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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安全案例优选九篇

时间:2023-06-29 16:33:10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经济安全案例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经济安全案例

第1篇

一、生态安全预警机制的内涵

生态安全的概念,最早是由国际应用系统分析研究所(IASA)于1989年在提出建立全球生态安全监测系统时提出的,它是指在人的生活、健康、安乐、基本权利、生活保障来源、必要资源、社会次序和人类适应环境变化的能力等方面不受威胁的状态,包括自然生态安全、经济生态安全和社会生态安全,组成一个复合人工生态安全系统。①生态安全具体体现为生存资源满足和保证人类基本生存需求的状态,与生态环境能力密切相关。

预警即提前警报,对于即将到来的危险和灾难进行提前警报,以采取相应的防范和避免措施,从而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的程度。生态安全预警主要由两个部分构成:预警分析、预警对策。预警分析是对生态系统的逆化演替、退化、恶化等现象进行识别、分析和诊断,并由此作出警告;预控对策是根据预警分析的活动结果,对系统演变过程中的不协调现象或可能发生的生态危机表现出的征兆进行总期控制与矫正。②通过这两方面的协调配合,从而更好地实现维护生态安全的目的。

二、建立健全生态安全预警机制的必要性

1、有利于节约人力、物力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礼记·中庸》曾曰:"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 提前做好相关的准备才能对事情的成功有利。对于生态安全预警机制,其设立不但有利于维护维护生态安全,更重要的是,对即将到来的生态危险进行提前预报,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能有效地避免不必要的人员伤亡,减少因为生态灾害而带来的财力损害。

2、是坚持预防原则的重要举措。

由于生态资源受到破坏后的危害严重性和不易再生性,预防原则成为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一项重要原则。环境保护中的预防原则是指人们利用环境资源的时候,注意环境保护和节约资源,同时采取预防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的相应措施,从源头保护环境。而对于维护生态安全中的预防原则,即采取预防措施来保护人类的生存的资源,维护人类的生存需求,从而实现生态安全与稳定。

三、我国当前政策与法律对生态预警机制的规定和不足

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才开始组织宏观经济预警研究,很多学者如郭中伟、傅伯杰等在不同的领域对生态安全预警机制进行了研究,中国科学院也将"国家生态安全的监测、评价与预警系统"研究作为2000年的重大项目。③当前我国法律对于生态安全预警机制的规定散见于各类部门规章、条例中,如2007年6月11日起由中国气象局颁行的《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于传播办法》,对于气象灾害进行预警的方法进行了规定。同时各地方也颁布了诸多地方法规,针对各个地方的情况制定了相应的规定。这些规章和条例从法的角度上对于预警机制进行了规定,对于完善预警机制,规制社会秩序,维护生态安全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也存在着明显的不足。

第一,政府部门反映过慢,不能及时的颁布相应的政策、法规。

近期无论是我国还是世界范围内都发生了许多严重的"生态灾难",我们在呼喊"多难兴邦"口号的同时,也要检讨自身的行为,同时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来预防、减少由于生态危机而带来的损失。以地震灾害的法律规定为例,当前地震预警机制主要适用1998年12月16日施行的《地震预报管理条例》,今年5月1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正式施行,它是以国家法律的形式,对曾在24年前遭到清理的地震群测群防工作予以肯定,并将其纳入国家监测和预防体系。但总体上对于地震预防的规定不是很详尽。而且根据《地震预报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当前对于地震预防中玩忽职守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责任认定不但不明确,而且还存在处罚过于轻泛、不严厉的情况。因此,在当前生态危害日益严峻的时刻,政府部门应当及时有效的修改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法律,加大惩罚的力度,真正发挥政府的作用。

第二,多为地方性法规和部门条例、规章,效力等级地下,且没有形成一部系统的法律。

目前我国对于预警机制的相关法律法规多见于部门法规、规章及条例,处于效力等级比较低下的地位。而对于预警机制的地方性法规,制定的时候只会考虑本地区的生态状况、经济发展水平、历史文化等因素,相对于人类生存和发展所需要的环境资源,具有局限性。更重要的是,当前我国对于生态安全预警机制并没有形成一部系统的法律,法律作为效力层次等级最高的法,可以从最高、最广的角度对相关行为进行调整。我国当前并没有形成一部系统的相关法律,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预警机制的作用。

第三,对象范围过窄,规定不详尽。

生态安全预警机制所设立的目的在于维护生态安全,进而维护整个社会的稳定、经济的发展。从而对于生态安全的保护就要涉及到生活各个方面,保持水土、水源、动植物资源、大气、矿藏等能被人类做到合理、有序、长期的利用。而当前我国对于生态预警机制所涉及的范围仅涉及到气象安全、食品安全等几个层面,只将着力点放在这几个方面,并没有做到全面系统的进行预警,这对于维护整个生态系统的健康协调发展,显然是不足的。

四、我国当前政策与法律对生态预警机制的发展和健全

首先,应充分发挥政府的职能: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根据现实的生态状态,迅速有力地调整当前的政策,对当前发生的温室效应、火山喷发等生态危机要引起足够的重视,将生态预警作为预防生态危机和减少人员财产损失的一项重要举措予以规定,更好地实现政府的权能。二、将生态安全预警机制的发展作为政府政绩考核的一个方面,对没有按照规定设置设立相应的生态预警机构的政府部门进行严肃处理。三、积极鼓励推动当前学术界对于生态预警研究机制的进行研究的步伐,使其朝着更加全面、完善、科学的发展。

其次,应制定一部全面系统的《生态安全预警法》,从法律的层次和高度对生态安全预警机制作出系统的规定,整合全国甚至是全世界的生态状况来进行预警机制的规定。同时还应当扩大对于生态安全预警机制的范围,将其扩展到整个生态系统的各个层面。从而对各类生态危机的出现都可以作出及时有效的预防,并提出向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从而最大限度的维护生态安全。

最后,要明确处罚原则,加强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于违反生态安全预警的相关规定的各类行为要区分其界限和情况来进行相应的处罚,根据其犯罪性质、主观心态、客观后果等各方面作出明确的规定和界定,做到权责明确。同时要加强打击违反预警机制规定的力度,对于在预警工作中玩忽职守、不负责任的工作人员,以及知情不报、只顾自身安危的公民都应作出相应的处分。从而充分发挥出法律的震慑作用,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参考文献:

①肖笃宁,陈文波,郭福亮.论生态安全的基本概念和研究内容[J].应用生态学报,2002,13(3):354-358

②仇蕾,王慧敏,贺瑞敏.流域生态系统的预警管理框架研究[J].软科学,2005,19(1):46-48

第2篇

关键词:农网建设体制改革安全运行

赣榆县10kV以下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共投资1.3528亿元,经过近千名农电职工的艰苦奋战,2000年3月份全面完成,并通过了上级检查验收。目前,全县农村拥有10kV线路54条,1458km;10kV配电变压器2216台22.16万kVA;400V线路3012条,1860.5km;220V线路3765条,1152.9km。

随着农网建设结束和农电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出现了农村用电户与供电企业产权分界点的变更,由于国有电力资产成倍增加,供电企业安全责任加重,如何抓好农村配网运行管理,提高配网健康水平,保证安全多供少损是摆在我们面前的新课题,为此,我们现从如下几个方面来探索如何抓好农村配网管理。

1以人为本,加强培训,不断提高全员的整体素质

农电体制改革,乡镇供电站被撤销,成立县供电企业的派出单位-乡镇供电所。随着电力资产的转移和管理范围的扩大,客户对供电所的服务要求越来越高,广大农电职工直接为千家万户提供供用电服务的责任越来越大,他们的工作表现将直接影响供电企业形象和经济效益,他们综合素质将关系到农村电网管理水平的优劣。为此,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加强全员思想和业务素质的培训,使之成为一支整体文化水平高、业务技术好、服务管理能力强的精锐之旅。

每年年初,我们都把农电人员培训工作列入农电整体计划之中,并根据岗位要求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训。2000年共举办各类人员培训班18期。分别对供电所所长、设备管理员、工作票人员三种人及村电工等进行了业务培训。我们一是加强其职业道德、职责、纪律教育和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使其提高思想素质,增强其爱岗敬业精神,恪守职业道德;二是加强其技能培训,重点是《农村低压电网技术规程》、《电工基础知识》、《安规》、《农村安全用电管理规程》和有关技术规程等业务技术知识的学习,开展技术比武,着重提高其业务技术素质,使之胜任工作,人人都是技术好手。三是加强法律知识培训,重点学习《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专业法规,使之依法管好配网设备。通过培训,广大农电职工业务技术思想素质得到了普遍提高。

2完善制度,勇于探索,确保农村配网健康运行

农村电网改造后,虽然配网设备的健康水平得到了提高。但电力设备产权发生了变化,农电安全运行管理与电力设施保护的范围及责任加大了,电力产权分界由过去的高压桩头为分界点,变为用户表箱以上为分界点;农电线损管理与电费回收的难度加大了,由过去抄表收费及查偷漏电到配电台区,变为到千家万户。因此,每一用户的窃电都直接影响供电企业利益。由此,要求我们在今后的管理中,不但要克服过去在管理上那种"重高压,轻低压"做法,还要纠正"重建轻管"、"电力设施由用户保护"、"抄收到配变"和"低压线损由村委会负责"等错误认识。加强配网安全运行管理、巩固提高设备健康水平、保证配网运行质量、减少停电、降低网络电能损耗,确保配网优质高效运行是农电工作长期的内容,必须摆上农电管理工作的重要位置来抓。为此,我们通过探索在配网管理上做了如下工作:

(1)完善配网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制度制约,任何工作都无法开展。完善制度是农电体制改革的基础保障,农网改造后农村电网管理的新情况、新问题随之出现,这就需要把旧的制度加以完善。对此,2000年我们重新修订了农电管理所、供电所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修订了设备管理、技术管理、备品备件、设备巡视考核制度、缺陷管理流程、安全管理、材料管理、门市管理等各项制度和职工岗位职责,编成"赣榆县农电管理制度汇编",建立了10kV线路杆卡、10kV线路地理接线图、10kV线路单线图、配电设备综合台帐、低压线路杆卡、低压线路地理接线图、低压线路单线图、用电设备综合台帐、发电机台帐、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台帐、计量设备台帐、安全工器具台帐、备品备件台帐。目前,各项管理制度齐全且较为完善。对有效规范干部和职工的行为与端正工作态度,为抓好配网安全运行起到了重要作用。

(2)加大宣传,不断研究和探索安全生产的内在规律:

要想安全生产必须立足于预防,这是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按照这一方针,结合农村安全生产的实际特点,抓住人和设备这两个关键因素,加大宣传不断研究探索电网安全生产的内在规律。重视宣传工作,利用报刊、农村广播、电视、画廊、宣传车、标语、印刷品等媒体和方法对广大农村干部群众加强电力宣传。重点宣传用电安全常识,电力法规及严禁在线路下放风筝等内容。在农改期间,共制作安全用电宣传标牌8760条,安全警示牌1万余块,电力法规宣传图片10余万张下发到乡村及各用电户。让群众了解电力常识、法律,自觉加入农村电网的保护和对农电职工服务进行监督,促进配网管理和优质服务上台阶。在设备管理方面,根据季节变化的特点,认真组织开展季节性事故预防。组织开展"安全周"、"安全月"、"农电劳动竞赛"活动,针对农村用电的季节特点,组织开展好春、夏、秋、冬四季安全大检查和互查活动。如:夏季即将来临,农村配网管理要做到暴风雨前后都进行检查,对电杆歪斜、杆基塌陷、超高树木、表箱歪斜、导线弧垂等缺陷要进行处理,要确保配网安全运行。

(3)加强配网的运行管理:

设备运行状况是衡量配网的一项重要指标,在配网的运行中:①做好设备的巡视和安全检查,农改后,对高低压线路电杆进行了夯实检查,定期组织开展设备周期性巡视、夜巡和特巡,做到应巡必巡;②做好设备的检修和测试工作,我们对每台配变的日负载曲线、功率因数、运行电压、用电量等进行了测试,抓了合理配置配变负载工作和三相负荷的平衡工作,并保质、保量的组织开展设备的大修、小修、检修工作;③抓好设备日常管理工作,如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管理,确保正常运行。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不仅能预防人身触电事故,同时也能检测线路运行状况。一经跳闸,一定要查明原因,加以处理后方可恢复送电。对客户室内没整改,没装家用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用户要宣传、督促整改,加装家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防止频繁跳闸,避免停电,影响客户用电,少供电量。

