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27 15:5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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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责任风险 防范措施
一、引言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我国建筑行业也在不断的加速前进,逐步实现与国际惯例的接轨。随着建设项目实施程序的规范,更进一步完善了一系列工程建设规章制度:包括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建设工程管理制度,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等多项规章制度,彻底改变了传统的自筹、自建、自管的封闭式小生产管理方式,向开放型、社会化、专业化、现代化的管理模式转变;从行政命令的方式负责项目建设向科学的项目监督管理制度转化,完成了质的飞越。
我国现阶段对建设项目主要是负责施工阶段的监理。监理单位在业主的委托和授权范围内,以施工承包合同为依据,对工程项目的施工进行合同、信息、安全的全面监督和管理,同时对所监理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投资进行全面的控制,及对工程项目参与各方进行组织协调工作等。因责任和风险并存,责任越大风险越大,认识和防范监理责任风险就变得更加重要。
二、监理工程师的责任风险种类
监理工作是一项具有委托性的,基于自身专业技术的咨询服务。由于每个监理工程师本身专业技术能力的水平不同,在同样的工作范围及职责权限内,不同的监理工程师所提供的咨询服务质量也会有很大的差别。这种差别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专业技术水平与工程实践的差别;二是本身工作协调能力的差别。
监理工作成果是集体行为的产物。监理的服务质量与水平最终是由监理机构的整体服务来体现的,是多专业协调配合的技术服务,只有在监理机构内部设立有效的管理模式:即确保人员职责分工明确、沟通渠道畅通,整个机构高效运行,监理效果才能充分体现出来。
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对象和工作内容客观上决定了监理工程师需要担负非常重大的责任。不仅因为工程项目投资巨大,和社会公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而且一旦发生危害,就会造成巨大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等重大事故。除此之外,工程质量的好坏、投资的高低以及建设周期的长短都和社会公众利益息息相关。
从监理工作的特点可以把监理工程师承担的责任风险归纳为五项:行为责任风险、工作技能风险、技术资源风险、管理风险、职业道德风险、社会环境风险。
(一)行为责任风险。主要来自三个方面:一是监理工程师超出业主的委托的工作范围,从事了自身职责以外的工作,并造成了工程上的损失,即越权风险;二是监理工程师未能正确地履行监理合同中规定的职责,在工作中发生失职行为造成损失,即失职风险;三是监理工程师由于主观上的无意行为未能严格履行职责并造成了损失,即失误风险。《建筑法》、《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中都明确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未按监理合同约定履行监理义务,由于过失或是过错造成损失的,应当向业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FIDIC 合同条件》也明确规定了由于监理工程师的过失行为而给业主或第三方造成损失时,业主和第三方可以要求赔偿。
(二)工作技能风险。监理工程师由于他在某些方面工作技能的不足,尽管履行了合同中业主委托的职责,实际上并未发现本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随着现代工程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层出不穷,并不是每一位监理工程师都能及时的、准确的、全面地掌握所有的相关知识和技能,同时也意味着无法完全避免这一类风险的发生。
(三)技术资源风险。即监理工程师在工作中并无行为上的过错,但仍然有可能要承受由技术、资源而带来的工作上的风险。利用现有的技术手段和方法,并不能保证所有问题都能及时的被发现,同时,由于人力、物力和技术资源的限制,监理工程师无法对施工过程的所有部位、所有环节的问题都能及时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并发现,必然需要面对这一方面的风险发生。
(四)管理风险。明确的管理目标,合理的管理机构,细致的职责分工,有效的约束机制,是监理组织管理的基本保证。建立精干、高效的项目监理机构并使之正常运行,是实现建设工程监理目标的前提条件。尽管有高素质的人才资源,但如果管理机制不健全,监理工作仍然可能面临较大的风险。这种管理上的风险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监理单位和监理机构之间的管理约束机制;二是项目监理机构的内部管理机制。如果监理机构内部不能实行有效的管理,则风险仍然是无法避免的。
(五)职业道德风险。监理工程师是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接受过良好的教育并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监理工程师在运用其专业知识和技能处理问题时,应客观、公正。廉洁自律,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在工程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相冲突时,应服从社会公众的利益;在自身利益和工程利益不一致时,应以工程利益为重。如果监理工程师不能遵守职业道德的约束,回避问题,敷衍了事,自私自利,甚至为谋求私利而损害工程利益,那么毫无疑问,必然会因此而面对相应的职业道德风险。
(六)社会环境风险。这个风险主要是来自于业主方、承包方。由于许多客观和主观原因,目前我国的监理并非纯粹的“社会监理”,而是一种适应性的监理,那么如何处理好与业主、承包商之间的关系,就成了监理工作成败的关键。有的业主对监理的作用和内涵认识不清,有的业主认为目前监理是“买方市场”,有的业主不懂工程,甚至对监理工作干预过多,提过分的要求,不予配合等等,使监理工作不能独立、自主地开展,进而导致监理单位的责任风险。
三、监理工程师针对以上的风险应采取的措施
针对以上风险,监理工程师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防范和控制责任风险:
(一)针对行为责任风险。
严格履行合同。这是防范监理行为风险的基础。对于监理工作中涉及到的所有合同,必须做到心中有数,注意在自身的职责范围内工作,不要超越业主的委托范围,认真做到“到位不越位,尽职不越权”。
(二)针对工作技能风险。
提高专业技能。专业技能是提供监理服务的必要条件。监理工程师的职责从客观上要求从业者不断学习,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运用。同时加强多方面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否则就无法适应现代工程建设的要求。因此监理工程师应该努力提高自身技能,防范由于技能不足带来的风险。
(三)针对技术资源风险。
严把材料进场和过程控制质量关。严格控制设计变更。尽可能做到能及时、全面、细致的检查并发现问题,力争把因技术资源限制而带来的风险减小到最低。
(四)针对管理风险。
提高管理水平。监理单位必须结合所承担的工程的具体情况,明确监理工作目标,建立行之有效的内部管理约束机制,尤其是在监理责任的承担方面,机构内所有成员应该分工明确、落实到位,将管理风险置于有效的控制之下。
(五)针对职业道德风险。
加强职业道德约束。要有效地防范监理工程师职业道德带来的风险,需要解决以下三方面的问题:一是需要对监理工程师应该遵守的职业道德做出明确的界定,便于监理工程师遵守;二是需要在此基础上,加强对监理工程师的职业道德教育,使遵守职业道德成为监理工程师的自觉行动;三是需要健全这一方面的监督机制,监理行业协会应该在这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六)针对社会环境风险。
针对社会环境对监理工作的认识产生的偏见和误区的风险,监理工程师就应采取相应对策进行澄清,深思监理工作的责任风险,并考虑相应的防范对策。在这方面,监理工程师可以从以下几点着手:一是摆正自己的位置,坚持独立自主的地位。独立自主是监理制度规定的,是开展监理工作的首要条件。业主和监理方都是建设市场的主体,是平等的合同关系。只要监理方守法、诚信、公正、科学地完成监理合同义务,业主就不应干涉监理方的工作;二是把热情服务放到首位,把优质服务落到实处。监理的工作特点是服务性,服务质量的好坏决定了是否能让业主接受、是否能得到业主的信任。监理应把优质的服务提供给业主,使工程按业主的预期实现,业主才会满意;三是协调好业主和承包商的关系。在监理过程中,监理工程师按委托合同,积极同业主沟通协商,坚持独立行使监理的权力,积极维护业主和承包商的各自权益,掌握监理工作的主动权,取得业主的信任。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造成监理工程师责任风险的原因是复杂的、多方面的。有些风险来自社会环境,有些风险来自工作环境,有的风险来自监理工程师本身。因此,有必要从理论上进行分析研究,按照其不同的责任属性进行归纳、总结,在处理上应该有针对性,区别对待。作为监理工程师,必须对监理责任风险有一个全面、清晰的认识,在监理服务中,认真负责,以期有效地消除和防范可能面对的一系列责任风险,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1.
