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26 16: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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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投标不规范,为合同管理埋下了隐患
现在建筑市场出现了一种激烈竞争局面,项目少而竞争企业多,所以为了从极少的项目中取得施工权利,一些承包商不惜采用暗箱操作、非法手段取得项目。而发包人在招标过程中则利用僧多粥少的心理对承包人提出一些苛刻条件,迫使承包人压级压价,给承包人增加额外负担,甚至直接压低中标价格,使承包人受到一定的经济损失,以至于项目不能顺利实施,工程建设质量得不到保证,使施工合同的管理处于被动状态。
2.存在不符合价值规律的合同
现在我国也在逐渐和国际接轨,采取合理的低价中标方法进行评标,不设置标底,评委按照最低的报价开始评,从低朝着高走,并依据项目实况进行分析论证,方案、技术、报价合理者才能够中标,如果报价过高根本不考虑,通过这种模式来促使建筑市场顺利发展。虽然想和国际接轨,可是从我国现状来看招投标并不规范,各个方面的管理还存在问题,如果一味采用这种招投标方式是不可能实现的,因为其在实际运用中并没有充分论证与分析最低标价的组成以及施工设计考察,必定会有所遗漏,让一些存在漏洞的标书中标,极难确保承包商的合理利润。
3.不平等、不规范的合同依然存在
事实上,施工合同具有法律特征,一旦签订之后双方就必定具备民事行为,这就要求合同要具备科学性、完整性以及严密性。在实际操作中很多承包商及业主都没有高度重视,很多施工合同的内容几乎都是格式化,没有合理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使某些条款在实际操作中出现了争议。例如某公司承建了一个桩基工程,地勘报告没有说明地下有原来的基础,导致承包人在施工中造成断桩,承包人认为这应该是勘察单位的责任,但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有一条不公平的条款,一切断桩由施工方承担,发包人认为应按照合同由承包人承担,由于合同的不规范、不严谨,致使合同双方最终必须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
4.合同风险管理意识薄弱
随着建筑市场的不断发展,施工合同中的新条款也层出不穷,施工合同条款就显得尤为重要,如果承发包双方不重视合同管理,不严格履行合同条约,必然给双方造成严重的损失。在合同实际履行过程中,有一些承包商不重视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的履行情况,导致资金紧张,工程材料质量无法保证,偷工减料现象严重,从而无法保证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如果因为业主原因造成工期索赔、费用索赔、利润索赔等等,承包商不严格履行合同,不采取有效索赔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各种问题归根结底就是合同管理意识薄弱,给企业带来的损失是相当严重的。
二、加强施工合同风险管理的措施
从施工合同风险管理的现状可知,现在许多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还是存在一些问题,因此就需要结合实况来采取合理的改进措施。
1.做好签订施工合同前的准备工作
施工企业应该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合同谈判之前要求合同管理部门成立专职小组仔细审阅,彻底对发包人的资信、经营作风以及合同中各种条款做全面了解,主要涉及的内容包含施工图纸、立项文件、土地规划以及建设许可证等等,各种必须具备的手续是否到位,从各种渠道对发包人的资信情况进行了解,尤其是工程资金到位情况。在投标之前要深入研究招标文件,彻底掌握和分析业主的意图与要求,并且深入现场进行勘察、审查图纸及分析合同条款等,降低签订合同之后的风险。
2.签订完善的施工合同,明确承发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中各项条款必须要编制严谨,用词准确,杜绝使用迷糊的字眼,防止出现合同歧义。对于一个建设项目而言,并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够建设完,施工期间的施工材料价格及人工费上涨现象必定会造成风险,所以在施工合同中承发包双方要根据内容作出必要的约定,依据实况提出合理分摊的比例。
3.认真做好合同交底,加强合同履约管理
施工合同签订以后,承包单位合同管理部门要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向项目经理及项目相关人员进行解释和说明,组织大家学习合同,使各管理人员对合同有更全面的认识和理解,把合同责任具体地落实到各责任人和合同实施的具体工作上。合同风险贯穿整个建设过程,涉及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阶段、验收阶段、保修阶段,承包人应组织强有力的项目班子,根据工程的实际特点制定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在合同实施过程中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监督,及时主动反馈信息,从技术管理、经济管理、风险管理等方面加强合同在实施过程中的动态管理。
4.约定好违约责任,各负其责
合同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违约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要承担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或强制履行等法律后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违约行为主要表现在发包人迟延付款、迟延验收和结算等;承包人迟延完工、迟延交付、其施工的工程质量不合格等。发承包双方的违约行为往往相互交错,互为抗辩。对此,要分别作出认定和处理,明确各自权利义务,强化合同规范管理,严格追究违约责任。
5.加强防范措施,处理好出现的风险事件
尽管对施工合同做好各种防范措施,但是也不能够完全避免发生风险,因此就必须要及时处理风险事件,通过有效措施控制化解风险,降低风险所造成的各种影响。施工合同风险管理的应对策略包括风险回避、风险转移、风险自留。要提升执行合同的力度,任何一方都不能够私自更改合同,如果确实要更改,必须要各个合作方的主管人员在场,共同商议沟通来确定。
三、结语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风险;管理
中图分类号:TU76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引言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人(建设单位)和承包人(施工单位)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作为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同时也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首先,建筑市场实行的是先定价后成交的交易方式,该特性决定了建筑行业的高风险性。其次,建筑工程具有规模大、工期长、材料设备消耗大、产品固定、施工生产流动性强、受自然条件、地质条件和社会环境因素影响大等特点,这决定了施工合同具有独立的特殊性、履行期限的长期性、合同内容多样性和复杂性。因此,为了避免在激烈竞争的建筑市场中得风险,施工企业必须重视合同风险管理,有效的降低工程风险,增加企业利润。
一、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风险的主要因素
合同风险是合同中的不确定因素,它是工程风险、业主资信风险、外界环境风险的集中反映和体现。根据合同主体行为划分,它包括主观性合同风险因素和客观性合同风险因素两方面。
1.客观性合同风险 合同的客观风险是法律法规, 合同条件以及国际惯例规定的其风险责任是合同双方回避是法律法规, 合同条件以及国际惯例规定的其风险责任是合同双方回避的, 通过人的主观努力往往无法控制。例如, 合同规定承包商应承担的风险有, 工程变更在15%的合同金额内, 承包商得不到任何补偿, 这叫做工程变更风险; 又如合同价格规定不予高速, 则承包商必须承担全部风险, 如果在一定范围内高速, 则承担部分风险, 这叫做市场价格风险; 还有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 承包商必须提出索赔意向通知,否则索赔失效, 这叫时效风险。
