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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贸易的风险优选九篇

时间:2023-06-25 16:10:25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进口贸易的风险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进口贸易的风险

第1篇

据中国海关总署的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葡萄酒进口总量为36.1万千升,同比增长27.6%,进口金额为13.93亿美元,同比增长80.9%。其中瓶装葡萄酒(2L以下)进口量为24.14万千升,同比增长65%;进口金额为12.73亿美元,同比增长94.05%;散装葡萄酒(2L以上)进口为12.02万千升,同比下降12.32%,进口金额为1.2亿美元,同比下降 20%。中国已跃升为全球第五大葡萄酒消费国。

二、葡萄酒进口贸易中的风险

(一)葡萄酒进口选择渠道有风险

国内葡萄酒进口商想要取得好的进口渠道,但是他们没有过多的途径去得到最一手的资料,而从其他进口商口中得到的资料不能满足他们的需求,这时往往有人会选择去国外了解一番,问题是去国外的费用不会少,而且语言沟通上存在一定的障碍,再加上国内进口商对葡萄酒酒庄的运作方式以及营销方式了解的不多,这时就需要有相对专业的人士引导他们,而他们自身对葡萄酒的了解也存在一定的缺陷,网上也有许多不正规或者违法的的诱导,最终导致的结果就是进口商觉得葡萄酒进口很困难,进口渠道有风险同时也很混乱。

(二)合同签订有风险

葡萄酒属于酒类食品,因此进口商与国外酒庄签订合同时要注意很多问题,从最开始的葡萄品种,价格的确定,到葡萄酒的包装方式,运输方式,以及最后的关税费用,这些都要清楚地列在合同中。此外在合同中,包装及标准(packing)也要特别注明,大部分酒是用玻璃瓶灌装的,保存不当的话容易在运输途中破碎,造成不小的损失。付款方式也要在权衡利弊之后谨慎选择。

(三)运输中的风险

整个进口过程中涉及到很多运输方式,最主要的是海运,其次就是公路运输,葡萄酒有其特殊的个性,因此在运输中往往会遇到很多问题。

由于包装成本问题,一般品质的酒类,不会在包装上浪费过多的资源,普遍以纸箱、木箱、塑料箱为主,这就使得在运输过程中货物与包装之间,货物与货物之间难免发生碰撞,造成损失,尤其是在公路运输过程中,由于路况复杂,易发生风险。为便于运输,酒类商品一般采用6~12瓶一箱的方型包装,运输公司为降低成本,采用多层堆叠的方法运输大量酒类商品,如果在堆叠的时候不能层层错开的形式,则容易产生底层受力不均匀,在运输中被压垮,造成货损。

(四)进口葡萄酒通关的风险

葡萄酒进口通关手续比一般货物进口通关更为繁琐,首先是通关所需要的材料要准备齐全,葡萄酒瓶上都会附上酒庄的酒标,报关进口到中国的时候要贴上翻译的中文背标,而去海关申报进口时也要事先提供好中文背标。其次申报进口的进口商及红酒经销商应该准备经销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其他单据则由委托进口的报关行准备,值得注意的是进口商或是经销商一定要取得酒类商品的营业执照和红酒卫生许可证。此外,海关根据规定对部分葡萄酒进行查验,查验结束后即刻通知收货人前来领货。最后,货物入仓后会通知商检人员前来进行法定商检。在这一系列通关手续中,进口商要在通关之前准备好所需材料,否则就会承担风险。

(五)进口葡萄酒保险金额的风险

我国对葡萄酒(其实是所有酒类)的进口会征收比较高的税额,小包装的酒征收14%再加上增值税以及消费税,基本上达到30~40%,而有些国家的进口酒税额高达180%,所以在计算葡萄酒的保险金额上就会出现比较大的变化。进口商在为葡萄酒进行投保时往往会犹豫,如果按照过高的保险税额来投保的话海关会认为你有逃税漏税的嫌疑,而如果投保过低的话,一旦出现问题自己则会觉得亏。葡萄酒的保险金额到底是按照海关申报的金额来投保,还是按照货物的实际价值,或者是按照国内销售价值来投保呢?

三、葡萄酒进口贸易中风险的防范机制

(一)选择正确的渠道(供应商)

虽然现在葡萄酒的进口渠道有很多种,但进口商还是要根据自己的了解选择需要的进口方式,进口商自身要做好功课,对葡萄酒的葡萄品种、年份、产区、口感要很了解,甚至对本区域消费者的喜好也要做好研究,这样才会在各种渠道中找到适合自己经营的葡萄酒。主要渠道有:品鉴会、总、进口葡萄酒投资管理机构这三种。

(二)葡萄酒进口合同要谨慎签订

在一般进出口货物的合同签订中,小心谨慎是我们应该做的,更不用说价值相对较高的酒类产品了,进口商如果只是想做葡萄酒经营的话,合同交给专业人士处理会比较恰当,同时委托专门的货代公司也会比较省心。

进口业务中,购货合同一般由基本条款(主要条款)和一般条款两部分构成。基本条款是合同的主体内容,因此,也被人们称为主要条款,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缺少主要条款的合同是无效的。一般条款是对合同基本条款的补充说明或作为双方订立的多份的共性条款。主要包括商检、索赔、仲裁及不可抗力等项内容。也可以将购货合同的内容分为法律条款和商务条款两种。

在签订合同时要注意主要条款是否齐全,如葡萄酒的规格,数量或是单价,少了任意一项代表合同不成立,那么对进口商则不利。

(三)运输过程中风险的防范

由于葡萄酒的质量和体积都较大,一般从国外运到中国都是采用海运,租船订舱基本由卖方进行,海运运输路途遥远,尤其要避免碰撞风险和积载风险,合理的堆放和放置葡萄酒是运输中首要注意的。堆放时,千万不可以倒放,长途运输的话最好是平放,运输过程中酒的周围温度不可以过高,同时也要注意严重的碰撞和晃动,否则葡萄酒酒质会受到很大影响,甚至会变成一瓶坏酒。

葡萄酒从出口方处至进口商提到货中可能会遇到盗窃的风险,这也是运输途中容易发生,海运时由船东或船公司保存,卸了船后,可能会有一段公路运输,进口商在这期间应谨慎,以防不法分子得手。

(四)进口葡萄酒通关风险的防范

对于通关,葡萄酒有其特殊性,所需的材料也很多,进口商无非要准备好所有材料才能顺利拿到货。对于货物到港前和报检时的材料很重要,所以这两项活动开始之前进口商就要准备好。

报检时需提地证、卫生证书、合同、发票、装箱单、提单等单证,首次进口还需提供标签审核申请表、中文标签样张(5份)、原标签及中文翻译件(各5份)(注明产地)、反映产品特定属性的证明材料,必要时向施检部门提供检验报告、卫生证明文件以及货物特殊申明证明文件,接受检验检疫并办理标签审核。预包装饮料酒中文标签样张需按GB10344-2005《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要求自行制作。对监督检验合格的加贴“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标志”,签发卫生证书(正本、副本)。监督检验不合格的不准进口。

(五)葡萄酒保险金额风险的防范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目的是为了弥补被保险人因货物在运输途中遭遇各类事故而导致的经济损失,因而保险金额应以保险价值为依据。在国际货运保险中,保险金额一般以CIF或CIP的发票价格为基础确定的,除应包括商品的价值、运费和保险费外,还应包括被保险人在贸易过程中支付的经营费用,例如开证费、电报费、借款利息、税款和分摊到本笔交易中的日常管理费用,以及在正常情况下可以获得的预期利润。

依据保险利益原则以及损失补偿原则,有人认为,进口商应以葡萄酒的贸易价格(含关税、运费、保险费)为基础进行投保,这里所说的金额是指实际付出的,而不是申报的价格。如果进口商申报的价格比较低的话,海关会怀疑有偷税漏税的行为,对进口商也会不小的打击。权衡利弊,进口商应当按海关申报价值为基础进行投保,保险公司也不可以主张客户偷税漏税的想法,首先守法才是一切行为的准则,进口商应该根据自己的进口情况合理向保险公司提出投保金额,否则,即使葡萄酒到达中国境内,也会有损失的风险。

四、总结

葡萄酒市场之所以混乱,是因为没有合理的法律对其约束,在目前的市场环境下,葡萄酒需要一个健全的法律体系对它保驾护航,否则不论是进口商、经销商还是消费者的利益都得不到有效地保障。

【参考文献】

[1]王斌义,顾永才.进口贸易操作15步[M].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6:123-321.

