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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法制宣传优选九篇

时间:2023-06-29 16:33:29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大学生法制宣传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大学生法制宣传

第1篇

关键词: 大学生先进人物 培育 发掘 宣传 合力机制

利用先进人物进行思想教育是我国传统并行之有效的一种教育方式。历史洪流中涌现出无数的先进人物及事例,古代有孔融让梨,体现兄弟友爱、相互谦让,有头悬梁、锥刺股倡导刻苦学习,有二十四孝故事宣扬重视孝道,有铁面无私、公正廉洁的包拯,有精忠报国的民族英雄岳飞、文天祥;现代有舍生取义的英雄刘胡兰、、,有身残志坚、自学成才的张海迪,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雷锋,有为国争光,荣获第一个世界“五连冠”的中国女排等。从古至今,这些先进人物无一例外都体现了当时的时代特色,充当正面激励的精神榜样引领时代潮流。

大学生先进人物,是目前我国高校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实践活动的有效载体,是大学生中的杰出代表。他们在日常生活、学习、工作中的某些方面,集中体现出了值得人们学习和效仿的先进思想道德品质和精神面貌,代表了我国社会主流文化对青年学生所要求的价值取向,是指引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标杆,具有思想引领、行为示范、精神激励的正面榜样教育功能。当代,大学生先进人物是实践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先锋榜样,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优秀典范和楷模,对青年学生群体具有积极正向的教育意义。整合当前各种教育资源,构建科学有效的大学生先进人物培养、发掘、宣传教育合力机制,对于我国大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大学生先进人物培育、发掘、宣传的理论基础

(一)重要他人理论

美国著名社会学家米尔斯最先提出了重要他人理论,他认为个体在社会化发展及其心理学意义上的人格形成的过程中,都会受到某些具体人物的重要影响。这些施加重要影响的具体人物被称为重要他人,他们并没有特定人群,可能是一个人的亲朋好友,或者老师、同学,也可能是萍水相逢的路人或素不相识的人。大学生先进人物作为同龄人的重要他人,在朝夕相处的共同生活中,以自己先进思想道德和杰出行为,对大学生个人自身发展成长施加了重要的正面影响。

(二)社会学习理论

社会学习理论是美国社会心理学家班杜拉创立,被广泛运用于学生教育工作中。该理论认为,在个体的社会学习过程中,行为、认知和环境三者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强调榜样示范和社会环境对个体行为具有重要作用。班杜拉认为学习是一种信息加工的过程,把社会学习分为注意、保持、再现和动机四个过程,他认为个体的很多行为都可以通过观察榜样的行为习得。这些对科学设计、运用大学生先进人物进行榜样教育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

(三)整合营销理论

美国营销学教授唐・舒尔茨提出的整合营销理论明确提出消费者导向理念,提倡传播模式要转变为“以受众为中心”,改变过去的“以传者为中心”的不合理局面。整合营销为了更有效地达到广告传播和产品畅销的目的,一切以消费者为中心,调整企业行为和市场行为,合理调配各种形式的传播方式,确立统一的目标和统一的传播形象,向消费者输送一致的产品信息,与消费者进行双向沟通,在消费者心目中快速树立该品牌形象,使产品品牌与消费者建立长期密切的关系。大学生先进人物的宣传教育,需要高校整合各种教育资源,以大学生为中心和导向,在他们心目中塑造统一的积极向上的正面形象。

(四)教育生态理论

教育生态学跨越教育学、生态学两大学科,是美国教育家哥伦比亚大学院长克雷明创立的。他将教育视为一个复杂、有机、统一的生态系统,利用生态学的研究方法、基本原理研究教育构成的基本要素,揭示教育发展的基本规律和趋势。教育生态理论的主要目的是揭示教育生态系统运行中的基本规律,主要包括教育生态群体、教育活动本身和教育环境三个要素,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关系。在大学生先进人物培育、发掘、宣传过程中,要重视各种教育要素的相互联系、相互配合,寻求教育规律,力求使他们形成合力,发挥最大效力。

二、大学生先进人物培育、发掘、宣传现状

(一)当代大学生心理现状

当代大学生大都是“95后”,正处于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科学技术水平日益提升、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精神文化需求不断完善的社会阶段,他们的思想和个性既符合青年人的年龄特征,又有独特的一面。“95后”大学生思想大多比较开放,更愿意接受新鲜事物,对事物的看法有独特的思考,既有激情、热情,又盲目、冲动,个性普遍很强。他们正处于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对事物的看法还不成熟,思想认识容易受到外界影响。

当前我国社会处于转型的关键时期。在网络化自媒体的新时期,大学生既可以更快、更多地通过各种不同渠道获取信息,又可以利用微博、微信、个人空间等自媒体信息,因此接触到的内容更丰富、复杂、良莠不齐,使得当代大学生的价值观趋向多元化,对先进人物的选择趋向多元化。部分学生存在功利思想,崇尚名利和物质利益,只推崇学习符合自己价值取向的先进人物,如影视歌星、著名企业家等成功人士,对于一些思想道德方面的先进人物不太关注。

(二)当前大学生先进人物培育、发掘、宣传存在的问题

第2篇

【关键词】大学生;法律观念;法律基础;法律意识

大学生“天之骄子”,很难与不懂法、违法犯罪等联系起来,但大学生违法犯罪现象不但存在,而且严重。当代大学生犯罪案件频发的原因之一是大学生法律观念薄弱。2010年10月20日深夜,驾车撞人后,伤者刺了八刀致其死亡,此后驾车逃逸至郭杜十字路口时再次撞伤行人,后来再其父母的陪同下投案。2013年4月19日,上海警方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向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复旦大学“4•1”案犯罪嫌疑人林森浩。2004年2月,云南大学大二学生马加爵杀死舍友并且藏尸衣柜;成都某大学学生徐某,因女友许某移情本校在读博士周某,一怒之下刺了周某30多刀致其死亡;这一系列的血案都映射出研究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的重要性,通过对这些案例的研究我们可以有效地找到大学生犯罪的原因,了解大学生犯罪的心理从而更好地帮助大学生从内心中学法、知法、懂法、用法,以提高大学生的修养,减少大学生犯罪!