2.主观性合同风险 合同的主观性风险是人为因素引起的, 同时能通过人为因素避免或控制的合同风险。在相当多的国内施工合同中, 业主利用有利的竞争地位和起草合同条款的使得条件, 在合同协议中或通过苛刻的条件把风险隐含在合同条款中, 让承包商就范。而承包商为了急于承揽工程, 在合同协议中, 对自身权利不敢据理力争, 任其摆布。对合同谈判只重视价格和工期, 对其他条款不予注意。这样即使不平等的合同也愿意签, 甚至有欺骗的合同也敢签, 在合同签订上表现出极大的盲目性和随意性。
承包商不是作为法人权利主体参与对等的合同谈判,而是受制于业主,这样很容易处于被动状态,在这种心理状态下很难体现平等性,自然增加了履行合同的风险性。承包商十分轻信业主在合同以外的妥协和许诺,轻率地签订了既没有法律约束力,又无法兑现的“口头协议”。承包商对签订合同的前期准备工作明显不足,对业主的资信和合同的公正性缺乏严格的分析,承包商对合同缺乏识别力;因承包商对合同审查不严引起的合同漏洞,缺陷造成了不应有的合同风险,带来了不必要的损失。
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风险管理
1.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职业素质 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是保证合同管理质量的有效措施。大中型建设合同一般都是由业主负责起草,业主聘请有经验的法律专家和工程咨询顾问起草合同,可能使其中隐含了大量不利于承包商的风险责任条例。因此,承包商合同管理人员首先要具备相应的法律法规知识及其应用能力,熟悉合同签订和变更,索赔程序,同时具备工程管理,造价管理知识和运用能力,才能确保在合同谈判中处于一种智力均衡,信息对称的状态,提高相应的风险管理能力。
2.建立健全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制度并善加利用 合同管理环节繁多,包括合同的洽谈、草拟、评审、签订、下达、交底、学习、责任分解、履行跟踪、变更、中止、解除、终止等,建筑单位要规范本单位的合同管理,就应该首先就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一个环节建立和健全一系列可操作的合同管理制度,使其合同管理有章可循。自觉执行合同条款,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当事人一切行为的最高准则。合同交底制度、责任分解制度、每日工作报送制度及进度款审查批准制度是每一个建筑单位都应该建立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签订后,合同管理人员应该对各级项目管理人员和各工作组负责人进行合同交底,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做出解释和说明,形成合同交底制度。责任分解制度则是指合同管理人员将各种合同时间的责任分解落实到各工作小组,明确其工作范围和责任,通过合同任务的层层分解将任务落实到人,协调各方面积极配合共同实施合同。而每日工作报送制度要求各职能部门将本部门的工作情况及未来一周的工作计划报送到合同管理处,能够确保合同管理人员及时掌握工程信息,对各种问题做出正确决策。鉴于当前成本核算人员因对现场合同情况不熟悉而不能将费用索赔的项目及时纳入当月付款要求中的现状,建立进度款审查批准制度有利于合同管理部门从合同角度对进度款进行审核。只有抓住合同管理这个核心,才可能统筹调控整个建筑工程项目的运行状态,实现建设目标。
3.对建筑工程合同进行动态管理 合同变更在建筑工程项目实践中是比较频繁的,而合同变更往往会导致索赔纠纷,因此在合同签订以后,合同管理人员还要对建设工程项目合同进行动态管理,重点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3.1 建立索赔制度。在工程合同实施过程中出现变更索赔是难免的,因此,必须建立工程变更和索赔管理制度。在施工过程中。合同管理人员要认真研究合同条款,要注意资料的整理、分析,及时办理有关签证确认,关注现场动态,积极找寻索赔依据,把握施工索赔的重点,在索赔时效内及早提出变更和索赔。同时在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要正确履行合同责任,严格控制业主反索赔和分包商索赔的事件发生。
3.2 重视现场签证。在按照合同条款支付时应该防止过早、过量签证,特别是合同变更补充协议的签订须格外谨慎,签证必须依据相关合同条款衡量,起到相互制约的作用。尤其要重视设计变更与施工图错误,此类签证只需签变更或修正的项目,原图纸不变的勿重复签证,已经下料和购料的,务必签写清楚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变更日期、运输情况、到场情况、成品情况、有无回收或代用等详细情况。 3.3及时记录、收集和整理工程所涉及的各种文件,对合同变更部分进行审核与分析。在实际工作中,合同变更应该与提出索赔同步进行,须业主与承包商双方达成一致后再进行合同变更。
3.4及时处理停工损失,双方按合同约定时间以书面形式,按合法程序签认停工的相关具体内容。
4.建立定期工作报送制度
要求各职能部门必须将本部门的工作情况及未来一周的工作计划报送到合同管理处,使合同管理工程师及时掌握合同履行的情况和发生的变化;从而能够及时对已经发生或将要发生的各种问题作出决策。
5.履约后,善后工作应有条有序
项目完工后,工程及时移交、工程结算、工程款支付、质量保修、保修金返还等工作要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处理,要按规定及时做好善后工作,做到人走帐清、档案及时转移等。对于每一份文件、信函、收据借据、照片、会议纪要、语音记录等都要注意收集和保留,以备发生纠纷后能有凭有据,据理力争。对于拖欠的工程款,清欠部门、法务部门、财务审计等部门要联合制定清欠目标,及时清欠,乃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避免出现呆账、坏账。
结束语
市场经济实际上就是契约经济,随着建筑市场逐步完善,合同将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成为市场双方不可或缺的纽带。因此加强施工合同风险管理是是控制工程造价、保证施工企业利润的重要手段,在当前建筑环境和市场形势下,对于建设施工企业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
参考文献
【关键词】 风险分析;风险防范;对策;措施
工程施工合同风险是指在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管理、技术和环境等各种不确定性因素可能导致损失的不确定性。由于建筑市场是预约型的生产,并且基于建筑工程工期长,产品的固定性、唯一性和规模大,消耗材料和设备量大,容易受自然和社会环境的影响等特点,就决定了施工合同的高风险。在我国当前的建筑环境中,施工承包商面临着要比业主承担过多的风险的问题,这就需要承包商在订立合同时以及在合同的实施过程中,要增强合同防范意识,仔细的分析和识别中合同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制定合理有效的风险控制和管理措施来应对风险的发生,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提高施工企业的经济效益。
1 施工合同风险分析
由于建筑工程本身是一个复杂的过程,这就决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风险的分类也有很多种,比如按照不同的阶段可以划分为:招投标阶段的风险、合同谈判阶段的风险,合同订立阶段的风险和合同履行阶段的风险。但是每一个阶段的风险诱因都可以归纳为客观原因和主观原因引起的,并且由于合同的主体行为一般也就是客观和主观,因此本文将其分为客观性合同风险和主观性合同风险两个方面。
1.1 客观性合同风险
客观性合同风险由法律法规、合同条件以及国际惯例规定的,其风险责任是合同双方都无法回避的,合同只要形成,这些风险责任就是人的主观愿望所无法控制的。常见的有以下几种:
(1)工程变更风险。FIDIC施工合同中规定工程变更在1.5%的合同金额内,承包商得不到任何补偿,这就要承包商尽量避免工程的变更或者是变更的金额在合同金额的1.5%之外。
(2)时效风险。承包人必须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的28天内或经过工程师统一的其他合理时间内向工程师提交一份详细的索赔文件和有关资料,否则将失去该事件请求补偿的索赔权利,如果承包商有索赔的机会时一定要把握索赔申诉的时间要求,避免失去索赔的权利。
(3)施工条件风险。《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当采用变动总价合同时,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的停工累计超过8h,可对合同价款进行调整。因此在施工过程中要做好施工记录并报工程师签字确认。
(4)宏观政策风险。国家的法律法规或国家建设主管部门的工程造价调整、提供最低基本工资和提高税率等政策等。
1.2 主观性合同风险
主观性合同风险中引起合同风险的因素主要是人的因素,这类因素可以通过人为因素去避免或者控制。常见的有来自业主方面的风险和承包人自身的风险。
业主方面的风险:
(1)资金不到位。由于业主经济状况发生变化或业主信誉较差等原因, 业主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或者无正当理由不进行工程竣工价款的结算等。由于当前的合同缺少细致的条款,缺少大力度、量化、可操作的惩罚业主逾期拨款的措施,这种情况在国内的承包工程中还是较多的,这样就会给承包商带来很大的经济损失。
(2)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如《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规定:发包人应在准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发包人应对其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发包人提供上述基准资料错误导致承包人测量放线工作的返工或造成工程损失的,发包人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向承包人支付合理利润。
承包人自身的风险:
(1)工期问题。承包合同一旦签订,就表明工程的工期已经确定,工期一般是由业主根据预算定额进行确定, 也许没有考虑会与劳动定额和施工定额有差异,难免使承包商无法按合同工期或业主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因而在施工过程中,就需要承包人在制定施工进度计划时要严格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以及国家现行的施工规范、技术标准,不得擅自变更设计内容、修改工程设计,同时要多加堤防设计变更,严格执行质量标准,避免因返工造成的工期延误,否则,承包方对施工工期延误应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法》规定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四种:①继续履行;②赔偿损失;③采取补救措施;④支付违约金。
(2)资金问题。由于承包商资金缺乏,周转有一定的困难,使得材料和劳动力不能及时供应,或者采用价格低廉的劣质材料、偷工减料、偷工减料、粗制滥造,影响工程项目的正常施工,给承包商带来一定的风险。
2 施工合同风险防范的对策和措施
国家宏观政策、企业所处的社会和自然环境决定了客观性合同风险的存在,是人为所不能控制的。所以本文不谈客观性合同风险的防范方法,着重谈的是主观性合同风险规避的策略。
2.1 施工合同谈判或投标时
(1)承包人要设立专门的负责施工合同订阅的管理机构,尽可能多的收集有关发包人的资料,深入了解其资信、经营作风和订阅合同应当具备的相应条件。
(2)在招标投标过程中,要深入研究和全面分析招标文件,细心复核合同文本,仔细阅读合同条款。
(3)吃透业主意图和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实地详细勘察,图纸要认真研究确保工程量准确,在认真确定各个子项的单价和各项技术措施费用后制定投标策略。
(4)为了相互制约要掌握和执行好合同的洽谈权、审查权、批准权,减少合同中的漏洞。尽可能地通过运用政策法规修改完善,规避风险,以减少合同签订后的风险。
2.2 合同履行时
承包商开始施工时,合同即进入实施阶段, 合同的风险就相应的转变成了项目的风险,这就需要派驻有经验的人员来进行合同管理,是合同风险能有效的控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以通过以下具体的措施来规避风险:
(1)建立风险监控系统。定期地检查项目的施工是否与合同相关的内容相吻合,及时收集实际值和计划值的资料,并进行比较分析,发现偏差则分析原因并采取措施纠偏,在提高风险分析能力的同时积累经验。
(2)加强变更管理,及时收集索赔证据。由于施工过程的动态性引发一系列的合同变更,这些是风险存在的根源,,也是合同风险评估人员需要重点关注的方面。变更一旦发生,承包商要采取必要的措施争取自己的权益,如要必要刻意提出索赔。合理合法的索赔证据是索赔成功的关键,所以在变更管理中,合同管理人员应及时对所涉及到的各种文件进行记录、收集和整理,确认变更部分的内容、部位和工程量,在有效的索赔时效时间内抓住有利机会进行索赔。
(3)合理转移风险。当承包商碰到超出自己施工能力的特殊施工或缺乏施工经验和施工设备、技术不过硬等问题时可以通过向第三方转移风险,这样承包商就可以规避因自身能力不足而带来的风险。
3 结语
合同管理是一项复杂繁重的工作,关系到整个项目的成败,而风险的存在很大程度威胁到合同能否顺利的完成,所以承包商必须树立强烈的风险意识,采取有效措施规避施工合同风险,降低风险程度, 合理地保护自己的利益, 从而获得更好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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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韩昶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风险防范的探讨[J]. 中国有色建筑, 2006(1)
关键词:施工方;合同;风险管理
中图分类号:TU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12-00-02
一、施工合同风险管理存在的缺陷
1.对风险重要性不够重视,合同管理工作者认知意识薄弱
施工方作为工程合同当事人一方,应当主动根据合同的约定,积极推进在质量、工期、经济、技术、安全、结算、付款等所有过程中都能做到按合同履约,这所有工作均需要管理人员认真执行及具体实施下去,但由于合同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够及执行意识薄弱等原因,未能对合同从签订到履行全过程进行有效地监管,导致工程合同风险损失中的一部分便是由合同管理人员的疏忽大意等造成。
2.合同管理体系不健全
没有建立起一套严谨、合理的合同管理制度体系;没有分别在施工单位总公司、分公司和各个项目部设立合同管理小组或者合同管理部门等诸如此类的合同管理机构,或者虽然分别设立了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但没有对合同的审核、签订、履行、变更、终止、考核等一系列过程进行规范化、系统化的管理,没能对企业在经验、资源等方面的优势进行充分发挥和对项目的合同管理工作缺乏必要的监控及指导。
3.对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熟悉
因为与工程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对工程项目各方面均有强制性规定,所以参与工程项目建设的各方主体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签订合同。倘若合同管理人员对这些法律法规不甚熟悉或一知半解,那么建筑单位就很有可能陷入因违反法律法规而受法律制裁的境地。
4.对合同审查及签订工作把关不严
①合同审查程序不到位。由于建筑企业工程合同大部分分布在工程项目经理部,具有地域广、类别多、跨度大等特点,再加上对施工单位的工程合同风险管理本身就起步较晚还有管理方法落后等一些原因,便出现合同审查要求条款多及虽按程序审查但却不到位等一系列后果,导致这些后果的原因可能有:工程项目部受小集体利益驱使,不愿意对合同进行上报审查,擅自签订对企业不利的合同;审查程序不到位,有时甚至是由个别人决定,未能形成集体审查。②合同审查手段落后。对于大部分施工单位,只会运用电子邮件、邮递、书面等常规方式对合同进行审查,除此之外,便没有更为有效、更为先进的审查措施及手段,这样是跟不上信息化时代的,导致信息化建设水平落后的主要原因是未能形成规范、合理的信息化管理平台,这严重影响着合同审查的深度及广度。
5.履约过程中的法律风险
①对合同风险因素中的关键部分重视不够。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来讲,风险管理的重中之重就是对风险的关键因素的控制,一般来说,主要包括各类工程文件完备与否、合同合法与否、合同是否需要批准及公证、甲方的审批手续完备与否等。②实际工作中的行为有时与合同约定不符或相脱节。在施工方合同管理人员对合同的管理过程中,当合同签订之后,无论是对公司总部还是现场的项目经理部,他们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很多时候都没有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来执行,反而往往只按以往的经验进行合同管理,有时甚至只依据业主的临时指令来开展工作,而当有不利于自身利益的情况发生时却不能做到依照合同据理力争,这样当然就会有实际工作行为部分脱离合同约定的现象出现,因而给合同带来风险。
二、施工合同风险对策及措施
伴随着问题的出现,我们当然就应该采取一些具体措施来规避风险或降低风险。一般来说,有风险回避、风险控制、风险转移、风险自留这四种策略,而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往往不会单单只采用一种策略,而是多种互相结合起来使用。下文中笔者将研究重心放到对风险管理的具体措施上来。以下通过几个阶段对施工合同风险控制的主要措施进行分析。
1.合同立项阶段