[2]余世明,彭月嫦.进口贸易操作实务[M].广东:暨南大学出版社,2009:49-60

[3]俞丹桦.进口贸易实务[M].北京: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出版社,2008:20-30.

第2篇

    当下风险管理研究还处在一个比较狭小的范围之内,仅仅停留在在企业的财务风险预算、金融方面的投资、生产经营风险等领域,有针对性的、系统的研究属于国际贸易之间的进出口能源的风险管理还在少数,大多数国际当中的进出口公司,在对待风险管理这一问题上,依然还在摸索探求阶段,只有很少数大的企业集团,在经过多年的实践总结之后,形成了一套适用于自身的风险管理理论,所以在这一方面,我们可以说是刚刚起步,虽然技术还不成熟,但是风险却每天都在发生,对于所有的进出口公司来说,当务之急是找出一套切实可行、适合于企业运行的风险管理方式,从而解决现有的危机,从而提高公司的生存质量。正是基于这一理念,笔者结合多年经验就化工品进口贸易中的风险管理为主要探讨方向,从现状、类型、问题和解决方法入手,为大家细致的分析一下。

    一、化工品进出口贸易特点

    (一)化工品贸易形势良好,进出口高速增长

    化工品贸易快速增长,2003年进入新世纪以来发展最好的年份,之后逐年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

    (二)化工品进口额远远高于出口额,保持贸易逆差

    化工进口规模继续扩大,进口数量增长是引起进口进口贸易用汇增加的主要原因。化工品出口额仍靠数量拉动,使得占半数以上化工产品的进口数量增加,同时一部分化工品进口价格下降,减少进口用汇,两相抵消,实际进口用汇净增长,进口产品仍集中在高分子聚合物和有机化工原料上,这部分产品仍不能满足国内需求,需大力发展。

    (三)国有企业在化工品贸易中仍占主导地位

    在化工品进出口贸易中,国有企业一直是最重要的力量,其出口额与进口额都占总额的一半,三资企业是进出口贸易的另一个主要力量,比重仅次于国有企业。从发展速度看,私人企业化工贸易增速成倍增长,独占鳌头,在出口方面,集体企业和中外合资企业增速高于国有企业,进口方面,国有企业增长速度居第二位。但目前化工品的进出口额的增长仍主要依靠国有企业推动。

    (四)一般贸易和进料加工贸易是化工品进出口的主要贸易方式

    一般贸易的进出口额占总贸易额的60%左右,进料加工贸易进出口额占总贸易额的30%左右,一般贸易进出口总额增长快于进料加工贸易增长速度。

    二、化工品进口业务的风险管理现状

    我国贸易自改革开放到二十一世纪以来,产生了巨大的发展,风险因素也在这一过程中增多。贸易企业化工品出口业务风险管理的行业现状呈现除了四种特征:第一,贸易经营企业数量大,情况多变。其中国有大中企业、私营企业、集体所有制等不同经营模式企业,无法在管理上统一。第二,外贸行业风险管理没有专业机构做出规范和管理,我国的政府管理部门在贸易中的工作重点都投放在贸易发展上,疏于风险管理问题,一直都没有法规、意见做出明确规范。第三,现阶段贸易企业的分析、控制、管理还都是由企业自身完成的,不同企业对于风险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同,运用的方式也不同,虽有针对性但缺乏统一规范。第四,风险管理的措施主观性较大,科学性较低。在大部分的贸易企业中风险管理的部门、人员等都没有形成专业化,在进出口贸易业务时,企业对于风险管理的防范、规避、转嫁、管理上就存在较大的主观和随意性,规则和制度不能够统一。

    三、化工品进口贸易主要风险类型

    我国全球化经济不断发展,外贸企业贸易业务不断扩大,经营模式主要由合资经营、对外投资等组成,外贸企业就面临许多国际市场上的风险。在化工品进口贸易中风险主要有五种:1、由于外方违约造成的信用风险,国际贸易双方处在两个国家中,交易中交货与付款就不能同时进行,贸易中就会出现与实际不符的情况,造成信用风险。2、卖方供货不及时、无货等情况造成市场风险,贸易环境对交易的限制,卖方由于种种原因延迟或不交货,就会给国内的企业造成损失。3、卖方与用户串通欺骗商造成经营风险,外贸企业在没进行资质审查时就进行交易,通常第一单贸易都很顺利,建立了信用之后就会进行骗取,然后逃跑。给贸易企业带来风险,近年来时常发生。4、在贸易中多种付款方式带来的商业信用风险,在国际贸易中付款方式一般为即期、远期、托收、信用证、预付、后附等多种形式,每种方式都存在风险。5、作为化工品来说,其自身的易燃易爆属性限定了其运输当中的风险性,同时也加大了仓储的风险性。

    四、化工品进口业务风险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大多数的外贸企业化工品进口中风险管理不符合规范,每年的经济损失都十分严重,我国企业在进出口贸易中风险管理存在以下问题:

    1、合同签订时,条款不清晰明确,给履行时带来隐患。国际贸易中遵循的通则,在实际的贸易中不同国家的贸易买卖合同就会出现差异,矛盾主要是各国法律及对合同争端解决机制等问题。贸易中我国企业对外国法律体系不熟悉使得合同纠纷解决带来了风险。

    2、进口贸易中另外两方的资信调查不清晰,将会增大信用风险。进口企业不但与外国的客户贸易进行国际买卖合同的签订,还同国内企业签销售合同,明确两家企业的资信情况就十分重要,然而外国的中小企业调查就十分困难。

    3、国际市场的多变,化工品市场行情情况的把握就相对困难。自2008年石油化工品价格大起大落,即使资深专业人士也无法准确判断。判断时不仅要了解化工品本身,还有对整个产业链及有关因素有一个宏观的认识。

    4、在运输物流中控制有限,使得产品在运输中出现灭失风险。贸易中流通环节是十分重要的,这个过程中风险较多,不好控制。流通中的准备货源、确认货物发货情况、货物运送接收、整理储藏这些环节直接关系到合同的执行。当下外贸企业为了减少损失或保险转嫁,通常情况下会严格控制进口贸易当中的风险因素,做好对其流程当中的全方面控制,防备其在输送过程当中因认为火天灾等种种原因所造成的损失。

    5、缺乏对货控制权,经常在货权转移的过程当中发生风险。在现有的进出口贸易当中,货物的所属全,也就是货权是非常重要的事项,所以这一问题也是进出口贸易当中最为常见的问题。通常情况下,掌握货权的一方在进出口贸易当中占主动权的比重值较大,掌握好了货权,就可以在通常贸易当中无限的缩小风险。一般来说,为了保障货权的主动权以及进出口贸易的主动性,国际间的贸易网来通常会采取款到发货这一原则,而并非是通常情况下的货到付款,这就牢牢把握住了控制权利,为企业的正常运行提供了有利的资金保障。

    6、报关、商检这些规定的检查也会造成一定的风险问题。当进出口贸易成功抵达货港后,就面临着申报以及规定商检等必要流程。这时管理方如果申报不及时,就会造成货物停滞、违规处罚、附加货物港口管理费用等一系列的问题,不仅耽误了货物出港运输的时间,也造成了一定的现金损失。

    7、在国际贸易当中,并非仅仅在细微处造成贸易风险,有时一些大的宏观控制环节也经常会出现风险,比如反倾销与汇率问题等。由于国际之间的贸易往来是国与国的交易,这时就会出现货币兑换的问题,而货币兑换往往会伴随着汇率风险。我国的贸易一般面对非欧洲国家时,一般采取的策略是美元报价,面对欧洲时则直接采用欧元报价,但在外币兑换的过程当中,常常由于拖沓、繁琐,经常会造成“等待”风险,即外汇结算值的变化。这一风险随着近期来人民币的不稳定增长,显得越发严重。

    8、不可逆因素带来的风险,防范这一风险的最为有效途径就是产品货物投保。

    五、应对化工品进口业务中各类风险的管理方法

    对于上述化工品进口业务中的风险问题,基本可以通过以下五种方法进行较为有效的管理:

    (一)建立公司专职风险管理的决策和管理机构

    应挑选进出口业务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管理人员组建专职风险管理机构。该机构应纳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范畴,并尽可能地提高该机构的专业化程度,以提高决策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准确度。

    (二)实施客户资信调查制度,建立客户档案,进行有效的客户管理

    特别是较大数额的贸易项目,在动态的资信调查的前提下,还要考虑采用保险、担保甚至是国际保理等手段,将风险转移或分散。特别在化工品进口业务中,当外经贸企业使用自己的授信额度开立信用证时,要注意以下几点:1、用户部分保证金必须到账。2、其余部分货款在信用证到期前几个工作日内必须到账。3、如用户逾期付款,外经贸企业对货物应有处置权。4、如是远期信用证,则必须是担保提货或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三)建立详细的用户来款台账制度

    在财务早已经电算化的今天,为化工品进口用户建立用户来款台账制度是风险管理所必须的。进口业务的结算周期相对较长,用户的来款及结算都是滚动进行的;在某一时点上,财务的账务上难以直接真实反映用户货款收回的全部实际情况。

    (四)建立财务预警机制

    在公司内部建立的客户信息系统里,对逾期付款的用户,都应对其亮起黄灯,以提醒业务人员,同时提醒风险管理机构及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更为严重的则亮起红灯。

    (五)将进口业务流程细分,使业务人员分工专业化

    现在许多进出口公司采用的是一个业务人员“全程包办”一项进出口业务的全流程。这种作法弊端甚多。

    六、结束语

第3篇

10月19日,中国对外贸易中心与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联合举办了“进出口贸易防范及纠纷解决”主题研讨会,这是广交会首次引入仲裁,实现强强联合。

不进法院也能打官司吗?这是很多当事人了解仲裁制度之后的第一反应。或许在很多人眼里,只有诉讼才是解决商事纠纷的有效方式。但综观世界500强企业,却很少看到哪家大企业打官司的,绝大部分都交由仲裁去裁决。而在我国,像中信这样的大公司,95%的合同也都签订了仲裁协议。仲裁,有何魔方?能让中国第一展与之牵手?能让众多当事人为之青睐?

仲裁化纠纷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咨询发展处谢卫民副处长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说:“在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四种纠纷解决方式中,仲裁由于效率高、费用低、裁决具有广泛法律效力,在国际贸易中广为应用。”仲裁在国外已经有了100多年的历史,在当今世界被各国普遍承认和采用,是解决经济纠纷的有效方式。50多年来,我国的仲裁事业取得了巨大的发展,受案量逐年上升,仅去年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受理各类案件就达981件,创历史最高纪录。其中涉外案件442件,国内案件已超过涉外案件达539件。目前,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已成为世界上重要的国际商事仲裁中心之一,而且是“世界上最繁忙的仲裁机构”,已经成为与国际商会仲裁院、美国仲裁协会、伦敦国际仲裁院、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等齐名的国际商事仲裁机构。

为什么会有越来越多的当事人选择仲裁呢?谢卫民从仲裁机构及当事人的角度向记者介绍了仲裁的优势。首先是作为仲裁机构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具有以下几点优势:一是独立公正。它由中国国际商会设立,不隶属于任何行政机关或者地方政府,没有地方保护主义的困扰,能完全排除外界干扰,依法独立公正地断案,受到了国内外同行和当事人的高度评价。二是具有高水准、全球化的仲裁员队伍。现有的数个仲裁员名册中的1000多名仲裁员均是法律、经济贸易、科学技术、金融等各方面的知名专家、学者,其中20%仲裁员来自境外的30多个国家和地区。而诉讼更多的只是法学方面的专家,面对国际贸易纠纷,不能仅是法学家,还要是经济学家。三是与国际接轨的仲裁程序规则。分别于1988年、1994年、1995年、1998年、2000年、2005年六次修订仲裁规则,并于2005年5月1日修订了《金融争议仲裁规则》,基本上实现了仲裁程序规则的国际化。四是仲裁裁决全球化。中国已于1987年1月22日加合国1958年《纽约公约》,该公约于1987年4月22日对中国生效。因此,其裁决可在142个公约成员国的法院得到承认和执行,实现了仲裁裁决执行的全球化。自1989年起,其作出的几百份裁决已在世界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法院成功获得承认和执行。

其次,从当事人的角度,仲裁的优势也是无与伦比:一是程序简便、快速。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没有上诉或再审程序,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具有强制执行力。因而,仲裁程序简单,审理时间较短,争议解决的效率高。简易程序案件由独任仲裁员审理,审限更短,效率更高。小额争议自动适用简易程序,争议金额较大的案件经当事人协商同意也可以适用简易程序。二是充分意思自治。选择仲裁方式,当事人可享有最大限度的自,说白了就是“要不要仲裁,由你自己来定”,而不像法院一样,一旦一方当事人,法院就取得了强制管辖权。这自包括自主选择仲裁机构、仲裁员、仲裁地、开庭地点、仲裁所使用的语言、仲裁规则及仲裁所适用的法律等等。三是程序保密。仲裁审理不公开进行。未经当事人的同意和仲裁庭的允许,第三人不可旁听案件审理,仲裁程序及实体内容不得向外界披露。四是仲裁成本合理。由于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而且程序快速,诉讼则一般要“两审终审”,涉外诉讼争议标的大、取证困难、诉讼周期长,判决裁定难以执行等。因此,仲裁费用比两审诉讼费用低廉,且节省时间。五是对于涉外仲裁而言,其魅力还体现在其在外国的“可执行性”上。仲裁由于其“民间性”,使其容易在国外得到承认和执行,“一份仲裁裁决,可以全球通行”。而判决则由于其官方性和浓厚的政治色彩,在国外得到承认和执行的可能性就不大。

防范避风险

国际贸易中,无论是进口还是出口,都有可能会产生各种各样的争议。虽然通过仲裁可能会得到令人满意的结果。但如何使相关争议消弭于萌芽阶段,做到防患于未然,也是每个企业所应学的功课。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顾问高菲博士说,签署好合同,是规避合同风险的第一步。据调查表明,公司治理风险与合同管理风险是企业面临的最大两个风险。大部分的合同交易潜在风险与现实损失跟企业自身有关,换句话说,企业可以通过自身的努力来避免、转移或者降低法律风险。但中国企业的法务部门目前无法象欧美等发达国家企业一样提供高水平的内部法律服务。目前大多数企业防范法律风险更多依赖个人的经验与知识,尚未建立一个结构化并且具有一定程度可控性的机制。

仲裁无小事,一旦走上仲裁之路,仲裁条款,仲裁双方当事人的法人特征,甚至是双方对仲裁的“意思表示”以及行为表示都会给仲裁的结果造成重大影响。香港高院法官Kaplan先生说,一份有着严重缺陷的合同的条款往往会导致争议,浪费大量成本,最终却不能启动仲裁程序。仲裁条款中应使用“将”、“应该”这样的词语,而不是“可能”或“可以”这样的词语,以确定双方选用的是“仲裁”而不是“诉讼”,因为仲裁与诉讼是互斥的。选择仲裁的语言和“写清什么事情该仲裁”对企业来说非常的重要。1993年香港高院曾经有一个关于仲裁条款的决定,一个惊人却经常发生的事情是,当事人指定的仲裁机构竟然不存在。

路伟美国所的周希尔(Joe Cyr)律师的说法与Kaplan犹如异曲同工,他说:“仲裁条款对仲裁内容的范围必须做出清晰界定,因为你很难预测未来会产生哪些争议,尤其是在合同谈判阶段较长的时候,仲裁条款必须清晰地写明哪些事项将被提交仲裁庭裁决。”

那么如何防范合同风险呢?高菲博士建议,一是要注意价格风险,价格条款尽量装货港交货用CIF条款。二是价格条款中应增加货币综合保值条款,如汇率变动条款、价格调整条款、计价货币与结算货币条整条款等。三是坚持付款方式用信用证,严格履行信用证条款,防止软条款,不用D/P付款,防货在目的港无法控制。四是交货装运条款争取选用CIF装运港交货条款,由我方订舱租船,以保留货物所用权、处置权时易控制。五是有些货物要有浮动幅度以免违约。六是质检条款,要规定质检机构,数量质量提出来异议的时间期限。七是为了弱化信用风险可以投保,投保最好找人保,有险时能尽快索赔。八是不可抗力条款订准确明白。九是建议争议条款最好规定用仲裁条款,规定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及其华南分会或上海分会仲裁,方便、经济、快捷,全球142个国家有效。