(4)抓好缺陷闭环管理,彻底消除事故隐患:

设备缺陷是配网事故的重要因素之一。设备缺陷的闭环管理中重要的一关是抓缺陷消除,要严格执行《缺陷管理制度》,并让消缺单位、班组的工作人员注重发挥主观能动性,杜绝那种消缺力度不大,质量水平不高,遇到问题绕着走,得过且过应付了事的消极行为,杜绝发生消一处缺陷后又产生一处缺陷的现象。我们制定了中、低压设备巡视周期,适时加强设备的全过程管理,加大考核力度,对缺陷处理不及时、不彻底的单位、班组、个人按安全合同和设备管理制度实施双重考核,确保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5)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

电力设施保护仍要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配齐义务护线员,明确职责、义务、奖励标准,提高他们的护线热情和工作积极性。各乡镇成立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由乡镇分管领导任组长,派出所、供电所、村委会主任任组员,加大电力设施保护力度。同时,要与各村和义务护线员签订电力设施保护合同,明确职责、任务、奖惩办法,加强考评兑现。

(6)加强线损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四到户"政策:

农网改造结束,线损管理、"四到户"管理已成为配网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内容,线损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供电企业的经济效益。在管理中:①是要加强电能表计管理,"四到户"后农户的表计作为电力企业的售电计量表计,必须加强计量管理,加大计量普查和整改力度。确保计量的准确,体现电力市场公平、公正;②是要采用技术手段,对农改后的线损高的部分供电所配电设备运行情况进行分析,找出有无大马拉小车或线路布局不合理等因素影响线损高的进行调整,对症下药,进行根治;③是要实测和核定各供电所的线损考核指标,在实测基础上制定《线损管理考核办法》,实行每月进行一次考评,高罚低奖,调动每位职工抓线损的积极性。同时,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进行营业普查,采用先进技术手段,依法按程序开展反窃电斗争。

第3篇

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

学校建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夯实责任,加强领导,把安全检查荼做细做好,确保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二、抓住重点,分步实施

1、按照上级要求,对我校安全工作和周边玩具进行认真排

查,把问题找准找透,不留任何安全隐患。

2、制定治理方案,落实治理措施,分步进行治理。

3、认真加强门卫管理,落实门卫制度,实行真正意义上的封闭式管理,坚坚决决制止任何外来人员随便进入校园。

4、加强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管理,实行教师全天值班制度,坚决杜绝学生打架斗殴、爬高上低做危险玩具,玩危险玩具等不良行为。

5、搞好学生路队管理,加强交通安全玩具,严防交通事故发生。

6、坚持教师值班领导带班制度,认真搞好夜间护校活动。

7、修善学校西边的四间房子,作为教师的住处,暂停使用前排房子。

8、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尽早拆除重建前排9间d级房屋,彻底清除安全隐患。

9、认真排查学校周边安全状况,化解各种社会矛盾,消除学校安全隐患。

10、与村委会、派出所搞好联防联控,及时互通信息,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学校安全。

三、保障措施

1、对学校安全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责任追究制,谁出问题追究谁的责任。

2、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不管其他工作如何,只要出现安全责任事故,坚决一票否决,不准评先,扣发绩效工资历。

3、对安全工作要经常检查,认真总结,并将此做为教师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4篇

**厂主要承担公司水、电、压缩空气的供给及污水处理任务。其主要特点如下:

(1)点多面广、地域分散;

(2)单人职守岗位多、检修作业流动性强;

(3)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比重大;

(4)员工任何一处操作失误都极可能造成人身伤亡和重大设备事故。

这些特点决定了安全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单纯地依靠各级管理人员抓安全、依靠部分工作能力强的员工来推进安全,难于确保各岗位长期保持安全状态,只有依靠全厂员工的共同努力,发挥团队管理力量,推行自主安全管理,实现由“强迫型”向“自主型”管理模式的转变,才能真正建立长效安全机制,确保安全生产的长期稳定。

自主安全管理,就是将员工对安全的需求、对生命的关爱转化成员工对各种安全制度的自觉遵守,依靠全体员工的自主性、能动性管理好安全工作。

就我厂而言,实行自主安全管理,重点是构筑安全管理的“五道防线”。

1、组织防线

完整的“组织防线”是实行自主安全管理的保障。我们在构筑安全管理的“组织防线”时,必须改变由安全监督部门唱独脚戏的弱势局面;克服安全生产、人人有责,而结果是三个和尚没水喝的现象,实现归口型单一管理向多口、多层次型管理转变。

我厂的“组织防线”包括四个层次的管理闭环:员工个体层管理闭环、以岗位(班组)为单位的生产单元层管理闭环、以车间(科室)为单位的车间层管理闭环以及分厂层管理闭环。在生产过程中,各管理层根据上一层的安全计划和管理要求,自我检查、修正安全工作中出现的各种偏差,自主地管理好本层次的安全工作;自觉地完成本层次的管理目标。

其中:操作行为的安全化主要由员工个体层管理闭环保证,通过员工安全承诺以及员工间的互保、联保等一系列手段,促使员工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执行岗位动作标准;自主进行危险源辨识和事故隐患查找等,确保“四不伤害”。设备的本质化安全主要由设备管理闭环(科室层)保证,通过设备点检和无泄漏管理等手段及时发现、消除设备的不安全隐患。作业环境的安全化主要由生产单元层、车间层管理闭环保证等。

2、思想防线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员工的一切生产活动都受到主观意识的支配和制约。因此,构筑坚固的“思想防线”是实行自主安全管理的关键。

当前,部分员工仍停留在“逼我安全”的层次上,他们意识不到安全规程、安全制度是前人用鲜血和生命为代价换来的,工作中麻痹大意,经验主义、走捷径思想严重,他们执行制度是为了应付检查、是领导的逼迫,这也是实现自主安全管理的最大障碍。

