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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的结算方式优选九篇

时间:2023-06-18 10:3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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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的结算方式

第1篇

关键词:国际结算;趋势;信用证;风险防范

中图分类号:F830.4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07)04-0178-02

近年来,随着中国出口贸易的蓬勃发展,以及贸易品种、贸易方式的多样化趋势,国际贸易活动越来越复杂,不确定因素越来越多,我国各类外贸企业面临的对外贸易风险也相应增加。出口企业为了更好地融入国际市场,进一步扩大出口份额,夺得更多的市场份额,纷纷以优惠的付款方式变相地给买方融资,以便在国际贸易中获得更佳的经济效益。因此,灵活地选择国际贸易结算方式并进行恰当的风险防范就成为国际贸易安全进行的重要一环。

一、国际结算的发展趋势

传统的国际贸易结算方式主要有汇付、托收和信用证三种,其中,汇款的结算方式属于一种商业信用,多用于劳务和资本往来。而在货物贸易中,由于卖方承担的风险太大,很少被使用。信用证结算方式用得最为普遍,因为它是一种银行信用,对贸易双方均有约束,双方承担对等风险。此外,托收结算方式虽是基于商业信用,但托收方式中的跟单托收由于出口商承担的风险相对较小,在国际结算中使用也较多。在这基础上还有保函或备用信用证、保付等补充或辅的结算服务业务。

长期以来,信用证(L/C)这种以银行信用作为付款保证的支付方式,一直处于主导地位,20世纪六七十年代,全球进出口贸易额的85%以上都是采用信用证方式来结算的。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不断加深,买方市场在全球贸易中逐步形成。与此同时,出口竞争的方式日益多元化,竞争的层次也愈来愈深,出口商单凭商品本身的优势(品质、包装、价格)占有市场已不能完全满足竞争的需求,而使用商业信用交易方式来进一步增强竞争力,同时,运用有效的手段来防范风险,已成为许多国家出口商的一种常规做法。由此,商业信用重新成为国际贸易发展的重心所在,整个国际贸易结算市场则出现了信用证结算方式边缘化的倾向。

特别是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信用证支付方式的使用率迅速下降,而非信用证支付方式,如付款交单(D/P)、承兑交单(D/A)以及赊销(O/A)等以商业信用为付款保证的支付方式却大行其道,很快成为国际贸易中的主流支付方式。据统计,欧美企业的信用证使用比例下降10%~20%,亚太国家信用证的使用比例也在逐年下降,大多数业务已采用商业信用的支付方式,辅之以完善的风险管理来进行。

二、我国外贸企业国际结算应用现状

在我国的对外贸易中,出口企业主要使用信用证支付方式,使用比例高达80%~90%。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1.信用证支付方式曾经起到过的重大作用被固化。信用证支付方式在我国外贸出口的初级阶段,曾经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出口企业的安全收汇及资金融通,在我国扩大出口规模,发展外向型经济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积极影响。因此,众多出口企业形成了一种传统和习惯,将其一直沿用至今。同时,我国外贸理论界及外贸院校也把信用证作为最重要、最安全的支付方式编入教材。

2.信用证方式下潜在的风险和陷阱被忽视。出口企业和结算银行片面强调了信用证支付方式的安全性,认为只要使用信用证支付方式,收汇就没有问题,往往忽略了信用证方式下的风险和陷阱,如买方在信用证中加列一些出口企业难以做到的软条款,或串通开证行对单据吹毛求疵,拒付货款。有的出口企业缮制单据的水平不高,银行审单不严,也会导致开证行和进口方的拒付。尽管每年有相当数额的信用证结算交易收不回货款,坏账率高达5%,但信用证支付方式下的收汇率总的来说比较高。因此,信用证支付方式目前仍是出口企业最愿意接受的一种支付方式。

3.出口为逃避风险,大多不敢采用或不愿主动采用商业信用支付方式,许多企业甚至规定只做信用证业务。外销员则认为只要坚持信用证支付方式,即使最终收不回货款,个人主观上没有过错,上级部门或有关领导也不会追究个人责任。因此,就出现了这种情况:老客户要求改用商业信用支付方式时,企业领导或外销员,寻找各种理由,不予接受,当客户威胁要更换公司、中断交易时,才勉强同意客户的要求,工作十分被动;而当新客户提出采用非信用证结算方式进行交易时,一般情况下,干脆就拒之门外,致使很多交易机会白白丢失。

4.出口企业出于融资的考虑,要求采用信用证支付方式。随着我国银行商业化进程的加快,出口企业从银行贷款的难度越来越大,而相当多的出口企业又都需要贷款来维持经营。凭信用证就可以向银行打包贷款,且手续简便,费率又低。因此,力争信用证支付方式,又变成了一些企业用以解决资金的重要手段。

5.出口企业缺乏风险管理意识及信用管理机制,导致外汇损失。有些企业只注重成交量、出口额,忽视进口方的资信调查,更谈不上对客户进行及时、详细、准确的信用分析。为了片面追求出口额,不加选择地、盲目地采用托收、放账等商业信用付款方式进行交易,造成许多逾期的应收账款,又没有对拖欠账款进行及时有效地追索,致使逾期账款无法回收,变成了呆账、死账,使外贸企业背上沉重的“债权”包袱。从此以后,因噎废食,不敢再采用商业信用结算方式。

综上可以看出,信用证支付方式在今后一个时期内,仍将是我国出口企业首选的支付方式。但是,片面强调信用证支付方式,会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不利于提高我国出口产品的竞争力,甚至错失许多贸易良机,错过提高市场占有率的极好机会,并抑制了出口的适度扩张,出口之路越走越窄。一个显著例证是欧美企业贸易额的80%~90%采用非信用证交易,其坏账率只有0.25%~0.5%,而我国企业使用信用证比例高达80%~90%,坏账率仍高达5%,严重影响了我国进一步扩大出口。因此,我国外贸出口企业的当务之急是要学会在商业信用条件下正确的选择国际贸易结算方式并进行适当的风险防范。

三、对我国外贸企业防范国际结算风险的几点建议

1.采取灵活贸易结算方式,扩大出口

对外贸易中最易发生信用风险的环节是结算环节,选择利于我方的结算方式可以有效地防范风险。那么,究竟选择何种国际结算品种对于我们最有利呢?这主要取决于国际经贸活动的对方状况、交易内容、融资需求、风险保障程度以及银行服务范围等因素。

为了不给不法商人钻空子,在进出口贸易业务中不受骗上当,在业务实践中必须灵活选择结算方式:(1)在确定付款方式之前,尽量多做客户资信调查。如客户的企业性质、规模、经营范围、往来银行名称及账号,与中国其他公司有无其他业务关系、公司有无网站等。一方面,请客户自我介绍,然后从侧面加以证实;另一方面,可通过银行、保险部门和驻外机构进行调查,也可委托中国银行对客户进行专门资信调查。(2)对不同地区的客户,采用不同的做法。如欧、美、日、澳、新地区的客户,一般而言,资信比较好,国家金融运作体系正常,所以,一般D/P远期风险不大。南美、非洲、中东、原地区,都是高风险地区,即便是D/P即期或远期付款,也要求投保出口信用险。(3)视合同金额的大小和新、老客户区别对待,灵活采用结算方式。如果是老客户,以前配合很好,涉及合同金额比较小,可以接受D/A远期或后T/T;如果是新客户,或者合同金额较大,对D/A托收和后T/T业务,要求必须投保出口信用险。(4)对客户资信实行动态掌握、连续考察,随时注意调整结算方式。

2.加强资信调查,建立客户信息数据库

外贸出口企业可以通过专业咨询机构对海外客户进行全面、认真、仔细调查,及时掌握和了解其经营情况、资信及偿付能力,为扩大出口、安全收汇打下良好的基础。对所有往来客户逐一建立档案,设基本资料和往来资料两部分。基本资料反映客户的整体实力,包括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等,往来资料则反映与客户的交易记录及内部评价,包括与客户的交易时间、金额、付款情况等。根据客户的付款情况,评定信用等级,给予客户不同的信用额度,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对资信好的客户可以放远期,额度也可以放大,而对资信差的客户,尽量做即期,降低额度,甚至改回银行信用,力争规避收汇风险。

3.开展出口保理业务,可以降低托收结算方式下出口商的收款风险

出口保理业务主要为出口商提供以下服务:对海外进口商的资信进行评估;提供100%的进口商信用风险担保;以预支的方式提供出口商所需的营运资金;应收账款的管理和追收。出口商申请了出口保理业务以后,出口商向进口商发货,并将应收账款转让给进口保理商。货款到期进口保理商向进口商收取货款,并将其转交出口保理商。出口保理商扣除费用后,将货款付给出口商。如果进口商到期无力付款,进口保理商在应收账款到期后的某个约定时间,如90天赔付出口商。有的保险公司开展的出口信用保险业务,也能降低出口商的风险。出口商可以根据自己业务的实际情况以及当地的银行和保险公司的相关业务,选择怎样在尽量降低风险的同时自己所支付的代价又最小。

第2篇

国际贸易结算指的是跨国商品交易活动中的外汇收付业务,一般有有形和无形两张表现形式。

当前的国际贸易结算,除了贸易本身存在的贸易风险或者行业自带风险外,还容易受到政治经济带来的影响;同时由于在国际贸易过程当中一般都涉及到第三方以及负责国际结算的银行,这种参与成员和过程的复杂性也存在着加大的风险;而且由于缺少完善、统一的国际贸易结算管理体系,缺少了一定的约束,也使得国际贸易结算风险加大。

而国际贸易结算风险管理,就是一种针对以上国际结算风险,收集相应的资料数据,并加以分析和预测,对潜在的风险加以控制,对出现的风险加以弥补和管理的活动。加强对国家贸易结算风险的管理,能够有效降低外贸主体在交易活动中出现损失的风险,为国际贸易活动和结算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

