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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收支审计协议优选九篇

时间:2023-06-22 09:24:11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财务收支审计协议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财务收支审计协议

第1篇

第二条区开发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审计监督部是指挥部的职能部门,对总指挥负责并报告工作。具体负责对指挥部内部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的审计监督,主要目的是提出建设性意见,为最终审计创造条件。

第三条审计监督部的工作受区审计局的指导、监督。

第四条审计监督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聘请具有与审计事项相关知识的人员参加审计工作。专业知识人员按照审计监督部安排开展工作,并承担和履行与其从事业务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第五条审计监督部的审计内容

一、审计监督部对指挥部内部、城北城司、城北拆迁公司实施的工程项目及其财务、会计活动进行审计监督。

二、审计监督部对指挥部内部的财务收支审计的主要内容:

1、收支预算的编制情况;

2、融入资金是否按有关规定进行,融入资金的管理是否有严格的制度保证其安全;

3、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帐;

4、财务部门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并有效执行;

5、各项支出是否合法、合规、效益,手续是否齐全;

6、往来款项是否及时处理,不长期挂帐;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三、审计监督部对城北城司审计的主要内容:

1、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2、资产形成、运用和管理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

3、负债形成、偿还和管理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

4、所有者权益增减变动和管理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

5、依法缴纳税费情况;

6、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严密和执行情况;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四、审计监督部对拆迁公司项目审计的主要内容:

1、拆迁项目的立项、审批等法定手续是否完备;

2、实施拆迁的合同、协议是否合法、合规;

3、拆迁工程是否经过招投标及招投标是否合法、合规;

4、拆迁补偿合同、协议是否合法、合规;

5、拆迁的建筑物、设备等资产评估的真实、合法;

6、拆迁安置或拆迁补偿是否合法、合规;

7、特殊的拆迁对象拆迁补偿标准提高,手续是否完备、合规;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审计监督部对工程项目审计的主要内容:

1、工程项目的立项、审批等法定手续是否完备;

2、工程施工是否经过招投标及招投标是否合法、合规;

3、工程变更是否真实、合法,签证单(应有工程部、监理、审计、施工方人员签字)的手续是否完备;

4、施工合同是否合法、合规,建设合同中是否明确“如工程结算、决算核减金额超过总价的7%,则其结算、决算审计费用的浮动部分中,超过7%部分按核减造价4%计算的审计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5、预付工程款是否按合同、协议规定,按进度付款;

6、工程结束竣工后,是否及时组织验收和委托审计;

7、工程款结算是否按审计结果与施工方进行工程款结算;

8、资产形成后是否及时移交相关部门,移交手续是否齐全;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审计监督部的权限

一、审计监督部有权要求被审计单位按照审计监督部规定的期限和要求提供下列资料或有关情况:

1、预算或者财务收支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财务会计报告;

2、在金融机构设立帐户情况、与审计事项有关的合同、文件及重要会议记录;

3、其他与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

二、审计监督部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行为,及时上报指挥部总指挥进行处理。

第七条审计程序

一、审计监督部实施审计三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

二、审计监督部自定的审计项目或指挥部总指挥交办的审计事项,审计结束后,及时向指挥部总指挥提交审计报告。

三、审计监督部可以采取直接审计、送达审计的方式实施审计,被审计单位应当配合审计监督的审计工作。

第八条法律责任

一、审计监督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根据事实和情况,由区审计局授权依法给予处理、处罚。

二、对违反审计法律、法规或者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根据事实和情节,给予下列处罚:

1、警告、通报批评;

2、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处罚。

三、违反会计管理规定,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资料进行会计核算,或者随意改变会计要素确认标准、计量方法,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的,审计监督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责任人员可以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并由责任人员上级机关对其给予记过、记大过、开除公职的处分。

第2篇

为了贯彻执行教育部《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落实服务基层、依法审计、规范管理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工作在教育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现对2010年全区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2014年要坚持“把握全局、突出重点、提高成效”的工作方法,充分发挥内审工作的监督职能,提高依法审计能力,为教育发展大局服务。

二、职责权限

1、组织实施对所属单位各项经济活动、管理、效益进行审计;

2、及时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审计情况,并提出审计建议;

3、要求有关单位按时报送财务收支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决算、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文件等资料;

4、对审计涉及的有关问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并取得有关文件、资料和证明材料;

5、审计会计凭证、帐簿等,检查资金和财产,勘察现场实物;

6、对违法违规和造成浪费的单位和个人,向本部门负责人提出给予通报批评或者追究责任的建议;

7、对被审计单位不配合审计机构工作,拒绝审计或提供虚假资料、拒不执行审计结论,及时向本单位负责人汇报,由本单位负责人予以处理。

三、项目安排

1、财务收支审计,对各学校2013年财务收支和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审计主要内容: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各项收入和支出的真实性、合法性;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附属单位以及其他收入管理和核算情况;财政专户上缴执行情况;物品集中采购执行情况;负债还债控制和实施情况;有无隐瞒、截留、挪用、拖欠或设置帐外帐、“小金库”等问题;

2、专项审计调查,对近年来部分学校教育现代化创建经费进行审计调研,审计主要内容:创建项目的立项内容;创建经费的来源及使用情况;现代化创建中出现的问题;

