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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基金的分类优选九篇

时间:2023-06-25 16:09:56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证券投资基金的分类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证券投资基金的分类

第1篇

证券投资基金作为一种大众化的投资理财工具,体现了基金资产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这种分离易产生基金管理人“内部人控制”风险,作为基金核心主体的基金管理人易于利用手中掌控的经营权损害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基金治理结构失衡、基金运作管理缺乏有效监督和制约等因素加大了基金管理人的道德风险,于是下面这样一种制度设计便成为证券投资基金体制中的关键:在赋予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极大权力的同时,如何对这种权力进行有效约束?绝对的权力必然导致绝对的腐败,如果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权力得不到有效的制约和监督,管理人便可能滥用其投资权力,甚至利用基金资产为其个人或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谋取私利,从而违反证券投资基金的本旨。在我国当前情况下对基金管理人的权力进行约束,确立基金管理人的法律义务显得尤为必要。在我国,现有基金法规不完善,基金管理行业道德水平和基金管理人投资水平低下,基金管理人利益冲突交易时有发生,对基金持有人的法律救济手段和证监会对基金管理人的监管都难有好的效果。因此,本文主张借鉴英美等基金业发达国家的做法,用英美等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的法律义务——信赖义务来规范我国基金管理人的行为。

本文以四万字的篇幅,试图以宏观和微观相结合的角度,运用信托法、契约法、民法、公司法、证券法等多方面的法律知识对基金管理人信赖义务理论予以较为深入的阐述,并结合实际分析在我国确立基金管理人信赖义务的必要性和现实意义及如何对基金管理人的信赖义务进行多方位监控。全文共分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证券投资基金概论。这部分首先介绍了英美德日等国对证券投资基金的不同定义,以此反映各国法律对证券投资基金功能和形式的不同规制和各国立法技术的差异,接着文章介绍了证券投资基金的两种基本分类,并阐述了各类证券投资基金的基本定义、当事人构成和彼此间的区别。证券投资基金的特征在这部分也有论述。总之,这部分内容对证券投资基金进行了初步的阐述,并为下文的展开垫定一个理论基础和视角前提。

第二部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的法律义务——信赖义务。信赖义务是一个源自英美衡平法的概念,它与大陆法中的诚信义务、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信托法中的信托义务皆有区别。证券投资基金中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基金管理人易产生“内部人控制”风险、基金管理人职务目标与私人目标的脱节等构成了基金管理人信赖义务的制度性因素。英、美、日等国皆有信赖义务的立法实践。在我国目前基金法规不完善、基金行为道德水平低下、基金业存在种种不规范行为乃至基金黑幕的情况下,确立基金管理人的信赖义务显得尤为必要。

第三部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的注意义务。注意义务是基金管理人信赖义务中的积极作为义务,它的法律渊源大致来源于契约法、侵权法和衡平法三方面。注意义务的标准应以客观标准为原则,以主观标准为补充,并应采用高于一般受托人的标准——专家标准。注意义务的内容包括对投资对象的限制和对投资方式方法的限制。

第四部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的忠实义务。基金管理人的忠实义务即基金管理人应防止自身与基金或基金持有人之间的利益冲突,其核心内容即利益冲突之禁止。利益冲突交易可划分为三种形式:本人交易、共同交易和交易,。本部分着重对这三种利益冲突交易的法律规制予以阐述,并分析了在我国明确基金管理人忠实义务的必要性。

第五部分: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信赖义务的监控。笔者主张:应通过对证券投资基金监管模式和证券投资基金立法模式的选择建立对基金管理人信赖义务的宏观监控;通过发展开放式基金和公司型基金建立对信赖义务的机制性监控;通过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托管人的监督建立对信赖义务的当事人监控;通过完善基金治理结构和基金管理人治理结构建立对信赖义务的结构性监控。这样才能构建筑起对基金管理人信赖义务履行的宏微观相结合、内外部制衡兼具的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的监控体系,以切实维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Abstract

As a popular investment tool,the securities investment fund embodies the separation of the ownership from the management of the fund assets. It means the danger of the insider control of the manager. The manager is inclined to take advantage of the power of the management to infringe upon the interests of the fund and the fund unit holder. So it is important to create the institution to control the manager‘s power efficiently whereas such power is so great. In our country,it is even more necessary to regulate the manager’s behavior since the imperfect fund legislation,the low investment level and the low moral level of the manager,the frequent occurance of the interests conflict contracts of the manager,etc. In this thesis it is adovocated to adopt the fiduciary duty to regulate our country‘s fund manager’s legal duty. This thesis is about 40000 words. It can be divided into five chapters. Chapter I:the introduction to the securities investment fund. The definitions of different countries,the basic classification and the character of the securities investment fund are introduced in this part. The theory foundation and the visual angle are formed for the ensuing paragraphs. Chapter II:the securities investment fund manager‘s legal duty——fiduciary duty fiduciary duty is a concept arise from the equity law. The following factors necessitate the fiduciary duty of the manager:the separation of the ownership from the management,the insider control of the manager,the divorce between the private aim and the occupational aim of the manager,etc. The legislation of the fiduciary duty exist in the foreign country such as England,America and Japan. It’s more necessary to establish the manager‘s fiduciary duty in our country. Chapter III:the duty of care of the manager of the securities investment fund. The duty of the care originates from the contractual law,the tort law and the equity law. The standard of the duty of care must be objective and be supplemented by the subjective aspect. The contents of the duty of care comprise the limitation on the investment objects and the limitation on the investment way and method. Chapter IV:the securities investment fund manager’s duty of loyality. The manager should prevent the interest conflict between himself and the fund and the fund unit holder. Non-conflict is the core. The conflicts of interest transactions may be divided into three types:principal transaction,joint transaction and agency transaction. This part would emphasize the legal regulation of the three types of transactions. Chapter V:the supervision to the securities investment fund manager‘s fiduciary duty. The macroscopic supervision should be founded through the choice of the fund supervison style and the fund legislation style. The mechanism supervison should be founded through the development of the open-end fund and the statutory type fund. By means of the control of the fund unit holders and the fund custodians the client supervision can be established. Also the structural supervision can be set up through the refinement of the fund administrative structure and the fund manager administrative structure. So the comprehensive,many-sided supervision system can be founded to safeguard the fund investors’interests.