第4篇

目前,我国已进入加入WTO的后过渡期,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展开,国际市场将为我国外贸企业提供更多的贸易机会。但这机会中也潜伏着更多的贸易风险。近年来,我国进出口业务中的风险帐甚至坏帐不断增加,不仅造成了明显的利息损失,从长远来看,还将影响外贸企业持续健康的发展。因此,识清进出口贸易业务中存在的风险,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是极为必要的。

进出口贸易业务中存在的主要风险

在进出口贸易业务的实际操作中,通常要经过业务洽谈、合同签订、货物交接、支付结算这样一个基本流程链。在这一过程中,既可能产生业务流程链外的风险,也可能产生业务流程链中的风险。本文将进出口业务中的风险划分为以下几种:

一、合同风险。一份贸易合同,贯穿整个进出口业务过程,因此合同具有总揽全局的地位。合同风险涉及的范围很广,首先是贸易双方在洽谈业务时所处的贸易环境可能使合同利益失衡而带来风险。若产品供大于求,在合同条款谈判过程中,进口方更具有主动权,从而进口方会在产品价格、产品质量上要求更为苛刻,或是在交货时间、结算方式上迫使出口方做出让步等,显然,合同利益会偏离出口方;反之亦然。其次是合同条款内容上的缺陷导致风险。这主要是指合同内容是否完整全面,文字、术语等表述是否准确无歧义,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手续的日期是否合理有效等。若合同疏漏了保险、索赔、仲裁等方面的条款,或者对主体双方权利义务规定不明确,或是文本不规范,都有可能使合同无法顺利执行,给外企带来风险。另外,还有因为合同主体一方恶意行骗产生风险的情况。

二、市场风险。受各国自然地理环境、政治、经济、法律、以及社会人文等因素变化的影响,给外贸企业造成损失的可能性就是市场风险。价格风险是最典型的市场风险。商品价格直接关系到贸易双方的利益,因此也往往是双方争议的焦点。但贸易价格随合同而定,实际价格却随市场波动,市场的不确定性导致了风险的产生。如2004年9月21日,由于台风破坏了美国的咖啡豆储藏仓库,国际市场哥伦比亚咖啡到岸价当年已上涨超过10美分,达每磅0.8213美元,创近年来最高水平。汇率的变化也会给外贸企业带来收益损失的可能性。随着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区域经济集团与跨国公司遍布全球,国际市场格局的不断变化将影响国内市场的发展,这些不确定性因素将使外贸企业面临更大的市场风险。

三、信用风险。这里的信用风险既包括合同项下的信用风险,也包括支付结算时因商业信用及银行信用问题造成的风险。合同项下的信用风险是指客户不遵守合同约定行事,不履行合同义务,从而使合同不能顺利执行,给外贸企业带来损失的可能性。支付结算是进出口贸易业务链上最关键的一环。伴随着科技的发展,支付结算工具日渐增多,这给贸易双方带来了周转与交易的便利,但由于商业信用与银行信用风险的存在,其中也潜伏了风险。以托收方式为例,若买方违约,拒绝赎单,卖方便无法收回货款。当今的国际贸易,早已不是以前“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方式,实质上已经是一种“单证贸易”,进口商若能设法骗取提单,便可提货;而若出口商向银行提交的单据与信用证之间没能做到“单单一致”、“单证一致”,出口商就无法结汇,无法收回货款,甚至货款两空。

四、其他贸易风险。在进出口业务操作中,还有一些外贸企业没能预知的、来自于企业外部的、不以企业及其业务人员意志为转移的因素,会导致企业资产承受损失的可能性,我们将其称为其他系统风险或固有风险。如货物运输风险。货物在运输途中可能遭遇人们无法预料的灾害性天气或货物被盗窃、丢失、损坏、锈蚀、灭失等,或是选定的运输方式或承运公司不恰当,不能安全快捷、节约又及时地运送货物,或是由于政治原因不能顺利通关等,都将引起贸易双方利益的潜在损失。再如非关税贸易壁垒风险。一国的关税水平是透明公开的,但随着贸易自由化的发展,关税水平逐渐下降,各国都变向地采用环境标准、技术标准、卫生标准以及各种认证等非关税手段,来实现对本国企业的保护。对我国企业而言,这是一个弱势,这类灰色壁垒造成的风险是很高的。另外,市场的过渡或恶意竞争,以及战争或外交的影响,可能导致贸易条件发生突变,从而可能产生合同被毁、货物拒收、货款损失等连锁风险。

主要风险的防范措施

外贸企业可以结合风险转移、风险吸收、风险回避、风险中和以及风险分散等原则,采用以下防范措施,将贸易风险降到最低线。

一、提高进出口贸易风险防范意识。外贸企业要进行风险管理,首要问题就是更新观念。要培训进出口贸易业务人员,使其熟练掌握国际贸易基本知识与进出口贸易的各个环节,使之能有效识别每一项业务中存在的风险;要定期或不定期结合贸易风险案例对业务人员进行培训,使其能在相互学习过程中,提高风险分析、风险提取等业务素质;要为业务人员提供到学校再教育机会,或派他们出国考察,及时了解相关贸易政策,丰富其理论知识与实践经验,提升科学的风险防范理念和业务能力。

二、审慎研究合同的签订与执行,规避合同风险。合同是每一笔业务的展开、延伸和终结。它的签订固定了贸易双方的合作关系,是双方履约的尺度凭证,也是经济索赔、贸易纠纷、依法诉讼的主要依据。因此,合同风险的防范是进出口业务风险防范的关键。业务人员在商议业务时,要充分了解自身企业所处的贸易地位,尽量掌握谈判的主动权。在签订条款时,因本着极度审慎认真的态度,做到合同形式标准规范,条款内容完整无误,语言表述简单明了。合同条款签订后,要及时报送相关人员审核、审批。要跟踪合同的执行情况,谨防对方利用合同中任何条款的变更欺诈行骗,一旦发生意外情况,也应处变不惊,认真调查、科学分析,以最小的代价化解合同风险。

三、建立自己的信息情报系统,降低市场风险。引起市场风险的因素极其丰富,对它的防范是进出口业务风险防范的一大重点。现代社会已经进入了信息时代,信息获取快速且渠道多样。但各类信息都会具有一定的不完全性、不准确性、不对称性,特别是信息的时效性,都有可能导致外贸企业在决策上出现失误。因此,要建立自己的信息情报系统,全面展开对国际国内市场的调查与研究工作,及时了解国际国内政治、经济、法律等方面的政策动向,及时掌握消费者偏好、产品供需状况以及外汇市场等的变动情况,及时反馈这些信息,并经过加工整理,研究各项风险因素可能导致的风险事件,让企业能尽早展开套期保值等业务来中和市场风险。同时,通过建立企业内部报告系统、信用情报系统和资信调研系统,把国际国内市场情况、客户信用、业务流程等信息情况,汇集、分析,并做出正确的评估,为企业内部相关部门选择市场以及企业的下一步决策提供支持。

第5篇

关键词:进出口贸易;风险分析;有效规避

随着促进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全世界范围内生产要素的流动性不断增强,国家与国家之间的依赖程度也在加深。我国企业在进出口贸易规模扩大下不断发展壮大,但需要面对的贸易风险也在不断变大。企业一旦无法规避贸易风险,就会对其本身造成极大的损失,严重的会扰乱国内外行业市场秩序,因此做好进出口贸易风险管理及规避工作极具现实意义。

一、进出口贸易风险管理的重要性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不断完善,国际经济环境变幻莫测,我国以进出口贸易为主的企业需要面对更多的贸易风险。加上近些年来国际经济环境萎靡,无形中进一步加大进出口贸易风险,部分国家为应对金融风险不断调整本国内信贷政策,造成我国进出口贸易风险变大,坏账率不断增加,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发展,因为进出口贸易风险蒙受损失的企业多不胜收,严重的甚至出现破产倒闭情况。作为进出口贸易风险发生的重灾区,我国相关企业应该做好进出口贸易风险研究工作,不断提高自身应对贸易风险的能力,最终实现促进企业发展壮大的目的[1]。

