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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安全技术方案
安全技术方案应依据国家和各级政府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规范、规程和制度,同时结合企业的相关规定进行编制。将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整个施工项目管理的运行之中,针对工程特点、施工方法、施工程序及周围的作业环境,从技术上采取具体有效的安全措施,并提出安全措施费用计划。一般安全技术方案的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及特点、施工安全管理控制程序、控制目标、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权限、规章制度、资源配置、安全措施、检查评价标准及办法等。方案中必须有设计、有计算,有施工图及文字说明。并配齐临时水电、消防、安全标志等平面图,各种临边防护、洞口防护、强电防护、操作平台等样板详图,做到针对性强,施工中便于操作、检查。方案还应做到突出重点。对施工中的特殊工作如:塔吊、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吊篮、大型脚手架及各种操作平台等的安装与拆除,深基坑支护、土方开挖、超重超长钢构件、大型设备吊装等重大危险作业,以及预料到的重大职业安全健康因素都应编制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在不同的施工阶段,进行分析、评价,对安全工作的重点、难点进行预测、识别和调整,使安全工作做到有的放矢。
1.2脚手架的安全技术
1.2.1工程实例概况
黄岩东河嘉苑商住楼1~3#楼,建筑面积为15000m2,(三幢楼地下室全部连通,地下室呈L形),最高建筑物3#楼檐口高度为19.8m,1#楼、2#楼北侧脚手架和3#楼南侧脚手架搭设在地下室顶板上。
1.2.2安全技术
黄岩东河嘉苑商住楼在脚手架施工前。应根据工程的特点和施工工艺,编制施工方案,选择适用、合理的构架形式、尺寸、附墙结构以及卸荷和局部加强措施,确保构架稳定、承载可靠和使用安全。脚手架的设置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必须进行设计计算或进行1:1实架段的荷載检验,验算或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搭设和使用:小于20mm,且相应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没有给出不必计算的构架尺寸规定;实际使用的施工荷载值大于有关规范规定;全部或局部脚手架的形式、尺寸、荷载或受力状态有显著变化。
脚手架作业层外侧边缘必须设置双道防护栏杆(上栏杆上皮高度应为1.2m),并设置高度不小于180mm的挡脚板。脚手架的斜道、爬梯两侧及平台,均应设置防护栏杆及挡脚板。脚手架外立杆内侧,应采用密目网,每隔10m增设一层兜网,操作层脚手板下再设一层兜网。双排脚手架,里立杆与墙体间应在双排架间兜网位置处设置脚手板或设兜网封严。
扣件式单排架不宜超过24m,扣件式双排架不宜超过50m;门式钢管脚手架施工荷载标准值为3.0~5.0KN/m2时不宜超过45m,施工荷载标准值不超过3.0KN/m2时不宜超过60m。当需要搭设超过规定高度脚手架时,可采取的方式:1)在脚手架下部采用双立杆,双立杆的设置高度应根据计算确定;2)采用部分卸载或分段全部卸载措施;3)采用挑、挂、吊脚手架或附着式升降手架。
人员上下脚手架必须走设有安全防护设施的通(梯)道,严禁攀脚手架上下;作业中发现异常和危险情况时,应停止作业,立即撤离架上人员,进行检查;脚手架与架空线路的距离必须符合规定或设置可靠的防护设施;脚手架搭拆必须设置及明显标志。派专人监护及统一指挥。
2建筑施工安全技术建设
现场安全工作的成败关键在安全技术方案的落实,应做到以下方面:
2.1必须狠抓建筑安全所覆盖项目
安全管理伴随着工程质量的形成过程,主要体现在企业的施工项目,创建区安全文明工地、区优质工程是企业市场竞争取胜的法宝。劣质工程会损害企业形象,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企业必须重视抓好所有项目的质量管理、安全管理,提高企业的整体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才能在竞争中立足,收获更高利润。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和宣传,落实安全技术交底。目前。大部分施工人员来自农村,文化素质普遍较低,加之未受过正规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较差,往往是造成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和受害者。因此,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宣传和安全技术交底,提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强化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尤为必要。
2.2落实责任
坚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目标管理,保证方案的实施。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如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安全活动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奖罚制度、劳动保护制度等各种规章制度,狠抓落实,做到照章办事,以制度管人,一级抓一级,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以增强全员的安全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安全生产落到实处。
2.3抓项目安全与质量管理
必须选好项目经理,配好项目班子项目经理是企业在项目的全权人,是项目安全、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和质量形成过程的总指挥,除必须具备应有的政治素质外,项目经理还必须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真正把安全、质量放在第一位,努力抓好安全、质量管理,创建区安全文明工地、区优质工程,树立施工企业形象。项目班子由技术和管理人员组成,是履行安全、质量职能的骨干力量,又是执行安全、质量计划实行全过程控制的实际工作者,因此,选配项目班子要注重总体功能,选用的项目经理或者项目班子如果总体功能发挥不好,会使工程创优计划失败,有的甚至丢失一方市场。因此,选好项目经理、配好项目班子。是项目安全、质量管理成败的关键。也是企业管理层的职责。在选配项目经理和项目班子时,应十分注重安全、质量业绩,特別是计划优质工程的重点项目或是开拓市场的第一个工程,选派一位优秀项目经理是关键。以方案是否落实为标准加强现场施工过程中的监督、检查。项目经理部要建立一支专、兼职的安全员队伍,开展安全员每日检查、项目经理部每周和公司每月检查。通过安全检查发现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对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要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必要时勒令停工,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2.4必须实行目标管理和安全预防、质量预控
项目安全、质量目标要满足与业主签订的合同要求和企业安全、质量计划的要求。比如有的工程与业主签订的合同质量等级为优良,安全管理达标,而企业为满足市场需要确定其为创省、部级优质工程“鲁班奖”工程,那么该工程的最终质量目标就应定在省、部优质工程或“鲁班奖”工程上,按照这个质量目标进行全面质量设计和相应的安全管理计划。
首先按照“分项保分部、分部保单位工程”的原则,把安全、质量总目标进行层层分解,定出每一个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质量目标。然后针对每个分项工程的技术要求和施工的难易程度,结合施工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施工经验,确定安全、质量管理的监控重点,在每个分项工程施工前,写出详细的书面交底和安全、质量保证措施,召集施工主要负责人及技术、安全、质量管理人员和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进行交底,做到人人目标明确、职责清楚。对于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施工经验不足的分项工程,还应事先对人员进行培训,通过试验或做样板确定施工工艺。对质量控制的难点,组织群众性的OC小组活动进行攻关。
3结语
没有安全技术方案、安全措施,或安全技术方案不具体,或不按安全技术方案施工,起不到预控作用,现场必然会产生安全隐患。安全技术方案编制、实施的好坏直接决定着现场