目录

第一章证券投资基金概论1

一、证券投资基金的定义1

1.美国对证券投资基金的定义1

2.英国和我国香港对证券投资基金的定义2

3.日本、德国的证券投资基金定义2

4.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定义2

二、证券投资基金的种类3

1.契约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公司型证券投资基金3

2.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4

三、证券投资基金的特征5

1.专家理财、专业管理

2.集体投资,投资起点较低,收益较高

3.组合投资,分散风险

4.节约投资成本

第二章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的法律义务——信赖义务6

一、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6

二、信赖义务的基本理论7

三、各国有关信赖义务的立法实践10

四、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信赖义务的制度性因素和在我国确立基金管

理人信赖义务的必要性和现实意义11

第三章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的注意义务14

一、基金管理人注意义务的法律渊源14

1.基金管理人注意义务的契约法法源14

2.基金管理人注意义务的侵权法法源15

3.基金管理人注意义务的衡平法法源16

二、基金管理人注意义务的标准和内容17

1.基金管理人注意义务的标准17

2.基金管理人注意义务的内容18

(1)对投资对象的限制18

(2)对投资方式方法的限制20

第四章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的忠实义务22

一、对本人交易的法律规制23

二、对共同交易的法律规制25

三、对交易的法律规制26

第五章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信赖义务的监控28

一、对信赖义务的宏观监控:证券投资基金监管模式和证券投资基金

立法模式的选择29

二、对信赖义务的机制性监控:基金类型选择——发展开放式基金和

公司型基金31

三、对信赖义务的当事人监控: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托管人的监督33

四、对信赖义务的结构性监控:完善基金治理结构和基金管理人治理

结构38

参考书目43

第一章、证券投资基金概论

“基金”一词来源于英文中的“fund”,意为“把自己财产委托给他人,由他人进行管理、运用”。而所谓投资基金,是指由某些机构通过发行受益凭证募集资金,将所募资金专门投资于有价证券或其他投资项目的一种投资工具。现资基金制度在发达国家已经成为整个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美国,它甚至已取代了商业银行的传统优势地位,对金融制度和企业制度的演变与创新产生了非常积极的影响。在发展中国家基金产业亦方兴未艾。投资基金的强劲发展势头使对投资基金法律规制的研究显得尤为重要。作为投资基金的一种,证券投资基金是将所募集资金投资于各种有价证券的一种投资工具形式,其重要性在投资基金中不言而喻。

一、证券投资基金的定义

证券投资基金在各国有不同的称谓,在美国称为投资公司,在英国和我国香港被称为集合投资计划,在日本、韩国和我国台湾称为证券投资信托,在我国则称为证券投资基金。各国证券投资基金亦有不同的定义,反映了各国法律对证券投资基金功能和形式的不同规制,也体现了立法技术的差异。以下就不同国家不同方式的定义形式予以阐述。

1.美国对证券投资基金的定义

美国有关法规的定义侧重于规制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方式,其定义为:“任何主要从事和拟主要从事投资、再投资和证券交易的发行人,并且该发行人拥有或拟购买的投资证券(不含政府证券)不低于其本身资产总值的40%”该定义主要阐述了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方式和所投资的证券在基金总资产中的比重,而没有反映投资公司的内部机构组成和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2.英国和我国香港对证券投资基金的定义

英国有关证券投资基金的定义为:“有关某些资产的任何安排,通过这种安排使参与者能够得到由于获取、占有、管理或处置这些资产所带来的利润或收益,而且参与者并不对资产进行日常控制。”我国香港将集合投资计划定义为单位信托或互惠基金法团。单位信托是指:“任何具有以下目的或效果的安排,即:为在进行收购、持有、管理或出售证券或其他任何财产而赚取利润或收入的信托受益者提供便利”。互惠基金法团是指:“任何主要参与或意欲主要参与证券投资、再投资或交易业务的公司,以及任何提供销售或拥有自己作为发行者可回赎股票的公司。”从以上可看出,英国与我国香港有关证券投资基金的定义一脉相承,显得比较抽象,仅仅强调投资基金这种制度安排的功能,而对证券投资基金的形式、结构,有关权利义务等统统没有涉及。

第2篇

【关键词】证券投资基金 投资策略 投资风格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利益共存、风险共担的集合证券投资方式,即通过发行基金份额,集中投资者的资金,由基金托管人托管,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和运用资金。人们平常所说的基金主要就是指证券投资基金。证券投资基金作为一种现代化的投资工具,主要具有以下三个特征:集合投资,基金是这样一种投资方式:它将零散的资金巧妙地汇集起来,交给专业机构投资于各种金融工具,以谋取资产的增值;分散风险,以科学的投资组合降低风险、提高收益是基金的另一大特点;专业理财,基金实行专家管理制度,这些专业管理人员都经过专门训练,具有丰富的证券投资和其它项目投资经验。证券投资的划分标准很多,按投资标的分类,证券投资基金可以分为:债券基金、股票基金、货币市场基金以及混合型基金。我国的债券投资基金虽然起步较晚,但是近年发展迅速,为我国资本的完善发挥了重要作用。同事也为中小投资者拓宽了投资渠道,促进了证券市场的稳定与发展。

一、证券投资基金股票投资的投资风格实证分析

对股票型基金的风格分类有两种分类方法:第一是事前分类,即按照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分类,也就是基金公司和基金经理自己宣称的风格,所谓的名义风格。一般来说基金都会将自己所属的基金风格体现在基金的名称当中,比如易方达积极成长基金,上头摩根成长先锋等等;二是事后分类,即基于基金公布实际投资组合分类,这种分类方法是按照基金实际投资的组合和绩效判断其风格归属。这里采用事前分析,本文选取截至2013年底处于上市的股票型基金58 只和封闭式基金30只股票型开放式基金为样本,将样本基金按照成长型、平衡型、价值型进行归类,详见表1。

表1 样本基金事前基金风格情况表

统计结果显示,股票型开放式基金的投资风格则较为集中,从基金数目来看和从基金规模来看,平衡型开放式基金规模占比最高,各占2/3 左右,成长型基金相对较少占比近1/3,价值型基金最少。封闭式基金的投资风格也比较集中,60%的封闭式基金其投资风格为平衡型,占全部基金规模的近74%。可见,随着基金业的发展,尤其是开放式基金的出现,基金产品的投资风格设计渐趋改变,各基金公司开始向其他细分市场扩展,通过差异化的投资风格,传递不同的投资理念,来满足不同细分市场的投资者的需求。

二、我国投资基金股票选时选股能力的实证分析

选股能力,评价基金经理正确选择证券的能力。选时能力,评价基金经理恰当选择投资时机的能力。对基金择时能力和选股能力评价方法的基本思路是:一般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为基准和出发点,将投资基金的择时能力和选股能力明确分离和准确量化,然后进相关评价和能力分析。本部分的实证选择的是特雷诺(Treynor,J)和玛泽(Mauzy,K)提出的T-M模型。

(1)T-M模型简介。1966年由Treynor和Mazuy共同提出,用于对基金经理的时机选择与证券选择能力的评估。认为具备时机选择能力的基金经理应能预测市场走势,在多头时,通过提高投资组合的风险水平以获得较高的收益,在空头时降低投资组合的风险。从而CAPM特征线不再是固定斜率的直线,而是一条斜率会随市场状况变动的曲线,该曲线相应的回归模型简称为T-M模型。公式如下:

根据二次市场超额收益模型:R-Rf=α+β×(Rm-Rf)+γ×[(Rm-Rf)2]+ε。

其中:R为基金复权净值收益率序列数据的算术平均值;Rf为当前银行一年定期存款税前收益率(折算到用户设定的计算周期);Rm为标的指数收益率序列数据的算术平均值。通过该模型回归后得到的α表示了基金经理的选股能力,γ表示了基金经理捕捉市场时机的能力,即选时能力。

(2)选时选股能力的实证分析。样本集与样本期间的选取,本次实证研究扔选取2012年9月到2013年前成立的所有非指数型开放式股票基金(25只)为样本,样本数据为2013年到2014年1月截至52周前每周的复权净值。无风险收益率的选择以一年定存利率(税前)为准,一年期定期存款的利率是2.25%。市场基准的选择上证综合指数。

(3)回归结果如表2所示。

表2 样本基金择时择股能力实证数据表

(4)对于实证结果分析。样本基金之中25 只基金的α值均为正值的有20只,表明绝大部分基金在一定程度上均具有选股选择能力在T-M模型下的选时能力,我们可以从大部分基金的γ 值为负得出,样本基金的选时能力不强。

三、结论总结

本文从投资风格与选时选股两个方面实证分析了我国基金的投资策略进行了实证分析。分析结果表明各基金的投资风格具有一定的差异,股票型开放式基金的投资风格则较为集中,封闭式基金的投资风格相比开放式更集中。对于选股选时能力的分析表明绝大多数基金具备一定的择股能力,但尚不具备择时能力。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还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制度不完善、产品相对不成熟包括基金经理的投资理念也处于发展阶段。本文关于投资策略的研究仅是证券投资基金很小一个方面,由于个人能力有限还有诸多不足兴许还有错误,但求自己的研究工作能为该研究在实践方面的发展提供一些新思路。(作者单位:西南民族大学)

参考文献:

[1]熊胜君,杨朝军.中国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风格变化原因分析[J].哈尔滨商业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5,(12).

[2]曾晓洁,黄高,储国强,基金投资风格与基金分类的实证研究[J].金融研究,2004,(3).

[3]杨东锐.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行为的实证研究[D].重庆:重庆大学, 2005.

[4]丁志国.证券市场有效性研究[D].吉林:吉林大学,2004.

[5]贾祖国.有效市场与证券投资组合管理的理论研究和实证分析[D].上海:复旦大学,2004.

第3篇

摘 要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及金融改革的不断发展以及证券投资基金在经济发展和广大投资者投资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笔者认为,理清证券投资基金的运作方式,对于投资者投资和金融市场发展意义重大。

关键词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发行 上市交易 申购和赎回 收益分配变更终止

证券投资基金是投资基金的一种主要类型,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方式。证券投资基金与股票、债券相比,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投资者地位不同:股票投资者是公司的股东,对公司有决策权;债券持有人是债券发行人的的债券人,享有到期收回本息的权利;基金单位持有人是基金的受益人,体现的是信托关系。风险风险程度不同:股票的风险一搬大于基金,基金的风险一搬大于债券。收益情况不同:基金和股票的收益是不确定的,而债券的收益情况是确定的。投资方式不同: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间接地投资方式,基金的投资者不能直接参与有价证券的买卖活动,不再直接承担投资风险,而是由专家负责投资方向的确定、投资对象的选择。价格取向不同:基金的价格主要取决于资产净值;而债券价格受利率影响,股票价格受供求关系影响。联系:基金、股票、债券都是有价证券,他们的投资都是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划分类似于股票;股票、证券也是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的类型:开放式基金、封闭式基金、契约型基金、公司型基金、股票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指数基金、国际基金、对冲基金、ETFs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LOF交易所上市开放式基金。

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设立

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有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公司法》规定的章程。(2)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并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3)主要股东具有从事证券经营、证券投资咨询、信托资产管理或者其他金融资产管理的优秀的经营业绩和很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没有违法记录,注册资本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4)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管理有关的其他设施。(5)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达到法定人数。(6)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证券投资基金的发行

基金的发行是指将基金券或受益凭证向投资者销售的行为,是投资基金运作过程中的一个基本环节。基金的发行包括确定发行对象、发行日期、销售形式、发行价格、发行数额、发行地点。

(一)封闭式基金的发行

1.按照发行方式和发行范围的不同,封闭式基金的发行方式可以分为公募和私募两种形式。公募是指以公开的形式向广大的社会公众发行基金的方式,发行的对象包括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私募发行是指基金发起人面向少数特定的投资者发行基金的的方式。

2.封闭式基金的发行费用,上网定价发行手续费由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按实际认购基金成交金额的1%收取。

3.我国封闭式基金的募集期限为6个月,其计算起始日为该基金批准成立之日。封闭式基金自批准之日起6个月内募集的资金超过该基金批准规模80%的该基金可以成立。

(二)开放式基金的发行

1.开放式基金的发行有代销网点柜台发行和网上发行两种途径。代销网点柜台发行是指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购买基金单位。网上发行包括银行网上发行、基金公司网上发行、证券公司网上发行和证券公司网上交易系统。

2.按照投资者支付时间的不同,发行费用分为前端费用、后端费用和或有递延销售费用。

3.在发行期限内,符合下列条件的,开放式基金方可成立:(1)在设立募集期限内,净销售额超过2亿元人民币。(2)在期限内,最低认购户数达到100人。(3)自募集期限届满之日起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不符合上述条件,该基金不能成立。

三、证券投资基金的上市交易

(一)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成功发行并完成资金募集后,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即可宣告成立并上市交易。封闭式基金分额上市交易的条件:符合基金法规定;基金合同期限为5年以上;基金募集金额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少于1000人;基金份额上市交易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开放式基金的的交易行为分为五种: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和变更。申购和赎回是最基本的交易行为。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开放式基金1周至少要有一天为开放日。

四、证券投资基金的收益、分配、变更和终止

1.基金收益的来源包括股利收入,利息收入,资本利得,资本增值和其他收入。

2.基金收益的分配是指对基金净收益的分配即扣除各种基金费用后的余额。我国证券法规定,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净收益的90%,在分配时间上,基金每年应至少分配一次。

3.基金的变更是指基金在运作过程中,基金当事人依据有关法律和基金公司章程或信托契约的规定,在履行规定的审批手续之后,对基金各当事人影响重大的基本事项更改的行为。

4.基金的终止是指基金在符合一定的条件下,基金当事人依据有关法律和基金公司章程或信托契约的规定,办理基金的清算、解决当事人的债权债务关系及基金持有人的资产分配,终止基金运作的行为。

参考文献:

第4篇

关键词:证券投资基金;会计理论;会计要素;资产估值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5-0-01

对于储蓄规模巨大的我国来说,发展证券投资基金能够促进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还能促进我国金融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但是,随着经济和证券行业的发展,也暴露出很多问题。这些问题都需要有合理的会计理论来指导才能高效得到解决。这就意味着证券投资基金的会计理论的重要性呼之欲出。本文将对基金会计的作用和特殊性进行分析,并结合会计基本要素进行探讨,从而促进证券投资基金的健康发展。

