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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责任体系建设优选九篇

时间:2023-06-30 16:00:55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安全责任体系建设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安全责任体系建设

第1篇

【关键词】安全责任;保障体系追究机制;电力工程

目前,我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体制是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相结合、国家监察与地方监管相结合、政府监督与其他监督相结合。其中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分清了管理责任,奠定了责任基础,在企业内部安全监督管理具有重要借鉴意义,有利于企业内部建立明晰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责任追究机制,有助于解决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1 对安全生产责任的认识误区

1.1 安全工作就是安全部门的事情。这个概念源于企业内部对部门职责的划分,从而造成了对安全生产责任认识的误区,认为安全工作仅是安全部门的事情。

1.2 安全隐患应该由安全部门负责整改。在电力工程建设中,业主、监理发现的安全隐患,通过文件、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印发给施工单位,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任人在签发文件时,看到“安”字打头的,便交给安全部门全部负责,并未明晰分开安全监督管理职能与安全生产保障职能。

1.3 直接责任和监管责任认识不清。对于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监理、施工单位都急于就问题而解决问题,监理单位只认为安全隐患都是施工单位的责任,忽略了自身应该承担的监管责任。

2 安全生产责任的定义及内涵

责任的涵义:一是分内应做的事,尽责任;二是没有做好份内应做的事,因而应当承担的过失,追究责任。安全责任的内涵是安全法律责任,指从事生产的有责主体必须承担的相应安全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指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应负的安全生产责任、其他各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各职能部门应负的安全生产责任,直到各岗位操作人员应负的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所构成的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制度,是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中的核心内容,其他管理制度的制定与执行都应以责任制为基础。

3 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管理体系存在的突出问题

3.1 安全生产责任划分不清。在电力建设中,作为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大多数施工单位对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责任划分不尽合理,安全工作由安全部门一肩挑,监管部门和保障部门未明确分开建立,致使安全技术、资金等保障不到位,基础不牢固。

3.2 末端安全生产责任缺失。安全生产责任末端即岗位安全职责,我们常常强调要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但往往是层级越多,削弱越多,在执行过程中责任的不明晰是导致执行力削弱的关键因素。如果我们的责任体系,对每一级监管人员和保障体系人员责任进行了明确,各自应当承担哪几条责任,会涉及哪些责任风险,才是安全责任管理的根本所在。

3.3 安全生产责任交叉漏洞。各参建单位内部存在着综合监管部门与专业监管部门的法定职责、职责界限和相互关系不明确的问题,在工作中产生了职责交叉、互相扯皮的矛盾,影响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整体性、协调性,出现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脱节和漏洞。

4 电力建设工程中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责任追究机制

4.1 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建立

安全生产责任按照单位、部门、岗位从上至下,必须涵盖每个人,每个岗位。职责就是在合理分工的基础上确定每个人的职位,一定要落实到每个人,明确规定各职位应当担负的任务。首先界限要清楚,在实际工作中,工作职位离实体成果越近,职责越容易明确;工作职位离实体成果越远,职责越容易模糊,应按照与实体成果联系的密切程度,划分出直接责任与间接责任,实时责任和事后责任。其次,职责内容要具体,并要做出明文规定,只有这样,才能做到事事有人负责,才便于执行与检查、考核。

安全生产责任中也应该包括横向联系的内容,在规定某个岗位安全职责的同时,必须规定同其他部门、个人协同配合的要求,只有这样,才能提高组织整体的功效,也是落实“一岗双责”的关键。

4.2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机制

当前形势下,企业的安全责任体系建设落后,责任制度核心地位认识不够,安全责任内容未具体化,导致了安全生产管理的混乱。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法律依据,在建立明晰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前提下,安全生产责任必须建立责任追究考核机制,因为,只有通过对不履行安全责任行为的不断追究,安全责任的强制性才能体现,责任意识才能得到加强,安全责任才能在人的意识中得到强化,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活动。