二、进出口贸易风险特征分析

社会经济发展促进进出口贸易的发展,其本身也是国民经济发展重要组成部分,进出口贸易风险主要有以下特征:

(一)客观存在性

即进出口贸易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在进出口贸易中是“必然”的,因信息不对称、操作错误、认识偏差等的影响,在进出口贸易中的风险几乎是不可完全避免的。

(二)相对变化性

进出口贸易风险随着时间、空间的变化而发生变化。这是因为随着时间和空间的变化,社会环境、人文环境、政治环境、法律环境等相应地发生改变,且人们的受教育水平、消费能力、消费偏好均有所改变,企业的风险预警意识也随之增强或削弱,这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企业的风险防控能力及其在进出口贸易中的表现[2]。

(三)无意识性

进出口贸易风险的产生是贸易主体的无意识行为所造成的,贸易主体作为进出口贸易的主导者,其认识上的偏差、决策上的失误、操作中的差错等均可能引起进出口贸易风险的发生。换言之,进出口贸易风险不包括恶意、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情况,即进出口贸易风险的发生是难以预见的,是在无意识的情况下发生的。

三、提高企业应对进出口贸易风险能力的措施

现如今国内外经济形势复杂,国内进出口贸易受到不小的冲击,因此需要提高进出口贸易企业应对贸易风险的能力,本文中笔者查阅相关资料结合自身经验,从价格风险、信用风险及操作风险三方面入手,给出提高抗风险能力。

(一)应对价格风险

套期保值是贸易企业应对价格风险的有效措施,指的是将价格风险转移到期货市场,将来现货市场上买卖物品的临时替代物换成期货合约,为现在买进以后售出或将来需要买进商品价格提供相应保险的交易活动。在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对同一种类的商品同时进行数量相等但方向相反的买卖活动,即在买进或卖出实货的同时,在期货市场上卖出或买进同等数量的期货,经过一段时间,当价格变动使现货买卖上出现的盈亏时,可由期货市场上的亏盈得到抵消或弥补[3]。最终在现与期、近期与远期之间建立完善的对冲机制,最大程度降低价格风险给企业造成的损失。

(二)控制信用风险

应对进出口贸易风险首先需要选对合理供应商,只有确保供应商才能确保商品质量,企业进出口贸易进行过程中需要面对的首要风险就是信用风险,控制信用风险主要是有效控制客户风险,关键点在于供货方是否具有真实背景、相应能力及诚信度等。所以实际中首先需要制定相应的评价标准及准入条件;完善企业内部管理体系,做好内控制度建设,贸易开始前对信用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全面了解供货方相关信息,确保商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企业以最低价格获得相关商品,实现企业效益最大化,促进贸易企业发展壮大。

(三)应对合同风险

对于合同风险的应对,需要全方位了解《合同法》相关法律法规,掌握国际贸易相关法律知识,还需要在签订合同之前,认真审查合作者的资信情况等必要时委派专人通过工商、税务和银行等渠道,进行实地调查;在签订合同时,仔细斟酌合同的每道条款,参照政府所展示的合同示范文本,保证合同条款的词句不会出现模棱两可的情况[4]。案例企业在签订合同的同时,深入了解了东道国的贸易合同惯例,谨慎使用该国的贸易术语,以及了解各种交货方式的优点和缺点;最后是在执行合同时,安排专业工作人员监督合同条款的落实,最大限度降低贸易合同风险。

四、结束语

针对目前进出口贸易风险的特点,进出口贸易企业应该深入了解风险产生的原因,并针对性的采取相应的风险规避措施。也只有如此,才能确保涉外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实现效益最大化,并帮助企业在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中赢得生存发展空间,最终实现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目的。

参考文献:

[1]杨磊.进出口贸易专业的工作过程及核心能力研究[J].广西教育.2014.

[2]鲁艺伟.论进出口贸易中合同风险的防范[J].知识经济.2014.

第6篇

国际金融危机的爆发,国际竞争的激烈性,使得我国进出口企业面临着严峻的国际经济形势。国际结算是在世界贸易经济的发展中应用而生的,操作较复杂,所以,各种国际结算方式存在许多的风险。国际结算是指用货币清偿因有形贸易和无形贸易产生国与国之间的债权债务的经济行为。国际结算方式主要有三种,即汇款、托收和信用证。每种结算方式都存在一定的潜在风险,如何面对当今形势严峻的国际金融市场,发展我国对外贸易的同时,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最大限度地规避结算风险,是我国进出口贸易面临的具有深刻意义的重要问题。

国际结算中的风险

根据国际结算方式的划分,国际结算业务中存在的风险可分为汇款方式风险、托收方式风险和信用证方式风险。

汇款方式风险。汇款结算方式是一种简单、快捷的结算方式,是指进口商通过银行将货款汇到出口商账户的方式。从买方汇款时间来看,可分为现货后款和先款后货。在汇款的结算方式下,银行只向进口商提供服务不提供付款担保,采用先货后款或先款后货的方式向出口方支付货款。先货后款,即出口商先发货,待进口商收到货后付款的结算方式,这种结算方式不利于出口商,因为出口商要承担进口商不付款的风险。先款后货,即进口商先将货款汇给银行,出口商收到货款后发货给进口商的结算方式,这种结算方式不利于进口商,因为进口商要承担出口商不按合同规定运送货物的风险。

托收方式风险。托收结算方式以进口商的商业信用为基础,没有银行信用的参与,即出口商在规定日期内向进口商发送货物后,才能收到货款,进口商一般只会在货款到期日才付款,所以出口商承担了较大的风险,主要有:进口商自身的各方面原因造成的拒付。进口商国家政策的调整造成的拒付。贸易术语选用不当带来的风险。信用证方式风险。

信用证结算方式是以银行的信用为基础的,出口商承担的风险也相应降低,但出口商仍要承担由于单证不符而造成的开证行拒付或无力支付的风险。具体表现为:进口商伪造信用证避过通知行直接寄给出口商,骗取出口商发货,此时出口商就要承担银行因单证不符而拒付的风险。除此之外,如果开证行因经营不善而倒闭造成无力支付信用证款项,此时,出口商只能凭借合同要求进口商付款,承担商业信用的风险。

国际结算风险的防范

汇款方式的风险防范。针对出口商在货到付款中要承担进口商的信用带来的风险,出口商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降低国际结算中的风险。开展对进口商的资信调查。出口商在与进口商签订货到付款的合同时,必须先对进口商的资信情况作详细的调查,在确定进口商具备良好资信的前提下,然后再与之进行货到付款的交易,这样就可以降低出口商因进口商信用低而带来的风险。采用银行保函或福费廷等方式转嫁出口商承担的风险。出口商与进口商进行货到付款交易时,可以要求进口商开具银行保函。如果进口商到付款日期时拒付的话,提供给进口商银行保函的开证银行就要承担付款责任,这样就将出口商的风险转嫁给银行。另外,福费廷方式,就是将出口商承担的国家风险、商业风险、外汇风险和利率风险转嫁给包买商。

托收方式的风险防范

在托收结算方式中,进口商占据优势地位,所以,在国际贸易中,进口商比较倾向于愿意接受托收方式的出口商交易。为了降低在托收结算方式中的风险,保证收款安全,出口商应从以下方面入手:加强进口商的自信调查。在交易前,出口商必须先选择自信较好的进口商,即使是多次合作的老客户,也要经常调查其资信情况。了解进口商国家的银行对托收的习惯做法和规定。在了解进口商国家的商业习惯和正常规定的前提下,可以避免因违反进口商国家的政策规定,遭到罚款、货物没收带来的收汇风险。针对与托收惯例相悖的进口商,应该选择即期付款交单的方式进行交易,拒绝远期付款交单,从而避免进口商所处国家的银行将远期付款交单转为承兑交单的风险。尽量选用CIF或CIP贸易术语完成交易。选用CIF或CIP贸易术语后,一方面,出口商可以指定运输公司安排货物的运输,从而更好地控制货物的所有权;另一方面,出口商可以向保险公司投保,掌握保险单据,所以,一旦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损失,出口商就可从保险公司获得赔偿,规避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风险。