1当代大学生法律观念现状

对地处甘肃张掖的河西学院大学生进行了问卷调查,调查的学生涉及学校所有专业,包括非法律专业的文科学生和理工科学生;法学专业学生和不涉及法律专业的学生,通过调查问卷显示,大学生法律观念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1.1大学生法律观念淡薄、法律意识不高

根据调查问卷结果的显示,参与调查的同学中31%的同学对于法律问题非常关注,50%的同学关注度较为一般,有少数的同学只是偶尔关注,虽然现在学校开设了法律教育课程,但是由于课时量小、学习时间短,大多数同学并没有关注法律的意识。在统计同学们对法制宣传日的了解情况来看只有63%的同学能准确的认识到我国的法制宣传日是哪一天,其他37%的同学对我国的法制宣传日不甚了解,这也从侧面反映出我们学校以及社会媒体对于法制宣传做的还不是很完善,查阅相关数据也能说明近几年来的法制宣传确实让我们相当一部分的同学了解了我国的法制,在增强同学们的法律意识方面有很重要的意义。当前大学生只重视学生专业课,而对于公共课不够重视,大部分学生对法律的学习只是靠临考前的突击。总结来说我校同学对于法律问题的关注度还是较高,但是大多数同学都对法律知识一知半解甚至还存在许多错误的认识。

1.2对司法机关有一定的信任但对相关法律知识缺乏认识

在对司法机关的信任程度了解来看有83%的同学选择信任,这于最近几年国家重视法制建设,对于法治大力宣传的结果。也是同学们对法治中国建设的肯定。在我们问及公诉是谁向人民法院提出控告的问题时,有70%的同学明确知道公诉的含义但是仍有30%的同学不了解保护公民切身利益的公诉所代表的含义,对于法的价值辨别不明确使得同学们在面对法律问题时不能用最正确的方法去解决,也说明了同学们对于认识一些涉及国家公共安全的犯罪是比较模糊的。在同学们对我国的立法机关的了解情况也有大约三分之一的同学不清楚的时候,有近三分之一的同学不太了解我国的法制建设也充分证明了我们学校对于同学们的法制宣传是比较不到位的。在问及缓刑的执行和未满十四周岁的公民需负责任的情况时有45%的同学对于这些专业知识不甚了解,从侧面反映出我校的大学生对于专业的刑法知识了解较少,相反在对于我校法学专业学生的问卷中可以看出他们其中90%的同学对于这些较为基本的刑法法律知识较为了解,85%的同学对于较为生僻的法律知识较为了解。

1.3对法的价值认识不足,缺乏法律信仰

美国著名法学家伯尔曼说:“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他形同虚设”,在我国由于历史上在法律意识方面的缺失,导致现在的大学生法律观念比较淡薄在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方面不够积极,甚至习惯于用不合法或者忍气吞声的方式来处理对自己不公平的人或事。在调查中问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问题时有65%的同学了解法律的真正含义,至于其他的35%的同学对于涉及我们自身权益保护的法律的根本都不甚了解对于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意识也是比较薄弱。在对于法律知识进一步学习的问题有93%的同学认为非常有必要但是却苦于没有开设专业的法律类的课程以及专业的限定使他们没有条件去深入学习法律知识;有60%的同学认为自己以及身边的同学法律意识一般般。近60%的大学生不知道如何维权,不会采取有效措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只是发发牢骚、抱怨几句;同时对于现实生活中的一些违规犯罪行为,超过45%的大学生选择视而不见、逃避,不愿理会制止;问及是否会在晚上或无人时闯红灯和购买来路不明的物品时,会与不会的比例却非常接近,令人堪忧。这种对法律“无所谓”的态度值得深思,需慎重采取相关举措加强大学生法律知识,激发他们的法律潜意识,逐步推进我国校园法制进程。

2当代大学生法律观念淡薄的原因

2.1传统思想对当代法律观念的影响

中国是一个具有五千年优秀文化传承的文明古国,有着许多的优良传统,但是也有一部分糟粕,在我看来我国传统的一家一户自然经济的生活方式致使我国人与人之间经济的交流不是很紧密,人与人之间的冲突间隙很少,占据较大冲突数量的是家庭矛盾冲突,而且大多数的家庭纠纷也被传统的男尊女卑的思想所解决,因此对于诉讼从心底的一种厌恶,对于小事不上公堂的思想甚是严重甚至古代公堂开始诉讼之前都会杖责原被告以示惩罚,这些做法让国人代代相传,导致有一部分现代大学生还是不能直视法律,古代“惧讼”的这些思想都对现代国人形成完善的法律观念产生了消极影响。虽然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国家的引导,法律观念慢慢在国人的脑海中出现、发展,但是这对于一个完善的法制体制来说是远远不够的,当代大学生的法律观念发展虽然在很大程度上是领先于其他未经过系统教育的国人,但是这种思想对人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对于大学生的法律思维仍然是一种很大的限制。

2.2法制教育未发挥其真正的作用

在我国来说,从小学到初中再到高中都没有对于法律专门开设的学习课程,没有将法制教育真正的加入到国民教育中去是的我国的公民在先天基础上就没有奠定很好的法律意识,其次现阶段我国的法制教育还处于应试阶段,学生忙禄于应付考试而不是真正的对于法律知识的认识、理解和应用。我国开设的法律公开课即《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法律知识仅占三分之一左右而且还涵盖了法理学、宪法、刑法、民法、行政法等。且只是这些法律框架的基本罗列,对于法律知识的基本简介,根本上来说并没有多么大的作用,起不到培养学生法律观念、法制意识的目的,仅仅只是让学生能够知道我国有哪些基本法律可以保护公民的权利、公民该履行那些基本的法律义务而学生对这些权利和义务一知半解,这还远远达不到当代大学生所需要掌握的法律知识和需要达到的法律观念深度。

