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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贸易融资形式单一
我国中小企业内源融资的比例很高,但内部资金不能满足企业的发展需要,即内源融资匮乏,内源融资是企业长期融资的一个重要来源。亲友借贷、职工内部集资以及民间借贷等非正规金融在中小企业融资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而其他的融资渠道中小企业较难介入。由于我国资本市场发展较晚,现行的证券管理原则和标准对股票、债券等直接融资渠道制定了严格的准入条件,由于交易是直接的,资金提供者必须对资金使用者的状况进行了解和判断。另一方面,我国《公司法》规定,股票上市公司股本总额不得少于人民币500万元,而大量中小企业净资产规模低,信用等级低,不具有上市融资的资格。我国的大银行也难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二)信用歧视(审批程序多)
由于中小企业市场风险大,企业倒闭率高,财务制度不健全,资信状况堪忧,缺乏足额的财产抵押,又无人担保,银行考虑到安全性因素等对中小企业惜贷、俱贷,对中小企业主要提供的是流动资金以及固定资产更新资金,而很少提供长期信贷,而且对中小企业贷款的审批程序繁杂,存在信用歧视。企业也深感办理抵押环节多、收费多,如在土地房产抵押评估和登记手续中,评估包括申请、实地勘测、限价估算等,登记包括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等,极为繁琐。
(三)缺乏完备的信用管理体系
就中小企业自身来讲,一方面,固定资产较少,不足以抵押,贷款受到限制;另一方面,一些中小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屡有逃费、悬空银行债务现象发生,损害了自身的信用度,由于中小企业社会诚信系统没有建立,信用评价难以操作,银行很难筛选出守信企业,无疑会使银行“慎贷”和“惜贷”,使得中小企业贷款时,不仅受到贷款与否的置疑,而且,即使能够申请到贷款,贷款规模也同样会受到限制。社会信用总体状况较差,缺乏完备的信用管理体系。
二、针对以上问题,提出对策如下:
(一)改善中小企业的融资环境,建立健全扶持中小企业融资的法律法规,为中小企业提供立法和配套扶持政策
针对贸易融资形式单一,应出台一些具体的法规、条例,完善中小企业发展和融资的法律制度建设,积极创造条件让优质中小企业发行股票和债券,有待于企业上市制度、交易制度、监管制度和退市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从而为最终推出创业板做好充分的准备。此外,要积极改进企业债券额度管理办法,允许有条件的中小企业发行债券,切实降低企业发行债券的实际成本。要积极营造有利于风险投资大量形成和实现规模扩张的相对完善的技术市场、股票市场和产权市场等,改善中小企业的融资环境,建立健全扶持中小企业融资的法律法规,为中小企业提供立法和配套扶持政策。
(二)加强中小企业自身建设,充分完善中小企业自身形象
首先,必须规范中小企业的企业制度,明确界定企业的产权关系。在良好的企业制度条件下,中小企业的主要任务就是如何增加企业的盈利水平,如何促使企业将利润转化为内源融资能力。加强企业管理是中小企业盈利和长期发展的保证,因而也是中小企业内源融资能力增强的保证。同时,中小企业要善于约束自己的投资和扩张行为,不要试图逃避债权人的监督。
(三)着力构建中小企业融资的社会服务支持体系
国际贸易融资作为一种基于真实的交易的融资手段,因其灵活、便捷、以及风险相对较小而获得了企业和银行的双方的青睐并在实务中获得了较大的发展。本文着重分析了国内贸易融资对企业经营、投融资决策的影响,并针对目前在实务中存在的一些风险因素提出了针对性措施。
【关键词】
企业贸易融资;投融资决策;贸易平台
1 贸易融资概述
贸易融资的根本特点在于其融资的基础是实在的贸易往来且每次融资基本都是独立的,而非传统的通过担保或者质押整体的、大规模的融资。就其特点而言,贸易融资且以贸易流为基础,融资方式灵活多样。随着金融创新的不断推进,贸易融资也在不断地围绕着服务和工具发展,主要包括保理、信用证、福费庭、打包放款、出口押汇、进口押汇、票据贴现、结构性贸易融资等。
2 贸易融资对企业的影响
2.1 对于资本结构的影响
虽然贸易融资不能够改变贸易双方的资本结构,但是由于将债权债务关系进行了有效地转移,实现了将商业信用掩盖下的债务转移为对银行的债务,从而对原有的债权债务造成了重大影响,同时也冲击了传统的资本结构理论。
根据MM理论,在完善的资本市场情况下,如果不存在交易成本以及税收等,资本结构与企业的价值无关;当存在税收时,负债可以形成税盾,提高公司价值。但是,在现实的市场环境下, MM定理受到了种种限制。在贸易融资中,相对于负债方来说,商业信用转为了企业与银行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由于商业信用中一般不会支付利息等,甚至有时还会因为提前偿付而形成营业外收入,因此企业间的商业信用下的负债不仅不能够实现税盾效应,反而有可能加重企业税务负担。但是当这种债券债务关系转移到企业和银行之间的时候,税盾效应就显现了。只要当(其中是贸易融资的费用率,为贸易融资中涉及到的债务数量, 为与银行之间的债务利息,会计期内向银行付息次数,为所得税率)。所以,贸易融资形成的新的债权债务关系相对于其对应的商业信用,对公司的价值有一定的贡献。
2.2 对经营决策的影响
贸易融资的引进,将改变贸易双方对应收、应付账款的管理,相对应的,经营人员特别是会计人员的业务将更多地涉及到银行。第三方银行的介入为双方提供了流动性,减少了双方的资金占用,使双方因现金流枯竭导致的经营风险降低。同时,由于账期的改变,产品的定价也将发生改变。在原有的商业信用中,隐含的负债融资成本将被出售方直接加入到产品的价格中,而在贸易融资的情况下,可以缩短账期,买方在最终出售商品的时候再将银行贸易融资的成本加入到产品的价格中去。由于负债的经营具有规模收益递增的效果,因此银行的债务成本相对于企业商业信用下的债务成本要低,从而有可能降低市场上产品的最终销售价格。
2.3 对投融资决策的影响
相对于原有的债务融资,贸易融资的一大好处在于其每笔贸易融资都相对独立并且可以按需、及时供给。这对于一个企业的投融资决策将会产生巨大的好处。由于贸易融资具有这样的特点,因此企业在年初对整年的融资计划就不必过多考虑贸易带来的资金的需求的问题,贸易的开展完全可以根据当时的市场情况(包括利率水平、市场的供给需求情况等众多易变因素)来决定。通过比较贸易融资的成本以及本次贸易能够给企业带来的利润,只有当前者小于后者的时候,企业才会进行投融资;否则就放弃这次贸易的机会。这不仅仅是增加了企业投融资决策的灵活性,而且也极大地提高了企业投融资决策的准确性。由于企业的投融资决策更加理性、更加市场化,对于整个市场不仅是产品市场,也包括利率市场的市场化的提升都将产生积极影响。
3 国内贸易融资的困境与对策
国内贸易融资目前发展还很有限,虽然人民银行在1997年曾经颁布《国内信用证管理办法》,明确了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可以办理信用证。但到目前为止,国内贸易融资仍然表现为形式单一、规模较小、认可度较低的特点。这与上文分析形成了矛盾,也与如火如荼开展的国际贸易融资的发展势头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这一困境的存在,当然有企业本身对该业务不熟悉、国内贸易复杂多样从而难以统一标准、商业银行对该业务不重视以及规章制度不完善等原因。但通过对业界人士的访谈以及对比分析国际贸易的形势,本文认为关键的原因是有效规范的交易平台以及相应制度安排的缺乏。正是在这种情况下,贸易双方的行为不能得到规范,虚假交易、重复质押、私自提货等交易风险不能得到规避。具体对策如下:
3.1 提升企业信用等级
提升企业的信用等级,可将企业信誉与其经济效益挂钩。企业想要获得银行信任,要努力提高经营水平,以实力获得业务机会,同时加强与银行沟通,降低信息不对称性,并通过按时还款付息维持良好的信誉评价。此外,企业还应注意了解金融业务审批要求,运用银行资源满足业务发展需求。
3.2 发展多元化融资服务
为解决企业贸易融资困境,银行也需要加快改革,着力发展多元金融服务体系,特别是针对中小企业融资方面的创新服务。一是针对国内贸易融资现状及发展趋势,继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良好信用环境;二是通过引入民间资本,丰富资金来源,分散融资风险;三是运用先进风险管理方法,在提供创新服务的同时控制风险,实现业务稳健发展。
3.3 规范交易平台,完善制度建设
通过借鉴期货市场的制度安排以及国际贸易中的报关制度,本文认为可以为标准化产品、非标准产品建立交易转让平台。比如可以借助成熟的税务系统,搭建贸易平台,对交易产品进行规范化处理,借助二维码以检测产品动向,从而保证银行的贸易融资还款基础的稳定从而规避风险。借鉴交易所的制度安排,可以通过贸易平台以公开报价的制度以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撮合成交;而对部分难以标准化的产品,可以通过贸易平台进行拍卖式招标,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降低物流成本。
【参考文献】
[1]薛锦辉.银行贸易融资创新与管理研究[D].对外经贸大学, 2005.