①严格遵守合同立项评审制度,在整个合同全寿命周期内,争取对所有风险因素做到尽可能准确的风险识别,风险分析及风险评估,并依此来制定初步应对方案,待报公司相关部门讨论批准后再具体实施。
②对业主方的资格信誉等状况进行具体仔细的调查,深入了解业主的资金来源及具体安排等有关证明文件,以往项目的履约及业内信誉等状况,业主方的财务现状、资金往来等支付信息。
③参考项目历史数据库中类似项目的基础信息对所投标的项目进行分析研究,运用各种理论及方法计算出初步工程量和差异表,通过仔细分析做到预先发现设计及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利情况,从而就可采取相应措施并将之反映在投标报价中。
2.合同签订阶段
①注重规范条款的合法性、准确性、完备性。仔细认真地研究适用的法律法规,确保满足相关标准及技术规范;充分考虑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情况,并需在合同相关条款中予以具体详细地规定;合同管理人员在签订合同时应字斟句酌,认真细致,尽可能做到使文字表述缜密严谨无误,因而避免矛盾及歧义的发生。
②成立专业的合同谈判小组。施工方必须有专业精干的合同谈判小组,这就要求谈判人员最好既要精通法律,又要懂得管理、工程造价及工程技术等各个方面,组织与合同内容及条款有关的各个专业人员仔细逐条地审查核对每一个条款,并争取把任何潜在风险考虑到位,做到不遗漏、不错估,以防患于未然,否则后果可能难以估量。另外,必须在合同中把自己与业主各自的风险责任明确划分开来,并不计一切争取对己身有利的条件。
③在合同中需事先规定好解决争议的方法及手段,争议一旦发生就可以立即启用这些可供选择的预案,解决合同争议的方法一般有和解、调解、仲裁及诉讼等。
3.合同履行阶段
①建立有特色的合同管理制度。随着项目的不断推进,风险也随之不断增加,与此同时这也是对施工单位合同管理人员的巨大考验。有鉴于此,必须注意积累收集各类合同管理的成功案例,并借鉴这些经验,再结合本工程的具体实践进行不断地改进及优化,在此基础上,合同管理工作人员在以合同为核心的前提下,对合同风险管理的各个阶段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建立起一套完整、有特色的合同管理制度。
②做好合同交底工作,及时监控合同风险。在签订完合同之后,合同管理工作人员相互之间要做好合同交底工作。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每位合同管理人员都应当把所遇到的问题及时记录下来,再将合同的具体实施情况或工程技术等资料与合同条款进行分析比较,找出其中的偏差,并及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使所有合同管理工作者都对合同的具体履行情况有完整具体的认识。与此同时,管理人员应当建立规范完整的合同风险监控机制,制定好风险控制计划,随时清楚地掌握风险动态,明确各自的责任,开展深入细致的项目风险管理工作,并提出有效的风险防范及控制措施。
③通过索赔降低自己的损失,实现动态管理。在合同全面履行的过程中,施工单位合同管理人员必须严格依照合同约定的程序,清楚了解并掌握合同的内容,充分行使自己应有的合同权利的同时不计一切尽量限制业主方的权利或利用合同尽量降低对方的权力要求。有关合同管理工作人员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尽快制定好具体工作方案,及时做好工程量变更的取证、索赔及结算等相关工作。注意,在进行此类工作时,不要轻易地与业主方产生矛盾,而要理性地、灵活地处理纠纷,否则可能会两败俱伤,进而影响双方更进一步的合作,甚至对该施工单位在业内进一步的发展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
④重视合同变更。在合同变更过程中,施工方对有甲乙双方签字完全的文字或其它相关记录要保留好,并以此作为索赔的依据,注意不要给业主方提供可乘之机,进而大大降低己方的风险。建议施工方在今后的工作过程中,要先等业主发给自己有暗示性的或者直接明确的变更指示或有关信函后,再向业主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这种做法的目的是为保护自己,降低自己可能承受的风险,使得自己在处理与合同变更工作有关的过程中处于有利地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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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施工合同;风险管理;建议
1、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深化,建筑业的发展也逐步进入黄金阶段,市场经济体制已经成为建筑市场的主导,但目前仍然存在的问题是建筑市场的规范性和质量,还得不到有效的保障,这就给建筑施工企业带来了极大的隐患,使大多数企业处于被动的尴尬地位,投资工程建设的利润少,风险大。相比于国外的建筑行业,我国的建筑业的发展受到了严重的阻碍。许多外资企业的外资项目直接依据国际上的管理条例进行施工,对国内的建筑行业造成了极大的冲击,越来越多的建筑施工企业感受到前所未有的压力,这导致这些企业的所处地位更加不利。建筑施工合同的风险是指客观存在的可能出现的损失,其发生与发展具有诸多的不确定性因素。因此,对于工程施工企业来说,进行有效的风险预估和风险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风险管理的目的就是要尽可能地降低企业的损失,保证企业获取最大的利益,在同时不可避免的风险方案中,要选择风险最小、损失最轻的方案,并制定出相应的应急措施,挽回可以挽回的利益,将损失降到最低。
2、施工合同风险管理分析
2.1要有合同风险防范意识
我国的建筑工程施工企业擅长的是计划意识,而市场风险防范意识则较为薄弱。在现如今激烈的市场竞争之下,面对国内市场和外资企业的双重压力,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改变计划经济的思维模式,随时从竞争的角度判断当前的形势,在承接工程任务时,要充分分析其潜在的可能风险,切莫急功近利,否则只会导致前功尽弃。许多的施工企业仍然对风险的意识不强烈,以及对风险的预估不准确,导致承担的施工风险过多,最终严重损害企业的利益。
建筑工程的施工合同本身就存在这诸多的风险因素,这些因素大多是客观不可避免的,这是由建筑工程本身的特点所决定的。例如工程的规模大、工期长、材料复杂且价格波动较大等,都是风险存在的客观因素。尽管这些风险具有很强的不可确定性,但是大多数的因素还是可以进行计算和顶测的。对于工期的延误以及设计图纸或是技术的变更,都应预算在合同之内,这是每一个工程的任何一个阶段都有可能发生的。因此,作为施工的企业必须要增强合同风险防范意识,并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科学准确的预估,通过合理的评价和分析,将其体现在合同中,并想方设法尽可能地降低风险出现和发生的概率,并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减少企业的损失,维护企业的根本利益。
2.2组建一支高素质的施工合同管理团队
施工合同制定的好坏,风险是否进行了有效地评估,合同签订人是最为关键的因素。这就要求合同签订管理团队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完善的风险评估能力。众所周知,建设工程是一项十分庞大且复杂的任务,不仅施工内容多,且期限长同时,施工合同中所包含的内容也是十分广泛的,涉及的知识领域也是多种多样的,包括法律关系、买卖关系、运输关系和监理单位等等,施工合同除了具有一般其他合同所具有的内容之外,还要专门对专利技术的使用、施工的安全性、工程设计图纸的变更等问题,作出详细的规定。这些纷繁复杂的合同内容就对合同签门及管理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要求其要具有很高的专业素养,还要有满腔的工作热情和工作积极性,能够时刻将企业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并且要在每一次的谈判中积累工作经验,锻炼良好的心理素质和熟练的谈判技巧,在充分掌握专业技术和专业业务的基础之上,进行合同的签订。要想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专业管理团队,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首先,建筑施工的企业领导要引起足够的重视,意识到合同风险管理的重要性,注重人才的选拔和培养,也要积极地引进国内外的先进的人才,为企业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2)制定一套完整的施工合同管理体系。该体系的制定主要是用来管理合同签订人员及其的工作范围,在促进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对他们进行适当的监督和管理,以保证合同的圆满执行。
