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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体育系,江苏常州213164)
摘要:对江苏省高校体育行业职业资格培训和鉴定工作机制进行分析,指出江苏省高校体育行业职业资格培训和鉴定工作所面临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旨在为推动江苏省高校体育院系体育行业职业资格培训和鉴定工作的正规化和现代化提供参考。
关键词:体育行业;职业资格培训;职业资格鉴定
中图分类号:G807. 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68X(2015)04-0082-03
基金项目: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13SJD890001)。
目前,我国高校体育行业职业技能教育定位非常清晰,就是把就业当成第一导向,培养人才的目标是适应市场和满足人民对健身需求,保护群众的基本健身权益。随着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大力推行和我国就业准入制度的逐步推进,我国高校体育院系也开始实施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主要在“体育经纪人”、“体育场地工”和“社会体育指导员”这三个体育行业特有的体育职业中展开。1999年5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正式将社会体育指导员列为正式职业之一,也标志着体育行业的职业工种逐渐的标准化和职业化。2001年8月.国家劳动部和社会保障部共同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标准》使我国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培养向职业化迈进。随后,开展体育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所需要的培训内容、鉴定的方法等工作逐步展开。
在国家体育总局、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批准下,江苏省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于2008年3月在江苏省体育局成立。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劳动就业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它是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通过政府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对合格者授予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制度。在学校中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不仅能提高学生素质和职业技能,而且能增强学生的就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保障就业畅通。
大部分江苏省高校体育院系成为了省第一批培训基地,这标志着江苏省高校体育院系体育行业职业资格培训与鉴定工作正式启动。近5年来,江苏省高校体育院系在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中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在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促进下,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已满足不了社会发展的需求和人才培养的需要,在培训和鉴定方面还不够完善。因此,对江苏省高校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与培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合理的建议,能够为创建合理有效的江苏省高校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体系,促进江苏省高校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与培训工作的良好开展提供参考。
1江苏省高校体育院系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现状
1.1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的现状
目前,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均由省职业技能鉴定站进行鉴定,截止2013年9月底,共组织开展健身教练、救生员、游泳、健美操、跆拳道、网球、武术、体育场地工9个项目337批次的培训鉴定,13 589人次获得了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建立了以体育行政部门为主导,以体育产业人才培训为切人点,以培训基地建设为抓手,以体育场馆从业人员、体育专业学生、退役运动员为主要对象,以考评员、培训师、管理人员三支队伍建设为重点,以行政推动、市场推动、院校推动为手段,以培训、鉴定、市场监管为管理体系的江苏体育职鉴工作整体格局。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国发[2010]36号)和《江苏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积极探索体育院校技能型人才培养的机制与模式,实行学历证书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能促进体育院校毕业生就业,满足体育产业发展的人才需求,能够提升江苏省高校体育专业发展水平,有效增强体育院校学生的专业就业和创业能力,并且为体育产业发展和体育强省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南京体育学院、南京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中国矿业大学体育科学学院、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苏州大学体育学院、南通大学体育科学学院、扬州大学体育学院等成为首批省级培训基地(江苏省体育局文件好苏体人(2009)34号》)。
1.2职业资格培训与鉴定机制中的问题
虽然我省部分体育高校已经开始实施体育职业技能资格鉴定制度,并且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还有许多问题存在,这来源于高校内部在很长时间所形成的传统模式和课程体系的不完善。根据实施的外部环境来说,特别是在制度方面存在缺陷,很大程度上制约着江苏省高校体育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开展。
1. 2.1 国家体育行业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机制还不够完善