[2]夏冰.完善我国中小企业对外贸易融资体系研究[D].吉林大学, 2012.
关键词:中小企业;贷款;流程再造;贸易融资
中图分类号:F830.33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2265(2012)05-0022-06
一、问题的提出
所谓流动资金贷款,是指银行为满足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短期的资金需求,保证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而发放的贷款,期限短、周转性强。然而在日常信贷业务中,流动资金贷款却普遍呈现“流而不动”的状态,也就是一旦投入,便在企业内周而复始的循环,虽然每笔贷款到期企业都会偿还,然而银行必须在极短的时间内再重新发放;一旦企业经营出现苗头性的问题,银行会理性收回和停放流动资金贷款,企业资金链断裂,经营便陷入困境,二者交替,风险被放大,最终企业不得不破产,而银行也会有部分贷款损失。因而,一笔贷款被抽出可能会推倒整个多米诺骨牌。民建中央2010年的专题调研报告《后危机时代中小企业转型与创新的调查与建议》显示,中国中小企业目前平均寿命仅3.7年。这意味着投入小企业的贷款必须要有抽回机制,而流动资金贷款又无法正常收回,这就使银行陷入两难,所以对中小企业贷款非常谨慎。如何实现流动资金贷款的安全抽回,对于银行防范信贷风险以及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近年来德州市工商银行(以下简称“德州工行”)在发展小企业贷款的实践中,探索实施了流动资金贷款的流程再造,以贸易融资替代传统的流动资金贷款,既支持了企业发展,又妥善保全了银行资产。本文以此为例,深入剖析贸易融资这一模式,以期对银行防范信贷风险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所借鉴。
二、贸易融资概述及流程再造的含义
根据《巴塞尔协议》第244条的定义,贸易融资是指在商品交易中,运用结构性短期融资工具,基于商品交易(如原油、金属、谷物等)中的存货、预付款、应收账款等资产的融资。对于这种融资,借款人除以商品销售收入作为还款来源外,没有其它生产经营活动,并且在资产负债表上没有其它实质资产,因此其本身没有独立的还款能力。这种融资的结构化特性旨在弥补借款人较低的信用等级。融资的风险主要反映在融资的自偿性程度以及贷款人对交易进行结构化设计方面的技能,而不是借款人本身的信用等级。在实务中,国内金融界进一步将贸易融资解读为自偿性贸易融资,并将其定义为根据企业的真实贸易背景和上、下游客户的资信实力,以单笔或额度授信的方式,配合银行的短期金融产品和封闭融资操作,以企业销售收入或贸易所衍生的确定的未来现金流作为直接还款来源的结构性短期融资。
通常贸易融资主要应用于国际贸易,所以一般称为国际贸易融资。而本文所指的贸易融资是针对国内贸易所产生的融资业务,即围绕国内贸易中核心企业的交易链,以交易过程的应收账款或存货所对应的未来现金流为还款来源的融资业务,所以也称为国内贸易融资,若无特别说明,文中的贸易融资均指国内贸易融资。
企业流程再造(BPR,Business Process Reengneering)是由曾任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教授的迈克?哈默和CSC管理顾问公司的董事长詹姆斯?钱皮于上世纪90年代提出的。企业流程再造对企业处理事务的方式进行革命,而不是单纯的修正或小幅改进。它的目标是通过重新设计、组织流程,以使这些流程的增值内容最大化,从而获得大的绩效改善。流程改造后,改变了工作的方式,同时也改变了工作组织架构。
根据哈默与钱皮的定义,业务流程再造就是对企业业务流程(Process)进行根本性的(Fundamental)再思考和彻底性(Radical)的再设计,从而获得在成本、质量、速度和服务等方面业绩的戏剧性的(Dramatic)改善,使得企业能最大限度地适应以“顾客、竞争和变化”为特征的现代化的经营环境。
三、德州工行中小企业贷款流程再造案例
(一)流而不动:传统流动资金贷款的困境
在2008年之前,德州工行的信贷服务对象一直以大型企业为主,对中小企业支持较少。由于山东省德州市工业经济以中小企业为主,大型企业数量少,这就导致了其贷款“垒大户”,而且屈指可数的几家大型企业成为各家银行竞相争取的“优质客户”,贷款条件不断降低,贷款利率一再下浮。其中对德州某大型纺织集团的贷款曾一度占到该行单位贷款总量的一半以上,几乎被其“绑架”,不得不看企业脸色行事。由于大企业为当地的支柱企业,员工多,涉及社会稳定问题,即便贷款出现不良时有房地产等充足有效的抵押担保,也难以执行。2008年,受金融危机及其他因素影响,该集团经营出现困难,导致德州工行相关贷款形成不良,德州工行经营压力极大。
(二)流程再造:贸易融资替代流动资金贷款
在经历了大企业贷款风险事件之后,德州工行出于风险分散和提高收益的考虑,内部产生了积极发展小企业信贷,分散信贷风险、提高经营收益的强大推动力。众所周之,中小企业财务报表不规范,缺乏抵押担保,不适于发放传统的流动资金贷款。针对这一问题,德州工行开始对流动资金贷款业务进行流程再造,根据中小企业的特点,引入贸易融资业务,对于经营状况良好但缺乏抵押担保的中小企业,以单笔或额度授信的方式,配合银行的短期金融产品和封闭融资操作,由企业销售收入或贸易所衍生的确定的未来现金流作为直接还款来源,一举解决了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
自2009年起德州工行开办中小企业贸易融资业务,至2011年末,贸易融资余额已达到26.02亿元,占全部单位短期贷款的31.7%。其中2011年贸易融资增加10.18亿元,增长64.3%;增量占全部贷款增量的46.8%。2012年第1季度,这一业务继续快速增长,截至3月末,贸易融资较年初增加3.64亿元,占该行同期全部贷款增量的53.7%,成为第一大信贷产品。
德州工行针对中小企业的贸易融资主要是依托企业的物流和资金流,开发靠近销售环节、指向具体还款来源的贷款品种,如为产业链上的小企业开办国内信用证项下的卖方融资、打包贷款等业务;针对其持有的大型企业的应收账款开办国内保理等业务;根据中小企业与核心企业签订的销售合同,为其办理订单融资等业务;针对其拥有的原材料、存货或交易应收的商品,以商品价值作为首要还款保障提供的结构性短期商品融资等业务。
如YC公司主营业务是辣椒初加工,然后销售给青岛、烟台等地的大型出口商贸和食品调料加工企业,其应收账款期限长,一般都在一年左右;金额大,一般都在1500万元左右。2011年4月份德州工行为其办理期限为10个月的国内保理1500万元,YC公司将应收账款转让给德州工行,相当于提前10个月收回货款,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了生产经营需求。YM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棉花购、储、销业务,库存棉花较多,德州工行据此对其提供商品融资,由资产监管公司对其库存皮棉进行监管,2012年2月以此为抵押提供贷款1000万元。
(三)收放自如:中小企业贸易融资情况
中小企业生存周期短,贷款风险大,一般流动资金贷款一旦投入,很难再收回,只能让企业长期占用,如果一旦强行收回,极有可能引发企业资金链的断裂。然而德州工行自开办贸易融资业务以来,对中小企业贷款收放自如,虽然市场退出率较高,但信贷风险却保持较低水平。
以信贷供求矛盾最为突出的小微企业为例,截至2012年3月末,该行小微企业客户达到528家,贷款余额达49.2亿元,较年初增加6.1亿元,增量占全部贷款增量的89.8%,其中一半是以贸易融资业务的形式发放的。2008年以来,德州工行对小微企业贷款每年市场退出率平均超过30%,其中发展最快的2009年,该行新拓展小微企业客户149户,同时实施市场退出105户,退出率高达36.59%。截至3月末,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率低于全部贷款不良率2个百分点。
四、传统流动资金贷款与贸易融资的比较分析
(一)传统流动资金贷款的自身缺陷与贸易融资的优势
从上述案例中可以看出,德州工行对流动资金贷款实行流程再造,引入贸易融资,根本原因就是传统流动资金贷款的业务模式本身存在缺陷,风险大,而且不适合中小企业。那么,流动资金贷款有哪些缺陷呢?