安全防护是否到位,因此,安全技术方案对安全生产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努力加强建筑施工中安全技术建设,是工程顺序进行的保证。
关键字:浅论,建筑企业,施工安全
一建筑施工安全问题频发的原因
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接连发生,充分暴露出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还比较淡薄;二是对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贯彻执行还不够得力,有的责任没有真正落实,措施没有真正到位;三是在企业经营规模扩大和建筑施工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安全管理制度执行不严,管理粗放;四是一线操作人员安全知识、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较差。
二预防为主,在条款中加入安全措施和安全管理内容
1、招标文件及其相应的合同条款中,应当对施工安全生产措施提出明确和具体的要求。需要制定安全措施的方面包括各类基坑支护结构、各类临时支撑体系、大型施工机械(塔式起重机等的安装、使用和拆除)、各类脚手架和作业平台、临时用电系统和电动机具、设备、“四口五临边”防护、现场消防安全、高空作业、(防高空坠落和坠物打击)、现场周边环境安全,等等。招标文件中应要求投标人在报价时针对施工安全措施进行单独报价。
2、投标文件中除施工现场的
总体安全管理措施外,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技术方案和组织措施都必须分别配以相对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必要的计算书,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责任人和岗位职责,制定紧急情况的处理预案,特殊专业工程还应制订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等等;投标人的投标价格中应就安全措施进行单独列项报价,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投标人必须在“措施项目”中就安全措施单独列项进行报价。
3、评标办法中,对施工安全的要求列入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内容,把对安全保证措施的评审作为技术标评审的重要内容,并设立安全保证措施评审的合格标准,投标人的安全保证措施不能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格标准的,应作为废标条件之一施工安全措施的评审
甲,采用综合定量评标的,除响应性评审中应当体现对招标文件中对安全措施要求的响应外,应当对安全措施和安全保证体系独立设立评分标准,安全措施的评分不得少于总评标分值的5%;评审的标准应包括安全安全措施的完整性、针对性、科学性、合理性、与国家有关规定的符合等等;
乙,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安全措施作为符合性评审的重要方面进行评审,安全措施不完整、缺乏针对性、不合理或不能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的,不得进入后续的评审,也失去成为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与安全措施有关的费用构成投标人个别成本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在评判是否低于个别成本时必须纳入评审范围,对其报价与措施结合的针对性、完整性和合理性进行评判。
丙,有关安全措施的评分或评审细则应当分类细化,属于技术标的评审内容的,在技术标评审的标准中设立标准并分别细化(如总体安全措施,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安全保证措施等等),属于符合性或响应性评审内容的,在符合性或响应性评审的标准中设立标准并分别细化。
戊,施工和监理合同的合同条款中应当纳入明确安全责任、安全目标、安全管理和安全保证体系、岗位人员要求$奖罚规定以及其它与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和要求有关的条款。监理合同条款中应当确立监理工程师在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面的权威,确保监理工程师能够充分发挥安全监督作用,杜绝安全事故和安全隐患。
三加强日常管理
1、监管的方式手段要改变。一是要主动出击,建立稽查、巡查队伍,无论是在建工程项目还是拆除项目,无论办了手续的项目还是没有办手续的项目,无论是普通区域的工程还是开发区、高教园区的工程都不能忽略,要全盘纳入监管范围;二是要抓住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监管要针对出了问题的企业,出了问题的地区,让有安全问题的企业、工程项目不得安宁;三是要改变单一的运动式检查,从重点监督检查企业施工实体安全,转变为重点监督检查企业安全责任制的建立和实施情况,以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落实和执行情况。
2、建立建筑施工企业和从业
人员安全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大力奖励和表彰安全生产工作突出的企业和个人,严肃查处重大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充分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公布企业安全生产不良信息记录。
【关键词】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方案
1.什么是建筑施工安全隐患
安全是一个相对的概念,理想的安全或绝对的安全是一种纯粹完美,绝对保障人能安全、舒适、高效地从事一切活动的一种境界。事实上,要实现绝对安全是不可能的,人们总是在不同时期、不同客观条件下,不断地提出公众或社会需要的安全目标即相对安全的标准,因而安全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是多数人能接受的一种相对的危险性。
根据不同的安全标的,安全主要包括人的安全(即生命安全)和物的安全(即财产安全),根据事物演变的过程,安全包括引入期安全、发展期安全和存在期安全。根据人类活动领域的划分,安全包括生活安全和生产安全。
2.产生建筑施工安全隐患的原因
安全事故的发生,归结起来,总不外乎两方面的原因――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建筑施工也一样,建筑施工中的安全事故总是人的因素与自然因素相结合的结果。下面将以建筑施工的过程为线索从这两方面对建筑施工中安全事故的产生原因进行阐述。
2.1项目规划中的安全隐患
基础建筑项目,往往周期长、投资大、关系复杂,牵涉到多方利益,基建项目的规划,既是权衡利弊、科学决策的结果,也是集体讨论、利益均衡的结果。主观方面,由于决策过程难以做到百分百科学决策,得到严格的监督,由于利益关系复杂,一些项目甚至是个人意志的体现。客观方面,由于基建项目过于庞大,内容过于复杂,在规则时很难做到面面俱到,即便由行业专家进行规划或者审查,也难以发现所有问题,再者,由于一些项目因为要赶进度或者建设工期受天气影响而赶季节,更容易使得一些项目不按正常程序而仓促上马。
2.2项目设计中的安全隐患
项目规划解决的是基建项目的应不应该存在的问题,项目设计解决的则是项目该如何存在的问题,它是项目实施的前提。相比项目规划,项目设计一般由专业人员承担,但亦受到业主的影响。项目设计中的安全隐患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a.设计人员与业主的沟通不够透彻,致使项目设计与业主的意思相背。由于项目设计专业性比较强,而业主对建筑设计一般都不是内行,容易导致项目设计违背主业的初衷。b.设计人员对项目的相关情况了解不够。建设项目通过业主规划后,交由专业设计机构设计,由于设计机构并不清楚项目的详细情况,对项目所处的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了解得不是很详尽,易导致项目与环境的不协调。c.项目设计人员的主观原因导致项目设计不周全。比如设计人员不具有相关资质和专业能力,以及设计人员责任心不够或者为了赶进度而导致设计瑕疵。
2.3项目施工中的安全隐患
项目施工中的安全事故是人们的关注焦点,究其原因,施工过程是建筑安全事故的频发地带,而项目的规划过程与设计过程一般是不会直接造成安全事故的,事故总是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其实深究下去,施工中的安全事故一大部分是前两阶段的遗留事故,是项目规划阶段和设计阶段遗留的安全隐患的集中爆发。项目规划与项目设计是项目生命周期中的纸上谈兵的阶段,而施工才是真正的实战阶段,安全问题肯定是在施工及后续过程暴露出来。另一方面,由于基建项目施工工程复杂,设备繁多,还有许多高空作业,这些因素也导致项目施工本身也是安全事故的频发带。这是在施工中安全事故的另一个重要因素,也是施工方需要重点排除的对象,对规划阶段和设计阶段遗留的安全隐患,作为施工方也不应推卸责任,而应有事先谋划,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把隐患留到下一阶段。