2.3社会道德下降,不良现象影响着大学生

近年来“小悦悦”事件、扶老奶奶被讹、高发的碰瓷事件、以及QQ、微信和网络上流传的一系列片面的负面消息都对大学生有很深的影响。大学生虽然还未正真的踏入社会但是随着日渐发达的网络使得大学生的思想和社会现实之间出现了很大的断截面,由于缺乏明辨是非的能力,大学生误把社会上很少发生的不公平事件认定为是社会普遍存在的现象,使的大学生成为最怨天尤人的一类人。由于大学生的世界观正在完善的过程中,大学生对社会事务的理解不够透彻,现阶段的大学生不可避免的容易沾惹不良嗜好,使其对事物的然是产生偏差,导致其无法建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

2.4任课教师教学方式单一,法律课程不易引起学生兴趣

首先,在我校担任法律公共课教学的老师多为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老师任教,就其法律专业知识来说缺乏专业认识;其次法律本就枯燥无味对于法律专业的同学来说都是如同嚼蜡,而公共课老师又使用常规教学方法进行讲解使得学生一周一节的思修课上的更加索然无味,甚至一部分老师只是将书本知识简单讲解了事,更加让本来就很少的法律公开课起不到其该有的作用,课程效果大打折扣,直接影响到培养学生法律观念这一课程初衷的实现。

3如何提高大学生法律观念

3.1增设法律公共课程提高法律类社团的存在感

要积极组织和开展法律教育课程和法律意识培养的措施,活跃于校园内的有关法律的社团也应该积极开展活动,培养同学们的法律兴趣,活动开展要注意避免形式化、古板化,要让学生们去参与和配合中真正有所收获。用运较为宽松的方式在潜移默化中让同学们了解法律知识提高同学们的法律意识。美国著名法学家伯尔曼说:“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他形同虚设”因此我们要尽量传播正能量为大学生建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建立起他们对法律的信仰度。

3.2加强法律宣传

改变往年来只在12月4日的法制宣传日大做宣传的模式,将法律宣传常规化,从学校、学院、班级、宿舍四个层面进行法制宣传,让法律知识走进校园,走进宿舍,走进同学们的生活中去,让大学生在生活中学习法律,使用法律,潜移默化的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

3.3推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提升思路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践,离开了实践法律将失去他存在的根基和价值。因此充分利用社会实践活动,将法制教育与社会实践教育相结合将大学生法律实际应用能力作为高校法制教育检验的标尺。并且大学生法制教育不能简单的局限于学校应当鼓励学生走出校园,走向社会具体应该有以下两个方法:一是,通过组织学生走出校园走进社区,组织学生向社会大众宣传法律知识,宣扬法律精神。二是,举办法学知识竞赛、辩论赛讲课堂向外延伸。高校法律教育意义重大,在于在当今大学生犯罪频发的情况下我们应该积极探索,寻找大学生犯罪的原因,切实探索提高大学生法律观念的方法,让大学生成为对社会合格有用的人才,这需要多方面的工作也需要高校的努力,只有积极推进改进大学生的法律观念才能更好的维护校园稳定。

【参考文献】

[1]罗将.当代大学生法律观念调查研究[J].学理论.

[2][美]伯尔曼.法律与宗教[M].梁治平,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

第3篇

(一)招纳新成员。以便以后更多活动的开展和机构内部的有效运行。

(二)理顺内部机制。规范法律援助业务活动,增强成员的责任感、纪律性和奉献精神;完善值班制度,成员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不到值班过程中,不可干闲杂之事,热心接待来访人员,对于所咨询的案件一定尽力做到给与圆满答复,真正做好法律援助服务工作。

(三)建立健全法律援助人员奖惩激励机制。考虑每学期进行一次评定。并适当考虑学习成绩。测评中,对优秀者给予一定的物质及精神奖励,对不称职者由中心给予批评、警告、严重警告、开出中心等处分,坚持实行“末位淘汰”制,以在本中心内部形成良好的工作与学习氛围。

(四)为了更好的提高我院学生法律知识的实践应用能力。本中心本学期计划带动促进模拟仲裁庭的成立。希望通过此活动让同学在参与的过程中更多的解仲裁程序,掌握更多的纠纷解决途径,提高司法实践能力,为以后从事司法工作做好知识积累与能力培养。

(五)每周末制作了以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等为主题的海报及宣传板。学校内做好面向在校生的法律宣传服务工作。

(六)为促进成员水平提高。一般法律知识的培训及重点训练。特别是进行法制宣传活动之前,老师对有关知识进行讲解。必要时对老师培训内容进行阶段性测试,测试成绩加入学期末本中心测评成绩,以督促法院内部成员的学习积极性,为更好的提供法律服务做好理论积累。

(七)驻济高校开展联谊活动。积极学习其先进经验。同时,与其它驻济高校的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协作,交流活动经验,加强理论研究,积极探讨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力的案件,建立良好稳定持久的合作关系。

(八)面向学校、社会举办一系列法制宣传活动。

1下乡、进社区重新启用旧实践基地

1、制作海报张贴。

2、向小区居民发放印制宣传资料。

3、现场解答法律咨询。

2走访女子监狱对监狱在押罪犯开展结对帮教活动。

3紧紧围绕“树立法律权威。共建和谐校园”这一主题,采用墙报、海报、板块等形式开辟法制宣传园地,制作普法标语。

1、开展法律援助图片展、法制电影放映。

2、法律进宿舍。

3、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法制文化活动。帮助学生正确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每学期我校法学院都要组织优秀的法学专业学生,校园里开展多次法律知识现场咨询活动。