要改变这种现状,首先要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活动,让全体员工(特别是安全意识差的员工)从一起起血淋淋的安全事故、一串串令人震憾的事故数据中感受安全,从同行业、同工种的事故案例和资料中体验习惯性、经验性违章及其危害性。其次,要引导员工正确理解公司安全理念的内涵,真正掌握其精髓,在工作中切实按照理念办事。第三,安全管理者应随时随地掌握员工思想动态,根据其思想变化及成因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防范措施,把不安全苗头彻底扼杀在萌芽状态。

3、自我防线

员工自我防范意识、防范技能的提高是实行自主安全管理的基础。管理者不可能时时、事事都亲临作业现场,只有全体员工建立坚固的“自我防线”,才能真正建立长效安全机制,这也是企业安全教育活动的首要目的。

分厂、车间安全教育要改变过去那种经验式、过场式、文件宣读式的安全教育方法,建立长期、系统的安全教育机制,克服教育范围片面、培训内容缺乏针对性和实用性、考核水份重等弊端。例如:推行资质认证方式的安全教育模式—“全员安全考核上岗制”,就是一种科学、实用的安全教育模式,它要求员工上岗必须取得本岗位从业安全资质并通过一年一次的复审教育和考核,有利于促使全体员工通过学习自觉地构筑安全“自我防线”,并在工作中得到持续加强。

班组周安全学习是提高员工自我防范意识、防范技能的一条有效的途径,也是最容易步入“形式、作假”的学习活动。其主要原因是过多的文件、讲话学习,影响了员工参加学习的热情和自主性。因此,要引导班组采取员工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学习方式,结合本职工作开展学习活动,注重内容的务实性和多样性。通过结合具体的生产作业探讨工作准备、危险预知、安措配置、事故应急等与员工作业安全息息相关的内容,来调动员工自主参与班组周安全学习积极性。

推行班组“动态安全员管理制度”,也是提高员工自我防范意识、防范技能的一种有效手段,班组员工轮流担任安全员,让所有一线员工都能在安全员的岗位上得到锻炼,必将使全体一线员工的安全责任心、安全使命感以及安全素质得到迅速提高。

4、制度防线

对一个集体来说,制度是前提,管理是手段。经过近十年的努力,我们已经制定了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但制度存在空隙和漏洞;某些方面职责、责任不明;制度管控不严,执行时水份重;执行过程中专抓工人,不罚管理干部等问题的存在严重阻碍了管理制度的落实,也丧失了制度的威严。因此,实现自主安全管理首先应建立完备的“制度防线”。

在制度建立的建立和完善工作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要健全各项管理制度。通过制度详细界定各管理层的责任、权利和义务,让全体员工明白在安全生产中该干什么、该怎么干、何时干以及干错会怎么样等等。

其次,在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的过程中,要遵循“横线到边、纵线到底,职责不交叉重叠”;“谁直管、谁负责;谁监督、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上级查出问题由其直属下级负责”的原则,确保安全工作时时有人自觉去管、事事有人主动去问。

第三,在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的过程中,要充分结合本厂的生产实际,按照“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追求制度的人性化、可操作性和长远性。员工是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者,也是我们搞好安全工作的根本。过急和过于苛刻的管理制度,不仅其可操作性受到影响,也会挫伤员工参与管理的热情。

5、监督防线版权所有

自主管理不是放纵管理。员工安全素质参差不齐或一时的工作失误,是一个不可回避的现实。因此,必须依靠制订完善的监督、检查和问责制度来构筑“监督防线”,通过“监督防线”来确保员工的工作失误得到及时发现和修正,防止员工个人失误导致安全大厦的倒塌。

第5篇

Abstract: This paper adopts the scientific quantitative method to analyze the indicators affecting food safety, and design an early warning model for food safety, to scientifically predict and evaluate the food safety of the state-owned enterprises, and conclude the overall level of food safety. Food safety problems under the new normal are mainly analyzed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logistics process and food safety, and it is through the investigation of the impact of various aspects of logistics management on food safety, to determine the evaluation of food safety early warning under the new normal. Food safety early warning and assessment is to build a food safety warning model from the acquisition of raw materials to food sales and food quality safety supervision to effectively solve the shortage of the existing food safety, and use the system scientific method to carry on the comprehensive analysis to each stage of the food supply chain, to improve the reliability of food safety early warning, reduce the occurrence of food safety crisis, and improve people's living standard.

P键词:新常态;食品安全预警;可持续发展

Key words: new normal;food security early warning;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中图分类号:TS20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7)05-0248-02

0 引言

在日常生活中,食品是不可缺少的,人们对食品安全性的要求也越来越高,食品安全问题成了人们不得不关注的热点问题。然而,食品安全事故近年来出现的频率较高,这类事件已经严重影响了人们的生活水平,而且也影响了企业政府的形象。因此,为了降低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率,推进我国食品安全事业顺利进行,提高人们生活水平,建议食品安全机制改善。

1 “熵权理论”下食品安全预警分析

第6篇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完整版全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13〕10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宣传、教育、培训、演练、评估、修订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综合协调、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并对应急预案的真实性和实用性负责;各分管负责人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

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各种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综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单位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总体工作程序、措施和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

专项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针对重要生产设施、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专项性工作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根据不同生产安全事故类型,针对具体场所、装置或者设施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二章 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七条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应急处置为核心,明确应急职责、规范应急程序、细化保障措施。

第八条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应急程序和处置措施,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需要;

(七)应急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应急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应急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九条 编制应急预案应当成立编制工作小组,由本单位有关负责人任组长,吸收与应急预案有关的职能部门和单位的人员,以及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人员参加。

第十条 编制应急预案前,编制单位应当进行事故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

事故风险评估,是指针对不同事故种类及特点,识别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分析事故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提出防范和控制事故风险措施的过程。

应急资源调查,是指全面调查本地区、本单位第一时间可以调用的应急资源状况和合作区域内可以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并结合事故风险评估结论制定应急措施的过程。

第十一条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编制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部门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明确信息报告、响应分级、指挥权移交、警戒疏散等内容。

第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结合本单位组织管理体系、生产规模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确立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并体现自救互救和先期处置等特点。