2.4项目存续中的安全隐患
前三个阶段遗留的安全隐患如果没在施工阶段中发现,则必然在项目的存续阶段暴露,只要有隐患,暴露只是时间问题,一般来说,项目存续周期要大于前三个周期,因些相当一部分安全隐患会在项目存续阶段演变成安全事故。项目存续阶段发生的安全事故的原因可以分为两类,一类就是前面三个阶段遗留的安全隐患造成的,另一类是项目使用过程中由于设施老化、管理不善、违规操作等原因造成,这些原因就是项目存续中的安全隐患。
3.安全隐患解决方案
3.1民主决策是项目安全的基本前提
如前所述,项目规划是项目安全的前提,项目最根本的安全因素在规划阶段已经定性,后续阶段只能对项目做些战术性的完善,因此,在工程建设中,要树立项目规划是项目建设最重要的阶段的思想,提高对项目规划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项目规划的科学决策。
3.2科学管理是项目安全的主要保障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全过程的科学管理是保证不发生安全事故的重要保障。从管理职能的五个方面全面加强对项目中的人、财、物的管理,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a.用科学的手段管人,在项目管理中,充分运用管理学的成果,通过科学的人事管理,提高人的素质,增强人的责任意识和安全识,通过科学的考核激励人的能动性,消除人为因素导致的安全事故。b.运用现代财务管理手段加强对资金流的监管,并通过对财务的管理最终影响到项目的管理,现代财务管理不仅仅是管理资金,而且通过对资金流的监管来反映和监督项目中存在的问题。c.加强对物的管理,运用物料需求计划(MRP)等科学管理手段,确保合格的物资在合适的时候供应在合适的地点,既能降低成本,又能保障质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3.3加强监理是项目安全的重要手段
要真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光有业主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自我管理是不够的,一方面因为缺乏相关的监管专业人才和专业手段,另一方面由于利益关系容易导致监管缺位。因此在建筑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形成互相监督、互为制约的关系,特别要引入第三方监管,工程监理制度就是这一思想的产物,现阶段的监理制度并未得到很好的实施,一些工程监理人员只是挂个名,事后签签字。究其根源,有两方面原因,一方面监理单位为求业务,往往为了讨好业主单位而将就业主单位,另一方面,监理人员的责任心不强也是重要原因。要解决这一问题,应从立法层面进一步加强对监理责任的追究力度,增加监理违规的成本。实行监理单位由政府部门或民间协会部门委派或按某一科学的方法产生,切断监理单位与业主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利益联系,进一步增强监理单位的独立性。
3.4人员培训是项目安全的重要内容
任何安全事故归根结底总是由人的原因造成的,人始终是项目安全的最终保障和根本因素。因此,加强对人的培训,提高人的素质亦是项目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培训的重点是人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技能。这两项素质提高了将在很大程度上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安全文化不是空洞的概念,而是一种氛围,一种环境,它包括深层的安全精神文化,中层的安全制度文化和外层的安全物质文化。它通过人们的安全意识、合理的安全制度和科学的物质条件和工作环境而表现出来,良好的安全文化是建筑安全隐患的克星,是保障项目安全的根本解决方案。■
【参考文献】
建筑行业领域在我国的国民经济中占据的地位是无可替代的支柱作用,所以它的安全事故问题变得非常的重要。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基础建设投资规模迅速增大,建筑业得到蓬勃发展,但同时,我国建筑领域的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建筑业施工伤亡人数居高不下。建筑施工的各类安全事故频频发生,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因此,要做到工人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做好个人安全防护、认真做好现场安全管理、做好监督管理工作,是当前树立新的安全管理理念,建立新的符合建筑工程管理规律和项目管理特点的安全管理模式,最大限度地减少或杜绝施工事故的重要任务。
1加强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意义
加强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共建和谐社会的核心内容就是依法治国,加强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安全生产法》的实施为我国的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同时对违背安全管理的行为提出了处罚措施。《建筑法》是规范我国建筑市场的第一个法律文件,其中,对建筑业企业的安全管理提出了明确的规定,要求总承包企业承担起安全管理的责任,把所有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纳入到统一管理中,明确分包单位应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
建筑行业是高风险、事故多发行业,习惯性违章屡禁不止,重复性事故时有发生。形势在发展,技术在进步,体制在变化,而企业安全管理模式仍延续着“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的安全生产宏观管理体制,但是,该管理体制的概念和许多内容已经不适应当前的形势,为此,更新安全管理理念,树立企业安全文化,建立现代化安全管理体制以适应新的形势、新的技术、新的体制、新的生产者,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关键,也是共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2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
2.1安全观念淡薄,重视程度不足
当前,部分建筑企业没有真正树立“安全第一”的生产理念,没有处理好经营、效益、质量和安全生产的关系,没有确立安全管理是企业生产、经营重要组成部分的思想,没有把安全生产工作真正放在首要位置来抓。有的企业领导只是在口头上讲“安全第一”,实际工作中往往把经济效益摆在第一,认为把时间和精力放在抓进度和提高经济效益上就行了,对安全生产不重视、不检查,或是对检查出的问题不解决,对安全生产存有侥幸心理,重视程度不够,这是造成安全隐患的原因之一。
2.2经费投入不足,管理工作滞后
按照规定,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专用经费的提取必须专款专用,目前,仍有部分企业没有执行到位:一是未提取或提取不足;二是对已提取的经费没有做到专款专用。甚至有些企业领导将提取的安全生产经费认为是额外支出,把在安全生产上少投入作为企业利润挖潜的一种手段。不能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漠视生产工人合法的劳动保障权益,安全自查、自控工作形式化,很大程度上只是为了应付上级检查。还有部分建筑企业将必要的安全管理机构、人员精简、合并,专职安全人员配置不足。有的虽配备了安全员,但有的安全员责任心不强,自身素质差,监管水平低,不能很好地履行安全员的巡查纠错等职能。
2.3岗前培训不到位,安全教育不够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进入建筑施工企业,由于企业三级安全教育不落实,安全技术交底不到位,大量既没有进行岗前劳动技能培训又缺乏施工现场安全教育的务工者上岗后,对施工现场的不安全因素一无所知,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没有足够认识,缺乏规范作业的基本常识,安全技能差,自我保护意识不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现象严重。
3 安全事故的对策和建议
3.1对施工人员的房屋建筑施工安全培训的加强。要想搞好房屋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首要前提就是要提高建筑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患素质,而这又依赖于企业开展的安全教育培训,使工作人员能够了解最基本的安全知识,提高他们进行安全施工的技能,并且增强了自我保护的能力,减少了工程和人身伤亡的事故比例。
3.2完善房屋建筑施工的安全监督体系
(1)针对承包施工的单位来说,对其房屋建筑施工的有关安全保证体系进行监督,检查其在正常施工的工作情况下是否在充分发挥着应有的作用,另外,还可以结合着对工地进行抽查。