二、当前国际贸易结算风险管理中的问题

1.没有进行充分的客户资信调查

由于国际贸易的主体双方存在一定的地理距离,出口企业对客户的了解难以进行充分的了解,即使想要对其资信进行调查,也需要花费大量的成本和时间;而且当前国际市场竞争激烈,为了赢得客户,争取时间,很多企业也往往忽略了资信调查这一项,只想尽快达成交易;针对以前合作过客户更是不会着力去对其实际情况进行调查,难以对潜在风险进行有效规避。

2.结算方式的选择不够妥当

随着国际贸易的不断发展,国际贸易的结算方式也更加多样化。但是,外贸企业在结算方式的选择上缺乏足够的理性,有的过于冒险,有的则过于保守。前者是担心合作机会稍纵即逝,宁愿选择货到付款或者托收等具有极高风险的方式;后者是??心结算中存在的风险只选择货前付款或者信用证等方式,而错失机会。这两种方式没有进行综合考虑,都易造成外贸企业的损失。

3.缺乏对贸易合同签订和履行的重视

国际贸易活动之所以存在较高的结算风险,还在于很多外贸企业对贸易合同签订和履行不重视。他们认为就是贸易中出现问题也没有有效的解决方法,合同只是一种形式。而且为了拿下客户,既使签订了合同,外贸企业也很少会在贸易合同中加入对自身的保护措施和条例。这样一来,一旦发生结算方面的纠纷,企业一方就会失去结算的主动权,变得十分被动。

4.国际结算风险防范不到位

当前的国际贸易中,结算业务仍然主要靠业务人员进行催账,更多的是与客户进行沟通,而无法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而且很多企业采用远期和赊销的结算方式,却没有将赊销额度控制在合理的风险范围内,也没有办理相应的保险业务;同时很多外贸企业本身也没有设置专门的结算风险评估和管理部门。没有足够的风险防范措施也就无法真正地降低结算风险,保护企业贸易安全。

三、加强国际贸易结算风险管理的措施

1.提升安全意识,做好客户资信调查

外贸企业要提高自身的贸易安全意识,在进行贸易交易之间,要对交易对象的财务状况和信誉水平进行充分的调查。调查实施中,可以充分利用外贸银行的作用和公信力,委托其作为第三方来进行调查;或者以双方交付银行一定的保证金,又或委托银行出具担保函等方式来确保双方资信情况的真实性。对在国内或对外贸易中存在不良记录或者提供的资料与真实状况有出入的,要提高警惕,充分考虑后再做决定。

2.进行综合考虑,选择最佳结算方式

对贸易的卖方而言,风险最大的结算方式就是赊销和远期托收等,风险最小的结算方式就是预收货款和信用证等,卖方的结算风险则与之相反。外贸企业在选择结算方式时,既不要为了快速签单而选择高风险的结算方式,也不能为了避免风险而错失机会。要进行双方面的综合考虑,将机遇和风险结合起来,也将自身的实际情况和需求结合起来,选择最适合自己的结算方式。

3.加大监管力度,规范国际贸易行为

想要进一步加强国际贸易结算风险管理,就必须加强对对国际贸易和贸易结算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和完善贸易结算监管体系。对在国际贸易中存在的违约、诈骗或者不履行合同条例等行为,要予以严厉打击;根据国家和贸易规范要求,使用行政或经济手段规范外贸企业的贸易行为,保证国际贸易行为的安全性,营造良好的贸易环境。外贸企业自身也要建立风险管理部门和体系,一方面做好自身的能力和信用提升,同时也要做好对贸易对象的结算监督。

4.完善国际贸易结算风险担保体系

建立和完善国际贸易结算风险担保体系,能够在最大程度上降低在国际贸易结算中的风险。目前针对国际贸易风险的保险可以分为出口信用险、汇率保险以及商品运输保险等几种。外贸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需求,购买相应的保险,以此来保护自身的经济权益,较少可能的损失;同样,在担保体系中,一方面企业可以利用银行提升自身的信誉度,并委托银行托收和担保;另一方面,又可以针对相关的贸易结算进行投保等,可以为贸易双方在贸易中的实际利益提供保障。

第3篇

面对金融危机对我国国际贸易结算带来的影响,正确面对国际贸易结算发展的新趋势,及时适应国际贸易结算发展的新潮流,对提高我国出口企业的国际市场竞争力,促进我国对外贸易的健康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国际贸易传统的三大结算方式分析

国际贸易传统的结算主要采用电汇(T/T)、托收(Collection)和信用证(L/C)这三种方式。其中,电汇方式在实际国际贸易结算中主要分为两种情况,即“前T/T”和“后T/T”两种。电汇方式最大的优点在于速度快、手续简便、手续费低,其中“前T/T”对出口方十分有利,主要适用于进口方向出口方预交的定金以及特别紧俏货物的交易;“后T/T” 是出口方给予进口方提供的一种信贷,因此对进口方十分有利,在当前竞争激烈的国际买方市场上被越来越广泛地使用;托收业务主要有付款交单(D/P)和承兑交单(D/A)两种情形。托收和T/T方式一样,都是以商业信用为基础。出口方能否收到货款,主要取决于进口方的信用,因此使用托收方式对进口商较为有利。在采用承兑交单,或在远期付款交单情况下,进口商甚至可以利用信托收据先把单据借出,占用了出口商资金,较大程度地调动了进口商的积极性;而在信用证的结算方式下,由于银行充当了买卖双方的保证人,缓解了双方互不信任的矛盾,以其独特的优势被出口商视为是一种安全可靠、风险相对较低的结算方式,因此曾是全球国际贸易中出口方的首选结算方式。据统计,在20 世纪60 —70 年代,全球进出口贸易额的85% 以上都是采用信用证方式来结算的。

国际贸易传统的三大结算方式各自的优势和风险在表1中可以清楚地看出。通过表1,我们可以发现:T/T业务程序简单、手续费较低,但必然对进出口双方中一方的资金和风险负担不平衡。如果是采用前T/T,出口方的资金占用最少,风险承担也最小,是一种对于出口商最为有利的结算方式,最受出口方欢迎;反之后T/T对进口方最为有利,进口方最为青睐。信用证业务程序最为复杂,手续费也最高,但总体上对进出口双方所提供的保护比较平衡,特别是它和T/T以及托收相比根本性区别在于是一种建立在银行信用基础之上的结算方式,在进出口双方无法通过商业信用结算方式达成一致时,往往成为进出口双方的首选方式。因此,在进出易中,不可能存在一种完美的结算方式能够绝对最大限度地同时保护双方的利益,进出口双方只能在风险和利益中尽可能去权衡,获取一种相对完美的结算方式。

二、当前国际贸易结算发展的新趋势

(一)信用证结算的主导地位受到严峻挑战,以商业信用为基础的电汇等结算方式成为主流。

长期以来,在传统的进出口贸易中,信用证方式一直是被广泛使用的结算方式,甚至至今我国大多数“国际贸易实务”教科书仍将信用证方式作为进出口结算的首选方式。信用证的结算方式通过银行信用代替商业信用,给出口商穿上了保护衣,因此深受我国许多出口商的青睐。据统计,在20 世纪末,信用证方式曾经占我国出口结算的80% 以上。但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一步发展,国际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买方市场已在全球贸易中逐步形成,出口竞争的方式日益多元化,出口商单凭商品本身的优势(品质、包装、价格)占有市场已不能完全满足竞争的需求。 特别是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由于欧美主要发达国家经济衰退导致国际市场需求下降,世界卖方市场竞争形势更加严峻,在这一背景下,国外进口商在和我国出口企业洽谈合同时往往会更多地提出有利于他们的结算方式,而以往被我国出口商情有独钟的信用证结算方式只能越来越多地被放弃,因此以商业信用为基础的电汇等结算方式比例大幅度提高。以上海为例,在2007—2010年期间,电汇使用率占到了50%以上,并且呈现出突飞猛进之势,而信用证的使用率却连年下降,2009年和2010年更是下降到只有29.6%和25.2%。显然,以商业信用为基础的电汇等结算方式已经成为我国、特别是沿海发达地区出口结算的主流方式。据有关资料统计,欧美等主要发达国家的信用证使用比例早已降至10—20%,其中北美和欧盟分别只有11%和9%,并且还有进一步缩小的趋势,大多数贸易结算采用以商业信用为基础的货到付款、预付货款和托收方式(表2),并通过出口信用保险等其他管理方式来进一步降低交易的风险。

(二)国际保理作为一种新型的结算方式发展日益迅速,逐渐成为国际结算领域主要的结算方式之一。

国际保理是保理商为国际贸易赊销方式提供的出口融资、销售账务管理、应收账款的收取及买方信用担保融为一体的金融服务。它既是一种短期的贸易融资方式,又是一种新型国际贸易结算方式。近些年来,由于全球贸易中买方市场的逐步形成、国际贸易惯例规则的制订以及电子通信在商业领域的运用等因素的出现,国际保理作为服务于进出口商的有效竞争工具在全球贸易中得到了空前的发展,已经越来越被进出口商所认识和接受,逐渐成为国际贸易结算领域主要的结算方式之一。特别是在当前的国际贸易市场环境下,它已成为推动一国对外贸易发展的新动力。在欧美发达国家,国际保理业务非常盛行,已被外贸企业广泛使用。我国自从1992年推出国际保理业务以来,成为全球保理业务发展最快的市场之一,特别是近几年来,我国对外贸易规模持续增长,巨大的国际贸易量为开展国际保理业务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据FCI(国际保理商联合会)统计,自2008年起,我国的出口双保理业务量连续4年位居全球首位,2011年,国内保理总金额为2299.52亿欧元,国际保理总金额为449.18亿欧元,保理总金额达到2748.7亿欧元,创历史新高(图1)。随着我国保理服务产品逐渐丰富,目标客户日趋广泛,出口保理业务必将成为企业防范国外买方风险的利器,为中国外贸出口企业在国际市场竞争中保驾护航。