(3)实行合理的奖惩制度。在合同签订之后要再次对合同中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发现其中的薄弱环节,不断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各个部门的通力合作,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奖惩制度的实行能够有效地促进企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保证员工履行合同的责任感,是较为有效的经营管理措施。
(4)对员工进行定期的培训,不断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企业要狠抓培训工作,将其落到实处,在员工中建立起终身学习的理念,营造出一个良好的企业氛围,建立属于企业自身的文化是每个员工都能获得自身的发展。
2.3对施工合同进行可行性研究与分析
在签订施工合同之前对其进行可行性分析是必不可少的一项。首先要了解和掌握合作商的诚信度和信誉度,其次要核实工程建设用地是否已经批准及落实。再次,就是要确认建设资金是否已经落实。最后,要检查工程设计图纸是否已经通过质险审核,能否满足造价要求等,只有对上述这些内容了解清楚之后,才能进行合同的签订,这是保障合同可行性的重要内容。
2.4加强谈判管理
施工合同是整个工程施工的进度以及质量控制的主要依据,因此,在合同签订之前,合同管理部门必须要对合同进行严格的审核和评估,对各项合同条款都要进行反复斟酌和研究,经过反复的谈判,达成一致的意见后,方可进行合同的签订。只有谨慎再加谨慎,小心再加小心的状况下,才能避免合同中出现漏洞,保证施工合同的可行性,避免合同纠纷的发生。在维护企业利益的基础之上,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
2.5强化索赔管理
由于计划经济的思想根深蒂固,我国大多数建筑施工企业的索赔管理意识并不强。对合同中所规定的的索赔项目的认识仍然不够全面和深刻。企业不敢提出索赔,怕会影响企业的形象,但这会严重损害公司和员工的根本利益。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条件下,承包的双方都应该从自身利益的角度出发,建立合理的索赔保护机制。随着现代工程建设体系的日益庞大和复杂,其质量的要求标准也越来越高,因此施工企业必须要做好详细的索赔管理制度,确保工程达到预期的效果。在合同规定的范围以内,谋求最大的经济效益。
3、结语
工程施工企业要不断地提高合同风险防范意识,进一步加强施工合同风险管理工作的落实,并逐渐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专业管理人才团队,才能不断减少合同谈判和签订中的漏洞,确保施工合同的可行性,避免合同纠纷事件的发生,从而维护企业的良好形象,为企业谋求最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综合效益。作为施工企业员工,要不断地进行自我学习,提升自身的专业素质水平,并对工作抱有无限的热情和积极主动性,时刻为企业的利益着想,通过为企业和社会做出贡献来实现自我价值的体现。
参考文献:
[1]刘慧敏,范利娜.涉外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风险分析与对策[J].《科技与生活》2014年11期.
筑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按要约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工程价款的要约,是
发包人与承包人就工程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完成约定施工并明确双方权利、
义务的协议。
关键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管理;风险控制
中图分类号:E271文献标识码:A
一、施工合同管理的必要性
从宏观经济市场的要求看,加强工程施工的合同管理是顺应市场职能和政府
职能转变的要求,是调节经济市场和管理市场的重要手段。其次,合同管理是建设
项目管理的核心,施工工程运行的有效性和可靠性需要合同管理来维护和监控。
合同管理在建设项目工程施工过程中,起到非常重要的监督、监管与引导的作用,
是工程按期完成的前提条件。另外,合同管理也是规范建设主体行为的标准,发
包人与承包人通过合同确定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是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处理纠纷的
法律依据。最后,施工工程合同管理也是我国迎接国际竞争的需求,市场全球化
不但要求施工质量、施工管理与国际接轨,施工保障、施工合同管理也需与国际
接轨。
二、施工合同风险管理的重要性
要探究施工合同风险管理,就必须要明白做好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只有在此
基础上探究问题及强化措施才具有价值。总体而言,其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
个方面:
1、合同风险管理是实现建筑经济市场化发展的必然趋势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发展,建筑市场化成为发展的必然趋势,为了满足
市场所需,必须采用合同来引导和管理建筑行业。在应用合同时必须要高度重视
风险管理,确保合同和政府职能转变相适应,健全建筑企业内部的管理体制,通
过风险管理减小施工合同风险。
2、风险管理是合同管理的核心部分,强化风险管理也是合同管理所需
各个建设项目的实施都要签订承发包合同,如果忽视了合同的风险管理也就
意味着施工合同存在各种漏洞,必定不能有效控制工程进度、工程质量以及工程
费用,更不能够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及避免工程风险等,所以做好合同风险管理非
常重要。只有将风险降至最低,才能够实现合同的目标。
3、施工合同的风险管理是规范建筑市场主体行为所需
施工合同中明确界定了建设项目中各方所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并以合同作为
依据处理施工中所出现的各种争执和纠纷,因此必须要加强合同风险管理,杜绝
合同漏洞,只有这样才能够真正促进建筑市场不断规范发展。
4、加强施工合同风险管理是国际竞争所需
现在中国的建筑市场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国外建筑企业不断冲击中国的市
场,我们必须要加强风险管理,不断增强国内企业自身的实力,争取更大的生存
和发展空间。
三、加强施工合同管理与风险控制的措施
1、做好签订施工合同前的准备工作
施工企业应该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合同谈判之前要求合同管理部门成
立专职小组仔细审阅,彻底对发包人的资信、经营作风以及合同中各种条款做全
面了解,主要涉及的内容包含施工图纸、立项文件、土地规划以及建设许可证等
等,各种必须具备的手续是否到位,从各种渠道对发包人的资信情况进行了解,
尤其是工程资金到位情况。在投标之前要深入研究招标文件,彻底掌握和分析业
主的意图与要求,并且深入现场进行勘察、审查图纸及分析合同条款等,降低签
订合同之后的风险。
2、参与投标取得合同阶段
施工企业在投标前要深入了解发包人(业主)的经营作风和签订合同应当具
备的相应条件。了解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有关设计的施工图,是否有计划部门立项
文件、土地、规划、建设许可手续等,并从侧面调查了解业主资信情况,特别是
该工程的资金到位率,如果是房地产开发单位最好应充分了解其以往工程招标签
订的合同条款。在投标过程中,对招标人的招标文件进行深入研究和全面分析,
正确理解招标文件,具体地逐条地确定合同责任,全面分析投标人须知,并详细
勘察施工现场实地,仔细研究审查图纸,认真复核工程量,分析合同条款,并与
项目经理部认真确定各个子项的单价和各项技术措施费用并制定投标策略,以减
少合同签订后的风险。
3、合同谈判及签约阶段
在取得建设工程合同资格后,施工企业应把主要精力转入到合同谈判签约阶
段,其主要工作是对合同文本进行审查,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合同风险分析,
并采取相应对策以及最终签订有利的工程承包合同。施工合同谈判前,承包人应
明确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负责施工合同的审阅,根据发包人提出的要求,逐条
进行研究,实施监督、管理、控制。在合同实质性谈判阶段,谈判策略和技巧是
极为重要的,应选择有合同谈判能力和有经验的人为主进行合同谈判。通过合同
谈判,使合同能体现双方的责权利关系平衡,尽量避免业主单方面苛刻的约束条
件,并相应提出对业主的约束条件。此外,对业主提出的合同文本,应对每个条
款都作具体的商讨,切不可把自己放在被动的地位。
4、认真做好合同交底,加强合同履约管理
施工合同签订以后,承包单位合同管理部门要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向项目经理
及项目相关人员进行解释和说明,组织大家学习合同,使各管理人员对合同有更