(2)根据房屋建筑施工的现场环境和施工工程的发展进行有效的预防控制监督工作,可以利用计算机网络进行建筑施工的管理工作,将房屋建筑施工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传到网上获取有价值的反馈,使得监督机关可以及时的根据具体情况作适时的施工工程调整。
(3)均衡施工。均衡安排各个施工单位内部之间以及各个项目之间的安全生产,提高整体房屋建筑施工的安全水平。
3.3房屋建筑施工工程的意外伤害保险。确立建筑施工的安全监督机构和安全中介机构等,完善建筑施工意外伤害保险的运转模式。
3.4对房屋建筑施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安全事故中的一小部分是由于意外导致的,而大多是因为人为的因素造成的,所以进行全面的检查可以起到及时发现隐患,并避免事故发生的作用。
3.5建筑业企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的研究。企业应该推广建筑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并在条件许可情况下进行工程规范技术等软件的研发。
4 结束语
安全管理是事关国家和人民生命和物质财产安全的大事,每个单位、每个从业人员对此都必须予以高度重视。不单是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其他相关单位和我们施工安全监督部门都须予以高度重视。从施工安全监督的角度讲,政府的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已从以往的现场监督为主转向行为监督为主。我们相信只要我们齐心协力、尽职尽责,群防群治,施工生产事故一定会得到有效预防,使我国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工作更快更好地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健康化的发展轨道。
参考文献:
[1]何强.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措施浅议[J].科技资讯,2007(12).
关键词:建筑施工;工程管理;安全管理
1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实施的必要性
建筑工程施工是一项非常困难的工作,并且伴随着一定得危险性,要想顺利完成这一工作,不仅需要技术人员的现场指导,还需要劳动人员的广泛参与,正因此,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涉及到的工作人员数量及工作类型相对于其它工作均是较多,这也就直接或是间接的给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带来了一定困难,并容易引发施工事故,而施工事故又严重影响着整体施工的进程,因此,在建筑工程施工中,实施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就显的尤为必要。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实施能在一定程度上增强全体工作人员安全工作意识,从而大幅度降低产生的事故数量,从而得以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使得施工顺利进行。
2导致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问题的主要原因
(1)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不足,施工过程中不遵守相关规章制度,不按相关规定妥善施工,不重视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或者不予适用。在建筑材料的存放上过于随意,对于特殊易燃易爆的材料不做特殊处理,这些诸多因素均容易引起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问题。(2)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对于安全管理的重视程度不足,许多相关性举措均没有得到有效实施,如缺乏安全性好、保险、保护措施,或者这些安全措施明显存在问题;一些施工设备及工具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不按规定为现场工作人员配备安全带、安全帽、安全鞋、防护手套以及护目镜等重要安全防护工具。(3)施工现场安全隐患较多,工作环境较为恶劣,许多安全防护措施不按规定进行铺设,如施工过程中电梯井口、预留洞口等都没有采取对应的防护措施,或者是防护要求没有达到标准、不严密等,表现为通道口不搭设防护棚、防护不严、地下室照明光线不足、通风不畅通等问题,或者在危险区域没有设置安全警示标识等。(4)企业高层管理不重视建筑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但许多安全管理工作有名无视,难以对相关工作人员有效进行安全防护。
3强化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的相关措施
3.1注重施工队伍的安全教育,形成良好的安全施工文化氛围
所有的安全管理举措服务的对象都是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为了让建筑施工管理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必须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相关人员的教育力度,特别地,要注重施工队伍的安全教育,形成良好的安全施工文化氛围,通过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让施工人员有充分的安全意识,在施工过程中能够按照各项规章制度妥善进行工作,最大程度的降低发生事故的该路,从整体上形成具有安全氛围的工作环境。对施工现场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时,必须要运用科学的方法,各个方面的培训内容不能一概而论,要分层次进行普及教育。培训目标是要树立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感、技术人员有科学合理的安全施工技术、施工人员充分具备安全意识,能够自觉使用相关安全防护措施以及能够自觉按章相关制度工作。另外,培训过程中,要明确表示工程施工不允许经验论,任何环节的工作均要有理有据。
3.2通过法律知识实践,形成完善的安全监管体系
建筑施工的管理必须要注入足够的法律,相关安全管理制度通过一定的法律知识予以实践,从而形成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对于施工中存有的安全隐患,在得不到及时改善的情况下,任何工作人员都有权以法律知识予以控诉,从而增强企业自身的责任感。而在对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管理工作时,也可以通过贯入一定量的法律知识进行宣传,从而引起各级工作人员的足够重视。
3.3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想要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必须要树立“防患于未然”的理念,即做好任何可能会发生的安全事故的预防工作,这点主要是在施工前要进行的一系列工作。在施工前,相关人员认真检查各项施工设备和审核施工方案,对于其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上报有关部门予以为维修或是修正,进行技术交底工作时,对于一些重大或是危险工程,如基坑支护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脚手架作业工程、起重吊装工程以及爆破工程等,需要特别辅以特殊的施工方案,即为专项施工方案,它主要包括的内容有:(1)工程建设概况,对项目中涉及的危险性较大的各个分项工程情况、施工平面的布置、施工具体要求以及相关的技术支持等进行论证、分析。(2)施工依据的编制,主要包括对应法律、法规、施工规范性图纸、标准以及具体的施工组织设计等内容。(3)施工的详细计划,诸如施工进度计划、材料计划、设备管理计划等。(4)施工工艺选择,诸如施工过程中的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检验方法以及施工程序等。(5)保证施工安全的技术措施,具体的施工组织保障、技术测量、应急方案、监测和监控等。(6)施工劳动力计划,施工过程中需要安排的专职生产管理人员、特种项目的分项作业人员。
3.4确定安全管理重点,增加安全管理投入
很明显,进行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必须要有一定得资金支持,购买各种安全设备均需要花费大量资金,因此,要想提高施工安全管理水平,增加安全管理投入是必不可少的。另外,由于施工现场的环境非常复杂,施工安全管理的工作对象也就非常复杂,很难对施工现场的方方面面进行安全管理,因此,想要妥善做好这一工作,必须要确定安全管理的重点内容,其中确定危险源占据了非常大的一部分比例,在一定的管理体系下,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或是委派的安全管理工作人员可以以各种方式识别出施工现场的危险源,并将识别到的所有危险源进行归纳总结,分别配备不控制解决方案,或是在不影响施工的前提下避免一些危险点。