第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类型事故的,应当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应急预案体系、事故风险描述、预警及信息报告、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管理等内容。

第十四条 对于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的事故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编制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或将专项应急预案并入综合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处置程序和措施等内容。

第十五条 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场所、装置或者设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应当规定应急工作职责、应急处置措施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事故风险单一、危险性小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只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第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向上级应急管理机构报告的内容、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更新,确保准确有效。

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者实际需要,征求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意见。

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各类应急预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相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衔接。

第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编制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针对工作场所、岗位的特点,编制简明、实用、有效的应急处置卡。

应急处置卡应当规定重点岗位、人员的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以及相关联络人员和联系方式,便于从业人员携带。

第三章 应急预案的评审、公布和备案

第二十条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编制的部门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

第二十一条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带储存设施的,下同)、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并形成书面评审纪要。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第二十二条 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

评审人员与所评审应急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三条 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者论证应当注重基本要素的完整性、组织体系的合理性、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的针对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第二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并及时发放到本单位有关部门、岗位和相关应急救援队伍。

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其他单位、人员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有关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的其他单位和人员。

第二十五条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备案,并抄送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进行告知性备案。

中央企业总部(上市公司)的应急预案,报国务院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前款规定以外的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的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备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确定。

油气输送管道运营单位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跨行政区域的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煤矿企业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在地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第二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申报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

(二)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

(三)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四)风险评估结果和应急资源调查清单。

第二十八条 受理备案登记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对应急预案材料进行核对,材料齐全的,应当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备案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材料。逾期不予备案又不说明理由的,视为已经备案。

对于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已经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仅提供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第二十九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建档制度,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

第四章 应急预案的实施

第三十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与应急处置技能。

第三十一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本部门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

应急培训的时间、地点、内容、师资、参加人员和考核结果等情况应当如实记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

第三十二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本部门、本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第三十四条 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三十五条 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制度,对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进行分析,并对应急预案是否需要修订作出结论。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应急预案评估。

应急预案评估可以邀请相关专业机构或者有关专家、有实际应急救援工作经验的人员参加,必要时可以委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实施。

第三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并归档:

(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

(三)面临的事故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六)在应急演练和事故应急救援中发现问题需要修订的;

(七)编制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第三十七条 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应急响应分级等内容变更的,修订工作应当参照本办法规定的应急预案编制程序进行,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三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落实应急指挥体系、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及其使用档案,并对应急物资、装备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适用状态。

第三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时,应当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响应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四十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结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一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将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工作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重点内容和标准,并严格按照计划开展执法检查。

第四十二条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对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报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四十三条 对于在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编制应急预案的;

(二)未按照规定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的。

第四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在应急预案编制前未按照规定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

(二)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的;

(三)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

(四)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单位、人员的,未将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单位和人员的;

(五)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估的;

(六)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修订并重新备案的;

(七)未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物资及装备的。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由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统一制定。

第四十七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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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

关键词:煤矿机电;安全生产;精细化管理

中图分类号:TD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6363(2017)04-0038-02

煤矿机电安全生产的精细化管理工程非常系统化,要求所有的管理人员尽职尽责,也需要法规、技术、资金等方面的支持。煤矿机电安全生产牵涉到很多的环节,制约煤矿机电安全生产的主要因素是管理缺陷、人的危险行为、物的危险状态、环境的危险因素等。其中任何的一个方面出现问题,都会导致安全事故的出现,而煤矿机电安全生产的精细化管理可以确保煤矿生产的安全性。

1.煤矿机电安全生产管理面临的问题

1)存在严重的机电设备选型不科学情况。基于持续发展的煤矿工业影响下,需要的高新机械基础产品与技术产品越来越多。而当今我国不少专家的一致建议是吸收外国的先进技术,这激发了广泛的关注。然而,国内吸收高新技术之后的消化需要相应的时期。并且应当确保跟不同人员的管理能力、各种地质状况相适应。事实上,在工作实际中,很少兼顾这种适应性。为此,在高新技术产品应用至消化的过程中常常会出现一些安全事故,这提高了管理机电设备的难度。

2)生产配件的企业缺少一致性的标准和规范。基于煤矿机械现代化进程的影响下,对设备选型的要求也提高。然而,纵观国内生产煤矿设备配件的企业发展情况而言,大部分都是小型化的企业,以及行业当中的一致规范标准缺失,不同生产企业生产的配件性能、规格、材料等都存在差异性,这会导致各个生产企业的产品不相匹配的情况。也恰恰是因为生产细节存在差异性,所以一些生产企业为了减少成本,常常偷工减料,这使煤矿机电设备存在安全隐患。

3)粗放管理模式之下的工作难度与工作量较大。传统意义上的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实施的是粗放式的模式,通常以手工记账的方式管理账目,如此的工作量非常大,常常会出现物、账簿不符合的情况,这不利于之后的汇总与分析工作的开展,因而导致非常低的工作效率。

4)亟须提升煤矿员工的整体素质。煤矿员工的不正确操作是损坏机电设备的一个关键性要素。在当今,煤矿应用很多先进的采掘设施,像是支架、掘进机、输送机、采煤机等等,自动化的设施要求员工系统、认真地进行维护。然而,煤矿员工的整体素质比较低,在工作的过程中常常不重视维护工作,仅仅注重维修工作,这会导致生产效率的降低,不利于煤矿企业的发展。

2.煤矿企业机电设备安全生产精细化管理的策略

1)严格机电设备管理的整个过程。需要确保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过程中所有方面都实现精细化,通过流程规范机电设备的购置、合同签订、维修等;让专门的人员记录和统计机电设备的生产效率、工作状况、台账等;建立机电设备管理的档案,确保所有设备的检修记录和工作现状都有册可查;贯彻实施包机制,让专门的人员负责每一台的设备;一直确保在透明化与动态化的状态中管理设备,让管理者重复作业的情况减少,实现机电设备生产效率的提升;设备的选型与采购需要基于相应规范、标准的指导,防止应用没有防爆合格证、认证不合格、资质不清楚的机电设备,对于入厂前后的设备进行试车与验收,从源头上避免应用不合格的设备;设备的验收先应当达到我国的标准,并且认真地根据程序一项一项地验收,执行机电设备的承修职责,保障机电设备运转的顺利与安全。