四、审计方式

1、由区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拟定实施方案,制定有关表格,安排审计时间。根据审计规范,事前送达审计通知书并告知应准备的相关材料。

2、财务收支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以送达审计或就地审计方式进行。

3、对于审计中需要调查的问题,可以进行延伸审计。

五、工作要求

第3篇

1 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举措

1.1 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农村“三资”管理行为

随着村级集体经济的不断发展壮大,原有农村“三资”管理制度的许多方面已经不适应农村财务管理的实际。为此,我市针对变化了的新形势,结合推进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进行了完善。具体做法:一是调查研究。以强化村级“三资”管理制度建设为核心,就如何寻找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有效手段、如何保证农村三资服务中心对村级“三资”的有效监管、建立农村“三资”保值增值机制等问题开展调查,研究落实切实可行的举措。二是典型引路。按照农村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合格镇村的认定标准,培植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建设比较规范的典型镇村,并将其成功的经验进行认真总结,形成典型材料,广泛宣传,以点带面。三是统一制度。结合农村基层的实际,制定了财务开支审批制度、集体资金联签会审管理制度、“三重一大”管理制度、民主决策四议两公开制度、集体资产评估经营管理制度、农村三资服务实施办法等制度。

1.2 创新工作机制,提高农村“三资”管理水平

早在2001年,我市就实行了村账乡(镇)代管制度。实践证明,村账乡(镇)代管制度是管理农村“三资”行之有效的办法。近几年来,我市根据记账的特点,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行为,坚持村级集体资产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四权”不变。一是签订规范的协议。农经部门按照全市统一协议格式,与村签订书面协议,明确乡(镇)、村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落实村报账员、乡(镇)记账人员的职责。二是规范账务处理程序。在账务处理上做到先理财,后入账。三是指导村级建好相关台账。为便于村级管理集体“三资”,村级建立健全了现金日记账、集体资产及资源台账。四是提高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水平。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电算化核算工作,保证农村集体“三资”核算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1.3 创新审计方法,强化农村“三资”财务监督

我市长期以来一直注重农村集体财务审计工作,坚持每两年轮审一次。为保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得到有效的贯彻落实,我市要求各乡(镇)站要做到审前有审计通知、被审计单位有承诺书、审计过程中有审计工作底稿、审计结束后有审计报告、违规违纪问题及时移交纪委并有查处结果,努力提高审计的实效性。具体从三个层次进行:一是开展市对村的抽审,由市农村审计站对经济总量大、村营收入多的部分村进行审计。二是开展乡(镇)农村审计站对村的直接审计,将债务重、来信来访多、征地补偿费多、村干部离任多的村,作为农村集体“三资”审计的重点。三是指导各乡(镇)农经中心搞好乡(镇)对村的“三资”管理情况审计,每年每乡(镇)审计的面不少于本乡(镇)总村数的30%,重点审计村集体资产收益情况、“一事一议”资金的收支情况、村集体统一经营项目资金的收支情况、村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收支情况、征地补偿费收支情况、上级专项补助资金收支情况。

2 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探索

2.1 强化制度落实,理顺“三资”管理体制

当前关键是抓好制度的落实。一是严格执行财务收支预算方案。村级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从管理资金、村统一经营项目等方面,制定落实当年的年度收支预算方案。预算编制以后,村级要按照年度财务收支预算组织收入、安排支出,确保年初的村级预算落到实处。二是巩固和完善村级财务乡(镇)制度。对村交乡(镇)代管的集体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三是规范村级收款票据的管理。各村必须使用我省统一制定的收款收据进行收款。四是严格执行财务收支审核审批程序。财务事项发生时,必须取得或填制有效的原始凭证,由经手人和证明人签字并注明用途,交民主理财小组审查,再经村主管财经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后,乡(镇)记账员与村报账员办理凭证交接。五是切实加强村集体征地补偿费的管理。要对征地补偿费进行专账核算,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平调挪用。六是全面公开村级集体“三资”管理情况。要做到定期公开与随时公开相结合,对村级财务收支情况、资产经营收益情况等村级集体“三资”管理信息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特别是“三重一大”事项要做到随时公开。

2.2 在全面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夯实“三资”管理基础

一是村级要健全村集体资产收益台账、征地补偿费收支台账、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使用情况等台账,全面反映村级资金、资产和资源的种类、数量及经营使用情况。对“三资”变动情况要及时进行登记,保证账实相符。二是规范合同管理。村集体资产、资源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应当采取公开招标、竞价的方式确定经营者,并依法签订承包、租赁书面合同,并报乡(镇)农经中心备案,严禁口头协议。村级要按合同规定及时、足额收取集体资产、资源经营收益,不得随意减、缓、免。对于经营合同数额较大的,农经中心等部门要事先介入,强化监管。三是加强收入管理。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加强收入管理,保证承包金、租金、资产变价款、征地补偿资金、捐资款、上级补助款等村级资金收入按时足额进入村级账户。村级不得以任何个人或集体名义设置账外账、小金库,搞体外循环。