3.5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并定期组织演练
通过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并定期组织演练,一方面能够保证在发生安全事故时,能够最大程度的降低企业及施工现场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损失;另一方面,既然进行制定相关安全事故的应急方案,相关人员必然会对对应的安全事故有充分的理解,这样在工作中,自然而然的会做出宣传,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该种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另外,《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六条中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因此,从主观或是客观两方面来说,企业均应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并定期组织演练,特别培训一些员工的安全事故应急能力。
4结语
总而言之,企业要始终落实“安全第一,工作第二”的理念,切实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最大程度的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保障施工现场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促使建筑施工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王跃军.刍议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J].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2012,8(7):222-225.
[2]温晓晶.浅谈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山西建筑,2009(30):23-26.
[3]浅析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有效措施[A].付利辉.2016年第一届今日财富论坛论文集[C].2016:57-59
关键词:建筑;安全;管理;工程;施工
中图分类号: TU198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 建筑工程安全
1.1 建筑工程安全的定义
建筑工程安全在世界各国都是一个受到普遍关注的重要问题。广义的建筑工程安全包含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方面是指工程建筑物本身的安全,即质量是否达到了合同要求、能否在设计规定的年限内安全使用,设计质量和施工质量直接影响到工程本身的安全,二者缺一不可;另一方面则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人员的安全,特别是合同有关各方在现场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安全条例》中的“安全生产”以及本文中提到的“安全管理”均指后者。
2建筑工程安全施工管理
2.1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的产生原因
我国的工程建设规模巨大,但建设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安全生产的管理和职工安全教育滞后,因而当前建设系统的安全形势非常严峻。导致安全事故至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管理缺陷:对于大多数施工企业来说,由于各种原因,完全依靠工程技术措施预防事故既不经济也不现实,需要完善的是安全管理工作,才能防止事故的发生。如果安全管理上出现缺陷,就会使得导致事故基本原因的出现。必须认识到,只要生产没有实现本质安全化,就有发生事故及伤害的可能。因此,安全管理是企业的重要一环。
(2)基本原因:为了从根本上预防事故,必须查明事故的基本原因,并针对查明的基本原因采取对策。基本原因包括个人原因及与工作有关的原因。关键是在于找出问题基本的,背后的原因,而不仅仅是停留在表面的现象上。这方面的原因是由于上一个环节——管理缺陷造成的。个人原因包括缺乏安全知识或技能,行为动机不正确,生理或心理有问题等:工作条件原因包括安全操作规程不健全,设备、材料不合适,以及存在温度、湿度、粉尘、有毒有害气体、噪声、照明、工作场地状况(如打滑的地面、障碍物、不可靠支撑物)等有害作业环境因素。只有找出并控制这些原因,才能有效地防止后续原因的发生,从而防止事故的发生。
3)直接原因: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是事故的直接原因。这种原因是最重要的,在安全管理中必须重点加以追究的原因。但是,直接原因只是一种表面现象,是深层次原因的表征。
2.2防止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最基本的方法
人的不安全行为与物的不安全状态是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只要能够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与物的不安全状态,可以预防98%的事故。预防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最基本的方法有: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从制度上来减少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
通过制度来提高人们的安全防护意志,强化安全防护技术的应用,保证必要的安全设施与措施费用,杜绝只强调生产而忽视安全的行为,同时也通过制度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必要的惩戒。
(2)强化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可以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操作技能与人们的安全意识,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专业安全人员及施工负责人、班组长是预防事故的关键,他们工作的好坏对能否做好预防事故工作有重要影响。
(3)统一管理生产与安全工作,不断审查和改进技术方案和安全防护技术。通过安全防护技术的应用既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还可以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施工单位应有足够的安全投入来实施安全防护措施。把安全技术费用纳入到成本管理之中。
(4)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与工具。
(5)必要的检查与监督。
3 建筑安全管理的相关法律的运用
3.1 承包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建筑法》规定 “建筑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指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第38条)“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依法加强对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第44条),“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第45条)根据《建筑法》对安全生产责任的规定,建筑施工企业要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因此,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安全条例》以及合同范本的规定,承包商应当对安全施工管理全面负责,是安全事故的第一责任人。
3.2 《安全条例》实施中有待解决的问题
《安全条例》要求监理工程师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时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承包商由于业主拖欠工程款、安全意识差等种种原因,常常无视监理工程师的整改命令,这时监理工程师应如何处理?
《安全条例》规定了情况严重时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工,并及时报告业主。什么情况属于“情况严重”安全无小事,任何安全隐患都可能导致人员伤亡,到底什么级别的隐患可以要求停工并向业主报告呢?如果向业主报告了,但业主不同意停工该如何处理呢?