2)实现标准化的机电设备平时管理。对于煤矿机电设备平时的管理来讲,需要制定完善与科学的管理制度,并且定期地开展各个部门与各个工种的制度培训事项,确保一系列部门之间的配合与协调,从而真正地贯彻实施一系列的管理制度,以及使管理组织的闭环控制实现,最终确保机电设备运行的安全与顺利。对于进入煤矿企业的机电设备来讲,最了解设备与接触设备时间最长的员工是操作工,管理设备的人员需要结合相应的工种与设备种类制定场地的作业指标,且根据实际工作,安排技术工作者制定关于工种与工序的作业流程。如此一来,一是能够确保机电设备应用的顺利,二是能够提供对操作者的考核指标,从而提高煤矿机电设备作业的安全系数。

3)严格地实施矿井质量标准化管理。煤矿企业生产安全性的基础保障在于矿井质量的标准化。事实表明,高度重视矿井质量的标准化工作可以实现非常大的效益。应当将该工作作为一种经常化的事项严抓不放,从而使静态达标转变为动态达标,从注重结果转变为注重过程。当然,要想使整个过程的生产都达标,务必创建与健全各个部门、各级领导的岗位责任制、生产责任制等,清楚每一个人的安全责任所在。除此之外,实施部门的安全激励机制,认真地考核完成企业安全任务的个人与部门,对奖惩予以兑现,持续地推动执行一系列的安全管理机制,保障煤矿企业机电设备运行的安全性。

4)确保真正地贯彻实施精细化管理。一是建构以人作为核心的管理思想,对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员工的主体性予以体现,且以员工的创造性与主动性作为核心开展精细化的管理实践活动,有效地激发广大员工的主观能动性。务必确保煤矿企业的所有员工都注重精细化管理的执行。对于企业的大小事务,不禁止员工的参与。这是由于企业想要最大程度地改善执行一系列制度的效果,真正地做到精细化管理,就务必激发所有员工的热情,且对员工的多样化需要予以满足,关爱员工,提高员工的管理能力与技术能力,从而实F精细化管理影响力的持续拓展。二是为了有效地执行精细化的管理,企业的管理人员需要执行考核的具体措施与指标,以使员工真正地明确工作岗位考核的方法与操作指标,提高员工的积极主动性。并且把培训员工、实现员工综合素质的提升当作企业的一个目标和任务,让员工体会到企业对员工的真挚关爱。三是注重考核及其分析,促进精细化管理的进一步发展。煤矿企业应当认真地贯彻实施员工的岗位责任制,严格地搞好一系列工作任务与工作指标的考核,实施场地的检查和监督,实时地分析与总结本单位、本专业实施精细化管理面临的不足与取得的成果,且制定有效的对策予以完善,真正地促进煤矿整体实现精细化的管理模式。

第8篇

【关键词】建筑生产;安全管理;经济激励机制

【中图分类号】F407.9 【文献标识码】A

基金项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3年课题“建筑行业高级技工培养障碍性因素及路径研究”(2013Z017)

引言

目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快速的发展建设时期,建筑业从业人员比例较大,因此建筑安全问题成为政府和老百姓关注的焦点。我国现阶段实施强制性建筑安全管理体制,采用主管部门监管的被动安全管理模式,重点对房屋建筑工程实施监督管理,存在失控盲区。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涉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等各责任主体。有些设计单位忽视安全标准和规范,设计存在安全缺陷,有些监理单位不完全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有些施工单位安全制度没有落到实处,对分包审查不严格,追求利润最大化,安全管理投入较少,没有积极性与主动性,安全管理往往按照强制性要求处于最低水平。另外,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民工在建筑从业人员中的人数比例迅速扩大,很多人没有经过正规的安全培训就上岗作业,培训流于形式,没有岗位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不能满足安全施工的要求。我国目前对安全问题的法律监管和规范制定已成熟完善,但缺乏经济手段的监管力度,安全不能与建筑企业关注的利益方面结合,导致安全管理停留在表面,不能落到企业领导与员工的意识深处。

为了从根本上提高建筑安全水平,实现长期稳定的建筑安全管理,提高自我安全管理意识和社会责任,设计建筑安全经济激励机制并使之有效运行非常必要。 建筑安全经济激励机制设计过程中,建筑企业运用管理学与经济学的原理和方法,设定适当的奖励和惩罚形式,通过经济手段来引导个体和组织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构建基于经济激励理论的建筑安全经济激励机制,保证个体、组织、环境及社会的安全,实现个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相互促进,构建建筑安全管理调整和控制的模式。

二、建筑安全经济激励机制的构建

1、建筑安全经济激励机制的目标

目标是个人和组织前进的动力和方向,建筑安全管理必须从各个角度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目标,目标要有针对性、关联性,并且能细化分解,用于测定和考核,同时要有监督保障措施。

(1)政府安全经济激励目标

政府建筑安全经济激励目标应致力于营造一种经济激励的氛围和环境,增加社会责任感和安全意识,制定相关约束标准以及相应的奖惩措施,促进建筑企业不断完善改进安全管理制度,主动采取适当的安全管理措施,增加安全管理的资金投入,从内部主动化解建筑安全的损失。同时政府应通过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使建筑安全经济激励手段处于合法地位,并逐步具有权威性,设立监管部门对建筑安全经济激励政策的运行进行监控,确保政策实施的有效性,监测实施效果,及时进行反馈和改进。

(2)建筑企业安全经济激励目标

建筑企业的经济激励目标是建立安全管理自我约束机制,努力增加自身的安全管理投入,减小建筑安全事故产生的损失成本。建筑企业是经济激励政策的实施贯彻者,因为是独

立的市场经济主体,基于经济利益的选择,建筑企业会权衡安全事故损失成本和安全投入之间的差值,构建内部安全经济激励目标,当建筑企业安全损失承担成本少于安全管理资金投入,则不会采取改进措施,激励政策无法落到实处。当安全损失承担成本多于安全管理资金投入,则会加大安全投入用以消除不安全因素,此时经济激励政策效果呈现。