[2]《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2012.
【关键词】房地产金融 金融风险 风险防范
一、我国房地产金融风险的现状
(一)银行是房地产金融风险的高发主体
银行是房产地开发的主要资金供给者,而且往往是唯一的供给主体。银行几乎参与了整个房地产项目从开发到交付使用的整过程,整个房地产开发有60%的资金是来自于银行的,比如购买土地,楼盘开发,流动资金到消费购房按揭,银行都在扮演着资金供给者的角色,因此这也使银行存在着结构性的风险。一个方面,由于银行较低的信贷门槛和融资成本会诱使房地产商利用信贷杠杆效用进行高负债经营,这样既会增加房产商的财务风险,也容易出现违约付款现象;另一个方面,投资过热会造就过高的市场风险,一旦投资泡沫破灭,房价就会急剧下降,导致作为抵押物的房产也会跟着掉价。
(二)企业和个人出现违约付款危险
在房地产市场运行的过程中,有时候由于种种原因会出现楼盘销售滞销情况导致资金回笼周期变长,使开发商的资金流动出现困境而经营不善,严重亏损,最终导致破产倒闭,或是消费者个人出现收入减少、死亡等原因无力偿还贷款,这些都会给金融市场带来一定的风险。更有些不良的开发商为了能套取银行贷款,帮助消费者制造假的贷款资料、贷款信息帮助其获得银行的贷款,再将获取的贷款挪作其他用处,导致抵押物只不过是一纸空字,其中也不乏一些骗取贷款后携款潜逃。在住房贷款办理中,由于我国目前个人信用制度建设还不健全,无法对贷款人做全面深入的了解,这也会是风险发生因素之一。
(三)国家宏观调控力度不够,房地产金融市场法律法规不完善
国家在对房地产进行调控的时候,由于对房地产市场的了解和研究不够深入,往往出现调控不到位、不及时的情况。而且,宏观调控没有一个有效且有连续性的操作机制,只是在房价出现严重问题的时候再进行调控,对房地产的监控比较缺乏。另一方面,没有建立健全专业的房地产金融市场法律制度和风险分析管理机构。
(四)银行贷款的发放存在操作性风险
这些年房地产行业持续高速增加,高收益性也日益显现,从而诱使大批银行的资金涌入到房地产市场,由于可供贷款的选择性多了,有些开发商会故意拖欠银行贷款,银行为了加快资金的回笼周期,不得不开出较低门槛的条件,违规操作放低贷款标准,从而进一步导致市场竞争的恶化。另外,银行信贷人员风险意识不高,对于借贷人的审核不够客观全面,银行也未建立相关预警控制机制。
二、我国房地产金融风险的成因
(一)房地产开发商资金不足,只能大部分靠向银行借贷
目前,房地产开发商所需的土地购置和开发资金基本上有60%是来自于银行的贷款。一旦开发项目出现波动情况,开发商就会因为资金链断裂而陷入困境,导致偿还能力出现问题,房地产投资风险和融资信用风险都会转嫁到商业银行的信用贷款,蒙受损失的还是银行机构。现阶段,开发商的贷款基本是以抵押的形式发放的,银行对抵押物的评价往往是来自评估机构的评估,带有一定的主观性,并不能完全反应抵押物的真正价值。另外,土地价格的不稳定性,这也增加了土地购置和信用贷款的隐形风险。
(二)房地产投资增长过快,市场消耗不及时
最近几年,开发商投入开发的资金一直都在增加,但是销售的面积跟不上开发面积的速度,导致大量现房的积压闲置。这些都会成为出现房地产金融风险的隐患。在资金大量涌入房地产的过程中,房价可以存在一定的合理上涨,但一旦超出合理范围就会就会产生泡沫,而泡沫一旦出现破灭,则作为资金供给者的商业银行会成为损失的最终承担者。
(三)房地产市场混乱,房地产金融业务缺乏良好的运行环境
由于我国实施土地出让协议制度,会导致出现一些政府官员和开发商相互勾结的情况,使土地的规划管理不能得到优化配置。另一方面由于信用制度体系的缺乏,在房地产金融市场,有些信用主体的骗贷行为严重影响了金融市场的健康有序的发展。再者是资金投资结构不合理,跟现阶段居民的收入相比较,经济适用房建设的投入比例明显偏低,而商品房库存量依然是高居不下。
三、防范房地产金融风险的应对措施
(一)开拓多元化的融资渠道,积极推动房地产贷款证券化
目前,我国房地产开发的资金来源比较单一,银行的信贷贷款依然是其主要的融资渠道,融资渠道单一,风险也相对比较集中。因此,我们必须尽快开拓多元化的融资渠道,将目前集中的银行信贷融资转化到商业机构贷款、房地产信托、住房资产证券化等多种融资渠道模式,建立多元化的融资机制,这在防范房地产金融风险方面是一种比较有效的方式。具体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进行操作:建立房地产开发建设基金;培育住房抵押二级市场,试行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促进市场的流通;在做好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可以引入外资到房地产市场;继续推进发展住房公积金贷款。建立多元化融资机制,促进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促进二级市场流通性,进行融资渠道的创新,能够从根本上做到防范房地产金融风险。
(二)加强信贷资格审核评估工作
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在提供信贷金融业务服务时,作为银行信贷部的工作人员必须树立较强的风险防范意识和坚持职业操守,做好信贷资格的审核评估中调查、审查、管理的工作,及时分析并发现信贷业务的客户风险和经营风险。贷款发放前,做好借款人身份信息和项目相关资料的审查工作,重点要审查好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和信用记录,项目的可行性和抗风险性。做审查工作的时候,应到其公司进行现场的勘察工作。贷款发放后,要及时跟踪调查借款人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跟进所发放资金的使用方向是否合理合法,及时掌握和控制项目的相关动态,以防挪用资金导致出现影响项目和企业的运作,最终导致无法正常还贷。除此之外,银行机构还需建立和完善对房地产市场进行分析和监测的体系,关注房地产市场的发展趋势,提高对房地产市场发展的认识和预测能力,同时要加强房地产市场产业政策的研究,制定适当的房地产信贷政策,全方位提高银行把握风险、防范风险的能力。
(三)加强国家宏观调控,加大央行监管力度
房地产金融行业的稳定,对于整个金融行业的稳定有着重要的作用,对于国家维护国民经济稳定发展更是有着重要的意义。因此,国家必须加强宏观调控的力度,有效防范控制房地产风险,引导金融机构有序竞争房地产资金信贷市场,维护房地产金融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央行须加大力度调查和分析房地产市场,提高对市场发展前景判断的正确性,实行房地产信息披露机制,及时预警房地产金融可能出现的风险,采取及时有效的手段对市场进行干预调控,加大监管力度。
(四)完善和健全房地产金融法律制度