2.3 全面推行“村章乡管”做法

对村民委员会公章、财务专用章的管理使用实行“一书、一柜、一簿、一档”委托管理。即“一份协议书”,“三资”服务中心同村民委员会签订村级印鉴委托代管协议书;“一柜存放”:设立村级委托代管印鉴专柜;“一簿登记”:设立村级印鉴使用管理登记簿,对村级每次印鉴的使用进行登记审核,登记内容包括印鉴的使用日期、用途、事由、经手人、经办人;“一档立卷”:对村级印鉴使用过程中形成的记录材料进行存档立卷。同时为各村统一刻制村民委员会介绍信专用章,方便村民办事的需要。

第4篇

其一,财务人员素质偏低。大部分会计人员没经过专业培训、未取得会计证,对本职工作与会计制度不了解,对财务各项收支缺乏把关和理财意识。

其二,支出票据不规范。白条入账现象较普遍,大多数村支出的部分费用、工程款等不仅没有正规发票、凭领款人白条收据就予付款,且支出单据要素不齐全,支出单据无经办人和证明人;支出原始赁证不全,很多应作为发票附件纳入会计赁证中的合同、协议、购物清单没有装订进会计赁证中,经济业务不清楚、往来账目不实,支出漏洞大。

其三,账务处理不规范,专款未建专账。一是把关不严,会计制度形同虚设,无论单据合规与否,只要村主任同意就付款;二是核算不规范,有的科目只设总账,未建立相应的明细账,不管收入、支出结构如何均在现金中反映,不能真实、全面地反映资金运行状况。村级专项资金收支不仅未设专账,而且在财务收支账中也未设专门往来科目,项目结束后,很多村干部和会计人员不清楚收支总数,有的项目甚至存在多项收支都未入账的情况。

其四,报表不准确,家底不实。一是大部分村半年或一年才记一次账,有的甚至不记账,更谈不上按时编制会计报表;二是村往来账务失真,很多应收应付款长期挂账早已成为呆账,却未作注销处理;三是将应计入“管理费”、“公积金”、“应收款”等科目核算的支出纳入“其它支出”核算,造成会计核算不真实,村集体资产家底不清。

其五,财务公开、民主理财流于形式。按要求,村财务收支票据应该由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后才能入账,并且每季度进行一次财务公开,但有些村仍然只有村主任一人签字或仅在单据上盖“民主理财小组”印章,没有经力、人和理财小组签字等。

针对以上问题,笔者提出建议如下:

第一,建立考核与责任追究机制。基层党委要加强对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领导,将财务管理纳入政府的目标管理,作为考核乡、村干部的重要内容,定期监督检查,增强各级干部规范财务管理的意识;对会计人员要定期培训,定期考试,以考促学,分期分批取得会计证,并持证上岗,努力提升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对基层干部或财务人员不按规定操作、擅自做主,导致集体资产或资金流失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视情节轻重在全县(市)进行通报或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

第二,健全管理制度。各乡镇、村、社应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包括财务审批制度、民主理财制度、财务公开制度、票据管理制度、固定资产及资源性资产管理制度,使村社财务的审批公开、监督票据的管理、财务物资的管理等都能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第5篇

今年*月至*月,我厅对全省48所省属高等院校20*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进行了审计。此次审计,我厅继续委托中标的社会中介机构承担此次审计任务。审计过程中事务所对不符合财务制度及会计制度规定的事项,及时与学校进行了沟通,达成了意见,各校审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已得到确认。

从审计结果看,各校20*年度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总体是好的,各高校为了确保20*年度财务预算的实施做了大量切实有效的工作,坚持以预算为依据,以确保收入、控制支出为目标,以计划管理进行全过程控制,积极筹措资金,合理安排使用资金,基本完成了年度预算。20*年度学校财务决算报表齐全,内容完整,账表相关数据相符,会计资料基本能全面真实反映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和资金状况。学校财务运行状况总体平稳,资金结构较合理,各项指标较正常。资金统配能力较强,学校各类资金管理较规范,内控制度比较健全有效。从审计整改情况来看,各学校普遍对省教育厅整改通知较为重视,部分学校还召开专题会议,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逐条对照,拟定了整改意见并分步进行整改,将整改情况向省教育厅作了书面报告。通过此次审计核查,一些除了二级核算单位报表合并问题基本未得到纠正及实物资产账实不符、对校办产业投资反映不真实不完整问题正在清理整改、有待逐步解决外,其他诸如在往来核算收支、教材、药品账实管理脱节、往来账清理、票据管理等方面均进行了有效的整改。在对20*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的审计过程中发现一些学校在预算编制、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等方面依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审计中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学校预算编制不完整,部分学校所属非独立核算单位财务收支未纳入学校决算报表反映。

部分学校预算为校级预算,未包含二级民办学院、科技开发、后勤中心、成教院、校办产业管理部门、结算中心以及学校所属其他非独立法人单位等二级核算单位收支计划。学校决算中仅包含这些单位已上缴学校款项或学校对这些单位的拨款,未包含这些单位的收支状况。

(二)财务收支核算方面

1、部分学校未将全部收支纳入学校财务大账统一管理核算,有的学校在财务账套之外另设账套单独管理和核算学校部分收支;有的学校将学校部分收入由相关职能部门自行收取、管理和使用。