(3)从业人员安全经济激励目标

建筑企业从业人员是完成施工任务的直接操作者,也是安全事故发生的直接受害者,安全经济激励机制中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目标是确保操作规范,保证每个人的人身安全,这是构建建筑安全经济激励机制的最高目标。建筑从业人员是安全经济激励政策的受益者和实施效果反馈者,同时个体又有可能是隐患的带来者,应重视对企业员工的安全培训,建立基层工会组织,完善发挥机制激励效果。

2、建筑安全经济激励机制的内容

建筑安全经济激励机制的内容应重点制定目标,寻求有效经济激励途径,从各个角度构建安全激励的环境氛围,建筑企业提高政策执行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形成自我安全约束的方法及制度。实现安全管理的最终目标。

(1)建筑安全经济激励的机制主体

建筑安全经济激励涉及范围较广,关联到项目建设实施的各个部门,例如:财政、税收、、投资、教育等部门,应着眼于宏观调控及微观层面,确立建筑安全经济激励的机制主体,根据实际情况设计不同的激励机制和运行框架。

目前,我国的建筑安全管理主体对象从上到下分为政府监管部门、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三个层次。所有建筑安全管理主体对象相互联系,互为整体,是对内、对外实施的一种安全管理。如图1:

图1建筑安全经济激励三层次关系图

(2)建筑安全经济激励的机制运行

建筑安全经济激励的运行,在没有形成主动行和积极性的初期阶段需要依靠政府的政策支持,政府需要建立各种安全经济激励的机制和措施。

建筑安全经济激励是涉及多个方面的系统工程,外部要加强实施建筑安全的监管工作,内部要鼓励建筑企业进行安全自我管理约束。例如:构建合理的税收体系,如提高建筑安全事故伤亡标准、建筑安全风险等,多方引导,提高建筑企业安全管理的力度;建立安全抵押金制度,抵押金的金额与企业的安全业绩直接挂钩,安全管理较差的单位必须提交较大额度的押金,促使施工企业重视安全管理,同时要有安全抵押金退还制度;给予一定的财务优惠措施,对积极主动实施安全管理的企业,以补贴的形式进行支持,如金融贷款优惠、财政贴息、现金补助等,引导建筑企业形成安全管理经济激励的良性循环,同时必须做到激励的到位性和公平性;投标综合评分优先政策,设置安全管理加分措施,增加安全管理权重,提高企业安全管理的积极性;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与职工的切身利益挂钩,提高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积极性。

(3)建筑安全经济激励机制的保障

建筑安全经济激励机制的内容比较复杂,必须有相应的政策和法规确保其有效实施。因此需要完善法律法规关于安全经济激励的权限,加大政府监管和监督工作的力度,通过法律的权威确保经济激励相关手段和措施的实施。

建筑安全经济激励机制的实施从上到下跨度较大,必须有相应的组织保障体系,从政府层面、地方建设工程主管部门、建设企业均应成立一个专项的安全经济激励管理部门,负责研究和制定安全经济激励的政策,有效监管和保障建筑安全经激励机制的有效运行,同时对经济激励政策的实施效果进行审查和反馈。

三、结语

建设经济安全激励机制涉及多个层面,各相关主体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目标,优化设计经济安全激励机制的内容,制定相关激励政策和措施,建立各级保障体系,提高企业安全管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确保建筑安全经激励机制的有效运行,逐步改变安全管理的被动模式。

【参考文献】

[1]王力争.中国的建筑安全管理及对策研究存在的主要问题[J].林业劳动安全,

2006(3).

[2] 张欣然 解辉.关于我国建筑安全管理的思考[J]山西建筑,2007(29).

[3]蒋青泉 欧浪坚.建立安全激励、约束机制的探讨[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2(14).

第9篇

[摘 要]我国中小企业发展迅速,在国民经济中起着重要作用,许多中小企业已经实现了会计信息化,会计档案的产生与保管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但是档案管理却仍然滞后。中小企业需要结合自身特点,改变思想观念,完善档案管理制度以及硬件设施建设,提高档案管理水平,让会计档案更好地为企业的经济发展服务。

[关键词]ERP;中小企业;会计档案;管理

[中图分类号]F23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6432(2011)39-0071-02

随着会计信息化在我国的不断普及、推广,现在很多企业包括中小型企业都已不同程度地运用了企业资源规划(Enterprise Resource Planning,ERP)系统,利用信息技术对资源合理调配,改善业务流程,不断提高企业竞争力。随着现代技术的广泛应用,会计档案的产生与保管也随之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但由于对会计档案的重要性缺乏正确的认识,以及人才的匮乏等原因,一些已实施了ERP系统的中小型企业仍然沿用原来的手工会计方式的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这必然造成原有的管理制度不能适应会计信息化管理的需要,同时也制约了中小企业会计信息化作用与效率的发挥。

1 ERP环境下会计档案的特点

ERP系统的实施,使企业会计工作的方式、流程等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由此产生的会计档案也有了一些新的特点。

1.1 会计档案的范围更广

根据财政部、国家档案局财会字(1998)32号文件,1999年1月1日起施行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采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单位,不仅要有电子会计数据,而且应当保存打印出的纸质会计档案。在制度上确立了电算化会计档案是双重的会计档案载体,既包括传统意义上的会计档案,还包括电算化会计系统中的所有系统软件、会计软件程序及其存储在计算机硬盘中、其他磁性介质或光盘存储的全套文档资料,扩大了会计电算化档案存储的范围和领域。

1.2 会计档案的处理效率更高

电子会计档案的载体是磁盘和光盘等磁性介质,具有占用空间小、调用速度快、查阅方便等优点;另外对会计档案进行预测、核算和分析等数据深加工处理时,可直接利用电子档案、利用计算机的功能完成信息加工程序,缩短了档案编研利用的加工时间,提高了利用效率,还可以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节省人力、物力、时间。

1.3 会计档案的技术要求更高

会计档案的保管不仅有作为会计资料信息载体的纸张,而且包含磁性介质或光盘,磁性介质对环境依赖性较强,既要防水、防火、防潮、防磁,还要防止被人恶意篡改。电子档案被修改后不易留下痕迹,难以使数据恢复原状,这样就使会计数据失真。因此要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否则可能会造成很大的损失。