第7篇

关键词:企业;国际结算;风险;经济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2-00-01

国际结算是指国际间由于政治、经济、文化、外交、军事等方面的交往或联系而发生地以货币表示债权债务的清偿行为或资金转移行为,分为有形贸易和无形贸易类。有形贸易引起的国际结算为国际贸易结算。无形贸易引起的国际结算为非贸易结算。国际结算可以促进国际贸易交易,服务国际经济文化交流,促进国际金融一体化,进而繁荣整个世界经济;同时还可为本国创收和积累外汇,引进外资,合理使用外汇,输出资金向外投资,起到巩固本国货币汇率,提供本国对外支付能力的作用。因此,有必要研究一下国际结算风险的防范,以促进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

一、国际结算中的风险分析

1.汇付方式风险

汇付,又称汇款,是指进口商主动通过银行将货款汇交给出口商的方式。在国际贸易中,汇付方式可以分为预付货款和货到付款两种。预付货款,又称为“先结后出”,是进口商先将部分或全部货款汇交出口商,出口商收到货款后发运货物的结算方式。这种方式显然对出口商非常有利,因为进口商要单独负责融资,并且负担出口商不按合同规定货运货物的风险。货到付款,又称为“先出后结”,即出口商先发货,进口商收到货物后付款的结算方式。具体地讲,货到付款有两种实现方式:一是售定,即买卖双方事先签订合同,待进口商收到货物后,用汇款方式将货款汇交出口商;二是寄售,即出口商先将货物运至国外,委托国外商人在当地市场上代售,待货物售出后,被委托人将扣除佣金后的货款汇交出口商。无论哪一种形式,货到付款方式对出口商不利,因为出口商既要单方面融资,又要承担进口商不付款的风险。

2.托收方式风险

托收是建立在商业信用基础之上的。对出口商而言,由于托收方式是先发货后收款,如果是远期托收,出口商往往要货到才能收款,所以实际上是向进口商提供信用,而进口商只是在货款到期日才付款,因此出口方不可避免地要承担相当大的风险,这些风险表现在:进口商的资信较差造成的拒付。托收方式下的进口商一旦发生资金周转不灵,或进口地市场行情发生变化,商品价格下跌等情况,就会长时间拖欠出口商的货款,甚至拒付货款,即出现了进口商的“道德风险”。因进口国原因造成的拒付。因政治或经济原因,进口国改变进口政策,进口商没有领到进口许可证,或是申请不到进口所需的外汇,以致货物到达进口地而无法进口,或不能进口。贸易术语选用不当的风险。如果选用由进口方负责订船的贸易术语如FOB条件,进口商有可能与其指定的承运人或货运联合,利用与货运之间的密切关系来取得货物的实际控制权,出口商会有丧失物权的风险。

3.信用证方式风险

信用证的结算方式是当前国际结算的主要方式,它为买卖双方提供了资金融通的便利,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买卖双方之间互不信任的矛盾。但是信用证的国际结算方式也存在很多风险。

二、国际结算风险防范策略分析

1.交易前与贸易目标国政府签署合作协议

与目标国政府签署合作协议是一种寻求官方保护的方法。外贸企业应尽可能与目标国政府签订官方合作协议,以使今后的国家风险最小化。这样可以为进出口贸易提供法律保护和支持,可作为解决纠纷的依据。

2.对贸易的合作国进行风险评估

了解所在国的政策及经济环境并做出评估,可以大大减少国家风险的发生概率。也可以通过市场调研的方式进行分析,其中包括贸易国政府的支持力度及态度、各笔交易风险与收益的对比、当地消费者偏好和当地同行业市场规模等。

3.签订由官方承保的信用保险

使用进出口贸易的各种保险是一种有效的规避风险的方法。很多国家为了鼓励本国进出口业务的开展,对外贸企业提供进出口贸易保险,这些保险对外贸企业在进出口贸易中因风险遭受的损失都给予一定补偿。对于我国外贸企业来说,在从事进出口贸易前,可以选择签订出口信用保险,在一定程度上规避风险,把风险转嫁给保险机构,使企业本身能更好的进行国际贸易,而减少商业风险带来的潜在损失。

4.设立信用管理部门

目前,外贸企业内部管理中出口部门和财务部门往往在收账问题和风险控制上职责不清,出现问题互相推诿。究其根源在于企业内部缺少信用风险管理职能部门,没有专业人员从事风险管理工作。国际经验表明信用管理部门是现代出口企业中一个举足轻重的职能部门,信用风险管理工作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和综合性较强的工作,必须由特定的部门才能完成。信用风险是国际结算核心风险,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工作的重点是对客户信用的管理。

小结

在对外贸易发展中,必须要面对国际结算存在的风险,只要熟悉国际贸易规则,培养树立良好的风险意识,勤于研究各种结算方式下出现的各种可能风险,在工作中细心研究付款过程中的每一个可疑之处,就可以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也只有这样才能做到未雨绸缪,安全稳妥地与外商进行交易,促进我国外贸业务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高增安.国际贸易付款方式的理性选择[J].国际商务研究,2002(02).

[2]周盟农.海外应收账款坏账风险成因与对策[J].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02).

[3]仪垂林.海外应收账款拖欠问题研究[J].南京财经大学学报,2008(02).

[4]王茜.国际结算方式的收汇风险及其防范[J].财会研究,2008(06).

第8篇

关键词:金融危机;结算方式;风险买断

中图分类号:F830.73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6-1428(2009)06-0023-04

一、几种国际结算方式的风险比较

现代国际贸易经过一个多世纪的发展已经形成了一个传统常规的国际结算方式体系。其中四种基本的结算方式为汇付(Remittance)、托收(Colleetion)、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国际保理(Faetoring)。其汇付是最简单的国际结算方式,是指由付款人通过银行或其他途径将款项汇交收款人。在国际贸易中汇付有电汇(T/T)、信汇(M/T)、票汇(D/D)三种形式,而其中使用最广泛的电汇按其付款先后又有前T/T和后T/T之分。还有一种中长期国际贸易的融资业务叫福费廷,是指包买商从出口商那里无追索地购买已经承兑的、并通常由进口商所在地银行担保的远期汇票或本票的业务。

这几种不同的结算方式对进出口商而言存在着不同的风险。(1)汇付的主要风险是对于预付货款的买方及货到付款的卖方来说,一担付了款或发了货就失去了约束对方的条件,它们能否收到货物或货款,完全取决于对方的信用,如果对方信用不良,很可能钱货两空。(2)托收是以商业信用为基础,代收行和托收行均不承担付款责任,对出口商来讲风险较大,如果进口方清偿能力不足、在市场价格下跌、进口国进行外汇管制、政局不稳或其他管制等情况下进口商都将面临各种收汇风险。在托收支付方式中,进口方承担的风险较小,但是也要承担出口方不按时、按质、按量发货的风险;行情下跌所导致的交易损失风险等。(3)对信用证而言,它借助银行的信用,最大限度地避免了托收的各种风险。但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进出口双方仍然面临一定的风险,对出口商来说,例如:进口商不按时开证给出口商带来的风险;开证行倒闭给出口方、付款行带来的风险;因单证不符遭拒付和迟付的风险。对进口商而言,其面临的风险有:虽单据符合要求,但实际货物品质不符合同要求给进口方带来的风险;出口商制造假单据进行欺诈使进口商面临的风险。(4)国际保理是对赊销和托收支付方式收汇风险的一种消除手段,有效地减少了出口方的风险,但出口商必须严格履行合同条款,如遇进口商对货物质量等提出异议,均被认为是发生了贸易纠纷,保理商将自动解除其担保责任,因此出口方仍然面临赊销及托收项下所面临的风险。进口商是先收到货,后付款,既不占压资金,而且又有充足的时间检验货物以保证货物质量,进口商的利益得到了最大限度的保护,同时消除了进口商在D/A、D/P和L/C方式下的各种风险。