为了给房地产金融市场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必须根据国内的实际情况,借鉴国外的实践经验,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确立其法律地位,制定适合房地产金融发展的政策,引导其走向有序高效的发展道路。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肯定房地产的发展给国民经济带来的重要作用的同时,也要正确认识到房地产金融存在的问题,只有正确分析和认识了解房地产金融目前存在的问题以及其形成的原因,并采取相应的对应策略,才能维护房地产和金融系统的稳定运行。
参考文献
[1]文永琴. 浅谈我国房地产金融风险与防范[J]. 时代经贸,2010(08):134.
[2]陈灿皇. 房地产金融风险的成因及防范[J]. 经济论坛,2011(30):54.
我国房地产市场存在的
风险迫近银行
一是土地储备引发银行信贷风险。理论上讲,土地储备与银行没有什么关系,土地储备的风险也不会形成银行风险,但事实上,我国的大量土地储备并不是以企业和土地拥有者的自有资金完成的,而是以银行信贷资金来支撑的。北京师范大学金融研究中心所作的《中国房地产土地囤积及资金沉淀评估报告》显示,2002年至2006年,虽然房地产企业购置土地面积(除2004年)增长率在15%~30%之间,但房地产企业开发土地面积的增长率却在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其中,2005年和2006年房地产企业开发土地面积增长率甚至出现负值。到2007年底全国土地囤积面积实际可能达到10亿平方米。据粗略测算,截至2006年囤地所沉淀的资金大约在2.4万亿元,其中高达1.32万亿元的资金是银行的信贷资金。如果这些土地的价格有大幅度的下降,或者土地难以有效开发、有效利用,那么,商业银行支持圈地的资金将难以收回,有可能形成信贷风险。
二是房地产价格下降引发断供风险。过去商业银行一向视个人房贷为最优质资产,甚至成为所有商业银行个人业务、零售银行业务的重要战略支点。但如今这些贷款的违约风险已明显加大,其中最值得警惕的是那些新楼盘和期房。新楼盘由于开发商拿地成本已近天价,降价销售意愿较小,成交量极低,这使得银行前期大量放款无法收回,形成逾期贷款;另一方面开发商贷款无法顺利转化为个人房贷,影响利息收入。而如果房地产商降价销售楼盘,将导致商业银行已经按揭的住房成为负资产,购房者的断供将导致商业银行成为住房的拥有者,甚至成为不良贷款。随着万科和恒大地产在上海和南京的在售楼盘大幅降价,一些先前购房的业主以“断供”为手段要挟房产商退房,由此引发了投资者对商业银行资产质量的担忧。
三是房地产开发项目资金链断裂引发风险。目前房地产开发缺钱的原因有四点:一是国际经济形势不好造成房地产商不能实现境外融资计划。二是国内实行从紧的货币政策对房地产行业控制得更紧。三是房地产发展商过去两年不理智地争地王,大搞土地储备,占用了大量的资金。四是从2008年初以来全国房屋成交量急剧下滑,到8月底已经同比下滑近50%,导致资金难以回笼。值得注意的是,不仅是一般的地产商缺钱,上市地产商也同样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证券日报》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8年8月21日,两市共有75家房地产类上市公司披露了半年报。这些上市房企上半年共负债达到3514.7亿元,比去年同期的2128.7亿元增加了65%。这反映出即使上市地产商的资金短缺也具有普遍性。一般而言,上市公司有着更好的公司治理结构、更强的规模与实力,对行业的变化也更具敏感性。上市地产企业的资金短缺窘境,固然是信贷紧缩的一个结果,反映了其运营管理方面存在的欠缺。同样,一旦资金链条中断,银行贷款将面临较大的风险。
四是房地产项目重组引发风险。在房地产商面临资金严重短缺的大环境下,房地产项目的重组是不可避免的。但房地产项目的重组过程也会导致银行信贷面临较大的资金风险,如果银行对房地产项目的贷款大都是以房地产项目公司为贷款主体,有的是以土地为抵押,一旦土地不能理想地转让或重组收益过低,银行的信贷风险将加大。
五是土地管理政策引发风险。为节约集约用地和提高土地的有效利用,今年年初国务院已经相关通知,明确土地闲置满2年的,依法应当无偿收回的要坚决予以执行;而土地闲置满1年不满2年的,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尤其是对闲置土地特别是闲置房地产用地要征缴增值地价。这一政策对资金本来就紧张难以开发的房地产企业是一个沉重的打击。而近期央行和银监会联合下发《关于金融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要求各金融机构严格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金融机构禁止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专门用于缴交土地出让价款的贷款。这一政策的出台对国内房地产业不啻于又一记重锤。这代表了央行和银监会发出银行对开发商购地贷款的禁令,可看成是对国务院通知的落实。一旦房地产项目不能如期开发利用而导致土地收回,以土地为抵押的银行贷款将形成风险。
商业银行应对房地产市场
风险的对策建议
一是积极参与和支持土地资源的重组以盘活土地信贷资金。既然土地资源的重组是不可避免的,而土地资源又占压了大量的银行信贷资金,银行就应该正视这一现实,积极参与和支持土地资源的重组,银行应该充分利用银行的客户资源和信息资源,为已有的土地资源寻找合作伙伴或潜在买主,为有土地需求的企业寻找土地资源,通过有效的土地资源的重组盘活土地信贷资金,并为土地的有效利用进行咨询服务,以有助于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
二是积极采取措施谨慎进行房地产抵押贷款。房地产贷款无论是土地抵押还是项目贷款和住房按揭贷款,都已经不再是优质资产,商业银行要正视这一现实,在进行房地产贷款时要选择好的项目和有实力的开发商,要认真作好房地产贷款的按揭,特别是防止假按揭、虚假按揭、变相按揭、高价按揭,要严格控制住房按揭的比例,认真判断和认定交易价格,防止房地产开发商利用虚假高价交易套取银行信贷资金,要认真分析和论证贷款主体的资格,真正做到有保有压,以支持房地产项目的健康发展,确保银行信贷资金安全。
论文关键词 应收账款质权 实现风险 风险防范
应收账款是指权利人因提供一定的货物、服务或者设施而获得的要求义务人付款的权利,不包括因票据或者其他有价证券而产生的付款请求权。应收账款质权属权利质权范畴,属无形财产权,不以证券化形式表彰,无法实现权利占有的移交。而《物权法》第228条规定:“以应收账款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依照该规定,应收账款质押必须办理出质登记,那么可以认为我国应收账款质权是指债权人将其对债务人的应收账款向银行等提供质押担保并办理登记,以获得贷款或其他财产而设立的一种权利质权。
应收账款质押权作为一种信用担保,如同房地产抵押要办理评估、登记等手续,负担一定的费用成本;动产质押存在质物丢失缺损和市场价值变动风险一样,其实现在实践中也存在一些缺陷与风险:
一、应收账款质权的实现风险
(一)出质人与债务人的原因
1.出质人对于设质的应收账款不具有处分权,或者出质人不具备担保法要求的担保人资格。
由没有处分权或不具备担保人资格的出质人进行的应收账款的质押,属于无权的行为,其效力待定,由具有应收账款处分权的权利人对其效力进行追认或予以否定,当有处分权的权利人对该质押予以否认而未进行追认的情况下,质权人的权利就不可能实现。
2.未能及时通知债务人而债权人(出质人)由于利益驱使,在债务人继续向其履行到期债务时仍然接受,致使质权人届时无法实现质权。由于未能及时通知债务人应收账款质权的设立,在应收账款期限届满后债务人仍旧向原债权人即出质人进行还款,可能导致质权人在出质人不能还款后得不到出质财产的救济,或在出质人恶意接受并在质权到期时拒不还款的情况下,增加诉讼或其他救济途径的成本。
3.质押期间,出质人再次违法转质,且受让人善意取得该应收账款,致使质权人届时无法实现质权。质押期间,由于未进行出质登记或登记不完善,应收账款凭证或证明文件未移交等原因,出质人再次违法转质,并由善意的受让人取得该应收账款,则质权人很可能无法对抗该善意受让人而无法实现质权。
4.质押期间,出质人与债务人恶意串通,以提前支付,减免债务,变更支付方法或支付时间等方式妨害质权的实现,损害质权人的利益。
5.因债务人无力偿还或出质人对权利的怠于主张,致使质权无法顺利实现。因设质应收帐款的债务人失去相关偿债能力,不能在期限届满后偿还账款,自然就不能够顺利的实现质权。或因出质人怠于主张权利,导致设质的应收帐款债权超过诉讼时效,流于自然债权,失去法律对该债权的强制保护,质权也因此不能实现。
(二)应收账款自身风险因素
1.虚假应收账款问题。一是应收账款根本不存在,债务人将伪造的应收账款出质给债权人以骗取所需的资金。债权人若没有及时发现,而是根据无真实价值的债权证书设立质权,导致债权人将承担无法收回预付款的风险,质权的实现也将会很难。二是原来存在应收账款,但出质前已清偿,只是出质人未下账,仍旧保留应收账款的凭证或以其他应收账款数据冒充出质应收账款,骗取质权人设立质权;三是出质后,出质人收取了应收账款债务人清偿的款项,但并未提存或保管,而是用作其他目的,致使应收账款空有形式而根本不存在。以不存在的应收账款质押,质押合同自始无效。这种情形下,质押合同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虚假应收账款实质相当于使应收账款失去来源,质权人不可能从债务人那里获得受偿。
2.设立质权的应收帐款所基于的基础合同关系因无效或被撤销,使应收帐款失去合同依据,应收账款合同无效进而使质押不成立。应收账款是作为一种债权实现质押的,若这种债权无效或不存在,那么质权也就无从谈起,基于其设立的质押也就不可能成立,质权人的权利也就不可能实现。
3.设质应收帐款的债务人在履行债权的基础合同时,针对出质人的履约情况依法行使抗辩权或抵销权,使应收账款处于不稳定的状态,只在出质人已经充分适当履行合同义务后方能确定,致使质权的实现亦处于不稳定状态。
(三)应收账款程序方面的风险因素
1.审查程序。对于应收账款是否符合质押条件的审查只能采取形式审查,实质审查并不适合,但是形式审查不能够准确全面的保证应收账款债权是否真实以及将来的债权能否发生,因此而产生的登记错误等问题对于应收账款质押的实现起误导性的作用。
2.登记程序。征信中心建立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系统,办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的方式存在风险。这种登记方式客观上有利于相对人全面了解具体应收账款的出质情况,可以随时进行查询并及时进行登记,提高了登记效率,有效防止出质人恶意重复出质的现象,但同时也为第三人的恶意登记、恶意注销、恶意异议等提供了便利,影响出质登记的顺利进行,使质权人对应收账款质权的安全性与可靠性存有疑虑。也使质权是实现存在了很大的风险。
3.通知应收账款债务人。未能及时通知应收账款债务人质权的设立而导致应收账款错误交付给原债权人,导致质权人权利不能实现。通知应收账款债务人并不是设立质权的法定必经程序,但笔者认为这一步骤是必不可少的,应作为质权设立的必经程序。
4.交付债权凭证或证明文件。出质的应收账款一般应当具有债权凭证或证明文件,对于没有凭证或证明文件的应收账款进行质押,由于存在第三人抗辩而无法得到法律支持的风险,对此质押所产生的风险将会转移至质权人一方,没有债权凭证或证明文件的应收账款的质押实质上将不会有生存的市场,因此债权凭证或证明文件是应收账款实现质押的必要条件。
二、应收账款质权的风险防范
(一)完善应收账款质权制度
因法律规定及其相关制度不完善或缺乏,是导致应收账款质权实现风险出现的根本原因,没有明确完整的法律做指引必然会在实际操作中引起一系列问题和矛盾,因此,积极推动立法或出台司法解释,完善应收账款质权制度,通过立法或出台司法解释对相关事项做出新规定,是从根本上防范应收账款质权设立风险的关键。
(二)加强对出质人、应收帐款债务人以及应收帐款本身的风险审查
1.加强对出质人的审查。出质人是否符具备主体资格,对应收账款是否拥有处分权或完整的担保权。如国家机关、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企业法人的内部职能部门等担保法规定的禁止或限制作为担保人的,不符合作为担保人的法定主体资格,此种情形将直接影响质押合同的效力。对于无处分权的出质行为当然的会影响质押的实现,因此必须严格进行审查。
2.加强对应收帐款债务人的审查。应收账款的债务人是否具有偿付能力是应收账款质权最终能否实现的关键环节和重要审查目标,因此质权人应当着重调查应收帐款债务人的偿债能力,了解应收帐款债务人的财务状况,质押担保期间,质权人也应积极注意应收帐款债务人的经营及财产状况,时时关注,以免出现质权届期不能实现的情况。
3.对应收帐款本身的审查。对拟设质的应收帐款中已经发生的债权是否真实及将来发生的债权能否实现进行审查,然后审查其是否具备设质的资格,是否存在已被设立质权、是否具有可转让性、是否存在因具有公益性而不得设质的情形,对该应收账款债权的相关问题严格审查,如基础合同关系的效力、合同当事人的履行情况与可能存在的争议情况等,同时关注可能影响质权实现的其他关键细节如债务人行使抗辩权或抵销权的可能性、以及债权诉讼时效是否已超期或面临逾期等问题。质权设立后,质权人应对应收账款依据的基础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出质人是否存在恶意放弃债权、减免债权或向第三方转让出质债权的行为。如果发现出质人此类的恶意危害行为,应及时阻止,比如要求其提前清偿债务或提供其他担保。积极督促出质人及时主张权利,防止应收帐款债权超过诉讼时效。
(三)审慎履行设立应收帐款质押的相关程序
1.加强对登记程序的管理。征信中心建立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系统,对于应收账款质权的登记和查询都非常方便快捷,但也存在第三人的恶意登记、恶意注销、恶意异议等情况,笔者认为,因为登记系统的开放性特点,这种情况也是很难避免的,只能通过实名认证、提交有关证明文件等较为严格的提交要求进行约束。