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责任追究的对象是生产安全事故,是通过事后追究、依法从重处罚违规安全生产行为来达到警示作用。然而,在企业内部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是对安全生产事故内部预防的体现,我们必须扩大责任追究对象,才能更好的解决安全责任认识和履职问题。因此,按照“事前追究,防范事故”基本思路,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对象应该扩大范围,具体包括:未遂事故或无伤害事故,伤害轻微但发生频繁的事故,管理缺陷引发单位事故和重大安全隐患。从事后追究转变到事前责任追究,查找分析根本原因,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三个层级中追究相关人员的安全责任,真正做到“四不放过”。

我们需进一步认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核心地位,建立安全责任明晰的管理体系,通过对各个层级、每个岗位安全责任履职的管理和追究,才能强化我们的安全管理基础;掌握安全监管体系和安全保障体系的内涵,根据职能分工,将安全责任合理分解到相关部门,切实落实“一岗双责”;建立安全责任追究机制,通过对安全隐患的事前追究,解决安全责任链中相关责任方的薄弱环节,推动责任体系正常运行,各司其职,从而达到“任何隐患必须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吸取教训”的目标。

第2篇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试点工作,推动我市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更好地落实政府、监管部门及企业的责任,探索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科学有效的评价指标体系,为下一步逐步推广运用打下基础。

二、主要任务

(一)落实资源保障。把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管组织体系建设,强化药品监管工作的领导,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设高素质的行政监管队伍,并从编制、人员、装备、经费等方面给予保障。建立适应分级管理体制要求的运行机制,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充分发挥系统整体优势。

(二)加强长效监管。进一步强化日常管理,把药品安全工作列入政府年度工作计划,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制。完善药品长效监管机制,着力推进基本药物监管、药品电子监管、药品“两网”建设、信用体系建设等重点工作,增强监管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组织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切实规范药品生产、流通、使用行为。健全检查执法机制,依法查处制售假劣药品、无证经营药品等违法案件,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维护药品市场秩序和群众安全用药合法权益。

(三)健全协调机制。按照“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原则,建立包括联席会议、联合执法、多部门信息沟通反馈、综合评估等在内的协调机制。督促各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各尽其职,推进监管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提高监管效能,消除监管盲点。

(四)完善应急管理。探索建立药品安全风险管理制度,加强应急管理机制建设,编制修订药品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强化应急过程管理,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体系,提高应对处置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强化宣传教育。加强宣传培训,提高企业贯彻执行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和质量管理规范的自觉性,普及安全用药、合理用药知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建立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向社会和公众公开包括行政许可、药品质量、企业信用、案件查办等在内的药品安全信息,切实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对开展宣传教育的人力和财力予以保障,并定期评估执行情况。

(六)建立评价指标体系。参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评价参考指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市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评价指标》并进行任务分解,作为综合评价的基本依据。通过开展试点工作,进一步调整、修订评价指标,完善评价方式方法,探索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科学有效的评价指标体系。

三、实施步骤

(一)部署启动(年9月)。制定下发《试点工作方案》和评价参考指标,并报省、市备案。

(二)组织实施(年10-12月)。

根据《试点工作方案》和评价指标,分解落实目标任务,组织实施试点工作,对照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自我测评。开展跟踪调研、督查试点进展情况,及时掌握试点工作成效和存在的问题。

(三)试点总结(2012年1-3月)。迎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评价,召开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研讨会或总结会,全面总结试点工作经验,进一步修改完善《试点工作方案》和评价参考指标。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对于进一步理顺药品监管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整合监管力量,调动积极因素,规范药品市场秩序,有效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市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3篇

关键词:电网 集体企业 安全问题 对策

指出“要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总理强调“安全生产是人命关天的大事,是不能踩的‘红线’”。2011年《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明确指出,安全生产工作要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以人为本、安全发展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国家2014年版新《安全生产法》引入了“以人为本”的人性化理念,强调了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和各级政府的监管机制职能,即在原《安全生产法》的基础上更加重视和强调了安全生产的保证体系、责任体系及监督体系“三大体系”的建设与作用。“三大体系”建设是保证员工人身安全、电网和设备安全正常经济运行的基础,是提高电网集体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的前提和保证。电网集体企业把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放在防人身事故方面就是“以人为本”理念的落地。