《安全条例》最后规定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根据上面的分析和具体的现场实施情况,由于业主和承包商不配合安全管理工作,监理工程师常常发现了隐患却无力采取任何措施。
4 对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建议
4.1 认真研究国际上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经验
各国对于建设工程实施中的安全管理都是十分重视的,特别是英美发达国家。我们对于这些国家在建筑工程中的相关法律、法规、合同条款范本、安全管理方法和经验都应进行深入的研究,认真借鉴他们的经验,改进我们在这方面的立法和管理工作。
4.2 政府部门应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管
各地方应该有专门的建设工程安全职能部门,负责处理监理工程师提交的承包商拒不整改,以至命令停工的报告。对重大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检查,并督促整改。政府官员应该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尊重业主与承包商签订的施工合同、尊重科学的施工进度计划,避免以不合理的行政命令干扰施工的正常进行。
4.3 完善对地方政府部门及业主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我国的承包商生存在很恶劣的市场环境下,由于缺乏对业主的约束和监管,承包商的工程款得不到及时支付。这是导致安全事故频发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因此在严格规定了承包商的安全生产责任的同时,也应该对行政地方政府部门和业主的种种违法行为进行严厉的处罚,这样才能给承包方创造—个良好的经营环境。
4.4 安全生产管理费专款专用
应将“安全生产管理费”单独列在工程量表中,并要求承包商在报价时列出用于安全生产管理费用的细目。在施工过程中,应由监理工程师检查这笔费用的使用情况,再批准支付,以保证承包商安全生产管理的专款专用。
作者简介:项学松(1986- )男,辽宁海城人,助理工程师,专科学历,毕业于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建筑工程技术专业,主要研究方向为建筑工程施工。
参考文献
[1] 卢循主编.建筑施工技术.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1999.
关键词:建筑;安全管理;存在问题;加强对策
中图分类号:TS958文献标识码: A
一、建筑工程的施工安全管理问题
1、建筑企业的安全意识不够
在我国的许多建筑施工企业中,仍然存在着许多形式主义的安全生产现象,国家出台了《安全生产法》等一系列的重要文件来针对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并对提高安全生产进行了具体的分析。但还是有些企业认为对安全生产的投入是一项只有在表面上有投入,没有实际产出,导致许多项目施工过程中没有对项目的安全生产的足额投入,安全防护意识淡薄,甚至由于片面追求利润而减少对安全生产的投入,使得安全生产得不到保障。同时,建筑市场竞争激烈,施工企业争相压低投标报价以换取项目中标,在施工中往往优先压缩的就是安全生产的成本支出。还有部分施工企业,他们并没有充分认识到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没有真正对人民生命高度负责的态度,因此在安全生产的问题上,只追求得过且过,只讲究形式主义,并没有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没有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放
到其应该受重视的位置,致使安全事故时有发生。这种主观上只重经济效益,却忽视质量、安全管理的经营模式,会直接导致安全生产的各种规章制度不完善、不健全、不落实,平常制定的一些规章制度也只是用来应付上级的检查。他们这些对安全问题轻视的做法,导致了事故发生概率的剧增。
2、缺乏对施工人员的岗前培训工作
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所有上岗人员要进行安全三级培训教育,培训不合格,严禁上岗。在建筑施工企业当中,对这项规定执行过程还不是完全规范。虽然随着近年来生产形势的不断变化、生产方式的不断改变,各个施工企业都在不同程度的加大员工的培训力度,培训的频次、力度、培训内容都在不断拓展、加强。企业也编制了全年培训计划,计划有时间,有内容,有措施,但是这种培训计划的培训范围、人数、内容与现场实际需求往往不相适应。一是培训的内容注重理论不注重技能,注重完成培训任务不注重实际培训效果。二是由于大部分工程项目工期紧张、现场管理人员缺乏等原因,好多作业人员参加不了最终的培训过程,代培训、假培训现象普遍。另外一方面就是对民工队伍、劳务协作队伍、特殊工种、租赁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更是严重欠缺。大量的一线作业人员是农民工,这种雇佣劳动的直接操作就是民工头,人员流动大,管理松散,今天进,明天出,进来就上岗干活,出去就背包走人。大部分人员根本得不到正规的技术培训,全凭现场实际操作积累经验。项目管理单位虽然也在努力加强这方面工作,但是大部分还是仅限于开个会,考考试,走走过场。这种严重的对作业一线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的缺失,是造成大量违章指挥、违规作业的根本原因,也是目前建筑施工现场出现安全隐患最密集、最失控的地方。
3、安全费用落实不到位
由于发展时间和技术上的不足使得我国建筑行业在施工安全上面临着众多的问题,不仅影响着建筑行业的发展,也使相关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缺乏保障。国家住建部的《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中对安全费用的投入比例以及使用要求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但部分企业在招标后,为了节省成本而选择压缩安全防护费用,从而造成了安全费用落实不到位,建筑施工缺乏安全保障的现象。
4、施工机器和环境出现的安全问题
这也是包括两个方面,第一是施工设备出现的故障造成的人员不安全的因素,有一些设备陈旧出现问题,导致人员来不及防范就出现问题,还有的是一些设备突然的失灵就会导致一些突发问题。第二就是环境出现变化,比如天气变化就会造成损失,影响施工安全等。这两项就要求我们对设备要及时的保养。
二、建筑工程的施工安全管理问题的对策
1、确保安全施工经费的投入
为了更好地做到建筑工程中的安全施工管理工作,保证企业和员工的利益,就要制定合理的施工安全管理对策。首先就要确保安全施工经费的投入。严格遵循《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明确安全经费的投入比例,并将资金合理的利用到施工安全管理当中。采购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满足建筑施工的正常安全需要。此外,还要对资金的投入和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管,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
2、设备设施管理方面
要积极保障和增加安全投入,保障施工现场使用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具),并配备必要的检测仪器。施工机械设备在进场时也应连同自身的质量说明书、产品合格证等书面材料一同进场,机械设备的安装应由专业的安装单位进行安装,安装完成之后,应由专门的检测人员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测,只有当各项指标均检测合格之后,方可进场使用。机械设备在使用之前,施工企业应落实并加强机械设备日常的维护及保养的工作,监理人员还应定期的对其进行检测,确保其不存在任何质量问题,保证其在施工中的正常使用。同时对一些老化的生产设备要及时进行改造或更新,对不能满足安全技术要求的要坚决淘汰,决不能带病运转;设备的操作及检修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管理规范标准,使用者要切实做到用好、管好、维护好;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懂性能、懂结构、懂原理、懂用途。
3、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制定施工细则
现场布置图必须根据场地实际合理地进行布置,设施设备按现场布置图规定设置堆放,并随施工基础、结构、装饰等不同阶段进行场地布置和调整。道路畅通、平坦、整洁,不乱堆乱放,无散落物;建筑物四周保持清洁;场地平整不积水,无散落的杂物及散物;场地排水成系统,并畅通不堵。建筑垃圾必须集中堆放,及时处理。凡市区沿道路的建筑工地周围,应设置不低于2.5m 的围墙,围墙两面刷白。外面涂上建筑物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内容。班组必须做好操作落手清,随作随清,物尽其用。在施工作业时,应有防止尘土飞扬、泥浆洒漏、污水外流、车辆沾带泥土运行等措施。有考核制度,定期检查评分考核,成绩上牌公布。
4、加强对从业人员施工安全教育
施工企业各级管理者要带头讲安全、重安全,树立科学发展、安全生产理念,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力度。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提高操作人员的自我保护和保护他人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使施工人员懂得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掌握安全生产的操作技能。要对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基本知识、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操作技能、及事故案例分析等进行培训教育,要分层次、有重点、有反馈、有落实。施工企业应重视从业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工作,从企业、项目部的安全教育到班组岗前的安全生产操作培训,缺一不可。从而强化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使其在施工中时刻意识到安全的重要性,严格遵守施工中的安全规范,保证施工中操作的安全性,同时施工企业还要做好从业人员所必备的安全防护设施,从而保证施工中人员的人身安全。
5、安全监督检查
检查主要包括一般性、专项性、定时性和不定时性等四部分的安全检查。强化企业的安全监督能够提高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水平。一般性的安全监督检查主要是检查施工现场的生产条件、设备的工作性能以及现场作业人员的施工技术和安全意识。该检查主要对长期存在安全隐患的施工场所进行监督检查,保证施工过程中能够及时发现问题,并快速解决问题。专项性安全监督检查主要是对一些特殊工程项目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定时性的安全监督检查是以工程现场施工安全检查制度的相关规范为标准,由工程项目部在固定时段内组织劳务队参与的定期安全监督检查,不定时性的安全监督检查最能够客观真实的反映出工程施工的安全问题,该检查是在没有充足的现场准备及未接到提前告知的情况下进行的突击检查。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安全生产是企业兴衰成败的关键因素,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设备的运行安全,产品使用的安全,既是企业发展的需要,也是社会稳定需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意义重大、任重道远,只有做好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每一个环节工