2.及时通知应收帐款债务人。应收账款质权人在质权设立后应通知出质的应收账款的债务人,告知其质权的设定,一确保质权的顺利实现。应收帐款质押中,在主债务履行期满未获清偿,或发生合同约定的质权行使的情况下,质权人即有权就设质应收账款依法处分并就处分收益优先受偿,若未能及时通知债务人而导致债务人清偿给出质人或其他债权人就会损害应收账款质权人质权的实现。同时,当该质押债权因清偿或其他原因消灭后,也应及时通知应收账款的债务人。如果条件允许,还可在订立质押合同时,即让应收帐款的债务人参与质押合同的签章确认,甚至可邀其作为质押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共同签署合同,并在合同中直接约定其的有关义务,以确保应收账款质权的顺利实现。
【关键词】手术部位;核对流程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加强患者的安全管理培训教育已刻不容缓,如何根除手术患者的安全隐患,杜绝手术部位及手术患者发生错误,建立安全规范手术室工作流程是关键;根据卫生部的指示,自2010年3月我院借鉴国内外许多医院经验的基础上,建立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手术安全管理细则和工作流程[1],一年多来,无手术部位及手术患者的错误发生,下列将细则流程介绍如下:
1 家属和责任护士、手术医生三方参与手术标记的制定。即术前一天手术医生邀请家属及责任护士共同核对病人的姓名、腕带、诊断、影像资料、核定手术部位、并标记[2]手术部位。必须用不褪色的记号笔在手术切口或附近部位做好标记;标记必须在病人皮肤消毒和手术铺巾后仍清晰可见。
2 手术信息一式四份便于核对。即术前一日由主管医师将病人的信息传入手术室,由手术室安排信息打印,信息包括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科室、床号、血型、术前诊断、手术间、手术名称、手术者、麻醉方法、麻醉者、器械护士、巡回护士、药物过敏史、有无手术史等,分别给手术大夫、责任护士、手术室护士、患者家属以便于核对准备。
3 规定手术患者当日必须穿病员服、佩戴腕带、有明确的手术标记,否则不能进入手术室
讨论:手术患者的核对工作涉及多人多科,是一个比较复杂的过程,为确保每一歩信息有条不紊,我院规定在每一个核对程序中都有共同的核对的签字为证。首先由手术室护士、病房护士和家属三方核对签字;然后手术室和手术间护士交接核对签字;再有巡回护士、麻醉、手术医生三方的签字;最后由巡回、手术护士、麻醉、手术医生四方的核对签字,步步紧扣。通过实施此项安全管理细则和流程,一年多来无一例差错事故发生,也无患者资料或物品的丢失,真正的体现了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
效果分析:我院每年完成手术三万例以上,有时同一个病区一天多达十几例手术,在手术部位做标记并让家属参与,杜绝了开错部位、尤其是左右对称的部位以及脊椎的节段和个数错误,层层核对签字避免了接送病人时发生错误、更避免了手术病人进错手术间,加强了医护人员的责任心。
参考文献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公积金贷款;风险防范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成因
(一)房地产“泡沫”造成的贷款风险
对于房地产泡沫常见的说法是,房地产泡沫经济指的是由房地产价格在投机行为作用下出现的严重脱离市场基础条件、脱离实际使用者支撑而持续上扬所形成的经济状态。目前我国府官员、专家学者和实业界人士对房地产业是否存在泡沫提出三种观点:泡沫论、非泡沫论、存在泡沫危险论。但无论哪一种观点能够准确定位我国房地产业所处阶段,但有一点可以明确:如果房地产市场因过度投机行为导致房地产价格持续上涨,进而引发频繁的买卖交易,造成市场虚假繁荣,这种不稳定的市场一旦崩溃,后果往往造成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将面临无法正常回收贷款,或通过处置抵押房产无法收回贷款本金。
(二)房屋风险
1.房屋权属不清晰造成的风险
如果房屋权属不清晰,放贷机构无法确保抵押物的范围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以不能抵押的房屋为贷款设定抵押,造成抵押登记工作无法正常进行,一旦借款人拒绝偿还贷款,将给贷款的追偿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
2.房屋重复抵押的风险
重复抵押指在同一价值担保物上设置两个以上的抵押权的情形对于是否允许重复抵押是有争议的,但无论是否允许重复抵押,对于序位在后的抵押权人,其抵押权都得不到有效保障,均存在追偿权无法实现的风险。
3.抵押房屋未经登记的风险
抵押合同只有经过法定登记部门的登记才有效,抵押权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我国抵押房产登记制度缺乏可操作性和先进的技术手段大量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抵押房产的登记工作不能够及时落实,无法保证贷款在房屋权属方面最重要的他项权利――抵押权的确立,给贷款的正常回收带来风险。
4.房屋损毁风险
对于房屋的损毁造成的贷款风险,主要体现在:①抵押物灭失的风险。按照法律规定,抵押权因抵押物的灭失而消灭,除非抵押物的灭失得到赔偿、补偿,否则抵押权人无从主张该权利。②抵押物人为毁损的风险。包括抵押人行为造成的毁损和他人行为造成的毁损。
(三)人的风险
1.房屋购置和贷款行为不真实产生的风险
由于目前房屋销售过程中监管缺失,以及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和各商业银行之间没有实现信息共享,对于开发商以欺诈行为通过虚假销售骗取个人住房贷款,或通过虚增房价等手段套取大量个人贷款的行为,在认定上存在着很大的困难。
2.个人信用风险包括借款人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风险
个人住房贷款属于中长期信贷,其还款期限通常要持续15-30年左右,个人资信状况面临着巨大的不确定性,信用缺失以及个人支付能力下降的情况很容易发生,这往往就可能转换为放贷机构的贷款风险。
(四)政策和法律规定引发的风险
1.抵押房屋处置在司法解释方面的风险
《最高人民法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的司法解释,第六条规定“被执行人属于低保对象且无法自行解决居住问题的,人民法院不应强制民迁出”。依照此司法解释,对于低保家庭贷款抵押的房屋处置存在障碍。
2.抵押物处置程序中的风险
当借款人违约的行为无可挽回时,抵押权人有权将借款人所抵押的房屋进行拍卖,以减少自己的损失。而在此过程中,又面临法律执行中的程序风险。
3.经济政策变化引起的风险