目前,国家体育行业的资格认证是教育部、体育局、劳动部、人事部、商业机构和协会等多种组织机构认证的。每个行业之间都有属于自己的认证体系,在一些环节,各行各业欠缺沟通和交流,相互之间工作有脱节现象。这种职业技能混乱现象让部分体育专业的学生对很多的职业资格证书产生了极大的困惑,大学生的积极性降低了很多,导致体育行业职业技能证书的可信度降低。导致这种现象的根源来源于职业资格管理较为分散,还没有形成良好的科学合理的职业资格体系,缺乏足够的市场认可度。
1.2.2 学历教育和职业资格证教育相脱节
从目前来看,江苏省高校体育院系的培训工作还适应不了职业资格证书的教育要求,很多专业设置和培养目标与职业资格证书不相吻合,学生在校所学的知识和技能与职业标准两者之间缺少对应关系,职业资格的标准还没有融入到教学体系中,所教的方法和技能适应不了职业标准,所学的课程考试与职业技能考试不一致,增加了体育院校人才的培养成本,导致“双证书”的资源浪费,间接地影响了职业资格证书的效力。
1.2.3社会化管理体制不健全,证书管理混乱
当前,体育行业职业资格证书的管理体制不健全,政府部门和一些行业部门垄断发证权和考核权。高校体育院系的毕业生只有参加本校或者本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班、购买本校或者本部门编写的教材才有资格参加报名,所以出现了很多乱办班和乱收费的现象。这种现象不仅给学生带来经济上的负担,还让高校体育院系的资源在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发挥不了作用。
2江苏省高校体育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机制分析
2.1组织实施机制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江苏省体育行业职业技能在管理上依然坚持政府强制管理模式,在具体的执行方式上主要由政府部门与体育行业主管部门综合管理与组织实施,根据技术管理与行政管理的组织原则,在组织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过程中,成立了江苏省高校体育工作职业技能鉴定站。体育工作鉴定站的具体工作是负责组织实施体育行业特有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并进行日常的管理,目的是充分发挥和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开发新的职业技能项目和规范技能标准。
2.2行政管理机制
在国家劳动部门的宏观指导和综合管理下,国家体育总局领导下的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具体负责实施,并成立了由江苏省体育局局长领导的江苏省高校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领导小组。经过领导小组统筹研究,进一步规划开展体育职业技能工作,使职业技能解决实施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得到了很好的解决。
2.3技术管理机制
江苏省高校体育资格鉴定部门专门组建鉴定考评机构,负责有关技术人员对体育行业职业资格的考评,把职业技能考试当成重点,江苏省体育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职业技能鉴定。体育行业鉴定站各相关负责部门配合专业鉴定考评,承担对有关从业人员的技术管理。
2.4政策法规机制
健全和完善的法律法规制度是实施体育职业技能、职业资格证书的基础。江苏省高校体育行业除了在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外,还专门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例如《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工作意见》、《江苏省关于加强体育行业特有工种技能鉴定工作的问题》,这些法规性文件使得江苏省高校体育行业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方面得以顺利进行。
2.5 质量保证和监督检查机制
职业技能的考评核心是保证考核质量,规定了要鉴定和考核的两个基本环节。体育专业技能考评机构要实行“许可证”制度,与体育职业技能相关的考评员都要实行资格认证制度,建立各类职业考核题库、考务管理规程、计算机管理、统一证书发放等。江苏省体育行业在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过程中非常注重质量,2008年至今高校充分落实各类体育场所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的要求。与此同时,江苏省体育局开始对用人单位及劳动者使用证书进行调查,设立监督电话,建立专门的监管部门和建立举报制度等。目前江苏省已经有了一个健全的市场执法队伍,目的是为了促进体育市场的规范和良好的发展。
3结束语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中心健康教育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及时召开站务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确定由*同志分管此项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由*同志具体负责实施。
二、教育内容
1、《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职业病防治法》、《公共场所管理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各种卫生法律法规;
2、传染病的预防与控制、预防接种、结核病防治;性病、艾滋病、地方病、职业病危害及防治措施;学生常见病预防控制;
3、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食源性疾病与食物中毒;食品和公共场所卫生常识,如何正确选购食品和参与社会卫生活动等;
三、教育方式
1、结合“科技之春”、“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3.24”结核病防治宣传日、“4.7”世界卫生日、“4.25”预防接种日、爱国卫生宣传月、“5.14”地方病防治宣传日、食品卫生法宣传周等各种重大卫生宣传节日,通过举办电视专题讲座、张贴标语、上街宣传、悬挂过街红、出动宣传车、散发传单等多种形式,并按月出1期黑板报,加强卫生法律法规、卫生防病常识的宣传教育活动,逐步提高全县人民的自我保健意识和健康防护意识;
2、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到乡镇、村组、街道、学校等场所,开展卫生防病知识宣传,教育广大人民群众转变观念,改变不健康行为,逐步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3、加强本中心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工作,教育全中心职工自觉维护和遵守各种法律法规,严格执法。加强业务知识自学,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种业务知识培训和法律法规培训,全面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4、认真开展基层防保人员的健康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逐步提高基层防保人员的工作水平、业务知识技能和综合素质,保障我县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正常开展。