2、部分学校将科研经费收入、捐赠收入、办班收入、三产企业上缴款等等放在往来帐上核算,从而少计收入和支出。

3、部分学校将收入反映在银行未达帐项上,未及时进行帐务处理,确认收入。

4、部分学校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核算规定,存在以收抵支的现象。

5、部分学校未按收付实现制原则进行核算,将尚未发生的支出通过预提、挂往来等方式转出,从而多列支出。

6、对部门创收,部分学校仅将学校应得部分做收入,其他全部作为往来核算,少反映收支规模。

7、部分学校未按照已完工资产和未完工资产的比例分摊利息支出。

8、部分学校事业收支和民办二级学院之间成本划分不清,导致民办二级学院收支不配比。

(三)实物资产管理方面

大部分高校在实物资产管理方面较为薄弱,主要问题是资产入账不及时,已完工程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和财务决算,固定资产台账不全、长期不进行盘点,以致资产账账不符、账实无法核对。

1、新建房屋建筑物等资产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和财务决算。

2、固定资产房屋及建筑物中存在部分资产未能及时取得相关的权属证明。

3、未建立定期盘点制度,资产的价值管理与实物管理程序不够到位、不够协调,有的学校存在资产账账不符或账实无法核对。

4、固定资产账实不符,部分已报废、拆除、转让的资产财务未销账;部分实物资产未能进行正确的明细核算;学校二级院系用其自有资金购置资产未入财务账。

5、部分学校材料物资和药品等未实行统一招标采购、统一管理。药品、教材等实物资产未作为材料核算,有的学校放在代管款项核算,有的学校则在购进时一次性列作支出。

6、教材、图书疏于管理。有的学校未对教材的实物管理、领用后报账、实物盘点以及责任分担制定具体的办法;也未建立教材数量、金额明细账对教材进行金额上的管理,同时,学校没有专门的教材库,教材存放比较混乱,具体管理部门也不能提供教材的盘点材料,无法进行账实核对程序。未建立图书明细账,部分手工账的存在导致管理人员对图书册数及金额的统计十分困难,更无法定期对图书进行盘点,也无法与财务进行对账。

7、20*年各校按照统一部署,对截止20*年*月*日的学校资产进行了清查工作,并由有关中介机构出具了资产清查专项核查审计报告予以鉴证。大部分学校只对会计差错和小部分资产盘盈盘亏进行了处理,绝大部分学校对资产盘盈盘亏和出售公有住房仍未进行处理。

(四)资金管理方面

1、部分学校对银行存款管理不严,未重视与各银行的对账工作,未达账清理不及时。

2、部分学校现金付款存在不符合《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事项,存在超过现金结算起点以大额现金在本地购物和付款的现象。

3、部分学校款项支付未履行恰当的审批程序及对大额资金支付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未进行认真审查,并严格履行集体决策制度。

4、部分学校存在贷款资金管理不严密,核算不正确的现象。

(五)投资管理方面

1、对校办产业的投资资金管理和核算不规范,各高校账上反映的对校办产业投资数普遍不真实、不完整,主要问题是投资的单位多,账上有记录的少;对外投资已损失未及时核销;对外投资已收回未及时调整账务等。

2、对校办产业管理不到位,核算欠规范。有的学校仅对对外投资审批程序进行规定,至于投资绩效考核、跟踪管理等方面均未见涉及。有的学校对外投资总额大,但却未制订出相应的制度来规范对外投资,也未明确建立对外投资的归口管理部门,财务处账上不能完整、及时反映对外投资状况。有的学校对投资企业的管理权力及义务未理顺,学校账务上与投资企业往来较多。

(六)票据管理和使用方面

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依然发现有的学校违规使用自制票据和外购票据,超范围收费,收费收据与结算凭证混用现象;票据管理欠规范,领用使用记录不全,票据购领未建立完整的购领制度,各种票据无总印数申领、购买记录,票据领用不顺号,也无签字手续和已使用份数记录,且开票内容不符合票据使用规定。

(七)科研经费管理方面

目前,高校的科研经费管理方面存在不少问题:学校财务部门和科技管理部门不能及时掌握课题的完成情况;对督促课题负责人及时办理结题手续的检查监督力度不够;学校科技处、财务处和审计处应对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但在实际工作中各部门却因为科研项目负责人对经费使用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故平时疏于对科研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科研处未能要求项目负责人编制经费使用预算并审核;财务处在经费使用报销中仅对报销金额和票据金额等做形式上的简单复核;审计处也未对科研经费的使用情况实施内部审计。

(八)基本建设财务核算方面

1、已完工并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未及时结转。

2、部分基建项目实际执行数与预算数存在很大的差异

3、将基本建设报表并入行政决算报表时的取数存在偏差。

4、基建中材料管理存在问题,有的学校库存材料未设明细账,期末余额无明细组成,原材料采购、招投标、实物出入库等均由采购部门进行管理,财务部门仅根据发票及出入库单进行记账,无相关的核对和内部牵制制度。

二、审计整改意见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整改意见:

(一)学校在编制预算时,应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编制综合预算,将学校各项收入、支出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对单独核算的后勤服务中心、科技开发部、结算中心、产业管理部门以及非独立法人单位等二级财务机构的各项财务收支必须纳入学校总预算和决算统一管理、准确反映。

(二)学校对清产核资中尚未整改事项,应在取得有关部门批复后及时予以整改;对清产核资以外存在的不良资产,应积极进行清理追索,对事实形成损失的资产应履行报批手续予以核销。