政府在宏观调控过程中,就经济的稳定与发展这两大目标进行倾向性选择而产生的波动。国家经济政策的变化对房地产业影响主要表现在信贷政策的收紧引起期房项目的完工风险和房地产价格波动的风险。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防范对策
(一)强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管理的主体地位,改变现有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方式,达到风险控制与风险承担主体的统一
1.强化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的作用,发挥管委会的资源优势。
2.在贷款审核中引入人民银行的信用评价体系,实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商业银行的资源共享。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在贷款审核工作中引入专业人才、强化内部管理、制定合理的分工协作和业务流程,避免因制度的不完善引发的操作风险。
(二)在现有条件下,对贷款申请的受理以及贷款存续期间风险防控的各个环节,实行专业化分工,合理规避自身力量的不足
1.在贷前调查阶段,引入专业的房地产评估和信用评估机构。通过对借款申请人和房产的评估,规避造成贷款发放后损失的可能性。
2.贷款存续期间,建立风险预警和发现机制。将分析结果适时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馈,以便作出及时、合理的应对措施。
3.住房公积金贷款资产委托专业的资产管理机构管理。依托专业资产管理机构专业化的团队、丰富的风险防控和处置经验,合理规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当前资产管理和风险处置上的弱势。
4.加强抵押住房的登记管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将这块市场向房产中介机构开放,通过制订合理的市场准入标准、工作标准、收费标准及相应的监督、奖惩机制,推进委托银行发放的存量贷款的房产抵押登记工作的开展,并以此作为贷款风险防控的长效机制。
(三)强化贷款担保,转移贷款风险
1.继续强化传统的抵押加购房综合保险担保方式,将贷款存续期间抵押房产可能遭受的火灾、洪水等自然灾害及意外事故等造成的损失转移给保险公司。
2.国家应大力发展专业的房地产担保机构,以实现贷款风险管理的专业化分工、提高贷款风险管理水平。
三、结束语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作为国家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参与制定者和具体实施者,只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以及处理归集过程中的违法、违规问题。确保住房公积金的安全运营,对于保障广大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风险实践和管理水平,确保住房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都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为了满足投资所需资本,需要合理规划筹资规模、资本结构,有效识别控制筹资风险。银行借款是筹资的主要方式,但是过度借款将面临较大的偿付风险,因此,必须从整体上把握财务风险的可控性和发展的可持续性。风险管理中可以通过定量分析、定性分析、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来预测筹资风险和经营风险。
【关键词】风险与收益;财务分析方法;风险预警与监控;定性与定量分析
一、风险预警财务分析
财务部门应对每项预警指标都设置指标的上限和下限,根据实际指标值与指标上限或下限的比较,系统自动发出预警信号,进一步研究预警信号主要出现的原因,从而对管理层的决策起到指导作用。
二、财务分析方法对风险管理的影响
根据财务报表,分析现行的财务状况并预测未来发展趋势。为经济决策提供预见性参考信息。
1.重要会计科目的分析:
(1)应收账款:应收账款要关注回收情况,相关销售政策的变动情况,应收账款增加与销售收入增加、若应收账款的增加大于销售收入的增加幅度,将虚增流动比率。同时,分析其他应收款项目增减变化的原因,避免因关联方关系增加其他应收款,可以有效防范风险。
(2)固定资产是一项重要的资产,固定资产的取得、折旧以及后续支出都有着不同的核算方法,对利润影响较大,所以,还需要加强对固定资产真实性的分析,实现对固定资产真实性、产权真实性、计价真实性的核查;其次,需要对固定资产进行审查,了解固定资产是否出现增减变化,并且要保证固定资产所占据的比例要与收入增长的速度相匹配。当然,还需要对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加以审查,要从根本上保证期限的合理性与全面性。
(3)营业收入:从事生产经营的目的是为了获得收入,营业收入的确认和计量存在不同的方法,因此要核查收入计量方法是否一致,有无通过应收账款、销售退回等情况来虚增销售收入。
2.现金流量相对量分析
现金流量与当期债务比率=经营活动的现金净流量/流动负债,反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对当期债务偿还满足程度,该指标越高,资产流动性较好;
债务保障率=经营活动的现金净流量/(流动负债+长期负债),反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对全部债务偿还的满足程度,该指标越高,可持续经营能力较强。
现金净流量对销售收入比率=经营活动的现金净流量/营业收入,反映经营活动过程中单位营业收入能够获得的净现金流量。该指标越高,偿还银行的债务保证率也会越高。
现金净流量与总资产的比率=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资产总额。该指标越高,运营效率较高。
3.偿债能力的分析
根据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财务指标等变化情况和原因,短期偿债能力和偿还长期利息与本金的能力进行综合评价。短期偿债能力不足,可能被迫出售长期资产以偿还债务,将会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甚至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
4.盈利能力分析
根据近3年的销售利润率,净资产收益率,成本费用率等数据的变化情况及原因,综合评价盈利能力。
5.经营能力分析