(三)国际贸易结算中组合方式运用日趋增多

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随着外贸风险的逐渐加大,在进出口贸易中,进出口商使用单一的结算方式的情况越来越少,大多数情况下往往根据需要,例如不同的交易商品,不同的交易对象,不同的交易做法,将两种以上的结算方式结合使用,既有利于促成交易,又有利于安全及时收汇。国际贸易结算方式的组合运用,可以有不同的方式。如信用证与T/T相结合,或信用证与托收相结合;或托收与T/T相结合,前T/T与后T/T相结合,甚至托收与保理相结合等等。通过国际结算方式的组合运用使买卖双方各自承担一些结算风险和费用, 实现买卖双方利益的平衡,从而有利于达成双方均可接受的结算方式,促进贸易便利开展。因此,国际贸易结算组合方式日趋增多,被越来越多的进出口商所采用。

(四)国际贸易结算向电子化、无纸化方向深度发展

随着通信技术、互联网技术的迅速发展和日益更新, 国际结算方式正朝着电子化、无纸化深度发展。其中一个非常成功的例子是SWIFT 的使用。这个每周7 天、每天24 小时连续运转的电脑系统具有自动储存信息、自动加押、核押、以密码处理电文、自动将文件分类等许多功能。依赖这个通讯网,各国银行之间能快速传递信息,高效率地处理国际银行间的资金清算。 为加快国际结算电子化、提高结算的效率,中国银行于1985年率先正式开通SWIFT,随后中国所有可以办理国际金融业务的国有商业银行、外资和侨资银行以及地方银行纷纷加入SWIFT。目前,仅中国银行每日SWIFT发报量达4万多笔,采用SWIFT方式进行收发电报已占到全行电讯总收付量的90%。现其分行都建立起SWIFT网络, 实现了国际结算部分业务自动化处理。 但是,随着经济全球化、金融一体化程度的深入推进,为推动国际贸易结算更高效、便捷地向电子化、无纸化纵向发展,进一步降低国际贸易结算风险,新一代贸易与结算合一的系统,已在全球出现并开始运行。毫无疑问,BOLERO带来了一场贸易电子化革命,它为提高国际贸易时间效率、提高安全性与管理水平、降低成本、减少欺诈、消除贸易障碍作出了巨大贡献。

三、发展我国国际贸易结算方式的对策建议

面对国际贸易结算发展的新趋势,建议政府、商业银行和出口企业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积极采取措施加以应对:

(一)政府尽快制订相应的鼓励政策、措施,健全法律法规,为推动国际贸易结算的发展营建一个安全、宽松的外部政策环境,从而引导银行、企业尽早顺应国际贸易结算发展的潮流。

首先,政府要强化服务职能,逐步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征信系统和信用体系,努力建立国际保理等业务发展所必需的信用信息系统、高功效的支付系统、信息管理系统,由于建立这些系统投入很大,一般银行、企业难以完成,这就需要政府的介入和支持。通过这些信息系统的建立,可以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从而提升中小企业融资能力;同时,政府要通过制定一系列扶持政策,鼓励出口企业在进出口贸易中敢于接受并大胆采用新型的结算方式。其次,政府应加快国际结算系统建设步伐,努力提供一个统一、安全、高效的现代化电子网络国际结算平台,实现各商业银行的网络资源共享。最后,政府应根据《UCP600》、《URC522》、《国际保理惯例规则》等国际惯例的有关规定,努力完善相关法规,加快相关业务的规范化、法制化建设,加快相关业务的标准化和系统化管理,从而为推动我国国际贸易结算的发展营建一个安全、宽松的外部政策环境。

(二)商业银行应敢于创新,积极探索开展国际贸易结算业务新模式,加大国际结算人才培养力度,以满足相关业务发展需要。

首先,商业银行应积极探索开展国际贸易结算业务新模式。根据客户需求的多样性,积极创新、丰富国际结算产品,目前可以以国际保理业务为重点加强自身建设和发展,提升国际保理产品的品牌和企业对国际保理业务的认知度,进而促进国际保理业务的推广与运用。其次,随着融资工具的日益变化和创新,供应链融资代表了贸易融资未来的发展方向,它是为O/A作为支付手段而创立的一项综合方案,供应链融资平衡了买卖双方的利益,成为今后贸易融资的主要形式,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应加强对供应链融资的研究,以推动供应链融资在我国的发展。最后,加大国际结算专业人才培养力度。随着国际贸易结算向电子化、无纸化方向深度发展,特别是BOLERO电子贸易结算网络的兴起,国际结算开始了一场新的革命。为迎接这一挑战,我国应加大对符合新时期要求的国际结算人才培养的力度,特别是组织专才对BOLERO 法律体系、交易结算规则进行深入研究,为我国银行、贸易商尽早融入到这一潮流做好充分的准备。

(三)出口企业应紧跟国际贸易结算发展的潮流,积极发展国际保理业务,并将不同结算方式相结合,做到既保证安全收汇,又提高自身竞争力。

一是对新建立贸易关系的客户,为保证自己的安全收汇,建议出口企业将信用证支付方式作为结算方式的首选。如果对方拒绝接受采用信用证进行结算,则可考虑采用其他商业结算方式,但首先出口企业应全面、认真调查进口企业的资信情况、经营能力和经营作风,并在此基础上妥善制定授信额度、控制成交金额与交货进度。二是对于资信情况良好的客户,在当前国际市场竞争愈演愈烈的形势下,出口企业不应固步自封,可摒弃信用证,而采用T/T或托收等方式,同时要注意将不同结算方式相结合。比如,当对方提出采用“后T/T”来结算货款时,可以考虑将“前T/T”和“后T/T”结合起来使用,50%采用“前T/T”,50%采用“后T/T”,这样对于进出口双方需要承担的资金和风险相对平衡;当对方提出按托收方式来结算货款时,尽量采用D/P,若采用“D/A”托收货款时要从严,除非进口人的资信特别良好,收汇确有把握,原则上不能接受。三是出口企业应积极利用国际保理这一新型结算方式促进外贸出口并增强自身风险防范能力。鉴于当前国际保理蓬勃发展的态势,出口企业应主动提高对国际保理业务的认知,加强自身的信用意识和信用建设,同时慎重选择国际保理商。最后,出口企业还应利用出口信用保险来控制收汇风险。目前,出口信用保险已成为各国政府促进外贸出口的重要政策性金融工具,也是出口企业防范收汇风险、提升自身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在当前日益复杂的出口形势下,我国出口企业应积极通过发展出口信用保险业务降低出口风险来拓展生存与发展空间应是一个新的途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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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周劲. 我国国际结算方式电子化的现状及趋势[J].中山大学学报论丛.2006(6):132.

第4篇

关键词:进出易;外汇结算;电汇方式

中图分类号:F740,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1894(2008)06-0069-05

在对外贸易中结算方式是困扰当事人的重要问题,因为结算方式选用的正确与否,将关系到能否安全收汇,甚至影响到进出口企业自身的安危。在我国传统的进出口贸易中,属于银行信用的信用证方式曾经是被广泛使用的结算方式,在20世纪末,信用证方式曾经占我国出口结算的80%以上,我国的大多数“国际贸易实务”教科书至今仍将信用证方式作为出口结算的首选方式,理由是信用证方式风险最小,最安全。随着对外贸易的发展,信用证方式的不足日益显现,据笔者调查,在我国东部沿海地区,在实际业务中信用证方式的使用已急剧下降,属于商业信用的电汇方式已成为对外贸易结算的主流方式。本文拟对电汇方式成为主流方式的原因及其风险的规避做初步探讨。

一、电汇方式是当前进出口贸易结算的主流方式

电汇(Telegraphic Transfer,简称T/T)是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拍发加押电报或电传(Tested Cable/Telex)或者通过SWIFT(环球同业银行金融电讯协会)给国外汇入行,指示其解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一种汇款结算方式。又据其性质,分为“前T/T”(Payment In Advance)和“后T/T”(Deferred Payment)两种。

所谓“前T/T”,即“预付货款”,就是卖方在发货前即已收到货款,然后,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发给买方的一种结算方法。所谓“后T/T”,即“延迟付款”,是在签署合同后,由卖方先发货,买方在收到货物后再付款的结算方式。

显而易见,“前TIT”,是一种对于出口商较为有利的结算品种。因为,出口商在发货前就已经收到了货款,等于得到了进口方的信贷,其出口的风险程度得到了控制;而“后T/T”则相反,是一种比较有利进口商的结算方式,出口商货款的收回,需要等到进口商收到货物的一段时间之后,实际上等于出口方给予进口商信贷,出口商需要承担较大的风险。国际结算方式的选择从某种程度反映了企业乃至整个地区外贸进出口的特点以及风险偏好。

国际结算方式的变化已经有着几十年的历史。在20世纪60―70年代,世界贸易的85%以上采取信用证方式。进入90年代以后,信用证使用的比例迅速下降,以商业信用为基础的电汇结算方式比例大幅度提高。根据表1的统计,21世纪初欧美等发达国家的企业使用信用证的比例已经下降到10%―20%,企业的出口结算方式主要采用商业手段,而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信用证使用仍然保持较高的比例,但除中东地区以外,也已经下降到50%以下。

上海从2002-2007年期间,出口增长率多数年份均高于全国同期平均水平,表现出了良好的上升态势。在上海外贸出口迅速增长的背景下,通过分析其结算方式的构成,可以反映出上海出口企业的结算特点和偏好。

表2反映了3种出口结算方式在E海外贸业务中所占比例:电汇占到了50%以上,托收的比例在5%以下,而信用证使用比例介于32%到37%之间,即约1/3。显然,电汇方式已经成为上海出口结算的主流方式。必须指出的是,上海进出口企业采用电汇的实际比例应该比统计数据还要高出一些,因为根据了解,有部分属于贸易结算的外汇,由于种种原因,在电汇方式下直接汇入了个人账户,而按照银行统计的口径,这部分金额无法统计在贸易结算项下。