一、证券投资基金会计的作用和特殊性

1.证券投资基金会计的作用

会计作为一种商业语言,它承担着市场参与者之间的相互沟通工作,同时承担着市场的监督任务。在证券投资基金领域,会计的作用更是不能被忽略。我国现在的证券投资基金行业虽然在国民经济转型的大潮推动下,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但是,也暴露出很多问题,这与基金会计的不规范有着必然的联系。首先,基金在信息披露方面要求较低,很多专营投资机构,只有相关的各项比例数据,却没有实质的内容。其次,在时间方面披露存在严重的滞后性。第三,由于缺乏统一规范的核算方法,资产估值存在严重问题。

暴露出来的这些问题都给投资机构的管理者留下了不按规则办事的余地,怂恿他们的侥幸心理越来越严重,这样就制约了证券投资基金市场的健康发展。只有建立一套统一规范的核算方法,规范了信息披露问题,才能促进证券投资基金市场的透明运作,才能维护投资者的财产权益。

2.证券投资基金会计的特殊性

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是以证券投资基金为核算对象的,所以,证券投资基金会计的特殊性也是源自证券投资基金与别的会计主体相比表现出的特殊性。主要体现在组织形式、运作方式、信息披露和信息使用者这四个方面。这些特殊性决定了证券投资基金在运营和发展过程中不能直接套用现有的会计核算办法。如果直接套用,由于不能适应该行业的特殊性,反而不利于证券投资基金的健康发展。因此,属于证券投资基金行业特有的会计核算准则的实施刻不容缓。

二、证券投资基金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

其实,在证券投资基金领域,其会计要素仍然符合一般的六大会计要素。其分别是: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这六大会计要素,相辅相成,共同支撑着证券投资基金的运作和发展。本文着重分析资产和所有者权益两大模块。通过对这两大要素的确认和计量,揭示会计理论在证券投资基金市场中的重要意义。

1.证券投资基金资产的确认和计量

证券投资基金资产的特点是具有较强的流动性。对于证券投资基金资产的确认和计量,我国现阶段的金融市场中还是有一套根据会计原理制定的核算办法。这样,使得证券投资基金得到了一定的迅速发展。但是,还是存在一定的缺陷。首先,对市场上的问题股没有提供账务处理依据。其次,低估了部分股票的价值。第三,配股权证也存在估值不合理的现象。股票领域面临的问题也是证券投资基金所面临的问题,以此,我们应该借鉴国外金融行业的先进经验,设立一个由专业人员组成的专门的估值机构,并制定一套专门的公开的估值方案进行估值。

此外,《核算办法》对此行业的估值也有不完善的地方。一方面要求在持有债券期间按票面值和票面利率计提应收利息,另一方面又要求按市场价进行估值, 将成本价与市场价的差额确定投资估值增值或减值。而且, 债券的成本包含利息以外的所有购买款, 换言之是不考虑溢折价。这样就在账务处理上埋下了严重问题。对于发行一段时间的债券其实已经包含了一定数量的利息,也就是说,利息在债券利息收入和未实现资产利得中得到了重复计算。为了能够减少以至于避免这些问题,相关部门和行业必须实施普通的投资核算办法,在计提利息的同时分摊折溢价,才能清楚地反映出债券价值、应收利息和未实现利得,才能确定是否获得最大利润,从而促进自身的健康发展,更加推动了证券投资基金的健康发展。

2.证券投资基金所有者权益的确认和计量

基金的所有者权益,事实上也习惯性的被称为净资产,把它称为股东权益或者是业益是不对的。从动态方面看,是投资基金资产总额扣除全部债务后的余额。从静态方面看,它被分为实收基金、未实现利得与损益平准金三部分。只有这样划分, 才能更科学地核算开放式基金的申购或赎回业务。

对于证券投资基金所有者权益的确认和计量,很有必要将申购款和赎回款按净资产的三项具体划分。在现行的确认和计量方式中,将申购款和赎回款中除了面值和未分配利润这两项的金额都简单地划为未实现利得,但是这并不符合这一项的经济含义,应该划为“超面值缴入资本”比较合理。因此,针对于证券投资基金所有者权益的确认和计量,相关部门也要实施相应的改革方案,明确规定各个核算项目的具体要求,并推进实施步伐,改善证券投资基金核算中会计科目不明确的现象,从而使证券投资基金的操作和运营日趋透明化,促进证券投资基金的稳健发展。

结语

金融行业的稳定和健康发展关系到整个国民经济的稳健发展和深化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同时也制约着国民经济的优化资源配置。证券投资基金对于我国金融行业来说,并没有发展到相对成熟的程度。然而,随着国民收入的不断增加,证券投资基金能够推动我国国民资产由储蓄化向投资化转型,从而推动金融行业的繁荣。但是在证券投资基金的会计理论方面仍然存在很多不完善的地方,这些都制约着证券投资基金发挥本应该具有的尽善尽美。所以,本文通过结合会计要素的分析,总结了证券投资基金发展过程中的会计理论问题,以此诱导该行业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第5篇

关键词:羊群行为;投资基金;封闭式

中图分类号:F830.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6-0-01

一、引言

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近几年来不断发展壮大,成为了我国证券市场上重要的机构投资者。然而近几年来,我国的证券市场经历了从波峰到波谷的剧烈动荡时期,在此过程中,证券投资基金可能不仅没有起到稳定市场的作用,反而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因此研究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行为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此前,国内的学者对证券市场的羊群行为作了一定的研究:杨文娟(2010)利用“羊群行为度”指标,对从2007年第二季度到2009年第一季度两年来收益率排名前五十的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组合进行分析,来衡量羊群行为的程度。研究得出投资基金存在显著的羊群行为,且和股市有密切的联系[1]。王学明(2010)则通过LSV及其修正模型,运用2003年第一季度到2009年第四季度我国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季度投资组合数据,对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羊群行为进行了实证分析,发现我国证券市场存在明显的羊群行为,且基金卖出羊群一般会明显大于买入羊群[2]。

本文则从实证研究的角度具体分析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经理是否存在羊群行为。

二、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羊群行为的实证研究

1.羊群行为简介

“羊群效应”也称“从众心理”,是一种心理效应。朱曦济(2012)在其研究中指出金融市场中的羊群行为是一种特殊的非理,它是指投资者在信息环境不确定的情况下,行为受到其他投资者的影响,模仿他人决策,或者过度依赖于舆论(即市场中的压倒多数的观念),而不考虑自己的信息的行为[3]。由于羊群行为涉及多个投资主体的相关,对于市场的稳定性和效率有很大影响,也和金融危机有密切的关系。因此,羊群行为引起了学术界和政府监管部门的广泛关注。

2.样本与数据

本文所采用的数据全部来源于巨潮资讯网。文章选取我国证券市场的一些封闭式投资基金作为样本。我们选取样本的时间跨度从2010年第一季度到2012年第一季度。根据现有的信息披露要求,我们仅以基金所持有的前十名股票为作为研究对象,并且假定这些股票的买卖都是一次性完成的,从而根据基金在相邻季度持股数量的变化来计算基金对该股票的买卖数量。