四、组织实施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群众性初级卫生救护培训工作,有效地减轻意外伤害,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国红十字会法》、《省红十字会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卫生救护培训工作的通知》(红〔〕47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红十字会工作的通知》(政办〔〕8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卫生救护培训工作的目的和意义
群众性救护知识的普及是实现安全生产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健康的重要举措,也是各级政府的重大责任。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加速发展,我市各类事故屡有发生,各种灾害、事件事故明显增多,严重威胁着人们的生命安全。普及卫生救护知识,开展初级卫生救护培训,有利于提高广大群众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有利于灾害、事故现场的受伤者及时得到救护,减少人员伤亡和致残,对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健康,提高人民群众的生存质量,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卫生救护培训工作的对象和内容
培训对象首先是处于或能够最先到达事故现场的人员,再逐步扩展到城镇职工、居民和农民群众。
第一阶段:重点培训。培训卫生系统的个体诊所和社区医疗服务点从业人员及乡村医生;公安系统的交警、治安、巡逻、消防和派出所干警;交通系统的火车司机、机动车驾驶员和乘务人员;建筑工人、电业、电信、邮政、林业系统的作业人员;各类中等专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职业学校、岗前培训班学生。
第二阶段:全民性培训。凡能够并愿意接受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的人员均为培训对象。
第三阶段:强化性培训。对应该接受培训而未进行培训或拒绝接受培训的人员进行强化培训,建立健全我市群众性自救互救网络。
培训内容主要为现场的、初级的救护知识和急救技能,以创伤四项急救技术(止血、包扎、固定、搬运)和现场心肺复苏为主,同时结合行业特点选学相关急救知识。
三、卫生救护培训工作的具体措施和要求
(一)初级卫生救护及急救员的培训计划由市级红十字会与受训行业部门共同制定,师资培训及业务指导由市红十字会统一负责,培训教材、考核发证由市红十字会按照“四统一”(统一计划、材、统一考试标准、统一发证)的要求提供和发放;按照市发改委等有关部门核定的卫生救护培训收费标准,由市红十字会收取必要的培训成本费用(师资、教材、教室租赁等),以补充救护培训经费的不足,培训费用按照收支两条线,纳入预算管理。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中心健康教育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及时召开站务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确定由***同志分管此项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由***同志具体负责实施。
二、教育内容
1、《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职业病防治法》、《公共场所管理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各种卫生法律法规;
2、传染病的预防与控制、预防接种、结核病防治;性病、艾滋病、地方病、职业病危害及防治措施;学生常见病预防控制;
3、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食源性疾病与食物中毒;食品和公共场所卫生常识,如何正确选购食品和参与社会卫生活动等;
三、教育方式
2、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到乡镇、村组、街道、学校等场所,开展卫生防病知识宣传,教育广大人民群众转变观念,改变不健康行为,逐步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3、加强本中心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工作,教育全中心职工自觉维护和遵守各种法律法规,严格执法。加强业务知识自学,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种业务知识培训和法律法规培训,全面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4、认真开展基层防保人员的健康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逐步提高基层防保人员的工作水平、业务知识技能和综合素质,保障我县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正常开展。
四、组织实施
2020年,我们将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在县卫生计生局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重点完成以下卫生监督工作任务:
一、 预防性卫生执法监督工作
开展各项预防性卫生监督,重点做好和完成的工作:一是对新建、扩建、改建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的单位和业户按时给以现场指导、审验和发放卫生许可证工作;二是积极开展监管行业中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工作。对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及时下达调离通知单,调离率要达到100%,规定时限内的现场指导服务、受理审验和许可发放率要达到100%。
二、网络知识培训及录入工作
完成国家卫生监督信息平台网络知识培训工作,按照时限要求,每名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要保质保量地完成好各项网络学习任务,同时做好各类监督信息的网络录入工作,严格执行录入时限要求,做到不迟报、不漏报、不集中填报。
三、各项宣传培训工作
(一)培训工作
为提高全所监督执法人员能力水平,更有效地完成各项卫生监督工作任务,每季组织一次专业知识培训,主要学习卫生法律法规、法律文书书写等方面的知识,积极参加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学习,回来后,要将所学知识和新要求及时传达给每名监督人员。
按时限要求,完成卫生监督协管员学习培训,各项督导检查等工作。
(二)宣传工作
开展《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艾滋病防治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一法四规”的宣传教育活动,以促进我县《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全面贯彻落实,提高依法行政及管理水平,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