4、开展法律援助有奖征文活动:开展以“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征文可分“看法援”法援实践”法援人心得”等篇目。

5、争取和山东经济学院校报合作。

6、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以起到良好的舆论导向作用。

第4篇

一、统一思想,明确目标,深入开展“法制教育宣传月”活动。

根据教育系统法制教育宣传月的工作目标,我们认真制定了活动月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强化管理,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对于学校内部,我们重点围绕《刑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国旗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全体师生认真学习,反复研讨,不断提高法制意识和法律水平。通过学习,全校广大师生员工依法治校、依法施教、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性明显提高。在“法制教育宣传月”活动中,我们重点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注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队伍建设。学校成立了以院长组长,副院长副组长,学工部、班主任、助理辅导员、法制教育宣传员等同志为成员的普法领导小组。学院的领导亲自挂帅,把普法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摆在学校工作的重要位置,建立了以院长办公室为龙头,以学工部为主体,以法制教育教师、班主任为骨干,以少先队组织为依托的学法、普法工作队伍,完善了法制宣传教育网络体系。学校加强了与当地公安、交通部门的联系,在当地专职法制教育工作者的指导下积极开展工作,聘请了兼职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进一步加强了对全体师生的法制教育工作。

二是加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充分发挥校学院广播站、校报、学院网站等宣传阵地的作用,开辟专栏,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和教育,力求使全校广大师生员工都能做到知法、守法、护法,依法办事。

三是积极开展丰富多采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我们一方面采取“通读法律、法规原文与专题辅导相结合,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等学习形式,不断提高学习的效率,我们由法制教育辅导员有计划的利用活动二的时间,对各班轮流进行辅导;另一方面,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有一定规模和影响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法制宣传教育的氛围。

二、团结协作,普法依法治教工作取得显着成效。

随着普法和依法治理教育工作卓有成效的开展,广大师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大大增强,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水平明显提高,学校的各项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的法制轨道,为学校事业健康、快速、协调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增强了广大师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提高了依法办事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性。

法制教育活动中,广大教职员工重新学习了《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认真学习了《刑法》、《职业教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了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遵纪守法、依法施教、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明显提高。例如,广大教师通过再次认真学习《教师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在明确了自己权利的同时,也进一步明确了自己的义务,认识到加强师德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摆正了教师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

(二)推动了学校管理水平的提高,学校管理逐步走上制度管理的轨道。

制度管理,是指管理者依据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则和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行为规范进行管理的方法。所谓依法治校就是在学校内部实行制度管理,制度管理以其规范性、威慑性、稳定性、防范性等优点为学校管理者所青睐。我校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的原则,依据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令、条例、规则,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学校管理

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了比较规范、系统、完善的管理制度体系。在此基础上,学校加强规章制度的学习和宣传,在教职工中树立法制观念,形成守法光荣、违法耻辱的良好风气,同时学校领导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并加强对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总结和激励工作,在执行制度过程中,坚持有章可循,违章必纠,对遵章守纪者加以肯定表彰,对违法违纪者进行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坚决煞住各种违反法规的现象,真正使学校管理制度化和规范化,步入依法治校的健康轨道。

(三)加大了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工作力度,增强了大学生学生学法、用法、守法的观念和意识。

我们针对新时期大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新情况、新特点,紧紧抓住大学生学生的思想脉搏,采取多种形式,努力提高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实际效果。

1.加强合作,注意法制教育的社会性。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不仅仅是学校的事情,社会各方面应该形成合力,才能保证教育效果。因此,学校积极协调社会各方面力量,切实加强大学生的法制教育。一是邀请当地政法工作者到学校进行法制讲座,请他们结合实际,分析案例,摆事实、讲道理,对大学生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二是争取当地执法机关和村委的配合,对学生在社会的守法情况进行监督;三是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与家长建立联系,提高家长的素质,争取家庭的支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在学校内部,则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发挥少先队等教育阵地的作用,充分利用课堂、红领巾广播台、学校橱窗、班级黑板报、晨周会、班队活动、国旗下讲话等各种宣传阵地,狠抓普法教育,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由于校内外结合的法制教育体系的进一步健全,增强了学生的法制意识,在校学生违法犯罪现象一直保持0记录。

2.立足课堂,提高法制教育的渗透性。我们把法律常识教育纳入活动课内容,做到大纲、教材、教师、课时“四保证”,普遍开展法制教育。学校除确保活动课完成法制教材规定内容外,还充分利用队活动时间及每周的晨会时间,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由于思想重视,认识到位,教学效果较好。

3.针对实际,强调法制教育的层次性。针对学生的年龄层次和个性特征,各校在教育内容和方式上注意了层次性和针对性。例如学校学生年龄差异,利用图片展览、表演、观看专题法制教育片等直观形式加强教育,使他们进一步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增强了学生的自信心,提高了学习自觉性。

第5篇

一、当前大学生法制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法制教育处于边缘化状态

目前,高校法制教育还缺乏领导组织机构,缺乏长远规划和近期具体目标、计划安排,“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仍然存在。

法制课尚未作为一门专门必修课正式列入大学生的教学大纲,只是把法律基础知识教学列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学计划,且法律知识教学课时严重不足。要使学生在极为有限课时内了解必要的法律知识,是一个亟待探讨解决的问题。

(二)法制教育与德育定位失衡

在我国现行的高校教学大纲和教学实践中,高校的法制教育一般从属于德育,法制教育并没有自身的独立地位,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法制教育只是德育的一个补充。虽然德育与法制教育有其必然的联系,但将法制教育从属于德育的认识及定位是不合理的,有道德的人会因为不懂法而触犯法律,而不道德人却因为了解法律而钻法律的空子,不触犯法律。正因为存在这种失衡现象,导致在现实生活中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很容易引发违法犯罪问题。