1.电网集体企业安全管理现状问题

1.1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现状问题

人是生产力要素中最活跃的因素,是保障安全生产的根本和原动力。电网集体企业大部分是承揽的电网(变电、输电、配电)建安业务,存在外协施工队伍多,施工人员多、临聘技工多、农民打杂工多的“四多”问题,这些外协人员的个人素质以及技术技能水平参差不齐,在安全管控上很难做到上下协调和统筹,多头复杂的差异化管理使得电网集体企业的安全管理难度加大,存在巨大的安全压力和管控风险,主要表现在:一是外协施工队伍现场勘察不到位,危险源辨识不清,没有把工作重点放在发现危险源(危险点)、控制危险点以及预防事故上;二是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和施工方案流于形式,工艺工序卡没有针对性,照抄照搬别人的资料来应付检查,不能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来编制安全合理、具有现场指导及可操作性的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和施工方案;三是外协施工人员(特别是临聘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自我保护意识差,现场违章现象突出。

1.2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现状问题

电网集体企业是2012年国家电网公司“三集五大”体系建设后从民营企业改制而建立的集体企业平台公司,存在责任体系不健全情况,主要表现在:一是集体企业领导层没有完全从“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观念上转变过来,对安全管理的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没有把主要精力放在安全管理方面,而是把主要精力放在承揽工程项目和片面追求经济效益方面,致使集体企业领导层对安全重视程度不够;二是中层管理人员多数是电网主业人员抽调到集体企业的,而员工又是从涉电民营企业收编的,从主业单位到集体企业平台母公司,从集体企业平台母公司到分子公司,一级对一级的安全责任没有落实到位,致使集体企业安全责任体系不健全;三是基层员工是由上级公司劳动用工的直签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外来用工人员等多种用工人员组成,集体企业用工体制的差异化致使安全责任风险加大。

1.3安全生产监督体系现状问题

随着国家电网公司“三集五大”体系建设的不断深入,所有电网集体企业都建立了较为完整的“三级安全网络”,完善了本单位的安全监督体系;但安全监督的效果不佳,主要表现在:一是好人主义严重,怕得罪人,当老好先生,致使查到的问题不通报、不处罚;二是集体企业的部分班组不开班前会,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任务不清,危险源和危险点辨析不清得不到有效监督;三是班组安全管理缺乏针对性、实用性,安全学习流于形式,班组安全管理得不到有效监督,致使集体企业的“三级安全网络”形同虚设。

2.电网集体企业安全管理对策

2.1加强安全保证体系建设,提高安全水平

安全保证体系是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是电网集体企业安全生产的组织者和直接参与者,其安全状况的好坏是靠安全保证体系保障出来的。针对电网集体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现状问题应采取的对策是:一是加强电网集体企业保证体系建设,强化内部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二是从保障安全生产的根本和原动力抓起,严把外协施工队伍入口关,切实解决外协队伍的“四多”问题,三是加强现场面对面、点对点的针对性培训,工程管理技术人员直接到现场针对现场勘察、危险源辨识、危险点、安全措施、预控方案等进行考问讲解,现场答疑;四是严格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和施工方案、工艺工序卡的审查,必须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来编制安全合理、具有现场指导及可操作性的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和施工方案;五是加强外协施工人员(特别是临聘人员)工作责任心教育,提高安全意识,特别要提高施工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六是加大现场反违章工作力度,以“零违章”保证“零责任事故”,依法严肃处理违章单位和个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手软,创建“无违章企业”和“无违章班组”,以达到“无违章个人”为目的。