上海是全国的窗口,上海外贸结算方式的现状可以基本反映出我国,尤其是东部沿海地区外贸结算方式使用的基本情况。

二、电汇方式与信用证、托收方式相比较的优势

电汇方式之成为对外贸易结算的主流方式是同其具有的优点分不开的。与信用证、托收方式相比,电汇方式具有其显著的优点。

1、风险比较 信用证方式虽然风险较小,但也并非是一种无风险的支付方式。进口商或开证行可以利用信用证的“软条款”造成出口方难以履约或单证不符而无法收汇。当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市场风险出现时'甚至可以利用单证、单单“严格相符”的原则,以一些非实质性不符点为借口,拒付货款,逃避付款责任,而出口方还要承担信用证的通知费、电报费等额外费用。

托收方式和T/T一样,也是以商业信用为基础的。在托收方式下的出口方与银行属于委托关系。所以,托收方式下出口方收汇客观上存在较大风险,如进口方破产或丧失清偿债务的能力,出口方则可能收不回货款。在进口人拒不付款赎单后,除非事先约定,银行没有义务代为保管货物,如货物已到达,还要发生在进口地办理提货、交纳关税、存仓、保险、转售以致被低价拍卖或被运回国内的损失。在D/A条件下,进口人只要在汇票上办理承兑手续,即可取得货运单据,凭以提取货物,出口人收款的保障就是进口人的信用,一旦进口人到期不付款,出口人便会遭到货款两空的严重损失。同时托收方式也不利于出口方的资金周转。在托收方式下,出口方的收汇时间晚于L/C(即期),尤其是D/P(远期)和D/A方式,更不利于资金周转。实质上等于出口方向进口方提供了无偿的信贷。由于收汇的期限较长,在汇率波动的情况下,出口方还有可能因合同货币贬值而带来损失。

电汇作为一种商业信用,对出口商虽然具有较大的收汇风险,但在我们出口实际中其风险仍然处于可控状态。例如,在出口结算方式大多数以电汇方式的情况下,上海保持了较高的外贸出口结汇率,根据上海外汇管理局的数据,2004~2007年的出口结汇率分别为:98.93%,99.03%,100.12%,99.99%,上海出口收汇的坏账比例最高年份的2004年也只占1.07%,而2007年仅有0.01%,总体上与发达国家差距不大。换言之,对于上海出口企业而言,选择TFF并没有增加收汇风险,实际上是增加了企业的贸易机会,从而提高了企业的竞争力。

2、费用比较 信用证方式费用较高。信用证的相关费用不仅有显性费用,而且还有隐性费用。显性的费用是指与非证结算方式相比需要额外支付的银行费用,包括开证费、通知费、议付费、电报费、保兑费等。在带不符点出运情况下,需要支付开证行的不符点费、电报费和单据处理费,一般一个不符点需花费的整体费用在150―200美元之间。隐性的费用是指进口商借用银行信用需要承担的资金成本。隐性费用高也是进口商不愿采取信用证支付方式的主要原因。

在托收方式下,进出口双方达成D/A方式付款的话,出口方还需要承担货币贬值所带来的隐性费用,增加机会成本。同时,在D/P条件下,进口人在未付清货款前,不能取得货运单据,无法提走货物,货物的所有权仍属出口人,但如进口人到期拒不付款赎单,出口人虽然还可把货物另行处理或运回来,但需要承担一笔额外费用及降价处理等损失。

电汇方式由于不经过银行处理单据,其费用相对于信用证要低很多,与托收方式相比较在费用上也有较大优势,这是人们愿意采用电汇方式的重要原因。

3、手续和时间的比较 电汇方式最大的优点就是汇款手续简便,速度快,一般3个工作日内可以到账。而信用证支付方式下,开立信用证的手续繁琐,银行力、理程序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工作效率低,且只负责单据表面与信用证严格相符,不涉及货物。而在托收方式下,出口方需要先将货物和全套跟单汇票通过托收行和代收行交由进口人手中,如果在D/A或是D/P远期的条件下。出口人还需等到汇票到期日才能拿到货款,因此在时间上并不占优势。同时在上述两种条件下,进口人还要在汇票上承兑,力、理相应的手续,因此在手续上也比较繁琐。笔者在对上海10多家进出口企业的调查中发现,选择以T/T为主要结算方式的企业中,有约半数的企业结算期限在0-30天内,其余约半数的企业其结算期限则在90天之内。然而,以L/C为主要结算方式的企业其结算期限均超过90天,由此可见,使用T/T方式可以大大缩短结算期限,从而提高资金的周转效率,顺应了现代物流的要求。

从以上的比较分析中可以看到,不管是从费用方面还是手续方面,T/T是在这3种结算方式中手续最简便,速度最快,费用最低,在实际业务执行中其风险也并不大。这无疑是进出口商比较愿意采用电汇结算方式的主要原因。

三、电汇方式的风险及规避方法

综上所述,电汇方式具有汇款手续简便,汇款速度快,汇款费用低,占用资金少,是国际贸易结算中最便捷的一种方式。然而由于它属于商业信用,因而仍具有较大的风险。对于进口商而言,在“前T/T”方式下容易产生损失预付款的风险,而对于出口商而言,在“后T/T”方式下容易产生收汇风险。在我国进出口业务中,因采用电汇方式而遭受货款损失的案例也时有发生。所以,在对外贸易结算中选择电汇方式时必须注意风险的控制,采用有效手段来降低风险。一般来说,选择这种支付方式的前提是买卖双方都具有良好的信用,有良好的合作基础和经历。规避电汇方式的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利用运输单据规避收汇风险货物在装运港装船后,出口方通常即可获得提单等全套运输单据。但是为了规避收汇风险,除非进口方有足够的信用,出口方不应立即将正本提单交付给进口方,防止进口方在获得物权象征的正本提单后,逃避付款责任。出口方的做法是:可以先将提单副本交至进口方,证明货物已经按照合同规定装运。在获得银行出具的进口方电汇货款的收据以后,再将正本提单等全套运输单据交付给进口方。出口方还应该注意的是:在获得进口方传真的电汇收据与交付正本提单或指示承运人放货之间应有一定的时间差,以保证银行将款项汇出,从而规避进口方在获得正本提单后立即向银行撤销汇款的风险,因此,最稳妥的方法是汇款到账后再提交提单正本。

2、通过投保出口信用保险控制收汇风险 出口信用保险是在商品出口中发生的、保险人(经营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向国外买方提供信用的出口商或银行)签订的一种保险合同。根据该保险合同,被保险人向保险人交纳保险费,保险人赔偿保险合同项下买方信用及相关因素引起的经济损失。出口信用保险有两种:一种是承保出口商的国外风险和对出口信贷的保险;另一种是卖方信用保险。

出口信用保险可以免除买方不付款等所带来的经济风险,使出口人的产品进入国际市场时不必承担这些风险带来的损失,达到推动外贸出口、减少出口企业收汇风险的目的,同时,投保后可提高出口企业信用等级,有利于获得银行打包贷款、托收押汇、保理等金融支持,加快资金周转。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还可为企业提供客户信用调查、账款追讨等其他业务。但是,由于出口信用保险的责任范围是因买方破产、拖欠货款、拒收货物等的商业风险和因买方所在国家动乱、或政府法规变动等的政治风险而导致卖方无法收汇的情形。只有当出口业务因这两个风险导致损失,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才给予赔偿,任何因第三方责任而引起的损失均在其免责之列。所以,并非投保了出口信用保险即可万事大吉。

我们在合理利用非信用证支付方式,投保出口信用保险时还应注意:(1)应充分了解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内部规定的年度保底保额,投保人只要年度投保金额能达到双方协议规定的要求,对出口收汇有保障的定单(如T/T结算,并已收取定金,且进口国政治稳定)就可以不必投保,以减少保费支出。(2)投保人在投保时应按“保险单明细”如实申报,如有遗漏,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补报;货物出口后,若要更改收汇方式,应事先征得保险人的同意。否则,一旦出险,相关的损失只能由投保人自己承担。尤其不能为吸引客户,而听信客户的口头承诺,擅自改变收汇方式,从而引发收汇风险而得不到保险公司赔偿的严重后果。(3)合理利用信用保险进行融资业务,即可通过投保出口信用保险而及时得到银行的融资,从而促进贸易的顺利进行。(4)可以利用信保公司发达的业务网络较全面地调查客户资信情况,从而避免出现欺诈等难以预料的严重后果或不必要的贸易纠纷。

第5篇

关键词:中小企业;出口贸易;结算方式

我国于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出口贸易呈现出高速发展的良好态势,出口总额从2002年的3256亿美元增长到2008年的14285亿美元。江苏省北部五个地级市(徐州、淮安、宿迁、盐城、连云港)作为东部沿海的经济欠发达地区,出口总额亦从2002年的138234万美元增长到2008年的826506万美元,对区域经济的发展起到了较明显的推动作用。然而不应忽视的是,2008年苏北五市的出口总额仅占全省的3.47%,与毗邻的南通、扬州等地的差距仍然较大。本地区出口业务的主要不足之处在于专业外贸人才缺乏、出口产品附加值较低、经营手段单一等。这其中,相对保守的结算方式和有限的融资品种极大限制了企业出口业务的发展。

更为紧迫的是,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已对我国出口贸易造成较大冲击,出口企业普遍遭遇订单减少、资金周转困难和买家拖欠三大难题。从本地区来看,2009年前9个月出口总额仅为628036万美元,比去年同期下降21.6%。在此背景下,如何创新国际贸易结算方式以加速出口商的资金周转、增强出口商在对外谈判中的议价能力从而扩大本地区出口,已成为需要出口企业与商业银行共同关注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苏北中小企业出口结算方式应用现状