全面的认识和理解,把合同责任具体地落实到各责任人和合同实施的具体工作
上。合同风险贯穿整个建设过程,涉及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阶段、验
收阶段、保修阶段,承包人应组织强有力的项目班子,根据工程的实际特点制定
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在合同实施过程中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监督,及时
主动反馈信息,从技术管理、经济管理、风险管理等方面加强合同在实施过程中
的动态管理。
5、约定好违约责任,各负其责
合同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违约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要承担支付违约金、
赔偿损失或强制履行等法律后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违约行为主要表现在
发包人迟延付款、迟延验收和结算等;承包人迟延完工、迟延交付、其施工的工
程质量不合格等。发承包双方的违约行为往往相互交错,互为抗辩。对此,要分
别作出认定和处理,明确各自权利义务,强化合同规范管理,严格追究违约责任。
6、合同履行中的风险防范
合同中约定的双方权利义务以及签约目的的实现,最终要通过合同履行来完
成。而合同履行是一个比较漫长的过程,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常常会出现合同部
分条款的变更、合同解除甚至终止等情况。作为施工企业,如果说在合同签订时
是被动的,那么在合同签订后、进场施工将变成主动。作为业主、发包人总是希
望承包人能尽快按质按量完成项目施工。因此,这时的施工企业要充分利用自己
的优势,对合同履行中涉及权利义务变化的证据要积极搜集,整理和完善索赔、
签证资料的工作,力求使自己权利最大化。
7、公平公正公开的履行施工合同
在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现场,监理单位才是建设单位的唯一管理者,所以监
理工作应始终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科学、诚信、守法的原则,监理单位的监
理工程师应履行好自身的责任、义务和权利,当出现违背施工合同的矛盾和问题
时,应妥善的进行处理。在我国的建设行业中,有很多问题是彼此矛盾的,其中
最突出的就是社会条件和供应商选择的问题,这类违法的问题和违规的现象是时
有发生的。这就要求了监理工程师应以公正的态度去处理这些问题,事前预防,
采用书面文件的形式提示建设单位防止违约,降低风险,当出现问题时,应立即
解决。当产生利益纠纷时,监理单位应明确其责任主体并妥善的解决。
结束语
综上所述,有效的合同管理对于建设工程施工企业是至关重要的,施工企业
加强经济合同管理,可以避免自身受到不公平合同条款的约束,降低经济风险,
减少社会矛盾,维护市场经济的稳定。
参考文献
[1]姜继兴.建筑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建筑技术,2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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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慧.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对策探讨[J].现代经济信息,2012年(02)
关键词:施工合同;管理;风险
引言
施工企业在承接工程任务时,需要与业主签订施工合同,双方均需要严格执行合同条款。但是受到市场环境、地质人文条件以及社会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加上施工企业缺乏市场意识,业主在合同中处于被动地位,需要承担较多施工合同履行的风险,并对其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为了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需要进一步加强施工合同管理,提高其风险意识,预防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的灾害和损失。
1施工合同中的风险
1.1不明确的合同条款标准
在施工合同中,往往涉及到复杂的生产和技术元素,需要对相关细节问题进行斟酌,约定关于施工质量等方面的标准,并作出具体、详细的解释,并形成明确的、可操作性的条款。但是在实际的工作当中,往往忽视了这一点,缺乏对于细节性问题的明确解释,合同条款的标准较为模糊,容易产生陷阱。对于承包方和业主双方而言,某些合同条款对于业主并不公平,会对其造成一定的损失。
1.2固定价格合同
在固定价格合同当中,在合同双方的商议下,确定固定的合同价款,并不再做出调整,便于工程结算,其中包含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但是采用该类型和合同条款,业主所承担的风险高于承包方,一旦出现报价计算错误、漏报项目、工程量估算错误等情况,容易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而业主还需要承担主要的责任[1]。
1.3工程设计变更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受到环境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往往和预计情况出现偏差,需要对施工工艺和技术进行调整,做出工程设计变更。而承包方在进行工程技术变更时,必须得到监理工程师的同意,并明确呈于书面。但是一些承包方自行做出工程设计变更,无论是否合理,都违反了合同条款,一旦出现延误工期等情况,业主可以扣除承包方部分的工程款。在施工合同当中,关于工程设计变更的条款不明确,难以追究承包方擅自进行工程设计变更的责任。
1.4不明确的合同条款内容
业主应对施工合同条款内容一一明确,并及时对不公平条款提出异议,并与对方进行洽商。当中间过程中出现合同条款变更的情况时,需要合同双方共同商议并达成一致,并对变更后的合同条款内容进行审查,并呈于书面协议当中。如果承包方不了解施工合同条款内容及其变更内容,或是变更内容未明确呈于书面协议当中,容易出现合同条款前后不一致的情况,尤其是工程款支付约定的相关内容,如合同条款内容不明确、前后不一致等情况,对于业主不利。
2施工合同的风险管理办法
2.1完善施工合同管理制度
完善施工合同管理制度,对于合同的审查批准、使用登记、信息统计等内容进行明确的规定,并将其作为严格履行合同的基础。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需要对投资、工期、环境影响等因素进行考虑分析。在确定合同条款时,避免漏项的情况。对于不明确的条款内容,需要做出准确的解释,在合同双方达成一致后,对书面协议进行修改和完善,经严格的审核后。认真予以执行。加强投招标管理,做好施工合同签订前的工作。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业主需要对施工企业进行考察,对于各项专用条款进行严格的核查,保证其项目特征描述的准确性,并根据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进行定价。该过程中,需要参考并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2.2采用工程结算专用条款
采用工程结算专用条款,充分考虑到工程量、计费基数以及材料价格的改变。当发生工程设计变更时,工程项目内容会发生相应的改变,这就需要对合同价格等内容进行调整,形成新的条款项目,并落实于书面协议的当中。而工程量的改变则会影响到项目措施费用、规费和税金,进而引起计费基数的改变。当发生材料价格变化时,则会带动承包价格的变化,需要将其作为合同价款及调整的相关约定,对其调整幅度进行明确的规定,并将其列入工程结算专用条款当中,可有效避免双方在工程结算方面产生纠纷。
2.3索赔治理
提高业主的法律意识,学会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合同当中,需要列入索赔和反索赔的相关条款。如施工单位违反了合同条款,业主则可以将其作为证据进行来扣除工程款。当施工单位提出索赔要求时,业主可根据法律法规和合同条款,并按照合理、合法的程序进行反索赔[2]。
3结论
加强施工合同风险管理,能够有效保障业主在合同中的合法权益,加强风险因素控制。针对不明确的合同条款标准和合同条款内容、工程设计变更以及固定合同风险等问题,采取科学、合理施工合同的风险管理办法。结合施工实际情况进行分析,考量当前的建筑市场环境,完善施工合同管理制度。然后采用工程结算专用条款,加强索赔治理,全面提高施工合同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杨敏.浅谈基建工程招投标和基建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风险隐患及防范建议[J].金融经济,2013(14):163~164.