(三)法制教育与法律教学混同

知法是法制教育前提和手段,守法、用法和护法是法制教育的目的和归宿。高校现行的法制教育仅仅停留在法律知识教学和“知法”这一层面上,忽视了对大学生进行法律情感的陶冶和形成良好的守法、用法、护法习惯以及自觉树立法律权威的培养,导致大学生知法犯法屡有发生。为此,把传统的高校法律知识教学转变为法律素质养成教育已是高校教育的当务之急。

二、网络时代构建大学生法制教育长效机制的基本思路

(一)加强大学生的网络法制、网络道德教育

我国政府对信息网络立法较为重视,自1987年国家制定了第一部关于计算机案件法规《电子计算机系统安全规范试行草案》后,一系列法规、规章先后颁布实施。然而,由于宣传教育力度不够或其他原因,许多大学生对网络法律、法规知之甚少或全然不知。因此除了国家要加强信息和网络技术立法以外,更重要的是高校本身要进一步提高对大学生网络法制教育重要性的认识,要将网络法制教育纳入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总体规划之中。

我们在加强大学生网络法制教育的过程中,必须正确处理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的关系,同时发挥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在预防大学生网络违法犯罪中的作用。要大力加强大学生的“网德网风”教育,积极倡导“爱国”、“守法”、“友善”、“无害”的基本道德规范,提高大学生明辨是非的能力和道德自律能力。

要将网络法制建设与网络伦理建设结合起来,将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网络技术的发展与人文精神的培养、物质文明的发展与精神文明的发展有机地结合起来,使伦理道德成为网络时代最深层的支持和依托。

(二)配备高素质师资队伍及网络法制宣传人员

如果法制教育仅停留在法律知识的传授上,不仅难以收到预防犯罪的效果,反而让一部分学生由于了解法律规定而钻法律的空子,心怀侥幸,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提高教师队伍是搞好高校法制教育的关键。同时高校要培养一批懂网络技术的网络法制宣传人员,使得每个宣传人员既懂网络法制规范教育,又了解网络特征和熟练网络技术,最好是能自行设计网络法制宣传软件,以满足网络法制教育的高标准要求。

这支队伍,既有专家教授及时传播学科前沿信息,又有校院领导实时进行正确舆论引导;既有职能部门管理规章制度及政策的解释,又有骨干教师的答疑解惑等。

(三)突出实践性体验教学环节,将网络法制教育与传统法制教育相结合

法制教育课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它不仅需要知识的渗透性教育,还需要有意识地实践性体验教育。网络为大学生创设了一个可以自由探索的环境,能激发学生的创造性、参与性和探索精神,成为法制实践教育的一片新天地。加强法制教育网络化建设,并不意味着抛弃传统教育方式,而是将其作为一种有效手段和途径,为传统法制教育注入新的内涵。只有使法制教育网络化与学校其他多渠道教育形成相互借助、相互融合、相辅相成的结构,才能共同构成一个虚拟与现实、无形与有形、公开与隐蔽相互交融的立体法制教育体系,增强高校法制教育科学性和实效性。

(四)加强高校法制教育网络化建设

一方面我们要充分利用网络技术,提高法制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转变观念,提高认识,消除法制教育中成人化标准、理论化形式、课堂化模式的弊端;另一方面,要快捷、准确地了解师生的思想动态,利用网络的开放性、互动性、及时性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网上法制教育宣传活动,同时要充分结合网络德育建设,在提高认识、转变观念的基础上,从思想、环境、队伍等方面入手,以多种形式推进高校法制教育网络化建设。

注:本文获“北京高等学校青年英才计划项目(Beijing Higher Education YoungElite Teacher Project)”(项目编号:YETP1769)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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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

1.法制宣传教育氛围不浓有的学校虽然制订了完善的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却由于缺乏法律学习的校园文化氛围和法制社会实践活动,并不能够引起师生足够关注。学校开展的法制宣传教育,通常只是局限于偶尔开展法制报告、模拟法庭、法律咨询、普法考试,制作板报、横幅标语等,形式主义严重。大学生的课外文化活动丰富多彩、形式多样,但是缺少法律社团活动和组织,普法工作没有常态化开展,没有营造出浓厚的校园法制宣传教育的氛围,致使学生积极性不高,法制宣传教育收效甚微。

2.法制宣传教育地位不独立在我国现行的高校教育教学实践中,法制宣传教育一般都从属于德育教育,仍然作为学校德育的一个组成部分,没有专门的普法课程和教材,没有自身的独立地位。非法律专业的学生法律知识的学习,只是在大一开设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学中获得。而该门课教材总共七章,有关法律知识的部分只有两章多一点,按照教学大纲的规定,德育教育占据了相当大的一部分,42个学时,能够分配给法律部分的课时少得可怜,只有9个学时,法制教育完全只是德育教育的一个补充。在区区9个学时内让学生了解必要的法律知识、增加多少法律素养几乎是不可能的,更难以让学生树立法制观念。

3.法制宣传教育师资力量薄弱高校的法制宣传教育大多倚重学校法律基础课的教学,师资一般都是由社科部教师、辅导员或者政工干部担任。他们的专业绝大多数都不是法律专业毕业,他们实际掌握的法律专业理论基础知识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有限,特别是对新近出台的有关法律了解更少,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解不够深刻,法律实践经验少,很难结合社会现实和学生实际对法律知识作深入浅出的讲解,通常只能照本宣科,难以让学生真正领会到学习法律对建设法治国家和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意义,法制教育效果低。