随着外贸经营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广大中小企业业已成为苏北地区发展出口贸易的一支生力军。本文将以东台市内的出口企业为例,分析苏北地区出口结算方式的应用现状,探讨现存的不足之处并提出相应建议,以推动本地区出口能够尽快消除金融危机的不利影响,继续保持高速增长。

地处盐城境内的东台市在苏北五市所辖各区县中,外贸发展起步较早,增长较快,历年出口一直居于前列。2008年东台市出口总额为27178万美元,占盐城市出口总额的12.9%。因此可以认为东台市的中小企业的出口情况在苏北地区具有较强的代表性。我们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走访等形式,对东台市近年来的出口情况进行了调研,并对具有代表性的样本企业进行了抽样分析。样本企业涉及食品加工、纺织服装、机械、五金化工等行业,覆盖了苏北地区的大多数出口产品。

通过调研,我们发现本地区中小企业在出口结算上呈现出以下特点:

第一,信用证结算仍占主要地位。在我们所调查的22个企业中,有9个企业的一半以上出口业务是通过信用证方式收汇的,这其中包括东台市的2个综合性外贸公司和出口量较大的2个生产企业。

第二,付款交单的使用呈现出上升趋势。在我们2005年所作的调查中,仅有2家企业的出口业务主要使用付款交单方式,占样本总量的8%。而在今年的调查中,我们发现占样本总量23%的5家企业的出口业务以付款交单方式为主。

第三,汇款和承兑交单使用较少。在被调查企业的2008年出口业务中,没有1家企业的赊销或承兑交单占到其出口业务的20%以上。而且企业通常是在发生交货延误等特殊情况时才会使用这两种方式。另外有1家企业主要是向老客户供货,且每笔交易量较小,因此以客户预付货款的方式收汇。

第四,投保出口信用险的企业较少。只有7家企业投保,占样本总量的32%。

二、苏北中小企业出口结算现状的成因分析及不利影响

(一)出口企业对信用证方式的偏爱既是出于安全收汇的考虑,也是便于融资的需要

信用证结算方式下,开证行承担第一性付款责任,这就为出口商安全收汇提供了较强的保证作用。20世纪90年代中期苏北各市县外贸公司陆续获得了进出口经营权,但由于之前主要是向省级外贸公司供货而自身外贸经验不足,出现了一些较严重的逾期账款问题,甚至导致一些公司破产。因此后来获得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和外贸公司在选择结算方式时极为谨慎,在签订外销合同时宁可在价格上让步也坚持使用信用证结算。

信用证以开证行的信用为基础也导致了本地区商业银行的出口融资长期以来主要体现为信用证项下的打包放款和押汇,而不太愿意在非证方式下提供融资。安全收汇和便于融资这两个因素使得在一般商品的出口业务中信用证所占比例极高。

另外,付款交单方式尽管是以商业信用为基础,但由于托收行和代收行在寄单时是凭出口商的指令行事,出口商能够控制物权凭证。即使进口商不提货,出口商也能将货物运回,不至于落到钱货两空的境地。因此在出口竞争日益加剧的形势下,付款交单方式,尤其是预付定金和付款交单相结合的方式,也得到了一些出口企业的青睐。

(二)出口企业不熟悉出口信用保险和出口保理业务限制了其他结算方式的使用

事实上,非证结算方式下的结汇风险可以通过办理出口信用保险或出口保理业务而得到控制。出口信用险承保所有装运后付款的结算方式下的商业风险和政治风险,而出口保理业务除了坏账担保和帐款催收外,还兼具融资功能。但如前所述,在22家被调查企业中只有7家投保了出口信用险。未投保的企业中有2家认为保费较高,而其余企业则几乎不了解出口信用险业务。几乎所有被调查企业都不太熟悉出口保理业务。

我们在调查中发现,导致出口信用险和出口保理业务使用状况不理想的原因一是在于相关业务开办机构的推广措施还有待改进,有关费率相对于出口业务稀薄的利润率而言稍许偏高;二是在于出口企业外销人员的业务素质有待改善,不能主动利用信用险和保理业务来管理风险、扩大销售。

(三)以信用证为主的结算现状的不利影响

信用证的过多使用既限制了出口业务的发展,也并未降低居高不下的逾期账款比例。信用证结算客观上存在着手续繁琐、进口商资金负担较重等缺陷。通过本次调研,我们发现在国际贸易中买方市场的普遍形成的大背景下,出口企业由于一味坚持信用证结算,错失了许多商机。另外一方面,尽管我国大多数出口业务是通过信用证结算来完成的,坏账率及平均账款拖欠时间仍然远远高于发达国家。据调查,大多数中国外贸企业的逾期应收账大约为销售额的5%,而美国一般外贸企业被拖欠应收账或变成坏账的发生比例约是销售额的0.25%-0.5%;我国外贸企业平均账款拖欠时间长达90余天,而美国企业平均账款拖欠时间为7天。我们发现本地区出口业务产生逾期账款的原因主要在于信用证结算方式下仍然存在着单证不符、软条款陷阱、开证行无理拒付等导致出口商无法按时收汇的因素,另外在全部出口业务中占比较小的非证方式下,出口商没有充分利用保理、出口信用险等方式来转移和分散风险。

三、建议

(一)出口企业应在保证安全收汇的前提下扩大非证方式的使用

首先,出口企业应认识到信用证结算并不是确保安全收汇的唯一途径。企业完全可以通过使用多种结算方式的组合策略(如预付定金与付款交单相结合)、投保出口信用险和叙做出口保理等途径来管理风险。

其次,办理出口信用险或出口保理业务看似增加了费用,其实出口企业藉此可以转移风险,从而能够以更加灵活的结算方式扩大出口成交量,增加利润总额。

(二)商业银行应创新金融产品、拓宽出口贸易融资渠道

融资难一直是阻碍中小出口企业发展的一个突出问题。长期以来国有商业银行而商业银行在提供贸易融资时则存在着门槛高、手续繁琐、成本高等不足之处。本地区的出口融资产品主要表现为信用证项下的打包贷款和押汇,出口企业在非信用证方式下的资金缺口则主要依靠向银行申请一般性的临时流动资金贷款和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来解决。但由于中小出口企业多集中在劳动密集型行业,资产规模较小,常因缺乏银行所认可的担保和抵押而无法获得贷款。

商业银行应把握住国际贸易融资是具有自偿性质的商业贷款这个特点,简化融资审批手续,把监管的重点从对申请贸易融资的出口企业主体资格要求转移到监督出口合同的履行上来,推广出口发票贴现、出口保理等业务的使用,开发更多的非证方式下的金融产品,帮助企业提高非证方式的使用比例,增强企业在商务谈判中的议价能力,从而继续扩大本地区的出口总量,充分发挥出口对地区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

参考文献:

1、徐劲松.我国国际贸易中的信用风险及防范[J].中国石化,2006(8).

第6篇

一、外贸企业财务风险管理理论概述

1.外贸企业界定。关于外贸企业的定义,国内外是不一样的,但是在我们的国家,外贸企业意义也改变好几次了。中国的对外贸易企业也经历了许多变化,在1949年,为了适应产品经济和计划经济体制,我国建立了国家统治的、以国营外贸企业为主体的对外贸易体制,后期也陆续颁布了一些法律文件对外贸易进行管理。自1984年以来,随着国家一系列的对外贸易体制改革,各国原有的外贸企业逐渐成为独立的自我维持的市场经济主体,发生了性质上的改变,转化为垄断对外贸易专营公司和特许经营公司,可以从事出口业务或为其他没有外贸权的外贸企业出口。

2.财务风险管理概述。①财务风险。风险是指企业在进行财务活动时因现实存在的一些不确定的因素而导致其财务效益与事先预想不一致的可能性。企业的财务风险是很广泛的,财务活动的任意环节或方面的问题,这种风险都很可能被转化为实实在在损失,最终影响企业的偿债能力和盈利能力。筹资活动、投资活动、资金收回以及收益分配是企业的四大财务活动,再进行这四项财务活动时,企业会面临不同的风险。②财务风险管理。是对企业财务活动及各种财务关系所面临的风险进行管理以维持某一状态或达到某一目标的一项经济管理工作。企业财务风险管理的目标是以最低的成本确保企业财务的稳定性,现金流的连续性及资金的盈利性。企业进行财务风险管理的第一步是要识别财务风险,然后采取科学有效地管理方法对已识别的财务风险进行有效地控制和处理,最终达到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目的。财务风险管理是财务管理与风险管理相结合的一门新型管理类学科,在实践中能够给企业带来切实的效益。

3.我国外贸企业面临的主要财务风险概述。①信用风险。信用风险又叫违约风险,是指借款人、证券发行人或交易对方因各种原因,拒绝履行合同或丧失履行合同的能力而构成违约,而给银行、贷款人或交易对方带来遭受经济损失的可能性。外贸企业对外贸易的过程中,公司会向客户提供货币信用或者商业信用,这种情况下,这就给外贸企业带来账款回收金额及回收时间的不确定性,即信用风险。对外贸企业而言,交易中很容易产生信用风险。②外汇风险。汇率风险又称外汇风险,指经济主体在持有或运用外币进行经济活动的过程中因汇率发生变动而遭受损失的可能性。外贸企业与国内其他企业最大的不同点是产品销售对象的不同,外贸企业的产品是出口国外,其日常经营过程多与国外客户交易,会有较多的以外币计价的资产,此时如果汇率变动,外贸企业以外币计量的资产及所有者权益的计价也会跟着上下浮动。国际上一般都是采用美元作为国际计价货币,因此交易结算时,外贸企业难以避免地会面临汇率风险。③结算风险。结算风险是指在办理交易结算时,售货方因为结算限制造成了资产的损失。个别国家或者地区不能使用信用证交易的付款方式,这种限制就很可能使得某些交易无法促成而错过贸易的好机会。外贸企业如果没有结合贸易实际情况采用恰当的结算方式,就会带来结算风险。外贸企业在对外贸易时,企业很难充分掌握客户的基本信息,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选择谨慎结算方式就会增加结算风险。④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虽然有清偿能力,但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无法筹措到足够的资金应付日常支出或偿还到期债务等情况的可能性。在出现金融危机时,企业的流动性风险会加大。如2009年的金融危机使全球范围内都出现了流动性危机。