作,不断总结经验,努力探索安全生产管理新思路,减少、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真正搞好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才能让企业立于不败之地,才能推动企业、家庭、社会的和谐发
展。
参考文献:
[1] 邹海华. 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管理问题的探讨[J]. 中华民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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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冯立胜.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问题分析[J]. 科技创新与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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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陈秉达.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问题分析[J]. 科技创新与应
用,2014,09:225.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突出安全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预防和减少建筑安全事故,保持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平稳有序。
二、整治目标
通过整治,进一步强化各方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施工安全防护措施,推进施工安全管理流程的程序化和现场安全防护的标准化,集中整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事故隐患及安全文明施工经费不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三、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专项整治的范围:所有在建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二)专项整治的重点:大型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悬挑式脚手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高大模板支撑体系。
1、大型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专项整治
(1)从事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单位,应按要求进行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确认,严格按规定办理大型建筑起重机械备案手续,建立大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
(2)加强安装拆卸管理:大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单位应与使用单位签订大型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合同及安全生产协议书,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并按规定办理告知手续。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使用单位应当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或安全监察机构办理使用备案登记,登记标志悬挂在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3)安装、拆卸过程中,使用单位应根据安装单位的要求设置安装区域警戒线,划出警戒区,由专人进行监护。监理企业必须在场实施旁站监督;
(4)应按规定配备建筑起重机械安拆工、起重信号工、起重司机、司索工、维修工、机械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
(5)安装完毕,安装单位自验合格后,使用单位应委托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后,使用单位组织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6)建筑起重机械每次附着、顶升都必须由原安装单位实施。每次附着、顶升结束后,必须经安装单位自验收,总承包单位应组织租赁、安装、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7)施工现场应按规定进行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日常检查应包括巡检、月检、季检,维护保养应包括日保、一保、二保、转场维护保养。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由设备管理员组织维修工、机长、司机等相关人员共同进行,并做好记录存档。
2、悬挑梁脚手架专项整治
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钢管脚手架搭设的安全管理的通知》(建综[]16号)的要求,重点整治:
(1)凡从事建筑现场钢管脚手架搭设的分包单位,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脚手架作业分包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严禁超越资质许可范围承接业务或进行资质转借、挂靠等违法行为。
(2)搭设前分包单位必须将钢管及扣件的产品质量合格证、厂家生产许可证以及检测报告等报送监理单位审核。
(3)使用钢管搭设脚手架时,其钢管外径应为Φ48mm或Φ51mm,管径及壁厚不得超出允许偏差范围,所用扣件应与管径相匹配;对钢管、扣件应按批次进行抽样,并送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4)踢脚板:使用硬质材料,高度15cm以上,每隔4步设置一道。
(5)竹榀:达标工程至少隔道铺,示范工程必须满铺。
(6)悬挑架兜底设置:达标工程至少用竹榀封闭,示范工程必须用模板封闭(模板应刷油漆)。
(7)杆件油漆:杆件均应刷防锈漆,外立面杆件、内立杆要加刷面漆,单位工程面漆要一致,剪刀撑、扶手栏杆应刷成黑黄相间的警示色。
(8)脚手架外侧必须挂设符合标准要求的2000目/㎡阻燃密目式安全网。各县(市)区安全监督机构在日常监管中随机抽样送检,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应督促总承包单位全部予以更换。
(9)悬挑梁:悬挑架依附的建筑结构必须是混凝土结构和钢结构;悬挑梁采用型钢的型号、规格、固端和悬挑端尺寸必须按标准设计计算确定;悬挑梁的固端长度应不小于1.25倍的外挑长度;悬挑梁刷防锈漆,外再加刷黄黑相间的警示色。
(10)验收要求:脚手架首步搭设完毕后必须办理验收手续,并经总承包企业、分包、监理单位脚手架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首次验收后每隔5步必须办理验收手续,脚手架搭设完毕后,必须办理验收手续。
(11)施工现场必须配备扭力扳手用于检查扣件紧固力矩:扣件紧固力矩应在40~65N.m范围且抽查的合格数量必须不小于90%。
3、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情况专项整治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指为保障建筑安装工程现场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和按有关规定必须搭设的生产生活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临时设施等所需的费用。由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等组成。
(1)建设单位编制工程概(预)算时,是否按照现行《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等有关规定,计列(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施工合同中是否单独列明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总费用、支付计划和使用要求等;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及有关规定及时向施工单位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2)工程开工前,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制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临时设施的实施方案及其费用的使用计划(其中应包含安全文明施工中的密目式安全立网、临边洞叉高处作业防护、施工通道防护、防护棚、施工安全用电等,文明施工中的现场围档、道路硬化处理、五牌一图、洗车道、冲洗设施、沉淀池、防尘措施、垃圾处理、污水排放、绿化等,临时设施中的工地办公室、现场宿舍、食堂、厕所等主要措施细项的金额),经监理单位审查后实施。安全文明施工费应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3)建设单位应按合同约定将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及时支付给施工总承包单位。
(4)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负总责。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及合同约定及时向分包单位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5)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清单备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的组织实施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6)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对施工单位已经落实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总监理工程师或者造价工程师应当及时审查并签认所发生的费用。