2.2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安全责任体系建设

强化和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加强安全责任体系建设。电网集体企业应按照国家新安法“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三个“必须”要求,建立健全安全责任体系,明确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目标,并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业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安全管理。针对电网集体企业存在责任体系不健全的现状问题应采取的对策是:一是集体企业领导层应迅速转变到“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观念上来,党政同责,齐抓共管,提高安全认识,高度重视安全管控,务必把主要精力放在安全管理方面,不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承揽工程项目和片面追求经济效益方面,不要重经营、轻管理、轻安全;二是集体企业中层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要落实到位,不能出现真空;三是理顺集体企业母公司与分子公司的安全责任关系,形成一级对一级负责。公司上下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保一级、一级对一级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且责任更加明确、制度更加健全的安全责任体系;四是改革集体企业多种用工体制,努力降低集体企业用工体制的差异化而导致的安全责任风险,形成确保一方平安的良好局面。

2.3加强安全监督,充分发挥安全监督体系作用

有人说“安全管理三年靠运气,十年靠管理,百年靠文化”,换言之,安全管理有一个从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到精益化的循序渐进的发展过程,目前,电网集体企业的安全管理还处在规范化和制度化的低级阶段,所谓的安全是靠运气的安全,还没有达到“百年靠文化”的本质安全水平,因此,加强电网集体企业安全监督,充分发挥安全监督体系作用显得尤其重要。针对电网集体企业存在安全监督效果不佳的现状问题应采取的对策是:一是安全监督人员要本着对党和国家、人民及企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得起企业、对得起职工、对得起自己的职责,当好铁面无私的“黑包公”,克服好人主义,要不怕得罪人,不要当老好先生,对查到的问题及时通报、及时处罚,不留死角;二是对查到不开班前会,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任务不清,危险源和危险点辨析不清以及屡查屡犯的顽疾进行重罚;三是对班组安全管理缺乏针对性、实用性,安全学习流于形式以及“三级安全网络”形同虚设。当前,电网集体企业只有在加强安全监督,依法治安的前提下,才能充分发挥安全监督体系的积极作用。

第4篇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上级的部署,以“平安交通”建设为主线,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深化安全生产监管机制改革,大力推进安全体系和依法治安能力现代化建设,继续夯实基层、基础、基本功,有力推动交通运输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深入推进“平安交通”建设。

1、突出“平安交通、人人有责”的主题宣传,大力营造全员参与、全社会关注和支持“平安交通”建设的氛围。

2、细化2015年“平安交通”建设工作具体目标,按照评价标准,加强督导落实,做到全覆盖、稳步推进、收到实效。

3、制定交通运输安全应急“十三五”发展规划,科学设置规划目标,明确重点任务。

(二)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

1、贯彻安全生产法,完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以及尽职免责、事故调查公开等制度。

2、推进安全监管体制改革,重点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队伍建设,明确安全生产执法主体,探索与相关部门建立沟通协调、督察检查、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

3、按照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落实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制度。

(三)推进交通运输安全体系建设。

1、推进安全责任体系建设。一是落实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工作责任规范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二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运输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规制度,落实法定职责,加强管理,预防事故。三是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重点安全监管,做到安全监管无盲区、无死角。四是继续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将安全责任的落实作为单位和个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落实责任追究和一票否决等制度。

2、推进预防控制体系建设。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标准化、数字化体系建设,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积极探索安全生产风险辨识与评估,开展安全生产风险管理。

3、推进宣传教育体系建设。加强安全文化宣传,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制度,督促企业开展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开展岗位练兵和应急演练。

(四)加强专项治理和监督检查执法。

1、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继续按要求完成集中整治

隐患和问题整改。深入开展隐患源头治理、“打非治违”和“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继续开展公路超限超载、渡船渡口等专项整治,大力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和危桥改造工程。特别要全面规划、全面指导、全面完成“村村通客车”农村公路安保设施的建设任务。

2、加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与执法力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加强与公安、安监等部门的联合执法,重点检查交通工程施工现场、道路客运、城市公交运营、水上交通等违规违章行为。

3、按照上级的要求,加强指导、加强督办、加强服务,积极推进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五)强化重点时段安全监管。

1、加强安全生产形势研判和事故统计,强化事故原因和规律分析,提出针对性措施建议。

2、加强春运、“两会”和“十一”等重大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以及事故多发时段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监管。