二、我国外贸企业财务风险管理的现状及不足

1.我国外贸企业财务风险管理现状。①信用风险管理现状。大多数情况下,外贸企业对其交易对手的信用情况是不太了解的,所以外贸企业在确定与客户签订合同前,对客户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是外贸企业管理信用风险的第一步,然后再根据客户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交易或者商业信用的提供程度,以及结算方法等。②汇率风险管理现状。正常情况下,汇率基本保持稳定,不会有太大的变动,一般只是在一个很小的范围内波动,但如果企业外币资产或负债的金额够大,汇率的微小波动也会给企业带来很大的风险。目前我国外贸企业管理汇率风险的方法主要分为两种。第一种是不使用金融工具的自然规避法,第二种方法是利用金融工具管理汇率风险。③结算风险管理现状。外贸企业对结算风险的管理工作主要表现在结算方式的选择上。在国际贸易中,外贸企业采用的结算方式主要有四种。a.汇付。汇付即债务人通过银行或其他机构将资金汇给债权人的付款方式,汇付可以选择信汇、电汇和票汇三种方式,目前在实际业务操作中,主要的汇款方式是电汇,信汇已经很少使用,票汇一般用于小额支付。b.托收。托收是指出口商根据买卖合同先发货,然后出具债权凭证(汇票、本票、支票等)委托出口托收行向其客户收取货款或劳务费用的一种结算方式。c.信用证。信用证是由开证行发出的、以提交与信用证条件相符的单据为条件的一项不可撤销的付款承诺,所以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信用证的第一付款人是银行,而不是进口人,所以信用证是一种较为安全的国际结算方式。d.银行保函。银行保函是以银行作为付款保证人的一种结算方式,即在进口人未能履行其付款义务时,由银行代其支付一定的金额或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一种结算方式。④F金流风险管理现状。如果说利润相当于企业的血液,那么现金流则相当于企业的空气。因为现金流管理出现问题而使企业步入困境的例子数不胜数。很多公司一直把精力放在创造利润上,却很少关注资金周转的问题。在经营过程中很多企业慢慢认识到现金流的重要性,也逐渐对现金流的管理重视了起来,但一些企业对现金流的管理还是非常薄弱。另外很多外贸在资金使用方面太过随意,没有对支出进行严格把关,缺乏规划,这很容易造成企业资金周转困难,影响企业的正常运作。

第7篇

关键词:出口结算方式 理性选择 现状 策略

随着我国“走出去”战略的不断落实,2012年中国首度超过美国,成为世界第一贸易大国。美国商务部公布的数据显示,美国2012年货物进出口总额为3.82万亿美元。而中国海关公布的数据显示,中国2012年的进出口总额为3.87亿美元。同时,自2009年起,中国便开始成为世界第一出口大国,出口量一直大于进口量。所以,在我国国际贸易中,对于出口商的研究显得十分必要。此外,选择何种方式进行国际贸易结算,直接关系到贸易能否成交和货款的安全收回,直接影响资金周转和融通,以及各种金融风险和费用的负担,这是关系到出口方利益的重要问题。因此,有必要对我国出口商国际结算方式的进行研究,通过理性的选择,应尽可能争取对自己有利的国际结算方式。

一、我国出口商国际结算方式选择的现状

(一)出口贸易以信用证结算方式为主

我国国际贸易偏爱信用证的结算方式,在中国现有出口业务中,通过信用证方式结算的交易占大多数。因为有银行信誉参与,信用证风险相对较低,只要单证相符,就能够保证出口商安全收汇,就算被拒付,出口商仍可以控制货权,损失相对较少。尤其中小出口企业往往难以对进口商进行信用调查,为了安全收汇,会更多使用信用证的结算方式。 然而信用证方式对出口商有许多不利之处。首先,其对出口商提交的单证要求比较高,容易出现不符点被拒付。其次,费用也比较高,影响出口商利润。此外,各种信用证诈骗案件频频发生,由于一些软条款陷阱和银行风险,如开证行故意或操作不规范擅自放单,出口商会最终落得“钱货两空”的局面。

(二)对新型国际结算方式缺乏深入认识

国际保理业务和福费廷业务属于我国新型国际结算方式,但许多出口商对其缺乏深入了解,使用较少。国际保理业务在全球已有数十年的发展,在欧美市场比较成熟。我国开办国际保理业务以来,发展比较缓慢,没有成为银行一项成熟业务。企业对能够解决信用风险问题的国际保理业务缺乏认识,不是很清楚该业务的功能特点及适应范围。即使知道国际保理业务,从自身的财务成本考虑,许多企业也认为保理会增加费用支出,而没有认识到保理业务有利于资金周转,减少信用风险,在扩大企业出口,开拓国际市场具有非常积极的作用。福费廷也是一种新型国际结算方式,可能由于宣传力度不够,许多外贸企业仍受汇款、信用证等传统结算模式的限制,对福费廷业务只是一知半解,甚至是误解。福费廷业务中,由于银行承担信用额度内的坏账风险,一般会收取发票金额的0. 75% -1% 作为其相关费用, 比信用证和托收方式的手续费稍高,使得企业认为福费廷的费用过高。这样的一些观念, 阻碍了福费廷业务在我国进出口企业的进一步推广。

(三)国际结算方式选择中的风险防范意识不够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的2012年版《国家风险分析报告》称,全球风险在2012年处于较高水平,债务危机扩散和世界经济乏力使美欧等发达国家和区域风险水平上升,出口企业应做好防范措施。我国出口企业对风险的识别与把控能力尚有待提高,一个数字令人触目惊心:商务部研究院对500家外贸企业的抽样调查表明,中国出口业务的坏账率高达5%,而在发达国家,这个数字是0.25%~0.5%。缺乏风险意识,这是造成出口商遭受损失的第一大因素。有些企业只注重成交量、出口额,不加选择地、盲目地采用托收、放账等商业信用付款方式进行交易, 造成许多逾期的应收账款,又没有对拖欠账款进行及时有效地追索, 致使逾期账款无法回收,变成了呆账、死账。由于结算方式选择不当导致拖欠货款的现象屡屡发生。

(四)国际结算方式选择中的融资需求旺盛

资金是企业经济活动的第一推动力、持续推动力。企业能否获得稳定的资金来源、及时足额筹集到生产要素组合所需要的资金,对经营和发展都是至关重要的,但如今许多企业发展中遇到的最大障碍是融资困境。在当前的国际经济环境下,国际结算及融资已经成为各方非常关注的焦点。随着国际贸易规模、方式都向更高、更复杂的方向发展,虽然现在国际上通用的贸易融资方式日益繁多,也有越来越多企业开始尝试新的贸易融资方式,但是在实际的应用中,我国基本上仍然是以传统的融资方式为主,即以信用证结算与融资相结合的方式,品种少,且功能单一。

二、新型国际结算方式对出口商的利弊分析

通过上述现状可以得知,我国出口商在国际结算方式选择中存在诸多问题。其主要原因还是对各种国际结算方式的特点、风险和融资等方面的利与弊了解不够,特别是新型国际结算方式,因此无法理性地选择合适自身的国际结算方式,从而规避风险,获得融资。

(一)银行保函和备用信用证对出口商的利弊分析

银行保函是指商业银行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向受益人开出的担保申请人正常履行合同义务的书面证明。当申请人未能履行其所承诺的义务时,银行负有向受益人赔偿经济损失的责任。备用信用证的作用与银行保函大致相似。银行保函和备用信用证对出口商有两大好处,首先,保证合同价款的支付。由于以银行信用代替或补充商业信用,其信用性更好。其次,发生违约时,可对受害方进行补偿并对违约受害人进行惩罚。可见其优点主要在于规避风险,安全收汇。其不利之处为开立银行保函和备用信用证要支付额外的费用并且出口商要提供符合规定的单据和证明申请人违约的文件或满足相应条件后,银行才会履行付款义务。

(二)国际保理和福费廷业务对出口商的利弊分析

国际保理是指出口商将其出口的应收帐款委托或贴现给保理机构,出口商在支付一定的费用后, 预先从保理机构处收回部分货款, 再由保理机构向进口商收取货款的一种融资与结算方式。福费廷是指在国际贸易中,出口地附设有福费廷机构的银行或金融公司对出口商持有的, 经进口商承兑的半年至十年的远期汇票进行无追索权的贴现,在收取一定的费用后,付与出口商现款的一种方式。其优点主要在于融资,由于国际保理和福费延业务中都有某一中间机构对出口商票据及其债权无追索权地贴现买断,使得出口商可以及早获取货款、转移风险,改善资产/负债比率来增强资金流动性。其免除信用证方式下催证、审证、改证等繁琐手续,有利于培养新市场、新客户,增强出口产品竞争力。此外,出口商从融资商取得的贴现融资利率固定、及时变现,因而可以锁定利率、汇率风险,易于成本核算与控制。其缺点是国际保理和福费廷业务下,出口商承担的费用较多,导致财务成本加大。

三、我国出口商国际结算方式的理性选择策略

(一)根据货物供求状况的不同而选择。

如果是畅销的货品,卖方就有很大的余地选择对自身有利的支付方式,可以要求买方预付货款,或必须用L/C的形式进行结算,并且可以就提高售价来威胁对方,逼迫买方做出妥协和让步;如果是滞销的商品,那就只能答应进口商的要求,选择一种节省进口总费用的结算方式。这时出口商要注意与进口商协商,在卖出商品的同时,尽量保证自己的利益。