四、重大活动保障工作
在中、高考期间要认真做好卫生安全保障工作,以学校考场内的环境卫生、学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周边的公共场所卫生为重点,积极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确保辖区内学生中、高考期间公共卫生安全,杜绝危害学生健康事故的发生。
五、专项监督执法检查工作
(一)打击非法行医专项监督检查
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行医行为,维护我县人民群众的医疗安全和健康权益,重点打击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非法行医行为;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和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开展诊疗活动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将科室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从事诊疗活动的行为;严肃查处医疗机构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严厉打击各类以“义诊”、“医疗保健咨询”等名义非法开展的医疗活动;严厉打击药店内无证“坐堂行医”非法行医行为。
(二)集中供水单位专项监督检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和《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2018年,进一步加大对集中供水单位监督检查力度,协调有关乡镇或城建部门尽快完善各个供水单位供水设施,改进供水条件,保护供水环境,提供相关资料,尽快使供水单位的设备设施及饮水水质达到要求。
(三)公共场所‘’两证‘’专项监督检查
加强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依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行为,规范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知识培训工作,使辖区内公共场所两证持证率达到100%,进一步提高公共场所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法律责任意识,从而保障公共场所依法经营秩序。
(四)放射诊疗单位专项监督检查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管理规定》、《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大医疗机构放射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切实维护放射工作人员、受检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2020年,重点监督检查放射诊疗单位的《放射诊疗许可证》《放射工作人员证》持有情况;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情况,设备性能、场所检测情况;放射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及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辐射危害告知、辐射危害警示标志设置情况,建立《放射卫生管理档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个人剂量监测档案》等。
(五)学校、托幼机构卫生监督专项监督检查
开展对学校的传染病防控工作、生活饮用水、学校内设医疗机构和保健室、教室生活环境等卫生监督检查,促进和指导学校进一步提高卫生管理水平,预防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确保在校师生身体健康,维护正常教学秩序,2020年,重点对各级各类学校是否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控工作预案、制度;晨检记录的质量和晨检制度的执行情况;学生因病缺课登记和病因追踪工作开展情况;检查儿童玩具、室内外环境和专用校车等进行定期消毒情况;建立学生常见病健康档案情况;检查学校内自备水源定期进行水质检验情况,是否建立健全学生饮用水管理制度;学生饮用桶装水是否有专人管理,并定期消毒,是否建立桶装水的索证制度等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六)医疗废物和医疗污水专项监督检查
进一步加强我县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提高对医疗污水的监管力度,对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和管理等各环节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和违法行为,及时整改落实和进行查处。了解掌握各级医疗机构医疗污水管理情况,推动各医疗机构完善医疗废物和医疗污水管理责任制,有效防止医疗废物流失造成危害,保护广大群众的健康。
(七)计划生育专项监督检查
深入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进一步加大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2020年,我们重点监督检查服务站、医疗、保健机构是否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是否核准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两证是否按期效验,是否超核准科目开展诊疗活动。
(八)职业卫生监督
根据省市、县局相关要求做好第十七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的宣传工作,对涉及职业危害因素的企业进行《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
开展粉尘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活动,继续推动水泥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执法专项行动,强力推进水泥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确保为期两年的水泥生产企业治理任务如期完成。以非煤矿山、化工等行业领域为重点,深入开展尘毒危害专项治理。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提高安全监管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责任意识、法规意识和安全意识为重点,加大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监管的水平和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百日安全生产行动”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安监局局长同志任组长,市安监局总工程师同志任副组长的培训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下属的市安全生产技术培训中心,由胡满秀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培训日常工作。