1. 人为的制定企业的生产周期,与实际不符,容易引发信贷资金链的断裂。银行在发放流动资金贷款时人为地给企业制定了一个所谓的“生产经营周期”,要求企业在生产经营周期结束时归还贷款,在下一个周期开始时再投放。但实际上,除了农副产品加工等少数行业外,大部分工业企业并不存在明显的生产周期。也就是说,其资金循环是连续的,不存在一个周期结束资金退出的情况。银行一般情况下在收回贷款后很快就会重新投放。之所以这样做,主要是为了测试企业还款的能力,也就是对企业进行资金抽出的“压力测试”。如果企业现金流,无论是生产经营产生的现金流还是其他融资渠道产生的现金流,能够保证按期归还贷款,表明企业通过测试,银行就可以继续放款;如果不能按期归还,则表明企业出现问题,银行就会采取措施对贷款予以保全。由此可以看出,针对大部分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并不像信贷管理机制要求的那样可以根据周期退出,由于“先还后贷”机制设计的问题,银行对单个企业的资金供给存在断裂点,容易引发信贷断点。
2. 贷款资格准入标准不尽科学,易通过人为手段实现虚假达标而获取流动资金贷款,使信贷资产风险增加。银行审批流动资金贷款的通行做法,是以借款申请人的信用等级作为信贷业务准入的重要标准。以会计报表为主的定量化指标和以企业管理水平、发展前景等定性指标构成了借款人信用等级评定的主要评分项,定性指标受人为风险偏好的判断影响很大,没有统一的判断标准,而会计报表也易被借款人人为调节以达到融资的目的,因此,一般流动资金贷款资格准入不尽科学,不能真实反映客户及信贷业务的风险水平。
3. 借款需求量难以准确测算。借款人向银行提出流动资金贷款申请,其借款额度缺乏科学合理的测算依据,一般仅根据借款人的购货合同等资料核定一个借款额度,对该笔购货支出的自有资金比例未有明确的要求,银行很难测算出合理的贷款额度,发放的贷款往往与实际需求产生较大的偏离。
4. 资金流与物流不能匹配。借款人获得一般流动资金贷款后,将其投放到正常的经营活动中,随着借款人供、产、销等活动的深入,信贷资金融于其自有资金及其他资金之中,由信贷资金引发的物流难以单独表现,具体的物资流动未有严格的资金对应匹配,货款回笼资金也无明确的贷款业务相对应,经常出现货款回笼周期与贷款偿还期限不匹配。
5. 传统流动资金业务,贷后管理困难。由于存在上述准入标准不科学、信贷资金流和物流不匹配以及贷款额度难以测算等诸多因素,导致流动资金贷款贷后管理困难,时常出现短期贷款用于长期投资,或用于企业运营的铺底资金,或沉淀于企业经营过程中等情况,由此也易引发较高的信贷业务风险。
6. 担保资源匮乏。传统的流动资金贷款的担保方式一般为第三方保证、房地产及机器设备抵押等方式。由于企业生产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流动资金贷款需求也随之增加。但是,随着社会经济个体风险防范意识的提高,寻求外部第三方保证来增加流动资金贷款供应量已经满足不了企业的资金需求,另一方面,企业可用于抵押的房地产及机器设备等抵押物也是有限的,就形成了流动资金贷款需求增加而担保渠道狭窄的格局。这一矛盾在中小企业中表现尤为突出。
(二)传统流动资金贷款不适合小微企业
银行是否为企业提供贷款,主要取决于两个问题:一是风险,二是收益。而企业的风险主要来自于两方面:一是经营风险,即因经营不善无力偿还贷款及利息;二是道德风险,即恶意逃废贷款本息。因风险发生时,收益亦不能保证,所以风险是银行关注的首要问题。银行在贷前审查时主要通过两方面来防范风险:一是根据企业经营情况测算其现金流,即保证偿还贷款的第一来源;二是要求企业提供有效担保,即还款的第二来源。银行要求企业提供担保,可以满足两方面的目的:一是如果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可以依据抵押权或保证权追索债权;二是对贷款设定抵押或担保,可以使银行从心理上对借款人进行控制。这是因为,如果借款人感受到可能会失去某种特定资产(其他企业为其提供保证时,利用的是自己的无形资产),他就会有压力,从而尽力按时偿还贷款。
相对于大企业,小微企业之所以较难获得贷款,根本原因是银行认为其风险较大。首先,小微企业实力小,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差,经营状况不稳定,银行不能确保其在贷款到期时有足够的现金来偿还贷款;中小企业难以提供有效担保,使银行既不能保证第二还款来源,也不能在心理上控制企业的还款意愿。
从博弈论角度来看,企业和银行之间的借贷关系实际上就是一种选择与契约的动态过程。为便于分析,假定在这个博弈中,双方具有完全的行为理性,且具有完全的信息,即各自完全知道自己每个行为的收益,也完全知道当对方选择某个策略时的收益及应对策略。假设银行有两种策略可进行选择:提供贷款和不提供贷款;中小企业也有两种选择:偿还贷款和不偿还贷款。那么,这个博弈双方有四种策略组合,见表1。
从上述双方博弈组合策略看,是一个典型的囚徒困境类的博弈模型,博弈的结果只有唯一一个纳什均衡,即(不提供贷款,不偿还贷款)策略组合,收益为(0,0)。从这个纳什均衡结果看,如果只进行一次甚至有限次完全且完善重复博弈,均不足以达到(提供贷款,偿还贷款)策略,因为在有限重复博弈中,双方都不知道哪一期是末期,博弈双方都不会看未来收益而只注重目前利益。
然而大企业为什么能与银行取得(提供贷款,偿还贷款)均衡呢?因为大企业可以通过财务报表向银行表明自己有到期还款的能力,并提供银行认可的有效担保来增强银行的信心,尤其是在当前企业征信系统被广泛使用的情况下,企业对一家银行的失信会及时被所有与其有信贷关系的银行所了解,大企业不会为一笔贷款而破坏自己的声誉;加之大企业经营稳定,银行可以将这个博弈认定为无限次重复博弈。因为影响重复博弈均衡结果的主要因素是博弈重复的次数和信息的完备性(completeness)。重复次数的重要性来自于参与人在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之间的权衡,当博弈只进行一次时,每个参与人只关心一次性的支付;但如果博弈无限次重复,将涉及到对未来收益的时间价值判断问题,即存在时间贴现因素,直接影响合作策略(提供贷款,偿还贷款)的收益,参与人可能会为长远利益而牺牲眼前利益从而选择不同的均衡战略。除博弈次数外,信息的完备性也是影响均衡结果的另一个重要因素,即当参与人的支付函数(特征)不为其他参与人所知时,该参与人可能有积极性建立一个“好”声誉(reputation)以换取长远利益。大企业与银行的信贷关系完全符合这两个条件,在经过贴现之后,双方会对合作策略(提供贷款,偿还贷款)与不合作策略(即银行不提供贷款或中小企业不偿还贷款)下所得收益进行比较后做出选择,从而选择“冷酷战略”。我们知道,当参与双方有足够的耐心时,冷酷战略是无限次囚徒博弈的一个子博弈精炼纳什均衡,帕累托最优(提供贷款,偿还贷款)是每一个阶段的均衡结果,也就是说,银企双方的合作收益将是可以获得的,从而走出了一次性博弈时不合作的博弈困境。因此,只要双方看重未来收益,看重合作给双方未来带来较大收益时,彼此将会采取合作与信任态度。
而对于小微企业,存在两种情况不能得到银行贷款:一是本身经营状况不佳、自有资本数量不足、存续状态不稳定,不能保证稳定的还款来源,其对银行的信贷需求带有明显的单次博弈特征,这种企业本身就不应该得到银行贷款支持;另一种是虽然企业经营状况良好,但由于其信息不透明、不具有较好的商誉,导致既不能提供让银行相信其可以长期稳定经营的信息和可供银行信赖的担保,银行不能够将其间的信贷关系认定为无限次重复博弈,也就不能够实现(提供贷款,偿还贷款)的均衡。所以,传统的流动资金贷款不适合小微企业。
(三)贸易融资业务开展的必然性
贸易融资业务,恰恰满足了当前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以及银行风险管理趋势要求,成为经济发展和信贷市场竞争的必然要求。这主要体现在:
1. 贸易融资业务最大的特点是与经济体具体的贸易交易活动相结合,实现了信贷资金流与物流的匹配,物的货币价值与物的使用价值在信贷业务活动中得到了统一。银行能够有效地识别、计量业务风险,同时结合对物流的管理,也能够及时地采取风险转嫁、缓释和风险补偿等管理措施,符合当前信贷业务风险管理的新要求。
2. 贸易融资业务解决了信贷准入标准模糊、易被人为操纵的问题,为信贷资金供给提供了明确的判断标准。即以贸易类型作为能否提供融资、融资品种、偿还方式和利率水平等信贷业务要素的确定依据,判断标准客观、明了,有效地降低了业务风险,简化了业务审批程序,提高了业务办理效率。
3. 由于以具体的贸易交易为业务基础,国内贸易融资业务解决了传统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测算不准确的问题,按照贸易品种和既定的融资比率,便可准确简便地测算出融资额度,降低了业务操作的繁杂性和人为控制因素,同时也提高了业务风险防范能力。
4. 贸易融资业务为流动资金贷款开拓了广阔的担保渠道,备受借款人及金融机构的青睐。国内贸易融资业务中的应收账款保理、动产质押、商品监管、仓单质押以及信用保险等方式的综合运用,极大地拓展了传统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的担保范围,为借款人融资提供了新的担保途径,适应了当前经济发展和市场需求的变化,因此,国内贸易融资业务从其诞生之日起,就受到银企双方的青睐。
从以上分析来看,传统流动资金贷款业务主要基于企业生产经营周转,实行以企业资信为核心的主体准入控制,关注企业的综合偿债能力;而国内贸易融资则是基于具有贸易背景的交易活动,通过对第一还款来源(贸易所衍生的未来现金流)的分析和对交易过程中物流、资金流的有效控制防范风险。因此,与传统的流动资金贷款相比,国内贸易融资业务门槛相对较低,一些达不到流动资金贷款申请条件的客户,也可以通过办理贸易融资来获得资金支持。另外,由于传统流动资金贷款伴随企业生产经营周期,一旦进入企业体内循环后,难以跟踪监控,易被铺底使用,在信贷管理上强调注重贷前准入;而国内贸易融资业务具有自偿性,融资用途明确可控,且期限短、周转快、流动性高,强调注重操作控制和过程管理。
五、贸易融资的效应分析
(一)贸易融资更适合小微企业
贸易融资依托于真实的商品或服务贸易,强调贸易的连续性和交易程序的完整性,强调整条供应链的健康及交易对手的规模、资信和实力,突出自偿性特点,银行融资金额、期限与真实交易相匹配,采取灵活的授信额度使用控制,因此贸易融资更适合小微企业。具体来看,其适合小微企业的特点有以下几个。
1. 供应链融资的特点。供应链涵盖从原材料采购、到中间产品以及最终产品、最后由销售网络传递到终端消费者的整个过程,由供应商、制造商、分销商、零售商、直到最终用户连成一个整体的功能网链。供应链是一个价值的增值链,是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统一的整体。单个供应链中往往存在一个核心企业,核心企业和围绕在它周围的上下游企业构成一个完整的企业生态系统。处于供应链不同位置的企业具有不同的规模和地位,大型高端企业处于核心地位,银行在贸易融资业务开展中将其定义为中心企业,围绕中心企业还有大量供应、经销的中小企业。
2. 自偿性的特点。贸易融资自身的有偿性是区别于一般贷款的最大特征,商业银行能利用贸易流的特征和封闭管理的手段,监控交易各方,把握贸易过程中的货物流、资金流等,把贸易环节所产生的销售收入作为第一还款来源,期限严格与贸易周期相匹配,从而达到防范风险和提高整体收益的目的。
3. 融资方案的多样化特点。贸易融资突破了传统融资品种的固化操作,强调沿着价值链、供应链,通过对不同企业经营模式、贸易方式、产品特性以及交易伙伴的分析研究,将多种融资方式进行组合,以系列产品为支撑,满足供应链上不同客户的差异化需求。
4. 结构性融资的特点。传统的信贷业务注重企业自身的资产负债能力,而贸易融资则是将企业拥有未来现金流的特定资产剥离开来,并以该特定资产为标的进行融资,一定程度上突破了中小型企业的融资瓶颈。
(二)贸易融资更有利于银行防范风险
信贷业务是当前我国商业银行的主要利润来源,信贷风险也是其面临的主要风险。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国内外市场的变化,商业银行面临的隐性贷款风险越来越复杂,且呈现逐步释放态势。如何加快从被动清收处置显性贷款风险管理向主动退出隐性风险贷款管理转型,成为商业银行面临的重要课题。
区别于传统信贷管理,国内贸易融资在信贷管理上存在以下转变:一是从客户层面深入到交易层面;二是将贷前风险控制延伸到对贷款操作环节及单据的控制、贷款发放后对物流、资金流的跟踪监控;三是从对单个企业的考察转向对上下游交易对手、整个交易链的考察,更加全面地、动态地把握和控制风险。一般流动资金贷款的品种特点和管理模式对潜在风险的发现比较滞后,而贸易融资业务通过对交易对手、交易商品和交易过程的管理以及对货款回笼的监测,能及时揭示风险,有利于主动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及时有效化解风险。近年来,受人民币升值、原材料及劳动力价格上涨、外贸政策调整、金融危机、欧债危机等因素的影响,部分企业经营出现困难,银行融资出现风险迹象,而此时贸易融资作为对经济波动和企业经营变化反映最为灵敏的业务品种,往往能最先反映风险迹象,有利于商业银行及时采取风险防范对策,大大增强了资产保全的主动性。
六、结论与启示
(一)传统流动资金贷款存在不足,应当发展贸易融资弥补市场空白
传统的流动资金贷款存在诸多不足,银行难以测算企业真实的资金需求,贷款发放之后难以监测企业真实的用途,而且一旦发放极易在企业沉淀,出现“流而不动”的情况,所以信贷风险较大;同时,流动资金贷款对抵押担保要求较高,企业在办理该业务时经常面临担保困境。从这两方面看,应当以针对真实贸易背景的贸易融资来替代流动资金贷款,既有利于防范信贷风险,也有助于解决担保难问题。
关键词:福费廷 作用 现状 建议
福费廷业务作为国际贸易融资的一种重要形式,自二十世纪九十年代进入中国后得到了快速的发展。福费廷业务无追索权及交易手续简便、灵活等特征,对于我国企业获得贸易融资,改善现金流和提高自身竞争力具有重大的意义。
一、福费廷概念及其特点
“福费廷”是指在延期付款的大型设备贸易中,出口商把经进口商承兑并经进口商担保银行担保的、期限在半年到五、六年的远期汇票、本票和信用证等票据表现的债权,无追索权地售予出口商所在地银行或大金融公司的一种贸易融资方式,目的是为了提前取得现款。福费廷业务的主要参与方包括:包买商、出口商、进口商和担保人。包买商一般由出口商所在国的银行及大金融公司担任,其在福费廷当中的作用是与出口商达成包买业务协议,并购入出口商转让的票据;出口商作为国际贸易业务中的供货商,当出口商以延期付款方式向进口商出口货物时,向包买商申请福费廷融资;进口商是进出口贸易中的购买方,当进口商在包买商的资助下以延期付款方式购入货物后,承担无条件按照票据上的债务明细按期还款的责任;担保人多由进口商所在地银行承担,担保人为出口商提供担保对于福费廷业务的顺利开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通常来说,福费廷业务中的包买商只购入经担保人担保的票据,若进口商不能按期偿还货款担保人有责任代其偿还。
从各国外贸企业及银行开展福费廷业务的实践来看,福费廷业务具有如下主要特征:
(一)贸易背景真实合规
福费廷业务通常必须有合规真实的贸易背景,用来交易的应收账款形成于销售货物或提供技术服务以及其它正常贸易,同时相关贸易单证必须真实、合规、合法,否则福费廷包买商有权按照有关合同约定中“欺诈例外”的条款,对到期未能收回的应收账款向有欺诈行为的出口商行驶追索权。
(二)福费廷业务中出口商出售的债权是经过银行承兑或担保的债权