3.基于LSV方法的羊群行为检验

从统计的角度来看,如果只有3家基金对某只股票进行了交易,其中2家买入,1家卖出,那么我们很难判断基金经理是否存在羊群行为。所以,为了消除这种影响,我们统计了3家以上(n>3)基金买卖股票的羊群值。根据计算结果,各个季度以及年度总体水平的投资基金的羊群行为值(HM值)分别为2010年2季度0.04,2010年3季度0.123,2010年4季度0.085,2011年1季度0.099,2011年2季度0.084,2011年3季度0.104,2011年4季度0.074,2012年1季度0.081;2010年0.082667,2011年0.09125。

可以看出,在样本基金n>4的情况下,2010年的HM(i, t)值为8.2667%,也就是说,当有众多基金购买同一股票时,假设E[p(i,t)]=50%,将会有58.2667%(50%+8.2667%)的基金位于买卖的同一个方向,而且有41.7333%(50%-8.2667%)的基金位于买卖的相反方向。2011年的HM(i,t)值更是高于2010年。但是根据Wermers的计算,美国股市的所有共同基金所计算得HM(i,t)值的结果为仅为3.4%,而Lakonishok、Shleifer 和Vishny 对美国的养老基金计算的HM(i, t)值的结果为也仅仅为2.7%,由此可见我国的投资基金羊群行为程度远大于成熟的金融市场,存在比较显著的羊群行为。此外,我国证券投资基金除了在2010年2季度到3季度变化较大外,其余时间都大致保持在小范围内波动。

由此看来,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确实存在一定程度上的羊群行为。

三、本文研究结论及相关建议

本文通过实证研究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交易行为,可以得出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确实存在羊群行为,而且与成熟的金融市场相比还比较显著。针对以上研究结果,本文提出以下相关建议:⑴完善对基金经理的评价体系和薪酬体系。一方面更加注重基金经理在几年内取得的平均收益率,引导基金经理进行价值投资而不是短期投机。另一方面改革基金经理的薪酬体系,减少短期业绩对薪酬的影响;⑵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扩大信息披露的范围。应该创新监管制度与方法,把信息监管作为金融市场监管的首要位置。建立严格的公开监督约束机制,加强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⑶减少政策对证券市场的过度干预,建立市场自主调节机制,改善证券市场的外部环境。应加强市场的自主调节的职能,使政府只是在合理的范围内进行调节,而且要十分注重调节的力度和强度,循序渐进地发展。

参考文献:

[1]杨文娟.中国证券投资基金羊群行为实证研究[J].中国证券期货,2010(9):7-8.

第6篇

[关键词]金融系统工程;证券投资基金;评价策略

doi:10.3969/j.issn.1673-0194.2015.08.125

[中图分类号]F832.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5)08-0164-01

1 金融系统工程简析

随着经济全球化不断发展,各个国家金融市场之间的联系愈加紧密,跨境资本流动规模也在不断扩大,呈现日新月异的发展现状。金融系统对国家经济产生明显影响,金融体系是一个具有高度复杂结构的系统,且不断发生演化。金融系统具有虚拟性、开放性、多层性、规模巨大性等诸多特点,受到决策不确定因素影响,金融系统更加趋于复杂性。

2 证券投资基金评价案例分析

2.1 研究意义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间接集合投资模式,是经济市场发展产物,与人们专业化理财服务需求相吻合。证券基金运作涉及大量投资专家的基金管理公司的运作与管理。证券投资基金具有间接性、投资费用低等特点。我国基金多为契约型基金,与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现状相符。

2.2 研究背景

我国基金业始于1991年,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其发展里程碑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颁布实施。由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与渣打银行集团、汇丰银行集团联合创立的中国置业基金,是我国首个规范化投资基金。随着经济与基金行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基金亮相沪深交易所,开辟了我国基金发展新时期。基金发展的同时,我国金融监管也在不断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颁布与实施,促进了我国基金行业的规范化发展。

2.3 基金评价意义

基金评价对象包括投资者、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本身以及基金市场。有效的基金评价对我国证券市场健康和谐发展具有积极作用,可以帮助投资者掌握基金知识,进行理性投资,同时又可以加强相关部门对基金管理公司的有效监督。通过基金评价对基金进行评价与考核,有利于企业完善内部管理机制,是完善我国基金市场,规范我国基金业健康和谐发展的有效切入点。

3 我国投资基金评价问题分析

3.1 基准选择

相比模型选用,基准的选取对业绩的影响更大,业绩比较基准成为投资者评价基金管理公司业绩的重要指标。随着基金市场不断发展,基金产品呈现多样化发展趋势,不同基金需要选择不同的比较基准。比较基准是证券基金评价的重要内容之一。但是国内基准指标体系建设与应用仍存在一定漏洞,无法经受长时间的考验,也无法获得广大投资者的普遍认同。

3.2 样本选择

样本选择也是证券基金评价的重要内容之一,样本选择是否公平合理,是否存在生存偏差成为金融界广泛议论的话题。不同样本群体,选取样本时间等都会对样本分析结果产生直接影响。由于我国基金业发展时间较为短暂,样本数量有限,导致基金可能偏离初始承诺的投资理念,样本调查所呈现的问题并不能反映实际情况。

3.3 我国基金产业实际价值的确定

基金净值是评判基金业绩的重要量化指标,其是否科学合理对于维护基金相关人员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国内基金净值计算方式为股票市值、现金与国债市值相累加,此计算方式考虑范围较为全面。但我国基金重仓股现象比较普遍,导致净值计算存在一定水分,无法对我国基金产业实际价值进行估量,还会增加基金持有人成本。

4 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策略

4.1 加强基金立法,监管与自律工作

证券基金监管可以分为3个层次:法律约束,规章制度约束,自律管理。通过相关法律法规构建我国证券投资信托制度的法律框架,塑造良好的证券基金发展环境,促进证券市场健康发展。通过规章制度,细化基金管理工作内容,充实管理机制,确保基金管理人行为能够有章可循。通过人员和行业自律,强化基金企业内部管理工作,约束相关工作行为。

4.2 加强基金信息披露机制建设

有效的基金评价依赖大量有效基础数据信息,包括数量性信息、描述性信息等。建立有效的基金评级体系,必须加强相关数据信息的披露。首先证券基金监管部门可以要求企业公开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等内容,明确对基金契约等法律文件中的定义阐述。避免企业运用模糊化、空泛化、概念化的语言进行描述。加强基金内部管理运作信息沟通与交流,及时改进基金净值核定计算,促进信息流通与披露。

4.3 为基金发展提供稳定的税收优惠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较为特殊的信托,其财产利益主体未发生转移。政府需要对基金运作进行必要的税收优惠,推动我国基金业和谐快速发展。以税收优惠为导向,缓解目前存在多重征收基金税收的问题,逐步与国际通用税收政策接轨。结合我国投资行业与投资者实际情况,建立中国社会主义特色的税收优惠体系,为投资者提供稳定的政策预期,有利于证券基金市场形成较为稳定的资金补充渠道,有利于行业的长期稳定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第7篇

Abstract: With the continuous improvement of the capital market at home, securities investment funds have become prosperous nowadays. Due to the information asymmetry, there are typical principal-agent problem existing in securities investment funds. This paper mainly focuses on a general overview of the research status of principal-agent problem in securities investment funds at home and abroad, thus providing a basis for its further research.