三、培训对象及目的
(一)培训对象
主要是对全市的安全监管人员以及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强化培训和职业卫生培训。
(二)培训目的
1、安全监管人员的培训,以督促指导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强化监管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提高安全监管处置能力和业务水平。
2、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提高安全生产法规意识、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抓基础性安全生产工作的能力。
3、职业卫生培训,以提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素质为目的,使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健康知识和管理能力。
四、培训安排
根据百日安全生产专项行动的安排,本次强化培训的时间为2012年3月30日至2012年7月10日,共安排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各类培训30期62班/次,具体安排为:
2012年6月28日—6月30日(月28日报到)。
以上培训具体要求市安监局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很抓落实。为确保百日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各县、区(市)要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明确专人负责安全培训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第一条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报告中提出的“发展远程教育和继续教育,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提升我省卫生人员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卫生技术人员队伍,促进我省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保障人民健康。
第二条加强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整合教育培训资源,避免多头培训、重复培训和重培训轻考评现象,提高现有培训资源的效率和效益,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
第三条推进全省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加强和规范全省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管理,依据卫生部、人事部《继续医学教育规定》和省卫生厅、省人事厅《江西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办法和学分标准》等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四条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归口管理、统分结合。在卫生人员教育培训管理上做到“三统三分”,“三统”即统一归口、统一规划、统一考评。“三分”即分类指导、分别实施、分级负责。
(二)坚持按需施教、学以致用。根据卫生工作需要,结合卫生人员教育培训需求,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注重培养卫生人员运用所学理论和知识指导实践,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坚持考核评估、保证质量。不断完善教育培训考核和评估制度,强化激励和约束机制。建立教育培训评估制度,对每一培训项目执行情况都必须进行检查评估,确保培训质量。
(四)坚持开拓创新、提高效益。不断创新管理机制,丰富培训内容,改进培训形式,发展远程教育,整合教育培训资源,优化教育培训师资,努力提高教育培训质量和效果。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卫生人员教育培训是以省卫生厅名义,由厅机关各业务处室承办的各类卫生人员教育培训,以及受卫生部或卫生厅委托,由厅直医疗卫生单位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承办的卫生人员教育培训。教育培训工作实行项目管理。
第五条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对象为全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的在职在岗的卫生人员,包括临床医疗技术人员、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卫生监督人员、社区卫生人员、农村卫生人员和卫生管理人员等。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省卫生厅成立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厅领导小组),由厅机关各相关业务处室组成,厅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厅领导为副组长,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厅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厅科技教育处,负责教育培训管理日常工作,各业务处室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联系工作。
第七条厅领导小组职责
(一)负责全省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二)制定教育培训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及全省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总体规划;
(三)审批全省卫生人员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及工作情况报告。
第八条厅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一)统一收集厅领导小组成员处室卫生人员教育培训计划(项目内容、培训对象、经费预算等);
(二)整合、统筹和调配各类卫生人员教育培训项目(项目内容、培训对象、经费预算等);
(三)编制全省卫生人员年度教育培训计划;
(四)论证卫生人员教育培训方案;
(五)监督检查各类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
(六)制定卫生人员教育培训考核评估标准;
(七)考核评估各类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质量和效果;