在福费廷业务中,包买商以贴现的方式从出口商那里购买其出口货物所收到的本票、汇票和信用证等票据,必须经过进口商所在地银行的承兑或担保。例如,在出口跟单信用证福费廷模式下,出口商按照远期信用证的要求发运货物并且向开证行提交单据后,在收到开证行的承兑汇票的条件下,方可进行福费廷融资;在保函/备用信用信用证证福费廷模式下,进口商的银行为应收账款的支付做出了担保,在进口商无力偿还负债的情况下,包买商可以凭保函或备用信用证证向出口商的担保人进行索赔,因而降低了包买商在福费廷业务中所面临的风险,使福费廷业务可以顺利开展。
(三)福费廷业务是一种无追索权的融资业务
福费廷业务实质上是一种票据贴现业务,但是与一般的票据贴现业务不同的是银行在开展福费廷业务时对于出口商贴现的票据款没有追索权。在福费廷业务中,出口商在将所具有的债权凭证背书转让给银行后,同时将债款相关的权利、风险和责任全部转嫁给该银行。在此之后,即使包买商不能按时从进口商或担保银行处收回票款, 也不能要求出口商退还其购买债权所支付的款项,即在福费廷业务中包买商对出口商的“买断”行为是终局性的。
(四)福费廷业务适用于大额出口贸易融资
福费廷业务作为一种批发性融资业务,一般适用于金额在100万美元以上的大中型资本性和技术贸易融资。对于小金额的国际贸易业务来说,福费廷融资成本相对较高,缺乏优越性。但是目前福费廷融资对于金额的限制也在不断地减少,且具有期限灵活的特点。
二、福费廷业务对进口商和出口商的作用
(一)福费廷业务为出口企业融资和防范风险提供了便利
福费廷业务作为一种偏向于中长期的贸易融资形式,适合规模大、期限长的出口商融资需求, 在以延期付款形式出口大型设备的贸易融资中显示出极大的优势。利用福费廷业务,出口商把给予进口商的信贷融资交易转换成了及时的现金交易从而获得了全额的资金融通。同时福费廷作为一种票据的买断行为, 包买商以无追索权方式承担了收回债权的全部责任, 出口商则转嫁了在廷期付款中所面临的商业信用风险、汇价风险及其它风险,因而为出口企业提供了安全收回货款的保障。
(二)可以提高出口企业在国际贸易中的竞争力
出口商可以通过开展福费廷业务为进口商提供延期付款的商业信用,从而有利于出口竞争力的提高。在国际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形势下,国际市场越来越表现为完全的买方市场。,在这种形势下,竞争手段主要表现在商品价格、质量和付款方式三个方面。在企业普遍注重现金流效益的背景下,延期付款的销售方式能够让出口企业在价格、质量不甚具有竞争力的情况下胜出,因而成为出口商愿意采用的最具竞争力的手段,。福费廷业务出现为出口商的这种形为提供了便利,通过福费廷贴现,出口商既可以及时收回货款,补足现金流,因而推动了出口业务的增长。
(三)可帮助进口商实现延期付款目的
这对于进口大型资本性货物的进口商来说,无疑可以减轻资金压力,大大增加商务运作的机会。同时进口商对未来应付款所作出的债券债务凭证简单,办理担保也比较简便,操作手续相对于其它融资方式非常便利。
三、我国企业开展福费廷业务现状
我国福费廷业务的开展起步较晚,但发展较快。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期,我国银行在海外的分行开始办理福费廷业务,1994年我国成立了以支持国际经济贸易合作为己任的政策性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该银行是外国境内最早涉足福费廷业务的金融机构,并最早建立了我国有关福费廷业务的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2001年,中国银行江苏分行办理了中国银行的第一笔30-40天的短期福费廷业务。此后,我国商业银行基本都开展了福费廷业务,方式主要有直接买断和简介买断两种。随着业务经验的积累和客户基础的扩大,我国商业银行的福费廷业务快速发展。2005年6月8日,国际福费廷协会(IFA)东北亚地区委员会在中国北京正式成立,这标志着我国商业银行的福费廷业务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后,出口企业面临的外贸风险加剧,福费廷作为规避风险的金融工具受到众多外贸企业的青睐。此外,国内贸易项下的福费廷业务也迅速发展。随着我国国内贸易的快速发展尤其是在次贷危机的影响下,我国企业加大了国内贸易的开发力度。为满足日益多样化的企业融资需求,国内信用证项下福费廷应运而生。中国银行于2007年率先推出以国内贸易信用证为基础的福费廷业务。福费廷业务无追索权买断的特征可以在为国内企业提供即时融资的同时规避了来自买方的信用风险,因此得到了国内企业的热烈欢迎。
四、我国企业开展福费廷融资所面临的问题及建议
虽然福费廷业务在进入我国后得到了较为快速的发展,但是由于福费廷在我国存在的时间太短,我国企业开展福费廷业务仍然存在不少起阻碍作用的问题。
(一)福费廷业务相关法律适用性问题
远期汇票、本票和信用证的转让是福费廷业务中最重要的环节,根据我国票据法,持票人不仅享有付款请求权而且享有追索权,付款请求权是第一位权利,追索权是第二位权利,持票人在付款请求权遭到拒绝后有权行使追索权。故而福费廷业务无追索权的性质不能得到我国票据法的支持。因此,以无追索权为重要特征的福费廷业务必然与现行票据法存在相抵触的地方。
(二)商业银行在开展福费廷业务时面临的问题
首先,福费廷业务中长期贸易融资的优势为出口大型资本性设备的企业融资提供了便利,然而在我国,除国内政策性银行外,各大股份制商业银行由于流动性受限,风险控制能力缺乏等原因,大大限制了其开展期限长资金占用较多的福费廷业务,因而无法满足国内大型出口企业对期限长、金额大的贸易融资需求。其次,国内各商业银行对出口贸易福费廷业务中面临的国家风险,信用风险,及汇率风险等的识别、预警和处理能力较差。这使商业银行的福费廷业务大多局限在我国企业与信用等级高、法律体系相对完善的欧美发达国家之间的贸易融资中,而对于我国企业开发欠发达国家和新兴经济体市场的融资支持相对较少。再次,我国商业银行长期依赖存贷利差收入而忽视中间业务开发的现状,使得银行缺乏操作福费廷等贸易融资业务的人才。而开展福费廷业务对于银行人员的要求相对较高,既要精通外语,又要求掌握国内外国际贸易相关的法规和惯例,同时还要具备相当强的风险控制能力,目前商业银行的人才培养机制与这一要求之间仍存在差距,这也是制约国内商业银行开展福费廷业务的因素。
(三)国内中小企业开展福费廷业务相对困难
在我国,通过福费廷开展贸易融资的出口商大多为国有大中型企业,这类企业通过政府扶持,能够顺利开展办理福费廷业务获得银行融资,而广大中小民营企业则很难通过福费廷获得贸易融资。同时由于福费廷业务在我国发展时间并不长,出口商相关经验不足,不熟悉相关政策,因此,仍然主要以传统的出口信贷,押汇及保理等业务作为贸易融资的常用方式,福费廷所具有的规避信用风险、提前办理外汇核销以及出口退税和及时改善财务状况和流动性的优势并未得到充分发挥。
根据以上问题,我国开展福费廷业务时要做到以下几点:
1、完善国内关于福费廷业务的法律体系
在立法方面,国内应借鉴欧美等发达国家在贸易融资法律方面的先进成果,尽快建立与国际接轨的票据法,同时完善与诉讼、结算及合同订立等相关的法律体系,为我国企业开展福费廷融资提供便利。
2、商业银行提高业务操作和风险防范能力
首先,商业银行要做好开展福费廷业务的人员准备,加大力度培养专门的福费廷业务操作人员。同时,商业银行要探索并形成一套顺畅的福费廷作业模式,制定详尽、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其次要形成严密的风险识别、预警和处理机制,能够有效的控制汇率风险、国家风险及客户的信用风险。对于金额大、期限长的福费廷业务,商业银行可以采用联合融资的方式联合其他商业银行共同完成,以得到缓减资金压力、分散业务风险的目的。
3、加大对国内中小企业开展福费廷融资的支持力度