4、高大模板支撑系统专项整治
(1)是否有施工方案,施工方案是否经过审批,高大模板施工方案是否经过专家论证审查。
(2)模板支架是否违规使用木立柱和门式钢管模板支架或存在钢木混撑现象。
(3)钢管立柱间距和步距是否符合专项方案规定要求。
(4)钢管立柱顶部是否存在未设可调支托而直接利用横杆和扣件传力现象。
(5)是否存在扣件式钢管立柱接长采用搭接、对接接头在同步断面、上段钢管立柱与下段钢管立柱错开固定于水平拉杆上等现象。
(6)可调支托底部的立柱顶端是否沿纵横向设置一道水平拉杆,是否存在不按规定设置扫地杆、水平拉杆、剪刀撑现象。
(7)竖向模板和支架立柱支承部分安装在基土上时是否加设有足够强度和支承面积的垫板(垫板厚度不得小于50mm)或型钢底座(底座长度不得小于2000mm)。
(8)安装完毕后,是否由施工单位组织进行验收后,由监理单位签发浇捣令方可实施浇捣;经申请批准后拆模。
四、整治要求
(一)专项整治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与落实全年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工作相结合;二是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工作相结合;三是与一线施工人员特别是民工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相结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结合国务院、省政府及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与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基层基础,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促进我市建设施工行业快速、有序、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提高管理水平,改善作业条件,控制和减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
三、整治内容
(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方面。
1、强化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企业、项目、班组和岗位等各个层次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落实各项制度,加大安全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2、强化建设单位安全责任。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的工程项目不得擅自开工建设,不得对参与建设工程活动的其他主体提出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不得任意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确保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3、强化监理企业安全监理责任。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市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监理责任。认真做好施工组织设计中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和施工过程中日常监理工作,督促施工单位根据施工条件完善和改进施工作业方式,确保安全生产。
4、强化安全生产层级监管责任。建立安全生产层级监管制,形成逐级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监管体系。继续加大对建筑业类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特别是要严厉查处工程招投标中相互串标、招投标后签订“阴阳”合同的行为。完善建筑市场动态管理机制,将施工安全作为建筑市场资质资格动态监管的重要内容,在企业资质审批、工程招投标、项目施工许可等环节上严格把关,坚决取消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市场准入及其他相关资格。对在建筑施工活动中,检查发现工程项目建设存在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的,要依法责令停业整顿,并追究项目建设方、承包方等各方责任。
(二)预防建筑施工起重机械伤害方面。
1、施工单位在起重机械设备安(拆)作业前2个工作日内要按规定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履行告知手续,并提交相关资料,在安装后及时检测或组织联合验收,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2、起重机械设备的使用单位必须按要求做好机械设备的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工作。禁止使用钢丝绳式升降机人货两用和单股钢丝绳物料提升机,施工现场的货用施工升降机(井架)提升高度不宜超过30米。
3、起重机械安装单位在起重机械设备安装、顶升、锚固和拆卸前,必须制定有针对性的专项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经安装单位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4、起重机械操作人员、指挥、司索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5、使用单位、安装单位要对所属施工现场的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性能进行逐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做到每设备有案可查,安全隐患有整改有落实。
(三)预防坍塌方面。
1、基坑开挖和支护。
(1)施工企业要制定基坑开挖和支护专项施工方案,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由监理单位专业监理人员和总监审查后方可实施。涉及深基坑等危险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要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家论证。
(2)施工现场要严格按照经审批、论证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基坑的开挖和支护施工,施工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完毕后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并有监测单位进行基坑的变形监控和测量。
2、高大模板支撑系统。
(1)对于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高度超过8m,或搭设跨度超过18m,或施工总荷载大于15kN/㎡,或集中线荷载大于20kN/m)专项施工方案,应先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编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由监理单位专业监理人员和总监审查后,按规定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论证,通过后方可实施。
(2)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应在搭设完成后,由项目负责人组织验收,验收人员应包括施工单位和项目两级技术人员、项目安全、质量、施工人员,监理单位的总监和专业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后续工序的施工。
(3)浇筑过程应有专人对高大模板支撑系统进行观测,发现有松动、变形等情况,必须立即停止浇筑,撤离作业人员,并采取相应的加固措施。
(4)模板拆除时要编制详细的拆除方案,并设置警戒区,指定专职监护人员,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
(四)预防高处坠落方面。
1、作业人员是否进行高处作业安全知识教育、安全技术交底,是否经体检合格后上岗。
2、是否为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及用具,安装和拆除塔式起重机、搭拆井架和搭拆脚手架时是否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
3、洞口、临边是否采取加盖封严、设置护栏杆、底部加设安全平网等措施,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做到定型化、工具化。
4、需要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设施的是否经项目部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在作业后立即恢复。
5、物料提升机是否装设安全门联锁装置、断绳保护装置或安全停靠装置。通道口走道板是否满铺并固定牢靠,两侧边是否设置防护栏杆及围护,施工电梯楼层安全门是否处在常闭状态。
四、整治步骤
(一)活动部署阶段。月初至月初,各县(市、区)及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根据本地区建筑安全生产的特点,做好部署、落实工作;
(二)企业自查阶段。月初至月底,建筑施工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要结合专项治理的重点内容,开展自查整改工作;
(三)重点整治阶段。月初至月底,各县(市、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持续开展检查整治活动,对发现的隐患予以整改落实,对违法违规施工行为予以严厉打击,情节严重的予以停产整顿,直至降级、吊证。市级将组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四)总结提高阶段。月初至月底,全面总结专项整治经验,通报专项整治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结合本地实际,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目的、要求和内容传达到各施工企业及相关负责人。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都要结合企业特点深化完善本单位整治方案,并落实到每个施工现场,督促各项目部严格按要求进行自查和整改,对查出的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