关键词:管理 控制 施工合同 风险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发包双方权利义务实施的重要依据,同时又是影响工程质量、进度及投资控制的重要因素。建设产品的投资大、周期长、不确定性等特性决定了建设行业的高风险性。由于目前国内建设市场“僧多粥少”的供需形势及市场监管体系不完善,使发包方长期处于优势地位,而承包方往往处于被动局面,过多地承担一些本不该承担的合同风险,给承包方带来许多不必要的损失,也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施工企业的发展。因此承包方要认真分析合同中存在的各种风险,同时针对性制定有效的防范和控制措施,企业才能良好地生存和发展。
一、工程项目风险的管理
工程项目风险有多样性、长期性、可预测性等特点,工程项目的环境变化、项目的实施都有一定的规律性,所以风险的发生和影响也有一定的规律性,并非不可预见,大多数是可以进行预测的,关键是人们要有风险意识,要重视风险的管理,对风险进行全面的控制。
工程风险管理是一门新学科,通过系统化途径化程序化的管理,能够处理工作过程中的风险。风险管理的程序一般为预测、分析、评价和处理四个阶段。风险虽然具有不确定性,但并非不可知,大多数是可以预测的。风险概率在一定的时间和范围内是稳定的。风险虽然可以预测,但这种预测也不是简单就能实现的。预测风险的方法要依靠观察、掌握有关的知识,调查、采访、参考有关资料,熟悉法律法规,听取专家意见。如果能准确地对风险做出预测,就可以掌握适当处理风险的方法。在预测、分析、评价风险后,关键在于风险的处理,这是工程风险管理的最重要的环节。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风险的种类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风险可以分为几种类型:
1.技术与环境的风险。主要包括:地质地基条件、水文气象条件、施工准备、设计变更或图纸供应不及时、技术规范不确定、施工组织设计缺陷和漏洞、施工技术水平等,这些都对工程造价和工期有着极大影响。
2.经济方面的风险。包括招标文件、市场价格、金融市场因素等风险。招标文件是投标的主要依据,特别是投标者须知,设计图纸、工程质量要求、合同条款、以及工程量清单,都潜在着经济风险,必须仔细分析研究。市场的价格变化,特别是价格上涨因素,直接影响着工程承包价格。金融市场因素包括存贷款利率变动,货币贬值等。
3.合同签订和履行的风险。如:合同条款主要条款存在比较严重的漏洞。合同附带条件不完善,如担保、索赔、保险、第三方违约等相应条款欠缺。发包人资信差,拖欠工程款。非法转包与违法分包。影响整个工程质量、进度或发生其他经济损失。合同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法律规定而导致的违约。
诸多风险因素在施工活动中随时随地都可能发生。因此,加强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风险管理是十分必要的。
三、承包商的合同风险管理
加强施工合同风险管理既有利于承包商获得更多的经济效益,又利于承包商实现合同目标,提高社会声誉,增强社会竞争力。加强承包商的合同风险管理需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加强合同文件的管理。工程实施中,承包商会面临许多投标时难以确定的风险,因此承包商需要认真研究合同文件,进行必要的风险分析,除合同中明示承担的风险外,还要了解那些潜在的风险,理清哪些风险是不可抗力,哪些是条款缺陷引起的,哪些是发包人有意设置的,采取针对性措施防止风险的发生。
2.重视合同的变更管理。合同变更是最普通的合同管理工作,为了使合同能更好地、顺利地执行,对合同的变更是完全必要的,但合同的变更,实质上是对合同的修改,对合同的实施影响很大,承包商应及时收集好相关变更资料,维护自身的权益。
3.加强合同的索赔管理。工程索赔是承包商弥补损失的有效方式,通过索赔使承包商的风险得到合理的再分配,使施工合同的风险分担程度更合理化。
4.加强分包合同的管理。签订分包合同可以使承包商利用分包商的技术和资源优势来弥补自己的不足,并合理转移部分风险。
5.重视投标中的保留条件。大多数工程的投标不允许附带不能接受的条件,但在允许保留条件的情况下,承包商应该充分利用这一点来保护自己的利益。
6.重视风险分担。组成联营体对承包商而言,无疑是有效分担风险的重要措施,对减少风险是非常重要的一种方式。
四、控制工程项目风险的主要措施
1.熟悉和掌握有关工程施工阶段的法律法规。
2.深入研究和全面分析招标文件。承包商要全面分析招标文件,详细审查图纸,复核工程量,分析合同文本,研究投标策略,以减少合同签订后的风险。
3.做好合同谈判的准备工作,签订完善的施工合同。作为承包人宁可不接工程,也不能签订风险大的合同。合同谈判的目的就是要减少或避免风险,使双方合理分担。
4.关注市场价格的动态。市场价格变动是经常遇到的风险,关注市场价格的变化,及时调整合同价格,以减少风险。
5.加强合同履行管理,分析工程风险。施工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要加强合同管理,分析不可避免的风险,如不能及时分析出风险,就不能对风险有充分的准备,在合同履行中很难进行有效的控制。特别是对风险大的工程更要强化合同分析工作。
6.对分包商加强监管,减少风险事件。对分包商的承包工程和其工作要严格管理,督促分包商认真履行分包合同,把总分包之间可能发生的风险,减少到最低程度。
参考文献:
[1] 张永清. 企业项目招投标管理中存在问题及对策. 中国外资, 2012.(09)
[2] 张谊. 我国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科技信息. 2008(3)
【关键词】施工企业;合同风险;管理;途径
一、施工合同风险分析
合同风险是指从工程投标到合同洽谈、草拟、签订直至合同履约阶段合同实施的结果相对于预期结果的变动程度,即建筑施工企业预期收益的变动程度。
1、投标阶段的风险
(1)对招标文件的理解不全面。在工程投标过程中,由于投标人员准备不充分,对招标文件、图纸、定额、补遗文件等相关招标资料理解得不准确、不全面、不熟悉,可能会造成工程报价的失误,致使工程未能中标或中标后不能调整相应报价漏项,给施工企业造成损失。
(2)投标人员缺乏合同管理的前瞻性。投标人员对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的理解缺乏前瞻性,未能依据以往的施工经验和工程特点预估现场可能会发生的情况从而做出有效报价,或未能对合同履约过程中潜在的风险做出预估,致使在合同履约过程中,无法有效利用合同条款保证施工企业利益。
2、合同签订阶段的风险
(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有3种确定方式,承发包双方在合同专用条款中应明确约定采用哪一种。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时,承发包双方应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建筑施工企业承担价格风险。在合同履约的过程中,当材料市场价格变动较大时,施工企业索赔的机会较少。因此,应特别注重固定价格合同的报价工作,以免造成企业的损失。