要加大对中小企业在开展福费廷融资业务中的政策倾斜,鼓励更多优质的中小企业利用这一融资方式开展业务。要尽快建立中小企业的信用征信系统,为广大中小企业融资的信用评级提供基础性条件。中小企业信用征信系统的建立,银行等金融机构可以对开展福费廷融资的中小企业形成一个比较可信的认识,从而使优质的中小企业可以充分享受福费廷融资带来的便利。同时政府和银行需要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贸易融资宣传,使企业各级管理人员、财务和资金调度人员充分认识到福费廷融资的便利性。作为出口企业自身应秉承诚信求实的商业理念,并主动学习各种贸易融资工具,积极尝试开展福费廷业务,通过福费廷业务解决资金困难,改善现金流,增强出口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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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信用保险;中小企业;融资
中图分类号:F840.6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309(2012)01-80-02
2011年对于中小企业而言是异常严峻的一年。央行3次加息。6次提高存款准备金率。紧缩的货币政策给本来就在艰难抵御金融危机的中小企业雪上加霜,许多中小企业因资金短缺而陷入停产或是倒闭的境地。9月下旬。江苏、浙江等中小企业集中的地区,频频出现企业主“跑路”事件,其根源还是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由于中小企业难以向银行提供资产抵押或信用担保,而且交易方式多为赊销,很少有信用证做押汇。银行难以提供融资支持。在这种情况下,信用保险便成为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有效途径之一。中小企业通过投保信用保险。将应收账款的风险转移,银行参与融资可分散信贷风险并提高信贷资产的质量。这样不仅增加了银行的信贷业务。更重要的是解决了中小企业融资难题。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中信保)是国内唯一一家承办出口信用保险的公司,同时承办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业务,中信保不仅保障中小企业的应收账款风险,还积极与银行合作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如今信用保险已经成为帮助中小企业获得融资的一把利器。
一、信用保险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概况
1、信用保险项下融资含义
信用保险是保险人保障企业在商品或服务贸易中,由于买方破产、违约或政治因素等原因引起买方不付或延迟支付货款,造成企业应收账款损失的一种保险。信用保险项下贸易融资是指卖方在投保信用保险并将赔款权益转让给银行后。银行向其提供贸易融资,当发生风险出现损失时,保险单下应付给卖方的赔款直接支付给银行的业务。银行短期的贸易融资多以物权或信用证为融资条件,当前国际贸易结算方式中信用证的比例仅占15%,约70%的结算方式为赊销,国内贸易中也以赊销为主,中小企业在赊销的方式下获得银行融资非常困难,当获得信用保险支持后,银行能在赊销、托收等方式下提供押汇融资,因此对于企业而言,有更多的业务可满足银行放贷要求,而银行利用信用保险转移了信贷风险。
2、信用保险项下融资操作流程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企业投保信用保险:
(2)中信保为企业批复买方信用限额,核定买方风险;
(3)银行、企业、中信保三方签订《赔款转让协议》;
(4)企业在批复的信用限额内发货出运,向中信保申报,并缴纳保费;
(5)中信保出具承保确认书:
(6)企业向融资银行出具承保确认书,并申请融资;
(7)融资银行按比例发放贷款;
(8)企业正常回款。正常还贷;
(9)若发生损失,中信保将赔款支付给融资银行。用以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
3、信用保险项下融资方式
银行基于信用保险保单可提供如下几种融资方式:
(1)普通保单融资。普通保单融资是企业在中信保核定的买方信用限额内,逐笔出运逐笔向银行申请融资的操作方式,针对的结算方式主要是赊销和托收,通常企业将货物出运后需等到账期届满方可收回货款,普通的保单融资方式可以使企业在出运后及时收回货款,缓解资金压力。值得一提的是,若为出口业务,银行通常采用美元贷款,利率比人民币贷款低,可为中小企业节省融资成本。
(2)应收账款池融资。由于保单下融资采用一票对应一票的押汇方式,手续较为复杂。若企业发货与收款频繁,且单笔业务金额较小,银行与企业需不断进行放贷和还贷的操作,对于此种情况,部分银行已尝试“应收账款池”的融资方式,将企业某时期内的业务纳入“应收账款池”中处理,根据池中稳定的应收账款余额给予融资,在业务进行过程中,不断有新的应收账款产生,不断有货款收回,银行即视为不断有新的贷款发生。同时贷款不断结清,此方式操作简便,企业能获得稳定的融资支持。
(3)出运前融资。一般信用保险的保险责任从出运开始,对保险责任期内的损失给予赔付,银行也是在保险责任期内提供融资。但随着企业经营的不断发展,许多企业在备货阶段更需要资金,尤其是前期投入大、生产周期长的企业。中信保在短期出口险方面顺应企业需求,在普通保单基础上附加了出运前风险保障,将保险责任的起点提前到合同生效,银行也针对出运前保险提供融资服务,解决企业备货和生产期的资金需求。
4、信用保险融资案例
在货币政策紧缩的大背景下,中信保与多家银行合作。打造中小企业融资平台。在多个地区收到良好的效果。下面以宁波地区某卫浴企业为例,该企业2009年出口约为300万美元,2010年底接到来自美国某经销商的大订单,月采购量不低于25万美元,付款方式为赊销90天。面对这样的订单需求。企业又喜又忧,这样规模的订单,企业以往很难接到。但首次交易对该经销商的资质和信用不太了解,而且长达90天的账期会给企业的资金周转造成较大压力。为此企业向银行寻求帮助,银行认为该业务项下缺乏交易记录。且赊销的期限长风险高,申请企业的资质偏弱,还贷风险高。企业与银行多次沟通得知投保信用保险能促成银行放贷,随后企业向中信保咨询,中信保通过对美国经销商进行评估和分析,发现该经销商销售额增长较快。与其他供货商历史交易记录良好,业务的风险可控。给予了该经销商信用限额,并向企业出具了中小企业保单,当地政府依据扶持政策给予企业50%的保费补贴,随后企业、银行和中信保签署《赔款转让协议》,约定在发生损失的情况下,中信保将赔款权益转让给银行,即赔款直接支付给银行,覆盖了银行的信贷风险。不久银行向企业发放贷款,企业成功获得海外订单。通过投保信用保险。企业的交易风险不仅得到了很好的保障,还解决了生产和原材料采购中的资金难题,竞争力明显增强。
二、信用保险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新进展
中信保积极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当金融危机袭来,中信保针对企业面临的经营困难。及时开发了中小企业保单。不仅降低了中小企业的投保门槛,还为中小企业搭建了便捷的融资平台。年出口额在500万美元以下的中小企业都可投保,而且中信保简化相关的操作流程。向中小企业提供高效快捷的服务。自2009年9月出具第一张中小企业保单到2011年12月31日,中信保累计出具中小企业保单达1500张,支持1479家中小企业,累计保险金额达35.77亿美元。越来越多的中小企业了解并投保了信用保险。山东、浙江和江苏是保单最多的3个省份,其中山东累计支持中小企业380家,江苏和浙江均累计支持中小企业约200家。另外,宁波、大连、上海等地政府纷纷出台支持政策,推动中小企业保单融资,如上海市政府出