(三)高校的财务收支管理核算应按照《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等规定,按照“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要求以及收支两条线和收付实现制原则进行正确核算和管理,学校应对利用学校资源产生的收入进行清查并纳入校财务进行统一核算。

(四)学校应组织相关部门对投资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并根据清理结果,对目前存在的学校账面反映投资和企业注册资本的差异,分析原因,分别作相应的帐务处理。应加强对投资企业的管理,对校办产业投资进行投资质量评价,明确投资主体,理顺产权关系,进一步以书面形式明确校办产业和学校的利益关系,加强企业的经济效益考核,杜绝校办产业无偿使用学校财产,根据合同协议的规定,对应上缴学校的利润做到应收尽收。对经济效益不好,投资价值不大的校办产业,及时进行清算,妥善处理清算财产,以免给学校带来不必要的经营风险。对改制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改制法规规范操作。

(五)学校应进一步完善实物资产管理制度建设,健全资产台帐,加强资产核算部门和资产管理部门的信息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实物资产进行盘点清查,规范图书、教材、药品的核算。

(六)学校应进一步规范票据管理和使用,财务部门作为票据管理部门,应健全票据购买、领用、缴销制度,并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票据,严禁使用自制票据。

(七)学校应加强对科研项目管理,完善科研管理系统,加大对科研经费的监督。

(八)学校应加强对新校区建设的审计监督工作,严控学校基本建设中的“跑、冒、滴、漏”。在对基建项目进行竣工结算审计的同时,要加强基建项目的财务决算审计工作,及时掌握高校基本建设全貌。

第6篇

    一、“村账乡镇代管”工作进展情况

    推行“村账乡镇代管”是践行“三个代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迫切需要。今年以来,我县“村账乡镇代管”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纪监、农业等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工作进展顺利,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一)我们主要采取“先试点再推开,先运行再规范,先服务后监管,逐步推进”的方法。2003年10月,在**、**等10个乡镇进行了试点,今年3月25日,结合去年试点工作经验,召开了全面推行农村会计委派制工作动员会,要求从今年5月1日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实施“村账乡镇代管”工作。动员大会后,各乡镇高度重视,积极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学习和宣传有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到“村账乡镇代管”工作的重要意义,成立了各自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本乡镇“村账乡镇代管”工作的实施方案。为“村账乡镇代管”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二)为了尽快清理村级财务,部分乡镇抽调了由纪检、财政、经管等部门人员,组成了清财工作领导小组,分赴各村组,协助村级进行财务清理,办理账务移交手续。止10月底,已经纳入320个村,共纳入资产总额****万元,负债总额****万元 。

    (三)规范运作是“村账乡镇代管”工作的基本要求。各乡镇都能结合自己实际情况,制定出一系列规章制度。一是内部控制制度比较完善,包括委托代管协议,内部会计核算办法,内部审核报账办法,档案管理办法,人员岗位职责等。特别是石门镇为各村支部、村委会印制下发了村级财务收支管理规定。规定中包含了资金管理,收益分配,民主理财,票据领用、管理等内容,规范了财务收支行为,加强了村级财务管理和会计监督。二是“村账乡镇代管”程序规范,移交手续比较齐全。委托代管协议手续完备、合法,各种原始资料,从移交清册,资金平衡表,各科目余额表,收支明细表到往来明细表,固定资产登记清册等,手续完备。为建账工作打下了基础。三是在资金管理使用上,坚持“三个不变”,运转过程中能严格按照各项财务收支规定进行审批办理,账务处理程序规范,据统计,截止10月底,共集中资金**万元,已正常报账的行政村198个,核算收入**万元,核算支出**万元,拒付不合规单据**张*万元,纠正和完善不合理单据**张*万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个别乡镇对“村帐乡镇代管”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工作进展迟缓。已经移交的会计资料未安排财务审计,个别乡镇至今还存在着未建帐、代管手续不完善现象。

    2、个别行政村帐务混乱,包包帐、节节帐、流水帐现象普遍,给清财审计工作带来难度。特别是合并村组的债权债务互不认帐,难以合并,至今仍有63个村未纳入,给帐务移交带来困难。

    3、业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业务生疏,导致帐务处理程序不规范,会计科目使用不当等。

    4、对“民主理财、财务公开”认识不到位。个别乡镇未实施,财务支出基本由村长或支书一人审签的现象普遍。

    5、业务经费严重不足。记帐所需的账簿、凭证、报帐单、报表等日常办公用品无资金购买。出现无明细帐、无报帐单、档案装订不规范,无委托协议,几个村共用一本帐,一个乡镇只有一本帐的现象。

    三、下一步的工作措施

    针对检查中存在着的情况和问题,我们一方面要积极向县委、县政府做好汇报,争取各方面的支持和配合;另一方面对存在的重点问题,查漏补缺,限期纠正和完善。

    1、采取有效方法,加大“村账乡镇代管”工作宣传力度,取得村级干部和群众理解和支持,使他们对记帐能放心,对委托代管满意,积极纳入集中核算。

    2、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农村财务工作关系到方方面面的利益,如果我们对于一些政策性强的东西把握不好,服务与监督的关系处理不好,都会直接影响全面推行农村会计委派制改革工作。加强学习,提高工作能力,强化服务意识已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因此,我们将在今冬明春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业务人员培训,以适应工作需要。