(二)根据客户信用风险的高低而选择。

可以从新、老客户来区分,如果是老客户,以前配合很好,涉及风险就比较小,可以接受 D/A 或T/T,如果是新客户,其信用等级就显得非常重要。具体地讲,如果信用等级很一般,应该选用L/C的方式;如果信用等级较高,可以选用托收的方式,特别是用D/P,可以达到即节省开证费的目的,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把握物权凭证的安全性;如果信用等级非常高,就可以选用D/A 甚至是直接T/T 的方式,另外,客户的信用资信的是一个动态的概念,需要进行连续的跟踪,进行及时的评价,以便随时调整结算方式。

(三)根据财务成本的高低而选择。

所谓贸易结算财务成本,就是使用某种结算方式时所必须承担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财务费用和款项转移费用等。一般情况下,采用汇付的成本是最低的,如果用托收或L/C,要对银行支付高出几倍的费用。至于银行保函、备用信用证以及新型的国际结算方式国际保理和福费廷业务,其财务成本就更高。

(四)根据融资的便利程度而选择。

目前的经济形势下,企业流动资金紧张是个普遍现象,出口企业也不例外。除了传统贷款业务,出口企业应考虑灵活运用国际结算中的融资。国际贸易融资不仅包括从银行融资,也包括从交易的另一方融资。不同国际结算方式相对应的融资情况存在不同,出口商要充分了解各种国际结算方式的资金占用情况和可以使用的融资方式,以此进行选择。对出口商资金占用最少的是汇付方式中的预付货款,而货到付款对出口商最不利。汇付方式下出口商可以利用出口发票融资,融资方式比较少。托收方式下有出口押汇的融资方式。信用证方式下,出口方可选择的融资方式较多,可以申请信用证打包贷款、出口信用证押汇、卖方远期信用证融资。此外,国际保理和福费廷可使出口商立即收到货款,融资十分便利。

(五)注重新旧国际结算方式的综合使用

1、传统结算方式与国际保理业务的综合使用

国际保理业务通常与托收承兑交单(D/A)或赊销(O/A)方式相结合,出口商将D/A或O/A下的短期应收账款卖断给保理商,不仅获得短期融资,还将货款的催收、账款的管理、进口商的信用调查以及坏账担保都转给保理商负责承担。保理业务的使用使出口商只管按期交货,进口商只负责到期付款,保理商承担结算的一切风险。一般来说,在纺织品、服装、轻工业品、印刷品、塑料制品及机电产品等商业周转快、交易额不大、收汇期较短的出口贸易中使用此种组合结算方式,既能防范风险又能获得融资,对出口企业较为有利。

2、传统结算方式与福费廷业务的综合使用

对于资本品的进出口,一般金额较大,期限较长,双方承担的风险也较大,无论采用哪一种结算方式,贸易双方的资金、风险负担往往都不平衡,并且由于国际债务危机的加深, 即使采用信用证结算,双方风险仍然很大。福费廷可以为远期信用证结算方式下的出口商提供付款保证和融资服务的业务, 即包买商向出口商无追索权地购买已经由债务人所在地银行承兑或担保的远期汇票或本票。在大宗货物贸易中, 出口商可以获得包买商的中长期融资, 并且包买商无追索权买断债权凭证, 意味着承担票据到期索偿的全部责任和风险, 免去了出口商远期收汇的风险。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国出口商在国际结算方式选择中存在诸多问题,其中收汇风险大和融资难的现象尤其突出。所以,出口商应在充分了解各种国际结算方式利弊的基础上,根据货物供求状况、客户信用风险、财务成本高低和融资的便利程度,综合使用新旧国际结算方式,做出理性的选择,防范贸易风险,取得融资,成功进行出易。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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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吴琦,付书科.从规避风险的角度看国际结算方式的理性选择[J].中国商界, 2008(4)

第8篇

现如今我国经济环境复杂多变,我国出口企业面临着出口业务国际结算的信用风险。特别是现如今我国国际买方市场异常庞大,很多企业都采用了商业信用基础上的结算方式,企业所存在的风险也越来越多,导致很多坏账与呆账出现。资信调查国外企业并建立信用风险管理体系,准确识别风险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先对信用风险管理进行了分析,再对出口业务国际结算信用风险管理流程进行了探讨,最后对如何加强对出口业务国际结算的信用风险管理提出了建议措施,希望具有借鉴意义。

关键词:

出口业务;国际结算;信用风险管理

现如今欧债危机程度不断深化,全球经济复苏也不断放缓,金融危机的影响导致世界经济、市场与贸易长期凋敝。我国处于经济全球化中,出口企业形势严峻,如人工成本与原材料增加、出口退税政策调整、人民币升值等,进出口企业市场需求不断下滑,严重影响了我国国内经济。我国外贸企业只有较少比例建有信用管理制度,且其中大部分都不纯粹是内资背景,因此我国必须要加强对涉外企业信用风险管理体制的建立。因为我国信用管理体制不完善,导致海外应收账款坏账损失比例不断提高,导致我国中小企业损失惨重,扩大销路与利润增长又增添企业负担,企业不得不花费精力催缴应收账款,盈利能力降低影响外贸出口企业健康发展。在此情境下,加强出口业务国际结算信用风险管理很有必要。

1信用风险管理分析

风险是可能出现预期不好的状况,风险的发生会导致企业亏损。商业信用是企业筹资、投资以及商品流通诸环节存在的信用活动。风险是企业发展战略的重要成分,信用政策对于企业来说,主要是在财务因素与差异化销售策略基础上,如果债务人拒绝或者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将债务偿还而造成损失的风险。在国际结算中,很多国外客户存在信用状况不良会导致在应收账款中存在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有很多表现形式,例如拖欠、破产或者赖账。信用风险管理是企业制定信用政策形成管理组织制度对企业所有部门工作行为加以指导与协调,以对贸易结算时存在的信用风险进行控制的工作,它包括调查客户资信状况、制定信用政策、选择结算方法、监管安全收汇以及管理客户拖欠行为。信用风险很难管理,防范企业信用风险也较为困难,对于潜在风险若能积极防范会降低企业的经济损失。此外,企业要健全信用风险管理制度,形成跟踪客户动态的风险管理程序,若客户财务指标弱化或者经营状况不良,能及时采取措施降低失信概率,防止国外进口方信用风险加大、海外银行信用风险加大以及国家政治风险加大这三种表现形式的出口业务信用风险扩大情形出现。出口业务国际结算信用风险的形成有以下几点因素。就宏观层面来看,第一是宏观环境,国际经济形式变化、进口国贸易政策变化、国际市场动荡、利率与汇率调整等,都会导致信用风险变化。第二是国家经济政策影响,即政府对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与微观调整,这会影响到国家经济投资规模、外汇流动、行业发展以及进出口双方贸易决策。第三是国际信用风险管理水平失衡,即两国信用风险管理水平的差距。第四是司法约束力不足,国际社会对信用欺诈问题没有有效惩治方式,也缺乏监管与约束机制。第五是我国整体信用风险管理环境问题。即风险管理体系不完善、信用中介服务发展滞后、信用数据市场开放度低,无法有效获取外国企业信息,很容易出现契约纠纷。就微观层面来看,信用不对称会导致信用风险,表现为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两种,分别发生在进出口签订合同先后。其引发信用风险的因素有以下两方面。一方面是客户因素,即企业经营不善、相同商品价格下跌导致进口方认为违约更有好处便拒绝支付贷款、部分企业道德缺失与诈骗行为。另一方面是企业内部因素,即片面追求销售增长而不重视对方资信状况、风险意识淡薄并缺乏专业信用管理人才、资信调查力度不够、信用制度管理水平较低等。

2出口业务国际结算信用风险管理流程

2.1信用风险识别

所谓信用风险识别,即根据指标或人为分析方式来确定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这是信用风险管理的基础。识别国际结算信用风险有三个步骤。(1)调查进口方、承运人与结算银行的资信状况,观察对方是否有足够偿债资金以及合同与信用证条款上的风险;(2)对信用风险排序与分类,估计其概率与风险原因。(3)将风险转化为实际损失并向有关部门报告处理。国际结算信用风险是客观存在的,风险管理者要注意风险的变化,对信用风险产生关键点加以识别,对风险的预警控制提供信息支持。各种结算方式信用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首先是汇付方式,它在国际贸易结算中不仅操作简单灵活,而且成本较低,应用广泛,然而出口方面临的信用风险较大。由于银行只提供结算服务而不对进口方必须付款提供保障,双方在合同协议中采用货到付款形式,出口方会面临很大风险。其次是托付方式,这种方式基于商业信用,比银行信用较低,出口商承担风险较大。如进口方以当地货物价格下跌为借口降低货物价格、在单据上找瑕疵要出口方降低货物价格、要求修改付款条件或延期付款、进口方经营不善而无法偿付等。再次是信用证方式,这种结算方式基于银行信用,出口方承担风险相对上述两种较低,然而这种结算方式很特殊,信用证只管单证表面相符而不管货物查看,结算过程又复杂繁乱,出口方仍然会面临无力拒付或开证行拒付的风险。因为信用证结算贷款环节较多,包括双方订立合同、进口方申请开证、开证行开证、通知行收到信用证后告诉受益人、议付行议付、索偿、偿付、开证人付款赎单等,由于环节较多,很容易出现不法分子伪造信用证情况,导致银行或对方拒付而无法结账。最后是银行保函,它基于银行信用,消除双方不信任、避开商业信用的结算方式来促使交易完成,保函本身特点致使其对具体情况不清楚,对保函申请人与担保人容易产生较大风险。

