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18 10:3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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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面压实安全责任,提高重视程度
我镇根据《省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月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市森林防火宣传月实施方案》文件要求,联系镇派出所、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以及全镇11个村居委会对本辖区内的安全风险形势研判,积极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同时充分利用镇级大会、村坝坝会、村广播等多种形式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工作。
二、广泛参与
本镇认真贯彻上级精神指示,镇党委书记郭灵僧、镇长带头宣传落实《关于公职人员带头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要求的规定》,全体镇村干部认真学习了“五个带头”“五个不准”,本镇4月2日开展了森林防灭火承诺活动。组织培训学习《省人民政府2021年森林防火命令》《关于建立“两书一函”制度督促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责任落实的通知》《关于分区分级抓好森林草原火险精准防控工作的通知》等系列规章制度。
三、扎实开展日常宣传和防范工作
由镇长牵头,各联片领导、镇派出所、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各驻村干部及各村社具体负责落实,责任到人,做实做细安全防范各项工作。在清明节前对我镇辖区内的重点目标和重要场所进行了消防安全检查;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镇派出所加大了对森林防灭火宣传巡逻。镇村干部开展安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以下简称“五进”),大力加强公众森防安全教育。
四、做细宣传工作
我镇坚持刚性执行“四个一律”工作要求,完善森林防灭火群防群治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和森林防灭火值班制度。利用多种形式开展线上线下宣传工作,截止目前为止,我镇11个村、社区,累计设置森林防火临时检查卡点55个,卡点值守人员累计124人,巡护人员累计400余人。镇级扑火应急处置队员30人。制作悬挂横幅标语36幅,宣传标牌9个,防火令40张,宣传督查车标识牌1个。县上分发加本镇制作宣传资料,累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
五、强化宣传效果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开展全方位、全链条、多层次的文化旅游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加强文化旅游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区文化旅游安全形势平稳健康有序。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1.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推动企业制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若干规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021年底前全区重点文化旅游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
2.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要求企业不断强化应急预案建设,多频次开展应急演练,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和教育培训等制度。
3.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企业规范制定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明确排查内容和排查措施,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
(二)进一步强化行业重点领域整治
1.加强旅游包车管理。督促旅行社选用正规的汽车公司,严格审查旅游包车车辆和驾驶人的资质,签订规范的租车协议,设置“导游专座”,重点督促旅行社加强境外旅游包车安全管理。加强导游(领队)的安全教育,在行程中,提醒司机安全驾驶,提醒游客安全乘车。与交通、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旅游包车隐患排查整治,对旅行社租用无资质车辆等违规违法行为,依法严处。
2.强化景区及周边客流管控。旅游高峰期要积极协调旅游集散中心、景区换乘站等重点地区加开临时交通,快速疏解客流。督促A级旅游景区依法核定并严格执行景区游客最大承载量,科学评估景区内重点区域和瓶颈线路的瞬时最大承载量,制定分流方案,优化游览线路。健全完善客流预报预警等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采取预约、分流、管控等多种方式调控人员数量,严防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
3.抓好火灾防控工作。联合消防等部门对A级旅游景区、旅游星级饭店、影剧院、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娱乐场所、临时搭建舞台看台营业性演出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消防通道是否通畅,消防设备是否完好,是否有疏散指示和应急指示灯,消防“四个能力”是否掌握,电气线路老化情况。督促山岳型A级旅游景区加强火源管控,严格控制野外用火,强化森林草原防灭火管控。督促文化经营单位和旅游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加强消防业务培训与演练,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4.严防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督促A级旅游景区、旅游星级饭店、影剧院、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场所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督促旅行社选择卫生信誉良好的餐饮单位就餐,要求导游人员加强预防食物中毒的提醒工作。督促旅游星级饭店把握好食品采购、加工和保存关,完善卫生防疫消毒、食品采购制度、食品留样制度,做好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工作,切实保障游客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5.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检查。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对A级旅游景区、旅游星级饭店、影剧院、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检查,重点检查设施安全,督促各企业定期维护特种设备,监控设施确保完善有效。
6.做好出境游安全监管。督促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加强出境旅游产品安全审查,持续做好产品质量把控,对有安全隐患的产品立即下架。督促出境组团社加强领队安全教育培训,主动提醒游客购买旅游意外保险。督促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及时关注外事、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的有关国家(地区)的安全预警提示,提高游客安全防范意识。
7.强化自然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督促旅行社密切关注汛情雪情预报,合理安排旅游线路,避免组织旅游团到汛情雪情团雾严重的区域旅游。指导A级旅游景区加强夏季、冬季隐患的排查治理,完善自然灾害防范应对措施,提高化解自然灾害重大风险能力。
(三)进一步提升从业人员素质能力
1.强化安全教育培训。要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对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措施,未取得特种设备作业操作证和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2.推动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要加强应急救援装备配备,健全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开展消防、特种设备、反恐防爆等实训演练,提高从业人员应急处置能力。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5月)。制定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周密部署辖区三年文化旅游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联合应急、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本辖区文化旅游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检查,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实施闭环管理、对账销号,加快推进实施,推动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及时开展“回头看”工作,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建立健全文化旅游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动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文化旅游安全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文化旅游安全三年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坚持守土有责、服务大局,坚决克服形式主义、,认真推动本地区文化旅游安全整治行动。区文化旅游体育局牵头,会同区应急管理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属地街道,建立联合工作专班,密切协作配合,加强组织领导,保障整治行动顺利有效开展。