二、高校法制宣传教育实施途径

1.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认识思想认识是行动的先导,没有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地位、目的和作用等的清醒认识,无视法律素质的重要性,学校教育实践仍然沿用原来的人才培养模式,就不会有法制宣传教育实际工作上的重视和落实,就必然影响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因此,高校党政领导必须要深刻认识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认识到它是学校党务和校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依法治校、构建和谐文明校园的基础,是促进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各项工作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保障。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把这项工作纳入工作日程,把它作为一项必须完成的工作任务来对待,切实抓紧抓好。

2.建立法制宣传教育专职领导机构法制宣传教育不仅需要利用各种纪念日开展大规模的宣传活动产生影响,营造氛围,更需要注重日常潜移默化和点滴渗透的宣传教育工作。因此,应当成立由高校党政主要领导和各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设立常务办事机构,指定专人专职负责日常法制宣传教育协调工作,各基层单位也要建立相应组织。这些组织机构,要明确分工、任务和职责,将法制宣传工作作为日常抓不懈的核心工作,保证法制宣传教育任务的落实,进而提高高校广大干部和师生的法律素质。

3.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师资和经费保障师资队伍建设是搞好高校法制宣传教育的关键。高校应当要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法制宣传教育师资队伍,这些教师不仅要深谙教育规律,而且还要具备比较系统的法律学科知识和较高的法律素养。这支队伍的组成,可以包括社科部讲授法律基础课的教师,法制宣传教育专职领导机构的工作人员,各基层单位从事法制宣传教育的人员,工会、共青团中从事法制宣传教育的人员等。不同的学校根据自身的条件,还可以邀请校外一些优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来学校指导工作,聘请一些法律专家来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讲座等,壮大高校法制宣传教育师资队伍。这样,通过专、兼、聘等多种形式,形成一支具有相当水准的精干的专、兼职法制宣传教育师资队伍。学校应当在年度经费预算中设立法制宣传教育专项经费,购置教材、图片、音像制品等普法教育资料以及必需的宣传设备,保障普法师资和骨干的培训经费,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4.拓展法制宣传教育形式法制宣传教育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通过组织学生开展一些主题鲜明的有奖征文、法制演讲、辩论赛、专题论坛、知识竞赛、案例分析会、法律节目演出以及旁听法院一些典型案件的庭审等活动,使学生能在自主参与、身临其境、耳濡目染中得到教育和启迪。如今,人们生活已进入了数字和网络时代,影视、网络等传媒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我们要充分发挥现代传媒的优势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比如,我们首先可以运用校园网络资源创设普法宣传教育网站,网站栏目的内容设计涵盖理论与实践、校内与校外、制度与案例等各方面,定期更新,并通过学校服务器与中国普法网、省级普法网等建立链接,传播更多法制宣传教育信息,同时组织师生参与“中国普法”官方微博法律知识竞赛等方面的普法教育活动。再有,在法律基础课时的教学中,可以组织学生观看法制题材影视片,利用中央电视台制作的今日说法、普法栏目剧等栏目中相关的内容,来增强教学的直观效果,加深对法律条文的理解。另外,还可以利用高校的广播、校报、学报等各类媒体办好普法节目、专栏,普及法律知识,宣传法治精神,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

第7篇

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是每个公民的应尽义务。当代大学生更应该积极参与法制宣传提高法律意识。因此,为丰富校园文化,加强大学生法制观念,构建和谐,文明,法治的校园环境,打造一个具有特色的常规活动,12月6日,在第五个“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期间,我院在全体师生的精心准备下,开展了一次以“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话剧公演。此次“12.4”法制宣传日话剧公演活动取得了圆满的成功,得到了广大同学的好评。 活动紧扣本年度“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社会”的主题开展活动,突出了重点,明确了主题。在主题的宣传上首先12月5日晚我们以最直接的方式动用全院的力量将今年法制宣传日主题写在各教学楼黑板上。其次是在学校大门口的大道上挂上横幅。这两者相结合即节省了很多的人力和物力,避免了不必要的浪费,同时又达到了主题深入人心的良好效应。此外,全院同学积极参与,通力合作,在活动中培养了他们的集体荣誉感和主人翁的精神

12月6日晚在秋实楼六楼舞台我院首次举行了以公演剧的形式,以班级为单位,共有6个话剧节目,让同学们作为小侦探,进行案例分析,题目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尽力达到突出今年法制宣传日主题,宣传宪法,将所学课本知识与实际生活相结合的目的。此次案例分析活动形式新颖,易于被同学接受,通过大家参与活动,进一步加大对法的宣传教育力度,增强维护法的自觉性。案例分析集趣味性和知识性为一体,将相对枯燥的法律知识容入到话剧中去我们将及时对这次活动进行总结,吸取经验教训,发扬我院精神,在以后的法制宣传日活动中能更好做好法律知识的宣传工作,发扬学院精神。

互动活动中主要是一有奖竟答的形式,旨在提高同学们的参与性,让同学们在参与中自觉学习法律。互动活动中的公益宣传标语设计比赛使同学们用精练的语言亮出响亮务实的口号,让口号回荡耳际,深入人心,明信片封面设计比赛利用了具有较强视觉吸引力的图片让人对法制宣传印象深刻,过目难忘,而互动活动中的“谁是凶手”——侦探你我他则通过有奖竟答的形式,把整个节目推进了一个,大家的参与热情高涨。大家在分析过程,猜测结果,促使理性认识与感性认识的高度结合。

12月6日晚的话剧震撼了同学们的心灵,一场话剧一个警钟,特别的06级四大班的《肖申克的救赎》无论是剧情还是从道具来看,他们都是经过了精心准备的,这场话剧描述了一位银行家的狱中生活,引来了观众门阵阵掌声,在掌声的同时从侧面引导大学生关注法律,话剧在同学们之中产生了极大反响.本知识运用在实际生活中,让同学们在开心之余学习到更为扎实的法律知识。

第8篇

(2013.12.6 晚19:30 广西师大模拟法庭)

各位领导、各位嘉宾、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晚上好!