3、做好季节性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加强寒潮大风、冰冻雨雪、汛期的预警预防和应对工作。

(六)进一步提高应急保障能力。

1、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整合应急资源,形成完整的应急救援支撑体系。主要是强化应急保障车队、公路抢险分队、水上救援队伍的建设,有效满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需要。

第5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以安全隐患自查自报系统为核心,以完善安全监督责任机制和考核机制为抓手,以制定安全标准体系为支撑,以广泛开展安全教育为保障,强化和落实安全责任制,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为全县人社事业发展创造安全、健康的环境。

二、建设目标

坚持“自下而上、循序渐进、突出试点、以点带面”的原则,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作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利用3年时间,2012年主要抓重点部门、重点岗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立工作,2013年进行全面推广,2014年开展巩固提高,建立覆盖全局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规范化、法制化,推动安全标准化工作。

三、工作步骤

2012年:重点推进阶段,在全局范围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宣传发动、标准规范制定、明细监管责任和摸底调查工作。重点股室、单位,全面建立安全隐患自查自报、实施动态监管的综合信息平台和动态化考核机制。

2013年:全面推广阶段,进一步规范完善,建立起先进适应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四、工作要求

(一)稳步推进,统一部署。研究制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方案,集中力量开展工作。按照“自上而下、循序渐进、突出试点、以点带面”的原则,从基层抓起,逐级扩大联网,扩大覆盖面,最终形成健全完善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二)突出重点,典型示范。加强对安全隐患重点单位进行业务指导,在系统建设、安全隐患排查标准制定、监管责任落实、监管方法创新、考核机制完善、技术资金安排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确保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取得实效。

(三)完善标准,强化培训。结合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梳理完善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标准,为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提供技术标准支持。组织开展多形式、多渠道、多层面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系列培训,重点对安全隐患自查自报管理方法、安全隐患排查标准等进行全面培训。要加强培训检查督导工作,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第6篇

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1.对安全生产责任的认识存在误区。在工程实际中,各单位主要依据内部各部门履行的主要功能划分部门职责。人们通常以顾名思义的方式判断该部门的主要职责,认为安全工作就是安全部门的事情;施工单位接收到安全隐患文件、整改通知书时,便交给安全部门全部负责,认为安全隐患应该由安全部门负责整改;对于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监理单位认为安全隐患都是施工单位的责任,忽略了自身应该承担的监管责任。这些对安全生产责任的认识误区,导致参建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不明确、不健全、不落实,管理混乱。2.末端安全生产责任缺失。安全生产责任末端即岗位安全职责,人们常常强调要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但往往是层级越多,执行力削弱越多,在执行过程中,责任的不明晰是导致执行力削弱的关键因素。因为在没有明确应该承担什么责任的前提下,人的责任意识强弱将直接影响执行效果,如果责任体系对每一级监管人员和保障体系人员的责任进行了明确,那么将大大减少人员责任意识强弱对执行力的影响。在责任明晰的管理体系中,每个人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会涉及的责任风险,非常清楚,这才是安全责任管理的根本所在。3.安全生产责任交叉漏洞。各参建单位内部存在着综合监管部门与专业监管部门的法定职责、职责界限和相互关系不明确的问题,在工作中产生了职责交叉、互相扯皮的矛盾,影响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整体性、协调性,出现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脱节和漏洞。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责任追究机制