一、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通过组织召开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安委会全体会、安全生产专题会,组织参加全国全省全州视频会议等形式,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传达贯彻中央、省、州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及时总结分析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制定下发《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等相关文件,安排部署明确职责责任,落实工作任务。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整治行动,县安办今年以来多次组织协调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县安委会成员单位,针对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行业领域、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研判安全风险、制定管控措施、排查治理隐患,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反弹。
二、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的细化落实
(一)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参照州安委会的“三项清单”模板制定下发《县党委政府属地安全生产领导责任清单》、行业内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以及危化品、烟花爆竹、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清单,组织县、乡两级党委政府、37个部门及重点企业制定各自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将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到个人。
(三)强化督查。组成由县级领导牵头,县纪委、组织部、县安办以及行业主管部门为成员的五个片区督查组,深入全县开展综合督查5次。
三、狠抓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充分发挥县安办职能,在全县范围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危险化学品和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排险除患”集中整治、“铸安2020”监管执法专项行动等安全生产活动,切实加强重要节假日、疫情防控期间、汛期等重点时段,道路交通、危化品、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一)危险化学品方面:县安办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人员加强对全县4家危化品经营企业和1家燃气经营企业日常安全执法检查,对发现的隐患督查企业及时整改。特别在疫情防控期间、三月等特殊时期以及重要节假日,督促指导企业加强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隐患排查治理,落实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措施。共开展检查79家次,发现17处问题隐患,完成整改17处。
(二)非煤矿山方面:我县内共有4宗采矿权,10宗探矿权。4宗采矿权均因不具备进场条件未正式投入生产,10宗探矿权均未进场工作。
(三)道路交通方面:一是加强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出动人员80人次,排查道路安全隐患3处并完成整治;加强路检路查,出动人员158人次,巡查7000余公里,处理路面乱堆乱放3起,清理非法广告牌12处,路面损坏要求恢复1起,执行保通任务4次。二是严厉打击各类车辆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出动人员600人次,执法车辆300余辆次,检查过往车辆7000余辆次,打击非法违法行为11起。
(四)建筑施工方面:今年以来我县认真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对全县建筑施工企业认真开展了汛期安全检查,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在遇暴雨天气时要停止施工。加强汛期24小时巡逻值班,在开展建设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安全大检查中。以预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起重伤害、触电等事故为重点,排查治理脚手架、超重机械等重点部位安全隐患。共对全县施工工地进行安全隐患排查109次,共发现安全隐患71处,已整改完成71处,整改率达到100%。
(五)特种设备方面:由县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我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对全县医疗机构、隔离场所、气瓶充装等重点单位和16家使用单位的19台电梯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隐患3项,督促完成整改3项。
(六)民爆物品方面:县公安局负责对辖区的治安重点区域、涉爆单位进行安全检查。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专人集中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并将该项工作实行常态化管理,建立长效机制;重点排查危爆仓库是否坚持二十四小时值守,职守人员是否在岗,人证是否一致,是否落实“四防”措施,物品流向登记是否清楚,物品是否帐物相符,使用现场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是否健全;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督促整改,对无法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要求的,立即停止其使用危爆物品,消除一切安全隐患,坚决堵塞管理漏洞。
四、严格安全生产监管执法
深化“打非治违”,依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安全监管监察执法78次,处罚企业14家,共处罚罚款20.8万元,已全部执行到位。
五、加强对安全生产基础保障能力的提升
(一)加强应急管理。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一旦发生事故险情及时科学有效应对。与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加强协调沟通,组织召开应急会商会议50次,及时研判预测安全风险,在灾害性天气发生时,通过微信、手机短信、电话通知等形式第一时间向各乡镇、相关部门、重点企业预警信息。
(二)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一是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纳入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学习内容。二是在全县范围组织开展安全宣传“五进”38场次,参与人数14800余人次;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周”、“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教育活动,悬挂横幅25条,出动宣传人员80余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手册5500余份,各类纪念品9120份,咨询互动1100余人次。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和企业参与“安康杯”、全国安全知识网络竞赛、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知识大闯关等活动。
(三)加强提升干部的自身业务能力。组织全体应急管理干部参加网络培训,积极参加全国、全省、全州视频培训,提升应急管理干部业务能力。定期组织企业“三项岗位”人员参加省州举办的安全生产培训。
六、存在的问题
(一)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不够到位。部分单位和乡镇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不到位,导致思想上有所松懈,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
(二)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较大。我县道路普遍路况较差,境内山高路险,弯急坡陡,险路险段多,安保设施覆盖率低,道路安全隐患仍然是我县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和热点。群众的安全意识不强,道路交通非法违法行为普遍存在。
(三)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全县企业整体安全意识较为淡薄,企业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安全投入不足,设施设备隐患多;从业人员普遍安全素质不高;企业安全管理措施不力,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现象大量存在。