第九届“君健之光”大学生法律知识竞赛即将在这里开幕了,对此首先表示热烈的祝贺!

"法律"是一个圣神的字眼。我们常讲现代的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我们要依法治国、依法治教、依法办事。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已经深入到我们学习、工作、生活的各个角落,既是我们生活中的守护神,也是我们行动中的指南针。

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举办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是学习法律知识,领会法律精神的很好的途径。在当今中国,法治已成为党和政府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做为一名当代的大学生,既要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也应在专业学习的过程中,自觉学习法律知识,不断增强维护法律尊严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要树立法治理念,培养法律思维,成为具有良好法律素质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我们通过竞赛这样的活动,不仅自己学习了法律知识,还向他人进行法制宣传,让更多的人认同法律、相信法律,从而推动全社会形成尊重和维护法律权威的良好风尚。

第9篇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9―4156(2014)08―098一03

党的十确定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国策,要求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意识”。高校作为大学生接受法制宣传教育的主阵地,在大学生法制教育中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从我国高校法制教育的发展历程来看,高校法制教育的目标发展经历了由普及法律常识到增进法律意识再到提升法律素质的奠基阶段、巩固阶段和发展阶段。作为高级阶段的发展目标,提升法律素质是一个不断延续的实践过程,是在制度化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生成途径中形成的,以建构主义学习理论为指导,遵循基本认知规律对创新高校法制教育理论、加强和改进高校法制教育实践具有重要意义。

一、建构主义是增强高校法制教育有效性的理论基础

目前,高校大学生法制教育主要是通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以下简称“基础课”)的教学和极少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效果甚微,实效性不强,很难满足大学生对法律知识的需求和渴望。现阶段,高校法制教育重在提高法律素质,培养法制观念,需从建构主义视角加强大学生学习的主动性、意义性和情境性,并以此理论观点为支撑,应用于高校法制教育实践的各个环节。

(一)建构主义创新高校法制教育认知方法,增强法制教育实效性

法律知识作为一般知识和其他专业知识都是大学生知识结构的合理组织部分,是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的重要前提。我国高校目前的法制教育存在重知识不重理念,重课堂不重实践,教育内容宽泛,教育手段单一、教育环境缺乏等一系列问题,严重影响法律知识的获得,导致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法制观念薄弱,制约和影响高校法制教育的实效性。而建构主义尊重大学生的认知规律,注重大学生法律知识学习的主动性,提倡自身在原有经验基础上自主建构“法律体系”,优化法制教育内容、剖析案例实质、培养法制观念等,提出许多有效教学方法,对现实法制教育课堂教学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从而有助于增强高校法制教育实效性。

(二)建构主义促进道德规范向法律规范的正迁移,促进法律素质的提高

建构主义强调学习者在原有经验基础上的主动性、意义性、情境性建构。在高校法制教育中,大学生应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原有经验基础,在法律素质培养中借鉴道德认知,在道德规范基础上主动建构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张会峰认为法律基础教育是“介于‘问题’(知识教育)与‘主义’(价值教育)之间的教育”,“主义”教育是法律基础教育的终点。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必须有效结合,因为二者在促进人的发展和实施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过程中,具有他律与自律、惩罚与激励、普遍性要求与层次性要求、现实性规范与理想性追求的功能互补性。加涅的智力技能层次理论认为知识的学习过程分为三步:辨别学习一概念学习一规则学习。在法制教育中,大学生法律素养的提高就应该遵从此条规律:道德与法律的正迁移一法律基础的学习一法律素质的提高,只有遵循这样的规律,才能提高法制教育的实效性。

(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建构主义理论在高校法制教育中应用的最新成果

“六五”普法规划明确规定,要根据青少年的特点和接受能力,结合公民意识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高校法制教育要根据这一目标,结合大学生的思想发展过程,推动法制教育活动朝着这一方向发展;要针对大学生成长过程的需要不断地更新具体的法制教育目标,以适应将来社会的发展需求。

二、建构主义发展和完善高校法制教育理论

建构主义理论强调学习者知识学习的主动建构性,它所倡导的知识观、学习观、学生观和教师观对高校法制教育实践具有指导作用,是增强高校法制教育实效性的重要保障。建构主义视角下发展和完善高校法制教育理论,必须树立正确的知识观、学习观、学生观和教师观。

(一)以提高法律素质、增强法治观念为目标的知识观

提高法律素质、增强法治观念是高校法制教育的最终目标,法律素质的提高源于法律知识的了解运用,要求大学生法律基础学习具有主动性,通过原有法律基础知识的内部建构,并在一定的社会文化环境中运用法律思维解决具体问题,将具体的法律基础知识内化为法治观念,进而提高自身法律素质。因此,高校法制教育应侧重于法律原则、法律规则、法治理念的教育,只有这些才是把握法制教育的尺度,教育主体应该树立正确的知识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基础,在现有道德水平的基础上加强道德与法理的学习,通过道德与法理原则的结合,提高大学生自身的法律素养,进而增强高校法制教育实效性。

(二)以增强法律运用能力为目标的学习观

高校法制教育中的知识观决定着法制教育的学习观,有什么样的知识观就有什么样的法制教育的学习观。建构主义视域下高校法制教育学习观与其他理论既有相似之处,也存在不同,它更强调学习的主动建构性、意义性、情境性,以期在实践中增强法律运用能力。

1.法律基础学习的主动建构性

法律基础学习是对法律体系的主观系统建构,要求大学生对法律知识主动探索、主动发现,不仅要接受客观知识,还要积极主动地建构对知识的理解,变知识的单向传输为双向活动转化过程。法律具有稳定性,法律基础学习无论是自我学习还是单向的灌输都要求学习者主动地记忆,学习者都是在一定的情境中,利用自己原有的认知结构去诠释、认同新知识,赋予其一种新的意义,将其内化为“原有的经验知识”。法律素质的提高不仅要求法律知识的增多,还需要在客观的“原有的经验知识”基础上主动建构对不同法律规范的理解,增强自身法律素质。