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中小企业信用保险保单融资工作的若干意见》,运用保费补贴、出口风险保障基金等手段支持中小企业通过信用保险保单获得融资,中信保目前与国内外139家银行开展合作,2010年中信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保单项下为企业提供融资额约为175,3亿美元,较2009年增长近一倍,国内信用保险项下提供融资额为73.5亿元人民币,在信用保险项下支持企业融资金额最大的银行是中国银行。
三、信用保险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展望
在国际上。许多发达国家也是运用信用保险来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并有了较为成熟的操作模式。如日本专门制定了《小企业信用保险法》,从法律上规范了中小企业利用信用保险融资的操作方式。对于我国而言,信用保险真正帮助中小企业获得融资的历史还相对较短,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可借此机会进一步完善。需要支持的中小企业数量庞大,中小企业、中信保、银行和政府共同参与合作的融资平台还有很大的改进空间,对于中信保和银行来说,此项业务是未来重要的增长点。
1、中小企业需求空间巨大
从目前的情况看,中信保在出口信用保险方面发展迅猛,随着承保规模的不断攀升和中小企业保单的推出,获得支持的中小企业数量和覆盖面在迅速扩大,但与全国在工商注册登记的约1000万家中小企业相比,已支持的近1500家占总数量的比例还不及万分之一。在国内贸易信用保险方面,除中信保2007年正式开展国内贸易信用保险外,还有多家国内和国外的保险公司也相继参与经营,如中国人保、中国平安、德国安联和美国美亚等。虽然经营机构较多,但业务规模都不大。总的来看,中小企业通过利用信用保险获得融资支持的需求空间非常大。
一是加大二次营销力度,加快对已审批项目及贷款的投放工作。认真落实省分行信贷投放督办会要求,今年向阿深南项目投放2亿元、西塞山电厂二期投放1.5亿元、有色铜冶炼节能减项目投放2.8亿元、鄂东大桥项目投放1.5亿元。
二是加强对重点项目和优质客户的营销与储备工作。加强对有色、新冶钢、西塞山电厂、劲牌有限公司等大中型企业及其上下游客户的综合营销与业务拓展,不断提高我行产品覆盖率和市场占比。继续跟踪营销武九铁路电气化改造、武黄城际铁路等项目,及时组织贷款申报。加大对一批潜在优质客户的营销力度,重点做好十五冶公司、美岛公司的综合营销工作。
三是大力发展小企业贷款业务。充分发挥好市分行小企业金融业务中心的直接营销和组织推动作用,在南京路支行、杭州路支行和大冶支行新设立三个小企业贷款分中心,确定小企业中心直接营销客户名单,开展联动营销。进一步明确小企业贷款业务营销目标,落实营销责任,及时考核兑现,调动全行的积极性。在做大小企业贷款规模的同时,要稳步提高对小企业客户的产品覆盖率和议价能力,增加中间业务收入,提高综合收益水平。
国际贸易融资是指围绕国际贸易结算的各个环节所发生的资金和信用的融通活动。金融危机的冲击下,全球贸易融资额大幅下降,世界贸易组织统计,2009年全球贸易融资缺口为1000亿美元,而世界银行则认为缺口可能高达3000亿美元。
贸易融资的缺乏导致国际贸易大幅滑坡,阻碍全球经济复苏。我国也不例外。正是国际贸易融资的下降,极大地阻碍了我国的出口复苏。当前国际贸易融资的来源和形式都发生了变化。
1.1企业出口方面近年以来,中国中小企业发展迅猛,其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不断提高。2006年我国中小企业已达4200万户(包括个体工商户),约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8%。中小企业已成为中国外贸领域一支重要的力量。但由于中小企业起步晚,自有资金积累少,资金短缺已成为制约中小企业进一步发展的瓶颈,中国中小企业在贸易融资过程中存在诸多困难。中国目前为中小企业担保的机构在中小城市很少,到2007年底,中国中小企业出口融资信用担保机构只有3729个,担保总额为5049亿元、受保企业为21.65万户。虽然中小企业出口信用担保机构有了很大发展,但是大多数分布在大中城市,中小城市很少。
1.2银行方面银行对大中型企业和中小型企业的出口融资政策有所不同。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贷款来看,与大中型企业相比,中小型企业出口融资贷款利率高很多。另外,银行给中小企业的进出口贷款一般采取抵押和担保的方式,不仅手续繁杂,而且还要支付诸如担保费、抵押资产评估费等相关费用,这无疑增加了中小企业国际贸易融资的难度和融资成本。与此同时,由于银行贷款手续繁琐及审批时间过长,迫使许多为求生存的中小企业选择民间融资渠道,而民间融资的高利贷性质几乎是众人皆知的。
银行对于中小企业的风险状况缺乏有效的识别手段。中小型企业普遍存在着规模小、经营稳定性差、报表不真实等问题,这种状况使得银行传统的企业财务技术分析对授信决策的指导意义大打折扣,使得银行在中小企业进出口贷款方面选择的策略是简单地退出市场。这也从一方面显示出中国的金融市场发展失衡、资本市场发展滞后使得整个融资结构的调整难以顺利推进。
2中国中小企业国际贸易融资的主要问题
原材料和劳动成本的提高,对中小企业生存构成了威胁。而政府的经济刺激计划也甚少惠及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生存困难,大量倒闭或停产。中国社科院关于“中小企业在金融危机复苏中的作用”的调研报告显示,有40%的中小企业已经在此次金融危机中倒闭,另有40%的企业目前正在生死线上徘徊。因此总结目前中国国际贸易融资问题有如下几个方面
2.1贸易融资方式过于单一,对象过于集中当今的国际贸易规模、方式都向更高、更复杂的方向发展,虽然现在国际上所使用的的贸易融资方式日益加多,也有越来越多企业开始尝逐步创新,开拓新的贸易融资方式,但是在实际的应用中,基本上仍然是以传统的融资方式为主,即以信用证结算与融资相结合的方式,品种少,且功能单一。
银行方面,目前各家银行办理的业务主要以基本形式为主。而比较复杂的,如保理和福费廷则相对比较少,甚至在有些地区尚未开展。
2.2中小企业资金不足中小企业生存难,除了内部管理存在问题、缺乏人才、技术水平不高外,资金不足和融资困难是中国中小企业面临的最大问题,绝大部分中小企业存在资金缺口。资金短缺直接影响企业运转状况。资金短缺往往极大地限制中小企业扩大生产规模、技术和设备升级、新产品的研制和开发、拓展新市场和增加新经营项目。
3中国中小企业贸易融资问题的原因分析
3.1现代信息技术的制约以先进的技术手段做支撑,国际贸易融资业务所涉及的风险管理就会显得更高效,便可以将银行相关的部门和分支行高效率、有机地联系起来。然而目前我国的银行业只能说基本完成了金融电子化建设的阶段,金融信息化在有些银行只是刚刚起步,从而缺少网络资源的共享,缺乏统一协调的管理,以致无法达到监控风险、相互制约的目的,这样就难以达到控制风险的目的。
3.2企业规模及内部因素制约在中国经营进出口的中小型企企业数量众多,但总体效益不佳。一些亏损企业管理混乱,资信欠佳,常因资金短缺而利用押汇、打包贷款等信用证融资手段套取银行资金。银行短期融资实际上往往被长期占用,严重影响银行经营资产的流动性和安全性。同时在贸易经营过程中存在投机性经营,例如在某一时期,某种商品的国内外差价较大时,国内贸易商争相进口此类商品。如新闻纸、纸浆、化纤、钢材、食糖、成品油等,而一且这些商品的国内市场价格下滑,货款无法回收,就会给银行资金带来风险。
近年来,初步形成了以财务管理、绩效考核、业务规范等为主要内容的财政金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体系。
1.不良贷款重组和减免政策优惠