(八)统计汇总各类卫生人员教育培训项目(项目内容、培训对象、经费决算等),编写《卫生人员培训工作信息》;
(九)向厅领导小组报告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情况总结;
(十)负责卫生人员教育培训管理日常工作及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九条厅领导小组成员处室职责
(一)制定本处室年度教育培训工作计划;
(二)向厅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处室年度计划,协助编制全厅年度教育培训计划;
(三)组织实施卫生人员教育培训项目;
(四)教育培训项目结束后,向厅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培训工作总结;
(五)组织开展教育培训质量监控,并协助厅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考核评估工作;
(六)完成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项目管理
第十条建立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协调制度。厅领导小组每年底召开会议,总结本年度工作情况和部署下年度教育培训工作安排。必要时,厅领导小组可临时召开会议,研究有关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各业务处室协调,厅科技教育处统一归口管理各类教育培训项目,厅领导小组成员处室负责相关教育培训项目的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建立卫生人员教育培训项目审批制度。每年12月30日前,厅领导小组成员处室将下一年的教育培训计划报厅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厅领导小组审批后,于次年初统一编制年度教育培训计划。临时性教育培训项目厅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省卫生厅委托医疗卫生单位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开展的教育培训项目,由承办单位制定教育培训计划,报厅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建立卫生人员教育培训项目执行情况评价报告制度。厅领导小组成员处室要明确专人负责,及时将教育培训项目进展情况及相关信息报送厅领导小组办公室。每个教育培训项目完成后均必须请学员填写《江西省卫生人员教育培训效果评价调查表》(表2),统一汇总后填写《江西省卫生人员教育培训项目执行情况报表》(表3),并报厅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十三条建立卫生人员教育培训证书管理制度。按照《江西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办法和学分标准》和省卫生厅年度教育培训计划要求,把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纳入继续医学教育和相关岗位培训管理,对培训考核合格的卫生技术人员颁发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证和岗位培训合格证等。
第四章计划与实施
第十四条厅领导小组成员处室根据培训对象和培训要求不同,分类别、分层次编制科学、合理的卫生人员教育培训计划,并填写《江西省卫生人员教育培训项目申报表》(表1),由厅领导小组审批后,厅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年度厅卫生人员教育培训计划并交由成员处室实施。
第十五条卫生人员教育培训计划包括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培训计划、公共卫生人员培训计划、社区卫生人员培训计划、乡镇卫生院卫技术人员培训计划、乡村医生在岗培训计划、卫生监督人员培训计划和卫生管理人员培训计划等。
第十六条厅领导小组成员处室要认真组织实施各类教育培训项目。由中央、省财政补助的卫生人员教育培训项目按卫生部和省卫生厅编制印发的全省卫生人员年度教育培训计划要求,由厅领导小组成员处室按照项目方案要求组织实施。
卫生人员的全员性教育培训、公共科目培训和在职在岗人员的医学学历教育由厅科技教育处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章内容与形式
第十七条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内容应根据卫生工作重点,围绕岗位职责,满足岗位需求,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强调先进性、针对性和实用性。
第十八条全员性培训以公共性、基础性、综合性知识为主,包括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卫生行风、医学伦理、卫生法律法规、面向全体卫生人员的医学综合知识和技术等方面内容。
第十九条专项性教育培训以专业性、专科性、专题性医学知识和操作技能为主,包括临床医学、预防医学、护理学、中医学、药学、卫生管理、面向专业卫生人员的医学学科知识和技术等方面内容。
第二十条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形式应根据培训对象、培训条件、培训内容和培训要求不同,采用培训班、进修班、短期培训、学术讲座、学术会议、业务考察和远程教育等多种灵活多样方式组织实施。
第二十一条发展远程教育,充分利用现代远程教育及网络技术开展卫生人员教育培训,以解决“工学矛盾”问题,使基层卫生人员充分享受优质教育资源。全员性教育培训可利用卫星卫生科技教育网(简称“双卫网”)开展培训工作,有条件的专项性教育培训也可利用“双卫网”开展培训工作。
第六章基地、师资与教材
第二十二条建立省、市、县卫生人员教育培训机构,负责具体实施教育培训项目。应根据各类教育培训内容和要求,确定一批相关培训基地,如省级进修基地、专科医师培训基地、临床药师培训基地、全科医学教育培训基地和农村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基地等。各级培训机构和各类培训基地要做好服务工作,改善教学条件和设施,保证教育培训工作顺利开展。
第二十三条从事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的教师,应当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有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掌握现代教育培训理论和方法,具备胜任教学工作的能力。
第二十四条各类卫生人员教育培训项目要配备有与教育培训内容相一致的教材、讲义和教学辅导资料。
第二十五条各类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基地须报厅领导小组备案,厅领导小组成员处室组织开展的每个教育培训项目师资情况和教材、讲义等须在培训结束后报厅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七章经费与使用
第二十六条由中央和省财政专项经费补助的卫生人员教育培训项目经费要按照项目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规定执行,专款专用。
第二十七条其他教育培训项目的收费须根据物价部门有关教育培训的规定,不得以盈利为目的。