    3、进一步扩大“财务公开、民主理财”的宣传力度,定期向村民公布财务收支情况,及时答复处理村民对财务收支的反馈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第7篇

(一)加强学习内审人员认真学习审计法律法规,全面履行《江苏省医学会稽核制度》和《江苏省医学会内部控制制度》《江苏省医学会内部审计工作实施细则》,认真贯彻执行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踏踏实实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内部审计准则,规范审计程序,加大审计力度,提高了审计工作水平和质量。通过学习,政治思想觉悟进一步提高。在审计工作中敢于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恪守审计人员应有的职业道德,做到了秉公审计、廉政审计。

(二)财务收支审计江苏省医学会主要业务为实施政府受托项目即医学学术交流、继续医学教育、医学科技项目评价、评审和医学科学技术决策论证、评选和奖励优秀医学科技成果(包括学术论文和科普作品等)、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推动医学科研成果转化和应用等,财务收支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费项目以继续医学教育收费为主,项目支出特点主要表现为以现金方式支付专家、学者的讲课劳务费,人力成本比例较高。内审部门未单独成立科室,但工作由财务科专人负责。各类学术会务均有财务科派员参加,负责收费与结算,内部审计对会务收支全过程实施监督,确保收入全部入账,支出合规合法,结合各类学术会议的预决算,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一些合理化建议,进一步规范财务收支行为。

(三)招投标工作积极参与学会各项招投标工作,结合本部门工作特点,提出规范招投标工作意见和建议,严格按照规定进行采购,根据我会组织管理的特点,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的模式,积极完成年度预算采购任务,凡列入政府采购范围目录内的项目,一律实行集中采购。一年来,共参与项目招标、考察、谈判和验收二十多项,参与大宗物资的采购会审,参与仪器设备采购招标、议标、竞争性谈判等多次。工作中始终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充分发挥了事前、事中、事后审计的监督作用,并认真和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和协调,把这些意见和建议落到实处,节约了财政资金,有效的维护了单位的经济利益。

(四)加强经济合同管理进一步加强单位经济合同管理,对学会涉及的所有协议、合同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2013年共审核审签经济合同60多份,无违约合同发生,有效的规避了风险。

(五)积极开展专项审计工作按照有关内审工作部署与要求,针对社会热点“三公经费”的支出情况,内审部门对学会车辆运行维护费用进行了专项审计。内审小组制定了专项审计流程,确定审计方案后,随机抽取了一辆公务用车进行审计,审计内容为2013全年该车发生的全部费用,具体包括发生时间、凭证号、任务内容、事项发生地、具体事项等,具体事项又分为汽油、过路停车费、维修保养、保险、司机误餐、安全奖公里数等,经认真统计和查询,比对和实地核查,审计结论与建议如下:审计结论:1、汽车加油存在不规范的行为。2、汽车维修没在省政府招标定点单位维修。3、部分汽车维修没有附维修清单。审计建议:1、建立车辆台账,实行定点加油一车一卡制度,并加强考核。2、车辆维修前需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报管理部门,注明车辆故障情况及估计维修费用。3、报销费用时应附维修清单,更换部件要交回单位。4、登记公里数,核算佰公里油耗,加强考核。

二、内审面临的问题和困难

2014年,江苏省医学会的各种开支将明显增加,审计任务也将更加繁重,内审工作的覆盖面还需进一步扩展,人手少、任务重、时间紧是我们面临的问题和困难,所以我们的内审工作要有计划有重点地有序开展,以“三公经费”为内审抓手,进一步加强审计力度,要以规范预算管理、推动财政体制改革、保障财产安全、提高单位管理水平,为学会的整体发展战略,做好审计工作。

三、2014年内审工作计划

2014年我们将进一步贯彻执行《江苏省医学会内部审计工作实施细则》,紧紧围绕2014年医学会整体发展战略,进一步强化内部审计职能,加强审计工作的基础性建设,进一步提高审计人员素质,突出管理质量效益,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能。在审计力量有限的情况下,确保把工作重心放在管理薄弱的环节,切实认真制定2014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兼顾审计工作的覆盖面。2014年,审计工作将面临更加繁重的任务和更高的要求,我们不仅要全面做好学会的年度财务收支审计,同时计划对印刷费进行专项审计,进一步加大财政专项资金、零星修建和物资采购和“三公经费”的审计力度,创新内审工作机制,加强对一些项目跟踪审计、完善内控制度、招标投标、合同履行、材料与设备采购、会议预结算管理工作,全面提高项目跟踪审计的效率和效果,进一步节约财政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内部审计工作意见和建议

(一)建议内部审计协会定期举办审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以提高审计人员的整体素质。

第8篇

一、建立健全村级财会岗位管理制度

要按照有关法规和村级财会业务的需要,设置村级财会岗位,配备相应财会人员,建立健全村级财会岗位管理制度。要规范设帐,会计核算、填制凭证、登记帐簿、编制财务报表和会计报告等,必须符合有关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明确规定财会人员职责和权限,实行财会工作岗位责任制,加强对财会岗位的监督管理,规范财会人员行为。