2.2信用风险评估

所谓信用风险评估,即通过选定模型统计分析例数数据,对风险因素进行定性定量综合分析,借助将发生的损失数额来确定进口方信用等级。信用风险评估理论可以分为传统与现代两大类,前者主要是商业环境指数、专家判断方法以及信用风险要素,后者主要有基于统计学法、基于期权理论法以及基于人工智能算法三种。国际结算业务信用风险主要有BERI法、要素分析法、特征分析法、基于统计学原理的信用风险方法以及专家判断法等。

2.3信用风险监测

所谓信用风险监测,即风险所在环境会随着已识别风险的性质而出现改变,若环境条件出现变化,风险会更加严重。风险监测即观察关键风险指标与不可量化风险因素并采取必要控制措施,分析识别已发生的问题,保证风险在恶化前及时解决。处理国际业务专业人员常会根据完善可靠消息来对风险状态予以识别,加强跟踪反馈,以减少损失。

2.4信用风险控制

风险控制具有以下几点方法,其一是风险规避,即放弃或停止与该风险相关的业务活动。其二是风险降低,即采取控制措施适当减低风险与损失,将风险控制在自身接受范围内。其三是风险转移,即将风险转移给另一家企业,最大限度避免损失,转移风险需要考虑双方目的、双方接受能力以及潜在风险与成本,购买保险就是转移风险的最主要方式。其四是风险保留,如果采取其他策略需要更高的成本代价且没有其他选择时可以采用该方式。另外,在控制信用风险时需要贯彻以下原则,即控制信用风险要把握企业变化与发展趋势以保证风险评估准确性;要进行全面信用风险信息调查且关注细节;对信息全过程与全方位进行管理。

3出口业务国际结算信用风险管理措施

(1)从具体操作方面来看。第一,要按照业务特点来选择适当的结算方法,要加强贷款结算方式管理,严格按照企业能力与业务需求来确定出结算方式。根据客户资信状况来选择结算方式,如果客户自信度低,可以采用安全性高的信用证结算方式;如果客户首次交易或收汇风险较大,可以采用附加投保出口信用险。要按照企业财务能力来选择结算方式,如果出口方营运资本充足且进口方信用好,可采用汇付与托付;如果出口方流动资本不足且进口方信用状况不良,应采用信用证等。此外,在国际贸易结算中也可以综合应用多种结算方法,如此可以将优点综合利用且避免缺点。第二,企业也可以投保出口信用险,它能规避付款交单、承兑交单以及赊销项下贸易结算方式所存在的风险,对出口方安全收汇提供保障,为企业灵活采用贸易结算方式扩大产品市场份额以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提供便利。第三,在贸易结算过程中,企业也最好采用结算专业术语,防止较大问题发生。第四,企业要加强对专业人员的培养力度,要从国际经济形势、结算、国际贸易、计算机、语言等方面进行培训。(2)从组织体系构建方面来看。国家政府要及时调研企业现实动态,掌握出口企业国际结算业务信用风险情况,制定适应外贸企业发展的制度政策。金融机构等参与贸易机构要基于保障自身安全,为外贸企业提供融资与咨询帮助,降低外贸企业经营风险与产生的信用风险。外贸企业要加强资信调查,采取对自身有利的结算方式,形成健全的信用风险管理制度,有效识别、评估、监察与控制风险。企业员工要加强专业知识与实际操作能力培训,能及时发现与解决企业存在的各种风险。除此之外,国家要建立统一信息平台,发展资信调查企业与追收欠款企业,要多渠道获取各国相关消息为企业出口业务提供保障。(3)从制度制定方面来看。第一,要建立客户资信管理制度,外贸出口企业要完善客户资信管理制度,健全资信调查机制,包括客户累计信用分析、客户档案管理、批准赊销业务以及信用评级制度等。第二,制定风险监控制度,要针对国际结算方式产生风险建立风险监控体制,通过数据平台来收集全球贸易外汇等信息。对于客户交易的全过程加强信用风险管理,特别是对应收账款管理与坏账清收处理,以提高信用管理信息化水平。第三,要制定销售信用政策,要根据客户企业的信用程度来实行不同的付款交货政策。

4结语

在经济全球化形势下,参与国际贸易的企业很容易受到国际经济影响而面临信用风险问题。我国国际贸易企业要加强信用风险管理,做好资信调查工作,灵活采用结算方式,对拖欠行为积极采取措施,加强企业制度建设与人才建设,以保证我国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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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蒋晓影.进出口业务中主要的国际结算方式风险及防范[J].中外企业家,2015(8).

第9篇

(1)国际结算在国际贸易知识体系中的作用。国际结算是一门理论与实践密切结合的综合性学科 ,是本科院校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一门专业核心课程 ,经济与贸易业界从业人员的必修课程。国际结算的选修课程有国际贸易理论、国际贸易实务和国际金融等。尽管国际结算的主要内容在国际贸易实务中有所涉及,但国际结算主要研究在进出口合同履行过程中 ,企业如何借助于信用工具、结算方式和商业单据来完成货款的收付工作,在遵循相应的法律法规和国际惯例的基础上,如何确保企业经济利益的实现,并发挥最佳效益。国际贸易风险主要集中并体现在国际结算的风险方面:一方面,结算时间滞后于进出口贸易合同的签订。合同中可能本身就包含有高风险的结算条款;另一方面,结算方式本身存在风险。如何避免、控制、转嫁或降低国际贸易风险是国际结算的主要内容之一。在国际结算中,不仅要了解进出口双方的行为 ,更要注重银行作为结算中介所起的作用及对贸易双方经济利益的影响。

(2)国际结算领域内知识的不断更新。国际结算业务领域内的知识是不断积累,不断更新的从其涉及的基本的国际惯例与规则,到具体个案的经验积累都体现了实际业务中所面临的新问题,从行业人才评价来说,掌握基本的显性知识是从事国际结算业务的基本要求,而掌握隐性知识才是满足国际结算业务的专业人才从涉及到信息系统的 SWIFT 操作规则, 到涉及国际贸易术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以及涉及信用证业务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电子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国际标准银行审单实务》、《跟单信用证项下银行间偿付统一规则》,包括 ICC的各项规则与惯例和咨询意见,以及出版的刊物跟单信用证研究等,这些知识相对来说要靠经验的积累和对国际惯例的掌握,最终形成隐性知识。

(3)贸易融资在国际结算中的重要地位日益凸显。国际结算业务是知识密集型科技含量较高的业务品种英语是基础知识,此外,国际清算体系行关系建立SWIFT电文的基本格式国际贸易术语外汇管理 国际结算工具国际贸易结算方式国际贸易结算单据国际贸易结算风险及防范国际贸易结算的融资国际贸易结算的规则与惯例等等其中有理论也有实践操作, 我们在有限的课堂教学时间里不可以能面面具到,传统教学是讲授国际结算工具——汇票、本票、支票, 国际结算方式——汇款、托收、信用证, 国际结算的相关单据——发票、提单、保险单等单据的审核,备用信用证、保理、保函、福费庭介绍一下,也就是说教学的主体集中在支付结算方式和工具中,侧重于货币的跨国收付业务,忽视了贸易融资业务由于行业内关于国际结算内涵的观念变化,贸易融资应该得到我们的重视,在各种结算方式的进口业务出口业务讲授过程中加入进口融资出口融资进出口组合融资及装船前融资的内容当然,有些观念认为信用证结算方式在国际结算中所占比较越来越少,应该在教学中减少信用证的比重信用证业务所占比重可能是在减少,但在可以预见的时间内,其仍然是银行国际结算业务的重点,也是技术含量最高的结算方式,也是最需要经验积累才能产生隐性知识的业务,因此在信用证重点教学基础上,加强贸易融资教学。

二、国际结算项目化改革要点

(1)国际结算课程学习的前期知识储备。国际结算课程涉及的前期知识储备课程包括国际贸易实务、国际商务谈判、外贸单证实务、货币银行学和国际金融等相关课程,需要学生了解结算的贸易背景、商务磋商中买卖双方如何选择有利于己方的结算方式,以及货币的相关知识,和对结算过程中外贸企业收付汇的风险控制和对冲等国际金融知识,以这些课程为基础进行结算知识的介绍,同时要求学生在学习之前熟悉相关的国际惯例知识,具体包括《INCOTERMS2010》《UCP600》《ISBP781》《URC522》等。

(2)将国际结算知识模块进行合理的项目化划分。国际结算主要知识点包括三大内容:国际结算工具——汇票、本票、支票, 国际结算方式——汇款、托收、信用证, 国际结算的相关单据——发票、提单、保险单等单据的审核。传统的教学模式是将三大内容分别介绍,缺少合理贯穿结合,项目化改革的核心要点即是以国际结算方式为核心,在国际贸易实务和外贸单证实务课程学习的基础上直接将结算工具和结算单据融入不同的结算方式介绍,即按照国际结算方式——汇款、托收、信用证进行项目划分,具体分为汇款模块、托收模块、信用证模块,再根据时间安排加上保函模块、保理模块,按照各项业务办理的具体流程进行介绍,在涉及到结算工具和结算单据时,再根据不同的业务涉及的不同工具和单据进行穿插介绍,使学生直接从业务流程的学习中了解整个流程的全部知识要点。

(3)结合真实贸易背景。国际结算课程项目化改革的关键在于与真实贸易背景相结合,将不同模块的项目放入设定的真实贸易背景中进行,让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能结合真实贸易背景思考买卖双方在进行国际结算处理中更好的解决实际问题,从角色出发,考虑各自的利益。

(4)合理的课程设计。国际结算项目化改革的核心在于合理的课程设计,国际结算课程项目化改革是否能够取得预期的效果,课程设计是否合理很关键。由于项目化改革需要学生对前期所学知识融会贯通,因此课前知识的储备和预习,资料的准备,以及课后通过合理的案例设计,增强学生对所学知识的巩固十分关键。项目化改革需要对每一项目通过课前、课堂、课后三大学习任务模块进行合理的设计和任务的布置,有效的将课堂学习向课前和课后进行延伸,实现知识的融会贯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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