财金[2009]13号:《关于中小企业涉农不良贷款重组和减免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于中小企业贷款借款人在确保重组和减免后能如期偿还剩余债务的条件下,允许金融机构对债务进行展期或延期、减免表外利息后,进一步减免本金和表内利息。
2.放宽中小企业呆账核销条件
财金[2009]12号:《财政部关于中小企业和涉农贷款呆账核销有关问题的通知》,放宽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贷款的呆账核销条件。
3.完善金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绩效考核体系
财金[2011]50号:《金融企业绩效评价办法》中,修订保留了中小企业贷款加分政策,鼓励金融机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二、商业银行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现状分析
据银监会统计,截至2014年末,全国中小企业贷款余额达20.7万亿元,同比增长17.5%。包括工、农、中、建、交5大国有商业银行和民生银行、华夏银行、招商银行等12家银行成立了中小企业专营机构。以下列举规模占比最大的三家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小企业特色服务进行对比分析。共性的是几家商业银行从架构上均设立中小企业专营机构,独立的信贷评级授信制度,近几年中小企业贷款的年均增幅远高于同期贷款的平均增速。不同的是产品创新的丰富程度不同。
(一)工商银行
在产品的创新方面,已经由最初的短期周转贷款这一单一品种逐渐发展到了目前包括循环贷款、经营物业贷款、贸易融资、中期周转贷款等比较丰富的融资产品体系。
(1)网络循环贷款
2010年工行创新推出了“网络循环贷款”业务,此后,小企业便可利用网上渠道进行提款、还款或是贷款申请,这在很大程度上迎合了小企业发展在资金需求上的“短、急、频”的特色。
(2)国内贸易融资业务
针对小企业融资抵(质)押物少、无担保人等融资“担保难”问题,依托小企业物流、现金流、应收账款等有效资产及真实贸易背景推出了国内贸易融资业务,同时也积极创新运用企业联保、组合担保等形式,着力突破担保难瓶颈。
(二)建设银行
(1)速贷通
中国建设银行“速贷通”业务被评为“最佳中小企业融资方案”。对申请融资的企业的客户评价和额度授信不作强制性要求,流程简化,抵质押物履盖面广。
(2)成长之路
“成长之路”能够为发展潜力较大、信用良好的中小企业提供较为长期、快速、持续的资金信用支持。
(三)农业银行
(1)建立产品研发管理模式
目前在统一的“金益农”品牌下已汇集300多个县域金融产品,这当中已经超过了20个县域中小企业专属产品,已经构建了一个以总行进行产品主体的研发、经营行进行区域性特色产品研发为补充,统分结合的县域中小企业产品研发体系。
(2)创新融资担保方式
陆续探索出诸如农副产品抵押、林权抵押、海域使用权抵押、动物资产抵押等新的担保方式。
综上所述,目前商业银行为中小企业的特色服务主要体现在中小企业专营团队及人员、单独的授信审批甚至运营模式、拓宽担保方式、流程建设及资源倾斜这几个方面。
三、商业银行支持中小企业问题思考
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根源在于中小企业能够用以抵押的固定资产数量较少,普遍欠缺不动产抵押资源,而在传统的商业银行经营模式下,普遍认为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过大、收益低从而使其较难获得银行贷款。
笔者认为加强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的服务应同时关注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
(一)宏观方面
创建良好的外部环境,包括信用评级系统、财税政策、监管体系等吸引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进行投资。
1.建立相关中小企业的信用数据库,搭建综合性的网络信息平台,使中小企业信用信息能为银行所共享,完善诚信激励机制。
2.为金融机构中小企业进行必要的税收优惠,制定相应措施为专营中小企业服务的金融机构进行税收减免等优惠,对营业税和附加税进行相应调整,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中小企业的再贷款利率。
3.建立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包括行业自律组织,发挥地方政府对当地金融机构的监督作用,对违反规定的金融机构予以公示并处罚。
(二)微观方面
积极推进战略转型,切实以市场和客户为中心,以产品创新为出发点,提升服务中小企业的全方位的整体能力。
1.突出中小企业专营机构
从组织架构提高中小企业专营机构的待遇,配备专职化的队伍。
2.实行单独运行机制
对中小企业应实行单独的经营机制,包括单独的客户准入条件、单独的审批授权、单独的信贷资源、人力资源、财务资源配置、单独的业绩考核评价、单独的机构人员绩效考核和单独的风险管理。
3.加强产品的创新
中国海关8月10日公布数据显示,中国7月贸易顺差为243.6亿美元,高于市场的预期中值225亿美元。日前,深圳发展银行(下称深发展),切合进口供应链特点推出“进口全程货权质押授信业务”,为进口企业提供盘活“货权”的融资解决方案。
进口货权质押应急
“对于中小进口企业来说,要将商机转化为生意,融资‘造血’至为关键。”深发展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缺乏传统抵押、担保手段,中小进口企业很难从银行融资,即使寻求有效的第三方担保(如担保公司)贷款也往往因合作方多、作业链长、实效性差,融资瓶颈令他们一再错失机遇。
深发展专家声称,针对大宗商品进口商的“进口全程货权质押授信业务”融资产品,可以解决中小进口企业的融资难题。该业务范围基于进口贸易过程中的“在途货物”以及到港“仓储货物”设定质押,该业务既可以现货质押融资,还可以“未来货权”质押融资。
这位专家向记者介绍,“未来货权”质押给银行,即通过向深圳发展银行提出融资需求并获得该行审核,进口商在缴纳部分保证金后,即可向国外供货商开出信用证或完成对外款项支付。这对于流动资金相对紧张的中小型进口商而言,无疑大大的缓解了原材料资金短缺或资金占用为其带来的资金压力。
使用此项业务的进口商,仅以部分保证金就可取得授信,完成大宗商品进口采购行为,还可以通过信用证方式一次性大量采购从商品卖方处获得较高折扣,甚至有可能提前锁定价格,降低价格风险。
“全程”授信
该业务最大创新体现在“全程”服务上,该项业务所提供的授信可以覆盖客户进口的开证(信用证方式)、到单、通知、报关、报检、货物运至仓库直至销售的全过程,将未来货权质押开证、进口代收项下货权质押授信、进口现货质押授信集合在一起,延伸了银行对进口企业融资需求的服务周期。
据商务部数据显示,今年1-6月,我国进口总额达到4342亿美元,同比增长18.2%。深发展看好这一市场。
专家认为,这种“全程”授信模式与传统模式相比,不但可以缓解资金占用压力,同时还可以通过同一批货物一次性设定货权质押贯穿贸易链条,借助银行创新产品大大提高作业效率。
助力破解顺差
深发展融资路逐渐清晰,深发展总行在2005年即设立贸易融资部,统管本外币、离在岸一体化的贸易融资营销管理,建立了贸易融资产品经理队伍,与200多家第三方物流公司合作提供专业化货押监管服务。“进口全程货权质押授信业务”,深发展通过中远、中外运、中储、中铁物流等合作伙伴,控制到达进口目的港的货物,并沿着国内贸易链条将货物监控延伸到国内仓储、运输途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