二、建立健全村级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

村集体收支要纳入帐内核算。年初,由村“两委”研究制定预算方案,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报乡镇政府备案后执行,年终做出决算报告。对收入不纳入帐内核算、擅自设置帐外帐、私设“小金库”或违反有关财务列支规定的,要严格按照有关法规进行处理,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建立健全村级财务开支审批制度

村级财务开支要严格审批权限,根据村经济发展状况合理确定村级开支审批限额。超过审批限额的,村级要提前写出申请,报乡镇经管部门审核、乡镇政府审批。大项开支要按照村级重大事务决策的程序进行讨论决定,并报乡镇政府审批。超过审批限额、未经审批的开支一律不予入帐。

四、建立健全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

要从严控制村级非生产性开支。村级原则上不能出现招待费,对必需的如招商引资、经营性等方面的招待费,由乡镇实行总量限额控制。严格控制村级交通通讯工具的配备,村集体一般不得配备非经营性小汽车、手机、寻呼机等。严格控制村级干部的工资支出。每个村庄享受固定补贴的干部职数,1000人口以下的一般不能超过3人,1000—2000人口的一般不能超过4人,2000人口以上的一般不能超过5人;其他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原则上控制在本村总人口的2‰之内。要坚持帐、款分管。出纳员负责办理现金的收支和保管工作,非出纳员一律不得管理现金。

五、建立健全村集体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要加强对村级集体资产的管理,确保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集体资产的购建、出让、抵押(包括新上工副业项目、固定资产的变卖和报废处理等),要按照村级重大事务决策的程序讨论决定。集体固定资产出让和承包经营,要合理确定出让金、承包金和折旧费等指标,并认真做好合同的签订和兑现工作。要建立健全物资管理制度,做到专人保管,每年不少于两次盘点,发现损坏、丢失、盘亏的,须及时查明原因后方可处理,确保帐实相符,并按规定登记好“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台帐”。要加强村集体的债权债务管理,对各种经济往来要全部纳入帐内核算,区别不同情况及时组织清收、偿还。村集体不得随意举债,确需借款的,必须按村级重大事务决策程序形成决议,并报经乡镇党委政府备案后实施。

六、建立健全村级财务档案管理制度

村级财务档案包括各种经济合同和承包合同或协议,各项财务计划及收益分配方案,各种会计资料等。各村要安排专人负责对档案进行管理,并按照会计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予以保管和销毁。对违反规定,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资料的,由乡镇按照会计法的规定严肃进行处理。

七、建立健全村级民主理财制度

村级要建立健全民主理财小组,其成员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村民主理财小组代表全体村民对村级财务实行民主理财,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妨碍民主理财小组行使职权。民主理财小组每月应对本期发生的经济收支事项进行一次审核。理财活动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不准以个人意见或少数人意见阻止、干扰整个民主理财活动。民主理财小组成员不认真履行职责、和无正当理由长期不按规定实施理财的,经调查核实,乡镇经管部门和村民可建议村“两委”提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予以撤换。

八、建立健全村级财务审计制度

村级财务审计工作,由乡镇经管部门根据有关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的规定,在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具体实施。对村“两委”负责人的经济责任要定期进行审计,离任或发现问题要及时审计。审计内容主要包括:(1)经济发展和责任目标完成情况;(2)集体积累增加和使用情况;(3)集体资产有无流失和帐实是否相符;(4)有无贪占集体资产、挪用公款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5)财务收支活动和反映这些活动的有关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准确、合法;(6)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要对农村干部和财会人员实行经济责任终身追究制,任职期间财务收支虚假,有违法违纪、经济犯罪行为的,不管在职或离任,都要按规定追究责任。

九、建立健全村级财务乡镇代管制度

要从实际出发,对不具备条件或不适宜单独设立专职财务管理人员的村庄,实行村级财务乡镇代管制度,其帐簿、现金等由所在乡镇经管部门代行管理。要实行备用金制和预算审批制,乡镇经管部门按村庄业务量大小确定各村的备用金数额,严禁坐支。乡镇经管部门要按照财务有关规定,严格管理村庄财务,建立健全各种财会制度,严禁乡镇平调、挪用村集体资金。

有条件的乡镇还可实行财务审接制,采取经管部门财务人员定村包片的办法,定期到所负责的村,召集村“两委”成员、村财务人员、民主理财小组成员、部分党员代表和村民代表逐张单据进行审核,现场理财、接帐。经审核符合要求的收支单据,由民主理财小组签字盖章后报销入帐;不符合要求的收支单据不予报销入帐。经审接的村级财务帐目,由经管部门负责,在规定时间到各村张榜公布。