图1对前T/T、L/C、D/A、D/P、后T/T等几种结算方式对进出口商的风险情况进行了对比。

由图1可知,对于出口商而言,赊销这种方式是最有竞争力的,但是风险也最大。预付款这种结算方式风险最小,但是竞争力最小。也就是说,对出口商而言。采取的收款方式的风险与竞争力是正向关系。对进口商而

言,赊销风险最小,对其最有吸引力,而预付款对其风险最大,当然吸引力也最小。进口商对出口商的付款方式的风险性与吸引力成反向的关系。

实际上,上述所列的几种结算方式,风险只是在进出口之间相互转移,不管进出口商承担的风险孰大孰小,其风险并没有从进出口商中转移出去。如果把一项进出口业务进行分解,将其分为单纯的商品交易和风险交易,那么商品交易是进出口商的主体行为,交易双方分别是进口商和出口商;而风险交易是伴生行为,交易的双方一方是进出口商的贸易主体,而另外一方是把风险作为“商品”购进的一方。上述的结算方式是进出口商的单纯商品交易,风险并没有被“买走”,风险这种商品在进出口商之间进行了分摊,只不过获得这种“商品”份额所支付的费用和主体贸易相反:分摊的越多,付出越少,反之,则付出越多。图2对不同结算方式中风险的表现形式进行了对比。

在图2中可以看到,使用汇付或托收结算方式时。进出口商之间利用的是商业信用,进行的是单纯商品交易,风险在进出口商之间分摊,即使有银行参与,银行也只是收付款的角色,不对贸易双方进行任何信誉担保。

使用信用证的结算方式,利用了银行信用,但是银行并没有购进风险这种“产品”,出口商要承担进口商不按时开证带来的风险或因单证不符遭拒付和迟付的风险等;对进口商而言也要出口商制造假单据进行欺诈或虽单据符合要求但实际货物品质不符合同要求等等风险。银行只负责核对单据的表面相符,所起的主要作用是利用其本身卓越信誉,使进出口商减少因双方信息的不对称造成的隐性成本。使用信用证结算时银行收取的手续费之所以高于汇付和托收。就是因为减少了进出口商的隐性成本索取的费用。实际的贸易过程的风险还是在进出口商之间进行分摊。

在国际保理的结算方式中,商品贸易分解为两部分:以商品或者服务为中心单纯的贸易和基于贸易本身产生的贸易双方的风险与保理商之间的“风险贸易”。在国际保理中所谓的风险贸易就是贸易双方以支付一定的对价为基础把风险转移给保理商的方式。这种风险转移是以出口商的债权转移为基础的。而出口商所支付的对价,即为其所转让的债权和与之相应的权利。出口商把应收账款债权转让给保理商,相应风险也部分转移给保理商,但是风险的转移并不是全部的,最终的风险在进出口商和保理商三者间分摊。只不过进口商分摊的风险最小,当然从实质上看进口商仍要支付高于其他结算方式的费用,虽然表面上保理费用由出口商支付。因为保理商购买了进出口商的部分风险,从实质上减少了进出口商的风险,因此保理的费用要高于信用证这种方式。在我国保理费用达交易金额的2%-6%,有时候甚至是信用证方式的十倍,这也是我国目前保理业务极为不发达的原因。

而对于福费廷,叙做包买票据业务后,出口商放弃对所出售债权凭证的一切权益,将收取债款的权利转让给包买商,同时风险和责任也转嫁给包买商,包买商也必须放弃对出口商的追索权。出口商在背书转让债权凭证的票据时均加注“无追索权”字样,收取债款的权利、风险和责任全部转嫁给了包买商。从图2中看到风险承担者即为包买商,当然这种方式的费用也是最高。

由图2的比较,结算方式为汇付、托收时风险在进出口商间分摊;为信用证时银行减小隐性成本,风险还是在进出口商间分摊;为国际保理时风险在保理商和进出口商三者间分摊,为福费廷时风险完全转移给了包买商。随着进出口商的风险逐渐被分离

和“交易”,所对风险最终承受者付出的费用也逐步增加。

二、金融危机背景下结算方式的创新

金融危机背景下,国际贸易深受重创。国内生产的萎缩导致出口产品减少,而国外经济的疲软导致出口需求急剧下降。从进口来看,流动性的不足导致了消费低迷。在这种环境下,汇付和托收这两种利用商业信用的结算方式已经不宜采用:对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由于波及全球的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产生的不同程度的影响,部分国外商业银行出现流动性不足问题,个别国家或地区进出口商恶意逃债或违反合同的现象明显增多,加剧了外贸企业的风险,对信用证这种结算方式带来了不小的冲击;而对于国际保理,对保理商经济实力和资信调查能力有很高要求,金融危机大环境下,担当保理商的机构或银行本身受到的影响首当其冲,并且由于商业环境的剧变对企业的资信资料已经不能依靠之前的档案,要重新对企业资信进行全新的调查非一时之事。对福费廷这种融资方式,需要银行对票据的担保,并且一般只用于中长期较大金额的贸易,而且费用较高,对于大部分贸易并不实用。

是否可以有一种结合各种结算方式优点的结算方式呢?即:出口商可以如前T/T结算方式得到款项,进口商可以如后T/T结算方式得到赊销,同时有如I/C结算方式一样有值得普遍信赖的一方为贸易双方提供信用担保,并且有如保理和福费廷一样的一方能对商品交易伴生的风险进行买断呢?如果存在这种方式,进出口商得到最大实惠,关键点是谁可以承担风险买断者的角色,而谁有那么强大的实力对被买断的风险给予信用担保?对于风险买断者而言,贸易被担保即相当于风险被分散。图3比较了风险买断者承担的风险与风险分散欲望的关系。

在图3中,x表示风险买断者的风险系数,Y表示风险买断者对风险分散的欲望。当xX2时,Y=0。表示风险非常大,即使对风险进行分散后依然不能达到风险买断商能接受的范围。

我国结算的现状是主要接受XX1的业务,由于风险买断商面临的风险过大,超过其能承受的范围,导致无法接受。对风险处于X1

这种创新方式的模式是:商业信用一银行信用一国家信用,如图4。在图4中,进出口商间进行单纯的商品交易,出口商得到预付款,进口商得到赊销货物,进出口商风险转移给了风险买断商。在此种结算方式下,要利用到银行信用,因此风险买断商最佳人选是银行,因为在全球范围内,银行最广泛最全面地参加了全球化的贸易,有最畅通的资金流通渠道和普遍接受的信誉度。但是在现在金融危机的情况的下,各银行都紧缩银根。银行买断风险实质上是对进出口商的融资。现实中这是行不通的。这时候就要政府起作用了,各国政府为应对金融危机采取广泛的措施,既有直接对金融机构的救助,对实体生产和贸易的扶持更不容忽视。政府在银行设立贸易资金扶持账户,对符合规定的企业给予资金担保,分散作为风险买断商的银行的风险,同时直接给予资金扶持。这样,图4中商业信用一银行信用一国家信用的结算模式就能建立起来。

三、风险买断结算方式的创新措施

1、政府国家信用的体现。

(1)贸易资金扶持账户

作为金融危机环境下的一种特殊结算方式,政府的作用是分担作为风险买断商的银行的风险,实质是对进出口的资金融通。政府作为宏观管理者不能直接从具体环节对贸易进行干预,只能在银行设立贸易资金扶持账户,对于符合规定的行业和企业,如果从事出口贸易则在商品发出前由企业凭有关证明向银行申请一定比例的预付款,如果从事进口贸易则凭借有关证明向银行申请由政府在银行设立的扶持资金账户代为支付以赎取单据取得货物。

(2)企业权限的管理

并不是所有行业和所有企业都能利用国家信用。只有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发展方向、无不良记录或其他必须条件的企业才能向当地政府提出申请,政府组织专门机构对其进行考察,对于符合要求的企业由国家统一汇总建立电子档案再把相关名录和资料传送给充当风险买断者的银行。

(3)严格法规的制定

特殊的结算方式只为在特殊环境下应对危机而用,但不能保证有某些图谋不轨者利用其牟利。政府除了在进行权限管理时严格考察,更应该建立严格的处罚制度,如有利用政策进行犯罪活动者处之以最严厉的惩罚。如果是进出口商本身过错导致的贸易纠纷应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2、风险买断者银行信用的体现。