关键词: 证券投资基金;委托问题;研究现状

Key words: securities investment funds;principal-agent problem;research status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2)15-0141-02

0引言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信托关系,它作为一种金融工具,是投资社会化和专业化的产物。它是指基金公司通过第三方发售基金份额,将众多投资者的资金集中起来,形成独立财产,以投资组合的方法进行证券投资的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方式。其中,投资者通过购买基金份额成为基金持有人,而持有人既是基金的委托人,又是基金的受益人。由于存在信息不对称,而且投资者也较为分散,所以对基金管理人的监督极其有限。然而作为基金托管人的各家商业银行,又惟恐“得罪”基金管理公司而失去大笔业务,所以弱化了对基金管理人的约束力、缺乏对管理人的监督和制约,因此也很难真正发挥出基金治理结构所赋予托管人监督基金资产管理运作的作用。这样,投资者的利益就很难得到保障了。这些事实表明我国基金业中蕴含了非常大的委托——问题。

1国外文献研究综述

这方面的研究起源于Alchian & Demsetz (1972)的“团队生产理论”。该理论认为,公司实质代表一种“团队生产”方式,每个成员为了更好地利用各自的比较优势,必须采用合作生产。但由于最终产出是团队努力的结果,而每个成员的贡献又无法精确测量,这就导致了“偷懒”现象。因此,需要有人监督,并对监督者实施相应的激励。这种激励模式,强调了剩余索取权在激励监督中的重要性。“团队生产理论”开创了从产权角度解释企业内部激励问题的先河,概述了古典企业的本质特征,他们提出的成员“偷懒”现象,成为研究现代企业委托问题中“道德风险”部分的核心内容。但是该理论的缺陷是把所有团队成员看成是同质的,没有界定谁能充当监督者。

在研究方法上,委托理论目前已是研究经济管理问题中被广泛采用的方法之一。Holmstrom 和 Milgrom 在1987年提出的参数化模型描述了契约签订后委托的最优合同与人的工作努力程度之间的关系。这一模型适用性很广可以运用于大多数委托情况的分析。

Akerlof(1970)提出的旧车市场模型(lemons model),描述了在信息不对称时的逆向选择问题。

Spence(1987)提出的劳动力市场信号传递模型,分析了在什么情况下信号传递可以解决逆向选择问题。

Jeson M.、Meckling W.(1973)提出解决监督技术的低效率和高成本的途径是委托人可以决定人的选择,从某一方面来说,人的选择可以成为低效监督的有效补充。

Holmstrom(1979)证明了在什么情况下这个可观测的因素才能进入合同中。其他基金公司的利润包含着该基金经理有价值的信息,如果其他处于类似环境中的企业的利润也很低,该基金公司的低利润更可能是由于不利的外部环境引起的;反之则该公司的低利润可能是基金经理不努力的结果。

委托理论经过不断的完善,克服了诸多缺陷,发展出许多最新模型,如Bernheim D.和Michael W.(1986)多委托人的模型,Begnt H.和Michael W.(1991)人多任务的模型,以及Aghion P.、Bolton P.(1992)和Hart O.、Moore J.(1999)考虑到产权因素的一些模型。

美国学者Thomas P. Lemke、Gerald T. Lins(2002),和英国学者Marcia L. MacHarg、Barton B. Clark(1999)系统地分析了美国和其他发达国家基金监管部门的监管手段、模式和经验。

英国学者Demetra Arsalidou(2001)研究了职业经理人的市场行为标准、法律责任和任职资格制度。

2国内文献研究综述

国内学术界对这一课题的研究是最近几年才开展起来的,较著名的有王苏生(2001)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的责任》,此书从法理上对基金管理人的受托义务问题做了较为详尽的阐述,认为可以通过对基金管理人行为模式的研究解决如何有效地制约赋予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自由裁量权的问题。

陈灵(2003)等的《我国开放式基金问题研究》一书中研究了开放式基金的风险管理问题,并通过总结基金监管的国际经验,提出选择集中型监管模式或集中立法型模式是与我国现时状况相适应的观点。

刘媛华、严广乐(2003)通过讨论证券投资基金中投资人和基金管理人在委托关系中的风险问题,给出了投资总收益作为单一可观测变量的委托模型,并进行了风险分析,提出了证券投资基金中风险防范的一些措施。

冯军(2006)分析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治理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基金份额持有人与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股东和基金管理公司经理人员之间双重的委托关系。由于基金资产与基金管理公司自有资产规模上的巨大差异,基金管理公司应该以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最大化为治理目标。为了保障这一目标的实现,基金管理公司必须从内部治理结构、激励机制和外部监督机制方面来进行内外综合治理,从根本上解决目前持有人利益缺乏保护的问题。

常晓鸣(2006)阐明了由于委托关系的缺失和错位,使证券投资基金无法建立合理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表现为人的违法或违轨市场行为。利用西方经济学委托关系相关理论,并结合发达国家基金业经验,分析了中国基金业存在的委托问题和根源,给出了有关的建议。

冷雪霜(2005)通过对证券投资基金当事人之间的委托——关系的研究,指出在不存在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条件下,基金投资者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之间利益的一致性,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报酬应取决于他们努力的成果。还讨论了在信息极端不对称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成为利益共同体的可能性及应采取的措施。

刘聪、刘岩、刘伟丽(2003)在对基本的委托理论进行阐述的基础上,具体从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两个方面分析了证券投资基金的委托问题,进而分别针对隐藏信息的逆向选择问题和隐藏行为的道德风险问题提出了相关建议,为解决证券投资基金委托问题提出了具体措施和实施办法。

崔明、王春明、张宏远(2007)在研究证券投资基金当事人之间委托——关系的基础上,指出了当前我国基金业中存在的委托——问题。通过两个完全信息静态博弈模型,分析了独立懂事与基金管理公司之间和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之间的博弈,指出通过改变支付矩阵可改变博弈的纳什均衡解的位置,并进一步提出了一些完善投资基金的具体措施。

郑尊信、郑水珠、黄琨(2002)运用信息经济学的原理和观点,对我国投资基金制度中存在的委托问题进行分析,从信息、监管、制度风险、收益分配等方面探讨制度缺陷的根源和表现,旨在探索我国投资基金制度进一步完善的途径。