通过在近几年对相关指标的分析调查得知,无论是总资产周转率、流动资产周转率还是其它,均是对综合经营能力加以评价的主要内容。在资产管理方面所表现出来的效率,以其各项资产的周转速度来衡量资产利用的效率。周转速度越快,表明各项资产进入生产、销售等经营环节的速度越快,那么其形成收入和利润的周期就越短,经营效率就越高。
6.发展能力分析
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既要关注经营情况,更要关注未来的盈利能力和发展能力。运用销售增长率、总资产增长率、资本积累率等财务指标分析发展前景。
三、风险管理中财务分析的完善方案
1.财务报表真实性的完善
财务分析的基础是财务报表,在编制年度财务报告前,进行必要的资产清查、减值测试和债权债务核实。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和制度的规定,做到记录完整、数字真实、计算准确。财务报告列示的各种现金流量由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的现金流量构成,应当按照规定划清各类交易和事项的现金流量的界限。
2.偿债能力分析指标的完善
(1)增加财务指标净利润/流动负债,能够反映收益对负债的偿还能力,为企业利润分配中是否给予股东分配或利润留存提供依据。
(2)完善速动比率,速动资产参照国际标准,速动资产=货币资金+短期可上市证券+应收账款净值,能够将应收账款中与营业活动关联较浅,但数额较大的发生额对速动资产指标的影响。
3.盈利能力分析指标的完善
关键词:天然气长输管道施工风险应对
中图分类号: U473 文献标识码: A
在天然气长输管道施工过程中,应对施工技术、施工工艺流程以及施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潜在风险进行分析,结合工程施工的特点,制定风险评价的指标,为风险预警和风险应对提供科学的依据。
1. 天然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风险问题
为了了解天然气长输管道施工中的各种风险问题,应先进行风险辨识。所谓风险辨识,即对天然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中的中危险因素、危险源进行分析和确定。天然气长输管道风险因素有很多,本文主要对技术风险和管理风险进行分析。
1.1 技术风险
可能由以下原因造成:一是在采用新技术时,对新技术没有经过科学验证,导致与工程实际情况不相适应,增加了施工风险;二是关键施工部位的工艺比较落后,影响了整个工程的施工质量。三是在施工中采用了不成熟的技术,施工技术自身存在着缺陷与不合理之处,导致施工质量不合格。四是施工质量控制的方法和内容不科学、不具体,导致工程质量存在问题。
1.2 管理风险
可能由以下原因造成:一是由于分包工程评审和定标存在失误,导致分包单位施工环节存在漏洞;二是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计划方案不合理,影响了工程施工的进度和质量。三是施工作业现场的进度报告不具体,导致施工混乱。四是施工前期准备不充分,影响了施工作业的顺利进行。五是施工安全管理环节存在漏洞,导致安全事故频发。六是施工作业现场的管理文件不完善,施工现场管理比较混乱。七是没有定期召开施工调度会和施工计划执行检查会,导致停工、窝工频繁发生,影响了工程的如期完工,也增加了工程造价。此外,在天然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中,还存在着社会风险、设备材料风险、自然环境风险、人员风险、经济风险等,在施工中应特别注意。
2 天然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风险管理
2. 1 技术风险的应对措施
对于技术风险问题,应重点做好规避风险和控制损失两项工作。首先,由于天然气长输管道的施工作业现场环境比较复杂,在工程施工中,应对工程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选择合适的技术方案。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各种新技术在工程施工中广泛应用,在施工中,如果需要采用新技术,应根据新施工环境来合理选择,才能有效规避风险。其次,应特别注意关键施工部位的施工作业,在施工工艺的选择上应力求创新和突破,抛弃不合时宜的施工工艺和作业方法。再次,不宜采用不成熟的技术,减少因技术缺陷而引起的施工质量问题。最后,在施工质量控制方面,应制定科学、合理的质量控制方案。同时还应该做好技术交底工作,方便施工作业。
2. 2 管理风险的应对措施
首先,在分包单位的选择上,应对分包单位的资质情况进行审查,对工程分包问题进行严格控制。其次,做好施工前期的准备工作,如机械设备、技术、人员等。再次,在制定工程进度计划和施工计划时,应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如自然条件、资金状况、人员情况等。在施工作业中,应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定期召开施工调度会和施工计划执行检查会,在保证工程如期完工的情况下,保证工程质量合格。最后,应加强施工作业现场的文件管理,防止施工现场混乱的情况。
2.3 风险监控措施
在天然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各种的问题,影响工程施工作业的顺利进行。因此,有必要建成一个风险管理监控系统,收集整理工程施工全过程的各种风险信息,根据收集的风险信息采取相应的应对策略,使风险管理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
3. 天然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风险管控的重点环节
3.1 清扫作业带是要点
作业带清扫范围是根据施工条件计算出施工场地宽度为准的。征地协调是由施工单位负责的,若拨地时未能按照施工场地需要的宽度划定红线,将直接影响作业机械的工作。若土石方堆放场地与管道安装设置在同一侧的话,不仅极易造成滑坡、崩塌、破坏管道开挖沟槽的情况,还会造成机械进场困难,压塌沟槽的问题。
3.2布管是二次放线与事故事前预防的最后关口
布管工序的质量是减少施工事故的重要保证,主要应保证管路铺设方向、坡度,防止造成路由改变,同时,注意管材防腐层和在装卸运输过程中的损坏。因此,生产物资管理是这个工序管材保护的关键,财务管理是掌握生产进度的关键。若发现布管时出现直管或弯头管材与设计不符,可以提示判断施工出现质量问题,如果立即查清原因,不仅可以避免事故,也能控制成本和质量。组焊是控制质量的重点,但不是关键点,关键点在于管材对接质量。焊接都采用自动焊接或者半自动焊接,所以焊接质量容易保证。只有通过管口对接质量,保证管路的方向和坡度,才能确保管线的路由和埋深。
3.3 管沟开挖需要监管