以银行作为风险买断者,目的是利用银行的信用帮助建立关系。当符合规定的企业向银行提出风险买断申请时,银行先对政府提供的名录和企业进行核对。并可以要求企业再次提供证明,然后对相关贸易考核。看其是否满足本次贸易的生产条件交货时限品质要求等。如果符合要求即提供风险买断业务。银行提供本业务的费用怎么收取呢?一部分由进出口商支付一定的比例,一部分由贸易扶持资金账户来支付。

3、进出口商商业信用的体现。

作为国际结算手段,针对的是世界范围的贸易主体,作为特殊的国际结算方式,目的是为了在金融危机时期促进国际贸易。因此,各国在政府名录中享有风险买断结算方式权限的企业应以显著的方式让其他国家的进出口商知晓。由于是出口商先得款再结货和进口商先得货再结款,因此在贸易谈判时应该比其他任何结算方式都更详细更严格,以免出现与实际意愿不符的情况。

4、风险买断结算方式的操作流程。

进出口商谈判好用风险买断结算方式后,进出口商分别在国内作为风险买断者的银行进行申请,审核通过后,进出口地的风险买断者互相签订协议审核对方资信,出口地风险买断者预付款给出口商组织生产,出口商生产发货后给本国的风险买断商提供发货证明,出口地风险买断商凭以向进口地风险买断商索款。待进口商收货并提供收货证明后,进口地的风险买断商代为向出口地风险买断商付款。然后向进口商提示付款证明,在合理期限内进口商向进口地风险买断商偿付款项。

第9篇

【关键词】国际;结算;风险防范

一、引言

国际结算是指国家之间由于政治,经济,文化,外交,军事等密切交往发生的以货币表示债权债券的清偿行为,其中国际结算中分为有形贸易和无形贸易。其中有形贸易中引起的国际计算称之为国际贸易结算。无形贸易引起的国际结算为非贸易结算。国际结算的出现可以促进国际将经济的交往,促进国际金融一体化的实现。国际结算可以为本国创造巨大的外汇收入,引进外资繁荣本国经济的发展。因此加强对结算风险的防范,对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是十分必要的。

二、国际结算的方式

(一)国际汇兑结算

国际汇兑结算方式时一种比较普遍的结算方式。国际汇兑结算的完成需要汇款人,接收人,汇出银行和汇入银行的共同参与方可完成,汇款过程是付款方由银行转汇给收款方。国际汇总结算之前付款人需要填写境外汇款的申请书,同时还要加盖银行的印章,同时要向汇出银行提供相应的发票,汇出银行将这些文件通过加压的形式发送到汇入银行,汇入银行在将加压文件解付给收款人。

(二)托收结算

托收结算方式是由出口方向进口方收取各种款项的一项结算方式。托收结算包括跟单托收和光票托收。跟单托收是将进口产品运到进口方,把相关的手续交给银行处理,托收银行在将进口商付款以后把货运等相关单据交给进口方。光票托收结算是指委托人交给托收银行汇票,这些汇票实现向国外债务人的支付。

(三)信用证结算

信用证结算是银行根据客户的要求并且在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基础之上,凭借有关的单据向指定的收款人汇款的方式。

三、国际结算中的风险分析

(一)汇兑结算

1、汇兑结算就是出口商经货物发给进口商,但是货款是在货物到了进口商手里才能进行支付,这样就相当于将所有的出口货物的凭证交到了进口商手里,是一种先进货后付账的形式,这种情况存在着一定的风险,汇款什么时候能到位这个完全由进口商决定,这就要看进口商的信誉,如果进口商的信誉地下就会容易造成货物的丢失,这样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出口商的经济利益。

2、货到付款的形式有寄售和售定之分,这两种形式的差异点表现在付款时间上的不同,一般出口企业愿意选择售定方式进行交易,当出口商和进口商达成一致时签订有效的合同在进行付货的教育。

3、预付汇款的方式是指进口商井货款先输给出口商,出口商在接收到进口商的有效单据在进行发货。由于预付汇款设计到数量较大的金钱交往,往往采用定金预付的方式。

(二)托收结算

1、进口商和代收银行的风险:如果出现了市场经济条件不好的情况,进口商在交易过程中寻找各种理由拒收货物,这样会对进口商的信誉造成一定的伤害。同时代收银行与进口商关系进行经济利益的协商,串通起来容易发生骗取货物的行为。

2、进口国家的风险:进口国家可能会因为战争等各种事故导致得不到正规的进口许可证,这样就会出现进口国家不能按时付款,在进行进口时,这些意外情况不得不提高警惕,尤其会对国际经济贸易产生影响的问题。

3、财务风险:如果当出口商按照进口商的要求将货物发出去之后,进口商在这个过程中寻找各种理由拒绝付款,这样就会导致出口商汇款收回失效,如果出口商寻找各种理由付款,其中的所有费用损失均为财务风险。

(三)信用证方式风险

信用证的结算方式近年来发展速度很快,信用证结算方式为买卖双方提供了一定的金融便利,解决了买卖双方及其不信任的矛盾,但是在国际结算中依旧存在着很多风险。

四、防范结算风险的措施

(一)风险回避

对风险进行有效的回避是从根本上对付风险的措施,对风险进行回避完全可以降低甚至避免风险发生的机率。真正做到了“防患于未然”。出口商准备与一家外国公司发生贸易往来,首先要对外国公司的资金运作以及信誉进行充分的调查,确定其资源运作正常并且信誉良好在于其开展贸易交往。只有对那些资信条件比较好的公司才可以选用汇付的结算方式。进口商和出口商都要意识到结算风险的出现会使双方受到一定的损失,因此进口商和出口商要签订有关条约,选择好结算货币,本币作为结算货币产生外汇风险的可能性比较小,但是在交易过程中需要用外汇结算,要争取实现在出口用硬币,在进口用软币的要求,这样可以有效降低结算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二)交易前与贸易目标国政府签订相关合作协议

出口商与贸易目标政府签订相关的合作协议是一种寻求政府保护的有效方法,出口企业要尽可能与目标国政府签订官方协议,保证贸易过程中风险降至最低,同时也有利于贸易过程中的行为受到法律的保护,成为解决矛盾纠纷的有效依据。

(三)对双方的合作进行风险评估

出口国要对进口国的政策以及经济环境进行有效的评估,如果政策和经济环境都很好,那么将会大大降低贸易过程结算风险的出现,同时在对风险进行评估的过程中可以通过市场调查的形式,调查政府对对外贸易的支持率以及各比对外贸易风险和利益的对比率进行调查,准确的估算出风险情况。

(四)签订官方承认的信用保险

随着国际间经济联系的加强,很多国家的企业为了鼓励本国开展进出口贸易,往往会在对外买一企业中提供出口贸易保险,这些保险当对外企业在进出口风险过程中遭受到损失会给予一部分赔偿。因此为了有效避免结算风险,我国外贸企业可以选择签订官方承认的信用保险,这样当风险发生时候可以得到一部分补偿,有利于减轻企业的经济损失。

(五)建立有关的信用管理部门

我国外贸企业中往往缺乏相应的管理体制,这样就会导致外贸过程中出现问题,各部门之间互相推诿,很多外贸企业内部并没有专业的信用风险管理部门,这样就会导致风险预见性低,专门从事风险管理的人员少,这无形之中就会加大企业的风险。因此外贸企业要建立信用管理部门,信用管理部门是一个专业性很强,同时综合性很强的工,不是任何人都可以胜任的,要选择专业人士进行信用管理的工作。

五、结束语

随着近年来世界各国的经济不断发展,世界经济联系日益加强,国际之间的贸易日益紧密,国际贸易与其他行业的风险相比较大,并且风险存在于每一个环节,风险的出现会对外贸企业造成巨大的损失,结算在贸易过程中处于重要的环节,因此在进行对外贸易过程中要树立结算风险的防范意识,随着世界经济联系的不断加强如何避免国际贸易中结算风险,实现资金的正确周转是一个值得谈论的问题。本文从风险回避,交易前与贸易目标国政府签订相关合作协议,对双方的合作进行风险评估,签订官方承认的信用保险,以及建立有关的信用管理部门五个办法对结算风险的防范进行了有效的讲解,希望能够为国际贸易过程中结算风险的防范有一定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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