李雪冬(2006)阐述了在我国契约型开放式基金的委托关系中,人的聘选机制安排无效,激励约束机制异化,托管人与管理者的共谋,导致人“激励相容”与开放式基金治理的暂时制衡。为保证开放式基金健康发展,可采用改变委托人缺位现状、强化监督机制、培育基金管理人竞争市场、重构委托关系等解决方案。

李丽(2002)认为对基金管理人的激励不到位,约束机制和内部制衡机制的不健全,使得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中存在着严重的委托问题。建立符合市场规律的激励机制,强化证券投资基金的约束机制,是促进证券投资基金健康发展的重要措施。

冯旭、干胜道、杨帆(2005)叙述了目前开放式基金实际运作中出现了一些不合规现象,认为有必要结合“信息不对称”理论,认清开放式基金中基金经理人与基金投资者的委托——风险,尽可能规避其委托风险的出现。

谢科范、周黎、潘纪刚(2002)指出由于私募基金仅仅向少数特定对象募集资金,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公募基金中存在的利益主体缺位、激励机制不明确的局限性,同时私募基金管理者(人)也具有投资者(委托人)的某些效用函数特征,部分化解了委托——双方的利益冲突,是一种较为理想的委托——关系。针对我国私募基金的现状,公开、合法、规范地发展私募基金应该成为我国资本市场下一步发展的目标。

杨永杰(2003)指出由于信息不对称,证券投资基金存在着典型的委托关系问题。文章对证券投资基金中的委托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并提出了相应的制度安排。

证券投资基金实际上是委托关系的一种体现、是典型的委托关系。随着证券投资基金的迅速发展,其功能的有效发挥取决于一系列完善的管理制度,然而我国现在的证券市场还不成熟,证券投资基金仍处于起步阶段,所以之前的研究成果不但可以为今后的研究提供参考,还为监管机构提供了监管依据,使其可以有针对性的制定适合我国国情的法律法规,更有助于帮助投资者对证券投资基金深入了解,从而做出理性的投资选择。

参考文献:

[1]陈灵.我国开放式基金问题研究[M].光明日报出版社,2003年版.

第8篇

我国证券市场发展水平与速度不断加快,并为证券基金发展程度提升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支持。金融市场当中发行的金融基金产品种类与数量的逐渐递增也进一步的扩展了基金市场规模。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一个相对完成的金融产品产业链条。将多种基金类型进行分类,形成了基于风险水平的基金产品线。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对促进我国金融证券市场良好稳定发展提供了重要力量。并对推动市场不断发育成熟起到了重要作用。加强证券投资基金资产配置研究具有重要重要意义。与此同时,需要注意的是我国证券市场发展过程中存在速度较快与市场变化相对复杂。证券投资基金本身属于新兴市场产品,其优势与弱点特征可能会存在一定时间。另外,我国股票市场当中存在较大风险,投资基金主要针对股票市场以及债券市场两种环境当中,而股票市场的风险性相对较高,非系统性的风险指数则比较低,造成了我国证券市场想要实现分散化的资产投资则比较困难。因此,证券投资基金规避风险能力比较差。综合我国投资证券基金的市场情况进行分析,证券投资基金上存在比较弱的抗风险能力。因此,针对不同证券行情与基金种类进行分析,资产配置产生的绩效程度存在差异性。证券投资基金发展过程中资产配置应当结合资产类别形成的收益以及投资人产生的风险偏好情况作为因素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具有风险程度的最优组合。相对应的资产投资基金运作者能够结合实际情况,运用相对应的资产配置方案完成对现有资产的配置。不同类型的配置策略能都需要结合一定的理论基础,并表现出一定的行为特征,甚至产生差异性的支付模式。这种证券投资基金资产配置因此能够在不同的市场环境当中发挥作用。也因此通过健全资产配置相关实施方案能够达到对市场进行预见性判断。这个过程中其核心内容为形成资产配置的原则以及实施方案。通过对上述中理论内容进行分析,我国在对证券投资基金相关工作进行研究的过程中应当加强对资产配置方面的管理与重视。这是因为资产配置能够对基金市场发展起到关键性作用。

二、资产配置

(一)资产配置理论以及实证分析

上个世纪50年代初有Markow创造的资本资产组合研究理论内容当中就已经出现了有关现代资产配置方面的相关内容。但是这个过程中人们将侧重点仍然放在均值已经方差产生的针对全部投资人的相同风险资产组合问题当中。在现实生产经营的过程中,基于相关影响因素的约束,针对不同的资产投资人,尤其是长期、短期投资人产生的投资组合则不能够时间相同的。因而造成的对风险情况的评估与判断也不尽相同。资产组合方式理论在这种环境当中具有局限性特征。资产配置理论研究构成中,美国哈佛大学一大批研究学者对长期资产配置问题做了较为深入的研究。这个过程中坎贝尔等人对风险因素当中的变动权益溢价等概念与风险内容进行研究。与此同时,相关的金融学专家也认识到了有关资产组合方式产生的理论内容具有先导性特点。一些经济学者联合起来构建起了一个长期投资者资产配置组合实证模型,通过这个模型学者们最早能够模拟投资者决策产生的影响条件与环境。莫顿融合了上述中的理论与实证经验开创性的创造了有关理解投资机会随时间发生比那话的一般性框架内容。Brinson等人采用了基准回报对美国共同基金产生的总回报进行了序列回归分析,其产生的结果显示了资产配置能够准确的表现基金总回报情况,其结果为91.5%。换言之,学者们可以断定采用基金总回报解释基金积极管理效果两者之间明显较小。针对基金之中的总回报以及时间序列归回分析则存在一定的关联。而针对采用资产配置回报数据分析表示资产总回报的R2值,经济学者Surz则认为其具有基金管理者信任水平。假设基金经理拥有高或者是低的基金管理能力,因此其也就能够形成高或者是低的信任程度。这种情况与喜好赌注以及既定购买发生偏离了。因此能够造成时间序列产生总回报效果相对比较好。而Lbbotson学者则通过94只平衡基金以及58只老虎基金完成对上述理论的证实。面对基金产生的投资回报波动情况,超过90%以上的基金会通过资产配置完成说明,这其中产生的基金回报存在差异性,但是40%左右可以通过资产配置进行说明。其中超过了100%的回报水平能够基于配置回报水平被说明。通过上述的实践证明,发现证券投资基当中的资产配置属于绩效结果的重要影响因素。

(二)证券投资基金的资产配置类型分析

1.战略性资产配置

采取战略性资产配置的主要条件与背景是基金投资目标性质与所在国家所从属的法律环境。这些决定了基金资产配置的资产类型部分,以及相关类型存在的比重情况。基金投资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就是战略性资产配置部分。这种性质的资产配置可以被解释成为是长期资产配置决策的内容。也就是属于一种能够通过基金作为资产形成的长期可选择正常比例风险与收益控制。通常情况下,战略性资产配置多属于基金投资目标当中的基本保障。结合基金绩效情况进行分析,采取这种资产配置能够有效凸显出基金风险与收益权衡评估,并通过一定的方式完成资产配置与风险、收益结合。