管沟开挖是管道工程的利润点,沟槽的深度、坡度、坡面以及土石方的开挖决定着后续施工安全、对管方向和埋深的保证及防腐层和管道的保护。因为土石方开挖一般是委托机械承包商进行的,开挖过程尤其需要重点监理,否则容易产生很多后续问题。对于特殊地质条件段,沟槽的开挖必须采取打桩,抽排和破碎工艺。若沟槽开挖质量不高,对下管以及管道保护都有影响。
3.4 测量放线是重点
测量放线工序容易发生擅自更改路由,变复杂施工为简易施工的问题,对后续的施工工序的质量产生直接影响,具体表现为线路放线结果与图纸设计偏移太多,特别是对没有进行地形勘察的情况下发生事故的概率将大为增加。测量放线工序的关键点是线路转点的测设。放线结果直接与管材的弯头及管线的设计相关。如果弯头采购失控,使弯头转角与设计转角产生差异,铺设管线的方向一定偏移,或者放线结果发生偏移,即使弯头转角准确,也会导致施工线路与原设计线路完全偏离的问题。因此,在测量放线工序中事先就要检查管材弯头转角是否合格,保证放线结果达到精度要求。特别需要注意的是,若实际施工中弯头的使用数量超过设计数量时,一定存在某些路段路由更改的问题。
3.5 沟下焊接控制
沟下焊接质量控制在于管沟开挖,要创造良好的作业面,质量控制在于前一道工序。沟下焊接的质量关键点还是管道埋设,其中,管口对接和连头连接是关键。
3.6 无损探伤
焊口检测是焊接工序的最后检验关卡。焊口检测主要利用 X 光和超声波检测。焊口易出现质量问题是由于焊接要完成打底、填充、盖面 3 道工序,容易产生质量问题的关键还在于管口对接。坡口打磨的不好会直接导致对管质量问题。所以,施工准备是焊口质量的关键。因此,在焊接开始前就先应检查对管、坡口的准备质量,然后才能允许焊接。
3.7 防腐是重点
防腐补伤是个大问题,因为防腐补伤在前一工序无法控制,且防腐效果又在现场无法检测,出问题也在 1 年以后,所以事前预防是个非常重要的课题。由于现在管道的防腐以 3 层 PE 为主,所以防腐补伤的重点在现有条件下很难解决,唯一的办法是及时获取防腐过程全程的影像资料,给每个防腐队配发监理,且严格控制整个过程的处理时间。补伤工序还应要求热熔胶和补伤棒的使用量大于补伤片的使用量。这样作虽不属于精细化管理,但是,可以保障补伤的有效性和全面性。这样的质量控制是花费小钱而保大安全,是整个施工管理流程中唯一需要粗放式管理的关键节点。
4. 结语
我国对天然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的风险管理产生较晚,目前还处于初步形成和发展的时期。本文结合天然气长输管道工程的施工特点,分析了天然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的风险管理的方法,在此基础上,重点探讨了技术风险和管理风险的应对策略。我国应进一步加大研发力度,在风险控制方案的具体应用、风险评价技术的合理选择上下功夫,才能解决我国天然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的风险管理中的中问题。
参考文献
[1] 曾喜喜,赵云胜 . 天然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风险管理 [J]. 安全与环境工程,2011,18(2):72-76
【中图分类号】R24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6851(2017)06--01
引言
妇科作为重点科室工作日需接待大量女性患者,同时存在大量住院患者。妇科病房医护人员工作中受到各类因素影响,造成一些风险事件的发生,比如用药错误、患者冲突等,影响患者对护理的满意度,严重时引发护患冲突。护理领域近年来快速发展,延伸出护理风险管理方法。其主要管理目的通过归纳总结与分析可能发生的风险事件并制定针对性护理措施,以降低发生风险事件的可能性。本文中以我院妇科收治的患者为对象展开分析,就此展开论述。
1.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以我院妇科2015年2月-2015年10月收治的42例患者为对照组,行常规护理,患者年龄17-72岁,平均年龄(40.1±4.7)岁;以次年2016年2月-2016年10月收治的42例患者为观察组,在常规护理基础上行护理风险管理,患者年龄18-76岁,平均年龄(37.2±5.6)岁。两组患者年龄、病情、病况等方面无明显差异(P>0.05)。
同?r选取2015年2月-2016年10月均在我院妇科工作的30名医务人员,开展针对性的护理风险管理培训,为期一月。培训开始前进行护理风险知识调查,将个人评分记录,培训完成成再次进行调查。
1.2 护理方法
对照组患者采用常规护理模式,主要对患者病情变化进行观察,按照医嘱给予患者各项治疗与药物,同时做好基本宣教。
观察组在此基础上行护理风险管理,主要措施要:(1)针对性培训,提高妇科医护人员对本科室疾病病例尝试,基本了解其发病原因、治疗方法及康复流程,熟悉各环节可能存在的风险,掌握风险防控措施。同时全面了解与掌握护理基础知识与操作注意事项,最大程度降低护理风险发生概率;(2)强化风险管理。大多数患者住院期间都需要接受输液或注射治疗,治疗中联合使用多种药物,这就要求医护人员在熟练掌握工作流程和操作的同时,还应保持认真、严谨的工作态度。首先,在医护人员配药时为避免发生因为交流而产生的操作失误,应严格杜绝同事之间的相互交流,在进行输液操作前,医护人员应以委婉可亲的态度提醒患者,并告知患者具体操作流程;其次,医护人员日常护理操作中可以在不影响治疗效果的基础上放缓治疗节奏。出现意外情况时保持镇静,按照工作流程或培训步骤应对;因为医院的特殊性,因此在工作场所要禁止跑动、做到合理避让,以免经过拐角或病房时冲撞到患者或患者家属;交接班时合理安排,将病患情况详细告知换班人员,并强调需要注意的事项。保证医护人员有充足休息时间,避免长期疲劳工作影响出现注意力分散、走神及频繁事物情况等;交接班时应对患者的详细情况做好详细记录,禁止口头交接;(3)加强警示标语的设立。为增强医护人员对于风险的和管理意识的警示作用,规范其工作流程,可在走廊、大厅、妇科病产房以及医护人员工作场所设立一些规范病人家属以及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工作流程一类的护理风险警示标语。比如,在走廊或大厅等人员流动较大或较密集的地方,设置一些禁止喧哗和禁止吸烟类的文明警示语;在妇科病房内可设置一些关于医护人员输液操作流程管理和信息核对类的警示语;而在医护人员的工作场所内,可以设置一些在配药前医护人员应认真核对患者和药品信息,杜绝医护人员配药期间相互交流的警示语。在增强医护人员风险管理意识的同时,可以有效降低医患纠纷与争吵,促进医院正常工作秩序有序进行。
1.3 统计学检查
本次研究所有数据分析均采用SPSS18.0软件(±s)表示计量资料,t检验,技术资料以百分率(%)表示,检验结果。P
2.结果
2.1 风险事件发生率对比
对比观察组与对照组患者风险事件发生率,结果表明观察组护理风险发生率低于对照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
2.2 投诉事件发生率与满意度对比
对比观察组与对照组患者投诉事件发生率,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