第二十八条要规范教育培训经费的使用与管理,要确定经费使用范围,以保证培训经费用于师资培训、教材建设、远程教育、光盘制作、教学条件、教学设施和考核评估等工作。
第八章监督与考评
第二十九条建立卫生人员教育培训监督和质量考核评估制度,考核情况作为教育培训质量评估的重要内容。
第三十条对参加教育培训的卫生人员进行监督与考评。每个培训项目要根据培训要求对学员进行理论考试或技能操作考试,经考试合格者颁发相应证书。
第三十一条对组织卫生人员教育培训的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进行监督与考评。每年底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将本年度教育培训情况报各相关业务处室,厅领导小组成员处室汇总各教育培训项目后填写《江西省卫生人员教育培训项目汇总表》(表4)并报厅领导小组办公室。厅领导小组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开展的教育培训工作进行监督与考评。
第三十二条对承办卫生人员教育培训的医疗卫生单位和培训基地进行监督与考评。承办卫生人员教育培训的医疗卫生单位和培训基地要对教育培训工作进行自我考评,确保教育培训质量,每年底将承办卫生人员教育培训情况报相关厅领导小组成员处室,由厅领导小组成员处室汇总后报厅领导小组办公室。厅领导小组对承办教育培训的医疗卫生单位和培训基地进行监督与考评。
第三十三条对卫生人员教育培训质量进行监督与考评。厅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江西省卫生人员教育培训项目评估表》(表5),组织专家对教育培训工作进行质量评估,并每年通报评估结果。
一、我市开展全科医学教育培训的背景
(一)**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现状
我市从**年起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现已初步建立了适合我市市情的社区卫生服务模式。自**年起,我市逐年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财、物的投入力度,到**年底全市已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01个,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展到97个,大大提高了社区卫生服务供给能力,为我市全科医学岗位培训社区实践的开展奠定了基础。
(二)在社区卫生服务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我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现有在职卫生人力资源最突出的问题是结构不合理、素质偏低,尤其是中专以下学历人员所占比例较大(占63.80%)。高素质全科医学人才缺乏、知识结构与业务能力缺陷已成为严重制约我市社区卫生服务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如何对这些转岗到社区从事全科医疗和社区护理工作的医生和护士进行全科医学和社区护理知识的培训,以适应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需要,是摆在我市卫生管理部门面前的重要课题。
二、我市开展全科医学教育培训的做法和体会
由于我国全科医学教育及培训起步较晚,无成熟的模式可以借鉴,面对大量的培训需求,如何在较短时期内使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掌握社区卫生服务、全科医学及相关学科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备全科医学思维能力和诊疗策略,能为社区居民提供融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六位一体”的综合性社区卫生服务,成为全科医学教育培训面临的首要新课题。为此,我市在对国内外全科医学教育现状与发展趋势进行调研基础上,根据我市医疗卫生服务体制改革现状,实事求是地确立了我市开展全科医学教育与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培养目标和基本工作思路。
(一)加强领导,积极探索
我市及各区(县级市)卫生局对全科医学教育和培训工作十分重视,成立了“**市全科医学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卫生局科教处;并在“**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指导委员会”下设“社区全科医学培训及科技交流”工作组;各区(县级市)也相应成立了全科医学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
1、开展强化社区卫生服务观念培训(1996-1999年)
2、举办全科医师骨干培训班和社区护士骨干培训班(2000-2001年)
此外,为积极推进中医中药进社区,我市在国内率先开办了2期中医师全科医学培训班。
(二)合理规划,稳步推进
**年,我市被正式作为全省全科医学教育培训工作试点城市之一。我市分别组织制定和实施了《**市**-**年全科医学岗位培训规划》(穗卫基[**]2号)和《**市**-2010年全科医学教育培训规划》,明确要求我市各区(县级市)在**-**年期间重点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全科医学岗位培训工作,力争到**年底前对已经转岗并已从事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基本完成全科医学岗位培训工作,从**年起对即将转岗或拟从事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逐步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培训合格取得《**省全科医学岗位培训证书》后才能从事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对县以下卫生机构的卫生技术人员和乡村医师进行全科医学知识与技能培训,到**年底完成农村相关卫生技术人员的全科医学轮训工作。从2008年起逐步转入以毕业后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为核心的全科医学教育,高等医学院校非全科医学专业毕业生拟从事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均需参加全科医学规范化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到2010年建立起符合我市市情的全科医学教育体系和培训制度。这些规划的出台,有力地推动了全科医学培训工作的开展,截至**年12月31日,已有5940人完成和正在参加培训,超额完成了《**市**-**年全科医学岗位培训规划》规定的岗位培训任务。
(三)充分利用**地区医学教育资源优势,抓好全科医学教学师资队伍及教学基地建设
为推进我市全科医学岗位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全科医学岗位培训的特点与要求,制定了《**市全科医学理论培训教学基地基本要求》、《**市全科医学临床实习基地基本要求》、《**市全科医学社区实践基地基本要求》,在各单位申报及组织专家审定的基础上确定了首批三种类型的**市全科医学岗位培训基地:一是以具备医学或护理类专业本科或专科教学条件的医药院校为主体,以培训全科医学理论为主要任务的“全科医学理论培训教学基地”5个,二是以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为主体,以培训临床实践知识和技能为主要任务的“全科医学临床实践基地”23个,三是以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示范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以培训社区卫生实践知识为主要任务的“全科医学社区实践基地”13个。