2.法治理念培养的意义性

意义学习的主动建构活动对大学生法律素质的提高具有重要意义。法制观念、法律素质的培养不同于法律规范学习,学生应把握法律概念、法律原则、法律规则的复杂性,能从法的价值去分析、思考问题,并能在实践中维护自身及他人合法权益,真正理解践行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在要求。高校法制教育的对象大部分是非法学专业的大学生,高校应该转变教育观念,让学生在原有经验知识的基础上理解法的精神,运用法律思维,注重培养大学生的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

3.法律规范学习的情境性

法律规范存在于一定的假定条件中,法律条文的适用在不同的假定条件中有所不同,假定条件作为法律条文的要素之一,相当于现实情境,是大学生理解法律条文、诠释法律意义的重要因素。社会现象千变万化,具体的情境对大学生理解法律条文、法律原则、法律精神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一条法律条文可能适用于多种情境中,一种情境也可以适用多条法律条文。高校案例教学是学习情境性的最好诠释,从最真实的案例中、从两难的情境中建构法治精神,增强法律意识,贴近实际、易于理解是大学生建构自身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的最好途径。

(三)注重自身培养的学生观

认知主义者乔森纳认为,受日常生活经验和过去学习的影响,学习者的头脑中会形成一定的知识经验,即先前经验,每一位学习者在面对新的信息时总是在自己的先前经验的基础上以特殊的方式来建构对新信息、新问题的理解,从而形成个人的意义。在高校法制教育中,只有大学生个体主动地建构与理解法律知识,才能达到理想的效果,他们接触道德观念总是先于法律知识,将社会道德具体化到个人身上就成了大学生独特的品德。因此,学生应该成为学习的主体,在教师的引导和帮助下通过意义建构和系统建构加强法制观念的培养,不断提高自身法律素质。

(四)以帮助和引导为职责的教师观

建构主义认为学生是法律基础学习的主体,通过法律基础知识主动地理解与运用提高法律素质,即借助教师和同学等“专家”的帮助,通过对必要的法律知识的意义建构获得。在建构主义的视野下,教师的作用已不在于给予真理,而是在确定的经验领域里,在概念建构上给予学生支持和控制。高校法制教育中教师应该树立正确的教师观,要成为学生法律知识学习的引导者和帮助者,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强化大学生“基础课”学习,成为大学生法律素质培养过程中苏格拉底式的“助产士”。

三、建构主义视域下加强高校法制教育的对策建议

加强和改进高校法制教育要以建构主义理论为指导,尊重学生学习的主动性、意义性和和情境性,并重视学生的观点和经验,要求教师在“基础课”教学中应该遵循“少而精”的原则。针对以上原则,笔者结合建构主义相关理论主要提出以下四点建议:

(一)优化高校法制教育内容,提倡随机通达学习

高校作为大学生法制教育的主阵地,其主要途径是“基础课”教学。目前,高校“基础课”教学执行"05方案”,法律基础知识部分主要分布在第七章“增强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第八章“了解法律制度、自觉遵守法律”两章中,内容庞杂,教学课时短,严重影响法律基础部分教学的效率和成效。因而,需要有效地利用时间,整合法制教育内容,将高校法制教育的内容分为不同层次、不同模块,实现模块化教学,以节约课时,提高实效性;需要探索和创新教学策略以适应“05方案”的要求和教学方式的改变。随机通达学习的教学方式以其鲜明的认知性、灵活性和多元性等特点有利于促进高校法制教育中大学生法律基础学习的正迁移。

(二)采用支架式教学法,提高大学生法律素质

建构主义者认为支架应该是一个完整的概念体系,起点知识应该高于学生已有的知识水平,教师必须对学生的现有的法律知识和法律素质有充分的了解,通过课堂教学设置学生应该达到的目标。从支架的表现形式来看,常见的学习支架可以分为范例、问题、建议、工具、图标等,通过支架式教学可以对大学生法制素质培养提供有效帮助,使其能够顺利解决遇到的法律困惑,提高学习的兴趣,促进其主动学习,并能在学习过程中将外部知识内化为自己的知识,提高法律素质。它为学习者提供了有效的学习方法,有利于提高自身学习能力,促进大学生的意义建构。

(三)提高教师自身法律素质,发挥认知学徒制教学方法的作用

教师是大学生法律素质提高的帮助者和引导者,教师的法律思维方式、法制观念等对学生具有示范作用,能通过示范、指导、清晰表达、反思、探究等方法使学生能够主动地学习。对于法律条文的理解记忆,教师只能通过灌输的方法传授僵化的法律知识,但对法制观念的提高,学生跟随教师从多个角度观察、模仿“专家”在解决问题时所外化出来的认知过程,从而获得可认知的法律知识和解决问题的法律思维,从而逐步提高法律素质。

(四)强化实例教学,增强高校法制教育实效性

高校法制教育强调实例教学旨在增强大学生法律知识认知的真实性、具体性和实效性,使学生在一个完整的、真实的问题情境中,通过主动学习和合作学习,促进学生反思,提高知识迁移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高校法制教育过程中创设具体的问题情节,基于问题的分析方法,对具有感染力的真实事件或问题进行学习,即创设问题、确定问题、自主学习、协作学习、效果学习。要求学生完成对所学法律知识的意义建构,即让学生掌握对具体案例所反映的法律知识的要点、本质、精神的深刻理解,在真实的环境中去感受、领会,通过聆听或讲解所获得法律知识的适用原则、规则和法的精神实质,培养良好的法律思维方式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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