信理念的宣传力度,树立起政府、企业及公民讲信用的道德规范,形成人人讲诚信,全社会以诚信为荣、以信用失真为耻的社会氛围,增强信用观念,维护良好的市场环境。(2)强化政府监督,推动企业信用自律。政府要出台相应的措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管理部门以及海关、进出口检验检疫等部门都要制定企业信用考核、考评等级标准,对企业的诚信度和信用定期进行考评。通过规范企业的行为,向社会公布诚信名单和失信名单等方法,推动企业信用自律。使企业树立品牌意识、形象意识,不断增强维护信用的自觉性,从而有效引导社会守信的主流。(3)成立诚信联盟,推动信用服务。由行业协会或地区组织的诚信联盟对电子商务企业的诚信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其主要任务就是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诚信建设的服务工作,发动社会力量,结合舆论媒体,深入宣传诚信理念,营造企业自我约束、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组织制定量化的企业诚信标准并将其推广为企业经营行为的规则;在执法部门的领导下,建立企业诚信名录,以此形成诚信激励机制;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辅导企业健全诚信运营机制,建设企业诚信经营的自我约束体系。
3.大力加强信用约束机制建设,建立和完善诚信的法律支持体系
诚信秩序的建立需要法律的支持,诚信机制建设也要在法制上得到保障。为此,要加强信用约束的法律体系建设,按市场化的要求,在《民法》、《合同法》等法律基础上建立具体的信用保障办法,体现信用的市场约束。同时,大力强化信用的保障效力,组织各方力量惩罚打击失信行为。要通过加强制度约束,建立起一个让失信者付出比失信的所得收益高得多的“成本代价体系”,使失信无利可图。
4.强化政府在信用体系建设中的推动作用
从培育和维护有效率的市场环境的角度看,政府应该在信用体系建设中明确自身的定位,发挥积极的作用:一是以信用为立法基点,制订并颁布相关法律法规,指导信用体系建设;二是建立公开的社会信用信息网络;三是引导企业切实讲究诚信为本;四是推进和培育信用中介机构的建立;五是发挥积极的监管作用,惩戒失信行为,等等。
参考文献:
[1]刘丰:网络交易中的信用及信用管理初探[J]・华南金融研究, 2006(3):74-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