八、2021年重点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的相关要求,严格对照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履职尽责,压实党委政府和部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二)加强重点时段重点领域安全监管。督促指导各乡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切实加强国庆等重要节日,汛期、岁末年初等重点时段,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森林草原防火、危化品和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三)强化督查。适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督促相关部门及乡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四)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强化安全教育培训,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纳入干部学习内容。抓好“防灾减灾宣传周”、“安全生产月”、“11.9”、“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全面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努力提高社会公众的自防自救和互救能力。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开展全方位、全链条、多层次的文化旅游体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加强文化旅游体育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安全形势平稳健康有序。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推动企业制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若干规定,加强安全考核,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021年底前全县重点文化旅游体育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
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要求企业不断强化应急预案建设,多频次开展应急演练,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
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企业规范制定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明确排查内容和排查措施,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
(二)进一步强化行业重点领域整治
加强旅游包车管理。督促旅行社选用正规的汽车公司,严格审查旅游包车车辆和驾驶人的资质,签订规范的租车协议,设置“导游专座”,重点督促旅行社加强境外旅游包车安全管理。加强导游(领队)的安全教育,在行程中,提醒司机安全驾驶,提醒游客文明出行、安全乘车。与交运、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旅游包车隐患排查整治,对旅行社租用无资质车辆等违规违法行为,依法严处。(责任单位:局旅游股)
强化景区及周边客流管控。旅游高峰期要积极协调旅游集散中心、景区换乘站等重点地区加开临时交通,快速疏解客流。督促A级旅游景区依法核定并严格执行景区游客最大承载量,科学评估景区内重点区域和瓶颈线路的瞬时最大承载量,制定分流方案,优化游览线路。健全完善客流预报预警等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采取预约、分流、管控等多种方式调控人员数量,严防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局旅游股)
抓好火灾防控工作。联合消防、应急管理等部门对A级旅游景区、旅游星级饭店、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娱乐场所、体育场馆、文博单位、校园周边安全、临时搭建舞台看台营业性演出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消防通道是否通畅,消防设备是否完好,是否有疏散指示和应急指示灯,消防“四个能力”是否掌握,电气线路老化情况。督促A级旅游景区加强火源管控,严格控制野外用火,强化森林草原防灭火管控。督促文体经营单位和旅游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加强消防业务培训与演练,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责任单位:局旅游股,体育股,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县文物事业管理所)
严防食品卫生安全事故。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卫生安全检查,督促A级旅游景区、旅游星级饭店等旅游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督促旅行社选择卫生信誉良好的餐饮单位就餐,要求导游人员加强预防食物中毒的提醒工作。督促旅游星级饭店把握好食品采购、加工和保存关,完善卫生防疫消毒、食品采购制度、食品留样制度,做好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工作,切实保障游客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责任单位:局旅游股)
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检查。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对A级旅游景区、旅游星级饭店等企业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游乐设施安全,督促A级旅游景区、旅游星级饭店等企业定期维护特种设备,监控设施确保完善有效。(责任单位:局旅游股)
做好出境游安全监管。督促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加强出境旅游产品安全审查,持续做好产品质量把控,对有安全隐患的产品立即下架。督促出境组团社加强领队安全教育培训,主动提醒游客购买旅游意外保险。督促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及时关注外事、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的有关国家(地区)的安全预警提示,提高游客安全防范意识。(责任单位:局旅游股)
强化自然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督促旅行社密切关注汛情雪情预报,合理安排旅游线路,避免组织旅游团到汛情雪情团雾严重的区域旅游。指导A级旅游景区加强夏季、冬季隐患的排查治理,完善自然灾害防范应对措施,提高化解自然灾害重大风险能力。(责任单位:局旅游股)
(三)进一步提升从业人员素质能力
强化安全教育培训。要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对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措施,未取得特种设备作业操作证和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推动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要加强应急救援装备配备,健全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开展消防、特种设备、反恐防爆等实训演练,提高从业人员应急处置能力。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5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周密部署辖区三年文化旅游体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各部门要联合应急、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本辖区文化旅游体育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检查,建立健全问题隐患和整改措施“两个清单”,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实施闭环管理、对账销号,加快推进实施,推动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各部门要及时开展“回头看”工作,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建立健全文化旅游体育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动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部门要深入分析文化旅游体育安全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
各部门分年度总结文化旅游安全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并于每年12月4日前报送县文旅体局,由县文旅体局汇总报市文化和旅游局、县安委会办公室。2022年11月,各单位要对三年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并于11月19日前报送县文旅体局。县文旅体局总结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后报送市文化和旅游局、县安委会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文化旅游安全三年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坚持守土有责、服务大局,坚决克服形式主义、,认真推动本地区文化旅游体育安全整治行动。县文化旅游体育局牵头,会同县应急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消防大队等部门,建立联合工作专班,密切协作配合,加强组织领导,保障专项整治行动顺利有效开展。
(二)强化保障能力。积极推动文化旅游安全整治工作融入地方政府年度工作部署,强化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推动城市智慧旅游建设,严格实施评价结果公开和第三方评估制度,防止弄虚作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