2.动态性资产配置

基于战略资产性配置基础上形成的针对资产配置比重进行的一种动态管理内容。从管理内容方面看主要包括是否结合市场情况完成对资产的配比调整,除此之外还包括适时调整相关问题。动态资产配置中并不存在长期所有资产配置比重调整,这个过程中主要指的是长期市场变化机械比重调整方案内容。这种机械性的内容主要体现的是建立在动态资产配置基础上的策略,以及在这种策略基础上形成的具有战略性、恒定组合战略以及组合保险战略以为的资产配置。

3.战术性资产配置

这项资产配置类型主要针对的是相对较短的时间范围内完成对资产收益预测获利的一种策略。其针对的是中期以及短期利益,这个过程中,长期资产配比会发生偏离,进而形成收益。战术性资产配置策略主要属于一种积极策略内容,基于短期风险以及长期收益特征进行分析,其形成预测能力强弱直接关系到战术性资产配置的实际效果。这种资产配置往往都会偏重于客观分析而不是主观判断。通过回归分析以及最优化分析能够形成相对准确的价格内容。换言之,战术性资产配置需要通过对未来资产相关价格信息进行衡量,进而达到实现价值的预期效果。

(三)证券投资基金资产配置效率情况

战略性资产配置效率,主要是针对长期投资回报率过程中目标有效性。通常情况下投资人员会对风险以及通货膨胀进行分析,将投资目标作所产生的投资回报率作为投资目标实现依据。资产配置主要以投资目标为基础,对不同类型资产组合以及配置比例进行分析。不同资产类别收益率存在一定不同,且风险性也不同,直接造成资产配置比例差异,进而形成差异化资产配置绩效,这对是否能够实现最初投资目标有着直接影响,即战略资产配置效率直接关系到投资目标实现情况。

1.资产混合变化效率,主要是针对不同类别资产长期权重目标改变的有效性。资产混合变化效率要进行必要的效率考察,以实现对其组合绩效影响分析。该资产配置实际权重和目标权重之间的差异性能够直接体现资产管理人资产混合变化效率。

2.主要资产类别内部投资效率,主要是对资产管理人对资产类别业绩的考察,即对其是否高于基准值业绩或低于基准值业绩。通过微观层次对资产管理人的资产类别选择进行对比,并通过对比方式考察资产管理人的实际绩效与市场标准之间的差异,同时也能够对从事相同类别资产的管理人进行业绩比较,更全面衡量资产管理人相对表现。

三、我国资本市场中证券投资基金资产配置分析

第9篇

关键词:证券投资基金;机构投资者;公司治理;股东

近年来,我国资本市场不断引进新的机构投资者,如证券投资基金、券商、社保基金、QFII、企业年金、保险基金等,这些机构投资者在资本市场中所持有的份额越来越大。根据2004年的数据显示,证券投资基金2004年投资股票的资金达1 602.52亿元,整体机构投资基金规模接近2 500亿元,证券投资基金占机构投资比重的64%,2004年沪深两市股票流通市值约为10 630.52亿元,证券投资基金持股市值占沪深流通市值的15.1%。由此可见,机构投资者(尤其是证券投资基金)在市场上是一股非常活跃的投资力量。本文试图通过对我国目前最大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对上市公司治理的参与状况进行分析,阐明证券投资基金在公司治理方面的作用及其存在的障碍,进而提出促进证券投资基金参与公司治理的对策。

一、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参与上市公司治理的途径与程度有待提高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参与公司治理的主要途径是行使作为股东的投票权:(1)对上市公司的再融资方案上的投票否决,如2003年基金联盟对抗招行发行百亿可转换债券的风波、2002年中兴发行H股计划风波和2000年深万科B股增发停发事件中证券投资基金作为公司股东参与公司治理对上市公司的再融资方案的干预;(2)对于股权之争,基金可以通过公开征集授权委托权反映小股东的意见(如胜利股份股权之争)这种方式参与公司的治理;(3)对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否决。我国未施行流通股东分类表决制之前,在股市非流通股占总股份50%①以上,流通股东是无法通过与非流通股股东“同权”表决权来维护自己的投资利益;在实施了公司重大事项社会公众股东表决制度②之后,其中对于上市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流通股股东通过的要求要达到参会流通股2/3以上,虽然基金是最大的流通股股东,但根据截止到目前的资料来看,基金对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方案投赞成票占绝大多数,基金在参与公司治理中对公司的股改方案投反对票甚少(持股基金对上市公司三爱富的股权分置方案的表决中投了反对票,这是目前第一家因遭到基金公司反对而被否决的上市公司)。③我国上市公司仍然存在着一些损害投资人利益的事件,如公司重大事项不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等等,由此可见,我国基金对上市公司治理的参与程度和制衡机制上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 对基金在参与公司治理中障碍的分析

公司治理的目的是对上市公司的实施有效的监控。基金参与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的目的是形成对上市公司实行一种有效制衡的机制(股东与董事会、管理层、监事会之间的相互制约机制),是否能形成有效制衡则取决于基金的持股是否有规模效应,市场环境和基金的投资目标的实现是否允许长期持股,是否与上市公司之间存在有利益冲突。然而,在基金参与公司治理确存在多方面障碍因素。

1. 我国股市的市场环境欠缺,阻碍和抑制基金及其投资者长期持股,影响了基金参与上市公司治理。(1)上市公司的总体质量不高,市场信息透明度不高,使投资者只能通过短期持股防范股市的非系统性风险。投资者持股的主要依据是上市公司的业绩以及是否具有成长性,但由中联财务顾问和国资委有关专家对1339家上市公司共同进行的一份上市公司业绩评估调查显示,中石化一家的净利润就占全部上市公司净利润的25.44%,而占上市公司总数不到7%的前90户上市公司,其净利润占全部上市公司净利润的90%④。业绩集中表明投资者只有通过精选个股来长期持有,但由于市场信息透明度不高,基金持股有限⑤,使基金参与公司治理的规模效应无法体现,投资者只能通过短期持股防范股市的非系统性风险。(2)市场没有做空机制、没有指数期货、指数期权等产品有效的防范系统性风险,整个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无法进行套期保值,持股者最优的策略可能就是选择短期持股。从2001年起就开始提出解决全流通问题,直到2005年5月股权分置正式启动,期间整个市场主要面临的就是非流通股的解决如何进行、何时进行的系统性风险,两个市场也从2001年指数振荡向下。2001年~2005年深证成指每年的变动率分别为-30.03%、-17.03%、26.11%、-11.85%和-6.65%,2001年~2005年上证指数每年的变动率分别为-20.62%、-17.52%、10.27%、-15.40%和-8.33%;深证成指由2001年年末的3325.66跌到2005年年末的2863.61点,上证指数由2001年年末的1 645.97跌到2005年年末的1 161.05点⑥。在这样的市场环境下,投资者没有其它的选择只是一个短期持股策略,从市场的振荡中获得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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