1.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的基本原则。参照当前国家安全生产管理体制“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相结合”的模式,健全安全监管体系和保障体系责任。《安全生产法》第19条明确规定,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因此,在明晰的责任体系中,建设工程各参建单位不仅必须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专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综合监管职能,而且各参建单位对其他安全生产保障部门要建立明晰的安全生产职责,在安全生产管理中发挥技术、资金、物资等的保障作用。安全生产责任要按照单位、部门、岗位从上至下,必须涵盖每个人,每个岗位。职责就是在合理分工的基础上确定每个人的职位,明确规定各职位应当担负的任务,一定要落实到每个人。2.参建各方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框架。(1)单位层级。工程涉及的参建方主要有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出租单位等其他服务性单位,应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确定建设主体各方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构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第一层级框架,解决单位与单位之间在安全责任上的相互关系,约束生产经营活动。(2)部门层级。独立开来看,建设各方作为生产经营单位,都要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在其内部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按照分工对各个职能部门分解安全生产责任。值得注意的是,在安全监督责任和安全保障责任上,要做到责任明晰,落实“一岗双责”。(3)岗位层级。岗位职责是对部门责任的进一步补充,是安全生产责任对生产活动中人的具体约束,是指将安全生产责任从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分解到各个岗位,包括各副职、部门、班组直到每一位作业人员,真正做到人人负责。3.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机制。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在建立明晰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前提下,安全生产责任必须建立责任追究考核机制,因为只有通过对不履行安全责任行为的不断追究,安全责任的强制性才能体现,安全责任意识才能得到加强,安全责任才能在人的意识中得到强化,才能真正规范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活动。所有安全隐患产生的根源在于,安全责任链中某一个层级存在薄弱环节或者整个责任链中某个岗位存在失职和履行职责不到位。现阶段,必须重新认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核心地位,建立安全生产责任明晰的管理体系,只有通过对各个层级、每个岗位安全责任履职的管理和追究,才能强化安全管理基础;必须重新认识安全监管体系和安全保障体系的内涵,根据职能分工,将安全责任合理分解到相关部门,切实落实“一岗双责”,才能构筑安全工作的坚实“体魄”;必须统一步伐,加快责任追究机制的建设,不仅仅是建设单位,更重要的是作为责任主体的施工单位,对于安全隐患和事故,不能再遮遮掩掩,只有通过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才能解决隐患产生的真正薄弱环节。

本文作者:余杰工作单位:大庆油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管道公司

第7篇

关键词:煤矿安全;健康持续发展;责任体系建设;瓦斯综合治理;矿井防治水体系

煤矿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是构建煤矿安全综合管理的重要路径。因此,在整个安全管理制度建设中,要突出质量建设、安全体系、人才资源、规范管理等的应用,促进煤矿企业健康发展,进而实现煤矿整体效益的全面提升。

1构建规范化的责任管理体系

(1)强化行政领导责任。在矿井建设综合管理中,要围绕煤矿综合管理需求,在建立安全责任管理方面,首先要强化领导行政工作人员的主体责任;其中,建立企业各级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制度,行政领导对煤矿企业的综合发展全面负责,作为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者,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职责。在具体管理过程中,要突出在管理层执行制度方面的完善,突出在责任管理体制上责任的量化、细化等,作为一项具体化的管理职能,形成责任分工明确,管理到位的责任管理模式[1-3]。(2)强化安全责任制教育。在矿井建设安全管理责任制度中,要形成安全责任教育的具体化运用,全面细化安全责任管理,并在实现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的基础上,促进每一个员工尽职尽责管理。因此,要形成系统化的安全责任管理教育模式,采取多种模式的安全教育,通过微信平台、信息化建设、网络宣传等方式,形成对煤矿综合管理的整体规划,尤其是在安全文化教育氛围形成中,构建“安全第一”的管理理念,尤其是在职工安全理念、安全操作、安全流程等方面,要形成规范化的管理效果。