2 中小企业会计档案管理的现状

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目前,全国工商注册登记的中小企业占全部注册企业总数的99%。中小企业工业总产值、销售收入、实现利税分别占总量的60%、57%和40%。特别是当前,中小企业在确保国民经济适度增长、缓解就业压力、实现科教兴国、优化经济结构等方面,均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在全球信息化时代,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管理企业,提升竞争力是中小企业的必然选择。但是在信息化推进的过程中,很多企业却不注重会计档案管理的现代化,使得会计档案对于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不能得以发挥。

2.1 单位领导对会计档案的认识不足

从我国当前实际看,中小企业以私营、个体居多,企业的投资者同时就是经营者,企业领导集权现象严重,所以领导对于一个问题的看法往往成为事情成败的决定因素。而很多中小企业管理者由于文化水平、见解的限制,仅仅将电算化看成记账、算账、报账的工具,而忘记了它本身所应包含的管理会计分析、预测、决策等功能,从而心理上缺乏对会计电算化档案管理的重视。认为电算化会计档案工作单一、管理简单,无须为此投入人力、物力,造成会计档案管理不规范,更难于保证电子会计档案的安全。

2.2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滞后

目前,我国会计档案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仅有《会计法》、《档案法》中的少数内容及不具备法律效应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管理对象也仅限于传统手工会计产生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会计档案资料,而对单位实施会计信息化后产生的大量以电子文档、程序文件、备份文件等新的磁介质的会计档案没有相应的管理办法,各企业往往根据自己的情况来制定相应的档案管理办法,但也造成了目前很多中小企业无法可依、无章可循、管理混乱或者无管理状态。

2.3 硬件设施条件落后

其一,《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采用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单位应当保存打印出纸质会计档案。但多数中小企业没有配备激光打印机或喷墨打印机,会计凭证多由针式打印机打印,色带的墨汁浓度不够,易褪色,打印出的纸质会计档案达不到规定的至少15年的保存期限。

其二,按照国家档案局规定库房的温度应保持在15℃~25℃、相对湿度保持在45%~60%为宜,否则容易损坏电子档案,但多数中小企业无法达到这个要求。

其三,未选择质量优良的磁盘介质进行会计档案数据备份,或者进行了备份,但备用盘与存储盘未分开保管,一旦出现被盗、泄密、损害等情况,无法补救。

2.4 档案管理人员欠缺专业知识

中小型企业经营活动单一,经营规模小,人员配置往往一人身兼两职甚至身兼数职,档案管理往往没有专人负责,而兼职的档案管理人员往往缺乏会计档案管理知识,电子档案管理意识薄弱,导致不能及时按规定将财务系统中的会计资料备份到外存储器中保存,或不能正确进行电子文档的备份和检查,造成会计资料的假备份,出现磁盘上的标签与电子文档不符的现象。一旦因意外或人为错误造成系统数据的丢失、破坏,就不能在最短时间、最小损失下恢复原有的会计资料,影响电算化系统的正常工作。

3 加强中小企业会计档案管理的措施

对于中小企业的档案管理,我们不能要求它们像大公司那样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控制程序,要根据中小企业自身的特点,针对企业的薄弱环节,区分轻重缓急,逐步建立和完善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3.1 思想上要重视

思想决定行动。领导重视是搞好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前提和关键;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胜任能力决定了会计档案规范化、现代化的进程。所以一方面要加强中小企业管理阶层对会计档案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他们规范、利用会计档案的意识;另一方面必须做好人员选拔和业务培训工作,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素质,逐步推动会计电算化档案管理由简单型向智能型转变,由单一管理型向多效用型转变。

3.2 制度上要适用

(1)备份制度。电算化会计档案应定期将会计数据备份到磁性介质,并设立备查登记簿,提供备份时间、数量、保管方式等备份细节信息。同时,由于磁性介质的特殊性,管理人员必须对这些会计电算化档案进行定期检查、复制,以防止会计信息损坏。

(2)归档制度。会计信息化系统开发和使用的全套文档资料及软件程序,都应视同会计档案保管;会计数据在未打印成书面形式输出之前,应妥善保管并保留副本,记账凭证、总分类账、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应打印输出,并按照有关税务、审计等管理部门的要求,及时打印输出有关账簿、报表。

(3)保管制度。根据国家档案局的标准,建立电算化会计档案保管制度:选择优质的磁盘介质进行会计档案数据备份,备用盘与储存盘分离存放;做好防压、防尘、防光、防腐蚀工作;按分类和一定顺序对数据磁盘、光盘的著录等电子会计档案进行编号,标明时间和文件内容,制作档案管理文件卡片。对磁性介质会计档案应以只读形式保管,做双份备份,并且分两个地点存放。防止磁盘损坏、丢失数据,防止人为因素破坏。

3.3 硬件上要安全

提供环境清洁与温湿度稳定适宜的专用会计档案存放仓库;配备具有高清晰度打印能力的激光打印机或喷墨打印机,以它们作为输出纸质会计档案的工具;对磁性介质或光盘档案而言,最重要的是在选用存储介质时,要选用质量好、可靠性高的存储介质,绝不能选用价廉质次的不良介质,以免因小失大造成不可挽回的档案损失;鉴于会计信息化档案载体的物理特性,应采用“AB备份法”进行数据备份,备份应存放在两个不同的地点,以防止因火灾等意外情况发生引起整个会计电算化系统的毁灭;对采用磁性介质或光盘保存档案的,尤其是存放往年会计档案的,还应定期进行检查、复制,防止由于介质的损坏而造成无法挽救的损失。

3.4 运用上要有效

由于档案管理需要发生一定的费用,中小企业因规模大小不同,在档案管理上所能承担的费用也不一样。只有当档案管理带来的收益大于它所发生的费用成本时,才是企业管理者所能接受的。

好的会计档案管理,能够利用历年的数据对比分析,为单位制订中长期发展规划及领导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好的会计档案记载的会计数据更具准确性、可靠性和诚实性,使得财务报告披露的内容在深度和广度上得到了极大扩充,提升企业的社会信用,从而具有更高的利用价值,为中小企业带来更多的机遇。

参考文献:

[1]冯俊彦.中小企业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J].中国集体经济,2010(7):6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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