(2)合同条款理解不明确。建筑产品具有单件性、施工生产和技术复杂性的特点,这决定了其施工合同的复杂性。合同中涉及许多标准和规范问题,如果在专用条款中对于“约定标准”没有明确、具体的解释或缺乏可操作性,很容易出现承发包双方理解不一致的问题,造成返工,增加成本,从而直接影响施工企业的利益。
3、合同履约阶段的风险
合同交底工作不到位。合同履约过程中应注重合同交底工作,合同交底工作不到位,合同条款未能落实到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可能导致建筑施工企业不能及时发现和规避合同履约过程中存在的风险。
二、工程项目投标阶段合同风险管理
在投标前,施工企业应对招标文件进行深入研究和全面分析。正确理解招标文件,全面分析投标人须知,发包人明示要求、发包人未明示但依规定用途及已知道的预期用途所默示的要求、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与工程项目有关的特点及风险、公司化解风险和满足项目要求的能力等内容,主要内容包括:
(1)发包人的特点,即:发包人的合同主体资格、商业信誉、履行(支付)能力(近几年的财务状态和本项目的资金来源)、发包人的工作语言(无涉外因素时可无需考虑)、发包人对合同适用法律和仲裁的要求(无涉外因素时可无需考虑)、对保函的要求、对违约责任及索赔的要求。
(2)工程项目本身的特点,即:项目投标报价要求(该要求是否损害承包人的利益);项目的专业组成、相应的施工技术;质量标准、工期要求等。
(3)工程项目周边环境的特点,即市场环境、人文环境、法律环境、政治环境以前竞争对手在本项目中的优势/劣势分析。
(4)企业是否能满足项目要求的能力。主要关注施工力量、技术水平、施工设备资源状况、采购能力、资金供应能力等。
当针对上述因素,进行风险识别、分析后,施工企业应结合自身的特点,做到心中有数,熟悉掌握市场要求价格,有针对性地制定投标策略,以减少中标后合同签订履行的风险。
三、工程项目中标及履约阶段的合同风险管理
工程项目中标后的合同谈判工作,是合同风险管理的重要内容。企业的合同主管部门除对招投标文件进行分析外,还需结合各工程自身的特点,利用前期招投标过程中对施工企业有利的条款及文字说明等,对企业的投标作出必要的澄清,以降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承、发包双方互相扯皮及由理解不一而产生的违约风险。此外,施工企业还须根据国家、地方及建筑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对建设单位提出的不合理要求和将风险全部转嫁施工单位的苛刻条款,进行必要的修正,以使施工合同的条款更为合理和便于实施,从而规避履约风险。除了较为严密、合规、合理地订立施工承包合同外,在合同履约阶段还需进行合同风险的管理和控制,其重点具体如下:
(1)合同变更或转让的风险,即指在合同变更或转让过程中存在的风险。主要表现为:应当变更合同内容或条款时,未采取相应的变更行为;合同变更未经相应的管理程序,导致合同变更行为不当或无效;合同转让行为未经原合同当事人和合同受让人达成一致意见,使合同转让行为无效;合同转让未经相应的管理程序,导致合同转让行为不当或无效等。
(2)合同终止风险,即指在办理合同终止手续过程中存在不当行为的风险。主要表现为:未达到终止条件的合同终止;合同终止未办理相关的手续等。
(3)合同纠纷处理不当的风险,即指在处理合同纠纷过程中存在不当行为的风险。主要表现为:未及时针对合同纠纷采取对策或有效措施防止纠纷的扩大和发展;未与建设单位就纠纷的解决友好协商一致,或超越权限擅自处理合同纠纷;未收集对方违约行为的有效证据,使企业在纠纷处置过程中无法举证;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限及时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等。
为规避此类风险,施工企业的合同主管部门在合同中须明确规定违约责任,并对合同履行过程进行监督。应建立定期收集、检查项目管理部实施情况的制度及项目部在建履约风险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对方有违约的可能或已有违约行为,则要及时落实各级职责,采取相应措施将合同风险降到最低,并以此进行考核。
四、提高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水平的途径
1、强化各级管理人员工程合同风险管理业务培训
(1)组织专业知识学习。建筑企业应积极组织全员学习工程合同风险防范专业知识、《合同法》、《招投标法》等法律知识及与建筑企业相关的法规和方针政策,使建筑企业从业人员的工程合同风险防范知识普遍得到增强。
(2)进行典型案例教育。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如介绍一些合同订立不规范、合同违约等反面案例进行宣传教育,使建筑企业管理人员认识到建筑企业工程合同是约束双方的法律性文件,建筑企业必须认真订立,严格履行,否则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从而达到自觉规范合同订立、自觉履行合同的目的。
2、优化企业和项目的管理组织结构
目前,施工企业大多是一家独立法人,下属多家施工队伍,以内部承包或挂靠性质承接工程,从事单一的施工承包业务,经营管理水平和专业水平偏低,缺乏施工总承包能力和项目管理能力。为适应建筑市场的竞争,施工企业应根据自身的发展,结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合同管理的特征,优化企业和项目管理的组织结构.同时,在各相应管理层设置独立的合同管理职能部门,科学界定和协调合同管理职能部门与其它职能部门的权责、工作流程的配合要求等接口设置问题,进一步优化合同管理工作程序。
3、建立和完善合同管理制度体系
建筑企业应进一步深入研究合同管理活动不同阶段的具体特征、要求、管理控制手段、工作侧重点等问题,结合企业合同管理的可利用资源状况和实际管理水平,建立科学的合同管理制度,强化合同管理职能,如企业和现场合同文档管理制度、合同审查制度、合同交底制度和合同后评价制度等管理控制,将企业的合同管理活动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保证合同许理的综合质量。
4、合同管理人员不断增强执行意识
整个管理层,特别是合同的直接管理人员,都要有强烈的合同执行意识和观念,营造一个人人都重视合同管理的良好氛围,通过强化责任心、使命感,不断总结合同管理的经验和教训,切实提高合同管理水平,从而提升建筑企业工程合同风险防范的执行力。为达到理想的执行效果,合同管理人员首先要有扎实的工程合同风险管理知识,掌握风险识别、评价和控制的基本业务技能。
五、结论
加强施工合同风险管理是是控制工程造价、保证施工企业利润的重要手段,在当前建筑环境和市场形势下,对于建设施工企业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