2加强瓦斯综合治理

(1)形成综合管理原则。在瓦斯控制的安全管理体系中,主要是采取“先抽后采”的原则,在严格控制基础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完善的瓦斯抽放管理队伍,在煤层抽放的综合管理中,形成预防等方式,整体上严格控制。完善并严格落实瓦斯抽放技术措施,做到不抽不采,措施不落实不采。(2)全面加强现场管理。在现场管理中,要全面确保瓦斯抽放的精准时间,主要围绕抽放率、抽放量等指标进行严格细化,结合规范化的管理,在进行班组综合化管理的基础上,加强煤矿通风管理的能力组织,全面确保用风地点配备相对足够的风量,要坚决杜绝瓦斯超量操作的方式。同时,要对瓦斯集聚现象进行有效处理,在确保通风顺畅的情况下,保证安全系数的全面提升;在综合管理方面,要建立相应的防突管理机构,在配备相应素质较高的施工队伍的基础上,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在检查有出现过动力现象的矿井,要派专人负责,加强现场管理,实现“四位一体”的规范化处理,将“防突”措施严格落实到位。这样可以形成瓦斯地质预报及矿井瓦斯地质图编绘的制度化、经常化等,进而形成科学有效地统计方式[4]。(3)全面完善监测监控系统。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瓦斯综合治理要求,配齐各种瓦斯监测监控系统。高突和高瓦斯矿井要建立瓦斯抽放系统,装备安全监控系统,全面落实“一通三防”四项装备措施,健全和完善瓦斯防治装备和安全设施。

3优化防治水措施

(1)明确相应责任。在细化每个责任的基础上,要构建煤矿水害防治第一责任的意识,在形成总工程师主体负责的过程中,形成相应的规章制度,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才。同时,掌握矿井地质资源、水资源、水域区域地质灾害等类型,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并从多个角度进行落实。(2)加强综合性管理。强化管理,完善并落实管理制度和“查、堵、疏排、截、探、防、躲”等措施,保证水害防治工作扎实有效且安全可靠,尤其是在建立综合管理过程中,要加强不同程序之间的衔接,做好全面管理工作。

4制定开采的有效方式

4.1注重煤矿井下安全管理

在安全管理路径中,最主要的是要加强井下开采技术提升。首先是强调安全开采的运用,在优化开采工艺的基础上,结合煤矿企业综合设备实施,采取规划性强的开采技术,在整个方案实施中,对勘测仪器及技术等要素,形成有序性和安全性的优化;在巷道布置过程中,要形成简单、实用、安全的方式,对于不同方案结合煤矿地质条件和赋存条件进行技术交流,形成技术方案和开采方案的有机结合,既可提升开采安全技能,又能减少浪费;在提升安全综合功能的基础上,形成多元化的技术应用,起到更好地科学效果。

4.2推动综合效能提升

在责任管理过程中,最主要的是要建立安全责任管理体系,从安全制度完善的角度出发,针对当前煤矿企业综合管理效能,做好责任细化工作。在煤矿企业建立相应的责任落实处理机制,层层进行安全管理,在确定每个领导层人员及工作人员责任的基础上,形成明确分工,搭建一个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保证煤矿安全管理落到实处。同时,加强采矿工作人员的灵活度培养,为一些煤炭专业高校提供一些资金和政策方面的支持,并与高校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在丰富煤矿企业自身岗位与综合素养的同时,为煤矿专业人才的数量与质量提供可靠保障。

4.3加强矿井机电设备的规范化管理

在机电设备综合管理过程中,侧重在矿井相关设备,如提升机、主通风机、电器防爆、矿井供电等环节的安全管理,从而有效确保整个安全运行的落地生效。同时,要构建规范化的安全生产制度化管理模式,在进行生产设备常规化检修的基础上,加强对保护装置等设施的管理,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全面提升机电设备系统水平的整体提升。在建立完善的矿井安全管理机制上,重点在加强工程开工及巷到布置、技术改造等,形成对综采面初放、收尾、搬家、安装等地质条件相对薄弱的环节,安排专门人员管理;在加强班组规范化管理的基础上,增强安全专项费用与瓦斯控制专项资金管理,侧重于提升瓦斯控制与矿井设备的综合水平,并建立现代化的财务管理机制,以有效提升和改善资金利用率,切实提升安全保障能力[5]。

5结语

在煤矿安全管理体系完善中,要注重安全教育意识的全面培育,在结合当前各项工作需求基础上,建立严密、规范、有序的管理方式,加强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对于提升煤矿企业的综合效能都将有很大的作用。

参考文献:

[1]荀国.建立安全长效机制打造本质安全型矿井[J].神华科技,2010,8(2):13-15.