第9篇

第一,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集体资产发包出租等制度执行不严格。随着村级经济规模和社会事务的扩大,各类房屋道路、休闲福利等硬件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增多。同时,随着村级集体资产的积累,房屋设施等集体资产的出租发包现象激增。财务管理问题逐个暴露,有的到了不容忽视的地步。一是工程建设、资产发包项目程序欠规范。按规定要求进行招投标的大额项目,个别村擅自分解项目,私自招投标或搞暗箱操作;有的要求“两委会”集体讨论的事项,一些村不管开或不开,都是被少数人意见所操控,变集体决定为个人决定。二是工程建设、资产发包项目书面资料不规范。协议要素、条款内容或其他不符合法定要求等现象很普遍。甚至不签书面合同,“口说为凭”的现象也时有存在。三是工程建设、资产发包项目资金收付不规范。如大额的工程项目付款未取得合法有效的工程款发票,或以村级应支付费用项目冲减应收取的村级收入项目,或利用财务监督的漏洞,将收入来源作为“小金库”坐支或挪用。第二,在实施“村级财务委托制”中存在难度。几年前,慈溪市实施村级财务委托镇会计,这一制度对村级财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起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村经济规模的不断扩大,也暴露出不容忽视的漏洞或缺陷。因为根据制度要求,村级集体资金的收支款项全部纳入到镇财务会计核算和审查监督的范围。但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一个镇会计通常同时处理三个以上村的账务,并存在着重记账轻监管,审凭证不审合理性的现象。另外,由于会计未亲身参与村集体具体事务,不清楚收支的合理性,可能让违反财务制度的票据凭证得以入账。而因无法对收支整体项目进行有效的审查监督,更有可能使部分资金在账外运行,为部分村或村干部违规操作或中饱私囊留下了空间。主要表现为:报糊涂账、制作假凭证或者干脆不入账。第三,资金、资产管理尚不够规范。随着村级富余资金的增长,一些村利用集体资金,进行个人投资或擅自出借,集体资金风险日益积累;有些村里的房屋、基础设施等集体资产被无偿借用或占有,导致集体利益受损;更有由于不当吸储或高息利诱,村或个人利用集体资金放贷或采用个人名义存单存款的现象也时有发生,致使银行账款不符,存款短缺。第四,报销审批手续不符规定。虽然规定:凡支出票据,必须取得合法凭证,即同时写明用途,并做到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三证齐全。但实际中仍存在不少问题。如大额支出未经集体研究讨论后再审批,财监小组形同虚设;票据凭证尚不够规范。开支使用白条及三证不全,未注明款项用途的现象仍比较严重。第五,村级财务公开不符合要求。村级财务公开是村务公开的重点内容,但在公开时间、公开项目和公开清晰度上,都与群众监督的要求有很大差距。如有的村公开不完整,甚至搞假公开;在公开的内容方面存在欠细欠具体的问题,实质性内容公开不细,捡无关紧要的公开;对于基本建设等重大支出项目不进行专项公开告示等。第六,监督机制作用没有充分发挥。首先,在民主管理方面,村级民主理财工作滞后。有的村虽然成立了理财小组,但形同虚设,极少发挥作用。在村务公开不够到位、群众知情权、民主管理权没有充分保障的情况下,不但群众监督作用难以充分发挥,还增加了政府监管的难度。其次,镇政府在对村级财务收支进行业务管理和审计监督时,往往存在只注重资金平衡和单据审查,而对村级支出的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以及对村级收入是否有被截留、挪用或者改变用途等的审查不够到位,使得利用虚报开支、现金收入不入账和截留、挪用等方式贪污、私分村集体财产的现象没能及时发现。

二、问题存在和产生的原因分析

第一,村干部法律、法规意识欠缺。农村民众法制意识淡薄,村干部不重法、不懂法的比较多。部分干部做事只凭“良心”,认为只要自己不贪不占,财务管理问题与已无关;还有干部以为法律规定村民自治就是村干部自治,上级政府的制度,上级政府的监督,都是空的;有的甚至想方设法谋私利,故意搞乱财务,混水摸鱼。第二,村级财务力量薄弱,难以适应日益扩大的财务收支规模。当前,村级财务收支规模不断扩大。但一般情况下,一个村经济合作社只配备了一名村出纳,负责办理本村的财务事项,并向会计报账。其他干部不闻不问,这样势必导致财务力量难以适应财务规模,内部牵制制度落实不严的现象也比较普遍。而且,村出纳一般由村干部兼任,村干部年龄偏大,又不注重学习财务知识等因素,导致财务素质普遍较低。还有的不能安心从事财务工作。会计又分管不同的村,不常驻村级财务部门,难以实时指导和监督,致使一个村实际的综合财务力量不能适应日益扩大的财务收支规模。更不能达到村自治自理的法理要求。第三,村民自治意识不强。农村社会缺乏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民主政治气氛,只要不涉及土地、财务重大问题,村民对参与村务事务持无所谓态度。多年来,由于大部分村无重大事务需要村民决策,无关系到村民切身利益问题,村民对村级组织期望值不大,导致部分村民的离心效应和淡薄意识。农民只关注于自身经济发展,对村级财务问题不愿管、不想管或不敢管。第四,乡镇监管乏力,违法查处力度不足。目前,许多乡镇的农村经营管理、农财审计工作单位人手严重不足。特别是税费改革后,乡镇不再设立专门的农经部门,职能实际上由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等部门分担。由于职责分工的不明确,使村级财务管理实际力量减弱,如观海卫镇实际只有1位农经干部来负责管理全镇四十多个村的财务。同时由于业务经费无着落,造成了工作开展困难和“无人办事、无钱办事”的局面。而且因村组织不是一级政府,是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自治组织,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纪检部门在辨别其财务管理中的问题时,也存在罪与非罪界定难,查处棘手的情况。

三、提高村级集体经济财务管理水平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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