同时利用暨南大学、中山大学、**药学院、**医学院、**省疾病控制中心、**卫生学校等多家单位的专家学者以及全市和各区从事社区卫生服务和全科医学工作、具有实践经验、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医师建立了由215位专家组成的全科医学教育培训师资队伍,并对所有入选的师资进行了全科医学相关知识培训。由于组建了一支专兼职教师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协调的全科医学岗位培训师资队伍,逐步规范了全科医学师资队伍及教学基地的建设和管理,从而保证了全科医学岗位培训的质量。
(四)统一管理,分类指导,逐步形成和完善市、区(县)二级培训网络
全科医学教育与培训工作涉及面广,而且我市13个区(县级市)的经济水平、医学教育与卫生资源差异很大。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按照“五个统一”(统一培训大纲、统一培训计划、材、统一考试、统一发证)、“实事求是,分类指导,积极发展,逐步完善”以及长远发展与当前需求相结合的原则,确立了“统一管理、统一考核、分片实施”的工作思路,对全市的全科医学培训工作进行分类指导,积极依靠政府支持,先易后难、以点带面,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培训工作,逐步形成和完善了市、区(县)二级培训网络,并形成了两种教学与管理培训模式即一是全程委托全科医学岗位培训理论教学基地进行教学与管理培训模式;二是在区(县级市)卫生学校或医院设立教学点共同管理模式。
这种模式采取在培训学员集中的区(县级市)设立教学点,由全科医学岗位培训理论教学基地和教学点共同管理。教学点所在的区卫生局协调安排培训名额,教学点所在卫生学校或医院负责安排教学场地和学员管理,我市批准设立的全科医学岗位培训理论教学基地安排教学计划、组织教学、选派师资和考核验收。这种模式学员就学方便,区(县级市)卫生局主管人员可及时了解培训进展情况。
(五)加大投入,建立试题库与教案库
我们率先在全国建立全科医学岗位培训试题库与教案库,强化全科医学岗位培训工作的内涵建设和教学管理规范,确实提高全科医学岗位培训质量。
(六)积极探索开展全科医学学历教育
**医学院通过实施临床医学专业全科医学方向全日制本科和成人业余本科学历教育,在全科医学人才的培养目标、课程体系、教学模式和基地建设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探索,促进了我市全科医学培训教学和社区卫生服务整体水平的提高,并为我市下一阶段开展全科医学规范化培训奠定了基础。
三、存在问题与建议
(一)全科医学岗位培训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1、师资问题。由于我国全科医学发展开始较晚,无法快速组建一支合格的全科医师师资队伍,目前只能依靠专科医师进行全科医师培养。因此,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师资队伍素质仍然是当前全科医师培训的当务之急。
2、目前工作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医师学历层次和业务水平还比较低。为了保证全科医师的高质量和高素质,可考虑采取“分流培训”,将学历层次低的人员转岗培训为社区所需要的医疗卫生辅助人员。
3、进一步加强培训质量的管理与评估,及时发现培训中存在的问题,并进行及时有效的干预,将培训效果和效益的评价同培训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
(二)需进一步完善有关配套政策
1、制定并完善全科医师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和全科医师资格注册制度,并将全科医师的培训、管理与使用有机地结合起来,鼓励更多的高素质的医师选择全科医师职业。
2、联合**地区高等医学院校如**医学院公共卫生与全科医学学院,探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工作。建立激励机制,支持并引导医学毕业生选择全科医师职业,进入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项目。
促进就业和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需要,面向我市有创业愿望的各类人员开展创业培训。通过培养一批创业者,开发一批就业岗位,实现劳动就业倍增效应,形成“以培训促进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就业促进机制,促进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二、目标任务
全市组织10000人参加创业培训。
三、培训对象
具有本市户籍的下列人员:
1.城镇失业人员;
2.转复军人;
3.农村富余劳动力;
4.有创业愿望的其他人员。
四、培训内容
全面推广国际劳工组织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共同开发的创办和改善你企业”创业培训项目。
1.开展“创业意识”培训。帮助潜在创业者产生可行的创办企业的想法。
2.开展“创办你企业”培训。帮助具有创业条件但尚未创业的人员掌握创业技巧和相关经营管理知识。引导创业者创办小企业。
3.开展“改善你企业”培训。帮助新办服务型企业负责人、小型私营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等创业人员调整经营思路。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4.开展个性化培训。有针对性地开展融资贷款、项目选择、政策法规、诚信教育等专项知识培训。
五、培训管理
1.规范创业培训工作管理。市劳动保障部门负责管理全市创业培训工作。针对劳动者自身特点和创业不同阶段的需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创业培训。
2.加强创业培训基地建设。增加公共财政对市创业培训基地的投入。建立一支专业化的创业培训师资队伍,使创业培训工作逐步纳入专业化、科学化的轨道。
3.建立创业培训考核机制。实行统一培训、考核、发证制度,创业培训合格者由市职业培训指导中心颁发《创业培训结业证书》
4.组建一支专家志愿团咨询队伍。建立由市劳动保障、财政、工商、税务、经贸、民政、物价、公安、卫生、质监、环保、城管执法、银行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工作人员组成的创业培训专家志愿团咨询队伍。
5.建立创业项目资源库。开发一批符合国家创业政策、有市场需求的创业项目。通过创业培训基地或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将创业项目推荐给创业人员。
6.做好创业跟踪服务。对创业培训学员提供开业前指导服务。提供服务,及时发现问题,提供后续支持,提高创业成功率。
六、扶持政策
1.实施免费创业培训。创业意识培训的经费补贴每人不超过200元,由市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后拨付。转复军人的创业培训补贴从市退伍军人安置费中列支。
2.落实再就业各项政策。创业培训学员结业后新创办实体或从事个体经营。
七、组织领导