第8篇

3月29日至30日,国家粮食局在重庆市召开全国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总结2011年全国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研究部署2012年粮食质量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国家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任正晓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重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刘学普出席会议并致辞。

会议认为,2011年全国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稳步推进,粮食标准质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各级粮食部门按照“机构成网络、监测全覆盖、监管无盲区”的工作目标,加大工作力度,改善工作方式,强化工作措施,积极开展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和库存粮油质量安全检查,着力推进粮食质量检验监测体系和粮油标准体系建设,妥善处置应对突发性粮食质量安全事件,粮食质量安全综合监管能力和科学化管理水平得到大力提升,人民群众用粮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会议强调,2012全国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力促粮食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再上新台阶。一是要抓好粮食质量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推进监管重心下移,使监管措施真正落实到基层,质量安全问题切实解决在基层;二是抓好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强化行业自律,推动粮食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三是强化收购粮食质量监测和库存粮油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四是从粮食质量安全基层执法能力建设和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方面进一步强化粮油质量安全监管基础;五是加强粮油标准体系建设,做好国内和国际粮油标准的制修订和基础研究工作。

任正晓在讲话中强调,各级粮食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进一步认识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一是要从政治和大局的高度,来谋划和推进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二是要从监测和监管的层面,来完善粮食质量安全保障体系;三是要从日常和应急的角度,来夯实粮食质量安全的基础。他强调,在粮食质量安全应急管理工作方面,要突出加强预警预判能力、应急处置能力和危机管理能力的建设。要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抓住关键环节,重点按照“质量安全工作的基础是企业,质量安全监管的重点在基层”的要求,全面落实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切实保障粮食质量安全。

本刊采撷有关粮食安全文章,供读者参考。

第9篇

大家好!随着天气转暖,各建设项目陆续在准备开(复)工工作,为开展2019年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我局召集大家召开此次大会,要求大家不断强化红线意识,创新工作举措,再鼓干劲、再添措施、再加力度,为我县建设领域质量安全工作作出应有的贡献。下面我就今年的工作举措做简要汇报:

一、督促落实“三个责任”,多管齐下抓质量保安全。一是督促工程参建各方落实主体责任。与参建各方签订质量安全责任书,严格推行质量终身责任“两书一牌”制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永久性公示牌),落实推行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两承诺、一公示”制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永久性公示牌),监督参建各方认真开展质量安全自查工作。二是监督项目负责人的责任落实。加强对项目负责人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项目负责人追溯追责机制,对存在违反质量安全责任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记入个人从业不良行为记录,同时对责任单位及主要责任人予以处罚。三是严格落实从业人员责任。强化注册执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落实从业人员的质量安全责任,加快完善从业人员诚信体系建设,规范从业人员行为。

二、重点抓好“三个提升”,从严管控抓质量、保安全。一是提升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积极推进施工现场“标准化”工地建设。积极开展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活动。二是提升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水平。重点对机械使用、管沟开挖、临时用电、扬尘治理等分部分项安全管理,加快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三是提升执法监管力度。深入排查整治建筑工程质量安全隐患。对排查发现的隐患问题,严格落实限期整改;对于不能按时整改到位的,坚决落实上限处罚、停产整顿等措施。

三、着力提高“两个能力”,多位一体抓质量保安全。一是提高从业人员素质能力。积极开展多层次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强化对“关键人”的安全教育培训,不断提升企业管理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防范意识。二是提高监管执法能力。推行监督人员现场公示制度。创新监督体制机制,对组织开展检查工作不力的、玩忽职守的、隐患突出和整改不到位的,将依法约谈。

四、根据我县对“六个百分百”的环保要求,施工现场采取全封闭的前提下,要求对施工现场的裸露土进行全覆盖或者绿化处理。结合“标准化”工地相关规定,要求施工现场每天进行洒水处理;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工程门口设置车辆冲洗设备,对进出场的车辆进行清洗等。去年以来,我县进行了“扫黑除恶”行动,我们也积极响应此项工作,要求施工现场设置专门管理机构、施工现场设置举报箱及宣传标语,为我县此次行动当好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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